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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3-30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名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13-002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13 年 3 月 1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赵丙贤先生主持,全体监事
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
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12 年度述职报告》,
并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 2012 年度述职报告》已刊登
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 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 2012 年度报
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总裁2012
年度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公 司 2012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 已 刊 登 于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 2012 年度实
现净利润 8,340,373.4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5,834,784.39 元,
本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74,175,157.83 元,资本公积余额
330,507,573.30 元。
    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12
年度,由于原材料、人工、营销费用等上升因素,实现净利润较低。
着眼未来的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结合目前的经营现状、资金状况,
拟不分配、不转增。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
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2012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 已 刊 登 于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七、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 年
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2012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报 告 》 已 刊 登 于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八、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潍坊市公安局清池派出所的统一规划,公司住所门牌号码由
原来三位数升级为四位数,由“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梨园街519
号”变更为“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梨园街3517号”,其他联系
方式不变。
    因此,公司章程第五条“公司住所: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梨
园街519号,邮政编码:261205。”修改为“公司住所:潍坊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梨园街3517号,邮政编码:261205。”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12年度聘请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公司的审计机构,该公司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
财务情况,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继续
聘请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3年度审计
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该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坚持独
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续聘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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