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3月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0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4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0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4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钱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幼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斌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中第十一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2,560,000,000.00元(含税),占上市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9.95%,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按照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的截至2025年2月28日的股本5,047,157,039股计算,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约派发5.07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分配比例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本公司、本集团、中信泰富特钢、中信特钢 | 指 |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集团 | 指 |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中信股份 | 指 |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泰富 | 指 |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 |
兴澄特钢 | 指 |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
大冶特钢 | 指 |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 |
青岛特钢 | 指 |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 |
天津钢管 | 指 |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靖江特钢 | 指 | 靖江特殊钢有限公司 |
铜陵特材 | 指 | 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扬州特材 | 指 | 扬州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浙江钢管 | 指 | 浙江泰富无缝钢管有限公司 |
泰富投资 | 指 | 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 |
泰富中投 | 指 | 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新冶钢 | 指 |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
冶钢集团 | 指 | 冶钢集团有限公司 |
泰富钢管 | 指 | 上海中特泰富钢管有限公司(原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 |
湖北中航 | 指 | 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材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中信特钢 | 股票代码 | 000708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信泰富特钢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CITIC Pacific Special Steel Group Co., Ltd | ||
注册地址 |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316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435001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长山大道1号中信特钢大楼;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316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4422;435001 | ||
公司网址 | https://www.citicsteel.com | ||
电子信箱 | zxtgdm@citicsteel.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海勇 | 杜鹤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长山大道1号中信特钢大楼21楼 |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长山大道1号中信特钢大楼21楼 |
电话 | 0510-80673288 | 0510-80675678 |
传真 | 0510-86196690 | 0510-86196690 |
电子信箱 | zxtgdm@citicsteel.com | duhe@citicsteel.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媒体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00027175201X4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2019年公司经营的主营产品类型从合金钢棒材、特冶锻造增加到合金钢棒材、合金钢线材、特种钢板、特种无缝钢管、特冶锻造和合金钢大圆坯等。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公司是于1993年4月22日经湖北省体改委鄂改[1993]178号文批准,冶钢集团作为主要发起人和第一大股东,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12月20日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了冶钢集团持有的公司约17,462万股国家股,泰富中投竞买12,662万股,新冶钢竞买4,800万股,并于2005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新冶钢此前持有其他法人股8,662万股,本次竞买后共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9.95%,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2019年4月19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发行股份形式购买泰富投资与五家合伙企业合计持有的兴澄特钢86.50%股权的重大重组事项并随后报中国证监会,2019年8月16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证监许可【2019】1503号批文,批准公司重大重组事项。2019年8月26日公司完成标的资产过户,2019年9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股发行登记手续,公司向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228,227,814股股份、向五家合伙企业发行291,271,608股股份;本次重组后,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5.05%的股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泰富投资、新冶钢、泰富中投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莫康妮(项目合伙人) 董 攀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109,202,941,453.90 | 114,018,799,187.96 | -4.22% | 98,344,705,612.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125,627,037.63 | 5,721,189,483.50 | -10.41% | 7,105,360,274.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974,802,510.90 | 5,263,415,483.90 | -5.48% | 6,078,615,472.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741,487,220.01 | 10,658,114,222.55 | 0.78% | 13,434,365,873.0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2 | 1.13 | -9.73% | 1.4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0 | 1.11 | -9.91% | 1.3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05% | 15.54% | 减少2.49个百分点 | 20.96%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元) | 111,043,379,345.44 | 116,506,605,547.44 | -4.69% | 90,774,849,545.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0,930,430,985.00 | 38,609,126,148.91 | 6.01% | 36,277,428,775.79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28,428,786,439.94 | 28,576,412,947.24 | 26,498,640,138.95 | 25,699,101,927.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59,809,828.84 | 1,365,541,591.32 | 1,110,767,506.43 | 1,289,508,111.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37,744,667.00 | 1,330,602,056.73 | 1,070,415,309.68 | 1,236,040,477.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5,168,766.51 | 7,063,756,628.28 | -1,634,286,750.59 | 6,707,186,108.83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682,943.62 | 115,225,139.79 | 990,352,955.83 | 主要是本期处置房屋、设备及土地使用权产生的利得。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 145,340,802.09 | 294,180,113.19 | 180,319,619.44 | 主要是本期获得的政府补贴及递延收益摊销。 |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30,094,103.79 | 71,971,103.11 | 70,758,840.50 | 主要是本期债权利息收入以及拆迁补贴款利息收入。 |
企业取得子公司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0.00 | 16,166,614.95 | 0.00 | |
债务重组损益 | 25,607,847.85 | 32,480,671.20 | 0.00 | 主要是泰富钢管债务重组产生的损益。 |
罚没及违约赔偿收入 | 18,893,704.36 | 15,460,143.65 | 18,687,883.00 |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57,522,927.26 | -36,018,419.27 | -54,125,079.67 | 主要是本期机器设备的报废损失。 |
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 8,348,008.25 | 29,741,670.92 | 2,010,735.86 | 主要是本期无需支付的往来款项。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576,680.62 | 18,165,357.97 | 9,159,745.4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733,459.75 | 37,972,396.92 | 0.00 | 主要是收购日前泰富钢管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5,115,537.15 | 109,865,854.77 | 189,438,891.9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814,559.19 | 27,704,938.06 | 981,006.52 | |
合计 | 150,824,526.73 | 457,773,999.60 | 1,026,744,801.9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本期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是收购日前泰富钢管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修订)》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期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修订)》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4年,以钢铁行业为代表的传统制造业进入存量发展、减量调整的关键阶段,整体呈现高产量、高成本、高出口、低需求、低价格、低效益的“三高三低”不利态势,行业效益连年下滑,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我国钢铁市场供需严重失衡,控产能扩张、促产业集中未取得明显成果,行业自律的力度仍远远不够,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企业生产经营非常艰难。2024年,中国钢铁工业协会重点统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29亿元,同比下降50.3%。
202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2025年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充实完善政策工具箱,提高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从宏观上看,2024年9月以来,一系列稳经济增长的强力政策逐步落实,覆盖范围广,目标明确,许多领域发生了积极变化,社会预期和市场信心逐步改善,经济复苏继续推进。2025年,我国会实施更加积极稳定的经济政策,继续刺激需求复苏、风险解决和信心恢复,将带来持续偏暖的宏观环境。作为国民经济的脊梁,钢铁行业肩负起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历史重任,积极投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伟大实践。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这是对当前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关键阶段的重要部署。在当前政策环境下,钢铁行业既面临着环保政策趋严、国际贸易摩擦和技术创新压力等挑战,也迎来了政策扶持、市场需求回升、产业转型升级和国际合作机会等机遇。在汽车、机械、能源等传统领域,随着制造业的升级和发展,对特钢的需求将保持稳定增长。例如,汽车行业对高强度、轻量化特钢材料的需求将不断增加,以满足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等发展的需要;机械制造行业对高精度、耐磨特钢产品的需求也将持续扩大。另一方面,随着航空航天、核电、海洋工程等新兴领域的快速发展,对高性能、特殊用途的特钢需求预计将呈现快速增长。例如,航空航天领域对高温合金、高强钢等特钢材料的需求巨大,海洋工程领域对耐腐蚀、高强度的特钢产品需求迫切,这些新兴领域将为特钢产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进口替代方面,据Wind数据统计,2024年我国特钢进口量255.5万吨,进口金额52.48亿美元,反映了目前高端钢材领域仍存在部分产品尚未实现国产替代的问题。综合来看,中国特钢需求增长空间巨大,特钢产业中长期前景向好。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专业化特殊钢材料制造企业,具备年产约2000万吨特殊钢材料的生产能力。公司拥有江苏兴澄特钢、湖北大冶特钢、山东青岛特钢、天津钢管、江苏靖江特钢五家专业精品特殊钢材料生产基地,安徽铜陵特材、江苏扬州特材两家原材料生产基地,山东泰富悬架、浙江钢管两大产业链延伸基地,形成了沿海沿江产业链的战略大布局。
公司技术工艺和装备具备世界领先水平,拥有特殊钢棒材、特殊钢线材、特种板材、无缝钢管、特冶锻材、延伸加工产品六大板块,主导产品高端轴承钢、高端汽车用钢、高端能源用钢等国内外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细分市场领先地位持续,产品畅销全国并远销美国、日本以及欧盟、中东、东南亚等8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所生产的高端轴承钢产销量连续十余年全球领先,高端汽车用钢、工程机械用钢、风电用钢、海洋系泊链钢、矿用链条钢、连铸大圆坯等材料国内市场占有率领先。
公司先后荣获了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中国工业大奖,世界钢铁协会Steelie奖;牵头编制了全球首个《(汽车用)特殊钢PCR》,这也是中国首个特殊钢绿色低碳评价标准;建成了全球特钢行业首家灯塔工厂。
2024年,面对严峻的外部形势,公司克难奋进、顶压前行,统筹推进“极致成本、极致效率”攻关,依靠科技创新,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培育新质生产力,在多个领域取得了可圈可点的成绩,经营业绩继续跑赢大势。2024年公司实现钢材销量1889.0万吨,其中出口销量220.2万吨;营业收入1092.0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26亿元,效益保持行业领先,展现了强大的抗周期发展韧性。公司在2024中国钢铁企业竞争力(暨发展质量)评级中再次荣获A+(极强)评级,在2024中国钢铁企业ESG评级中再次荣获AAA评级。
1.深化品种结构调整,助力业绩保持行业领先。2024年,公司多措并举克服市场需求大幅下滑的不利影响,持续加强市场导向、用户应用技术研究,深耕细分市场,实施重大项目挂图作战管理模式,积极推进管理协同、物料协同,全年实现对外销量1889.0万吨,其中外贸出口220.2万吨。紧紧抓住轴承、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发展契机,积极调整品种结构,重点品牌产品轴承钢销量同比增长6%;能源用钢销量创历史新高。ZF、大众等汽车用钢国产化项目销量同比增长38%,新能源汽车用钢销量同比增长29%;线材高效品种桥梁缆索、弹簧钢丝、紧固件用钢分别同比增长30%、23%、20%。81个“小巨人”项目全年销量738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103%,同比增长10%。“两高一特”产品再立新功,全年销量同比增长23%。
2.加大关键技术研发,全面提升科技核心能力。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4.21%,同比增长0.31个百分点;获授权专利476件,其中发明专利162件,国际发明专利20件;参与制修订国内外标准28项,其中ASTM标准1项;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40项,同比增长38%;年内完成关键材料攻关项目6个。兴澄特钢成功开发世界最大直径1320mm连铸合金圆坯,连续5次打破世界纪录;120mm高韧性要求石油炼化用钢国际首发;100mm厚9Ni钢再次突破超大厚度承压设备用镍系低温钢规格极限,填补空白;成功开发第一批直径1000mm特大断面的P92连铸圆坯,填补国内外空白;成功开发低锰无铌船板DH36,通过九国船级社认证。大冶特钢高铁轴承钢通过国家科技部验收;航空发动机用轴承钢M50突破关键技术瓶颈并应用于SKF、Schaeffler、FAG等航空轴承海外工厂,通过国际主机厂的认证,成为国内唯一;成功研发国产大飞机管路件、紧固件等关键核心部件用钢,填补国内技术空白。青岛特钢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天津钢管高温高压、高抗挤毁等多个特殊环境用管实现国内首发。浙江钢管荣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
3.践行钢铁强国使命,保障高端制造供应稳定。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多项国家重点工程,受到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央媒的高度关注。比如,2024年6月30日,举世瞩目的粤港澳大湾区超级工程——深中通道正式通车,公司旗下兴澄特钢生产的钢丝用盘条用于桥梁主缆,大冶特钢生产的桥梁锚具用钢用于连接伶仃洋大桥的海中锚具。2024年3月4日,中国石油发布消息,位于新疆塔里木盆地深地塔科1井钻深突破万米,一开二开所用套管全部为天津钢管供货。面向国家重大工程,突破了盾构机主轴承用连铸大圆坯、燃气轮机拉杆用高温合金、2200兆帕级超高强度桥梁缆索用钢生产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面向国家能源安全,解决了深海钻采用高可焊性、高疲劳寿命钢悬链线立管和高温耐腐蚀油井管技术难题;面向低碳绿色发展,解决了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球轴承关键材料生产的核心技术难题。公司始终面向前沿科技,在机器人制造领域提供滚珠丝杠、RV减速机关键材料、谐波减速机关键材料、直线导轨、拉力器等材料,已实现批量供货。
4.强化公司合规管控,持续夯实管理可靠根基。公司荣获“新财富杂志最佳上市公司”“杰出IR团队”“杰出ESG价值传播奖”等奖项,并连续五年获得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A级评定;《基于大数据的企业风险内控自动化预警系统及方法》获首个管理类发明专利;《基于全域全员的风险合规文化生态圈建设与实践》获评2024年度冶金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
一等奖。公司董事会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三层四级”ESG管理架构,全方位将ESG理念融入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管理全过程。2024年公司被纳入MSCI中国指数,入选《钢铁行业社会责任蓝皮书》十大优秀案例,荣获2024责任鲸牛奖“ESG先锋企业奖”、新浪财经企业ESG金责奖“公司治理责任优秀企业”“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在中国冶金报“ESG探路者”栏目发表专栏文章《如何以ESG理念引领未来可持续发展》,S&PGlobal ESG获评42分,FTSE Russell 获评2.9分,Refinitiv ESG获评78分,Wind ESG获A评级,获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ESG评级获评最高级AAA,ESG各项表现均位于国内同行领先地位。
5.深入推进对标协同,激活降本增效内生动力。公司推动落实482个降本项目,持续开展采购半径优化、合金引入替代工作,开展产销研协同赋能,提升经营、生产、决策等工作效率;推进专业条线管理赋能,提升管理、效能、内控等专业指标;开展数智赋能,自主解决20多项业务需求。公司旗下各企业关键生产技经指标稳步提升,兴澄特钢电炉成本、大冶特钢转炉成本、青岛特钢一炼钢成本压降均超9%。
6.稳步推动转型升级,实现绿色钢铁低碳发展。公司自主开发的“一总部,多基地”双碳信息化平台同时斩获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和产品碳足迹PCF符合性认证,为国内首创。与世钢协联合举办“国际 LCA 暨产业链协同创新低碳发展大会”,与国内外25家优秀企业开展绿色低碳产品探索合作。兴澄特钢入选中国工业碳达峰“领跑者”名单;青岛特钢、天津钢管获评工信部全国“水效领跑者”,并通过EATNS碳管理体系认证;靖江特钢近零碳短流程示范项目被工信部列为国内首批示范类标杆项目。
7.把握数智赋能机遇,驱动产业数字发展动能。公司自主研发攻关烧结智能控水、异景同模等10多项人工智能模型项目,深入业务场景,为公司提供强大的AI能力。兴澄特钢成为特钢行业首家通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4级评估企业,获评“全国首批中国工业数据治理领跑者企业”、工信部“质量提升优秀典型案例”;大冶特钢获评“工信部2024年数字领航企业”;青岛特钢获评全国首批卓越级智能工厂;青岛特钢、扬州特材两大案例成功入选工信部“钢铁行业重点场景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公司已接入了数据大模型,成功搭建“特钢信使”应用,并已在相关业务场景试点上线,公司将坚定不移加大智能制造投入,推动数字产业与智能制造示范线建设。
8.系统谋划出海布局,积极探索海外发展机遇。公司积极谋划海外布局,加快了国际化“启航”项目以及国际化人才队伍的准备工作。2024年以来重点对东南亚、中东、北美以及欧洲地区的20多个钢铁项目以及南美、澳大利亚的资源项目进行了深入考察和系统论证,明确了“资源+主业+分销”全产业链布局的国际化战略,确定了“并购优先、由后往前、先小后大、稳妥推进”的实施策略,遴选出重点项目进行推进并取得积极进展。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积极响应时代号召,全面贯彻国家战略,传承和发扬“123456”发展优势,以新技术、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铸造具有特钢潜质的新质生产力,打造高端化、数智化、绿色化的特钢产业,核心竞争力和行业领导地位不断攀升。
1:一心一意专注特钢事业。
2:沿海、沿江产业布局。
3:“精品+规模+服务”的发展模式。
4:“艰苦奋斗、务实担当、开拓进取、追求极致”的企业精神。
5:“极致成本,极致效率”的经营理念,“经营围绕市场转,生产围绕经营转,其他工作围绕生产转”的市场理念,“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今天的质量是明天的市场,质量与人人有关”的质量理念,“特钢是科技炼成的”的创新理念以及“像办学校一样办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
6:6个方面具体表现:
①企业基因与市场化机制
公司的历史可追溯至1890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创办的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底蕴深厚,被誉为“中国钢铁摇篮”。“中共大冶钢铁厂组”是黄石地区的第一个党组织,也是中国产业工人中最早的党组织之一。公司具备“三位一体”的企业基因特质:一是央企背景,实控人是中信集团,大股东实力雄厚;二是港资背景的管理模式,具有国际化先进管理和治理水平;三是“苏南模式”下发展起来的高度市场化体制机制,始终保持对市场的敏锐性,反应快速。这种独特的企业基因使得公司在市场竞争中能够保持灵活性和创新性。公司以兴澄特钢为基础,加强行业整合能力,自2004年起在内地展开了一系
列并购行动,不断将特钢航母发展壮大,积累了“并购一家,成功一家”的独特口碑。公司充分发挥“苏南模式”基因抢抓市场机制优势、国有企业规范运作优势、国际化企业现代化管理优势,以最优品质和最优服务赢得用户信任,敏锐把握用户趋势、纵深发展用户需求。2024年,公司紧紧抓住轴承、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发展契机,积极调整品种结构,助力公司经营业绩保持行业领先。
②高效运营与成本管控
公司拥有高效的运营模式和严格的成本管控体系。公司通过集团化高度集中的销售、采购、生产协同管理,实现了规模效应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公司注重成本管控,通过采购降本、工艺降本、管理降本等多种手段,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盈利能力。2024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形势给公司经营发展带来的极大考验,公司经营团队克难奋进、顶压前行,各子公司有效应对市场需求不足、行业竞争加剧、出口形势严峻等诸多挑战,深入推进“极致成本、极致效率”攻关,一方面,推动落实482个降本项目,另一方面,提升经营、生产、决策等工作效率,在钢铁行业利润大幅度下滑的不利局面下,顶住了周期波动。
③技术领先与品类丰富
公司始终坚持“专精特新”的研发理念,聚焦市场需求,释放出源源不断的科创动能,为工艺优化和技术革新按下“快进键”,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为服务“大国重器”、助力我国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承担了多项国家重点科技攻关、“863计划”、火炬计划等项目,主持或参与了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取得了丰富的科研成果和技术专利,获得了多项国家、行业的科技进步奖励。2024年,获授权专利476件,其中发明专利162件,国际发明专利20件;参与制修订国内外标准28项,其中ASTM标准1项;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40项,同比增长38%。此外,公司可生产3000多个品种、5000多个规格的特殊钢材料,是目前全球品种规格最多的特殊钢材料制造企业之一,拥有特殊钢棒材、特殊钢线材、特种板材、无缝钢管、特冶锻材、延伸加工产品六大板块,品种规格配套齐全并具有明显优势,可为用户提供一站式、一揽子的特殊钢材料解决方案。公司重点培育的“小巨人”项目产品具有认证周期长、技术壁垒高、品质标准要求高、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高、平均毛利高等特点,丰富的产品线对应着公司多样的下游应用领域,避免了因单一下游市场波动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增强发展韧性。2024年,公司81个“小巨人”项目全年销量738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103%,同比增长10%。
④稳定质量与优质服务
公司秉承“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和“今天的质量是明天的市场”理念,建立了从原料入场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把控、监测和检验体系,扎实有效推进精益化管理,产品质量和稳定性达到国际一流水准。获得多项国家冶金产品实物质量金杯奖,全国质量奖、全国质量标杆、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亚太质量组织“全球卓越绩效奖(世界级奖)”、长江质量奖等权威质量奖项。通过了ISO9001、IATF16949等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了奔驰、宝马、奥迪、通用、SKF、FAG、一汽、东风汽车、中国航天科技等大量第二方高端客户认证以及九国船级社等第三方认证。公司根据多年服务经验,准确判断客户不同工程阶段需求,优化了生产流程,提高了供货效率。公司已通过国标“五星级售后服务”和“五星级企业品牌”认证,与国内外一大批知名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
⑤全产业链布局与协同效应
公司的战略布局覆盖了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到市场销售的整个环节,形成了全产业链的协同效应。2024年,公司充分挖掘内部资源,发挥多元化企业的优势,延伸了业务领域,降低运营成本,控制经营风险,实现资源有效共享,取得明显的成效。此外,公司旗下企业均坐落于沿海沿江地区,得天独厚的地理和物流优势覆盖国内特殊钢下游行业主要市场区域,形成了公路、水运、铁路并举的全方位大物流格局。其中兴澄特钢、扬州特材拥有十万吨级长江码头;大冶特钢和铜陵特材也拥有多个万吨级长江专用码头;青岛特钢毗邻拥有全球最大矿石码头的青岛港董家口港区;靖江特钢拥有千吨级长江内港码头。公司建立了集运输、仓储、管理一体化的信息平台,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快捷、高效、低成本的物流服务。高效的物流体系也促进了供应链各环节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作业,提升了整体竞争力。
⑥数智化转型与绿色发展
公司构建敏捷数字化协同机制,全面打造数字化产线,升级铁、钢、轧、能、环、研六位一体的数字化水平,建立研、产、供、销、服务全链条数字化体系。兴澄特钢“灯塔工厂”已部署了40多个第四次工业革命技术先进用例,形成高效协同、智慧协同、低碳协同的新制造模式,实现“高定制”“高品质”“高效能”“可持续”的有机统一。公司坚持树立数智化技术创造价值理念,统一搭建工业互联网开发平台,并成功应用在经营管理、生产流程管控等领域,实现了各平台的深度集成及大
模型的探索。2024年,公司自主研发攻关烧结智能控水、异景同模等10多项人工智能模型项目,深入业务场景,为公司提供强大的AI能力;同时已接入了数据大模型,成功搭建“特钢信使”应用,并已在相关业务场景试点上线,公司将坚定不移加大智能制造投入,推动数字产业与智能制造示范线建设。此外,公司不断加大研发和升级投入,采取更加环保的生产方式,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推动“绿色制造”。2024年,靖江特钢结合自身资源、技术、协同等优势,创新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近零碳排电炉示范线。该项目既是国家低碳冶金技术攻关试点项目,又是电炉短流程炼钢第一个国家级示范项目。同时,公司持续研发生产高性能能源特钢材料,用于风电、光伏、水电、氢能等,助力绿色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实现“制造绿色”。2024年,完成绿色低碳产品开发共计55个,实现销量125.7万吨。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09,202,941,453.90 | 100% | 114,018,799,187.96 | 100% | -4.22% |
分行业 | |||||
特钢行业 | 109,202,941,453.90 | 100% | 114,018,799,187.96 | 100% | -4.22% |
分产品 | |||||
特殊钢棒材 | 43,027,099,545.06 | 39.40% | 45,702,292,909.96 | 40.08% | -5.85% |
特殊钢线材 | 15,081,515,917.89 | 13.81% | 15,361,228,771.52 | 13.47% | -1.82% |
特种钢板 | 11,458,755,229.23 | 10.49% | 12,714,487,594.95 | 11.15% | -9.88% |
特种无缝钢管 | 27,091,469,764.47 | 24.81% | 27,984,008,326.14 | 24.54% | -3.19% |
其他业务 | 12,544,100,997.25 | 11.49% | 12,256,781,585.39 | 10.75% | 2.34% |
分地区 | |||||
国内 | 95,285,563,803.10 | 87.26% | 98,166,954,789.35 | 86.10% | -2.94% |
国外 | 13,917,377,650.80 | 12.74% | 15,851,844,398.61 | 13.90% | -12.20%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模式 | 109,202,941,453.90 | 100% | 114,018,799,187.96 | 100% | -4.22%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特钢行业 | 109,202,941,453.90 | 95,174,416,169.53 | 12.85% | -4.22% | -3.90% | -0.29% |
分产品 | ||||||
特殊钢棒材 | 43,027,099,545.06 | 36,804,631,254.92 | 14.46% | -5.85% | -5.29% | -0.51% |
特殊钢线材 | 15,081,515,917.89 | 13,583,516,978.81 | 9.93% | -1.82% | -3.33% | 1.41% |
特种钢板 | 11,458,755,229.23 | 9,989,444,660.06 | 12.82% | -9.88% | -7.83% | -1.94% |
特种无缝钢管 | 27,091,469,764.47 | 23,012,335,945.92 | 15.06% | -3.19% | -4.25% | 0.94% |
其他业务 | 12,544,100,997.25 | 11,784,487,329.82 | 6.06% | 2.34% | 4.72% | -2.13% |
分地区 | ||||||
国内 | 95,285,563,803.10 | 83,909,342,315.79 | 11.94% | -2.94% | -3.18% | 0.23% |
国外 | 13,917,377,650.80 | 11,265,073,853.74 | 19.06% | -12.20% | -8.94% | -2.90%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模式 | 109,202,941,453.90 | 95,174,416,169.53 | 12.85% | -4.22% | -3.90% | -0.29% |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特钢行业 | 钢产品销售量 | 万吨 | 1,888.98 | 1,888.96 | 0.00% |
钢产品生产量 | 万吨 | 2,016.22 | 1,985.78 | 1.53% | |
钢产品库存量 | 万吨 | 204.30 | 182.68 | 11.83% | |
球团产品销售量 | 万吨 | 514.82 | 511.75 | 0.60% | |
球团产品生产量 | 万吨 | 721.07 | 723.06 | -0.28% | |
球团产品库存量 | 万吨 | 8.53 | 11.38 | -25.00% | |
焦炭产品销售量 | 万吨 | 61.43 | 37.76 | 62.69% | |
焦炭产品生产量 | 万吨 | 525.17 | 588.41 | -10.75% | |
焦炭产品库存量 | 万吨 | 3.02 | 13.18 | -77.09% |
注:上述表格中钢产品、球团产品、焦炭产品的销售量均为外销量,生产量包含了内转吨位,库存量均为年末实物库存。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焦炭产品的销售量同比上升,库存量同比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随市场行情变化调整对外销售策略所致。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特钢行业 | 原材料 | 66,897,757,617.80 | 70.29% | 70,962,944,933.41 | 71.65% | -5.73% |
职工薪酬 | 4,221,930,139.58 | 4.44% | 4,237,918,673.30 | 4.28% | -0.38% | |
折旧和摊销 | 4,193,395,729.84 | 4.41% | 3,780,352,950.01 | 3.82% | 10.93% | |
燃料动力 | 15,017,408,087.38 | 15.78% | 14,879,744,735.81 | 15.02% | 0.93% | |
其他 | 4,843,924,594.93 | 5.09% | 5,177,366,787.74 | 5.23% | -6.44% | |
合计 | 95,174,416,169.53 | 100.00% | 99,038,328,080.27 | 100.00% | — |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0,732,445,919.91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9.83%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客户 | 4,419,848,314.62 | 4.05% |
2 | 第二名客户 | 2,401,195,528.08 | 2.20% |
3 | 第三名客户 | 1,753,655,347.44 | 1.61% |
4 | 第四名客户 | 1,150,508,244.29 | 1.05% |
5 | 第五名客户 | 1,007,238,485.48 | 0.92% |
合计 | -- | 10,732,445,919.91 | 9.83%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2,248,510,066.47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2.87%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6.48%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供应商 | 4,438,625,183.68 | 4.66% |
2 | 第二名供应商 | 2,597,719,343.85 | 2.73% |
3 | 第三名供应商 | 1,826,330,776.99 | 1.92% |
4 | 第四名供应商 | 1,727,524,722.59 | 1.82% |
5 | 第五名供应商 | 1,658,310,039.36 | 1.74% |
合计 | -- | 12,248,510,066.47 | 12.87%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中SINO IRON PTY LTD. 、中信金属(香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658,744,135.76 | 674,639,662.45 | -2.36% | |
管理费用 | 1,962,111,906.04 | 2,024,101,385.26 | -3.06% | |
财务费用 | 812,782,921.61 | 722,748,724.28 | 12.46% | |
研发费用 | 4,602,340,893.54 | 4,451,614,644.79 | 3.39%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高速铁路轴承国产化 | 实现替代进口,完全国产化 | 项目结题并达到预期目标,得到工艺流程许可 | 实现装车并批量使用 | 解决高铁关键部件原材料供应难题,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 |
航空航天关键部件用钢 | 提升产品质量,替代进口材料 | 完成了一家国际航空主机厂的认证(国内唯一) | 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替代部分进口材料 | 航空、航天事业提供关键材料,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5,010 | 4,867 | 2.94%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6.18% | 16.04% | 0.14%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2,800 | 2,720 | 2.94% |
硕士 | 457 | 425 | 7.53%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547 | 514 | 6.42% |
30~40岁 | 2,401 | 2,441 | -1.64%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4,602,340,893.54 | 4,451,614,644.79 | 3.3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4.21% | 3.90% | 增长0.31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3,507,669,322.73 | 92,873,308,880.82 | 0.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2,766,182,102.72 | 82,215,194,658.27 | 0.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41,487,220.01 | 10,658,114,222.55 | 0.7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8,810,647.01 | 611,995,608.32 | -52.8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1,172,375.06 | 2,642,686,502.14 | -77.6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2,361,728.05 | -2,030,690,893.82 | 85.1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717,415,119.63 | 35,596,594,685.84 | -8.0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941,654,756.75 | 45,049,307,220.24 | -4.6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24,239,637.12 | -9,452,712,534.40 | -8.1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6,444,911.77 | -858,920,143.33 | 131.02%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长期资产减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本期资本性开支减少。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8,833,495,129.53 | 7.95% | 8,478,024,196.08 | 7.28% | 0.67% | |
应收票据 | 7,953,760,141.34 | 7.16% | 11,649,186,359.84 | 10.00% | -2.84% | 主要系票据结构变动所致。 |
应收账款 | 5,401,676,094.24 | 4.86% | 5,198,396,908.11 | 4.46% | 0.40% | |
预付款项 | 1,522,759,695.15 | 1.37% | 2,353,271,307.25 | 2.02% | -0.65% | 本期公司减少预付款。 |
存货 | 16,745,077,930.89 | 15.08% | 17,213,788,121.38 | 14.77% | 0.3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0.00 | 0.00% | 20,025,575.00 | 0.02% | -0.02% | 本期公司收回为参股公司提供的到期财务资助。 |
长期应收款 | 20,000,000.00 | 0.02% | 0.00 | 0.00% | 0.02% | 本期公司为参股企业提供财务资助。 |
长期股权投资 | 870,563,678.48 | 0.78% | 629,182,656.21 | 0.54% | 0.24% | 主要为本期确认参股企业投资收益。 |
投资性房地产 | 255,513,375.96 | 0.23% | 92,449,313.63 | 0.08% | 0.15% | 主要为本期新增对外租赁。 |
固定资产 | 48,968,332,815.39 | 44.10% | 50,391,174,909.98 | 43.25% | 0.85% |
在建工程 | 3,333,679,651.63 | 3.00% | 3,790,473,549.79 | 3.25% | -0.25% | |
使用权资产 | 85,064,545.56 | 0.08% | 34,383,910.83 | 0.03% | 0.05% | 主要为本期新增租赁所致。 |
短期借款 | 9,018,641,334.74 | 8.12% | 8,670,103,437.14 | 7.44% | 0.68% | |
合同负债 | 3,732,142,822.27 | 3.36% | 4,901,228,401.35 | 4.21% | -0.85% | |
其他流动负债 | 389,538,806.99 | 0.35% | 578,950,070.07 | 0.50% | -0.15% | 主要为待转销项税额减少。 |
长期借款 | 18,131,746,870.40 | 16.33% | 17,014,706,506.35 | 14.60% | 1.73% | |
租赁负债 | 28,831,408.58 | 0.03% | 26,396,992.76 | 0.02% | 0.01% | |
长期应付款 | 0.00 | 0.00% | 1,500,000,000.00 | 1.29% | -1.29% | 本期公司偿还股东贷款。 |
预计负债 | 11,631,433.71 | 0.01% | 4,658,231.24 | 0.00% | 0.01% | 主要为诉讼相关预计费用。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应收款项融资 | 4,818,581,110.48 | 44,748,955,855.06 | 36,430,934,853.53 | -7,639,769,913.05 | 5,496,832,198.96 | |||
上述合计 | 4,818,581,110.48 | 44,748,955,855.06 | 36,430,934,853.53 | -7,639,769,913.05 | 5,496,832,198.96 | |||
金融负债 |
其他变动的内容其他变动主要是本期票据托收。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713,846,894.42 | 银行承兑保证金及保函保证金等 |
应收票据 | 379,816,102.84 |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
应收款项融资 | 182,696,628.60 |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
应收账款 | 212,085,008.60 | 贷款质押 |
存货 | 2,384,700,347.14 | 贷款质押 |
固定资产 | 1,531,622,929.96 | 机器设备、厂房贷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501,100,791.54 | 贷款抵押 |
合计 | 5,905,868,703.10 | --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万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万元) | 变动幅度 |
351,520.94 | 394,498.56 | -10.89%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 年份 | 募集 方式 | 证券上市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注释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 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 |
募集资金总额 | 金金额 | |||||||||||
2022年 | 可转债 | 2022年2月25日 | 500,000 | 498,000 | 18,157.80 | 393,271.18 | 不适用 | 54,462.80 | 10.94% | 104,728.82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为募投项目支出款项,存放于募投项目专户中。 | 不适用 |
合计 | -- | 500,000 | 498,000 | 18,157.80 | 393,271.18 | 不适用 | 54,462.80 | 10.94% | 104,728.82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1,577,976.14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932,711,825.68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047,288,174.32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人民币1,129,882,605.41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82,594,431.09元,为本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收到的银行利息人民币82,799,552.99元及扣减的手续费人民币205,121.90元。 |
注释1: 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98,000万元,系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人民币500,000万元扣
除发行保荐承销费人民币2,000万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项目(二期) | 不适用 | 60,000.00 | 60,000.00 | 6,033.66 | 49,659.43 | 82.77% | 2024年6月 | 注释1 | 注释1 | 否 |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新增80MW亚临界燃气轮发电机组项目 | 是 | 21,000.00 | 14,479.41 | - | 14,479.41 | 100.00% | 2023年4月 | 注释2 | 注释2 | 否 |
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焦化环保升级综合改造项目 | 是 | 140,000.00 | 120,111.94 | - | 120,111.94 | 100.00% | 2023年6月 | 注释3 | 注释3 | 否 |
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续建煤气综合利用热电建设项目 | 是 | 18,000.00 | 8,570.36 | - | 8,570.36 | 100.00% | 2022年12月 | 注释4 | 注释4 | 否 |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综合治理项目 | 是 | 18,000.00 | 13,240.57 | - | 13,240.57 | 100.00% | 2023年6月 | 注释5 | 注释5 | 否 |
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8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蒸汽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 是 | 19,000.00 | 19,036.68 | - | 19,036.68 | 100.00% | 2022年6月 | 注释6 | 注释6 | 否 |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深度治理项目 | 是 | 14,000.00 | 2,369.13 | - | 2,369.13 | 100.00% | 2023年6月 | 注释5 | 注释5 | 否 |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三期)项目 | 是 | 60,000.00 | 114,462.80 | 12,124.14 | 17,803.66 | 15.55% | 2027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不适用 | 150,000.00 | 148,000.00 | - | 148,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 | 500,000.00 | 500,270.89 | 18,157.80 | 393,271.18 | -- | -- | 本报告期净利润约2,104.55万元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合计 | -- | 500,000.00 | 500,270.89 | 18,157.80 | 393,271.18 | -- | -- | 本报告期净利润约2,104.55万元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焦化环保升级综合改造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如下:2024年度国内焦炭价格大幅下跌,国内独立焦化企业均保持低利润或亏损状态运行,故该项目今年未达预计收益; 2.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8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蒸汽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如下:2024年实际发电成本高于立项预测成本,故该项目未达预计收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本公司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68,668,508.06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67,815,206.1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53,301.90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已完成置换金额1,398,668,527.84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本公司募投项目“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新增80MW亚临界燃气轮发电机组项目”、“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焦化环保升级综合改造项目”、“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续建煤气综合利用热电建设项目”、“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综合治理项目”、“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8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蒸汽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深度治理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使用状态,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有结余,共计54,462.8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 上述募投项目出现资金结余的原因如下: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本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合理、节约、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 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其他募投项目。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 |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
注释1: 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项目(二期)是在原有项目生产线上的升级改造,旨在改善原有产成品的性能;项目新增的
生产设备与原有设备共同使用,因此本公司将收入、成本在实施主体的财务核算中一同核算,无法单独、准确核算其产生的效益。注释2: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
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新增80MW亚临界燃气轮发电机组项目于达产年将新增营业收入17,400.00万元和净利润2,980.51万元。该项目于2023年4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本年度产生营业收入36,600.79万元和净利润6,141.43万元。注释3: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
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焦化环保升级综合改造项目于达产年将新增营业收入344,913.11万元和净利润64,493.81万元。该项目于2023年06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本年度产生营业收入259,445.45万元和净亏损16,674.95万元。注释4: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
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续建煤气综合利用热电建设项目于达产年将形成74,750.00万度工业用电的生产能力,电费收入不含税单价为0.53元/度,新增营业收入39,617.50万元和净利润9,032.28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12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本年度产生营业收入48,679.60万元和净利润10,960.55万元。注释5:“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
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超低排放改造综合治理项目和超低排放深度治理项目为纯环保投入类项目,具有较高的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进行效益测算。注释6:“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
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8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蒸汽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于达产年将新增年营业收入16,320.00万元和净利润3,352.90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6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本年度产生营业收入20,963.83万元和净利润1,677.52万元。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三期)项目 |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新增80MW亚临界燃气轮发电机组项目 | 114,462.80 | 12,124.14 | 17,803.66 | 15.55% | 2027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焦化环保升级综合改造项目 | |||||||||
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续建煤气综合利用热电建设项目 | |||||||||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综合治理项目 | |||||||||
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8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蒸汽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 |||||||||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深度治理项目 | |||||||||
合计 | -- | 114,462.80 | 12,124.14 | 17,803.66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原因: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低于原预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原因主要是前期已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所以实际项目工程进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启动投入部分资金。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至拟开工的原募投项目“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三期项目”(以下简称“三期项目”或“该项目”)。 2、三期项目仍属于公司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募投项目,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符,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投入至三期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对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改善公司现金流动,保障优质项目的施工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决策程序: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5日召开了中特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前述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亿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黑色金属铸造;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23.66 | 438.73 | 213.72 | 433.11 | 41.60 | 37.63 |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生产、销售高温合金材料、耐蚀合金材料、铁矿石、钢坯、钢锭、钢材、金属制品、钢管及管件和相应的工业辅助材料及承接来料加工业务;钢铁和合金材料检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械零件、汽车零部件制造和加工;机械、仪表、电器制造和修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和限制类产品)制造;港口码头建设及经营;煤气、热力、自来水、工业用水生产和供应;餐饮经营与管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20.72 | 170.16 | 58.94 | 278.18 | 8.72 | 7.63 |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带有存储设施的经营:粗苯、煤焦油(以上许可范围仅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产品);普通货运;生产销售:黑色、有色金属材料和相应的工业辅助材料及承接来料加工业务;钢铁冶炼,金属压延加工;钢坯、钢材及汽车、工程机械及农用机械零部件的生产、销售;炼焦,球团;技术和货物进出口,厂房及设备租赁、场地租赁;机电设备维修、维护和状态监测,电力设施承装(修,试)。批发零售:焦煤、焦炭、化肥、水渣、钢渣、生铁块、除尘灰。蒸汽供应。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中餐类制售: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会务服务,住宿。批发零售: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5.00 | 225.54 | 74.84 | 232.09 | 7.66 | 7.76 |
天津钢管制造 | 子公司 | 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金属材料制造;钢压延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材料 | 98.00 | 205.89 | 62.67 | 210.83 | 6.83 | 6.79 |
有限公司 | 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气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小食杂;烟草制品零售;食品生产;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青岛润亿丰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 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2024年,公司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线,通过加大三新开发力度、持续推进大客户经理制、强化区域营销、专业营销等举措,提升企业竞争力。同时,面对严峻的行业发展形势,公司聚焦关键指标,进一步创新降本举措,推动极致降本、极致创效相关工作更加广泛、坚实、有力地落实到公司经营中,有效地支撑公司盈利能力保持在稳定水平,维护了稳固的市场地位。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宏观经济与行业形势
从全球经济形势来看,当前去全球化浪潮涌动,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正经历区域性重构。与此同时,随着中国逐渐进入后工业化阶段,房地产、基建等传统支柱行业投资力度大幅走弱,经济整体增速放缓,消费增长乏力,制造业产能相对过剩,国内钢铁需求将逐渐下降。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预测2025年我国钢材需求量约8.53亿吨,同比下降2%,与当前实际超10亿吨的产能相比存在巨大缺口。
为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综合整治无序竞争,中央召开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要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提振了发展信心,明确了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重大方向。自2024年8月起工信部暂停公示、公告新的钢铁产能置换方案,有助于进一步优化钢铁行业产能结构。同时,随着利好政策的积极影响逐步得到释放,预测特钢下游行业市场的长期需求持续增长,特钢行业市场营商环境将会改善,特钢材料供应结构会有质的提升。特钢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是我国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国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趋势。
(二)公司的发展战略
公司始终将业务聚焦于特钢领域,以打造“精”品“特”钢为己任,深挖潜力,持续创新,敏锐洞察市场,致力于构建“四足鼎立,一枝独秀”的产业格局。关注客户需求变化,专注于为客户提供“四化”产品(即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高效化),坚持打造“汽车、轴承、能源”三强品牌,深耕高端细分领域。通过技术升级、多基地产线专业化协同分工、品种质量调整提升、服务模式创新等举措,成为差异化产品定价权的拥有者、同质化产品定价权的创新者、特钢领域标准的制定者,持续强化公司综合竞争力,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力争到2030年,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形成市场布局更加合理、创新能力显著、质量品牌突出、国际业务突显、绿色低碳可持续的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高韧性发展,实现“碳达峰”,围绕“四足鼎立,一枝独秀”的产业格局持续做强做优做大特钢产业,打造形成特钢生态圈。一是促进产业转型发展,突出能源用钢地位,着重研发大型风电、高铁、航空航天、3D打印、机器人等领域用轴承钢、齿轮钢、高温合金、特种不锈钢、超高强度钢、抗腐蚀管材、抗菌管线、海工用管等高端产品,以及“深地”“深海”“新能源”“电力”等特种装备、重大工程、国家战略领域所需关键钢铁材料。
二是强化“产业链+跨界”的融通创新机制,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与科研院所、设计所、上下游的合作与联动,推动核心技术与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实现高端制造领域用钢产品市场占有率领先同行。
三是积极开发新客户与新产品,重点关注与探索制氢、输氢、储氢以及二氧化碳输送等领域绿色产品的研发、试制与应用。
四是加快出海步伐,通过全球资源整合、跨国合作创新和市场导向创新,促进产品、装备、技术、服务等能力的持续提升,构筑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全球化特钢产业生态圈。五是以构建特钢人工智能新范式赋能生态圈高质量发展为总目标,通过聚焦人工智能+、数据要素x和进口替代三大关键抓手,实现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生态化,推动制造模式、管控模式、服务模式三大转变,以及打造进口替代、数智菁英两大能力。
(三)公司2025年的经营计划
公司2025年主要生产经营目标为:销售总量1860万吨,其中出口265万吨。
1.深耕细分领域,深挖市场潜力,为变革积蓄强大后劲
加大“小巨人”攻关力度,推进项目管理新模式,打造更多细分领域单项冠军;成立并运行专业能源工程项目公司,紧盯重大工程项目,推动能源用钢增量增效;精准筛选优质下游深加工企业,深度整合运用其研究资源,发挥其产品产能和下游客户渠道优势,打造近终型产品新生态,推动产业向高附加值、精细化方向发展;运用EVI研发模式嵌入国家重点产业链,将用户技术研究、技术服务与应用推广紧密结合,充实下游市场信息资源;加强与石油及能源化工行业设计院交流,加快氢能、CCUS管线等重点产品开发进度;持续深化外贸业务协同与管理融合,创新外贸商业模式,提升国际市场综合竞争力;推进市场多元化战略,全力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洲及南美等极具增长潜力的市场,实现企业效益与社会责任协同共进。
2.用好创新法宝,速推成果转化,为变革注入强劲动力
瞄准战略性、颠覆性技术革新,探索航空、液氢、气氢等领域特种产品研发,创新无缝钢管、钢板生产工艺;提高高端市场需求新品开发的质量和效率,重点聚焦无缝钢管、“两高一特”产品,深地、深海、新能源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用钢,以及航空航天用材等;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聚焦高端产品研发、绿色低碳发展,强化与SKF、Schaeffler、Bosch等国内外优质用户在产业链上的合作;变革科研管理机制,丰富外部专家资源,加快建设一支科学家队伍,进一步营造包容开放的创新文化氛围。
3.迈出崭新步伐,融合低碳数智,为变革引领绿色发展
加快绿色低碳转型,以兴澄特钢为试点,率先开展双碳标准化管理平台二期建设,推进全流程数据采集与平台对接,实现订单级碳足迹的精准核算;推进重点工序能效提升,兴澄特钢、大冶特钢、青岛特钢完成“双碳最佳实践能效标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完善环保管理体系,创新环保“双控”管理机制,对环境风险及隐患分级管控,实现废水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固废合规合法处理,提升企业环境管理绩效;密切追踪氢基竖炉、富氢加热炉、近零碳电炉炼钢、碳捕集等前沿低碳冶金项目与技术的研发进展,开展广泛对标和深度研究,并探索应用实践。
强化构建特钢人工智能新范式,推动制造模式、管控模式、服务模式三大转变,以及“进口替代”、“数智菁英”两大能力打造等五大专项行动;联合内外部资源探索特钢行业垂类大模型,加快人工智能在关键工序、关键业务的融合创新,为产业生态圈贡献特钢方案。
4.聚焦“两个极致”,赋能生产经营,为变革筑牢坚实支撑
着力推进落实“极致成本”攻关,持续发挥铁前、炼钢、轧钢、钢管四个横向对标专业委员会的降本引领作用,按照定目标、定时间、定措施、定责任、定考核的“五定原则”,项目化落实降本攻关措施,拓展降本增效路径。着力推进落实“极致效率”攻关,全面推进管理变革,推动集团向集约化管控模式转型,构建采销协同模式,加速构建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双轮驱动的一流财务管理体系,以钢管事业部和特冶锻造事业部为变革试点,强化“使命”“市场”双轮驱动,优化变革顶层设计,长效开展流程优化、管理效率提升,最终实现以“极致效率”赋能生产经营。
5.深拓合规治理,精创基础管理,为变革构建可靠屏障
持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优化风险辨识管控,深入排查治理隐患。推进安全数智化转型,提升现场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加快审计数智化变革,完善审计系统与绩效评价机制,推动审计专业组模式向纵深发展。统筹做好审计问题揭示与整改落实,实现审计监督有力、高效;主动应对风险,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价体系。持续优化保密管理体系,增强保密管理主动性,优化保密管理信息化布局;以国际通行标准和行业前沿经验为参照,精准识别可提升的关键领域,提升ESG管理水平,实现评级突破并达到行业世界先进水平。
6.践行重大战略,共建一流企业,为变革锚定清晰航向
坚定争创一流路线,结合国家战略与企业愿景,持续对标国际优秀企业,更新竞争力评估指标体系,做强做优特钢主业,奋力打造“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坚定文化引领战略,充分发挥企业文化在变革中的冲锋号作用,紧密围绕公司改革发展实际和年度中心工作,着力完善企业文化全流程管理体系建设,深化“特钢之特”,促进文化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行、聚化成力,不断提升公司文化竞争力;坚定人才强企战略,持续推进“3+1”人才工程和“继任者”计划,优化公司整体人才布局,填补稀缺人才短板;坚定项目管理准则,科学谋划项目投资方案,精准把握年度项目预算,提高项目执行可靠性,强化项目管理“闸门”作用,严格控制不增值、重复建设、产品市场饱和等项目的审批;坚定国际化开拓步伐,秉持“积极进取、稳步推进、风险可控”原则,加速推进中东与东南亚等重点区域的项目,迈出特钢海外布局坚实的第一步。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经济波动风险
经济运行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经济运行出现分化。钢铁行业进入存量发展、减量调整的关键阶段,整体呈现高产量、高成本、高出口、低需求、低价格、低效益的“三高三低”不利态势,整体效益处于近年来较低水平,行业发展形势仍十分严峻。
对策:公司认为国家宏观经济将在“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下,进行深度结构优化,经济整体发展质量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未来,公司也将坚定不移深耕特钢主业,围绕技术质量、品种规模、服务用户、降本增效、智慧制造、绿色生态等发展方向,不断做大产业规模,做强细分市场,同时以资本运营为抓手,整合上下游资源,成为受人尊敬的世界特钢引领企业。
2.市场竞争风险
在钢铁产能过大的态势下,部分普钢企业转型向优特钢方向发展,且不断有新企业进入,造成我国优钢产能出现饱和情况,特别是一般用途的品种同质化竞争更为激烈。
对策:特钢不同于普钢或者同质化严重的大宗商品,特殊钢具有品种的多样性和灵活性的特点,公司产品覆盖下游行业广阔,内部产线具有复合性、灵活性优势,使得公司能够根据下游需求变化来主动调整产能结构,以便更好地适应需求发展的方向,增强公司产品整体的盈利能力。另外,公司近几年保持高比例研发资本开支,较好地保持了开发新品种以及产品结构升级迭代的节奏,公司整体的竞争力持续增强。
3.环保风险
“双碳”背景下中国钢铁产业降碳压力加大,对企业环保监管力度和标准提高,监管和执法愈发严格,全社会环保意识显著增强,对公司环保要求进一步提高,特钢行业面临着较大的环保压力。
对策:公司对各类环保风险进行充分辨识和分析,提前预判,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做好预防;实时掌握各项环保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将环保管理与生产运行、设备管理等专业管理相融合,管好、用好、维护好环保设备设施,持续加强事中管控。公司将紧跟“清洁生产、低碳发展”的政策导向,深入推进超低排放改造。
4.政策风险
能耗双控政策作为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抓手之一,对特钢行业影响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于能耗双控政策执行层的理解进行了明确,并对短期矛盾的解决做了长效化安排。有关政策提出从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完善能耗双控制度,这对于黑色金属冶炼类高耗能制造业能耗管控的影响还有待于进一步观察。
对策:公司加强内部管理,通过技术改造进一步提升能源管控能力。在公司绩效管理方面,把能源管控纳入企业战略目标核心,分配到整个生产过程以及业务流程中去,让员工从理念上认识到重要性。在流程优化方面,公司深挖节能空间,优化能源配置和使用,提高能源整体利用效率。公司密切跟踪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政策动态,全面提升碳管理水平。
5.外贸出口风险
国际层面,地缘冲突、全球通胀等因素将持续影响制造业钢铁需求,预计未来一定时期内制造业持续增长动力不足,海外钢材需求量形成抑制,我国钢铁出口增速可能放缓。
对策:在国际市场上,公司与大型铁矿石供应商建立起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积极规避铁矿石波动风险,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出口竞争力;在出口产品质量和产品结构上,公司主动调整产品结构,加大对研发的投资力度,全力满足高端客户对高附加值和高技术难度产品的需求。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01月03日 | 上海浦东香格里拉浦江楼三楼 | 其他 | 机构 | 博时基金、海通资管、贝莱德基金、睿远基金、中信证券等机构 | 调研了公司“两高一特”的发展情况、未来发展规划。 | 调研情况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深交所网站的互动易上。 |
2024年03月13日 | 中信泰富特钢科技大楼三楼会议中心第五会议室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全体投资者 | 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及未来展望等。 | 调研情况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深交所网站的互动易上。 |
2024年04月25日 | 中信泰富特钢科技大楼1908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嘉实基金、兴业基金、太平资产等机构 | 调研了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 调研情况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深交所网站的互动易上。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是 □否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披露了市值管理制度,制度中明确了负责市值管理的具体部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上市公司内部考核评价方法,对上市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及上述指标行业平均水平的具体监测预警机制安排,上市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的应对措施等。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从“深耕六大板块,助推产品专业化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优化产业布局,凝聚业务协同发展合力”“完善信息披露,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注重股东回报,连续多年保持稳健分红”等五个方面制定了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并于2024年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024年,公司始终保持战略定力,持续做强特钢主业,深耕小巨人细分品种,发挥协同效应,创新营销模式,提升专业化管理和服务能力。2024年公司重点品牌产品轴承钢销量同比增长6%,能源用钢销量创历史新高。ZF、大众等汽车用钢国产化项目销量同比增长38%,新能源汽车用钢销量同比增长29%;“两高一特”销量同比增长23%。重点培育的81个“小巨人”项目(细分市场领域的隐形冠军)全年销量738万吨,同比增长10%。重大工程项目开发持续领先,多个产品实现国内首发。深地工程用高抗挤毁套管等双碳产品订货量超3万吨,炼化工程项目相继在中沙古雷、华锦炼化等取得良好业绩。公司获评“2024钢铁行业全球影响力品牌”,牢牢站稳“竞争力A+(极强)”阵营。
