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19
2025年3月18日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黄昭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玲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方丽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对策举措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予以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2月28日的总股本647,046,7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6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70
第六节重要事项 ...... 78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27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3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中心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天源环保、本公司、公司、本集团 | 指 |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天源集团 | 指 |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黄开明、黄昭玮、李娟 |
康佳集团 | 指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天源优势 | 指 | 武汉天源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环武汉 | 指 | 中环环保工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
厦门火炬 | 指 | 厦门火炬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武汉斐然源通 | 指 | 武汉斐然源通新三板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长江源通 | 指 | 长江源通(武汉)新三板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天源环保工程 | 指 | 武汉天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蚌埠开源 | 指 | 蚌埠开源环保有限公司 |
社旗永兴源 | 指 | 社旗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
德阳永兴源 | 指 | 德阳永兴源环保有限公司 |
汤阴天雨 | 指 | 汤阴天雨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
黄石丰源 | 指 | 黄石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
土默特右旗 | 指 | 土默特右旗开源环保有限公司 |
潜江开源 | 指 | 潜江开源环保有限公司 |
浠水开源 | 指 | 浠水开源环保有限公司 |
汤阴固现 | 指 | 汤阴固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墨玉开源 | 指 | 墨玉开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
重庆合源 | 指 | 重庆合源环保有限公司 |
重庆坤源 | 指 | 重庆坤源环保有限公司 |
安阳永兴源 | 指 | 安阳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
宜宾天柏 | 指 | 宜宾市天柏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宜宾翠源 | 指 | 宜宾翠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大理开源 | 指 | 大理开源环保有限公司 |
新乡嘉源 | 指 | 新乡嘉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天源能源 | 指 | 武汉天源能源有限公司 |
三亚天源 | 指 | 三亚天源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岷县丰源 | 指 | 岷县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
赤水丰源 | 指 | 赤水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
赤水振源 | 指 | 赤水振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赫章丰源 | 指 | 赫章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
竹山源阳 | 指 | 竹山源阳环保有限公司 |
乌苏宝运 | 指 | 乌苏宝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鹿寨立源 | 指 | 鹿寨立源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兴起航 | 指 | 新疆兴起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
股东会 | 指 |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
(大)会 | ||
董事会 | 指 |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EPC | 指 | 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的缩写,指“设计-采购-施工”,即工程总承包模式。在该模式下,企业与客户签订项目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工作进行承包,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全面负责,工程验收合格后向客户移交 |
PC | 指 | ProcurementConstruction的缩写,指“采购-施工”。在该模式下,企业与客户签订合同,按照已有的设计方案进行采购、施工,工程施工完成后移交给客户 |
BOT | 指 | Build-0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移交”模式。在该模式下,客户与企业签定协议,特许企业承担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与维护,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企业向客户定期收取运营费用,以此回收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成本并取得合理回报:特许经营期结束后,企业将设施所有权移交给客户 |
PPP | 指 |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缩写,指“公共-民营-伙伴”,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该模式下,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对价 |
BOO | 指 | Build-0wn-0perate的缩写,即“建设-转让-经营”,在该模式下,客户与企业签定协议,特许企业承担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与维护,企业向客户定期收取运营费用,以此回收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成本并取得合理回报,但是并不将此项基础设施项目移交给政府或其授权的业主。 |
O&M | 指 | 0&M是Operations&Maintenance的缩写,即委托运营。是指政府保留存量公共资产的所有权,而仅将公共资产的运营维护职责委托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并向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支付委托运营费用。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不负责用户服务的PPP运作方式 |
EMC | 指 | EMC项目模式,即合同能源管理(EnergyManagementContracting,EPC),是一种基于节省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模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 |
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EMC模式的核心在于通过合同约定,由EMC公司负责项目的审计、设计、融资、采购、施工等全过程,而用户则通过节省的能源费用来支付项目的成本和EMC公司的服务费用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现行有效的《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万元、元 | 指 | 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元 |
尾差 | 指 | 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差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天源环保 | 股票代码 | 301127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天源环保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WuhanTianyuanEnvironmentalProtection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TianyuanEP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黄昭玮 | ||
注册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大道209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430000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2023年10月30日由“湖北省汉南区纱帽街薇湖西路392号”变更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大道209号” | ||
办公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兴城大道400号天源天骄大厦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430000 | ||
公司网址 | www.tianyuanhuanbao.com | ||
电子信箱 | tianyuanhuanbao@china-tyep.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邓玲玲 | |
联系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兴城大道400号天源天骄大厦 | |
电话 | 027-82867011 | |
传真 | 027-82867011 | |
电子信箱 | denglingling@china-tyep.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中心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余宝玉、乐实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B区金融商务区集中商业(北) | 钱亮、陈定 | 2021年12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其他原因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1,985,318,534.15 | 1,947,120,092.64 | 1,947,120,092.64 | 1.96% | 1,272,187,257.75 | 1,272,187,257.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33,242,761.14 | 282,725,634.60 | 282,725,634.60 | 17.87% | 202,073,780.06 | 202,073,780.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25,494,337.56 | 273,966,401.69 | 273,966,401.69 | 18.81% | 186,980,396.52 | 186,980,396.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84,265,794.44 | -104,163,920.45 | -104,163,920.45 | -172.90% | 116,294,335.63 | 116,294,335.6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7 | 0.69 | 0.49 | 16.33% | 0.49 | 0.3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6 | 0.66 | 0.47 | 19.15% | 0.49 | 0.3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05% | 12.59% | 12.59% | -0.54% | 9.98% | 9.98%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资产总额(元) | 7,246,313,495.32 | 5,706,641,380.11 | 5,706,641,380.11 | 26.98% | 3,185,007,370.22 | 3,185,007,370.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245,811,589.54 | 2,600,329,374.18 | 2,600,329,374.18 | 24.82% | 2,102,081,442.05 | 2,102,081,442.05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242,707,207.99 | 566,007,259.59 | 417,042,176.37 | 759,561,890.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634,001.07 | 93,174,058.99 | 67,332,387.46 | 146,102,313.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5,372,313.45 | 92,013,177.19 | 65,066,178.48 | 143,042,668.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757,827.82 | -147,437,007.66 | -30,849,879.31 | -15,221,079.65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1,459.96 | 179,716.44 | -14,275.8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651,894.19 | 3,749,643.89 | 16,071,930.15 | 主要系省级科技创新奖、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奖励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 | 2,302,440.43 | 3,117,972.60 |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5,577,830.25 | 5,622,641.46 | 4,577,043.97 | 主要系本报告期财务资助利息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84,193.55 | -1,552,241.44 | -5,992,529.90 | |
增值税减免 | 119,003.79 | 286,984.0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26,998.36 | 1,842,854.87 | 2,668,273.6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2,347.22 | -12,902.99 | -1,516.21 | |
合计 | 7,748,423.58 | 8,759,232.91 | 15,093,383.5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2024年,国家在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低碳发展领域持续发力,环保政策不断推陈出新,为行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也为公司投资与经营提供了坚实保障。
(1)水环境治理公司水环境治理业务板块广泛,包括城乡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城市供水、中水回用以及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等多项服务。
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城镇化水平的稳步提高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推进,2024年水环境治理的标准变得更加严格。年初,国家多个部门联合发布了《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6年)》,进一步明确了黑臭水体治理的目标,并强调了水资源循环利用和生态修复的重要性。同年5月,又发布了《关于推进工业废水深度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旨在鼓励企业提高工业废水处理能力,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的精神持续落地,水环境治理行业迎来全新发展契机,公司水环境综合治理业务面临广阔前景。
(2)绿色能源
2024年,国家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持续推进政策支持。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县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高效运营的通知》,强调优化项目审批流程,鼓励采用先进焚烧技术,提高能源转化效率;同时,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绿色认证与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推动项目向绿色、低碳方向发展。
公司紧跟国家双碳战略,全力投入县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建设。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能源在建项目达9个,光伏发电项目在建1个,绿色能源业务已成为公司第二增长极,为实现碳减排目标贡献力量。
(3)固体废弃物处置及资源再生
3.1污泥处置领域
2024年,污泥处理处置领域政策导向更加明确。国家发布《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规划(2024-2028年)》,鼓励研发高效、环保的污泥处理技术,推动污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同年,《关于加强城镇污泥处置监管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污泥处置市场,提升行业整体运营水平。
随着全社会对污泥问题关注度提升,污泥处理产业市场需求持续释放。据测算,我国污泥处理市场规模逐年递增,年增长率保持在10%以上,市场潜力巨大。公司持续加大污泥科技研发投入,自主研发的“低温高速旋流污泥干化技术”不断优化升级,应用范围逐步扩大。
3.2垃圾焚烧飞灰处置领域
垃圾焚烧飞灰是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约占垃圾焚烧量的3%-5%。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因其含有大量重金属及二噁英等有毒物质而被列为危险废弃物(《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随着固废“零填埋”政策收紧,低成本、高污染风险的飞灰固化填埋处置工艺将逐渐淘汰。“十四五”规划明确要求2025年飞灰安全处置率≥95%。通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等综合性政策强化相关要求,并结合《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和地方实践形成体系化约束,2023年起新建垃圾焚烧项目必须配套飞灰专用处置设施,生态环境部2025年2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到2027年,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利用处置保障能力和环境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30年,飞灰及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国飞灰及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10%以内,为行业带来新的增长机遇。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1、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是公司转型发展、持续深化变革、布局未来发展的关键一年。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行业形势,公司继续围绕“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工作主线,深入贯彻“控制风险、夯实回款、聚焦利润”的经营管理原则,聚力转型升级,坚持创新发展,推行科学管理,砥砺前行。2024年,公司不断夯实水务治理板块业务,加大固废处理业务实施力度,拓宽发展绿色能源业务,形成了“水务治理+固废处置+绿色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的业务布局,同时不断拓展第三方服务业务,实现了“4+1”的经营发展新格局。
(1)继续推进深化市场改革,业务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公司在综合研判各地政府新经济模式和招商引资需求的基础上,通过整合公司资源,与多个地方政府达成了战略合作,政企合作“朋友圈”不断扩大;同时,公司持续深化市场团队调整变革,拓宽了市场销售渠道,为公司2025年业绩持续增长提供了坚实保障。
(2)水务治理业务“压舱石”地位稳固,稳经营促回款
公司充分发挥在水环境治理领域积累的技术、品牌、服务等众多优势,推动了水环境治理业务持续快速增长。2024年,公司已先后中标多个水务治理领域重点项目。另外,公司继续不断开发海外市场业务,中标了“越南宁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和“印度尼西亚望加锡渗滤液”等海外项目;及时调整了部分水务项目的实施模式,较好地化解了项目潜在风险,有效提升了板块经营质量。
(3)固废处置及资源化领域继续保持平稳增长
2024年,公司对固废处置业务进行了重新优化,明确围绕垃圾焚烧发电、污泥处理、飞灰处置等方向进行业务布局,持续加大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开发力度,先后中标多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同时,公司首个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谷城项目并网发电,孟州、师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也已全面建设完成,即将投产。在污泥处置业务方面,公司投资建设的日处理规模100吨的赤水污泥干化处置项目顺利调试成功;在城乡环卫一体化业务方面,公司投资建设的师宗环卫一体化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并投入商业运营。
(4)资源优势配置成势见效,绿色能源板块首发出彩
公司在风、光、储、充业务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承接了总投资30.2亿元的“新疆建设兵团兵地融合一期1GW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同时,公司首个1MW分布式光伏发电商用项目在鹿寨污水处理厂正式投用并发电,助力污水处理的提质增效。另外,在智能超充业务上,公司加速建设与华为合作的“武汉智能超充综合服务样板站”,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武汉地区具有标志性的液冷大型样板超充站。
(5)多举措激发公司发展后生动力
2024年,公司先后设立了武汉天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天源绿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吉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将陆续开展智算中心、AI人工智能、绿色运力和新型售配电等业务,探索数字技术在多领域的创新与应用,培育公司未来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拓宽了公司多元化发展的方向。
(6)高端环保装备实现新跨越,产业投资布局坚实迈进
公司陆续在广西南宁设立环保装备出口基地,瞄准东南亚等海外环保装备市场;在江苏扬州设立江苏开润氢能装备制造基地,研发制造电解水制氢方型电解槽。
(7)第三方服务业务取得新增长
公司不断发挥自身运营管理能力,利用技术经验、品牌优势先后承接了柳州鹿寨第一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榆横工业区工业污水厂蒸发塘浓盐水处置购买服务项目、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委托运营服务项目、重庆合川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服务,商丘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等第三方运营服务业务。
(8)坚持科技创新发展,各项技术研发取得积极进展
2024年,公司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了新突破,成功完成了飞灰高温熔盐融炉、污泥/生物质熔盐储热低温碳化、电还原芬顿氧化的中试试验;进一步完善了污泥低温旋流干化技术;基于节能降耗Bio-Win数字模型技术,完成了汤阴天雨污水厂动态模型验证。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和技术引进,陆续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成立了校企联合中心和中试研发平台,并聘请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和行业资深专家担任顾问,与华中科技大学联合研发了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技术,与清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华为、华科福赛等国内知名高等院校和科研企业对氢能、储能、数字科技、绿氨、绿色甲醇等绿色化工领域方面的技术开展研究与探讨;与中科院广州能源所、武汉中科先进技术研究院开展锂电池、退役风机叶片、光伏板回收新技术的交流与合作。
2、公司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涉及水环境治理、固废处置及资源化、绿色能源、高端环保装备以及第三方服务等。同时,公司坚持“以技术引领市场,以质量、服务赢得客户”的发展理念,积极应对市场竞争和行业变化,不断培育新的发展动能,以责任、诚信、务实的态度做好每个项目,助力国家绿色低碳发展。
(一)主营业务
(1)水环境治理
专注构建水务生态体系,着力开展市政污水处理、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城市供水系统建设、再生水资源化利用、城乡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业园区高难度废水处理等核心业务,形成集技术研发、工艺设计、投资建设、设备供货与安装、智慧运维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服务体系。
(2)固废处置及资源化
为客户提供垃圾焚烧发电、市政污泥综合处置、飞灰及资源化利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业务的投资、建设、运营服务。
(3)高端环保装备制造
巩固现有水处理设备、环卫设施、定制化设备和电气控制及自动化环保装备的制造与生产,拓展氢能装备等智能制造业务。
(4)第三方服务
创新环境治理市场化运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运营服务等第三方运营服务模式,为工业园区、市政单位提供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供水系统智慧化管理、高浓度有毒有害废水等特色服务,打造环境基础设施“管家式”运维品牌。
(5)绿色能源
积极布局太阳能、风能、储能及氢能产业等绿色能源业务,实现绿氢产业链产品的开发。实施标杆项目示范:在江苏扬州建设氢能装备产业基地、在新疆乌苏市建设兵地融合一期1GW光伏发电项目,形成“环保+绿色能源”双主业发展新格局。
(二)业务模式
公司构建“投资+建设+运营+装备制造”四位一体的商业模式,采用特许经营、施工总承包、产业投资、设备生产销售、第三方运营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通过全产业链服务体系,实现从项目规划、设计建造到长期运营管理的完整闭环,既满足政府、客户的公用事业需求,又契合企业的定制化服务要求。针对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环境治理需求和项目资金状况,公司可提供从重资产投资到轻资产运营的多层次解决方案,确保项目实施与经济模型的高度适配。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国家政策
在国家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我国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程度达到了新高度。2024年,国务院印发的《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加大节能降碳工作推进力度,分领域分行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行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出台,从水环境治理、固废处置、垃圾焚烧发电、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未来我国环境治理的方向及发展目标。此外,生态环境部针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生态环境管理的新规征求意见,规范行业发展的同时,也为具备专业环保能力的企业创造了更多市场机会。在此背景下,为公司业务拓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市场发展空间不断扩大,为具备专业环保能力的企业创造了更多市场机会,也为公司业绩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另外,国家化债政策的出台,也有效促进公司应收账款回款。
(2)全产业链一体化服务能力
公司持续深化全产业链一体化服务模式,在项目咨询阶段,充分结合最新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趋势,为客户提供前瞻性的规划建议。在投资环节,精准把握政策支持的重点领域,如新能源环保项目,合理配置资源。工艺设计上,不断创新优化,以满足更高的节能降碳和环保标准。设备加工与装备集成过程中,采用先进技术和优质材料,确保设备性能稳定、高效。工程实施严格按照规范和标准执行,保障项目质量和进度。运营服务方面,建立了完善的监测和管理体系,实时掌握项目运行情况,及时调整优化。多样化的经营模式,如设备定制销售、PC、EPC和特许经营投资模式及委托运营模式,能根据不同客户需求和项目特点,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组合,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3)高效的执行力
公司不断优化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信息传递迅速、决策执行高效。组织架构持续精简优化,提高沟通效率。面对政策变化和市场动态,各团队和部门紧密围绕公司战略,迅速响应。例如,在国家发布新的节能降碳政策后,公司能够快速调整业务方向,组织专业团队开展相关技术研发和项目筹备工作,及时将政策机遇转化为实际业务成果。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既定目标和计划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指标按时高质量完成,有效应对市场带来的各种挑战,保障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品牌优势
自公司创立至今,历经十余载的迅猛发展,在水环境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理、高端环保装备制造、工程建造及运营服务业务等多个领域,积累了丰厚的实践经验,锻造了尖端的技术实力和专业的服务素养。与此同时,公司秉持科技创新和市场拓展的战略,不懈研发并推广新技术,持续创新,将高品质的产品与服务传递至市场手中。公司致力于为市场提供更为高效、节能的解决方案,树立了卓越的品牌形象和坚实的市场信誉,为公司赢得了广阔的发展天地,也得到了市场的高度认可。
(1)在品牌塑造与声誉建设方面,公司经过不懈努力与长期积累,已成功打造了一个坚实的品牌形象,并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的认可与赞誉。公司相继荣获“2023年—2024年度最受尊敬企业”称号,连续五年被认定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并被誉为“中国垃圾渗滤液治理标杆企业”。此外,公司还获得了“武汉2023年度社会责任优秀企业”“2024武汉民营制造业企业50强”“生态环保产业诚信建设贡献奖”“上市公司2023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奖”以及“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2024年版)”等多项殊荣,这些荣誉不仅彰显了公司的品牌实力,也为公司赢得了卓越的品牌声誉和市场影响力。
(2)在市场认可度方面,公司依托其卓越的产品品质与专业的服务水平,在环保行业中获得了广泛赞誉和市场认可。公司不断精进技术,提高服务质量,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赖与坚定支持,进而形成了积极的口碑传播效应。在推进环保项目的过程中,公司始终秉承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原则,确保项目高效推进与客户满意度最大化,因此在市场上树立了一个积极向上、值得信赖的企业形象。
(3)在市场积累方面,公司历经多年深耕细作,于环保领域沉淀了丰硕的市场经验。公司不仅在水环境治理、固废处置及资源化、高端环保装备及第三方服务业务等多个关键环节积累了众多成功案例,更与众多地方政府及企业缔结了长期且稳定的合作关系。这些宝贵的市场积累,不仅为公司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赋予了公司显著的优势地位。
(二)人才优势公司精心构建了一支由业界翘楚组成的专业团队,其中汇聚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行业顶尖科研人员等资深技术专家,以及具备丰富经验的项目管理人才。团队成员不仅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更具备实战经验,能够确保公司项目的顺畅执行与高效运营管理。
(1)在人才规模与结构上,公司现有900余名员工,构建了涵盖管理、技术、研发、市场、运营等多个部门的合理人才架构。这一规模与结构为公司提供了全面的人才支持体系,保障了公司在各个业务领域的专业能力与服务质量。
(2)在技术研发实力上,公司重视人才梯队的建设,培养了以黄鹤英才“车谷领军及高端人才”为骨干的研发团队。该团队凭借其卓越的研发实力,推动公司多项核心技术达到国内、国际领先水平,为公司在环保技术领域的领先地位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
(3)在校企合作培养方面,公司与华中科技大学等知名高校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订单式”人才培养和共建实训基地等模式,培育了一批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高端环保人才。这一校企合作模式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的人才补给。
(三)创新优势
公司以创新为引擎,始终遵循“技术领先、人才为本、市场导向”的核心理念,倾力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其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在技术创新领域,公司一直致力于实现研发与核心技术的双重增长,通过多年的技术研发与经营管理经验的融合,已形成了完备且高效的研发体系,并设立了天源固废研究所、天源水环境治理研究所、天源新产品技术开发研究所。在持续提升公司未来市场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的进程中,公司逐年增加研发投资。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自主研发了20余项核心技术,拥有144项有效专利,获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单位、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示范企业、武汉市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武汉市专家科创工作站设站单位,自主研发的“高浓度生化渗滤液全量化高效处理技术及应用”被湖北技术交易所评定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被生态环境部生态发展中心列入“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
(2)在经营管理创新方面,公司以改革、创新、转型、升级为发展主旋律,全面推动各项工作:
在改革方面,公司持续进行经营管理架构的调整,以适应各业务板块多元化发展的需求,从而保持企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注入了活力。
在创新发展上,紧跟国家政策,提前谋划布局新行业、新质生产力,加大新技术的开发与投入。公司积极拓宽市场发展模式,有效促进了市场增量的实现。在管理创新方面,公司创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与绩效管理体系,通过定期的绩效评估与反馈机制,充分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效率和团队协作能力。公司还创新性地实施了“工作任务台账”模式,实现对项目进度和任务完成的实时监控,确保了项目目标的精准达成。
在转型发展方面,公司不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在巩固已有业务的基础上,业务范围已从渗滤液治理拓展至水环境治理、垃圾焚烧发电、固体废弃物处理以及绿色能源等多个板块,实现了业务的多元化发展。
在升级层面,公司着力强化智能制造生产能力,通过技术革新提升了生产效率,同时扩大了生产能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8,531.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324.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8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549.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81%。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24,581.16万元,较上年末增长24.82%;总资产724,631.35万元,较上年末增长26.98%。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985,318,534.15 | 100% | 1,947,120,092.64 | 100% | 1.96% |
分行业 | |||||
水环境治理 | 798,900,250.47 | 40.24% | 1,293,032,531.66 | 66.41% | -38.21% |
固体废弃物处置及资源再生 | 1,183,157,809.03 | 59.60% | 652,857,886.35 | 33.53% | 81.23% |
绿色能源 | 29,262.85 | 0.00% | |||
其他业务 | 3,231,211.80 | 0.16% | 1,229,674.63 | 0.06% | 162.77% |
分产品 | |||||
高端环保装备制造 | 30,338,209.77 | 1.53% | 156,613,560.76 | 8.04% | -80.63% |
环保整体解决方案 | 1,700,269,961.41 | 85.64% | 1,567,808,355.16 | 80.52% | 8.45% |
水处理运营服务及第三方服务 | 234,357,555.17 | 11.80% | 221,445,493.24 | 11.37% | 5.83% |
固体废弃物处置服务及资源化 | 17,092,333.15 | 0.86% | |||
绿色能源及其他 | 29,262.85 | 0.00% | 23,008.85 | 0.00% | 27.18% |
其他业务 | 3,231,211.80 | 0.16% | 1,229,674.63 | 0.06% | 162.77% |
分地区 | |||||
华中地区 | 380,906,297.19 | 19.19% | 801,290,565.13 | 41.15% | -52.46% |
华东地区 | 31,804,721.69 | 1.60% | 113,594,573.94 | 5.83% | -72.00% |
西南地区 | 1,167,544,307.55 | 58.81% | 924,614,556.23 | 47.49% | 26.27% |
西北地区 | 384,320,999.71 | 19.36% | 7,811,224.52 | 0.40% | 4,820.11% |
华南地区 | 3,357,865.27 | 0.17% | 83,556,387.33 | 4.29% | -95.98% |
华北及其他地区 | 17,384,342.74 | 0.88% | 16,252,785.49 | 0.83% | 6.96%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模式 | 1,985,318,534.15 | 100.00% | 1,947,120,092.64 | 100.00% | 1.96%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水环境治理 | 798,900,250.47 | 513,493,556.13 | 35.72% | -38.21% | -44.39% | 7.13% |
固体废弃物处置及资源再生 | 1,183,157,809.03 | 804,845,909.04 | 31.97% | 81.23% | 78.25% | 1.13% |
分产品 | ||||||
环保整体解决方案 | 1,700,269,961.41 | 1,139,130,267.14 | 33.00% | 8.45% | 0.55% | 5.26% |
水处理运营服务及第三方服务 | 234,357,555.17 | 140,977,437.22 | 39.85% | 5.83% | 13.63% | -4.13% |
分地区 | ||||||
华中地区 | 380,906,297.19 | 273,815,740.19 | 28.11% | -52.46% | -51.28% | -1.75% |
西北地区 | 384,320,999.71 | 238,671,048.62 | 37.90% | 4,820.11% | 4,115.87% | 10.37% |
西南地区 | 1,167,544,307.55 | 764,878,141.99 | 34.49% | 26.27% | 15.49% | 6.12%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模式 | 1,985,318,534.15 | 1,320,268,337.92 | 33.50% | 1.96% | -3.98% | 4.12%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节能环保工程类订单新增及执行情况 | |||
业务类型 | 新增订单 | 确认收入订单 | 期末在手订单 |
数量 | 金额(万元) | 已签订合同 | 尚未签订合同 | 数量 | 确认收入金额(万元) | 数量 | 未确认收入金额(万元) | |||
数量 | 金额(万元) | 数量 | 金额(万元) | |||||||
EPC | 1 | 45,975.76 | 1 | 45,975.76 | 9 | 22,158.44 | 8 | 47,665.9 | ||
EP | ||||||||||
BT |
合计
合计 | 1 | 45,975.76 | 1 | 45,975.76 | 9 | 22,158.44 | 8 | 47,665.9 | |||||||||||||||
报告期内节能环保工程类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订单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金额超过1亿元) | |||||||||||||||||||||||
项目名称 | 订单金额(万元) | 业务类型 | 项目执行进度 | 本期确认收入(万元) | 累计确认收入(万元) | 回款金额(万元) | 项目进度是否达预期,如未达到披露原因 | ||||||||||||||||
报告期内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订单新增及执行情况 | |||||||||||||||||||||||
业务类型 | 新增订单 | 尚未执行订单 | 处于施工期订单 | 处于运营期订单 | |||||||||||||||||||
数量 | 投资金额(万元) | 已签订合同 | 尚未签订合同 | 数量 | 投资金额(万元) | 数量 | 本期完成的投资金额(万元) | 本期确认收入金额(万元) | 未完成投资金额(万元) | 数量 | 运营收入(万元) | ||||||||||||
数量 | 投资金额(万元) | 数量 | 投资金额(万元) | ||||||||||||||||||||
EMC | |||||||||||||||||||||||
BOT | 3 | 64,679.97 | 2 | 36,657.73 | 1 | 28,022.24 | 1 | 28,022.24 | 12 | 155,382.41 | 141,256.74 | 110,976.11 | 20 | 16,515.74 | |||||||||
O&M | 11 | 11 | 22 | 5,656.83 | |||||||||||||||||||
BOO | 2 | 302,560 | 2 | 302,560 | 4 | 6,062.86 | 5,608.37 | 301,871.72 | 2 | 39.51 | |||||||||||||
政府购买服务 | 6 | 6 | 9 | 2,935.84 | |||||||||||||||||||
PPP | 1 | 1,103.79 | 1,003.45 | ||||||||||||||||||||
合计 | 22 | 367,239.97 | 21 | 339,217.73 | 1 | 28,022.24 | 1 | 28,022.24 | 17 | 162,549.06 | 147,868.56 | 412,847.83 | 53 | 25,147.92 | |||||||||
报告期内处于施工期的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金额超过1亿元) | |||||||||||||||||||||||
项目名称 | 业务类型 | 执行进度 | 报告内投资金额(万元) | 累计投资金额(万元) | 未完成投资金额(万元) | 确认收入(万元) | 进度是否达预期,如未达到披露原因 | ||||||||||||||||
第七师胡杨河市兵地融合2GW光伏(新疆兴起航新能源有限公司1GW)项目 | BOO | 0.04% | 1,282,827.17 | 1,282,827.17 | 3,018,717,173 | 0 | 是 | ||||||||||||||||
报告期内处于运营期的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运营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者年度营业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利润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
项目名称 | 业务类型 | 产能 | 定价依据 | 营业收入(万元) | 营业利润(万元) | 回款金额(万元) | 是否存在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如存在请详细披露原因 |
(5)营业成本构成行业分类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水环境治理 | 原材料 | 106,249,511.91 | 8.05% | 177,408,785.42 | 12.90% | -40.11% |
水环境治理 | 人工成本 | 24,816,111.01 | 1.88% | 26,235,970.56 | 1.91% | -5.41% |
水环境治理 | 分包成本 | 236,362,190.40 | 17.90% | 574,204,891.37 | 41.76% | -58.84% |
水环境治理 | 电费 | 26,752,159.45 | 2.03% | 29,269,215.65 | 2.13% | -8.60% |
水环境治理 | 折旧及摊销费 | 43,040,520.73 | 3.26% | 28,249,745.78 | 2.05% | 52.36% |
水环境治理 | 其他 | 76,273,062.63 | 5.78% | 87,971,428.49 | 6.40% | -13.30% |
固体废弃物处置及资源再生 | 原材料 | 323,684,947.57 | 24.52% | 246,378,983.49 | 17.92% | 31.38% |
固体废弃物处置及资源再生 | 人工成本 | 8,253,310.41 | 0.63% | 6,798,227.34 | 0.49% | 21.40% |
固体废弃物处置及资源再生 | 分包成本 | 397,480,985.35 | 30.11% | 143,061,756.55 | 10.40% | 177.84% |
固体废弃物处置及资源再生 | 其他 | 75,426,665.71 | 5.71% | 55,275,064.70 | 4.02% | 36.46% |
绿色能源 | 其他 | 9,864.19 | 0.00% |
说明
以上为主营业务成本口径统计。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变动情况详见本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九“合并范围的变更”各项描述。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103,219,638.20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55.57%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505,396,129.51 | 25.46% |
2 | 客户二 | 273,253,989.18 | 13.76% |
3 | 客户三 | 137,089,754.73 | 6.91% |
4 | 客户四 | 101,052,286.51 | 5.09% |
5 | 客户五 | 86,427,478.27 | 4.35% |
合计 | -- | 1,103,219,638.20 | 55.57%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637,010,851.44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47.38%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221,201,498.47 | 16.45% |
2 | 供应商二 | 197,000,177.15 | 14.65% |
3 | 供应商三 | 114,745,468.61 | 8.53% |
4 | 供应商四 | 56,206,001.92 | 4.18% |
5 | 供应商五 | 47,857,705.29 | 3.56% |
合计 | -- | 637,010,851.44 | 47.38%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28,987,690.79 | 42,286,275.41 | -31.45% | 主要系本期市场开发模式调整 |
管理费用 | 78,956,868.65 | 80,160,131.37 | -1.50% | |
财务费用 | 62,924,810.23 | 14,163,927.30 | 344.26% | 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可转债利息增加 |
研发费用 | 65,421,255.10 | 52,756,213.72 | 24.01%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一种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技术的研究 | 基于垃圾焚烧厂站产生的废水特点,确定一种工艺合理,系统运行稳定,废弃物能资源化利用,投资和运行成本较低,且出水水量水质稳定的垃 | ①通过小试实验,探究环境因子对膜元件在焚烧发电渗滤液处理中分离性能的影响变化规律,确定膜元件的最佳运行工艺参数,进而延缓膜的污 | ①保证膜深度处理系统各处理单元的温度控制在膜元件最适温度,保证膜深度处理回收率稳定在85%。②基于本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2~3项发 | 垃圾在处理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各种废水,典型的如垃圾渗滤液。而作为依靠垃圾渗滤液治理发家强大的公司,必须抓住机遇,并守住市 |
圾焚烧发电厂废水处理系统,保证废水的零排放及节能降耗的需求。 | 堵周期,延长膜的使用寿命,降低系统运行成本。②优化膜深度处理系统工艺,保证膜深度处理系统各处理单元的温度控制在膜元件最适温度,保证膜深度处理回收率稳定在85%。③将优化后的膜深度处理系统工艺应用于垃圾焚烧发电渗滤液处理工程,保证整个工程废水的零排放及节能降耗的需求。 | 明或实用新型专利。③基于试验的研究成果,形成技术研究报告1项。 | 场份额。因此,基于垃圾焚烧发电厂废水的处理,公司十分有必要研究出一种高效的、稳定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废水处理系统,以迎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的到来,进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 |
一种光伏产业园区废水处理技术的研究 | 基于光伏产业园产生的废水特点,确定一种抗负荷冲击能力强,系统运行稳定,出水水质好,占地节省,综合运行成本低,运行灵活性强处理技术。 | 已完成方案设计、理论计算以及试验所需设备耗材采购、加工,并完成了光伏废水处理设备的安装、单体调试、联动调试、72+24试运行。 | ①整体抗负荷冲击能力强,系统运行稳定,出水水质好、综合运行成本低。②出水确保达到“准IV类”排放标准。其中氟化物参照国内地方标准中《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3416.1-2018),控制指标为2mg/L。③固态剩余污泥含水率≤60%。④基于本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1~2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 随着国家光伏电池制造等绿色能源产业的大力发展,光伏废水处理工程的建设是保障光伏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本研究项目在光伏废水处理领域内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该研究的成功将为公司迅速占领光伏等绿色新能源工业废水市场提供技术支撑。 |
