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11 公司简称:国药股份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蒋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鑫磊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54,502,9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03,602,398.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此项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9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和电子版,内容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国药股份、公司、本公司 | 指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药集团 | 指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 | 指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
国药现代 | 指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同一实控人下的关联公司 |
国控北京 | 指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国控华鸿 | 指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控天星 | 指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控康辰 | 指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国瑞药业 | 指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物流 | 指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前景 | 指 | 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健坤 | 指 | 国药健坤(北京)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空港 | 指 | 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国药科技 | 指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控盛原、兰州盛原 | 指 | 国药控股兰州盛原医药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特医 | 指 | 国药特医食品(安徽)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新特药房、新特药房 | 指 | 国药新特药房(北京)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青海生物 | 指 | 青海生物药品厂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 |
宜昌人福 | 指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国药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inaNationalMedicinesCorporation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INOPHARM(CNCMLT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田国涛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罗丽春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楼西塔6-9层 | |
电话 | 010-67271828 | |
传真 | 010-67271828 | |
电子信箱 | Luolichun1@sinopharm.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楼西塔6-9层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住所从“北京市东城区永外三元西巷甲12号”变更为“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楼西塔6-9层”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楼西塔6-9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77 |
公司网址 | www.cncm.com.cn |
电子信箱 | gygfzqb@sinopharm.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https://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药股份 | 600511 | 不适用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王昆、吴楠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50,597,449,788.57 | 49,696,045,528.87 | 1.81 | 45,498,583,764.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00,126,943.49 | 2,145,998,746.54 | -6.80 | 1,964,057,559.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96,141,089.85 | 2,092,945,826.67 | -4.63 | 1,910,981,633.0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59,119,523.82 | 2,726,657,097.53 | -39.15 | 2,395,123,454.99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7,128,090,785.52 | 15,775,887,678.80 | 8.57 | 14,214,807,659.39 |
总资产 | 34,928,279,243.62 | 32,453,092,592.42 | 7.63 | 29,609,041,999.5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6509 | 2.8443 | -6.80 | 2.603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6509 | 2.8443 | -6.80 | 2.603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6456 | 2.7739 | -4.63 | 2.532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24 | 13.68 | 减少1.44个百分点 | 14.6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21 | 13.34 | 减少1.13个百分点 | 14.25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年受市场环境影响,部分客户回款周期有所延长,带量采购品种付款压力加大,同时资金筹措结构调整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2,122,142,562.33 | 12,634,360,469.14 | 13,272,036,678.02 | 12,568,910,079.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59,454,518.02 | 541,056,205.08 | 480,761,109.75 | 518,855,110.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457,982,149.39 | 545,117,507.77 | 485,951,905.72 | 507,089,526.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9,799,376.67 | 653,821,032.59 | 36,133,711.99 | 2,688,964,155.9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86,992.44 | 83,443.40 | 1,682,183.6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905,830.11 | 76,276,127.16 | 85,471,107.2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0,720,940.66 | 14,859,862.53 | 1,236,974.1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6,330,555.68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727,355.01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809,522.95 | -13,467,546.10 | -7,037,552.1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74,624.65 | 16,809,978.21 | 17,277,445.5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364,944.24 | 7,888,988.91 | 10,999,341.07 | |
合计 | 3,985,853.64 | 53,052,919.87 | 53,075,926.25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3,893,437,435.02 | 1,582,739,898.22 | -2,310,697,536.8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1,798,093.22 | 37,183,043.43 | -4,615,049.79 | 562,810.9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8,074,601.81 | 104,412,150.15 | -33,662,451.66 | -10,720,940.66 |
合计 | 4,073,310,130.05 | 1,724,335,091.80 | -2,348,975,038.25 | -10,158,129.71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是公司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快速变化的行业政策和市场环境,公司紧密围绕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化企业核心功能、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在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的重要作用,持续优化布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夯基固本的同时转型创新,持续高质量发展。
(一)2024年总体经营情况
公司以“药械流通”为主业,涵盖全国药品分销、医药零售、医药工业、口腔学术服务、医药物流等多个业务板块。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5.9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80%。
(二)2024年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夯实基础业务发展,发挥产业控制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定不移聚焦主业、做精专业,持续夯实传统业态基石地位,强化基础业务优势,积极践行国资央企产业控制作用,拓展新赛道新领域,加快向价值链中高端延伸。
(1)北京区域医疗直销恒强发展
北京区域医疗直销业务是公司核心的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北京地区经济形势平稳,整体向好,居民整体对医疗健康的认知和投入较好,医疗资源丰富,有辐射华北地区乃至北方的医疗资源凝聚作用,能够吸引外地患者就诊,同时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发展,医疗需求呈现增长趋势。目前北京市场主要的业态结构是以大型医疗机构为主,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零售药店占比逐步提高。虽然整体医疗需求呈增长趋势,但受到药品、耗材带量采购的影响,公立医院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逐步降低,当前北京区域医药及医疗器械批发行业面临一定的市场挑战。报告期内,公司紧抓北京区域医疗直销业务,伴随集中带量采购的持续提质扩面,市场已呈现出品种范围不断扩大、品种数量持续增加、国采规则不断完善、联盟形式开展接续、国家地方上下联动、巩固深化集采成果等特点。公司加强采销联动,紧盯带量产品,确保更多带量采购品种授权,同时继续加大力度引进国谈产品及创新药,不断调整优化产品结构,保持持续增长动力。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耕北京医疗市场,不断加强等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及民营医疗机构的院内市场拓展,继续细分客户市场,推动客户分级管理,提升基层网络覆盖面,优化客户结构。按照重点区域、重点客户制定差异化目标及策略,巩固提升市场份额。同时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供应链服务价值。
(2)推动营销转型赋能全国医药分销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全国分销业务聚焦重点产品,通过项目合作提升价值,稳定全国分销业务基本盘。公司不断完善营销制度流程,加强合规管理,以营销项目为载体布局实施专业团队建设,打造全链路营销模式,丰富营销服务内容,创新营销模式。
公司克服分销业务核心品种受集采政策影响,通过不断提升招投标、渠道建设、数据服务、合作准入等增值服务能力,抓重点项目重点品种,稳定原有分销业务,积极落地新项目新产品,保障产品供应、患者及时用药的同时拓展销售。目前,公司全级次公司结合自身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营销模式,已初步形成口腔产品、血液制品、二类精神药品等覆盖多领域的营销模式,力争打造具有整合能力的全国营销平台、北京市场全域营销能力的平台。
(3)麻精药品业务实现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麻药及一类精神药品保持稳步增长。公司持续推进“大麻药”战略,推动全国麻精分销网的建设,继续保持对全国麻醉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全覆盖,区批商业客户达到600家以上;紧抓主流产品和市场发展趋势,继续利用在麻药领域经营优势和深厚的资源平台,扩展特药业务范围,向“麻、精、毒、放”、含麻复方制剂等特药领域纵向、横向延伸扩展,做精做强;持续提升对麻药客户的专业化学术服务水平,强化专业前端服务优势和营销能力建设,持续稳固市场份额,提升麻药供应链管理能力,巩固公司在麻精特药领域的渠道优势和龙头地位。
(4)工业积极调整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板块核心子公司国瑞药业受政策和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部分品种价格及销量下滑。公司整体经营面临一定的压力。国瑞药业加速推动研发进度、加强在麻精药品领域
的深入布局,调整优化产品结构,积极进行科研创新和成本控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4年获得一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盐酸艾司氯胺酮等多个新产品注册批件。
2.科技强企,持续推动数字化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在科技创新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通过科研项目与成果转化、科研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以及产品创新与市场拓展,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子公司国瑞药业与上海医工院、中国药科大学等科研机构合作,成立了联合实验室和研究中心,推动科研项目的开展。此外,公司制定“双模式、三阶段”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聚焦优化数据断点、绘制业务蓝图,落实数据标准三方面工作,为公司数字化转型规划清晰路径,精准发力推动数字化转型深入实施。
(三)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优化企业管控体系
1.强化法律合规管理。公司持续强化合规管理,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价,全面加强子公司合规管理,明确落实违规责任追究,逐步深入供应商合规协同,稳步推进合规管理常态化工作。全面加强法治建设。持续加强诉讼案件管理,重点强化招标采购管理工作,加强商标、品牌管理。
2.应收账款和资产负债率管控。细化数据颗粒度,深入挖掘应收账款管理潜力。严格执行一体化的管理控制。深入进行应收账款的专项分析,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天数、比例以及回款周期同业态数据横向分析,为业务优化提供数据支撑。强化资产负债率管控,严格控制带息负债规模。持续优化应收账款的精细化管理,积极追收货款以加速资金回笼,并对存货实施精细化管理,以提升存货周转率,优化库存结构。加强筹融资业务的管理,严格控制带息负债规模,并致力于降低杠杆率和减少负债。
3.推进一体化管理。公司通过一体化运营战略,整合内部资源,优化业务流程,提升企业的整体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持续推动人力一体化管理,将全级次公司全面纳入一体化管理及上线共享服务,协助子公司整合人力资源;推进物流区域一体化,实现多仓运作协同,提升物流效率;推动财务资金一体化管理,强化资金配置的信息交流,实现实时监控与预警,提高资金管理效率。
(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2024年,公司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建基础建设年度任务,扎实开展强基领航工程,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中国GDP达134.9万亿,同比增长5%,消费市场逐步回暖。医药行业作为刚性需求领域,受经济波动影响相对较小,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水平不断加深,医药和医疗健康服务市场仍有较大发展空间。2024年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为2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为15.6%。同时,国家不断出台的一系列医药发展相关政策也有利地支持和引导着
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给医药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但随着行业监管趋严,合规管控加强、同质化竞争日益加剧,短期内行业整体增速放缓。
(一)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产业升级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2024年国家在支持创新药、药品审评审评改革、扩大医疗领域开放试点、医保数据衔接商业保险在等相关方面大力推陈出新,目前已基本上形成了鼓励医药创新+提升医疗服务+优化医保支付的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政策体系,为医药行业长期稳健发展提供政策指导,并不断推动医药产业转型升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需求。“十四五”期间,药械流通行业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数字化、智能化、集约化、国际化为发展方向,推动行业加快转型升级。商务部发布《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加快5G网络、大数据等技术应用。同时,政府持续加强对医药流通行业的监管,推动建立统一的医药信息平台和数据共享机制,这将促进行业的进一步整合,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安全标准,全面提升中国药械流通供应链的安全性、高效性,提升药品供应保障服务能力。
(二)带量采购、国谈品种持续扩面促创新药发展
报告期内,带量采购政策提质扩面。截至2024年底,十批集采纳入的品种基本涵盖了市场上的大品类、大品种,治疗领域涉及神经系统、消化系统、代谢、心脑血管、全省抗感染等。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将于2025年4月执行,参与投标的企业数量和产品数量均创历史新高。国家医保局自成立以来,已连续7年开展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累计将835种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同时438种药品被调出目录。2025年1月1日,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已开始执行,有91种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其中38个创新药创历史新高,药品总数增至3159种。
(三)药品价格专项治理提升价格透明度
报告期内,药品价格治理从挂网药品的“四同”到“三同注射剂”,从“国采中选非供应省份价格治理”到“国采接续品种价格治理”,从“药店价格治理”到“线上线下比价”等举措,呈现出药价治理从挂网品种拓展到集采品种、从院内到院外、从线下到线上,由浅入深、持续推进,不断拓宽新维度治理方式的趋势。通过全面梳理和排查,有效消除了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和歧视性高价,推动了药品价格的合理回归。同时,随着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的建立和数据共享机制的完善,挂网药品省际价格联动得以实现,进一步促进了药品价格的透明化。
(四)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促进行业结构优化
目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支付方式改革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落地。2024年7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了技术标准和配套
政策,2.0版分组更符合临床实际需求。根据相关要求,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将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此项政策的推行将有利于优化行业结构,促使行业内企业更加重视产品研发与成本控制。
(五)合规管控加强夯实行业基础
2024年国家相继印发出台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医药代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政策和文件,明确要求扎实做好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在国家层面树立医药产业链合规相关指引。这些政策的出台净化了行业风气,规范了产业链各环节、各节点参与方的行为,对医疗机构的处方和价格产生影响,短期内医药流通行业发展空间承压,但合规管控的加强将有利于夯实行业基础,有利于推动行业内企业的创新转型,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六)技术创新推动行业变革式发展
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推动了医药行业的发展,新一代医疗技术的出现为医药企业提供了新的开发和应用机会。大数据、云服务、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技术贯穿生产、质检、流通、溯源、仓储、查验货等多个环节。AI、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将在供应链优化、库存管理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新技术的发展不仅推动了新药研发,还改变了医疗服务的提供方式,企业只有不断跟进技术进步,才能保持竞争力。
综上,2024年医药流通行业在政策、经济、社会和技术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呈现出复杂的发展态势,市场增速呈现放缓趋势,行业竞争加剧,利润空间受到挤压,行业内企业需要不断跟进技术创新、加快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客户与供应商的多重需求,布局差异化的赛道,从而赢取更大的生存空间。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以“十四五”战略规划为指导,从夯基固本、转型创新、科技强企、管控提效及防控风险等方面深度谋划、统领布置、紧抓落实,持续推动公司战略向纵深推进,加速企业价值重塑,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在稳定四大主业基础上积极发展六大特色领域业务,涵盖直销、分销、麻药、工业、口腔、专业零售、营销服务、物流等多业务板块。公司以药品及器械配送为主,在北京地区医疗市场占有率保持领先优势;分销业务以普药分销和服务为主,业务网络覆盖全国;麻药业务以麻精药分销和学术服务为主,在麻精药品渠道保持着龙头地位,在行业中保持良好的信誉和声誉,在提升区域批发企业麻药管理能力、医疗麻药合理应用水平等方面发挥着良好地推动和促进作用;在工业方面,公司持续加强新药研发及投入力度,推进新产品上市和营销推广;口腔业务以营销推广为主,围绕“无痛、牙周、感控、正畸”四条产品主线;专业零售业务方面,自有专业零售药房不断拓展;在营销业务方面,持续拓展营销品种和合作项目;物流服务方面,公司物流业务
在满足自有配送服务需求基础上,持续拓展第三方物流服务。2024年公司持续探索和挖掘业务增量和创新动力,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及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商业网络优势
公司拥有覆盖全国的专业化销售网络,满足不同区域的客户需求。公司直销业务已经实现北京地区等级医院的100%覆盖。北京地区药品直销网覆盖北京直销客户共5800家左右,具有较强的北京地区医疗终端覆盖及服务能力。全国麻精药品分销网依托600多家区批商业客户,覆盖医疗机构5.3万余家。公司零售直销业务已经覆盖全国500强连锁药店和众多单体药店,直接渠道覆盖超3万多家门店,渠道延伸可覆盖22万余家终端药店。公司全国口腔医疗服务网终端客户数约5万余家。公司全国中高端医美机构直销网络覆盖1300余家。
2、 全品类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商业资源积累,在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等多个领域均有丰富的品种资源,与上千家国内外上游供应商保持多年的稳定合作关系,整体经营品规上万个。
3、专业能力优势
公司为上下游客户提供增值服务,不断提升供应链价值,并为终端医疗机构改善诊疗服务能力提供支持。公司通过与重点供应商的合作,向临床治疗提供最新产品,同时为北京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提供专业服务,线上线下业务加速融合,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4、麻精药品领先优势
公司在麻精药品分销业务中,始终保持着领先的市场份额,并在行业中有着良好的信誉和声誉,在推动行业整体发展中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多年来公司坚持传递关爱癌痛患者的“无痛化”用药理念,在改善临床用药理念、提升合理用药水平、增强医疗机构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药品等方面,履行着行业领军的使命和责任。
5、特色业务优势
公司血液制品业务在北京地区及全国医药市场的一级商中保持明显优势。公司分销的血液制品产品齐全、已经覆盖北京地区所有二、三级医院,市场份额占比较高、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
公司进口保税业务依托公司口岸优势,成为了国药控股在北方区域的进口保税分销服务平台。公司借助控股股东国药控股的全国最大药品分销专业网络,协助进口供应商实现对经销商的精准覆盖,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支持。
6、精益化管控及合规优势
公司坚持精益化管理,实施各项降本增效措施,确保良好的管控效率。同时始终坚持合法合规开展经营和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合规经营要求,致力于将合规经营作为核心竞争力的建设方向。
7、国药品牌优势
公司依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品牌实力,在央企控股医药类上市公司中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在业界的口碑及影响力日益提升。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国药股份实现营业收入505.97亿元,同比上升1.81%;利润总额26.54亿元,同比下降9.46%;净利润21.30亿,同比下降8.77%;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0.00亿元,同比下降6.80%;归属于母公司扣非净利润19.96亿元,同比下降4.63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达到16.59亿元。截至2024年12月底,公司总资产349.2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71.28亿元,每股净资产22.70元,净资产收益率(加权)12.24%。公司总股本为754,502,998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市值为258.19亿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0,597,449,788.57 | 49,696,045,528.87 | 1.81 |
营业成本 | 47,002,226,101.21 | 45,704,776,081.97 | 2.84 |
销售费用 | 805,142,288.61 | 962,378,292.42 | -16.34 |
管理费用 | 461,529,436.04 | 467,127,883.37 | -1.20 |
财务费用 | -68,030,438.39 | -126,126,705.73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73,707,682.75 | 71,197,375.91 | 3.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59,119,523.82 | 2,726,657,097.53 | -39.1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83,710,083.68 | -129,311,032.0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2,333,426.35 | -632,175,873.79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年受市场环境影响,部分客户回款周期有所延长,带量采购品种付款压力加大,同时资金筹措结构调整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无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商品销售 | 52,900,085,465.47 | 49,433,448,748.46 | 6.55 | 3.60 | 4.18 | -0.53 |
产品销售 | 469,569,210.97 | 305,957,224.71 | 34.84 | -56.39 | -57.52 | 1.73 |
仓储物流 | 393,996,146.54 | 323,970,016.40 | 17.77 | 8.40 | 20.44 | -8.23 |
减:内部抵消数 | -3,263,989,122.77 | -3,108,938,126.28 | ||||
合计 | 50,499,661,700.21 | 46,954,437,863.29 | 7.02 | 1.83 | 2.80 | -0.88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商品销售 | 52,900,085,465.47 | 49,433,448,748.46 | 6.55 | 3.60 | 4.18 | -0.53 |
产品销售 | 469,569,210.97 | 305,957,224.71 | 34.84 | -56.39 | -57.52 | 1.73 |
仓储物流 | 393,996,146.54 | 323,970,016.40 | 17.77 | 8.40 | 20.44 | -8.23 |
减:内部抵消数 | -3,263,989,122.77 | -3,108,938,126.28 | ||||
合计 | 50,499,661,700.21 | 46,954,437,863.29 | 7.02 | 1.83 | 2.80 | -0.88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北京地区 | 49,816,241,050.01 | 46,455,859,860.50 | 6.75 | 3.08 | 3.72 | -0.58 |
其他地区 | 683,420,650.20 | 498,578,002.79 | 27.05 | -45.87 | -43.81 | -2.67 |
合计 | 50,499,661,700.21 | 46,954,437,863.29 | 7.02 | 1.83 | 2.80 | -0.88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模式 | 33,604,325,513.89 | 32,043,531,239.60 | 4.64 | 3.30 | 5.08 | -1.62 |
分销模式 | 19,295,759,951.58 | 17,389,917,508.86 | 9.88 | 4.11 | 2.55 | 1.37 |
工业模式 | 469,569,210.97 | 305,957,224.71 | 34.84 | -56.39 | -57.52 | 1.73 |
其他模式 | 393,996,146.54 | 323,970,016.40 | 17.77 | 8.40 | 20.44 | -8.23 |
减:内部抵消数 | -3,263,989,122.77 | -3,108,938,126.28 | ||||
合计 | 50,499,661,700.21 | 46,954,437,863.29 | 7.02 | 1.83 | 2.80 | -0.88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商品销售,即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和子公司国控北京、国控华鸿、国控天星、国控康辰、国药前景、国药健坤、国药空港(一部分)、兰州盛原和国药新特药房,属于医药商业业态,为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
2、产品销售,即控股子公司国瑞药业和国药特医,主要为医药工业业态;
3、仓储物流,即控股子公司国药物流和国药空港(一部分),主要为医药专业第三方物流业态。
主要业务分地区情况为:
1、北京地区,即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和在京子公司;
2、其他地区,主要指控股子公司国瑞药业、兰州盛原和国药特医。
主要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为:
1、直销模式,主要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等直销业务模式;
2、分销模式,主要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等分销业务模式;
3、工业模式,主要包括药品工业产品的销售模式;
4、其他模式,主要包括医药专业第三方物流业务模式。
产品销售、其他地区、工业模式变动原因说明:
子公司国瑞药业受因行业环境及政策影响,部分品种价格及销量下滑,导致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发生变动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商品销售 | 商品销售 | 49,433,448,748.46 | 105.17 | 47,450,057,512.10 | 103.82 | 4.18 | |
产品销售 | 产品销售 | 305,957,224.71 | 0.65 | 720,154,107.23 | 1.58 | -57.52 | |
仓储物流 | 仓储物流 | 323,970,016.40 | 0.69 | 268,985,070.43 | 0.59 | 20.44 | |
其他 | 其他 | 47,788,237.92 | 0.10 | 29,653,484.12 | 0.06 | 61.16 | |
减:内部抵消数 | 减:内部抵消数 | -3,108,938,126.28 | -6.61 | -2,764,074,091.91 | -6.05 | 12.48 | |
合计 | 合计 | 47,002,226,101.21 | 100.00 | 45,704,776,081.97 | 100.00 | 2.84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商品销售 | 商品销售 | 49,433,448,748.46 | 105.17 | 47,450,057,512.10 | 103.82 | 4.18 | |
产品销售 | 产品销售 | 305,957,224.71 | 0.65 | 720,154,107.23 | 1.58 | -57.52 | |
仓储物流 | 仓储物流 | 323,970,016.40 | 0.69 | 268,985,070.43 | 0.59 | 20.44 | |
其他 | 其他 | 47,788,237.92 | 0.10 | 29,653,484.12 | 0.06 | 61.16 | |
减:内部抵消数 | 减:内部抵消数 | -3,108,938,126.28 | -6.61 | -2,764,074,091.91 | -6.05 | 12.48 | |
合计 | 合计 | 47,002,226,101.21 | 100.00 | 45,704,776,081.97 | 100.00 | 2.84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受品种结构调整影响,本年产品销售的营业成本较上年降幅较大。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55,662.9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2.9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832,027.6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7.70%;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410,948.5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8.74%。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元) | 上年同期数(元)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805,142,288.61 | 962,378,292.42 | -16.34 |
管理费用 | 461,529,436.04 | 467,127,883.37 | -1.20 |
研发费用 | 73,707,682.75 | 71,197,375.91 | 3.53 |
财务费用 | -68,030,438.39 | -126,126,705.73 | 不适用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73,707,682.75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50,784,285.96 |
研发投入合计 | 124,491,968.71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25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40.79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80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58%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2 |
硕士研究生 | 31 |
本科 | 35 |
专科 | 12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42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5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3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0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元) | 上年同期数(元)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59,119,523.82 | 2,726,657,097.53 | -39.1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83,710,083.68 | -129,311,032.0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2,333,426.35 | -632,175,873.79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年受市场环境影响,部分客户回款周期有所延长,带量采购品种付款压力加大,同时资金筹措结构调整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 | 本期期 | 情况说明 |
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
应收票据 | 12,160,630.57 | 0.03 | 28,118,974.14 | 0.09 | -56.75 | 本期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货款减少所致 |
应收账款 | 12,330,407,168.68 | 35.30 | 8,959,091,592.12 | 27.61 | 37.63 | 公司持续优化应收账款管理,并在回款周期和承担相应的保理贴现费用之间进行动态平衡管理,年末将用于应收账款融资的保理规模减少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582,739,898.22 | 4.53 | 3,893,437,435.02 | 12.00 | -59.35 | 公司持续优化应收账款管理,并在回款周期和承担相应的保理贴现费用之间进行动态平衡管理,年末将用于应收账款融资的保理规模减少所致 |
预付款项 | 198,487,370.68 | 0.57 | 141,071,296.80 | 0.43 | 40.70 | 本年受年末备货需要,与供应商以预付形式的结算增加所致 |
合同资产 | 5,406,527.35 | 0.02 | 100.00 | 本年新增质保金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138,425.60 | 0.07 | 8,689,811.64 | 0.03 | 166.27 | 本年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567,742.36 | 0.01 | 2,540,003.15 | 0.01 | -77.65 | 本年技术改造项目设备安装完成,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37,584,556.27 | 0.11 | 22,075,490.75 | 0.07 | 70.25 | 本年新增租赁场所的装修改造费用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485,059,852.90 | 1.39 | 268,353,785.80 | 0.83 | 80.75 | 为保证资金需求增加供应商融资安排,计入短期借款所致 |
应付票据 | 3,502,894,147.77 | 10.03 | 2,610,130,669.13 | 8.04 | 34.20 | 本期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的货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275,252,373.73 | 0.79 | 61,120,357.03 | 0.19 | 350.34 | 本年客户预付款方式结算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499,494,377.91 | 4.29 | 2,164,444,985.34 | 6.67 | -30.72 | 公司持续优化应收账款管理,年末应付银行的保理款减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0,202,371.73 | 0.29 | 74,075,413.05 | 0.23 | 35.27 | 本年新增各项长期租赁合同,其中一年内到期的租金部分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3,440,706.06 | 0.01 | 1,204,246.96 | 0.01 | 185.71 | 本期待转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271,000.00 | 0.01 | 440,000.00 | 0.01 | -38.41 | 本年内退人员减少,需要支付的内退福利减少所致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 | 2024年 | 2023年 |
货币资金 | 2,594,282,679.08 | 52,413,975.89 |
合计 | 2,594,282,679.08 | 52,413,975.89 |
其中:
单位:元
货币资金 | 2024年 | 2023年 |
定期存款及利息 | 2,533,238,522.21 |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53,810,656.87 | 52,093,529.89 |
信用证保证金 | 7,000,000.00 | |
保函保证金 | 233,500.00 | 320,446.00 |
合计: | 2,594,282,679.08 | 52,413,975.89 |
本集团并无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短期定期存款的存款期分为6个月至1年不等,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行业情况分析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股票 | 41,798,093.22 | -4,615,049.79 | 37,183,043.43 | |||||
私募基金 | 138,074,601.81 | -18,201,818.94 | -15,460,632.72 | 104,412,150.15 | ||||
合计 | 179,872,695.03 | -18,201,818.94 | -4,615,049.79 | -15,460,632.72 | 141,595,193.58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额 | ||||||||||||
股票 | 600513 | 联环药业 | 3,500,000.00 | 自筹 | 41,798,093.22 | -4,615,049.79 | 562,810.95 | 37,183,043.4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合计 | / | / | 3,500,000.00 | / | 41,798,093.22 | -4,615,049.79 | 562,810.95 | 37,183,043.43 | / |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 1: 本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投资认购国药中金医疗产业基金(该基金正式注册名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祺睿港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作为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 1.5 亿元投资认购产业基金份额,分三期缴付。产业基金已于 2018 年获得相关批文,并开始运营。2020 年 5 月 13 日,根据《投资分红通知书》本公司退出项目本金人民币 3,600.63 万元,扣除留存资金及预留费用 755.84 万后,加取得投资分红
625.83万元,共计可收回 3,470.62 万元,后经决定其中 50% 即人民币 1,735.31 万元被用于以分配额转实缴出资。2021 年 1 月 7 日,根据《投资分配通知书》本公司退出项目本金人民币 224.80 万元,加取得现金分红合计收回人民币 242.61 万元。2023 年 1 月 17 日,根据《投资分配通知书》本公司退出项目本金人民币 56.92 万元,加取得现金分红合计收回人民币 73.44 万元。2023 年 6 月 17 日,根据《投资分配通知书》本公司退出项目本金人民币 265.48 万元,加取得现金分红合计收回人民币 653.20 万元。2024 年 1 月 15 日,根据《投资分配通知书》本公司退出项目本金人民币 1,033.76 万元,加取得现金分红合计收回人民币 1,625.54 万元。2024 年 2 月4 日,根据《投资分配通知书》本公司退出项目本金人民币 170.77 万元,加取得现金分红合计收回人民币 231.15 万元。2024 年 9 月 25日,根据《投资分配通知书》本公司退出项目本金人民币341.53 万元,加取得现金分红合计收回人民币437.45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共计缴付出资额约人民币 1.22 亿元。本公司于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投资认购国药中金医疗产业创新投资基金(该基金正式注册名为共青
城祺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创新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作为产业创新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 6,000.00万元投资认购基金份额,分三期缴付。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缴付首期出资额人民币 1,800.00 万元,于 2022 年 9 月缴付出资额人民币 2,400.00 万元。产业创新基金已于 2021 年获得相关批文,并开始运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共计缴付出资额人民币 4,200.00 万元。由于本公司从基金的投资中所获得的现金流量既包括投资期间基础资产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也包括处置基础资产的现金流量,不满足该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因此,本公司将对基金的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权益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2024年营业收入 | 同比(%) | 2024年净利润 | 同比(%) | 营业范围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100.00 | 65,240.00 | 761,054.40 | 332,458.69 | 1,478,254.88 | 7.10 | 35,632.91 | 6.98 | 中成药、西药销售等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 60.00 | 35,000.00 | 363,849.93 | 138,939.42 | 628,207.66 | 5.84 | 8,072.34 | -33.83 | 中成药、西药销售等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51.00 | 10,000.00 | 326,099.14 | 84,880.30 | 546,648.67 | -4.93 | 9,288.80 | -21.64 | 中成药、西药销售等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 | 13,000.00 | 188,725.91 | 96,299.37 | 356,232.42 | 0.90 | 9,909.64 | -21.39 | 中成药、西药销售等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61.06 | 48,301.67 | 167,740.57 | 127,641.65 | 46,989.61 | -56.52 | 3,226.90 | -63.61 | 新药、成药制造等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56.30 | 9,062.00 | 56,633.73 | 30,835.38 | 36,020.70 | 12.26 | 1,228.65 | -58.78 | 仓储服务等 |
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0 | 31,925.77 | 10,638.99 | 28,296.64 | 24.57 | 1,427.33 | 5.60 | 仓储及代理进出口等 |
国药健坤(北京)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51.00 | 7,440.66 | 18,567.73 | 13,643.33 | 38,091.74 | -3.10 | 788.34 | 14.50 | 中成药、西药销售等 |
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51.00 | 2,000.00 | 27,857.88 | 25,968.52 | 16,210.88 | 0.48 | 7,521.57 | 1.82 | 销售医疗器械(Ⅲ类)等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5.00 | 2,000.00 | 5,040.77 | 2,574.19 | 5,052.95 | 0.35 | 57.63 | 250.71 | 销售医疗器械等 |
国药控股兰州盛原医药有限公司 | 70.00 | 2,000.00 | 15,714.76 | 4,343.24 | 21,395.86 | 15.08 | 771.25 | 19.35 | 药品销售 |
国药特医食品(安徽)有限公司 | 51.00 | 2,000.00 | 1,647.47 | 400.39 | 540.25 | 45.53 | -891.44 | -105.89 | 特殊用途医学配方食品 |
国药新特药房(北京)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0 | 1,231.16 | 253.28 | 4,737.27 | 18.23 | -410.00 | -119.71 | 药品零售 |
青海生物药品厂有限公司 | 47.08 | 13,956.28 | 33,489.30 | 27,880.08 | 11,506.94 | -10.25 | 1,187.65 | 28.76 | 麻精药原料药的生产、经营等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29,352.70 | 1,205,267.11 | 965,650.06 | 870,177.97 | 7.97 | 270,319.73 | 11.30 | 药品生产、销售;代理进出口等 |
医药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其需求具有显著的刚性特征。随着中国老龄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和民众健康意识的增强,持续带动健康消费需求增长,为流通行业带来内生发展动力。另一方面,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一系列重要政策先后出台,市场环境发生深化变革,医保控费仍是医改主旋律,短期内行业发展空间承压,医药流通企业面临新的变革及挑战。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落实和完善”十四五”战略规划。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以做强、做优、做大、做精,促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强主业、补短板、求突破、防风险、科技赋能、数字化及数字化转型,在“十四五”期间,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以助力健康中国、服务美好生活为使命,构建特色+医药健康生态和资源整合的平台,努力成为中国特色医药产业的领航者为愿景,着力一大核心、四大主业、六大特色领域。一大核心是药械流通服务;四大主业是直销、分销、麻药、工业恒强发展;六大特色是布局特色领域,即口腔业务、专业零售、诊断试剂、物流服务、营销服务和医疗服务。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围绕公司2025年全年度任务目标,以科技创新驱动,围绕国药股份核心主业,积极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1.聚焦主业,不断提升供应链服务水平,巩固和提升市场占有率
公司将持续以行业政策及市场需求为导向,借助公司渠道优势、合规优势、品牌优势,不断提升供应链服务水平,加大力度拓展国谈、集采及带量产品,持续提升新品准入服务能力,促进医疗终端业务增长,加强集中配送、SPD等创新项目拓展,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巩固和提升北京市场直销业务占有率。
持续延伸“大麻药”战略布局,推进全国麻药专网建设,不断拓展产品布局,推进麻精产业链建设;巩固麻精业务稳定增长,同时加强和完善麻精药品经营及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麻精药品安全运营水平,保障麻精药品供应,不断满足终端合理用药的需求。
2.推进一体化建设,提升组织管控和运营能力
全面推进一体化建设,提升组织管控和运营能力。推动采销一体化、物流一体化,强化公司财务与运营管控,加大信息化、数字化应用,推动决策支撑从“经验驱动”转向“数据驱动”,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3.坚持合规精益管理,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将坚持合规精益管理,树立正确的经营价值观,坚持做合法合规,可持续发展的业务,实现合理利润的营收,实现有现金流的利润,同时将统筹安排、持续推进“两金”压降、组织机
构调整和优化等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与管控能力,实现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4.努力转型发展,提升价值创造能力
公司将顺应政策市场变化,以上下游客户需求为中心,创新引进战略产品及项目资源,创新合作方式,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构建高效组织能力,打造公司新的价值创造力。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政策风险
随着带量采购的进一步推进,药品流通环节的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分级诊疗、医保支付改革持续成为医改重心,医保控费大趋势让医药产业中下游持续承压。带量采购持续扩围扩面,涉及产品的价格进一步下调。目前国家集中带量采购涵盖了仿制药、高值耗材、生物制品、中成药等,药品、器械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如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政策一旦发生变化也将对公司收益产生较大影响。
2.市场风险
市场主要竞争者或新进者削弱了公司的相对优势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面临转型升级的压力越来越大。
