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代码:600750公司简称:江中药业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刘为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违莉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
五、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7元(含税)。若以2024年年末公司629,017,624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7元(含税),共计派发44,031.23万元,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55.86%。本次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的实际总额将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
同时,公司于2024年10月完成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派,分派金额共计31,456.44万元;若按此计算,则2024年年度现金红利总额合计为75,487.67万元,占2024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95.77%。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
十、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一、重大风险提示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本报告分析了公司面临的一般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5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 63
第六节重要事项 ...... 76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4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9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90
第十节财务报告 ...... 9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董事长:刘为权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3月18日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江西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本集团、本公司、公司、江中药业 | 指 |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江中、控股股东 | 指 | 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华润、中国华润 | 指 |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 |
华润医药 | 指 | 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华润医药控股 | 指 | 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
江中医贸 | 指 | 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宁夏朴卡 | 指 | 宁夏朴卡酒业有限公司 |
桑海制药 | 指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济生制药 | 指 | 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海斯制药 | 指 | 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
江中昌润、昌润 | 指 | 江西江中昌润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江中本草、本草健康 | 指 | 江西江中本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江中医投 | 指 | 江西江中医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江中饮片 | 指 | 江西江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罗亭基地 | 指 | 公司植物有效成分提取及保健食品生产基地 |
科创城生产基地 | 指 | 江中中医药科创城现代化生产基地 |
湾里制造基地 | 指 | 湾里制造基地包含江中药谷厂区和罗亭基地厂区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事务所 | 指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章程》 | 指 |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OTC | 指 | 非处方药,即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或审定后,不需要医师或其它医疗专业人员开写处方即可购买的药品。 |
GMP | 指 | 全称(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S),中文含义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一套适用于制药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在药品生产过程中按照GMP要求保证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
ISO | 指 | 英文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forStandardization的缩写,是国际标准化领域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组织。公司主要实施质量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体系等管理标准,用于提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等管理水准。 |
EHSQ | 指 | 环境、健康、安全与质量 |
ESG | 指 | 环境、社会和治理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江中药业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ZHONGPHARMACEUTICAL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ZY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为权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田永静 | 汤洋 |
联系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 |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 |
电话 | 0791-88169323 | 0791-88169323 |
传真 | 0791-88164004 | 0791-88164004 |
电子信箱 | jzyy@crjz.com | jzyy@crjz.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30096 |
公司网址 | www.jzjt.com |
电子信箱 | jzyy@crjz.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投资证券部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江中药业 | 600750 | 东风药业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杨瑾璐、罗科 |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4,435,450,590.73 | 4,553,211,857.57 | 4,390,101,978.99 | -2.59 | 4,066,788,263.67 | 3,885,183,331.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88,192,557.44 | 718,666,447.99 | 708,291,520.66 | 9.67 | 606,082,589.19 | 598,241,179.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49,175,142.75 | 703,915,535.50 | 703,915,535.50 | 6.43 | 506,520,866.82 | 506,520,866.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6,252,548.91 | 1,039,462,470.66 | 1,035,899,563.95 | -24.36 | 1,023,382,056.22 | 1,021,747,356.37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862,808,649.61 | 3,909,765,794.74 | 3,831,520,111.84 | -1.20 | 3,971,400,682.51 | 3,903,529,926.95 |
总资产 | 6,507,939,655.60 | 6,401,409,295.94 | 6,128,543,353.58 | 1.66 | 6,505,350,261.22 | 6,276,245,856.46 |
公司于2024年12月以自有资金取得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江西江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51%股权,江中饮片与本公司受同一企业控制,公司对2022年度、2023年度同期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5 | 1.14 | 1.12 | 9.65 | 0.96 | 0.9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5 | 1.14 | 1.12 | 9.65 | 0.96 | 0.9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9 | 1.12 | 1.12 | 6.25 | 0.80 | 0.8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58 | 17.68 | 17.75 | 增加1.90个百分点 | 14.51 | 14.5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94 | 17.68 | 17.68 | 增加1.26个百分点 | 12.35 | 12.35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273,682,939.01 | 998,930,090.87 | 857,095,118.91 | 1,305,742,441.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9,018,714.20 | 224,672,173.60 | 153,874,865.59 | 140,626,804.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64,197,114.27 | 207,037,240.26 | 144,317,854.68 | 133,622,933.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083,399.76 | 426,887,688.94 | -18,122,771.30 | 299,404,231.5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公司于2024年12月以自有资金取得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江西江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51%股权,江中饮片与本公司受同一企业控制,公司对2024年度已披露季度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834,032.58 | 1,219,015.36 | 1,381,622.0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2,668,518.50 | 43,437,340.97 | 45,487,730.24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626,804.43 | -37,108,486.56 | 60,772,989.33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22,237,241.72 | 22,296,039.76 | 17,359,304.87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30,905.57 | 3,017,998.98 | 4,874,090.5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15,806.87 | 642,969.18 | 319,491.72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511,407.51 | 2,403,762.89 | 18,094,074.9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569,067.47 | 16,350,202.31 | 12,539,431.37 |
合计 | 39,017,414.69 | 14,750,912.49 | 99,561,722.37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
植物有效成分提取及保健食品项目产业扶持资金、中药提取智能制造新模式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等 | 20,683,758.46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 |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015,123.29 | 10,005,152.78 | -40,009,970.51 | 867,161.41 |
应收款项融资 | 134,799,343.26 | 344,390,803.08 | 209,591,459.82 | -1,852,079.9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1,572,515.00 | 75,078,549.16 | -6,493,965.84 | -9,493,965.84 |
合计 | 266,386,981.55 | 429,474,505.02 | 163,087,523.47 | -10,478,884.36 |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落实公司“十四五”战略的攻坚之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双核一力”,积极优化业务发展路径,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和数字化转型,深化精益制造,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公司坚持战略引领,围绕“做强OTC、发展健康消费品、布局处方药”三大业务布局,内生发展和外延拓展相结合,以品牌驱动和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不断巩固核心竞争力,着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提升现代公司治理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35亿元,同比下降2.5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88亿元,同比增长9.67%。
(一)稳中求进,巩固核心竞争力
1、做强OTC:聚焦品牌建设,以大单品引领强品类发展
非处方药业务坚持走“大单品、强品类”的发展之路,巩固“脾胃、肠道”品类优势,并向“咽喉咳喘、补益维矿”拓宽赛道,强化“有家的地方就有江中”的消费者认知。报告期内,本业务板块营业收入32.66亿元,同比增长7.07%,主要核心单品稳健发展,持续发挥业绩成长压舱石作用。
/
(1)巩固胃肠品类优势,稳步释放品牌势能。品类布局方面,围绕“胃肠用药的专家和领导者”战略定位,深度践行“大单品、强品类”策略。脾胃品类,10亿级核心大单品健胃消食片收入规模实现双位数增长,筑牢助消化领导地位的同时,积极拓展脾胃调理类、胃病治疗类产品,依托大单品势能带动品类认知不断提升。肠道品类,伴随大众对微生态制剂的认可度不断提升,乳酸菌素片和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肠溶胶囊(贝飞达)两大拳头产品收入规模均突破6亿元。同时,公司持续延伸产品布局,不断丰富肠道健康“养+治”组合。
品牌建设方面,公司以消费者健康需求为中心,不断丰富“江中”“利活”在胃肠领域的双品牌内涵,持续提升品牌势能,强化消费者心智认知。成熟期的“江中”品牌依托健胃消食片的产品心智,丰富传播渠道与传播场景,借势“全民美食节·江中夜消季”及文旅餐饮IP联动,拓展美食消费的场景链接,推动品牌年轻化,提高“江中”品牌活力。成长期的“利活”品牌聚焦肠道日常调理,以乳酸菌素片为核心,丰富场景化营销推广,围绕辛辣刺激、久坐熬夜、出差旅行场景搭建内容传播矩阵,优化媒介组合投放和新媒体传播,持续提高品牌声量,以“杀菌+养菌”的产品特性差异化渗透市场,深入打造零售终端“肠道日常调理”第一品牌。
(2)持续开拓咽喉咳喘及补益品类,有序丰富产品梯队。咽喉咳喘品类围绕“1+1+N”产品矩阵建设,在核心产品复方鲜竹沥液和复方草珊瑚含片的牵引下,实现品类规模的双位数增长。其中,复方鲜竹沥液围绕基层重点市场,建设学术专家体系,提升市场覆盖,实现较快增长;复方草珊瑚含片持续唤醒品牌记忆,围绕教师等目标人群精准营销,保持稳步增长。同时,依托“江中”品牌势能,持续挖掘潜力品种,不断完善咽喉咳喘品类集群。
补益维矿品类顺应健康消费需求,深度挖掘维矿类产品及中药补益类产品潜力。核心产品多维元素片收入规模保持在2亿元以上,通过加强品牌和渠道共建,围绕“隐性饥饿”,强化话题性传播,扩宽消费人群和消费场景。
2、发展健康消费品:优化品牌定位,重塑业务架构
健康消费品业务持续深化组织重塑和业务重塑,聚焦自产自研产品,重点围绕高端滋补品类的参灵草系列、康复营养品类的初元系列、胃肠健康品类的益生菌、肝健康品类的肝纯片等,构建品类集群,并积极通过数字化转型提升业务发展质量。其中,高端滋补品类的“参灵草”持续强化品牌定位,夯实功效研究、航空航天、专家支持三大特点,打造标杆市场,提升产品认可度;“初元”系列产品、益生菌系列产品和肝纯片,积极梳理线上、线下渠道,挖掘产品差异化优势。报告期内,受行业竞争加剧及公司重新梳理业务发展定位、优化组织架构等因素影响,本业务板块营业收入3.45亿元,同比下降47.30%。
3、布局处方药:积极融入新格局,强化合规运营
处方药业务围绕“一老一妇一儿”用药人群,以及心脑血管、呼吸、妇科、泌尿、胃肠等领域,挖掘潜力和特色品种。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适应行业政策的新变化,融入行业发展的新格局,加强代理商管控,强化业务合规运营,得益于并表中药饮片的业务,本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7.93亿元,同比下降3.50%。
/
在院内和基层医疗市场,强化客户管理,布局和拓展医疗市场,促进业务合规发展;海斯制药积极推动营销合规体系建立,逐步提高代理商全流程管控能力,并加快推进奥替溴铵片、盐酸氯普鲁卡因等药品一致性评价工作;同时,公司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级集采,为潜力品种开拓增量发展空间。在院外市场,借力“江中”品牌优势,布局慢病特色品类,同步通过临床带动院外市场销售,挖掘院外市场潜力。
报告期内,江中饮片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中饮片持续强化业务专业属性和服务属性,凭借高质量的中药饮片产品,巩固江西区域市场重点客户,挖掘省外市场发展潜力,努力提高业务抗风险能力。江中饮片连续三年被中国中药协会评为“中药饮片品牌企业”。
(二)砥砺奋进,着力培育新质生产力
1、创新驱动,建设现代化研发体系
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和企业自身发展需要,致力于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以“经典名方现代中药研发引领者、大健康产品创制先行者”为目标,系统构建短、中、长期研发规划,并依托全国重点实验室加速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
一是加大研发投入。2024年研发投入同比增长9.31%,研发投入强度4.82%。人才方面,提升科研骨干股权激励比重,激发创新活力;探索建立“人才双栖、择优聘任”的联合聘任机制,以自主自愿、开放共享、互利共赢为原则,成功引进第一批“双栖优聘”人才,稳步强化创新人才支撑。
二是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依托现代中药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平台,公司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地的科研院所和高校开展战略合作,形成区域协同开放创新网络;与香港浸会大学等一流科研院所共同开展“参灵草口服液治疗长新冠患者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强化学术研究赋能,发表5篇SCI论文,其中植物乳杆菌P9治疗慢性腹泻的临床研究论文发表在国际顶级期刊《NatureCommunications》。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的“优良乳酸菌种质资源挖掘与产业化关键技术创制及应用”项目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批1项国家级、4项省级重点研发项目,与香港浸会大学联合申报的消化道中药新药开发项目入选香港“产学研1+计划”并获香港政府资金支持;提交84件专利申请,新增发明专利授权26件,实用新型专利7件;“科改示范企业”专项考核获评“优秀”。
2、精益管理,提升智能化制造水平
公司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倡导践行“制造文明”,强化EHSQ体系管理,积极推进精益管理体系建设,促进子公司提质增效,以智能制造塑造产品核心竞争力,引领产业提质升级。
公司构建《中药大品种生产全过程在线检测质量管控体系》,实现对中药质量的全过程、实时化、数字化质量监测,提升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该体系入选国家药监局“智联共治典型案例”;持续推进湾里制造基地固体生产线的智能制造升级改造,优化产线布局,提升片剂产能;推动海斯制药生产工艺优化,实现贝飞达综合产能再提升,缓解市场供需矛盾,并加速推进金匠产业园
/
现代工厂建设;科创城生产基地聚焦技术自主创新,研发自动化整线生产技术,提高生产效率,逐步实现产能爬坡。报告期内,公司入选工信部第一批卓越级智能工厂名单。
3、数字领航,推动精细化运营管理公司围绕“智慧江中”战略定位,聚焦产业链数字化、治理智能化、数据要素化三大方向,打造以数据驱动的供、产、销协同管理系统,加强生产运营全流程管控。
在供应端,上线统一数字采购平台,集成供应商管理、寻源管理、订单履约等模块,提升采购效率,建设透明可追溯的采购流程;在生产端,通过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自主研发PAT(过程分析技术)及定制化设备调控模型,推动中药制造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型,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在营销端,搭建线上业务数据管理平台,提升数据收集能力,加强数据决策分析能力,高效赋能营销决策,提升营销效率。报告期内,公司成为医药行业首批入选工信部“数字领航企业实践案例”的企业,及全国制药行业首家通过数字化转型成熟度三星级认证企业。
(三)选贤举能,筑牢人才强企根基
公司以“人才强企”战略为引领,持续深化组织变革与人才体系建设。围绕业务发展需求,聚焦增强核心功能与提升核心竞争力,对组织架构进行优化,明确总部与各事业部的管控架构及界面,提升运营协同效率。通过“内部举贤+市场引智”双通道机制,精准选人用人,做到“真心爱才、悉心育才、倾心引才、精心用才”,重点依托现代中药全国重点实验室平台,创新推出“双栖优聘”引才机制,成功引进9名高层次科研人才,形成支撑战略发展的人才梯队。不断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充分激活组织和人才活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四)规范运作,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公司持续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激活长期价值创造动能,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依法治企,合规护航经营发展。强化合规体系建设,围绕反垄断、医药营销、招采等领域加强日常合规审查和培训,促进业法融合与职能协同;加强年度重大风险识别与防控,优化内控体系,推动内控自评价与整改落实。二是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增强决策落实能力。及时更新各层级授权制度,优化董事会决策跟踪落实机制,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推动董事会决策落地见效,夯实内生发展根基。三是提高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质量,提升市值管理能力。坚持高质量信息披露,完善信息报送流程机制,巩固合规保障能力;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具,强化投资者预期管理,深度交流覆盖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加深投资者与公司间的互信互通,促进不同类型投资者对公司形成价值认同。四是践行ESG理念,巩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健全ESG管理体系,推动ESG管理目标融入业绩考核指标,提高ESG综合管理效能。五是重视股东回报,坚持稳定持续的现金分红政策,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占期间归母净利润比例超60%,并在“十四五”期间保持每年两次的现金分红频次,与股东充分共享公司的发展红利。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控股股东华润江中正在实施增持计划。
/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上海证券交易所年度信息披露A级评价;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董办最佳实践案例”“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获“金圆桌奖—优秀董事会”称号;入围第二届国新杯金牛奖央企50强榜单。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发展现状
医药行业作为大国民生的重要产业之一,承担着守护国民健康的使命。随着健康意识的提升、人口老龄化加速,医疗保健需求不断增长,医药行业越来越受到公众及政府的关注。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医药制造业——中药细分行业。
202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国民经济保持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医药行业持续深化医疗反腐、药品集采及药品价格治理工作,在保障公众用药权益的同时,有力推动了医药行业发展格局持续优化。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全年医药制造业累计营业收入25,298.50亿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利润总额3,420.70亿元,同比下降1.1%。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突出的位置,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中药传承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要求通过制度创新激发中医药改革的整体效应和最大效能;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提升中医药产业标准体系的质量和科学性,为中医药现代化提供基础性制度保障,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中医药国际化进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数字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中医药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提升中医药在医疗、科研、教育、产业等领域的数字化水平,打造“数智中医药”模式,为中医药现代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持续推动提质扩面,集采制度持续完善,结合药品价格治理等政策的实施,有效降低了医药产品价格,减轻了患者负担,同时也为医药行业竞争格局带来了变革;利润空间的变化促使企业强化精益管理切实降本增效,拥有技术优势和成本优势的龙头企业有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行稳致远。
(二)行业周期性特点
长期来看,行业周期性特征并不突出,但具体的药品品种受适应症的高发季节等特殊情况的影响,相应的药品市场需求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拥有“江中”“初元”两个中国驰名商标,据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BrandLab)发布的2024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江中”品牌价值位于医药行业第6位。
/
江中牌健胃消食片连续21年获“中国非处方药产品榜”中成药·消化类第一名,并获得“2024大学生喜爱的青春好物”等荣誉。江中牌健胃消食片、复方草珊瑚含片、多维元素片(21)及利活牌乳酸菌素片均荣获“2023-2024年度中国家庭常备药上榜品牌”。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中属于医药制造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产品分类为非处方药、处方药、健康消费品及其他,覆盖脾胃、肠道、咽喉、补益、康复营养、高端滋补、心脑血管、妇科、泌尿系统等多个领域。
1、非处方药
主要产品有健胃消食片、乳酸菌素片、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肠溶胶囊(贝飞达)、复方鲜竹沥液、复方草珊瑚含片、多维元素片(21)、川贝枇杷胶囊、牛黄蛇胆川贝液、复方瓜子金颗粒、氨咖黄敏口服溶液等。
2、健康消费品及其他
主要包括高端滋补、康复营养、胃肠健康及肝健康等类别的产品。高端滋补类以“参灵草”系列为代表,该产品主要成分为西洋参、灵芝、冬虫夏草(或虫草菌粉);康复营养类以“初元”系列为代表,主要包含肽类、蛋白粉类产品;胃肠健康类主要为益生菌系列产品;肝健康主要为肝纯片。
3、处方药
主要产品有中药类产品肾宝胶囊、排石颗粒、黄芪生脉饮、八珍益母胶囊、珍菊降压片、双橘颗粒、痔康片、舒胸颗粒等,化药类产品蚓激酶肠溶胶囊、雷贝拉唑钠肠溶片、盐酸氯普鲁卡因等,及饮片类产品炒酸枣仁、法半夏、醋北柴胡等。
主要产品及功能用途 | |||
业务板块 | 主要产品 | 产品图片 | 产品功能或用途 |
OTC | 健胃消食片 | 健胃消食。用于脾胃虚弱所致的食积,症见不思饮食、嗳腐酸臭、脘腹胀满;消化不良见上述证候者。 | |
乳酸菌素片/颗粒 | 乳酸菌素片/颗粒用于肠内异常发酵、消化不良、肠炎和小儿腹泻。 | ||
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肠溶胶囊(贝飞达) | 用于肠道菌群失调引起的腹泻和腹胀,也可用于治疗轻中度急性腹泻慢性腹泻及消化不良、腹胀。 |
/
复方草珊瑚含片 | 疏风清热,消肿止痛,清利咽喉。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喉痹,症见咽喉肿痛、声哑失音;急性咽喉炎见上述证候者。 | ||
复方鲜竹沥液 | 清热化痰、止咳的作用,可用于治疗支气管炎、呼吸道感染、肺部感染、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多种原因导致的痰热性咳嗽等。 | ||
多维元素片(21) | 用于预防和治疗因维生素与矿物质缺乏所引起的各种疾病。 | ||
川贝枇杷胶囊 | 口服中成药,具有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的功效。临床上主要用于风热犯肺,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吐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感冒咳嗽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大健康 | 参灵草牌原草液/西洋参灵芝蝙蝠蛾拟青霉口服液 | 原草液以冬虫夏草为主;西洋参灵芝蝙蝠蛾拟青霉口服液以天然冬虫夏草中提取“蝙蝠蛾拟青霉菌”通过发酵技术培养而成的蝙蝠蛾拟青霉菌丝体粉为主;均配以西洋参、灵芝、玫瑰花制成,能够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 | |
初元复合肽营养饮品Ⅰ型/Ⅱ型 | Ⅰ型适合手术后病人食用,用于促进术后伤口愈合和身体恢复;Ⅱ型适合人身体虚弱、生病或病后体力和胃肠道功能不好时食用。 | ||
利活益生菌 | 每袋产品含500亿高活菌,90%以上有效到达到肠道,添加3大益生元,更适合中国人肠道。 | ||
肝纯片 | 以显齿蛇葡萄提取物为主要原料,对化学性的肝损伤具有保护作用。毒理安全性评价标明安全无毒副作用。 | ||
处方药 | 黄芪生脉饮 | 益气滋阴,养心补肺,用于气阴两虚,心悸气短的冠心病患者 |
/
肾宝胶囊 | 调和阴阳,温阳补肾,安神固精,扶正固本。用于阳痿、遗精,腰腿酸痛,精神不振,夜尿频多,畏寒怕冷,妇女月经过多,白带清稀诸症。 | |
排石颗粒 | 具有清热利水、通淋排石的功效,用于下焦湿热所致的石淋,症见腰腹疼痛、排尿不畅或伴有血尿以及泌尿系结石见上述证候者。 | |
雷贝拉唑钠肠溶片 | 用于治疗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
蚓激酶肠溶胶囊(博洛克) | 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使过高的纤维蛋白原和血小板凝集率降低,改善症状并防止疾病发展。 | |
盐酸氯普鲁卡因注射液 | 用于局部浸润麻醉、周围神经阻滞麻醉、骶管和硬膜外麻醉,严格禁用于蛛网膜下腔阻滞麻醉。 |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由采购部向国内外厂商或经销商采购,根据各生产基地的需求量、结合原材料采购策略、采购周期下达采购订单。对于关键物料适时适价启动战略储备。采购方式主要包括招标采购、竞价采购、询比采购、谈判采购、直接采购等。
2、生产模式秉承质量、安全、环保第一,推行精益生产为核心的高效制造。公司大力推行安全生产、节能环保、柔性生产、精益制造及智能制造。生产安排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产品销售特性及安全库存,科学合理制定年度、月度、日生产计划。公司持续推进EHSQ管理体系及精益管理体系建设,以EHSQ、GMP、ISO等管理体系为基础,搭建公司产品生产、质量管控、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模式;从原料采购、人员配置、设备管理、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包装运输等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及成品进行全过程检测及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销售模式公司非处方药业务分为传统渠道和线上渠道,传统渠道方面主要包括药店及基层医疗终端,线上渠道方面依托天猫、京东、美团等平台发展B2C、O2O模式,并积极探索抖音、快手等兴趣电商新赛道;健康消费品业务主要分为线下及线上渠道,线下渠道以大型商超及连锁便利店为主,线上通过布局天猫、京东、美团等平台实现B2B、B2C、O2O多模式覆盖;处方药业务主要布局于
/
等级医院、基层医疗及零售药店终端。在业务模式方面,非处方药业务、健康消费品业务主要采取经、分销商覆盖方式进行销售,公司主要负责产品的广告及宣传投入,并参与终端推广及经销商维护;处方药主要采取代理销售模式,饮片业务主要采用直销模式。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8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953万元,同比增长9.67%。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始终坚持以遵循传统中医药理论为使命,依靠先进的制造工艺技术,本着追求极致的精神,将传统的中医药理论与现代的科研技术平台相结合,以科技创新和严格的全产业链质量管控,持续提升产品品质,制造出百姓家中常备、包中常备的呵护健康好产品。
1、品牌优势:
公司以“让人类充分享受健康的快乐”为使命,把握时代变化,精准捕捉消费者使用场景,成功打造了“江中”“利活”等品牌集群,夯实了“胃肠用药的专家与领导者”地位,形成了稳固的消费者心智认知。同时,公司充分利用品牌势能,成功打造了10亿级健胃消食片、5亿级乳酸菌素片,培育了草珊瑚含片、复方鲜竹沥液、多维元素片等过亿单品,打造了“脾胃、肠道、咽喉咳喘、补益维矿”四大品类矩阵,构建了丰富稳固的产品梯队。
公司拥有“江中”“初元”两个中国驰名商标。2024年,“江中”品牌连续21年荣登世界品牌实验室“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榜单,品牌价值位于医药行业第6位。“利活”牌乳酸菌素片以及“江中”牌健胃消食片、复方草珊瑚含片、多维元素片荣获2023-2024年度中国药品零售市场畅销品牌。
2、智能制造优势: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导向,践行《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坚持精益生产和智能制造,以数字化转型为核心引擎,通过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双轮驱动,构建中药智慧工业体系。公司积极应用数字化技术,实现生产智能控制,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同时,公司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持续强化节能减排,有序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中医药行业节能标准化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报告期内,公司入选国家工信部“数字领航企业实践案例”及第一批“卓越级智能工厂名单”,并获得“数字化转型成熟度三星级认证”及“新质生产力发展优秀案例”等行业认证。
3、研发创新优势:
公司拥有现代中药全国重点实验室、中药固体制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研发平台和多个省级研发平台,入选“科改示范企业”,围绕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发挥国家级平台示范引领
/
作用,与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深度融合,不断深化改革、集聚人才、加速转化、强化激励,形成研发管线高质量发展合力。
4、渠道优势:
公司多年深耕在非处方药、保健品领域,形成成熟的渠道覆盖和终端管理能力,拥有一批高素质的营销团队,具备优秀的市场拓展及市场反应能力。同时,公司持续优化终端渠道布局,不断发力新渠道拓展,推动传统和新零售渠道协同发展。
在传统渠道领域,公司与行业优秀经销商及终端连锁企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公司产品实现了全国70余万家终端覆盖,并通过联合推广活动、数字化赋能等举措持续提升渠道服务能力。在新零售渠道拓展方面,公司持续布局O2O平台与淘宝、京东等主流电商渠道,精准分析消费需求,优化营销战略,助力公司把握医药新零售的增长机遇,为公司“大单品、强品类”发展孕育新动能。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4.35亿元,同比减少2.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88亿元,同比增长9.67%。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435,450,590.73 | 4,553,211,857.57 | -2.59 |
营业成本 | 1,617,993,300.84 | 1,637,898,870.79 | -1.22 |
销售费用 | 1,494,915,537.25 | 1,640,775,368.24 | -8.89 |
管理费用 | 228,997,968.80 | 221,031,890.88 | 3.60 |
财务费用 | -75,321,374.64 | -60,931,511.49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30,427,615.70 | 141,422,157.72 | -7.7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6,252,548.91 | 1,039,462,470.66 | -24.3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969,451.57 | -114,576,036.2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7,438,587.94 | -833,069,704.87 | 不适用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626,804.43 | -37,108,486.56 | 不适用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465,586.18 | 259,678.12 | 5,470.5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072,851.21 | -9,721,321.90 | 不适用 |
营业外支出 | 10,897,474.64 | 6,379,709.85 | 70.81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降幅减少所致。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回长账龄款项所致。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赔偿罚款增加所致。
/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63.97%,较上年同期下降0.02个百分点。其中医药工业毛利率63.95%,酒类毛利率为72.32%。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医药工业 | 4,389,878,157.28 | 1,582,648,751.31 | 63.95 | -2.79 | -2.63 | 减少0.06个百分点 |
酒类 | 14,061,778.93 | 3,892,279.28 | 72.32 | 25.30 | -16.37 | 增加13.7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非处方药 | 3,265,753,958.90 | 890,171,826.41 | 72.74 | 7.07 | 3.11 | 增加1.04个百分点 |
处方药 | 792,862,533.36 | 481,288,556.82 | 39.30 | -3.50 | 35.71 | 减少17.54个百分点 |
健康消费品及其他 | 345,323,443.95 | 215,080,647.36 | 37.72 | -47.30 | -47.82 | 增加0.6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东 | 1,635,161,358.97 | 673,122,965.54 | 58.83 | 0.85 | -2.86 | 增加1.56个百分点 |
华南 | 1,006,789,519.57 | 291,272,722.08 | 71.07 | -2.09 | -11.36 | 增加3.03个百分点 |
华北 | 785,771,820.77 | 243,744,351.51 | 68.98 | -11.68 | -13.55 | 增加0.67个百分点 |
/
华西 | 976,217,236.90 | 378,400,991.46 | 61.24 | -1.15 | 15.86 | 减少5.6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①报告期内,处方药类由于部分产品集采未中标营收下降,引起产品结构变化,导致整体收入规模下降,毛利率下降;
②报告期内,健康消费品及其他类重新梳理业务,优化组织架构,导致收入规模下降。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健胃消食片 | 万盒 | 16,566 | 16,887 | 1,145 | 15.82 | 10.91 | -21.90 |
乳酸菌素片 | 万盒 | 8,223 | 8,137 | 417 | 18.20 | 11.94 | 25.98 |
多维元素片 | 万盒 | 1,302 | 1,254 | 298 | -17.59 | -10.30 | 18.73 |
复方草珊瑚含片 | 万盒 | 3,956 | 3,651 | 502 | 9.58 | 4.05 | 153.54 |
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肠溶胶囊 | 万盒 | 2,519 | 2,420 | 110 | 30.38 | 7.51 | 1,000.00 |
产销量情况说明
①公司对主要产品积极开展推广活动,助力销量增长;为保证产品的市场供应,公司合理增加复方草珊瑚含片库存;
②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肠溶胶囊市场需求增加,为保证产品的市场供应,公司合理增加库存。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医药行业 | 直接材料 | 961,484,888.37 | 60.75 | 1,051,271,084.95 | 64.68 | -8.54 |
生产费用和其他 | 621,163,862.94 | 39.25 | 574,177,033.99 | 35.32 | 8.18 | |
合计 | 1,582,648,751.31 | 100.00 | 1,625,448,118.94 | 100.00 | -2.63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
重要中药材品种及供求情况
1、太子参:主产地贵州、河北、福建。公司近些年在全国大力推广种植,产区已较为广泛,包括贵州、福建、河北、安徽、山东、江西、湖北等。2025年太子参种植面积较2024年有所回落,预计2025年全国太子参产量减少,但因各产区及市场保有大量陈货库存,太子参短期内仍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目前行情较为平稳。2024年公司太子参采购成本小幅下降,且已完成2025年所需量的战略储备,采购成本较2024年保持稳定。
2、山药(怀山药):药、食两用品种,主产地为河北、河南、山东等。受前几年山药价格高位运行刺激,种植面积和产新量增长较快,导致2024年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公司通过调整采购策略,实现2024年山药采购成本下降,且已完成战略储备,预计2025年采购成本可保持下降趋势。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1、江中药业与控股股东华润江中于2024年11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华润江中持有的江中饮片51%的股权,交割完成形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江中饮片于2004年5月18日成立,2020年6月8日被华润江中并购,总部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万福工业园,主要从事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茶叶制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中药饮片代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2、公司全资子公司江中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度注销,注销日为2024年12月31日。故自2024年12月31日起,公司不再将江中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21,165.8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0.2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56,793.8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2.90%。
/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1 | 111,521.10 | 25.32 |
2 | 客户2 | 36,913.56 | 8.38 |
3 | 客户3 | 28,473.60 | 6.47 |
4 | 客户4 | 28,320.26 | 6.43 |
5 | 客户5 | 15,937.37 | 3.62 |
合计 | 221,165.89 | 50.22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9,241.5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2.5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1 | 8,762.44 | 3.76 |
2 | 供应商2 | 6,398.05 | 2.74 |
3 | 供应商3 | 5,695.85 | 2.44 |
4 | 供应商4 | 4,364.22 | 1.87 |
5 | 供应商5 | 4,021.01 | 1.72 |
合计 | 29,241.57 | 12.53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情形。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4 | 4,364.22 | 1.87 |
2 | 供应商5 | 4,021.01 | 1.72 |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期间费用总额为177,902万元,较上年同期194,230万元减少16,328万元,降幅
8.41%。期间费率40.11%(上年:42.66%)
(1)销售费用报告期内,销售费用149,492万元,较上年同期164,078万元减少14,586万元,降幅8.89%。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36.04%下降为33.70%。
(2)管理费用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总额为22,900万元,较上年同期22,103万元增加797万元,增幅3.60%。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4.85%上涨为5.16%。
/
(3)研发费用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总额为13,043万元,较上年同期14,142万元下降1,099万元,降幅7.77%;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3.11%下降为2.94%。
(4)财务费用报告期内财务费用为-7,532万元,较上年同期-6,093万元减少1,439万元,主要系理财结构调整,理财产品到期后转为银行定期存款所致。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0,774.09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10,583.78 |
研发投入合计 | 21,357.8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82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49.55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415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9.92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4 |
硕士研究生 | 148 |
本科及以下 | 253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205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25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66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7 |
60岁及以上 | 2 |
注:2023年报中研发人员数量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关于科技人员认定的标准统计报送,涵盖在职、兼职及临时聘用的研发人员;2024年根据签订劳动合同或其它形式合同的在职研发人员数据进行统计报送。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21,357.87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82%;其中母公司研发投入14,621.36万元,占母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99%。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科技人员的数量为415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9.92%;其中,母公司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科技人员的数量为391人,占母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26%。在报告期的研发投入、研发人员人数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现金流情况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中“(一)主营业务分析”之“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的说明。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05,152.78 | 0.15 | 50,015,123.29 | 0.78 | -80.00 |