在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方面,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4.21%,同比增长0.31个百分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5项,其中天津钢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青岛特钢钢帘线用硬线材、天津钢管石油套管用无缝钢管荣获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获授权专利476件,其中发明专利162件,国际发明专利20件;参与制修订国内外标准28项,其中ASTM标准1项;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40项,同比增长38%;年内完成关键材料攻关项目6个。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高速列车、深中通道、常泰长江大桥等国家重点工程,受到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央媒的高度关注。
在优化产业布局,凝聚业务协同发展合力方面,公司积极谋划海外布局,加快了国际化“启航”项目以及国际化人才队伍的准备工作。2024年以来重点对东南亚、中东、墨西哥以及欧洲地区的20多个钢铁项目以及南美、澳大利亚的资源项目进行了深入考察和系统论证,明确了“资源+主业+分销”全产业链布局的国际化战略,确定了“并购优先、由后往前、先小后大、稳妥推进”的实施策略,遴选出重点项目进行推进并取得积极进展。
在完善信息披露,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方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开展新《公司法》以及“国九条”学习培训,确保公司在资本市场始终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公司扎实有效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保持与投资者持续、深入、有效的沟通交流,树立良好的上市公司形象。
在投资者回报方面,公司发布并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5,047,156,4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646744元(含税),分红金额高达28.5亿元。2024年公司制定并发布了《市值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保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将继续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坚持“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回报机制,与广大股东共享行业及公司发展成果。
未来,公司将坚定不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努力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颁布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提升信息披露工作水平,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监事认真依照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对公司和股东负责,充分保护股东应有的权利。2024年公司总部及各子公司进一步明晰管理职责,理顺企业管理架构,公司运作更加规范高效;管理层严格按照规范性运作规则和各项内控制度进行经营决策,确保了公司在规则和制度的框架内规范运作。
2024年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修)定了《市值管理制度》《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夯实公司规范治理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为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对外披露信息,保证公司经营合规、透明。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严守保密规定,没有向外界泄露、透露、传播公司的内幕信息,没有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也没有建议他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确保了投资者的公平性。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始终重视投资者关系维护,2024年作为产业链主链企业邀请上下游行业主要上市公司以及数十家主流券商和投资基金机构基金经理、分析师,参加了2024年1月公司举办的首届中信泰富特钢产业链价值论坛,成功向投资者传达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以及未来的发展战略,充分展示出了公司的实力和潜力;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境外路演活动,首次与境外投资者直接面对面交流,迈出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国际化的第一步。
报告期内,对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法规,公司治理状况符合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方面:公司拥有完整的生产工艺系统、营销系统、采购系统,公司业务系统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对于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人员方面: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代表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外其他行政职务,未发现在控股股东单位领取薪酬或由控股股东单位代发薪酬的情况。
3.资产方面:公司资产完整,权属清晰,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资金或其他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机构方面: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和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独立行使职权。
5.财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会计制度,独立在银行开户,独立纳税,财务决策和管理依法、依规进行。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问题类型 |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类型 | 公司名称 | 公司性质 | 问题成因 | 解决措施 | 工作进度及后续计划 |
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 |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 | 境外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信泰富下属公司新冶钢与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集团”)及其股东于2023年4月2日签订《关于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新冶钢通过增资方式取得南钢集团的55.2482%股权。同日,南钢集团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方”)签订《关于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6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南钢集团受让复星方分别持有的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钢联”)30%、20%、1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本次收购完成后,南京钢联成为南钢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信泰富、新冶钢成为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的间接控股股东。 本次收购完成后,中信泰富、新冶钢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特殊钢棒材和特殊钢板材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 | 1、本次收购完成后,中信泰富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特殊钢棒材和特殊钢板材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除前述情形外,中信泰富及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业务相同且存在竞争关系的情况。 2、在中信泰富作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承诺自本次收购完成之后的6年内,本着有利于减少竞争性业务、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并经有权机构批准的前提下,综合运用在符合注入条件时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将新冶钢届时持有的南钢集团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通过合理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与南钢集团协同共赢,做大做强。 3、中信泰富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章程及其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 4、若因中信泰富未履行本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中信泰富将对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 按计划推进中 |
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 |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 其他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信泰富下属公司新冶钢与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集团”)及其股东于2023年4月2日签订《关于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新冶钢通过增资方式取得南钢集团的55.2482%股权。同日,南钢集团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方”)签订《关于南京南 | 1、本次收购完成后,新冶钢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特殊钢棒材和特殊钢板材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除前述情形外,新冶钢及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业务相同且存在竞争关系的情况。 2、新冶钢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期间,承诺自本次收购完成之后的6年内,本着有利于减少竞争性业务、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 | 按计划推进中 |
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6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南钢集团受让复星方分别持有的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钢联”)30%、20%、1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本次收购完成后,南京钢联成为南钢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信泰富、新冶钢成为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的间接控股股东。 本次收购完成后,中信泰富、新冶钢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特殊钢棒材和特殊钢板材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 | 则,在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并经有权机构批准的前提下,综合运用在符合注入条件时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将新冶钢届时持有的南钢集团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通过合理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与南钢集团协同共赢,做大做强。 3、新冶钢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章程及其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 4、若因新冶钢未履行本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新冶钢将对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 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90.58% | 2024年01月26日 | 2024年01月27日 |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相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86.30% | 2024年04月10日 | 2024年04月11日 |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相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88.95% | 2024年12月19日 | 2024年12月20日 |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相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钱刚 | 男 | 59 | 董事长 | 现任 | 2020年04月21日 | 2026年05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郭家骅 | 男 | 52 | 副董事长 | 现任 | 2022年12月06日 | 2026年05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杨峰 | 男 | 42 | 董事 | 现任 | 2025年01月24日 | 2026年05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李国忠 | 男 | 57 | 董事 | 现任 | 2016年04月19日 | 2026年05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李国忠 | 男 | 57 | 总裁 | 离任 | 2020年04月21日 | 2024年03月2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李国荣 | 男 | 63 | 董事 | 离任 | 2022年09月0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黄国耀 | 男 | 49 | 董事 | 现任 | 2022年11月21日 | 2026年05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罗元东 | 男 | 53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5月08日 | 2026年05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罗元东 | 男 | 53 | 副总裁 | 现任 | 2023年05月08日 | 2026年05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张晓刚 | 男 | 7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5年01月24日 | 2026年05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李京社 | 男 | 6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5年01月24日 | 2026年05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刘卫 | 女 | 6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5月08日 | 2026年05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张跃 | 男 | 66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0年04月21日 | 2025年01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姜涛 | 男 | 61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3年05月08日 | 2025年01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郏静洪 | 男 | 56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19年09月19日 | 2026年05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承江 | 男 | 58 | 监事 | 现任 | 2023年05月08日 | 2026年05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陶士君 | 男 | 51 | 监事 | 现任 | 2016年12月10日 | 2026年05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蔡磊 | 男 | 52 | 监事 | 现任 | 2019年09月19日 | 2026年05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朱新峰 | 男 | 44 | 监事 | 现任 | 2023年05月08日 | 2026年05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谢文新 | 男 | 57 | 副总裁 | 现任 | 2019年09月03日 | 2026年05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程时军 | 男 | 60 | 总审计师 | 离任 | 2023年05月08日 | 2025年01月02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倪幼美 | 女 | 59 | 总会计师 | 现任 | 2019年09月03日 | 2026年05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王海勇 | 男 | 49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19年09月03日 | 2026年05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李国忠先生由于工作调动,申请自2024年3月27日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辞职后仍然在公司担任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相关公告于2024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张跃先生、姜涛先生根据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兼职管理的相关规定,张跃先生、姜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张跃先生、姜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2025年1月24日,公司股东大会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张跃先生、姜涛先生的辞职生效。相关公告于2024年12月5日、2025年1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李国荣先生由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申请自2024年12月31日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将辞去在下属子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相关公告于2025年1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程时军先生由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申请自2025年1月2日起辞去公司总审计师职务,并辞去在下属子
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相关公告于2025年1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杨峰 | 董事 | 被选举 | 2025年01月24日 | 新选举为董事职务 |
李国忠 | 总裁 | 离任 | 2024年03月27日 | 工作调动 |
李国荣 | 董事 | 离任 | 2024年12月31日 | 退休 |
张晓刚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5年01月24日 | 新选举为独立董事职务 |
李京社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5年01月24日 | 新选举为独立董事职务 |
张跃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5年01月24日 | 中国科学院院士兼职管理的相关规定 |
姜涛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5年01月24日 | 中国工程院院士兼职管理的相关规定 |
程时军 | 总审计师 | 离任 | 2025年01月02日 | 退休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钱刚先生,历任兴澄特钢三炼钢分厂专职工程师、生产技术厂长、三炼钢分厂厂长,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特炼分厂厂长、副总工程师,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总经理,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副总裁、总裁,中信泰富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长,中信泰富有限公司董事及总裁,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及总经理,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信矿业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董事。郭家骅先生,历任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总经理、助理董事及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中信泰富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裁,中信泰富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投资委员会及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之成员,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信泰富有关特钢、健康及房地产项目的若干成员公司之董事及大昌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杨峰先生,历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深主管,中信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中信泰富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银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国忠先生,历任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三炼钢分厂技术员、二炼钢分厂技术厂长、质监中心副主任、质量处处长,开发部部长、技术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研究院院长、副总经理,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总经理,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现任公司董事,中信泰富有限公司副总裁,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信泰富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黄国耀先生,历任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高级主任、经理、总经理及助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董事,中信矿业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中信澳矿项目的若干成员之董事,中信泰富有关特钢、能源、基建及健康项目的若干成员公司之董事。
罗元东先生,历任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三炼钢炉前工、质量处质检员、销售部上海分公司销售员、副经理、经理,销售公司副总经理,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销售总经理,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销售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张晓刚先生,历任鞍钢集团总经理,世界钢铁协会主席,国际标准化组织主席。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金属学会理事长。
李京社先生,历任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冶金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科技大学冶金工程二级教授,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兼任中国金属学会电冶金分会委员。
刘卫女士,历任江阴市减速器有限公司财务科长、江阴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江阴模塑集团企业管理部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指南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江阴指南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所长、江阴指南针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
郏静洪先生,历任江阴兴澄钢铁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经理,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党委副书记。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承江先生,历任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三炼分厂副厂长、供销总公司业务经理、副处长、供应部部长,石家庄钢厂总经理助理兼物采中心主任,兴澄特钢销售总公司副总经理,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供应部部长,中信泰富特钢集团采购中心总经理,扬州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销售总公司首席分析师,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总审计师,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监事、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陶士君先生,历任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财务部科长、副部长,公司财务部部长,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公司职工监事,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蔡磊先生,历任江阴兴澄钢铁有限公司综合部法律事务专员、合同计划科科长,营销管理部副部长、保密法务部部长,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职工监事、法律合规部部长。
朱新峰先生,历任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分厂烧结工艺员、作业长、大高炉项目组成员、二炼铁分厂主任工程师、炼铁事业部专职工程师、副部长、审计部副部长、纪委办公室副主任,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现任公司监事、纪委副书记,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谢文新先生,历任江阴兴澄钢铁有限公司二炼钢分厂技术员、副厂长、厂长,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生产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董事,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材有限公司董事。
倪幼美女士,历任上海第五钢铁厂财务部会计科长,宝钢集团五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宝钢股份特殊钢分公司及上海五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宝钢集团预算总监,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总会计师,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董事。
王海勇先生,历任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总经办副主任,中信泰富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总裁助理兼任办公室主任,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中特泰来模具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翔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钱刚 | 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07年09月14日 | 是 | |
钱刚 | 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0年07月28日 | 是 | |
钱刚 |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年09月29日 | 否 | |
郭家骅 | 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12月29日 | 否 | |
郭家骅 |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4年03月25日 | 否 | |
郭家骅 | 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2月01日 | 否 | |
黄国耀 | 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2月29日 | 否 | |
黄国耀 |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1月17日 | 否 | |
李国忠 | 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06月01日 | 否 | |
罗元东 | 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9月21日 | 否 | |
郏静洪 | 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3月11日 | 否 | |
谢文新 |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3月12日 | 否 | |
倪幼美 |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2月09日 | 否 |
王海勇 |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0月11日 | 否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钱刚 |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 | 董事、总裁 | 2024年03月28日 | 否 | |
钱刚 | 中信矿业国际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12月04日 | 否 | |
钱刚 |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2月04日 | 否 | |
钱刚 | 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2月04日 | 否 | |
钱刚 |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2月04日 | 否 | |
郭家骅 |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0月20日 | 是 | |
郭家骅 |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22年10月13日 | 否 | |
郭家骅 |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2月04日 | 否 | |
郭家骅 | 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2月04日 | 否 | |
郭家骅 |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2月04日 | 否 | |
郭家骅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01月30日 | 否 | |
杨峰 |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24年04月08日 | 否 | |
杨峰 |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 | 2024年04月08日 | 否 | |
杨峰 |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12月20日 | 否 | |
杨峰 | 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12月20日 | 否 | |
杨峰 |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12月20日 | 否 | |
杨峰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5年01月22日 | 否 | |
杨峰 | 银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12月20日 | 否 | |
李国忠 |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24年03月28日 | 是 | |
李国忠 | 中信泰富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年03月28日 | 否 | |
李国忠 |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2月04日 | 否 | |
李国忠 | 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2月04日 | 否 | |
李国忠 |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2月04日 | 否 | |
李国忠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01月30日 | 否 | |
黄国耀 | 中信矿业国际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年09月18日 | 是 | |
张晓刚 | 中国金属学会 | 理事长 | 2022年09月21日 | 否 | |
李京社 | 北京科技大学 | 二级教授 | 2023年09月06日 | 是 | |
李京社 |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2022年04月28日 | 否 | |
刘卫 | 江阴指南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09年01月01日 | 是 | |
刘卫 | 江阴指南针会计师事务所 | 所长 | 2011年01月01日 | 否 | |
刘卫 | 江阴指南针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所长 | 2019年04月01日 | 否 | |
刘卫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6月19日 | 2026年06月18日 | 是 |
谢文新 | 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3月26日 | 否 | |
王海勇 |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2月04日 | 否 | |
王海勇 | 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2月04日 | 否 | |
王海勇 |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2月04日 | 否 | |
王海勇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01月30日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钱刚、郭家骅、杨峰、李国忠、黄国耀先生在中信泰富旗下若干有关特钢、能源、基建、健康及房地产项目等公司任董事,除中信泰富外未在其他兼职单位领取薪酬。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依据薪酬管理的相关规定,根据岗位职责及年度绩效确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应付薪酬。除独立董事外,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每月发放岗位工资,并根据其年度绩效给予激励。对于本年度在公司关联单位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由关联单位确定其年度应付薪酬水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年度从公司实际获得及应得报酬总额(税前)为2,089.58万元。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钱刚 | 男 | 59 | 董事长 | 现任 | 是 | |
郭家骅 | 男 | 52 | 副董事长 | 现任 | 是 | |
李国忠 | 男 | 57 | 董事 | 现任 | 32.19 | 否 |
李国荣 | 男 | 63 | 董事 | 离任 | 是 | |
黄国耀 | 男 | 49 | 董事 | 现任 | 是 | |
罗元东 | 男 | 53 | 董事、副总裁 | 现任 | 235.48 | 否 |
张跃 | 男 | 66 | 独立董事 | 离任 | 12 | 否 |
姜涛 | 男 | 61 | 独立董事 | 离任 | 12 | 否 |
刘卫 | 女 | 6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2 | 否 |
郏静洪 | 男 | 56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28.64 | 否 |
承江 | 男 | 58 | 监事 | 现任 | 196.26 | 否 |
陶士君 | 男 | 51 | 监事 | 现任 | 183.01 | 否 |
蔡磊 | 男 | 52 | 监事 | 现任 | 135.28 | 否 |
朱新峰 | 男 | 44 | 监事 | 现任 | 163.43 | 否 |
谢文新 | 男 | 57 | 副总裁 | 现任 | 226.61 | 否 |
程时军 | 男 | 60 | 总审计师 | 离任 | 218.16 | 否 |
倪幼美 | 女 | 59 | 总会计师 | 现任 | 216.58 | 否 |
王海勇 | 男 | 49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17.94 | 否 |
合计 | -- | -- | -- | -- | 2089.58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01月10日 | 2024年01月11日 |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03月12日 | 2024年03月13日 |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04月22日 | 不适用 |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十届董事会 | 2024年08月19日 | 2024年08月20日 |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
第十次会议 | 议决议公告》,相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2024年10月26日 |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12月03日 | 2024年12月04日 |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钱刚 | 6 | 1 | 5 | 0 | 0 | 否 | 2 |
郭家骅 | 6 | 1 | 5 | 0 | 0 | 否 | 2 |
李国荣 | 6 | 1 | 5 | 0 | 0 | 否 | 2 |
李国忠 | 6 | 1 | 5 | 0 | 0 | 否 | 3 |
黄国耀 | 6 | 1 | 5 | 0 | 0 | 否 | 3 |
罗元东 | 6 | 1 | 5 | 0 | 0 | 否 | 3 |
张跃 | 6 | 1 | 5 | 0 | 0 | 否 | 3 |
姜涛 | 6 | 1 | 5 | 0 | 0 | 否 | 3 |
刘卫 | 6 | 1 | 5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负责公司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工作,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独立董事通过审阅资料、参加会议、视频或电话听取汇报等,充分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在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时,通过事前审核和董事会发表审核意见等方式,对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及其他需要独立董事发表审核意见的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查,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所有董事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均已被采
纳。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 | 钱刚、黄国耀、李国忠、罗元东 | 1 | 2024年04月03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十四五”第三年滚动规划报告 | 公司董事长钱刚同意公司“十四五”第三年滚动规划报告。“十四五”规划期间,公司将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分类实施、实事求是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十四五”规划的重点任务和措施,在特钢专业化道路上不断前进。下一步,公司将解决现存的突出问题,合理布局产业结构,深入推进“双碳”工作与智慧冶金,进一步巩固发展优势。同时,实施管理变革提升,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构筑优势互补,不断探索新的盈利增长点,增强企业活力,强化企业责任,持续提高整体竞争力。全体委员对议案达成一致。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投资项目,2024年中信泰富特钢集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共计164项。审议通过了公司可持续发展阶段性进展及未来工作计划。
不适用 | |||||||
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 | 钱刚、黄国耀、李国忠、罗元东 | 1 | 2024年11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税收策略 | 公司董事罗元东同意公司税收策略。现公司ESG评级表现已取得跨越式提升,达到国际行业先进水平,正在进一步向领先水平迈进。公司及下属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好税收策略,助力提升公司ESG整体表现水平。全体委员对议案达成一致。 | 无 | 不适用 |
审计委员会 | 刘卫、李国荣、姜涛 | 1 | 2024年02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等议案 | 同意毕马威华振对中信特钢2023年年度审计的初步意见,对上市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无其他意见。全体委员对议案达成一致。 | 听取了毕马威华振对中信特钢2023年年度审计的初步意见;财务部汇报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审计部汇报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内审工作、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计划;法律合规部汇报公司2023年度内部风险控制情况及2024年的风险控制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审计委员会 | 刘卫、李国荣、姜 | 1 | 2024年03月07日 | 审议通过了毕马威华振 | 公司独立董事姜涛同意毕马威华振对中信特钢2023 | 公司董事及高管作出相关工作部署。 | 不适用 |
涛 | 对中信特钢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发现问题等议案 | 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发现问题,对上市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无其他意见。全体委员对议案达成一致。 | |||||
审计委员会 | 刘卫、李国荣、姜涛 | 1 | 2024年04月19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一季度财务报表等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刘卫同意公司审计部一季度内审工作情况及二季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公司一季度财务报表无其他意见。全体委员对议案达成一致。 | 公司审计部汇报一季度内审工作情况和二季度审计工作计划及一季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审计委员会 | 刘卫、李国荣、姜涛 | 1 | 2024年08月15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半年度财务报表等议案 | 公司董事李国荣同意公司审计部半年度内审工作情况及三季度审计工作计划,同意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对公司半年度财务报表无其他意见。全体委员对议案达成一致。 | 公司审计部汇报公司半年度内审工作及下阶段工作计划、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法律合规部汇报上市内控合规半年度总结;财务部汇报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不适用 |
审计委员会 | 刘卫、李国荣、姜涛 | 1 | 2024年10月24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三季度财务报表等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刘卫同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安排,同意2024年三季度审计工作情况和四季度工作安排以及2025年审计工作初步计划,同意2024年三季度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对公司三季度财务报表无其他意见。全体委员对议案达成一致。 | 听取了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安排的汇报;公司审计部汇报2024年三季度审计工作情况和四季度工作安排以及2025年审计工作初步计划、2024年三季度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提名委员会 | 姜涛、钱刚、张跃 | 1 | 2024年12月31日 | 审议通过了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李国荣、姜涛、张跃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名单。全体委员对议案达成一致。 | 审议通过了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不适用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跃、郭家骅、刘卫 | 1 | 2024年02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3年度薪酬事宜 | 公司董事郭家骅同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3年度的具体薪酬方案,希望公司在2024年实现管理效率再提升,经营业绩再增加。 | 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3年度薪酬事宜。 | 不适用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0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30,960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30,960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30,960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2,977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8,932 |
销售人员 | 913 |
技术人员 | 7,836 |
财务人员 | 308 |
行政人员 | 2,971 |
合计 | 30,960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717 |
大学本科 | 8,588 |
专科 | 9,572 |
中专及以下 | 12,083 |
合计 | 30,960 |
2、薪酬政策
公司持续完善战略性薪酬管理体系,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目标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坚持股东价值最大化与员工成长协同共进,通过动态优化的薪酬分配机制,让经营成果惠及全体奋斗者,实现企业发展与人才增值的良性循环。员工薪酬按照“公平、效益、动态化和市场化”为原则,由基薪(月度基本工资)、浮动工资(绩效工资、年度增薪等)、年终嘉奖等构成,员工收入与本人业绩、企业效益挂钩,薪资分配向关键骨干、优秀员工倾斜。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用工制度、劳动保护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除按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给予各项津贴和职工福利外,还提供企业年金、员工补充医疗保险等。
3、培训计划
公司秉承“像办学校一样办工厂”的发展战略,始终把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置于发展规划的核心位置,把干部员工培训培养作为落实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的主要抓手,与深化管理、发展业务、提升文化相匹配,精心实施,不断实现干部员工素质的新突破。
公司不断深入推进“人才引领”工作,持续围绕生产经营管理的热点、痛点和难点,针对实际问题开展实战化培训,力求取得实效。2024年围绕员工的培养,积极思考、精心策划、重点推进精品培训项目开展,举办253个培训项目。针对管理人才以解决企业当下重点问题为抓手,以培养新任干部的创新思维和综合能力,达到角色转换、胜任岗位为目的,实施“登山行动之泰山集结2024”,历时一个月,训前自学三周,脱产教学一周;针对专技人才先后举办了科研技术、营销、信息化、人力资源、财务等专业知识培训项目32个,课程224个,课时968小时,培训8800余人次,培训结束后通过课题攻
关、模拟实践、方案制定、内部转训等方式检验学习效果,提升问题解决能力、夯实所学知识;针对操作人员以岗位提升和各类工作室建设为抓手,实施“菁英蓝领”关键工序岗位培训,聚焦320个岗位,累计培训人次达2.3万,梳理和迭代更新课件604个,操作法510个,2000余人获得技能等级提升,300多人获得技能荣誉称号,为全面标准化作业打下坚实基础;依托大师/创新工作室的平台,广泛开展技能研修、攻关创新和带徒传技,目前已搭建国家、省、市、区、公司级工作室62个。同时,立足“知识沉淀组织者”这一发展定位,以搭建专业课程体系为契机,以“炼铁、钢管、电气”专业为试点,组织60余名内训师完成内训标准教材的编制工作,将企业现场生产工艺、设备参数、典型案例等融入教材,给企业提供参考、学习和借鉴,为后续其他专业课程编制奠定基础。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历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获得股东大会的决议通过。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享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2024年4月30日,公司发布《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实施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即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646744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0日。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公告。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5.07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5,047,157,039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2,560,000,000.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2,560,000,000.00 |
可分配利润(元) | 5,742,692,360.14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51,630,200.23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851,630,200.2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026,224,994.11元,扣除2023年度利润分配2,849,999,814.20元,提取盈余公积285,163,020.00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742,692,360.14元。 公司董事会决定,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2,560,000,000.00元(含税),占上市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9.95%,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按照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的截至2025年2月28日的股本5,047,157,039股计算,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约派发5.07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分配比例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内设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小组,专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健全及实施,严格按照财政部五部委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以公司层面控制、业务层面控制为维度,有效建成171套风险控制矩阵及内控有效性测试框架,每年度开展业务流程梳理、关键控制点识别、内控设计有效性测试、内控执行有效性测试等常规内控测试工作,围绕制度管理、风险监控、系统控制、职责权限和人员管理以及各专业领域控制活动,落实内外部管理要求;通过不断检视内部控制措施的合理性和充分性,完善和强化内部控制保障体系,为业务持续运作、公司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泰富科创特钢(上海)有限公司 |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并完善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管理办法对子公司的机构设置、人员调整、内控制度、财务体系、信息披 | 已完成整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海南信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泰富特钢新加坡贸易有限公司 | ||||||
中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
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
泰富特钢欧洲贸易有限公司 | ||||||
上海中特泰富钢管有限公司 |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露等方面进行指导和规范。 |
天津钢管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
天津天管元通管材制品有限公司 | |
江苏天淮钢管有限公司 | |
天津钢管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
天津天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Tianjin Pipe Corporation(Middle East)Limited | |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 |
江阴泰富兴澄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
江阴兴澄储运有限公司 | |
无锡兴澄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
江阴澄东炉料有限公司 | |
江阴兴澄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 |
江阴兴澄港务有限公司 | |
XINGCHENG SPECIAL STEEL AMERICA, INC | |
湖北新冶钢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
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 | |
湖北新冶钢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 | |
青岛钢铁进出口有限公司 | |
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
青岛斯迪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 |
泰富特钢悬架(济南)有限公司 | |
青岛润亿丰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泰富特钢悬架(成都)有限公司 | |
江苏锡钢集团有限公司 | |
靖江特殊钢有限公司 | |
江苏泰富管材科技有限公司 | |
泰富特钢靖江港务有限公司 | |
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
铜陵新亚星港务有限公司 | |
铜陵新亚星能源有限公司 | |
扬州泰富港务有限公司 | |
扬州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
浙江泰富无缝钢管有限公司 | |
江阴兴富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 |
湖北神风汽车弹簧有限公司 | |
湖北奔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泰富特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泰富钢铁贸易韩国株式会社 |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3月20日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2025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 | 100.00% |
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一般缺陷: 是指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控制缺陷。 重要缺陷: 是指企业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重大缺陷: 是指企业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会导致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 一般缺陷: (1)对现金流的影响可以被日常业务运营抵消,基本没有影响,但需关注现金流流量控制。 (2)业务制度体系存在一般漏洞,对整体控制目标的实现造成一定影响。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管理规定,情节及后果较轻微,承担较轻微的法律责任。 重要缺陷: (1)对现金流产生中长期的负面影响,引起公司管理层的关注。 (2)业务制度体系存在重要漏洞,对整体控制目标的实现造成重要影响。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管理规定,情节及后果一般,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重大缺陷: (1)对现金流产生长期的负面影响,需公司管理层制定新一轮筹资计划。 (2)业务制度体系严重失效,对整体控制目标的实现造成重大影响。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管理规定,情节及后果较为严重,需承担较重的法律责任和/或对部分业务流程产生重大影响。 |
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净利润、总资产)<税前利润*3% 重要缺陷: 税前利润*3%≤潜在错报(净利润、总资产)<税前利润*5% 重大缺陷: 潜在错报(净利润、总资产)≥税前利润*5% | 一般缺陷: 直接损失金额<税前利润*3% 重要缺陷: 税前利润*3%≤直接损失金额<税前利润*5% 重大缺陷: 直接损失金额≥税前利润*5%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莫康妮 注册会计师 董 攀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3月20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2025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要求,保证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单位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限 |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 91320281607984202P001P | 2024-4-15至2029-4-14 |
无锡兴澄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913202007635647524001P | 2024-2-20至2029-2-19 |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 | 91420000798750168P001P | 2024-06-05至2029-06-04 |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 | 913702005757897516001P | 2024-10-22至2029-10-21 |
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913702000920781620001P | 2024-08-30至2029-08-29 |
青岛斯迪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 91370211092061328D001P | 2023-12-22至2028-12-21 |
青岛润亿丰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91370200096712554W001U | 2024-01-16至2029-01-15 |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91120110566114496B001P | 2024-4-24至2029-4-23 |
靖江特殊钢有限公司 | 91321282683503589R001P | 2024-9-3至2029-9-27 |
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913400006726372905001P | 2022-12-06至2027-12-05 |
铜陵新亚星能源有限公司 | 9134070007871509XD001P | 2020-06-15至2025-06-14 |
扬州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91321000672032902A001P | 2024-11-04至2029-11-03 |
泰富特钢悬架(济南)有限公司 | 91370126553702328H001V | 2023-1-13至2028-1-12 |
泰富特钢悬架(成都)有限公司 | 91510114551084722U001Q | 2023-12-13至2028-12-12 |
湖北神风汽车弹簧有限公司 | 91421126667655400T001U | 2024-11-25至2029-11-24 |
浙江泰富无缝钢管有限公司 | 91330604665154004Y001P | 2023-12-26至2028-12-25 |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个)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吨)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 | 超标排放情况 |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116 | 烧结9个 高炉14个 炼钢24个 轧钢66个 锅炉3个 | 转炉一次<50mg/m3 其他<10mg/m3 |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1935.6 | 3028.51 | 无需披露事项 |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65 | 烧结2个 高炉3个 轧钢57个 锅炉3个 | 烧结、锅炉<35mg/m3 高炉、轧钢<50mg/m3 |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888.124 | 2201.57 | 无需披露事项 |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65 | 烧结2个 高炉3个 轧钢57个 锅炉3个 | 烧结、锅炉<50mg/m3 高炉、轧钢<150mg/m3 |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1735.112 | 4418.22 | 无需披露事项 |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COD | 处理后达标排放 | 1 | 废水排口1个 | <50mg/L |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 | 0.559 | 59.8915 | 无需披露事项 |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氨氮 | 处理后达标排放 | 1 | 废水排口1个 | <5mg/L |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 | 0.0583 | 7.4864 | 无需披露事项 |
无锡兴澄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4 | 轧钢4个 | <15mg/m3 |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 | 2.933 | 3.1546 | 无需披露事项 |
无锡兴澄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1 | 轧钢1个 | <150mg/m3 |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 | 1.647 | 6.3 | 无需披露事项 |
无锡兴澄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1 | 轧钢1个 | <300mg/m3 |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 | 27.971 | 34 | 无需披露事项 |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207 | 炼焦14个 烧结14个 炼铁19个 | 燃气、燃煤锅炉<5mg/m3 焦炉烟囱、粗苯管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1662.18 | 3134.56 | 无需披露事项 |
炼钢43个 轧钢108个 锅炉5个 码头2个 其他2个 | 式炉、炼焦装煤、炼焦推焦、烧结机头、烧结机尾、高炉矿槽、破碎、高炉热风炉、高炉出铁场、转炉二次除尘、电炉、轧钢热处理炉及修磨<10mg/m3 |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76 | 炼焦4个 烧结2个 炼铁5个 炼钢3个 轧钢57个 锅炉5个 | 焦炉烟囱、推焦、粗苯管式炉<30mg/m3 燃气、燃煤锅炉、烧结机头<35mg/m3 焦化装煤<70mg/m3 焦化干熄焦、高炉热风炉、轧钢热处理炉<50mg/m3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572.17 | 3741.76 | 无需披露事项 |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73 | 炼焦1个 烧结2个 炼铁5个 炼钢3个 轧钢57个 锅炉5个 | 烧结机头、燃煤锅炉、燃气锅炉<50mg/m3 焦炉烟囱、粗苯管式炉<150mg/m3 炼铁热风炉、轧钢热处理炉<200mg/m3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1017.07 | 6976.28 | 无需披露事项 |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111 | 原料场13个 焦化14个 烧结15个 炼铁17个 炼钢35个 轧钢17个 | 转炉一次<20mg/m3 固态渣、钢渣处理<20mg/m3 其他<10mg/m3 | 山东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山东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 | 1083.9 | 2608.5 | 无需披露事项 |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19 | 焦化4个 烧结3个 炼铁3个 轧钢9个 | 焦炉烟囱<30mg/m3 烧结机头<35mg/m3 炼铁热风炉、轧钢 | 山东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山东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 | 527.2 | 1742.7 | 无需披露事项 |
加热炉、退火炉<50mg/m3 | ||||||||||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16 | 焦化1个 烧结3个 炼铁3个 轧钢9个 | 焦炉烟囱<100mg/m3 烧结机头<50mg/m3 炼铁热风炉、轧钢加热炉、退火炉<150mg/m3 | 山东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山东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 | 1444.7 | 3521.1 | 无需披露事项 |
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9 | 锅炉3个 燃气轮机1个 灰仓、破碎机等5个 | <5mg/m3 | 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7.75 | 21.99 | 无需披露事项 |
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4 | 锅炉3个 燃气轮机1个 | <35mg/m3 | 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110.5 | 241.56 | 无需披露事项 |
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4 | 锅炉3个 燃气轮机1个 | <50mg/m3 | 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211.65 | 212.99 | 无需披露事项 |
青岛斯迪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12 | 石灰窑窑尾2个,其余除尘系统10个 | <10mg/m3 |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9.67 | 48.96 | 无需披露事项 |
青岛斯迪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2 | 石灰窑窑尾2个 | <50mg/m3 | 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7.08 | 163.2 | 无需披露事项 |
青岛斯迪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2 | 石灰窑窑尾2个 | <100mg/m3 | 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47.25 | 348.87 | 无需披露事项 |
青岛润亿丰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2 | 磨机2个 | <10mg/m? |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2.66 | / | 无需披露事项 |
青岛润亿丰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2 | 磨机2个 | <50mg/m? |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2.1 | / | 无需披露事项 |
青岛润亿丰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2 | 磨机2个 | <100mg/m? |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12.99 | / | 无需披露事项 |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 | 大气污染 | 颗粒物 | 处理后达 | 67 | 烧结11个 | <10mg/m3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706.873 | 803.775 | 无需披 |
公司 | 物 | 标、有组织排放 | 高炉4个 炼钢12个 轧钢37个 锅炉3个 | DB12/1120-2022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 | 露事项 | |||||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34 | 烧结1个 高炉1个 轧钢29个 锅炉3个 | 烧结、锅炉<35mg/m3 高炉、轧钢<50mg/m3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120-2022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 | 127.634 | 604.367 | 无需披露事项 |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34 | 烧结1个 高炉1个 轧钢29个 锅炉3个 | 烧结、锅炉<50mg/m3 高炉、轧钢<200mg/m3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120-2022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 | 605.691 | 1390.546 | 无需披露事项 |
靖江特殊钢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26 | 轧钢26个 | <15mg/m3 |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 | 13.707 | 21.994 | 无需披露事项 |
靖江特殊钢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10 | 轧钢10个 | <150mg/m3 |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 | 0.571 | 41.436 | 无需披露事项 |
靖江特殊钢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10 | 轧钢10个 | <300mg/m3 |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 | 87.159 | 136.018 | 无需披露事项 |
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11 | 锅炉2个 炼焦9个 | 锅炉<5mg/m3 炼焦<10mg/m3 焦炉烟囱<15mg/m3 焦化干熄焦、装煤、推焦<30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6-2023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171-2012 | 31.669 | 156.75 | 无需披露事项 |
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12 | 锅炉2个 炼焦9个 制酸1个 | 锅炉<35mg/m3 焦炉烟囱、推焦<30mg/m3 焦化装煤<70mg/m3 焦化干熄焦<80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6-2023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171-2012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 | 195.235 | 208.573 | 无需披露事项 |
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4 | 锅炉2个 炼焦2个 | 锅炉<50mg/m3 炼焦<150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6-2023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171- | 526.518 | 696.075 | 无需披露事项 |
2012 | ||||||||||
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COD | 处理后达标排放 | 1 | 废水排口1个 | <150mg/L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112.164 | 165.816 | 无需披露事项 |
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氨氮 | 处理后达标排放 | 1 | 废水排口1个 | <250mg/L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3.496 | 30.052 | 无需披露事项 |