3.应收账款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有所增长,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逐步形成权责明晰、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治理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内部协调沟通,修订完善内控相关制度,梳理各项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质量、运营效率。同时,不断加强内幕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内幕信息管理流程制度,强化信息披露工作,改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强化和完善对所属公司的管理,使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公司今后将继续严格贯彻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具体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强化监管,努力推动治理水平更上一个台阶。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公司能够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和程序有明确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与控股股东除了在资产关系上是投资和被投资的关系外,是各自独立的法人实体。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没有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没有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公司为其担保或替他人担保;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完全分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目前由8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董事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开展工作,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制订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占三分之一,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当选的监事能够认真履行监事职责。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的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关于利益相关者: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客户、供应商、消费者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共同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以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包括公司治理信息、股东权益信息等,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的各种信息。
7.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建立了相应的工作细则。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一整套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建立了与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并在考核中实施。
8.关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公司及控股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积极贯彻中国证监会关于“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的要求。
公司作为医药商业企业,经营的药品直接向国内外供应商或分销商采购,销售直接面向医疗机构和药品经销企业,因其地域性和品种特性,与控股股东不可避免存在关联交易。针对必要的关联交易,公司以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保护股东利益,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自主经营能力。
为履行承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实际控制人国药集团和控股股东国药控股积极筹划涉及公司经营业务的重大事项并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发布《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6-010)。
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发布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已经完成交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7);于2017年6月8日发布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的相关公告。
为解决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出具了承诺,自承诺出具日起五年内,将推动国药控股、国药股份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择机将国瑞药业注入现代制药、将国瑞药业出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调整国瑞药业产品结构等方式予以处置。2023年8月,公司与国药现代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委托其管理国药股份持有的国瑞药业61.06%的股权。
9.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公司专门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全面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控股股东完全做到了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报告期,公司重大决策由公司独立作出和实施,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干预公司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8月,国药集团就解决国瑞药业与国药现代同业竞争问题出具承诺:“自承诺出具日起五年内,将推动国药控股、国药股份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择机将国瑞药业注入国药现代、将国瑞药业出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调整国瑞药业产品结构等方式予以处置。”
为推动履行上述承诺,避免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经公司2023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国药现代于2023年8月23日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公司将所持国瑞药业61.06%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委托予国药现代管理。
以上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发布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4月25日 | www.see.com.cn | 2024年4月26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7月16日 | www.see.com.cn | 2024年7月17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9月6日 | www.see.com.cn | 2024年9月7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1月8日 | www.see.com.cn | 2024年11月9日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2月18日 | www.see.com.cn | 2024年12月19日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蒋昕 | 代董事长、 董事、 党委书记 | 女 | 54 | 2024-11-29 2022-04-07 2021-03-01 | 2025-04-07 | 200 | 否 | ||||
田国涛 | 董事、 党委副书记、 总经理 | 男 | 54 | 2022-04-07 2022-04 2022-05-31 | 2025-04-07 2025-12-31 | 200 | 否 | ||||
文德镛 | 董事 | 男 | 54 | 2019-05-09 | 2025-04-07 | 是 | |||||
沈涛 | 董事 | 男 | 44 | 2024-12-18 | 2025-04-07 | 是 | |||||
余兴喜 | 独立董事 | 男 | 67 | 2022-04-07 | 2025-04-07 | 20 | 否 | ||||
史录文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2-04-07 | 2025-04-07 | 20 | 否 | ||||
陈明宇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2-04-07 | 2025-04-07 | 20 | 否 | ||||
刘燊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22-04-07 | 2025-04-07 | 20 | 否 | ||||
叶彤 | 副总经理 | 女 | 54 | 2020-01-01 | 2025-12-31 | 160 | 否 | ||||
张婷 | 党委副书记 | 女 | 45 | 2023-08-01 | 140 | 否 | |||||
陈飞 | 财务总监 | 男 | 49 | 2023-10-13 | 2025-04-07 | 120 | 否 | ||||
肖卓远 | 副总经理 | 女 | 47 | 2020-01-01 | 2025-12-31 | 140 | 否 | ||||
唐磊 | 副总经理 | 男 | 53 | 2020-01-01 | 2025-12-31 | 140 | 否 | ||||
罗丽春 | 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 | 女 | 43 | 2020-08-14 2022-05-31 2024-06-25 | 2025-12-31 2025-04-07 | 120 | 否 |
卢海青 | 监事会主席 | 女 | 50 | 2024-12-18 | 2025-04-07 | 是 | |||||
徐定立 | 监事 | 男 | 49 | 2024-12-18 | 2025-04-07 | 是 | |||||
蒙剑芸 | 职工监事 | 女 | 47 | 2024-03-19 | 47.25 | 否 | |||||
姜修昌 | 董事长(离任) | 男 | 61 | 2018-01-04 | 2024-11-29 | 是 | |||||
刘勇 | 董事(离任) | 男 | 55 | 2018-01-04 | 2024-11-29 | 是 | |||||
李晓娟 | 董事(离任) | 女 | 49 | 2022-04-07 | 2024-11-29 | 是 | |||||
刘暾 | 党委副书记(离任)、纪委书记(离任) | 男 | 48 | 2021-05-01 | 2024-04-28 | 40 | 否 | ||||
刘静云 | 监事会主席(离任) | 女 | 47 | 2018-01-04 | 2024-12-18 | 是 | |||||
卢凯 | 监事(离任) | 男 | 41 | 2022-04-07 | 2024-12-18 | 是 | |||||
杨春雨 | 职工监事(离任) | 男 | 46 | 2022-04-18 | 2024-03-19 | 18.25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 | 1,405.5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蒋昕 | 2008年1月至2009年11月担任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副经理;2009年11月至2011年11月担任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规划发展部副主任;2011年11月至2016年3月担任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公司监事;2016年3月至2018年3月担任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主任;2018年3月至2018年7月担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品牌管理部主任;2018年7月至2021年2月担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品牌管理部主任、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2021年3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22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11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代)。 |
田国涛 | 2004年7月至2008年7月担任卫生部北京医院药学部药品供应室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2008年7月至2021年8月历任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政府事务部部长、副总经理和总经理;2021年8月至2022年5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经营工作);2022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22年5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文德镛 | 现任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CEO)。2016年6月至2020年10月任复星医药副总裁、2020年10 |
月至2022年1月任复星医药高级副总裁;2022年1月至4月任复星医药联席总裁;2022年4月至5月任复星医药总裁;2017年9月至今担任国药控股董事;2019年5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沈涛 | 2016年5月至今在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16年5月至2020年4月任国药控股财务部项目总监,2020年5月至2023年6月任国药四川医药(集团)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3月至今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24年12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余兴喜 | 2010年10月至2018年4月担任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现为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整体上市的A+H上市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新闻发言人。2018年至2023年12月担任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秘书长。兼任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等院校兼职教授等职务。2022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史录文 | 1987年至2006年,历任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副院长、后勤部主任、北京大学医学部副主任、北京卫生局局长助理;2000年4月至2019年12月,任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主任;2003年8月至今,任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2002年至今,任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2020年至今,任北京大学国家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学研究院副院长;2024年8月至今,任中国药师协会会长;2022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陈明宇 | 1995年9月至2017年7月先后担任德勤、安永、毕马威企业咨询公司的税务及商务咨询合伙人,负责多家大型中资企业全球财税及并购业务;现任德与安(北京)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主管合伙人、清华大学客座教授。2022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刘燊 | 1999年9月至今先后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新富港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现任北京卓纬(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2022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叶彤 | 2008年1月至2010年10月担任公司终端业务部总监;2010年10月至2012年3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2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
张婷 | 2017年5月至2018年3月担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副主任、团委书记;2018年3月至2019年1月担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主任;2019年1月至2019年11月担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2019年11月至2023年9月担任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23年08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
陈飞 | 2006年4月至2011年8月担任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8月至2013年4月担任国药控股南京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4月至2018年3月担任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3月至2023年9月担任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3年9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
肖卓远 | 2011年6月至2013年11月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监兼任国药空港总经理;2013年11月至2014年6月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总监兼任国药空港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8年4月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采购中心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唐磊 | 2010年1月至2014年6月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麻特药品部总监;2014年7月至2018年4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麻药中心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罗丽春 | 2011年1月至2020年8月历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合规部部长;2020年8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 |
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法律合规部部长;2022年1月至5月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022年5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4年6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合规官。 | |
卢海青 | 2006年7月至2022年3月历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经理、副部长,2022年4月起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中心副总经理。2024年12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徐定立 | 1998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司法系统、律师事务所及大型央企担任职务。2019年9月至今在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任职,现任高级总监(公司律师)。2024年12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蒙剑芸 | 2010年10月至2012年5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专员;2012年5月至2016年12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主任;2017年1月至2024年12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2024年12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共享部部长。2024年3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
姜修昌(离任) | 2010年5月至2021年3月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7月至2024年8月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2年6月至2024年8月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2011年4月至2024年11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2024年11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刘勇(离任) | 2009年1月至2017年11月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年10月至2017年11月担任国药控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1月至2018年3月担任国药控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2018年1月至2024年8月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2010年4月至2024年11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其中2011年10月至2014年2月、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李晓娟(离任) | 2005年2月至2010年8月历任中国医药工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审计监察办公室主任、审计部经理;2010年8月至2021年3月历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主任、审计部副主任、审计部主任、财务部主任、政策研究室副主任;2016年1月至2021年3月担任国药控股监事;2021年3月起至今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4月至2024年11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刘暾(离任) | 2008年10月至2020年7月,历任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2020年7月至2021年4月,担任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纪委书记;2021年5月至2024年4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
刘静云(离任) | 2003年11月起在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先后担任资金与信用管理部副部长、资金与信用管理部部长、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部长、资金部部长,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中心总经理。2023年12月29日起任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书记。2011年12月至2024年12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卢凯(离任) | 2010年7月至2020年7月在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先后任风险与运营管理部专员、主管、副部长、部长等职务,2020年7月起先后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风险与运营管理部副部长、部长。2022年4月至2024年12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杨春雨(离任) | 2016年3月加入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2023年9月至今担任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24年11月担任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4月至2024年3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文德镛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9月 | 至今 |
沈涛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部副部长 | 2023年3月 | 至今 |
卢海青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审计中心副总经理 | 2022年4月 | 至今 |
徐定立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法律合规部高级总监 | 2019年9月 | 至今 |
刘勇(离任)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总裁 | 2017年11月 | 2024年8月 |
姜修昌(离任)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13年7月 | 2024年11月 |
李晓娟(离任)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21年3月1日 | 至今 |
卢凯(离任)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与运营管理部部长 | 2024年2月29日 | 至今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蒋昕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21年10月5日 | 2024年11月19日 |
蒋昕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3月14日 | 2024年11月19日 |
蒋昕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3年9月7日 | 2024年11月19日 |
田国涛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10月25日 | 2024年11月19日 |
田国涛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2月28日 | 2024年11月19日 |
田国涛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3月14日 | 2024年11月19日 |
田国涛 | 国药特医食品(安徽)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21年10月25日 | 2024年9月11日 |
田国涛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1年10月5日 | 2024年11月19日 |
田国涛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23年9月7日 | 2024年11月19日 |
叶彤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 | 董事 | 2022年7月11 | 2024年11月 |
限公司 | 日 | 19日 | ||
叶彤 | 国药健坤(北京)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17年4月21日 | 2024年11月19日 |
叶彤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8月1日 | 2024年11月19日 |
叶彤 | 国药控股兰州盛原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3月30日 | 2024年11月19日 |
陈飞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年10月11日 | 2024年11月19日 |
陈飞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0月11日 | 2024年11月19日 |
陈飞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0月11日 | 2024年11月19日 |
陈飞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0月11日 | 2024年11月19日 |
陈飞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3年10月11日 | 2024年11月19日 |
陈飞 | 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3年10月11日 | 2024年11月19日 |
陈飞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3年10月11日 | 2024年11月19日 |
肖卓远 | 国药健坤(北京)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8年4月8日 | 2024年11月19日 |
肖卓远 | 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年5月13日 | 2024年11月19日 |
肖卓远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3月14日 | 2024年11月19日 |
肖卓远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23年9月7日 | 2024年11月19日 |
肖卓远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2年7月12日 | 2024年11月19日 |
唐磊 | 国药控股兰州盛原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18年3月30日 | 至今 |
唐磊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1年1月15日 | 至今 |
唐磊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4年11月19日 | 至今 |
唐磊 | 国药新特药房(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执行董事 | 2021年6月7日 | 2024年11月19日 |
唐磊 | 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22年2月28日 | 2024年11月19日 |
唐磊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8月22日 | 2024年11月19日 |
唐磊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23年4月6日 | 2024年11月19日 |
唐磊 | 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股东代表 | 2023年2月20日 | 2024年3月29日 |
唐磊 | 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3年10月11日 | 2024年3月29日 |
唐磊 | 青海生物药品厂有限公司 | 股东代表 | 2024年3月29日 | 2024年11月19日 |
唐磊 | 青海生物药品厂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4年3月29日 | 2024年11月19日 |
罗丽春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9月7日 | 2024年11月19日 |
罗丽春 | 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2月28日 | 2024年11月19日 |
罗丽春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3年3月21日 | 2024年11月19日 |
罗丽春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24年11月19日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根据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及有关决议执行。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审查了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认为其薪酬的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评及薪酬制度的相关规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应付报酬支付完全按照相关依据执行并与披露情况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405.5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沈涛 | 董事 | 选举 | 选举 |
卢海青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选举 |
徐定立 | 监事 | 选举 | 选举 |
蒙剑芸 | 职工监事 | 选举 | 选举 |
姜修昌 | 董事长 | 离任 | 退休 |
刘勇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变动 |
李晓娟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变动 |
刘暾 |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 离任 | 工作变动 |
刘静云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工作变动 |
卢凯 | 监事 | 离任 | 工作变动 |
杨春雨 | 职工监事 | 离任 | 工作变动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1月24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3月19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6月28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8月20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10月22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11月29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12月19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姜修昌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5 |
刘勇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5 |
李晓娟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5 |
文德镛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5 |
蒋昕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5 |
田国涛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5 |
沈涛 | 否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余兴喜 | 是 | 8 | 8 | 0 | 0 | 0 | 否 | 5 |
史录文 | 是 | 8 | 8 | 0 | 0 | 0 | 否 | 5 |
陈明宇 | 是 | 8 | 8 | 0 | 0 | 0 | 否 | 5 |
刘燊 | 是 | 8 | 8 | 0 | 0 | 0 | 否 | 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8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余兴喜(召集人)、史录文、陈明宇、刘燊、沈涛 |
提名委员会 | 史录文(召集人)、陈明宇、刘燊、蒋昕、沈涛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刘燊(召集人)、余兴喜、史录文、陈明宇、沈涛 |
战略委员会 | 蒋昕(召集人)、文德镛、田国涛、沈涛、余兴喜、史录文、陈明宇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24日 | 年度审计沟通 | 审议通过 | \ |
2024年3月19日 | 1.审议国药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国药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审议国药股份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审计国药股份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国药股份2024年内部审计计划 6.审议国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7.审议国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审议通过 | \ |
2024年4月25日 | 审议国药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审议通过 | \ |
2024年8月20日 | 审议国药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2024年10月22日 | 1.审议国药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国药股份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1 | 审议《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月29日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6月28日 | 审议国药股份关于修订《经营层契约化绩效管理办法》和《经营层契约化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2024年8月20日 | 审议国药股份关于经营层2023-2025年任期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2024年12月19日 | 审议国药股份经营层2024年经营业绩考核议案 | 审议通过 | \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25日 | 1.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国药新特药房(北京)有限公司新设通州一方健康谷分店的议案2.审议国药股份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 审议通过 | \ |
2024年10月22日 | 审议关于制订《国药股份ESG工作细则》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0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49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310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239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440 |
销售人员 | 766 |
职能人员 | 1005 |
业务支持人员 | 396 |
采购人员 | 175 |
物流人员 | 322 |
合计 | 3,104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17 |
本科 | 1519 |
大专 | 901 |
中专及以下 | 467 |
合计 | 3,104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发展现状和人力资源管理策略框架,按照“具有市场竞争力,体现人才价值,发挥激励作用”的原则,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工作。以激励性薪酬分配制度为核心,建立兼顾内部公平性和市场竞争性的薪酬体系,努力实现员工在薪酬分配上的“责任与利益一致、能力与价值一致、业绩与收入一致”的目标,将个人收益和公司效益有效结合,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和保健作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培训工作方面紧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秉持“以需求为导向、注重质量提升、推动创新发展”的工作理念,积极推进人才体系与培训体系深度融合,全方位提升员工专业技能与岗位能力,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人力资源保障。2024年,依据年度培训计划高效开展培训项目59 次,其中质量法律法规培训16次,继续教育类培训8次,内部通用类培训22次,其他培训13次,参训人次累计达10443人次,全面覆盖从新员工入职到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各个层级,员工培训覆盖率达到 100%。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0 |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未进行调整,《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九条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3)。
2.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54,502,9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54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44,345,560.29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实施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当年净利润的30.03%。公司已于2024年6月13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
3.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国药股份202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00,126,943.49元人民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故不再计提),本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可分配利润2,000,126,943.49元,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按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定的分配方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754,502,9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03,602,398.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该利润分配方案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8.0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603,602,398.40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00,126,943.49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18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603,602,398.4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18 |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1,837,969,303.1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1,837,969,303.1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2,036,727,749.7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90.24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00,126,943.49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8,441,131,140.28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等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各议事机构的职责权限、议事程序和运行规则。完善的制度体系建设有力地保障了公司治理体系依法合规、高效运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对于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不断健全内控体系,内控机制有效运行,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子公司实施管理控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子公司建立健全管理与考核制度,形成了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督促子公司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事前向公司报告工作。
公司全面深化提升控股子公司的法人治理水平。公司持续深化对旗下控股子公司“三会”管理工作,在三会管理服务型平台的基础上,服务升级、管控归核,积极推进子公司董事会应建必建、配齐建强;进一步规范子公司的治理体系,强化子公司董事会履职责任,建立《国药股份子公司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全面开展子公司董事会运行质量评估工作,以规范董事会评价工作为牵引,强化子公司董事会的履职责任。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认为我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59.50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瑞药业2024年年初因提升排污许可证书质量,重新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并于当年4月22日取得证书,其有效期自2024年4月22日至2029年4月21日止。主要有废水、废气、危险废物、土壤和地下水。
废水:国瑞药业废水总排口已于2014年向当地生态环境局申请封堵,故排污许可证主要对废气排放做出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存转移至危险废物库,由第三方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合规处理。
废气:共七个排放口,分别为锅炉房锅炉废气排口,原料车间废气排口、制剂废气排口、老污水站废气排口、危废库废气排口、原料车间(二)废气排口、新污水站废气排口。
依照排污许可证的环境管理要求,国瑞药业已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单位依照自行监测方案实施定期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填报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
排放口如下:
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名称 | 污染物种类 |
DA001 | 锅炉废气排口 | 颗粒物、林格曼黑度、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
DA002 | 原料药车间废气排口 | 挥发性有机(以非甲烷总烃计)、氯化氢、乙酸乙酯 |
DA003 | 制剂废气排口 | 颗粒物 |
DA004 | 污水站废气排口 | 氨、硫化氢、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臭气浓度 |
DA005 | 危废库废气排口 | 非甲烷总烃 |
DA006 | 原料车间(二)废气排口 | 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氯化氢、硫酸雾、氨(氨气)、苯系物、二氯甲烷、甲醇、丙酮、乙酸乙酯 |
DA007 | 新污水站废气排口 | 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臭气浓度、氨(氨气)、硫化氢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瑞药业防治污染设施共有7处,全部按照环保要求进行设置,并定时进行维修维护,其中燃气锅炉作为备用,蒸汽采用开发区市政管道蒸汽,并于2020年对锅炉进行了低氮改造。
1、原料车间废气采用冷凝回流+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VOCs在线监测系统,达标排放;
2、粉碎机采用布袋除尘装置;
3、老污水站废气采用碱液喷淋+光氧催化处理;(改为备用)
4、危废库废气采用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处理;
5、原料车间(二)废气处理设施设置2套子系统分别处理高浓度废气和低浓度废气,高浓度废气经高浓度废气处理子系统“一级酸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排入低
浓度处理子系统中“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气口;低浓度废气经低浓度废气处理子系统中“一级酸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处理后,与高浓度废气处理子系统尾气混合后,再接入低浓度废气处理子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6、新污水站废气采用两级碱液喷淋+低温等离子处理;
以上防治污染设施运行良好。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瑞药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条例,严格落实环评管理、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工作,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环境污染。国药集团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淮环复[2011]63号);国药集团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一期)《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淮环验[2014]14号);国药集团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淮环复[2015]39号);国药集团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二期)《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自主验收);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冻干三线《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自主验收);药品生产智能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淮环开表批[2018]9号);药品生产智能化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自主验收);冻干一、二线生产线自动化改造《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淮环开表批[2018]8号);冻干一、二线生产线自动化改造《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自主验收);他喷他多原料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淮环复[2019]15号);2020年12月26日重新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4040072334670XN001P;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国瑞药业奥硝唑注射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开环复【2021】13号)。国药集团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原料车间(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开环复[2021]30号)。2022年8月17日重新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4040072334670XN001P;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国瑞药业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开环复【2022】14号;国药集团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原料车间(二)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自主验收);2024年4月22日重新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4040072334670XN001P。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瑞药业为了确保应急预案能够适应公司当前的环境条件,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实用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理效率,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与危害,最大程度地保障公司环境安全,根据公司当前的环境因素及资源配备情况,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新修订工作,公司成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由总经理担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积极防范和及时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增强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本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
340402-2024-024-L。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瑞药业已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例行自行监测方案
I、监测对象
主要是废水、废气、噪声、土壤和地下水
II、监测项目、范围、时间和频率
i.废水
该项目排放废水监测点布设、监测项目及监测频率见表1。
表1废水监测方案
监测点位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执行标准 |
后期雨水排放口(DW001) | pH、CODcr、NH3-N | 排放期间按日监测。 1次/天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ii.废气
该项目排放废气监测点布设、监测项目及检测频率见表2。
表2废气监测方案
废气种类 | 监测点位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执行标准 |
锅炉废气排放口 DA001 | 颗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 | 每年监测一次。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
氮氧化物 | 每月监测一次。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原料药废气排放口(DA002) | 氯化氢、乙酸乙酯 | 每年监测一次。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 |
有组织 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 | 采用VOCs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时时在线监测 | ||
制剂废气排放口(DA003) | 颗粒物 | 每季度监测一次。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 | |
老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DA004) | 氨(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 每年监测一次。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 | 每月监测一次。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 | ||
危废库废气排放口(DA005) | 非甲烷总烃 | 每季度监测一次。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 | |
原料车间(二)废气排放口(DA006) | 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 | 每月监测一次。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 | |
氯化氢、氨(氨气)、苯系物、二氯甲烷、甲醇、丙酮、乙酸乙酯 | 每年监测一次。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 | ||
硫酸雾、溴化氢 | 每年监测一次。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
新污水站废气排放口(DA007) | 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 | 每月监测一次。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 | |
臭气浓度、氨(氨气)、硫化氢 | 每年监测一次。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 | ||
无组织 废气 | 厂界 | 臭气浓度、氨(氨气)、氯化氢、硫化氢、二氯甲烷、甲醇、丙酮、非甲烷总烃、苯系物 | 半年监测一次。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iii.噪声该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布设、监测项目及监测频率见表3。
表3噪声监测方案
监测点位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执行标准 |
四周厂界 | 等效连续A声级 | 每季度监测一次。每次监测1天,昼间、夜间各1次。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ⅳ.土壤和地下水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布设、监测项目及频率见表4.