应收款项融资 | 344,390,803.08 | 5.29 | 134,799,343.26 | 2.11 | 155.48 |
其他应收款 | 10,105,596.75 | 0.16 | 64,868,662.56 | 1.01 | -84.4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188,189.96 | 0.10 | 0 | 0 | 不适用 |
其他流动资产 | 16,299,489.35 | 0.25 | 9,737,498.55 | 0.15 | 67.39 |
长期应收款 | 13,295,193.30 | 0.20 | 0 | 0 | 不适用 |
在建工程 | 99,313,382.54 | 1.53 | 70,895,989.33 | 1.11 | 40.08 |
使用权资产 | 569,768.15 | 0.01 | 2,339,457.11 | 0.04 | -75.65 |
应付票据 | 0 | 0 | 37,900,850.49 | 0.59 | -1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55,600.83 | 0.01 | 1,252,879.54 | 0.02 | -63.64 |
租赁负债 | 108,811.43 | 0 | 1,047,698.67 | 0.02 | -89.61 |
长期应付款 | 156,785,920.00 | 2.41 | 0 | 0 | 不适用 |
递延收益 | 90,329,184.32 | 1.39 | 49,605,483.44 | 0.77 | 82.10 |
其他说明:
1、交易性金融资产年末余额1,001万元,较上年末减少4,001万元,降幅80.00%,主要系理财结构调整,理财产品到期后转为银行定期存款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年末余额34,43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0,959万元,增幅155.48%,主要系公司收到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为目标的票据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1,011万元,较上年末减少5,476万元,降幅84.42%,主要系合并江中饮片后回收由原股东集中管理的资金所致。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年末余额619万元,上年末无余额,主要系海斯制药处置北石店园区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年末余额1,630万元,较上年末增加656万元,增幅67.39%,主要系本年可抵扣增值税较上年增加所致。
6、长期应收款年末余额1,330万元,上年末无余额,主要系海斯制药处置北石店园区所致。
/
7、在建工程年末余额9,931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842万元,增幅40.08%,主要系增加资产投入所致。
8、使用权资产年末余额57万元,较上年末减少177万元,降幅75.65%,主要系租赁终止所致。
9、应付票据年末无余额,较上年末减少3,790万元,降幅100.00%,主要系采用应付票据结算方式的金额减少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年末余额46万元,较上年末减少80万元,降幅63.64%,主要系租赁终止所致。
11、租赁负债年末余额11万元,较上年末减少94万元,降幅89.61%,主要系租赁终止所致。
12、长期应付款年末余额15,679万元,上年末无余额,主要系应付少数股东减资款所致。
13、递延收益年末余额9,033万元,较上年末增加4,072万元,涨幅82.10%,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医药卫生领域改革持续深化,围绕“医药、医疗、医保”的协同发展和治理迈出新步伐。在医药领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2024年各省份至少开展一批省级(含省际联盟)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强调扩大联盟范围,形成全国联盟集中采购,提升联盟采购规模和规范性;通过多层次集中采购机制,形成以量换价的市场格局。在医疗领域,国家卫健委等部门深入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促进医疗行业健康发展;同时,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的医保支付资格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在医保领域,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改革,全面推开DRG/DIP付费改革,防止医疗资源滥用;支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完善对常见病、多发病的保障,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持续开展飞行检查和专项整治,加强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近年,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支持医药产业发展,推动行业创新升级与高质量发展。2025年,国家将进一步深化药品和耗材集采、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同时将探索建立丙类药品目录,满足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医药行业在政策引导下,逐步向规范化、创新化方向转型,有望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国民健康意识提升以及药品零售格局演变,医药需求将出现结构性变化,促使医药行业不断聚焦品牌价值、创新和拓展服务场景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相关细分行业情况如下:
1中药:国家持续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和投入力度,为中药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国家层面:持续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明确了中医药行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持续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2024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结合国家数据局出台了《关于促进数字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旨在充分发挥数据资源的作用,推动中医药的高质量发展。在中医药人才支撑方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明确到2025年,完成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类别执业医师配置以及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疗机构传承工作室建立,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
/
江西省层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江中药谷时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构建“政策驱动+产业升级+创新引领”发展新格局。政策层面,江西省印发《江西省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和《江西省建设卫生健康“四区四高地”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从药械创新、企业升级、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强化中药产业政策支撑,推动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着力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质扩容、中医药产业发展提质增效、中医药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中医药文化传承与推广等“四大行动”,为中药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产业布局方面,依托“赣十味”道地药材优势,规模化打造特色中药材种植基地。同时,江西省持续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高标准建设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强化中医药科技创新支撑。此外,江西省还依托中医药海外中心,开展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深化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
2非处方药:健康意识提升,集采提质扩面,推动OTC市场稳健发展
供给端,非处方药制造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品类拓展持续强化竞争力,满足消费者对于健康保健和治疗疾病的双重需求。需求端,消费者健康意识强化叠加人口老龄化加剧,驱动日常健康管理需求提高。渠道端,线下连锁药店与线上渠道(B2C、O2O)加速融合,进一步丰富消费场景、激发潜在需求、拓宽市场空间。政策端,伴随集采提质扩面持续深化,中成药集采常态化并延伸至OTC品种,全国联盟集采机制加速构建,鼓励零售药店、村卫生室纳入集采体系,统一用药目录及价格监管推动市场标准化;国家医保局通过价格治理专项行动推动实现价格透明化,引导药价回归合理区间,提升药价公平性,促使医药企业加强成本控制能力及渠道运营能力。
3健康消费品:政策红利释放,大健康产业蓬勃发展
政策端,随着《“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持续推进,健康产业已成为国家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针对银发经济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正式落地,鼓励保健食品、特医食品等适老健康产品的研发创新,为行业发展注入政策动能。需求端,一方面,年轻群体逐步出现“治未病”的健康管理诉求,与中医养生理念深度结合的生活化健康消费渐成风尚,另一方面,老龄人口快速增长推动慢病防治、营养干预等健康需求持续释放,带动产业向专业化、精准化方向延伸,有效拓宽市场空间;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健康产业消费趋势发展报告》显示,2024年中国大健康产业总收入规模将达到9万亿元,相较于2021年8万亿元的总额显著跃升。在大健康产业市场持续发展的同时,市场竞争也愈发激烈,企业需要加强技术创新、品牌营销、合规运营与成本控制能力构建核心竞争力。
行业政策变化及影响:
/
2024年医药行业持续推进全方位改革,深入开展医保、医疗、医药协同治理。国家通过带量采购深化、医保目录改革、价格监管强化等核心举措开展整治改革工作,重塑行业价值链,构建医药发展新格局。1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
国家持续拓展集中带量采购的深度与广度,深度构建“国家—联盟—省级”三级联动的采购体系,目标覆盖临床必需、用量稳定的药品品类。2024年集采进一步向中药饮片、OTC等方向延伸,2024年9月安徽省中成药集采纳入部分医保OTC产品,2024年12月全国第二批中药饮片联盟采购探索建立统一定价与质控标准,完善中成药议价机制,体现“集采改革无禁区”的意志。同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从进院使用、监测考核、供应保障、协同监管等环节提出细化措施,推动中选药品和耗材优先使用,确保供应稳定,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巩固集采改革成果。
影响:集采提质扩面对市场价格体系形成压力,促进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构建更加丰富的产品梯队。公司将融入行业新格局,积极拥抱集采,加快打造产品梯队,并借势集采政策的扩面,争取增量发展机会;同时,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
2国家医保目录动态调整
2024年11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本次调整以“优结构、重创新”为核心理念,新增91个临床价值突出的创新药及高性价比仿制药,调出43个疗效不明确或重复性强的品种。
影响:公司无在产在销品种于2024年医保目录调整中调入或调出,本次医保目录调整对公司业绩无明显影响。
3药品价格治理
2023年12月,国家医保局下发了《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整顿“同通用名、同厂牌、同剂型、同规格”四同药品在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并通过专项行动持续建立覆盖全国定点药店的比价监测系统,要求网络售药平台实时上传配送价格数据,形成跨区域、跨渠道的动态价格锚点,以治理各渠道间不合理高价。目前,多省市已上线定点药店比价平台,实现终端价格透明化与实时对标。
影响:随着药品价格治理持续深化,药品价格将愈发透明,促使医药行业朝着公平、合理、高质量方向发展,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保障患者用药权益。公司坚持合法、合规经营,积极跟踪响应政策变化,完善价格监控机制,提升渠道精细化管理能力。
/
4基层医疗资源下沉与用药体系改革2024年6月,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机制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的通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2024年11月,国家卫健委、工信部、医保局等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大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通过药品下沉、集中供应配送等举措优化基层用药结构。政策明确基层医疗机构优先配备基药、集采中选药及慢病用药,建立“县—乡—村”三级药品联动机制。
影响:相关政策为企业带来市场扩容和产品需求增加的机遇,同时促使企业加强研发创新和质量控制,推出更多优质产品以满足基层市场的需求。
5大健康产业政策红利释放
202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提出应聚焦多样化需求,培育潜力产业,鼓励研发适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2024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征集拟纳入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建议的公告》,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拟纳入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支持保健食品新功能研究,培育保健食品领域新质生产力;8月,国家卫健委也将地黄、麦冬等中药材扩容至药食同源目录,推动传统中医药与现代健康消费深度融合。
影响:在政策支持、经济发展、人口老龄化以及居民健康消费意识提升等因素的共同助力下,大健康产业迎来了发展良机。促使企业不断丰富产品种类、持续优化产品品质与功能,以满足多样化市场需求,并推动大健康产业整体迈向规模化、合规化发展新阶段。
(2).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细分行业 | 主要治疗领域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如适用) | 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 | 是否纳入国家基药目录 | 是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 是否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
中药 | 消化系统 | 健胃消食片 | 中药 | 健胃消食。用于脾胃虚 | 否 | 否 | 1、一种健胃消食片的鉴别方法2005.04.26-2025.04.26 | 否 | 否 | 是 | 否 |
/
弱所致的食积,症见不思饮食、嗳腐酸臭、脘腹胀满;消化不良见上述证候者。 | 2、一种健胃消食口腔崩解片及制备方法2007.08.02-2027.08.023、中药材陈皮水提物的指纹图谱测定方法2005.12.30-2025.12.304、健胃消食片的质量控制方法2004.05.26-2024.05.265、一种健胃消食组合物在促进肠吻合口愈合中的用途2014.12.31-2034.12.316、健胃消食片在制备治疗肠易激综合征药物中的应用2024.8.15-2044.8.15 | ||||||||||
生物制品 | 消化系统 | 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肠溶胶囊 | 生物制品 | 肠道菌群失调引起的急慢性腹泻、便秘,也可用于治疗中型急性腹泻,慢性腹泻及消化不良、腹胀。 | 否 | 否 | 无 | 否 | 是 | 是 | 否 |
化学制剂 | 消化系统 | 乳酸菌素片 | 化药 | 用于肠内异常发酵、消化不良、肠炎和小儿腹泻。 | 否 | 否 | 无 | 否 | 否 | 否 | 否 |
化学制剂 | 维生素类药 | 多维元素片 | 化药 | 用于预防和治疗因维生素与矿物质 | 否 | 否 | 无 | 否 | 否 | 否 | 否 |
/
缺乏所引起的各种疾病。 | |||||||||||
中药 | 咽喉 | 复方草珊瑚含片 | 中药 | 疏风清热,消肿止痛,清利咽喉。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喉痹,症见咽喉肿痛、声哑失音;急性咽喉炎见上述证候者。 | 否 | 否 | 1、一种复方草珊瑚含片的含量测定方法2009.02.02-2029.02.022、一种大型平面双圆台磨角形中药片的薄膜包衣方法2011.02.14-2031.02.143、草珊瑚的膜技术分离精制方法2005.03.15-2025.03.15 | 否 | 否 | 否 | 否 |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药品名称 | 中标价格区间 | 医疗机构的合计实际采购量(万盒) |
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肠溶胶囊(24粒) | 21.96-22.29元/盒 | 380 |
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肠溶胶囊(36粒) | 32.94-33.43元/盒 | 2,024 |
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3年,控股子公司海斯制药的主要产品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肠溶胶囊中标福建省及广东联盟集采。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治疗领域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脾胃类 | 132,748.61 | 38,792.16 | 70.78 | -2.08 | -5.06 | 0.92 |
肠道类 | 142,245.94 | 36,041.39 | 74.66 | 9.47 | 6.99 | 0.59 |
上呼吸道类 | 54,114.96 | 21,813.75 | 59.69 | 13.56 | 23.16 | -3.14 |
补益类 | 34,494.08 | 15,533.90 | 54.97 | -4.42 | -12.23 | 4.01 |
康复营养系 | 4,611.09 | 2,222.46 | 51.80 | -67.09 | -67.77 | 1.02 |
滋补保健系 | 10,443.34 | 4,560.38 | 56.33 | -14.98 | -11.08 | -1.91 |
其他 | 60,329.80 | 39,300.84 | 34.86 | -20.65 | -3.12 | -11.79 |
医药工业合计 | 438,987.82 | 158,264.88 | 63.95 | -2.79 | -2.63 | -0.06 |
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毛利率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营业收入(元) | 医药工业毛利率(%) | 整体毛利率(%) |
000538 | 云南白药 | 39,111,292,156.00 | 64.24 | 26.51 |
600085 | 同仁堂 | 17,860,891,456.13 | 46.97 | 47.29 |
000999 | 华润三九 | 24,738,963,319.76 | 60.78 | 53.24 |
600572 | 康恩贝 | 6,732,797,037.14 | 60.64 | 58.48 |
002737 | 葵花药业 | 5,700,286,745.90 | 56.41 | 56.29 |
600351 | 亚宝药业 | 2,909,765,256.74 | 67.76 | 57.85 |
注:由于年报披露时间原因,上述六家同行业公司数据均取自其2023年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工业毛利率为63.95%,整体毛利率为63.97%,处于同行业较好水平。各企业毛利率差距较大的主要原因为各企业产品结构不同,不同类型产品毛利率差距较大。
2、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
2024年,公司围绕“经典名方现代中药研发的引领者、大健康产品创制的先行者”的研发创新目标,以科改示范行动为抓手,持续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全面推动研发工作,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是构建短、中、长期研发规划,短期加快大健康产品开发,中期加快大品种二次开发,长期围绕全国重点实验室,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积极布局中药新药开发,推进相关管线布局;二是公司不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全国重点实验室,引进第一批“双栖优聘”人才;三是积极落实改革行动,以创新驱动为引擎,持续加大研发力度,强化人才队伍建设,2023年度“科改示范企业”考核中获评“优秀”。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的“优良乳酸菌种质资源挖掘与产业化关键技术创制及应用”项目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太子参质量控制与精深加工关键技术及产业化”获福建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同时,与香港浸会大学联合申报的“消化道中药新药开发”项目入围香港特区政府创新科技署的“产学研1+计划”首批资助项目;学术研究方面,共发表SCI论文5篇,其中植物乳杆菌P9治疗慢性腹泻的临床研究论文发表在国际顶级期刊《NatureCommunications》。
(2).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
中医经典名方产品开发 | MFJZ | 中药3.1类 | 肝肾阴虚,阴血不足,急性感染,急慢性胃肠炎,中阳不足之痰饮等 | 是 | 否 | 申报前研究 |
益生菌产品开发及评价 | 利活益生菌固体饮料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否 | 益生菌产品开发及评价 |
参灵草临床研究 | 参灵草口服液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否 | 上市后再评价 |
初元复合营养品系列产品开发 | 初元复合营养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否 | |
治疗IBS、IBD用途的益生菌新药联合开发项目 | 益生菌活菌新药 | 生物制品1类 | 治疗IBS(肠易激综合征)、IBD(炎症性肠病)。 | 是 | 否 | 申报前研究 |
盐酸氯普鲁卡因注射液一致性评价 | 盐酸氯普鲁卡因注射液 | 化药4类 | 临床用于浸润麻醉、神经阻滞麻醉、骶管和硬膜外 | 是 | 否 | 申报前研究 |
/
(3).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乳果糖口服溶液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受理号CYHB2402093、CYHB2402092)。
(4).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不适用
(5).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6、无形资产”。
(6).研发投入情况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麻醉。浸润麻醉和外周神经阻滞麻醉用1%或2%溶液,骶管及硬膜外麻醉用2%或3%溶液。同行业可比公司
同行业可比公司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云南白药 | 34,444.15 | 0.88 | 0.86 | 2.45 |
同仁堂 | 38,304.54 | 2.14 | 1.89 | 0.00 |
华润三九 | 88,895.12 | 3.59 | 3.66 | 19.62 |
康恩贝 | 31,247.52 | 4.64 | 4.25 | 4.60 |
葵花药业 | 12,864.72 | 2.26 | 2.57 | 0.00 |
亚宝药业 | 15,759.46 | 5.42 | 5.26 | 28.17 |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 | 36,919.25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4.82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4.78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49.55 |
注:由于年报披露时间原因,上述六家同行业公司研发投入数据均取自其2023年年报;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为六家同行业公司的算术平均数;净资产取所有者权益(下同)。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4.82%,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4.78%,处于同行业中等水平。公司2022年入选“科改示范企业”扩围名单,2023年度专项考核结果为“优秀”。研发投入金额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的通知》进行分类统计,其中:费用化研发投入是指报告期为实施研发活动发生的、可在当期直接作为费用计入成本的支出,包括人员劳务费和其他日常性支出;资本化投入是指报告期为实施研发活动而进行固定资产建造、购置、改扩建以及大修理等的支出,包括土地与建筑物支出、仪器与设备支出、资本化的计算机软件支出、专利和专有技术支出等。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研发项目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 | 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项目一 | 1,296.18 | 1,296.18 | 0.00 | 0.29 | 225.14 |
项目二 | 1,049.99 | 1,049.99 | 0.00 | 0.24 | -20.93 |
项目三 | 525.84 | 525.84 | 0.00 | 0.12 | -37.45 |
项目四 | 157.31 | 157.31 | 0.00 | 0.04 | -43.84 |
项目五 | 34.50 | 34.50 | 0.00 | 0.01 | 6.25 |
注1:各研发项目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主要受研发项目的阶段性研究及周期影响。
3、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销售模式主要分为经销制、代理制、连锁直营、电商销售。目前,公司已构建完成覆盖全国除西藏自治区、台湾省以外的21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的渠道精控体系。
/
①经销制:公司非处方药业务及健康消费品线下业务主要采取经销制销售模式。自有销售队伍综合考虑区域内医药商业企业的渠道资源、业务团队、市场地位等因素,筛选确定合格的经销商,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在其经营范围内,公司配合经销商通过市场宣传、开拓分销商、走访终端、学术推广等方式进行终端的开发和维护。经销商覆盖模式下,公司可利用经销商的渠道资源和配送优势,实现产品的快速销售和市场覆盖,同时公司负责产品广告以及宣传投入,并参与终端推广服务。控股子公司海斯制药通过经销商销售模式进行销售;终端开发及推广服务主要由经销商完成。
②代理制:公司处方药业务销售模式主要采取代理制,双方签订代理协议,代理商严格按照协议进行合法、合规的推广活动,公司给予一定的市场推广支持。
③连锁直营:公司非处方药业务综合考虑全国范围内重点连锁药店的品牌影响力、营销能力、门店分布等因素,筛选确定合格的连锁药店进行深度合作。公司将产品直接销售给直营连锁,并配合连锁通过市场宣传、节假日促销、消费者互动等方式进行产品的直接销售。
④电商销售:公司非处方药线上业务及健康消费品线上业务依托电子商务、大数据和云计算领域的优势,通过线上运营直接触达用户进行产品信息及广告展示,同步完成销售成交,线下自主物流配送,形成数据智能化营销生态闭环。主要布局于天猫、京东、饿了么等线上平台,分为B2B、B2C、O2O等模式,同时探索布局抖音、快手等兴趣电商渠道。
(2).销售费用情况分析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
营销开支 | 900,845,072.27 | 60.26 |
广告宣传促销费 | 364,667,035.61 | 24.39 |
薪酬福利 | 227,119,947.18 | 15.19 |
折旧及摊销 | 2,283,482.19 | 0.15 |
合计 | 1,494,915,537.25 | 100.00 |
注:上表中部分数据及合计数若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 销售费用 |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云南白药 | 4,992,157,591.11 | 12.76 |
同仁堂 | 3,436,631,969.77 | 19.24 |
华润三九 | 6,965,475,227.58 | 28.16 |
康恩贝 | 2,286,531,090.56 | 33.96 |
葵花药业 | 1,366,528,519.93 | 23.97 |
亚宝药业 | 971,690,618.15 | 33.39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 | 1,494,915,537.25 |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33.70 |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为149,492万元,较上年同期164,078万元减少14,586万元,降幅8.89%。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36.04%下降为33.70%。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会计科目 |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5 | 81,572,515.00 | -9,493,965.84 | 72,078,549.1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江西现代中药产业创新中心 | 1.00 | 0.00 | 3,000,000.00 | 3,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江西本草天工科技有限公司 | 40.00 | 22,702,380.01 | 40,000.00 | 22,742,380.01 | 长期股权投资 |
北京正旦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 25.71 | 8,592,796.86 | -1,028,200.00 | 7,564,596.86 | 长期股权投资 |
华润(甘肃)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0.00 | 1,011,300.00 | 1,011,3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合计 | 112,867,691.87 | -6,470,865.84 | 106,396,826.03 |
注1: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为7,507.85万元,较上年末减少649.4万元,主要系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允价值减少所致。注2: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3,131.83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31万元,增幅0.07%,主要系新增联营企业所致。具体详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7.长期股权投资”、“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值变动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015,123.29 | 867,161.41 | 160,000,000.00 | 200,877,131.92 | 10,005,152.78 | |||
应收款项融资 | 134,799,343.26 | 209,591,459.82 | 344,390,803.0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1,572,515.00 | -9,493,965.84 | 3,000,000.00 | 75,078,549.16 | ||||
合计 | 266,386,981.55 | -8,626,804.43 | 163,000,000.00 | 200,877,131.92 | 209,591,459.82 | 429,474,505.02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1、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海斯制药注册资本14,851.2131万元,本公司持有其51%股权。经营范围为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服务;保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办公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末,资产总额109,108万元;净资产57,218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91,156万元,净利润9,368万元(上述财务信息已考虑购买日公允价值调整的影响)。
2、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济生制药已整合桑海制药的生产经营业务。济生制药注册资本12,245万元,本公司持有其51%股权。经营范围为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中草药种植,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末,资产总额111,999万元;净资产44,005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66,796万元,净利润2,922万元(上述财务信息已考虑购买日公允价值调整的影响)。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医药行业正经历结构性调整与高质量发展转型,政策引领、研发创新与市场分化正共同塑造新的行业格局。
/
政策层面:2024年“三医联动”改革持续深化,围绕“降价、保供、监管、控费”等核心方向,推动行业规范化与可持续性发展,持续巩固改革成果。医药领域常态化推进集中带量采购,实现“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形成国采、省份牵头的全国联采为主体,省级集采为补充的集中采购新格局”;有针对性的扩大集采品种范围,减少国家和地方集采品种间交叉重叠,做到互为补充。同时,药品挂网价格监管趋严,线上比价平台的普及,也推动了药品价格的合理化和透明化。医药领域改革的持续深化,促使企业以技术创新和精益管理实现降本增效,拥有技术优势和较强成本管控能力的龙头企业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提升。
医保改革持续推进支付方式创新,DRG/DIP支付改革进入关键阶段,引导院内用药向高临床价值品类倾斜,同时医保基金的常态化监管强化行业合规导向,促使医药企业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合规经营。医疗体系改革聚焦优质资源下沉,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分级诊疗制度深化,推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及终端市场分层,更好满足不同患者的医疗需求。
终端市场层面:公立医院终端,伴随医疗反腐持续深入与集采的常态化开展,通过临床试验验证其更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的产品,核心竞争力更加凸显,将获得更多政策支持。公立医院用药结构将持续得到优化,药品销售模式由“渠道驱动”转向“学术驱动”。零售药店终端,随着处方外流加速,零售终端处方药占比持续提升;O2O平台的持续发展及线上购药医保支付共同推动传统零售与数字化新零售融合加深;药价治理使得零售渠道的竞争愈发复杂,两级分化加剧。基层医疗终端,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政策红利释放带动终端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与分级诊疗制度结合,基层市场对高性价比普药及慢病用药需求持续扩容。
未来,医药行业将继续呈现“政策引导+创新驱动+市场分化”的特征,行业企业将加强品牌及产品梯队建设,强化成本管控与合规建设,同时把握中医药振兴、基层市场增量、新零售渠道升级等结构性机会,持续打造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让人类充分享受健康的快乐”为使命,以“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的引领者”为愿景,立足中医药行业,走品牌与创新驱动之路,致力于改善人民的健康生活,成为大众信赖与尊重的企业。公司将不断聚焦主责主业,做强OTC基石业务,大力发展健康消费品业务,协同布局处方药业务,坚持走“大单品、强品类”的发展之路,持续丰富产品线和品类,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中药企业,在中医药振兴发展中不断贡献江中力量。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
2025年,医药行业结构性调整与高质量发展转型,机遇与挑战并存。公司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题,积极应对变化,勇担新使命新任务,围绕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以赴完成全年和“十四五”目标任务,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2025年公司力争实现收入和利润的双位数增长。主要思路和举措如下:
注:上述计划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对此保持风险意识。
1、业务发展:提高品牌牵引力,坚持“大单品、强品类”发展
非处方药业务:坚持品牌驱动为核心,聚焦巩固胃肠基石品类市场领导地位,夯实“家中常备药的践行者”业务定位,并围绕咽喉咳喘、补益维矿品类打造大单品,培育潜力产品,加快打造产品梯队。脾胃品类,健胃消食片将持续巩固助消化领导地位,拓展美食聚餐场景,打造美食伴侣,以新场景、新传播链接新人群,推动品牌年轻化;联动新零售平台,实现多渠道推广,提升市场份额。肠道品类,乳酸菌素片夯实“肠道日常调理”定位,以场景化营销拉升产品对终端和消费者的影响力;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肠溶胶囊(贝飞达)积极开展工艺优化,加强学术研究赋能,持续打造肠道健康“养+治”组合。咽喉咳喘品类,巩固复方草珊瑚含片、复方鲜竹沥液等优势品种,发展牛黄蛇胆川贝液等潜力产品,打造产品组合抢占细分市场。补益维矿品类,以多维元素片为核心,围绕差异化健康需求培育潜力产品,加强品牌和渠道统筹的运营管理。
健康消费品业务:围绕业务发展战略,聚焦高端滋补、康复营养、胃肠健康、肝健康等核心品类,逐步打造出品牌大单品梯队;强化线上、线下渠道布局,优化业务运营模式,搭建用户数字化运营体系,场景化开发用户。
处方药业务:夯实合规发展基础,稳步提升运营能力。强化市场准入能力和合规建设,深挖产品及市场潜力,夯实心脑、呼吸、妇科、泌尿、胃肠等品类,加强等级医院和第三终端布局。围绕智慧代煎中心,推动提高饮片业务市场覆盖,探索多渠道、多区域业务拓展。
2、创新研发:体系化精进研发工作,提升科技创新实力
公司围绕“经典名方现代中药研发的引领者、大健康产品创制的先行者”为研发创新目标,构建短、中、长期研发规划,短期加快大健康产品开发,中期加快大品种二次开发,长期布局中药新药;持续输出学术研究成果,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赋能营销推广;提升全国重点实验室多单位联合共建水平,推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加快高端人才引进,通过多种合作方式引进领军人才、科技人才,不断夯实研发架构,配强研发队伍。
3、智能制造:深化精益生产,筑牢EHSQ管理基础
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推动绿色发展,不断布局丰富智能化生产线,系统性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公司将持续推进江中药谷车间升级改造建设,进一步提升生产效能;推进海斯金匠工业园项目落地,强化产能统筹与区域协同。公司将加强内外产能协同与柔性排产,优化能源管理,深化中药制造过程质量控制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实现全流程质量精细化管理;推进数字化供应链平台
/
建设,依托数据赋能推动业务智能化升级。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加速设备节能改造与老旧设备更新,推动各制造基地制定实施节能降碳方案,筑牢EHSQ体系。
4、组织建设:深化组织变革,激发组织人才活力公司将继续贯彻“十四五”战略规划,深化组织变革与人才管理机制升级。基于业务拓展需求,进一步优化事业部架构设计,推动部门间协同效能提升。完善干部梯队建设,深化“能上能下”动态管理机制,推进人才结构优化与轮岗机制;强化外部人才引进渠道,吸纳具备行业经验与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通过差异化的绩效考核体系与激励政策激发全员干事创业动能。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市场及政策变动风险2024年,国家针对医药行业出台多项政策,在各级集采、医保目录调整、门诊统筹、处方外流、医药监管、价格联动等一系列事件推动下,医药行业整体承压,行业监管更加规范和严格,对医药企业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影响2024年,国家持续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进程,第十批国家集采及中成药联盟集采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中药饮片专项集采逐步落地。随着政策深化,品种扩容、价格联动、区域覆盖加速的趋势显著,公司重点品种可能面临中标价格下行压力与市场份额重构的双重挑战。
应对措施:公司动态跟踪集采政策,优化竞品策略,针对已中选品种强化终端覆盖与学术推广,未中选品种则加速向零售、电商及基层市场渗透,通过工艺优化与供应链降本缓解价格压力。同时,针对部分销售规模不大且在等级医院销售占比不高的品种,积极借势集采政策的扩面,争取增量发展机会。
(2)药品价格治理的影响
2024年医保局大力整顿“同通用名、同厂牌、同剂型、同规格”四同药品在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并通过专项行动持续建立覆盖全国定点药店的比价监测系统,要求网络售药平台实时上传配送价格数据,形成跨区域、跨渠道的动态价格锚点,以治理各渠道间不合理高价。传统零售渠道面临的跨区域比价压力凸显;同时,线上平台即时比价功能的普及进一步压缩产品定价空间,企业需平衡终端价格维护与市场竞争力。
应对措施:积极跟踪响应政策变化,完善价格监测体系,强化线上线下价格协同管理;强化产品及品类规划和管理,持续加强研发创新和研发成果应用,聚焦消费者需求,延长产品生命线,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
2、原材料价格及供应风险
随着全球通胀显著回落,各国预计陆续进入降息通道,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价格有望总体稳定,但中药材容易受产量下降、资本炒作、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多种因素影响,个别品种价格波动幅度可能较大,对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有一定影响,但总成本波动幅度较小。
/
应对举措:为合理控制成本,公司将继续采取全线监测、数据分析、提前布局、策略储备等策略,一方面加强市场价格监控及分析,提高生产预测准确性,合理安排库存及采购周期,做到统筹安排、资源优化;另一方面,在保证原材料品质的前提下优化原材料成本结构,控制总采购成本。
3、研发创新风险
药品研发周期长、环节多且投入大,新药从开发到上市期间受政策法规、市场竞争格局等较多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存在研发创新不及预期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围绕“经典名方现代中药研发的引领者、大健康产品创制的先行者”的研发创新目标,构建了短、中、长期研发规划,持续加强研发团队建设,深入推动产学研融合,系统性提升研发能力。同时,定期对研发项目进行监督评价,合理把控研发风险。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推进法人治理长效机制的建设,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加强诚信建设及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按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召开,行使章程规定的决策、监督职能;董事、监事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信息披露做到了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均能够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增加ESG工作职责并更名,同步修订《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在公司发展战略制定、董事人员的选聘、关联交易、财务审计、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制度建设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各项公司治理制度,不断明晰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持续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制定《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指引》《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清单》等相关文件,确保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合规、高效执行。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登记、披露、报备等工作。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
/
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中,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间接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控股股东华润江中对解决同业竞争所作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中,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间接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控股股东华润江中对解决同业竞争所作承诺。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2月23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2月24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增补2名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增补1名董事的议案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17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5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4、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6、公司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8、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9月13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9月14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关于增补1名董事的议案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2月23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12月24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3、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4、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刘为权 | 董事 | 男 | 53 | 2009/09/18 | 2027/12/22 | 219,000 | 219,000 | - | - | 0 | 是 |
董事长 | 2022/06/28 | 2027/12/22 | |||||||||
徐永前(新任) | 董事 | 男 | 52 | 2024/12/23 | 2027/12/22 | 209,000 | 69,666 | -139,334 | 回购注销 | 0 | 是 |
刘立新(新任) | 董事 | 男 | 57 | 2024/12/23 | 2027/12/22 | 116,667 | 116,667 | - | - | 0 | 是 |
崔兴品(新任) | 董事 | 男 | 52 | 2024/9/13 | 2027/12/22 | - | - | - | - | 0 | 是 |
胡凤祥 | 董事 | 男 | 54 | 2022/07/15 | 2027/12/22 | 183,000 | 183,000 | - | - | 0 | 是 |
邓蓉 | 董事 | 女 | 46 | 2023/11/13 | 2027/12/22 | - | - | - | - | 0 | 是 |
吴文多(离任) | 董事 | 男 | 51 | 2024/2/23 | 2024/12/23 | - | - | - | - | 0 | 是 |
邢健(离任) | 董事 | 男 | 48 | 2020/05/20 | 2024/12/23 | 213,000 | 213,000 | - | - | 0 | 是 |
唐娜(离任) | 董事 | 女 | 48 | 2022/11/17 | 2024/08/09 | - | - | - | - | 0 | 是 |
谢亨华(新任)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2024/12/23 | 2027/12/22 | - | - | - | - | 0 | 否 |
梁波(新任)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24/2/23 | 2027/12/22 | - | - | - | - | 8.33 | 否 |
/
张岩(新任) | 独立董事 | 男 | 43 | 2024/2/23 | 2027/12/22 | - | - | - | - | 8.33 | 否 |
洪连进(离任)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2018/12/20 | 2024/12/23 | - | - | - | - | 10 | 否 |
汪志刚(离任) | 独立董事 | 男 | 51 | 2018/12/20 | 2024/2/23 | - | - | - | - | 1.67 | 否 |
章卫东(离任)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2021/01/28 | 2024/2/23 | - | - | - | - | 1.67 | 否 |
周娇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6 | 2023/11/13 | 2027/12/22 | - | - | - | - | 0 | 是 |
王定海 | 监事 | 男 | 43 | 2023/11/13 | 2027/12/22 | - | - | - | - | 29.54 | 否 |
罗玲(新任) | 职工监事 | 女 | 49 | 2024/12/23 | 2027/12/22 | - | - | - | - | 0.43 | 否 |
彭晓霞(离任) | 职工监事 | 女 | 53 | 2023/11/03 | 2024/12/23 | - | - | - | - | 22.62 | 否 |
肖文斌 | 总经理 | 男 | 44 | 2022/03/23 | 2027/12/22 | 96,300 | 96,300 | - | - | 131.5 | 否 |
李小俊 | 财务总监 | 男 | 43 | 2020/03/19 | 2027/12/22 | 71,000 | 71,000 | - | - | 76.67 | 否 |
田永静 | 董事会秘书 | 女 | 43 | 2015/05/19 | 2027/12/22 | 71,000 | 71,000 | - | - | 66.41 | 否 |