铜陵新亚星能源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4 | 锅炉4个 | <5mg/m3 | 安徽省地方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6-2023 | 2.566 | 11.656 | 无需披露事项 |
铜陵新亚星能源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4 | 锅炉4个 | <35mg/m3 | 安徽省地方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6-2023 | 36.334 | 92.180 | 无需披露事项 |
铜陵新亚星能源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4 | 锅炉4个 | <50mg/m3 | 安徽省地方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6-2023 | 67.124 | 166.500 | 无需披露事项 |
扬州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10 | 球团10个 | 焙烧排口<10mg/m3 其他<20mg/m3 |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 | 435.43 | 603.36 | 无需披露事项 |
扬州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2 | 球团2个 | <35mg/m3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 | 28.68 | 624.96 | 无需披露事项 |
扬州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2 | 球团2个 | <50mg/m3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 | 360.52 | 892.8 | 无需披露事项 |
泰富特钢悬架(济南)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VOCs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1 | 涂装工序1个 | <10mg/m3 | 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 | 0.526 | 1.48 | 无需披露事项 |
泰富特钢悬架(济南)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22 | 抛丸9个 加热炉5个 淬火7个 涂装1个 | <7mg/m3 | 山东省地方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15.2 | / | 无需披露事项 |
泰富特钢悬架(济南)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5 | 加热炉5个 | <3mg/m3 | 山东省地方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0.203 | / | 无需披露事项 |
泰富特钢悬架(济南)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5 | 加热炉5个 | <75mg/m3 | 山东省地方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4.867 | / | 无需披露事项 |
泰富特钢悬架(成都)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VOCs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4 | 淬火4个 | <7mg/m3 |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 | 0.15 | / | 无需披露事项 |
泰富特钢悬架(成 | 大气污染 | 颗粒物 | 处理后达 | 4 | 抛丸4个 | <4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9 | / | 无需披 |
都)有限公司 | 物 | 标、有组织排放 | 露事项 | |||||||
泰富特钢悬架(成都)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VOCs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1 | 喷涂1个 | <3mg/m3 |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 | 0.7 | / | 无需披露事项 |
湖北神风汽车弹簧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VOCs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1 | 涂装1个 | <10mg/m3 |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2/1539-2019 | 0.25 | 2.8 | 无需披露事项 |
湖北神风汽车弹簧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11 | 抛丸4个 加热炉3个 淬火4个 | <7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5.8 | 10.25 | 无需披露事项 |
湖北神风汽车弹簧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3 | 加热炉3个 | <3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0.08 | 1.74 | 无需披露事项 |
湖北神风汽车弹簧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3 | 加热炉3个 | <80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2.56 | 6.74 | 无需披露事项 |
浙江泰富无缝钢管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23 | 轧钢10个 修磨7个 抛丸5个 锅炉1个 | <15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5.124 | 5.196 | 无需披露事项 |
浙江泰富无缝钢管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11 | 轧钢10个 锅炉1个 | <150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7.104 | 7.2 | 无需披露事项 |
浙江泰富无缝钢管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处理后达标、有组织排放 | 11 | 轧钢 10个 锅炉1个 | <300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31.48 | 33.65 | 无需披露事项 |
对污染物的处理
公司生产设施配套的各类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同步运行率100%,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固废危废合规处置100%;采取“雨污分流、清浊分流”排水布置,废水分开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2024年度,大冶特钢建成高炉煤气精脱硫、高炉热风炉脱硫、烧结二混除尘、电炉散排除尘等项目,实现颗粒物减排84,010kg,S0
减排136,730kg,NOx减排45,180kg。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环境自行监测采取委托监测和自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废气排放口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对废气排放指标进行实时、自动监测;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日常手工检测,受托方严格按照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及时、准确地完成检测工作,相关信息在指定平台进行公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环保部门备案工作。内部以专业为单位编制了多个专项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各企业共计开展70余次环保类应急演练。通过应急预案的演练,强化员工的应变能力,梳理应急预案流程,同时对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验证,提升了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规避企业风险。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公司每季度依法足额缴纳环境保护税,全年共计缴纳环境保护税4498.16万元。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 □不适用
(1)可再生能源应用
2024年公司可再生能源装机共计197.24MW,其中:分布式光伏装机185.24MW,风力发电12MW,全年增发绿电2.3亿千瓦时,合计减碳13.12万吨。
(2)绿电市场化采购
2024年公司共计实施清洁电力采购302GW,合计减碳17.22万吨
(3)节能降碳技术减排
2024年,公司共计实施节能降碳技术79项,包括:余热回收发电,加热炉全氧燃烧,烧结漏风治理等,吨钢碳排放强度较2023年下降0.3%
(4)社会协同降碳
发挥钢铁能源转换功效,向周边园区、企业提供余热及煤气资源,2024年共计外供焦炉煤气15727万m?,余热439万GJ,协助社会降碳60.36万吨。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江苏泰富管材科技有限公司 | 在未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上开工建设与修复无关的项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第三款“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的规定。 | 罚款20.4万元 | 无重大影响 | 按照土壤修复标准完成原众达炭材地块土壤修复工作并完成效果评估,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已在环保部门备案。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兴澄特钢获得中钢协2024年度环保统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获评2024年重点行业环保绩效A级企业。
大冶特钢获得中钢协2024年度环保统计工作先进集体、湖北省环保竞赛优秀环保科普单位奖、中钢协“双碳最佳实践能效标杆示范厂”培育突出进步企业、湖北省环保信用评价绿标企业、湖北省“碳履约模范单位”称号。
青岛特钢荣获中钢协2024年度环保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水效领跑者”、“环境保护诚信企业”、山东省“循环经济示范单位”、“首批减污降碳试点企业”、“绿色环保发展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完成省市两级“无废工厂”创建。
天津钢管获得中钢协2024年度环保统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获评2024年重点行业环保绩效A级企业。
靖江特钢获评泰州市2024年度“无废工厂”创建单位。
扬州特材获评2024年重点行业环保绩效A级企业。
浙江钢管荣获绍兴市“绿色低碳工厂”称号。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的《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2024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凝聚央企合力,以消费帮扶、教育支持等公益助农活动为主要形式,持续发挥公司优势,多措并举在公益工作中展现特钢形象,促消费提活力,助力乡村振兴跑出加速度贡献特钢力量。精准定位,聚焦重点。围绕党中央关于定点帮扶和乡村振兴决策部署,中信集团《关于持续大力开展消费帮扶的通知》要求,2024年完成助农产品消费帮扶及对外捐赠近500万元;企管部赵慧中玉参加中信集团第四批青年支教帮扶活动,到重庆黔江育才小学支教一年。2025年,公司将严格按照上级部署,时刻牢记回馈社会、服务社会的企业责任;结合产业优势持续支持公益事业,创新公益模式,拓宽公益领域,持续深入开展消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我为群众办实事等重要活动,为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公司 |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 1.本承诺人已向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与本次重组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在本次重组期间,本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提交有关申报文件,并保证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19年09月17日、2019年11月29日 | 不适用 | 按期履行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 1.本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与本次重组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在本次重组期间,本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司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本次重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承诺人保证,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不转让在公 | 2019年09月17日、2019年11月29日 | 不适用 | 按期履行 |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深交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承诺人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公司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承诺人授权深交所和中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全体交易对方 |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 1.本承诺人已向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重组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在本次重组期间,本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本承诺人保证,如本次重组本承诺人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不转让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承诺人授权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公司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承诺人授权深交所和中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2019年09月17日 | 不适用 | 按期履行 |
兴澄特钢 |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 1.本承诺人已向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与本次重组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在本次重组期间,本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和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19年09月17日、2019年11月29日 | 不适用 | 按期履行 |
公司 | 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的声明及承诺函 | 1.截至本函出具日,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2.截至本函出具日,本承诺人最近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最近3年内诚信情况良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 2019年09月17日、2019年11月29日 | 不适用 | 按期履行 |
新冶钢 | 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的声明及承诺函 | 1.截至本函出具日,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2.截至本函出具日,本承诺人最近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最近3年内诚信情况良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 2019年09月17日 | 不适用 | 按期履行 |
泰富投资 | 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的声明及承诺函 | 1.截至本函出具日,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2.截至本函出具日,本承诺人最近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最近3年内诚信情况良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 2019年11月29日 | 不适用 | 按期履行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的声明及承诺函 | 1.本承诺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2.截至本函出具日,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3.截至本函出具日,本承诺人最近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最近3年内诚信情况良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截至本函出具日,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与任何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任何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关于加强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2019年09月17日、2019年11月29日 | 不适用 | 按期履行 |
新冶钢、泰富中投 | 关于本次重组有关事项的声明及承诺函 | 一、本承诺人原则性同意本次重组。 二、公司控制权稳定。本次重组前,(1)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9.95%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湖北新冶钢一致行动人中信中投持有公司28.17%股份;(2)中信集团通过中信股份控制湖北新冶钢及中信中投,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重组完成后,交易对方泰富投资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北新冶钢及中信中投是泰富投资的一致行动人;中信集团间接控制泰富投资、湖北新冶钢及中信中投,中信集团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基于上述,本次重组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履行保密义务本承诺人对所知悉的本次重组信息履行了保密义务,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 四、股份减持计划。公司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承诺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承诺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19年09月17日 | 不适用 | 按期履行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关于本次重组有关事项的声明及承诺函 | 一、本承诺人原则性同意本次重组。 二、公司控制权稳定。本次重组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控制权稳定。 三、履行保密义务。本承诺人对所知悉的本次重组信息履行了保密义务,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 | 2019年11月29日 | 不适用 | 按期履行 |
四、股份减持计划公司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承诺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承诺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泰富投资 | 关于本次重组有关事项的声明及承诺函 | 1.关于主体资格:本承诺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需予以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实施本次重组及享有/承担与本次重组相关的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2.关于标的公司出资及资金来源:本承诺人已履行标的公司章程规定的全部出资义务,用于认缴标的公司出资的资金来源合法,均来源于本承诺人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承诺人及上层出资人(直至最终实益持有人)均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安排,亦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3.关于标的公司业务经营:本承诺人将尽最大努力保持标的公司股权结构的完整性,促使标的公司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使标的公司现有相关负责人和主要员工继续为标的公司提供服务,并保持标的公司同客户、供应商、债权人(如有)、商业伙伴和其它与其有业务联络的人的重大现有关系,确保标的公司的商誉和业务的连续性不会受到破坏。 4.关于合法合规情况:截至本函出具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最近5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截至本函出具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最近5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截至本函出具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最近5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或其他不诚信行为。 5.关于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保障:作为本次重组业绩承诺方,本承诺人保证于本次重组项下取得的公司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避补偿义务;若未来质押对价股份,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6.关于内幕交易情况:本次重组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相关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7.其他:本承诺人承诺,本次重组申报及审核过程中,如根据监管要求或其他客观情况等需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调整,本承诺人将尽力配合公司进行相应调整以推进及实施本次重组。本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即构成对本承诺人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违反本承诺,本承诺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 2019年09月17日、2019年11月29日 | 不适用 | 按期履行 |
泰富投资外其他交易对方 | 关于本次重组有关事项的声明及承诺函 | 1.关于主体资格:本承诺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伙协议需予以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实施本次重组及享有/承担与本次重组相关的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2.关于标的公司出资及资金来源:本承诺人已履行标的公司章程规定的全部出资义务,用于认缴标的公司出资的资金来源合法,均来源于本承诺人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承诺人及上层出资人(直至最终实益持有人)均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安排,亦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 2019年09月17日 | 不适用 | 按期履行 |
3.关于标的公司业务经营:本承诺人将尽最大努力保持标的公司股权结构的完整性,促使标的公司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使标的公司现有相关负责人和主要员工继续为标的公司提供服务。 4.关于合法合规情况:截至本函出具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高级管理人员(如有)最近5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截至本函出具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高级管理人员(如有)最近5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截至本函出具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高级管理人员(如有)最近5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或其他不诚信行为。 5.关于内幕交易情况。本次重组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相关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6.其他:本承诺人承诺,本次重组申报及审核过程中,如根据监管要求或其他客观情况等需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调整,本承诺人将尽力配合公司进行相应调整以推进及实施本次重组。本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即构成对本承诺人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违反本承诺,本承诺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 |||||
兴澄特钢 | 关于本次重组有关事项的声明及承诺函 | 1.本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需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重组的主体资格。 2.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均已实缴到位;本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的历次股权变动均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相应的程序;本公司及子公司的现有股东及股权比例均合法有效。 3.本公司股东合法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委托持股、信托持股、股权代持等情形,不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形;该等股权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除江阴信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江阴冶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江阴扬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江阴青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江阴信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该等主体以下合称“合伙企业”)所持本公司股权存在质押情形外,本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权不存在其他质押、查封、冻结及其他任何限制性权利或任何权利负担导致限制转让的情形,亦不存在与权属相关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 4.本公司及子公司自设立起至今均守法经营,在登记或核准(如有)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 5.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等资产权属明晰,均已办理或正在办理权属证明文件;就尚未办理权属证明文件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本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占有及使用相关土地及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或纠纷,未收到任何政府部门针对该等物业的任何处罚、责令搬迁或强制拆除等任何影响上述公司实际占用或使用状态的命令。 6.本公司及子公司租赁使用的土地及房屋均与出租人签署相关租赁协议,可合法占有及使用该等物业,不存在任何现时或可预见的限制或障碍。 7.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经营性资产不存在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性措施的情形,本公司使用生产经营性资产不存在法律障碍。 8.本公司及子公司近三年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和人身权利等原因而产生的侵权之债。 | 2019年09月17日、2019年11月29日 | 不适用 | 按期履行 |
9.本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适用法律法规缴纳各种税款。 10.本公司及子公司近三年不存在因违反工商、税务、土地、环保、社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11.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足以影响公司存续及持续经营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12.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资金被股东及其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对外担保或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本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除外)。 13.本公司有效存续并正常、持续运营,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向法院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破产、清算、解散、接管或者其他足以导致本公司终止或者丧失经营能力的情形。 | |||||
新冶钢、泰富中投 | 关于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 一、关于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不在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2.保证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本承诺人推荐出任公司董事、监事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本承诺人不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二、关于公司财务独立。1.保证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干预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4.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5.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三、关于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4.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自主地运作,本承诺人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四、关于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性资产。2.保证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规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3.保证不以公司的资产为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五、关于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公司独立开展经营活动,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2.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避免或减少公司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等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与公司及其控制企业的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保证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直接相竞争的业务。本承诺人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方面的独立性;保证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除非本承诺人不再作为公司的控股 | 2019年09月17日、2019年11月29日 | 长期 | 按期履行 |
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承诺人承担。 | |||||
中信泰富 | 关于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 一、关于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不在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2.保证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本承诺人控股子公司泰富投资、湖北新冶钢、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推荐出任公司董事、监事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本承诺人不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二、关于公司财务独立。1.保证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干预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4.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5.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三、关于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4.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自主地运作,本承诺人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四、关于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性资产。2.保证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规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3.保证不以公司的资产为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五、关于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公司独立开展经营活动,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2.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避免或减少公司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等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与公司及其控制企业的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保证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直接相竞争的业务。本承诺人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方面的独立性;保证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除非本承诺人不再作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承诺人承担。 | 2019年09月17日、2019年11月29日 | 长期 | 按期履行 |
泰富投资 | 关于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 一、关于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不在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2.保证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本承诺人推荐出任公司董事、监事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本承诺人不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二、关于公司财务独立。1.保证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公 | 2019年09月17日、2019年11月29日 | 长期 | 按期履行 |
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干预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4.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5.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三、关于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4.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自主地运作,本承诺人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四、关于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性资产。2.保证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规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3.保证不以公司的资产为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五、关于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公司独立开展经营活动,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2.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避免或减少公司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等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与公司及其控制企业的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保证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直接相竞争的业务。本承诺人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方面的独立性;保证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除非本承诺人不再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承诺人承担。 | |||||
公司、泰富投资 | 不存在《关于加强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情形的承诺函 |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承诺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前述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2019年09月17日、2019年11月29日 | 不适用 | 履行完毕 |
除泰富投资外其他交易对方 | 不存在《关于加强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 |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高级管理人员(如有),本承诺人实际控制人(如有)及其控制的企业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前述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不得参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2019年09月17日 | 不适用 | 履行完毕 |
规定》第13条情形的承诺函 | |||||
泰富投资 | 关于标的资产完整权利的承诺函 | 1.本承诺人已履行标的公司章程规定的全部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股东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2.本承诺人依法拥有标的资产,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现时或潜在的权属纠纷或争议,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亦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程序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3.本承诺人真实持有标的资产,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期权安排、股权代持或其他任何代表第三方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与任何第三方就所持标的股权行使表决权的协议或类似安排。 4.本承诺人进一步确认,不存在因本承诺人的原因导致任何第三方有权(无论是现在或将来)根据任何选择权或协议(包括转换权及优先购买权)要求发行、转换、分配、出售或转让标的股权,从而获取标的资产或对应的利润分配权。 5.本承诺人向公司转让标的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的公司章程规定,并已获得必要的许可、授权及批准,不存在法律障碍。 | 2019年09月17日、2019年11月29日 | 不适用 | 履行完毕 |
泰富投资外其他交易对方 | 关于标的资产完整权利的承诺函 | 1.本承诺人已履行标的公司章程规定的全部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股东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2.本承诺人依法拥有标的资产,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现时或潜在的权属纠纷或争议;本承诺人所持标的资产除存在质押情形外,不存在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亦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程序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就本承诺人所持标的资产质押事项,本承诺人将于本次重组交割前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的更早时间前解除股权质押。 3.本承诺人真实持有标的资产,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期权安排、股权代持或其他任何代表第三方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与任何第三方就所持标的股权行使表决权的协议或类似安排。 4.本承诺人向公司转让标的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的公司章程规定,并已获得必要的许可、授权及批准,不存在法律障碍。 | 2019年09月17日 | 不适用 | 履行完毕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确认及承诺函 | 截至本函出具日,本承诺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承诺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19年09月17日 | 不适用 | 履行完毕 |
新冶钢、泰富中投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承诺人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就避免同业竞争事项,现作出声明、确认及承诺如下: 1、本承诺人(包括本承诺人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下同)未经营与公司及兴澄特钢现从事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及兴澄特钢不构成同业竞争。而且在公司依法存续期间,承诺不经营前述业务,以避免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 2、若因本承诺人或公司的业务发展,而导致本承诺人经营的业务与公司的业务发生重合而可能构成竞争,本承诺人同意由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等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和/或通过合 | 2019年09月17日、2019年1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法途径促使本承诺人所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向公司转让该等资产或控股权,和/或通过其他公平、合理的途径对本承诺人经营的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与公司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3、如因本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其对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除非本次重组终止或本承诺人不再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承诺始终有效。 | |||||
泰富投资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作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本次重组完成后,本承诺人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现就本次重组完成后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事项作出声明、确认及承诺如下: 1、本承诺人(包括本承诺人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下同)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从事与公司(含其下属企业,下同)的主营业务相同业务活动的任何实体。而且在公司依法存续期间,承诺不经营前述业务,以避免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 2、若因本承诺人或公司的业务发展,而导致本承诺人经营的业务与公司的业务发生重合而可能构成竞争,本承诺人同意由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等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和/或通过合法途径促使本承诺人所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向公司转让该等资产或控股权,和/或通过其他公平、合理的途径对本承诺人经营的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与公司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3、如因本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对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除非本次重组终止或本承诺人不再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承诺始终有效。 | 2019年09月17日、2019年1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中信泰富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承诺人作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就避免同业竞争事项,现作出声明、确认及承诺如下: 1、本承诺人(包括本承诺人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下同)未经营与公司及兴澄特钢现从事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及兴澄特钢不构成同业竞争。而且在公司依法存续期间,承诺不经营前述业务,以避免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 2、若因本承诺人或公司的业务发展,而导致本承诺人经营的业务与公司的业务发生重合而可能构成竞争,本承诺人同意由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等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和/或通过合法途径促使本承诺人所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向公司转让该等资产或控股权,和/或通过其他公平、合理的途径对本承诺人经营的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与公司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3、如因本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其对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除非本次重组终止或本承诺人不再作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本承诺始终有效。 | 2019年09月17日、2019年1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中信泰富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1、本次收购完成后,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特殊钢棒材和特殊钢板材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除前述情形外,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业务相同且存在竞争关系的情况。 2、在本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承诺自本次收购完成之后的6年内,本着有利于减少竞争性业务、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并经有权机构批准的前提下,综合运用在符合注入条件时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将新冶钢届时持有的南钢集团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通过合理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与南钢集团协同共赢,做大做强。 3、本承诺人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章程及其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 4、若因本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对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 | 2023年11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损失予以赔偿。 | |||||
新冶钢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1、本次收购完成后,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特殊钢棒材和特殊钢板材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除前述情形外,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业务相同且存在竞争关系的情况。 2、在本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期间,承诺自本次收购完成之后的6年内,本着有利于减少竞争性业务、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并经有权机构批准的前提下,综合运用在符合注入条件时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将本承诺人届时持有的南钢集团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通过合理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与南钢集团协同共赢,做大做强。 3、本承诺人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章程及其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 4、若因本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对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 2023年11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新冶钢、泰富中投 | 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承诺人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就减少及规范与公司关联交易事宜,现作出声明、确认及承诺如下: 1.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公司股东大会对涉及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 2.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与公司及其控制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等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与公司及其控制企业的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不利用股东地位影响或谋求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公司及其控制企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4.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除非本次重组终止或本承诺人不再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承诺始终有效。若本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或其控制企业造成实际损失的,由本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 | 2019年09月17日、2019年1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泰富投资 | 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作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本次重组完成后,本承诺人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就减少及规范与公司关联交易事宜,本承诺人现作出声明、确认及承诺如下: 1.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公司股东大会对涉及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 2.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与公司及其控制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等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与公司及其 | 2019年09月17日、2019年1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控制企业的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影响或谋求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公司及其控制企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4.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除非本次重组终止或本承诺人不再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承诺始终有效。若本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或其控制企业造成实际损失的,由本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 | |||||
中信泰富 | 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承诺人作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就减少及规范与公司关联交易事宜,现作出声明、确认及承诺如下: 1.在作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公司股东大会对涉及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 2.在作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与公司及其控制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等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与公司及其控制企业的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在作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期间,不利用间接控股股东地位影响或谋求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间接控股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公司及其控制企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4.在作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承诺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除非本次重组终止或本承诺人不再作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本承诺始终有效。若本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或其控制企业造成实际损失的,由本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 | 2019年09月17日、2019年1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本次交易涉及摊薄即期回报等事项的承诺 | 1.本人承诺将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直接或间接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单独及/或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共同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将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规范,严格遵守及执行公司相关制度及规定,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规定和规则以及公司制度规章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将全力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审核委员会在制定及/或修订薪酬制度时,将相关薪酬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5.本人进一步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员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若上述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明确规定不符或未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规定及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 | 2019年09月17日、2019年1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 |||||
新冶钢、泰富中投 | 关于本次交易涉及摊薄即期回报等事项的承诺 | 本承诺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本承诺人将积极支持公司具体执行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本承诺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任何利益。若上述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承诺的明确规定不符或未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承诺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规定及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 2019年09月1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泰富投资 | 关于本次交易涉及摊薄即期回报等事项的承诺 |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本承诺人将积极支持公司具体执行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本承诺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任何利益。若上述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承诺的明确规定不符或未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承诺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规定及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 2019年09月17日、2019年1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中信泰富 | 关于本次交易涉及摊薄即期回报等事项的承诺 | 本承诺人作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本承诺人将积极支持公司具体执行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本承诺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任何利益。若上述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承诺的明确规定不符或未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承诺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规定及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 2019年09月17日、2019年1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泰富投资、中信泰富 | 关于兴澄特钢物业的声明及承诺函 | 鉴于本次重组的标的公司兴澄特钢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持有、使用部分自有及第三方物业方面存在部分物业因报建手续不全、相关土地规划调整无法办理权属证书、租赁未取得或未提供权属证书的物业、租赁物业未办理备案手续等若干不规范情形(以下统称“物业不规范情形”),为确保本次重组的顺利实施、保障兴澄特钢正常持续、稳定地开展相关经营业务,防范、控制兴澄特钢及其下属子公司因该等物业不规范情形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泰富投资及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本承诺人”)作为兴澄特钢的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作出承诺如下: 1.若物业不规范情形显著影响相关企业拥有和使用该等物业资产以从事正常业务经营,本承诺人将督促兴澄特钢或其下属子公司立即搬移至权属文件齐全或合法租赁的场所继续经营业务,且该等搬迁预计不会对兴澄特钢或其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若物业不规范情形导致兴澄特钢或其下属子公司产生额外支出或损失(包括政府罚款、政府责令搬迁或强制拆迁费用、第三方索赔等),本承诺人将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方积极协调磋商,以在最大程度上支持兴澄特钢及其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避免或控制损害继续扩大。 3.针对因物业不规范情形产生的经济支出或损失,本承诺人将在确认兴澄特钢及其下属子公司损失后,以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方式向相关企业进行补偿,确保兴澄特钢及其下属子公司业务经营持续正常进行,从而减轻或消除不利影响。 | 2019年09月17日、2019年1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俞亚鹏、钱刚 | 关于合伙企业出资及任职情况等事项的声明及承诺 | 本承诺人现就在合伙企业出资及任职情况作出声明与承诺如下: 1. 截至本函出具日,除在普通合伙人盈宣投资出资及担任董事、以及在江阴信泰出资外,本承诺人未担任任一合伙企业的管理委员会委员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 在本承诺人作为江阴信泰有限合伙人以及担任泰富投资董事期间,将不再担任任一合伙企业的管理委员会委员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9年09月1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合伙企业、泰富投资、新冶钢、泰富中投 | 关于不形成一致行动关系的进一步声明与承诺 | 五家合伙企业就彼此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特声明及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后,合伙企业将成为公司股东及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函出具日,合伙企业之间未就本次交易后共同扩大公司持股比例或表决权比例签署或达成一致行动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或类似安排。 2.本次交易完成后,合伙企业就持有/控制的公司股份,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将独立进行决策和意思表示,不会事先协商或达成一致行动意见。 五家合伙企业、泰富投资、新冶钢、泰富中投就合伙企业与泰富投资、新冶钢、泰富中投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特声明及承诺: 1.截至本函出具日,合伙企业与泰富投资、新冶钢、泰富中投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协议或类似安排,也未就本次交易完成后共同扩大所能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经营决策、董事人选推荐等签署或达成任何协议或其他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合伙企业与泰富投资、新冶钢、泰富中投亦不会签署或达成任何与此相关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公司的日常运作中,合伙企业与泰富投资、新冶钢、泰富中投将各自及单独委派股东代表出席股东大会并独立行使股份表决权,承诺并确保不会相互间委托股份表决权,不会就公司审议事项相互商议一致后再进行表决,不会形成一致行动的默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类似安排。 3.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增资入股标的公司,泰富投资未向合伙企业提供任何借款、垫付款项,也未以标的公司股权为合伙企业融资提供保证、质押等,泰富投资与合伙企业之间也不存在任何有关融资、股份回购等特别安排。 | 2019年09月1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长越投资有限公司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为进一步落实监管机构有关规范承诺履行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综合考虑实际情况,从保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发,长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越投资”)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收购完成后,长越投资控制的企业与中信特钢及其子公司在特殊钢棒材和特殊钢板材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除前述情形外,长越投资及控制的企业与中信特钢不存在其他业务相同且存在竞争关系的情况。2、在长越投资作为中信特钢控股股东之主要股东期间,承诺自长越投资关联方南钢集团成为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单一股东之日(2023年12月4日)起6年内,本着有利于减少竞争性业务、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并经有权机构批准的前提下,综合运用在符合注入条件时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将泰富特钢(江苏)有限公司届时持有的南钢集团股权转让给中信特钢,通过合理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与南钢集团协同共赢,做大做强。3、长越投资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章程及其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中信特钢控股股东之主要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4、若因长越投资未履行本承诺而给中信特钢造成损失的,长越投资将对因此给中信特钢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 2024年06月18日 | 不适用 | 正常履行 | |
泰富特钢 | 关于避免同 | 为进一步落实监管机构有关规范承诺履行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 | 2024年06月18日 | 不适用 | 正 |
(江苏)有限公司 | 业竞争的承诺 | 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综合考虑实际情况,从保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发,泰富特钢(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特钢”)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收购完成后,江苏特钢控制的南钢集团及其子公司与中信特钢及子公司在特殊钢棒材和特殊钢板材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除前述情形外,江苏特钢及控制的企业与中信特钢不存在其他业务相同且存在竞争关系的情况。2、本次收购完成后,作为南钢集团控股股东,江苏特钢承诺自南钢集团成为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单一股东之日(2023年12月4日)起6年内,本着有利于减少竞争性业务、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并经有权机构批准的前提下,综合运用在符合注入条件时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将本承诺人届时持有的南钢集团股权转让给中信特钢,通过合理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与南钢集团协同共赢,做大做强。3、若因江苏特钢未履行本承诺而给中信特钢造成损失的,江苏特钢将对因此给中信特钢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 常履行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估计”、“35、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347.3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莫康妮(项目合伙人) 董 攀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本年度,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共支付审计费用58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共71笔,涉案金额共计35,474.77万元,其中未结金额共计8,301.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9%。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公司子公司起诉加工合同纠纷、执行异议之诉、供用汽合同纠纷案件 | 318.43 | 否 | 未结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子公司应诉买卖合同纠纷、经济补偿金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者责任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 7,983.39 | 否 | 未结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子公司起诉买卖合同纠纷、供用电合同纠纷、物权纠纷案件 | 903.35 | 否 | 已结 | 不存在重大影响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子公司应诉中介合同纠纷、排除妨害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6,269.6 | 否 | 已结 | 不存在重大影响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的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亦不存在所负较大数额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形。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销售商品 | 矿石、球团 | 协议价 | 820-1022元/吨 | 21,721.10 | 0.20% | 95,50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820-1022元/吨 | 2024年1月11日、2024年8月20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4-041《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材有限公司 | 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 销售商品 | 钢材 | 协议价 | 4350-360000元/吨 | 33,189.89 | 0.30% | 81,90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4350-360000元/吨 | ||
中信金属香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销售商品 | 精粉 | 协议价 | 700-1300元/吨 | 10,418.12 | 0.10% | 70,00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700-1300元/吨 |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销售商品 | 钢板 | 协议价 | 3800-10250元/吨 | 8,645.27 | 0.08% | 61,20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3800-10250元/吨 | ||
黄石新兴管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监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 销售商品 | 球团 | 协议价 | 980-1290元/吨 | 5,058.34 | 0.05% | 9,20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980-1290元/吨 | ||
江阴兴澄马科托钢 | 本集团之 | 销售商品 | 钢坯材 | 协议价 | 4100-28100元/吨 | 41,503.58 | 0.38% | 56,80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4100-28100元/吨 |
球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水电气及其他材料 | 协议价 | 水4.9元/吨、电0.77元/千瓦时、气0.26元/立方米 | 767.18 | 0.01% | 否 | 票据或现款 | 水4.9元/吨、电0.77元/千瓦时、气0.26元/立方米 | ||
中特泰来模具技术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担任董事的公司 | 销售商品 | 钢材 | 协议价 | 14200-72580元/吨 | 3,653.30 | 0.03% | 13,00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14200-72580元/吨 |
江苏翔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担任董事的公司 | 销售商品 | 钢材 | 协议价 | 4200-230015元/吨 | 17,801.88 | 0.16% | 32,80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4200-230015元/吨 |