表4 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
监测 类别 | 序号 | 监测点 及编号 | 监测 指标 | 排放 限值 | 标准 名称 | 监测 方式 | 监测 频次 | 样品 个数 |
土壤 | 1 | 主厂区北侧T1 厂区东侧T2 厂区中部T3 | pH值 | / |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36600-2018) | 手工 | 1次/年 | 至少一个表层样 |
2 | 总汞 | 82mg/Kg | 手工 | |||||
3 | 总镉 | 172mg/Kg | 手工 | |||||
4 | 六价铬 | 78mg/Kg | 手工 | |||||
5 | 总砷 | 140mg/Kg | 手工 | |||||
6 | 总铅 | 2500mg/Kg | 手工 | |||||
7 | 总镍 | 2000mg/Kg | 手工 | |||||
8 | 总铜 | 36000mg/Kg | 手工 | |||||
9 | 2-氯苯酚(邻氯苯酚) | 4500mg/Kg | 手工 | |||||
10 | 一氯甲烷 | 120mg/Kg | 手工 | |||||
11 | 二氯甲烷 | 2000mg/Kg | 手工 | |||||
12 | 三氯甲烷 | 10mg/Kg | 手工 | |||||
13 | 四氯甲烷(四氯化碳) | 36mg/Kg | 手工 | |||||
14 | 1,1-二氯乙烷 | 100mg/Kg | 手工 | |||||
15 | 1,2-二氯乙烷 | 21mg/Kg | 手工 | |||||
16 | 1,1,1-三氯乙烷 | 840mg/Kg | 手工 | 1次/年 | ||||
17 | 1,1,2-三氯乙烷 | 15mg/Kg | 手工 | |||||
18 | 1,1,2,2-四氯乙烷 | 50mg/Kg | 手工 |
监测 类别 | 序号 | 监测点 及编号 | 监测 指标 | 排放 限值 | 标准 名称 | 监测 方式 | 监测 频次 | 样品 个数 |
19 | 1,1,1,2-四氯乙烷 | 100mg/Kg | 手工 | |||||
20 | 1,2,3-三氯丙烷 | 5mg/Kg | 手工 | |||||
21 | 1,2-二氯丙烷 | 47mg/Kg | 手工 | |||||
22 | 氯乙烯 | 4.3mg/Kg | 手工 | |||||
23 | 1,1-二氯乙烯 | 100mg/Kg | 手工 | |||||
24 | 反式-1,2-二氯乙烯 | 163mg/Kg | 手工 | |||||
25 | 顺式-1,2-二氯乙烯 | 2000mg/Kg | 手工 | |||||
26 | 三氯乙烯 | 20mg/Kg | 手工 | |||||
27 | 四氯乙烯 | 183mg/Kg | 手工 | |||||
28 | 苯 | 40mg/Kg | 手工 | |||||
29 | 甲苯 | 1200mg/Kg | 手工 | |||||
30 | 乙苯 | 280mg/Kg | 手工 | |||||
31 | 邻二甲苯 | 640mg/Kg | 手工 | |||||
32 | 对二甲苯 | 570mg/Kg | 手工 | |||||
33 | 间二甲苯 | 570mg/Kg | 手工 | 1次/年 | ||||
34 | 氯苯 | 1000mg/Kg | 手工 | |||||
35 | 1,2-二氯苯 | 560mg/Kg | 手工 | |||||
36 | 1,4-二氯苯 | 200mg/Kg | 手工 |
监测 类别 | 序号 | 监测点 及编号 | 监测 指标 | 排放 限值 | 标准 名称 | 监测 方式 | 监测 频次 | 样品 个数 |
37 | 硝基苯类 | 760mg/Kg | 手工 | |||||
38 | 苯乙烯 | 1290mg/Kg | 手工 | |||||
39 | 苯并[a]芘 | 15mg/Kg | 手工 | |||||
40 | 茚并[1,2,3-cd]芘 | 151mg/Kg | 手工 | |||||
41 | 苯并[a]蒽 | 151mg/Kg | 手工 | |||||
42 | 二苯并(a,h)蒽 | 15mg/Kg | 手工 | |||||
43 | 苯并[b]荧蒽 | 151mg/Kg | 手工 | |||||
44 | 苯并[k]荧蒽 | 1500mg/Kg | 手工 | |||||
45 | 萘 | 700mg/Kg | 手工 | |||||
46 | 1,2-苯并菲(?) | 12900 mg/Kg | 手工 | |||||
47 | 苯胺类 | 663mg/Kg | 手工 | |||||
地下水 | 1 | 污水站旁S1 | pH值 | 6.5-8.5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 手工 | 1次/年 | 瞬时采样,至少2个 |
2 | 色度 | 15 | ||||||
3 | 浑浊度 | 3NTU | ||||||
4 | 嗅和味 | 无 | ||||||
5 | 溶解性总固体 | 1000mg/L | ||||||
6 | 总硬度 | 450mg/L | ||||||
7 | 溶解氧 | / |
监测 类别 | 序号 | 监测点 及编号 | 监测 指标 | 排放 限值 | 标准 名称 | 监测 方式 | 监测 频次 | 样品 个数 |
8 | 肉眼可见物 | 无 | ||||||
9 | 总大肠菌群 | 3个/L | ||||||
10 | 细菌总数 | 100个/100mL | ||||||
11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3mg/L | ||||||
12 | 铝 | 0.2mg/L | ||||||
13 | 钠 | 200mg/L | ||||||
14 | 总汞 | 0.001mg/L | ||||||
15 | 总镉 | 0.005mg/L | ||||||
16 | 六价铬 | 0.05mg/L | ||||||
17 | 总砷 | 0.01mg/L | ||||||
18 | 总铅 | 0.01mg/L | ||||||
19 | 总铜 | 1mg/L | ||||||
20 | 总锌 | 1mg/L | ||||||
21 | 总锰 | 0.1mg/L | ||||||
22 | 总铁 | 0.3mg/L | ||||||
23 | 总硒 | 0.01mg/L | ||||||
24 | 氨氮(NH3-N) | 0.5mg/L | ||||||
25 | 亚硝酸盐 | 1mg/L |
监测 类别 | 序号 | 监测点 及编号 | 监测 指标 | 排放 限值 | 标准 名称 | 监测 方式 | 监测 频次 | 样品 个数 |
26 | 硝酸盐(以N计) | 20mg/L | ||||||
27 | 氰化物 | 0.05mg/L | ||||||
28 | 氟化物 | 1mg/L | ||||||
29 | 碘化物 | 0.08mg/L | ||||||
30 | 硫化物 | 0.02mg/L | ||||||
31 | 氯化物(以Cl计) | 250mg/L | ||||||
32 | 硫酸盐(以SO42-计) | 250mg/L | ||||||
33 | 挥发酚(挥发性酚类) | 0.002mg/L | ||||||
34 | 二氯甲烷 | 20?g/L | ||||||
35 | 三氯甲烷 | 60?g/L | ||||||
36 | 四氯甲烷(四氯化碳) | 2?g/L | ||||||
37 | 苯 | 10?g/L | ||||||
38 | 甲苯 | 700?g/L |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瑞药业为了继续加强企业清洁生产宣传教育,推进清洁生产工作,国瑞药业2024年开展公司第三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过第三轮清洁生产,提高企业资源利用率、减少能源消耗、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废物和污染物的产生、降低环境负荷、保障环境质量,走绿色发展之路,以实现企业更大的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758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瑞药业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具体说明如下:
1.节能水泵:为促进设备升级与节能降耗,通过将高能耗水泵替换为新型节能水泵,减少了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2024年共计减碳277吨。
2.制冷控制系统:国药奇贝德对公司制冷机组安装了智能控制系统,通过先进的算法自动调节制冷设备的运行状态,有效减少了能源消耗及二氧化碳排放,2024年共计减碳249吨。
3.LED灯:照明灯全部使用LED灯具,相较于传统的照明方式,LED灯照度更高、寿命更长、耗电更少,显著减少了电能的使用,2024年共计减碳199吨。
4.提质增效活动:利用提质增效活动,深度挖掘内部节能潜力。在2024年提质增效活动中,危险品仓库机变频改造项目、热量回收项目、变频给水供水方式优化项目、冷却塔加控制器项目共计减碳33吨。
5.能源管理平台:利用已建成的能源管理平台,通过平台的、数据分析和实时监控功能,进一步加强了能源管理工作,减少了能源浪费现象的发生。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是。公司拟于2025年4月30日前单独披露ESG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476.21 | 捐赠以资金为主,物资为辅 |
其中:资金(万元) | 2373 | 不适用 |
物资折款(万元) | 103.21 | 不适用 |
惠及人数(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94.54 | 1、公司通过定点帮扶的靖宇县、忻城县及指定的本来生活平台、子公司对口帮扶的山西省平陆县、内蒙古扎赉特旗新林镇新风村等渠道,购买消费帮扶农产品4199份,总金额共计93.94万元。 2、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控天星在内蒙古扎赉特旗新林镇新风村开展困难学生助学帮扶,资助困难留守儿童2人,每人资助2000元,资助突发困难学生1人2000元,共6000元。 3、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药空港组织开展了“衣旧有爱,让爱循环 ”闲置衣物捐赠活动,共为四川省凉山州昭觉县古里镇公安地村捐赠了约100KG的闲置物品。 |
其中:资金(万元) | 94.54 | 不适用 |
物资折款(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惠及人数(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消费帮扶、困难儿童帮扶等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1、国药股份完成本次重组后,本公司不会经营北京地区医药分销业务,与国药股份在北京地区医药分销领域不存在同业竞争,未来也不会从事与国药股份相同或类似的全国麻精特药一级分销业务、北京地区医药分销业务,如果本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企业在国药股份北京地区医药分销业务范围内获得与国药股份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新业务(以下简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本公司将书面通知国药股份,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国药股份或其控股企业,以避免与国药股份或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公司承诺赔偿国药股份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项下任何承诺而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3、本承诺函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公司不再作为国药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2)国药股份股票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 2016年9月23日 | 是 | 2016年9月23日始 | 是 | ||
国药控股 | 1、国药股份完成本次重组后,本公司不会经营北京地区医药分销业 | 2016 | 是 | 2016 | 是 |
股份有限公司 | 务,与国药股份在北京地区医药分销领域不存在同业竞争,未来也不会从事与国药股份相同或类似的全国麻精特药一级分销业务、北京地区医药分销业务,如果本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企业在国药股份北京地区医药分销业务范围内获得与国药股份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新业务(以下简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本公司将书面通知国药股份,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国药股份或其控股企业,以避免与国药股份或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公司承诺赔偿国药股份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项下任何承诺而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3、本承诺函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公司不再作为国药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2)国药股份股票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 年9月23日 | 年9月23日始 | |||||
解决关联交易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权利,履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义务,保持国药股份在资产、财务、人员、业务及机构上的独立性;2、本公司将尽量避免与国药股份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与国药股份发生关联交易时,本公司自身并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不会要求或接受国药股份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并善意、严格地履行与国药股份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国药股份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4、本公司将确保自身及控制的主体不会进行有损国药股份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连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由此给国药股份及其中小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2016年7月20日 | 是 | 2016年7月20日始 | 是 |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权利,履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义务,保持国药股份在资产、财务、人员、业务及机构上的独立性;2、本公司将尽量避免与国药股份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与国药股份发生关联交易时,本公司自身并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不会要求或接受国药股份给予比在任何一项 | 2016年7月20日 | 是 | 2016年7月20日始 | 是 |
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并善意、严格地履行与国药股份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国药股份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4、本公司将确保自身及控制的主体不会进行有损国药股份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连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由此给国药股份及其中小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57.2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昆、吴楠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王昆(1年)、吴楠(1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市场信息,基于审慎性原则,并综合考虑本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公司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价格与2023 年度(124 万元)同比降低21.6%。审计收费系考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天数和人天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天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人天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4年度实际发生采购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额为62.08亿元,未超过预计金额;公司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销售和提供劳务关联交易额为53.17亿元,未超过预计金额。
详见2024年3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和2024年6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提高风险管控能力、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公司与国药朴信经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信”的原则,达成合作意向,由国药朴信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服务。国药朴信给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8亿元人民币的合作额度。截至报告期末,实际发生额为2,716.27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120,000.00 | 0.9%-1.9% | 75,797.16 | 1,228,947.44 | 1,210,770.42 | 93,974.18 |
合计 | / | / | / | 75,797.16 | 1,228,947.44 | 1,210,770.42 | 93,974.18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200,000.00 | 2.9% | 10,000.00 | 10,000.00 | ||
合计 | / | / | / | 10,000.00 | 10,000.00 |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集团授信 | 200,000.00 | 158,976.67 |
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集团授信 | 80,000.00 | 2,716.27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应收票据贴现 | 3,617.93 | 3,617.93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保函 | 4,200.00 | 4,200.00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名称 | 受托方名称 | 托管资产情况 | 托管资产涉及金额 | 托管起始日 | 托管终止日 | 托管 收益 | 托管收益确定依据 | 托管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 关系 |
国药股份 | 国药现代 | 国瑞药业61.06%股权 | 2023-8-28 | 2026-8-27 | 是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托管情况说明为推动解决国药股份控股子公司国瑞药业与国药现代存在的同业竞争,经2023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与国药现代签署《委托管理协议》。
(1)公司将所持国瑞药业61.06%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委托予国药现代管理,包括经营管理权和表决权等;
(2)委托管理期间,国瑞药业经营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均由包含国药股份在内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3)委托管理期限为自协议生效起三年,托管费用为50万元/年。
以上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发布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45.65 | 2021/4/1 | 2024/3/31 | 45.65 | 房屋租赁合同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租赁情况说明作为承租方: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费用 | 租赁费用确定依据 | 租赁费用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77.09 | 2024/1/1 | 2024/12/31 | 77.09 | 房屋租赁合同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北京中服富盛企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 国药新特药房(北京)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26.56 | 2023/8/2 | 2026/8/1 | 26.56 | 房屋租赁合同 | 是 | 最终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 | |
北京鑫景通达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2487.30 | 2020/3/1 | 2025/4/30 | 2487.30 | 房屋租赁合同 | 否 | ||
北京鑫景通达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65.97 | 2022/6/21 | 2025/4/30 | 65.97 | 房屋租赁合同 | 否 | ||
北京鑫景通达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37.38 | 2022/1/1 | 2025/4/30 | 37.38 | 房屋租赁合同 | 否 |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及门店等 | 1,544.71 | 2024/1/1 | 2026/12/31 | 1,544.71 | 房屋租赁合同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53.26 | 2024/1/1 | 2024/12/31 | 53.26 | 房屋租赁合同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291.43 | 2024/1/1 | 2024/12/31 | 291.43 | 房屋租赁合同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1) | (5)/(3)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7年5月23日 | 102,999.98 | 101,821.76 | 102,961.98 | 5,352.67 | 5.26 | ||||||
合计 | / | 102,999.98 | 101,821.76 | 102,961.98 | 5,352.67 | /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部分,本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方式补足。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向特定对象发 | 医院供应链延伸项 | 运营管理 | 是 | 否 | 65,057.95 | 不适用 | 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行股票 | 目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社区医院药房托管项目 | 运营管理 | 是 | 否 | 12,378.20 | 不适用 | 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医院冷链物流系统建设项目 | 运营管理 | 是 | 否 | 20,285.83 | 不适用 | 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运营管理 | 是 | 否 | 5,240.00 | 5,352.67 | 102.15 | 2024年10月 | 是 | 是 | 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0.19 | |
合计 | / | / | / | / | 102,961.98 | 5,352.67 | / | / | / | / | / | / | / |
注:国控北京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开展实施“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已结项。“医院供应链延伸项目”“社区医院药房托管项目”和“医院冷链物流系统建设项目”,三个募投项目因近年市场变化,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达到预期效益,最大限度防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的风险,公司结合医药政策的变化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和科学的推测,待论证成熟后,根据相关的规定履行程序投资募投项目。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不超过8.5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批准之日后起不超过12个月。报告期内,公司使用8.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3月5日,公司已将前次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8.5亿元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告临2025-001)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国控北京实施“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已结项,节余的金额低于1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5%,根据相关法规可豁免董事会审议,结余募集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1,925.31元全部转入国控北京普通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销户手续。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4,57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6,769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0 | 412,841,745 | 54.72 | 201,156,574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沪 | 19,331,997 | 19,331,997 | 2.56 | 0 | 未知 | 未知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6,759,998 | 17,989,188 | 2.38 | 0 | 未知 | 未知 |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沪 | 13,332,955 | 13,332,955 | 1.77 | 0 | 未知 | 未知 | ||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0 | 10,236,189 | 1.36 | 0 | 未知 | 未知 | ||
北京畅新易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2,000 | 7,348,039 | 0.97 | 0 | 未知 | 未知 |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二组合 | 3,520,100 | 7,042,903 | 0.93 | 0 | 未知 | 未知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 1,508,311 | 6,508,371 | 0.86 | 0 | 未知 | 未知 |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沪 | 5,838,400 | 5,838,400 | 0.77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485,669 | 5,485,669 | 0.73 | 0 | 未知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11,685,171 | 人民币普通股 | 211,685,171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沪 | 19,331,997 | 人民币普通股 | 19,331,997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7,989,188 | 人民币普通股 | 17,989,188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沪 | 13,332,955 | 人民币普通股 | 13,332,955 |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236,189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36,189 |
北京畅新易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7,348,039 | 人民币普通股 | 7,348,039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二组合 | 7,042,903 | 人民币普通股 | 7,042,903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 6,508,371 | 人民币普通股 | 6,508,371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沪 | 5,838,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838,4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485,669 | 人民币普通股 | 5,485,669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大股东本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1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01,156,574 | 2010年8月23日 | 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2006年8月23日)的12个月之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此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控股股东所持有的201,156,574股已于2010年到期可解除限售,但因控股股东暂时没有出售股权的计划,故暂未办理相关解除限售的手续。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于清明 |
成立日期 | 2003年1月8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实业投资控股,医药企业受托管理及资产重组,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经营范围相适应)、药品类体外诊断试剂、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Ⅲ类:注射穿刺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二类: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国内贸易(除专项许可),物流配送及相关的咨询服务,化妆品、文体用品的销售及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
其他情况说明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白忠泉 |
成立日期 | 1987-03-26 |
主要经营业务 | 批发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材、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药(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5月12日);医药企业受托管理、资产 |
重组;医药实业投资及咨询服务;举办医疗器械的展览展销;提供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
其他情况说明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5〕1-66号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药股份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药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应收款项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十一)和五(一)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药股份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12,533,812,750.47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203,405,581.79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2,330,407,168.68元。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或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于应收款项金额重大,且应收款项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款项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款项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应收款项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针对管理层以前年度就坏账准备所作估计,复核其结果或者管理层对其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
(3)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款项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
(4) 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复核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 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包括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测试管理层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 结合应收款项函证以及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7) 检查与应收款项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商誉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九)和五(一)19。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药股份公司商誉账面原值为人民币203,770,428.49元,减值准备为人民币0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03,770,428.49元。国药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将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定。由于商誉金额重大,且商誉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商誉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商誉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针对管理层以前年度就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所作估计,复核其结果或者管理层对其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
(3) 评价管理层聘用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4) 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的方法的适当性和一贯性;
(5) 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复核相关假设是否与总体经济环境、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历史经验、运营计划、经审批预算、会议纪要、其他会计估计中所使用的假设、业务活动的其他领域中所使用的相关假设等一致;
(6) 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的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复核减值测试中有关信息的一致性;
(7) 测试管理层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8) 检查与商誉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国药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国药股份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国药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药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药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国药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昆(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楠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货币资金 | 七,1 | 10,885,676,736.04 | 10,925,538,519.0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2,160,630.57 | 28,118,974.14 |
应收账款 | 七,5 | 12,330,407,168.68 | 8,959,091,592.12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1,582,739,898.22 | 3,893,437,435.02 |
预付款项 | 七,8 | 198,487,370.68 | 141,071,296.8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363,108,959.33 | 362,026,312.6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七,9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4,955,697,408.61 | 3,961,415,086.04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七,6 | 5,406,527.35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3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138,425.60 | 8,689,811.64 | |
流动资产合计 | 30,356,823,125.08 | 28,279,389,027.4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2,034,423,247.44 | 1,727,404,209.1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37,183,043.43 | 41,798,093.2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104,412,150.15 | 138,074,601.81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16,376,634.00 | 17,525,624.06 |
固定资产 | 七,21 | 531,546,478.96 | 551,824,645.99 |
在建工程 | 七,22 | 567,742.36 | 2,540,003.1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346,484,535.36 | 272,670,512.14 |
无形资产 | 七,26 | 276,762,654.63 | 258,114,335.3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114,802,067.47 | 127,985,099.2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七,27 | 203,770,428.49 | 203,770,428.49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37,584,556.27 | 22,075,490.7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49,069,736.74 | 123,874,870.0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718,472,843.24 | 686,045,651.6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571,456,118.54 | 4,173,703,565.00 | |
资产总计 | 34,928,279,243.62 | 32,453,092,592.4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485,059,852.90 | 268,353,785.8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3,502,894,147.77 | 2,610,130,669.13 |
应付账款 | 七,36 | 8,583,314,849.49 | 8,332,929,172.33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75,252,373.73 | 61,120,357.0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69,561,525.13 | 170,194,868.07 |
应交税费 | 七,40 | 236,521,860.22 | 211,999,951.0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499,494,377.91 | 2,164,444,985.34 |
其中:应付利息 | 七,41 | 69,064,795.52 | |
应付股利 | 七,41 | 3,329,496.52 | 28,041,523.17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00,202,371.73 | 74,075,413.05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440,706.06 | 1,204,246.96 |
流动负债合计 | 14,855,742,064.94 | 13,894,453,448.7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260,689,823.04 | 205,075,601.65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9 | 271,000.00 | 440,000.00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38,793,219.64 | 46,055,876.7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24,186,108.43 | 26,776,364.2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773,553,736.55 | 747,137,426.55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97,493,887.66 | 1,025,485,269.14 | |
负债合计 | 15,953,235,952.60 | 14,919,938,717.9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754,502,998.00 | 754,502,99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348,835,652.22 | 2,348,952,642.7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27,277,590.22 | 30,738,877.56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607,296,225.59 | 607,296,225.5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3,390,178,319.49 | 12,034,396,934.8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128,090,785.52 | 15,775,887,678.80 | |
少数股东权益 | 1,846,952,505.50 | 1,757,266,195.7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975,043,291.02 | 17,533,153,874.5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4,928,279,243.62 | 32,453,092,592.42 |
公司负责人:蒋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鑫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297,483,029.96 | 9,854,783,338.5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488,353.78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4,249,897,805.29 | 3,978,797,355.01 |
应收款项融资 | 1,606,816,466.28 | 997,994,334.69 | |
预付款项 | 106,901,485.94 | 2,444,152.48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444,306,652.27 | 1,496,480,344.1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9,186,075.13 | ||
存货 | 2,511,703,707.98 | 1,831,709,064.9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1,948,637.35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014,190.28 | 4,667,257.63 | |
流动资产合计 | 20,223,071,975.35 | 18,171,364,201.1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5,691,015,821.39 | 5,417,624,252.6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7,183,043.43 | 41,798,093.2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4,412,150.15 | 138,074,601.81 | |
投资性房地产 | 2,858,894.73 | 2,997,022.05 | |
固定资产 | 18,787,825.08 | 15,028,011.54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164,118.08 | 29,014,678.19 | |
无形资产 | 1,960,400.75 | 853,986.7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579,528.72 | 4,270,677.9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9,886,324.01 | 52,703,781.6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60,384,798.80 | 619,290,362.8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595,232,905.14 | 6,321,655,468.76 | |
资产总计 | 26,818,304,880.49 | 24,493,019,669.9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60,959,545.20 | 29,429,611.8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612,565,421.26 | 989,719,548.70 | |
应付账款 | 3,369,201,074.79 | 3,377,243,081.06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35,442,522.25 | 8,228,053.18 | |
应付职工薪酬 | 83,880,638.31 | 75,330,825.50 | |
应交税费 | 140,283,235.21 | 99,992,401.31 | |
其他应付款 | 6,606,098,394.08 | 6,221,516,759.89 | |
其中:应付利息 | 10,563,697.37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653,916.64 | 25,148,849.13 | |
其他流动负债 | 2,736,112.18 | 1,027,242.18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219,820,859.92 | 10,827,636,372.8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8,653,916.48 | ||
长期应付款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772,433,326.64 | 735,516,526.64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72,433,326.64 | 744,170,443.12 | |
负债合计 | 12,992,254,186.56 | 11,571,806,815.9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54,502,998.00 | 754,502,99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995,822,739.84 | 3,995,822,739.8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7,277,590.22 | 30,738,877.56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07,316,225.59 | 607,316,225.59 | |
未分配利润 | 8,441,131,140.28 | 7,532,832,012.9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826,050,693.93 | 12,921,212,853.9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6,818,304,880.49 | 24,493,019,669.93 |
公司负责人:蒋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鑫磊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0,597,449,788.57 | 49,696,045,528.87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50,597,449,788.57 | 49,696,045,528.8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8,403,886,743.93 | 47,194,088,893.72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47,002,226,101.21 | 45,704,776,081.9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29,311,673.71 | 114,735,965.78 |
销售费用 | 七,63 | 805,142,288.61 | 962,378,292.42 |
管理费用 | 七,64 | 461,529,436.04 | 467,127,883.37 |
研发费用 | 七,65 | 73,707,682.75 | 71,197,375.91 |
财务费用 | 七,66 | -68,030,438.39 | -126,126,705.73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33,655,840.77 | 31,570,183.83 |
利息收入 | 七,66 | 106,782,108.84 | 166,372,000.83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1,968,624.68 | 81,324,762.7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514,166,266.66 | 358,951,819.3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七,68 | 515,179,693.74 | 456,538,734.0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七,68 | -28,813,062.50 | -89,183,651.67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201,818.94 | 10,817,458.3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2,820,890.12 | -9,165,197.9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066,320.03 | 388,870.0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86,992.44 | 83,443.4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677,421,914.45 | 2,944,357,791.05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887,414.22 | 3,005,515.94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5,696,937.17 | 16,473,062.0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653,612,391.50 | 2,930,890,244.9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523,831,826.46 | 596,419,504.3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29,780,565.04 | 2,334,470,740.6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29,780,565.04 | 2,334,470,740.6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00,126,943.49 | 2,145,998,746.5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9,653,621.55 | 188,471,994.0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461,287.34 | 5,102,617.31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461,287.34 | 5,102,617.31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461,287.34 | 5,102,617.31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
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461,287.34 | 5,102,617.31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126,319,277.70 | 2,339,573,357.92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996,665,656.15 | 2,151,101,363.8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9,653,621.55 | 188,471,994.07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6509 | 2.844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6509 | 2.844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蒋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鑫磊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21,808,382,255.01 | 21,127,058,143.60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20,216,939,175.21 | 19,479,303,600.58 |
税金及附加 | 65,361,138.06 | 49,166,284.04 | |
销售费用 | 282,602,216.24 | 263,201,368.78 | |
管理费用 | 154,868,341.08 | 156,712,780.11 | |
研发费用 | 118,741.79 | 5,463,948.89 | |
财务费用 | -46,460,932.60 | -95,689,710.63 | |
其中:利息费用 | 31,572,488.03 | 41,010,411.39 | |
利息收入 | 81,850,805.88 | 144,480,473.17 | |
加:其他收益 | 137,338.56 | 36,768,400.7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736,362,564.13 | 652,105,987.1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15,179,693.74 | 456,538,734.0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4,522,541.91 | -10,742,794.57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201,818.94 | 10,817,458.3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360,301.36 | -3,721,183.9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15,974.74 | -1,348,022.8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371.53 | -125,929.5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39,656,011.35 | 1,963,396,581.66 | |
加:营业外收入 | 677,789.04 | 713,962.68 | |
减:营业外支出 | 1,553,511.73 | 2,494,522.88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38,780,288.66 | 1,961,616,021.46 | |
减:所得税费用 | 286,135,602.50 | 318,569,761.8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52,644,686.16 | 1,643,046,259.5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52,644,686.16 | 1,643,046,259.5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461,287.34 | 5,102,617.31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461,287.34 | 5,102,617.31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461,287.34 | 5,102,617.31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549,183,398.82 | 1,648,148,876.89 | |
七、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蒋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鑫磊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4,627,677,371.07 | 54,186,457,995.9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94,942.14 | 1,049,896.0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720,290,246.78 | 289,149,874.9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348,362,559.99 | 54,476,657,766.8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9,548,843,506.34 | 48,496,799,804.8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34,748,235.09 | 847,889,302.2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79,571,642.98 | 1,451,180,070.3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 七,78(1) | 1,826,079,651.76 | 954,131,491.95 |
现金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689,243,036.17 | 51,750,000,669.3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59,119,523.82 | 2,726,657,097.5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922,454.72 | 7,878,681.7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3,752,710.76 | 7,773,419.3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87,130.00 | 161,051.1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062,295.48 | 15,813,152.2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0,772,379.16 | 145,124,184.2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2,50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30,772,379.16 | 145,124,184.2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83,710,083.68 | -129,311,032.0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15,981,517.06 | 203,195,997.9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276,474,938.4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5,981,517.06 | 479,670,936.3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33,278,332.44 | 25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45,851,590.69 | 780,138,629.3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63,420,628.99 | 70,560,925.0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119,185,020.28 | 81,708,180.8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98,314,943.41 | 1,111,846,810.1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2,333,426.35 | -632,175,873.7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06,923,986.21 | 1,965,170,191.6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798,318,043.17 | 8,833,147,851.4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291,394,056.96 | 10,798,318,043.17 |
公司负责人:蒋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鑫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960,560,041.40 | 22,958,973,862.3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5,366,629.90 | 129,662,471.6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265,926,671.30 | 23,088,636,333.9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684,638,761.94 | 20,455,931,422.4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28,931,868.03 | 233,101,201.7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72,933,857.70 | 702,619,354.2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3,355,265.42 | 252,577,653.3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089,859,753.09 | 21,644,229,631.7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6,066,918.21 | 1,444,406,702.1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922,454.72 | 7,625,926.5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35,842,338.35 | 217,670,276.7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100.00 | 10,62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24,969.69 | 2,031,140.2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9,892,862.76 | 227,337,963.6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457,061.90 | 9,362,984.0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75,7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09,832,761.90 | 109,362,984.0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49,939,899.14 | 117,974,979.5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601,355,837.16 | 23,615,125,898.1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601,355,837.16 | 23,615,125,898.1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13,484,984.83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84,699,511.66 | 645,508,324.1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244,873,696.07 | 22,562,322,886.4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543,058,192.56 | 23,207,831,210.5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1,702,355.40 | 407,294,687.6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15,575,336.33 | 1,969,676,369.3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779,976,838.52 | 7,810,300,469.2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764,401,502.19 | 9,779,976,838.52 |