一种绿电绿氢绿醇协同制备技术开发与研究 | 基于绿电消纳难、绿氢储运难的问题,开发出一种绿电绿氢绿醇协同制备工艺,实现绿电至绿醇的安全、经济、高效转换,并提供公司在绿电消纳市场上的竞争力。 | 已完成项目调研及SOEC企业考察、换热器加工、碱性电解槽选型、电解水制氢方案设计、制氢系统压力/温度调节测试等工作。 | ①降低对电网的依赖,外购电量占总用电量的比例<20%。②能量利用率高,弃电率<5%。③能量转换效率高,甲醇成本<4000元/吨。④基于本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2~5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 绿电绿氢绿醇能够较好地解决绿电消纳、绿氢运输的难题,因此十分有必要解决制氢和制甲醇过程中的难题。另外,随着绿电装机量的上升,需要明确一种安全、经济、高效方法来消纳绿电。而本项目拟研究的绿电绿氢绿醇协同制备技术将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实现绿电绿氢绿醇安全、经济、高效运行,解决绿电消纳难题,对推进双碳达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
垃圾焚烧飞灰脱盐解毒及产物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 垃圾焚烧飞灰是垃圾焚烧发电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物,由于其含有重金属及二恶英等有毒物质,因此被列为危险废物。高温熔融处置是飞灰最理想的处置手段,但目前行业内所采用的 | ①完成飞灰熔盐热处理工艺、熔盐及熔渣资源化回收工艺相关指标小试研究工作。②完成飞灰熔盐热处理工艺及配套资源化工艺技术路线的确定,并初步确定资源化产品高值化利用途 | ①开发飞灰熔盐热处理工艺一套,并搭建中试系统一套。②开发配套飞灰熔盐热处理产生的熔盐及熔渣资源化回收工艺一套,并搭建配套中试系统一套。③形成熔盐及熔渣资源化产品 | 本项目在行业内首次采用先进的耦合熔盐的飞灰高温熔融技术,可实现对垃圾焚烧飞灰高效脱盐解毒,及对尾端熔渣及熔盐产物完全资源化。彻底解决飞灰高温熔融处理技术路线 |
高温熔融技术普遍存在能耗大、成本高、二次烟气难处理等问题。鉴于此,本项目推出一种全新的飞灰处置工艺,利用高温熔盐作为反应介质,通过精确控制反应条件,对飞灰进行高温处置,重金属被完全固定,二噁英被彻底分解,二次烟气被截留,具有经济价值的无机矿物盐被提取。同时,配套研发飞灰无机盐资源化及飞灰熔融渣资源化工艺,实现飞灰中无机盐及灰渣的高值化利用。整套工艺可大大降低高温熔融技术处置成本,避免二次污染,并达到飞灰全量资源化的目的。 | 径。③飞灰熔盐热处理中试系统初步设计工作。④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多项。 | 有效利用方案一套。④完成系统的集成与评估,形成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技术方案。 | 能耗高、二次烟气污染、资源化程度低、余热难利用等问题,实现飞灰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技术跨越式突破。与传统等离子高温熔融工艺相比可节约30~40%能耗,降低20%~30%处置成本,技术在行业内竞争优势明显。本项目的成功落地,将助力公司未来开辟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市场,获取更大市场份额,并有望推动垃圾焚烧飞灰处置产业升级。 | |
污泥调质及熔盐储热燃料化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 | 污泥是污水处理的副产物,产量大,含水率高,兼具污染和资源的双重属性。针对目前污泥消纳能力不足、出路未完全打通,资源化程度低等问题,本项目通过开发“污泥源头调质-熔盐强化传热-燃料性能调控-污染物协同减排”成套工艺,引入熔盐储能技术,充分利用廉价波谷电对污泥进行燃料化处理处置,以实现污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之目的。 | ①完成污泥原料特性分析及碳化过程特性指标分析等小试验证工作;②开展污泥碳化小试平台搭建和验证研究;③完成基于熔盐储能技术的污泥碳化中试装置系统的初步设计工作;④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多项,并发表高质量论文。 | ①研发污泥燃料化成套技术及中试装备1套;②形成全流程污染物协同脱除系统,并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要求;③建立污泥资源化示范平台。 | 本项目通过对污泥深度减量及资源化工艺的重要环节进行改进,并引入熔盐储能技术,利用波谷电经济优势,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处理效率、开发核心设备,能够有效弥补公司在污泥碳化领域的技术空缺,为现阶段公司污水处理厂项目脱水污泥资源化处置提供良好途径,也为公司未来进军污泥处置及资源化行业奠定良好基础。 |
污水处理厂工艺模拟优化和稳定运行研究 | 针对污水处理厂受纳污水污染物种类和浓度、废水水量具有较大的差异性的问题,本项目通过调研污水处理厂受纳污水情况,对上游重点企业废水中的特征污染物进行溯源分析,构建特征污染物溯源识别模型,对污水厂异常进水进行快速溯源,为后续污水厂优化运行提供决策。同时,搭建数学模型,形成适用于特定污水处理 | ①目前已完成对污水处理厂及其进水水质溯源调研,对污水处理厂单元效能评估;②污水处理工艺概化模型已搭建完毕,正在优化数学模型各个敏感性参数;③溯源模型已基本搭建完毕;④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项,获得授权专利多项,并发表SCI论文1篇。 | ①构建特定污水厂的可靠数学模型;②立足于该数学模型进行污水厂运行参数优化,提出运行优化方案,实现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③构建污水处理厂进水特征污染物识别模型对污水厂异常进水进行快速溯源,为后续污水厂优化运行提供决策;④优化后污水处理厂系统吨水运行成本降低。 | 本项目采用“大数据分析+数学模型搭建”指导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可确保污水处理厂高效、低碳、经济的运行,提升运行管理效能,吨市政污水运行成本可降低10%,极具市场竞争力。 |
厂的处理技术方案,并对运行主体工艺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改善方案,指导污水处理厂科学、经济的运行,使系统出水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 | ||||
Bio-LOHAS组合工艺一体化技术研究及应用 | 针对传统生化工艺存在占地面积大、高曝气能耗、较高运行成本和污泥生产量大等缺点,以及无法满足再生水厂建设需求。本项目采用Bio-LOHAS组合工艺技术可以高效去除污水中污染物,使出水满足再生水使用需求,同时节约占地、降低曝气能耗,实现城市污水处理高标准排放与回用的需求。 | ①已完成小试实验装置的设计、采购、搭建;②已完成不同工艺策略的模拟废水实验;③已完成中试装置的设计;④已申请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撰写SCI论文一篇。 | ①研发Bio-LOHAS生化工艺技术1套,整体系统能耗减少;②各项污染物去除率高于传统污水处理工艺;③申请专利和发表高水平学术SCI论文。 | 该技术突破污水处理高能耗高成本的瓶颈问题,形成低耗高效的Bio-LOHAS技术体系及装备,实现了城市污水处理高标准排放与回用的需求,系统整体能耗可减少20%,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可满足地表水排放标准,极大提高了公司在低碳污水处理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
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处理及回用工艺技术的研究 | 针对生活垃圾焚烧厂废水产量大、种类多、污染物浓度高、难处理等特点,研发一种工艺组合合理,系统运行稳定,废弃物能资源化利用,投资和运行成本较低,且出水水质好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废水综合处理和回用系统。 | ①已完成了各工艺单元的工艺设计;②已初步明确了各工艺单元的处理效果;③基于现阶段研究成果已申请多项专利,获得授权专利2项。 | ①采用本项目工艺路线处理焚烧厂站的废水,可使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GB19923-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②基于项目研究成果,申报专利,形成技术研究报告;③围绕本项目技术成果进行技术鉴定,科技荣誉申报。 | 该技术有针对性的分别收集焚烧发电厂废水(垃圾渗滤液、工业废水、洗烟废水),并采用针对性工艺技术进行处理,相比集中处理方式,工艺更简单,污染物去除率更高,产水率更高。在我国正逐步进入“焚烧为主,填埋托底”的垃圾终端处理格局下,焚烧厂废水处理业务将会如火如荼,而本项目技术将有助于公司维持并抢占市场份额。 |
一种新型固液分离技术及装备的开发 | 基于市政污泥、蒸发母液、泥水混合物,分别开发出高效、稳定、低碳节能的固液分离装置,以更好的解决公司相关项目中遇到的难题,并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竞争力。 | ①已完成高速旋流低温污泥干燥技术的研发,研究特种管式膜中试实验方案及开发了刮板蒸发干化设备;②已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3项。 | ①基于市政污泥、蒸发母液、泥水混合物,分别研发出1套固液分离效果好、稳定、低碳节能的一体化处理装备。②基于本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3~5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③基于试验的研究成果,形成技术研究报告1项。 | 随着污水处理技术的快速发展,污泥的产生量也逐渐增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需要达到90%。膜法是渗滤液处理中常用的处理方法,但膜法会产生高污染性、难降解的膜浓缩液,亟需被处理。目前蒸发技术作为有效处理手段之一被广泛应用在膜浓缩液处理中,但同时会产生更高浓度的 |
蒸发母液,开发种高效的固液分离技术十分有必要和意义。 | ||||
生活垃圾和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 | 本项目旨在对常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艺进行改进,通过匹配污泥干化系统、设计物料配比、优化工艺参数等,将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工业固废等进行协同焚烧处理,增强垃圾焚烧厂的污染治理功能属性的同时实现有机固废能源回收,产生的烟气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 ①完成项目协同处置工艺调研工作,确定生活垃圾焚烧与市政污泥、工业固废等高热值固废协同焚烧处置工艺路线;②完成污泥干化系统关键工艺指标小试验证工作,形成生活垃圾与固体废物配伍方案等;③完成工艺关键设备设计定型工作;④已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项,申请发明专利1项目。 | ①开发一套污泥干化技术方案及配套装备;②开发一套有机固废协同处理技术方案及配套装备;③开发一套烟气燃烧利用、余热回用技术方案及配套装备。 | 目前垃圾焚烧厂普遍存在“吃不饱”现象,尤其是二线及以下规模较小城市及西部欠发达地区城市均难以达到8000h满负荷运行。本项目通过在现有垃圾焚烧工艺基础上研究匹配污泥干化工艺,实现生活垃圾协同市政污泥、工业固废焚烧处置。该项目研发落地有助于提升本公司垃圾焚烧厂处置能力,拓宽其原料来源,有效缓解因生活垃圾不足而导致的无法满负荷运行问题,改善运行经济性,提高产能及收入。同时,本项目成功实施也为公司垃圾焚烧厂市场拓展打好坚实基础。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44 | 115 | 25.22%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29.09% | 23.61% | 5.48%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57 | 52 | 9.62% |
硕士 | 25 | 19 | 31.58% |
本科以下 | 62 | 44 | 40.91%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49 | 33 | 48.48% |
30~40岁 | 58 | 63 | -7.94% |
40以上 | 37 | 19 | 94.74%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65,421,255.10 | 52,756,213.72 | 31,302,731.43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3.30% | 2.71% | 2.46%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7,337,431.00 | 614,392,244.60 | -10.9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31,603,225.44 | 718,556,165.05 | 15.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4,265,794.44 | -104,163,920.45 | -172.9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792,926.76 | 506,691,875.49 | -94.9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9,163,684.26 | 1,317,184,592.04 | -46.9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3,370,757.50 | -810,492,716.55 | 16.9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81,893,253.23 | 1,992,368,614.13 | -50.7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4,360,578.74 | 275,943,390.15 | 82.7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7,532,674.49 | 1,716,425,223.98 | -72.1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0,103,877.45 | 801,768,586.98 | -159.88%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上期收到发行可转债的现金。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主要原因系公司环保整体解决方案规模增加,部分项目未到合同约定的收款节点,存量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所致。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5,537,935.32 | 1.42% | 主要系理财收益及收非金融企业资金占用费 | 否 |
资产减值 | -3,423,756.75 | -0.88% | 坏账计提 | 否 |
营业外收入 | 28,948.62 | 0.01% | 否 | |
营业外支出 | 1,313,142.17 | 0.34% | 主要系资产处置损失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19,359,527.15 | -4.95% | 坏账计提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434,485,022.76 | 19.80% | 1,910,533,847.37 | 33.48% | -13.68% | |
应收账款 | 625,637,524.43 | 8.63% | 496,292,195.28 | 8.70% | -0.07% | |
合同资产 | 258,333,766.19 | 3.57% | 216,214,262.57 | 3.79% | -0.22% | |
存货 | 52,767,328.19 | 0.73% | 38,267,638.01 | 0.67% | 0.06% | 主要系本期部分高端环保装备制造项目未验收,合同履约成本增加 |
长期股权投资 | 35,529,183.34 | 0.49% | 9,151,212.39 | 0.16% | 0.33% | 主要系本期新增投资 |
固定资产 | 156,992,623.47 | 2.17% | 127,719,862.59 | 2.24% | -0.07% | |
在建工程 | 14,032,555.70 | 0.19% | 21,461,296.33 | 0.38% | -0.19% | 主要系上期未完工的装备智能升级改造项目在本期转固 |
使用权资产 | 70,654,585.72 | 0.98% | 21,385,872.72 | 0.37% | 0.61% | 主要系本期新增项目用地长期租赁 |
合同负债 | 48,218,256.03 | 0.67% | 17,612,093.97 | 0.31% | 0.36% | 主要系本期收到项目预收款增加 |
长期借款 | 1,627,513,174.07 | 22.46% | 1,044,254,268.84 | 18.30% | 4.16% | 主要系公司投资类项目增加,以特许经营权融资 |
租赁负债 | 62,032,408.69 | 0.86% | 16,523,280.27 | 0.29% | 0.57% | 主要系本期新增项目用地长期租赁 |
应收票据 | 3,813,680.00 | 0.05% | 14,196,519.05 | 0.25% | -0.20% | 主要系票据到期承兑 |
应收款项融资 | 0.00% | 2,561,732.67 | 0.04% | -0.04% | 主要系票据到期承兑 | |
预付款项 | 8,945,489.57 | 0.12% | 32,108,146.22 | 0.56% | -0.44% | 主要系本期管控预付款项的支出 |
其他流动资产 | 376,980,964.16 | 5.20% | 148,640,037.59 | 2.60% | 2.60% | 主要系特许经营权项目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 |
无形资产 | 3,620,768,556.33 | 49.97% | 2,120,609,238.66 | 37.16% | 12.81% | 主要系本期特许经营权项目投资增加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6,810,078.67 | 1.20% | 57,282,132.09 | 1.00% | 0.20% | 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规模增加 |
应付账款 | 1,306,220,189.09 | 18.03% | 881,788,818.40 | 15.45% | 2.58% | 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规模增加 |
应交税费 | 96,295,137.58 | 1.33% | 54,727,166.38 | 0.96% | 0.37% | 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规模增加 |
其他应付款 | 79,569,844.72 | 1.10% | 52,852,183.39 | 0.93% | 0.17% | 主要系本期发生待支付收购款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7,257,028.78 | 1.48% | 44,780,524.96 | 0.78% | 0.70% | 主要系本期新增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应付债券 | 419,901,305.49 | 5.79% | 759,652,021.21 | 13.31% | -7.52% | 主要系本期部分可转换债券转股 |
递延收益 | 6,398,747.03 | 0.09% | 359,691.03 | 0.01% | 0.08% | 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财政专项资金 |
股本 | 646,965,838.00 | 8.93% | 420,230,800.00 | 7.36% | 1.57% | 主要系本期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可转换债券转股 |
其他权益工具 | 107,015,407.97 | 1.48% | 205,499,622.44 | 3.60% | -2.12% | 主要系本期部分可转换债券转股 |
库存股 | 24,908,100.00 | 0.34% | 51,887,729.91 | 0.91% | -0.57% | 主要系本期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回购义务减少 |
未分配利润 | 1,075,344,996.65 | 14.84% | 813,095,918.21 | 14.25% | 0.59% | 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规模增加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应收款项融资 | 2,561,732.67 | -2,561,732.67 | 0.00 | |||||
上述合计 | 2,561,732.67 | -2,561,732.67 | 0.00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应收款项融资的其他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背书转让或到期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的净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年末账面价值(元)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7,958,205.85 | 主要系支付的保函保证金 |
应收账款 | 7,714,466.29 | 质押 |
无形资产 | 760,079,938.25 | 抵押 |
长期股权投资 | 73,000,000.00 | 抵押 |
合计 | 888,752,610.39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652,369,284.26 | 784,572,592.04 | -16.85%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第七师胡杨河市兵地融合2GW | 自建 | 是 | 新兴能源 | 1,282,827.17 | 1,282,827.17 | 自筹资金 | 0.04% | 0 | 不适用 | 2024年08月20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光伏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 |
光伏(新疆兴起航新能源有限公司1GW)项目 | 告》(公告编号:2024-094) | |||||||||||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自建 | 否 | 污水处理 | 28,630,293.68 | 846,949,913.70 | 自筹和募集专项资金 | 100.00% | 5,937,084.16 | 不适用 | 2022年04月19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南宁环保装备产业出口基地项目 | 自建 | 是 | 环保装备 | 0.00 | 0.00 | 自筹资金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年11月20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南宁环保装备产业出口基地暨<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37) | |
氢能装备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 自建 | 是 | 新兴能源 | 0.00 | 0.00 | 自筹资金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年08月20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氢能装备研发制造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 |
合计 | -- | -- | -- | 29,913,120.85 | 848,232,740.87 | -- | -- | 0.00 | 5,937,084.16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证券上市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3)=(2)/(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1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12月30日 | 123,307.5 | 112,789.3 | 22,182.50 | 94,756.72 | 84.01% | 18,979.55 | 15.39% | 12,768.84 | 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12,768.84 | |
2023年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23年08月16日 | 100,000 | 98,174.08 | 34,687.51 | 83,441.93 | 84.99% | 42,520.66 | 42,520.66 | 42.52% | 15,641.69 | 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0 |
合计 | -- | -- | 223,307.5 | 210,963.38 | 56,870.01 | 178,198.65 | 84.47% | 42,520.66 | 61,500.21 | 27.54% | 28,410.53 | -- | 12,768.84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2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25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2.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3,307.5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518.2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789.30万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2月27日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12月27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0100094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259,216.97元(不含税金额)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98,174.08万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8月3日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8月3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100043号《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6,870.0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8,198.64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8,410.53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融资项目名称 | 证券上市日期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向 | 变更) | 金额 | ) | 期 | 益 | |||||||||
承诺投资项目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12月30日 | 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17,928.37 | 12,672.76 | 12,672.76 | 100.00% | 注1 | 471.54 | 2,762.16 | 是 | 否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12月30日 | 环保装备智能制造生产线升级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8,678.82 | 5,645.53注2 | 2,386.19 | 5,234.6 | 92.72%注2 | 2024年03月31日 | 2,243.98 | 2,243.98 | 是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12月30日 | 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4,064.5 | 1,580.56注3 | 1,580.56 | 100.00% | 2023年10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12月30日 | 营销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4,871.48 | 3,149.19注3 | 3,149.19 | 100.00% | 2023年11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12月30日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否 | 27,000 | 27,000 | 27,089.5 | 100.33%注4 | 不适用 | 否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12月30日 | 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5,538.2 | 5,631.11 | 5,631.11 | 101.68%注5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23年08月16日 | 建水县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 | 生产建设 | 否 | 8,000 | 8,000 | 425.92 | 3,600.55 | 45.01% | 2025年0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管网工程项目 |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23年08月16日 | 长葛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5,000 | 5,000 | 1,029.16 | 4,740.94 | 94.82% | 2025年0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23年08月16日 | 鹿寨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5,000 | 5,000 | 0.67 | 5,000.67 | 100.01%注6 | 2024年01月26日 | 注6 | 注6 | 不适用 | 否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23年08月16日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否 | 27,000 | 25,174.08 | 1,538.51 | 25,240.42注7 | 100.26%注7 | 不适用 | 否 |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23年08月16日 | 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30,000 | 11,130.74 | 11,130.74 | 100.00% | 2025年09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23年08月16日 | 获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25,000 | 2,035.35 | 2,035.35 | 100.00% | 2025年0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23年08月16日 | 怀化市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5,024.57 | 2,001.21 | 2,001.21 | 39.83%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23年08月16日 | 文山州广南县乡镇 | 生产建设 | 否 | 31,109.09注8 | 24,359.3 | 24,359.33 | 78.30%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 | 3 |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23年08月16日 | 师宗县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及转运服务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6,387 | 5,332.72 | 5,332.72 | 83.49%注9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62,543.17 | 154,447.07 | 42,704.82 | 138,799.65 | -- | -- | 2,715.52 | 5,006.14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12月30日 |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26,551.76 | 699.43 | 25,873.88 | 97.45%注10 | 2024年04月22日 | 593.71 | 593.71 | 是 | 否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12月30日 | 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58.22 | 17.52 | 58.22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12月30日 | 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 | 生产建设 | 否 | 8,461.8 | 8,443.45 | 8,461.8 | 100.00%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12月30日 | 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4,979.55 | 5,004.8 | 5,005.1 | 100.51%注11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40,051.33 | 14,165.2 | 39,399 | -- | -- | 593.71 | 593.71 | -- | -- | ||||
合计 | -- | 162,543.17 | 194,498.4注12 | 56,870.02 | 178,198.65 | -- | -- | 3,309.23 | 5,599.85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完成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因外部环境因素变化,项目具体方案的论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调试周期等延长,从而影响了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同时,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宏观政策、整体工程进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从而导致相关募投项目整体规划建设及实施有所延迟。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水县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长葛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项目”“获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其中,“建水县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外部施工环境影响,实施进度有所放缓,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公司在实施“长葛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项目”过程中,综合考虑当前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及业主方履约能力的实际情况。同时,为了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公司采取了更为谨慎的决策方式,以确保资源合理配置,导致该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获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主要受业主配套设施施工进度影响,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从而导致该项目整体规划建设及实施有所延迟。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9月30日。“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来料品种种类增加、成份复杂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项目工艺中的进料系统需进行进一步升级改造并调试,从而导致该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有所延缓。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上述终止的募投项目“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汾清源净水有限公司,计划完成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该募投项目总投资37,890.28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1,153.4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8.22万元。自2023年起,根据国家相关政策,PPP项目进行全面核查整改,其中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属于2023年2月前已完成招标采购但未开工的类别,根据政府分类整改方案,本募投项目不再采用PPP模式实施。2024年6月,项目实施公司临汾清源净水有限公司收到临汾市市政公用服务中心(临汾市人民政府依法授权的本募投项目之实施机构)出具的《临汾市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关于终止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的函》,决定本募投项目不再采用PPP模式实施,终止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合同。同时,由于国家相关政策变化,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无法按原计划顺利开展实施。为了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本着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拟终止本募投项目“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的后续投资建设。 | |||||||||||||
超募资金的金额、 | 适用 |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2,789.30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50,246.13万元。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5月5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6,551.76万元投入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11,153.41万元投入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10月10日召开了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3,039.85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继续投入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511.3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及“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3,379.8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合计18,891.22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其中,14,000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剩余部分4,891.22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投资建设新项目“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该募投项目总投资37,890.28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1,153.4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8.22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6,875.39万元,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6,384.82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490.57万元(不含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众环专字(2022)0110009号”的《关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20,734.37万元,其中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20,611.28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23.09万元(不含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众环专字(2023)0101862号”的《关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均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459.07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所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并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合计4,505.52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账户。 |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9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环保装备智能制造生产线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313.53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3,313.53万元(含利息收入)转入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账户。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12,768.84万元(含利息收入),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15,641.69万元(含利息收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28,410.53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期1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一期已进入运营阶段;二期工程在一期工程运营期第5年开始建设,建设期1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0.73万元(含利息收入)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2:环保装备智能制造生产线升级项目于2024年3月31日结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节余募集资金3,313.53万元(含利息收入)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累计投资进度为92.72%,主要系未到质保期及未到付款条件暂未支付所致。注3: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于2023年10月31日结项,营销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于2023年11月30日结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618.07万元(含利息收入)、营销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866.71万元(含利息收入)均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4: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承诺投资金额,系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注5: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进度为101.68%,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承诺投资金额,系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注6:鹿寨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承诺投资金额,系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鹿寨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于2024年1月26日竣工验收,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实现毛利5,965.71万元。由于该项目尚未办理最终结算,因此该项目最终实现效益需待最终结算完成后方可确认。注7: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承诺投资金额,主要系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注8: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31,109.09万元包含利息收入金额。注9:师宗县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及转运服务项目于2024年12月31日结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资进度为83.49%,主要系未到质保期及未到付款条件暂未支付所致。注10: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于2024年4月22日结项并转入商业运营。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资进度为97.45%,主要系未到质保期及未到付款条件暂未支付所致。注11: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进度为100.51%,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承诺投资金额,系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注12:调整后投资总额小于募集资金总额,系公司已结项的募投项目按照结项时的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同时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转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融资项目名称 | 募集方式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首次公开发行 | 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 | 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大理经济 | 14,000 | 14,074.56 | 14,092.91 | 100.66% | 2025年12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首次公开发行 | 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 4,979.55 | 5,004.8 | 5,005.1 | 100.51% | 2025年12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师宗县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及转运服务项目 | 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 6,387 | 5,332.72 | 5,332.72 | 83.49% | 2024年12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怀化市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项目 | 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 5,024.57 | 2,001.21 | 2,001.21 | 39.83% | 2025年12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 | 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获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 | 31,109.09 | 24,359.33 | 24,359.33 | 78.30% | 2025年12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 | -- | 61,500.21 | 50,772.62 | 50,791.27 | -- | -- | 0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511.3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及“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3,379.8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合计18,891.22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其中,14,000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剩余部分4,891.22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投资建设新项目“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了“天源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 |
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及“获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42,411.57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投资建设其他项目。其中,6,387.00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师宗县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及转运服务项目”,5,024.57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怀化市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项目”,剩余31,000.00万元投资建设存量项目“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武汉盛太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 | 30,000,000.00 | 709,208,976.75 | 311,843,245.65 | 689,148,802.55 | 318,417,872.38 | 274,668,729.06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鹿寨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设立 | 业务拓展需要 |
纳雍开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设立 | 业务拓展需要 |
鹿寨立源能源有限公司 | 设立 | 业务拓展需要 |
曲靖立源环保有限公司 | 设立 | 业务拓展需要 |
赤水振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设立 | 业务拓展需要 |
新疆兴起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 设立 | 业务拓展需要 |
怀化旺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设立 | 业务拓展需要 |
塔城宝润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收购 | 业务拓展需要 |
湖北准正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公司整体无重大影响。 |