刘文君(离任) | 副总经理 | 男 | 39 | 2021/01/12 | 2024/2/23 | 71,000 | 54,000 | -17,000 | 二级市场交易 | 0 | 是 |
合计 | / | / | / | / | / | 1,249,967 | 1,093,633 | -156,334 | / | 357.17 | / |
姓名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刘为权 | 曾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江中药业财务负责人,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经理、董事,华润江中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华润江中党委书记、董事长;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
徐永前 | 曾任江中药业副总经理,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华润江中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现任华润江中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 |
刘立新 | 曾任江中药业党委副书记,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华润江中助理总经理、华润江中副总经理。现任华润 |
/
江中党委副书记、董事,本公司党委委员、董事。 | |
崔兴品 | 曾任北京市工商局昌平分局主任科员,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主任研究员,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健康和安全部副总经理。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
胡凤祥 | 曾任赛科药业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北京医药集团工会副主席、纪检监察部主任,华润医药党务监察副总监、审计合规部高级总监、华润紫竹党委书记、总经理,华润医药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部总经理。现任华润江中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本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 |
邓蓉 | 曾任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财务核算与税务管理部总经理、财务管理中心会计管理部总经理、华润双鹤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总经理、会计管理总监、业务财务部总经理、财务职能部总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执行董事,华润江中董事,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董事。 |
吴文多 | 已离任 |
邢健 | 已离任 |
唐娜 | 已离任 |
谢亨华 | 曾任北京光大高登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西单世纪明珠百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常务理事。现任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
梁波 | 曾任江西江铃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经理,市场总监、执行副总。现任北京趣活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趣活国际商贸(上海)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本公司独立董事。 |
张岩 | 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西财经大学理财系副主任;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
洪连进 | 已离任 |
汪志刚 | 已离任 |
章卫东 | 已离任 |
周娇 | 曾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法务部高级经理、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合规部总经理、首席合规官,华润江中监事,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
王定海 | 曾任华润江中人力资源部企业文化经理、华润江中党委组织宣传部宣传总监和办公室(党办)文化责任总监;现任本公司工会办公室专业总监、监事。 |
罗玲 | 曾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产事务部综合事务经理、党群工作部综合事务干事(经理级)、办公室(党办)机要文秘经理。现任江中药业办公室(党办)机要文秘经理(保密副总监)、职工监事。 |
彭晓霞 | 已离任 |
肖文斌 | 曾任江中药业销售省经理、销售总监、市场总监、销售副总经理;江中药业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OTC事业部总经理。 |
/
李小俊 | 曾任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会计主管、财务经理,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预算经理,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
田永静 | 曾任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江中药业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
刘文君 | 已离任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税前报酬总额指其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
/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刘为权 | 华润江中 | 党委书记 | 2023年6月2日 | 至今 |
董事长 | 2023年6月2日 | 至今 | ||
徐永前 | 华润江中 | 党委副书记 | 2024年8月14日 | 至今 |
董事 | 2024年8月14日 | 至今 | ||
总经理 | 2024年8月14日 | 至今 | ||
刘立新 | 华润江中 | 党委副书记 | 2024年3月14日 | 至今 |
董事 | 2024年3月14日 | 至今 | ||
崔兴品 | 华润医药 | 副总裁 | 2021年11月25日 | 至今 |
邓蓉 | 华润医药 | 首席财务官 | 2023年6月13日 | 至今 |
执行董事 | 2023年12月27日 | 至今 | ||
华润江中 | 董事 | 2023年6月1日 | 至今 | |
胡凤祥 | 华润江中 | 党委委员 | 2021年1月14日 | 至今 |
纪委书记 | 2021年1月14日 | 至今 | ||
周娇 | 华润医药 | 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 2021年6月28日 | 至今 |
总法律顾问 | 2022年12月23日 | 至今 | ||
首席合规官 | 2023年7月24日 | 至今 | ||
华润江中 | 监事 | 2023年6月1日 | 至今 | |
吴文多(离任) | 华润江中 | 党委副书记 | 2023年6月2日 | 2024年8月14日 |
华润江中 | 总经理 | 2023年6月2日 | 2024年8月14日 | |
唐娜(离任) | 华润集团 | 法律合规部副总裁 | 2024年7月31日 | 至今 |
华润江中 | 监事 | 2019年2月18日 | 2024年8月12日 | |
邢健(离任) | 华润江中 | 党委委员 | 2019年8月7日 | 2025年2月27日 |
华润江中 | 财务总监 | 2019年8月7日 | 2025年1月24日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刘为权 | 江西江中九昌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7月22日 | 至今 |
刘立新 | 江药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12月29日 | 2024年5月15日 |
徐永前 | 江西江中九昌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10月24日 | 至今 |
崔兴品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2月28日 | 至今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3月3日 | 至今 | |
邓蓉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7月17日 | 至今 |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6月29日 | 至今 | |
梁波 | 北京趣活科技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21年5月16日 | 至今 |
趣活国际商贸(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 总裁 | 2021年5月16日 | 至今 | |
张岩 | 江西财经大学 | 副教授 | 2016年9月30日 | 至今 |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6月9日 | 至今 |
/
周娇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4年9月18日 | 至今 |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4年11月8日 | 至今 | |
监事会主席 | 2024年12月5日 | 至今 |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4年9月19日 | 至今 | |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4年9月11日 | 至今 | |
监事会主席 | 2024年9月11日 | 至今 | ||
谢亨华 | 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主任 | 2013年1月4日 | 至今 |
李小俊 | 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3月7日 | 2024年4月2日 |
田永静 | 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3月7日 | 2024年4月2日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决定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业绩合同的议案》,认为公司的相关考核方式客观、公正,考核指标科学、严谨,基本能准确反映被考核者的工作情况。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高管实行年薪制度,以公司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为基础,以公司经营目标为导向,年终结合业绩合同进行绩效考核,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最终确定其报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根据考评结果按时支付。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357.17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徐永前 | 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刘立新 | 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崔兴品 | 董事 | 选举 | 选举 |
吴文多 | 董事 | 选举 | 选举 |
董事 | 离任 | 工作调动 | |
邢健 | 董事 | 离任 | 工作调动 |
唐娜 | 董事 | 离任 | 工作调动 |
谢亨华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梁波 | 独立董事 | 选举 | 选举 |
张岩 | 独立董事 | 选举 | 选举 |
洪连进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离任 |
汪志刚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离任 |
章卫东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离任 |
/
罗玲 | 职工监事 | 选举 | 监事会换届 |
彭晓霞 | 职工监事 | 离任 | 监事会换届 |
刘文君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调动 |
说明:
1、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补梁波先生、张岩先生为独立董事,增补吴文多先生为董事,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
2、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补崔兴品先生为董事,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
3、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江中药业第九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联席会议,选举罗玲女士为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任期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4、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新一届(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1月2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1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增补2名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增补1名董事的议案3、关于修改《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4、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2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3月21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公司2023年总经理工作报告2、公司2024年商业计划3、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4、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5、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6、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7、关于追认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公司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1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1、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13、关于公司经理层2023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的议案 |
/
1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15、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4、关于合资设立西北药材资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5、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7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科研中心东区实验室扩建项目的议案2、关于公司片剂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3、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桑海制药减少投资的议案4、关于全资子公司宁夏朴卡减资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8月20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3、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关于公司固体制剂车间高效机房改造的议案5、关于审议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业绩合同的议案6、关于增补1名董事的议案7、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24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4、关于购买江中饮片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5、关于控股子公司海斯制药向海斯欣达增资的议案6、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上海江中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4年12月6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4、关于修订《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5、关于对外转让宁夏朴卡酒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6、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江西江中本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7、关于参与江西现代中药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的议案8、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2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6、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
/
8、关于公司人才公寓建设项目的议案 |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12月31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3、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刘为权 | 否 | 11 | 11 | 5 | 0 | 0 | 否 | 4 |
徐永前(新任) | 否 | 2 | 2 | 1 | 0 | 0 | 否 | 0 |
刘立新(新任) | 否 | 2 | 2 | 1 | 0 | 0 | 否 | 0 |
崔兴品(新任) | 否 | 4 | 4 | 4 | 0 | 0 | 否 | 1 |
胡凤祥 | 否 | 11 | 11 | 5 | 0 | 0 | 否 | 4 |
邓蓉 | 否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4 |
吴文多(离任) | 否 | 7 | 7 | 5 | 0 | 0 | 否 | 3 |
邢健(离任) | 否 | 9 | 9 | 5 | 0 | 0 | 否 | 4 |
唐娜(离任) | 否 | 6 | 6 | 5 | 0 | 0 | 否 | 2 |
谢亨华(新任) | 是 | 2 | 2 | 1 | 0 | 0 | 否 | 0 |
梁波(新任) | 是 | 9 | 9 | 4 | 0 | 0 | 否 | 3 |
张岩(新任) | 是 | 9 | 9 | 3 | 0 | 0 | 否 | 3 |
洪连进(离任) | 是 | 9 | 9 | 8 | 0 | 0 | 否 | 4 |
汪志刚(离任) | 是 | 2 | 2 | 2 | 0 | 0 | 否 | 1 |
章卫东(离任) | 是 | 2 | 2 | 2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1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张岩(召集人)、梁波、邓蓉 |
提名委员会 | 谢亨华(召集人)、梁波、刘为权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梁波(召集人)、张岩、崔兴品 |
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 | 刘为权(召集人)、徐永前、谢亨华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七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4年1月19日 |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听取会计师汇报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整合审计计划2、听取财务总监汇报2023年未审报表 |
2024年3月1日 |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听取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初审)2、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听取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4、公司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5、关于追认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6、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24年3月19日 |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听取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经审计)2、听取《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3、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4、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2024年4月19日 |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听取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2024年8月15日 |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情况2、听取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2024年10月21日 |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情况2、听取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
2024年12月17日 |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2、听取会计师汇报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整合审计计划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四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4年1月18日 | 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增补2名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增补1名董事的议案 |
2024年8月15日 | 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增补1名董事的议案 |
2024年12月4日 | 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24年12月17日 | 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五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4年3月20日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经理层2023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的议案 |
2024年4月19日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 |
2024年8月15日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审议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业绩合同的议案 |
2024年10月21日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
2024年12月31日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3、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五)报告期内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4年3月20日 | 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公司2024年商业计划 |
/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2、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504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67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4,18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88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251 |
销售人员 | 1,373 |
技术人员 | 1,143 |
财务人员 | 102 |
行政人员 | 313 |
合计 | 4,18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317 |
本科 | 1,342 |
专科 | 1,100 |
中专及以下 | 1,423 |
合计 | 4,182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薪酬政策围绕公司战略,构建体现业绩、岗位和人才报酬体系,薪酬管理遵循按绩效付薪、按岗位付薪、按能力付薪、按市场付薪等四大基本原则,制定有针对性的薪酬水平策略。同时,结合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确定薪酬成本及其增长,切实推进收入能增能减。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围绕“十四五”人才规划目标,建立健全了人才培训体系,培养造就勇于创新的经营管理人才、素质优良的科技人才、技艺精湛的岗位技能人才,形成人才支撑发展的新格局。在具体培养项目上,“干部读享会”持续推进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百人计划”培养担当作为的年轻后备干部;“青马班”培养具有忠诚政治品格、浓厚家国情怀、突出能力素质的青年政治骨干;“铸
/
匠计划”持续推进四级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制造新势力”专注于智能制造领域并培养具有创新制造意识的复合型人才;“赢销特训营”致力于打造一支具有敏锐市场洞察力的专业营销精英队伍;“精研班”集中资源选拔培养一批支撑科创战略发展需求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151,104.5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4,237,233.23 |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坚持实施积极稳定的现金分红方案,让股东充分享受公司发展的红利。自上市以来,公司累计分派现金分红(合并回购股份金额)占期间归母净利润合计数比例超60%。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2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754,876,715.30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88,192,557.44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95.77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754,876,715.3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 95.77 |
/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2,297,075,355.5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2,297,075,355.5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704,313,864.8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326.14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88,192,557.44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2,428,865,280.85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4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断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助力“十四五”战略目标达成。2024年,公司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和商业计划,对高级管理人员制定年度业绩合同进行考核,明确了业绩考核周期、经理层关键业绩指标及其目标值、个人重点工作指标等考核内容。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年度考核方案要求,结合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合同,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并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薪酬兑付。
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和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顺利解锁。2024年12月,公司审议通过《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充分调动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积极性,激励对象进一步向科研人员倾斜。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工作以完善基本管理制度为基础,加强内控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在财务、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及产品服务等方面形成规范的内控管理体系,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管理安全、财务报告准确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有效促进完善公司内控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管理要求及《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和文件规定,建立起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专门委员会、经理层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对公司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层进行了规范。
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制度和细则,在经济业务的处理中设定明确的标准体系,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重点控制,建立了严格具体的管理及披露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坚持以风险防范为导向,以促进高效融合为目的,增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和内控管理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内控体系,通过构建风险防控、过程预警和效果评估的闭环管理机制提升内控效能。
投后管理方面,组织赴外部公司及子公司调研并善用调研成果,结合审计、巡视发现的问题持续推进子公司业务整合,定期开展投资效益评估;修订《投后管理工作指引》优化职责分工与整合流程,提高子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实现项目投资价值,降低投资后管理风险,促进子公司高质量发展。
治理机制建设方面,持续推动子公司建立权责清晰、有效制衡的管理架构,依据规模与业务特性差异化设置董事会结构,为业务单一或小规模子公司配备执行董事,选配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董事担任下属企业外部董事,同时规范董事会向经理层的授权标准与权限边界。
/
子公司内控管理方面,促进子公司有效开展风控、内控工作,不断提高风控、内控管理水平,有力保障“十四五”战略规划收官。一是将依法治企、合规管理与风险管理作为子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加强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及子公司对相关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严格落实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中的各项要求,扎实开展子公司重大风险事件的报送和管控;三是深入开展内控自评价与监督评价工作,持续提升工作有效性,切实推动子公司内控管理体系的逐渐完善。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542.59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根据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4年南昌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洪环综合〔2024〕3号),江中药业被列入南昌市2024年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根据《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4年赣江新区(直管区)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赣新管环字〔2024〕13号),公司控股子公司济生制药纳入赣江新区2024年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根据《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4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晋市环办〔2024〕14号),公司控股子公司海斯制药纳入晋城市2024年土壤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晋城市2024年环境风险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江中饮片未被纳入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①江中药业江中药业设有两座综合型污水处理站,分别负责处理江中药谷基地(地址:南昌市湾里区招贤路1号)和罗亭基地(地址:南昌市湾里区罗亭镇罗亭村南安公路北侧)两个厂区的全部生产、生活废水。
废水 | 厂区 | 主要污染物 | 许可排放限值(mg/L) | 排放浓度(mg/L) | 2024年排放量(t) | 核定排放总量(t/a) |
江中药谷 | 化学需氧量 | 220 | 9.59 | 1.7626 | - | |
罗亭基地 | 500 | 51.50 | 7.7256 | |||
江中药谷 | 氨氮 | 25 | 0.07 | 0.0219 | ||
罗亭基地 | 40 | 0.82 | 0.1223 | |||
核定排放总量: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制药工业—中成药生产》(HJ1064—2019),江中药业属于中成药类制药行业,2023年3月14日江中药谷厂区更新的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360000158307408H001U)无总量控制许可要求;2023年4月28日罗亭厂区申领的排污许可证(91360000158307408H002U)无总量控制许可要求。 | ||||||
执行标准:江中药谷基地与罗亭基地氨氮、化学需氧量分别执行湾里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及罗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 ||||||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2个废水总排口,均为纳管排放。 | ||||||
废水总排口分布:江中药谷废水总排口位于江中药谷东北角,罗亭基地废水总排口位于罗亭基地西北角 | ||||||
锅炉废气 | 厂区及排放口 | 主要污染物 |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mg/m3) | 排放浓度(mg/m3) | 2024年排放量(t) | 核定排放总量(t/a) |
江中药谷1#排口 | 二氧化硫 | 100 | ND | 0.0034 | - | |
江中药谷2#排口 | 50 | ND |
/
罗亭基地排放口 | ND | 0.0035 | |||
罗亭基地1#喷雾干燥塔排烟 | ND | ||||
罗亭基地2#喷雾干燥塔排烟 | ND | ||||
江中药谷1#排口 | 氮氧化物 | 400 | 126 | 6.29 | |
江中药谷2#排口 | 200 | 25 | |||
罗亭基地排放口 | 117 | 6.47 | |||
罗亭基地1#喷雾干燥塔排烟 | 53 | ||||
罗亭基地2#喷雾干燥塔排烟 | 52 | ||||
核定排放总量: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制药工业—中成药生产》(HJ1064—2019),江中药业属于中成药类制药行业2023年3月14日江中药谷厂区更新的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360000158307408H001U)无总量控制许可要求;2023年4月28日罗亭厂区申领的排污许可证(91360000158307408H002U)无总量控制许可要求。 | |||||
执行标准:江中药谷基地8吨锅炉依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燃气锅炉标准,3/4吨锅炉与罗亭基地均依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2014年7月1日以后新建锅炉需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 | |||||
排放方式:天然气锅炉燃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15米烟囱高空直接排放。 |
②济生制药济生制药原有厂区、科创城生产基地内均建有污水处理站,两个厂区所有生产和生活废水集中排入各自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纳管排入江西华赣赣江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废水 | 厂区 | 主要污染物 | 许可排放限值(mg/L) | 排放浓度(mg/L) | 2024年排放量(t) | 核定排放总量(t/a) |
科创城生产基地 | 化学需氧量 | 350 | 110 | 22.4355 | - | |
氨氮 | 30 | 5 | 0.2736 | - | ||
原有厂区 | 化学需氧量 | 350 | 37.4 | 0.6580 | - | |
氨氮 | 30 | 1.3 | 0.0234 | - |
/
核定排放总量: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制药工业—中成药生产》(HJ1064—2019),济生制药属于中成药类制药行业,科创城生产基地2023年9月21日申领的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360127158261497H002Q)无排放总量限制。原有厂区2023年4月6日申请延续的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360127158261497H001Q)无排放总量限制。 | ||||||
执行标准:原有厂区:南昌市环境保护局昌北分局昌北函[2019]18号{关于对四家制药厂污水排放标准备案的函},其他污染物标准值依据《中药类制药工业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096-2008表2标准)。科创城生产基地:与江西华赣赣江水务有限公司签订纳管协议,氨氮、化学需氧量等执行纳管协议标准。 | ||||||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2个废水总排口,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入江西华赣赣江水务有限公司。 | ||||||
废水总排口分布:科创城生产基地排口位于基地西北角;原有厂区排口位于原厂区西北角。 | ||||||
锅炉废气 | 厂区及排放口 | 主要污染物 | 许可排放限值(mg/m3) | 排放浓度(mg/m3) | 2024年排放量(t) | 核定排放总量(t/a) |
科创城生产基地废气燃烧、锅炉废气排放口 | 二氧化硫 | 50 | 7 | 0.0839 | 0.0896 | |
氮氧化物 | 200 | 95 | 3.0834 | 3.2930 | ||
原有厂区锅炉排放口 | 二氧化硫 | 50 | 2 | 0.0130 | 0.0260 | |
氮氧化物 | 200 | 30 | 0.5120 | 1.0240 | ||
核定排放总量: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制药工业—中成药生产》(HJ1064—2019),济生制药属于中成药类制药行业,2023年4月6日延续的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360127158261497H001Q)二氧化硫无总量限制,氮氧化物2.918吨总量限制。科创城生产基地排污许可证2023年9月21日申领的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360127158261497H002Q)无总量限制。 | ||||||
执行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 | ||||||
排放方式:天然气锅炉燃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15米以上烟囱高空直接排放。 |
③海斯制药海斯制药现有2个厂区,分别是王台厂区和原料厂区。分别建有污水处理站,所有生产和生活废水集中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排放口名称为污水排放口。处理达标后纳管排入市政管网,进行深度处理。
废水 | 厂区 | 主要污染物 |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mg/L) | 排放浓度(mg/L) | 2024年排放量(t) | 核定排放总量(t/a) |
王台厂区 | 化学需氧量 | 500 | 71.23 | 3.9302 | 4.003 | |
王台厂区 | 氨氮 | 45 | 4.11 | 0.165 | 0.456 | |
废水排污许可信息:海斯制药王台厂区:依据《排污单位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制药工业-化学药品制剂制造》(HJ1063-2019)、《排污单位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制药工业-生物药品制剂 |
/
制造》(HJ1062-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通用工序》(HJ1120-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酒、饮料制造工业》(HJ1028-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海斯制药王台厂区以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为主,2024年1月31日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140500111208832X002Q),化学需氧量、氨氮核定总量。 | ||||||
执行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 ||||||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1个废水总排口,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入山西国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 ||||||
废水排放口:王台厂区南侧。(原料厂区生产废水转移至王台厂区处理) | ||||||
锅炉废气 | 厂区及排放口 | 主要污染物 |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mg/m3) | 排放浓度(mg/m3) | 2024年排放量(t) | 核定排放总量(t/a) |
王台厂区1#锅炉排放口 | 二氧化硫 | 35 | ND | / | - | |
王台厂区2#锅炉排放口 | 35 | ND | ||||
原料厂区锅炉废气排放口 | 35 | ND | / | |||
王台厂区1#锅炉排放口 | 氮氧化物 | 50 | 32 | 0.2038 | ||
王台厂区2#锅炉排放口 | 50 | 28 | ||||
原料厂区锅炉废气排放口 | 50 | 31 | 0.0361 | |||
核定排放总量:依据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140500111208832X002Q)、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140500111208832X001P)、《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无排放总量限制。 | ||||||
执行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 | ||||||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共有3个排放口(王台厂区2个、原料厂区1个),分别经15米、9米锅炉烟囱直接排放。 | ||||||
工艺有机废气 | 厂区及排放口 | 主要污染物 |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mg/m3) | 排放浓度(mg/m3) | 2024年排放量(t) | 核定排放总量(t/a) |
工艺有机废气排放口 | 非甲烷总烃 | 60 | 4.92 | 0.045 | 12.96 | |
低浓度有机废气排放口 | 非甲烷总烃 | 60 | 25.33 | 0.7481 | ||
排污许可信息:依据《排污单位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制药工业-原料药制造》(HJ858.1-2017),2023年04月25日申领的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140500111208832X001P),非甲烷总烃核定总量为12.96t/a。 | ||||||
执行标准:《山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2017年专项治理方案》中排放限值。 | ||||||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共有2个排放口,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 |
/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废水方面江中药谷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共有两套,一套2003年投产运行,日处理1500吨的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工艺为“PH调节+水解酸化+厌氧处理+好氧处理+二次沉淀+生物”滤池。另一套2016年投产运行,日处理1500吨,使用物化和生化相结合,以生化工艺为主导的工艺流程,对废水进行处理,经过分离、沉淀、调节、生化等工艺单元,将无机污染物与固体分离,有机污染物转换成CO
、H
O和剩余污泥,使污水得到净化。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水洗+生物分解”工艺处理,处理能力10000m
/h,进一步净化污水废气。罗亭基地厂区,设有一座综合型污水处理厂,负责处理厂区生产、生活废水,设计处理能力合计为800吨/日,采用“生化处理”工艺。使用物化和生化相结合,以生化工艺为主导的工艺流程,对废水进行处理,经过分离、沉淀、调节、生化等工艺单元,将无机污染物与固体分离,有机污染物转换成CO
、H
O和剩余污泥,使污水得到净化。污水站所使用的处理气味治理设施采用“高级氧化水解+除湿过滤+光分解工艺”,处理能力20000m
/h,使得在厌氧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带气味废气被分解。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
为落实环保合规性,公司各污水总排放口规范化建设了环保在线监测站房,配备在总排放口安装废水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对化学需氧量、氨氮、PH、流量、水温等监测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并按政策文件要求,按时完成互联网专网接入及视频监控安装,将监测数据由运维公司直接传送实时上传至省平台及国发平台。
报告期内,江中药业湾里制造基地在主要污染物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正常,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经检测均符合且优于国家或当地环保排放要求。
设施名称 | 投运日期 | 处理工艺 | 设计处理能力 | 运行情况 |
江中药谷污水处理系统1 | 2003年 | 物化+生化处理工艺 | 1500t/d | 正常 |
江中药谷污水处理系统2 | 2016年 | 物化+生化处理工艺 | 1500t/d | 正常 |
罗亭基地污水处理系统 | 2018年 | 生化处理工艺 | 800t/d | 正常 |
罗亭基地污水处理气味治理设施 | 2018年 | 高级氧化水解+除湿过滤+光分解 | 20000m3/h | 正常 |
药谷污水处理废气处理设施 | 2021年 | 水洗+生物处理 | 10000m3/h | 正常 |
科创城生产基地处于生产状态,原有厂区已停止生产。原有厂区位于赣江新区新祺周,主要生产设施已搬迁至科创城生产基地。报告期内,原有厂区污水处理站仍处于运行状态,主要处理池内污水,废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厌沉+好氧+混凝沉淀;科创城生产基地内建有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备于2023年投产运行,日处理1200吨/天,所有生产区的生产和生活废水集中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主要工艺为“预处理+UBF厌氧反应器+厌沉+好氧+混凝沉淀”工艺方式处理,排放口名称为污水排放口。
为落实环保合规性,公司各污水总排放口规范化建设了环保在线监测站房,配备在总排放口安装废水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对化学需氧量、氨氮、PH、流量、水温等监测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并按政策文件要求,按时完成互联网专网接入及视频监控安装,将监测数据由运维公司直接传送实时上传至省平台及国发平台。
报告期内,科创城生产基地、原有厂区在主要污染物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正常,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经检测均符合且优于国家或当地环保排放要求。
设施名称 | 投运日期 | 处理工艺 | 设计处理能力 | 运行情况 |
/
污水处理站(科创城生产基地) | 2023年 | 预处理+UBF厌氧反应器+厌沉+好氧+混凝沉淀 | 1200t/d | 正常 |
污水处理站(原有厂区) | 2019年 | 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厌沉+好氧+混凝沉淀 | 500t/d | 正常 |
