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二十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耀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已于2025年1月2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基于公司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议案第七条授权董事会根据可转债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债挂牌上市等事宜。故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后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谨慎考虑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重新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5-016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25年4月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31日A股交易结束后当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本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4-017号公告。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