剑阁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公司整体无重大影响。 |
怀化启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公司整体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坚持“创新、转型、升级”工作主线,构建“环保+绿色能源”双轮驱动战略布局,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巩固“水务+固废处置”业务优势,科学管控项目全周期成本,构建优质资产组合保障稳定收益;深度拓展“绿色能源+数字科技+装备制造+绿色智慧运力”板块业务,创新“技术+运营”双轨模式,打造循环经济新增长极。结合公司多年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技术,紧跟国家企业出海发展战略,大力开发海外业务,实现公司国内国际多渠道发展。
(二)2025年具体发展规划和目标
2025年,公司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工作主基调,全面推动企业科学管理,完善人力资源体系建设,设定科学的绩效考核办法,优化合同管理体系,增强品牌宣传,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持续稳步发展水务板块业务,做优固废处置板块业务,加强数字技术业务和绿色能源业务与装备制造板块业务及绿能运力业务的协同发展,加大海外业务市场开发力度。
1、继续深耕水务板块业务,多样化开展水务治理资源化;适时开展水务优质项目收并购;引入人工智能运营管理新模式,多维度实现厂站提质增效;加强应收账款回笼,持续降低水务板块呆滞账款比例。
2、加快推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及并网发电;引入人工智能运营管理新模式,多维度实现场站提质增效;积极开展碳排放交易和绿证办理工作,加大海外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发力度,实施垃圾焚烧发电出海战略,全面拓展飞灰处置、污泥处置、退役新能源器件处置资源化业务,使其成为公司新的效益增长点。
3、聚焦数字科技板块业务发展,建设智算中心,积极探索具身智能、环保机器人及环保大模型领域,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人工智能赋能传统行业的转型升级,助力公司的新质生产力发展。
4、着力绿色能源板块业务拓展,全面开展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储能、充电站及绿色智慧运力业务;加快推进氢能装备及电解水制氢项目建设实施,利用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的绿色能源,实现绿氨、绿色甲醇等绿色化工产业链发展。
5、响应国家企业出海战略,做好海外市场业务调研与分析。重点布局新加坡、哈萨克斯坦、越南等境外公司设立,开展公司相关业务。密切关注目标市场的经济形势、行业趋势变化,及时调整市场策略,有效控制海外业务开发风险。
6、大力发展装备制造板块业务,推动南宁环保装备出口基地和扬州氢能装备基地建设,布局环保机器人研发与生产基地和水处理化学材料生产基地,提升装备制造能力和竞争力。
7、持续加强人才团队建设,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加大公司治理力度,不断深化完善管理体系建设,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未来发展面临的主要风险
1、宏观经济变化风险
公司所处的环境综合治理与资源化行业产业链下游多为政府部门及其下属或授权的国有性质主体,受国家宏观经济环境与政策影响较大。国家宏观经济环境与政策影响着环保设施的投资力度,也直接影响着政府部门付款进度,从而对行业发展环境造成影响。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或财政支出趋紧,可能对公司业绩或回款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高度关注国家及各地市的政策文件,关注宏观经济运行情况,针对变化及时做出调整。同时,公司将积极提升实力,合理控制负债规模,增加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在环境综合治理与资源化领域的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项目质量处于国内较为领先的水平,但行业内其他企业为谋求自身发展,亦在不断拓展市场。随着国家对环保投入的不断加大,可能会有更多实力雄厚的企业进入市场,使得公司面临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如果公司无法有效提升自身竞争实力,巩固其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地位,则可能出现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盈利能力减弱等情形。
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开展市场前沿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在技术创新上下功夫。同时积极拓展渠道,开拓市场,以保持并提升公司的市占率。未来,公司将会在成本管控、经营规模、人员素质、品牌形象等多方面把控,以不断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力。
3、技术迭代风险
公司所处的环境综合治理与资源化行业是一个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对于相关处理技术的要求较高。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技术不断升级迭代,若公司不能及时、准确地把握技术、市场和政策的变化趋势,不能及时将技术研发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公司可能会面临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时刻关注市场的前沿技术,根据自身经营发展情况有选择性的对行业内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进行跟踪、开发、研究、应用等措施,以保持对核心技术的敏感性。同时公司将会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与国内多所高等院校深入合作相关核心技术,保持公司核心技术的市场领先水平。
综上,2025年,公司将坚持双轮驱动战略布局,巩固现有产业优势,科学管控项目全周期成本,构建优质资产组合保障稳定收益,打通产业链,为公司后续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公司也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确保公司的稳健发展。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01月10日 | 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兴城大道400号天源天骄大厦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银国际证券叶志成、海富通基金赵莹洲、长信基金肖文劲、玖歌投资孙健、财通证券资管包斅文、江苏高山私募基金褚冰栎 | 公司目前的订单情况及回款方面的保障措施、公司海外项目情况及规划、针对EPC项目,公司的竞争优势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分红情况等相关问题。 | 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1月29日 | 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兴城大道400号天源天骄大厦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摩根基金王学思、长江证券张智杰 | 公司目前应收账款情况及回款方面的保障措施、公司工程项目以及设备销售的毛利率以及公司未来分红或者股权激励方面的计划等内容。 | 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4月25日 |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参与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 公司目前专利数量、未来公司在能源板块业务的布局规划、公司项目研发和技术落地方面的重大进展、如何转化为实际商业价值等内容。 |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 |
2024年05月16日 |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 | 2023年的业绩增长点主要体现在哪些业务板块?面对环保政策的变化 | 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武汉天源环 |
与2024年湖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投资者 | 和市场需求的新趋势,公司如何调整战略以抓住新的发展机遇等内容。 | 保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
2024年11月12日 | 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兴城大道400号天源天骄大厦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平安养老徐唯俊、华夏基金林少勤、中庚基金胡坤、幸福人寿赵艳华、广发证券陈舒心、陈龙、陈嘉晟 | 公司未来布局绿色能源领域,在资金使用、人员、技术方面的考虑和规划,公司在机器和AI芯片领域投资的投资情况,公司运营类业务年贡献收入和利润的情况,以及和华为是否除液冷超充业务外其他的合作情况等内容。 | 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公司始终秉持合规运营与稳健发展理念,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与业务规则要求,构建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协同高效的分层治理结构。通过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断优化公司运作流程,全方位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的长远发展筑牢坚实根基。
(一)股东与股东会公司高度重视股东会的规范运作,严格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精心筹备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流程。在股东会现场,充分保障每位股东的发言权利,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拥有全面的知情权、充分的参与权以及公正的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平等地位。每次股东会均邀请专业见证律师亲临现场,依照规定进行全程见证,确保会议的合法性与公正性。同时,公司积极顺应时代发展,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极大地提高了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的便利性,让中小股东能够更加便捷地行使自身权利,充分彰显公司对股东权益的尊重与保护。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始终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在公司运营过程中,控股股东从未出现超越公司股东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况,切实保障了公司的独立运营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坚决杜绝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任何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自身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强大的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以及财务等各个关键方面,均与控股股东保持高度独立,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高效地运作,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董事和董事会公司严格遵循《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公正、公平、公开地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制衡作用。公司董事会的人数设置和人员构成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董事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并积极列席股东会。董事们深刻认识到作
为董事所肩负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主动参加各类相关培训,持续深入学习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决策能力。此外,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公司在董事会下精心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专业、科学的建议和支持,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四)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名,监事会的人数、构成和聘任程序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始终坚守职责,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监事积极参加各类相关培训,深入学习并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监事会会议严格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确保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管理层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始终秉持敬业精神和专业态度,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坚决贯彻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全力以赴完成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管理任务,在工作中从未出现任何违规行为。管理层以卓越的领导力和执行力,带领公司团队积极应对市场挑战,推动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壮大。
(六)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致力于构建科学、公正、透明的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体系,并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环境变化,持续对其进行优化和完善。公司自上而下,依据各部门和员工的职责分工,制定明确、具体的考核目标,采用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各部门及员工的工作业绩。通过这种方式,形成了一套有序的竞争、激励和淘汰机制,将全体员工纳入有效的管理体系之中,充分激发每位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为公司的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
(七)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的官方网站,并选择《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等权威媒体作为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公平性。公司始终坚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让所有投资者能够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和信心。
(八)相关利益者
公司始终秉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与相关利益者开展广泛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努力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推动公司在和谐稳定的环境中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将合规运营视为发展的基石,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等核心层面,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持了清晰明确的独立界限,构建起一套完整且高效的业务体系,具备了高度自主的面向市场独立经营能力,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和持续进步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资产独立
公司所拥有的与业务紧密相关的资质、专业人员以及各类设施一应俱全,合法合规地持有开展业务活动所必需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所有权。公司对自身全部资产享有绝对的控制支配权,每一项资产的产权界定都清晰明确,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模糊地带。这使得公司在资产运营过程中,能够完全依据自身的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进行灵活调配与高效利用,有效避免了来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不当干预,为公司的独立运营提供了坚实可靠的物质保障。
(二)业务独立
公司构建了一套完整流畅的业务流程,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相互协同、高效运转的独立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界限分明,不存在任何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也杜绝了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出于对公司独立性和全体股东利益的维护,郑重出具承诺函,以书面形式承诺坚决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从源头上保障了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和公平竞争环境,使公司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凭借自身实力和优势自由驰骋,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人员独立
公司在人员管理方面实现了高度独立。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全身心投入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仅在公司专职任职并领取相应薪酬,坚决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其他职务,确保了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专注于公司事务,避免利益冲突和不当干预。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严格遵循《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通过规范、公正的程序选拔任用。公司专门设立独立的人力资源部门,制定了涵盖人事聘用、任免、考核、培训等全方位的管理制度,形成了一套科学、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根据《劳动合同法》以及公司内部的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公司与全体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员工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充分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归属感,为公司的发展凝聚了强大的人力资源力量。
(四)财务独立公司设立了独立运作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业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财务人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严格要求,精心构建了独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对分公司、子公司实施明确且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整个集团财务运营的一致性和规范性。在财务决策方面,公司能够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紧密结合自身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独立自主地做出各类财务决策,有效保障了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及时性。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坚决杜绝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确保了资金收付的独立性和安全性。同时,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主体,严格依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独立进行税务申报和缴纳税款,切实履行纳税义务,维护了公司的良好税务信用和财务独立性。
(五)机构独立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明确规定,精心设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搭建起一套符合自身经营特点、科学合理、独立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结构。各机构及部门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内部规章制度,各司其职,独立行使决策、监督及经营管理职权,有效避免了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司机构设置及日常运作的不当干预。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场所,从物理空间上与股东单位完全分离,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现象,确保了公司运营的独立性和高效性,使公司能够在自主、有序的环境中不断发展壮大。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9.41% | 2024年01月05日 | 2024年01月05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56.33% | 2024年05月09日 | 2024年05月09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0.64% | 2024年05月28日 | 2024年05月28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0.32% | 2024年07月31日 | 2024年07月31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9.68% | 2024年09月11日 | 2024年09月11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5.84% | 2024年11月13日 | 2024年11月13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31)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黄开明 | 男 | 59 | 董事长 | 现任 | 2014年01月07日 | 2027年05月27日 | 2,122,000 | 0 | 0 | 848,798 | 2,970,798 | 2023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黄昭玮 | 男 | 36 | 副董事长、总裁 | 现任 | 2014年01月16日 | 2027年05月27日 | 4,204,743 | 0 | 0 | 1,681,895 | 5,886,638 | 2023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邓玲玲 | 女 | 49 | 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18年06月04日 | 2027年05月27日 | 870,600 | 0 | 0 | 348,239 | 1,218,839 | 2023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常务副总裁 | 现任 | 2024年08月16日 | 2027年05月27日 | |||||||||
李娟 | 女 | 35 | 董事 | 现任 | 2014年02月07日 | 2027年05月27日 | 82,800 | 0 | 0 | 33,120 | 115,92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庞学玺 | 男 | 51 | 董事 | 现任 | 2019年05月13日 | 2025年01月10日 | 0 | 0 | 0 | 0 | 0 | |
陈少华 | 男 | 47 | 董事 | 现任 | 2024年05月28日 | 2027年05月27日 | 350,000 | 0 | 0 | 140,000 | 490,00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副总裁 | 离任 | 2018年06月04日 | 2024年05月28日 | |||||||||
张司飞 | 男 | 4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4年05月28日 | 2027年05月27日 | 0 | 0 | 0 | 0 | 0 | |
袁天荣 | 女 | 6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2年05月05日 | 2027年05月27日 | 0 | 0 | 0 | 0 | 0 | |
姚颐 | 女 | 5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2年07月06日 | 2027年05月27日 | 0 | 0 | 0 | 0 | 0 | |
汤正云 | 男 | 48 | 副总裁 | 现任 | 2024年05月28 | 2027年05月27 | 500,200 | 0 | 200 | 199,999 | 699,999 | 1、在担任副总裁前,通过集中竞价 |
日 | 日 | 交易方式买卖过股票;2、2023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
李明 | 男 | 35 | 副总裁 | 现任 | 2019年06月06日 | 2027年05月27日 | 110,000 | 0 | 0 | 44,000 | 154,00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王旋 | 男 | 37 | 副总裁 | 现任 | 2024年05月28日 | 2027年05月27日 | 169,600 | 0 | 29,600 | 56,000 | 196,000 | 1、在担任副总裁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卖过股票;2、2023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李红 | 女 | 41 | 副总裁 | 现任 | 2024年05月28日 | 2027年05月27日 | 0 | 0 | 0 | 0 | 0 |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2019年03月25日 | 2024年05月28日 | |||||||||
於德豹 | 男 | 38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4年05月28日 | 2027年05月27日 | 0 | 0 | 0 | 0 | 0 | |
雷奕 | 女 | 31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24年05月28日 | 2027年05月27日 | 0 | 0 | 0 | 0 | 0 | |
杨顺杰 | 男 | 37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22年03月23日 | 2027年05月27日 | 0 | 0 | 0 | 0 | 0 | |
李颀 | 女 | 39 | 董事 | 离任 | 2019年05月13日 | 2024年05月28日 | 838,560 | 0 | 636,800 | 335,423 | 537,183 | 1、离任6个月后主动减持股份;2、2023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李先旺 | 男 | 60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0年08月15日 | 2024年05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
王娇 | 女 | 40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2018年05月27日 | 2024年05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
王筛林 | 男 | 54 | 副总裁 | 离任 | 2017年05月28日 | 2024年05月28日 | 154,200 | 0 | 0 | 61,680 | 215,88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李丽娟 | 女 | 43 | 副总裁 | 离任 | 2013年02月20日 | 2024年05月28日 | 546,800 | 0 | 235,519 | 218,719 | 530,000 | 1、离任6个月后主动减持股份;2、2023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合计 | -- | -- | -- | -- | -- | -- | 9,949,503 | 0 | 902,119 | 3,967,873 | 13,015,257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陈少华 | 原副总裁、现任董事 | 任免 | 2024年05月28日 | 换届 |
邓玲玲 | 常务副总裁 | 聘任 | 2024年08月16日 | 聘任 |
张司飞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05月28日 | 换届 |
於德豹 | 监事会主席 | 被选举 | 2024年05月28日 | 换届 |
雷奕 | 职工代表监事 | 被选举 | 2024年05月28日 | 换届 |
汤正云 | 副总裁 | 聘任 | 2024年05月28日 | 换届 |
王旋 | 副总裁 | 聘任 | 2024年05月28日 | 换届 |
李红 | 原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副总裁 | 任免 | 2024年05月28日 | 换届 |
李颀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05月28日 | 换届 |
李先旺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05月28日 | 换届 |
王娇 | 监事会主席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05月28日 | 换届 |
李丽娟 | 副总裁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05月28日 | 换届 |
王筛林 | 副总裁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05月28日 | 换届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黄开明,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高级工程师。2005年创办天源环保品牌,2005年至今担任天源集团董事长;2014年1月至今,担任天源环保董事长。董事长黄开明先生作为公司的创始人和技术带头人,具有20多年环保行业工作经验,拥有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及客户积累,撰写了著作《垃圾渗滤液处理优化组合工艺及工程应用》(科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主编行业标准《生活垃圾渗沥液膜生物反应处理系统技术规程》。黄开明先生曾先后获得“武汉市十大杰出创业家”“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章”“武汉市黄鹤英才(企业家)”等多项荣誉。
黄昭玮,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11年8月至2012年4月担任天源集团市场部市场经理;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担任武汉天源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14年1月至今,担任天源环保副董事长、总裁、公司党委书记。
邓玲玲,女,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会计专业大专学历,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特级管理会计师。1996年8月至2009年9月,担任武汉市第一针织厂主管会计;2009年9月至2012年4月,担任天源环保财务负责人;2012年4月至2018年5月,担任天源环保董事、财务负责人;2018年6月至今,担任天源环保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24年8月至今,担任天源环保常务副总裁。
李娟,女,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11年1月至2016年3月,历任天源集团行政专员、行政办公室主任、董事;2014年2月至今,担任天源环保董事、行政主管。
庞学玺,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工程专业硕士学历。1998年7月至今,历任康佳集团研发中心工程师、信息网络事业部项目经理、通信科技公司物流采购部高级经理、
康佳集团投资发展中心助理总监、战略发展中心投资管理部执行总经理,现任战略发展中心副总监、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担任深圳康佳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5月至2025年1月10日,担任天源环保董事。陈少华,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本科学历。1999年7月至2002年4月,担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家庭电器事业部行政人力资源主管;2002年5月至2006年12月,担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电器事业部行政人力资源经理;2007年1月至2013年11月,担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电器事业部吸尘器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总监;2013年12月至2015年8月,担任湖北麻城百川电器有限公司运营与人力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18年5月,担任广州快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人资行政中心总经理;2018年6月至2024年5月,担任天源环保行政人资中心总经理、公司副总裁。2024年5月至今担任天源环保董事。
袁天荣,女,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至今就职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目前兼任湖北省科技厅评审专家、武汉市审计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会计学会理事;2017年7月至2023年9月,担任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月至今,担任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担任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担任天源环保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担任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颐,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至今就职于南开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17年9月至2023年10月,担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今,担任天源环保独立董事;2023年10月至今,担任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8月至今,担任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司飞,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
月至2009年
月,担任香港城市大学市场营销系科研助理;2010年
月至2012年
月,担任武汉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和武汉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讲师;2012年
月至2022年
月,担任武汉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2022年
月至今,担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与创新系系副主任,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区域创新与企业创新;2020年
月至今,担任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
月至今,担任天源环保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於德豹,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行政管理学本科学历。2007年6月至2015年8月,担任武汉浦项特种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行政部主管;2018年4月至2024年5月,担任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资质资源部副部长。2024年5月至今,担任天源环保监事会主席。
雷奕,女,199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环境监察专业本科学历。2020年至2024年5月,历任公司投资经理、投资部部长。2024年5月至今,担任天源环保职工代表监事。杨顺杰,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环境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17年2月至今,任职于公司采购部门,现任公司采购四部部长、集采中心主任;2022年3月至今,担任天源环保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黄昭玮、邓玲玲的简历详见本章节之“(1)董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汤正云,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3年8月至2006年7月,担任上海吉泰交通工业有限公司经理;2006年8月至2010年7月,担任上海联恒工业有限公司经理;2010年8月至2012年2月,担任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21年5月,担任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21年9月至2022年5月,担任中霖中科环境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5月至2024年5月,担任天源环保联席副总裁;2024年5月至今,担任天源环保副总裁。
李明,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环境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12年7月至2014年11月,担任天源环保运营事业部技术员;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担任天源环保项目工程调试部部长;2015年4月至2017年3月,担任天源环保工程调试部部长;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担任天源环保运营事业部部长;2018年5月至2019年3月,担任公司监事、渗滤液事业部运营总经理;2019年4月至2019年5月,担任天源环保渗滤液事业部运营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担任天源环保副总裁。
王旋,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气及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2008年8月至2012年12月,担任古叙煤田开发有限公司技术员;2013年3月至2024年5月,担任天源环保技术员、电气部部长、工程部总经理。2024年5月至今,担任天源环保副总裁。
李红,女,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给水排水专业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11年11月,担任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2012年1月至2017年3月,担任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水工艺师;2017年4月至2019年3月,担任天源环保董事长助理、装备制造事业部技术部部长;2019年3月至2024年5月,担任天源环保职工监事、副总工程师、科技研发中心总经理。2024年5月至今,担任天源环保副总裁。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 | 任期终止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 |
员姓名 | 日期 | 日期 | 酬津贴 | ||
黄开明 |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05年05月27日 | 否 | |
黄开明 | 中环环保工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2年02月16日 | 否 | |
黄昭玮 | 武汉天源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0年07月14日 | 否 | |
庞学玺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历任康佳集团战略发展中心副总监、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康佳集团全资孙公司深圳康佳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1998年07月01日 | 是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黄开明 | 武汉新天源地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4年01月23日 | 否 | |
黄开明 | 武汉天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7年12月03日 | 否 | |
黄开明 | 三亚启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4年12月04日 | 否 | |
黄昭玮 | 武汉助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4年08月09日 | 否 | |
邓玲玲 | 武汉新天源地产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10月10日 | 否 | |
邓玲玲 | 武汉城排天源环保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6月24日 | 否 | |
庞学玺 | 深圳康佳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1年06月01日 | 否 | |
庞学玺 | 深圳年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8年08月22日 | 否 | |
庞学玺 | 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3月20日 | 否 | |
庞学玺 | 深圳康佳鹏润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5月24日 | 否 | |
庞学玺 | 佳鑫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5月08日 | 否 | |
庞学玺 | 桐乡市乌镇昆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6月18日 | 否 | |
庞学玺 | 厦门康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9月08日 | 否 | |
庞学玺 | 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7月25日 | 否 | |
庞学玺 | 江西高透基板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7月30日 | 否 | |
袁天荣 |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8月31日 | 是 | |
袁天荣 | 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01月12日 | 是 |
袁天荣 |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09月12日 | 是 | |
姚颐 |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10月27日 | 是 | |
姚颐 |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年08月20日 | 是 | |
张司飞 |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8月21日 | 是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2023年8月,公司收到公司监事杨顺杰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可转债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决定对杨顺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并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行业水平并结合个人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考核评定程序来确定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黄开明 | 男 | 59 | 董事长 | 现任 | 65.4 | 否 |
黄昭玮 | 男 | 36 | 副董事长、总裁 | 现任 | 75.01 | 否 |
邓玲玲 | 女 | 49 | 董事、常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49.96 | 否 |
李娟 | 女 | 35 | 董事 | 现任 | 32.24 | 否 |
庞学玺 | 男 | 51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陈少华 | 男 | 47 | 董事 | 现任 | 32.24 | 否 |
副总裁 | 离任 | |||||
张司飞 | 男 | 4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5.83 | 否 |
袁天荣 | 女 | 6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 | 否 |
姚颐 | 女 | 5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 | 否 |
汤正云 | 男 | 48 | 副总裁 | 现任 | 27.95 | 否 |
李明 | 男 | 35 | 副总裁 | 现任 | 27.45 | 否 |
王旋 | 男 | 37 | 副总裁 | 现任 | 14.62 | 否 |
李红 | 女 | 41 | 副总裁 | 现任 | 36.06 | 否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於德豹 | 男 | 38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10.29 | 否 |
雷奕 | 女 | 31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9 | 否 |
杨顺杰 | 男 | 37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13.67 | 否 |
李颀 | 女 | 39 | 董事 | 离任 | 16.76 | 否 |
李先旺 | 男 | 60 | 独立董事 | 离任 | 4.17 | 否 |
王娇 | 女 | 40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8.61 | 否 |
王筛林 | 男 | 54 | 副总裁 | 离任 | 18.99 | 否 |
李丽娟 | 女 | 43 | 副总裁 | 离任 | 7.45 | 否 |
合计 | -- | -- | -- | -- | 475.70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4年01月18日 | 2024年01月18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4年03月01日 | 2024年03月01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4年04月16日 | 2024年04月18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4年04月25日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4年05月11日 | 2024年05月13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05月28日 | 2024年05月28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06月28日 | 2024年07月01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07月15日 | 2024年07月16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08月16日 | 2024年08月20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09月02日 | 2024年09月02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09月18日 | 2024年09月18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2024年10月25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2024年10月29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22)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11月20日 | 2024年11月20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35)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12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44)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黄开明 | 15 | 9 | 6 | 0 | 0 | 否 | 6 |
黄昭玮 | 15 | 15 | 0 | 0 | 0 | 否 | 6 |
邓玲玲 | 15 | 15 | 0 | 0 | 0 | 否 | 6 |
李娟 | 15 | 15 | 0 | 0 | 0 | 否 | 6 |
庞学玺 | 15 | 2 | 13 | 0 | 0 | 否 | 6 |
陈少华 | 10 | 10 | 0 | 0 | 0 | 否 | 3 |
张司飞 | 10 | 6 | 4 | 0 | 0 | 否 | 3 |
袁天荣 | 15 | 7 | 8 | 0 | 0 | 否 | 6 |
姚颐 | 15 | 4 | 11 | 0 | 0 | 否 | 6 |
李颀 | 5 | 5 | 0 | 0 | 0 | 否 | 3 |
李先旺 | 5 | 1 | 4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开展工作,高度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认真参与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相关议案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有效监督和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确保决策的科学、高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黄开明、黄昭玮、邓玲玲、李颀、李先旺 | 1 | 2024年04月15日 |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同意 | 无异议 |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黄昭玮、李先旺、袁天荣 | 1 | 2024年04月15日 | 1、《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3、《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 审议董事、监事、高管薪酬 | 同意 | 无异议 |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黄昭玮、张司飞、袁天荣 | 1 | 2024年07月12日 | 1、《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2、《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的议案》;3、《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 审议股权激励价格及数量、成就条件 | 同意 | 无异议 |
