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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4-01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释义:
本公司(或“公司”):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美的集团: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百年模塑:合肥市百年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会通节能:合肥会通节能材料有限公司
威奇电工:广东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家用电器:佛山市美的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 年,预计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美的集团、百年科技、百年模塑、会
通节能、威奇电工等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购销原材料及产品、提供与接受物流及
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 617,800 万元。2012 年度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
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413,336.27 万元。
    2、2013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2013 年度公司与美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之子议案,方洪波先生、栗建伟先生、黄晓明先生、袁利群女
士、李飞德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013 年度公司与合肥市百年模塑
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之子议案;
    (3)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2013 年度公司与合肥会通节能
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之子议案;
    (4)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013 年度公司与广东威奇电工材
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之子议案,袁利群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
  为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与金额
                                                                                      单位:万元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的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占同类业务比例(%)
                                 美的集团         366,100   265,581.61                     4.93%
                                 百年模塑         17,800        10,154.90                  0.19%
  向关联人采购原料及产品         会通节能         36,900        13,881.38                  0.26%
                                 威奇电工         85,000        48,454.05                  0.90%
                                 家用电器           0.00           50.12                  0.001%
                                 美的集团         10,000        15,099.21                  0.22%
  向关联人销售原料及产品         百年模塑         12,600         7,008.27                  0.10%
                                 会通节能          6,800         2,312.35                  0.03%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美的集团          3,000         1,359.40                  0.01%
  接收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美的集团         79,600        49,434.98                 24.00%
                     合计                         617,800   413,336.27                     3.31%
      注:1、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
  司拟与美的集团下属公司发生的采购关联交易 70,800 万元;拟与百年科技及关联公司发生的采购
  关联交易 300 万元,;拟与百年模塑发生的采购关联交易 12,800 万元,销售关联交易 10,600 万元;
  拟与会通节能发生的采购关联交易 25,400 万元,销售关联交易 6,800 万元;拟与美的集团下属公
  司发生的物流及服务关联交易 15,600 万元。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各关联方基本情况
                                                                    法定代
                                                   注册资本或法
 关联方                     主营业务                                表人或          注册地址
                                                       定股本
                                                                      主席
         生产经营家用电器、电机及其零部件;从
         事家用电器、家电原材料及零配件地进出
         口、批发及加工业务;信息技术服务;为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企业提供投资顾问及管理服务;计算机软
美的集团                                              10 亿元       方洪波     美的大道 6 号美的总
         件、硬件开发;家电产品的安装、维修及
                                                                               部大楼 B 区 26-28 楼
         售后服务;工业产品设计;酒店管理;广
         告代理;物业管理;企业所需的工程和技
         术研究、开发及其销售和推广。
           塑料制品生产、销售,模具设计、制造及                                合肥市庐阳工业园区
百年模塑                                            1,600 万元       筱璘
           技术咨询、应用、推广                                                刘冲村
         节能材料、塑料及新材料、新产品研发、
                                                                               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
会通节能 加工、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1,000 万元           筱璘
                                                                               技园芦花路 2 号
         塑料回收及再生利用。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威奇电工 生产经营耐高温耐冷媒绝缘漆包线          1,488 万美元   刘开明
                                                                         工业园二十三区
      (二)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关联方                                       关联关系
   美的集团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3 条第一项之规定
               因其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互为亲属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百年模塑
               规则 10.1.3 条第三项之规定
               因其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互为亲属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会通节能
               规则 10.1.3 条第三项之规定
               因其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互为亲属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威奇电工
               规则 10.1.3 条第三项之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
                   作为国内知名的大型家电及配套产业生产制造厂商,完全有能力履行协议约
               定,其下属大型电机生产制造公司,为本公司电机、电子电器配件之长期供应商,
   美的集团    其下属大型物流服务及相关专业服务公司,有能力提供专业化的物流及相关服务,
               公司认为其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且因公司向其采购原料、产品与接受劳务,存在
               公司对其形成的应付账款,坏账风险极小。
                   该公司为塑料制品与模具的专业制造公司,为公司周边相关配件的配套厂商之
