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71 公司简称:石化油服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
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m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本公司共有6名董事亲身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董事杜坤先生、独立董事刘江宁女士因公请假,分别委托董事章丽莉女士、独立董事郑卫军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权利。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由于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董事会建议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石化油服 | 600871 | - |
H股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中石化油服 | 1033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公司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柯越华 | 沈泽宏 |
电话 | 86-10-59965998 | 86-10-59965998 |
传真 | 86-10-59965997 | 86-10-59965997 |
电子信箱 | ir.ssc@sinopec.com | ir.ssc@sinopec.com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本公司是中国大型综合油气工程与技术服务专业公司,拥有超过60年的经营业绩和丰富的项目执行经验,是一体化全产业链油服领先者。截至2024年底,本公司在中国的20多个省,70多个盆地,550多个区块开展油气工程技术服务;同时海外业务规模不断提高,在30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供油田技术服务。
本公司共有五大业务板块,分别是:地球物理、钻井工程、测录井、井下特种作业和工程建设,五大业务板块涵盖了从勘探、钻井、完井、油气生产、油气集输的全产业链过程。
2024年,本公司积极把握油田服务行业景气上行周期,持续优化生产运行和市场布局,量质并举拓市创效,进一步扩大优质规模市场,提高海外市场高端业务占比,深化人力、装备等资源优化,深挖降本潜力,扎实推进科技创新,稳步实施特色化业务发展,推动创新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新签合同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等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实现较好增长,高质量发展有效推进。
2024年,本公司累计新签合同额人民币912亿元,同比增长10.7%,创历史最好水平。其中,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市场新签合同额人民币470亿元,同比下降5.8%;国内外部市场新签合同额人民币199亿元,同比增长26.8%;海外市场新签合同额人民币243亿元,同比增长45.5%。工程技术服务优质高效,全年创工程施工新纪录363项;技术创新加快突破,多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卓有成效;资源优化成效凸显,项目化管理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各类风险可控在控;全年生产运行保持安全稳定,作业服务能力和经营创效水平实现新提升,有力支撑油气增储增产增效。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24年 人民币千元 | 2023年 人民币千元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2022年 人民币千元 | |
营业收入 | 81,096,178 | 79,980,939 | 1.4 | 73,772,688 |
营业利润 | 1,036,512 | 899,969 | 15.2 | 732,392 |
利润总额 | 1,132,523 | 928,340 | 22.0 | 729,3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31,606 | 589,216 | 7.2 | 475,8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33,487 | 359,452 | -62.9 | 389,4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00,854 | 5,576,913 | -44.4 | 4,197,869 |
2024年末 人民币千元 | 2023年末 人民币千元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2022年末 人民币千元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648,802 | 8,023,202 | 7.8 | 7,429,734 |
总资产 | 77,340,105 | 75,162,974 | 2.9 | 71,208,061 |
3.2 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营业收入 | 18,533,340 | 18,288,104 | 18,063,296 | 26,211,4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7,466 | 274,,341 | 224,419 | -44,6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5,847 | 115,334 | 166,807 | -284,5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使用以“-”号填列) | -765,461 | 575,395 | -1,444,521 | 4,735,44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7,938 |
其中:A股股东 | 107,621 |
H股记名股东 | 317 |
2024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8,437 |
其中:A股股东 | 108,121 |
H股记名股东 | 316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报告期内增减(股)1 | 期末持股数量 (股) | 持股 比例 (%)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数量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2 | 国有法人 | -759,170,000 | 9,968,726,364 | 52.52 | 0 | 0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3 | 境外法人 | -4,913,000 | 5,397,435,694 | 28.44 | 0 | 0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759,170,000 | 759,170,000 | 4.00 | 0 | 0 |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11,057,100 | 214,412,700 | 1.13 | 0 | 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4 | 其他 | -43,399,827 | 68,683,511 | 0.36 | 0 | 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668,173 | 58,450,873 | 0.31 | 0 | 0 |
安徽阳光信通电子科 | 境内 | 2,245,000 | 53,970,000 | 0.28 | 0 | 0 |
技有限公司 | 非国有法人 | ||||||
上海同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自然人 | 5,478,000 | 50,000,000 | 0.26 | 0 | 0 | |
李枫 | 其他 | 6,177,000 | 31,300,000 | 0.16 | 0 | 0 | |
何龙 | 境内自然人 | 6,008,000 | 26,008,000 | 0.14 | 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 | 股份 种类 |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9,968,726,364 | A股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5,397,435,694 | H股 |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759,170,000 | A股 | |||||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 214,412,700 | A股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68,683,511 | A股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8,450,873 | A股 | |||||
安徽阳光信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3,970,000 | A股 | |||||
上海同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50,000,000 | A股 | |||||
李枫 | 31,300,000 | A股 | |||||
何龙 | 26,008,000 | A股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一致行动人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1、与2023年12月31日相比;
2、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除直接持有本公司9,968,726,364股A股股份外,还通过全资附属公司盛骏公司持有本公司2,595,786,987股H股股份。因此,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直接和间接共持有本公司12,564,513,35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66.20%。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H股股票。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本公司
本公司
66.20%
注
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除直接持有本公司9,968,726,364股A股股份外,还通过全资附属公司盛骏公司持有本公司2,595,786,987股H股股份。因此,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直接和间接共持有本公司12,564,513,35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66.20%。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4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本公司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11亿元,同比增长1.4%;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3亿元,同比增长7.2%;基本每股盈利人民币0.033元,同比增加人民币0.002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31亿元,同比减少净流入人民币24.8亿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
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吴柏志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8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本公司
本公司100%
100%
6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