第五届 | 黄昭玮、李 | 1 | 2024 |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 | 审议非独立董 | 同意 | 无异议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先旺、袁天荣 | 年05月06日 | 董事的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事、独立董事 | |||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黄昭玮、张司飞、袁天荣 | 2 | 2024年05月28日 | 1、《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 审议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 | 同意 | 无异议 |
2024年08月15日 | 1、《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 | 审议副总裁 | 同意 | 无异议 |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袁天荣、姚颐、邓玲玲 | 3 | 2024年02月19日 | 1、《关于<2023年第4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10-12月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 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募集资金报告 | 同意 | 无异议 |
2024年04月12日 |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 审议年报、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履职报告 | 同意 | 无异议 | |||
2024年04月24日 | 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4年第1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4年1-3月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 审议一季报、审计工作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 同意 | 无异议 |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袁天荣、姚颐、陈少华 | 3 | 2024年05月28日 | 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 审议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 | 同意 | 无异议 |
2024年08月15日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第2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4年4-6月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 审议半年报、审计工作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 同意 | 无异议 | |||
2024年10月25日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4年第3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4年7-9月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 审议三季报、3季度审计工作报告、募集资金审计报告 | 同意 | 无异议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353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594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947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947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663 |
销售人员 | 21 |
技术人员 | 133 |
财务人员 | 45 |
行政人员 | 85 |
合计 | 947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39 |
本科 | 241 |
大专 | 271 |
大专以下(不含大专) | 396 |
合计 | 947 |
2、薪酬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改革职级薪酬体系,深化了员工职级晋升和发展通道,改变了市场销售人员业务费及奖励模式,完善实施运营超产超利润奖、工程成本控制奖等奖励制度,不断提升员工整体薪酬水平,形成了富有竞争力和创造力、能有效吸引和保留人才的薪酬体系。同时,公司重点打造绩效与内控管理新模式,开展全员绩效管理,加强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力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强抓内控管理,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3、培训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设立个人素质类、综合管理类、会计与财务类、行业技术知识类以及市场业务类等6类课程,进一步促进全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定期组织核心团队封闭集训、管理人员线上线下综合能力培训、专业人才技能提升培训及新员工“启航班”培训等多样化培训,锻造具有强大战斗力的经营管理团队。同时,公司全面构建员工培训体系,广泛、深入开展员工入职培训、岗位培训、技能培训,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和公司制度文化传播。加强干部管理,通过选拔干部、留任干部、升降干部,
做好干部思想统一工作,让干部成为公司的领头羊、先锋队、责任人。全员加强安全施工、安全运营意识,确保安全事项把控在可控范围内,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审议和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实施,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经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6月28日总股本420,233,048股扣除已回购股份5,146,970股后的415,086,0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99997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3.999993股(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5日。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7月5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是□否□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647,046,771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64,704,677.1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50,494,241.11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115,198,918.21 |
可分配利润(元) | 663,065,908.4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2025年2月28日的总股本647,046,771股为基数(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4,704,677.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2日发布了独立董事的公开征集表决权公告。随后,公司公布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2022年5月23日,监事会发布了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2022年7月18日,公司完成了对81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授予登记。
(2)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3年6月16日,公司完成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预留部分授予7名激励对象200万A股普通股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4)2023年7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5)2023年7月21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工作,合计解除限售2,455,500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2,324,500股。
(6)前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完成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5,000股,占前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8,410,000股的2.08%,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420,405,800股的0.04%。
(7)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等。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8)2024年7月26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工作,合计解除限售4,781,000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92,200股。
(9)前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完成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2,3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591,784,755股的0.03%。
(10)前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以及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完成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2,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647,077,838股的0.0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黄开明 | 董事长 | 400,000 | 0 | 336,000 | 0 | 0 | 391,999 | 15.14 | 616,000 | 369,600 | 0 | 6.04 | 492,799 |
黄昭玮 | 副董事长、总裁 | 300,000 | 0 | 252,000 | 0 | 0 | 294,000 | 15.14 | 420,000 | 252,000 | 0 | 6.04 | 336,000 |
邓玲玲 | 董事、常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 300,000 | 0 | 252,000 | 0 | 0 | 294,000 | 15.14 | 210,000 | 126,000 | 0 | 6.04 | 168,000 |
陈少华 | 董事 | 0 | 0 | 0 | 0 | 0 | 0 | 15.14 | 245,000 | 147,000 | 0 | 6.04 | 196,000 |
王旋 | 副总裁 | 0 | 0 | 0 | 0 | 0 | 0 | 15.14 | 140,000 | 84,000 | 0 | 6.04 | 112,000 |
李明 | 副总裁 | 0 | 0 | 0 | 0 | 0 | 0 | 15.14 | 77,000 | 46,200 | 0 | 6.04 | 61,600 |
汤正云 | 副总裁 | 0 | 0 | 0 | 0 | 0 | 0 | 15.14 | 500,000 | 350,000 | 0 | 5.99 | 349,999 |
李颀 | 原董事 | 0 | 0 | 0 | 0 | 0 | 0 | 15.14 | 210,000 | 126,000 | 0 | 6.04 | 168,000 |
李丽娟 | 原副总裁 | 0 | 0 | 0 | 0 | 0 | 0 | 15.14 | 35,000 | 21,000 | 0 | 6.04 | 0 |
王筛林 | 原副总裁 | 0 | 0 | 0 | 0 | 0 | 0 | 15.14 | 21,000 | 12,600 | 0 | 6.04 | 16,800 |
合计 | -- | 1,000,000 | 0 | 840,000 | 0 | -- | 979,999 | -- | 2,474,000 | 1,534,400 | 0 | -- | 1,901,198 |
备注(如有) | 1、因实施2023年权益分派,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在权益分派后由12.02元/份调整为8.5元/份。2、因实施2023年权益分派,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及“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均为权益分派后数量。3、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2023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4日。截至2024年7月14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结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2万份,公司已于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票期权注销手续。4、原高级管理人员李丽娟因个人原因在报告期内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公司已于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手续,故李丽娟期末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的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年薪相结合的薪酬制度,薪酬方案根据职务、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拟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在年未综合公司整体经营状况及对高级管理人员分管部门的业绩表现和其本人工作能力、履职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并浮动发放。
此外,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长期激励政策,极大增强了公司管理团队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调动了管理团队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的内控管理需要,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优化公司各部门、各业务板块日常工作业务流程和内控制度,加强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职能及董事会及关键岗位的内控意识和责任,充分认识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改善企业管理、增强风险防控、帮助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性。同时,加强内部控制培训及学习,强化合规经营意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3月18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1)未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2)未被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3)高级管理层中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重大缺陷:(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重大损失;(3)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4)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控制度,但没有有效的运行;(5)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合理期间内未得到整改。重要缺陷:(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2)公司管理、技术、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3)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4)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在合理期间内未得到整改。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错报≥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重要缺陷: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3%≤错报<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一般缺陷:错报<合并税前利润的3%。 | 重大缺陷:损失≥1000万元;重要缺陷:500万元≤损失<1000万元;一般缺陷:100万元≤损失<500万元。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天源环保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3月18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
5、《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
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1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汤阴豫源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取得了当地环保部门相关批复,批复编号:豫环监表(2005)144号、安环建表〔2011〕72号;申领时间:2022年10月18日;有效时间5年。
2、汤阴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取得了当地环保部门相关批复,批复编号:安环建表〔2016〕17号;申领时间:2024年02月06日;有效时间5年。
3、汤阴天雨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取得了当地环保部门相关批复,批复编号:安环建书〔2018〕5号;申领时间:2024年02月07日;有效时间5年。
4、安阳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取得了当地环保部门批复,批复编号:豫环审〔2015〕54号;申领时间:2024年3月12日;有效时间5年。
5、社旗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取得了当地环保部门批复,批复编号:豫环审〔2013〕577号;申领时间:2022年06月10日;有效时间5年。
6、重庆坤源环保有限公司取得了当地环保部门批复,批复编号:渝(綦)环通〔2018〕7号;申领时间:2023年12月01日;有效时间5年。
7、重庆合源环保有限公司取得了当地环保部门批复,批复编号:渝(合)环准〔2018〕22号;申领时间:2023年07月22日;有效时间5年。
8、墨玉开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取得了当地环保部门环保批复,批复编号:和地环建函〔2018〕142号;申领时间:2023年07月09日;有效时间5年。
9、大理开源环保有限公司取得了当地环保部门批复,批复编号:大市环审〔2022〕9号;申领时间:2024年02月04日;有效时间5年。
10、谷城海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了当地环保部门批复,批复编号:襄环审评〔2022〕37号;申领时间:2024年9月12日;有效时间5年。
11、宜宾翠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取得了当地环保部门相关批复,批复编号:翠环审批〔2021〕9号;申领时间:2024年7月2日;有效时间5年。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社旗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氨氮、总氮(以氮计)、总磷(以磷计) | 连续 | 1 | 唐河 | CODcr≤50mg/L;氨氮≤5mg/L;总氮≤15mg/L;总磷≤0.5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 CODcr=52.86t;氨氮=1.07t;总氮=42.71t;总磷=1.37t | CODcr=273.75t/a;氨氮=27.375t/a;总氮=82.125t/a;总磷=2.7375t/a | 无 |
汤阴天雨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cr、氨氮、总氮(以氮计)、总磷(以磷计) | 连续 | 1 | 永通河 | CODcr≤50mg/L;氨氮≤5(8)mg/L;总氮≤15mg/L;总磷≤0.5mg/L | 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 CODcr=14.17t;氨氮=0.46t;总氮=3.43t;总磷=0.1t | CODcr=365t/a;氨氮=36.5t/a;总氮=109.5t/a;总磷=3.65t/a | 无 |
安阳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cr、氨氮、总氮(以氮计)、总磷(以磷 | 连续 | 1 | 肖金河 | 化学需氧量:22.718氨氮:0.769总氮:7.158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一级A | 化学需氧量:15.057氨氮:0.539总氮:5.162 | CODcr=365t/a;氨氮=36.5t/a;总氮=109.5t/a;总 | 无 |
计) | 总磷:0.261 | 总磷:0.178 | 磷=3.65t/a | |||||||
汤阴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cr、氨氮、总氮(以氮计)、总磷(以磷计) | 连续 | 1 | 永通河 | CODcr≤50mg/L;氨氮≤5(8)mg/L;总氮≤15mg/L;总磷≤0.5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 CODcr=88.47t;氨氮=1.43;总氮=46.71t;总磷=1.43t | CODcr=358.52t/a;氨氮=35.85t/a;总氮=107.55t/a;总磷=3.585t/a | 无 |
汤阴豫源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cr、氨氮、总氮(以氮计)、总磷(以磷计) | 连续 | 1 | 永通河 | CODcr≤50mg/L;氨氮≤5(8)mg/L;总氮≤15mg/L;总磷≤0.5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 CODcr115.06t;氨氮=1.87t;总氮=49.82t;总磷=1.37t | CODcr=358.52t/a;氨氮=35.85t/a;总氮=107.55t/a;总磷=3.585t/a | 无 |
墨玉开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cr、氨氮、总氮(以氮计)、总磷(以磷计) | 连续 | 1 | 蒸发塘 | CODcr≤50mg/L;氨氮≤5(8)mg/L;总氮≤15mg/L;总磷≤0.5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 CODcr=106.67t;氨氮=4.51t;总氮=56.79t;总磷=1.3t | CODcr=166.74t;氨氮=16.674t;总氮=27.3t;总磷=0.91t | 无 |
重庆坤源环保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氨氮、总氮、总磷、BOD | 间歇排放 | 1 | 市政管网 | COD≤100mg/L;氨氮≤25mg/L;总氮≤40mg/L;总磷≤3mg/L;BOD≤30mg/L |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二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COD=0.68t;氨氮=0.188t;总氮=0.308t;总磷=0.008t;BOD=0.244t | COD=8.4t/a;氨氮=3t/a;总氮=3.36t/a;总磷=0.252t/a;BOD=2.56t/a | 无 |
重庆合源环保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氨氮、总氮、总磷、BOD | 间歇排放 | 1 | 嘉陵江 | COD≤60mg/L;氨氮≤8mg/L;总氮 |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 | COD=0.57t;NH3-N=0.106t | COD=5.1t/a;氨氮=0.68t/a;总氮 | 无 |
≤20mg/L;总磷≤1.5mg/L;BOD≤20mg/L | GB16889-2008表三标准 | =1.7t/a;总磷=0.127t/a;BOD=1.7t/a | ||||||||
大理开源环保有限公司 | 生活污水 | COD、氨氮、总氮、总磷 | 连续排放 | 1 | 西洱河 | COD≤50mg/L;氨氮≤5mg/L;总氮≤15mg/L;总磷≤0.5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 COD=118.58t;氨氮=1.22t;总氮=26.16t;总磷=0.57t; | COD=146t;氨氮=7.3t;总氮=109.5t;总磷=3.65t; | 无 |
谷城海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废水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一氧化碳、BOD5、COD、SS、氨氮、 | 有组织、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稳定 | 1 | 有组织排放、进入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 | 颗粒物1.06mg/m?、二氧化硫47.8mg/m?、氮氧化物193.9mg/m?、氯化氢16.3mg/m?、一氧化碳2.23mg/m?BOD514.1mg/LCOD54.1mg/L氨氮12.3mg/L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颗粒物=0.147t、二氧化硫6.84t、氮氧化物29.03tCOD=0.072t氨氮=0.016t | 颗粒物16.856t/a;二氧化硫42.14t/a;氮氧化物168.562t/a;BOD5=0.520t/a;COD=1.775t/a;SS=0.776t/a;氨氮0.101t/a | 无 |
宜宾翠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氨氮、总氮(以氮计)、总磷(以磷计) | 连续 | 2 | 天池湖 | 排口1:CODcr≤30mg/L;氨氮≤1.5mg/L;总氮≤10mg/L;总磷≤0.3mg/L排口2:CODcr≤20mg/L;氨氮≤1.0mg/L;总氮≤10mg/L;总磷≤0.2mg | 排口1:《四川省岷江、沱江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排口2: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 | 排口1:CODcr=44.83t;氨氮=0.33t;总氮=20.72t;总磷=0.62t排口2:CODcr=25.46t;氨氮=0.20t;总氮=11.52t;总磷=0.42t | COD=365t/a;氨氮=18.25t/a;总氮=146t/a;总磷=3.65t/a;BOD=29.2t/a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物处理技术采用“A/O/MBR(生化反应器)+膜深度”处理技术,AO/MBR生化反应器主要由膜组件和生物反应器两部分构成。大量的微生物(活性污泥)在生物反应器内与基质(废水中的可降解有机物等)充分接触,通过氧化分解作用进行新陈代谢以维持自身生长、繁殖,同时使有机污染物降解。膜组件对废水和污泥混合液进行固液分离。污泥被浓缩后返回生物反应器,从而避免了微生物的流失。膜组件相当于传统工艺的二沉池,但是克服了传统二沉池的很多缺点。生化反应器的功能是降解原水中可生化降解的污染物COD和氨氮。膜深度处理系统不仅可有效地去除水中残余的COD等,也能脱除水中的各种有机物、微粒,且无污染,使出水水质更好,产水率更高。目前,膜深度处理技术在高难度的废水处理领域(难降解、高排放要求)广泛采用,特别是在垃圾渗液处理方面已深度运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采用此工艺的系统,主要设施建设包括生化池、综合车间,配套设备间,系统运行稳定,出水稳定达标,可以实现最终出水达标(GB16889-2024)标准,COD<100mg/L,BOD5S<30mg/L,氨氮<25mg/L,总氮<40mg/L。
市政污水处理采用“一级处理+二级处理+深度处理”技术,一级处理采用粗细两道格栅、曝气沉砂池、初沉池工艺;二级处理采用生化+沉淀工艺,深度处理采用一般采用高速沉淀池+紫外线消毒。一级处理中,粗格栅井去除污水中大的漂浮物,经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和初沉池,以去除比较小的漂浮物和砂粒。二级处理可以完成有机物的去除、硝化脱氮、磷的过量摄取而被去除等功能,经过生物处理后的污水经过沉淀池配水井进入沉淀池,进行泥水分离,进一步降低SS。为了确保出水水质中SS、TP指标稳定达标排放,设置高速沉淀池,经沉淀过滤后,进入紫外线消毒池消毒。主要设施建设包括预处理池、生化池、沉淀池、消毒池、综合车间、配套设备间,实现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COD≤50mg/L,BOD5≤10mg/L,氨氮≤5mg/L,总氮≤15mg/L,总磷≤0.5mg/L,SS≤10mg/L。
垃圾焚烧烟气处理技术采用“SNCR脱硝+半干式(旋转喷雾)脱酸吸收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技术,垃圾燃烧产生的高温烟气经余热锅炉冷却至200℃后进入烟气净化系统。首先在焚烧炉膛高温区域喷入还原剂以降低锅炉排烟NOx浓度,即将氨水溶液喷入焚烧炉内的高温区,使烟气中的NOx分解成N2和O2以去除其中的NOx,随后烟气由锅炉尾部进入烟气净化装置。烟气经余热锅炉冷却后,进入反应塔,利用高效雾化器将液碱从塔底向上或从塔顶向下喷入干吸收塔中,尾气与喷入的液碱要以同向流或逆向流的方式充分接触并产生中和作用。在半干式中和塔中完成酸性气体的脱除,主要作用是脱酸中和,脱除烟气中的氯化氢、氟化氢、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等酸性气体;在反应塔与除尘器之间的烟道内喷入熟石灰粉、活性炭进一步脱除酸性气体和重金属、二噁英,随后烟气进入布
袋除尘器,袋式除尘器通过过滤将烟气中细灰尘粒、中和剂及脱酸反应产物颗粒、吸附有二噁英类和重金属的活性炭颗粒等捕捉后排出。其除尘效果与废气流量、温度、含尘量及滤袋材料有关,一般去除粒子大小在0.05~20μm范围,最后经处理达标后的烟气通过引风机送至烟囱,高空排放。满足生活垃圾焚烧炉排放烟气中污染物限值(GB18485-2014)标准要求,日均值SO2<80mg/Nm?、NOx<250mg/Nm?、颗粒物<20mg/Nm?、HCL<50mg/Nm?、CO<80mg/Nm?。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以上重点排污单位均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中阐述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原则、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应急救援工作处置措施,是指导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准则。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执行标准,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渗滤液处理项目,设置出水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指标包括COD、氨氮、总氮、pH,出水标准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标准。
市政污水项目,设置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指标包括COD、氨氮、总氮、总磷,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垃圾焚烧项目,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实时监测烟气排放数据,烟气排放在线监测指标数量齐全:颗粒物、HCl、CO、SO2、NOx浓度,小时均值、日均值、瞬时值曲线,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流量、湿度、含氧量),同时计算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量,显示各种参数、图表,并实时传输至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烟气排放指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要求。
运营项目执行每日检测化验,确保出水水质达标。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公司环保投入主要包括:环保设施的建设投入,即购买、安装环保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入,以及环保设施运维费用等。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缴纳环境保护税。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安阳永 | 未如实记 | 2024年5月13日、5月21日的 | 处罚金 | 对公司生 | 已按公司运营管理制度及环保要求如实记 |
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 录主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 运行巡检记录中的主要污染防治设施(贮存池、脱水机房除臭设施)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如实记录运行情况。 | 额:8800元 | 产经营无实质影响。 | 录设备运行情况;公司相关部门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培训及处罚;邀请环保领域专家在全公司范围开展环保台账专项检查、培训工作。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不适用其他环保相关信息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以改善环境为己任,把公司发展和履行社会责任有机统一起来,高度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利益,不断完善并深化社会责任理念,将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发展战略中,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1、股东及投资者保护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了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各项议事规则,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运作,同时积极履行信披义务,能够实现公司、股东、员工长期和谐发展,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了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坚持与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果。
2、职工权益保护报告期内,公司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持续完善职工权益保障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对员工职级薪酬体系、干部职务津贴体系、干部任用和管理体系、员工福利和奖励体系、员工绩效管理体系、激励体系等进行了深层次的改革调整,完善了干部选拔、职务调整、职级升降等系列管理规定,员工薪酬、福利待遇水平持续提升,员工成长通道进一步拓宽。在安全生产方面,公司重点围绕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加大安全生产宣传、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四个方面开展工作,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生产安全。在员工关系方面,围绕员工职业发展、工作生活平衡、身心健康等多个维度,构建事业与情感双轮驱动的全方位人文关怀体系,增强员工归属感和团队凝聚力。
3、供应商、客户权益保护报告期内,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不断加强与各方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尊重并保护供应商、客户的合法权益,从而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各方共赢。供应商是公司原材料、设备安装、项目施工等各
项服务支持的提供者,客户是公司产品的使用者,共同构成了公司价值和利润实现的基础。在为客户、社会创造更大价值的同时,与供应商、客户携手共进,互相监督持续改善,把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贯穿于企业经营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4、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家环保法律、地区环保政策要求,满足客户日益增长需求,不断发展科技创新,提高技术研发水平,节能减排,公司切合环保时代背景的需求,为诸多有污水处理需求的企业和地区提供污水处理装备和运营服务,以创新驱动的专业产品和服务实力助力环保产业的发展。
5、社会公益报告期内,作为一家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天源环保在追求企业自身发展的同时,一直心系公益,用实际行动诠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探索更多公益模式,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贫济困、乡村振兴、抢险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传递爱与温暖,弘扬社会正能量,展现了新时代民营企业使命担当,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与高度认可。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的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公司A股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本公司所持公司A股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的发行价。3、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公司同意对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4、本公司承诺,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外,若本公司违反该项承诺,则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从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扣除与本公司应上缴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并收归公司所有。 | 2021年12月30日 | 2025年6月29日 | 正在履行中 |
黄开明、黄昭玮、李娟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 | 2021年12月30日 | 2025年6月29日 | 正在履行中 |
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A股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本人所持公司A股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的发行价。3、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对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4、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原任职期内和原任职期满后6个月内,仍遵守上述规定。5、本人承诺,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外,若本人违反该项承诺,则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从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扣除与本人应上缴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并收归公司所有。 | |||||
武汉天源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环环保工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企业同意对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 2021年12月30日 | 2024年12月29日 | 已履行完毕 |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黄开明;黄昭玮;李娟 | 股份减持承诺 | (1)公司控股股东天源集团承诺:①持股意向:本企业作为公司股东,未来持续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本企业将较稳定且长期持有公司股份。②减持意向:A、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 | 2021年12月30日 | 2027年6月29日 | 正在履行中 |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至减持期间,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⑤减持的程序: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提前公告减持计划,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
邓玲玲;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丽娟;李颀;王筛林 | 股份减持承诺 | (1)除实际控制人外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邓玲玲、李丽娟、李颀、王筛林承诺①减持条件: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本人签署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满足上述限售条件后,本人将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本人财务状况等因素后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②减持方式: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③减持价格:若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至减持期间,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④减持的程序:及期限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提前公告减持计划,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康佳集团、红塔创新承诺:①减持意向:A、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本企业签署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公司股票。B、在满足上述限售条件后,本企业将 | 2021年12月30日 | 2024年12月29日 | 已履行完毕 |
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本企业财务状况等因素后审慎制定减持股份的计划。本企业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锁定期满2年后以符合法律规定的价格减持。②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③减持的程序: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
邓玲玲;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黄开明;黄新奎;黄昭玮;李娟;李颀;李先旺;刘坚;庞学玺;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回购承诺 | 公司及控股股东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开明、黄昭玮、李娟及公司董事制定并作出股份回购的措施和承诺如下:1、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启动回购措施的时点及回购价格如下: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加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 | 2021年12月30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控股股东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3、若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上市的,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一定期间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4、公司进行股份回购,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严格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5、公司进行股份回购,应当防范发生内幕交易及其他不公平交易行为,不得利用回购股份操纵公司股价,或者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进行利益输送。6、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股份回购活动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回购股份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完善回购股份机制,依法实施股份回购,加强投资者回报;不得滥用权利,利用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8、若本公司/本人应当采取股份回购措施而未采取相关措施,则本公司/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依照相关规定或承诺承担赔偿责任。若公司已公告回购计划但未实际履行,则公司以其承诺的最大回购金额为限对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 |||||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回购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日起3年内,若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 | 2021年12月30日 | 2024年12月29日 | 已履行完毕 |
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关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后稳定公司A股股价的预案》及承诺。在履行完毕前述任一稳定股价措施或者该等措施停止之日起的1年内,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义务自动解除。从履行完毕前述任一稳定股价措施或者该等措施终止之日起1年后的第1个交易日开始,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需要按照前述程序和要求履行增持或回购义务。 | |||||
长江源通(武汉)新三板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贺端;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黄开明;黄昭玮;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娟;彭雪梅;深圳市高川创新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高川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孙忠丰;武汉斐然源通新三板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天源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火炬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中环环保工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珠海红创合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东一致行动承诺 | (1)黄开明与天源集团、中环武汉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公司股东天源集团、中环武汉实际控制人为黄开明,因此黄开明、天源集团、中环武汉存在一致行动关系(2)黄昭玮与天源优势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公司股东天源优势实际控制人为黄昭玮,因此黄昭玮、天源优势存在一致行动关系。(3)彭雪梅、常贺端与康佳集团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公司股东彭雪梅、常贺端在相关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中均承诺与康佳集团保持一致行动人,就有关天源环保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以康佳集团的意见为准,彭雪梅、常贺端与康佳集团保持一致,因此彭雪梅、常贺端与康佳集团存在一致行动关系。(4)孙忠丰与厦门火炬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根据公司股东孙忠丰与厦门火炬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约定,双方同意遵循“同进同出,同股同权”原则处理天源环保投资事宜,当厦门火炬处分其持有的天源环保的股权时,孙忠丰应按照与厦门火炬同样的处分方式、处 | 2021年12月30日 | 长期 | 除常贺端、彭雪梅已于2022年8月解除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关系外,其他承诺事项正在履行中 |
分条件处分其所持有的天源环保股权;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孙忠丰应按照厦门火炬的意见进行表决,因此,孙忠丰与厦门火炬存在一致行动关系。(5)珠海红创与红塔创新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公司股东珠海红创的实际控制人为季向东,季向东在红塔创新担任董事、总经理,因此,珠海红创与红塔创新存在一致行动关系。(6)武汉斐然源通与长江源通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公司股东武汉斐然源通与长江源通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赵进强,因此,武汉斐然源通与长江源通存在一致行动关系。(7)深圳市高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市高川创新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公司股东深圳市高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市高川创新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杨波,因此,深圳市高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市高川创新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一致行动关系。(8)黄开明及其控制的天源集团、中环武汉与黄昭玮及其控制的天源优势以及与李娟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3条第2款第9项和第10项的规定以及黄开明及其控制的天源集团、中环武汉、黄昭玮及其控制的天源优势及李娟的书面确认,黄开明及其控制的天源集团、中环武汉与黄昭玮及其控制的天源优势以及与李娟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情况。 | |||||