   百年模塑    一,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另外,该公司拟利用本公司大宗采购平台采购部分材料
               及配件产品,本公司已与其约定了先款后货的原则,不存在坏账风险。
                   该公司为塑料制品与模具的专业制造公司,为公司相关配件的配套厂商之一,
   会通节能
               公司认为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本公司向其采购产品,不存在坏账风险。
                   该公司具备充足的生产能力与可靠的品质保障,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因该公
   威奇电工    司为我公司漆包线的供应商之一,存在我公司对其形成的应付账款,对其销售形成
               的应收款项有收回的保障,坏账风险极小。
       三、关联交易协议与定价政策
      (一)定价原则与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
  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
  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
  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与美的集团签订了《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协
  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及金额:甲方采购乙方生产的原材料、空压机、电机、电子元件及小家
电产品最高金额为 366,100 万元,甲方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最高金额为 10,000 万元;甲
方向乙方提供开料加工服务的最高金额为 3,000 万元,甲方接受乙方物流及服务的最
高金额为 79,600 万元。
    定价政策:产品与服务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本原则,具体执行时,结合批量、付
款条件等确定销售价格,但同等条件下双方提供给对方的价格或条件不应偏离于给任
何第三人同样货物的价格或条件。
    结算方式:甲方采购乙方产品,先货后款,具体结算方式在另行签订的购销合同
中约定;甲方接受乙方物流与相关专业服务,每月结算并及时付款,具体结算方式在
另行签订的劳务合同中确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开料加工服务,采用月结并 90 天内支付
货款方式,具体结算方式在另行签订的购销合同中约定。
    生效条件和日期: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协议有效期:有效期限为一年。
    其他主要条款:
    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状况对材料与产品的购销计划、来料
加工计划及物流与相关专业服务计划进行一定的调整。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
的交易金额超过上述各项交易约定之最高限额时,甲乙双方应重新预计相关交易的最
高限额,并就超出部分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甲方股东大会的批准。
    甲方可以授权甲方下属经营单位具体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的义务,享有相应的
权利,乙方可以授权乙方下属经营单位具体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的义务,享有相应
的权利,甲方或甲方下属经营单位与乙方或乙方下属经营单位之间可另行签订具体购
销与劳务合同。但具体购销及劳务合同应服从本协议,有任何与本协议不一致,应以
本协议规定的原则为准。
    2、本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与百年模塑签订了《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协
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合肥市百年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及金额:甲方采购乙方生产的塑料和钢材原材最高金额为 17,800 万元;
甲方向乙方销售塑料和钢材原料的最高金额为 12,600 万元。
    定价政策:产品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本原则,具体执行时,结合批量、付款条件
等确定销售价格。但同等条件下双方提供给对方的价格或条件不应偏离于给任何第三
人同样货物的价格或条件。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具体结算方式在另行签订的购销合同中确定。
    生效条件和日期: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协议有效期:有效期限为一年。
    其他主要条款:
    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状况对双方的购销计划进行一定的调
整。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采购塑料件等部件及甲方向乙方销售电机等原材
料的实际发生额超出上述约定之最高限额时,甲乙双方应重新预计全年购销的最高限
额,并就超出部分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甲方股东大会的批准。
    甲方可以授权甲方下属经营单位具体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的义务,享有相应的
权利,乙方可以授权乙方下属经营单位或同一控制人关联单位具体履行本协议,承担
相应的义务,享有相应的权利,并由甲方下属经营单位与乙方、乙方下属经营单位或
同一控制人关联单位之间另行签订具体采购合同。但具体采购合同应服从本协议,有
任何与本协议不一致,应以本协议规定的原则为准。
    3、本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与会通节能签订了《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协
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合肥会通节能材料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及金额:甲方向乙方采购生产的塑料原料等产品的最高金额为 36,900 万
元,甲方向乙方销售塑料原料等产品的最高金额为 6,800 万元。
    定价政策: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双方
协商确定。
    结算方式:甲方及乙方收到对方供货后,付给对方现汇或 3-6 个月内到期的承兑
汇票。
    生效条件和日期: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有权机构审核通过后生效,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协议有效期:有效期限为一年。
    其他主要条款:
    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状况对双方的购销计划进行一定的调
整。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采购及销售塑料原料的实际发生额超出上述约定
之最高限额时,甲乙双方应重新预计全年购销的最高限额,并就超出部分重新履行审
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甲方股东大会的批准。
    甲方可以授权甲方下属经营单位具体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的义务,享有相应的
权利,乙方可以授权乙方下属经营单位或同一控制人关联单位具体履行本协议,承担
相应的义务,享有相应的权利,并由甲方下属经营单位与乙方、乙方下属经营单位或
同一控制人关联单位之间另行签订具体采购合同。但具体采购合同应服从本协议,有
任何与本协议不一致,应以本协议规定的原则为准。
    4、本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与威奇电工签订了《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协
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及金额:甲方向乙方采购漆包线的最高金额为 85,000 万元。
    定价政策:产品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本原则,具体执行时,结合批量、付款条件
等确定销售价格。但同等条件下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价格不应偏离于给任何第三人
同样货物的价格或条件。
    结算方式:甲方采购乙方材料每月结算,并在结算后 60 天内付款;具体结算方式
在另行签订的购销合同中确定。
    生效条件和日期: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乙方有权
部门批准后生效,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协议有效期:有效期限为一年。
    其他主要条款:
    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状况对该等产品购销计划进行一定的
调整。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采购的实际发生额超出上述约定之最高限额时,
甲乙双方应重新预计全年购销该等产品或该等材料的最高限额,并就超出部分重新履
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甲方股东大会的批准。
    甲方可以授权甲方下属经营单位具体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的义务,享有相应的
权利,并由甲方下属经营单位与乙方之间另行签订具体采购合同。但具体采购销合同
应服从本协议,有任何与本协议不一致,应以本协议规定的原则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集团内部优势资源,稳定产品质量,降低产
品与物流服务成本,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公司主要业
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
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书,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
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
联方的优势资源,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3、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4、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4 月 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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