公司负责人:蒋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鑫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54,502,998.00 | 2,348,952,642.79 | 30,738,877.56 | 607,296,225.59 | 12,034,396,934.86 | 15,775,887,678.80 | 1,757,266,195.72 | 17,533,153,874.5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4,502,998.00 | 2,348,952,642.79 | 30,738,877.56 | 607,296,225.59 | 12,034,396,934.86 | 15,775,887,678.80 | 1,757,266,195.72 | 17,533,153,874.5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6,990.57 | -3,461,287.34 | 1,355,781,384.63 | 1,352,203,106.72 | 89,686,309.78 | 1,441,889,416.50 | |||||||||
(一) | -3,461,287.34 | 2,000,126,943.49 | 1,996,665,656.15 | 129,653,621.55 | 2,126,319,277.70 |
综合收益总额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6,990.57 | -116,990.57 | -1,258,709.43 | -1,375,7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16,990.57 | -116,990.57 | -1,258,709.43 | -1,375,7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44,345,558.86 | -644,345,558.86 | -38,708,602.34 | -683,054,161.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44,345,558.86 | -644,345,558.86 | -38,708,602.34 | -683,054,161.20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 |
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4,502,998.00 | 2,348,835,652.22 | 27,277,590.22 | 607,296,225.59 | 13,390,178,319.49 | 17,128,090,785.52 | 1,846,952,505.50 | 18,975,043,291.02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54,502,998.00 | 2,348,952,642.79 | 24,042,031.75 | 607,455,648.44 | 10,479,854,338.41 | 14,214,807,659.39 | 1,644,662,358.23 | 15,859,470,017.6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4,502,998.00 | 2,348,952,642.79 | 24,042,031.75 | 607,455,648.44 | 10,479,854,338.41 | 14,214,807,659.39 | 1,644,662,358.23 | 15,859,470,017.6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696,845.81 | -159,422.85 | 1,554,542,596.45 | 1,561,080,019.41 | 112,603,837.49 | 1,673,683,856.9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102,617.31 | 2,145,998,746.54 | 2,151,101,363.85 | 188,471,994.07 | 2,339,573,357.9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 |
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90,021,344.44 | -590,021,344.44 | -75,868,156.58 | -665,889,501.0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90,021,344.44 | -590,021,344.44 | -75,868,156.58 | -665,889,501.02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594,228.50 | -159,422.85 | -1,434,805.65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594,228.50 | -159,422.85 | -1,434,805.65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4,502,998.00 | 2,348,952,642.79 | 30,738,877.56 | 607,296,225.59 | 12,034,396,934.86 | 15,775,887,678.80 | 1,757,266,195.72 | 17,533,153,874.52 |
公司负责人:蒋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鑫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54,502,998.00 | 3,995,822,739.84 | 30,738,877.56 | 607,316,225.59 | 7,532,832,012.98 | 12,921,212,853.9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4,502,998.00 | 3,995,822,739.84 | 30,738,877.56 | 607,316,225.59 | 7,532,832,012.98 | 12,921,212,853.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461,287.34 | 908,299,127.30 | 904,837,839.9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61,287.34 | 1,552,644,686.16 | 1,549,183,398.8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44,345,558.86 | -644,345,558.8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44,345,558.86 | -644,345,558.86 | |||||||||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4,502,998.00 | 3,995,822,739.84 | 27,277,590.22 | 607,316,225.59 | 8,441,131,140.28 | 13,826,050,693.93 |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54,502,998.00 | 3,995,822,739.84 | 24,042,031.75 | 607,475,648.44 | 6,481,241,903.49 | 11,863,085,321.5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4,502,998.00 | 3,995,822,739.84 | 24,042,031.75 | 607,475,648.44 | 6,481,241,903.49 | 11,863,085,321.5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696,845.81 | -159,422.85 | 1,051,590,109.49 | 1,058,127,532.4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102,617.31 | 1,643,046,259.58 | 1,648,148,876.8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90,021,344.44 | -590,021,344.4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90,021,344.44 | -590,021,344.44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594,228.50 | -159,422.85 | -1,434,805.65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594,228.50 | -159,422.85 | -1,434,805.65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4,502,998.00 | 3,995,822,739.84 | 30,738,877.56 | 607,316,225.59 | 7,532,832,012.98 | 12,921,212,853.97 |
公司负责人:蒋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鑫磊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由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南方医疗器材公司、国药集团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天津启宇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北京仁康医疗器材经营部共同发起设立,于1999年12月21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北京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25737B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754,502,998.00元。于2002年11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并于2002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公司于2002年11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并于2002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612号文件批复,国药集团于2006年6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故国药控股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而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国药控股之母公司)成为本公司的最终股股东。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2月16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9号)的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6月5日完成向国药控股及其他投资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方式收购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国控北京”)和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国控康辰”)的全部股权、收购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国控华鸿”)60%的股权、收购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国控天星”)51%的股权之交易;同时,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8,217,601.99元。
本公司属药品批发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药品分销、药品生产、药品物流业务等。本公司具体的许可经营项目主要包括:批发中成药和饮片及中药材、化学药制剂及原料药、抗生素、生物制品及生化药品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含原料药)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蟾酥粉、注射用三氧化二砷),麻黄素原料药(小包装)、销售医疗器械(I类、II类及III类)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5年3月18日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公司将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应收账款。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公司将单项其他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其他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其他应收账款。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 公司将单项账龄超过1年且超过资产总额0.5%的预付款项认定为重要的预付款项。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公司将单项账龄超过1年且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付款项认定为重要的应付款项。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 | 公司将单项账龄超过1年且超过资产总额0.5%的其他应付款认定为重要的其他应付款。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 | 公司将单项账龄超过1年且超过资产总额0.5%的合同负债认定为重要的合同负债。 |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公司将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变动超过资产总额0.5%的认定为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公司将收到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超过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30%的认定为重要。 |
重要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 公司将资产总额超过集团总资产总额的15%的子公司确定为重要子公司。 |
重要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 单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超过集团净资产的15%/单项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超过集团利润总额的15%。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
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控制的判断
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
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
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
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低风险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应收医院款项组合 | ||
应收账款——经销商款项组合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参见五、12应收票据和五、13应收账款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公司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交易协议条款、分别取得的处置对价、出售股权的对象、处置方式、处置时点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 个别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 合并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3%-10% | 2.25%-4.8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3 | 3%-10% | 6.92%-32.33%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3%-10% | 9.00%-32.33%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3%-10% | 18.00%-32.33%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3%-10% | 18.00%-32.33%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类 别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机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软件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如下:
项 目 | 摊销年限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专利权 | 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平均摊销 |
非专利技术 | 5年 |
药品生产许可权 | 5年 |
营销网络 | 10年或20年 |
软件使用权 | 5年或10年 |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人员人工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 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3)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进行归集,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4)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公司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公司所拥有,且与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6)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为研究药品生产工艺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药品生产工艺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1) 药品生产工艺的开发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
2) 管理层已批准药品生产工艺开发的预算;
3) 前期市场调研的研究分析说明药品生产工艺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
4) 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药品生产工艺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及药品生产工艺开发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
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1) 销售商品: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签收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2) 提供服务: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为客户提供仓储运输等履约义务,由于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投入法,根据时间进度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3) 可变对价:公司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销售返利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4) 销售退回: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5) 主要责任人/代理人:对于公司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即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相关商品,因此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1) 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经营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分部报告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 | 无 |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 | 无 |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 无 |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 无 |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0%、3%、6%、9%、13% |
消费税 | 应纳税销售额 | 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国药新特药房(北京)有限公司 | 20% |
国药特医食品(安徽)有限公司 | 20%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15%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1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之子公司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取得当地主管机关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434007136),有效期为3年(2024年12月6日至2027年12月6日);子公司国药物流于2023年取得当地主管机关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11002069),有效期为3年(2023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5日)。2024年度国瑞药业和国药物流适用的税率为15%。
本公司之子公司国药新特药房(北京)有限公司和国药特医食品(安徽)有限公司满足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一条的规定,2024年度国药特医及新特药房,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3,421.12 | 36,983.12 |
银行存款 | 9,851,628,863.40 | 10,030,272,878.19 |
其他货币资金 | 61,044,156.87 | 62,450,569.34 |
应收利息 | 33,238,522.21 | 74,806,499.99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939,741,772.44 | 757,971,588.41 |
合计 | 10,885,676,736.04 | 10,925,538,519.0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抵押、冻结等对变现有限制或存在潜在回收风险的货币资金;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受限制的货币资金等余额为人民币2,594,282,679.08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52,413,975.89元),主要为本集团向银行申请开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银行承兑汇票及担保函所存入的保证金存款。
于2024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为本集团短期定期存款(短期循环定存)产生。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12,160,630.57 | 28,118,974.14 |
合计 | 12,160,630.57 | 28,118,974.14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283,465.22 | 100.00 | 122,834.65 | 1.00 | 12,160,630.57 | 30,316,643.50 | 100.00 | 2,197,669.36 | 7.25 | 28,118,974.14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283,465.22 | 100.00 | 122,834.65 | 1.00 | 12,160,630.57 | 30,316,643.50 | 100.00 | 2,197,669.36 | 7.25 | 28,118,974.14 |
合计 | 12,283,465.22 | / | 122,834.65 | / | 12,160,630.57 | 30,316,643.50 | / | 2,197,669.36 | / | 28,118,974.1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283,465.22 | 122,834.65 | 1.00 |
合计 | 12,283,465.22 | 122,834.65 | 1.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197,669.36 | -2,074,834.71 | 122,834.65 | |||
合计 | 2,197,669.36 | -2,074,834.71 | 122,834.6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711,646.22 | 票据到期承兑 | 到期承兑 | 根据票据类型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1,486,023.14 | 票据到期承兑 | 到期承兑 | 根据票据类型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计 | 2,197,669.36 | / | / | / |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2,471,318,375.37 | 9,075,268,580.93 |
1年以内小计 | 12,471,318,375.37 | 9,075,268,580.93 |
1至2年 | 46,821,589.10 | 47,792,859.93 |
2至3年 | 15,672,786.00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2,533,812,750.47 | 9,123,061,440.8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732,786.00 | 0.01 | 4,732,786.00 | 100.00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732,786.00 | 0.01 | 4,732,786.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529,079,964.47 | 99.99 | 198,672,795.79 | 1.59 | 12,330,407,168.68 | 9,123,061,440.86 | 100.00 | 163,969,848.74 | 1.80 | 8,959,091,592.12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529,079,964.47 | 99.99 | 198,672,795.79 | 1.59 | 12,330,407,168.68 | 9,123,061,440.86 | 100.00 | 163,969,848.74 | 1.80 | 8,959,091,592.12 |
合计 | 12,533,812,750.47 | / | 203,405,581.79 | / | 12,330,407,168.68 | 9,123,061,440.86 | / | 163,969,848.74 | / | 8,959,091,592.1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国药特医(海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4,732,786.00 | 4,732,786.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4,732,786.00 | 4,732,786.0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11,958,020,436.02 | 198,672,795.79 | 1.66 |
低风险组合 | 571,059,528.45 | ||
合计 | 12,529,079,964.47 | 198,672,795.79 | 1.5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732,786.00 | 4,732,786.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3,969,848.74 | 34,702,947.05 | 198,672,795.79 | |||
合计 | 163,969,848.74 | 39,435,733.05 | 203,405,581.7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中日友好医院 | 573,421,899.87 | 573,421,899.87 | 4.57 | 5,734,219.00 |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 341,151,269.60 | 3,457,890.00 | 344,609,159.60 | 2.75 | 3,411,512.70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 294,727,511.32 | 294,727,511.32 | 2.35 | 2,947,275.11 |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 252,168,771.02 | 252,168,771.02 | 2.01 | 2,521,687.71 |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 210,947,948.58 | 210,947,948.58 | 1.68 | 2,109,479.49 | |
合计 | 1,672,417,400.39 | 3,457,890.00 | 1,675,875,290.39 | 13.37 | 16,724,174.00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 | 5,406,527.35 | 5,406,527.35 | ||||
合计 | 5,406,527.35 | 5,406,527.3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582,739,898.22 | 1,045,757,959.28 |
应收账款 | 2,876,443,914.90 | |
减: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 | -28,764,439.16 | |
合计 | 1,582,739,898.22 | 3,893,437,435.02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49,654,259.53 | |
合计 | 349,654,259.53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82,739,898.22 | 100.00 | 1,582,739,898.22 | 3,922,201,874.18 | 100.00 | 28,764,439.16 | 0.73 | 3,893,437,435.02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82,739,898.22 | 100.00 | 1,582,739,898.22 | 3,922,201,874.18 | 100.00 | 28,764,439.16 | 0.73 | 3,893,437,435.02 | ||
合计 | 1,582,739,898.22 | / | / | 1,582,739,898.22 | 3,922,201,874.18 | / | 28,764,439.16 | / | 3,893,437,435.0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融资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82,739,898.22 | ||
合计 | 1,582,739,898.2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764,439.16 | -28,764,439.16 | ||||
合计 | 28,764,439.16 | -28,764,439.1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92,003,947.78 | 96.73 | 134,377,153.90 | 95.25 |
1至2年 | 1,875,775.00 | 1.33 | ||
2至3年 | 1,686,915.00 | 0.85 | ||
3年以上 | 4,796,507.90 | 2.42 | 4,818,367.90 | 3.42 |
合计 | 198,487,370.68 | 100.00 | 141,071,296.80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24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为人民币13,949,014.90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4,159,734.90元),主要为预付货款,因业务尚未完结该款项尚未结算。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首宏医疗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4,945,000.00 | 27.68 |
北京普路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49,487,500.00 | 24.93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453,004.53 | 5.27 |
四川兴科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9,480,000.00 | 4.78 |
长春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 8,664,718.66 | 4.37 |
合计 | 133,030,223.19 | 67.02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63,108,959.33 | 362,026,312.61 |
合计 | 363,108,959.33 | 362,026,312.6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49,753,739.46 | 181,953,705.81 |
1年以内小计 | 149,753,739.46 | 181,953,705.81 |
1至2年 | 66,162,320.05 | 61,155,667.46 |
2至3年 | 42,991,297.84 | 31,473,843.96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0,992,013.54 | 14,076.00 |
4至5年 | 5,000.00 | 384,600.00 |
5年以上 | 132,224,618.81 | 131,840,018.81 |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9,020,030.37 | -44,795,599.43 |
合计 | 363,108,959.33 | 362,026,312.61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甲流药品储备款项 | 126,840,018.81 | 126,840,018.81 |
应收政府补助 | 60,913,916.82 | 62,170,200.00 |
采购返利及降价补偿 | 54,225,455.13 | 48,077,525.61 |
应收碘补贴款 | 45,353,367.50 | 62,925,767.50 |
保证金及备用金等 | 37,260,169.18 | 31,186,849.14 |
其他 | 97,536,062.26 | 75,621,550.98 |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9,020,030.37 | -44,795,599.43 |
合计 | 363,108,959.33 | 362,026,312.61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1,608,676.65 | 23,186,922.78 | 44,795,599.43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2,338,089.48 | 2,338,089.48 | ||
--转入第三阶段 | -4,186,577.03 | 4,186,577.03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3,978,486.74 | 8,291,504.24 | 19,911,413.44 | 14,224,430.94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5,292,100.43 | 6,443,016.69 | 47,284,913.25 | 59,020,030.3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3,186,922.78 | 23,186,922.7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1,608,676.65 | 14,224,430.94 | 35,833,107.59 | |||
合计 | 44,795,599.43 | 14,224,430.94 | 59,020,030.3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 期初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依据 | |
北京汉琨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22,420,959.13 | 22,420,959.13 | 22,420,959.13 | 22,420,959.1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北京汉琨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 765,963.65 | 765,963.65 | 765,963.65 | 765,963.6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小 计 | 23,186,922.78 | 23,186,922.78 | 23,186,922.78 | 23,186,922.78 | 100.00 |
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398,942,066.92 | 35,833,107.59 | 8.98 |
其中:1年以内 | 149,753,739.46 | 5,292,100.43 | 3.53 |
1-2年 | 66,162,320.05 | 6,443,016.69 | 9.74 |
2-3年 | 42,991,297.84 | 12,800,849.56 | 29.78 |
3-4年 | 7,805,090.76 | 6,293,140.91 | 80.63 |
4-5年 | 5,000.00 | 4,000.00 | 80.00 |
5年以上 | 132,224,618.81 | 5,000,000.00 | 3.78 |
小 计 | 398,942,066.92 | 35,833,107.59 | 8.98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应收本埠甲流储备款 | 49,984,510.80 | 11.84 | 甲流储备款 | 5年以上 | |
应收政府财政奖励 | 47,550,000.00 | 11.26 | 政府补助 | 1-2年 | 4,755,000.00 |
应收政府碘补贴款 | 45,353,367.50 | 10.74 | 政府补助 | 1-2年、2-3年 | 12,895,364.37 |
北京汉琨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22,420,959.13 | 5.31 | 其他往来款项 | 3-4年 | 22,420,959.13 |
应收外埠甲流储备款 | 22,216,508.00 | 5.26 | 甲流储备款 | 5年以上 | |
合计 | 187,525,345.43 | 44.42 | / | / | 40,071,323.5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2,460,405.30 | 116,523.57 | 52,343,881.73 | 67,846,444.34 | 298,524.30 | 67,547,920.04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4,533,004,897.81 | 26,344,687.18 | 4,506,660,210.63 | 3,821,934,363.52 | 27,032,936.63 | 3,794,901,426.89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产成品 | 80,579,388.15 | 1,019,651.47 | 79,559,736.68 | 57,167,713.30 | 571,531.14 | 56,596,182.16 |
自制半成品 | 19,424,610.27 | 19,424,610.27 | 25,176,911.56 | 25,176,911.56 | ||
发出商品 | 285,363,196.76 | 285,363,196.76 | ||||
在途物资(注1) | 12,345,772.54 | 12,345,772.54 | 17,192,645.39 | 17,192,645.39 | ||
合计 | 4,983,178,270.83 | 27,480,862.22 | 4,955,697,408.61 | 3,989,318,078.11 | 27,902,992.07 | 3,961,415,086.04 |
注1:本集团在途物资主要为年末尚未完成报关手续的外购进口药品及商品等。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98,524.30 | 41,137.03 | 223,137.76 | 116,523.57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27,032,936.63 | 2,333,073.52 | 3,021,322.97 | 26,344,687.18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产成品 | 571,531.14 | 448,120.33 | 1,019,651.47 | |||
自制半成品 | ||||||
发出商品 | ||||||
在途物资 | ||||||
合计 | 27,902,992.07 | 2,822,330.88 | 3,244,460.73 | 27,480,862.22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存货类型 | 确定可变现净值 的具体依据 | 转回存货跌价 准备的原因 | 转销存货跌价 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以前期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 |
产成品 | 结合效期,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 以前期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 |
存货类型 | 确定可变现净值 的具体依据 | 转回存货跌价 准备的原因 | 转销存货跌价 准备的原因 |
库存商品 | 结合效期,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 以前期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 |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20,019,891.31 | 6,662,349.62 |
预缴企业所得税等税费 | 1,988,129.89 | 976,548.90 |
其他 | 1,130,404.40 | 1,050,913.12 |
合计 | 23,138,425.60 | 8,689,811.64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宜昌人福 | 1,607,400,415.32 | 544,336,100.98 | 243,163,825.00 | 1,908,572,691.30 | |||||||
青海生物(注1) | 120,003,793.79 | 5,846,762.35 | 125,850,556.14 | ||||||||
小计 | 1,727,404,209.11 | 550,182,863.33 | 243,163,825.00 | 2,034,423,247.44 | |||||||
合计 | 1,727,404,209.11 | 550,182,863.33 | 243,163,825.00 | 2,034,423,247.44 |
注1:2023年12月29日,经上级公司研究决定,同意青海生物药品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生物”)吸收合并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制药”),青海生物存续,青海制药注销,相关手续已于2024年6月办理完成。吸收合并后,本集团继续持有青海生物47.08%股权,作为公司联营企业按权益法核算其长期股权投资。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1) | 41,798,093.22 | 4,615,049.79 | 37,183,043.43 | 562,810.95 | 36,772,660.52 | 股票投资 | |||||
合计 | 41,798,093.22 | 4,615,049.79 | 37,183,043.43 | 562,810.95 | 36,772,660.52 | / |
注1:本集团对江苏联环的表决权比例为1.31%,不具有重大影响,出于战略投资的考虑将其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国药中金医疗产业基金份额(注1) | 61,535,213.86 | 93,863,646.35 |
国药中金医疗产业创新投资基金份额(注2) | 42,876,936.29 | 44,210,955.46 |
合计 | 104,412,150.15 | 138,074,601.8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 1: 本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投资认购国药中金医疗产业基金(该基金正式注册名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祺睿港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作为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 1.5亿元投资认购产业基金份额,分三期缴付。产业基金已于 2018 年获得相关批文,并开始运营。2020 年 5 月 13 日,根据《投资分红通知书》本公司退出项目本金人民币 3,600.63 万元,扣除留存资金及预留费用 755.84 万后,加取得投资分红 625.83万元,共计可收回 3,470.62 万元,后经决定其中 50% 即人民币 1,735.31 万元被用于以分配额转实缴出资。2021 年 1 月 7 日,根据《投资分配通知书》本公司退出项目本金人民币 224.80 万元,加取得现金分红合计收回人民币 242.61 万元。2023 年 1 月 17 日,根据《投资分配通知书》本公司退出项目本金人民币 56.92 万元,加取得现金分红合计收回人民币 73.44 万元。2023 年 6 月 30 日,根据《投资分配通知书》本公司退出项目本金人民币 265.48 万元,加取得现金分红合计收回人民币 653.20 万元。2024 年 1 月 15 日,根据《投资分配通知书》本公司退出项目本金人民币 1,033.76 万元,加取得现金分红合计收回人民币 1,625.54 万元。2024 年 2 月4 日,根据《投资分配通知书》本公司退出项目本金人民币 170.77 万元,加取得现金分红合计收回人民币 231.15 万元。2024 年 9 月 25日,根据《投资分配通知书》本公司退出项目本金人民币341.53 万元,加取得现金分红合计收回人民币437.45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共计缴付出资额约人民币 1.22 亿元。:
注2:本公司于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投资认购国药中金医疗产业创新投资基金(该基金正式注册名为共青城祺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创新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作为产业创新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 6,000.00 万元投资认购基金份额,分三期缴付。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缴付首期出资额人民币 1,800.00 万元,于 2022 年 9 月缴付出资额人民币 2,400.00 万元。产业创新基金已于 2021 年获得相关批文,并开始运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共计缴付出资额人民币 4,200.00 万元。由于本公司从基金的投资中所获得的现金流量既包括投资期间基础资产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也包括处置基础资产的现金流量,不满足该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因此,本公司将对基金的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8,156,343.64 | 28,156,343.6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8,156,343.64 | 28,156,343.64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0,630,719.58 | 10,630,719.5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48,990.06 | 1,148,990.06 | ||
(1)计提或摊销 | 1,148,990.06 | 1,148,990.0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1,779,709.64 | 11,779,709.6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376,634.00 | 16,376,634.0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525,624.06 | 17,525,624.06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31,546,478.96 | 551,824,645.99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531,546,478.96 | 551,824,645.9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08,839,361.89 | 560,389,686.16 | 17,747,947.04 | 181,660,906.23 | 1,168,637,901.3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700,970.50 | 12,311,309.07 | 24,048,479.95 | 51,060,759.52 | |
(1)购置 | 14,025,749.26 | 12,311,309.07 | 22,799,883.88 | 49,136,942.2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675,221.24 | 1,248,596.07 | 1,923,817.3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03,920.54 | 3,599,183.35 | 3,594,118.45 | 8,197,222.34 | |
(1)处置或报废 | 1,003,920.54 | 3,599,183.35 | 3,594,118.45 | 8,197,222.34 | |
4.期末余额 | 408,839,361.89 | 574,086,736.12 | 26,460,072.76 | 202,115,267.73 | 1,211,501,438.5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03,623,308.13 | 392,353,577.09 | 10,824,884.82 | 110,011,485.29 | 616,813,255.3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361,474.58 | 35,370,918.56 | 8,174,890.02 | 16,334,824.68 | 70,242,107.84 |
(1)计提 | 10,361,474.58 | 35,370,918.56 | 8,174,890.02 | 16,334,824.68 | 70,242,107.84 |
3.本期减少金额 | 425,022.14 | 3,420,042.75 | 3,255,338.74 | 7,100,403.63 | |
(1)处置或报废 | 425,022.14 | 3,420,042.75 | 3,255,338.74 | 7,100,403.63 | |
4.期末余额 | 113,984,782.71 | 427,299,473.51 | 15,579,732.09 | 123,090,971.23 | 679,954,959.5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94,854,579.18 | 146,787,262.61 | 10,880,340.67 | 79,024,296.50 | 531,546,478.96 |
2.期初账面价值 | 305,216,053.76 | 168,036,109.07 | 6,923,062.22 | 71,649,420.94 | 551,824,645.99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5,976,360.34 | 手续正在办理中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67,742.36 | 2,540,003.15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567,742.36 | 2,540,003.1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技改项目 | 233,000.00 | 233,000.00 | 2,540,003.15 | 2,540,003.15 | ||
医联体项目 | 334,742.36 | 334,742.36 | ||||
合计 | 567,742.36 | 567,742.36 | 2,540,003.15 | 2,540,003.15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技改项目 | 3,230,080.00 | 2,540,003.15 | 1,923,817.31 | 383,185.84 | 233,000.00 | 78.64 | 78.64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3,230,080.00 | 2,540,003.15 | 1,923,817.31 | 383,185.84 | 233,000.00 | /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32,957,236.82 | 532,957,236.8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1,128,740.73 | 201,128,740.73 |
(1)租入 | 200,982,551.61 | 200,982,551.61 |
(2)其他增加 | 146,189.12 | 146,189.12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2,135,950.53 | 102,135,950.53 |
(1)终止租赁 | 96,785,950.53 | 96,785,950.53 |
(2)其他减少 | 5,350,000.00 | 5,350,000.00 |
4.期末余额 | 631,950,027.02 | 631,950,027.0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60,286,724.68 | 260,286,724.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1,906,216.41 | 121,906,216.41 |
(1)计提 | 121,906,216.41 | 121,906,216.41 |
3.本期减少金额 | 96,727,449.43 | 96,727,449.43 |
(1)处置 | ||
(2)终止租赁 | 96,727,449.43 | 96,727,449.43 |
4.期末余额 | 285,465,491.66 | 285,465,491.6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46,484,535.36 | 346,484,535.36 |
2.期初账面价值 | 272,670,512.14 | 272,670,512.14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药品生产许可权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使用权 | 专利权与非专利技术 | 营销网络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970,000.00 | 57,884,411.80 | 92,576,481.44 | 98,044,316.58 | 322,895,491.96 | 582,370,701.7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740,770.68 | 58,147,929.40 | 65,888,700.08 | |||||
(1)购置 | 7,232,825.08 | 194,174.76 | 7,426,999.84 | |||||
(2)内部研发 | 507,945.60 | 57,953,754.64 | 58,461,700.2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6,206.90 | 86,206.90 | ||||||
(1)处置 | 86,206.90 | 86,206.90 | ||||||
4.期末余额 | 10,970,000.00 | 57,884,411.80 | 100,231,045.22 | 156,192,245.98 | 322,895,491.96 | 648,173,194.96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0,970,000.00 | 13,037,636.55 | 33,072,795.35 | 50,510,517.39 | 216,665,417.19 | 324,256,366.4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57,702.40 | 8,599,878.83 | 19,962,989.24 | 17,519,810.28 | 47,240,380.75 | |||
(1)计提 | 1,157,702.40 | 8,599,878.83 | 19,962,989.24 | 17,519,810.28 | 47,240,380.7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6,206.90 | 86,206.90 | ||||||
(1)处置 | 86,206.90 | 86,206.90 | ||||||
4.期末余额 | 10,970,000.00 | 14,195,338.95 | 41,586,467.28 | 70,473,506.63 | 234,185,227.47 | 371,410,540.3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3,689,072.85 | 58,644,577.94 | 85,718,739.35 | 88,710,264.49 | 276,762,654.6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4,846,775.25 | 59,503,686.09 | 47,533,799.19 | 106,230,074.77 | 258,114,335.3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23.6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国控天星 | 143,834,542.19 | 143,834,542.19 | ||||
国药慧鑫 | 45,726,820.27 | 45,726,820.27 | ||||
国控华鸿 | 8,612,492.74 | 8,612,492.74 | ||||
国控盛原 | 3,144,478.90 | 3,144,478.90 | ||||
国药健坤 | 1,560,281.63 | 1,560,281.63 | ||||
国药前景 | 891,812.76 | 891,812.76 | ||||
合计 | 203,770,428.49 | 203,770,428.49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国控天星 |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长期待摊及其他长期资产 | 注1 | 是 |
国药慧鑫 |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长期待摊及其他长期资产 | 注1 | 是 |
国控华鸿 |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长期待摊及其他长期资产 | 注1 | 是 |
国控盛原 |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长期待摊及其他长期资产 | 注1 | 是 |
国药健坤 | 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长期待摊及其他长期资产 | 注1 | 是 |
国药前景 |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 | 注1 | 是 |
注1:本集团的所有商誉已于购买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2024年度商誉分摊未发生变化所有商誉均属于商业分部(附注十八、6)。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国控天星 | 239,076,135.26 | 572,131,367.37 | 5年 | 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收入增长率和利润率,预测期增长率基于经批准的五年期预算 | 稳定期增长率为预测期后所采用的增长率,与权威行业报告所载的预测数据一致,不超过各产品的长期平均增长率 | |||
国药慧鑫 | 47,532,187.91 | 91,900,877.89 | 5年 | 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收入增长率和利润率,预测期增长率基于经批准的五年期预算 | 稳定期增长率为预测期后所采用的增长率,与权威行业报告所载的预测数据一致,不超过各产品的长期平均增长率 | |||
国控华鸿 | 128,565,081.44 | 369,499,860.33 | 5年 | 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收入增长率和利润率,预测期增长率基于经批准的五年期预算 | 稳定期增长率为预测期后所采用的增长率,与权威行业报告所载的预测数据一致,不超过各产品的长期平均增 |
长率 | ||||||||
国控盛原 | 4,922,000.00 | 72,232,267.15 | 5年 | 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收入增长率和利润率,预测期增长率基于经批准的五年期预算 | 稳定期增长率为预测期后所采用的增长率,与权威行业报告所载的预测数据一致,不超过各产品的长期平均增长率 | |||
国药健坤 | 18,901,970.62 | 25,051,825.90 | 5年 | 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收入增长率和利润率,预测期增长率基于经批准的五年期预算 | 稳定期增长率为预测期后所采用的增长率,与权威行业报告所载的预测数据一致,不超过各产品的长期平均增长率 | |||
国药前景 | 10,713,506.25 | 594,024,016.10 | 5年 | 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收入增长率和利润率,预测期增长率基于经批准的五年期预算 | 稳定期增长率为预测期后所采用的增长率,与权威行业报告所载的预测数据一致,不超过各产品的长期平均增长率 | |||
合计 | 449,710,881.48 | 1,724,840,214.74 | /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本公司将相关资产(含商誉)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相关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收入增长率和毛利率,预测期增长率基于经批准的五年期预算,稳定期增长率为预测期后所采用的增长率,与权威行业报告所载的预测数据一致,不超过各产品的长期平均增长率,折现率为反映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
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是依据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预算为基础,超过该五年期的现金流量增长率为
2.00%作出推算,采用现金流量预测方法计算。
本公司每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基于2024年12月31日的减值测试结果,本公司商誉没有发生减值。本公司相信确定可收回金额所采用的主要假设的任何合理而有可能的改变将不会导致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小于其账面价值。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使用权资产改良支出等 | 22,075,490.75 | 26,199,772.42 | 9,527,114.56 | 1,163,592.34 | 37,584,556.27 |
合计 | 22,075,490.75 | 26,199,772.42 | 9,527,114.56 | 1,163,592.34 | 37,584,556.27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97,494,901.04 | 73,975,781.17 | 275,096,140.76 | 68,774,035.1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21,327,371.76 | 30,331,842.94 | 86,678,842.72 | 21,669,710.68 |
可抵扣亏损 | 123,782.68 | 30,945.67 | 4,678,550.05 | 233,927.50 |
租赁负债 | 405,391,843.41 | 81,261,101.75 | 279,151,014.70 | 69,787,753.68 |
应付未付职工薪酬 | 83,474,543.19 | 20,868,635.79 | 81,495,669.02 | 20,373,917.26 |
预提费用 | 111,314,714.11 | 27,828,678.54 | 96,741,428.28 | 24,185,357.07 |
递延收益 | 28,171,060.36 | 4,225,659.05 | 46,055,876.74 | 6,820,310.89 |
未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 | 8,383,916.34 | 2,001,414.45 | 8,949,800.51 | 2,237,450.13 |
离职后福利 | 347,000.00 | 52,050.00 | 550,000.00 | 82,500.00 |
其他 | 2,235,852.77 | 541,731.22 | 236,927.07 | 37,270.81 |
合计 | 1,058,264,985.66 | 241,117,840.58 | 879,634,249.85 | 214,202,233.2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88,710,264.56 | 22,177,566.14 | 106,230,074.77 | 26,557,518.69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使用权资产 | 392,700,349.86 | 79,095,061.39 | 272,670,512.14 | 68,167,628.04 |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28,074,079.32 | 7,018,519.83 | 50,890,948.03 | 12,722,737.01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52,667,720.14 | 7,943,064.91 | 64,372,290.91 | 9,655,843.64 |
