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注册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SCP104号、中市协注﹝2023﹞MTN276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10亿元)、中期票据(注册金额20亿元)注册,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023年3月22日)2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公司收到上述《接受注册通知书》后一直积极推进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发行事宜。由于近年来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银行授信充足且提供的贷款利率、期限等能够有效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原因,公司未能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发行事宜,上述注册额度到期自动失效。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额度到期失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