中特云商(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高管担任董事的公司 | 销售商品 | 钢材 | 协议价 | 5000-12000元/吨 | 875.17 | 0.01% | 24,00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5000-12000元/吨 |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销售商品 | 钢材、矿石、废钢 | 协议价 | 900-9500元/吨 | 26,798.35 | 0.25% | 40,00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900-9500元/吨 |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其他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销售商品 | 钢材、电力、自来水 | 协议价 | 钢材3500-44000元/吨,电0.52-1元/千瓦时、水1.89元/吨 | 714.84 | 0.01% | 10,00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钢材3500-44000元/吨,电0.52-1元/千瓦时、水1.89元/吨 |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提供劳务 | 管理咨询 | 协议价 | 不适用 | 25.00 | 0.00% | 5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不适用 |
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 | 提供劳务 | 管理咨询 | 协议价 | 不适用 | 25.00 | 0.00% | 2,10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不适用 |
江阴兴澄马科托钢球有限公司 | 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 提供劳务 | 装卸运输及检测服务 | 协议价 | 装卸运输6-80元/吨,检测14元/吨 | 518.00 | 0.00% | 1,20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装卸运输6-80元/吨,检测14元/吨 |
中特泰来模具技术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担任董事的公司 | 提供劳务 | 技术开发服务 | 协议价 | 不适用 | 146.74 | 0.00% | 50.00 | 是 | 票据或现款 | 不适用 |
江苏翔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担任董事的公司 | 提供劳务 | 装卸加工服务 | 协议价 | 不适用 | 0.00 | 0.00% | 5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不适用 |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提供劳务 | 加工服务 | 协议价 | 400-1200元/吨 | 295.43 | 0.00% | 80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400-1200元/吨 |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其他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提供劳务 | 劳务、技术服务 | 协议价 | 不适用 | -224.55 | 0.00% | 10,00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不适用 |
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材有限公司 | 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 采购货物 | 钢坯材 | 协议价 | 不适用 | 0.00 | 0.00% | 30,00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不适用 |
SINO IRON PTY LTD. | 同受最终控制 | 采购货物 | 矿料 | 协议价 | 760-1220元/吨 | 443,862.52 | 4.66% | 770,00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760-1220元/吨 |
方控制 | |||||||||||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采购货物 | 矿料 | 协议价 | 550-1200元/吨 | 128,202.32 | 1.35% | 207,50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550-1200元/吨 |
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采购货物 | 合金 | 协议价 | 210000-364000元/吨 | 21,557.47 | 0.23% | 22,70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210000-364000元/吨 |
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采购货物 | 合金 | 协议价 | 7500-28100元/吨 | 2,594.01 | 0.03% | 6,30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7500-28100元/吨 |
辽宁信裕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采购货物 | 合金 | 协议价 | 7800-157000元/吨 | 5,297.64 | 0.06% | 8,70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7800-157000元/吨 |
中信金属香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采购货物 | 矿石 | 协议价 | 740-1250/吨 | 172,752.47 | 1.82% | 516,40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740-1250/吨 |
中信重工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 采购货物 | 备件 | 协议价 | 不适用 | 0.00 | 0.00% | 5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不适用 |
黄石新兴管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监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 采购货物 | 辅料 | 协议价 | 6660元/吨 | 287.23 | 0.00% | 1,00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6660元/吨 |
江阴兴澄马科托钢 | 本集团之 | 采购货物 | 废钢 | 协议价 | 2300-3300元/吨 | 1,268.34 | 0.01% | 1,80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2300-3300元/吨 |
球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
中特泰来模具技术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担任董事的公司 | 采购货物 | 废钢 | 协议价 | 2500-3000元/吨 | 42.07 | 0.00% | 10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2500-3000元/吨 |
江苏翔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担任董事的公司 | 采购货物 | 钢坯材 | 协议价 | 260000-263000元/吨 | 69.52 | 0.00% | 0.00 | 是 | 票据或现款 | 260000-263000元/吨 |
中特云商(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高管担任董事的公司 | 采购货物 | 合金 | 协议价 | 不适用 | 0.00 | 0.00% | 12,00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不适用 |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采购货物 | 钢板、煤炭 | 协议价 | 钢板5000-6000元/吨、煤炭1650-1850元/吨 | 6,526.09 | 0.07% | 60,00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钢板5000-6000元/吨、煤炭1650-1850元/吨 |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其他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采购货物 | 钢材废钢、备件、电力、物资 | 协议价 | 钢材723元/吨、备件15000-220000元/件、电0.45-0.65元/千瓦时 | 8,150.50 | 0.09% | 10,00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钢材723元/吨、备件15000-220000元/件、电0.45-0.65元/千瓦时 |
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材有限公司 | 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 接受劳务 | 运输加工服务等 | 协议价 | 运输费140-900元/吨、加工费等30-80元/吨 | 907.79 | 0.01% | 65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运输费140-900元/吨、加工费等30-80元/吨 |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 | 接受劳务 | 担保服务 | 协议价 | 不适用 | 589.57 | 0.01% | 1,50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不适用 |
方控制 | |||||||||||
江苏翔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担任董事的公司 | 接受劳务 | 加工服务 | 协议价 | 不适用 | 72.62 | 0.00% | 15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不适用 |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接受劳务 | 加工、运输、工程服务 | 协议价 | 加工服务400-1500元/吨、运输服务8-40元/吨、工程服务不适用 | 8,675.40 | 0.09% | 3,500.00 | 是 | 票据或现款 | 加工服务400-1500元/吨、运输服务8-40元/吨、工程服务不适用 |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其他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接受劳务 | 节能、信息、物业、维保、劳务派遣 、工程、 运输装卸服务 | 协议价 | 运输装卸服务10-95元/吨,其他不适用 | 4,194.74 | 0.04% | 10,000.00 | 否 | 票据或现款 | 运输装卸服务10-95元/吨,其他不适用 |
合计 | -- | -- | 976,982.94 | -- | 2,171,000.00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额低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无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存款业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万元)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万元)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万元)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万元) | ||||||
中信财务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700,000.00 | 0.05%-1.10% | 201,975.02 | 12,562,063.34 | 12,544,812.04 | 219,226.32 |
备注:中信财务人民币存款利率1.10%,美元存款利率0.05%。贷款业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万元)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万元)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万元)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万元) | ||||||
中信财务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1,500,000.00 | 2.40%-5.78% | 517,633.85 | 364,633.58 | 446,157.79 | 436,109.64 |
备注:中信财务人民币贷款利率2.40%-3.10%,美元贷款利率5.49%-5.78%。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万元) | 实际发生额(万元) |
中信财务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授信 | 1,500,000.00 | 602,888.18 |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控股的财务公司。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2024年3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在中信银行存贷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 效率,进一步降低投资风险及融资成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开展了存款、综合授信、结算等其他金融业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资金管理需求,公司调整在中信银行的存款额度,调整后的最高存
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最高信贷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后一年内有效。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在中信银行的存款余额为18.86亿元(其中含可转债专项募集资金11.30亿元),贷款余额为25.52亿元。
2024年3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兴澄特钢向参股公司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并经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拟对公司参股公司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融资担保。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对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896.49万元。
2024年12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兴澄特钢向湖北中航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拟向其持股40%的参股公司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材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财务资助用于其经营支出,持有湖北中航60%股权的股东中国航空工业供销中南有限公司,按出资比例向其提供3,000万元相同条件的借款。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关于调整在中信银行存贷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4年03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子公司兴澄特钢向参股公司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4年03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子公司兴澄特钢向湖北中航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4年12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4、关联交易情况”、“(3)提供劳务服务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托管项目。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3.使用权资产”、“30.租赁负债”。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材有限公司 | 2024/3/13 | 12,000.00 | 此担保为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总额度,具体担保业务发生明细详见下列担保对象为“湖北中航特种钢材有限公司”的内容 | 此担保为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总额度,具体担保业务发生明细详见下列担保对象为“湖北中航特种钢材有限公司”的内容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担保额度有限期三年 | 否 | 是 |
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材有限公司 | 2023/1/17 | 4,000.00 | 2023/10/23 | 384.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10/23-2024/4/23 | 是 | 是 |
2024/1/24 | 480.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1/24-2024/7/24 | 是 | 是 | |||
2024/2/22 | 576.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2/22-2024/8/22 | 是 | 是 | |||
2024/3/20 | 416.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3/20-2024/9/20 | 是 | 是 | |||
2024/7/22 | 704.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7/22-2025/1/22 | 否 | 是 | |||
2024/8/22 | 448.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8/22-2025/2/22 | 否 | 是 | |||
2024/9/23 | 704.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9/23-2025/3/23 | 否 | 是 | |||
2024/10/22 | 768.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10/22-2025/4/22 | 否 | 是 | |||
2024/11/22 | 352.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11/22-2025/5/22 | 否 | 是 | |||
湖北中航冶钢特种 | 2023/6/2 | 4,000.00 | 2023/7/21 | 480.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7/21-2024/1/21 | 是 | 是 |
钢材有限公司 | 2023/8/18 | 256.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8/18-2024/2/18 | 是 | 是 | |||
2023/11/27 | 400.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11/27-2024/5/26 | 是 | 是 | ||||
2023/12/14 | 224.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12/14-2024/6/14 | 是 | 是 | ||||
2023/12/16 | 496.62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12/16-2024/5/29 | 是 | 是 | ||||
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材有限公司 | 2024/3/13 | 4,000.00 | 2024/4/17 | 736.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4/17-2024/10/17 | 是 | 是 | |
2024/5/23 | 704.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5/23-2024/11/23 | 是 | 是 | ||||
2024/6/3 | 414.13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6/3-2024/10/30 | 是 | 是 | ||||
2024/6/21 | 640.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6/21-2024/12/20 | 是 | 是 | ||||
2024/7/19 | 379.46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7/19-2024/12/28 | 是 | 是 | ||||
2024/7/19 | 400.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7/19-2025/7/17 | 否 | 是 | ||||
2024/8/19 | 400.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8/19-2025/7/17 | 否 | 是 | ||||
2024/11/11 | 920.49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11/11-2025/4/29 | 否 | 是 | ||||
2024/12/9 | 1,200.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12/9-2025/6/6 | 否 | 是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12,000.0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10,242.08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12,000.0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5,896.49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泰富特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23/3/18 | 356,125.00 | 不适用 | 0.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担保额度有限期一年 | 是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 | 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 | 0.00 |
保额度合计(B1) | 际发生额合计(B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0.0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 | 2021/1/27 | 50,000.00 | 2022/7/21 | 49,600.00 | 借款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2/7/21-2024/6/6 | 是 | 否 |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 | 2021/12/3 | 50,000.00 | 2021/12/6 | 15,800.00 | 借款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1/12/6-2024/1/9 | 是 | 否 |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 2022/11/1 | 120,000.00 | 2024/1/17 | 60,000.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1/17-2024/6/27 | 是 | 否 |
2024/1/18 | 30,000.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1/18-2024/6/27 | 是 | 否 | |||
2024/1/18 | 30,000.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1/18-2024/7/18 | 是 | 否 | |||
2024/7/16 | 10,000.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7/16-2025/1/16 | 否 | 否 | |||
2024/7/17 | 10,000.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7/17-2025/7/17 | 否 | 否 | |||
2024/10/24 | 20,000.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10/24-2025/4/24 | 否 | 否 | |||
2024/12/23 | 40,000.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12/23-2026/2/28 | 否 | 否 | |||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 2024/1/9 | 100,000.00 | 2024/5/15 | 10,000.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5/15-2024/11/15 | 是 | 否 |
2024/5/31 | 7,000.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5/31-2024/11/26 | 是 | 否 | |||
2024/7/15 | 10,000.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7/15-2024/9/29 | 是 | 否 | |||
2024/8/23 | 8,000.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8/23-2025/2/22 | 否 | 否 | |||
2024/10/25 | 5,000.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10/25-2025/3/27 | 否 | 否 |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天津钢管并表前发生的内部担保 | 17,000.00 | 2022/10/31 | 16,900.00 | 借款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2/10/31-2025/10/19 | 否 | 否 |
江苏天淮钢管有限公司 | 天津钢管并表前发生的内部担保 | 8,000.00 | 2022/11/2 | 8,000.00 | 借款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2/11/2-2025/11/1 | 否 | 否 |
天津钢管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2023/5/9 | 22,900.00 | 2023/5/11 | 22,900.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5/11-2024/5/10 | 是 | 否 |
靖江特殊钢有限公司 | 2023/5/25 | 20,000.00 | 2023/7/15 | 5,852.91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7/15-2024/1/15 | 是 | 否 |
2023/10/24 | 5,000.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10/24-2024/4/24 | 是 | 否 | |||
2023/10/24 | 162.99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10/24-2024/1/18 | 是 | 否 | |||
2024/2/22 | 5,000.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2/22-2024/8/22 | 是 | 否 | |||
2024/3/21 | 5,000.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3/21-2024/9/21 | 是 | 否 | |||
2024/5/22 | 10,000.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5/22-2024/11/21 | 是 | 否 | |||
天津钢管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2023/5/9 | 50,000.00 | 2023/10/11 | 53.84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10/11-2024/6/30 | 是 | 否 |
2023/9/15 | 410.87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9/15-2024/3/31 | 是 | 否 | |||
2023/11/30 | 333.05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11/30-2024/4/30 | 是 | 否 | |||
2023/12/22 | 83.26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12/22-2025/5/30 | 否 | 否 | |||
2023/8/23 | 763.82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8/23-2025/9/30 | 否 | 否 | |||
2023/10/12 | 471.76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10/12-2025/9/30 | 否 | 否 | |||
2023/11/22 | 241.15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11/22-2025/8/2 | 否 | 否 | |||
2024/5/13 | 335.73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5/13-2025/8/30 | 否 | 否 |
2024/6/7 | 5.03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6/7-2025/10/16 | 否 | 否 | |||
上海中特泰富钢管有限公司 | 2022/10/1 | 100,000.00 | 2022/10/29 | 80,427.6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担保对象为泰富钢管以其控股子公司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约4.74亿元净资产设备、房屋及土地,以及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管元通管材制品有限公司100% 股权账面价值约 5.27亿元,合计10亿元资产对其10亿授信担保提供反担保。 | 2022/10/29-2024/12/30 | 是 | 否 |
上海中特泰富钢管有限公司并表子公司 | 2022/12/7 | 350,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否 |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2023/6/7 | 60,000.00 | 2023/6/8 | 59,400.00 | 借款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6/8-2026/6/7 | 否 | 否 |
上海中特泰富钢管有限公司 | 2023/6/22 | 150,000.00 | 2023/6/22 | 84,572.40 | 借款担保 | 不适用 | 担保对象为泰富钢管以其控股子公司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约14.05亿元净资产设备、房屋及土地,以及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钢管钢铁贸易有限公司100% 股权账面价值约 0.95亿元,合计15亿元资产对其15亿授信担保提供反担保。 | 2023/6/22-2024/12/30 | 是 | 否 |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2023/9/23 | 20,000.00 | 2023/9/25 | 19,850.00 | 借款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9/25-2025/3/24 | 否 | 否 |
扬州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2024/2/1 | 10,000.00 | 2024/7/2 | 10,000.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7/2-2024/12/26 | 是 | 否 |
不适用 | 0.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否 | |||
天津钢管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2024/5/22 | 22,900.00 | 2024/5/22 | 20,042.06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5/22-2025/5/22 | 否 | 否 |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 | 2024/11/8 | 100,000.00 | 2024/11/25 | 10,000.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11/25-2025/11/25 | 否 | 否 |
上海中特泰富钢管有限公司 | 2024/12/4 | 250,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否 |
上海中特泰富钢管有限公司 | 2024/12/27 | 165,000.00 | 2024/12/27 | 165,000.00 | 授信担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12/30-2028/10/28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482,9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465,382.8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757,9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394,092.81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494,9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475,624.9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769,90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399,989.3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9.77%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5,896.49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0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5,896.49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是否存在为经销商提供担保或财务资助
□是 ?否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5,047,156,349 | 100.00% | 0 | 0 | 0 | 686 | 686 | 5,047,157,035 | 100.00% |
1、人民币普通股 | 5,047,156,349 | 100.00% | 0 | 0 | 0 | 686 | 686 | 5,047,157,035 | 100.00% |
三、股份总数 | 5,047,156,349 | 100.00% | 0 | 0 | 0 | 686 | 686 | 5,047,157,035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2021年5月2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截至目前,公司可转债已于2022年4月15日顺利上市,债券简称:中特转债,债券代码:127056,转股日期为2022年9月5日至2028年2月24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转股13,602股(3,427张,含回售),公司剩余可转债余额为4,999,657,300元(49,996,573张)。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发行的可转债累计转股13,602股,转股数量未对公司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显著影响。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公司“中特转债”于2022年9月5日进入转股期,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5,047,157,035股。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110.43亿元,同比2023年末1165.07亿元减少4.69%;负债总额为672.15亿元,同比2023年末748.72亿元减少10.23%,资产负债率维持在合理的水平范围内。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8,89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4,36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5.05% | 3,787,987,284.00 | 0.00 | 0.00 | 3,787,987,284.00 | 不适用 | 0 | |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53% | 228,854,000.00 | 0.00 | 0.00 | 228,854,000.00 | 不适用 | 0 | |
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26% | 215,251,416.00 | 0.00 | 0.00 | 215,251,416.00 | 不适用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52% | 76,963,604.00 | 7,103,367.00 | 0.00 | 76,963,604.00 | 不适用 | 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4% | 17,383,744.00 | 9,838,200.00 | 0.00 | 17,383,744.00 | 不适用 | 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启恒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4% | 16,920,629.00 | 16,920,629.00 | 0.00 | 16,920,629.00 | 不适用 | 0 |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6012组合 | 其他 | 0.28% | 14,003,111.00 | -3,995,900.00 | 0.00 | 14,003,111.00 | 不适用 | 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24% | 12,015,400.00 | 9,228,100.00 | 0.00 | 12,015,400.00 | 不适用 | 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睿玺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20% | 10,208,500.00 | 10,208,500.00 | 0.00 | 10,208,500.00 | 不适用 | 0 | |
全国社保基金——四组合 | 其他 | 0.20% | 9,891,947.00 | 0.00 | 0.00 | 9,891,947.00 | 不适用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和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同属中信泰富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形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 | 无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 | 3,787,987,28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87,987,284.00 |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 228,85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8,854,000.00 |
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215,251,41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5,251,416.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6,963,60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6,963,604.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7,383,74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383,744.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启恒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920,62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920,629.00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6012组合 | 14,003,11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03,111.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2,015,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15,4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睿玺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208,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08,500.00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9,891,94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891,947.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和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同属中信泰富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545,544 | 0.15% | 36,600 | 0.00% | 17,383,744 | 0.34% | 0.00 | 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2,787,300 | 0.06% | 44,700 | 0.00% | 12,015,400 | 0.24% | 0.00 | 0.00%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外商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 | 钱刚 | 1993年12月03日 | 913202816079832777 |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允许投资性公司承接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五)销售黑色、有色金属材料(国家限制的除外);供热、废钢铁的供应及金属冶炼压力加工技术咨询服务;仓储(危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中央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 奚国华 | 1982年09月15日 | 9110000010168558XU | 投资管理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期货、租赁、基金、信用卡金融类企业及相关产业、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矿产、林木资源开发和原材料工业、机械制造、房地产开发、信息基础设施、基础电信和增值电信业务、环境保护、医药、生物工程和新材料、航空、运输、仓储、酒店、旅游业、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商业、教育、出版、传媒、文化和体育、境内外工程设计、建设、承包及分包、行业的投资业务;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工程招标、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承包及分包、咨询服务行业;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进出口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社区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和信息保护和加工处理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中信集团下属境内外主要上市公司包括: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H股上市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H股上市公司)、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中信国际电讯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先丰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Ivanhoe Mines Ltd.(海外上市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企业债券。
二、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公司债券。
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5,047,143,4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4,037,714,746.40元,剩余2,696,115,275.08元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分配的资金来源为前期经营积累及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中特转债转股价格为25.00元/股,调整后中特转债转股价格为24.2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4月18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前中特转债转股价格为24.2元/股,调整后中特转债转股价格为23.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4月20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根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5,047,156,4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646744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前中特转债转股价格为23.5元/股,调整后中特转债转股价格为22.9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10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转债简称 | 转股起止日期 | 发行总量(张) | 发行总金额(元) | 累计转股金额(元) | 累计转股数(股) | 转股数量占转股开始日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 | 尚未转股金额(元) | 未转股金额占发行总金额的比例 |
中特转债 | 2022年9月5日-2028年2月24日 | 50,000,000 | 5,000,000,000.00 | 342,700.00 | 13,602.00 | 0.0003% | 4,999,657,300.00 | 99.99% |
3、前十名可转债持有人情况
序号 | 可转债持有人名称 | 可转债持有人性质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数量(张)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金额(元)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占比 |
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6,745,761.00 | 674,576,100.00 | 13.49% |
2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461,789.00 | 446,178,900.00 | 8.92% |
3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深 | 其他 | 2,702,817.00 | 270,281,700.00 | 5.41% |
4 | 工银瑞信添丰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2,499,369.00 | 249,936,900.00 | 5.00%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197,994.00 | 219,799,400.00 | 4.40% |
6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249,820.00 | 124,982,000.00 | 2.50% |
7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稳得盈两全保险(分红型) | 其他 | 1,212,326.00 | 121,232,600.00 | 2.42% |
8 | 德骥资本管理公司-DK MS FPI(Cayman)Ltd.-QFII | 境外法人 | 1,183,681.00 | 118,368,100.00 | 2.37% |
9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稳健增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948,352.00 | 94,835,200.00 | 1.90% |
10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稳得福两全保险(分红型)(分红专二) | 其他 | 875,660.00 | 87,566,000.00 | 1.75% |
4、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报告期末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以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1)公司相关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110.43亿元,负债总额672.15亿元,资产负债率60.53%,借款没有发生延期还款和展期的情况。
(2)资信评级情况
报告期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资信评级机构,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对公司进行跟踪评级,评级情况
无变化,根据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出具的最新跟踪评级报告,明确“确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中特转债’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公司整体运营情况
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各项债务融资工具均按时偿付利息,无到期未偿付或逾期偿付情况。此外,公司盈利能力良好,融资渠道畅通,如出现满足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及到期还本付息的情形,公司均可通过自有资金或融资等按时支付债券持有人的本金和利息。
五、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六、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是否有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
□是 ?否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流动比率 | 1.12 | 1.03 | 8.74% |
资产负债率 | 60.53% | 64.26% | -3.73% |
速动比率 | 0.73 | 0.69 | 5.80%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520,761.17 | 544,027.24 | -4.28%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29.98% | 32.05% | -2.07% |
利息保障倍数 | 6.36 | 6.64 | -4.22%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9.87 | 9.16 | 7.75%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11.01 | 10.67 | 3.19%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0.00% |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3月19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2386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莫康妮(项目合伙人)、董攀 |
审计报告正文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4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833,495,129.53 | 8,478,024,196.0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953,760,141.34 | 11,649,186,359.84 |
应收账款 | 5,401,676,094.24 | 5,198,396,908.11 |
应收款项融资 | 5,496,832,198.96 | 4,818,581,110.48 |
预付款项 | 1,522,759,695.15 | 2,353,271,307.2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806,069,349.96 | 847,811,668.40 |
其中:应收利息 | 6,513,908.71 | 224,725.03 |
应收股利 | 6,644,700.00 | 14,449,746.1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6,745,077,930.89 | 17,213,788,121.38 |
其中:数据资源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0.00 | 20,025,575.00 |
其他流动资产 | 601,129,591.30 | 669,958,702.76 |
流动资产合计 | 47,360,800,131.37 | 51,249,043,949.30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0,000,000.00 | 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870,563,678.48 | 629,182,656.2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55,513,375.96 | 92,449,313.63 |
固定资产 | 48,968,332,815.39 | 50,391,174,909.98 |
在建工程 | 3,333,679,651.63 | 3,790,473,549.7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85,064,545.56 | 34,383,910.83 |
无形资产 | 7,435,452,643.20 | 7,811,291,565.73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18,331,368.65 | 18,331,368.65 |
长期待摊费用 | 172,108,063.40 | 177,242,109.3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20,647,106.32 | 1,740,852,010.3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02,885,965.48 | 572,180,203.6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3,682,579,214.07 | 65,257,561,598.14 |
资产总计 | 111,043,379,345.44 | 116,506,605,547.4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9,018,641,334.74 | 8,670,103,437.14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327,805,253.05 | 5,064,739,331.31 |
应付账款 | 12,530,885,681.98 | 17,665,813,409.1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732,142,822.27 | 4,901,228,401.3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786,751,617.14 | 2,842,965,546.65 |
应交税费 | 670,498,979.03 | 663,621,822.43 |
其他应付款 | 5,049,741,212.53 | 5,476,833,960.48 |
其中:应付利息 | 23,303,127.75 | 42,503,127.75 |
应付股利 | 2,826,233.26 | 12,862,468.07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616,973,201.47 | 3,675,986,853.54 |
其他流动负债 | 389,538,806.99 | 578,950,070.07 |
流动负债合计 | 42,122,978,909.20 | 49,540,242,832.09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8,131,746,870.40 | 17,014,706,506.35 |
应付债券 | 4,886,520,945.30 | 4,758,696,659.84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8,831,408.58 | 26,396,992.76 |
长期应付款 | 0.00 | 1,500,000,00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24,068,750.09 | 126,892,242.46 |
预计负债 | 11,631,433.71 | 4,658,231.24 |
递延收益 | 1,493,172,261.21 | 1,435,714,540.1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16,056,154.48 | 464,804,550.8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092,027,823.77 | 25,331,869,723.66 |
负债合计 | 67,215,006,732.97 | 74,872,112,555.7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047,157,035.00 | 5,047,156,349.00 |
其他权益工具 | 490,208,519.73 | 490,210,088.51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380,520,732.27 | 9,303,035,159.3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3,959,180.45 | 11,132,316.53 |
专项储备 | 236,162,839.33 | 270,796,780.75 |
盈余公积 | 2,423,515,492.23 | 2,138,352,472.2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3,338,907,185.99 | 21,348,442,982.5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0,930,430,985.00 | 38,609,126,148.91 |
少数股东权益 | 2,897,941,627.47 | 3,025,366,842.7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3,828,372,612.47 | 41,634,492,991.6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11,043,379,345.44 | 116,506,605,547.44 |
法定代表人:钱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幼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斌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4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6,109,514.07 | 64,612,817.1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0,000.00 | 32,000.00 |
其他应收款 | 2,900,198,735.07 | 3,000,198,980.1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900,000,000.00 | 3,000,000,000.00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81,391.59 | 0.00 |
流动资产合计 | 3,002,219,640.73 | 3,099,843,797.31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4,632,868,517.96 | 4,479,617,976.94 |
长期股权投资 | 27,069,298,068.75 | 27,069,298,068.7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634,367,347.30 | 664,266,615.58 |
固定资产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375,475.82 | 4,915,242.6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2,341,909,409.83 | 32,218,097,903.91 |
资产总计 | 35,344,129,050.56 | 35,317,941,701.2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736,919.12 | 28,263,354.49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
应交税费 | 33,081,432.60 | 39,528,026.01 |
其他应付款 | 897,294.62 | 2,043,577.6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19,068,845.22 | 17,445,218.96 |
其他流动负债 | 8,685,898.56 | 8,998,252.45 |
流动负债合计 | 263,470,390.12 | 96,278,429.56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4,886,520,945.30 | 4,758,696,659.84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460,000,000.00 | 730,000,00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7,162,424.38 | 17,635,870.5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363,683,369.68 | 5,506,332,530.41 |
负债合计 | 5,627,153,759.80 | 5,602,610,959.9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047,157,035.00 | 5,047,156,349.00 |
法定代表人:钱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幼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斌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其他权益工具 | 490,208,519.73 | 490,210,088.51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6,013,401,883.66 | 16,013,386,837.4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423,515,492.23 | 2,138,352,472.23 |
未分配利润 | 5,742,692,360.14 | 6,026,224,994.1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9,716,975,290.76 | 29,715,330,741.2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5,344,129,050.56 | 35,317,941,701.22 |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09,202,941,453.90 | 114,018,799,187.96 |
其中:营业收入 | 109,202,941,453.90 | 114,018,799,187.9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03,828,864,651.27 | 107,655,293,588.03 |
其中:营业成本 | 95,174,416,169.53 | 99,038,328,080.2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18,468,624.79 | 743,861,090.98 |
销售费用 | 658,744,135.76 | 674,639,662.45 |
管理费用 | 1,962,111,906.04 | 2,024,101,385.26 |
研发费用 | 4,602,340,893.54 | 4,451,614,644.79 |
财务费用 | 812,782,921.61 | 722,748,724.28 |
其中:利息费用 | 1,003,121,829.76 | 1,048,156,487.28 |
利息收入 | 161,617,811.19 | 279,478,339.67 |
加:其他收益 | 1,111,797,231.77 | 532,342,538.4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9,290,346.32 | -39,060,256.0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42,041,005.82 | 2,187,306.93 |
法定代表人:钱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幼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斌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8,731,985.25 | 22,819,130.3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37,334,713.02 | -463,763,592.3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682,943.62 | 115,225,139.7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942,780,626.07 | 6,531,068,560.16 |
加:营业外收入 | 59,195,693.19 | 80,167,658.53 |
减:营业外支出 | 78,379,437.98 | 52,674,664.0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923,596,881.28 | 6,558,561,554.69 |
减:所得税费用 | 565,160,616.31 | 660,515,157.5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358,436,264.97 | 5,898,046,397.11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358,436,264.97 | 5,898,046,397.11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125,627,037.63 | 5,721,189,483.50 |
2.少数股东损益 | 232,809,227.34 | 176,856,913.61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941,533.37 | -2,309,059.41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826,863.92 | -3,501,376.76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294,970.72 | -3,673,955.18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294,970.72 | -3,673,955.18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121,834.64 | 172,578.42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2,085,970.02 | -183,686.72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207,804.66 | 356,265.14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14,669.45 | 1,192,317.35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362,377,798.34 | 5,895,737,337.7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128,453,901.55 | 5,717,688,106.74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33,923,896.79 | 178,049,230.96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1.02 | 1.13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1.00 | 1.11 |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73,329,213.63 | 78,110,567.99 |
减:营业成本 | 51,891,977.30 | 55,789,815.51 |
税金及附加 | 9,753,647.43 | 4,706,986.08 |
销售费用 | 8,000.00 | |
管理费用 | 6,281,223.41 | 10,052,980.29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79,451,709.03 | 187,169,453.24 |
其中:利息费用 | 179,887,221.82 | 188,248,730.11 |
利息收入 | 848,017.72 | 1,483,419.08 |
加:其他收益 | 3,781,747.95 | 3,473,446.1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044,764,974.76 | 5,065,050,571.2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0.00 | 1,474,409.3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874,489,379.17 | 4,890,389,759.70 |
加:营业外收入 | 0.34 | 87,342.65 |
减:营业外支出 | 140.93 | 0.0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874,489,238.58 | 4,890,477,102.35 |
减:所得税费用 | 22,859,038.35 | 66,802,116.84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51,630,200.23 | 4,823,674,985.51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51,630,200.23 | 4,823,674,985.51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851,630,200.23 | 4,823,674,985.51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法定代表人:钱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幼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斌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2,379,697,725.80 | 91,397,056,900.67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36,928,788.47 | 750,216,771.7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1,042,808.46 | 726,035,208.4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3,507,669,322.73 | 92,873,308,880.8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1,326,324,691.47 | 69,600,111,673.35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747,390,067.41 | 6,226,118,865.6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20,055,402.55 | 5,093,986,806.5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72,411,941.29 | 1,294,977,312.7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2,766,182,102.72 | 82,215,194,658.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41,487,220.01 | 10,658,114,222.5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000,000.00 | 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7,875,546.00 | 88,405,959.3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28,935,101.01 | 523,589,648.93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8,810,647.01 | 611,995,608.3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52,422,375.06 | 1,997,389,244.2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8,750,000.00 | 2,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0.00 | 643,297,257.86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1,172,375.06 | 2,642,686,502.1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2,361,728.05 | -2,030,690,893.8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4,652,766,132.87 | 26,777,414,437.28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64,648,986.76 | 8,819,180,248.5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717,415,119.63 | 35,596,594,685.8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0,653,824,926.33 | 29,537,928,776.6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748,265,625.02 | 4,583,733,999.09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34,765,064.00 | 0.00 |
购买少数股东权益支付的现金 | 319,178,609.59 | 358,877,191.85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220,385,595.81 | 10,568,767,252.7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941,654,756.75 | 45,049,307,220.2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24,239,637.12 | -9,452,712,534.4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1,559,056.93 | -33,630,937.6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6,444,911.77 | -858,920,143.3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854,097,734.88 | 8,713,017,878.2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120,542,646.65 | 7,854,097,734.88 |