合计 | 562,152,413.88 | 116,234,212.27 | 494,163,825.85 | 117,103,727.38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2,048,103.84 | 149,069,736.74 | 90,327,363.18 | 123,874,870.0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2,048,103.84 | 24,186,108.43 | 90,327,363.18 | 26,776,364.20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13,445,754.22 | 2,150,220.89 |
合计 | 13,445,754.22 | 2,150,220.89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6 | 1,370,988.27 | ||
2027 | 412,785.26 | ||
2028 | 4,678,550.05 | 366,447.36 | |
2029 | 8,767,204.17 | ||
合计 | 13,445,754.22 | 2,150,220.8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特储物资(注1) | 302,344,160.10 | 302,344,160.10 | 275,998,865.84 | 275,998,865.84 | ||
甲流药品储备(注2) | 408,200,000.00 | 408,200,000.00 | 408,200,000.00 | 408,200,000.00 | ||
预付设备款等 | 7,928,683.14 | 7,928,683.14 | 1,846,785.83 | 1,846,785.83 | ||
合计 | 718,472,843.24 | 718,472,843.24 | 686,045,651.67 | 686,045,651.67 |
其他说明:
注1:特储物资是指根据国家要求,本集团所做的药品储备。
注2:甲流药品储备: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部相关要求,本集团承担的2009年及2010年两个批次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储备物资。甲流药品的储备调拨业务在其他应收账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应付账款及其他非流动负债进行核算。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594,282,679.08 | 2,594,282,679.08 | 52,413,975.89 | 52,413,975.89 |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计 | 2,594,282,679.08 | 2,594,282,679.08 | / | / | 52,413,975.89 | 52,413,975.89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485,059,852.90 | 268,353,785.80 |
合计 | 485,059,852.90 | 268,353,785.8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银行借款均为信用借款,无质押、抵押和保证借款,年借款利率为
1.40%至3.80%(2023年12月31日:2.40至3.80%),均为一年内到期借款。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3,502,894,147.77 | 2,610,130,669.13 |
合计 | 3,502,894,147.77 | 2,610,130,669.13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8,583,314,849.49 | 8,332,929,172.33 |
合计 | 8,583,314,849.49 | 8,332,929,172.33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4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为336,483,364.06元(2023年12月31日:
192,343,242.60元),主要为尚未结算的应付货款。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合同款 | 275,252,373.73 | 61,120,357.03 |
合计 | 275,252,373.73 | 61,120,357.0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69,191,942.03 | 728,725,437.73 | 733,496,296.08 | 164,421,083.6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92,926.04 | 97,095,804.21 | 97,528,188.80 | 460,541.45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110,000.00 | 8,845,997.49 | 4,276,097.49 | 4,679,900.00 |
合计 | 170,194,868.07 | 834,667,239.43 | 835,300,582.37 | 169,561,525.13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24,426,506.06 | 593,309,559.95 | 594,788,243.25 | 122,947,822.76 |
二、职工福利费 | 24,917,087.77 | 24,917,087.77 |
三、社会保险费 | 53,760.40 | 47,025,482.81 | 46,984,941.54 | 94,301.6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5,787.57 | 43,692,842.56 | 43,652,247.53 | 86,382.60 |
工伤保险费 | 1,738.84 | 1,784,935.81 | 1,783,806.66 | 2,867.99 |
生育保险费 | 6,233.99 | 1,547,704.44 | 1,548,887.35 | 5,051.08 |
四、住房公积金 | -386,321.00 | 53,032,678.37 | 52,631,461.17 | 14,896.2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4,410,596.57 | 7,399,747.42 | 10,446,280.94 | 41,364,063.05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687,400.00 | 3,040,881.41 | 3,728,281.41 | |
合计 | 169,191,942.03 | 728,725,437.73 | 733,496,296.08 | 164,421,083.6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19,252.63 | 76,325,564.58 | 76,329,212.36 | 215,604.85 |
2、失业保险费 | 13,938.62 | 3,037,501.02 | 3,037,504.58 | 13,935.06 |
3、企业年金缴费 | 659,734.79 | 17,732,738.61 | 18,161,471.86 | 231,001.54 |
合计 | 892,926.04 | 97,095,804.21 | 97,528,188.80 | 460,541.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22,744,319.64 | 81,283,192.67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87,490,866.68 | 113,173,884.32 |
个人所得税 | 6,495,227.73 | 2,866,111.6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586,830.97 | 5,580,901.70 |
其他 | 11,204,615.20 | 9,095,860.70 |
合计 | 236,521,860.22 | 211,999,951.05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69,064,795.52 | |
应付股利 | 3,329,496.52 | 28,041,523.17 |
其他应付款 | 1,496,164,881.39 | 2,067,338,666.65 |
合计 | 1,499,494,377.91 | 2,164,444,985.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保理利息及保理费等 | 69,064,795.52 | |
合计 | 69,064,795.52 |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3,329,496.52 | 28,041,523.17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合计 | 3,329,496.52 | 28,041,523.17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代收应收账款保理款(注1) | 578,815,730.57 | 1,193,657,639.32 |
暂收及代收款 | 364,678,133.02 | 280,506,704.91 |
应付甲流药品储备款 | 110,423,262.80 | 110,423,262.80 |
销售折扣 | 105,124,984.38 | 147,319,039.63 |
应付保证金 | 96,945,908.53 | 98,037,284.37 |
预提费用 | 46,702,194.83 | 49,605,562.24 |
应付保理费等 | 30,147,915.29 | |
应付物流仓储运输费 | 23,214,407.77 | 23,414,008.61 |
应付购建长期资产款 | 21,036,881.14 | 25,029,401.80 |
应付销售费用 | 19,540,501.57 | 49,402,722.31 |
应付子公司的收购款 | 12,166,294.93 | 12,166,294.93 |
其他 | 87,368,666.56 | 77,776,745.73 |
合计 | 1,496,164,881.39 | 2,067,338,666.65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的代收保理款余额为本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于年末尚未划走的由本公司代收的保理款。
注2:于2024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406,889,103.12元(2023年12月31日:314,475,848.00元),主要为尚未最终结算的甲流药品储备款、工程款、保证金等。由于业务尚未完结,款项尚未结清。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0,202,371.73 | 74,075,413.05 |
合计 | 100,202,371.73 | 74,075,413.05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3,440,706.06 | 1,204,246.96 |
合计 | 3,440,706.06 | 1,204,246.9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360,892,194.77 | 279,151,014.7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0,202,371.73 | -74,075,413.05 |
合计 | 260,689,823.04 | 205,075,601.65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347,000.00 | 550,000.00 |
二、辞退福利 |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
减:将于一年内支付的部分 | -76,000.00 | -110,000.00 |
合计 | 271,000.00 | 440,000.00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期初余额 | 440,000.00 | 449,000.00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35,875.70 | 226,100.70 |
1.当期服务成本 | ||
2.过去服务成本 | ||
3.结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25,875.70 | 211,100.70 |
4、利息净额 | 10,000.00 | 15,000.00 |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本 | ||
1.精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
四、其他变动 | -204,875.70 | -235,100.70 |
1.结算时支付的对价 | ||
2.已支付的福利 | ||
五、期末余额 | 271,000.00 | 440,000.00 |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期初余额 | 440,000.00 | 449,000.00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35,875.70 | 226,100.70 |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本 | ||
四、其他变动 | -204,875.70 | -235,100.70 |
五、期末余额 | 271,000.00 | 440,000.00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46,055,876.74 | 7,262,657.10 | 38,793,219.64 | 注1 | |
合计 | 46,055,876.74 | 7,262,657.10 | 38,793,219.6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政府补助情况详见十一、政府补助之说明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特种储备资金(注1) | 285,529,666.34 | 259,113,356.34 |
甲流药品储备资金 | 488,024,070.21 | 488,024,070.21 |
合计 | 773,553,736.55 | 747,137,426.55 |
其他说明:
注1:特种储备资金和甲流药品储备资金为国家拔入的特种储备资金,专门用于药品储备的专项资金。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54,502,998.00 | 754,502,998.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4,050,944.46 | 14,050,944.46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020,607,211.68 | 1,020,607,211.68 | ||
配套募集资金 | 977,519,064.30 | 977,519,064.30 | ||
收购少数股东股权 | 261,394,850.40 | 116,990.57 | 261,277,859.83 | |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权益变动 | 4,710,104.78 | 4,710,104.78 | ||
子公司少数股东单方增资影响 | 62,244,859.52 | 62,244,859.52 | ||
专项搬迁补贴余款 | 3,698,761.47 | 3,698,761.47 | ||
其他 | 4,726,846.18 | 4,726,846.18 | ||
合计 | 2,348,952,642.79 | 116,990.57 | 2,348,835,652.2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国药股份受让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持有的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5%的股权,持股比例从50%增至55%,转让价格137.57万元。股权转让相关手续已于2024年3月办理完成,转让日该转让价格与国药科技净资产账面价值5%部分的差额共计-11.70万元,于合并层面调整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0,738,877.56 | -4,615,049.79 | -1,153,762.45 | -3,461,287.34 | 27,277,590.22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
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0,738,877.56 | -4,615,049.79 | -1,153,762.45 | -3,461,287.34 | 27,277,590.22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0,738,877.56 | -4,615,049.79 | -1,153,762.45 | -3,461,287.34 | 27,277,590.22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07,296,225.59 | 607,296,225.59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607,296,225.59 | 607,296,225.5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034,396,934.86 | 10,479,854,338.4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2,034,396,934.86 | 10,479,854,338.4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000,126,943.49 | 2,145,998,746.5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644,345,558.86 | 590,021,344.44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434,805.65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3,390,178,319.49 | 12,034,396,934.8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0,499,661,700.21 | 46,954,437,863.29 | 49,592,052,777.18 | 45,675,122,597.85 |
其他业务 | 97,788,088.36 | 47,788,237.92 | 103,992,751.69 | 29,653,484.12 |
合计 | 50,597,449,788.57 | 47,002,226,101.21 | 49,696,045,528.87 | 45,704,776,081.97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50,595,887,654.44 | 47,000,751,009.59 | 49,695,207,433.78 | 45,704,323,489.94 |
收入分解信息1)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类型分解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商品销售 | 50,097,006,028.94 | 46,654,359,090.70 | 48,593,215,004.44 | 44,948,679,445.73 |
产品销售 | 458,816,253.66 | 298,000,930.62 | 1,068,401,489.45 | 713,015,042.60 |
仓储物流服务 | 40,065,371.84 | 48,390,988.27 | 33,590,939.89 | 42,629,001.61 |
小 计 | 50,595,887,654.44 | 47,000,751,009.59 | 49,695,207,433.78 | 45,704,323,489.94 |
2)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转让时间分解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50,518,507,169.16 | 49,558,535,607.29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77,380,485.28 | 136,671,826.49 |
小 计 | 50,595,887,654.44 | 49,695,207,433.78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7,636,500.70 | 50,181,490.77 |
教育费附加 | 41,182,741.97 | 35,875,670.58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3,940,580.71 | 4,025,012.99 |
土地使用税 | 1,442,771.28 | 1,443,890.92 |
车船使用税 | 46,453.76 | 48,686.40 |
印花税 | 25,062,625.29 | 23,161,214.12 |
合计 | 129,311,673.71 | 114,735,965.78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83,011,555.40 | 373,981,921.88 |
技术服务费 | 183,059,769.86 | 196,242,489.77 |
市场开发费 | 65,288,985.71 | 190,492,101.48 |
物流仓储运输费 | 63,694,588.20 | 67,654,119.67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43,563,832.55 | 64,512,044.97 |
办公业务费 | 26,289,619.19 | 32,026,016.61 |
差旅费 | 9,233,072.43 | 9,451,470.07 |
会议费 | 6,658,188.40 | 6,738,604.36 |
广告费 | 4,742,270.36 | 6,704,259.11 |
租赁费 | 491,761.68 | 285,463.51 |
其他 | 19,108,644.83 | 14,289,800.99 |
合计 | 805,142,288.61 | 962,378,292.42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10,719,594.70 | 315,530,855.34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70,833,258.45 | 56,527,750.34 |
租赁费 | 9,837,918.57 | 24,682,145.21 |
咨询费 | 6,482,286.50 | 8,003,168.40 |
办公及会议费 | 6,273,467.42 | 7,561,752.47 |
业务招待费 | 5,075,372.50 | 6,913,315.50 |
差旅费 | 2,543,426.07 | 2,923,815.91 |
其他 | 49,764,111.83 | 44,985,080.20 |
合计 | 461,529,436.04 | 467,127,883.37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29,766,170.95 | 18,177,167.53 |
职工薪酬 | 28,695,349.50 | 31,313,698.42 |
技术开发费 | 10,296,051.88 | 5,984,543.23 |
耗用材料及测试费等 | 4,950,110.42 | 15,721,966.73 |
合计 | 73,707,682.75 | 71,197,375.91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3,655,840.77 | 31,570,183.83 |
利息收入 | -106,782,108.84 | -166,372,000.83 |
汇兑损失 | -1,939,502.61 | -552,499.99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 7,035,332.29 | 9,227,611.26 |
合计 | -68,030,438.39 | -126,126,705.73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7,262,657.10 | 8,288,892.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966,624.36 | 73,035,870.70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521,103.87 |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2,218,239.35 | |
合计 | 11,968,624.68 | 81,324,762.70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15,179,693.74 | 456,538,734.0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562,810.95 | 562,810.95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727,355.01 | |
持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7,480,878.28 | 4,042,404.22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28,813,062.50 | -89,183,651.67 |
不附追索权的票据贴现利息 | -7,301,964.50 | -13,008,478.22 |
定期存款利息收益 | 26,330,555.68 | |
合计 | 514,166,266.66 | 358,951,819.35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8,201,818.94 | 10,817,458.31 |
合计 | -18,201,818.94 | 10,817,458.31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坏账损失 | -22,820,890.12 | -9,165,197.93 |
合计 | -22,820,890.12 | -9,165,197.93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066,320.03 | 388,870.07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066,320.03 | 388,870.07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86,992.44 | 83,443.40 |
合计 | -186,992.44 | 83,443.40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无法支付的款项 | 326,069.91 | 1,477,259.43 | 326,069.91 |
其他 | 1,561,344.31 | 1,528,256.51 | 1,561,344.31 |
合计 | 1,887,414.22 | 3,005,515.94 | 1,887,414.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4,762,060.98 | 16,396,210.88 | 24,762,060.98 |
罚款支出 | 888,427.91 | 14,447.77 | 888,427.91 |
其他 | 46,448.28 | 62,403.39 | 46,448.28 |
合计 | 25,696,937.17 | 16,473,062.04 | 25,696,937.17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50,463,186.49 | 602,613,916.8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6,631,360.03 | -6,194,412.46 |
合计 | 523,831,826.46 | 596,419,504.3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653,612,391.5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63,403,097.8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218,199.6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157,454.19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74,382,907.3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2,823,267.3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1,429,009.8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9,086,013.57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3,607,889.68 |
所得税费用 | 523,831,826.4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暂收及代收款等 | 568,674,467.22 | 126,409,811.38 |
存款利息收入 | 147,204,600.23 | 91,565,500.84 |
收到政府补助 | 4,411,179.33 | 71,174,562.70 |
合计 | 720,290,246.78 | 289,149,874.9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暂收及代付款项等 | 1,214,320,345.02 | 251,263,353.95 |
仓储运输及短期租赁费 | 162,297,735.87 | 121,937,328.17 |
市场开发、会议及咨询费 | 191,603,288.70 | 260,524,436.47 |
保证金押金 | 109,465,628.95 | 33,611,178.79 |
技术研究开发及服务费 | 88,987,179.84 | 239,220,685.09 |
广告及办公业务费 | 59,405,473.38 | 47,574,509.48 |
合计 | 1,826,079,651.76 | 954,131,491.9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定期存款本金 | 2,500,000,000.00 | |
合计 | 2,500,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年末代收保理业务净额 | 275,664,991.37 | |
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809,947.10 | |
合计 | 276,474,938.47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负债(含利息) | 117,809,320.28 | 81,708,180.85 |
收购子公司股权 | 1,375,700.00 | |
合计 | 119,185,020.28 | 81,708,180.85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代收代付的保理业务款 | 本集团办理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由本集团从客户代收款项后立即支付给金融机构,并将代收保理款变动的净额在收到/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列示 | 代收代付保理业务相关现金流系代客户收取和支付的现金流入和流出,以净额列报更能说明其对公司支付能力、偿债能力的影响,更有助于评价公司的支付能力和偿债能力、分析公司的未来现金流量 | 如采用总额列报,将会对公司现金流量表产生如下影响:增加经营性现金流量发生额 |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129,780,565.04 | 2,334,470,740.6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066,320.03 | -388,870.07 |
信用减值损失 | 22,820,890.12 | 9,165,197.9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 | 71,391,097.90 | 74,799,009.60 |
产折旧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21,906,216.41 | 86,664,354.72 |
无形资产摊销 | 47,240,380.75 | 38,286,751.8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9,527,114.56 | 8,572,884.7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6,992.44 | -83,443.4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777.24 | 54,020.8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201,818.94 | -10,817,458.31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3,655,840.77 | 31,570,183.8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50,281,293.66 | -358,951,819.3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5,194,866.71 | -500,099.3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590,255.77 | -6,694,511.8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93,860,192.72 | -243,603,868.5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42,419,289.56 | -292,548,102.0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17,684,408.04 | 1,048,141,217.07 |
其他 | 8,520,909.2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59,119,523.82 | 2,726,657,097.5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8,291,394,056.96 | 10,798,318,043.1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0,798,318,043.17 | 8,833,147,851.4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06,923,986.21 | 1,965,170,191.6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8,291,394,056.96 | 10,798,318,043.17 |
其中:库存现金 | 23,421.12 | 36,983.1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8,291,370,635.84 | 10,788,244,466.6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 | 10,036,593.45 |
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291,394,056.96 | 10,798,318,043.1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定期存款及利息 | 2,533,238,522.21 | 74,806,499.99 | 定期存款受限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53,810,656.87 | 52,093,529.89 | 保证金受限 |
信用证保证金 | 7,000,000.00 | 保证金受限 | |
履约保证金 | 233,500.00 | 215,000.00 | 保证金受限 |
保函保证金 | 105,446.00 | 保证金受限 | |
合计 | 2,594,282,679.08 | 127,220,475.8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20,588,003.35 |
其中:美元 |
欧元 | 2,735,361.18 | 7.53 | 20,588,003.35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项 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成人民币余额 |
应付账款 | 50,805,357.95 | 43,130,684.22 | |
其中:日元 | 45,100,000.00 | 0.05 | 2,085,108.30 |
美元 | 5,600,344.75 | 7.19 | 40,255,278.08 |
欧元 | 105,013.20 | 7.53 | 790,297.84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签订但尚未开始执行的租赁合同相关的租赁付款额(2023年12月31日:2,739,000.00元)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本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9,358,029.88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963,755.54 |
合 计 | 10,321,785.42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26,384,930.55(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自有房产出租 | 1,562,134.13 | |
合计 | 1,562,134.13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2,355,020.00 | 600,000.00 |
第二年 | 282,500.00 | |
第三年 | ||
第四年 | ||
第五年 |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2,637,520.00 | 600,000.00 |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供应商融资安排
(1) 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
供应商融资安排类型 | 条款和条件 |
应付保理 | 延长付款期0-4个月,公司信用担保。 |
(2) 供应商融资安排相关负债情况
1) 相关负债账面价值
项 目 | 期末数 |
短期借款 | 82,747,707.38 |
其中:供应商已收到款项 | 82,747,707.38 |
小 计 | 82,747,707.38 |
2) 相关负债付款到期日区间
项 目 | 期末付款到期日区间 |
属于融资安排的负债 | 发票开具后7-240天 |
不属于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 | 发票开具后7-120天 |
3) 相关负债非现金变动情况
非现金变动类型 | 本期数 |
从应付账款转至短期借款 | 171,331,679.05 |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技术服务 | 42,428,527.87 | 69,974,220.32 |
折旧和摊销 | 29,766,170.95 | 18,177,167.53 |
职工薪酬 | 28,695,349.50 | 31,821,644.02 |
耗用材料及测试费 | 16,264,636.99 | 18,616,263.24 |
注册费 | 879,440.00 | 2,562,480.00 |
其他 | 6,457,843.40 | |
合计 | 124,491,968.71 | 141,151,775.11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73,707,682.75 | 71,197,375.91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50,784,285.96 | 69,954,399.20 |
其他说明:
无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其他 | ||||
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 | 127,244,509.65 | 31,904,719.35 | 18,879,566.61 | 58,461,700.24 | 4,765,027.90 | 114,802,067.47 | ||
营养配方食品技术 | 740,589.63 | 740,589.63 | ||||||
合计 | 127,985,099.28 | 31,904,719.35 | 18,879,566.61 | 58,461,700.24 | 5,505,617.53 | 114,802,067.47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国控北京 | 北京 | 65,240.00 | 北京 | 药品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瑞药业 | 安徽淮南 | 48,301.67 | 安徽淮南 | 药品生产 | 61.06 | 投资设立 | |
国控华鸿 | 北京 | 35,000.00 | 北京 | 药品销售 | 6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控康辰 | 北京 | 13,000.00 | 北京 | 药品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控天星 | 北京 | 10,000.00 | 北京 | 药品销售 | 51.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药物流 | 北京 | 9,062.00 | 北京 | 仓储物流 | 56.30 | 投资设立 | |
国药空港 | 北京 | 1,000.00 | 北京 | 进出口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国药健坤 | 北京 | 7,440.66 | 北京 | 药品销售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药前景 | 北京 | 2,000.00 | 北京 | 牙科药品及器械销售和推广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北京医疗 | 北京 | 2,000.00 | 北京 | 技术开发、销售医疗器械 | 55.00 | 投资设立 | |
国控盛原 | 甘肃兰州 | 2,000.00 | 甘肃兰州 | 药品销售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供应链 | 北京 | 2,000.00 | 北京 | 器械分销 | 60.00 | 投资设立 | |
慧鑫清源 | 北京 | 2,000.00 | 北京 | 器械分销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药特医 | 安徽淮南 | 2,000.00 | 安徽淮南 | 药品生产 | 51.00 | 投资设立 | |
国药新特药房 | 北京 | 1,000.00 | 北京 | 药品零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国控天星 | 49.00% | 46 | 1 | 428 |
国控华鸿 | 40.00% | 32 | 22 | 556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国控天星 | 3,121 | 140 | 3,261 | 2,384 | 28 | 2,412 | 3,420 | 139 | 3,559 | 2,775 | 28 | 2,803 |
国控华鸿 | 3,511 | 128 | 3,639 | 2,226 | 23 | 2,249 | 3,201 | 109 | 3,310 | 1,944 | 3 | 1,947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国控天星 | 5,466 | 93 | 93 | -165 | 5,750 | 119 | 119 | 179 |
国控华鸿 | 6,282 | 81 | 81 | 232 | 5,936 | 122 | 122 | 326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变动时间 | 变动前持股比例 | 变动后持股比例 |
北京医疗 | 2024年3月1日 | 50.00% | 55.00% |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北京医疗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1,375,700.00 |
--现金 | 1,375,7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1,375,70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1,258,709.43 |
差额 | 116,990.57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116,990.57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宜昌人福 | 湖北宜昌 | 湖北宜昌 |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20.00 | 权益法 | |
青海生物 | 青海西宁 | 青海西宁 | 药品生产销售 | 47.08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宜昌人福 | 青海生物 | 宜昌人福 | 青海生物 | |
流动资产 | 6,089 | 169 | 4,906 | 159 |
非流动资产 | 5,964 | 166 | 5,930 | 166 |
资产合计 | 12,053 | 335 | 10,836 | 325 |
流动负债 | 1,949 | 52 | 2,232 | 53 |
非流动负债 | 447 | 4 | 430 | 5 |
负债合计 | 2,396 | 56 | 2,662 | 58 |
少数股东权益 | 59 | 1 | 63 | 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9,598 | 278 | 8,111 | 266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920 | 131 | 1,622 | 125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1 | -5 | -15 | -5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909 | 126 | 1,607 | 120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8,702 | 115 | 8,060 | 128 |
净利润 | 2,703 | 12 | 2,429 | 9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1 | |||
综合收益总额 | 2,703 | 12 | 2,430 | 9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243 | 207 | 5 |
其他说明:
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60,913,916.82(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46,055,876.74 | 7,262,657.10 | 38,793,219.64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46,055,876.74 | 7,262,657.10 | 38,793,219.64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7,262,657.10 | 8,288,892.00 |
与收益相关 | 1,966,624.36 | 73,035,870.70 |
合计 | 9,229,281.46 | 81,324,762.70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相关项目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 13.37%(2023年12月31日:6.41%)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 期末数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485,059,852.90 | 487,822,013.32 | 487,822,013.32 | ||
应付票据 | 3,502,894,147.77 | 3,502,894,147.77 | 3,502,894,147.77 | ||
应付账款 | 8,583,314,849.49 | 8,583,314,849.49 | 8,246,831,485.43 | 265,448,393.22 | 71,034,970.84 |
其他应付款 | 1,499,494,377.91 | 1,499,494,377.91 | 1,092,605,274.79 | 253,437,150.96 | 153,451,952.16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 360,892,194.77 | 403,996,731.02 | 100,225,507.63 | 212,849,905.67 | 90,921,317.72 |
小 计 | 14,431,655,422.84 | 14,477,522,119.51 | 13,430,378,428.94 | 731,735,449.85 | 315,408,240.72 |
(续上表)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268,353,785.80 | 269,761,740.18 | 269,761,740.18 | ||
应付票据 | 2,610,130,669.13 | 2,610,130,669.13 | 2,610,130,669.13 | ||
应付账款 | 8,332,929,172.33 | 8,332,929,172.33 | 8,140,585,929.73 | 97,516,380.04 | 94,826,862.56 |
其他应付款 | 2,164,444,985.34 | 2,164,444,985.34 | 1,849,969,137.34 | 176,355,236.93 | 138,120,611.07 |
其他流动负债 | 1,204,246.96 | 1,204,246.96 | 1,204,246.96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 279,151,014.70 | 304,905,663.40 | 80,027,846.05 | 67,479,169.64 | 157,398,647.71 |
小 计 | 13,656,213,874.26 | 13,683,376,477.34 | 12,951,679,569.39 | 341,350,786.61 | 390,346,121.34 |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长期带息债务。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81(1)之说明。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票据贴现 | 应收票据 | 448,258,189.96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票据背书 | 应收票据 | 349,654,259.53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应收账款保理 | 应收账款 | 1,654,861,945.43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合计 | / | 2,452,774,394.92 | / | /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账款 | 保理 | 4,526,595,188.78 | 233,518,453.24 |
合计 | / | 4,526,595,188.78 | 233,518,453.24 |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37,183,043.43 | 1,687,152,048.37 | 1,724,335,091.80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7,183,043.43 | 37,183,043.43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582,739,898.22 | 1,582,739,898.22 | ||
(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4,412,150.15 | 104,412,150.15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7,183,043.43 | 1,687,152,048.37 | 1,724,335,091.8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的权益工具投资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以交易所等活跃市场上报价确定。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期末持有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系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与应收款项融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系公司认购的基金份额。对该投资的公允价值的确定,参考已执行了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梅山祺睿和共青城祺信于2024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根据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及本公司所持有的比例确认公允价值。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信用风险较小且剩余期限较短,本公司以其票面余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租赁负债等,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国药控股 | 上海 | 实业投资控股、医药企业受托管理、资产重组及药品经销等 | 3,120,656,191.00 | 54.72 | 54.7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2024年 | 2023年 |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
国药控股 | 54.72% | 54.72% | 54.72% | 54.72%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国控北京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瑞药业 | 安徽淮南 | 安徽淮南 | 药品生产 | 61.06 | 投资设立 | |
国控华鸿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6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控康辰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控天星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51.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药物流 | 北京 | 北京 | 仓储物流 | 56.30 | 投资设立 | |
国药空港 | 北京 | 北京 | 进出口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国药健坤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药前景 | 北京 | 北京 | 牙科药品及器械销售和推广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北京医疗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销售医疗器械 | 55.00 | 投资设立 | |
国控盛原 | 甘肃兰州 | 甘肃兰州 | 药品销售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供应链 | 北京 | 北京 | 器械分销 | 60.00 | 投资设立 |
慧鑫清源 | 北京 | 北京 | 器械分销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药特医 | 安徽淮南 | 安徽淮南 | 药品生产 | 51.00 | 投资设立 | |
国药新特药房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零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联营企业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对集团活动是否具有战略性 | 直接持股比例(%) |
青海生物 | 青海西宁 | 青海西宁 | 药品生产销售 | 是 | 47.08 |
宜昌人福 | 湖北宜昌 | 湖北宜昌 |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是 | 20.00 |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安徽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北京国药新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北京金象国兴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佛山市南海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广东惠信投资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大益和大药房吉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控国大(江门)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上海)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上海)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河北乐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护康(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北京联合美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合肥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攀枝花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山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自贡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克拉玛依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乐山)川药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天津滨海)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威海)威高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徽华宁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徽省滁州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鞍山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巴东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巴中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白城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百色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包头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本溪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常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常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朝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崇左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楚雄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达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丹东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德宏梨华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德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德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东虹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东营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恩施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佛山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抚顺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阜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公安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固始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广东恒兴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广东物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广东粤兴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广西物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广州花都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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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贵州意通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河南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南京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菏泽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黑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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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湖北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湖北江汉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湖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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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黄冈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黄梅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黄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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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吉林市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济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济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嘉兴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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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江阴华宏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焦作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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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荆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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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开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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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丽水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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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聊城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菱商医院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柳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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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泸州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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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牡丹江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南充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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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南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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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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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青岛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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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三明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山西临汾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山西阳泉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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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深圳健民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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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松原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松滋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苏州博爱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宿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随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泰安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泰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天和吉林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天津北方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天伦四川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天门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铁岭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通化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通辽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