海斯制药现有2个厂区,分别是王台厂区和原料厂区。王台厂区有6个生产车间,分别为生物制剂车间、水针车间、制水车间、口服固体制剂车间、冻干粉针车间,智能化冻干粉针车间,主要废水来源于生产废水、清场废水、发酵废水,集中排放公司综合污水处理站,经调节、厌氧、好氧生物处理后纳管外排,进入山西国晋物业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智能化冻干粉针剂制水工序和制水车间及锅炉浓排水不进入王台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直接外排进入山西国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王台厂区污水处理站污水总排放口规范化建设了环保在线监测站房,在总排放口安装废水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对化学需氧量、氨氮、PH、流量监测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并按政策文件要求,按时完成互联网专网接入及视频监控安装,监测数据直接传送实时上传至晋城市在线监测平台。
原料厂区主要废水来源于生产废水、清场废水,收集至污水池后定期转运至王台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设施名称 | 投运日期 | 处理工艺 | 设计处理能力 | 运行情况 |
综合污水处理站 | 2019年 | 改进增强型生物处理技术 | 200t/d | 正常 |
污水处理站 | 2014年 | 中和,调节 | 5m3/d | 正常 |
(二)废气方面
1、江中药业所有生产基地均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经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检测,江中药谷及罗亭基地厂区SO
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排放标准。2024年江中药业未被列入南昌市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公司在南昌市限燃区率先淘汰燃煤锅炉,使用天然气锅炉,锅炉废气执行低于《锅炉大气排放标准》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限值,烟气完全符合排放标准,SO
几乎为零;2024年公司完成江中药谷制剂楼2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获取中央环保资金27.41万元;经过多年实践摸索,针对中药片剂备料、制粒、压片、包衣的工艺粉尘采用了“源头减量+无尘输送+干湿式叠加”的江中除尘法,解决了工艺粉尘处理难题;末端工艺粉尘处理采用过滤袋式除尘基础上再增加水幕除尘柜深度除尘,使废气二次净化,除尘效率超90%;每天安排专人对工艺设备除尘进行维护保全,保障设施的良好运行,通过源头控制+过程削减+末端治理,全面清洁生产。
湾里制造基地制剂楼实验室废气处理设备的改造,落实制剂楼实验室VOCs废气处置,已投入使用并正常运行。同时实施污水除臭设施改造,实现臭气有组织排放,提升环保绩效,通过对药谷污水站的集水井、格栅机、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等产生臭气异味的设施进行加盖封闭,再用管道汇集至处理设施处理,最后通过引风机及15米的排气筒排入大气。通过此次污水除臭改造,实现污水站臭气无组织排放提升为有组织排放,消除厌氧池等产生的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确保污水站臭气排放符合国家《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排放要求。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江中绿色发展,为社会做出应有的环保责任担当。
2、科创城生产基地的锅炉均为低氮燃烧燃气锅炉,锅炉废气委托第三方每月定期对锅炉烟气排放进行检测,报告期内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的SO
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达标。公司生产工序目前共有23个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处理措施有袋式除尘、水幕除尘、喷淋干燥等,确保排放浓度达标。2024年,济生制药未列入赣江新区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原有厂区停止生产,锅炉已报停使用,并告知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海斯制药采用燃气锅炉,2019年进行了低氮改造,执行山西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未安装在线监测,由第三方定期监测。王台厂区目前共有7个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废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动物房废气、发酵废气和流化干燥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质检废气采用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和包衣废气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报告期内废气排放口第三方检测排放浓度均达标。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
/
的工艺废气、无组织低浓度废气分别收集治理,未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排放标准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其中工艺废气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治理工艺,低浓度废气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治理工艺,袋式除尘工艺废气治理工艺,报告期内废气排放口第三方检测排放浓度均达标。
(三)土壤污染防治方面2024年,海斯制药被列入晋城市2024年土壤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根据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快推进土壤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晋市环函(2024)75号)和《关于印发<2024年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晋市环函〔2021〕135号)文件要求,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已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的编制、通过评审专家和备案的工作。目前,相关工作正严格依照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所指出的隐患问题,有条不紊地推进整改,确保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根据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4年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晋市环函(2024)75号和《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2年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的通知》晋市环函〔2022〕129号文件相关要求,海斯制药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已完成方案编制、专家审查、上传平台等工作,并根据方案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建设了3口地下水监测井和进行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国家或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已取得环境保护相关行政许可,近期工程建设项目情况如下: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江中药业于2018年12月1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已报南昌市湾里区环保局备案,备案编号:360105-2018-020-L。2022年对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2022年3月1日通过了专家评审,并进行备案(备案编号:3601052022-C0006)。2024年对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通过了专家评审,2024年12月6日在湾里环保局完成了备案(备案编号:360111-2024-04-L)。
科创城生产基地于2023年12月21日评审通过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12月25日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备案批准,备案编号:361201-2023-014-L。
海斯制药王台厂区、原料厂区于2023年5月26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报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备案,备案编号:140500-2023-276M。2024年海斯制药被列入晋城市环境风险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海斯制药加强环境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整治。根据海斯制药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重新辨识、分析,2024年在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和噪声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土壤及地下水的隐患排查,将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辨识清、分析透,并告知岗位人员,加强本单位的环境隐患排查。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审批单位 | 环评批复时间文号 | 验收文号 |
1 | 科创城现代中药生产基地一期项目 | 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 | 赣新管环评字【2020】7号批复时间:2021年5月28日 | 已验收 |
2 | 晋城海斯制药原料药车间技改工程项目 |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2022年3月18日泽行环审[2022]006号 | 2024-0500(02)-038 |
3 | 金匠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 |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023年7月7日晋市开环审[2023]16号 | 暂未验收 |
/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根据省、市、区政府主管环保部门要求,江中药业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在环保部门进行了备案。对主要水污染物进行在线监测设施实时检测,并委托第三方进行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维护;根据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公司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标排放。在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在政府环保平台完成信息公布,污染物排放及监测信息发布率达100%。
根据省、市、区政府主管环保部门要求,济生制药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在环保部门进行了备案。对主要水污染物进行在线监测设施实时检测,并委托第三方进行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维护;根据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公司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标排放。在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在政府环保平台完成信息公布,污染物排放及监测信息发布率达100%。
根据省、市、区政府主管环保部门要求,海斯制药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在环保部门备案。对王台厂区主要水污染物进行在线监测设施实时检测,并委托第三方进行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维护;其他污染物按照自行监测要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开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报告期内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标排放。在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在政府环保平台完成信息公布,污染物排放及监测信息发布率达100%。按照土壤重点污染排污单位监管要求制定了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专家审查、上传平台等工作,于2024年11月底完成了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海斯制药公司被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处罚肆万肆仟元。2024年2月28日,晋城市生态环境局下达《晋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晋市环(泽)罚[2024]05号),对其中“质检楼喷淋塔内无水,治污设施喷淋塔未正常使用。”的情况决定处人民币肆万肆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司已按要求整改并已缴纳罚款。
针对环保处罚,海斯制药公司高度重视,立即查实问题原因,立即组织整改,按期缴纳罚款。整改措施如下:
①梳理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不适合的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做出调整和修订,明确环保设施的管理职责、巡检、维护等内容;
②加强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培训和定期效果评估,对评估不合格人员要求重新培训,直至评估合格;
③开展环保设施运行的专项检查。针对环保设施操作规程,组织相关车间、部门开展专项培训,制定检查表,最终将检查结果形成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和任务进度,严格落实考核,推动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提升;
④加强环境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整治。结合海斯制药生态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自评结果,重新辨识、分析环境因素,将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辨识清、分析透,并告知岗位人员,加强环境隐患排查。
⑤吸取事件教训,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做好应对措施,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降低合规管理风险。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1)排污信息江中饮片未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江中饮片内建有工业污水处理站,所有生产废水集中排入厂区工业污水处理站处理,排放口名称为污水排放口。处理达标后纳管排入武宁县万福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废水 | 厂区 | 主要污染物 | 许可排放限值(mg/L) | 排放浓度(mg/L) | 2024年排放量(t) | 核定排放总量(t/a) | |||
江中饮片公司 | 化学需氧量 | 500 | 121 | 4.2240 | - | ||||
氨氮 | 50 | 3.78 | 0.4887 | - | |||||
核定排放总量:江中饮片为排污登记,无排放总量限制。 | |||||||||
执行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执行江西武宁万福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 |||||||||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1个工业废水总排口,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入武宁县万福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1个生活污水总排口,纳管排入武宁县万福工业园区生活污水管网。 | |||||||||
工业废水总排口分布:位于公司东南角;生活污水总排口位于公司西北角。 | |||||||||
锅炉废气 | 厂区及排放口 | 主要污染物 | 许可排放限值(mg/m3) | 排放浓度(mg/m3) | 2024年排放量(t) | 核定排放总量(t/a) | |||
锅炉废气排口 | 二氧化硫 | 100 | / | 0.0000182 | - | ||||
氮氧化物 | 400 | 9 | 0.0064 | - | |||||
核定排放总量:江中饮片公司为排污登记,无排放总量限制。 | |||||||||
执行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1燃气标准。 | |||||||||
排放方式:天然气锅炉燃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15米以上烟囱高空直接排放。 |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①废水方面江中饮片厂区位于武宁县工业园区,内建有工业污水处理站,所有生产区的生产废水集中排入厂区工业污水处理站处理,主要工艺为“生化系统+化学强氧化法+PH调节及絮凝沉淀”工艺方式处理,排放口名称为工业污水排放口。废水处理达标后纳管排入武宁县万福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设施名称 | 投运日期 | 处理工艺 | 设计处理能力 | 运行情况 |
/
工业污水处理站 | 2020年 | 生化系统+化学强氧化法+PH调节及絮凝沉淀 | 30m3/d | 正常 |
②废气方面
江中饮片的锅炉采用燃气锅炉,锅炉废气委托第三方每月定期对锅炉烟气排放进行检测,报告期内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的SO
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达标。公司生产工序目前共有1个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处理措施为水幕除尘,报告期内废气排放口第三方检测排放浓度均达标。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江中饮片公司于2024年9月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了江中饮片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工作。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根据省、市、区政府主管环保部门要求,江中饮片公司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司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报告期内,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标排放。
3、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始终秉承“天人合一,自然如是”的自然生态理念,主要生产基地江中药谷最大限度保留了原有的地形、地貌。江中药谷内的动植物得到严格保护,江中药谷生产基地污水处理站采取中水回用工艺,实现污水净化中水回用于景观湖补水,真正做到将自然生态环境和工业生产完美融合。呈现在人们眼前的是水里有鱼、水面有鹬、草丛有兔、林中有獐、空中有鹭,上百种野生动植物在此绘就了生动的画卷。
公司及所属各控股生产单位产生的工业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纳管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无直排自然水体情况。公司按规定对各类水污染物的排放进行了自行监测,在总排放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连续监测水污染物的排放,监测数据直接传送至环保主管部门监控平台;公司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确保排放依法合规。公司各生产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都委托给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合规化处置。
公司积极履行央企社会责任,推进高效机房项目建设、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密集库改造项目建设,进一步融合绿色生态文明理念。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动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湾里制造基地积极推进药谷三期光伏项目建设工作,科创城生产基地完成2MWp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实现并网发电,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的占比,助力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六五”环境日期间,公司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将低碳环保理念植入人心;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动节能减排,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江中药谷“五位一体”打造绿色生态标杆项目荣获“华润集团2023年创建世界一流企业标杆项目奖”;江中药谷、科创城生产基地两个零碳工厂项目入选江西省首批零碳低碳负碳示范工程;湾里制造基地、科创城生产基地获评“美丽工厂”并入选江西省2024年度“美丽细胞”建设优秀案例;江中药谷获评中国投资协会“三星零碳工厂”;公司申报的《中医药低碳工厂运行管理指南》获得省级地方标准立项;公司健胃消食片、复方草珊瑚含片两款产品完成产品碳足迹核算以及评价,取得《碳足迹评价证书》,成为全省中药行业首家取证产品。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审批单位 | 环评批复时间文号 | 验收文号 |
1 | 江中饮片智慧代煎项目 |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 洪环环评【2024】123号批复时间:2024年7月24日 | 暂未验收 |
/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3,553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报告期内,光伏项目共计发电623万千瓦时,具体如下:1、公司先后于2017年、2022年分别实施江中药谷一期和二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自实施以来持续稳定并网发电。2、2023年,江中药业实施江中罗亭基地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科创城生产基地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自实施以来持续稳定并网发电。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秉持“源头低碳、过程控碳、末端去碳”原则,持续推进“十四五”碳排放战略规划落地,制定并落实《江中药业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生产基地零碳低碳示范园区/工厂建设,大力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淘汰高耗能设备,强化用能管理、优化能源使用结构、加强碳排放控制,组织第三方开展碳核查,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规划和使用,持续推进科创城生产基地、罗亭战略储备库和江中药谷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累计发电623万千瓦时,折合减少碳排放量约3553吨,江中药谷作为江西省首家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工厂,采取“锅炉低氮燃烧器加烟气循环辅助装置,以及精准燃烧负荷调控系统”的技改技术路线,改造后锅炉烟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由之前的约120mg/m?降至约20mg/m?的水平,氮氧化物减排率达80%以上。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
详见《2024年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89.63 | 用于华润健康乡村项目捐赠及其他社会捐助。 |
其中:资金(万元) | 205 | / |
物资折款(万元) | 84.63 | / |
惠及人数(人) | / | /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坚持企业发展与社会责任齐头并进,围绕“战略布局公益,公益反哺战略”相互浸润,在服务百姓健康上彰显央企担当。公司大力开展健康公益项目,组织开展肠道健康公益行、教师护嗓行动等多项特色公益活动,为亿万人享受健康快乐生活做贡献;对口帮扶振兴乡村和建设希望小镇,通过党建引领,产业带动增强“造血”功能等方式,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参与华润健康乡村公益活动,捐资捐物,助力提升乡村医生水平和卫生状况。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19.36 | |
其中:资金(万元) | 116 | 1、100万用于在莲花县良坊镇白渡村开展党建、产业帮扶及乡村建设等乡村振兴帮扶工作。2、16万用于结对帮扶井冈山华润希望小镇开展环境改造、产业发展、组织重构、精神重塑等乡村振兴工作。 |
物资折款(万元) | 3.36 | 向井冈山华润希望小镇捐赠药品用于元旦、春节期间希望小镇乡风文明建设工作。 |
惠及人数(人) | 1,899 | 莲花县白渡村全村240户877人;井冈山华润希望小镇1022人。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教育培训帮扶、环境改造、义诊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4年,公司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整体部署,根据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安排,派驻工作队到对口帮扶点莲花县白渡村开展相关工作;围绕“环境改造、产业帮扶、组织重构、精神重塑”四大愿景,派驻年轻干部开展井冈山华润希望小镇的运营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国务院国资委和华润集团组织的消费帮扶活动,切实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报告期内,白渡村荣获江西省2023年度乡村振兴模范党组织、江西省乡村振兴示范村、萍乡市乡村振兴综合评价先进村、莲花县产业发展先进村等;在江西省委组织部、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开展的2023年度省派单位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工作情况考核中,公司驻白渡村工作队荣获最高等次“好”;公司报送的《江中药业:中药材种植产业照亮乡村振兴之路》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上市公司乡村振兴最佳实践案例”。
一、兴产业,稳就业
在莲花县白渡村,驻村工作队协助构建以特色太子参中药材产业为主体,传统种植业和传统养殖业为两翼的“一体两翼”产业发展格局,打造生态农业产业基地,发展“大棚”产业,把“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吸纳带动白渡村、岐下村、高坵村等剩余劳动力就业增收,壮大村集体经济,同时打造有活力、有能力、有定力的“三有”团队,为生态农业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与村“两委”紧密结合产业创建实际,创新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委统领、党支部引领、党员带领“三领”作用,坚持产业开创到哪,就把党支部工作开展到哪,在白渡村成立良坊镇生态产业党支部。
在井冈山华润希望小镇,公司向小镇驻地村土山村采购黄桃等农特产品26万余元,村集体获利3万余元,带动当地果农增收;组织小镇驻地镇村干部赴中国岗梅之乡——福建省清流县调研学习林下经济岗梅种植经验,助力村集体发展林下种植产业;组织公司一线优秀销售人员培训班参访小镇,带动小镇米兰花及周边民宿增收。
二、解民忧,惠民生
在莲花县白渡村,公司驻村工作队积极推进当地乡村环境整治。通过疏通沟渠、加固河堤,提高防汛抗旱及防灾减灾能力,为农业生产提供有力保障。通过为村主干道铺设沥青,建设产业路,改善通达条件,方便群众出行。通过加强“劝诚亭”维保,发挥协商议事、谈心谈话、休闲娱乐等方面的作用。在当地安装3台净水器,免费向村民提供饮用纯净水。
在井冈山华润希望小镇,公司助力小镇完成8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针对小镇下辖土山组依托专项帮扶资金开展“旧貌换新颜”人居环境专项提升工程,极大地提升了周边居民的生活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办实事,增收入
/
在消费帮扶方面,公司积极参与国务院国资委组织的央企消费帮扶“迎春行动”和华润集团组织的“聚力行动”,组织下属单位食堂在央企消费帮扶线上平台积极采购脱贫县农特产品。
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将始终坚持以产业振兴为着力点,着力围绕以组织振兴为保障、产业振兴为引领、人才振兴为支撑、文化振兴为抓手、以生态振兴为前提的“五大振兴”领域,持续推动对口支援项目,坚持“以投资帮扶、产业合作为主,以公益帮扶、社会捐助为辅”的乡村振兴工作理念,帮助结对帮扶点和华润希望小镇进一步培育发展优势产业,解决“造血”问题,为乡村振兴工作奉献江中力量、贡献江中智慧。
/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华润、华润医药控股(承诺内容中“本公司”) | 1、在本公司控制江中药业期间,本公司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再发生与江中药业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江中药业主要产品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书面通知江中药业,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江中药业或其控股企业,但与江中药业的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不构成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少数股权财务性投资商业机会除外。若江中药业决定不接受该等新业务机会,或者在收到本公司的通知后30日内未就是否接受该新业务机会通知本公司,则应视为江中药业已放弃该等新业务机会,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可自行接受该等新业务机会并自行从事、经营该等新业务。若监管机构认为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上述业务与江中药业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江中药业及其控制的企业拟从事上述业务的,本公司将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承包等方式)进行解决。上述承诺于本公司对江中药业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江中药业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19年2月26日 | 否 | 对江中药业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华润、华润医药控股(承诺内容中“本公 | 1、本公司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谋求江中药业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2、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江中药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与江中药业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控 | 2019年2月26日 | 否 | 对江中药业拥有控 | 是 |
/
司”) | 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江中药业内部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定价公允,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上述承诺于本公司对江中药业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江中药业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 |||||
其他 | 中国华润、华润医药控股(承诺内容中“本公司”) | 为了保持江中药业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保护江中药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华润医药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承诺如下:本公司保证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江中药业保持分开,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控股地位违反江中药业规范运作程序、干预江中药业经营决策、损害江中药业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江中药业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的资金。上述承诺于本公司对江中药业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江中药业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19年2月26日 | 否 | 对江中药业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华润江中 | 为避免同业竞争,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华润江中”)于2010年6月出具《不竞争承诺函》。 | / | 否 | 华润江中实质性保持对公司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3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2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罗科、杨瑾璐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2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 30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殊普通合伙)事项概述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
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外披露了《江中药业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外披露了《江中药业关于追认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外披露了《江中药业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江中饮片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控股股东华润江中所持有的江西江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5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江中药业关于购买江中饮片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截至2024年年末,江中饮片已就本次交易完成工商变更。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0,000 | 1,000 | 0.0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7亿元进行理财投资,额度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止。产品期限及收益类型为保本保息型大额可转让存单等存款产品或中低风险(PR2)及以下等级的理财产品。其中,中低风险(PR2)及以下等级的理财产品单笔期限不超过6个月。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权限进行理财投资,并结合风险与收益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将主要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大额可转让存单等存款产品,少量购买中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委托贷款 | 自有资金 | 0 | 0 | 672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8年,公司与华夏银行南昌分行、江西省长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汽车”)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向长荣汽车提供1,350万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3年,年利率5.70%。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委托贷款剩余672万元逾期未收回。公司已采取诉讼措施并取得要求长荣汽车履行债务的生效判决。本案目前处于审判监督及执行阶段。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公司按照统一比例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华润江中自2024年10月22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0.6亿元人民币(含),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含)。
/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035,226 | 0.64 | -2,170,080 | -2,170,080 | 1,865,146 | 0.30 |
1、其他内资持股 | 4,035,226 | 0.64 | -2,170,080 | -2,170,080 | 1,865,146 | 0.30 |
其中:境内自然人持股 | 4,035,226 | 0.64 | -2,170,080 | -2,170,080 | 1,865,146 | 0.3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25,409,732 | 99.36 | +1,742,746 | +1,742,746 | 627,152,478 | 99.70 |
1、人民币普通股 | 625,409,732 | 99.36 | +1,742,746 | +1,742,746 | 627,152,478 | 99.70 |
三、股份总数 | 629,444,958 | 100 | -427,334 | -427,334 | 629,017,624 | 1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4年2月,公司向3名激励对象回购并注销其已获受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0,867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10,867股。
2024年5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64,338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64,338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164,338股。
2024年6月,公司向3名激励对象回购并注销其已获受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5,334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05,334股。
2024年12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578,408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578,408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1,578,408股。
2024年12月,公司向8名激励对象回购并注销其已获受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1,133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11,133股。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 3,525,226 | 1,956,209 | / | 1,569,017 | 股权激励 | 详见附注 |
/
对象 |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 | 510,000 | 213,871 | / | 296,129 | 股权激励 | 详见附注 |
合计 | 4,035,226 | 2,170,080 | / | 1,865,146 | / | / |
注: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6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4,338股,解除限售日期2024年5月30日。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6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78,408股,解除限售日期2024年12月2日。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向12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回购并注销其已获受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77,801股,向2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回购并注销其已获受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9,533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427,334股。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情况详见本节“一、股份变动情况”之“1、股份变动情况表”和“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3,00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0,415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400 | 271,082,886 | 43.1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 7,200,000 | 18,800,000 | 2.99 | 0 | 无 | 0 | 其他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960,915 | 17,961,415 | 2.86 | 0 | 冻结 | 14,215,327 | 国有法人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15,600,000 | 15,600,000 | 2.48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15,551,120 | 2.47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5,628,011 | 14,829,449 | 2.36 | 0 | 无 | 0 | 其他 |
刘少鸾 | -30,000 | 12,057,000 | 1.9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25,180 | 6,636,471 | 1.06 | 0 | 无 | 0 | 其他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五组合 | 2,900,000 | 4,500,000 | 0.72 | 0 | 无 | 0 | 其他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中药研究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919,012 | 3,548,902 | 0.56 | 0 | 无 | 0 | 其他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71,082,886 | 人民币普通股 | 271,082,886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 18,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800,000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961,415 | 人民币普通股 | 17,961,415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15,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600,00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5,551,1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51,12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4,829,449 | 人民币普通股 | 14,829,449 | ||||
刘少鸾 | 12,05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57,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636,471 | 人民币普通股 | 6,636,471 |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五组合 | 4,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500,000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中药研究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3,548,902 | 人民币普通股 | 3,548,902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控股股东华润江中与上述其他九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形。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刘为权 | 73,000 | 详见附注 | - | 详见附注 |
2 | 邢健 | 71,000 | 详见附注 | - | 详见附注 |
3 | 胡凤祥 | 61,000 | 详见附注 | - | 详见附注 |
4 | 刘立新 | 58,334 | 详见附注 | - | 详见附注 |
5 | 罗小荣 | 58,334 | 详见附注 | - | 详见附注 |
6 | 吴霞 | 58,334 | 详见附注 | - | 详见附注 |
7 | 张建文 | 47,733 | 详见附注 | - | 详见附注 |
8 | 陈会军 | 32,533 | 详见附注 | - | 详见附注 |
8 | 任义勇 | 32,533 | 详见附注 | - | 详见附注 |
8 | 赵广斌 | 32,533 | 详见附注 | - | 详见附注 |
8 | 赵新兵 | 32,533 | 详见附注 | - | 详见附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
注:
1、上述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可上市交易时间和限售条件等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1月修订稿)》相关内容。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刘为权 |
成立日期 | 1998年6月26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中药材的采购;中成药的生产(不涉及国家保密配方);企 |
/
业管理咨询服务;国内贸易、国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王祥明 |
成立日期 | 1986年12月31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房地产投资;能源、环保等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投资;银行、信托、保险、基金等领域的投资与资产管理;半导体应用、生物工程、节能环保等高科技产业项目投资、研发;医院投资、医院管理;组织子企业开展医疗器械、药品的生产、销售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直接或间接持有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53.40%股份、华润啤酒(控股)有限公司51.91%股份、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
/
61.73%股份、华润置地有限公司59.55%股份、华润建材科技控股有限公司68.72%股份、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61.46%股份、华润医疗控股有限公司36.58%股份、华润万象生活有限公司73.72%股份、华润饮料(控股)有限公司50.04%、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3.02%股份、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24%股份、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28%股份、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66.57%股份、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1.29%股份,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9.18%;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8.05%、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33.49%、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2.53%。 |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1557号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中药业”)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江中药业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江中药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收入确认 | |