法定代表人:钱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幼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斌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5,414,953.08 | 78,995,041.81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26,799.87 | 0.0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52,798.11 | 12,626,082.1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9,594,551.06 | 91,621,123.9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8,995,083.21 | 33,965,792.84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1,610,993.75 | 45,495,169.3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7,993.75 | 8,453,620.3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1,174,070.71 | 87,914,582.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579,519.65 | 3,706,541.4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0.00 | 2,800,000,0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300,600.00 | 8,000,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332.30 | 1,274,932,949.1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3,500,932.30 | 4,082,932,949.1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644,628,088.7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0.00 | 644,628,088.7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03,500,932.30 | 3,438,304,860.4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970,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0.00 | 970,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0.00 | 340,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880,424,715.72 | 3,571,522,247.53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000,000.00 | 510,013,729.7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70,424,715.72 | 4,421,535,977.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70,424,715.72 | -3,451,535,977.2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00 | 504.3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96,696.93 | -9,524,071.0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4,612,817.14 | 74,136,888.1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6,109,514.07 | 64,612,817.14 |
法定代表人:钱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幼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斌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047,156,349.00 | 490,210,088.51 | 9,303,035,159.33 | 11,132,316.53 | 270,796,780.75 | 2,138,352,472.23 | 21,348,442,982.56 | 38,609,126,148.91 | 3,025,366,842.78 | 41,634,492,991.6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47,156,349.00 | 490,210,088.51 | 9,303,035,159.33 | 11,132,316.53 | 270,796,780.75 | 2,138,352,472.23 | 21,348,442,982.56 | 38,609,126,148.91 | 3,025,366,842.78 | 41,634,492,991.6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86.00 | -1,568.78 | 77,485,572.94 | 2,826,863.92 | -34,633,941.42 | 285,163,020.00 | 1,990,464,203.43 | 2,321,304,836.09 | -127,425,215.31 | 2,193,879,620.7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826,863.92 | 5,125,627,037.63 | 5,128,453,901.55 | 233,923,896.79 | 5,362,377,798.3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86.00 | -1,568.78 | 77,485,572.94 | 77,484,690.16 | -314,063,984.36 | -236,579,294.20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可转债转股影响 | 686.00 | -1,568.78 | 15,046.26 | 14,163.48 | 14,163.48 | ||||||||||
4.购买少数股东权益 | 77,470,526.68 | 77,470,526.68 | -314,063,984.36 | -236,593,457.68 | |||||||||||
5.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0.00 | 0.00 | |||||||||||||
(三)利润分配 | 285,163,020.00 | -3,135,162,834.20 | -2,849,999,814.20 | -34,765,064.00 | -2,884,764,878.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85,163,020.00 | -285,163,020.0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849,999,814.20 | -2,849,999,814.20 | -34,765,064.00 | -2,884,764,878.2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4,633,941.42 | -34,633,941.42 | -12,520,063.74 | -47,154,005.16 | |||||||||||
1.本期提取 | 227,756,287.50 | 227,756,287.50 | 1,745,020.54 | 229,501,308.04 | |||||||||||
2.本期使用 | -262,390,228.92 | -262,390,228.92 | -14,265,084.28 | -276,655,313.2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047,157,035.00 | 490,208,519.73 | 9,380,520,732.27 | 13,959,180.45 | 236,162,839.33 | 2,423,515,492.23 | 23,338,907,185.99 | 40,930,430,985.00 | 2,897,941,627.47 | 43,828,372,612.47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047,154,263.00 | 490,216,363.61 | 9,173,009,318.62 | 14,633,693.29 | 253,800,336.28 | 1,655,984,973.68 | 19,642,629,827.31 | 36,277,428,775.79 | 160,147,143.42 | 36,437,575,919.2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47,154,263.00 | 490,216,363.61 | 9,173,009,318.62 | 14,633,693.29 | 253,800,336.28 | 1,655,984,973.68 | 19,642,629,827.31 | 36,277,428,775.79 | 160,147,143.42 | 36,437,575,919.2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86.00 | -6,275.10 | 130,025,840.71 | -3,501,376.76 | 16,996,444.47 | 482,367,498.55 | 1,705,813,155.25 | 2,331,697,373.12 | 2,865,219,699.36 | 5,196,917,072.4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501,376.76 | 5,721,189,483.50 | 5,717,688,106.74 | 178,049,230.96 | 5,895,737,337.7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86.00 | -6,275.10 | 130,025,840.71 | 130,021,651.61 | 2,698,181,372.15 | 2,828,203,023.7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可转债转股影响 | 2,086.00 | -6,275.10 | 48,329.88 | 44,140.78 | 44,140.78 | ||||||||||
4.购买少数股东权益 | 129,977,510.83 | 129,977,510.83 | -488,854,702.68 | -358,877,191.85 |
法定代表人:钱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幼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斌
5.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187,036,074.83 | 3,187,036,074.83 | |||||||||||||
(三)利润分配 | 482,367,498.55 | -4,015,376,328.25 | -3,533,008,829.70 | -3,533,008,829.7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82,367,498.55 | -482,367,498.5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533,008,829.70 | -3,533,008,829.70 | -3,533,008,829.7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6,996,444.47 | 16,996,444.47 | -11,010,903.75 | 5,985,540.72 | |||||||||||
1.本期提取 | 285,040,405.13 | 285,040,405.13 | 3,530,461.20 | 288,570,866.33 | |||||||||||
2.本期使用 | -268,043,960.66 | -268,043,960.66 | -14,541,364.95 | -282,585,325.6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047,156,349.00 | 490,210,088.51 | 9,303,035,159.33 | 11,132,316.53 | 270,796,780.75 | 2,138,352,472.23 | 21,348,442,982.56 | 38,609,126,148.91 | 3,025,366,842.78 | 41,634,492,991.69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047,156,349.00 | 490,210,088.51 | 16,013,386,837.40 | 2,138,352,472.23 | 6,026,224,994.11 | 29,715,330,741.2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47,156,349.00 | 490,210,088.51 | 16,013,386,837.40 | 2,138,352,472.23 | 6,026,224,994.11 | 29,715,330,741.2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86.00 | -1,568.78 | 15,046.26 | 285,163,020.00 | -283,532,633.97 | 1,644,549.5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851,630,200.23 | 2,851,630,200.2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86.00 | -1,568.78 | 15,046.26 | 14,163.4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可转债发行初始确认 | ||||||||||||
3.可转债转股影响 | 686.00 | -1,568.78 | 15,046.26 | 14,163.4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85,163,020.00 | -3,135,162,834.20 | -2,849,999,814.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85,163,020.00 | -285,163,020.00 | 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849,999,814.20 | -2,849,999,814.2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047,157,035.00 | 490,208,519.73 | 16,013,401,883.66 | 2,423,515,492.23 | 5,742,692,360.14 | 29,716,975,290.76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047,154,263.00 | 490,216,363.61 | 16,013,338,507.50 | 1,655,984,973.68 | 5,217,926,336.85 | 28,424,620,444.6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47,154,263.00 | 490,216,363.61 | 16,013,338,507.50 | 1,655,984,973.68 | 5,217,926,336.85 | 28,424,620,444.6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86.00 | -6,275.10 | 48,329.90 | 482,367,498.55 | 808,298,657.26 | 1,290,710,296.6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823,674,985.51 | 4,823,674,985.5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86.00 | -6,275.10 | 48,329.90 | 44,140.8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可转债发行初始确认 | ||||||||||||
3.可转债转股影响 | 2,086.00 | -6,275.10 | 48,329.90 | 44,140.8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82,367,498.55 | -4,015,376,328.25 | -3,533,008,829.7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82,367,498.55 | -482,367,498.5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533,008,829.70 | -3,533,008,829.7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047,156,349.00 | 490,210,088.51 | 16,013,386,837.40 | 2,138,352,472.23 | 6,026,224,994.11 | 29,715,330,741.25 |
法定代表人:钱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幼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斌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变更名称为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于1993年4月22日经湖北省体改委鄂改[1993]178号文批准,由大冶钢厂(现冶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钢集团”))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东风汽车公司、襄阳轴承厂(现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定向募集方式在湖北省黄石市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首次公开募集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0,922.8万股,发起人股17,882.8万股,其中:冶钢集团持有国家股17,122.8万股,东风汽车公司持有532万股,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28万股,其他社会法人持有760万股,内部职工持有2,280万股。于1997年3月本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7,000万社会公众股,证券代码为000708。发行后经过数次的分股和配股后,总股本增至44,940.848万股。于2004年12月20日,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冶钢”)分别受让以下股东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股东 | 股份数目 | 比例 | 股份性质 |
冶钢集团 | 4,800万股 | 10.68% | 国家股 |
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4,230万股 | 9.41% | 法人股 |
北京方程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 1,530万股 | 3.40% | 法人股 |
北京颐和丰业投资有限公司 | 1,500万股 | 3.34% | 法人股 |
合肥银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5万股 | 2.24% | 法人股 |
北京龙聚兴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397万股 | 0.88% | 法人股 |
合计 | 13,462万股 | 29.95% |
于2004年12月20日,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了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冶钢集团持有的本公司约17,462万股国家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86%)。其中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泰富中投”)以每股人民币2.29元竞买约12,66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18%。
本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富投资”)、安吉信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江阴信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安吉信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江阴信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南京金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江阴扬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安吉冶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江阴冶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安吉青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江阴青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五家合伙企业)合计持有的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澄特钢”)86.5%股权,作价为2,317,939.47万元,包括:向泰富投资发行股份2,228,227,814股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9.2元;向五家合伙企业合计发行股份291,271,608股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9.2元。于2019年8月15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证监许可[2019]1503号文《关于核准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于2019年8月26日,兴澄特钢完成工商变更手续,股权交割日为2019年8月31日,本公司取得兴澄特钢86.5%股权。本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股发行登记手续,向泰富投资发行222,822.7814万股股份、向五家合伙企业合计发行29,127.1608万股股份;本次重组后,泰富投资持有本公司75.05%的股权,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重组交易完成。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的资本结构如下:
股东 | 股份数目 | 比例 |
泰富投资 | 222,823万股 | 75.05% |
新冶钢 | 13,462万股 | 4.53% |
安吉信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047万股 | 4.39% |
泰富中投 | 12,662万股 | 4.26% |
安吉冶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777万股 | 1.61% |
南京金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486万股 | 1.51% |
安吉青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20万股 | 1.35% |
安吉信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97万股 | 0.94% |
其他 | 18,817万股 | 6.36% |
合计 | 296,891万股 | 100.00% |
于2019年10月10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竞买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13.50%股权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作价3,617,593,400元购买泰富投资持有的兴澄特钢13.50%股权。于2019年11月27日,中信泰富特钢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关于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于2020年3月,本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暨高送转方案的议案》,以本公司总股本296,890.7902万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207,823.5531万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504,714.3433万股。
股东 | 股份数目 | 比例 |
泰富投资 | 378,799万股 | 75.05% |
新冶钢 | 22,885万股 | 4.53% |
泰富中投 | 21,525万股 | 4.26% |
安吉信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681万股 | 4.10% |
安吉冶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121万股 | 1.61% |
南京金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7,626万股 | 1.51%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550万股 | 1.10%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 3,811万股 | 0.7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主题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2,635万股 | 0.52% |
安吉信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82万股 | 0.33% |
其他 | 31,399万股 | 6.23% |
合计 | 504,714万股 | 100.00% |
于2022年2月25日,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4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4082号文核准,采用公开发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公司可转换债券(以下简称“中特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000元。于2024年度,中特转债转股数量686为股(2022年度为2,086股)。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504,715.7035万股,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泰富投资,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5.05%。本公司的资本结构如下
股东 | 股份数目 | 比例 |
泰富投资 | 378,799万股 | 75.05% |
新冶钢 | 22,885万股 | 4.53% |
泰富中投 | 21,525万股 | 4.26%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696万股 | 1.5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738万股 | 0.3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启恒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92万股 | 0.34%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6012组合 | 1,400万股 | 0.2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202万股 | 0.2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睿玺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21万股 | 0.20%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989万股 | 0.20% |
其他 | 65,769万股 | 13.04% |
合计 | 504,716万股 | 100.0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母公司为泰富投资,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经批准的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及加工黑色、有色金属材料及其辅助材料;钢结构件的加工、制造、安装;废旧钢铁回收;港区内货物装卸、驳运、仓储(以上均不含危险品);煤炭批发经营,批发和代理特种钢材及所需原辅料的销售和采购;机械设备的租赁;新材料、节能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等。本公司的实际主营业务与批准的经营范围一致。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19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2024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 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集团及本公司将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作为正常营业周期。本集团主要业务的营业周期通常小于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50% |
重要的固定资产 |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50%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50% |
重要的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和转回 |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利润的0.50%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交易或事项构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交易,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资产组合等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将考虑是否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如果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则判断为不构成业务。如果该组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仍应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判断。
当本集团取得了不构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以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集团作为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 (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考虑相关递延所得税影响之后,如为正数则确认为商誉;如为负数则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集团会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权益法核算下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参见附注五、12(2)(b))于购买日转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购买日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于购买日转入留存收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总体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2) 合并取得子公司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被购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3) 处置子公司
本集团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由此产生的任何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对于剩余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由此产生的任何收益或损失,也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4) 少数股东权益变动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其他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参见附注五、16)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中除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除长期股权投资(参见附注五、12)以外的股权投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借款、应付债券及股本等。
(1)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根据附注五、23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
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i)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ii)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财务担保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集团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初始确认后,财务担保合同相关收益依据附注五、23所述会计政策的规定分摊计入当期损益。财务担保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参见附注五、10(6))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其初始确认金额扣除财务担保合同相关收益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4) 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之和。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6) 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合同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租赁应收款;
-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担保合同。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合同资产,以及租赁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集团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债务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租赁应收款外,本集团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i)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应收票据 | 根据承兑人信用风险特征的不同,本集团将应收票据划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个组合。 |
应收账款 | 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存在差异,因此本集团将应收账款划分为应收内贸款和应收外贸款两个组合。 |
应收款项融资 | 本集团应收款项融资为有双重持有目的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由于承兑银行均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本集团将全部应收款项融资作为一个组合。 |
其他应收款 | 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企业往来款、应收关联方往来款项、应收保证金及押金、应收员工借款及备用金、应收股利等。根据应收款的性质和不同对手方的信用风险特征,本集团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应收非关联方款项和应收关联方款项两个组合。 |
(ii)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通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量其损失准备。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或该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例如,当某对手方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对手方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时,对其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集团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 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按实际发行价格计入股东权益,相关的交易费用从股东权益 (资本公积) 中扣减,如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回购本公司股份时,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为库存股成本,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库存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股东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
库存股注销时,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库存股成本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应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库存股成本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8) 可转换工具
- 含权益成分的可转换工具
对于本集团发行的可转换为权益股份且转换时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对价的金额固定的可转换工具,本集团将其作为包含负债和权益成分的复合金融工具。
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将相关负债和权益成分进行分拆,先确定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包括其中可能包含的非权益性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再从复合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中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作为权益成分的价值,计入权益。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初始确认后,对于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负债成分,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权益成分在初始计量后不再重新计量。
当可转换工具进行转换时,本集团将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转至权益相关科目。当可转换工具被赎回时,赎回支付的价
款以及发生的交易费用被分配至权益和负债成分。分配价款和交易费用的方法与该工具发行时采用的分配方法一致。价款和交易费用分配后,其与权益和负债成分账面价值的差异中,与权益成分相关的计入权益,与负债成分相关的计入损益。
-不含权益成分的其他可转换工具对于本集团发行的不含权益成分的其他可转换工具,在初始确认时,可转换工具的衍生工具成分以公允价值计量,剩余部分作为主债务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初始确认后,衍生工具成分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主债务工具,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当可转换工具进行转换时,本集团将主债务工具和衍生工具成分转至权益相关科目。当可转换工具被赎回时,赎回支付的价款与主债务工具和衍生工具成分账面价值的差异计入损益。
11、存货
(1) 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除原材料采购成本外,在产品及产成品还包括直接人工和按照适当比例分配的生产制造费用。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量。
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等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为基础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12、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确定
(i) 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通过非一揽子的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购买日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一揽子的多次交易分步实
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为本公司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ii)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对于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i) 对子公司的投资
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本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ii)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
合营企业指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参见附注五、12(3))且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一项安排。
联营企业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参见附注五、12(3))的企业。
后续计量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参见附注五、30)。
取得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后,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以下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计入股东权益,并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销。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即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本集团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通常考虑下述事项:
-是否任何一个参与方均不能单独控制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
-涉及被投资单位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需要分享控制权参与方一致同意。
重大影响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3、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将持有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的房地产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摊销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本集团将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除非投资性房地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参见附注五、30)。
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使用寿命、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分别为: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10-50年 | 3%至6% | 1.88%至9.70% |
土地使用权 | 30-50年 | - | 2.00%至3.33% |
14、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按附注三、15确定初始成本。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与支出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集团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其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除非固定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参见附注五、30)。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分别为:
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30-40年 | 3%-6% | 2.35%-3.23% |
机器设备 | 5-15年 | 0%-6% | 6.27%-20.00% |
运输工具及办公设备 | 4-15年 | 0%-6% | 6.27%-25.00% |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15、在建工程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工程用物资、直接人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附注五、16)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此前列于在建工程,且不计提折旧。
各类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分别为:
类别 | 标准 | 时点 |
机器设备及其他 | (1)单套设备能够单独投料运行,且独立于其他装置或流程产出合格产品的,相关部门出具试运行报告;(2)联合设备能够联合试运行成功,正常生产处合格产品,相关部门出具试运行报告;(3)配套设备以联合装置整体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点;(4)设备经过相关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房屋及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2)相关部门完成现场验收,具备使用条件;(3)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16、借款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并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在资本化期间内,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本集团以专门借款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当期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本集团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的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是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确定借款的实际利率时,是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而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资本化期间是指本集团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资本支出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及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当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本集团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17、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将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摊销,除非该无形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参见附注五、30)。
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为: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44-50年 |
软件使用权 | 10年 |
专利权 | 10-20年 |
商标权 | 10年 |
特许权 | 5年 |
产能指标 | 20年 |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本集团将无法预见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并对这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研发支出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为研究特钢生产工艺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特钢生产工艺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i)特钢生产工艺的开发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ii)管理层已批准特钢生产工艺开发的预算;(iii)前期市场调研的研究分析说明特钢生产工艺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iv)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特钢生产工艺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v)以及特钢生产工艺开发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18、商誉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其初始成本是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本集团对商誉不摊销,以成本减累计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五、20)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商誉在其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处置时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9、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将已发生且受益期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分别为:
项目 | 摊销期限 |
建筑物相关改良支出 | 5-50年 |
其他 | 10-30年 |
20、除存货及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长期股权投资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等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本集团依据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的受益情况分摊商誉账面价值,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参见附注五、21)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
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21、公允价值的计量
除特别声明外,本集团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估计公允价值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特征(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22、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了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3、收入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本集团对其所提供的质量保证的性质进行分析,如果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本集团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
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附注五、10(6))。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与本集团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1) 销售商品
本集团生产钢铁产品并销售予各地客户。本集团将产品按照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在客户或代表客户的承运人验收且双方签署货物交接单后确认收入。本集团给予客户的信用期通常为0至90天,与行业惯例一致,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为钢铁产品提供产品质量保证,并确认相应的预计负债。
本集团向客户提供基于销售数量的销售折扣,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按照期望值法确定折扣金额,按照合同对价扣除预计折扣金额后的净额确认收入。
(2) 提供劳务
本集团对外提供咨询、装卸运输及加工劳务,根据已完成劳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其中,已完成劳务的进度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已完成劳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本集团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确认收入时,对于本集团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并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如果本集团已收或应收的合同价款超过已完成的劳务,则将超过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本集团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本集团为提供咨询、装卸运输及加工劳务而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并在确认收入时,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24、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本集团为提供咨询、装卸运输及加工劳务而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并在确认收入时,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25、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职工工资、奖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所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中国有关法规要求,本集团职工参加的由政府机构设立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2022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职工,本集团还向其提供国家规定的保险制度外的补充退休福利,该类补充退休福利属于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然后将其予以折现后的现值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负债。
本集团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对属于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对属于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负债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4) 辞退福利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 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本集团有详细、正式的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计划;并且,该重组计划已开始实施,或已向受其影响的各方通告了该计划的主要内容,从而使各方形成了对本集团将实施重组的合理预期时。
26、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本集团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
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否则直接冲减相关成本。
27、专项储备
本集团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本集团使用专项储备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待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8、所得税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本年度应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以往年度应付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如果单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并未导致产生等额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29、租赁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集团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本集团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已选择对短期租赁(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集团选择对原租赁应用上述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本集团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附注
五、10所述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30、持有待售
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集团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其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已与其他方签订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本集团按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参见附注五、21)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之孰低者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参见附注五、10)、递延所得税资产(参见附注五、28)或处置组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参见附注五、21)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1、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32、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此外,本公司同时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定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
33、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同时在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生产过程的性质、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受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影响等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本集团以经营分部为基础考虑重要性原则后确定报告分部。
本集团在编制分部报告时,分部间交易收入按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编制分部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34、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1) 采用会计政策的关键判断
(i)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集团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集团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ii)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
本集团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30日,或者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的显著变化、担保物价值或担保方信用评级的显著下降等。
本集团判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90日(即,已发生违约),或者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进行其他债务重组或很可能破产等。
(iii)收入确认的时点
本集团向客户销售钢铁产品时,按照合同规定将钢铁产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由客户或代表客户的承运人对钢铁产品进行验收后,双方签署货物交接单。此后,客户拥有销售钢铁产品并且有自主定价的权利,并且承担该产品价格波动或毁损的风险。本集团认为,客户在验收并接受货物后取得了钢铁产品的控制权。因此,本集团在双方签署货物交接单的时点确认钢铁产品的销售收入。
(2)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i)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集团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
(ii)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
如附注五、20所述,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除存货及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或资产组进行减值评估。以确定资产(或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是否下跌至低于其账面价值。如果情况显示长期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全部收回,有关资产(或资产组)便会被视为已减值,并相应确认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是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或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由于本集团不能可靠获得某些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开市价,本集团在估计此类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品销售收入和相关运营成本的预测,以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例如,在预计特定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需要对特定资产组的产品销售增长率和相关成本增长率及折现率等重大会计估计参数作出判断。
(iii)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本集团部分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向相关政府部门重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根据以往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到期后重新认定的历史经验以及该等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本集团认为该等子公司于未来年度能够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而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其相应的递延所得税。倘若未来部分子公司于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后未能取得重新认定,则需按照25%的法定税率计算所得税,进而将影响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所得税费用。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本集团以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期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本集团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以前期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将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本集团在确定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时间和金额时,需要运用估计和判断。如果实际情况与估计存在差异,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iv)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跌价估计,当有证据或事项显示存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本集团将对该等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本集团在估计可变现净值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售价、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估计的相关税费等的预测。若本集团的估计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产生影响。
3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2024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
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i)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根据解释第17号的规定,本集团在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仅考虑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以下简称“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而不考虑本集团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对于本集团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如果本集团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本集团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本集团在对相关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仅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而不考虑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影响。
对于本集团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负债,若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反之,若上述选择权不能分类为权益工具,则会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ii) 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
根据解释第18号的规定,本集团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6%、9%及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7%、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2% |
房产税 | 房产原值减扣除比例后的余值、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 | 1.2%、12% |
土地使用税 | 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 2元至10元 / 平方米 |
印花税 | 买卖合同价款、承揽合同报酬、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租金、运输费用、仓储费、保管费、借款金额、保险费、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产权转移书据价款、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 0.05‰至1‰ |
环境保护税 | 污染物实际排放当量 | 1.2元至12元 / 污染排放当量 |
企业所得税(i)(ii)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 9%、15%、15.83%、16.5%、 |
17%、20%、21%或25%
(i)本公司之子公司兴澄特钢、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特钢”)、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冶有限”)、浙江泰富无缝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无缝钢管”)、湖北新冶钢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部件”)、江阴兴澄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金材料”)、靖江特殊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江特钢”)、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管制造”)、江苏天淮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淮钢管”)、泰富特钢悬架(济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富悬架(济南)”)、泰富特钢悬架(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富悬架(成都)”)及湖北神风汽车弹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神风”)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本公司之子公司海南信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信泰”)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企业,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本公司之子公司泰富特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钢国贸”)为英属维京群岛注册公司,系香港税收居民,适用16.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本公司之子公司Tianjin PipeCorporation(MiddleEast)Limited和泰富钢铁贸易韩国株式会社适用9%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泰富特钢欧洲贸易有限公司适用
15.8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泰富特钢新加坡贸易有限公司适用17%的企业所得税税率;Xingcheng Special Steel America,Inc.适用21%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天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管检测”)、湖北奔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奔腾”))及江苏泰富管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富管材”)属于小型微利企业,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本公司及本集团内的其他子公司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 及相关规定,本集团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的期间内,新购买的低于500万元的设备可于资产投入使用的次月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2、税收优惠
2022年,泰富悬架(济南)取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37006649),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24年泰富悬架(济南)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022年,浙江无缝钢管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33010018),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24年浙江无缝钢管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2022年,湖北神风取得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4200132),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24年湖北神风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2023年,青岛特钢取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37103414),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24年度青岛特钢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2023年,兴澄特钢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32002700),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24年度兴澄特钢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2023年,靖江特钢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32016728),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24年靖江特钢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2023年,天管制造取得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12001602),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24年天管制造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2023年,泰富悬架(成都)取得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51002221),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24年泰富悬架(成都)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同时,根据《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 的有关规定,2024年泰富悬架 (成都) 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2024年,大冶有限取得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442002835),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24年大冶有限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2024年,合金材料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432002256),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24年合金材料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2024年,零部件取得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442000211),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24年零部件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2024年,天淮钢管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432011933),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24年度天淮钢管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相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之子公司天管检测、湖北奔腾及泰富管材于2024年符合相关政策减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相关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 (不含水资源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本公司之子公司天管检测、湖北奔腾及泰富管材于2024符合相关政策减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8] 4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21年版) 》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21年版)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6号) 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之子公司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青岛润亿”) 及青岛润亿丰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青岛润亿丰泰”) 、兴澄特钢、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铜陵特材”) 及湖北新冶钢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冶钢特材”) 在2024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 4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17年版) 的通知》(财税[2017] 71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之子公司兴澄特钢、江阴泰富兴澄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澄特材”)、江阴兴澄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澄储运”)、大冶有限、新冶钢特材、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化能科技”) 、青岛特钢、铜陵特材、扬州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特材”)及浙江无缝钢管于2024年享受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所得税减免。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本公司之子公司兴澄特钢、合金材料、大冶有限、青岛特钢、零部件、浙江无缝钢管、靖江特钢、铜陵特材、扬州特材、天管制造、天淮钢管、泰富悬架 (济南) 、泰富悬架 (成都) 及湖北神风于2024年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本公司之子公司大冶有限、零部件、新冶钢特材、新化能科技、青岛特钢、天管制造及浙江无缝钢管于2024年安置残疾人员享受该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 文件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 (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 32号) 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本公司之子公司兴澄特钢、青岛特钢、大冶有限、浙江无缝钢管、零部件、合金