铜川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图木舒克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威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潍坊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渭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文山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乌兰察布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无锡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梧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武汉惠通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武汉临空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舞钢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西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息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浠水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咸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襄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孝感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新疆阿勒泰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新疆博州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新疆哈密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新疆和田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新疆塔城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阿克苏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阿拉尔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参茸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喀什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奎屯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新特伊犁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新乡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新余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鑫烨(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徐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烟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延安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延边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盐城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叶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宜昌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益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酉阳县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玉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钰林重庆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云南大药房有限公司(原公司名:国药控股昆明大药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云南滇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枣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枣庄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漳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长沙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镇江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郑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枝江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智惠民生(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重庆国万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重庆市大足区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重庆泰民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重庆万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重庆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周口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淄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廊坊)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沧州药品经营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沧州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承德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邯郸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河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衡水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廊坊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秦皇岛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秦皇岛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石家庄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邢台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张家口药品经营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张家口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联瑞鑫祥(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联润(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联众致远(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辽宁专业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器械鞍山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器械诊断医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瑞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山西阳泉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山西运城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卫勤服务保障(武汉)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新疆库尔勒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湖南国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吉林省东隆医药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溧阳国大人民药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辽宁成大方圆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辽宁国大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内蒙古国大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泉州市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山西同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上海美罗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上海统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新疆利生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云南国药控股东昌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浙江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中国新药杂志》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巴中市太极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北京赛诺强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北京中服富盛企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成都西部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北京)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原公司名:国药(北京)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上海)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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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工程(武汉)信息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国际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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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贵州大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贵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兰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武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健康养老秦皇岛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健康养老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奇贝德(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数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注1)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华颐药业有限公司(注2)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南充市太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上海现代制药营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深圳致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四川省自贡市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四川天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四川德阳荣升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四川省德阳大中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四川太极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四川天诚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医药批发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武汉中生毓晋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中国中药霍山石斛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中国中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重庆西南药业销售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综保区(北京)国际医药分拨中心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 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深圳万维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之联营公司 |
国药集团山西瑞福莱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之联营公司 |
湖北天下明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之联营公司 |
长春长生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之联营公司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之联营公司 |
北京吉洛华制药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北京健嘉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北京卓尔荟诊所有限公司(原公司名:北京星宜诊所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复星北铃(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复星凯瑞(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1)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复星曜泓(西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注1)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复星曜泓(重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吉斯凯(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江苏复星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江西二叶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锦州奥鸿医药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谦达(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山东斯凯威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上海复宏汉霖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注1)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上海卓尔荟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四川合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西藏药友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重庆海斯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重庆吉斯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重庆星荣整形外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北京德尔康尼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 对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之子公司 |
北京莱顿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对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之子公司 |
北京纳通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对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之子公司 |
纳通医用防护器材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 对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之子公司 |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少数股东 |
北京若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
三菱商事株式会社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
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广安门药店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牛街药店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北京金鑫然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北京金鑫然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虎坊路中医诊所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北京康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抚州抚医口腔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抚州高新洽水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器化玻批发总汇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新药特药分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华北制药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康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温州牙科医院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其他说明:
注1:于2024年度,本集团的关联方由于国药集团和国药控股的对外投资、业务收购以及投资处置等交易出现变动,对于本集团本年度新增的关联方,其与本集团2023年度的交易额和2023年12月31日的交易余额于上述可比期间予以列报。
注2:本集团对于本年度减少的关联方,其与本集团2024年度的交易额和2024年12月31日的交易余额仍被列示于关联方信息中,以后年度不再列报。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3,194,147,578.81 | 3,581,948,546.53 |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915,338,198.14 | 1,147,783,430.60 |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405,725,915.00 | 342,155,623.80 | ||
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51,938,887.87 | 337,998,958.55 | ||
江苏复星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95,559,203.68 | 149,586,817.91 |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91,638,906.67 | 151,443,400.80 |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77,741,907.47 | 197,822,123.36 | ||
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71,829,267.76 | 142,128,665.48 | ||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96,462,355.61 | 70,848,337.23 |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4,079,878.95 | 69,020,260.91 |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3,335,739.81 | 43,181,620.57 | ||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1,318,377.54 | 66,065,657.21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7,064,224.89 | 50,797,240.63 | ||
国药(上海)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7,979,652.25 | 14,453,563.61 |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公司 | 采购货物 | 36,096,257.41 | 38,788,642.27 |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2,900,768.03 | 28,181,030.81 | ||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6,850,516.48 | 29,809,463.26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3,730,848.96 | 41,640,220.75 |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17,751,544.76 | 22,175,311.20 | ||
国药集团武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6,734,856.00 | 16,701,312.00 | ||
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6,495,097.91 | 14,315,144.25 |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5,121,861.99 | 39,469,538.05 | ||
国药集团兰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4,214,000.00 | 23,090,000.00 | ||
上海现代制药营销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4,110,773.70 | 10,059,422.62 |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3,357,820.52 | 14,673,260.01 |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2,972,015.83 | 9,850,402.49 | ||
复星凯瑞(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1,171,734.50 |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0,391,322.26 | 8,248,244.92 | ||
深圳万维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0,369,298.83 | 8,776,852.60 | ||
国药联润(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0,286,298.44 | 11,278,079.80 |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0,006,124.20 |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9,200,205.25 | 9,683,654.22 | ||
国药控股天津北方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9,130,841.93 | 1,669,548.77 |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8,956,723.76 | 26,854,870.13 | ||
国药集团山西瑞福莱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195,540.69 | 8,162,488.13 | ||
复星曜泓(重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136,121.02 | |||
国药联众致远(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7,609,221.50 | 3,097,160.69 |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7,581,853.62 | 9,133,993.04 | ||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392,564.30 | 6,310,101.30 |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027,275.74 | 6,010,833.98 |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5,904,119.81 | 6,395,465.76 |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714,010.67 | 8,343,399.80 |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342,066.33 | 3,302,183.15 | ||
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158,914.90 | 7,397,361.35 | ||
国药控股苏州博爱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657,706.70 | 721,444.25 |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628,574.24 | 4,386,911.43 | ||
国药集团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497,039.29 | 18,128,346.00 | ||
复星曜泓(西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023,766.78 |
国药集团贵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950,000.00 |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911,105.99 | 4,214,307.56 |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573,973.65 | 2,567,933.64 | ||
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542,683.11 | 34,426,493.72 |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2,539,265.53 | 2,507,366.57 |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283,610.62 |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062,580.43 |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032,119.10 | 4,839,859.56 | ||
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1,817,585.83 | |||
吉斯凯(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706,338.37 | 1,652,880.78 | ||
国药控股菱商医院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661,368.95 | |||
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616,694.01 | 74,531.40 | ||
西藏药友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1,568,376.30 | 737,475.33 | ||
武汉中生毓晋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1,346,880.00 | 3,930,240.00 |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226,345.33 | 1,438,202.09 |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091,509.15 | 395,413.16 | ||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026,677.84 | 29,089,866.67 | ||
国药集团北京华邈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72,079.04 | 526,470.44 |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03,101.91 | 2,004,054.18 | ||
国药(上海)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759,300.80 | 1,422,847.57 | ||
国药护康(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749,238.25 | 20,354.00 | ||
北京若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46,672.60 | 760,420.37 |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12,750.58 | 30,244.30 | ||
重庆海斯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589,230.09 | 1,151,859.00 | ||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71,924.61 | 2,911,276.22 | ||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26,343.43 | |||
国药联瑞鑫祥(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22,347.45 | 210,163.55 | ||
山东斯凯威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72,675.94 | 1,492,446.84 | ||
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59,634.60 | 804,079.53 |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合肥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58,802.15 | 364,243.91 | ||
北京吉洛华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45,733.51 | 970,475.03 | ||
上海复宏汉霖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36,607.39 | |||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06,510.90 | 68,166.37 | ||
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81,829.71 | 141,760.52 |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78,184.73 | 609,228.31 | ||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28,235.85 | 3,331,007.11 |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22,563.49 | |||
国药控股安徽华宁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21,256.64 | 141.59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09,036.19 | 108,375.20 | ||
国药集团北京联合美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72,290.51 | 1,033,155.77 |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66,038.93 | 1,259,172.48 | ||
国药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57,654.91 |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34,325.81 | 94,997.83 |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28,996.02 | 64,279.54 |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19,457.97 | 2,102,131.48 |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98,761.06 | |||
江西二叶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2,754.25 | 323,235.40 |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1,380.53 | -154.05 |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74,244.60 | 1,443,370.42 | ||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3,969.11 | 62,364.77 |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1,382.29 | 41,107.47 | ||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5,837.14 | 45,156.20 |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9,976.35 | |||
纳通医用防护器材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5,654.86 | 10,990.25 | ||
太极集团四川太极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4,527.43 | |||
国药控股泉州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0,941.45 |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9,498.92 | 14,584,780.92 | ||
北京莱顿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3,464.52 | |||
重庆西南药业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2.13 | 87,433,364.17 | ||
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0.01 | 174,590.44 | ||
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252.16 | 3,784,351.41 | ||
重庆吉斯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3,989.80 | 54,654.87 | ||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186,234.40 | 1,532,318.40 | ||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0,857,055.52 | 7,966,094.54 | ||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9,611,795.55 | |||
国药控股泰州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372,208.37 |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918,826.32 | |||
北京赛诺强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719,938.04 | |||
国药瑞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611,472.52 | |||
华北制药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779,638.93 | |||
华颐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49,016.36 | |||
太极集团四川天诚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12,089.03 | |||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533,822.40 | |||
北京康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87,503.94 | |||
国药控股通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45,250.68 | |||
深圳致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10,442.48 |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95,101.13 |
国药控股武汉惠通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75,360.67 | |||
国药乐仁堂秦皇岛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74,070.80 |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7,907.96 | |||
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9,763.54 | |||
复星北铃(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1,371.68 | |||
谦达(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3,141.59 | |||
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954.69 |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56.64 |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96.36 | |||
四川合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23,719.36 | |||
国药控股广东物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0,182,997.83 | 8,626,666.52 |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6,405,909.73 | 4,907,691.13 |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893,739.33 | 2,076,347.48 |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663,161.60 | 689,674.52 | ||
国药控股广西物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338,701.41 | 1,160,600.61 | ||
上海统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020,914.14 | 1,534,996.21 | ||
国药数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60,200.62 | |||
国药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80,058.74 | 717,190.89 | ||
深圳致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33,224.35 | 211,630.18 | ||
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187,653.58 | 47,875.47 | ||
国药控股云南大药房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79,459.82 | 101,501.00 | ||
综保区(北京)国际医药分拨中心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64,724.53 | 10,075,813.35 | ||
国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60,377.36 | |||
三菱商事株式会社 | 接受劳务 | 160,047.16 |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58,505.23 | 97,076.51 | ||
北京国药新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51,477.71 | |||
广东惠信投资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25,659.60 | 61,754.94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09,590.10 | 84,000.00 | ||
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01,505.46 | 54,667.37 |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82,532.63 | 37,895.02 | ||
国药联众致远(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79,337.52 | 20,859.73 |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63,904.74 | 54,332.72 |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60,687.77 | 63,759.28 |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4,999.68 | 107,740.79 | ||
中国中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4,673.84 | 45,329.19 | ||
《中国新药杂志》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3,097.35 | 56,603.77 | ||
中国中药霍山石斛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0,000.00 | 87,120.00 | ||
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9,085.32 | 26,206.80 |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7,896.73 | 23,522.53 | ||
北京中服富盛企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9,103.76 | |||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8,867.92 | 37,735.85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8,443.30 | 11,749.06 |
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0,488.48 | 4,551.68 |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7,860.95 | |||
国药控股国大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670.11 |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790.94 | 7,632.45 |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590.17 | 869,288.88 |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852.88 | |||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88.68 | |||
国药奇贝德(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3,495.09 | 250,396.65 | ||
国药控股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4,467.64 |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01,171.32 |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8,054.63 | |||
国药集团贵州大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5,929.21 | |||
国药国际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8,301.89 | |||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8,883.04 | |||
国药健康养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6,792.45 | |||
国药健康养老秦皇岛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509.43 | |||
国药集团北京华邈药业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750.00 |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60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75,629,445.30 | 239,154,786.61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65,016,299.51 | 230,895,594.11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2,315,254.78 | 210,033,094.53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14,526,712.77 | 215,835,087.31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4,438,769.71 | 187,712,908.02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1,372,679.57 | 150,617,177.92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9,528,542.75 | 193,475,183.44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5,348,795.10 | 134,379,883.69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1,274,786.64 | 136,338,100.53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9,842,847.41 | 136,685,837.21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6,642,751.22 | 165,189,075.48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1,567,731.18 | 98,321,380.34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7,094,615.11 | 123,034,806.84 |
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1,957,459.95 | 93,130,124.06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8,775,689.66 | 77,102,986.74 |
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3,348,979.83 | 78,427,303.55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3,136,922.16 | 83,812,305.33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3,144,793.92 | 53,534,470.46 |
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1,729,471.99 | 71,536,003.99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0,734,033.61 | 57,074,620.83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8,511,714.73 | 59,116,800.30 |
国药控股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6,518,783.93 | 52,339,186.82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4,738,933.03 | 72,636,037.76 |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9,069,979.33 | 54,999,553.75 |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5,589,466.76 | 37,836,303.12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53,848,316.64 | 59,771,371.86 |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3,406,450.49 | 52,068,740.85 |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3,073,227.01 | 43,851,077.94 |
国药乐仁堂邯郸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1,526,150.79 | 27,168,343.05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新药特药分公司 | 销售货物 | 51,252,410.18 | 55,872,955.59 |
北京金象国兴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46,237,175.45 | 38,043,672.92 |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6,048,600.95 | 56,195,434.22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5,921,613.19 | 34,881,734.53 |
国药控股常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4,161,706.89 | 34,249,606.34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3,565,460.34 | 63,683,111.13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0,576,843.99 | 46,235,463.42 |
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0,037,672.29 | 32,751,867.67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 | 销售货物 | 37,705,891.57 | 28,316,565.94 |
国药控股南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7,620,884.52 | 23,879,693.16 |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6,120,468.06 | 1,170,996.83 |
国药乐仁堂邢台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4,448,576.04 | 26,004,874.82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3,599,201.28 | 35,248,900.18 |
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3,522,753.64 | 51,957,600.75 |
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1,966,607.67 | 31,463,049.35 |
国药控股济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1,736,229.89 | 31,935,052.01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1,728,992.68 | 23,475,863.28 |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1,627,297.57 | 33,926,200.28 |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29,093,119.15 | 11,150,928.02 |
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9,049,474.74 | 26,092,711.41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8,351,959.20 | 27,181,133.13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7,733,367.19 | 30,918,242.03 |
国药控股开封普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7,200,816.51 | 25,064,649.89 |
国药控股宁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7,085,267.63 | 21,885,927.14 |
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6,805,682.53 | 24,265,322.94 |
国药控股荆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634,982.24 | 29,912,435.23 |
国药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200,386.55 | 28,616,950.11 |
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2,895,828.05 | 31,056,509.24 |
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1,612,870.63 | 12,448,173.21 |
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1,566,800.59 | 9,554,527.90 |
国药控股徐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760,907.39 | 25,671,980.38 |
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715,737.44 | 20,615,535.10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072,929.30 | 21,439,850.48 |
国药控股青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003,439.43 | 17,946,171.12 |
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242,310.37 | 21,119,063.65 |
佛山市南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889,532.26 | 16,069,591.94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喀什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080,204.71 | 2,237,371.32 |
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725,789.34 | 25,778,850.30 |
四川天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167,025.81 | 3,571,744.06 |
国药控股百色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068,176.43 | 20,646,176.51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473,145.40 | 9,023,192.53 |
国药控股达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857,765.96 | 13,067,427.77 |
国药控股泉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742,214.02 | 12,495,000.47 |
国药控股黄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593,693.40 | 18,298,549.24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588,230.97 | 30,814,177.07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577,028.47 | 12,598,233.80 |
国药乐仁堂承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400,314.88 | 13,798,553.15 |
国药控股(威海)威高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113,009.52 | 11,951,202.21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170,664.22 | 15,829,684.82 |
国药控股三门峡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150,523.62 | 13,423,869.13 |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066,626.04 | 7,677,165.19 |
国药控股盐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549,735.48 | 14,410,968.76 |
国药控股丽水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476,840.83 | 13,516,113.98 |
国药控股广东粤兴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051,006.62 | 23,326,798.35 |
国药乐仁堂秦皇岛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047,100.29 | 13,701,628.12 |
国药控股(乐山)川药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037,321.47 | 9,966,860.24 |
国药控股咸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639,808.85 | 11,668,066.77 |
国药集团承德药材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328,640.62 | 10,852,509.04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916,465.65 | 23,388,945.47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894,244.89 | 11,497,016.13 |
国药控股襄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530,766.49 | 13,273,385.13 |
国药控股普洱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141,461.64 | 9,643,663.39 |
国药控股延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100,001.58 | 9,828,909.81 |
国药控股天津北方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949,658.62 | 41,105,272.50 |
国药控股常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451,882.03 | 7,763,203.57 |
国药控股云南滇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430,971.76 | 11,118,925.58 |
国药乐仁堂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323,654.55 | 12,905,054.62 |
太极集团四川省德阳大中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251,952.48 | 780,893.77 |
国药控股新疆和田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030,036.95 | 1,964,941.60 |
国药新疆库尔勒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9,503,909.93 | 1,665,370.51 |
国药控股崇左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228,268.69 | 6,842,485.81 |
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140,489.32 | 9,241,121.73 |
四川省自贡市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116,985.90 | 40,208.99 |
国药控股铁岭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052,097.98 | 7,240,462.54 |
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924,480.46 | 8,339,139.26 |
新疆利生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415,527.03 | 1,925,151.22 |
国药控股焦作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401,782.56 | 9,007,049.96 |
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288,889.41 | 2,973,188.50 |
国药控股安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000,392.82 | 7,674,899.41 |
太极集团四川德阳荣升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848,987.28 | 1,790,987.07 |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835,393.68 | 15,501,120.75 |
国药控股通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738,728.49 | 6,114,680.63 |
国药控股丹东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395,734.78 | 6,229,368.59 |
国药控股东虹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227,581.88 | 8,889,771.91 |
国药控股濮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980,792.57 | 3,821,714.84 |
辽宁成大方圆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850,808.28 | 4,587,488.60 |
国药山西运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820,538.91 | 9,014,953.81 |
国药控股烟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792,056.46 | 8,740,429.20 |
国药山西阳泉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547,436.41 | 6,329,678.07 |
国药乐仁堂张家口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540,171.98 | 6,830,348.97 |
国药控股无锡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347,489.80 | 10,694,539.19 |
国药控股枣庄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114,278.91 | 6,372,807.91 |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906,800.88 | 6,888,554.53 |
国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877,850.06 | 6,844,895.31 |
国药控股德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539,736.11 | 5,088,626.75 |
国药控股湖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504,191.80 | 6,785,497.25 |
国药控股新特伊犁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400,199.00 | 785,976.64 |
国药控股楚雄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302,635.41 | 5,172,904.58 |