有关销售收入的会计政策及估计和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4和附注七、61。 |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2024年度,江中药业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435,450,590.73元,主要为药品销售收入。江中药业的药品销售收入于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江中药业综合评估客户合同和业务安排,药品销售收入于商品交付客户指定地点并由客户签收后,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由于销售收入对于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且为江中药业的主要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而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的固有风险,我们将销售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与评价收入确认相关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程序:?了解和评价与销售收入相关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获取主要销售合同,检查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核对财务系统收入记录与业务系统订单信息及发货记录的一致性,识别和调查异常的交易记录;?选取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收入,核对至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销售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选取本年度新增主要经销商,通过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方式,了解其注册资本、注册时间、经营范围、股东和董事等信息,关注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及未识别的关联方关系;?在抽样的基础上,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负债余额进行函证。 |
销售费用 | |
有关销售费用的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七、63。 |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2024年度江中药业集团销售费用为人民币1,494,915,537.25元,主要包括营销开支、广告宣传促销费及薪酬福利。由于销售费用对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将销售费用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与销售费用相关的审计程序中主要包括以下程序:?了解和评价与销售费用相关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在抽样的基础上,将销售费用中的广告宣传费和市场推广费检查至相关合同、发票、预算审批、广告播放监测报告和会议现场照片等支持性文件,评价销售费用的真实性;?在抽样的基础上,将销售人员薪酬核对至员工名册、工资薪酬计算表和薪酬发放凭证等支持性文件,评价销售费用的真实性;?在抽样的基础上,检查预提销售费用的期后付款至银行付款单等相关支持性文件,以评价销售费用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选取前十大市场推广和广告宣传服务供应商,获取管理层准入供应商进行的背景调查文件以及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供应商的注册时间、注册资本、营业范围、股东、董事、监事等信息,关注是否存在未识别的关联方关系,分析相关交易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
四、其他信息江中药业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江中药业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江中药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江中药业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江中药业的财务报告过程。
/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
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
能导致对将江中药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江中药业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
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江中药业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
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瑾璐(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罗科
日期:2025年3月18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007,379,500.74 | 1,332,928,513.4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0,005,152.78 | 50,015,123.29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55,691,630.23 | 159,039,882.74 |
应收账款 | 七、5 | 440,610,650.15 | 343,954,740.00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344,390,803.08 | 134,799,343.26 |
预付款项 | 七、8 | 35,967,453.51 | 43,339,331.2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0,105,596.75 | 64,868,662.5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460,971,108.24 | 487,864,809.09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6,188,189.96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6,299,489.35 | 9,737,498.55 |
流动资产合计 | 2,487,609,574.79 | 2,626,547,904.2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13,295,193.30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31,318,276.87 | 31,295,176.8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75,078,549.16 | 81,572,515.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613,679,156.52 | 1,558,993,003.35 |
在建工程 | 七、22 | 99,313,382.54 | 70,895,989.3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569,768.15 | 2,339,457.11 |
无形资产 | 七、26 | 397,293,611.20 | 408,869,462.51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七、27 | 41,741,918.10 | 41,741,918.10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4,060,205.71 | 4,659,328.2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69,291,427.21 | 61,153,530.8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674,688,592.05 | 1,513,341,010.3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020,330,080.81 | 3,774,861,391.74 | |
资产总计 | 6,507,939,655.60 | 6,401,409,295.9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37,900,850.49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62,745,910.23 | 159,201,565.1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88,481,445.91 | 293,440,754.5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66,533,364.63 | 182,254,548.01 |
应交税费 | 七、40 | 110,630,752.07 | 89,071,407.63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952,906,949.52 | 854,247,858.4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919,444.21 | 13,342,480.21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455,600.83 | 1,252,879.54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89,426,901.34 | 84,737,260.40 |
流动负债合计 | 1,771,180,924.53 | 1,702,107,124.1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08,811.43 | 1,047,698.67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156,785,92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90,329,184.32 | 49,605,483.4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17,893,252.56 | 20,119,641.9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65,117,168.31 | 70,772,824.02 | |
负债合计 | 2,036,298,092.84 | 1,772,879,948.2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629,017,624.00 | 629,356,95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83,024,836.81 | 469,651,956.24 |
减:库存股 | 七、56 | -5,722,981.65 | -16,422,384.9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64,742,620.37 | 364,742,620.3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491,746,550.08 | 2,462,436,645.0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862,808,649.61 | 3,909,765,794.74 | |
少数股东权益 | 608,832,913.15 | 718,763,553.0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471,641,562.76 | 4,628,529,347.7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507,939,655.60 | 6,401,409,295.94 |
公司负责人:刘为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俊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违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94,699,624.41 | 1,331,817,424.3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05,152.78 | 50,015,123.2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32,240,598.20 | 97,212,387.63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223,209,634.34 | 77,625,786.62 |
/
应收款项融资 | 247,768,490.47 | 86,301,290.15 | |
预付款项 | 11,117,277.19 | 1,769,221.35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2,303,816.28 | 966,410.5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52,667,691.24 | 179,043,677.3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988,979.77 | ||
流动资产合计 | 1,788,001,264.68 | 1,824,751,321.2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63,214,08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751,325,739.40 | 835,364,628.8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5,078,549.16 | 81,572,515.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48,999,945.72 | 815,205,252.09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05,520.54 | 172,082.67 | |
无形资产 | 264,301,321.73 | 272,868,821.40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931,842.84 | 3,345,576.2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850,967.59 | 18,538,158.1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59,297,414.67 | 1,503,426,359.8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791,205,381.65 | 3,530,493,394.25 | |
资产总计 | 5,579,206,646.33 | 5,355,244,715.5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7,900,850.49 | ||
应付账款 | 47,259,422.15 | 24,955,702.2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91,723.45 | 4,409,159.47 | |
应付职工薪酬 | 62,209,432.75 | 58,552,904.30 | |
应交税费 | 26,068,891.86 | 38,026,645.53 | |
其他应付款 | 1,546,217,792.18 | 1,293,418,810.4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0,560.00 | 161,531.53 | |
其他流动负债 | 37,793,484.62 | 41,446,058.97 | |
流动负债合计 | 1,719,811,307.01 | 1,498,871,662.9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4,891.94 | 18,377.9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3,161,041.86 | 36,086,652.6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3,195,933.80 | 36,105,030.58 | |
负债合计 | 1,753,007,240.81 | 1,534,976,693.5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29,017,624.00 | 629,356,95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17,645,994.09 | 416,864,156.93 | |
减:库存股 | -5,722,981.65 | -16,422,384.9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56,393,488.23 | 356,393,488.23 | |
未分配利润 | 2,428,865,280.85 | 2,434,075,803.7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826,199,405.52 | 3,820,268,022.0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579,206,646.33 | 5,355,244,715.53 |
公司负责人:刘为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俊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违莉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435,450,590.73 | 4,553,211,857.57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4,435,450,590.73 | 4,553,211,857.5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461,306,482.83 | 3,643,705,582.97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617,993,300.84 | 1,637,898,870.7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64,293,434.88 | 63,508,806.83 |
销售费用 | 七、63 | 1,494,915,537.25 | 1,640,775,368.24 |
管理费用 | 七、64 | 228,997,968.80 | 221,031,890.88 |
研发费用 | 七、65 | 130,427,615.70 | 141,422,157.72 |
财务费用 | 七、66 | -75,321,374.64 | -60,931,511.49 |
其中:利息费用 | 1,705,672.02 | 6,979,911.38 | |
利息收入 | 77,477,542.83 | 68,786,230.82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65,378,991.83 | 51,593,053.4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828,979.93 | -2,937,648.0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76,900.00 | -2,937,648.0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8,626,804.43 | -37,108,486.56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4,465,586.18 | 259,678.1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6,072,851.21 | -9,721,321.9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837,913.47 | 1,218,750.5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28,297,963.81 | 912,810,300.2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8,212,304.63 | 9,687,175.68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0,897,474.64 | 6,379,709.8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25,612,793.80 | 916,117,766.09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65,105,804.49 | 129,111,124.4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60,506,989.31 | 787,006,641.6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60,506,989.31 | 787,006,641.6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88,192,557.44 | 718,666,447.9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72,314,431.87 | 68,340,193.68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60,506,989.31 | 787,006,641.67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88,192,557.44 | 718,666,447.9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72,314,431.87 | 68,340,193.68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5 | 1.1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5 | 1.14 |
公司负责人:刘为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俊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违莉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1,830,915,882.16 | 1,823,548,902.77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690,312,034.95 | 706,291,406.87 |
税金及附加 | 36,602,214.18 | 36,085,761.88 | |
销售费用 | 164,842,290.33 | 214,831,657.53 | |
管理费用 | 125,151,660.12 | 104,462,126.92 | |
研发费用 | 96,523,975.87 | 86,115,719.72 | |
财务费用 | -54,972,196.55 | -38,678,975.31 | |
其中:利息费用 | 21,277,709.94 | 28,019,765.76 | |
利息收入 | 76,425,529.33 | 67,237,013.98 |
/
加:其他收益 | 55,159,452.71 | 39,059,324.3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84,276,535.51 | 17,052,620.3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76,900.00 | -2,937,648.0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626,804.43 | -37,108,486.56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83,899.27 | 128,447.7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7,994,772.99 | -6,251,755.9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15,022.80 | -4,707.52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48,269,236.13 | 727,316,647.63 | |
加:营业外收入 | 3,331,634.44 | 962,902.85 | |
减:营业外支出 | 3,172,706.90 | 2,557,407.08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48,428,163.67 | 725,722,143.40 | |
减:所得税费用 | 98,684,178.18 | 93,433,733.7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49,743,985.49 | 632,288,409.6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49,743,985.49 | 632,288,409.6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49,743,985.49 | 632,288,409.6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刘为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俊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违莉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354,670,028.38 | 4,895,968,946.8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56,585.52 | 24,160,105.5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5,206,268.76 | 41,394,427.5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60,832,882.66 | 4,961,523,479.9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09,066,821.27 | 1,248,081,600.0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14,824,800.58 | 675,408,449.4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33,430,518.24 | 509,754,950.0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317,258,193.66 | 1,488,816,009.7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74,580,333.75 | 3,922,061,009.2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6,252,548.91 | 1,039,462,470.6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七、78 | 1,230,150,000.00 | 1,880,151,763.58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3,686,716.34 | 41,919,500.9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890,727.65 | 245,970.1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9,226,987.58 | 14,727,808.0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66,954,431.57 | 1,937,045,042.6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90,767,424.88 | 211,147,535.6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七、78 | 995,217,555.12 | 1,840,473,543.31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85,984,980.00 | 2,051,621,078.9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969,451.57 | -114,576,036.2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68,458,565.77 | 816,524,397.73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88,980,022.17 | 16,545,307.1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57,438,587.94 | 833,069,704.8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7,438,587.94 | -833,069,704.8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783,412.54 | 91,816,729.5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 642,140,896.15 | 550,324,166.65 |
/
额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51,924,308.69 | 642,140,896.15 |
公司负责人:刘为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俊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违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20,695,601.04 | 2,145,800,599.4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821,668.46 | 70,693,655.9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70,517,269.50 | 2,216,494,255.4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14,951,148.49 | 486,315,604.9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61,180,427.93 | 242,294,635.1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6,201,308.32 | 281,410,972.4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2,248,130.28 | 283,829,594.0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74,581,015.02 | 1,293,850,806.5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5,936,254.48 | 922,643,448.8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55,150,000.00 | 1,856,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6,816,176.29 | 61,687,209.7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71,532.62 | 93,744.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252,504.04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53,490,212.95 | 1,917,780,953.7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5,577,567.14 | 63,607,072.5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10,217,555.12 | 1,840,473,543.31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35,795,122.26 | 1,904,080,615.8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7,695,090.69 | 13,700,337.8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8,532,626.7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8,532,626.7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54,954,508.40 | 786,807,277.3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7,699,110.62 | 57,895,688.3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42,653,619.02 | 844,702,965.6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4,120,992.30 | -844,702,965.6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510,352.87 | 91,640,821.0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41,029,807.07 | 549,388,985.9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50,540,159.94 | 641,029,807.07 |
公司负责人:刘为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俊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违莉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29,356,958.00 | 469,651,956.24 | 16,422,384.90 | 364,742,620.37 | 2,462,436,645.03 | 3,909,765,794.74 | 718,763,553.00 | 4,628,529,347.7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29,356,958.00 | 469,651,956.24 | 16,422,384.90 | 364,742,620.37 | 2,462,436,645.03 | 3,909,765,794.74 | 718,763,553.00 | 4,628,529,347.7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9,334.00 | -86,627,119.43 | -10,699,403.25 | 29,309,905.05 | -46,957,145.13 | -109,930,639.85 | -156,887,784.9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88,192,557.44 | 788,192,557.44 | 72,314,431.87 | 860,506,989.31 | |||||||||||
(二) | -339,334.00 | -503,288.41 | -10,699,403.25 | 9,856,780.84 | -90,104,893.46 | -80,248,112.62 |
/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39,334.00 | -968,597.60 | -1,307,931.60 | -1,307,931.6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172,131.10 | 3,172,131.10 | 461,172.44 | 3,633,303.54 | ||||||
4.其他 | -2,706,821.91 | -10,699,403.25 | 7,992,581.34 | -90,566,065.90 | -82,573,484.56 | |||||
(三)利润分配 | -758,882,652.39 | -758,882,652.39 | -92,140,178.26 | -851,022,830.6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58,882,652.39 | -758,882,652.39 | -92,140,178.26 | -851,022,830.65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 |
/
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86,123,831.02 | -86,123,831.02 | -86,123,831.02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29,017,624.00 | 383,024,836.81 | 5,722,981.65 | 364,742,620.37 | 2,491,746,550.08 | 3,862,808,649.61 | 608,832,913.15 | 4,471,641,562.76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 | 专项 | 盈余公积 | 一般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综合收益 | 储备 | 风险准备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29,581,958.00 | 427,351,044.22 | 31,501,625.60 | 356,393,488.23 | 2,521,705,062.10 | 3,903,529,926.95 | 604,411,099.93 | 4,507,941,026.8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44,749,211.19 | 7,257,981.04 | 15,863,563.34 | 67,870,755.57 | 65,209,157.31 | 133,079,912.88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29,581,958.00 | 472,100,255.41 | 31,501,625.60 | 363,651,469.27 | 2,537,568,625.44 | 3,971,400,682.52 | 669,620,257.24 | 4,641,020,939.7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5,000.00 | -2,448,299.17 | -15,079,240.70 | 1,091,151.10 | -75,131,980.41 | -61,634,887.78 | 49,143,295.76 | -12,491,592.0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18,666,447.99 | 718,666,447.99 | 68,340,193.68 | 787,006,641.6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25,000.00 | 11,028,600.83 | -15,079,240.70 | 25,882,841.53 | 1,940,850.34 | 27,823,691.8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25,000.00 | -833,156.85 | -1,058,156.85 | -1,058,156.8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 | 7,845,447.76 | 7,845,447.76 | 1,097,618.06 | 8,943,065.82 |
/
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016,309.92 | -15,079,240.70 | 19,095,550.62 | 843,232.28 | 19,938,782.90 | ||||||
(三)利润分配 | 1,091,151.10 | -793,798,428.40 | -792,707,277.30 | -21,137,748.26 | -813,845,025.5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91,151.10 | -1,091,151.1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92,707,277.30 | -792,707,277.30 | -21,137,748.26 | -813,845,025.56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
/
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3,476,900.00 | -13,476,900.00 | -13,476,90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29,356,958.00 | 469,651,956.24 | 16,422,384.90 | 364,742,620.37 | 2,462,436,645.03 | 3,909,765,794.74 | 718,763,553.00 | 4,628,529,347.74 |
公司负责人:刘为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俊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违莉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29,356,958.00 | 416,864,156.93 | 16,422,384.90 | 356,393,488.23 | 2,434,075,803.76 | 3,820,268,022.0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29,356,958.00 | 416,864,156.93 | 16,422,384.90 | 356,393,488.23 | 2,434,075,803.76 | 3,820,268,022.0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9,334.00 | 781,837.16 | -10,699,403.25 | -5,210,522.91 | 5,931,383.5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49,743,985.49 | 749,743,985.4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9,334.00 | 1,247,135.98 | -10,699,403.25 | 11,607,205.2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39,334.00 | -968,597.60 | -1,307,931.6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633,303.54 | 3,633,303.54 | |||||||||
4.其他 | -1,417,569.96 | -10,699,403.25 | 9,281,833.29 | ||||||||
(三)利润分配 | -754,954,508.40 | -754,954,508.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54,954,508.40 | -754,954,508.4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465,298.82 | -465,298.82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29,017,624.00 | 417,645,994.09 | 5,722,981.65 | 356,393,488.23 | 2,428,865,280.85 | 3,826,199,405.52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29,581,958.00 | 411,944,076.02 | 31,501,625.60 | 356,393,488.23 | 2,588,594,671.38 | 3,955,012,568.0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29,581,958.00 | 411,944,076.02 | 31,501,625.60 | 356,393,488.23 | 2,588,594,671.38 | 3,955,012,568.0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5,000.00 | 4,920,080.91 | -15,079,240.70 | -154,518,867.62 | -134,744,546.0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32,288,409.68 | 632,288,409.6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25,000.00 | 8,767,368.84 | -15,079,240.70 | 23,621,609.5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25,000.00 | -833,156.85 | -1,058,156.8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943,065.82 | 8,943,065.82 | |||||||||
4.其他 | 657,459.87 | -15,079,240.70 | 15,736,700.57 | ||||||||
(三)利润分配 | -786,807,277.30 | -786,807,277.3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86,807,277.30 | -786,807,277.3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3,847,287.93 | -3,847,287.9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29,356,958.00 | 416,864,156.93 | 16,422,384.90 | 356,393,488.23 | 2,434,075,803.76 | 3,820,268,022.02 |
公司负责人:刘为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俊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违莉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于199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总部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集团”)主要从事药品及保健品的生产与销售,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中成药、化学药的生产和销售;糖类、巧克力和糖果、饮料等普通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生产和销售;医疗器械的生产和销售;卫生湿巾等卫生用品的生产和销售;农副产品收购(粮食收购除外);国内贸易及生产加工,国际贸易;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集团的母公司为于中国成立的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母公司为于中国成立的中国华润有限公司。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18日决议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变化情况参见附注九。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2024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
2、会计期间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将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金额大于人民币5,000,000.00元 |
重大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 预算数大于人民币100,000,000.00元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金额大于人民币5,000,000.00元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金额大于人民币100,000,000.00元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金额大于人民币100,000,000.00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少数股东权益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5,000,000.00元 |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活动 | 金额大于人民币100,000,000.00元 |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附注,除以上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外 | 超过营业利润的5%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交易或事项构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交易,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资产组合等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将考虑是否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如果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则判断为不构成业务。如果该组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仍应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判断。
当本集团取得了不构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以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集团作为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考虑相关递延所得税影响之后,如为正数则确认为商誉;如为负数则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集团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其他各项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集团会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权益法核算下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于购买日转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购买日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于购买日转入留存收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总体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2)合并取得子公司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被购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3)处置子公司
本集团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由此产生的任何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对于剩余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由此产生的任何收益或损失,也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4)少数股东权益变动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除长期股权投资(参见附注五、19)以外的股权投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借款及股本等。
(1)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根据附注五、34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a)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b)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4)抵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
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之和。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6)减值