陈少华;程桂桥;邓玲玲;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黄开明;黄新奎;黄昭玮;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红;李娟;李丽娟;李明;李颀;李先旺;刘坚;庞学玺;王娇;王筛林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一)控股股东天源集团公司控股股东天源集团已就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事宜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1、除已经向相关中介机构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 2021年12月30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的关联交易以外,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担保;3、在本公司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将严格遵守按照公平、公允、合理、通常的商业准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公司承诺不利用公司股东地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5、在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或本公司构成公司的股东期间,本承诺函对本公司持续有效。” | |||||
陈少华;邓玲玲;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黄开明;黄昭玮;李娟;李丽娟;李明;李颀;庞学玺;王筛林;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日起3年内,若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2、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10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关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 2021年12月30日 | 2024年12月29日 | 已履行完毕 |
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有权将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薪酬、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关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后稳定公司A股股价的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上述内容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承诺,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
陈少华;邓玲玲;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黄开明;黄新奎;黄昭玮;李娟;李丽娟;李明;李颀;李先旺;刘坚;庞学玺;王筛林 | 其他承诺 | (1)控股股东天源集团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天源集团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①本企业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②本企业将根据未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股票上市地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2)实际控制人黄开 | 2021年12月30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明、黄昭玮、李娟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开明、黄昭玮、李娟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①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②本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股票上市地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①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②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③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④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⑤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⑥在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的相关意见或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将立即按该等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黄开明;黄昭玮;李娟;武汉 | 其他承诺 |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符合发行上市条 | 2021年12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件,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若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上市的,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一定期间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相关股票购回程序及价格等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操作。 | 月30日 | |||
陈少华;程桂桥;邓玲玲;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黄开明;黄新奎;黄昭玮;李红;李娟;李丽娟;李明;李颀;李先旺;刘坚;庞学玺;王娇;王筛林;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公司承诺:①《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②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③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承诺内容系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控股股东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承诺①《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②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将依法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③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实际控制人黄开明、黄昭玮、李娟承诺:1、公司承诺:①《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 2021年12月30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法承担相应责任。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陈少华;邓玲玲;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黄开明;黄新奎;黄昭玮;李娟;李丽娟;李明;李颀;李先旺;刘坚;庞学玺;王筛林;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公司承诺:(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及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本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3)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具体措施如下:①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在10个交易日内依法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②投资者的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的金额确定,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和金额确定。(4)本公司在作出的各项承诺事项中已提出有具体约束措施的,按照本公司在该等承诺中承诺的约束措施履行。上述承诺内容系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承诺:(1)如果本企业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①本企业 | 2021年12月30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天源环保、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如果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①本人将通过天源环保披露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天源环保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果因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天源环保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本人从天源环保处领取薪酬,则同意天源环保停止向本人发放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毕相关承诺事项。③若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天源环保所有。(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①本人将通过天源环保披露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天源环保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向天源环保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天源环保及其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陈少华;邓玲玲;黄开明;黄昭玮;李娟;李丽娟;李明;李颀;庞学玺;王筛林 | 其他承诺 | 1、公司承诺:①《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②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 | 2021年12月30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陈少华;邓玲玲;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黄开明;黄新奎;黄昭玮;李娟;李丽娟;李明;李颀;李先旺;刘坚;庞学玺;王筛林;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公司承诺:(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及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本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3)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具体措施如下:①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在10个交易日内依法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②投资者的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的金额确定,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和金额确定。(4)本公司在作出的各项承诺事项中已提出有具体约束措施的,按照本公司在该等承诺中承诺的约束措施履行。上述承诺内容系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承诺:(1)如果本企业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①本企业将在天源环保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天源环保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果因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天源环保或者其他投资者 | 2021年12月30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天源环保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天源环保及其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黄开明;黄昭玮、李娟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 | 为保障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承诺如下:“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2023年01月30日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 | 正在履行中 |
黄开明;黄昭玮;李娟;邓玲玲;李颀;庞学玺;李先旺;袁天荣;姚颐;李丽娟;李明;王筛林;陈少华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 | 为保障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承诺如下:“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 | 2023年01月01日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 | 正在履行中 |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环武汉;天源优势;黄开明;黄昭玮;李娟;邓玲玲;李颀;王筛林;李明;陈少华 | 参与可转债发行认购计划的承诺 | 1、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企业/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2、本企业/本人承诺将参与天源环保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购,具体认购金额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具体方案和本企业/本人资金状况确定;3、本企业/本人认购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成功后,本企业/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4、若本企业/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在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企业/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5、若本企业/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天源环保股票或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企业/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因此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天源环保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天源环保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3年01月31日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 | 已履行完毕 | |
其他承诺 |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环环保工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黄开明;黄昭玮;李娟 | 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承诺 | 1、自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26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2、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 2024年12月27日 | 2025年12月26日 | 正在履行中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8、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变动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4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7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余宝玉、乐实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其他(业务合同纠纷) | 25,689.3 | 否 | 部分尚处于进展阶段;部分已判决;部分已达成调解。 | 单项金额对公司影响较小。 | 已判决的大部分正在执行,或达成调解,或部分已履行完毕。 | 不适用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适用□不适用
共同投资方 | 关联关系 | 被投资企业的名称 | 被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 | 被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 被投资企业的总资产(万元) | 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万元) | 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万元) |
蒋春、黄昭玮、罗名然、王猛、冷超群、三亚启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南沙先行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助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共同出资方黄昭玮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总裁,三亚启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黄开明先生,武汉助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及总裁黄昭玮先生 | 武汉天源能源有限公司 | 新兴能源业务 | 19,010.00万元 | 17,542.21 | 8,385.37 | -85.46 |
被投资企业的重大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计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开明先生、黄昭玮先生及其配偶李娟女士的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固定资产抵押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及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等。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4年04月18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的租赁主要包括公司作为承租方,租赁武汉新天源地产公司的天源天骄大厦作为办公场所、员工食堂等。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墨玉开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 3,400 | 2020年09月07日 | 2,6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020年9月7日至2035年9月7日 | 否 | 否 | |
大理开源环保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29日 | 62,000 | 2022年12月29日 | 38,436.5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022年12月29日至2037年12月15日 | 否 | 否 |
孟州市冠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18日 | 30,000 | 2023年05月31日 | 25,000.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023年5月15日至2037年12月21日 | 否 | 否 |
新乡嘉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18日 | 24,000 | 2023年10月07日 | 20,293.6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023年9月8日至2037年10月7日 | 否 | 否 |
谷城海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21日 | 17,850 | 2023年12月22日 | 16,87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023年12月21日至2041年11月20日 | 否 | 否 |
乌苏宝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2024年10月30日 | 24,700 | 2024年11月07日 | 12,500 | 连带责任保证、质押 | 公司持有的乌苏宝运股权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龙净能源发展(广南)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25日 | 23,000 | 2025年01月01日 | 13,0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曲靖开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25日 | 20,800 | 2024年12月27日 | 19,343.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68,5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31,843.5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205,75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35,067.45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68,5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31,843.5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205,75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35,067.45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1.61%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135,067.45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43,459.42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178,526.87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乌苏宝运(作为借款人、抵押人)与新疆乌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行、代理行)、新疆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托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六家成员行(社)(作为贷款人,以下合称为“贷款人”)及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出质人、保证人)签订了《社团借款合同》和《社团担保合同》,约定由贷款人向乌苏宝运提供合计人民币2.47亿元固定资产贷款,乌苏宝运(作为抵押人)以其所拥有的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作为出质人)以其持有的乌苏宝运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六届监事会主席、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等相关议案。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等公告。
2、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4年7月5日实施完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6月28日总股本420,233,048股扣除已回购股份5,146,970股后的415,086,0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99997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999993股(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不送红股。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73,028,544 | 41.17% | 0 | 0 | 69,365,250 | -30,212,043 | 39,153,207 | 212,181,751 | 32.79%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其他内资持股 | 173,028,544 | 41.17% | 0 | 0 | 69,365,250 | -30,212,043 | 39,153,207 | 212,181,751 | 32.79%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58,890,881 | 37.81% | 0 | 0 | 63,556,241 | -24,144,251 | 39,411,990 | 198,302,871 | 30.65%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4,137,663 | 3.36% | 0 | 0 | 5,809,009 | -6,067,792 | -258,783 | 13,878,880 | 2.14%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7,202,256 | 58.83% | 0 | 0 | 96,668,890 | 91,024,941 | 187,693,831 | 434,896,087 | 67.21% |
1、人民币普通股 | 247,202,256 | 58.83% | 0 | 0 | 96,668,890 | 91,024,941 | 187,693,831 | 434,896,087 | 67.21%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三、股份总数 | 420,230,800 | 100.00% | 0 | 0 | 166,034,140 | 60,812,898 | 226,847,038 | 647,077,838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1、本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于2024年5月28日已届满,原董事李颀女士、原副总裁王筛林先生及李丽娟女士因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6个月(2024年5月28日-2024年11月27日)内不得减持其持有的股份,离任时上述人员所持有的384,890股流通股股票全部计入高管锁定股;截至报告期末,上述人员离任已满6个月,其所持有的1,440,599股高管锁定股已全部解锁。
2、2024年7月5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415,086,07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999993股,合计转增166,034,140股。
3、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5,146,970股的注销事宜。
4、本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回购注销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2,300股。
5、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债券简称:天源转债;债券代码:123213)已经进入转股期,共有4,792,388张“天源转债”完成转股,合计转成66,162,168股“天源环保”股票。
6、本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申请,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户数为2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4,256,251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2月30日。
7、本报告期内,股东因托管单元变更导致股份性质发生变化,103,6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变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8、本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工作,合计解除限售4,781,000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4,092,200股。
9、本报告期内,因回购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导致112,000有限售条件股份由境内自然人持股变更为境内法人持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不适用
1、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6日、2024年5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3、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根据《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8月3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2月5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9年7月27日)止,持有人可在转股期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申报转股。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5,146,970股的注销事宜。
2、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2,300股的回购注销手续。
3、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2023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转增股本166,034,140股。
4、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4年2月5日进入转股期,本报告期内累计转股66,162,168股。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有所影响,具详体见本报告“第二节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141,564,979 | 56,625,892 | 0 | 198,190,871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5年6月29日 |
武汉天源 | 11,592,000 | 4,636,792 | 16,228,792 | 0 | / | 2024年12月29日 |
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中环环保工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 5,733,902 | 2,293,557 | 8,027,459 | 0 | / | 2024年12月29日 |
黄昭玮 | 4,054,743 | 1,621,895 | 294,000 | 5,382,638 | 首发前限售股和股权激励限售股 | 首发前限售股解禁时间为2025年6月29日;股权激励解禁时间: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 |
黄开明 | 1,902,000 | 760,798 | 431,200 | 2,231,598 | 首发前限售股和股权激励限售股 | 首发前限售股解禁时间为2025年6月29;股权激励解禁时间: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 |
李颀 | 628,920 | 671,063 | 1,131,983 | 168,00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股权激励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 |
邓玲玲 | 652,950 | 387,179 | 126,000 | 914,129 | 高管锁定股和股权激励限售股 | 高管锁定股每年转让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股权激励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 |
李丽娟 | 410,100 | 376,419 | 786,519 | 0 | / | 股权激励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 |
倪薇 | 925,000 | 369,999 | 595,000 | 699,999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首次授予部分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预留授予部分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 |
汤正云 | 500,000 | 374,999 | 350,000 | 524,999 | 高管锁定股和股权激励限售股 | 高管锁定股每年转让不得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预留授予部分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 |
其他限售股东 | 5,063,950 | 2,432,347 | 3,426,780 | 4,069,517 | 首发前限售股、高管锁定股和股权激励限售股 | 其中李娟解除限售日期为2025年6月29日,高管锁定股每年转让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股权激励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预留授予部分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 |
合计 | 173,028,544 | 70,550,940 | 31,397,733 | 212,181,751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均发生了变化,具体变化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一、股份变动情况”;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部分。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7,40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54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1.38% | 203,076,180 | 57,367,201 | 198,190,871 | 4,885,309 | 质押 | 60,000,000 |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3.32% | 86,183,957 | 24,623,957 | 0 | 86,183,957 | 不适用 | 0 | |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34% | 21,596,389 | 6,170,389 | 0 | 21,596,389 | 不适用 | 0 | |
武汉天源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51% | 16,228,792 | 4,636,792 | 0 | 16,228,792 | 不适用 | 0 | |
中环环保工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4% | 8,027,459 | 2,293,557 | 0 | 8,027,459 | 不适用 | 0 | |
泉州海丝海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6% | 7,509,843 | -3,279,857 | 0 | 7,509,843 | 不适用 | 0 | |
黄昭玮 | 境内自然人 | 0.91% | 5,886,638 | 1,681,895 | 5,382,638 | 504,000 | 不适用 | 0 | |
刘月芳 | 境内自然人 | 0.85% | 5,500,827 | 5,500,827 | 0 | 5,500,827 | 不适用 | 0 | |
陈纲 | 境内自然人 | 0.63% | 4,086,518 | 765,818 | 0 | 4,086,518 | 质押 | 2,000,000 | |
汤红玲 | 境内自然人 | 0.63% | 4,084,734 | 4,084,734 | 0 | 4,084,734 | 不适用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黄开明先生控制的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环环保工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与黄昭玮先生及其控制的武汉天源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 | 无 |
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6,183,957 | 人民币普通股 | 86,183,957 |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21,596,389 | 人民币普通股 | 21,596,389 |
武汉天源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228,792 | 人民币普通股 | 16,228,792 |
中环环保工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 8,027,459 | 人民币普通股 | 8,027,459 |
泉州海丝海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509,843 | 人民币普通股 | 7,509,843 |
刘月芳 | 5,500,827 | 人民币普通股 | 5,500,827 |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4,885,309 | 人民币普通股 | 4,885,309 |
陈纲 | 4,086,518 | 人民币普通股 | 4,086,518 |
汤红玲 | 4,084,734 | 人民币普通股 | 4,084,734 |
陈晨星 | 3,805,48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05,48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黄开明先生控制的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环环保工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与黄昭玮先生及其控制的武汉天源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1、公司股东刘月芳未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500,827股,合计持有5,500,827股;2、公司股东汤红玲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378,200股,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706,534股,合计持有4,084,734股;3、公司股东陈晨星未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通过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805,480股,合计持有3,805,48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黄开明 | 2005年05月27日 | 91420113774568716X | 实业投资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况
实际控制人姓名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黄开明 | 本人 | 中国 | 否 |
黄昭玮 | 本人 | 中国 | 否 |
李娟 | 本人 | 中国 | 否 |
天源集团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中环武汉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天源优势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黄开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黄昭玮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兼总裁;李娟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黄开明先生担任天源集团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担任中环武汉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黄昭玮先生担任天源优势执行事务合伙人;黄昭玮先生担任武汉天源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康佳集团 | 周彬 | 1980年10月01日 | 2,407,945,408元 | 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电视机、冰箱、洗衣机、日用小家电、厨卫电器及其他智能生活电器产品,家庭视听设备,IPTV机顶盒,OTT终端产品,数码产品,智能穿戴产品,智能健康产品,智能电子产品,智能开关插座,移动电源,移动通信设备及终端产品,日用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卫星导航系统,智能交通系统,防火防盗报警系统,办公设备,电子计算机,显示器;大屏幕显示设备的制造和应用服务;LED(OLED)背光源、照明、发光器件制造及封装;触摸电视一体机;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应急广播系统设备;生产经营电子元件、器件,模具,塑胶制品,各类包装材料;设计、上门安装安防产品、监控产品,无线、有线数字电视系统及系统集成,并从事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中的生产项目,除移动电话外,其余均在异地生产)。从事以上所述产品(含零配件)的批发、零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 |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售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提供电子产品的维修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有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业务。从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不含拆解)(由分支机构经营);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银行后台服务、财务结算、人力资源服务、软件开发、呼叫中心、数据处理等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销售安防产品、智能家居产品、门锁、五金制品;代办(移动、联通、电信、广电)委托的各项业务;水污染治理、固废物污染处理、危险废物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新能源、可再生资源项目及环保设施的开发;固体废弃物及城市垃圾的综合利用;非金属矿物制品材料生产(开采除外)、销售;半导体集成电路、元器件专用材料开发、生产及销售,组装生产和销售集成电路设备,半导体集成电路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测试、封装与销售集成电路产品及相关技术服务,半导体集成电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转让及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方案披露
时间
方案披露时间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金额(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回购用途 | 已回购数量(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2023年12月11日 |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63元/股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013,229股;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06,615股。 | 0.72%至1.43% | 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 | 2023.12.11-2024.4.30 | 回购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 5,146,970 |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适用□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企业债券。
二、公司债券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公司债券。
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
?适用□不适用
1、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天源转债,债券代码:123213)于2023年8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初始转股价格为10.30元/股。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完成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天源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10.30元/股。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天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天源转债”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次一交易日起未来两个月(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5月3日)内,如再次触发“天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5月6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天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天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6日、2024年5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7月5日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经计算,“天源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7.2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已于2024年7月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146,970股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已于2024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5,146,970股的注销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天源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7.2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于2024年9月25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完成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天源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7.24元/股。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完成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天源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7.24元/股。
2、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转债简称 | 转股起止日期 | 发行总量(张) | 发行总金额(元) | 累计转股金额(元) | 累计转股数(股) | 转股数量占转股开始日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 | 尚未转股金额(元) | 未转股金额占发行总金额的比例 |
天源转债 | 2024年2月5日至2029年7月27日 | 10,000,000 | 1,000,000,000.00 | 479,238,800.00 | 66,162,168 | 15.74% | 520,761,200.00 | 52.08% |
3、前十名可转债持有人情况
序号 | 可转债持有人名称 | 可转债持有人性质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数量(张)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金额(元)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占比 |
1 |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098,330 | 309,833,000.00 | 59.50% |
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410,000 | 41,000,000.00 | 7.87% |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03,368 | 30,336,800.00 | 5.83% |
4 | 汤红玲 | 境内自然人 | 97,720 | 9,772,000.00 | 1.88% |
5 | 姚永达 | 境内自然人 | 75,230 | 7,523,000.00 | 1.44% |
6 | 钟军 | 境内自然人 | 54,850 | 5,485,000.00 | 1.05% |
7 | 鲁金利 | 境内自然人 | 47,950 | 4,795,000.00 | 0.92% |
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42,234 | 4,223,400.00 | 0.81% |
9 | 陈庆龙 | 境内自然人 | 35,080 | 3,508,000.00 | 0.67% |
10 | 天和思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和基业长青系列SUN-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0,000 | 3,000,000.00 | 0.58% |
4、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报告期末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以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1、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中第九节“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天源转债,债券代码:123213)于2024年6月17日由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完成跟踪评级,通过对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其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确定维持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维持“天源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截至报告期末,“天源转债”资信评级状况未发生变化。