国药控股新疆哈密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245,850.40 | 936,851.69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5,233,531.03 | 7,398,714.13 |
国药控股安徽省滁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218,364.21 | 4,583,843.63 |
国药控股深圳健民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006,414.43 | 4,124,709.46 |
国药控股新余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995,296.33 | 4,294,185.56 |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942,805.02 | 736,607.08 |
辽宁国大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543,632.52 | 8,927,576.31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克拉玛依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284,997.63 | 24,561.77 |
国药控股玉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199,244.29 | 3,991,874.36 |
国药控股韶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078,529.63 | 2,504,289.66 |
国药控股十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870,594.89 | 3,867,431.68 |
国药控股新疆阿勒泰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814,908.42 | 61,404.42 |
国药控股吉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770,454.10 | 3,244,185.88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649,765.68 | 514,621.59 |
国药控股酉阳县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637,864.06 | 3,985,266.04 |
内蒙古国大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450,140.83 | 17,202,852.49 |
国药控股柳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401,920.93 | 1,702,740.01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392,920.35 | 3,223,274.36 |
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357,399.90 | 5,193,922.86 |
国药控股三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316,909.13 | 3,192,841.43 |
成都西部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209,907.19 | 4,307,145.84 |
国药控股商洛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198,583.93 | 3,514,067.46 |
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177,207.78 | 3,802,291.19 |
国药乐仁堂衡水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145,536.71 | 2,694,156.78 |
国药控股淮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053,714.29 | 5,054,791.58 |
国药控股南充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757,612.96 | 1,723,725.25 |
国药控股新疆博州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750,863.27 | 20,468.14 |
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731,574.56 | 4,018,530.61 |
国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62,298.08 | 2,519,517.50 |
国药控股(天津滨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252,934.19 | 2,584,604.49 |
国药控股四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217,354.20 | 3,334,340.24 |
山西同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147,840.26 | 3,729,069.97 |
北京德尔康尼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126,919.95 | 2,326,565.32 |
国药控股国大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79,667.32 | 2,891,716.36 |
国药控股重庆泰民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42,444.86 | 719,041.85 |
国药控股淮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40,619.45 | 3,795,828.30 |
国药控股新疆塔城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75,007.40 | |
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11,691.26 | 5,117,901.20 |
锦州奥鸿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34,181.77 | 921,703.63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奎屯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78,061.62 | 245,617.70 |
国药控股文山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34,728.92 | 3,973,160.51 |
国药控股内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26,252.84 | 1,172,823.59 |
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47,163.22 | 1,244,028.25 |
国药控股益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34,389.48 | 1,235,883.67 |
国药控股莆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33,306.67 | 1,590,175.29 |
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46,674.28 | 1,934,638.54 |
国药控股恩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83,200.48 | 2,305,668.21 |
国药控股连云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12,495.56 | 591,100.87 |
国药乐仁堂廊坊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05,115.01 | 1,741,652.75 |
上海卓尔荟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79,647.77 | 1,295,575.20 |
国药控股铜川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69,263.04 | 1,527,941.76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995,417.48 | 5,660,388.35 |
国药控股新乡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05,413.21 | 1,397,317.66 |
国药控股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59,852.81 | 1,230,159.67 |
国药控股抚顺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91,830.90 | 569,810.82 |
国药控股通化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56,819.21 | 686,848.89 |
国药控股天门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16,455.73 | 245,443.34 |
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689,202.70 | 1,994,715.90 |
国药控股广东恒兴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53,085.85 | 67,053.10 |
国药控股渭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15,600.07 | 4,323,499.33 |
国药乐仁堂石家庄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13,751.65 | 623,309.50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69,169.65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23,464.69 | 2,192,472.12 |
国药控股聊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22,824.10 | 628,358.15 |
国控国大(江门)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12,559.61 | 959,744.11 |
国药控股威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09,007.66 | 503,983.17 |
北京卓尔荟诊所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05,393.61 | 626,681.79 |
国药控股贵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87,044.26 | 1,469,557.52 |
国药控股德宏梨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53,635.77 | 1,846,338.17 |
国药控股泰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52,236.89 | 643,947.59 |
国药控股湖北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45,210.75 | 7,313.27 |
国药控股嘉兴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43,238.92 | 56,637.16 |
国药控股白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24,194.74 | 550,266.93 |
国药乐仁堂沧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04,910.59 | 1,065,330.25 |
国药集团贵州大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99,307.96 | |
巴中市太极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92,495.59 | 642,265.48 |
浙江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74,015.80 | 559,770.74 |
国药控股本溪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63,235.39 | 586,784.01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南京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58,232.90 | 1,350,644.29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37,234.07 | 3,029,812.75 |
国药控股潍坊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26,867.25 | |
国药(上海)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85,238.94 | 495,575.22 |
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64,465.44 | 170,970.37 |
国药控股生物医药(天津)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6,524.81 | 215,777.03 |
国药控股德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1,517.18 | 132,595.56 |
吉林省东隆医药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22,191.50 | 1,963,158.70 |
国药控股镇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9,533.54 | 711,561.74 |
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7,910.79 | 716,112.13 |
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7,896.62 | 969,143.32 |
国药控股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4,787.49 | 250,984.78 |
国药控股松滋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8,527.31 | 245,889.42 |
国药控股鞍山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7,546.01 | 404,252.10 |
国药控股泰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9,406.05 | 170,838.53 |
国药控股广州花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1,769.20 | 355,894.49 |
国药控股吉林市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3,717.84 | 200,322.01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7,622.66 | 1,418,160.49 |
国药控股鑫烨(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4,991.14 | 399,057.61 |
国药控股宿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9,717.49 | 192,415.20 |
国药控股延边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3,906.17 | 239,837.13 |
国大益和大药房吉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3,101.31 | |
国药控股山西阳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0,043.35 | 882,870.37 |
国药控股漳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6,353.97 | 124,192.92 |
国药控股泸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4,307.96 | 2,034.69 |
国药控股安徽华宁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4,291.28 | 1,149,765.05 |
泉州市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6,694.53 | 60,303.03 |
南充市太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89,203.55 | |
国药控股黑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7,323.19 | 34,888.50 |
国药控股红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0,444.41 | 289,453.60 |
国药控股天伦四川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0,569.92 | 70,569.92 |
国药控股宁波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7,939.87 | 36,099.12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1,295.58 | 71,027.47 |
国药控股阜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8,810.62 | 63,835.76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6,637.17 | 339,823.02 |
国药控股牡丹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4,711.51 | 72,948.68 |
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0,734.51 | 20,355.94 |
国药控股青岛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0,145.43 | 71,278.48 |
北京健嘉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8,005.57 | |
国药控股曲靖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7,327.94 | 188,743.81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参茸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6,792.05 | 239,660.18 |
国药控股菏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3,582.30 | 228,807.08 |
国药控股重庆国万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9,923.90 | 3,053.10 |
国药控股淄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7,462.66 | 97,945.50 |
国药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7,257.52 | 55,670.83 |
国药集团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2,686.92 | 3,871.26 |
国药控股江阴华宏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0,902.65 | 370,831.83 |
国药控股钰林重庆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9,876.10 | 67,221.26 |
国药乐仁堂(廊坊)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6,834.69 | 268,346.90 |
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广安门药店 | 销售货物 | 25,080.38 | 25,689.16 |
国药控股黔西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230.09 | 433,815.92 |
上海美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708.03 | 338,654.16 |
国药集团攀枝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345.13 | |
国药器械鞍山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212.40 | |
国药控股巴中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094.87 | 102,226.57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河南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328.14 | 488,822.66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919.08 | 35,253.02 |
云南国药控股东昌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761.06 | 29,203.52 |
国药(北京)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213.81 | 10,084.60 |
北京金鑫然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虎坊路中医诊所 | 销售货物 | 8,088.73 | |
国药控股松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120.16 | 4,656.81 |
国药控股重庆市大足区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929.20 | 34,646.00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器化玻批发总汇 | 销售货物 | 6,106.19 | 6,106.20 |
国药乐仁堂河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884.96 | 3,053.10 |
国药控股包头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811.68 | 70,723.91 |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214.93 | |
国药控股天和吉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22.48 | 119,884.47 |
国药控股长沙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486.73 | 238,893.81 |
国药控股济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8,552.49 | 2,207,245.51 |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736,499.01 | 46,353,012.93 |
国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879,539.89 |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398,317.12 |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阿克苏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256,012.37 | |
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56,755.07 | |
国药器械诊断医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39,284.62 | |
国药控股黄梅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34,017.70 | |
国药控股随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78,477.89 | |
重庆星荣整形外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518,230.08 | |
国药控股叶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47,292.04 | |
国药控股图木舒克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45,338.06 | |
国药控股孝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29,515.04 | |
国药控股周口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22,442.48 | |
国药控股湖北江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99,122.13 | |
国药控股山西临汾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16,513.25 | |
国药集团山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99,256.64 |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阿拉尔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93,097.35 | |
国药河北乐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68,797.39 | |
国药控股荆门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6,913.28 | |
湖南国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8,975.69 | |
国药辽宁专业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9,572.06 | |
国药控股东营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1,786.20 | |
国药控股固始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8,725.66 | |
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92,619.46 | |
国药控股黄冈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1,053.11 | |
安徽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9,687.62 | |
国药控股佛山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7,893.78 | |
国药控股重庆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5,362.86 | |
国药控股黔南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3,430.09 | |
国药控股贵州意通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8,541.60 |
国药控股钦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2,671.81 |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4,252.59 | |
国药控股枝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4,711.51 |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医药批发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0,442.48 | |
国药控股巴东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3,805.31 | |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0,176.99 | |
国药控股息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7,799.65 | |
国药控股宜昌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5,681.42 | |
国药控股西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5,386.90 | |
溧阳国大人民药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0,224.42 | |
抚州抚医口腔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28,100.88 | |
国药乐仁堂沧州药品经营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4,132.74 | |
国药控股舞钢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4,021.24 | |
国药控股洛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469.03 | |
国药控股梧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1,869.97 | |
国药控股朝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893.80 | |
国药控股郑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095.58 | |
国药控股浠水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522.12 | |
国药控股枣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529.56 | |
国药控股开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273.27 | |
国药控股武汉临空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889.39 |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672.57 | |
湖北天下明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313.27 | |
国药乐仁堂张家口药品经营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663.72 | |
抚州高新洽水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633.63 | |
国药控股公安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787.61 | |
国药控股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623.01 | |
国药国际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69.91 | |
国药控股智惠民生(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7.98 |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自贡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95.69 | |
国药控股乐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52.34 | |
国药控股乌兰察布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214.16 |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3,753,509.80 | 6,657,043.49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740,436.10 | 1,783,540.80 |
国药(上海)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846,994.63 | 149,972.55 |
中国中药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715,547.89 | 717,977.45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456,476.19 | 571,428.56 |
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98,691.64 | 100,731.05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9,433.96 | 9,433.96 |
国药(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433.96 | |
北京康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81,788.57 |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50,943.40 |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37,735.85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456,476.19 | 571,428.56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4,217,737.08 | 17,126,936.59 | 15,447,142.80 | 723,295.80 | 1,499,416.92 | 16,910.30 | 45,627,142.68 | |||
北京中服富盛企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65,555.04 | 95,198.05 | 21,490.99 | 11,188.34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方:
于2021年4月1日,本公司子公司国控北京与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4年3月31日,国控北京于本期发生的与国大药房的租赁收入为456,476.19元(2023年:571,428.56元)。
作为承租方:
本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国控北京、国药前景及国药科技向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入其办公用房等,租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期根据租赁合同发生租赁费用19,664,879.88元(2023年:17,850,232.39元)。
本年度,本公司之子公司国药新特药房向北京中服富盛企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租入其办公用房,租期自2023年8月2日至2026年8月1日,本期根据租赁合同发生租赁费用265,555.04元(2023年:95,198.05元)。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02-24 | 2024-02-24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405.50 | 1,886.0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利息收入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本期数 | 上期同期数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贷款基准利率 | 8,164,551.22 | 8,367,455.93 |
2) 利息支出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本期数 | 上期同期数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本期数 | 上期同期数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贷款基准利率 | 539,722.22 | |
北京中服富盛企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贷款基准利率 | 20,083.46 |
3) 投资收益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本期数 | 上期同期数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贷款基准利率 | 10,683,232.18 | 14,702,729.10 |
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贷款基准利率 | 114,369.60 | 179,869.77 |
4) 应收账款保理
关联方 | 本期数 | 上期同期数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535,515,747.59 | 500,209,847.84 |
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4,669,637.90 | 21,139,523.20 |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89,210,526.64 | 47,957,095.05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67,117,242.40 | 38,630,243.01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44,229,461.84 | 14,184,844.54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31,907,062.87 | 29,628,649.72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 30,377,889.20 | 8,876,325.34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9,670,910.09 | 25,804,369.5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27,588,998.61 | 28,095,769.66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26,565,353.00 | 2,522,741.94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25,524,648.47 | 23,598,982.9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 17,777,861.51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乐仁堂邢台医药有限公司 | 13,427,708.20 | 4,432,137.55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 | 13,269,842.38 | 2,700,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10,735,454.41 | 7,509,885.03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 | 9,970,161.56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开封普生有限公司 | 9,492,368.07 | 5,682,944.28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9,357,065.32 | 7,556,829.81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三门峡有限公司 | 9,318,409.59 | 3,261,046.51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9,272,006.80 | 2,451,629.35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 8,719,549.19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 8,217,357.29 | 7,389,040.78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济宁有限公司 | 7,031,588.47 | 1,699,699.4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6,600,000.00 | 4,25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南阳有限公司 | 6,329,997.31 | 4,942,977.13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 6,045,124.02 | 5,897,732.27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 | 5,878,014.37 | 7,559,887.86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荆州有限公司 | 5,836,907.19 | 4,485,102.94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乐仁堂邯郸医药有限公司 | 5,540,144.13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四川天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5,520,582.09 | 264,122.39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 | 5,281,813.93 | 5,540,349.6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5,250,306.52 | 4,999,580.02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5,218,835.96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延安有限公司 | 4,964,893.91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 | 4,928,320.32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 | 4,780,884.32 | 2,142,016.64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咸宁有限公司 | 4,628,879.90 | 1,651,915.91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达州有限公司 | 4,158,798.20 | 345,556.98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 | 3,957,115.17 | 3,856,035.95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焦作有限公司 | 3,800,654.91 | 2,555,073.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安康有限公司 | 3,688,912.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3,640,064.44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常德有限公司 | 3,627,819.68 | 2,061,61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黄石有限公司 | 3,432,648.50 | 135,325.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濮阳有限公司 | 3,224,206.38 | 1,631,483.73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 | 3,074,516.78 | 3,084,534.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宁德有限公司 | 3,074,099.1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青海有限公司 | 2,870,885.93 | 2,465,000.17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乐仁堂秦皇岛医药有限公司 | 2,836,188.61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 | 2,761,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四川省自贡市医药有限公司 | 2,726,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普洱有限公司 | 2,453,325.92 | 1,294,616.02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2,385,949.29 | 4,582,682.5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辽宁国大医药有限公司 | 2,252,157.29 | 978,898.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铁岭有限公司 | 2,131,197.02 | 568,525.6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新药特药分公司 | 2,072,231.47 | 3,545,160.28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山西运城有限公司 | 1,893,311.43 | 1,1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丹东有限公司 | 1,787,426.4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徐州有限公司 | 1,758,480.25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丽水有限公司 | 1,567,191.78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 | 1,345,381.8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新余有限公司 | 1,190,512.48 | 877,443.6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 | 1,116,285.9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枣庄有限公司 | 1,010,784.00 | 1,284,782.64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山西同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921,658.92 | 660,199.88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内蒙古国大医药有限公司 | 888,035.61 | 1,585,214.9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淮南有限公司 | 868,471.78 | 65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国大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455,192.40 | 343,165.8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 336,27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 | 200,16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恩施有限公司 | 165,800.56 | 75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成都西部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 97,999.96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南京连锁有限公司 | 30,889.70 | 262,534.7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10,56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安徽华宁医药有限公司 | 4,316.00 | 192,5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15,450,388.39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13,454,449.11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6,280,930.03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百色有限公司 | 3,618,078.75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安徽省滁州医药有限公司 | 2,967,681.78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 2,827,956.02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 2,393,194.4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 | 1,274,835.7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商洛有限公司 | 1,19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 93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威海)威高医药有限公司 | 862,443.79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吉林省东隆医药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573,311.75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491,856.3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468,539.28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益阳有限公司 | 132,556.86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 110,00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52,004,847.86 | 49,506,561.21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45,507,646.21 | 44,709,761.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26,131,186.77 | 22,458,251.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6,081,838.03 | 19,186,309.6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23,778,983.94 | 20,990,788.2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20,645,826.14 | 18,996,254.7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18,271,751.20 | 13,929,155.7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15,235,977.10 | 10,251,086.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14,625,844.62 | 26,760,781.4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 | 12,292,750.81 | 7,048,355.38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11,020,021.03 | 12,034,137.64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邯郸医药有限公司 | 10,868,552.20 | 7,436,753.8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 10,089,878.69 | 8,536,394.50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9,625,536.15 | 10,933,950.3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 8,808,327.18 | 5,064,655.5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 | 8,498,076.38 | 6,014,864.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 8,312,419.42 | 9,584,776.6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8,113,324.02 | 23,421,724.09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8,003,608.11 | 22,257,879.6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 | 7,573,652.67 | 11,943,839.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 7,358,749.99 | 5,298,524.5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7,358,022.46 | 6,902,323.7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 7,283,233.26 | 207,395.67 | ||
应收账款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新药特药分公司 | 7,225,880.02 | 8,921,521.91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 | 7,204,289.13 | 6,602,501.4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6,694,432.63 | 5,444,427.7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6,665,334.21 | 11,726,412.3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荆州有限公司 | 6,654,827.23 | 5,338,286.8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6,537,359.37 | 6,890,546.37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6,492,272.78 | 9,159,314.7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南阳有限公司 | 5,890,898.91 | 2,571,503.94 | ||
应收账款 | 四川天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5,695,977.09 | 865,620.3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常州有限公司 | 5,624,330.74 | 4,120,200.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喀什药业有限公司 | 5,606,415.15 | 277,548.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 5,032,572.84 | 3,802,070.0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 | 4,901,034.51 | 390,784.97 | ||
应收账款 | 北京金象国兴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4,727,692.62 | 6,577,986.5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4,720,250.91 | 7,964,139.1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青海有限公司 | 4,649,358.22 | 2,460,479.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济宁有限公司 | 4,598,231.48 | 3,481,166.6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 | 4,538,892.88 | 3,673,703.5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4,423,031.20 | 4,962,890.4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 4,307,511.24 | 2,461,708.9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枣庄有限公司 | 4,201,458.24 | 3,325,961.5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3,873,611.71 | 1,245,256.2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疆和田药业有限公司 | 3,518,742.68 | 444,076.8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咸宁有限公司 | 3,467,303.31 | 2,601,951.92 | ||
应收账款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3,417,208.08 | 8,621,981.18 | ||
应收账款 | 太极集团四川省德阳大中药业有限公司 | 3,315,784.12 | 315,732.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黄石有限公司 | 3,286,853.98 | 2,139,091.6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 | 3,246,348.86 | 5,414,440.1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乐山)川药医药有限公司 | 3,208,604.43 | 1,814,014.9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3,020,129.18 | 3,655,140.03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开封普生有限公司 | 2,958,167.20 | 3,797,718.4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 | 2,918,844.86 | 566,769.5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延安有限公司 | 2,891,221.23 | 4,090,131.2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威海)威高医药有限公司 | 2,887,319.87 | 2,455,187.0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常德有限公司 | 2,860,246.98 | 2,084,491.0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宁德有限公司 | 2,796,988.56 | 1,175,336.18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 | 2,706,736.74 | 5,157,290.50 | ||
应收账款 |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2,688,014.77 | 1,052,491.09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 | 2,663,564.73 | 4,443,482.9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 | 2,633,029.15 | 1,012,208.63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2,567,147.99 | 985,761.41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2,519,955.34 | 5,309,868.15 | ||
应收账款 | 四川省自贡市医药有限公司 | 2,515,135.42 | 613.1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盐城有限公司 | 2,514,270.68 | 2,320,663.9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 2,422,071.20 | 536,037.1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2,372,759.39 | 4,504,359.6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襄阳有限公司 | 2,342,845.99 | 3,071,484.7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2,256,260.57 | 3,170,339.90 | ||
应收账款 | 太极集团四川德阳荣升药业有限公司 | 2,233,905.53 | 194,660.1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广东粤兴有限公司 | 2,177,280.00 | 4,103,03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山西阳泉医药有限公司 | 2,106,502.08 | 1,367,581.10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克拉玛依药业有限公司 | 2,099,299.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泉州有限公司 | 1,987,285.22 | 1,140,040.7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云南滇西有限公司 | 1,980,180.54 | 2,676,482.6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疆哈密药业有限公司 | 1,949,004.63 | 111,019.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三门峡有限公司 | 1,893,590.52 | 2,057,025.70 | ||
应收账款 | 新疆利生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1,837,224.46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承德医药有限公司 | 1,836,374.13 | 2,682,075.3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丽水有限公司 | 1,790,011.32 | 1,937,497.56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邢台医药有限公司 | 1,788,099.80 | 1,474,318.1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1,779,132.22 | 2,671,735.75 | ||
应收账款 | 辽宁成大方圆医药有限公司 | 1,655,133.66 | 404,779.7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 1,650,295.16 | 247,908.9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康有限公司 | 1,590,939.24 | 1,136,818.8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 | 1,584,365.30 | 928,310.86 | ||
应收账款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571,076.43 | 1,099,633.0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 | 1,570,213.49 | 854,817.82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473,319.30 | 857,408.6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徐州有限公司 | 1,432,622.90 | 2,665,899.83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楚雄有限公司 | 1,416,654.66 | 985,364.0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1,398,852.17 | 15,550.50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1,369,536.15 | 2,061,657.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 1,315,729.54 | 2,463,930.5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百色有限公司 | 1,312,730.94 | 4,387,392.93 | ||
应收账款 | 佛山市南海医药有限公司 | 1,311,035.12 | 903,826.0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新疆库尔勒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1,309,627.38 | 140,020.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承德药材有限公司 | 1,298,505.78 | 1,002,245.9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 1,296,025.82 | 3,037,061.7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十堰有限公司 | 1,292,924.20 | 871,415.83 | ||
应收账款 | 辽宁国大医药有限公司 | 1,153,564.14 | 1,198,860.56 | ||
应收账款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 | 1,099,312.97 | 2,757,663.6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1,099,289.78 | 2,448,051.2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 1,087,134.47 | 2,637,425.96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1,086,770.49 | 4,361,308.9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崇左有限公司 | 1,065,885.90 | 873,051.5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酉阳县医药有限公司 | 1,046,880.76 | 1,957,744.1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吉安有限公司 | 1,025,202.70 | 715,141.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无锡有限公司 | 999,497.22 | 1,010,966.1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烟台有限公司 | 953,207.44 | 1,590,028.3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湖州有限公司 | 934,182.15 | 1,246,884.1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普洱有限公司 | 932,717.44 | 371,755.6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 | 873,453.39 | 1,517,334.9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玉林有限公司 | 822,561.94 | 68,454.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疆阿勒泰药业有限公司 | 816,820.56 | 23,129.00 | ||