材料、靖江特钢、天管制造、泰富悬架 (济南) 、泰富悬架 (成都) 及湖北神风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及相关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本公司之子公司铜陵特材、扬州特材、泰富悬架 (济南) 及泰富悬架 (成都) 于2024年享受留抵退税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 80号) 规定,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 (征) 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本公司之子公司靖江特钢、天淮钢管、铜陵特材、扬州特材、扬州泰富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港务”)、泰富悬架 (济南) 及泰富悬架 (成都) 于2024年享受城建税、教育费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 相关规定,企业招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扣减相关税费。本公司之子公司兴澄特钢、大冶有限、新冶钢特材、天淮钢管、铜陵特材、浙江无缝钢管及泰富悬架 (成都) 于2024年享受该税费减免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 相关规定,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 的人员,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扣减相关税费。本公司之子公司兴澄特钢、大冶有限、新冶钢特材、浙江无缝钢管及湖北神风于2024年享受该税费减免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 (包括自用和出租) 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本公司之子公司兴澄储运及铜陵新亚星港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铜陵港务”) 于2024年享受该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 140号) 及相关地方规定,对于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本公司之子公司兴澄特钢、青岛特钢、青岛润亿、青岛斯迪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斯迪尔”) 及铜陵特材于2024年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本公司之子公司兴澄特钢、青岛润亿、天管制造、天淮钢管、天津天管元通管材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管元通”)及泰富悬架 (成都) 于2024年享受环保税减免政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736.17 | 40,989.30 |
银行存款(i) | 5,955,442,680.99 | 6,071,522,825.24 |
其他货币资金(ii) | 685,782,477.40 | 386,710,171.69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iii) | 2,192,263,234.97 | 2,019,750,209.85 |
合计 | 8,833,495,129.53 | 8,478,024,196.0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12,975,647.46 | 311,287,669.21 |
(i)于2024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包含司法冻结 43,831,486.78 元(2023年12月31日:46,167,269.86元);2023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资金因未达可使用条件而冻结的32,061,779.27元,2024年度达到可使用条件而解除冻结;其他冻结 2,295,743.40 元(2023年12月31日:68,456,728.53元)。除其他冻结中的 894,411.54 元为于3个月内到期的受限资金外,上述银行存款于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不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ii)于2024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包括本集团向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所存入的保证金 183,179,599.80 元 (2023年12月31日:162,437,513.33元);保函保证金 334,563,685.74 元 (2023年12月31日:224,233,276.24元);信用证保证金13,009,191.86 元 (2023年12月31日:39,382.12元);定期存款 155,030,000.00 元 (2023年12月31日:无)。除定期存款中的 150,000,000.00 元为于3个月内到期的其他货币资金外,上述其他货币资金于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不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iii)本集团的财务公司存款为存放在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财务”)的款项,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财务公司存款 | 2,060,326,048.13 | 1,865,873,012.89 |
其他货币资金(a) | 131,937,186.84 | 153,877,196.96 |
合计 | 2,192,263,234.97 | 2,019,750,209.85 |
(a)于2024年12月31日,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其他货币资金包括本集团向中信财务申请开具承兑汇票所存入的保证金130,832,773.28元(2023年12月31日:152,772,783.40元);以及本集团向中信财务申请开具保函存入的保证金1,104,413.56元(2023年12月31日:1,104,413.56元)。该其他货币资金于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不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221,092,259.25 | 10,836,609,761.16 |
商业承兑票据 | 753,521,782.58 | 835,433,646.50 |
减:坏账准备 | -20,853,900.49 | -22,857,047.82 |
合计 | 7,953,760,141.34 | 11,649,186,359.84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银行承兑汇票 | 7,221,092,259.25 | 17,566,731.63 | 0.24% |
组合—商业承兑汇票 | 753,521,782.58 | 3,287,168.86 | 0.44% |
合计 | 7,974,614,041.83 | 20,853,900.49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的应收票据均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产生,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于2024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分析如下:
组合—银行承兑汇票: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相关金额为17,566,731.63元(2023年12月31日:22,209,975.97元)。本集团认为所持该组合内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组合—商业承兑汇票: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相关金额为3,287,168.86元(2023年12月31日:647,071.85元)。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因商业承兑汇票主要由大型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出具,管理层对这些企业的信用记录及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后认为该部分票据不会因承兑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票据 | 22,857,047.82 | 49,614,794.42 | 51,617,941.75 | 0.00 | 0.00 | 20,853,900.49 |
合计 | 22,857,047.82 | 49,614,794.42 | 51,617,941.75 | 0.00 | 0.00 | 20,853,900.4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68,689,441.06 |
商业承兑票据 | 112,300,245.34 |
合计 | 380,989,686.40 |
(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841,305,222.45 |
商业承兑票据 | 179,164,618.47 |
合计 | 5,020,469,840.92 |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账款 | 5,477,501,013.69 | 5,249,112,376.91 |
减:坏账准备 | 75,824,919.45 | 50,715,468.80 |
合计 | 5,401,676,094.24 | 5,198,396,908.11 |
应收账款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以内 | 5,417,078,989.07 | 5,185,760,375.04 |
一到二年 | 55,111,348.12 | 42,084,686.55 |
二到三年 | 3,063,842.67 | 10,480,072.27 |
三到四年 | 204,782.76 | 4,933,069.79 |
四到五年 | 76,242.86 | 2,011,303.11 |
五年以上 | 1,965,808.21 | 3,842,870.15 |
合计 | 5,477,501,013.69 | 5,249,112,376.91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企业往来款 | 50,715,468.80 | 69,190,721.29 | 38,945,309.22 | 5,135,961.42 | 0.00 | 75,824,919.45 |
合计 | 50,715,468.80 | 69,190,721.29 | 38,945,309.22 | 5,135,961.42 | 0.00 | 75,824,919.45 |
(3)应收账款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2024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内贸组合 | 2,984,064,535.89 | 54% | 63,029,937.14 | 2.11% | 2,921,034,598.75 |
-外贸组合 | 2,493,436,477.80 | 46% | 12,794,982.31 | 0.51% | 2,480,641,495.49 |
合计 | 5,477,501,013.69 | 75,824,919.45 | 5,401,676,094.24 |
单位:元
类别 | 2023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内贸组合 | 3,005,639,505.48 | 57% | 46,476,927.53 | 1.55% | 2,959,162,577.95 |
-外贸组合 | 2,243,472,871.43 | 43% | 4,238,541.27 | 0.19% | 2,239,234,330.16 |
合计 | 5,249,112,376.91 | 50,715,468.80 | 5,198,396,908.11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企业往来款 | 5,135,961.42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客户 | 557,582,807.66 | 10.18% | 3,682,685.07 |
第二名客户 | 257,165,362.79 | 4.69% | 360,469.76 |
第三名客户 | 153,490,040.60 | 2.80% | 32,839.06 |
第四名客户 | 152,766,522.08 | 2.79% | 302,824.74 |
第五名客户 | 114,240,719.95 | 2.09% | 864,894.32 |
合计 | 1,235,245,453.08 | 22.55% | 5,243,712.95 |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2024年度,本集团对极少数应收账款进行了无追索权的保理,相应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02,921,381.26元(2023年度:250,026,554.14元),2024年相关的损失为2,402,769.65元(2023年度:1,454,445.77元)。
4、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496,832,198.96 | 4,818,581,110.48 |
合计 | 5,496,832,198.96 | 4,818,581,110.48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计提坏账准备(2023年12月31日:2,316,795.22元) 。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特征类似,无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银行承兑汇票。此外,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的已质押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182,696,628,60元(2023年12月31日:5,050,000.00元)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的已背书或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为15,750,901,250.35元(2023年12月31日:14,806,674,596.00元),均已终止确认。
5、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6,513,908.71 | 224,725.03 |
应收股利 | 6,644,700.00 | 14,449,746.16 |
其他应收款 | 811,383,834.93 | 855,593,340.06 |
减:坏账准备 | 18,473,093.68 | 22,456,142.85 |
合计 | 806,069,349.96 | 847,811,668.40 |
(1) 应收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6,513,908.71 | 224,725.03 |
合计 | 6,513,908.71 | 224,725.03 |
(2) 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香港元通贸易有限公司 | 6,644,700.00 | 6,644,700.00 |
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材有限公司 | 0.00 | 7,805,046.16 |
合计 | 6,644,700.00 | 14,449,746.16 |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花山厂区拆迁补偿款 | 570,106,132.08 | 750,000,000.00 |
应收企业往来款 | 185,968,735.98 | 50,843,357.42 |
应收保证金及押金 | 34,664,028.09 | 36,683,714.64 |
应收员工借款及备用金 | 4,410,816.25 | 6,634,499.45 |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项 | 233,903.00 | 233,903.00 |
其他 | 16,000,219.53 | 11,197,865.55 |
减:坏账准备 | 18,473,093.68 | 22,456,142.85 |
合计 | 792,910,741.25 | 833,137,197.21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一年以内 | 46,558,712.97 | 27,899,572.09 |
一到二年 | 10,246,351.85 | 757,969,425.54 |
二到三年 | 554,497,972.63 | 9,857,622.24 |
三到四年 | 43,605,623.48 | 1,200,157.79 |
四到五年 | 1,529,921.40 | 49,869,417.04 |
五年以上 | 154,945,252.60 | 8,797,145.36 |
合计 | 811,383,834.93 | 855,593,340.0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第一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 信用损失(组合) | 未来12个月内预期 信用损失(单项) | 小计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 准备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坏账准备 | |
2023年12月31日 | 846,247,822.89 | 13,110,625.68 | 0.00 | 13,110,625.68 | 9,345,517.17 | 9,345,517.17 | 22,456,142.85 | |
本年新增的款项 | 247,573,135.45 | 1,774,830.06 | 1,774,830.06 | 1,774,830.06 | ||||
本年减少的款项 | 291,782,640.58 | 5,757,879.23 | 5,757,879.23 | 0.00 | 0.00 | 5,757,879.23 | ||
其中:本年核销 | 588,964.81 | 588,964.81 | 588,964.81 | 588,964.81 | ||||
终止确认 | 291,193,675.77 | 5,168,914.42 | 5,168,914.42 | 5,168,914.42 | ||||
转入第三阶段 | 0.00 | 0.00 | ||||||
2024年12月31日 | 802,038,317.76 | 9,127,576.51 | 0.00 | 9,127,576.51 | 9,345,517.17 | 9,345,517.17 | 18,473,093.68 |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于2024年12月31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整个存续期 | 金额 | 计提理由 |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第三阶段: | ||||
应收企业往来款 | 9,345,517.17 | 100% | 9,345,517.17 | 本年度该公司经营状况仍未转佳,本集团认为剩余其他应收款难以收回。 |
合计 | 9,345,517.17 | -- | 9,345,517.17 |
于2023年12月31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整个存续期 | 金额 | 计提理由 |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第三阶段: | ||||
应收企业往来款 | 9,345,517.17 | 100% | 9,345,517.17 | 本年度该公司经营状况仍未转佳,本集团认为剩余其他应收款难以收回。 |
合计 | 9,345,517.17 | -- | 9,345,517.17 |
②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于2024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均处于第一阶段,分析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非关联方客户组合: | 801,804,414.76 | 9,127,576.51 | 1.14% |
关联方客户组合: | 233,903.00 | 0.00 | 0.00% |
合计 | 802,038,317.76 | 9,127,576.51 | 1.14% |
于2023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均处于第一阶段,分析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非关联方客户组合: | 846,013,919.89 | 13,110,625.68 | 1.55% |
关联方客户组合: | 233,903.00 | 0.00 | 0.00% |
合计 | 846,247,822.89 | 13,110,625.68 | 1.55% |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企业往来款项 | 22,456,142.85 | 1,774,830.06 | 5,168,914.42 | 588,964.81 | 0.00 | 18,473,093.68 |
合计 | 22,456,142.85 | 1,774,830.06 | 5,168,914.42 | 588,964.81 | 0.00 | 18,473,093.68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往来单位 | 拆迁补偿款 | 570,106,132.08 | 一年以内、二至三年 | 70.26% | 8,154,869.70 |
第二名往来单位 | 应收企业往来款 | 123,613,011.97 | 三至四年、五年以上 | 15.23% | 0.00 |
第三名往来单位 | 应收企业往来款 | 23,695,500.00 | 四至五年、五年以上 | 2.92% | 0.00 |
第四名往来单位 | 应收企业往来款 | 11,158,309.84 | 五年以上 | 1.38% | 0.00 |
第五名往来单位 | 应收水电款 | 9,345,517.17 | 五年以上 | 1.15% | 9,345,517.17 |
合计 | 737,918,471.06 | 90.94% | 17,500,386.87 |
6、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一年以内 | 1,508,006,471.65 | 99.03% | 2,226,006,307.64 | 94.59% |
一至二年 | 13,281,898.80 | 0.87% | 20,774,349.85 | 0.88% |
二至三年 | 1,251,228.07 | 0.08% | 43,705,896.63 | 1.86% |
三年以上 | 220,096.63 | 0.02% | 62,784,753.13 | 2.67% |
合计 | 1,522,759,695.15 | 100.00% | 2,353,271,307.2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24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为14,753,223.50元(2023年12月31日:127,264,999.61元),主要是预付材料及备件款,由于供应商尚未交货,结算程序未完成,该款项尚未进行最后清算。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于2024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为534,361,463.99元,占预付账款总额比例为
35.09%。
于2023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为661,866,329.24元,占预付账款总额比例为
28.13%。
7、存货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197,955,124.84 | 44,609,460.98 | 7,153,345,663.86 | 7,455,456,695.12 | 4,585,792.29 | 7,450,870,902.83 |
在产品 | 5,880,258,640.01 | 251,302,677.10 | 5,628,955,962.91 | 5,491,744,600.51 | 178,698,333.30 | 5,313,046,267.21 |
库存商品 | 4,324,510,983.95 | 361,734,679.83 | 3,962,776,304.12 | 4,712,562,642.57 | 262,691,691.23 | 4,449,870,951.34 |
合计 | 17,402,724,748.80 | 657,646,817.91 | 16,745,077,930.89 | 17,659,763,938.20 | 445,975,816.82 | 17,213,788,121.38 |
(2) 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 | 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4,585,792.29 | 40,036,240.26 | 12,571.57 | 44,609,460.98 | |||
在产品 | 178,698,333.30 | 263,578,372.69 | 190,974,028.89 | 251,302,677.10 | |||
库存商品 | 262,691,691.23 | 270,199,521.51 | 171,156,532.91 | 361,734,679.83 | |||
合计 | 445,975,816.82 | 573,814,134.46 | 362,143,133.37 | 657,646,817.91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情况如下:
项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对应产成品的最近销售价格减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 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 | 相关存货已使用 |
在产品 | 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对应产成品的最近销售价格减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 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 | 相关存货已销售 |
库存商品 | 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最近销售价格减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 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 | 相关存货已销售 |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交所得税 | 331,691,060.00 | 301,433,028.31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268,865,766.40 | 360,855,718.88 |
其他 | 572,764.90 | 7,669,955.57 |
合计 | 601,129,591.30 | 669,958,702.76 |
9、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淄博金石彭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5,406,681.29 | 234,495,305.43 | -19,409,983.55 | 730,492,003.17 | ||||||||
江阴兴澄马科托钢球有限公司 | 54,245,522.70 | 2,600,459.89 | 56,845,982.59 | |||||||||
中特云商(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 0.00 | 18,750,000.00 | 18,750,000.00 | |||||||||
小计 | 569,652,203.99 | 18,750,000.00 | 237,095,765.32 | -19,409,983.55 | 806,087,985.76 | |||||||
二、联营企业 | ||||||||||||
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材有限公司 | 48,685,131.75 | 3,296,496.08 | 51,981,627.83 | |||||||||
江苏汇智高端工程机械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10,845,320.47 | 1,648,744.42 | 12,494,064.89 | |||||||||
小计 | 59,530,452.22 | 4,945,240.50 | 64,475,692.72 | |||||||||
合计 | 629,182,656.21 | 18,750,000.00 | 242,041,005.82 | -19,409,983.55 | 870,563,678.48 |
10、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4,619,706.31 | 104,619,706.3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4,817,747.87 | 115,134,800.99 | 199,952,548.86 |
(1)固定资产转入 | 82,666,349.49 | 82,666,349.49 | |
(2)无形资产转入 | 115,134,800.99 | 115,134,800.99 | |
(3)其他 | 2,151,398.38 | 2,151,398.3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200,019.88 | 4,200,019.88 | |
(1)转入固定资产 | 4,200,019.88 | 4,200,019.88 | |
4.期末余额 | 185,237,434.30 | 115,134,800.99 | 300,372,235.29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2,170,392.68 | 12,170,392.6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768,847.00 | 17,517,046.80 | 35,285,893.80 |
(1)计提或摊销 | 9,031,708.67 | 484,930.80 | 9,516,639.47 |
(2)固定资产转入 | 8,737,138.33 | 8,737,138.33 | |
(3)无形资产转入 | 17,032,116.00 | 17,032,116.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97,427.15 | 2,597,427.15 | |
(1)转入固定资产 | 2,597,427.15 | 2,597,427.15 | |
4.期末余额 | 27,341,812.53 | 17,517,046.80 | 44,858,859.3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7,895,621.77 | 97,617,754.19 | 255,513,375.96 |
2.期初账面价值 | 92,449,313.63 | 92,449,313.63 |
1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8,932,786,789.04 | 50,356,700,098.98 |
固定资产清理 | 35,546,026.35 | 34,474,811.00 |
合计 | 48,968,332,815.39 | 50,391,174,909.98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及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054,612,294.41 | 54,406,298,316.95 | 3,869,077,123.70 | 85,329,987,735.06 |
2.本期增加金额 | 887,588,932.79 | 2,317,446,717.11 | 390,439,223.15 | 3,595,474,873.05 |
(1)购置 | 9,366,917.16 | 142,926,333.30 | 64,825,353.22 | 217,118,603.68 |
(2)在建工程转入 | 874,021,995.75 | 2,174,520,383.81 | 325,613,869.93 | 3,374,156,249.49 |
(3)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4,200,019.88 | 4,200,019.8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0,861,591.78 | 570,303,148.00 | 88,494,506.41 | 789,659,246.19 |
(1)处置或报废 | 48,195,242.29 | 570,303,148.00 | 88,494,506.41 | 706,992,896.70 |
(2)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 82,666,349.49 | 82,666,349.49 | ||
4.期末余额 | 27,811,339,635.42 | 56,153,441,886.06 | 4,171,021,840.44 | 88,135,803,361.92 |
二、累计折旧 | 0.00 | |||
1.期初余额 | 6,077,673,652.03 | 24,785,585,479.98 | 2,291,491,346.05 | 33,154,750,478.06 |
2.本期增加金额 | 957,562,632.73 | 3,369,292,055.08 | 403,780,047.87 | 4,730,634,735.68 |
(1)计提 | 954,965,205.58 | 3,369,292,055.08 | 403,780,047.87 | 4,728,037,308.53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2,597,427.15 | 2,597,427.1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749,790.52 | 440,410,067.59 | 58,861,980.05 | 526,021,838.16 |
(1)处置或报废 | 18,012,652.19 | 440,410,067.59 | 58,861,980.05 | 517,284,699.83 |
(2)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 8,737,138.33 | ? | ? | 8,737,138.33 |
4.期末余额 | 7,008,486,494.24 | 27,714,467,467.47 | 2,636,409,413.87 | 37,359,363,375.5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74,459,836.69 | 1,484,955,280.19 | 59,122,041.14 | 1,818,537,158.0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43,216.79 | 44,296,892.28 | 64,618.95 | 47,304,728.02 |
(1)计提 | 2,943,216.79 | 44,296,892.28 | 64,618.95 | 47,304,728.02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57,323.77 | 19,921,135.31 | 710,229.66 | 22,188,688.74 |
(1)处置或报废 | 1,557,323.77 | 19,921,135.31 | 710,229.66 | 22,188,688.74 |
4.期末余额 | 275,845,729.71 | 1,509,331,037.16 | 58,476,430.43 | 1,843,653,197.30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527,007,411.47 | 26,929,643,381.43 | 1,476,135,996.14 | 48,932,786,789.04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702,478,805.69 | 28,135,757,556.78 | 1,518,463,736.51 | 50,356,700,098.98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于202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54,042,032.15元(原价207,658,745.32元)的固定资产(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8,012,622.82元(原价31,231,021.48元))暂时闲置。分析如下:
单位:元
本期末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7,637,731.29 | 1,253,429.33 | 664,660.17 | 5,719,641.79 |
机器设备 | 198,797,895.79 | 32,442,605.99 | 118,132,900.07 | 48,222,389.73 |
运输工具及办公设备 | 1,223,118.24 | 1,048,572.20 | 74,545.41 | 100,000.63 |
合计 | 207,658,745.32 | 34,744,607.52 | 118,872,105.65 | 54,042,032.15 |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2,560,063,092.83 | 正在办理中 |
(4)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本集团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方式分别于2017年5月,2018年5月和2023年2月取得青岛特钢,靖江特钢及泰富钢管的全部股权,青岛特钢,靖江特钢及泰富钢管在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前分别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2,821,286,775.31元,人民币424,176,157.24元和人民币24,766,795.31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本集团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取得的资产应以收购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持续计量,故而本集团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自青岛特钢,靖江特钢及泰富钢管取得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其相应原值在本集团报表中以净额列示,本集团合并报表不体现青岛特钢,靖江特钢及泰富钢管在纳入本集团前固定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及相应原值。
(i)于2024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531,622,929.96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3,114,898,828.62元)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用于取得银行借款抵押。
(ii)本集团重大固定资产减值明细如下:
单位:元
? | 2023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处置及报废 | 2024年12月31日 |
个别板材产线 | 600,000,000.00 | 0.00 | -1,918,903.67 | 598,081,096.33 |
个别球团产线 | 281,522,557.26 | 0.00 | -138,844.45 | 281,383,712.81 |
个别选矿产线 | 242,814,309.46 | 0.00 | 0.00 | 242,814,309.46 |
个别空气化工设备 | 236,759,871.85 | 0.00 | 0.00 | 236,759,871.85 |
于2024年,本集团根据财务报表附注五、20中所载的会计政策对个别新化能焦化环保升级产线、个别特材焦化厂产线、个别负极材料产线、个别选矿产线、个别棒材产线和个别炼钢产线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个别新化能焦化环保升级产线、个别特材焦化厂产线、个别负极材料产线、个别选矿产线、个别棒材产线和个别炼钢产线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高于资产账面价值,本集团无需对相关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个别新化能焦化环保升级产线 | 1,767,949,029.98 | 1,955,000,000.00 |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采用收益法 | 预测销售增长率、预测毛利率和折现率 | 预测销售增长率 (2025年:17.15%,2026年:3.78%,2027 - 2031年:0.32%,2032年以后:0.00%) 和毛利率(3.45% - 8.86%) 根据历史经营经验及市场参与者的预期进行预测;评估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所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13.07%,反映了本集团的特别风险。 |
个别特材焦化厂产线 | 2,610,317,226.20 | 2,926,560,000.00 |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采用收益法 | 预测销售增长率、预测毛利率和折现率 | 预测销售增长率 (2025年至2031年:-3.40% - 1.63%,2032年以后:0.00%) 和毛利率 (5.26% - 9.45%) 根据历史经营经验及市场参与者的预期进行预测;评估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所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9.81%,反映了本集团的特别风险。 |
个别负极材料产线 | 264,043,634.99 | 267,240,000.00 |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采用收益法 | 预测销售增长率、预测毛利率和折现率 | 预测销售增长率 (2025年至2028年:9.78% - 35.29%,2029年以后:2.00%) 和毛利率 (5.93% - 22.50%) 根据历史经营经验及市场参与者的预期进行预测;评估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所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11.36%,反映了本集团的特别风险。 |
个别选矿产线 | 59,303,889.95 | 130,636,439.84 |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采用收益法 | 预测销售增长率、预测毛利率和折现率 | 预测销售增长率 (2025年至2026年:33.32% - 100.00%,2027年以后:0.00%) 和毛利率 (2.55% - 3.88%) 根据历史经营经验及市场参与者的预期进行预测;评估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所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10.80%,反映了本集团的特别风险。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重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现值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个别棒材产线 | 181,992,333.64 | 250,614,902.26 | 公允价值采用重置成本法、处置费用为与处置资产有关的费用 | 重置成本、成新率及处置费用 | (1)房屋及建筑物重置成本:考虑建造期至估值基准日的建安成本增长率分析得出房屋建筑物的建安成本,再考虑其他费用、利润计算得出房屋建筑物的重置成本。(2)机器设备重置成本:考虑设备购置费、辅助材料款、运杂费及安装费用等,使用物价指数调整法确认设备重置成本;(3)综合成新率:采用年限成新法及观察打分法加权计算确定成新率(9.29%-94.93%);(4)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公允价值的5.50%)。 |
个别炼钢产线 | 263,646,227.45 | 270,188,171.75 | 公允价值采用重置成本法、处置费用为与处置资产有关的费用 | 重置成本、成新率及处置费用 | (1)房屋及建筑物重置成本:考虑建造期至估值基准日的建安成本增长率分析得出房屋建筑物的建安成本,再考虑其他费用、利润计算得出房屋建筑物的重置成本。(2)机器设备重置成本:考虑设备购置费、辅助材料款、运杂费及安装费用等,使用物价指数调整法确认设备重置成本;(3)综合成新率:采用年限成新法及观察打分法加权计算确定成新率(25.00%-68.65%);(4)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公允价值的5.50%)。 |
(5)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机器设备 | 32,830,604.76 | 33,808,427.56 |
房屋及建筑物 | 1,164,422.58 | 359,178.89 |
运输工具及办公设备 | 1,550,999.01 | 307,204.55 |
合计 | 35,546,026.35 | 34,474,811.00 |
1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333,679,651.63 | 3,790,473,549.79 |
合计 | 3,333,679,651.63 | 3,790,473,549.79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青钢环保搬迁项目煤炭接卸输运系统 | 253,290,812.62 | 0.00 | 253,290,812.62 |
兴澄特钢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项目 | 241,061,762.27 | 0.00 | 241,061,762.27 |
大冶特钢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三期)项目 | 229,132,042.02 | 0.00 | 229,132,042.02 |
大冶特钢超低排放综合治理项目 | 189,619,480.88 | 0.00 | 189,619,480.88 |
青岛特钢续建工程炼钢项目 | 166,241,164.92 | 0.00 | 166,241,164.92 |
大冶特钢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 (二期) 项目 (后续部分) | 0.00 | 0.00 | 0.00 |
其他 | 2,295,870,305.76 | 41,535,916.84 | 2,254,334,388.92 |
合计 | 3,375,215,568.47 | 41,535,916.84 | 3,333,679,651.63 |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青钢环保搬迁项目煤炭接卸输运系统 | 246,896,866.22 | 0.00 | 246,896,866.22 |
兴澄特钢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项目 | 95,946,865.07 | 0.00 | 95,946,865.07 |
大冶特钢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三期)项目 | 37,278,129.83 | 0.00 | 37,278,129.83 |
大冶特钢超低排放综合治理项目 | 220,489,546.72 | 0.00 | 220,489,546.72 |
青岛特钢续建工程炼钢项目 | 305,068,002.58 | 0.00 | 305,068,002.58 |
大冶特钢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 (二期) 项目 (后续部分) | 533,162,722.88 | 0.00 | 533,162,722.88 |
其他 | 2,393,167,333.33 | 41,535,916.84 | 2,351,631,416.49 |
合计 | 3,832,009,466.63 | 41,535,916.84 | 3,790,473,549.7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转入无形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青钢环保搬迁项目煤炭接卸输运系统 | 280,000,000.00 | 246,896,866.22 | 6,393,946.40 | 0.00 | 0.00 | 0.00 | 253,290,812.62 | 90.46% | 90.46% | 15,984,700.35 | 5,653,760.73 | 2.51% | 借款/自筹 |
兴澄特钢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项目 | 365,000,000.00 | 95,946,865.07 | 145,114,897.20 | 0.00 | 0.00 | 0.00 | 241,061,762.27 | 66.04% | 66.04% | 5,281,339.54 | 4,555,350.69 | 2.60% | 借款/自筹 |
大冶特钢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三期)项目 | 1,510,000,000.00 | 37,278,129.83 | 191,853,912.19 | 0.00 | 0.00 | 0.00 | 229,132,042.02 | 15.17% | 15.17% | 45,385,840.66 | 29,953,978.91 | 3.60% | 可转债/自筹 |
大冶特钢超低排放综合治理项目 | 345,040,900.00 | 220,489,546.72 | 55,673,499.36 | 86,543,565.20 | 0.00 | 0.00 | 189,619,480.88 | 88.41% | 88.41% | 5,543,192.22 | 4,042,028.21 | 2.62% | 借款/自筹 |
青岛特钢续建工程炼钢项目 | 1,915,000,000.00 | 305,068,002.58 | 36,425,287.34 | 175,252,125.00 | 0.00 | 0.00 | 166,241,164.92 | 98.95% | 98.95% | 104,836,207.29 | 6,117,907.52 | 2.50% | 借款/自筹 |
大冶特钢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 (二期) 项目 (后续部分) | 588,850,000.00 | 533,162,722.88 | 42,372,439.89 | 575,535,162.77 | 0.00 | 0.00 | 0.00 | 100.00% | 100.00% | 46,092,836.64 | 9,051,615.00 | 3.57% | 可转债/自筹 |
(3)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41,535,916.84 | 41,535,916.84 |
合计 | 41,535,916.84 | 41,535,916.84 |
13、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租赁土地 | 房屋建筑物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494,942.77 | 24,093,013.30 | 601,877.63 | 46,189,833.70 |
2.本期增加金额 | 54,985,881.09 | 6,868,356.11 | 996,174.27 | 62,850,411.47 |
(1)新增租赁合同 | 54,985,881.09 | 6,868,356.11 | 996,174.27 | 62,850,411.47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55,383.07 | 419,745.68 | 1,675,128.75 | |
(1)租赁到期 | 1,255,383.07 | 419,745.68 | 1,675,128.75 | |
4.期末余额 | 76,480,823.86 | 29,705,986.34 | 1,178,306.22 | 107,365,116.4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747,387.88 | 6,476,691.82 | 581,843.17 | 11,805,922.87 |
2.本期增加金额 | 4,134,139.98 | 7,568,026.76 | 403,762.40 | 12,105,929.14 |
(1)计提 | 4,134,139.98 | 7,568,026.76 | 403,762.40 | 12,105,929.14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1,191,535.47 | 419,745.68 | 1,611,281.15 |
(1)处置 | 0.00 | 1,191,535.47 | 419,745.68 | 1,611,281.15 |
4.期末余额 | 8,881,527.86 | 12,853,183.11 | 565,859.89 | 22,300,570.8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7,599,296.00 | 16,852,803.23 | 612,446.33 | 85,064,545.5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747,554.89 | 17,616,321.48 | 20,034.46 | 34,383,910.83 |
14、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使用权 | 专利权 | 商标权 | 特许权 | 产能指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758,791,704.63 | 184,034,801.67 | 59,602,200.06 | 49,608,700.03 | 2,188,523.45 | 804,481,132.13 | 8,858,707,061.9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119,869.86 | 6,501,400.92 | 5,110,849.07 | 27,732,119.85 | |||
(1)购置 | 38,613.86 | 337,391.53 | 5,110,849.07 | 5,486,854.46 | |||
(2)在建工程转入 | 6,010,381.04 | 6,010,381.04 | |||||
(3)其他转入 | 16,081,256.00 | 153,628.35 | 16,234,884.3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6,280,038.05 | 14,742,020.76 | 131,022,058.81 | ||||
(1)处置 | 1,145,237.06 | 14,742,020.76 | 15,887,257.82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115,134,800.99 | 115,134,800.99 | |||||
4.期末余额 | 7,658,631,536.44 | 175,794,181.83 | 59,602,200.06 | 49,608,700.03 | 2,188,523.45 | 809,591,981.20 | 8,755,417,123.01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56,702,864.05 | 63,711,612.63 | 8,880,704.94 | 13,211,053.14 | 765,983.19 | 4,143,278.29 | 1,047,415,496.2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2,205,243.61 | 25,593,689.13 | 9,688,041.75 | 14,412,057.97 | 437,704.68 | 40,461,125.94 | 302,797,863.08 |
(1)计提 | 212,205,243.61 | 25,593,689.13 | 9,688,041.75 | 14,412,057.97 | 437,704.68 | 40,461,125.94 | 302,797,863.08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245,855.50 | 13,003,024.01 | 30,248,879.51 | ||||
(1)处置 | 213,739.50 | 13,003,024.01 | 13,216,763.51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17,032,116.00 | 17,032,116.00 | |||||
4.期末余额 | 1,151,662,252.16 | 76,302,277.75 | 18,568,746.69 | 27,623,111.11 | 1,203,687.87 | 44,604,404.23 | 1,319,964,479.81 |
二、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506,969,284.28 | 99,491,904.08 | 41,033,453.37 | 21,985,588.92 | 984,835.58 | 764,987,576.97 | 7,435,452,643.20 |
2.期初账面价值 | 6,802,088,840.58 | 120,323,189.04 | 50,721,495.12 | 36,397,646.89 | 1,422,540.26 | 800,337,853.84 | 7,811,291,565.73 |
于2024年12月31日,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净值为501,100,791.54元(2023年12月31日:1,135,194,714.48元)。2024年度本集团的研究开发支出全部于当期计入损益,无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2023年度:无)。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18,556,521.39 | 正在办理中 |
15、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期末余额 |
建筑物相关改良支出 | 153,867,376.53 | 3,723,156.82 | 7,222,600.19 | 150,367,933.16 |
其他 | 23,374,732.86 | 0.00 | 1,634,602.62 | 21,740,130.24 |
合计 | 177,242,109.39 | 3,723,156.82 | 8,857,202.81 | 172,108,063.40 |
1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2,379,852,015.18 | 399,975,485.69 | 2,689,534,294.45 | 450,929,045.35 |
应付职工薪酬 | 906,017,327.03 | 155,224,319.34 | 796,194,568.66 | 137,656,358.45 |
递延收益 | 1,550,245,431.85 | 286,797,720.31 | 1,404,416,149.53 | 259,270,945.89 |
预提费用 | 1,222,722,862.44 | 198,357,234.62 | 1,446,684,055.75 | 238,923,990.36 |
坏账准备 | 700,859,544.29 | 111,250,411.11 | 1,209,676,716.18 | 183,448,953.28 |
存货跌价准备 | 698,317,507.78 | 107,784,303.70 | 562,925,251.24 | 85,743,530.45 |
可抵扣亏损 | 3,420,344,937.98 | 633,784,684.14 | 1,859,037,511.17 | 308,457,415.68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66,477,516.09 | 9,971,627.41 | 66,477,516.09 | 9,971,627.41 |
租赁负债 | 26,058,327.76 | 3,908,749.16 | 30,024,165.39 | 4,503,624.80 |
其他 | 475,924,134.89 | 75,111,549.51 | 528,226,793.28 | 84,983,850.71 |
合计 | 11,446,819,605.29 | 1,982,166,084.99 | 10,593,197,021.74 | 1,763,889,342.3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资产评估增值 | 2,854,896,500.67 | 428,423,124.82 | 3,174,322,199.88 | 476,362,145.71 |
就500万以下资产加计扣除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 55,433,835.09 | 8,315,075.26 | 47,714,124.26 | 7,157,118.63 |
使用权资产 | 22,081,493.30 | 3,351,635.06 | 28,817,457.29 | 4,322,618.61 |
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 | 249,901,986.73 | 37,485,298.01 | 0.00 | 0.00 |
合计 | 3,182,313,815.79 | 477,575,133.15 | 3,250,853,781.43 | 487,841,882.9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1,518,978.67 | 1,920,647,106.32 | 23,037,332.06 | 1,740,852,010.3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1,518,978.67 | 416,056,154.48 | 23,037,332.06 | 464,804,550.89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32,509,652.48 | 669,835,483.67 |
可抵扣亏损 | 646,812,179.75 | 1,832,068,294.19 |
合计 | 979,321,832.23 | 2,501,903,777.8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2024年 | 0.00 | 58,811,025.89 |
2025年 | 7,969,485.70 | 36,156,533.02 |
2026年 | 84,921,147.72 | 103,891,379.79 |
2027年 | 230,981,535.66 | 236,945,498.33 |
2028年 | 89,163,595.89 | 1,396,263,857.16 |
2029年 | 233,776,414.78 | 0.00 |
合计 | 646,812,179.75 | 1,832,068,294.19 |
17、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债权款项 | 323,083,515.09 | 99,390,000.00 | 223,693,515.09 | 323,083,515.09 | 323,083,515.09 | |
预付工程款 | 294,389,918.15 | 294,389,918.15 | 162,653,287.25 | 162,653,287.25 | ||
预付土地购买款 | 0.00 | 0.00 | 15,961,256.00 | 15,961,256.00 | ||
土地租赁款 | 0.00 | 0.00 | 54,921,119.25 | 54,921,119.25 | ||
预付股权购买款 | 82,569,532.24 | 82,569,532.24 | 0.00 | 0.00 | ||
其他 | 38,766,263.25 | 36,533,263.25 | 2,233,000.00 | 46,261,403.27 | 30,700,377.25 | 15,561,026.02 |
合计 | 738,809,228.73 | 135,923,263.25 | 602,885,965.48 | 602,880,580.86 | 30,700,377.25 | 572,180,203.61 |
18、资产减值及损失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计提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
转回 | 转销 | 其他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22,857,047.82 | 49,614,794.42 | 51,617,941.75 | 20,853,900.49 | ||
其中: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857,047.83 | 49,614,794.42 | 51,617,941.75 | 20,853,900.50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50,715,468.80 | 69,190,721.29 | 38,945,309.22 | 5,135,961.42 | 75,824,919.45 | |
其中: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0,715,468.80 | 69,190,721.29 | 38,945,309.22 | 5,135,961.42 | 75,824,919.45 | |
其他债权投资(含应收款项融资)信用减值准备 | 2,316,795.22 | 4,493,804.87 | 6,810,600.09 | 0.00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2,456,142.85 | 1,774,830.06 | 5,168,914.42 | 588,964.81 | 18,473,093.68 | |
应收债权款项减值准备 | 99,390,000.00 | 0.00 | 99,390,000.00 | |||
小计 | 98,345,454.69 | 224,464,150.64 | 102,542,765.48 | 5,724,926.23 | 0.00 | 214,541,913.62 |
存货跌价准备 | 445,975,816.82 | 573,814,134.46 | 0.00 | 362,143,133.37 | 657,646,817.91 | |
预付账款减值准备 | 6,967,396.56 | 6,967,396.56 | ||||
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 3,415,567.98 | 3,415,567.98 |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1,818,537,158.02 | 47,304,728.02 | 22,188,688.74 | 1,843,653,197.30 |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41,535,916.84 | 41,535,916.8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 30,700,377.25 | 5,832,886.00 | 36,533,263.25 | |||
小计 | 2,336,749,268.93 | 637,334,713.02 | 0.00 | 384,331,822.11 | 0.00 | 2,589,752,159.84 |
合 计 | 2,435,094,723.62 | 861,798,863.66 | 102,542,765.48 | 390,056,748.34 | 0.00 | 2,804,294,073.46 |
19、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本金 (i) | 8,218,642,534.08 | 6,581,268,900.00 |
信用借款利息 | 14,161,697.99 | 2,159,381.11 |
保证借款本金 (ii) | 0.00 | 863,036,612.84 |
保证借款利息 | 0.00 | 9,967,648.34 |
质押借款本金 (iii) | 294,799,180.33 | 813,080,086.04 |
质押借款利息 | 509,589.04 | 163,031.01 |
质押 / 抵押借款本金 (iv) | 350,000,000.00 | 400,000,000.00 |
质押 / 抵押借款利息 | 399,999.97 | 427,777.80 |
抵押借款本金 (v) | 140,000,000.00 | 0.00 |
抵押借款利息 | 128,333.33 | 0.00 |
合计 | 9,018,641,334.74 | 8,670,103,437.14 |
(i) 于2024年12月31日,银行信用借款8,218,642,534.08元(2023年12月31日:6,581,268,900.00元)中,100,000,000.00元由子公司为集团内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取得的短期借款(2023年12月31日:无),200,000,000.00元由关联方中信银行提供的信用借款(2023年12月31日:无),无由关联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提供的信用借款(2023年12月31日:420,000,000.00元)。(ii) 于2024年12月31日,无银行保证借款(2023年12月31日:863,036,612.84元)。(iii) 于2024年12月31日,由已贴现但尚未到期不可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241,388,267.30元(2023年12月31日:617,411,032.02元)和商业承兑汇票53,410,913.03元(2023年12月31日:195,669,054.02元)作为质押取得的短期借款。
(iv) 于2024年12月31日,质押/抵押借款350,000,000.00元,系由账面价值212,085,008.60元的应收账款及账面价
值238,208,454.65的存货作为抵押物取得的质押/抵押借款(2023年12月31日:400,000,000.00元)。
(v)于2024年12月31日,由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作为抵押物取得的短期借款140,000,000.00元(2023年12月31日:无)系由关联方中信银行提供的抵押借款(2023年12月31日:无)。
(vi)于2024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的利率区间为1.20%至5.13%(2023年12月31日:0.50%至5.85%)
20、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161,056,096.85 | 5,020,047,913.77 |
商业承兑汇票 | 166,749,156.20 | 44,691,417.54 |
合计 | 4,327,805,253.05 | 5,064,739,331.31 |
21、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原料采购款 | 10,713,688,054.71 | 15,636,821,145.06 |
应付备品备件款 | 774,009,430.68 | 901,393,685.99 |
应付劳务及其他 | 1,043,188,196.59 | 1,127,598,578.07 |
合计 | 12,530,885,681.98 | 17,665,813,409.12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应付材料采购款 | 482,173,692.97 | 该款项尚未最后清算 |
合计 | 482,173,692.97 |
于2024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为482,173,692.97元(2023年12月31日:656,275,837.95元),主要为应付材料采购款,由于供应商结算程序未完成,该款项尚未进行最后清算。
22、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3,730,850,919.27 | 4,900,261,788.77 |
预收劳务款 | 1,291,903.00 | 966,612.58 |
合计 | 3,732,142,822.27 | 4,901,228,401.35 |
包括在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中的4,652,138,352.62元合同负债已于2024年度转入营业收入 (2023年度3,457,996,692.11元),包括货款4,651,659,365.11元 (2023年度:3,457,099,008.08元) 及劳务款478,987.51元 (2023年度:
897,684.03元) 。
23、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686,974,524.91 | 5,787,892,560.24 | 5,837,506,954.26 | 2,637,360,130.8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55,991,021.74 | 721,939,701.97 | 728,539,237.46 | 149,391,486.25 |
三、辞退福利 | 0.00 | 2,112,311.34 | 2,112,311.34 | 0.00 |
合计 | 2,842,965,546.65 | 6,511,944,573.55 | 6,568,158,503.06 | 2,786,751,617.14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515,791,304.24 | 4,508,987,116.20 | 4,586,593,328.44 | 2,438,185,092.00 |
2、职工福利费 | 15,765,307.53 | 351,787,926.95 | 336,161,935.79 | 31,391,298.69 |
3、社会保险费 | 104,404,937.37 | 326,070,688.08 | 314,169,320.25 | 116,306,305.2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3,092,397.31 | 282,929,748.09 | 271,028,380.26 | 104,993,765.14 |
工伤保险费 | 7,534,813.35 | 33,322,698.66 | 33,322,698.66 | 7,534,813.35 |
生育保险费 | 3,777,726.71 | 9,818,241.33 | 9,818,241.33 | 3,777,726.71 |
4、住房公积金 | 976,208.00 | 420,735,178.16 | 420,658,437.16 | 1,052,949.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3,137,784.03 | 77,745,012.29 | 80,065,370.97 | 40,817,425.35 |
6、外部劳务派遣费 | 6,898,983.74 | 92,288,338.88 | 89,580,261.97 | 9,607,060.65 |
7、其他短期薪酬 | 0.00 | 10,278,299.68 | 10,278,299.68 | 0.00 |
合计 | 2,686,974,524.91 | 5,787,892,560.24 | 5,837,506,954.26 | 2,637,360,130.8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10,356,018.03 | 451,170,870.59 | 462,913,443.37 | 98,613,445.25 |
2、企业年金缴费 | 42,482,487.52 | 254,175,678.97 | 249,032,641.68 | 47,625,524.81 |
3、失业保险费 | 3,152,516.19 | 16,593,152.41 | 16,593,152.41 | 3,152,516.19 |
合计 | 155,991,021.74 | 721,939,701.97 | 728,539,237.46 | 149,391,486.25 |
(4)应付辞退福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辞退福利 | 0.00 | 2,112,311.34 | 2,112,311.34 | 0.00 |
合计 | 0.00 | 2,112,311.34 | 2,112,311.34 | 0.00 |
24、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交企业所得税 | 281,533,237.52 | 280,511,266.44 |
未交增值税 | 219,427,834.37 | 220,484,662.41 |
应交印花税 | 40,993,230.24 | 40,404,280.28 |
应交房产税 | 36,353,799.94 | 30,183,349.56 |
应交土地使用税 | 22,778,428.03 | 13,005,888.94 |
应交个人所得税 | 20,878,140.96 | 16,700,804.74 |
应交环保税 | 16,868,562.64 | 18,810,466.93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179,364.31 | 19,993,991.69 |
应交教育费附加 | 4,742,097.56 | 8,700,149.83 |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 3,081,792.35 | 5,854,737.13 |
其他 | 12,662,491.11 | 8,972,224.48 |
合计 | 670,498,979.03 | 663,621,822.43 |
25、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23,303,127.75 | 42,503,127.75 |
应付股利 | 2,826,233.26 | 12,862,468.07 |
其他应付款 | 5,023,611,851.52 | 5,421,468,364.66 |
合计 | 5,049,741,212.53 | 5,476,833,960.48 |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关联方利息 | 23,303,127.75 | 23,303,127.75 |
应付利息 | 0.00 | 19,200,000.00 |
合计 | 23,303,127.75 | 42,503,127.75 |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关联方股利 | 2,826,233.26 | 12,862,468.07 |
合计 | 2,826,233.26 | 12,862,468.07 |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1,537,639,750.51 | 1,696,519,153.10 |
预提费用 | 2,145,649,590.02 | 2,542,041,731.05 |
应付关联方往来款项 | 80,125,609.65 | 60,554,677.85 |
应付保证金款项 | 650,501,257.59 | 675,440,322.08 |
应付企业往来款 | 430,793,645.19 | 275,742,523.68 |
应付职工代垫款项 | 45,277,508.90 | 40,742,156.77 |
其他 | 133,624,489.66 | 130,427,800.13 |
合计 | 5,023,611,851.52 | 5,421,468,364.66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除尚未支付的工程质保金以外,没有个别重大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
2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517,636,474.44 | 3,118,572,683.44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0.00 | 481,493,750.03 |
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 | 43,371,557.45 | 39,000,037.40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38,793,539.65 | 17,083,899.52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0,139,210.56 | 10,4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032,419.37 | 9,436,483.15 |
合计 | 3,616,973,201.47 | 3,675,986,853.54 |
27、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389,538,806.99 | 578,950,070.07 |
合计 | 389,538,806.99 | 578,950,070.07 |
28、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本金(i) | 19,804,364,004.00 | 16,818,280,000.00 |
信用借款利息 | 17,783,017.04 | 19,139,626.36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信用借款本金 | 1,826,617,133.60 | 3,095,1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信用借款利息 | 17,783,017.04 | 19,139,626.36 |
抵押借款本金(ii) | 684,760,000.00 | 2,150,678,058.00 |
抵押借款利息 | 582,097.71 | 2,836,389.5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抵押借款本金 | 530,760,000.00 | 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抵押借款利息 | 582,097.71 | 2,836,389.50 |
抵押/质押借款本金(iii) | 1,140,848,448.35 | 1,140,848,448.35 |
抵押/质押借款利息 | 1,045,777.74 | 1,496,667.58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抵押/质押借款本金 | 1,140,848,448.35 | 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抵押/质押借款利息 | 1,045,777.74 | 1,496,667.58 |
合计 | 18,131,746,870.40 | 17,014,706,506.35 |
