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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纬科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1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经营决策程序、财务状况以及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对提交至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一)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2024年5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五)2024年6月20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六)2024年7月10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七)2024年8月21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八)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相关公告信息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得以执行;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法人治理结构完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财务制度、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其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报告期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

(四)公司审计机构聘任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并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制定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控体系,现有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目标的发展需求和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对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有效防范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违规交易。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传递、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备案等工作,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如实、完整地记录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公司不存在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也不存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确保了投资者对公司业绩和经营情况的知情权。

三、总结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以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己任,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督促公司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积极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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