/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租赁应收款。本集团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工具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以及租赁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集团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借款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租赁应收款外,本集团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a)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应收票据 | 本集团应收票据为仅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不同承兑人信用风险特征没有显著差异,因此本集团将全部应收票据作为一个组合。 |
应收账款 | 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因此本集团将全部应收账款作为一个组合,在计算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 |
/
应收款项融资 | 本集团应收款项融资为有双重持有目的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由于承兑银行均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本集团将全部应收款项融资作为一个组合。 |
其他应收款 | 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委托贷款、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应收员工备用金等。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债务人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因此本集团将全部其他应收款作为一个组合。 |
(b)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通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量其损失准备。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或该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例如,当某对手方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对手方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时,对其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集团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按实际发行价格计入股东权益,相关的交易费用从股东权益(资本公积)中扣减,如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回购本公司股份时,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为库存股成本,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库存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股东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
库存股注销时,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库存股成本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应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库存股成本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11.金融工具”之“(6)减值”。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11.金融工具”之“(6)减值”。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11.金融工具”之“(6)减值”。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11.金融工具”之“(6)减值”。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周转材料、受托加工物资和发出商品。
/
除原材料采购成本外,在产品及产成品还包括直接人工和基于正常产量按照适当比例分配的生产制造费用。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量。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等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存货类别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为基础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确定
/
(a)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购买日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b)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对于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a)对子公司的投资
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本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b)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联营企业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参见附注五、19(3))的企业。
后续计量时,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取得对联营企业投资后,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联营企业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以下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计入股东权益,并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销。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即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
本集团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通常考虑下述事项:
-是否任何一个参与方均不能单独控制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涉及被投资单位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需要分享控制权参与方一致同意。重大影响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按附注五、22确定初始成本。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与支出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5 | 0-5% | 2.11%-5.0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15 | 0-5% | 6.33%-10.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10 | 0-5% | 9.50%-25.0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0-5% | 19.00%-33.33% |
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15 | 0-5% | 6.33%-20.00% |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工程用物资、直接人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此前列于在建工程,且不计提折旧。
/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类别 | 时点 | 标准 |
房屋及建筑物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2)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3)经各有关单位或部门验收。 |
机器设备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2)已经过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3)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 |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1)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将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摊销,除非该无形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摊销方法为:
项目 | 使用寿命(年) | 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50 | 自取得当月起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 | 直线法 |
软件使用权 | 5 | ||
非专利技术 | 10 | ||
专利权 | 10 | ||
商标权 | 10 |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本集团将无法预见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并对这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为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开发形成的某项产品或工序等在技术和商业上可行,而且本集团有充足的资源和意向完成开发工作,并且开发阶段支出能够可靠计量,则开发阶段的支出便会予以资本化。其他开发费用则在其产生的期间内确认为费用。企业对于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
/
-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集团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本集团依据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的受益情况分摊商誉账面价值,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参见附注五、39(3))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将已发生且受益期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职工工资、奖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
本集团所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中国有关法规要求,本集团职工参加的由政府机构设立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有详细、正式的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计划;并且,该重组计划已开始实施,或已向受其影响的各方通告了该计划的主要内容,从而使各方形成了对本集团将实施重组的合理预期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了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本集团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
本集团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换取职工提供服务时,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集团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资本公积。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本集团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如有变化,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
本集团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销售返利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附注五、11(6))。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本集团对于销售药品产生的收入是在商品的控制权已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根据销售合同约定,通常以药品运达客户指定仓库或货交承运人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否则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当期所得税是按本年度应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以往年度应付所得税的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如果单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并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但是,对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土地和建筑物租赁,本集团选择不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并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合并为租赁。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集团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集团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已选择对短期租赁(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集团选择对原租赁应用上述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本集团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融资租赁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附注五、11所述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1)股利分配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2)关联方
/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此外,本公司同时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定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
(3)公允价值的计量除特别声明外,本集团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估计公允价值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特征(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4)分部报告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已被认定为主要经营决策者。经营分部以主要经营决策者定期审阅用以分配资源及评估分部表现的内部财务报告为基础进行辨别。主要经营决策者根据内部管理职能分配资源,将本集团视为一个整体而非以业务之种类或地区角度进行业绩评估。因此,本集团只有一个经营分部,且无需列示分部资料。
(5)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本集团的主要会计估计是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的折旧及摊销(参见附注五、21和26)、各类资产减值(参见附注七、5、9、10、17、21、22、26、27以及附注十九、1和2)和公允价值估值(参见附注十三、2、3)。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 | 无 | 0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 无 | 0 |
/
其他说明:
本集团于2024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税种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3%(简易征收),6%,9%,13% |
消费税 | 酒类产品销售收入计税价格、销售数量 | 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计征 | 1%,5%,7%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计征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计征 | 2%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 15%,20%,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25 |
宁夏朴卡酒业有限公司 | 20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25 |
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25 |
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 25 |
山西海斯欣达医药有限公司 | 25 |
/
江西赣江新区桑济项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0 |
江西江中本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江西江中昌润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0 |
江西江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15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晋城海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贝飞达(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肠溶胶囊)产品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和《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定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本公司的法定税率为25%,本年度按优惠税率15%执行(2023年:15%)。
本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获得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6002093),有效期三年。本公司于2023年及2024年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宁夏朴卡酒业有限公司、江西赣江新区桑济项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江中昌润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适用小微企业税率,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江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6001776),有效期三年,该公司自2022年至2024年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除以上享受税收优惠的子公司外,本公司其余各子公司本年度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23年:
25%)。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995,106,508.05 | 1,320,945,154.34 |
其他货币资金 | 12,272,992.69 | 11,983,359.08 |
合计 | 1,007,379,500.74 | 1,332,928,513.42 |
其他说明:
/
注: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银行定期存款余额为人民币2,387,034,687.90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2,572,473,302.79元),一年以内到期的定期存款余额为人民币764,982,970.76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088,186,549.11元),一年以上到期的定期存款为人民币1,622,051,717.14元(2023年12月31日:1,484,286,753.68元),参见附注七、30。在一年以内到期的定期存款中,本集团意图随时支取的余额为人民币420,823,506.29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408,274,101.84元),意图持有至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344,159,464.47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679,912,447.27元)。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1,295,727.58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0,875,170.00元),参见附注七、31。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2023年12月31日:无)。
银行存款按照相应的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定期存款的存款期均在3年以内。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005,152.78 | 50,015,123.29 | /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10,005,152.78 | 50,015,123.29 | / |
合计 | 10,005,152.78 | 50,015,123.29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投资为境内银行机构发行的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55,691,630.23 | 159,039,882.74 |
合计 | 155,691,630.23 | 159,039,882.74 |
上述应收票据均为一年内到期。本集团年末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4,566,411.17 | |
合计 | 54,566,411.17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且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4,566,411.17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55,790,385.20元)。于2024年12月31日,其到期日为1至6个月,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若承兑银行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包括本集团在内的汇票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本集团尚未转移其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未终止确认该应收票据,并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人民币54,566,411.17元(附注七、44)。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55,817,926.20 | 351,865,007.10 |
1年以内小计 | 455,817,926.20 | 351,865,007.10 |
1至2年 | 4,752,899.04 | 5,886,707.76 |
2至3年 | 2,285,693.33 | 583,754.25 |
3年以上 | 1,735,262.01 | 1,528,922.44 |
合计 | 464,591,780.58 | 359,864,391.55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339,615.33 | 1.80 | 8,339,615.33 | 100.00 | 0.00 | 2,214,809.15 | 0.62 | 2,196,096.35 | 99.16 | 18,712.8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56,252,165.25 | 98.20 | 15,641,515.10 | 3.43 | 440,610,650.15 | 357,649,582.40 | 99.38 | 13,713,555.20 | 3.83 | 343,936,027.20 |
合计 | 464,591,780.58 | / | 23,981,130.43 | / | 440,610,650.15 | 359,864,391.55 | / | 15,909,651.55 | / | 343,954,74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山东和兴药业有限公司 | 2,196,096.35 | 2,196,096.3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晋城市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6,143,518.98 | 6,143,518.9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8,339,615.33 | 8,339,615.33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53,649,353.83 | 13,604,237.02 | 3.00 |
/
1年至2年 | 731,992.43 | 234,237.58 | 32.00 |
2年至3年 | 135,556.98 | 67,778.49 | 50.00 |
3年以上 | 1,735,262.01 | 1,735,262.01 | 100.00 |
合计 | 456,252,165.25 | 15,641,515.10 | 3.4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并以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因此在根据账龄信息计算减值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本期变动 | 15,909,651.55 | 10,068,949.59 | 1,997,470.71 | 23,981,130.43 | ||
合计 | 15,909,651.55 | 10,068,949.59 | 1,997,470.71 | 23,981,130.4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 | 133,012,797.92 | 28.63 | 3,990,383.93 |
/
医院 | |||
江西海力奇医药有限公司 | 24,092,000.00 | 5.19 | 722,760.00 |
南京道群医药有限公司 | 17,780,374.30 | 3.83 | 533,411.23 |
云南济生药业有限公司 | 11,077,975.91 | 2.38 | 332,339.28 |
铭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7,698,672.00 | 1.66 | 230,960.16 |
合计 | 193,661,820.13 | 41.69 | 5,809,854.6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44,390,803.08 | 134,799,343.26 |
合计 | 344,390,803.08 | 134,799,343.26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86,240,950.68 | |
合计 | 286,240,950.68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况(2023年12月31日:无)。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及已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合计为人民币286,240,950.68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343,669,835.85元)。于2024年12月31日,该等汇票为6个月内到期。由于本集团用于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由信用风险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董事会认为本集团已实质上转移了该等未到期票据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而整体终止确认该等应收票据。
2024年,本集团于其转移日未确认利得或损失。本集团无因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当年度和累计确认的收益或费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2,637,946.89 | 90.74 | 41,786,250.36 | 96.42 |
1至2年 | 3,317,986.31 | 9.22 | 1,532,658.15 | 3.53 |
2至3年 | 5,731.50 | 0.02 | 17,246.87 | 0.04 |
/
3年以上 | 5,788.81 | 0.02 | 3,175.91 | 0.01 |
合计 | 35,967,453.51 | 100.00 | 43,339,331.29 | 100.0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南昌市新建区燃气有限公司 | 3,449,994.19 | 9.59 |
成都市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38,294.61 | 8.45 |
湖南天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289,000.00 | 6.36 |
安徽统庆堂花茶有限公司 | 2,174,007.00 | 6.04 |
江苏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 1,735,624.98 | 4.83 |
合计 | 12,686,920.78 | 35.2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关联方应收款项均不计利息、无抵押、且无固定还款期。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0,105,596.75 | 64,868,662.56 |
合计 | 10,105,596.75 | 64,868,662.5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758,585.43 | 58,392,339.74 |
1年以内小计 | 8,758,585.43 | 58,392,339.74 |
1至2年 | 2,146,249.86 | 4,172,852.99 |
2至3年 | 1,421,266.79 | 12,870,146.51 |
3年以上 | 17,073,892.40 | 31,867,364.97 |
合计 | 29,399,994.48 | 107,302,704.21 |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23,328,435.67 | 54,874,859.28 |
保证金 | 1,393,576.08 | 1,741,844.58 |
备用金 | 2,277,881.81 | 1,401,609.01 |
代垫款 | 2,400,100.92 | 1,007,806.57 |
资金池 | 48,276,584.77 | |
合计 | 29,399,994.48 | 107,302,704.21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3,023,141.02 | 9,410,900.63 | 42,434,041.65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258,651.31 | 1,258,651.31 | ||
本期转回 | 24,398,295.23 | 24,398,295.23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8,624,845.79 | 10,669,551.94 | 19,294,397.7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 | 其 |
/
核销 | 他变动 | |||||
本期变动 | 42,434,041.65 | 1,258,651.31 | 24,398,295.23 | 19,294,397.73 | ||
合计 | 42,434,041.65 | 1,258,651.31 | 24,398,295.23 | 19,294,397.7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江西省长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6,720,973.47 | 22.86 | 往来款 | 3年以上 | 6,720,973.47 |
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058,614.84 | 7.00 | 往来款 | 注1 | 590,933.84 |
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 | 1,549,677.81 | 5.27 | 往来款 | 3年以上 | 1,549,677.81 |
河北一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70,988.11 | 3.98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35,129.64 |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城区税务局 | 1,154,327.44 | 3.93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34,629.82 |
合计 | 12,654,581.67 | 43.04 | / | / | 8,931,344.58 |
注1:其中人民币1,265,667.67元账龄在1年至2年,人民币792,947.17元账龄在2年至3年。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47,585,554.53 | 58,228,618.37 | 189,356,936.16 | 244,411,713.90 | 54,262,999.99 | 190,148,713.91 |
在产品 | 17,160,927.38 | 17,160,927.38 | 26,741,237.74 | 26,741,237.74 | ||
库存商品 | 247,429,384.55 | 10,963,161.09 | 236,466,223.46 | 255,755,014.16 | 4,650,165.26 | 251,104,848.90 |
周转材料 | 15,732,745.28 | 2,480,067.09 | 13,252,678.19 | 18,852,814.94 | 3,708,953.88 | 15,143,861.06 |
委托加工物资 | 1,511,446.10 | 1,511,446.10 | ||||
发出商品 | 4,734,343.05 | 4,734,343.05 | 3,214,701.38 | 3,214,701.38 | ||
合计 | 532,642,954.79 | 71,671,846.55 | 460,971,108.24 | 550,486,928.22 | 62,622,119.13 | 487,864,809.09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54,262,999.99 | 5,696,566.32 | 1,730,947.94 | 58,228,618.37 | ||
库存商品 | 4,650,165.26 | 10,829,303.32 | 4,516,307.49 | 10,963,161.09 | ||
周转材料 | 3,708,953.88 | 1,228,886.79 | 2,480,067.09 | |||
合计 | 62,622,119.13 | 16,525,869.64 | 7,476,142.22 | 71,671,846.55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收款 | 6,188,189.96 | |
合计 | 6,188,189.96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10,537,471.42 | 7,558,904.97 |
其他 | 5,762,017.93 | 2,178,593.58 |
合计 | 16,299,489.35 | 9,737,498.55 |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工程处置款 | 20,085,962.12 | 602,578.86 | 19,483,383.26 |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 6,379,577.28 | 191,387.32 | 6,188,189.96 | ||||
合计 | 13,706,384.84 | 411,191.54 | 13,295,193.30 |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706,384.84 | 100.00 | 411,191.54 | 3.00 | 13,295,193.30 | |||||
合计 | 13,706,384.84 | / | 411,191.54 | / | 13,295,193.30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长期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长期应收款 | 13,706,384.84 | 411,191.54 | 3.00 |
合计 | 13,706,384.84 | 411,191.54 | 3.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本年变动 | 411,191.54 | 411,191.54 | ||||
合计 | 411,191.54 | 411,191.5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江西本草天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2,702,380.01 | 40,000.00 | 22,742,380.01 | ||||||||
北京正旦国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8,592,796.86 | -1,028,200.00 | 7,564,596.86 | ||||||||
华润(甘肃)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1,300.00 | 1,011,300.00 | ||||||||
小计 | 31,295,176.87 | 1,000,000.00 | -976,900.00 | 31,318,276.87 | |||||||
合计 | 31,295,176.87 | 1,000,000.00 | -976,900.00 | 31,318,276.87 |
华润(甘肃)中药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2024年7月,是一家以中药产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其10%股权。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12月31日:无)。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5,078,549.16 | 81,572,515.00 |
合计 | 75,078,549.16 | 81,572,515.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613,679,156.52 | 1,558,993,003.3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613,679,156.52 | 1,558,993,003.3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515,392,732.64 | 910,392,465.05 | 17,136,939.10 | 102,402,379.61 | 145,625,389.62 | 2,690,949,906.02 |
2.本期增加金额
42,296,902.63 | 107,891,409.48 | 96,544.72 | 13,374,420.01 | 9,599,832.53 | 173,259,109.37 |
(1)购置
12,743,588.68 | 49,266,896.66 | 96,544.72 | 7,285,794.03 | 4,327,098.50 | 73,719,922.59 |
(2)在建工程转入
29,553,313.95 | 58,624,512.82 | 6,088,625.98 | 5,272,734.03 | 99,539,186.78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1,028,886.65 | 7,349,964.84 | 2,556,945.42 | 8,730,558.80 | 1,846,110.76 | 21,512,466.47 |
(1)处置或报废
1,028,886.65 | 7,349,964.84 | 2,556,945.42 | 8,730,558.80 | 1,846,110.76 | 21,512,466.47 |
4.期末余额
1,556,660,748.62 | 1,010,933,909.69 | 14,676,538.40 | 107,046,240.82 | 153,379,111.39 | 2,842,696,548.92 |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422,512,102.96 | 505,852,483.09 | 14,224,902.41 | 77,237,433.21 | 112,129,981.00 | 1,131,956,902.67 |
2.本期增加金额
45,309,715.93 | 54,125,680.03 | 407,448.24 | 9,269,445.54 | 6,963,154.85 | 116,075,444.59 |
(1)计提
45,309,715.93 | 54,125,680.03 | 407,448.24 | 9,269,445.54 | 6,963,154.85 | 116,075,444.59 |
3.本期减少金额
793,445.08 | 6,933,685.94 | 2,394,031.58 | 7,479,020.39 | 1,414,771.87 | 19,014,954.86 |
(1)处置或报废
793,445.08 | 6,933,685.94 | 2,394,031.58 | 7,479,020.39 | 1,414,771.87 | 19,014,954.86 |
4.期末余额
467,028,373.81 | 553,044,477.18 | 12,238,319.07 | 79,027,858.36 | 117,678,363.98 | 1,229,017,392.40 |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089,632,374.81 | 457,889,432.51 | 2,438,219.33 | 28,018,382.46 | 35,700,747.41 | 1,613,679,156.52 |
2.期初账面价值
1,092,880,629.68 | 404,539,981.96 | 2,912,036.69 | 25,164,946.40 | 33,495,408.62 | 1,558,993,003.35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182,378,142.81 |
合计 | 182,378,142.81 |
/
本集团上述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部分用于本集团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其中对外出租的总面积为6,272.18平方米。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122,033,744.91 | 办理中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正在为账面价值总计人民币122,033,744.91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98,181,047.36元)的房屋申请产权证明及办理登记或过户手续。本集团有权合法、有效地占用并使用上述房屋,并且上述事项不会对本集团2024年12月31日的整体财务状况构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99,313,382.54 | 70,895,989.33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99,313,382.54 | 70,895,989.3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匠产业园项目 | 68,772,339.91 | 68,772,339.91 | 2,536,613.52 | 2,536,613.52 | ||
华润江中智慧代煎中心项目 | 25,225,610.21 | 25,225,610.21 | ||||
华润江中科创城现代中药生产基地一期 | 4,568,673.92 | 4,568,673.92 | 32,651,826.55 | 32,651,826.55 | ||
王台厂区供电改造 | 424,800.37 | 424,800.37 | ||||
车间改造项目 | 321,958.13 | 321,958.13 | ||||
城区北石店新型工业园区 | 31,806,460.82 | 31,806,460.82 | ||||
原料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 3,901,088.44 | 3,901,088.44 | ||||
合计 | 99,313,382.54 | 99,313,382.54 | 70,895,989.33 | 70,895,989.33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华润江中科创城现代中药生产基地一期
616,000,000.00 | 32,651,826.55 | 1,836,440.07 | 29,919,592.70 | 4,568,673.92 | 90.75 | 90.75% | 自筹 |
城区北石店新型工业园区
369,890,000.00 | 31,806,460.82 | 31,806,460.82 | 自筹 |
金匠产业园项目
400,000,000.00 | 2,536,613.52 | 66,235,726.39 | 68,772,339.91 | 17.19 | 17.19% | 自筹 |
合计
1,385,890,000.00 | 66,994,900.89 | 68,072,166.46 | 29,919,592.70 | 31,806,460.82 | 73,341,013.83 | 90.71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281,219.82 | 4,281,219.82 |
2.本期增加金额 | 538,415.39 | 538,415.39 |
新增 | 538,415.39 | 538,415.39 |
3.本期减少金额 | 3,508,976.84 | 3,508,976.84 |
处置 | 3,508,976.84 | 3,508,976.84 |
4.期末余额 | 1,310,658.37 | 1,310,658.3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941,762.71 | 1,941,762.7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47,245.18 | 1,247,245.18 |
(1)计提 | 1,247,245.18 | 1,247,245.18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48,117.67 | 2,448,117.67 |
(1)处置 | 2,448,117.67 | 2,448,117.67 |
4.期末余额 | 740,890.22 | 740,890.2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69,768.15 | 569,768.15 |
2.期初账面价值 | 2,339,457.11 | 2,339,457.11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使用权 | 商标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35,722,901.70 | 17,902,419.29 | 31,077,550.00 | 10,555,854.86 | 94,238,600.00 | 689,497,325.8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87,737.25 | 38,446.60 | 5,186,407.58 | 30,058.49 | 7,642,649.92 | |
(1)购置 | 2,387,737.25 | 38,446.60 | 5,186,407.58 | 30,058.49 | 7,642,649.92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38,110,638.95 | 17,940,865.89 | 31,077,550.00 | 15,742,262.44 | 94,268,658.49 | 697,139,975.77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58,509,161.00 | 6,174,602.06 | 16,815,092.93 | 5,044,352.35 | 94,084,655.00 | 280,627,863.3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749,132.64 | 1,550,553.86 | 2,835,794.70 | 2,058,258.10 | 24,761.93 | 19,218,501.23 |
(1)计提 | 12,749,132.64 | 1,550,553.86 | 2,835,794.70 | 2,058,258.10 | 24,761.93 | 19,218,501.2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71,258,293.64 | 7,725,155.92 | 19,650,887.63 | 7,102,610.45 | 94,109,416.93 | 299,846,364.5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6,852,345.31 | 10,215,709.97 | 11,426,662.37 | 8,639,651.99 | 159,241.56 | 397,293,611.20 |
2.期初账面价值 | 377,213,740.70 | 11,727,817.23 | 14,262,457.07 | 5,511,502.51 | 153,945.00 | 408,869,462.51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无形资产(2023年12月31日:无)。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及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14,776,134.26 | 14,776,134.26 | ||||
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 26,965,783.84 | 26,965,783.84 | ||||
合计 | 41,741,918.10 | 41,741,918.10 |
济生桑海制药资产组形成的商誉系由本集团收购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形成。本集团于2019年1月收购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形成商誉人民币6,079,127.85元,收购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形成商誉人民币8,697,006.41元。本集团于2023年对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桑海制药”)和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济生制药”)的业务进行整合,将原桑海的业务和批文转移给济生,由济生进行销售和管理,并将业务统一搬迁至科创城生产基地。经过上述整合,原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的子公司桑海制药和济生制药产生的商誉所在的资产组已发生变化,桑海制药或济生制药单独未能独立产生
/
现金流或未能体现其实际经营情况,需考虑整体协同效应的影响,应将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产生的商誉重新分摊至新的资产组组合。因此本集团自2023年起将原济生制药资产组和桑海制药资产组合并为济生桑海制药资产组,对商誉所在资产组进行整体评估测试减值。
