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 ○ 二 五 年 三 月 二 十 七 日
- 2 -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点整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4号楼2单元公司会议室参加会议人员: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工作人员。
序号 | 会 议 内 容 |
一 | 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和代表股份数 |
二 | 宣布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幕 |
三 | 审议如下议案 |
1 |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权益类融资的议案 |
四 | 大会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及一名监事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
五 | 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
六 | 由律师、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
七 | 监事代表宣布表决结果 |
八 |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
九 | 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宣读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3 -序号
序号 | 会 议 内 容 |
十 | 签署决议和会议记录 |
十一 | 会议结束 |
- 4 -
议案一: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权益类融资的议案
各位股东: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信托公司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合同》。信托公司通过其管理的资金,拟向公司进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永续债权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财务稳健性,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公司资本结构,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发展需要,拟与信托公司开展永续债权融资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永续债权融资资金来源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第(二)款规定,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金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二)用途:用于项目建设、偿还存量借款;
(三)期限:3+N或5+N,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即初始投资期限3年或5年到期后,永续债权期限可顺延3年或5年,并以此类推;
(四)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具体以后续签
- 5 -
订合同为准。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开展永续债权融资,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增强现金流稳定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永续债权融资拟作为权益工具计入所有者权益,具体情况请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结论建议
建议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按上述方案办理权益融资业务,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具体期限及利率以签订合同为准。因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18条相关规定,权益融资事项豁免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