(i) 于2024年12月31日,银行信用借款19,804,364,004.00元(2023年12月31日:16,818,280,000.00元)中,2,842,500,000.00元(2023年12月31日:3,226,500,000.00元)系由子公司为集团内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取得的长期借款;4,354,622,916.00元系由关联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提供的信用借款(2023年12月31日:4,748,080,000.00元);2,050,000,000.00元系由关联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用借款(2023年12月31日:2,429,000,000.00元)。
(ii) 于2024年12月31日,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作为抵押物取得的抵押借款684,760,000.00元(2023年12月31日:
2,150,678,058.00元)中249,000,000.00 元系由子公司为集团内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取得的抵押借款(2023年12月31日:
249,000,000.00 元);160,000,000.00元系由关联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借款(2023年12月31日:
305,918,058.00元)。
(iii) 于2024年12月31日,以固定资产及存货作为抵押物及定期存单作为质押物取得的抵押/质押借款1,140,848,448.35元(2023年12月31日:1,140,848,448.35元)。
(iv)2024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的利率区间为1.79%至5.78%(2023年12月31日:2.34%至6.56%)。
29、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4,925,314,484.95 | 4,775,780,559.36 |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8,793,539.65 | 17,083,899.52 |
合计 | 4,886,520,945.30 | 4,758,696,659.84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本期转股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中特转债 | 5,000,000,000.00 | 0.20%-2.00% | 2022年02月25日 | 6年 | 5,000,000,000.00 | 4,775,780,559.36 | 41,708,333.33 | 127,838,648.60 | 19,998,693.20 | -14,363.14 | 4,925,314,484.95 | 否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083,899.52 | -41,708,333.33 | -19,998,693.20 | -38,793,539.65 | |||||||||
合计 | 5,000,000,000.00 | 4,758,696,659.84 | 0.00 | 0.00 | 127,838,648.60 | -14,363.14 | 4,886,520,945.30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4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408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采用公开发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公司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276,415.0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8,723,584.91元。其中,负债部分价值为4,488,481,463.98元,权益部
分价值为490,242,120.93元。本次可转换存续期限为6年,即自2022年2月25日至2028年2月24日,票面利率具体为:
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90%、第四年1.30%、第五年1.60%、第六年2.00%。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将于一年内支付的应付债券利息38,793,539.65元,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本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此外,当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00万元时,本公司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回售条款,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本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本公司。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累计已有人民币302,341.82元可转债转为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13,602股。
30、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35,863,827.95 | 35,833,475.91 |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032,419.37 | 9,436,483.15 |
合计 | 28,831,408.58 | 26,396,992.76 |
31、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委托贷款 | 0.00 | 1,981,493,750.03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0.00 | 481,493,750.03 |
合计 | 0.00 | 1,500,000,000.00 |
32、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负债 | 134,207,960.65 | 137,292,242.46 |
减:一年内支付的部分 | 10,139,210.56 | 10,400,000.00 |
合计 | 124,068,750.09 | 126,892,242.46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期初余额 | 137,292,242.46 | 0.00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3,631,349.44 | 41,842,700.00 |
1.当期服务成本 | 41,842,700.00 | |
2.过去服务成本 | ||
3.结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
4.利息净额 | 3,631,349.44 | |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本 | 3,770,712.40 | 6,520,000.00 |
1.精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3,770,712.40 | 6,520,000.00 |
四、其他变动 | -10,486,343.65 | 88,929,542.46 |
1.结算时支付的对价 | ||
2.已支付的福利 | -10,486,343.65 | -9,473,320.73 |
3.企业合并转入 | 0.00 | 98,402,863.19 |
五、期末余额 | 134,207,960.65 | 137,292,242.46 |
注:期末余额中包含一年内支付的部分,一年内支付的部分见“(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期初余额 | 137,292,242.46 | 0.00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3,631,349.44 | 41,842,700.00 |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本 | 3,770,712.40 | 6,520,000.00 |
四、其他变动 | -10,486,343.65 | 88,929,542.46 |
五、期末余额 | 134,207,960.65 | 137,292,242.46 |
注:期末余额中包含一年内支付的部分,一年内支付的部分见“(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本集团长期应付职工薪酬所采用的主要精算假设为: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折现率 | 2.35% | 2.75% |
死亡率 | 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养老类业务男表/女表向后平移1年 | 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养老类业务男表/女表向后平移1年 |
原有离休人员的医药费福利年增长率 | 8.00% | 8.00% |
33、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未决诉讼 | 4,658,231.24 | 6,973,202.47 | 0.00 | 11,631,433.71 |
合计 | 4,658,231.24 | 6,973,202.47 | 0.00 | 11,631,433.71 |
34、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421,627,040.12 | 125,133,073.30 | 91,204,300.21 | 1,455,555,813.21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4,087,500.00 | 23,528,948.00 | 37,616,448.00 |
合计 | 1,435,714,540.12 | 148,662,021.30 | 91,204,300.21 | 1,493,172,261.21 |
政府补助的形成原因为收到与技改相关的重组税收返还、锻钢改造项目、高能碳材料项目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35、股本
单位:元
2023年12月31日 | 本次变动增减(+、-) | 2024年12月31日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人民币普通股 | 5,047,156,349.00 | 0.00 | 0.00 | 0.00 | 686.00 | 686.00 | 5,047,157,035.00 |
单位:元
2022年12月31日 | 本次变动增减(+、-) | 2023年12月31日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人民币普通股 | 5,047,154,263.00 | 0.00 | 0.00 | 0.00 | 2,086.00 | 2,086.00 | 5,047,156,349.00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082号”核准,本集团于2022年2月25日公开发行了5,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中特转债,债券代码:127056),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000,000,000.00元,债券期限为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3月3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9月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2月24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于2024年1月至12月,持有人进行可转债转增股本,共计转增68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047,157,035股。
36、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公司2022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复合金融工具,同时包含金融负债成分和权益工具成分。初始计量时先确定金融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再从复合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中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作为权益工具成分的公允价值。发行可转债发生的交易费用,在金融负债成分和权益工具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司共发行5,0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21,276,415.0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78,723,584.91元,发行日金融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为4,488,481,463.98元计入了应付债券,权益工具成分的公允价值为490,242,120.93元计入了其他权益工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权益工具成分的期末摊余成本490,208,519.73元(2023年12月31日:490,210,088.51元)。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债 | 49,996,733 | 490,210,088.51 | 160 | 1,568.78 | 49,996,573 | 490,208,519.73 | ||
合计 | 49,996,733 | 490,210,088.51 | 160 | 1,568.78 | 49,996,573 | 490,208,519.73 |
37、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8,952,313,164.02 | 15,046.26 | 8,952,328,210.28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债务重组收益 | 145,950,185.09 | 145,950,185.09 | ||
-关联交易差价 | 74,794,126.00 | 74,794,126.00 | ||
其他 | 129,977,684.22 | 77,470,526.68 | 207,448,210.90 | |
合计 | 9,303,035,159.33 | 77,485,572.94 | 9,380,520,732.27 |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12月31日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8,952,264,834.14 | 48,329.88 | 8,952,313,164.02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债务重组收益 | 145,950,185.09 | 145,950,185.09 | ||
-关联交易差价 | 74,794,126.00 | 74,794,126.00 | ||
其他 | 173.39 | 129,977,510.83 | 129,977,684.22 | |
合计 | 9,173,009,318.62 | 130,025,840.71 | 9,303,035,159.33 |
38、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发生额 | 2024年12月31日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673,955.18 | -3,770,712.40 | -2,294,970.72 | -1,475,741.68 | -5,968,925.90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3,673,955.18 | -3,770,712.40 | -2,294,970.72 | -1,475,741.68 | -5,968,925.90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806,271.71 | 14,292,020.66 | 6,810,600.09 | -230,825.20 | 5,121,834.64 | 2,590,411.13 | 19,928,106.35 | |
其中: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2,085,970.02 | 4,493,804.87 | 6,810,600.09 | -230,825.20 | -2,085,970.02 | 0.00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2,720,301.69 | 9,798,215.79 | 7,207,804.66 | 2,590,411.13 | 19,928,106.3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1,132,316.53 | 10,521,308.26 | 6,810,600.09 | 0.00 | -230,825.20 | 2,826,863.92 | 1,114,669.45 | 13,959,180.45 |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发生额 | 2023年12月31日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520,000.00 | -3,673,955.18 | -2,846,044.82 | -3,673,955.18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6,520,000.00 | -3,673,955.18 | -2,846,044.82 | -3,673,955.18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633,693.29 | 6,086,626.15 | 2,245,691.55 | -370,005.99 | 172,578.42 | 4,038,362.17 | 14,806,271.71 | |
其中: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2,269,656.74 | 1,691,998.84 | 2,245,691.55 | -370,005.99 | -183,686.72 | 2,085,970.02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2,364,036.55 | 4,394,627.31 | 356,265.14 | 4,038,362.17 | 12,720,301.69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4,633,693.29 | -433,373.85 | 2,245,691.55 | -370,005.99 | -3,501,376.76 | 1,192,317.35 | 11,132,316.53 |
39、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70,796,780.75 | 227,756,287.50 | 262,390,228.92 | 236,162,839.33 |
合计 | 270,796,780.75 | 227,756,287.50 | 262,390,228.92 | 236,162,839.33 |
40.、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法定盈余公积 | 2,138,352,472.23 | 285,163,020.00 | 2,423,515,492.23 | |
合计 | 2,138,352,472.23 | 285,163,020.00 | 2,423,515,492.23 |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12月31日 |
法定盈余公积 | 1,655,984,973.68 | 482,367,498.55 | 2,138,352,472.23 | |
合计 | 1,655,984,973.68 | 482,367,498.55 | 2,138,352,472.2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2024年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85,163,020.00元 (2023年:按净利润的10%提取,共482,367,498.55元) 。
41、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1,348,442,982.56 | 19,642,397,598.1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0.00 | 232,229.17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1,348,442,982.56 | 19,642,629,827.3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125,627,037.63 | 5,721,189,483.5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85,163,020.00 | 482,367,498.55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849,999,814.20 | 3,533,008,829.7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3,338,907,185.99 | 21,348,442,982.56 |
根据2024年4月10日股东大会的批准,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5646744元(2023年:每股人民币0.7元),共人民币2,849,999,814.20元(2023年:人民币3,533,008,829.70元)。
根据2025年3月19日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提议本公司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人民币约5.07元,若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本公司未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保持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该股利分配提议尚待股东大会批准,未在本财务报表中确认为负债。
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分配利润中包含子公司已计提的盈余公积余额5,342,423,946.88元(2023年12月31日:
4,696,407,057.75元)。
4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6,658,840,456.65 | 83,389,928,839.71 | 101,762,017,602.57 | 87,784,836,847.74 |
其他业务 | 12,544,100,997.25 | 11,784,487,329.82 | 12,256,781,585.39 | 11,253,491,232.53 |
合计 | 109,202,941,453.90 | 95,174,416,169.53 | 114,018,799,187.96 | 99,038,328,080.27 |
单位:元
主营业务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特殊钢棒材 | 43,027,099,545.06 | 36,804,631,254.92 | 45,702,292,909.96 | 38,861,339,942.29 |
特殊钢线材 | 15,081,515,917.89 | 13,583,516,978.81 | 15,361,228,771.52 | 14,052,033,875.92 |
特种板材 | 11,458,755,229.23 | 9,989,444,660.06 | 12,714,487,594.95 | 10,838,433,152.03 |
无缝钢管 | 27,091,469,764.47 | 23,012,335,945.92 | 27,984,008,326.14 | 24,033,029,877.50 |
合计 | 96,658,840,456.65 | 83,389,928,839.71 | 101,762,017,602.57 | 87,784,836,847.74 |
单位:元
其他业务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非钢产品及原料 | 12,174,773,060.25 | 11,486,359,225.41 | 11,885,445,685.53 | 10,979,278,001.55 |
劳务收入 | 299,715,515.40 | 255,488,677.50 | 283,606,593.82 | 217,020,661.22 |
其他 | 69,612,421.60 | 42,639,426.91 | 87,729,306.04 | 57,192,569.76 |
合计 | 12,544,100,997.25 | 11,784,487,329.82 | 12,256,781,585.39 | 11,253,491,232.53 |
本集团2024年度营业收入分解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钢铁产品 | 非钢产品及其他 | 劳务 | 合计 | ||
中国 | 其他国家 | 中国 | 其他国家 | |||
主营业务收入 | -- | -- | -- | -- | -- | --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83,323,859,545.33 | 13,334,980,911.32 | 96,658,840,456.65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
其他业务收入 |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11,661,988,742.37 | 582,396,739.48 | 12,244,385,481.85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299,715,515.40 | 299,715,515.40 | ||||
合计 | 83,323,859,545.33 | 13,334,980,911.32 | 11,661,988,742.37 | 582,396,739.48 | 299,715,515.40 | 109,202,941,453.90 |
本集团2023年度营业收入分解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钢铁产品 | 非钢产品及其他 | 劳务 | 合计 | ||
中国 | 其他国家 | 中国 | 其他国家 | |||
主营业务收入 | -- | -- | -- | -- | -- | --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86,572,795,652.74 | 15,189,221,949.83 | 101,762,017,602.57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
其他业务收入 |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11,310,552,542.79 | 662,622,448.78 | 11,973,174,991.57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283,606,593.82 | 283,606,593.82 | ||||
合计 | 86,572,795,652.74 | 15,189,221,949.83 | 11,310,552,542.79 | 662,622,448.78 | 283,606,593.82 | 114,018,799,187.96 |
43、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房产税 | 169,518,580.04 | 149,021,359.67 |
印花税 | 162,741,774.57 | 181,904,295.36 |
土地使用税 | 66,855,029.94 | 67,223,199.8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6,630,161.41 | 142,696,220.81 |
电力附加税基金 | 57,974,333.44 | 53,550,996.24 |
环境保护税 | 41,564,414.41 | 42,030,949.02 |
教育费附加 | 28,473,379.53 | 61,901,040.06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8,848,919.67 | 41,260,987.84 |
其他 | 5,862,031.78 | 4,272,042.10 |
合计 | 618,468,624.79 | 743,861,090.98 |
4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24,724,270.39 | 357,319,106.03 |
仓储费用 | 85,096,650.62 | 85,571,251.47 |
差旅费 | 52,918,427.91 | 51,732,024.35 |
劳务费 | 19,336,247.59 | 26,855,923.73 |
广告费 | 12,585,081.97 | 5,884,251.58 |
办公费 | 8,566,583.62 | 14,891,335.23 |
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 | 4,948,013.45 | 3,862,635.39 |
通讯费 | 3,904,186.38 | 4,205,550.79 |
其他 | 146,664,673.83 | 124,317,583.88 |
合计 | 658,744,135.76 | 674,639,662.45 |
45、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55,620,771.68 | 1,205,878,506.10 |
折旧费用以及摊销费用 | 377,150,992.71 | 342,201,157.44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80,779,803.79 | 105,015,313.77 |
修理费 | 61,110,968.55 | 66,690,349.25 |
劳务费 | 37,956,976.73 | 29,211,700.11 |
差旅费 | 28,832,280.83 | 24,411,370.94 |
保安费 | 28,127,765.54 | 23,646,434.77 |
保险费 | 21,758,829.10 | 26,839,254.32 |
绿化费 | 15,697,802.04 | 14,889,838.34 |
办公费 | 13,841,250.24 | 20,286,493.96 |
租赁费 | 11,185,039.13 | 14,436,978.29 |
业务宣传费 | 9,308,633.82 | 17,776,900.99 |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 | 2,827,453.67 | 2,819,979.97 |
其他 | 117,913,338.21 | 129,997,107.01 |
合计 | 1,962,111,906.04 | 2,024,101,385.26 |
46、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物资耗用 | 3,104,127,104.83 | 2,843,371,978.21 |
职工薪酬 | 809,669,391.90 | 797,372,127.61 |
折旧费用及摊销费用 | 482,992,753.36 | 563,690,529.39 |
其他 | 205,551,643.45 | 247,180,009.58 |
合计 | 4,602,340,893.54 | 4,451,614,644.79 |
47、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087,514,034.34 | 1,163,374,808.75 |
加: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1,272,395.26 | 1,228,583.07 |
减:资本化利息 | 85,664,599.84 | 116,446,904.54 |
利息费用 | 1,003,121,829.76 | 1,048,156,487.28 |
减:利息收入 | 161,617,811.19 | 279,478,339.67 |
汇兑收益 | 87,759,965.01 | 106,272,332.43 |
手续费支出及其他 | 59,038,868.05 | 60,342,909.10 |
合计 | 812,782,921.61 | 722,748,724.28 |
48、费用按性质分类
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按照性质分类,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产成品及在产品存货变动 | -362,592,942.68 | -477,748,925.95 |
耗用的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 | 70,364,477,665.31 | 74,284,065,837.57 |
燃料动力费 | 15,038,579,480.08 | 14,879,744,735.81 |
职工薪酬费用 | 6,511,944,573.55 | 6,598,488,413.04 |
折旧费用及摊销费用 | 5,049,209,013.89 | 4,690,107,272.23 |
修理费(i) | 1,963,365,769.60 | 2,465,552,970.30 |
劳务费 | 1,671,701,014.66 | 1,504,020,822.81 |
运输费 | 775,912,069.98 | 734,320,046.69 |
租金(ii) | 14,124,867.31 | 18,980,478.90 |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 | 12,105,929.14 | 9,447,729.22 |
其他费用 | 1,358,785,664.03 | 1,481,704,392.15 |
合计 | 102,397,613,104.87 | 106,188,683,772.77 |
(i)针对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条件的日常修理费用,本集团将与存货的生产和加工相关的计入存货成本并相应结转至营业成本,将与研发部门、行政部门和销售部门相关的分别计入研发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ii)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的租金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024年度金额为14,124,867.31元(2023年度:
18,980,478.90元)。
49、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 | 942,330,491.58 | 196,424,035.72 | 与收益相关 |
税收返还 | 4,165,997.11 | 5,145,544.57 | 与收益相关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91,204,300.21 | 142,535,773.94 | 与资产相关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74,096,442.87 | 188,237,184.25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111,797,231.77 | 532,342,538.48 |
5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42,041,005.82 | -3,806,039.54 |
债务重组损益 | 25,607,847.85 | 32,480,671.20 |
债权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785,235.86 | 23,237,502.46 |
权益法转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0.00 | 5,993,346.47 |
与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相关的损失 | -49,143,743.21 | -96,965,736.66 |
合计 | 219,290,346.32 | -39,060,256.07 |
5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债权款项坏账损失 | -99,390,000.00 | 0.0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0,245,412.07 | 8,784,576.29 |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 -4,493,804.87 | -1,691,998.84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0.00 | 15,997,904.46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003,147.33 | 414,993.2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394,084.36 | -686,344.82 |
合计 | -128,731,985.25 | 22,819,130.35 |
5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 | -573,814,134.46 | -463,763,592.32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47,304,728.02 | 0.00 |
其他 | -16,215,850.54 | 0.00 |
合计 | -637,334,713.02 | -463,763,592.32 |
5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5,580,590.59 | 116,927,139.37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4,567,878.17 | -1,701,999.58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2,670,231.20 | 0.00 |
合计 | 3,682,943.62 | 115,225,139.79 |
5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厂区内违章罚款收入 | 18,893,704.36 | 15,460,143.65 | 18,893,704.36 |
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 8,348,008.25 | 29,741,670.92 | 8,348,008.2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负商誉 | 0.00 | 10,173,268.48 | 0.00 |
其他 | 31,953,980.58 | 24,792,575.48 | 31,953,980.58 |
合计 | 59,195,693.19 | 80,167,658.53 | 59,195,693.19 |
5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57,522,927.26 | 36,018,419.27 | 57,522,927.26 |
其他 | 20,856,510.72 | 16,656,244.73 | 12,377,299.96 |
合计 | 78,379,437.98 | 52,674,664.00 | 69,900,227.22 |
5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 784,603,666.63 | 853,315,829.77 |
递延所得税 | -228,312,667.21 | -155,326,034.94 |
汇算清缴差异调整 | 8,869,616.89 | -37,474,637.25 |
合计 | 565,160,616.31 | 660,515,157.5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923,596,881.28 | 6,558,561,554.69 |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480,899,220.32 | 1,639,640,388.6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71,299,559.24 | -545,316,180.80 |
税率变动的影响 | 0.00 | -18,623,861.3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0,467,146.53 | 13,890,534.78 |
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亏损 | -1,131,855.06 | 492,020.04 |
税收优惠 (加计扣除及抵免税额) | -369,899,977.32 | -285,742,469.39 |
使用或确认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 | -86,972,814.62 | -165,133,379.17 |
当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 | 46,347,761.60 | 59,605,493.45 |
汇算清缴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 8,869,616.89 | -37,474,637.25 |
其他 | -2,118,922.79 | -822,751.39 |
所得税费用 | 565,160,616.31 | 660,515,157.58 |
57、每股收益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 5,125,627,037.63 | 5,721,189,483.50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5,047,156,530.33 | 5,047,155,505.50 |
基本每股收益 | 1.02 | 1.13 |
其中: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 1.02 | 1.13 |
(2)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 5,252,787,308.16 | 5,844,449,166.50 |
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5,265,102,600.00 | 5,259,906,901.00 |
稀释每股收益 | 1.00 | 1.11 |
其中:持续经营稀释每股收益 | 1.00 | 1.11 |
5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22,758,464.17 | 343,946,084.25 |
利息收入 | 125,528,177.26 | 279,478,339.67 |
其他 | 242,756,167.03 | 102,610,784.49 |
合计 | 591,042,808.46 | 726,035,208.41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劳务费 | 60,206,884.94 | 56,067,623.84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94,647,392.72 | 126,945,799.57 |
修理费 | 61,201,942.03 | 67,426,266.28 |
仓储费用 | 85,428,215.12 | 85,571,251.47 |
差旅费 | 81,750,708.74 | 76,143,395.29 |
办公费 | 27,949,950.75 | 35,177,829.19 |
设备调试费 | 170,936,401.06 | 181,166,324.63 |
租赁费 | 16,706,608.28 | 18,307,799.20 |
水电费 | 27,810,898.09 | 30,553,795.15 |
保险费 | 24,495,849.43 | 28,970,367.53 |
保安费 | 28,127,765.54 | 23,646,434.77 |
其他 | 893,149,324.59 | 565,000,425.82 |
合计 | 1,572,411,941.29 | 1,294,977,312.74 |
(3)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财务资助 | 20,000,000.00 | 0.00 |
定期存款到期收回现金 | 2,000,000.00 | 0.00 |
合计 | 22,000,000.00 | 0.00 |
(4) 投资支付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对合营企业投资支付的现金 | 18,750,000.00 | 0.00 |
存入定期存款支付的现金 | 0.00 | 2,000,000.00 |
提供财务资助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0 | 0.00 |
合计 | 38,750,000.00 | 2,000,000.00 |
(5)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0.00 | 643,297,257.86 |
合计 | 0.00 | 643,297,257.86 |
(6)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票据贴现款项 | 8,064,648,986.76 | 8,199,180,248.56 |
收到关联方贷款款项 | 0.00 | 620,000,000.00 |
合计 | 8,064,648,986.76 | 8,819,180,248.56 |
(7)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兑付票据 | 6,231,214,260.37 | 7,605,733,271.95 |
偿还关联方资金拆借款项 | 1,980,000,000.00 | 2,820,000,000.00 |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金额 | 9,171,335.44 | 9,537,980.72 |
其他 | 0.00 | 133,496,000.03 |
合计 | 8,220,385,595.81 | 10,568,767,252.70 |
(8) 购买少数股东权益支付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少数股东权益 | 319,178,609.59 | 358,877,191.85 |
合计 | 319,178,609.59 | 358,877,191.85 |
(9)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8,670,103,437.14 | 20,155,362,031.63 | 6,231,206,427.30 | 26,038,030,561.33 | 9,018,641,334.74 | |
其他应付款 | 55,365,595.82 | 2,884,764,878.20 | 2,914,001,113.01 | 26,129,361.0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626,586,816.14 | 11,808,520,090.14 | 11,871,644,472.82 | 3,563,462,433.46 | ||
长期借款 | 17,014,706,506.35 | 12,562,053,088.00 | 606,231,891.97 | 298,800,000.00 | 11,752,444,615.92 | 18,131,746,870.40 |
应付债券 | 4,758,696,659.84 | 127,838,648.60 | 14,363.14 | 4,886,520,945.30 | ||
租赁负债 | 26,396,992.76 | 7,929,292.22 | 5,494,876.40 | 28,831,408.58 | ||
长期应付款 | 1,500,000,000.00 | 1,500,000,000.00 | 0.00 | 0.00 | ||
合计 | 35,651,856,008.05 | 32,717,415,119.63 | 21,666,491,228.43 | 42,622,476,147.16 | 11,757,953,855.46 | 35,655,332,353.49 |
5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5,358,436,264.97 | 5,898,046,397.11 |
加/减:资产减值损失 | 637,334,713.02 | 463,763,592.32 |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 | 128,731,985.25 | -22,819,130.35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2,105,929.14 | 9,447,729.22 |
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 4,737,553,948.00 | 4,426,702,919.88 |
无形资产摊销 | 302,797,863.08 | 254,372,840.7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857,202.81 | 9,031,511.5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收益 | -3,682,943.62 | -115,225,139.79 |
固定资产报废损益 | 57,522,927.26 | 36,018,419.2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0.00 | 0.00 |
财务费用 | 839,580,458.89 | 1,044,549,787.83 |
投资损失 | -249,636,841.77 | 29,066,997.4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 -179,795,096.00 | 150,989,767.31 |
递延收益摊销 | 57,457,721.09 | 13,173,126.0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 -48,748,396.41 | -307,225,808.45 |
存货的减少 | -404,950,545.75 | -2,105,628,631.3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 -28,548,846,186.13 | -5,419,719,151.8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 21,232,054,369.73 | 187,932,905.06 |
信用证贸易融资(i) | 6,804,713,846.45 | 6,105,636,090.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41,487,220.01 | 10,658,114,222.5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969,648,235.11 | 7,783,555,244.4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783,555,244.44 | 8,713,017,878.2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150,894,411.54 | 70,542,490.44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70,542,490.44 | 0.0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6,444,911.77 | -858,920,143.33 |
(i)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有关信息:
(a)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
本集团与若干银行签订了信用证贸易融资协议,该供应商融资安排由本公司签署安慰函提供担保。截至2024年度,在该贸易融资安排下,若干银行在本集团的授权下向供应商直接支付货款合计人民币为6,804,713,846.45元 (2023年度:
6,105,636,090.50元),并相应作为本集团的短期借款。由于该等交易并未涉及现金的流入,本集团未在现金流量表中进行列报。于2024年度,本集团偿还贸易融资借款合计人民币分别为6,885,271,999.78元 (2023年度:5,556,141,650.79元) 。
(b)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的有关信息:
单位:元
2024年12月31日 | 2024年1月1日 | |
短期借款 | 6,804,713,846.45 | 6,105,636,090.50 |
其中: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的款项 | 6,804,713,846.45 | 不适用 |
上述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情况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
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 | 自金融机构垫付后的4至90天 |
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 | 见单即付 |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7,969,648,235.11 | 7,783,555,244.44 |
其中:库存现金 | 6,736.17 | 40,989.3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969,641,498.94 | 7,783,514,255.14 |
二、现金等价物 | 150,894,411.54 | 70,542,490.44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120,542,646.65 | 7,854,097,734.8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894,411.54 | 70,542,490.44 |
(3)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其他冻结 | 894,411.54 | 68,376,685.11 | 临时冻结 |
定期存款 | 0.00 | 2,165,805.33 | 三个月内到期的定期存款 |
合计 | 894,411.54 | 70,542,490.44 |
(4)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银行存款 | |||
超过三个月的定期存单 | 0.00 | 5,030,000.00 | 流动性受限 |
司法冻结 | 43,831,486.78 | 46,167,269.86 | 资金冻结 |
专项资金冻结 | 0.00 | 32,061,779.27 | 资金冻结 |
其他冻结 | 1,401,331.86 | 80,043.42 | 使用受限 |
其他货币资金 | |||
承兑汇票保证金 | 314,012,373.08 | 315,210,296.73 | 使用受限 |
保函保证金 | 335,668,099.30 | 225,337,689.80 | 使用受限 |
信用证保证金 | 13,009,191.86 | 39,382.12 | 使用受限 |
超过三个月的定期存单 | 5,030,000.00 | 0.00 | 流动性受限 |
合计 | 712,952,482.88 | 623,926,461.20 |
60、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
其中:美元 | 85,307,660.83 | 7.1868 | 613,089,096.88 |
欧元 | 4,207,793.48 | 7.5178 | 31,633,349.84 |
港币 | 3,042.43 | 0.9253 | 2,815.16 |
其他 | 34,044,636.00 | -- | 175,343.48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320,078,618.57 | 7.1868 | 2,300,341,015.92 |
欧元 | 17,307,928.87 | 7.5178 | 130,117,547.67 |
其他 | 36,783,976.20 | -- | 72,464,433.11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577,443.71 | 7.1868 | 4,149,972.44 |
其他 | 95,693,636.10 | -- | 2,231,968.09 |
短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143,798,855.39 | 7.1868 | 1,033,453,613.91 |
欧元 | 11,614,110.83 | 7.5178 | 87,312,562.39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18,904,992.61 | 7.1868 | 135,866,400.92 |
欧元 | 15,975.23 | 7.5178 | 120,098.62 |
其他 | 9,313,615.46 | -- | 17,924,196.47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54,464,482.18 | 7.1868 | 391,425,340.52 |
欧元 | 401,019.42 | 7.5178 | 3,014,783.79 |
港币 | 28,957,854.17 | 0.9253 | 26,794,702.46 |
其他 | 4,038,986.50 | -- | 38,494.33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30,000,000.00 | 7.1868 | 215,604,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49,353,754.34 | 7.1868 | 354,695,561.69 |
租赁负债 | -- | -- | |
其中:美元 | 1,061,928.37 | 7.1868 | 7,631,866.81 |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
其中:美元 | 89,881,841.91 | 7.1010 | 638,250,959.40 |
欧元 | 4,442,058.56 | 7.8238 | 34,753,777.76 |
港币 | 2,161,785.43 | 0.9085 | 1,963,982.06 |
其他 | 65,326,050.97 | -- | 39,214,921.02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272,040,295.54 | 7.1010 | 1,931,758,138.63 |
欧元 | 12,543,271.75 | 7.8238 | 98,136,049.52 |
其他 | 161,223,154.48 | -- | 183,103,198.81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44,245.00 | 7.1010 | 314,183.75 |
港币 | 1,359,144.19 | 0.9085 | 1,234,782.50 |
其他 | 65,334,013.68 | -- | 354,988.78 |
短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123,196,062.99 | 7.1010 | 874,815,243.29 |
欧元 | 15,591,067.28 | 7.8238 | 121,981,392.19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45,179,435.23 | 7.1010 | 320,819,169.57 |
欧元 | 372,779.37 | 7.8238 | 2,916,551.24 |
其他 | 1,589,072.00 | -- | 512,118.39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19,886,192.87 | 7.1010 | 141,211,855.57 |
欧元 | 297,379.81 | 7.8238 | 2,326,640.16 |
港币 | 23,465,274.98 | 0.9085 | 21,318,202.32 |
其他 | 94,927,773.34 | -- | 589,032.84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80,000,000.00 | 7.1010 | 568,080,000.00 |
租赁负债 | -- | -- | |
其中:美元 | 352,954.32 | 7.1010 | 2,506,328.63 |
6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713,846,894.42 | 银行承兑保证金及保函保证金等 |
应收票据 | 379,816,102.84 |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
应收款项融资 | 182,696,628.60 |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
应收账款 | 212,085,008.60 | 贷款质押 |
存货 | 2,384,700,347.14 | 贷款质押 |
固定资产 | 1,531,622,929.96 | 机器设备、厂房贷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501,100,791.54 | 贷款抵押 |
合计
合计 | 5,905,868,703.10 | -- |
62、分部信息
由于本集团之营业收入、费用、资产及负债主要与生产和销售钢铁及其相关产品有关,本集团管理层将钢铁业务作为一个整体,定期获取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并进行评价。因此,本集团只有钢铁业务分部,从而没有编制报告分部资料。2024年度及2023年度本集团在国内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对外交易收入及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位于国内的除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总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对外交易收入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中国 | 95,285,563,803.10 | 98,166,954,789.35 |
其他国家 | 13,917,377,650.80 | 15,851,844,398.61 |
合计 | 109,202,941,453.90 | 114,018,799,187.96 |
单位:元
非流动资产总额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中国 | 61,741,932,107.75 | 63,516,709,587.82 |
63、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集团的总资本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示的所有者权益。本集团不受制于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利用资产负债率监控资本。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列示如下: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资产负债率 | 60.53% | 64.26% |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 12,365,797,448.45 | 江苏无锡 | 江苏无锡 | 生产及加工黑色、有色金属材料及其辅助材料;钢结构件的加工、制造、安装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泰富科创特钢(上海)有限公司 | 550,000,000.00 | 上海 | 上海 | 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产品批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海南信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20,000,000.00 | 海南澄迈 | 海南澄迈 | 产品批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等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泰富特钢新加坡贸易有限公司 | 46,158.37 | 新加坡 | 新加坡 | 钢材进出口贸易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 | 6,500,000,000.00 | 山东青岛 | 山东青岛 | 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炼焦,钢团,技术和货物进出口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泰富特钢悬架(济南)有限公司 | 210,000,000.00 | 山东济南 | 山东济南 | 弹簧扁钢制造销售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泰富特钢悬架(成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弹簧扁钢制造销售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青岛钢铁进出口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山东青岛 | 山东青岛 |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江阴泰富兴澄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195,500,000.00 | 江苏无锡 | 江苏无锡 | 热装铁水生产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无锡兴澄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303,883,289.87 | 江苏无锡 | 江苏无锡 | 生产、加工及销售黑色金属材料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江阴兴澄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 677,650,013.52 | 江苏无锡 | 江苏无锡 | 研究、开发、生产新型合金材料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江阴澄东炉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江苏无锡 | 江苏无锡 | 废旧钢铁回收、销售等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江阴兴澄储运有限公司 | 469,600,068.61 | 江苏无锡 | 江苏无锡 | 货物装卸、驳运、仓储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江阴兴澄港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江苏无锡 | 江苏无锡 | 港区内货物装卸、驳运、仓储 | - | 9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Xingcheng Special Steel America, Inc. | 77,800.00 | 美国 | 美国 | 钢材进出口贸易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中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335,885,064.00 | 江苏无锡 | 江苏无锡 | 金属制品的生产与销售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扬州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935,034,880.00 | 江苏扬州 | 江苏扬州 | 生产磁铁精粉高品位氧化球团等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扬州泰富港务有限公司 | 787,065,470.00 | 江苏扬州 | 江苏扬州 | 提供码头设施服务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1,504,947,279.01 | 安徽铜陵 | 安徽铜陵 | 焦炭、煤气、煤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铜陵新亚星港务有限公司 | 102,482,700.00 | 安徽铜陵 | 安徽铜陵 | 码头建设,铁矿粉加工及销售等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铜陵新亚星能源有限公司 | 184,500,000.00 | 安徽铜陵 | 安徽铜陵 | 焦炉煤气发电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344,506,500.00 | 江苏无锡 | 江苏无锡 | 特钢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为其他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员工培训等服务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泰富特钢欧洲贸易有限公司 | 391,830.00 | 德国 | 德国 | 钢材、合金的进出口及销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 | 2,072,185,300.00 | 湖北黄石 | 湖北黄石 | 高合金钢管及管件的生产、销售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 | 990,820,100.00 | 湖北黄石 | 湖北黄石 | 煤气、焦炭、焦丁、焦粉、烧结矿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湖北新冶钢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4,500,000.00 | 湖北黄石 | 湖北黄石 | 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生产、销售;机械、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维修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湖北新冶钢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0 | 湖北黄石 | 湖北黄石 | 生产销售黑色、有色金属材料和相应的工业辅助材料及承接来料加工业务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江苏锡钢集团有限公司 | 1,183,050,000.00 | 江苏无锡 | 江苏无锡 | 冶炼及轧制钢材、金属压延及金属丝加工、冶金设备设计、制造、安装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靖江特殊钢有限公司 | 3,470,093,323.08 | 江苏泰州 | 江苏泰州 | 炼钢、钢压延加工及销售;高速重载铁路用钢制造及销售;石油开采用油井管、电站用高压锅炉管及油、气等长距离输送用钢管制造及销售等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泰富特钢靖江港务有限公司 | 210,000,000.00 | 江苏泰州 | 江苏泰州 | 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普通货运、货运代理(代办)、货运配载;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山东青岛 | 山东青岛 | 电力的生产与销售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浙江泰富无缝钢管有限公司 | 492,203,864.99 | 浙江绍兴 | 浙江绍兴 | 无缝钢管制造销售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江苏泰富管材科技有限公司 | - | 江苏泰州 | 江苏泰州 | 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技术咨询等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江阴兴富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 70,500,000.00 | 江苏无锡 | 江苏无锡 | 机械设备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等 | - | 51.00% | 投资设立 |
泰富特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6.55 | 中国香港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铁矿石及焦炭贸易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青岛斯迪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 32,574,000.00 | 山东青岛 | 山东青岛 | 冶金石灰、脱硫剂的生产、销售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青岛润亿丰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64,000,000.00 | 山东青岛 | 山东青岛 | 新型建筑材料制造、再生资源加工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湖北神风汽车弹簧有限公司 | 32,783,673.47 | 湖北黄冈 | 湖北黄冈 | 汽车弹簧、汽车配件 | -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湖北奔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10,080,000.00 | 湖北襄阳 | 湖北襄阳 | 汽车弹簧、汽车配件 | -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泰富钢铁贸易韩国株式会社 | 627,570.00 | 韩国 | 韩国 | 从事特钢相关货物的销售及进出口贸易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上海中特泰富钢管有限公司 | 5,285,303,337.00 | 上海 | 上海 | 钢管、金属制品、特殊钢钢坯、金属材料的销售,电力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企业管理。 | 60.00% | 4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9,800,000,000.00 | 天津 | 天津 | 钢、铁冶炼;金属材料制造;钢压延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材料销售等。 | - | 62.2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天津钢管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天津 | 天津 | 钢管、金属制品、金属材料、钢坯、钢铁炉料、矿产品(煤炭除外)销售。 | - | 62.2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天津天管元通管材制品有限公司 | 600,000,000.00 | 天津 | 天津 | 管材深加工,销售、研发、仓储、贸易 | - | 62.2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天津天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500,000.00 | 天津 | 天津 | 金属及其制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检测。 | - | 62.2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江苏天淮钢管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0 | 江苏淮安 | 江苏淮安 | 钢管销售;金属结构制造;无缝钢管产品生产、技术咨询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 | 62.2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天津钢管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600,000,000.00 | 天津 | 天津 | 管材深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劳务服务咨询等。 | - | 62.2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Tianjin Pipe Corporation (Middle East) Limited | 8,276,500.00 | 中东 | 中东 | 钢管进出口贸易及佣金代理业务。 | - | 31.73%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 | 本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年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年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37.78% | 261,308,904.18 | 7,043,064.00 | 2,644,550,651.39 |
注:上述数据为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口径的财务信息。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下表列示了上述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这些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是集团内部交易抵销前的金额,但是经过了合并日公允价值以及统一会计政策的调整:
单位:元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单体 (未经合并日公允价值调整) |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经合并日公允价值调整) | |||
2024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3年 | |
流动资产 | 7,203,650,517.30 | 8,743,697,478.40 | 10,401,138,980.91 | 11,573,061,300.73 |
非流动资产 | 13,385,426,197.52 | 13,025,579,223.13 | 13,482,550,030.52 | 14,239,577,590.66 |
资产合计 | 20,589,076,714.82 | 21,769,276,701.53 | 23,883,689,011.43 | 25,812,638,891.39 |
流动负债 | 6,948,093,993.35 | 6,325,838,827.88 | 8,794,213,839.37 | 8,729,904,378.87 |
非流动负债 | 7,373,775,034.42 | 9,822,671,238.00 | 7,504,330,054.26 | 10,072,663,523.14 |
负债合计 | 14,321,869,027.77 | 16,148,510,065.88 | 16,298,543,893.63 | 18,802,567,902.01 |
营业收入 | 21,082,989,672.10 | 17,689,872,699.83 | 17,986,449,807.87 | 17,787,135,974.69 |
净利润 | 678,682,406.77 | 178,715,493.64 | 603,774,073.15 | 438,861,001.11 |
综合收益总额 | 674,987,689.19 | 172,485,493.64 | 601,911,687.04 | 433,418,835.3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423,221,305.77 | -69,037,925.10 | -498,484,099.69 | 1,286,550,902.86 |
注:2023年2月6日,本集团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方式取得上海中特泰富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富钢管”)60%股权,收购完成后合计持有其100%的股权,实现控制,纳入合并范围,因此上述披露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2023年主要财务信息中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2023年2-12月发生额。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24年,本公司子公司泰富钢管以人民币1.97亿元向第三方取得了天管制造3.88%股权,作为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处理。该交易完成后,本集团共持有天管制造62.22%的权益。
2024年,本公司子公司青岛特钢以人民币3,963万元向第三方取得了润亿丰泰43%股权,作为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处理,该交易完成后,本集团共持有润亿丰泰100%的权益。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淄博金石彭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山东淄博 | 山东淄博 |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 -- | 39.33%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本集团对淄博金石彭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彭衡投资”) 的持股比例为39.33%,彭衡投资相关活动的决策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合伙人会议作出,投资决策委员会所作决议需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才能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4名委员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名及委派,1名委员由兴澄特钢提名及委派。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这些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是在按投资时公允价值为基础的调整以及统一会计政策调整后的金额。此外,下表还列示了这些财务信息按照权益法调整至本集团对合营企业投资账面价值的调节过程:
? | 2024年(未经审计) | 2023年 |
流动资产 | 1,850,883,731.06? | 5,516,183.13?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633,959.57 | 1,708,386.94 |
非流动资产 | - | 1,302,300,405.64 |
资产合计 | 1,850,883,731.06 | 1,307,816,588.77 |
净资产 | 1,850,883,731.06 | 1,307,816,588.77 |
净利润 | 592,415,395.63 | 61,114,418.45 |
综合收益总额 | 592,415,395.63 | 61,114,418.45 |
本年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19,409,983.55 | 16,174,986.28 |
?