本集团于2021年9月收购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形成商誉人民币26,965,783.84元。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济生桑海制药资产组 | 是 |
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济生桑海制药资产组 | 是 |
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 海斯制药资产组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济生桑海制药资产组 | 741,140,285.93 | 792,000,000.00 | 5年 | 增长率:-8%-9%;毛利率:43%-44%;折现率:10.64%。 | 经批准的财务预算,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后折现率 | 增长率:2%;毛利率:44%;折现率:10.64%。 | 经批准的财务预算,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后折现 |
/
率 | ||||||||
海斯制药资产组 | 328,119,166.20 | 1,279,000,000.00 | 5年 | 增长率:-7%-27%;毛利率:74%-78%;折现率:10.63%。 | 经批准的财务预算,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后折现率 | 增长率:2%;毛利率:78%;折现率:10.63%。 | 经批准的财务预算,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后折现率 | |
合计 | 1,069,259,452.13 | 2,071,000,000.00 | 0.00 | /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66,257,548.63 | 13,690,396.25 | 72,778,054.96 | 12,444,823.9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6,102,332.68 | 4,025,583.19 | 21,295,310.24 | 5,323,827.56 |
/
预提费用 | 78,739,379.30 | 19,678,053.07 | 78,027,310.76 | 19,506,827.69 |
递延收益 | 90,329,184.32 | 19,196,955.61 | 49,605,483.44 | 8,038,822.52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53,421,450.84 | 8,013,217.63 | 43,927,485.00 | 6,589,122.75 |
股权激励 | 23,652,982.36 | 4,688,553.57 | 46,745,166.17 | 9,250,106.41 |
租赁负债 | 564,412.26 | 120,557.87 | ||
合计 | 329,067,290.39 | 69,413,317.19 | 312,378,810.57 | 61,153,530.89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77,672,652.89 | 17,893,252.56 | 87,466,368.31 | 20,119,641.91 |
使用权资产 | 569,768.15 | 121,889.98 | ||
合计 | 78,242,421.04 | 18,015,142.54 | 87,466,368.31 | 20,119,641.91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1,889.98 | 69,291,427.21 | 61,153,530.8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1,889.98 | 17,893,252.56 | 20,119,641.91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9,501,786.63 | 48,399,676.20 |
可抵扣亏损 | 191,290.13 | |
合计 | 49,501,786.63 | 48,590,966.33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191,290.13 | ||
合计 | 191,290.13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认为未来不是很可能产生用于抵扣上述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未确认以上项目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长期资产款 | 52,636,874.91 | 52,636,874.91 | 29,054,256.69 | 29,054,256.69 | ||
一年以上到期的定期存款 | 1,622,051,717.14 | 1,622,051,717.14 | 1,484,286,753.68 | 1,484,286,753.68 | ||
合计 | 1,674,688,592.05 | 1,674,688,592.05 | 1,513,341,010.37 | 1,513,341,010.37 |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1,295,727.58 | 11,295,727.58 | 其他 | 使用受限 | 10,875,170.00 | 10,875,170.00 | 其他 | 使用受限 |
应收款项融资 | 27,400,000.00 | 27,400,000.00 | 其他 | 使用受限 | ||||
合计 | 11,295,727.58 | 11,295,727.58 | / | / | 38,275,170.00 | 38,275,170.00 | / | / |
其他说明:
于2024年12月31日,11,295,727.58元的受限资金主要系为开具工程付款履约保函而质押的定期存款11,207,314.39元。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7,900,850.49 | |
合计 | 37,900,850.49 |
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到期未付的应付票据(2023年12月31日:无)。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37,191,437.84 | 147,278,843.37 |
1至2年 | 20,865,357.45 | 9,587,553.75 |
2至3年 | 3,271,130.77 | 1,909,999.18 |
3年以上 | 1,417,984.17 | 425,168.82 |
合计 | 162,745,910.23 | 159,201,565.12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82,935,666.66 | 283,266,538.85 |
1年以上 | 5,545,779.25 | 10,174,215.66 |
合计 | 288,481,445.91 | 293,440,754.51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通常情况下,当本公司收到客户提前支付的销售货款后,一般会在3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并确认收入。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78,302,354.10 | 627,051,132.53 | 644,621,588.29 | 160,731,898.3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952,193.91 | 62,907,883.54 | 61,058,611.16 | 5,801,466.29 |
三、辞退福利 | 8,132,167.16 | 8,132,167.16 | ||
四、一年内到期 |
/
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82,254,548.01 | 698,091,183.23 | 713,812,366.61 | 166,533,364.63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65,286,042.65 | 516,110,590.19 | 534,447,501.15 | 146,949,131.69 |
二、职工福利费 | 25,036,774.91 | 25,036,774.91 | ||
三、社会保险费 | 2,156,871.48 | 29,171,742.30 | 28,814,131.50 | 2,514,482.2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064,790.36 | 26,668,064.46 | 26,451,935.17 | 2,280,919.65 |
工伤保险费 | 91,587.16 | 2,495,428.95 | 2,359,727.23 | 227,288.88 |
生育保险费 | 493.96 | 8,248.89 | 2,469.10 | 6,273.75 |
四、住房公积金 | 2,818,564.84 | 41,526,072.58 | 40,520,690.82 | 3,823,946.6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040,875.13 | 15,205,952.55 | 15,802,489.91 | 7,444,337.77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78,302,354.10 | 627,051,132.53 | 644,621,588.29 | 160,731,898.34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829,886.62 | 57,358,904.17 | 55,893,666.83 | 5,295,123.96 |
2、失业保险费 | 122,307.29 | 1,892,511.34 | 1,847,383.16 | 167,435.47 |
3、企业年金缴费 | 3,656,468.03 | 3,317,561.17 | 338,906.86 | |
合计 | 3,952,193.91 | 62,907,883.54 | 61,058,611.16 | 5,801,466.2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8,024,438.05 | 28,923,519.51 |
企业所得税 | 57,578,895.99 | 48,091,365.9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076,889.27 | 2,127,052.43 |
个人所得税 | 2,554,888.78 | 1,766,814.88 |
土地使用税 | 2,724,534.74 | 2,719,532.39 |
房产税 | 3,137,162.51 | 3,096,391.11 |
教育费附加 | 1,349,940.96 | 1,002,114.6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22,242.73 | 518,734.63 |
其他 | 1,361,759.04 | 825,882.15 |
合计 | 110,630,752.07 | 89,071,407.63 |
/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919,444.21 | 13,342,480.21 |
其他应付款 | 951,987,505.31 | 840,905,378.27 |
合计 | 952,906,949.52 | 854,247,858.4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919,444.21 | 13,342,480.21 |
合计 | 919,444.21 | 13,342,480.21 |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设备工程款 | 105,406,149.06 | 118,647,701.83 |
待付费用 | 766,180,793.73 | 634,841,138.28 |
保证金 | 48,920,844.94 | 55,067,568.75 |
限制性股票回购款 | 5,722,981.65 | 16,422,384.90 |
其他 | 25,756,735.93 | 15,926,584.51 |
合计 | 951,987,505.31 | 840,905,378.27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60,923,078.93 | 尚未结清 |
江西建工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48,271,762.51 | 工程项目尚未完成决算 |
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6,963,310.53 | 工程项目尚未完成决算 |
张软敏 | 15,903,386.84 | 尚未结清 |
荆丰伟 | 10,236,365.88 | 尚未结清 |
容志耀 | 10,094,065.15 | 尚未结清 |
邱先文 | 5,911,198.77 | 尚未结清 |
谭红霞 | 5,000,398.98 | 尚未结清 |
合计 | 183,303,567.59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43、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55,600.83 | 1,252,879.54 |
合计 | 455,600.83 | 1,252,879.54 |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54,566,411.17 | 55,790,385.20 |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 27,460,499.79 | 27,066,541.92 |
应付退货款 | 7,399,990.38 | 1,880,333.28 |
合计 | 89,426,901.34 | 84,737,260.40 |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及建筑物 | 564,412.26 | 2,300,578.21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55,600.83 | 1,252,879.54 |
合计 | 108,811.43 | 1,047,698.67 |
其他说明:
本集团有关租赁活动的具体安排,参见附注七、82。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56,785,920.00 |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156,785,92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于2024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为本集团应付子公司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桑海制药”)股东江西桑海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桑海科技”)的股利及减资款。
2024年5月30日,桑海制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桑海制药资产处置的议案》,决定向本公司及桑海科技分配利润人民币135,000,000.00元,并同意本公司及桑海科技按持股比例减少对桑海制药的投资人民币185,000,000.00元,其中桑海制药应向桑海科技支付的股利及减资款分别为人民币66,144,060.00元及人民币90,641,860.00元,共计人民币156,785,920.00元。
2024年9月18日,桑海制药、桑海科技、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济生制药”)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桑海制药将其对济生制药的债权人民币320,000,000.00元分别转让给本公司及桑海科技,应付桑海科技的股利及投资款人民币156,785,920.00元由济生制药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清偿。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子公司股东款 | 156,785,920.00 | |
156,785,920.00 |
/
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40,902,957.60 | 51,061,954.64 | 11,936,233.98 | 80,028,678.26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8,702,525.84 | 12,855,616.14 | 11,257,635.92 | 10,300,506.06 |
合计 | 49,605,483.44 | 63,917,570.78 | 23,193,869.90 | 90,329,184.3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629,356,958.00 | -339,334.00 | -339,334.00 | 629,017,624.00 |
其他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流通在外的普通股(A股)为625,409,732股,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3,947,226股。
/
根据2023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本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回购并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2,867股,其中17,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5.8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5,867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5998(元/股);股本人民币22,867元。
根据2024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本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回购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05,334股;其中183,334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999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22,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9998元/股;股本人民币205,334元。
根据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回购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1,133股;其中22,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799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32,533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0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56,6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7998元/股,股本人民币111,133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流通在外的普通股(A股)为627,152,478股,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1,865,146股。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92,632,037.12 | 8,647,994.58 | 87,092,428.62 | 314,187,603.08 |
其他资本公积 | 77,019,919.12 | 3,172,131.10 | 11,354,816.49 | 68,837,233.73 |
合计 | 469,651,956.24 | 11,820,125.68 | 98,447,245.11 | 383,024,836.8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股本溢价减少主要系回购并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影响。(详见附注十五和附注九、2)。
/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16,422,384.90 | 10,699,403.25 | 5,722,981.65 | |
合计 | 16,422,384.90 | 10,699,403.25 | 5,722,981.6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库存股减少主要系限制性股票解锁、对激励对象分配现金股利和回购并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所致。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64,742,620.37 | 364,742,620.37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364,742,620.37 | 364,742,620.37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462,436,645.03 | 2,521,705,062.1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5,863,563.34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462,436,645.03 | 2,537,568,625.4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88,192,557.44 | 718,666,447.9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091,151.10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758,882,652.39 | 792,707,277.3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491,746,550.08 | 2,462,436,645.0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5,863,563.35元。
2、2024年5月17日,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实施现金股利的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40,533,863.70元。受到股权激励对象离职、考核未达标部分限制性股票无法解锁等情况影响,有共计205,334股股票不派发股利(影响股利金额人民币143,733.80元),实际派发股利人民币440,390,129.90元。
3、2024年9月13日,本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实施现金股利的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14,564,378.50元。
4、2024年6月3日,江西江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分红的议案》,同意江西江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年度现金分红事项,决议对原股东现金分红共计人民币7,702,243.09元,其中,向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红3,928,143.99元,向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分红2,036,026.34元,向江苏标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红595,907.14元,向个人股东合计分红1,142,165.62元。
5、2023年4月26日,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决定实施现金股利的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9,206,822.70元。
6、2023年11月13日,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决定实施现金股利的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77,666,974.80元。受到股权激励对象离职、考核未达标部分限制性股票无法解锁等情况影响,有共计110,867股股票不派发股利(影响股利金额人民币66,520.20元),实际派发股利人民币377,600,454.60元。
7、2023年8月,江西江中本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在被本公司收购前,决议对原股东江西江中医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红人民币5,900,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403,939,936.21 | 1,586,541,030.59 | 4,526,986,353.28 | 1,630,102,348.51 |
其他业务 | 31,510,654.52 | 31,452,270.25 | 26,225,504.29 | 7,796,522.28 |
合计 | 4,435,450,590.73 | 1,617,993,300.84 | 4,553,211,857.57 | 1,637,898,870.79 |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9,274,032.32 | 20,443,255.49 |
土地使用税 | 11,998,732.51 | 11,905,891.10 |
房产税 | 12,824,818.19 | 10,672,530.59 |
教育费附加 | 8,297,365.09 | 8,815,335.8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5,505,980.64 | 5,876,890.48 |
其他 | 6,392,506.13 | 5,794,903.37 |
合计 | 64,293,434.88 | 63,508,806.83 |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营销开支 | 900,845,072.27 | 930,462,630.18 |
广告宣传促销费 | 364,667,035.61 | 404,915,368.44 |
薪酬福利 | 227,119,947.18 | 303,332,003.96 |
折旧及摊销 | 2,283,482.19 | 2,065,365.66 |
合计 | 1,494,915,537.25 | 1,640,775,368.24 |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福利 | 133,503,224.48 | 120,990,066.52 |
股份支付 | 3,633,303.54 | 8,943,065.83 |
行政开支 | 49,593,575.44 | 40,592,151.58 |
折旧及摊销 | 32,586,362.08 | 35,019,100.05 |
其他 | 9,681,503.26 | 15,487,506.90 |
合计 | 228,997,968.80 | 221,031,890.88 |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8,267,628.89 | 50,212,183.87 |
委外设计费 | 12,705,427.05 | 5,688,210.98 |
折旧及摊销 | 17,241,766.55 | 23,564,978.70 |
材料费 | 23,105,930.17 | 11,668,050.58 |
其他 | 19,106,863.04 | 50,288,733.59 |
合计 | 130,427,615.70 | 141,422,157.72 |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613,967.30 | 6,815,286.80 |
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91,704.72 | 164,624.58 |
减:利息收入 | -77,477,542.83 | -68,786,230.82 |
其他 | 450,496.17 | 874,807.95 |
合计
合计 | -75,321,374.64 | -60,931,511.49 |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819,954.18 | 649,195.66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64,559,037.65 | 50,943,857.80 |
合计 | 65,378,991.83 | 51,593,053.46 |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76,900.00 | -2,937,648.04 |
终止确认的票据贴现利息 | -1,852,079.93 | |
合计 | -2,828,979.93 | -2,937,648.04 |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67,161.41 | 19,818,998.4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493,965.84 | -56,927,485.00 |
合计 | -8,626,804.43 | -37,108,486.56 |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8,071,478.88 | 337,142.3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3,139,643.92 | -77,464.2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91,387.32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411,191.54 | |
合计 | 14,465,586.18 | 259,678.12 |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6,072,851.21 | -9,721,321.90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6,072,851.21 | -9,721,321.90 |
/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无形资产处置 | 1,722,089.88 | |
使用权资产处置 | 12,209.36 | 211,989.71 |
固定资产处置 | 103,614.23 | 1,006,760.87 |
合计 | 1,837,913.47 | 1,218,750.58 |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经批准无需支付的款项 | 2,874,861.35 | 6,681,291.56 | 2,874,861.35 |
处罚收入 | 1,324,930.94 | 265,486.84 | 1,324,930.94 |
其他 | 4,012,512.34 | 2,740,397.28 | 4,012,512.34 |
合计 | 8,212,304.63 | 9,687,175.68 | 8,212,304.6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 |
/
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赔偿罚款支出 | 5,099,249.39 | 313,267.70 | 5,099,249.39 |
捐赠支出 | 2,464,855.98 | 2,467,753.21 | 2,464,855.98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048,220.28 | 2,038,748.59 | 1,048,220.28 |
其他 | 2,285,148.99 | 1,559,940.35 | 2,285,148.99 |
合计 | 10,897,474.64 | 6,379,709.85 | 10,897,474.64 |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77,883,562.85 | 142,554,910.9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2,777,758.36 | -13,443,786.55 |
合计 | 165,105,804.49 | 129,111,124.42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025,612,793.8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56,403,198.4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5,921,636.7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8,463,963.2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098,873.6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279,235.5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40,506.93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761,998.85 |
归属于联营企业的损益 | 146,535.00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9,540,632.38 |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4,207,227.12 |
股份支付授予日公允价值与解锁日公允价值的差异 | -3,996,469.49 |
其他 | -43,780.30 |
所得税费用 | 165,105,804.4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所得税按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估计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计提。
/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98,204,216.16 | 32,442,957.73 |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 2,503,370.72 | 5,097,293.37 |
营业外收入 | 4,498,681.88 | 2,473,505.95 |
其他 | 1,380,670.54 | |
合计 | 105,206,268.76 | 41,394,427.5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经营性费用支出 | 1,317,258,193.66 | 1,488,816,009.72 |
合计 | 1,317,258,193.66 | 1,488,816,009.72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理财产品 | 200,000,000.00 | 1,506,000,000.00 |
收回大额存单本金 | 1,030,150,000.00 | 350,000,000.00 |
合计 | 1,230,150,000.00 | 1,856,0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大额存单 | 160,000,000.00 | 1,660,473,543.31 |
购买理财产品 | 831,000,000.00 | 180,000,000.00 |
合计 | 991,000,000.00 | 1,840,473,543.31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资金归集 | 49,226,987.58 | 14,727,808.08 |
合计 | 49,226,987.58 | 14,727,808.08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 | 86,123,831.02 | 13,476,900.00 |
回购并注销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 1,307,931.60 | 1,120,500.00 |
租金 | 1,548,259.55 | 1,947,907.14 |
合计 | 88,980,022.17 | 16,545,307.14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租赁负债 | 2,300,578.21 | 2,099,091.45 | 1,548,259.55 | 2,286,997.85 | 564,412.26 | |
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6,422,384.90 | 1,307,931.60 | 9,391,471.65 | 5,722,981.65 | ||
其他应付款-应付股利 | 13,342,480.21 | 784,878.770.66 | 768,458,565.77 | 28,843,240.89 | 919,444.21 | |
长期应付款-应付股利 | 66,144,060.00 | 66,144,060.00 | ||||
合计 | 32,065,443.32 | 853,121,922.11 | 771,314,756.92 | 40,521,710.39 | 73,350,898.12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 | 372,235,077.27 | 319,208,054.46 |
/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60,506,989.31 | 787,006,641.6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6,072,851.21 | 9,721,321.90 |
信用减值损失 | -14,465,586.18 | -259,678.1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16,075,444.59 | 104,820,493.8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516,327.29 | 2,067,201.24 |
无形资产摊销 | 19,218,501.23 | 19,115,714.2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943,796.67 | 855,196.8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37,913.47 | -1,218,750.5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48,220.28 | 2,038,748.5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626,804.43 | 37,108,486.56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73,208,941.08 | -62,270,249.5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76,900.00 | 2,937,648.0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551,369.01 | -9,001,180.2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226,389.35 | -4,442,606.2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820,849.64 | -50,004,670.2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6,866,702.65 | 257,894,344.2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75,969,462.46 | -65,849,257.35 |
其他 | 3,633,303.54 | 8,943,065.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6,252,548.91 | 1,039,462,470.6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51,924,308.69 | 642,140,896.1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42,140,896.15 | 550,324,166.6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783,412.54 | 91,816,729.50 |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51,924,308.69 | 642,140,896.15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50,947,043.58 | 641,032,707.0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977,265.11 | 1,108,189.08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51,924,308.69 | 642,140,896.1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定期存款 | 344,159,464.47 | 679,912,447.27 | 管理层意图持有至到期 |
受限资金 | 11,295,727.58 | 10,875,170.00 | 使用受限 |
合计 | 355,455,192.05 | 690,787,617.27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承租的租赁资产包括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房屋及建筑物的租赁期通常为2-5年。租赁合同通常约定本集团不能将租赁资产进行转租。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
2024年 | 2023年 |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571,113.67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2024年 | 2023年 | |
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费用 | 2,227,783.74 | 4,261,640.51 |
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低价值资产的短期租赁费用除外)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3,776,043.29(单位:元币种:人民币)。(2023年人民币6,780,661.32元)。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经营租出固定资产 | 2,256,463.67 | |
合计 | 2,256,463.67 |
本集团将部分房屋及建筑物用于出租,租赁期为1年,形成经营租赁。根据租赁合同,每年需根据市场租金状况对租金进行调整。2024年本集团由于房屋及建筑物租赁产生的收入为人民币2,256,463.67元(2023年:人民币2,491,049.44元),参见附注七、61。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成本 | 5,572.53 | 5,983.66 |
直接投入 | 3,113.23 | 3,316.51 |
技术服务 | 1,036.74 | 2,685.63 |
其他 | 11,635.37 | 7,552.49 |
合计 | 21,357.87 | 19,538.29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0,774.09 | 12,783.07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10,583.78 | 6,755.22 |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江西江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51%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2024年12月10日 | 控制权转移 | 199,332,973.81 | 22,237,241.72 | 204,037,172.07 | 20,342,994.77 |
其他说明:
江中饮片于2004年5月18日成立,总部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万福工业园,主要从事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中药饮片代煎服务、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
江中药业与华润江中于2024年11月6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于2024年12月10日完成股东信息变更工商登记,收购华润江中持有的江中饮片的51%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86,123,831.02元,于2024年12月10日取得控制权。
(2).合并成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江西江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现金 | 86,123,831.02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江西江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
应收款项 | 147,826,095.32 | 99,816,341.65 |
其他应收款 | 38,438,133.84 | 48,954,415.09 |
存货 | 97,721,335.62 | 81,698,009.28 |
其他流动资产 | 4,815,387.81 | 5,541,432.40 |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52,605,008.26 | 39,891,233.22 |
在建工程 | 25,225,610.21 | |
其他 | 3,205,594.97 | 1,976,155.51 |
负债: | ||
应付账款 | 74,595,600.34 | 48,480,655.02 |
合同负债 | 1,728,261.15 | 1,280,469.40 |
应付职工薪酬 | 3,028,715.46 | 5,138,399.62 |
其他应付款 | 121,482,624.58 | 68,035,194.53 |
其他 | 1,044,058.22 | 1,519,960.93 |
净资产 | 167,957,906.28 | 153,422,907.65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82,299,374.08 | 75,177,224.75 |
取得的净资产 | 85,658,532.20 | 78,245,682.90 |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上海江中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注销。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南昌 | 7,000.00 | 江西南昌 | 药品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宁夏朴卡酒业有限公司 | 宁夏银川 | 8,500.00 | 宁夏银川 | 酒类产品生产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江西江中本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南昌 | 2,000.00 | 江西南昌 | 医药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江西江中昌润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南昌 | 1,000.00 | 江西南昌 | 医药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江西赣江新区桑济项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南昌 | 900.00 | 江西南昌 | 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投资 | 51.00 | 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
江中制药(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500.00 | 香港 | 药品销售 | 100.00 | 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
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南昌 | 12,245.00 | 江西南昌 | 药品生产销售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南昌 | 5,101.00 | 江西南昌 | 药品生产销售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晋城 | 14,851.21 | 山西晋城 | 药品生产销售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山西海斯欣达医药有限公司 | 山西晋城 | 800.00 | 山西晋城 | 药品销售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江西江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江西九江 | 3,102.04 | 江西九江 | 药品生产销售 | 5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注:江中制药(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港币。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49.00% | 14,315,737.38 | 3,086,974.80 | 213,811,156.79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49.00% | 1,226,558.12 | 68,152,879.60 | 33,512,890.64 |
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 49.00% | 45,902,452.34 | 17,126,224.77 | 279,236,056.04 |
江西江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49.00% | 10,869,684.05 | 3,774,099.11 | 82,272,809.68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注:2024年6月3日,江西江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分红的议案》,同意江西江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年度现金分红事项,决议对股东现金分红共计人民币7,702,243.09元。其中向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红3,928,143.99元,向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分红2,036,026.34元,向江苏标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红595,907.14元,向个人股东合计分红1,142,165.62元。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济生制药 | 45,164 | 66,835 | 111,999 | 30,921 | 37,072 | 67,993 | 36,231 | 66,005 | 102,236 | 59,306 | 1,306 | 60,612 |
桑海制药 | 3,848 | 5,011 | 8,859 | 893 | 505 | 1,398 | 39,960 | 7,318 | 47,278 | 7,098 | 560 | 7,658 |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济生制药 | 66,796 | 2,922 | 2,922 | 7,147 | 50,203 | 2,150 | 2,150 | 11,722 |
桑海制药 | 691 | 250 | 250 | -612 | 27,069 | 1,351 | 1,351 | -1,442 |
海斯制药 | 91,156 | 9,368 | 9,368 | 1,691 | 98,331 | 8,740 | 8,740 | 6,849 |
江中饮片 | 21,934 | 2,269 | 2,269 | 1,477 | 20,404 | 2,034 | 2,034 | 356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购买母公司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0.28%股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子公司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00.00%股权。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217,555.12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217,555.12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227,759.12 |