五、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不适用
六、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是否有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
□是?否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流动比率 | 1.63 | 2.57 | -36.58% |
资产负债率 | 54.68% | 53.72% | 0.96% |
速动比率 | 1.60 | 2.53 | -36.76%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32,549.43 | 27,396.64 | 18.81%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24.73% | 22.79% | 1.94% |
利息保障倍数 | 4.63 | 7.48 | -38.10%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3.17 | -1.99 | -59.30%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5.54 | 8.92 | -37.89%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3月14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众环审字(2025)0100817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余宝玉、乐实 |
审计报告正文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环保”)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源环保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天源环保,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营业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如本节七、40营业收入和 | 1、了解与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 |
营业成本所述,天源环保2024年营业收入为198,531.85万元。天源环保主要收入来源于高端环保装备制造、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和运营服务。由于营业收入金额重大,其真实性以及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对天源环保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有着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效性;2、检查天源环保主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合同条款及履约义务,以评价天源环保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3、针对高端环保装备制造类销售收入,选取样本,检查其销售合同、发货单、水质检测报告、验收报告、客户回款单等资料,以评价其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天源环保的收入确认政策;4、检查环保整体解决方案类业务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查阅重大建造合同及其关键合同条款;审核建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编制、审核及变更的流程以及相关控制程序,评估其有效性;审核建造合同实际成本、完工进度等情况,以确认建造合同收入及成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5、针对运营服务类服务收入,检查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服务费结算单,以确认收入的真实性;6、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按照业务类别对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并与以前期间进行比较;7、根据客户的性质交易金额比重,挑选样本对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和当期交易额执行函证程序;8、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服务费计算单、水质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等原始凭据,以评价相关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9、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
(二)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减值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73,118.88万元,坏账准备为10,555.13万元,账面价值为62,563.75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8.63%;合同资产(含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61,483.05万元,减值准备为3,106.99万元,账面价值为58,376.06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8.06%。天源环保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主要来自于政府和行业相关企业。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坏账/减值准备于资产负债表日基于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评估计算得出。评估预期信用损失需要管理层对未来现金流量等估计和判断,考虑的因素包括对客户当前及未来财务状况、客户历史还款记录、政府政策、市场行情等方面的评估和判断,与管理层的风险偏好直接相关。由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重大且坏账/减值准备的评估涉及复杂且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其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1、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解和测试;2、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及对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组合划分是否合理;3、通过检查销售合同、客户明细账及验收证据测试应收账款账期划分的准确性;检查长账龄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后收到的回款;选择样本发送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函证;4、对账龄期限较长、逾期未回款的应收款项,逐项复核是否出现减值的迹象及未来可回收性,评估计提减值准备金额是否恰当;5、对预期信用损失率的计算过程进行复核;对坏账/减值准备金额进行重新计算。 |
四、其他信息天源环保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天源环保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天源环保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天源环保、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天源环保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天源环保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天源环保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天源环保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34,485,022.76 | 1,910,533,847.3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813,680.00 | 14,196,519.05 |
应收账款 | 625,637,524.43 | 496,292,195.28 |
应收款项融资 | 2,561,732.67 | |
预付款项 | 8,945,489.57 | 32,108,146.2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7,656,198.75 | 39,010,895.5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2,767,328.19 | 38,267,638.01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258,333,766.19 | 216,214,262.57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9,800,000.00 | 19,800,0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376,980,964.16 | 148,640,037.59 |
流动资产合计 | 2,808,419,974.05 | 2,917,625,274.32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9,400,000.00 | 59,400,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35,529,183.34 | 9,151,212.3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56,992,623.47 | 127,719,862.59 |
在建工程 | 14,032,555.70 | 21,461,296.3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0,654,585.72 | 21,385,872.72 |
无形资产 | 3,620,768,556.33 | 2,120,609,238.66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184,241.29 | 184,241.29 |
长期待摊费用 | 39,349,508.70 | 44,229,247.0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6,810,078.67 | 57,282,132.0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54,172,188.05 | 327,593,002.6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437,893,521.27 | 2,789,016,105.79 |
资产总计 | 7,246,313,495.32 | 5,706,641,380.1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306,220,189.09 | 881,788,818.4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8,218,256.03 | 17,612,093.9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134,111.39 | 14,467,448.94 |
应交税费 | 96,295,137.58 | 54,727,166.38 |
其他应付款 | 79,569,844.72 | 52,852,183.3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7,257,028.78 | 44,780,524.96 |
其他流动负债 | 73,799,642.88 | 70,898,228.46 |
流动负债合计 | 1,726,494,210.47 | 1,137,126,464.50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627,513,174.07 | 1,044,254,268.84 |
应付债券 | 419,901,305.49 | 759,652,021.21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2,032,408.69 | 16,523,280.27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56,416,682.44 | 45,921,466.60 |
递延收益 | 6,398,747.03 | 359,691.0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3,207,117.48 | 61,797,477.7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35,469,435.20 | 1,928,508,205.68 |
负债合计 | 3,961,963,645.67 | 3,065,634,670.1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646,965,838.00 | 420,230,8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107,015,407.97 | 205,499,622.44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53,277,020.26 | 1,125,748,659.85 |
减:库存股 | 24,908,100.00 | 51,887,729.91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8,116,426.66 | 87,642,103.5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075,344,996.65 | 813,095,918.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245,811,589.54 | 2,600,329,374.18 |
少数股东权益 | 38,538,260.11 | 40,677,335.7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284,349,849.65 | 2,641,006,709.9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7,246,313,495.32 | 5,706,641,380.11 |
法定代表人:黄昭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玲玲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方丽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货币资金 | 607,074,272.21 | 840,498,347.6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75,000.00 | 14,196,519.05 |
应收账款 | 625,039,050.53 | 720,650,937.15 |
应收款项融资 | 2,561,732.67 | |
预付款项 | 5,125,062.68 | 28,279,999.72 |
其他应收款 | 769,091,333.19 | 805,376,678.8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3,279,135.06 | 27,433,924.01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235,814,806.41 | 209,987,466.63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9,800,000.00 | 19,800,0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5,400,592.48 | 4,641,047.29 |
流动资产合计 | 2,291,099,252.56 | 2,673,426,653.03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9,400,000.00 | 59,400,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1,512,847,328.48 | 1,146,158,924.6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49,593,161.86 | 126,822,935.34 |
在建工程 | 4,983,870.65 | 21,029,536.8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4,221,105.05 | 21,385,872.72 |
无形资产 | 64,078,507.42 | 5,544,516.9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7,949,273.80 | 44,219,731.9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3,265,819.45 | 23,764,530.7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49,172,839.21 | 305,525,580.7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235,511,905.92 | 1,753,851,629.91 |
资产总计 | 4,526,611,158.48 | 4,427,278,282.9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503,780,234.75 | 559,606,268.7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67,056,353.44 | 17,612,093.97 |
应付职工薪酬 | 9,663,661.92 | 11,464,250.12 |
应交税费 | 6,978,646.52 | 44,450,160.91 |
其他应付款 | 206,283,122.83 | 79,400,424.3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3,900,700.81 | 36,437,359.75 |
其他流动负债 | 38,687,017.05 | 70,643,751.56 |
流动负债合计 | 886,349,737.32 | 819,614,309.3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26,600,000.00 | 267,250,000.00 |
应付债券 | 419,901,305.49 | 759,652,021.21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8,791,282.05 | 16,523,280.27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6,052,299.47 | 5,451,754.98 |
递延收益 | 398,747.03 | 359,691.0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3,649,765.03 | 41,877,409.6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95,393,399.07 | 1,091,114,157.17 |
负债合计 | 1,681,743,136.39 | 1,910,728,466.5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646,965,838.00 | 420,230,8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107,015,407.97 | 205,499,622.44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64,612,541.06 | 1,125,748,659.85 |
减:库存股 | 24,908,100.00 | 51,887,729.91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8,116,426.66 | 87,642,103.59 |
未分配利润 | 663,065,908.40 | 729,316,360.4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844,868,022.09 | 2,516,549,816.3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526,611,158.48 | 4,427,278,282.94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985,318,534.15 | 1,947,120,092.64 |
其中:营业收入 | 1,985,318,534.15 | 1,947,120,092.6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583,084,465.58 | 1,572,183,887.79 |
其中:营业成本 | 1,320,268,337.92 | 1,375,025,492.2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6,525,502.89 | 7,791,847.72 |
销售费用 | 28,987,690.79 | 42,286,275.41 |
管理费用 | 78,956,868.65 | 80,160,131.37 |
研发费用 | 65,421,255.10 | 52,756,213.72 |
财务费用 | 62,924,810.23 | 14,163,927.30 |
其中:利息费用 | 77,156,675.94 | 30,722,055.98 |
利息收入 | 14,777,007.69 | 16,765,685.66 |
加:其他收益 | 7,119,368.21 | 5,183,729.4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537,935.32 | 8,124,055.5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9,894.93 | 198,973.7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359,527.15 | -34,169,012.8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423,756.75 | -19,409,197.4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1,459.96 | 174,162.2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92,066,628.24 | 334,839,941.83 |
加:营业外收入 | 28,948.62 | 29,476.30 |
减:营业外支出 | 1,313,142.17 | 1,581,717.7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90,782,434.69 | 333,287,700.39 |
减:所得税费用 | 55,798,907.69 | 49,464,953.3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4,983,527.00 | 283,822,747.05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4,983,527.00 | 283,822,747.05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3,242,761.14 | 282,725,634.60 |
2.少数股东损益 | 1,740,765.86 | 1,097,112.45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34,983,527.00 | 283,822,747.0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33,242,761.14 | 282,725,634.60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740,765.86 | 1,097,112.45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57 | 0.49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56 | 0.4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黄昭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玲玲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方丽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645,636,407.61 | 1,476,396,938.13 |
减:营业成本 | 435,091,905.58 | 951,345,617.98 |
税金及附加 | 8,527,396.15 | 5,663,491.07 |
销售费用 | 27,506,159.06 | 42,191,290.52 |
管理费用 | 70,418,514.66 | 72,076,051.22 |
研发费用 | 38,135,559.39 | 51,232,406.96 |
财务费用 | 53,162,722.61 | 17,806,613.52 |
其中:利息费用 | 57,685,197.99 | 28,142,629.02 |
利息收入 | 5,009,549.79 | 10,502,615.03 |
加:其他收益 | 4,786,718.48 | 3,157,555.3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789,994.47 | -179,037.6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53,570.95 | 260,164.9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404,426.90 | -28,723,133.7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846,039.01 | -19,796,394.6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6,257.84 | 179,716.44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084,139.36 | 290,720,172.61 |
加:营业外收入 | 9,000.00 | 24,076.30 |
减:营业外支出 | 189,432.18 | 1,487,727.51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903,707.18 | 289,256,521.40 |
减:所得税费用 | 4,160,476.50 | 41,408,775.99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43,230.68 | 247,847,745.41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43,230.68 | 247,847,745.41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
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743,230.68 | 247,847,745.41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02,463,378.36 | 559,486,040.14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687,166.4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186,886.19 | 54,906,204.4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7,337,431.00 | 614,392,244.6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18,798,336.59 | 466,705,680.27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8,870,835.72 | 88,267,205.2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21,218,986.22 | 79,394,975.0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2,715,066.91 | 84,188,304.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31,603,225.44 | 718,556,165.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4,265,794.44 | -104,163,920.4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577,830.25 | 7,925,081.8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15,096.51 | 56,793.6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00,000.00 | 498,71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792,926.76 | 506,691,875.4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52,369,284.26 | 784,572,592.0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6,794,400.00 | 53,902,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00,000.00 | 478,71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9,163,684.26 | 1,317,184,592.0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3,370,757.50 | -810,492,716.5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521,000.00 | 12,885,1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521,000.00 | 905,1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63,372,253.23 | 990,804,268.84 |
发行可转债收到的现金 | 988,679,245.29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81,893,253.23 | 1,992,368,614.1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25,502,000.00 | 221,43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2,880,534.77 | 43,305,978.1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978,043.97 | 11,207,412.0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4,360,578.74 | 275,943,390.1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7,532,674.49 | 1,716,425,223.9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0,103,877.45 | 801,768,586.9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66,630,694.36 | 1,064,862,107.3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86,526,816.91 | 1,866,630,694.36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77,463,968.95 | 912,045,200.7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529,362.1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1,222,865.76 | 73,490,460.0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61,216,196.83 | 985,535,660.7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78,571,371.42 | 641,631,773.3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7,798,361.81 | 69,762,050.1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2,253,508.42 | 70,738,840.4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4,675,387.70 | 450,238,945.1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23,298,629.35 | 1,232,371,609.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7,917,567.48 | -246,835,948.3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577,830.25 | 5,764,194.1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7,776.0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00,000.00 | 6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605,606.26 | 65,764,194.1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5,801,285.47 | 58,734,204.0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33,290,832.86 | 590,717,547.14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00,000.00 | 6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9,092,118.33 | 709,451,751.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3,486,512.07 | -643,687,557.0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98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86,000,000.00 | 435,000,000.00 |
发行可转债收到的现金 | 988,679,245.29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6,000,000.00 | 1,435,659,245.2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14,400,000.00 | 219,03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2,573,459.90 | 28,071,419.9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279,621.96 | 11,207,412.0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8,253,081.86 | 258,308,831.9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253,081.86 | 1,177,350,413.3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7,822,026.45 | 286,826,907.9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84,849,476.31 | 498,022,568.3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77,027,449.86 | 784,849,476.31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20,230,800.00 | 205,499,622.44 | 1,125,748,659.85 | 51,887,729.91 | 87,642,103.59 | 813,095,918.21 | 2,600,329,374.18 | 40,677,335.75 | 2,641,006,709.9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 |
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20,230,800.00 | 205,499,622.44 | 1,125,748,659.85 | 51,887,729.91 | 87,642,103.59 | 813,095,918.21 | 2,600,329,374.18 | 40,677,335.75 | 2,641,006,709.9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6,735,038.00 | -98,484,214.47 | 227,528,360.41 | -26,979,629.91 | 474,323.07 | 262,249,078.44 | 645,482,215.36 | -2,139,075.64 | 643,343,139.7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3,242,761.14 | 333,242,761.14 | 1,740,765.86 | 334,983,527.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0,700,898.00 | -98,484,214.47 | 404,898,021.21 | -26,979,629.91 | 394,094,334.65 | -3,879,841.50 | 390,214,493.1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146,970.00 | -46,391,625.21 | -51,538,595.21 | 22,271,000.00 | -29,267,595.2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66,162,168.00 | -98,484,214.47 | 432,417,744.01 | 400,095,697.54 | 400,095,697.54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14,300.00 | 18,871,902.41 | -26,979,629.91 | 45,537,232.32 | 45,537,232.32 |
4.其他 | -26,150,841.50 | -26,150,841.50 | |||||||||
(三)利润分配 | 474,323.07 | -70,993,682.70 | -70,519,359.63 | -70,519,359.6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74,323.07 | -474,323.0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0,519,359.63 | -70,519,359.63 | -70,519,359.6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66,034,140.00 | -166,034,14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66,034,140.00 | -166,034,14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 |
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1,335,520.80 | -11,335,520.80 | -11,335,520.8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46,965,838.00 | 107,015,407.97 | 1,353,277,020.26 | 24,908,100.00 | 88,116,426.66 | 1,075,344,996.65 | 3,245,811,589.54 | 38,538,260.11 | 3,284,349,849.65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18,405,800.00 | 1,095,548,114.85 | 50,796,400.00 | 62,857,329.05 | 576,110,514.21 | 2,102,125,358.11 | 7,859,494.26 | 2,109,984,852.37 | |||||||
加:会计政 | -43,916.0 | -43,916.0 | -43,916.0 |
策变更 | 6 | 6 | 6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18,405,800.00 | 1,095,548,114.85 | 50,796,400.00 | 62,857,329.05 | 576,066,598.15 | 2,102,081,442.05 | 7,859,494.26 | 2,109,940,936.3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25,000.00 | 205,499,622.44 | 30,200,545.00 | 1,091,329.91 | 24,784,774.54 | 237,029,320.06 | 498,247,932.13 | 32,817,841.49 | 531,065,773.6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82,725,634.60 | 282,725,634.60 | 1,097,112.45 | 283,822,747.0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25,000.00 | 205,499,622.44 | 30,200,545.00 | 1,091,329.91 | 236,433,837.53 | 31,720,729.04 | 268,154,566.5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05,100.00 | 905,1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05,499,622.44 | 205,499,622.44 | 205,499,622.44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 1,825,000.00 | 30,200,545.00 | 1,091,329.91 | 30,934,215.09 | 30,934,215.09 |
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0,815,629.04 | 30,815,629.04 | ||||||
(三)利润分配 | 24,784,774.54 | -45,696,314.54 | -20,911,540.00 | -20,911,54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4,784,774.54 | -24,784,774.5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911,540.00 | -20,911,540.00 | -20,911,54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 |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20,230,800.00 | 205,499,622.44 | 1,125,748,659.85 | 51,887,729.91 | 87,642,103.59 | 813,095,918.21 | 2,600,329,374.18 | 40,677,335.75 | 2,641,006,709.93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 | 420,230,800.00 | 205,499,622.44 | 1,125,748,659.8 | 51,887,729.91 | 87,642,103.59 | 729,316,360.42 | 2,516,549,816.3 |
余额 | 5 | 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20,230,800.00 | 205,499,622.44 | 1,125,748,659.85 | 51,887,729.91 | 87,642,103.59 | 729,316,360.42 | 2,516,549,816.3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6,735,038.00 | -98,484,214.47 | 238,863,881.21 | -26,979,629.91 | 474,323.07 | -66,250,452.02 | 328,318,205.7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743,230.68 | 4,743,230.6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0,700,898.00 | -98,484,214.47 | 404,898,021.21 | -26,979,629.91 | 394,094,334.6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146,970.00 | -46,391,625.21 | -4,999,549.91 | -46,539,045.3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66,162,168.00 | -98,484,214.47 | 432,417,744.01 | 400,095,697.54 | ||||||
3.股份支付计 | -314,300.00 | 18,871,902.41 | -21,980,080 | 40,537,682.41 |
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74,323.07 | -70,993,682.70 | -70,519,359.6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74,323.07 | -474,323.0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0,519,359.63 | -70,519,359.63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66,034,140.00 | -166,034,14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66,034,140.00 | -166,034,14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 |
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46,965,838.00 | 107,015,407.97 | 1,364,612,541.06 | 24,908,100.00 | 88,116,426.66 | 663,065,908.40 | 2,844,868,022.09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18,405,800.00 | 1,095,548,114.85 | 50,796,400.00 | 62,857,329.05 | 527,208,845.61 | 2,053,223,689.5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43,916.06 | -43,916.06 |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18,405,800.00 | 1,095,548,114.85 | 50,796,400.00 | 62,857,329.05 | 527,164,929.55 | 2,053,179,773.4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25,000.00 | 205,499,622.44 | 30,200,545.00 | 1,091,329.91 | 24,784,774.54 | 202,151,430.87 | 463,370,042.9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7,847,745.41 | 247,847,745.4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25,000.00 | 205,499,622.44 | 30,200,545.00 | 1,091,329.91 | 236,433,837.5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05,499,622.44 | 205,499,622.44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825,000.00 | 30,200,545.00 | 1,091,329.91 | 30,934,215.09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 | 24,784,774.54 | -45,696,314 | -20,911,540 |
配 | .54 | .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4,784,774.54 | -24,784,774.5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911,540.00 | -20,911,54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 |
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20,230,800.00 | 205,499,622.44 | 1,125,748,659.85 | 51,887,729.91 | 87,642,103.59 | 729,316,360.42 | 2,516,549,816.39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经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于2009年10月21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3695318989W。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696.58万元,股本为人民币64,696.58万元。
(1)本公司组织形式、注册地址和公司法定代表人
本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大道209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昭玮
(2)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从事垃圾渗滤液的治理;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业污水集中处理项目的技术研发设计、施工、安装、运营服务;市政污水的工程建设与资源化利用;环保设备的集成制造销售。
(3)本集团的合并范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42户,详见本节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集团本年合并范围比上年增加5户,详见本节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14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0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节五、32“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本节五、38“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 | 单项核销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500万人民币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占期末预付账款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500万人民币 |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变动金额占期初合同资产余额的30%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万人民币 |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变动金额占期初合同负债余额的30%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万人民币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在建工程的变动额或余额大于1,000万人民币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款项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款项占期末应付款项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500万人民币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净资产占集团净资产5%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万人民币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对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占集团净资产的5%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万人民币,或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损益占集团合并净利润的5%以上 |