应收账款 |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 782,550.24 | 126.8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徽省滁州医药有限公司 | 780,141.17 | 865,255.3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余有限公司 | 764,462.20 | 897,337.4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商洛有限公司 | 746,402.62 | 410,855.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深圳健民有限公司 | 701,397.82 | 595,441.36 | ||
应收账款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医药有限公司 | 698,149.70 | 171,484.8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淮南有限公司 | 680,212.13 | 1,973,106.21 | ||
应收账款 | 国药山西运城有限公司 | 668,810.81 | 160,033.54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张家口医药有限公司 | 642,452.18 | 664,631.0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通辽有限公司 | 641,925.97 | 783,222.7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濮阳有限公司 | 637,822.48 | 210,564.9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焦作有限公司 | 632,422.81 | 1,769,504.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德州有限公司 | 621,426.71 | 431,031.28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衡水医药有限公司 | 602,996.93 | 438,234.21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疆塔城药业有限公司 | 594,779.91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柳州有限公司 | 586,323.30 | 345,609.94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秦皇岛医药有限公司 | 543,483.73 | 2,383,135.53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三明有限公司 | 512,983.68 | 421,973.9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文山有限公司 | 506,321.76 | 368,445.3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渭南有限公司 | 460,078.64 | 1,672,036.1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 | 457,181.11 | 946,961.29 | ||
应收账款 | 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449,832.80 | 233,228.7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丹东有限公司 | 421,176.72 | 363,911.70 | ||
应收账款 | 北京德尔康尼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 378,764.05 | 536,231.29 | ||
应收账款 | 山西同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349,014.76 | 599,382.52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廊坊医药有限公司 | 345,788.80 | 210,926.0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 | 328,302.60 | 39,248.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324,691.64 | 3,223,625.8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韶关有限公司 | 318,134.42 | 195,147.8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四平有限公司 | 306,218.98 | 149,506.4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南充医药有限公司 | 302,619.00 | 331,201.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奎屯药业有限公司 | 286,819.5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疆博州药业有限公司 | 277,883.8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莆田有限公司 | 273,763.41 | 403,200.30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沧州医药有限公司 | 248,245.00 | 209,304.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恩施有限公司 | 239,425.70 | 573,816.1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 | 238,717.20 | 332,041.20 |
限公司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北方医药有限公司 | 237,583.22 | 11,079,590.23 |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国大医药有限公司 | 203,526.20 | 995,162.0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益阳有限公司 | 194,293.86 | 240,956.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193,878.26 | 1,279,958.4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滨海)医药有限公司 | 185,480.00 | 155,70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179,301.96 | 384,000.56 | ||
应收账款 | 国大益和大药房吉林有限公司 | 161,704.50 | |||
应收账款 | 成都西部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 131,958.79 | 1,729,044.9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乡有限公司 | 125,200.40 | 173,817.90 | ||
应收账款 | 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18,776.78 | 101,455.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德宏梨华有限公司 | 113,255.70 | 119,481.30 | ||
应收账款 | 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110,920.37 | 235,191.6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通化有限公司 | 110,860.00 | 48,974.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抚顺有限公司 | 109,498.00 | 35,774.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特伊犁药业有限公司 | 95,902.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重庆泰民医药有限公司 | 91,572.00 | 369,576.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石家庄医药有限公司 | 89,222.18 | 86,294.1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威海有限公司 | 83,735.23 | 48,770.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83,615.73 | 3,098,041.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 | 65,646.00 | |||
应收账款 | 北京健嘉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54,167.8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 | 52,261.81 | 3,262,391.4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天门有限公司 | 49,051.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铁岭有限公司 | 44,971.40 | 36,918.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白城有限公司 | 37,560.00 | 65,518.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铜川有限公司 | 35,881.80 | 457,450.6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徽华宁医药有限公司 | 33,90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 | 28,611.60 | |||
应收账款 | 国控国大(江门)医药有限公司 | 25,572.60 | 95,307.3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 | 24,435.49 | 372,275.7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泰州有限公司 | 23,351.31 | 7,248.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聊城有限公司 | 23,084.80 | 4,709.8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镇江有限公司 | 21,838.80 | 44,216.5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东虹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19,348.80 | 1,674,605.1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松滋有限公司 | 18,800.00 | 9,024.00 | ||
应收账款 | 北京卓尔荟诊所有限公司 | 18,276.90 | 81,926.8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泰安有限公司 | 17,483.80 | |||
应收账款 | 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4,142.70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攀枝花医药有限公司 | 13,95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红河有限公司 | 12,839.00 | 2,905.5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曲靖有限公司 | 12,220.40 | 16,330.4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本溪有限公司 | 11,335.00 | 34,288.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河南连锁有限公司 | 10,540.8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青岛有限公司 | 9,508.80 |
应收账款 | 泉州市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8,972.25 | 25,835.8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吉林市医药有限公司 | 4,461.1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南京连锁有限公司 | 1,725.94 | 105,827.9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松原有限公司 | 1,304.5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 152.00 | |||
应收账款 | 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114.30 | 44,049.8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 13,816,124.20 | |||
应收账款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33,190.71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1,072,896.00 | |||
应收账款 | 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660,932.4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达州有限公司 | 347,256.80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山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95,89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长沙有限公司 | 269,950.00 | |||
应收账款 | 吉林省东隆医药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178,837.7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西连锁有限公司 | 142,953.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鞍山有限公司 | 98,496.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廊坊)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90,969.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天和吉林医药有限公司 | 77,077.4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 | 64,00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菏泽有限公司 | 61,56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淄博有限公司 | 59,097.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贵港有限公司 | 45,120.00 | |||
应收账款 | 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24,00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济南有限公司 | 23,964.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延边有限公司 | 8,421.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 | 8,220.00 | |||
应收账款 | 安徽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7,82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内江有限公司 | 7,527.30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6,036.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1,828.00 | |||
应收账款 | 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广安门药店 | 1,368.00 | |||
预付款项 | 复星凯瑞(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400,000.00 | |||
预付款项 | 国药集团武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1,404,000.00 | |||
预付款项 | 上海现代制药营销有限公司 | 722,424.78 | 37,969.55 | ||
预付款项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476,821.80 | 429.12 | ||
预付款项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98,991.26 | 250,008.44 | ||
预付款项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 270,634.33 | 1,861,036.22 | ||
预付款项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196,115.05 | 29,299.12 | ||
预付款项 |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44,292.00 | |||
预付款项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44,077.42 | 43,075.04 | ||
预付款项 |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 41,400.08 | |||
预付款项 | 国药集团山西瑞福莱药业有限公司 | 33,742.26 |
预付款项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合肥有限公司 | 16,557.90 | |||
预付款项 |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7,602.40 | |||
预付款项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5,243.83 | 5,215.18 | ||
预付款项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4,601.77 | 4,601.77 | ||
预付款项 | 重庆吉斯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3,989.80 | |||
预付款项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3,375.90 | 3,375.90 | ||
预付款项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2,280.18 | |||
预付款项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1,803.56 | |||
预付款项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1,773.98 | |||
预付款项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654.86 | 17,467.52 | ||
预付款项 |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 1,127.25 | 1,127.25 | ||
预付款项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102.00 | |||
预付款项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2,172,261.00 | |||
预付款项 | 国药集团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1,269,654.00 | |||
预付款项 |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262,494.57 | |||
预付款项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1,114,066.68 | |||
预付款项 | 重庆西南药业销售有限公司 | 609,090.14 | |||
预付款项 |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 75,000.00 | |||
预付款项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3,909.06 | |||
预付款项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169.01 | |||
预付款项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1.56 | |||
其他应收款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3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204,000.00 | 365,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466.68 | 178,285.66 | ||
其他应收款 | 康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3,395.78 | |||
其他应收款 | 国药瑞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 121.48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票据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115,054,143.90 | 678,445,773.89 |
应付票据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185,562,724.03 | 165,594,964.12 |
应付票据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49,894,757.50 | |
应付票据 | 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26,124,000.00 | 36,819,000.00 |
应付票据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3,792,394.00 | 4,047,230.44 |
应付票据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2,833,401.60 | |
应付票据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公司 | 2,617,440.00 | 4,332,730.00 |
应付票据 | 国药(上海)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1,744,527.69 |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1,586,891.70 |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672,679.86 | |
应付票据 |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629,295.00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234,432.00 | 1,456,856.40 |
应付票据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187,624.00 |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 28,080.00 |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合肥有限公司 | 15,188.80 | 68,040.00 |
应付票据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51,348,334.65 | |
应付票据 | 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 | 4,224,000.00 | |
应付票据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3,068,088.37 | |
应付票据 | 西藏药友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666,900.00 |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北京联合美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77,492.44 |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 163,900.00 | |
应付票据 |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124,936.55 | |
应付票据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18,464.00 | |
应付票据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66,000.00 | |
应付账款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702,675,103.43 | 450,329,223.71 |
应付账款 | 江苏复星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39,184,446.03 | 32,221,932.69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28,186,671.41 | 72,969,629.75 |
应付账款 | 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27,841,560.00 | 17,639,646.01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27,694,735.81 | 23,568,721.47 |
应付账款 | 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25,768,009.38 | 20,228,348.45 |
应付账款 |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17,894,090.03 | 13,755,315.91 |
应付账款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2,192,207.79 | 37,463,656.20 |
应付账款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9,989,370.21 | 3,074,578.07 |
应付账款 |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7,374,156.60 | 9,708,424.59 |
应付账款 | 国药(上海)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6,413,538.15 | 7,039,392.92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6,094,156.60 | 7,192,993.20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813,672.52 | 4,092,820.94 |
应付账款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公司 | 5,608,699.08 | 6,248,667.01 |
应付账款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4,143,730.69 | 3,329,823.39 |
应付账款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 3,431,148.08 | 4,302,652.10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3,341,181.31 | 3,111,755.70 |
应付账款 |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 3,257,868.19 | 3,393,505.47 |
应付账款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998,279.44 | 2,411,445.62 |
应付账款 | 复星曜泓(重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466,244.00 | |
应付账款 | 复星曜泓(西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433,020.59 | |
应付账款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2,148,509.47 | 1,347,256.94 |
应付账款 | 国药联润(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137,885.88 | 1,288,294.21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2,080,249.08 | 1,785,605.41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2,068,566.13 | 1,661,015.50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北方医药有限公司 | 1,650,771.84 |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83,267.26 | 1,261,438.20 |
应付账款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1,543,246.68 | 1,543,383.91 |
应付账款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1,495,814.35 | 905,908.88 |
应付账款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483,307.23 | 1,203,820.95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1,288,028.38 | 984,719.74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 | 1,263,012.90 | 671,693.66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 | 1,165,099.47 | 3,135,193.58 |
应付账款 | 复星凯瑞(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104,000.00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031,525.49 | 123,136.36 |
应付账款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1,007,632.93 | 2,651,224.61 |
应付账款 | 北京若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908,143.00 | 400,274.00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822,141.85 | 3,032,487.40 |
应付账款 | 深圳万维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715,160.90 | 981,734.90 |
应付账款 | 武汉中生毓晋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618,240.00 | |
应付账款 |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602,569.04 | 2,137,801.29 |
应付账款 | 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535,533.87 | 25,421.87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北京华邈药业有限公司 | 528,712.08 | 550,531.35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苏州博爱医药有限公司 | 507,474.25 | 495,992.92 |
应付账款 | 吉斯凯(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466,258.45 | 243,378.82 |
应付账款 | 国药联瑞鑫祥(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431,652.79 | 201,772.80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366,080.00 | |
应付账款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359,136.39 | 561,846.61 |
应付账款 | 上海复宏汉霖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356,091.35 |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300,982.88 | |
应付账款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81,400.00 | |
应付账款 | 重庆海斯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78,794.56 | 209,797.31 |
应付账款 | 西藏药友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77,977.64 | 166,479.09 |
应付账款 | 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73,578.68 | 77,478.00 |
应付账款 | 国药(上海)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 | 271,200.00 | 786,112.60 |
应付账款 |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56,564.80 | 4,406,169.60 |
应付账款 | 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200,721.20 | 182,992.38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166,261.29 | 592,847.55 |
应付账款 | 北京金鑫然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161,070.41 | 150,575.23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 156,598.22 | 35,391.20 |
应付账款 | 上海现代制药营销有限公司 | 126,926.78 | |
应付账款 | 国药卫勤服务保障(武汉)有限公司 | 119,900.00 | 5,639,040.00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114,000.00 | 93,450.00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 109,503.75 | 136,821.69 |
应付账款 | 北京吉洛华制药有限公司 | 60,574.30 | 244,463.58 |
应付账款 | 国药护康(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60,066.00 | 13,800.00 |
应付账款 | 江西二叶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41,698.86 | 278,940.17 |
应付账款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37,500.00 | 427,386.73 |
应付账款 | 纳通医用防护器材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 25,634.48 | 10,990.25 |
应付账款 | 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 | 18,027.61 | 100,710.01 |
应付账款 | 国药乐仁堂秦皇岛器械有限公司 | 16,740.00 | 81,774.16 |
应付账款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15,116.42 | 15,996.97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合肥有限公司 | 14,684.00 | 4,912.39 |
应付账款 | 北京莱顿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12,904.43 | 13,355.21 |
应付账款 | 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1,224.41 | 11,224.41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9,453.25 | 8.17 |
应付账款 | 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 | 4,610.04 | 15,960.00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北京联合美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700.72 | 584,347.08 |
应付账款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1,316.81 | 675,490.04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1,071.06 | 1,071.06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麻城有限公司 | 809.62 | 809.62 |
应付账款 | 长春长生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470.13 | 470.13 |
应付账款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94.41 | 94.41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74.34 | 74.34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 66.57 | 82,212.27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0.14 | 0.14 |
应付账款 |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5,902,088.05 |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880,078.86 | |
应付账款 | 国药瑞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 2,188,246.25 | |
应付账款 |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475,918.40 | |
应付账款 | 山东斯凯威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363,971.65 |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107,464.28 | |
应付账款 | 北京赛诺强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97,176.50 |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 | 51,388.88 |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50,096.09 |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 | 39,763.54 | |
应付账款 |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 36,328.20 | |
应付账款 | 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 | 18,534.45 | |
应付账款 | 谦达(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4,850.00 |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11,034.29 |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8,664.00 |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4,936.80 | |
合同负债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3,008,000.00 | 2,440,000.0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204,000.00 | 931,500.00 |
合同负债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31,488.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济南有限公司 | 28,552.52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 | 21,026.98 | |
合同负债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8,484.66 | 6.19 |
合同负债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 | 17,703.84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8,124.80 | |
合同负债 | 北京金象国兴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5,769.28 | |
合同负债 | 北京卓尔荟诊所有限公司 | 5,227.42 | 201.26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4,631.4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 4,347.54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 | 115.04 | 115.04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22.57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0.02 | 0.02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0.02 | 0.02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0.01 | 0.01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188,148.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淮安有限公司 | 175,5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淮南有限公司 | 101,445.54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 | 45,0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 | 30,88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 | 28,653.66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27,216.0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鞍山有限公司 | 22,506.19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黔西南有限公司 | 20,6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 17,696.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 | 17,28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 | 17,0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14,156.8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安徽省滁州医药有限公司 | 12,0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云南滇西有限公司 | 11,04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10,12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9,81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6,628.16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 | 3,35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白城有限公司 | 1,848.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漳州有限公司 | 1,400.00 | |
合同负债 | 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牛街药店 | 174.78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齐齐哈尔有限公司 | 100.00 | |
合同负债 | 温州牙科医院有限公司 | 80.71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 38.4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黄石有限公司 | 8.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枝江有限公司 | 3.6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重庆万州有限公司 | 0.5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21,437,516.90 | 54,311,299.11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14,201,435.00 | 14,201,435.00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2,834,949.00 | 1,672,240.00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 2,140,137.27 | 1,679,703.80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48,624.91 | 1,387,005.93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广东物流有限公司 | 1,969,682.74 | 1,908,376.47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集团山西瑞福莱药业有限公司 | 600,000.00 | 6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6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549,439.03 | 812,264.17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广西物流有限公司 | 409,179.49 | 296,670.61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中服富盛企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 133,504.13 | 67,115.37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78,750.00 | 78,750.00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若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74,600.00 | 74,600.00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9,523.81 | 47,619.05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集团贵州大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232.00 |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1,913,215.74 | |
其他应付款 | 综保区(北京)国际医药分拨中心有限公司 | 782,522.81 |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统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77,358.49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奇贝德(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84,278.61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18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上海)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 | 23,350.00 |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纳通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工程(武汉)信息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8,990.83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128.15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货币资金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939,741,772.44 | 757,971,588.41 |
开发支出 |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1,400,000.00 | |
租赁负债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4,922,913.95 | 500,718.9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4,593,908.44 | |
短期借款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
应付利息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750,857.13 | |
应付股利 | 台湾久裕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2,130,732.91 | |
应付股利 | 美国安维世远东有限公司 | 1,198,763.61 | |
应付股利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5,150,483.85 | |
应付股利 | 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 | 11,445,519.66 | |
应付股利 | 日本株式会社美迪发路控股 | 11,445,519.6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中国医药集团-特种储备资金 | 259,113,356.34 | 259,113,356.3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中国医药集团-甲流药品储备资金 | 488,024,070.21 | 488,024,070.21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603,602,398.40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和当地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办法以及企业年金方案,对在册的试用期满且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实施企业年金。企业年金资金由公司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公司缴纳部分作为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以业务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别对药品销售业务、药品生产业务及物流服务业务等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本公司在报告期间主要有两个报告分部,分别为:商业分部,负责药品销售;其他分部,负责药品生产及物流服务等。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向第三方销售所采用的价格确定。资产根据分部的经营以及资产的所在位置进行分配,负债根据分部的经营进行分配,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商业分部 | 其他分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49,844,630,241.40 | 1,111,861,289.45 | -359,041,742.28 | 50,597,449,788.57 |
营业成本 | 46,170,857,527.20 | 859,579,268.38 | -28,210,694.37 | 47,002,226,101.21 |
资产总额 | 32,437,068,878.90 | 2,563,000,706.39 | -71,790,341.67 | 34,928,279,243.62 |
负债总额 | 15,153,185,741.70 | 871,840,552.57 | -71,790,341.67 | 15,953,235,952.60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集团的总资本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示的股东权益。本集团不受制于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利用资产负债比率监控资本。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列示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资产负债率 | 45.67% | 45.97% |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322,730,768.36 | 4,072,128,952.00 |
1年以内小计 | 4,322,730,768.36 | 4,072,128,952.00 |
1至2年 | 28,068,830.36 | 13,820,782.62 |
2至3年 | 10,940,000.00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4,361,739,598.72 | 4,085,949,734.6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361,739,598.72 | 100.00 | 111,841,793.43 | 2.56 | 4,249,897,805.29 | 4,085,949,734.62 | 100.00 | 107,152,379.61 | 2.62 | 3,978,797,355.01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361,739,598.72 | 100.00 | 111,841,793.43 | 2.56 | 4,249,897,805.29 | 4,085,949,734.62 | 100.00 | 107,152,379.61 | 2.62 | 3,978,797,355.01 |
合计 | 4,361,739,598.72 | / | 111,841,793.43 | / | 4,249,897,805.29 | 4,085,949,734.62 | / | 107,152,379.61 | / | 3,978,797,355.0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3,486,553,360.44 | 111,841,793.43 | 3.21 |
低风险组合 | 875,186,238.28 | ||
合计 | 4,361,739,598.72 | 111,841,793.43 | 2.5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7,152,379.61 | 4,689,413.82 | 111,841,793.43 | |||
合计 | 107,152,379.61 | 4,689,413.82 | 111,841,793.4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199,483,072.12 | 199,483,072.12 | 4.57 | ||
深圳市海王易点药医药有限公司 | 84,472,463.75 | 84,472,463.75 | 1.94 | 4,223,623.19 | |
北京市肛肠医院 | 83,362,511.94 | 83,362,511.94 | 1.91 | 833,625.12 |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 82,330,037.97 | 82,330,037.97 | 1.89 | 823,300.38 |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 73,964,919.37 | 73,964,919.37 | 1.70 | 739,649.19 | |
合计 | 523,613,005.15 | 523,613,005.15 | 12.00 | 6,620,197.88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9,186,075.13 | |
其他应收款 | 1,444,306,652.27 | 1,467,294,268.99 |
合计 | 1,444,306,652.27 | 1,496,480,344.1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29,186,075.13 | |
合计 | 29,186,075.13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6,134,570.51 | 167,331,279.31 |
1年以内小计 | 36,134,570.51 | 167,331,279.31 |
1至2年 | 135,164,025.84 | 69,372,538.12 |
2至3年 | 51,800,138.12 | 1,110,518,352.13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110,518,352.13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26,840,018.81 | 126,840,018.81 |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6,150,453.14 | -6,767,919.38 |
合计 | 1,444,306,652.27 | 1,467,294,268.99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关联方内部借款 | 1,170,000,000.00 | 1,170,000,000.00 |
甲流药品储备款项 | 126,840,018.81 | 126,840,018.81 |
应收关联方特种储备金 | 50,518,352.13 | 50,518,352.13 |
应收碘补贴款 | 45,353,367.50 | 62,925,767.50 |
应收政府补助 | 41,500,076.06 | 38,033,960.77 |
应收采购返利 | 13,060,081.90 | |
备用金及保证金 | 8,277,910.63 | 477,600.00 |
其他 | 17,967,380.28 | 12,206,407.26 |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6,150,453.14 | -6,767,919.38 |
合计 | 1,444,306,652.27 | 1,467,294,268.99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6,767,919.38 | 6,767,919.38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351,648.05 | 351,648.05 | ||
--转入第三阶段 | -1,347,622.92 | 1,347,622.92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322,262.21 | 4,512,377.45 | 11,192,418.52 | 9,382,533.76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94,009.12 | 3,516,402.58 | 12,540,041.44 | 16,150,453.1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767,919.38 | 9,382,533.76 | 16,150,453.14 | |||
合计 | 6,767,919.38 | 9,382,533.76 | 16,150,453.1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国控天星 | 400,000,000.00 | 27.39 | 应收关联方内部借款 | 1-2年,3-4年 | |
国控华鸿 | 300,000,000.00 | 20.54 | 应收关联方内部借款 | 3-4年 | |
国控北京 | 250,518,352.13 | 17.15 | 应收关联方内部借款及特准储备资金 | 3-4年 | |
国控康辰 | 250,000,000.00 | 17.12 | 应收关联方内部借款 | 3-4年 | |
应收本埠甲流储备款 | 49,984,510.80 | 3.42 | 应收碘补贴 | 5年以上 | |
合计 | 1,250,502,862.93 | 85.62 | / | /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771,751,105.68 | 3,771,751,105.68 | 3,770,375,405.68 | 3,770,375,405.68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919,264,715.71 | 1,919,264,715.71 | 1,647,248,846.97 | 1,647,248,846.97 | ||
合计 | 5,691,015,821.39 | 5,691,015,821.39 | 5,417,624,252.65 | 5,417,624,252.6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国控北京 | 1,478,443,122.87 | 1,478,443,122.87 | ||||||
国控康辰 | 677,635,524.18 | 677,635,524.18 | ||||||
国控华鸿 | 605,626,110.27 | 605,626,110.27 | ||||||
国控天星 | 518,067,648.51 | 518,067,648.51 | ||||||
国瑞药业 | 324,998,837.96 | 324,998,837.96 | ||||||
国药物流 | 52,545,200.00 | 52,545,200.00 | ||||||
国药健坤 | 44,247,400.00 | 44,247,400.00 | ||||||
国控盛原 | 21,676,000.00 | 21,676,000.00 | ||||||
国药特医 | 10,200,000.00 | 10,200,000.00 | ||||||
北京医疗 | 10,180,900.00 | 1,375,700.00 | 11,556,600.00 | |||||
国药空港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国药新特药房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国药前景 | 6,754,661.89 | 6,754,661.89 | ||||||
合计 | 3,770,375,405.68 | 1,375,700.00 | 3,771,751,105.68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青海生物 | 120,003,793.79 | 5,846,762.35 | 125,850,556.14 | ||||||||
宜昌人福 | 1,527,245,053.18 | 509,332,931.39 | 243,163,825.00 | 1,793,414,159.57 | |||||||
小计 | 1,647,248,846.97 | 515,179,693.74 | 243,163,825.00 | 1,919,264,715.71 | |||||||
合计 | 1,647,248,846.97 | 515,179,693.74 | 243,163,825.00 | 1,919,264,715.71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1,749,712,214.50 | 20,195,059,070.24 | 21,049,219,574.46 | 19,459,721,194.73 |
其他业务 | 58,670,040.51 | 21,880,104.97 | 77,838,569.14 | 19,582,405.85 |
合计 | 21,808,382,255.01 | 20,216,939,175.21 | 21,127,058,143.60 | 19,479,303,600.58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21,808,001,302.61 | 20,216,801,047.89 | 21,126,677,191.20 | 19,479,165,473.26 |
收入分解信息
1)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类型分解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销售商品 | 21,749,712,214.50 | 20,195,059,070.24 | 21,049,219,574.46 | 19,459,721,194.73 |
其他 | 58,289,088.11 | 21,741,977.65 | 77,457,616.74 | 19,444,278.53 |
小 计 | 21,808,001,302.61 | 20,216,801,047.89 | 21,126,677,191.20 | 19,479,165,473.26 |
2)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转让时间分解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1,803,750,172.52 | 21,124,702,057.48 |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在某一时段确认收入 | 4,251,130.09 | 1,975,133.72 |
小 计 | 21,808,001,302.61 | 21,126,677,191.20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88,953,552.46 | 213,967,274.48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15,179,693.74 | 456,538,734.0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562,810.95 | 562,810.95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持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7,480,878.28 | 4,042,404.22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4,522,541.91 | -10,742,794.57 |
不附追索权的票据贴现利息 | -6,667,468.89 | -12,262,441.99 |
定期存款利息 | 26,330,555.68 | |
合计 | 736,362,564.13 | 652,105,987.16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86,992.4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905,830.1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0,720,940.6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6,330,555.68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727,355.01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809,522.9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74,624.65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364,944.24 | |
合计 | 3,985,853.64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24 | 2.6509 | 2.650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21 | 2.6456 | 2.6456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蒋昕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3月1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