海斯制药
海斯制药 | 83,725 | 25,383 | 109,108 | 50,259 | 1,631 | 51,890 | 80,372 | 20,061 | 100,433 | 47,984 | 1,169 | 49,153 |
江中饮片 | 30,410 | 8,161 | 38,571 | 21,483 | 298 | 21,781 | 23,705 | 4,345 | 28,050 | 12,379 | 329 | 12,708 |
/
差额 | -10,204.00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10,204.00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1,318,276.87 | 31,295,176.87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976,900.00 | -2,937,648.04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976,900.00 | -2,937,648.04 |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40,902,957.60 | 51,061,954.64 | 10,436,233.98 | -1,500,000.00 | 80,028,678.26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8,702,525.84 | 12,855,616.14 | 11,028,469.27 | -229,166.65 | 10,300,506.06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49,605,483.44 | 63,917,570.78 | 21,464,703.25 | -1,729,166.65 | 90,329,184.32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10,436,233.98 | 10,786,164.47 |
与收益相关 | 11,028,469.27 | 39,253,456.27 |
合计 | 21,464,703.25 | 50,039,620.74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及其他应付款等。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集团的审计委员会。
本集团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任何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信用风险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
/
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由于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即向客户收取的总金额减去坏账准备后的金额。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由于本集团的应收账款客户群较为广泛,因此在本集团内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于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风险敞口信息参见附注七、5、7和9。流动性风险本集团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集团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
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2024年
项目 | 1年以内 | 1年至2年 | 2年至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资产负债表日账面价值 |
应付账款 | 162,745,910.23 | 162,745,910.23 | 162,745,910.23 | |||
其他应付款 | 952,906,949.52 | 952,906,949.52 | 952,906,949.5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62,544.76 | 462,544.76 | 455,600.83 | |||
其他流动负债-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54,566,411.17 | 54,566,411.17 | 54,566,411.17 | |||
租赁负债 | 120,764.50 | 120,764.50 | 108,811.43 | |||
长期应付款 | 156,785,920.00 | 156,785,920.00 | 156,785,920.00 | |||
合计 | 1,170,681,815.68 | 120,764.50 | 156,785,920.00 | 1,327,588,500.18 | 1,327,569,603.18 |
2023年
项目 | 1年以内 | 1年至2年 | 2年至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资产负债表日账面价值 |
应付账款 | 159,201,565.12 | 159,201,565.12 | 159,201,565.12 | |||
应付票据 | 37,900,850.49 | 37,900,850.49 | 37,900,850.49 | |||
其他应付款 | 854,247,858.48 | 854,247,858.48 | 854,247,858.4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08,713.35 | 1,308,713.35 | 1,252,879.54 |
/
其他流动负债-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55,790,385.20 | 55,790,385.20 | 55,790,385.20 | |||
租赁负债 | 357,449.01 | 371,683.07 | 353,215.94 | 1,082,348.02 | 1,047,698.67 | |
合计 | 1,108,449,372.64 | 357,449.01 | 371,683.07 | 353,215.94 | 1,109,531,720.66 | 1,109,441,237.50 |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集团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2024年度和2023年度,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采用资产负债率来管理资本,资产负债率是指总负债占总资产的比例。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负债率如下:
2024年 | 2023年 | |
资产负债率 | 31.29% | 27.70% |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05,152.78 | 10,005,152.78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10,005,152.78 | 10,005,152.78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1.权益工具投资 | 75,078,549.16 | 75,078,549.16 | ||
(七)应收款项融资 | 344,390,803.08 | 344,390,803.08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54,395,955.86 | 75,078,549.16 | 429,474,505.02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衍生金融负债 |
其他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管理层已经评估了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应付票据及其他应付款等,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本集团的财务部门由会计机构负责人领导,负责制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政策和程序。会计机构负责人直接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报告。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财务部门分析金融工具价值变动,确定估值适用的主要输入值。估值须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审核批准。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确定,而不是被迫出售或清算情况下的金额。以下方法和假设用于估计公允价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非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根据不可观察的市场价格或利率假设,采用市场倍数法估计公允价值。本集团需要根据行业、规模、杠杆和战略确定可比上市公司,并就确定的每一可比上市公司计算恰当的市净率乘数。根据企业特定的事实和情况,考虑与可比上市公司之间的流动性和规模差异等因素后进行调整。本集团相信,以估值技术估计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是合理的,并且亦是于资产负债表日最合适的价值。
/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 | 对医药及其他行业的投资及控股管理 | 252,441,045.00 | 43.10 | 43.10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本公司的中间控制方为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本节“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本节“十、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江西本草天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江西江中安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注1)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江中九昌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江中医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注2)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江中食疗及其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及其子公司 |
江药集团有限公司(“江药集团及其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及其子公司 |
广州创美药业有限公司(“江药集团及其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及其子公司 |
广东创美药业有限公司(“江药集团及其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及其子公司 |
江药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江药集团及其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及其子公司 |
江药集团洛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药集团及其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及其子公司 |
江药集团聊城有限公司(“江药集团及其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及其子公司 |
江药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江药集团及其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及其子公司 |
江药集团唐山有限公司(“江药集团及其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及其子公司 |
江药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江药集团及其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及其子公司 |
江药集团常州有限公司(“江药集团及其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及其子公司 |
江西江药仁翔医药有限公司(“江药集团及其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及其子公司 |
江西江药九州医药有限公司(“江药集团及其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及其子公司 |
江药集团盐城有限公司(“江药集团及其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及其子公司 |
创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药集团及其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及其子公司 |
江西江中九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江药集团及其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及其子公司 |
江西药兴九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江药集团及其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及其子 |
/
公司 | |
杭州江中食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中食疗及其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及其子公司 |
华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江西财富广场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润加物业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润加物业服务(武汉)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河北益生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青海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辽宁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圣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双鹤制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四川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秘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润晴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商贸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潍坊德信行远东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楚雄虹成连锁药品零售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安阳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深圳市润薇服饰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德信行医保全新大药房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广西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济宁新华鲁抗大药房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湖北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汕头康威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科伦医药(四川)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珠海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中山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唐山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惠州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江西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南通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国邦(上海)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安徽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华润河北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普仁鸿(北京)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湖南新特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保定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科伦医药(南充)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菏泽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周口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内蒙古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邯郸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衢州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济宁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桂林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德州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沧州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泰安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万荣亿康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医药(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湖南双舟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武汉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三门峡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合肥华润三九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昆山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河北医大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新龙(北京)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大庆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成都蓉风药械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支行(“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无锡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润采医药(北京)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秦皇岛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昆明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江苏医药有限公司德信行分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立方药业(安徽)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东大(福建)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大连)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廊坊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联通(天津)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吉林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三明)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医药商业(衡水)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无锡医药有限公司江阴市分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荆州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泸州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华润扬州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润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深圳润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成都优高雅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堂(深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陕西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江苏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湖南瑞格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健康(江西)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智算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烟台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青岛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广安科伦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福建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泸州宝光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西安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东阿阿胶金篮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江西华润万家商业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昆药商业西双版纳傣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四川宜宾科伦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天津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张家港百禾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湖北金马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临沂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洛阳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芜湖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广安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贵州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南平)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海南裕康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淮北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山西医药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张家口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沈阳医药贸易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宜昌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山西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润加物业服务(武汉)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荆州医药有限公司石首分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华润南阳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濮阳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随州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武汉医药有限公司黄冈分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医药商业(陕西)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科伦医药(绵阳)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四川宏冠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温州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常州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通化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临沧昆药广康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五丰供应链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万年县天然气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注1:江西江中安可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2月5日注销。注2:江西江中医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9日注销。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 14,502,286.95 | 13,552,397.39 |
江药集团及其子公司 |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 8,219,265.05 | 11,155,415.02 |
江中食疗及其子公司 |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 2,313,093.55 | 1,055,134.00 |
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受让商标权 | 30,058.49 | |
合计 | 25,064,704.04 | 25,762,946.41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285,252,015.02 | 240,795,691.50 |
江药集团及其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283,202,575.71 | 364,783,496.71 |
江中食疗及其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7,529,515.11 | 1,409,076.04 |
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转让商标权 | 1,698,113.21 | |
江西本草天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8,542.01 | |
合计 | 577,690,761.06 | 606,988,264.25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是按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江中食疗及其子公司 | 办公楼 | 1,057,706.42 | 1,057,706.44 |
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楼 | 936,768.72 | 713,394.48 |
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仓库 | 131,346.33 | 395,311.92 |
江药集团及其子公司 | 办公楼 | 298,124.59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仓库 | 233,944.95 | 421,100.91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342,583.39 | 6,659,284.40 |
其中:股权激励费用 | 770,930.93 | 1,772,160.87 |
2024年,本集团发生的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包括采用货币、实物形式和其它形式)总额为人民币4,342,583.39元(2023年:人民币6,659,284.40元)。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16,804,235.31 | 510,829.35 | 22,001,054.84 | 1,150,879.18 |
应收账款 | 江药集团及其子公司 | 1,951,957.70 | 58,558.74 | 922,134.88 | 27,664.05 |
其他应收款 | 江西本草天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25,370.00 | 93,358.05 | 324,480.00 | 25,860.60 |
/
其他应收款 | 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66,632.00 | 1,998.96 | 54,000.00 | 3,340.00 |
其他应收款 | 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8,276,584.77 | |||
预付款项 | 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2,377,079.84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同负债 | 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25,393,504.19 | 20,835,562.22 |
合同负债 | 江药集团及其子公司 | 9,906,188.39 | 11,967,733.81 |
合同负债 | 江中食疗及其子公司 | 15,590.20 | 14,695.2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997,443.46 |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2,169,463.22 | 2,625,613.16 |
应付账款 | 江中食疗及其子公司 | 580,731.32 | 413,217.01 |
应付账款 | 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17,837.25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存放关联方的资金
2024年 | 2023年 | |
中国华润及其子公司 | 310,082,191.78 | 300,001,780.36 |
合计 | 310,082,191.78 | 300,001,780.36 |
2024年,上述存款年利率为3.20%(2023年:3.20%和0.20%)。
/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 1,578,408.00 | 7,860,471.84 | 289,801.00 | 1,443,208.98 |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 164,338.00 | 777,318.74 | 49,533.00 | 234,291.09 | ||||
合计 | 1,742,746.00 | 8,637,790.58 | 339,334.00 | 1,677,500.07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 6.62元/股 | 11个月 |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 7.62元/股 | 4个月,16个月 |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本集团以权益工具授予日流通股单日收盘价格为基础确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限制性股票于授予日的市价,授予价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各考核期业绩条件估计,并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4,427,862.70 |
其他说明:
根据2021年11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下称“激励计划”),本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79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6.62元/股,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5.6万股。因此,2021年实际授予权益人数为87人,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3.4万股。
/
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内为限售期,若达到该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在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依次可申请解锁股票上限为该期计划获授股票数量的1/3、1/3与1/3。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于授予日的市价为人民币11.60元/股,故确定限制性股票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4.98元/股。2021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28,555,320.00元。
根据2021年11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授予5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62元/股。
限制性股票于授予日的市价为人民币12.35元/股,故确定限制性股票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4.73元/股。2022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2,412,300.00元。
2023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1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09,774股,约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27%。
2024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1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4,338股,约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026%。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1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78,408股,约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25%。
本集团于2024年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人民币3,633,303.54元(2023年:人民币8,943,065.83元)。
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687.7万股,授予价格为13.7元/股。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 3,633,303.54 | |
合计 | 3,633,303.54 |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承诺事项
2024年 | 2023年 | |
已签订合同 | 85,741,219.84 | 18,366,669.56 |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44,031.23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44,031.23 |
于2025年3月18日,本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44,031.23万元(即每10股现金股利人民币7元)。上述股利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99%以上之收入源自医药工业产品的销售业务;本集团的内部结构简单,由管理层对其进行统一、集中管理;管理层定期评价本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故本集团只有一个分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地理信息对外交易收入
2024年 | 2023年 | |
中国大陆 | 4,435,212,548.53 | 4,553,211,857.57 |
境外 | 238,042.20 |
非流动资产总额
2024年 | 2023年 | |
中国大陆 | 2,240,613,194.00 | 2,147,848,592.17 |
非流动资产归属于该资产所处区域,不包括金融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主要客户信息
在本集团客户中,本集团来源于单一客户收入占本集团总收入10%或以上的客户有1个(2023年:1个),约占本集团总收入25.07%(2023年:21.37%),来自该客户的收入金额为人民币1,115,211,019.70元(2023年:人民币973,174,425.26元)。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23,225,079.51 | 77,837,642.21 |
1年以内小计 | 223,225,079.51 | 77,837,642.21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223,225,079.51 | 77,837,642.21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22,710,240.51 | 99.77 | 222,710,240.51 | 70,775,789.61 | 90.93 | 70,775,789.61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14,839.00 | 0.23 | 15,445.17 | 3.00 | 499,393.83 | 7,061,852.60 | 9.07 | 211,855.59 | 3.00 | 6,849,997.01 |
合计 | 223,225,079.51 | / | 15,445.17 | / | 223,209,634.34 | 77,837,642.21 | / | 211,855.59 | / | 77,625,786.6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14,839.00 | 15,445.17 | 3.00? |
合计 | 514,839.00 | 15,445.17 | 3.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并以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因此在根据账龄信息计算减值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本年变动 | 211,855.59 | 196,410.42 | 15,445.17 | |||
合计 | 211,855.59 | 196,410.42 | 15,445.1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214,412,916.54 | 214,412,916.54 | 96.05 | ||
江西江中本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6,970,760.69 | 6,970,760.69 | 3.12 | ||
江西江中昌润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1,326,563.28 | 1,326,563.28 | 0.59 | ||
华润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459,144.00 | 459,144.00 | 0.21 | 13,774.32 | |
华润江西医药有限公司 | 41,265.00 | 41,265.00 | 0.02 | 1,237.95 | |
合计 | 223,210,649.51 | 223,210,649.51 | 99.99 | 15,012.2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2,303,816.28 | 966,410.55 |
合计 | 12,303,816.28 | 966,410.5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2,125,013.25 | 612,159.63 |
1年以内小计 | 12,125,013.25 | 612,159.63 |
1至2年 | 197,672.74 | 332,783.76 |
/
2至3年 | 138,021.48 | 6,886,868.27 |
3年以上 | 8,642,240.70 | 2,821,219.63 |
合计 | 21,102,948.17 | 10,653,031.29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19,143,203.84 | 9,617,936.09 |
代垫款 | 904,003.20 | 917,245.20 |
备用金 | 887,741.13 | |
保证金 | 168,000.00 | 117,850.00 |
合计 | 21,102,948.17 | 10,653,031.29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415,969.46 | 8,270,651.28 | 9,686,620.74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887,488.85 | 887,488.85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528,480.61 | 8,270,651.28 | 8,799,131.8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本年变动 | 9,686,620.74 | 887,488.85 | 8,799,131.89 | |||
合计 | 9,686,620.74 | 887,488.85 | 8,799,131.8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宁夏朴卡酒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47.39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江西省长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6,720,973.47 | 31.85 | 往来款 | 3年以上 | 6,720,973.47 |
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 | 1,549,677.81 | 7.34 | 往来款 | 3年以上 | 1,549,677.81 |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 904,003.20 | 4.28 | 代垫款 | 1年以内 | 27,120.10 |
胡金兵 | 887,741.13 | 4.21 | 备用金 | 1年以内 | 26,632.23 |
合计 | 20,062,395.61 | 95.07 | / | / | 8,324,403.61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771,184,528.49 | 51,177,065.96 | 720,007,462.53 | 804,069,451.98 | 804,069,451.98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1,318,276.87 | 31,318,276.87 | 31,295,176.87 | 31,295,176.87 | ||
合计 | 802,502,805.36 | 51,177,065.96 | 751,325,739.40 | 835,364,628.85 | 835,364,628.85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68,144,715.97 | 217,555.12 | 745,621.01 | 69,107,892.10 | ||||
宁夏朴卡酒业有限公司 | 118,717,555.96 | 35,000,000.00 | 51,177,065.96 | 32,540,490.00 | 51,177,065.96 | |||
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214,630,179.64 | 559,009.68 | 215,189,189.32 |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165,551,886.43 | 94,358,140.00 | 71,193,746.43 | |||||
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 221,263,113.36 | 382,158.48 | 221,645,271.84 | |||||
上海江中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6,132,388.55 | 6,132,388.55 | ||||||
江西江中本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9,629,612.07 | 15,000,000.00 | 16,548.99 | 24,646,161.06 | ||||
江西江中昌润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6,179.58 | 26,179.58 | ||||||
江西江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85,658,532.20 | 85,658,532.20 |
/
合计 | 804,069,451.98 | 100,876,087.32 | 135,490,528.55 | 51,177,065.96 | 1,729,517.74 | 720,007,462.53 | 51,177,065.96 |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参见附注十。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江西本草天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2,822,380.01 | 40,000.00 | 22,862,380.01 | ||||||||
北京正旦国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8,472,796.86 | -1,028,200.00 | 7,444,596.86 | ||||||||
华润(甘肃)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1,300.00 | 1,011,300.00 | ||||||||
小计 | 31,295,176.87 | 1,000,000.00 | -976,900.00 | 31,318,276.87 | |||||||
合计 | 31,295,176.87 | 1,000,000.00 | -976,900.00 | 31,318,276.87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持有的子公司宁夏朴卡酒业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51,177,065.96元。本公司根据经批准的管理层盈利预测并结合市场情况,采用预期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上述长期股权投资的可回收金额,税后折现率为10.97%。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822,497,069.54 | 688,422,722.10 | 1,817,459,918.82 | 705,868,984.69 |
其他业务 | 8,418,812.62 | 1,889,312.85 | 6,088,983.95 | 422,422.18 |
合计 | 1,830,915,882.16 | 690,312,034.95 | 1,823,548,902.77 | 706,291,406.87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1,985,399.95 | 19,990,268.41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76,900.00 | -2,937,648.0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879,884.51 | |
终止确认的票据贴现利息 | -1,852,079.93 | |
合计 | 84,276,535.51 | 17,052,620.37 |
/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834,032.5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2,668,518.5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626,804.4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22,237,241.7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30,905.5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15,806.87 | 个税/企业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511,407.5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569,067.47 | |
合计 | 39,017,414.6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植物有效成分提取及保健食品项目产业扶持资金、中药提取智能制造新模式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等 | 20,683,758.46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9.58 | 1.25 | 1.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94 | 1.19 | 1.19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刘为权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3月18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