重要的PPP项目 | 单个PPP项目的资产总额占集团资产总额5%以上且金额大于1亿元人民币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节五、7“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
“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节五、21“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其中,本集团享有现时权利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本集团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集团自被投资方取得的回报可能会随着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动的,视为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以主要责任人身份行使决策权的,视为本集团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本集团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集团享有的权利是否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本集团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集团与其他方的关系等。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
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节五、21“长期股权投资”或本节五、11“金融工具”。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节五、21“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节五、21“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的折算方法和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
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含减值)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8)可转换债券
本集团发行可转换债券时依据条款确定其是否同时包含负债和权益成分。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既包含负债也包含权益成分的,在初始确认时将负债和权益成分进行分拆,并分别进行处理。在进行分拆时,先确定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再按照可转换债券整体的发行价格扣除负债成分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分的初始确认金额。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负债成分作为负债列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权益成分作为权益列示,在初始计量后不再重新计量。
可转换债券转换时,本公司将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转至权益相关项目。可转换债券被赎回时,赎回支付的价款以及发生的交易费用被分配至权益和负债成分。分配价款和交易费用的方法与该工具发行时采用的分配方法一致。价款和交易费用分配后,其与权益和负债成分账面价值的差异中,与权益成分相关的计入权益,与负债成分相关的计入损益。
金融资产减值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应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
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 |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关联方组合 | 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
合同资产: | |
质保金 | 本组合为账期处于一年以内的质保金 |
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款 | 本组合为业主已完工尚未结算的建造工程项目款 |
垃圾渗滤液处理款 | 本组合为附有收款条件的渗滤液处理款 |
③其他应收款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关联方组合 | 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
④债权投资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等。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⑤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等。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⑥长期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且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且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应收经营租赁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不适用或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应收款项,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12、应收账款
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13、应收款项融资
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及“金融资产减值”。
14、其他应收款
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15、合同资产
本集团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集团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16、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合同履约成本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项目专用原材料和库存商品领用时按个别认定法计价;通用原材料领用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7、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
本集团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集团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集团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集团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本集团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集团在利润表中单独列报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均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8、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等。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19、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等。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20、长期应收款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且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且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应收经营租赁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不适用或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应收款项,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21、长期股权投资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
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节五、7“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年 | 5% | 3.17%-4.7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5% | 19%-31.6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年 | 5% | 9.5%-31.67%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5% | 19%-31.67% |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节五、26“长期资产减值”。
(4)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3、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其中机器设备类在建工程在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时结转为为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类在建工程在满足建筑完工验收标准时结转为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节五、26“长期资产减值”。
24、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
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其中,本集团依据PPP项目合同将对价索取权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也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5、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产量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本集团所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特许经营权,以特许经营协议约定运营年限为使用寿命;土地使用权,以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的使用年限为使用寿命;办公软件,以购买协议约定的使用年限作为使用寿命。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具体摊销会计政策如下:
项目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特许经营权 | 特许经营年限 | 直线法摊销 |
土地使用权 | 法定使用年限 | 直线法摊销 |
办公软件 | 5年 | 直线法摊销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
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本集团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股权激励费用、材料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等。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节五、26“长期资产减值”。
26、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
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7、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房屋装修费用、耗材费用、改造升级费用、新建运营资产及项目排污权。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8、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9、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集团尚未运作设定受益计划或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30、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公司预计负债主要为:产品质量保证金、运营设备更新维护费及运营服务场地恢复费。
(1)产品质量保证金
产品质量保证金系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对现时义务进行了预估,以报表日所有尚在质保期内的项目合同金额(不含税)的1%计提。公司于每年度末重新评估计提比例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2)运营设备更新维护费
特许经营的污水处理厂经营中需要达到指定可提供服务水平的条件以及经营期满移交资产时的相关要求,公司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公司须履行责任的相关开支进行了最佳金额估计,包括估计特许经营服务期限内设备更新支出的预计未来现金开支,选择适当折现率计算其现金流量的现值等,并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考虑预计负债的资金成本,按照折现率计算利息支出,利息支出一并计入预计负债。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已确认的预计负债进行复核,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原账面金额进行调整。对于其他不能合理估计的日常维护、维修或大修支出则在发生当期计入损益。
(3)运营服务场地恢复费
运营服务场地恢复费系部分运营服务类项目运营期结束后将使用场地恢复至原有状态所发生的费用。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或历史经验预计该部分费用并在运营期按月预提至运营成本。
31、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集团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集团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集团内,另一在本集团外的,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集团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2、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
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集团作为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订立PPP项目合同,并提供建设、运营、维护等多项服务,本集团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在提供建造服务或将项目发包给其他方时,确定本集团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并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合同资产。
本集团在项目运营期间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的费用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的,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在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本集团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本集团确认与运营服务相关的收入。
报告期,公司各类别营业收入确认的具体会计政策如下:
(1)高端环保装备制造
本集团向客户销售渗滤液处理装备、高难度污废水处理装备等,以环保设备运抵项目现场,并取得甲方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
(2)环保整体解决方案
本集团向客户提供环保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因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的确定方法为投入法,具体根据累计已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3)运营服务
本集团运营服务主要包括水处理运营服务及固废处理运营服务,水处理运营服务按月根据完成渗滤液或高难度污废水实际处理量或协议约定保底量及约定处理单价确认水处理服务收入。固废处理运营服务包括垃圾焚烧发电收入、垃圾处理收入等,其中,垃圾焚烧发电收入根据当月上网发电量和发改委批复的上网电价确认收入。垃圾处理收入根据当月实际处理垃圾量及合同约定处理单价确认收入。
(4)光伏发电
本集团根据与用户及电网公司签订的协议将电力输送至各方指定线路,每月月底根据各方确认的电量及电价(含电价补贴)确认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不适用
33、合同成本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一)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二)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当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一)减(二)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
面价值时,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4、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6、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后续计量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节
五、22“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7、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本集团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节五、17“持有待售资产和处置组”相关描述。
(2)回购股份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回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38、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详见以下说明 | 详见以下说明 |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解释17号第一条“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本集团对如下负债项目进行重新划分,并进行追溯调整:
调整原因 | 2024年12月31日 | |||
原列报项目 | 原列报金额 | 调整后列报项目 | 调整后列报金额 | |
企业会计政策变更 | 预计负债 | 2,646,800.5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46,800.59 |
调整原因
调整原因 | 2023年12月31日 | |||
原列报项目 | 原列报金额 | 调整后列报项目 | 调整后列报金额 | |
企业会计政策变更 | 预计负债 | 531,469.5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31,469.53 |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集团选择自发布年度(2024年度)提前执行该解释。本集团计提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原计入“销售费用”,根据解释18号第二条“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现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列报于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并进行追溯调整。
原列报项目 | 原列报金额 | 调整后列报项目 | 调整后列报金额 |
2024年度: | |||
销售费用 | 8,347,939.91 | 营业成本 | 8,347,939.91 |
2023年度: | |||
销售费用 | 1,821,640.75 | 营业成本 | 1,821,640.75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39、其他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
如本节五、32“收入”所述,本集团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识别客户合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估计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以及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是否存
在重大融资成分;估计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确定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进度的确定等。本集团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租赁
①租赁的识别本集团在识别一项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时,需要评估是否存在一项已识别资产,且客户控制了该资产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权。在评估时,需要考虑资产的性质、实质性替换权、以及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因在该期间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能够主导该资产的使用。
②租赁的分类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时,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分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③租赁负债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时,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量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对使用的折现率以及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进行估计。在评估租赁期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与本集团行使选择权带来经济利益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自租赁期开始日至选择权行使日之间的事实和情况的预期变化等。不同的判断及估计可能会影响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确认,并将影响后续期间的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4)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集团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权益工具投资或合同有公开报价的,本集团不将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6)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7)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8)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集团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集团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9)所得税
本集团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0)预计负债
本集团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的情况下,本集团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集团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集团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集团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项税率为13%、9%、6%,按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余额缴纳;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为3% | 13%、9%、6%、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纳的流转税 | 7%、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纳的流转税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纳的流转税 | 2%、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汤阴豫源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5% |
汤阴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 25% |
宜宾翠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5% |
蚌埠开源环保有限公司 | 20% |
社旗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 25% |
安阳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 20% |
德阳永兴源环保有限公司 | 20% |
汤阴天雨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 25% |
黄石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 20% |
塔城宝润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20% |
重庆合源环保有限公司 | 20% |
土默特右旗开源环保有限公司 | 20% |
墨玉开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 25% |
潜江开源环保有限公司 | 20% |
汤阴固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0% |
重庆坤源环保有限公司 | 20% |
浠水开源环保有限公司 | 20% |
曲靖立源环保有限公司 | 25% |
怀化旺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0% |
湖北准正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宜宾市天柏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0% |
武汉冠中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5% |
武汉盛太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15% |
孟州市冠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5% |
大理开源环保有限公司 | 25% |
临汾清源净水有限公司 | 25% |
新乡嘉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5% |
龙净能源发展(广南)有限公司 | 25% |
谷城海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竹山源阳环保有限公司 | 25% |
三亚天源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20% |
曲靖开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5% |
赤水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 20% |
岷县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 25% |
武汉天源能源有限公司 | 20% |
鹿寨立源能源有限公司 | 20% |
新疆兴起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广南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 25% |
怀化启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0% |
乌苏宝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25% |
赫章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 25% |
剑阁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 |
鹿寨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5% |
纳雍开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5% |
赤水振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0% |
2、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
①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地方初审、专家审查、公示等程序,本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获得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542000487),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21年12月3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获得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142004076),认定有效期为三年;子公司武汉盛太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已过公示期,证书尚未取得,根据相关规定,2024年本公司及武汉盛太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有效期内,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
②蚌埠开源、安阳永兴源、德阳永兴源、黄石丰源、塔城宝润、重庆合源、土默特右旗、潜江开源、汤阴固现、重庆坤源、浠水开源、怀化旺源、宜宾天柏、三亚天源、赤水丰源、武汉天源能源、鹿寨立源、新疆兴起航和赤水振源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依据上述政策,蚌埠开源、安阳永兴源、德阳永兴源、黄石丰源、塔城宝润、重庆合源、土默特右旗、潜江开源、汤阴固现、重庆坤源、浠水开源、怀化旺源、宜宾天柏、三亚天源、赤水丰源、武汉天源能源、鹿寨立源、新疆兴起航和赤水振源2024年所得税率为20%。
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企业从事符合条款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依据上述政策,宜宾翠源、大理开源、鹿寨立源、社旗永兴源、汤阴天雨及墨玉开源本年度适用“三免三减半”政策。因此,2024年,宜宾翠源、大理开源及鹿寨立源所得税减免,社旗永兴源、汤阴天雨及墨玉开源所得税减半征收。
④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落实内财税〔2019〕227号文件的补充通知》(内财税[2021]394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照财税〔2019〕13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优惠政策计算企业所得税后,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内党发〔2018〕23号),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即40%部分);
依据上述政策,2024年土默特除享受小微企业优惠外,还享有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40%的减免。
(2)增值税
①本集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自2015年7月1日起,部分子公司提供污水处理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例为70%。
②根据《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自2022年3月1日起,纳税人从事“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
渗透(滤)液等”项目、“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污水处理劳务”项目,可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也可以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4年第4号》,对于吸收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的企业,在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时享有税收优惠。
同时,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年度扣减限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1,386,526,816.91 | 1,866,630,694.36 |
其他货币资金 | 47,958,205.85 | 43,903,153.01 |
合计 | 1,434,485,022.76 | 1,910,533,847.37 |
其他说明:
注:其他货币资金为保函保证金、受监管项目专用资金及法院冻结资金。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196,519.05 | |
商业承兑票据 | 4,014,400.00 | |
信用证 | 12,000,000.00 | |
坏账准备 | -200,720.00 | |
合计 | 3,813,680.00 | 14,196,519.05 |
3、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94,389,168.27 | 318,338,206.13 |
1至2年 | 183,816,759.72 | 138,264,715.60 |
2至3年 | 93,428,285.73 | 82,744,470.18 |
3年以上 | 59,554,616.11 | 50,359,941.64 |
3至4年 | 32,976,117.26 | 35,300,923.62 |
4至5年 | 18,224,360.95 | 11,866,731.54 |
5年以上 | 8,354,137.90 | 3,192,286.48 |
合计 | 731,188,829.83 | 589,707,333.55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690,258.41 | 1.60% | 8,764,623.93 | 74.97% | 2,925,634.48 | 47,181,253.53 | 8.00% | 26,447,586.01 | 56.06% | 20,733,667.52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19,498,571.42 | 98.40% | 96,786,681.47 | 13.45% | 622,711,889.95 | 542,526,080.02 | 92.00% | 66,967,552.26 | 12.34% | 475,558,527.7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719,498,571.42 | 98.40% | 96,786,681.47 | 13.45% | 622,711,889.95 | 542,526,080.02 | 92.00% | 66,967,552.26 | 12.34% | 475,558,527.76 |
合计 | 731,188,829.83 | 100.00% | 105,551,305.40 | 14.44% | 625,637,524.43 | 589,707,333.55 | 100.00% | 93,415,138.27 | 15.84% | 496,292,195.2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8,764,623.93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陕西昊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713,918.46 | 5,713,918.46 | 5,713,918.46 | 5,713,918.46 | 100.00% | 经催收,预计无法收回 |
平顶山市垃圾处理场 | 5,976,339.95 | 2,988,169.98 | 5,976,339.95 | 3,050,705.47 | 51.05% | 经催收,客户回款困难 |
漯河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35,490,995.12 | 17,745,497.57 | 经催收,客户回款困难 | |||
合计 | 47,181,253.53 | 26,447,586.01 | 11,690,258.41 | 8,764,623.9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6,786,681.47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94,389,168.27 | 19,719,458.46 | 5.00% |
1年至2年(含2年) | 183,816,759.72 | 18,381,675.93 | 10.00% |
2年至3年(含3年) | 93,428,285.73 | 28,028,485.72 | 30.00% |
3年至4年(含4年) | 27,208,228.96 | 13,604,114.48 | 50.00% |
4年至5年(含5年) | 18,015,909.30 | 14,412,727.44 | 80.00% |
5年以上 | 2,640,219.44 | 2,640,219.44 | 100.00% |
合计 | 719,498,571.42 | 96,786,681.4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 | 26,447,586.01 | -17,682,962.08 | 8,764,623.93 | |||
按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 | 66,967,552.26 | 29,819,129.21 | 96,786,681.47 | |||
合计 | 93,415,138.27 | 12,136,167.13 | 105,551,305.4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本年不存在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189,603,881.12 | 189,603,881.12 | 14.09% | 9,480,194.06 | |
客户2 | 29,295,997.36 | 134,802,128.72 | 164,098,126.08 | 12.19% | 9,206,441.97 |
客户3 | 84,117,638.48 | 30,899,782.56 | 115,017,421.04 | 8.55% | 5,756,651.06 |
客户4 | 110,834,993.78 | 110,834,993.78 | 8.23% | 5,541,749.69 | |
客户5 | 99,933,660.39 | 99,933,660.39 | 7.42% | 14,422,606.85 | |
合计 | 213,347,296.23 | 466,140,786.18 | 679,488,082.41 | 50.48% | 44,407,643.63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4、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质保金 | 33,415,975.69 | 1,827,035.26 | 31,588,940.43 | 30,560,659.81 | 1,684,269.47 | 28,876,390.34 |
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款 | 573,834,818.09 | 28,863,860.84 | 544,970,957.25 | 509,365,036.42 | 25,640,371.75 | 483,724,664.67 |
垃圾渗滤液处理款 | 7,579,698.62 | 378,984.93 | 7,200,713.69 | 6,429,661.23 | 321,483.06 | 6,108,178.17 |
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 | -342,719,033.32 | -17,292,188.14 | -325,426,845.18 | -318,580,217.98 | -16,085,247.37 | -302,494,970.61 |
合计 | 272,111,459.08 | 13,777,692.89 | 258,333,766.19 | 227,775,139.48 | 11,560,876.91 | 216,214,262.57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云南东川产业园区创业就业园二期配套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改扩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24,924,517.46 | 合同约定于2024年6月30日前支付70%工程款及资金占用费,剩余工程款于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剩余30%工程款及资金占用费,故导致本期合同资产余额大幅减少 |
楚雄州武定县城污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51,466,739.37 | 本年施工增加工程款,合同约定项目完工后12个月内开始付费,故形成大额的合同资产 |
长葛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 38,641,041.66 | 本年施工增加工程款,合同约定70%工程款在项目完工后三年付清,故形成大额的合同资产 |
合计 | 65,183,263.57 | ——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1,178.87 | 0.07% | 181,178.87 | 100.00% | 181,178.87 | 0.08% | 181,178.87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1,930,280.21 | 99.93% | 13,596,514.02 | 5.00% | 258,333,766.19 | 227,593,960.61 | 99.92% | 11,379,698.04 | 5.00% | 216,214,262.57 |
其中: |
账龄组合 | 271,930,280.21 | 99.93% | 13,596,514.02 | 5.00% | 258,333,766.19 | 227,593,960.61 | 99.92% | 11,379,698.04 | 5.00% | 216,214,262.57 |
合计 | 272,111,459.08 | 100.00% | 13,777,692.89 | 258,333,766.19 | 227,775,139.48 | 100.00% | 11,560,876.91 | 216,214,262.5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81,178.87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陕西昊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81,178.87 | 181,178.87 | 181,178.87 | 181,178.87 | 100.00% | 经催收,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81,178.87 | 181,178.87 | 181,178.87 | 181,178.8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3,596,514.02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质保金 | 9,842,243.92 | 492,112.20 | 5.00% |
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款 | 254,508,337.67 | 12,725,416.89 | 5.00% |
垃圾渗滤液处理款 | 7,579,698.62 | 378,984.93 | 5.00% |
合计 | 271,930,280.21 | 13,596,514.0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质保金 | 142,765.79 | |||
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款 | 3,223,489.09 | |||
垃圾渗滤液处理款 | 57,501.87 | |||
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06,940.77 | |||
合计 | 2,216,815.98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561,732.67 | |
合计 | 2,561,732.67 |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7,656,198.75 | 39,010,895.56 |
合计 | 27,656,198.75 | 39,010,895.56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31,282,686.55 | 34,660,492.13 |
征地款 | 6,530,000.00 | 6,530,000.00 |
往来款 | 10,850,391.91 | 11,789,709.14 |
押金 | 167,010.80 | 357,664.80 |
备用金 | 127,378.19 | |
其他 | 118,020.35 | |
应收利息 | 10,000.00 | |
合计 | 48,958,109.61 | 53,465,244.26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8,676,176.75 | 16,397,599.15 |
1至2年 | 6,622,364.43 | 15,261,234.08 |
2至3年 | 12,925,474.90 | 2,840,294.63 |
3年以上 | 20,734,093.53 | 18,966,116.40 |
3至4年 | 2,780,294.63 | 15,081,958.90 |
4至5年 | 15,060,948.90 | 844,400.00 |
5年以上 | 2,892,850.00 | 3,039,757.50 |
合计 | 48,958,109.61 | 53,465,244.26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14,454,348.7 | 6,847,562.16 | 21,301,910.8 |
0 | 6 | |||
合计 | 14,454,348.70 | 6,847,562.16 | 21,301,910.8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保证金 | 6,543,348.90 | 四至五年 | 13.37% | 5,234,679.12 |
客户2 | 保证金 | 5,568,368.00 | 一年以内 | 11.37% | 278,418.40 |
客户3 | 保证金 | 5,000,000.00 | 四至五年 | 10.21% | 4,000,000.00 |
客户4 | 保证金 | 5,000,000.00 | 一至二年 | 10.21% | 500,000.00 |
客户5 | 往来款 | 3,800,000.00 | 二至三年 | 7.76% | 1,140,000.00 |
合计 | 25,911,716.90 | 52.92% | 11,153,097.52 |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216,835.50 | 69.50% | 30,158,127.35 | 93.93% |
1至2年 | 1,515,977.19 | 16.95% | 1,870,451.00 | 5.83% |
2至3年 | 1,148,510.51 | 12.84% | 79,567.87 | 0.24% |
3年以上 | 64,166.37 | 0.71% | ||
合计 | 8,945,489.57 | 32,108,146.22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注:本年末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元) | 年限 | 占预付账款余额的比例 |
供应商1 | 1,809,557.52 | 一年以内 | 20.23% |
供应商2 | 640,000.00 | 二至三年 | 7.15% |
供应商3 | 600,000.00 | 一年以内 | 6.71% |
供应商4 | 450,000.00 | 一年以内 | 5.03% |
供应商5 | 442,477.90 | 一至二年 | 4.95% |
合计 | 3,942,035.42 | 44.07% |
其他说明:
8、存货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1,071,042.86 | 21,071,042.86 | 26,132,854.25 | 26,132,854.25 | ||
合同履约成本 | 31,696,285.33 | 31,696,285.33 | 12,134,783.76 | 12,134,783.76 | ||
合计 | 52,767,328.19 | 52,767,328.19 | 38,267,638.01 | 38,267,638.01 |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 -200,000.00 | -200,000.00 |
合计 | 19,800,000.00 | 19,800,000.00 |
10、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交企业所得税 | 270,075.87 |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2,182,451.58 | 2,479,930.78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324,375,670.33 | 116,391,148.26 |
预交其他税金 | 2,455.44 | 1,428.92 |
待取得抵扣凭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50,150,310.94 | 29,767,529.63 |
合计 | 376,980,964.16 | 148,640,037.59 |
其他说明:
11、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借款 | 80,000,000.00 | 800,000.00 | 79,200,000.00 | 80,000,000.00 | 800,000.00 | 79,200,000.00 | 6% |
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 -20,000,000.00 | -200,000.00 | -19,8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 | -19,800,000.00 | |
合计 | 60,000,000.00 | 600,000.00 | 59,400,000.00 | 60,000,000.00 | 600,000.00 | 59,400,000.00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600,000.00 | 600,000.00 | ||||
合计 | 600,000.00 | 600,0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1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武汉城排天源环保有限公司 | 9,151,212.39 | 153,570.95 | 9,304,783.34 | |||||||||
横州绿城天源水务有限 | 26,224,400.00 | 26,224,400.00 |
公司 | |||||||
小计 | 9,151,212.39 | 26,224,400.00 | 153,570.95 | 35,529,183.34 | |||
合计 | 9,151,212.39 | 26,224,400.00 | 153,570.95 | 35,529,183.34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13、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56,992,623.47 | 127,719,862.59 |
合计 | 156,992,623.47 | 127,719,862.59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运输设备 | 机器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0,040,577.76 | 17,724,001.45 | 180,084,458.99 | 10,389,240.30 | 298,238,278.5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769,948.08 | 5,277,081.40 | 24,022,378.90 | 4,990,467.39 | 56,059,875.77 |
