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股份”、“公司”或“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将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四个专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通过各专业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履行决策和监控职能,以保证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的专业化和高效率。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 主任委员 | 其他委员名单 |
审计委员会 | 张兴亮(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 | 亓轶群、贾政和(独立董事)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贾政和(独立董事) | 孙美敏、张兴亮(独立董事) |
战略委员会 | 田晓宏 | 谢思勉、徐晓勇(独立董事) |
提名委员会 | 徐晓勇(独立董事) | 田晓宏、贾政和(独立董事) |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本说明签署之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履行职责,规范运行,对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本页无正文,为《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之签署页)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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