? | 天管制造 | 润亿丰泰 |
购买成本 / 处置对价 | ? | ? |
- 现金 | 196,963,457.68 | 39,630,000.00 |
合计 | 196,963,457.68 | 39,630,000.00 |
减:按取得 / 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271,228,994.95 | 42,834,989.41 |
差额 | 74,265,537.27 | 3,204,989.41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74,265,537.27 | 3,204,989.41 |
(3)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75,595,982.59 | 54,245,522.69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净利润 | 2,600,459.89 | 13,061,296.16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2,600,459.89 | 13,061,296.16 |
联营企业: | --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64,475,692.72 | 59,530,452.22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净利润 | 4,945,240.50 | 6,200,00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945,240.50 | 6,200,000.00 |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
-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其他价格风险下文主要论述上述风险敞口及其形成原因以及在本年发生的变化、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程序以及计量风险的方法及其在本年发生的变化等。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本集团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财务担保合同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资产负债表表外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履行财务担保所需支付的最大金额58,964,868.00元(2023年12月31日:22,406,202.22元)。
本集团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等,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
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的因债务人抵押而持有的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2023年12月31日:无)。
(2)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总部财务部门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包括按合同利率(如果是浮动利率则按12月31日的现行利率)计算的利息)的剩余合约期限,以及被要求支付的最早日期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9,040,935,076.95 | 9,040,935,076.95 | |||
应付票据 | 4,327,805,253.05 | 4,327,805,253.05 | |||
应付账款 | 12,530,885,681.98 | 12,530,885,681.98 | |||
其他应付款 | 5,049,741,212.53 | 5,049,741,212.5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685,954,558.23 | 3,685,954,558.23 | |||
长期借款 | 452,229,209.60 | 10,407,854,452.64 | 8,236,348,666.56 | 19,096,432,328.80 | |
长期应付款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租赁负债 | 3,041,430.38 | 3,523,380.47 | 9,154,209.72 | 15,413,574.33 | 31,132,594.90 |
应付债券 | 61,666,666.67 | 77,500,000.00 | 5,313,333,333.33 | 0.00 | 5,452,500,000.00 |
合计 | 35,152,259,089.39 | 10,488,877,833.11 | 13,558,836,209.61 | 15,413,574.33 | 59,215,386,706.44 |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8,697,132,152.80 | 8,697,132,152.80 | |||
应付票据 | 5,064,739,331.31 | 5,064,739,331.31 | |||
应付账款 | 17,665,813,409.12 | 17,665,813,409.12 | |||
其他应付款 | 5,476,833,960.48 | 5,476,833,960.4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714,830,543.34 | 3,714,830,543.34 | |||
长期借款 | 531,711,441.24 | 13,251,293,659.50 | 4,205,596,056.16 | 17,988,601,156.90 | |
长期应付款 | 46,560,000.00 | 1,507,981,863.01 | 1,554,541,863.01 | ||
租赁负债 | 8,725,754.26 | 7,731,513.33 | 7,429,690.26 | 13,355,122.33 | 37,242,080.18 |
应付债券 | 40,833,333.33 | 61,666,666.67 | 5,390,833,333.33 | 5,493,333,333.33 | |
合计 | 41,247,179,925.88 | 14,828,673,702.51 | 9,603,859,079.75 | 13,355,122.33 | 65,693,067,830.47 |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外提供的财务担保的最大担保金额按照相关方能够要求支付的最早时间段列示如下:
单位:元
2024年12月31日 | ||||
财务担保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合计 |
58,964,868.00 | 58,964,868.00 |
单位:元
(3)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长期应付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长期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挂钩LPR的浮动利率合同金额为14,927,681,364.35元的长期银行借款(2023年12月31日:14,678,888,448.35元),以人民币计价固定利率合同金额为6,702,291,088.00元的长期银行借款(2023年12月31日:5,430,918,058.00元),无以人民币计价固定利率的长期应付款(2023年12月31日:
1,980,000,000.00元),以及以人民币计价固定利率合同金额为5,000,000,000.00元的应付债券(2023年12月31日:
5,000,000,000.00元)。
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于2024年度及2023年度本集团并无利率互换安排。
于2024年12月31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集团的净利润会减少或增加约62,517,645.80元(2023年12月31日:约61,432,775.91元)。
(4)汇率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负责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为此,本集团可能会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的方式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内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的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美元项目 | 其他外币项目 | 合计 | |
外币金融资产-- | -- | -- | -- |
货币资金 | 459,223,770.42 | 30,552,894.07 | 489,776,664.49 |
应收款项 | 2,297,548,859.70 | 130,117,547.67 | 2,427,666,407.37 |
其他应收款 | 3,802,481.12 | 0.00 | 3,802,481.12 |
合计 | 2,760,575,111.24 | 160,670,441.74 | 2,921,245,552.98 |
外币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3,091,999.96 | 87,312,562.39 | 240,404,562.35 |
应付款项 | 10,504,059.51 | 223,922.60 | 10,727,982.11 |
长期借款 | 215,604,000.00 | 0.00 | 215,604,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54,695,561.69 | 0.00 | 354,695,561.69 |
其他应付款 | 390,780,760.78 | 2,805,005.53 | 393,585,766.31 |
合计 | 1,124,676,381.94 | 90,341,490.52 | 1,215,017,872.46 |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美元项目 | 其他外币项目 | 合计 | |
外币金融资产-- | -- | -- | -- |
货币资金 | 638,250,959.40 | 75,932,680.84 | 714,183,640.24 |
2023年12月31日 | ||||
财务担保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合计 |
22,406,202.22 | 22,406,202.22 |
应收账款 | 1,931,758,138.63 | 281,239,248.33 | 2,212,997,386.96 |
合计 | 2,570,009,098.03 | 357,171,929.17 | 2,927,181,027.20 |
外币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874,815,243.29 | 121,981,392.19 | 996,796,635.48 |
应付账款 | 320,819,169.57 | 3,428,669.63 | 324,247,839.20 |
其他应付款 | 141,211,855.57 | 24,233,875.32 | 165,445,730.89 |
长期借款 | 568,080,000.00 | 0.00 | 568,080,000.00 |
合计 | 1,904,926,268.43 | 149,643,937.14 | 2,054,570,205.57 |
本集团适用的人民币对外币的汇率分析如下:
平均汇率 | 报告日中间汇率 | |||
2024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3年 | |
美元 | 7.1217 | 7.0151 | 7.1868 | 7.1010 |
欧元 | 7.7248 | 7.6363 | 7.5178 | 7.8238 |
港币 | 0.9127 | 0.8980 | 0.9253 | 0.9085 |
于2024年12月31日,对于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的公司各类美元金融资产和美元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127,229,814.49元(2023年12月31日:约57,798,622.65元)。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持续和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于本报告期末的公允价值信息及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于2024年12月31日,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按上述三个层次列示如下:
单位:元
金融资产 |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合计 |
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票据 | 5,496,832,198.96 | 5,496,832,198.96 | ||
金融资产合计 | 5,496,832,198.96 | 5,496,832,198.96 |
于2023年12月31日,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按上述三个层次列示如下:
单位:元
金融资产 |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合计 |
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票据 | 4,818,581,110.48 | 4,818,581,110.48 | ||
金融资产合计 | 4,818,581,110.48 | 4,818,581,110.48 |
本集团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本年度无第一层次与第二层次间的转换。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为折现率,选用接
近无风险利率的中债国债到期收益率作为折现率。
上述第三层次资产和负债变动如下:
金融资产 | 2023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 | 2024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仍持有的资产计入2024年度损益的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背书转让/票据贴现 | 票据托收 | |||
应收票据 | 4,818,581,110.48 | 44,748,955,855.06 | -36,430,934,853.53 | -7,639,769,913.05 | 0.00 | 5,496,832,198.96 | --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信息如下:
2024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输入值 | ||||
名称 | 范围/加权 平均值 | 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关系 | 可观察/ 不可观察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 -- | -- | -- |
应收票据 | 5,496,832,198.96 | 收益法 | 折现率 | 0.92%-2.85% | 负相关 | 不可观察 |
2023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输入值 | ||||
名称 | 范围/加权 平均值 | 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关系 | 可观察/ 不可观察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 -- | -- | -- |
应收票据 | 4,818,581,110.48 | 收益法 | 折现率 | 1.01%-2.53% | 负相关 | 不可观察 |
2、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披露其公允价值的资产和负债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款项、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等。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主要股东及最终控制方基本情况
第一、第二及第三大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控股股东 | 企业类型 | 注册地 | 法人 代表 | 业务性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泰富投资 | 外商合资企业 | 中国 | 钱刚 | 投资控股 | 913202816079832777 |
新冶钢 | 外商投资企业 | 中国 | 蒋乔 | 主要从事生产销售黑色、有色金属材料和相应的工业辅助材料及承接来料加工业务。 | 91420000757045833Q |
泰富中投 | 国有法人 | 中国 | 曾晨 | 投资控股 | 91310000710939450Q |
最终控制方的基本情况如下:
实际控制人 名称 | 企业类型 | 注册地 | 法人 代表 | 业务性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信集团 | 国有法人 | 中国 | 奚国华 | 业务涉及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资产管理和期货等金融领域,以及房地产与土地成片开发、工程承包、基础设施、资源能源、机械制造、咨询服务行业等,以及在境内外拥有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上市公司。 | 9110000010168558XU |
第一、第二、第三大股东及最终控制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如下:
项目 | 公司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 |
实际控制人 | 中信集团 | 2,053.11亿元人民币 |
第一大股东 | 泰富投资 | 100,000万元美元 |
第二大股东 | 新冶钢 | 33,983万元美元 |
第三大股东 | 泰富中投 | 1亿美元 |
主要股东及最终控制方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如下:
公司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 |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
中信集团 | 48.74% | 83.85% |
泰富投资 | 75.05% | 75.05% |
新冶钢 | 4.53% | 4.53% |
泰富中投 | 4.26% | 4.26% |
2、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财务报告第九节。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长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越投资”)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尚康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康国际”)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属”)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SINO IRON PTY LTD.(以下简称“SINO IRON”)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金属”)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中信(辽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新材料”)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泰富”)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盈联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联钢铁”)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上海信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泰置业”)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财务”)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青岛钢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钢房地产”)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中信重工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技术”)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上海殷诚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殷诚信息”)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中信节能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节能”)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中信国安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国安农业”)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洛阳矿山”)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日照海恩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海恩”)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中企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企网络”)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中信金属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属香港”)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中信红河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红河”)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中信泰富(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富物业”)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洛阳中重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洛阳中重”)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中信云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云网”)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江苏利电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电航运”)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洛阳正方圆重矿机械检验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洛阳正方”)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黄石金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新能源”)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新力时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时代能源”)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新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能源开发”)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靖江新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江新朗”)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天津新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新朗”)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江阴泰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能新能源”)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青岛桑尼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尼新能源”)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中信重工(洛阳)节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洛阳节能”) | 原为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的关联方,自2023年12月19日起该公司已注销 |
淮安锦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锦创”)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山西华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晋”)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中信中煤江阴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码头”)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控股”)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北京《经济导刊》杂志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杂志社”)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中信联合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联合”)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洛阳中重铸锻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重铸锻”)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中信机电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机电制造”)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中信机电新材料科技(山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新材料”)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中信重工(洛阳)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洛阳设备”)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设计总院”)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江阴临港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医院”)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北京中信书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书店”)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中信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投资管理”)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国安第一城(香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酒店”)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中信井冈山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中信井冈山”)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中信金陵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酒店”)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泰富医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富医疗”)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无锡利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无锡利信”)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北京中远大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大昌”) | 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钢管”) | 泰富钢管之子公司,自2023年2月起为本集团之子公司 |
天津钢管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管钢贸”) | 天津钢管之子公司,自2023年2月起为本集团之子公司 |
江苏天淮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淮钢管”) | 天津钢管之子公司,自2023年2月起为本集团之子公司 |
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贸钢宝”) | 南钢集团之子公司,自2023年12月起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江苏南钢钢材现货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钢材”) | 南钢集团之子公司,自2023年12月起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宁波金宸南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金宸”) | 南钢集团之子公司,自2023年12月起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南京鸿金宝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鸿金宝”) | 南钢集团之子公司,自2023年12月起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 | 南钢集团之子公司,自2023年12月起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宁波北仑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仑船务”) | 南钢集团之子公司,自2023年12月起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江苏金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恒信息”) | 南钢集团之子公司,自2023年12月起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安徽宝景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宝景”) | 南钢集团之子公司,自2023年12月起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新加坡金腾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金腾”) | 南钢集团之子公司,自2023年12月起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江苏金宇智能检测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智能”) | 南钢集团之子公司,自2023年12月起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集团”) | 自2023年12月起与本集团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江苏南钢通恒特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通恒”) | 南钢集团之合联营公司,自2023年12月起成为本集团之关联方 |
黄石新兴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管业”) | 本集团监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
中特泰来模具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特泰来”) | 本公司高管担任董事的公司 |
江苏翔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翔能”) | 本公司高管担任董事的公司 |
深圳市信润富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润富联”) | 最终控制方之合联营企业 |
江苏新广联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广联”) | 最终控制方之合联营企业 |
4、关联交易情况
(1) 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马科托钢球 | 销售钢材、材料、水电气 | 422,707,564.81 | 283,421,547.00 |
中航冶钢 | 销售钢材、钢坯 | 331,898,888.82 | 471,968,084.84 |
金贸钢宝 | 销售钢材、废钢 | 224,261,840.41 | 20,795,196.70 |
中信金属 | 销售球团、矿石等 | 217,210,968.55 | 674,260,953.37 |
江苏翔能 | 销售钢材 | 178,018,771.92 | 272,701,182.64 |
中信金属香港 | 销售矿石 | 104,181,164.79 | 663,311,180.04 |
中信重工 | 销售板材 | 86,452,669.82 | 186,074,971.33 |
新兴管业 | 销售球团 | 50,583,385.60 | 20,491,764.42 |
宁波金宸 | 销售矿石 | 42,954,832.30 | 0.00 |
中特泰来 | 销售钢材 | 36,532,973.01 | 10,067,520.72 |
中特云商 | 销售钢材 | 8,751,702.93 | 0.00 |
其他 | 销售废钢、板材、水电 | 8,730,178.53 | 27,237,952.10 |
合计 | -- | 1,712,284,941.49 | 2,630,330,353.16 |
(2) 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SINO IRON | 采购矿料 | 4,438,625,183.68 | 6,062,432,065.51 |
中信金属香港 | 采购矿石 | 1,727,524,722.59 | 4,491,470,835.02 |
中信金属 | 采购矿料 | 1,282,023,224.40 | 1,899,531,394.71 |
宁波能源 | 采购合金 | 215,574,729.25 | 167,001,425.29 |
新加坡金腾 | 采购煤炭 | 62,952,820.52 | 0.00 |
辽宁新材料 | 采购合金 | 52,976,405.30 | 12,218,539.49 |
锦州金属 | 采购合金 | 25,940,122.11 | 95,408,616.42 |
天津新朗 | 采购电力 | 21,900,379.78 | 7,987,878.16 |
金瑞新能源 | 采购电力 | 20,134,666.68 | 0.00 |
桑尼新能源 | 采购电力 | 13,936,069.32 | 10,577,520.97 |
马科托钢球 | 采购废钢等 | 12,683,438.24 | 12,185,357.51 |
殷诚信息 | 采购物资 | 9,421,646.65 | 10,691,868.45 |
泰能新能源 | 采购电力 | 5,539,566.36 | 6,266,011.50 |
其他 | 采购合金、废钢、辅料等 | 21,807,135.52 | 120,604,198.44 |
合计 | -- | 7,911,040,110.40 | 12,896,375,711.47 |
(3) 提供劳务服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马科托钢球 | 提供运输、装卸、检测服务 | 7,290,127.20 | 3,726,349.14 |
南钢股份 | 提供加工服务 | 2,604,577.71 | 442,535.35 |
泰富投资 | 提供托管及其他劳务服务 | 250,000.00 | 14,592,360.16 |
新冶钢 | 提供托管服务 | 250,000.00 | 250,000.00 |
其他 | 提供劳务、服务等 | 376,279.24 | 8,801,404.04 |
合计 | -- | 10,770,984.15 | 27,812,648.69 |
(4) 接受劳务服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北仑船务 | 接受运输服务 | 41,353,580.59 | 4,143,503.48 |
金恒信息 | 接受信息服务、管理咨询、工程服务 | 27,974,613.47 | 266,037.74 |
中信节能 | 接受节能劳务 | 13,779,402.48 | 8,111,837.93 |
金宇智能 | 接受工程服务 | 12,991,150.44 | 0.00 |
洛阳中重 | 接受维保、工程服务 | 10,400,202.73 | 7,360,299.02 |
信润富联 | 接受工程服务 | 9,126,431.80 | 0.00 |
中航冶钢 | 接受运输、加工劳务等 | 9,077,914.81 | 8,913,926.82 |
中信泰富 | 接受担保服务 | 5,895,716.64 | 8,296,396.89 |
临港医院 | 接受医疗服务 | 5,402,994.90 | 0.00 |
利电航运 | 接受运输服务 | 2,880,339.03 | 5,123,448.02 |
中信重工技术 | 接受工程服务 | 2,857,522.13 | 16,369,430.73 |
中信云网 | 接受信息、工程服务 | 2,812,160.55 | 5,842,900.40 |
其他 | 接受加工服务、工程服务等 | 19,294,560.93 | 9,511,452.23 |
中信洛阳节能 | 接受工程服务 | 0.00 | 38,920,354.00 |
合计 | -- | 163,469,232.03 | 112,859,587.26 |
(5) 委托研发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中信集团 | 研发补助 | 0.00 | 110,650,000.00 |
合计 | -- | 0.00 | 110,650,000.00 |
(6) 支付股权购买款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中信银行天津分行 | 购入可转债 | 0.00 | 168,958,319.85 |
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 | 购入可转债 | 0.00 | 18,454,136.00 |
合计 | -- | 0.00 | 187,412,455.85 |
(7) 关联租赁情况
本集团作为承租方当年确认的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信泰置业 | 房屋及建筑物 | 2,936,680.64 | 3,179,160.28 |
合计 | -- | 2,936,680.64 | 3,179,160.28 |
(8) 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作为担保方的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中航冶钢 | 40,000,000.00 | 2023年1月13日 | 2026年1月13日 | 否 |
中航冶钢 | 40,000,000.00 | 2023年6月1日 | 2024年6月14日 | 是 |
中航冶钢 | 40,000,000.00 | 2024年8月19日 | 2025年7月17日 | 否 |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作为担保方的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中航冶钢 | 40,000,000.00 | 2023年1月13日 | 2026年1月13日 | 否 |
中航冶钢(i) | 40,000,000.00 | 2023年6月1日 | 2024年6月14日 | 否 |
(i)本集团作为担保方为中航冶钢在广发银行的授信提供担保,该笔担保合同到期日为 2023年12月18日,实际业务到期日为2024年6月14日。
(9) 接受担保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中信泰富 | 接受担保 | 2,048,238,000.00 | 2,023,785,000.00 |
合计 | -- | 2,048,238,000.00 | 2,023,785,000.00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作为被担保方的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担保美元金额 | 担保本币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中信泰富 | 70,000,000.00 | 503,076,000.00 | 2015年8月31日 | 2024年8月20日 | 是 |
中信泰富 | 80,000,000.00 | 574,944,000.00 | 2015年9月29日 | 2024年10月7日 | 是 |
中信泰富 | 80,000,000.00 | 574,944,000.00 | 2016年5月15日 | 2024年6月24日 | 是 |
中信泰富 | 55,000,000.00 | 395,274,000.00 | 2016年12月30日 | 2024年12月11日 | 是 |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作为被担保方的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担保美元金额 | 担保本币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中信泰富 | 70,000,000.00 | 488,670,000.00 | 2015年8月31日 | 循环使用 | 否 |
中信泰富 | 80,000,000.00 | 558,480,000.00 | 2015年9月29日 | 循环使用 | 否 |
中信泰富 | 80,000,000.00 | 558,480,000.00 | 2016年5月15日 | 循环使用 | 否 |
中信泰富 | 55,000,000.00 | 383,955,000.00 | 2016年12月30日 | 循环使用 | 否 |
(10) 接受资金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中信财务 | 3,501,062,000.00 | 3,841,832,054.08 |
中信银行 | 2,210,000,000.00 | 2,805,918,058.00 |
新冶钢 | 0.00 | 620,000,000.00 |
合计 | 5,711,062,000.00 | 7,267,750,112.08 |
(11)偿还资金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中信财务 | 4,323,397,328.00 | 2,462,318,054.08 |
中信银行 | 2,394,918,058.00 | 970,000,000.00 |
中信泰富 | 0.00 | 1,280,000,000.00 |
泰富投资 | 910,000,000.00 | 920,000,000.00 |
新冶钢 | 1,070,000,000.00 | 620,000,000.00 |
合计 | 8,698,315,386.00 | 6,252,318,054.08 |
(12) 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中航冶钢 | 20,000,000.00 | 0.00 |
合计 | 20,000,000.00 | 0.00 |
(13) 收回资金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中航冶钢 | 20,000,000.00 | 0.00 |
合计 | 20,000,000.00 | 0.00 |
(14) 存入/(取出)资金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中信财务—存入 | 125,620,633,440.44 | 93,464,446,457.12 |
中信财务—取出 | -125,448,120,415.32 | -93,694,065,542.91 |
合计 | 172,513,025.12 | -229,619,085.79 |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中信银行—存入 | 26,245,996,930.73 | 27,160,103,085.82 |
中信银行—取出 | -26,243,231,661.35 | -26,935,334,716.43 |
合计 | 2,765,269.38 | 224,768,369.39 |
(15) 支付利息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中信财务 | 147,109,462.07 | 178,697,972.69 |
泰富投资 | 10,278,125.00 | 31,800,275.15 |
中信泰富 | 0.00 | 8,716,929.12 |
中信银行 | 70,509,788.88 | 124,495,955.41 |
新冶钢 | 8,666,666.66 | 33,918,068.69 |
合计 | 236,564,042.61 | 377,629,201.06 |
(16) 收到利息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中信财务 | 44,601,002.36 | 51,787,660.02 |
中信银行 | 6,880,300.68 | 32,050,178.54 |
合计 | 51,481,303.04 | 83,837,838.56 |
(17) 收到投资收益或损失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中航冶钢 | 委贷利息收入 | 857,925.00 | 822,523.58 |
中信银行 | 贴现利息支出 | -7,127,366.00 | -4,849,830.99 |
中信财务 | 贴现利息支出 | -3,432,171.54 | -2,264,245.17 |
合计 | -- | -9,701,612.54 | -6,291,552.58 |
(18) 支付银行手续费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中信财务 | 2,841,130.09 | 1,886,423.20 |
中信银行 | 4,868,061.87 | 3,205,208.73 |
合计 | 7,709,191.96 | 5,091,631.93 |
(19) 关联财务公司授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获取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总额1,500,000.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602,888.18万元。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货币资金的关联方余额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中信财务 | 2,192,263,234.97 | 2,019,750,209.85 |
中信银行 | 1,885,667,388.94 | 1,882,902,119.56 |
合计 | 4,077,930,623.91 | 3,902,652,329.41 |
(2) 应收票据的关联方余额
单位:元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收到的关联方用以支付经营性往来款项的应收票据余额为19,808,292.71元(2023年12月31日:46,514,614.76元)。
(3) 应收账款的关联方余额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马科托钢球 | 23,980,334.43 | -8,303.87 | 10,248,911.78 | 0.00 |
其他 | 241,198.62 | 0.00 | 2,702,178.21 | 0.00 |
合计 | 24,221,533.05 | -8,303.87 | 12,951,089.99 | 0.00 |
公司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中航冶钢 | 19,798,292.71 | 46,514,614.76 |
江苏翔能 | 10,000.00 | 0.00 |
合计 | 19,808,292.71 | 46,514,614.76 |
(4)应收款项融资的关联方余额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江苏翔能 | 64,835,561.89 | 25,000,000.00 |
中航冶钢 | 8,434,758.69 | 779,709.30 |
中信重工 | 47,464,709.98 | 0.00 |
中特泰来 | 30,338,665.68 | 0.00 |
其他 | 2,266,903.57 | 322,198.25 |
合计 | 153,340,599.81 | 26,101,907.55 |
(5)预付账款的关联方余额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中信金属 | 1,978,064.60 | 5,352,380.02 |
其他 | 4,530,655.27 | 3,828,777.10 |
合计 | 6,508,719.87 | 9,181,157.12 |
(6)其他应收款的关联方余额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信泰置业 | 233,903.00 | 0.00 | 233,903.00 | 0.00 |
中航冶钢(i) | 0.00 | 0.00 | 7,805,046.16 | 0.00 |
合计 | 233,903.00 | 0.00 | 8,038,949.16 | 0.00 |
(i) 中航冶钢明细如下: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中航冶钢 | 0.00 | 7,805,046.16 |
于2024年12月31日,应收中航冶钢的股利款项为0.00元(2023年12月31日:7,805,046.16元)。
(7)长期应收款的关联方余额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中航冶钢-本金 | 20,000,000.00 | 0.00 | 20,000,000.00 | 0.00 |
中航冶钢-利息 | 0.00 | 0.00 | 25,575.00 | 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0.00 | 0.00 | 20,025,575.00 | 0.00 |
中航冶钢 | 2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2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于2024年12月31日,财务资助合同信息如下:
单位:元
借款人 | 借款人 | 贷款本金 | 减值准备 | 年利率 | 借款起始日 | 贷款期限 |
中航冶钢 | 兴澄特钢 | 20,000,000.00 | 0.00 | 3.47% | 2024年12月25日 | 三年 |
于2023年12月31日,委托贷款合同信息如下:
单位:元
借款人 | 借款银行 | 贷款本金 | 减值准备 | 年利率 | 借款起始日 | 贷款期限 |
中航冶钢 | 中信财务 | 20,000,000.00 | 0.00 | 4.19% | 2021年12月23日 | 三年 |
(8)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关联方余额
单位:元
(9)短期借款的关联方余额
单位:元
于202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明细:
单位:元
借款银行 | 借款余额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到期日 | 借款利率 |
中信银行 | 100,000,000.00 | 2024年11月25日 | 2025年11月25日 | 1.53% |
中信银行 | 100,000,000.00 | 2024年7月17日 | 2025年7月17日 | 1.77% |
中信银行 | 140,000,000.00 | 2024年9月6日 | 2025年9月6日 | 3.00% |
于2023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明细:
单位:元
借款银行 | 借款余额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到期日 | 借款利率 |
中信财务 | 10,000,000.00 | 2023年8月15日 | 2024年8月15日 | 3.40% |
中信财务 | 10,000,000.00 | 2023年9月11日 | 2024年8月15日 | 3.40% |
中信财务 | 300,000,000.00 | 2023年7月7日 | 2024年7月7日 | 3.10% |
中信财务 | 100,000,000.00 | 2023年7月7日 | 2024年6月7日 | 3.10% |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其他 | 1,079,400.00 | 0.00 |
合计 | 1,079,400.00 | 0.00 |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中信财务-本金 | 0.00 | 420,000,000.00 |
中信财务-利息 | 0.00 | 418,361.15 |
中信银行-本金 | 340,000,000.00 | 0.00 |
中信银行-利息 | 128,333.33 | 163,031.01 |
合计 | 340,128,333.33 | 420,581,392.16 |
(10)长期借款的关联方余额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中信财务 | 3,481,404,000.00 | 2,768,080,000.00 |
中信银行 | 2,078,800,000.00 | 1,955,918,058.00 |
合计 | 5,560,204,000.00 | 4,723,998,058.00 |
于202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明细:
单位:元
借款银行 | 借款余额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到期日 | 借款利率 |
中信财务 | 19,800,000.00 | 2024年6月3日 | 2026年6月3日 | 3.10% |
中信银行 | 399,800,000.00 | 2024年12月23日 | 2026年2月28日 | 2.40% |
中信财务 | 278,000,000.00 | 2024年10月17日 | 2026年10月17日 | 2.40% |
中信财务 | 398,000,000.00 | 2024年11月20日 | 2026年11月20日 | 2.40% |
中信财务 | 198,000,000.00 | 2024年12月6日 | 2026年12月6日 | 2.40% |
中信银行 | 791,950,000.00 | 2022年10月28日 | 2028年10月28日 | 2.65% |
中信银行 | 733,050,000.00 | 2022年10月28日 | 2028年10月28日 | 2.65% |
中信财务 | 215,604,000.00 | 2024年10月14日 | 2027年10月14日 | 5.49% |
中信财务 | 198,000,000.00 | 2024年7月26日 | 2026年7月26日 | 2.80% |
中信财务 | 297,000,000.00 | 2024年6月17日 | 2026年5月17日 | 2.65% |
中信财务 | 297,000,000.00 | 2024年7月9日 | 2026年7月9日 | 2.65% |
中信财务 | 298,000,000.00 | 2024年7月26日 | 2026年6月26日 | 2.80% |
中信财务 | 298,000,000.00 | 2024年9月25日 | 2026年9月25日 | 2.80% |
中信财务 | 198,000,000.00 | 2024年9月25日 | 2026年8月25日 | 2.80% |
中信财务 | 288,000,000.00 | 2024年12月6日 | 2026年11月6日 | 2.80% |
中信财务 | 498,000,000.00 | 2024年12月12日 | 2026年12月12日 | 2.80% |
中信银行 | 48,000,000.00 | 2024年9月6日 | 2026年8月28日 | 3.00% |
中信银行 | 53,000,000.00 | 2024年9月6日 | 2026年8月28日 | 3.00% |
中信银行 | 53,000,000.00 | 2024年10月15日 | 2026年8月28日 | 3.00% |
于2023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明细:
单位:元
借款银行 | 借款余额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到期日 | 借款利率 |
中信银行 | 850,300,000.00 | 2022年10月28日 | 2025年10月28日 | 3.50% |
中信银行 | 799,700,000.00 | 2022年10月31日 | 2025年10月28日 | 3.50% |
中信财务 | 500,000,000.00 | 2023年3月17日 | 2025年2月17日 | 3.35% |
中信财务 | 500,000,000.00 | 2023年3月17日 | 2025年3月17日 | 3.35% |
中信财务 | 500,000,000.00 | 2023年5月12日 | 2025年7月31日 | 3.35% |
中信财务 | 500,000,000.00 | 2023年12月13日 | 2025年9月12日 | 2.85% |
中信银行 | 305,918,058.00 | 2020年6月29日 | 2025年11月1日 | 3.50% |
中信财务 | 62,985,870.00 | 2023年4月6日 | 2025年3月20日 | 6.56% |
中信财务 | 221,054,130.00 | 2023年3月20日 | 2025年3月20日 | 6.52% |
中信财务 | 142,020,000.00 | 2023年6月5日 | 2025年6月5日 | 6.53% |
中信财务 | 71,010,000.00 | 2023年7月18日 | 2025年6月5日 | 6.55% |
中信财务 | 71,010,000.00 | 2023年7月21日 | 2025年6月5日 | 6.56% |
中信财务 | 200,000,000.00 | 2023年12月15日 | 2025年8月15日 | 2.85% |
(11)应付票据的关联方余额
单位:元
(12)应付账款的关联方余额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SINO IRON | 147,724,112.17 | 685,800,420.52 |
中信金属香港 | 123,697,463.18 | 258,135,305.99 |
中信金属 | 21,311,882.47 | 30,606,595.79 |
辽宁新材料 | 6,468,865.47 | 0.00 |
其他 | 20,916,537.32 | 15,622,849.03 |
合计 | 320,118,860.61 | 990,165,171.33 |
(13)合同负债的关联方余额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中信集团 | 110,650,000.00 | 110,650,000.00 |
中特泰来 | 6,047,834.97 | 103,372.96 |
中信重工 | 5,935,699.60 | 5,806,633.54 |
金贸钢宝 | 5,746,563.76 | 3,676,524.45 |
其他 | 8,233,767.04 | 6,930,002.07 |
合计 | 136,613,865.37 | 127,166,533.02 |
(1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关联方余额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中信财务 | 879,692,400.56 | 1,987,840,107.69 |
中信银行 | 132,922,708.34 | 782,874,234.78 |
泰富投资 | 0.00 | 480,834,166.70 |
新冶钢 | 0.00 | 659,583.33 |
合计 | 1,012,615,108.90 | 3,252,208,092.50 |
公司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中信财务 | 719,561,886.04 | 727,293,972.60 |
中信银行 | 154,527,566.20 | 158,347,426.76 |
合计 | 874,089,452.24 | 359,421,433.48 |
(15)其他应付款的关联方余额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中信泰富 | 26,794,702.46 | 21,318,202.32 |
长越投资 | 26,418,805.29 | 34,851,900.13 |
盈联钢铁 | 25,100,809.20 | 25,100,809.20 |
金恒信息 | 6,602,048.13 | 1,183,026.00 |
金宇智能 | 6,000,000.00 | 0.00 |
信润富联 | 5,716,514.68 | 0.00 |
其他 | 9,622,090.90 | 14,266,336.02 |
合计 | 106,254,970.66 | 96,720,273.67 |
(16)长期应付款的关联方余额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泰富投资—本金 | 0.00 | 910,000,000.00 |
泰富投资—利息 | 0.00 | 834,166.70 |
新冶钢—本金 | 0.00 | 1,070,000,000.00 |
新冶钢—利息 | 0.00 | 659,583.33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0.00 | 0.00 |
泰富投资—本金 | 0.00 | 480,000,000.00 |
泰富投资—利息 | 0.00 | 834,166.70 |
新冶钢—利息 | 0.00 | 659,583.33 |
合计 | 0.00 | 1,500,000,000.00 |
于2023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明细:
单位:元
发放人 | 委托金融机构 | 借款本金 | 年利率 | 借款起始日 | 贷款期限 |
泰富投资 | 中信财务 | 350,000,000.00 | 2.75% | 2022年1月4日 | 三年 |
新冶钢 | 中信财务 | 450,000,000.00 | 3.30% | 2022年1月4日 | 三年 |
泰富投资 | 中信财务 | 80,000,000.00 | 2.75% | 2022年9月26日 | 三年 |
泰富投资 | 中信财务 | 200,000,000.00 | 2.75% | 2021年4月30日 | 三年 |
泰富投资 | 中信财务 | 280,000,000.00 | 2.75% | 2021年6月25日 | 三年 |
新冶钢 | 中信财务 | 620,000,000.00 | 2.75% | 2023年12月28日 | 二年 |
6、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20,895,800.00 | 50,729,900.00 |
合计 | 20,895,800.00 | 50,729,900.00 |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以下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 1,340,370,548.03 | 1,179,836,641.56 |
合计 | 1,340,370,548.03 | 1,179,836,641.56 |
2、或有事项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2025年3月19日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提议本公司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2,560,000,000.00元(含税),若按照公司截止年度报告披露日上一月末的股本5,047,157,039股计算,即每10股约5.07元(含税),剩余结转下一年度。若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本公司未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保持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该股利分配提议尚待股东大会批准,未在本财务报表中确认为负债。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账款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减:坏账准备 | 0.00 | 0.00 |
合计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合计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 35,000,000.00 | 0.00 | 35,000,000.00 | 100% | 0.00 |
合计 | 35,000,000.00 | 0.00 | 35,000,000.00 | 100% | 0.00 |
(4)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企业往来款 | 0.00 | 0.00 |
合计 | 0.00 | 0.00 |
本公司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于2024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组合 — 内贸客户:
单位: 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
一年以内 | 35,000,000.00 | 0.00% | 0.00 |
合计 | 35,000,000.00 | -- | 0.00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0.00 | 0.00 |
应收股利 | 2,900,000,000.00 | 3,000,0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198,735.07 | 198,980.17 |
合计 | 2,900,198,735.07 | 3,000,198,980.17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0.00 | 0.00 |
合计 | 0.00 | 0.00 |
(2) 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 2,800,000,000.00 | 3,000,000,000.00 |
浙江泰富无缝钢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0.00 |
合计 | 2,900,000,000.00 | 3,000,000,000.00 |
(3)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 | 0.00 | 0.00 |
其他 | 198,735.07 | 198,980.17 |
减:坏账准备 | 0.00 | 0.00 |
合计 | 198,735.07 | 198,980.17 |
2)其他应收款按款项账龄披露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以内 | 0.00 | 14,641.35 |
一至二年 | 14,396.25 | 184,338.82 |
二至三年 | 184,338.82 | 0.00 |
合计 | 198,735.07 | 199,384.96 |
于2024年12月31日,无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其他应收款(2023年12月31日:无)。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均处于第一阶段,分析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第一阶段 | ||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组合)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2024年12月31日 | |||
非关联方客户组合 | |||
一至两年 | 14,396.25 | 0.00 | 0.00% |
二至三年 | 184,338.82 | 0.00 | 0.00% |
2023年12月31日 | |||
非关联方客户组合 | |||
一年以内 | 14,641.35 | 0.00 | 0.00% |
一至二年 | 184,338.82 | 0.00 | 0.00% |
于2024年12月31日,无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本年度无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2023年度:无);无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金额(2023年度:无),无相应的账面余额(2023年度:无)。
本年度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2023年度:无)。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其他 | 198,735.07 | 一至两年、二至三年 | 100.00% | 0.00 |
合计 | 198,735.07 | 100.00% | 0.00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 23,749,529,428.68 | 23,749,529,428.68 | 0.00 | |||||
上海中特泰富钢管有限公司 | 1,915,079,700.00 | 1,915,079,700.00 | 0.00 | |||||
泰富科创特钢(上海)有限公司 | 550,524,086.93 | 550,524,086.93 | 0.00 | |||||
浙江泰富无缝钢管有限公司 | 492,203,864.99 | 492,203,864.99 | 0.00 | |||||
中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361,960,988.15 | 361,960,988.15 | 0.00 | |||||
合计 | 27,069,298,068.75 | 27,069,298,068.75 | 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0.00 | 0.00 | 0.00 | 0.00 |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7,069,298,068.75 | 27,069,298,068.75 | 27,069,298,068.75 | 27,069,298,068.75 | ||
合计 | 27,069,298,068.75 | 27,069,298,068.75 | 27,069,298,068.75 | 27,069,298,068.75 |
其他业务 | 73,329,213.63 | 51,891,977.30 | 78,110,567.99 | 55,789,815.51 |
合计 | 73,329,213.63 | 51,891,977.30 | 78,110,567.99 | 55,789,815.51 |
单位:元
其他业务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租赁 | 36,591,700.08 | 28,832,164.34 | 44,591,700.08 | 28,789,815.51 |
其他 | 36,737,513.55 | 23,059,812.96 | 33,518,867.91 | 27,000,000.00 |
合计 | 73,329,213.63 | 51,891,977.30 | 78,110,567.99 | 55,789,815.51 |
本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分解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钢产品 | 非钢产品及其他 | 合计 |
其他业务收入 |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0.00 | 36,737,513.55 | 36,737,513.55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0.00 | 36,591,700.08 | 36,591,700.08 |
合计 | 0.00 | 73,329,213.63 | 73,329,213.63 |
本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分解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钢产品 | 非钢产品及其他 | 合计 |
其他业务收入 |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0.00 | 33,518,867.91 | 33,518,867.91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0.00 | 44,591,700.08 | 44,591,700.08 |
合计 | 0.00 | 70,110,567.99 | 70,110,567.99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2023年12月31日:无)。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900,000,000.00 | 4,915,079,700.00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144,764,974.76 | 149,970,871.27 |
合计 | 3,044,764,974.76 | 5,065,050,571.27 |
十六、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682,943.62 | 主要是本期处置房屋、设备及土地使用权产生的利得。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5,340,802.09 | 主要是本期获得的政府补贴及递延收益摊销。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30,094,103.79 | 主要是本期债权利息收入以及拆迁补贴款利息收入。 |
企业取得子公司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0.00 | |
债务重组损益 | 25,607,847.85 | 主要是泰富钢管债务重组产生的损益。 |
罚没及违约赔偿收入 | 18,893,704.36 |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57,522,927.26 | 主要是本期机器设备的报废损失。 |
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 8,348,008.25 | 主要是本期无需支付的往来款项。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576,680.6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733,459.75 | 主要是收购日前泰富钢管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5,115,537.1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814,559.19 | |
合计 | 150,824,526.73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本期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是收购日前泰富钢管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修订)》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05% | 15.54% | 1.02 | 1.13 | 1.00 | 1.1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67% | 14.29% | 0.99 | 1.04 | 0.97 | 1.02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