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周丽娟、陈义、陈峰等合计23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61.2913%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5日起停牌。公司因本次交易申请连续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3月4日,该区间段内公司股票、创业板指数((399006.SZ)、同花顺通用设备指数((881117.TI)的累计涨跌幅如下:
项目 | 公告前21个交易日(2025年1月27日) | 公告前1个交易日(2025年3月4日) | 涨跌幅 |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 12.77 | 13.70 | 7.28% |
创业板指数(399006.SZ) | 2,063.82 | 2,190.08 | 6.12% |
同花顺通用设备指数(881117.TI) | 5,629.36 | 6,609.24 | 17.41%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 1.16%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 -10.12% |
剔除大盘因素((参考创业板指数((399006.SZ))后,公司股票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累计涨幅为1.16%,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参考同花顺通用设备指数(881117.TI)后,公司股票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累计涨幅为-10.12%。因此,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不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