(1)购置 | 5,137,196.45 | 226,536.29 | 1,054,166.31 | 6,417,899.05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1,769,948.08 | 23,795,842.61 | 3,936,301.08 | 49,502,091.7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139,884.95 | 139,884.9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427,709.78 | 160,506.74 | 6,394,569.83 | 1,107,415.92 | 12,090,202.27 |
(1)处置或报废 | 4,427,709.78 | 160,506.74 | 2,938,742.40 | 1,085,265.92 | 8,612,224.84 |
(2)其他 | 3,455,827.43 | 22,150.00 | 3,477,977.43 | ||
4.期末余额 | 107,382,816.06 | 22,840,576.11 | 197,712,268.06 | 14,272,291.77 | 342,207,952.0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1,819,275.62 | 9,778,991.80 | 132,596,234.72 | 6,323,913.77 | 170,518,415.9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05,586.90 | 2,631,303.39 | 18,807,351.16 | 1,344,450.02 | 26,388,691.47 |
(1)计提 | 3,605,586.90 | 2,631,303.39 | 18,807,351.16 | 1,344,450.02 | 26,388,691.47 |
(2)收购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427,709.78 | 146,909.92 | 6,074,485.11 | 1,042,674.04 | 11,691,778.85 |
(1)处置或报废 | 4,427,709.78 | 146,909.92 | 2,791,805.28 | 1,024,007.13 | 8,390,432.11 |
(2)其他 | 3,282,679.83 | 18,666.91 | 3,301,346.74 | ||
4.期末余额 | 20,997,152.74 | 12,263,385.27 | 145,329,100.77 | 6,625,689.75 | 185,215,328.5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6,385,663.32 | 10,577,190.84 | 52,383,167.29 | 7,646,602.02 | 156,992,623.47 |
2.期初账面价值 | 68,221,302.14 | 7,945,009.65 | 47,488,224.27 | 4,065,326.53 | 127,719,862.59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宿舍楼 | 1,098,351.90 | 因历史、规划原因未能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
汉南美国都市工业城镇工厂 | 3,094,382.43 | 产业园土地未分隔,暂未办理产权证 |
合计 | 4,192,734.33 |
其他说明:
14、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4,032,555.70 | 21,461,296.33 |
合计 | 14,032,555.70 | 21,461,296.33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环保装备智能制造生产线升级项目 | 19,983,244.99 | 19,983,244.99 | ||||
旌德县垃圾渗滤液全量化处理项目 | 921,617.72 | 921,617.72 | ||||
天骄大厦办公场所装修 | 344,950.50 | 344,950.50 | 124,674.14 | 124,674.14 | ||
赤水市污泥集中处理项目 | 7,766,484.58 | 7,766,484.58 | 431,759.48 | 431,759.48 | ||
工业园厂房改造 | 2,871,287.13 | 2,871,287.13 | ||||
天源能源智能超充停车综合服务项目 | 115,993.95 | 115,993.95 | ||||
第七师胡杨河市兵地融合2GW光伏项目 | 1,166,206.52 | 1,166,206.52 | ||||
科技总部大厦 | 1,767,633.02 | 1,767,633.02 | ||||
合计 | 14,032,555.70 | 14,032,555.70 | 21,461,296.33 | 21,461,296.33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环保装备智能制造生产线升级项目 | 51,290,240.47 | 19,983,244.99 | 29,059,195.14 | 48,220,657.95 | 821,782.18 | 100.00% | 100% | 募集资金 | ||||
合计 | 51,290,240.47 | 19,983,244.99 | 29,059,195.14 | 48,220,657.95 | 821,782.18 |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322,859.34 | 27,322,859.3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740,615.01 | 47,421,427.07 | 57,162,042.08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543,354.58 | 543,354.58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36,520,119.77 | 47,421,427.07 | 83,941,546.8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936,986.62 | 5,936,986.6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633,705.44 | 987,946.40 | 7,621,651.84 |
(1)计提 | 6,633,705.44 | 987,946.40 | 7,621,651.84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271,677.34 | 271,677.34 | |
(1)处置 | 271,677.34 | 271,677.34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2,299,014.72 | 987,946.40 | 13,286,961.1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221,105.05 | 46,433,480.67 | 70,654,585.72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385,872.72 | 21,385,872.72 |
1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特许权使用费 | 办公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291,760.00 | 2,218,823,954.61 | 830,523.23 | 2,226,946,237.8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6,530,112.66 | 1,478,603,729.84 | 1,545,133,842.50 |
(1)购置 | 66,530,112.66 | 1,478,028,217.84 | 1,544,558,330.5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收购增加 | 575,512.00 | 575,512.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73,854.58 | 573,854.58 | |||
(1)处置 | |||||
(2)其他 | 573,854.58 | 573,854.58 | |||
4.期末余额 | 73,821,872.66 | 3,696,853,829.87 | 830,523.23 | 3,771,506,225.76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835,093.45 | 97,977,964.36 | 742,672.88 | 100,555,730.6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3,553.07 | 44,127,487.62 | 29,629.56 | 44,400,670.25 | |
(1)计提 | 243,553.07 | 44,127,487.62 | 29,629.56 | 44,400,670.25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2,078,646.52 | 142,105,451.98 | 772,302.44 | 144,956,400.9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5,781,268.49 | 5,781,268.4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5,781,268.49 | 5,781,268.49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1,743,226.14 | 3,548,967,109.40 | 58,220.79 | 3,620,768,556.3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456,666.55 | 2,115,064,721.76 | 87,850.35 | 2,120,609,238.6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无形资产减值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减值下: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汤阴固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4,600,968.49 | 4,600,968.49 | ||
蚌埠开源环保有限公司 | 1,180,300.00 | 1,180,300.00 | ||
合计 | 5,781,268.49 | 5,781,268.49 |
1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汤阴豫源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84,241.29 | 184,241.29 | ||||
合计 | 184,241.29 | 184,241.29 |
1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摊销 | 40,230,611.70 | 5,844,834.73 | 10,566,496.41 | 35,508,950.02 | |
耗材摊销 | 448,623.41 | 396,386.32 | 52,237.09 | ||
维修改造费用摊销 | 91,779.78 | 91,779.78 | |||
新建运营资产摊销 | 3,458,232.17 | 1,290,821.70 | 2,359,607.74 | 2,389,446.13 | |
项目排污权摊销 | 1,614,087.07 | 215,211.61 | 1,398,875.46 | ||
合计 | 44,229,247.06 | 8,749,743.50 | 13,629,481.86 | 39,349,508.70 |
其他说明:
注:新建运营资产摊销为新建运营设施中除机器设备外的其他新增资产,按照运营项目预计运营期限进行摊销。
1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58,239,866.43 | 26,410,573.46 | 135,595,948.82 | 21,972,583.5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87,124,102.25 | 21,781,025.56 | 67,041,512.36 | 16,760,378.09 |
可抵扣亏损 | 6,952,578.08 | 1,738,144.53 | 13,456,824.88 | 3,364,206.23 |
预计费用 | 54,827,020.01 | 12,836,845.05 | 43,223,380.53 | 10,207,522.70 |
股份支付 | 63,468,120.50 | 9,520,218.08 | 16,659,663.13 | 2,498,949.47 |
租赁负债税会差异 | 65,609,600.77 | 14,523,271.99 | 16,523,280.27 | 2,478,492.04 |
合计 | 436,221,288.04 | 86,810,078.67 | 292,500,609.99 | 57,282,132.09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335,443.52 | 83,860.88 | 375,298.28 | 93,824.57 |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差异 | 7,543,515.22 | 1,131,527.28 | 16,032,596.81 | 2,404,889.5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11,460,485.60 | 27,865,121.40 | 79,304,973.92 | 19,826,243.48 |
使用权资产税会差异 | 70,654,585.72 | 15,241,535.93 | 21,385,872.72 | 3,207,880.91 |
可转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差异 | 125,901,447.00 | 18,885,071.99 | 241,764,261.69 | 36,264,639.25 |
合计 | 315,895,477.06 | 63,207,117.48 | 358,863,003.42 | 61,797,477.73 |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0,701,682.37 | 9,730,486.52 |
可抵扣亏损 | 7,731,736.43 | 11,116,380.71 |
合计 | 18,433,418.80 | 20,846,867.23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2,142,183.53 | ||
2025年 | 457,495.70 | 974,357.73 | |
2026年 | 498,700.94 | ||
2027年 | 7,257,469.97 | 7,392,844.68 | |
2028年 | 108,293.83 | ||
2029年 | 16,770.76 | ||
合计 | 7,731,736.43 | 11,116,380.71 |
其他说明:
2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342,719,033.32 | 17,292,188.14 | 325,426,845.18 | 318,580,217.98 | 16,085,247.37 | 302,494,970.61 |
投资合伙企业 | 24,745,342.87 | 24,745,342.87 | 24,938,808.75 | 24,938,808.75 | ||
预付装修款 | 159,223.30 | 159,223.30 | ||||
预付土地租赁费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合计 | 371,464,376.19 | 17,292,188.14 | 354,172,188.05 | 343,678,250.03 | 16,085,247.37 | 327,593,002.66 |
其他说明:
2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47,958,205.85 | 47,958,205.85 | 保证金、冻结 | 主要系支付保函保证金和诉讼冻结所致 | 43,903,153.01 | 43,903,153.01 | 保证金、冻结 | 主要系支付保函保证金和诉讼冻结所致 |
固定资产 | 52,148,572.48 | 52,148,572.48 | 抵押 | 主要系银行贷款抵押 | ||||
无形资产 | 760,079,938.25 | 760,079,938.25 | 抵押 | 主要系银行贷款抵押 | 249,741,954.48 | 249,741,954.48 | 抵押 | 主要系银行贷款抵押 |
应收账款 | 8,120,490.83 | 7,714,466.29 | 质押 | 主要系银行贷款质押 | 6,300,988.88 | 5,985,939.44 | 质押 | 主要系银行贷款质押 |
在建工程 | 19,983,244.90 | 19,983,244.90 | 抵押 | 主要系银行贷款抵押 | ||||
长期股权投资 | 73,000,000.00 | 73,000,000.00 | 质押 | 主要系银行贷款质押 | ||||
合计 | 889,158,634.93 | 888,752,610.39 | 372,077,913.75 | 371,762,864.31 |
其他说明:
22、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904,271,294.16 | 867,436,873.21 |
1至2年(含2年) | 394,505,969.56 | 8,033,918.37 |
2至3年(含3年) | 3,170,446.28 | 3,834,843.15 |
3年以上 | 4,272,479.09 | 2,483,183.67 |
合计 | 1,306,220,189.09 | 881,788,818.40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本年末不存在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23、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79,569,844.72 | 52,852,183.39 |
合计 | 79,569,844.72 | 52,852,183.39 |
(1)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3,971,325.17 | 1,432,365.44 |
股权收购款 | 37,484,000.00 | |
待付费用 | 25,947,449.55 | 48,814,957.95 |
保证金 | 12,167,070.00 | 2,604,860.00 |
合计 | 79,569,844.72 | 52,852,183.39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本年末不存在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24、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48,218,256.03 | 17,612,093.97 |
合计 | 48,218,256.03 | 17,612,093.97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渗滤液及洗烟废水处理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 | 34,769,590.17 | 系高端环保装备制造类业务预收款项增加 |
合计 | 34,769,590.17 | —— |
25、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4,467,448.94 | 87,466,510.93 | 86,800,673.32 | 15,133,286.5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523,131.86 | 7,522,307.02 | 824.84 | |
三、辞退福利 | 69,735.00 | 69,735.00 | ||
合计 | 14,467,448.94 | 95,059,377.79 | 94,392,715.34 | 15,134,111.39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4,434,600.08 | 79,958,708.98 | 79,349,861.44 | 15,043,447.62 |
2、职工福利费 | 32,521.00 | 2,015,766.19 | 1,958,888.19 | 89,399.00 |
3、社会保险费 | 4,179,218.98 | 4,178,856.05 | 362.93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466,364.89 | 3,466,029.95 | 334.94 | |
工伤保险费 | 600,322.34 | 600,294.35 | 27.99 | |
生育保险费 | 112,531.75 | 112,531.75 | ||
4、住房公积金 | 843,398.74 | 843,321.74 | 77.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27.86 | 469,418.04 | 469,745.90 | |
合计 | 14,467,448.94 | 87,466,510.93 | 86,800,673.32 | 15,133,286.55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7,218,323.15 | 7,217,523.31 | 799.84 | |
2、失业保险费 | 304,808.71 | 304,783.71 | 25.00 | |
合计 | 7,523,131.86 | 7,522,307.02 | 824.84 |
其他说明:
26、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8,739,470.43 | 5,947,343.23 |
企业所得税 | 39,551,358.43 | 46,265,160.28 |
个人所得税 | 1,025,346.92 | 904,497.1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338,051.92 | 387,429.63 |
房产税 | 381,013.15 | 249,129.20 |
教育费附加 | 1,422,929.06 | 166,069.27 |
土地使用税 | 523,084.45 | 380,869.96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948,619.37 | 110,712.84 |
印花税 | 139,177.60 | 313,807.95 |
水利建设基金 | 2,146.91 | 2,146.91 |
环境保护税 | 223,939.34 | |
合计 | 96,295,137.58 | 54,727,166.38 |
其他说明:
2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94,218,767.39 | 39,120,866.60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690,510.99 | 1,286,885.25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700,949.81 | 3,841,303.58 |
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 | 2,646,800.59 | 531,469.53 |
合计 | 107,257,028.78 | 44,780,524.96 |
其他说明:
28、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73,799,642.88 | 70,898,228.46 |
合计 | 73,799,642.88 | 70,898,228.4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合计
其他说明:
29、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合计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29,318,542.77 | 131,159,453.35 |
抵押借款 | 737,864,919.27 | 319,327,126.24 |
保证借款 | 754,548,479.42 | 632,888,555.85 |
一年内到期部分 | -94,218,767.39 | -39,120,866.60 |
合计 | 1,627,513,174.07 | 1,044,254,268.84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子公司墨玉开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墨玉县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65010420200000158),合同金额34,000,000.00元,借款期限15年。该笔借款以污水处理收费权对应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故实质上为质押借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质押借款期末余额列示于长期借款余额为23,800,000.00元,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2,400,000.00元。
注2、子公司大理开源环保有限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2022年恒银昆借字第1227007号),合同金额为620,000,000.00元,期限为2022年12月29日至2037年12月15日。该笔借款与本公司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编号:
2022年恒银昆借保字第1227001号),故实质上为保证借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保证借款期末余额列示于长期借款余额为372,065,540.20元,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12,842,536.48元;
注3、2023年5月15日,子公司孟州市冠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为:76012023280805),合同金额为30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3年5月15日至2037年12月21日。本年进行了2次提款,9月12日提款66,011,808.57元,12月10日提款5,000,000.00元。该笔借款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并于2023年5月15日签订《抵押合同》(编号为:YD7601202328080501),故实质上为抵押借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抵押借款期末余额列示于长期借款余额为233,336,291.10元,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16,981,044.84元。
注4、2023年6月27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0320201405-2023年(自贸)字00986号),合同金额为95,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3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26日。该笔借款分别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开明、总裁黄昭玮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分别为:0320201405-2023年自贸(保)字0209号、0320201405-2023年自贸(保)字0211号),故该笔借款实质上为保证借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保证借款期末余额列示于长期借款余额为38,000,000.00元,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42,750,000.00元;
注5、2023年6月27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0320201405-2024年(自贸)字01510号),合同金额为46,000,000.00
元,借款期限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7年6月21日。该笔借款分别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开明、总裁黄昭玮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分别为:0320201405-2024年自贸(保)字0363号、0320201405-2024年自贸(保)字0362号),故该笔借款实质上为保证借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保证借款期末余额列示于长期借款余额为39,100,000.00元,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4,600,000.00元;注6、2023年9月8日,子公司新乡嘉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嘉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为:2023年XXH7185字066号),并于当日签订《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编号为:2023年XXH7185补字066号),合同总金额为24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14年。本年进行了6次提款,第一次提款金额48,486,043.22元,第二次提款金额为6,960,000.00元,第三次提款金额26,940,000.00元,第四次提款金额4,322,685.45元,第五次提款金额6,481,379.59元,第六次提款金额7,303,336.40元。中国银行获嘉支行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本公司董事长黄开明、总裁黄昭玮及其妻子李娟分别签订《保证合同》(编号分别为:2023年XXH7185字保066-01号、2023年XXH7185字保066-02号、2023年XXH7185字保066-03号)。同时该笔借款以获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收费权对应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并于2023年9月8日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编号为2023年XXH7185字质066-01号),故实质上为质押借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质押借款期末余额列示于长期借款余额为194,466,342.77元,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8,652,200.00元;注7、2023年12月15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授信协议》(编号:
127XY2023045777),授信额度为150,000,000.00元,授信期间为2023年12月11日起到2026年12月10日止。本公司于2024年1月8日线上提取借款50,000,000.00元,期限为2024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8日。该笔借款分别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开明、总裁黄昭玮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分别为:127XY202304577701、127XY202304577702),故该笔借款实质上为保证借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保证借款期末余额列示于长期借款余额为40,000,000.00元,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5,000,000.00元;
注8、2023年12月21日,子公司谷城海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谷城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为:0180400122-2023年(谷城)字01082号),合同金额为178,5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18年。本年进行了5次提款,1月1日提款44,715,000.00元,2月7日提款5,400,000.00元,5月28日提款22,800,000.00元,6月12日提款3,000,000.00元,9月23日提款11,517,000.00元。该笔借款以谷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项下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于2023年12月21日签订《质押合同》(编号为:0180400122-2023年谷城(质)字0011号)。同时以
工业用地面积、土地面积和在建工程面积进行抵押,于2023年12月21日签订《抵押合同》(编号分别为:0180400122-2023年谷城(抵)字0010号、0180400122-2023年谷城(抵)字0012号),故该笔借款实质上为抵押借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抵押借款期末余额列示于长期借款余额为158,810,000.00元,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10,068,100.00元。
注9、2024年3月20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水果湖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A101J24015),合同金额为5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4年3月21日至2027年3月21日。该笔借款分别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开明、总裁黄昭玮及其妻子李娟签订《保证合同》(编号分别为:保A101J24015-1、保A101J24015-2、保A101J24015-3),故该笔借款实质上为保证借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保证借款期末余额列示于长期借款余额为49,700,000.00元,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200,000.00元;
注10、2024年4月10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HTZ420250000LDZJ2024N00D),合同金额为5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4年3月31日至2027年3月31日。该笔借款分别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开明、总裁黄昭玮及其妻子李娟签订《保证合同》(编号分别为:HTC420250000ZGDB2024N00A、HTC420250000ZGDB2024N009),故该笔借款实质上为保证借款。截至2024年12月30日,该项保证借款期末余额列示于长期借款余额为50,000,000.00元;
注11、2024年10月25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为2024年自贸险业字025-01号),合同金额为10,000,000.00元,期限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7年10月29日。2024年10月25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为2024年自贸险业字025-02号),合同金额为90,000,000.00元,期限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7年11月11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借款分别与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黄开明、总裁黄昭玮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分别为:2023年自贸险保字018-01号、2023年自贸险保字018-02号、2023年自贸险保字018-03号),故这两笔借款实质上为保证借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保证借款期末余额列示于长期借款余额为90,000,000.00元,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10,000,000.00元;
注12、2024年10月28日,子公司乌苏宝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与新疆乌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社团借款合同》(编号为:乌农商(营)借字(2024)第0339号),合同金额为247,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10年。本年进行了3次提款,11月7日提款70,000,000.00元,12月13日提款15,000,000.00元,12月23日提款40,000,000.00元。该笔借款由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以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乌苏宝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同时以乌苏宝运
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下的在建工程进行抵押,于2024年10月28日签订《社团担保合同》(编号为:乌农商(营)保字(2024)第0339号),故该笔借款实质上为抵押借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抵押借款期末余额列示于长期借款余额为125,000,000.00元,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131,083.33元。注13、2024年12月24日,子公司曲靖开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为:20010378899LCT1200924122400004366),合同金额为208,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年。本年进行了1次提款,12月27日提款193,435,000.00元。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
GCT1200924122400001710)。同时以曲靖市师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下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于2024年12月24日签订《质押合同》(编号为:GCT1200924122400001709)。同时以曲靖市师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机器设备及项目地厂房进行抵押,于2024年12月24日签订《设备抵押合同》及《厂房抵押合同》(编号分别为:GCT1200924122400001711、GCT1200924122400001712),故该笔借款实质上为抵押借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抵押借款期末余额列示于长期借款余额为193,435,000.00元,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103,400.00元。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30、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419,901,305.49 | 759,652,021.21 |
合计 | 419,901,305.49 | 759,652,021.21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本年转股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天源转债123213 | 1,000,000,000.00 | 注 | 2023-7-28 | 六年 | 1,000,000,000.00 | 760,938,906.46 | 3,403,553.14 | 139,492,084.28 | 3,003,927.40 | 479,238,800.00 | 421,591,816.48 | 否 | |
一年内到期部 | -1,286,885. | -1,690,510. | 否 |
分年末余额 | 25 | 99 | ||||||||
合计 | —— | 1,000,000,000.00 | 759,652,021.21 | 3,403,553.14 | 139,492,084.28 | 3,003,927.40 | 479,238,800.00 | 419,901,305.49 | —— |
注:票面利率: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2.5%。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20日出具《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9号)文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总额1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10,0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天源转债”,债券代码为“123213”。
存续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3年7月28日至2029年7月27日。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8月3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2月5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9年7月27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转股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0.30元/股。
公司2024年6月28日发布《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天源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7.2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5日起生效;公司2024年9月25日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回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天源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7.2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9月25日起生效。本期转股情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共有4,792,388份“天源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对应减少应付债券票面金额479,238,800.00元;本年累计回售“天源转债”40份,对应减少应付债券票面金额4,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票面金额为520,757,20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52.08%。
31、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租赁额 | 96,162,103.23 | 22,044,842.37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25,428,744.73 | -1,680,258.52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700,949.81 | -3,841,303.58 |
合计 | 62,032,408.69 | 16,523,280.27 |
其他说明:
32、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产品质量保证 | 3,251,469.47 | 2,346,366.98 | 注 |
运营设备更新维护费 | 50,364,382.97 | 40,469,711.62 | 注 |
运营服务场地恢复费 | 2,800,830.00 | 3,105,388.00 | 注 |
合计 | 56,416,682.44 | 45,921,466.6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注:期末预计负债的形成原因详见:本节五、30。
33、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59,691.03 | 6,150,000.00 | 110,944.00 | 6,398,747.03 | 注 |
合计 | 359,691.03 | 6,150,000.00 | 110,944.00 | 6,398,747.03 |
其他说明: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详见本节、十一。
34、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20,230,800.00 | 166,034,140.00 | 66,162,168.00 | -5,461,270.00 | 226,735,038.00 | 646,965,838.00 |
其他说明:
注1:2024年6月2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5,146,97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0,233,048股扣除已回购股份5,146,970股后的415,086,0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99997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999993股(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不送红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70,564,508.73元(含税),其中计入股本166,034,140.00元,减少资本公积(资本溢价)166,034,140.00元;
注2:本年累计可转债转股债券数量为4,792,388.00份,累计转增股本数量为66,162,168.00股,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金额为432,417,744.01元;注3:公司本年注销回购的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5,146,970.00股,回购的已离职员工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14,300.00股,合计减少股本5,461,270.00元,减少资本公积(资本溢价)46,391,625.21元。
35、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100,000.00万元,其中权益部分价值246,260,790.90元,债券部分价值753,739,209.10元;本次发行共产生18,259,216.97元的发行费用,其中权益部分分摊4,496,529.21元,债券部分分摊13,762,687.76元;753,739,209.10元应付债券扣除债券部分应分摊的发行费用13,762,687.76元及摊销利息调整部分后余额为760,938,906.46元,权益部分价值246,260,790.90元扣除应分摊发行费用4,496,529.21元后期末余额241,764,261.69元计入其他权益工具。考虑递延所得税影响后,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36,264,639.25元,初始确认的权益工具部分价值为205,499,622.44元。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10,000,000.00 | 205,499,622.44 | 4,792,428.00 | 98,484,214.47 | 5,207,572.00 | 107,015,407.97 | ||
合计 | 10,000,000.00 | 205,499,622.44 | 4,792,428.00 | 98,484,214.47 | 5,207,572.00 | 107,015,407.97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36、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090,601,614.84 | 432,417,744.01 | 223,761,286.01 | 1,299,258,072.84 |
其他资本公积 | 35,147,045.01 | 18,871,902.41 | 54,018,947.42 | |
合计 | 1,125,748,659.85 | 451,289,646.42 | 223,761,286.01 | 1,353,277,020.2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本年股本溢价的主要变动情况详见本节七、34股本;注2:其他资本公积本年增加为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本年度分摊的股份支付成本11,001,981.57元;股权激励计划预计未来期间可抵扣的金额超过等待期内确认的成本费用,超出部分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为7,869,920.84元。
37、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 | 46,888,180.00 | 21,980,080.00 | 24,908,100.00 | |
回购股票 | 4,999,549.91 | 45,499,865.30 | 50,499,415.21 | |
合计 | 51,887,729.91 | 45,499,865.30 | 72,479,495.21 | 24,908,10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本年库存股增加系:公司本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708,470.00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5,499,865.30元(含交易费用);
注2:本年库存股减少系:(1)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达成,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为478.1万股,对应减少库存股20,626,600.00元;(2)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应减少库存股1,353,480.00元;(3)公司本年注销回购的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5,146,970.00股,对应减少库存股50,499,415.21元。
38、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7,642,103.59 | 474,323.07 | 88,116,426.66 | |
合计 | 87,642,103.59 | 474,323.07 | 88,116,426.6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9、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13,095,918.21 | 576,110,514.2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43,916.06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13,095,918.21 | 576,066,598.1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 333,242,761.14 | 282,725,634.60 |
润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74,323.07 | 24,784,774.54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70,519,359.63 | 20,911,54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75,344,996.65 | 813,095,918.2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4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982,087,322.35 | 1,318,349,329.36 | 1,945,890,418.01 | 1,374,854,069.35 |
其他业务 | 3,231,211.80 | 1,919,008.56 | 1,229,674.63 | 171,422.92 |
合计 | 1,985,318,534.15 | 1,320,268,337.92 | 1,947,120,092.64 | 1,375,025,492.27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水环境治理 | 798,900,250.47 | 513,493,556.13 | ||||||
固体废弃物处置及资源再生 | 1,183,157,809.03 | 804,845,909.04 | ||||||
绿色能源 | 29,262.85 | 9,864.19 | ||||||
其他 | 3,231,211.80 | 1,919,008.56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市场或客户类型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其中: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其中: |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合同期限分类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1,985,318,534.15 | 1,320,268,337.92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960,436,375.73元,其中,1,960,436,375.73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41、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991,743.02 | 2,284,277.89 |
教育费附加 | 5,128,772.21 | 989,451.60 |
房产税 | 1,308,037.75 | 956,401.10 |
土地使用税 | 1,949,327.53 | 1,412,610.61 |
车船使用税 | 46,400.22 | 42,311.9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420,873.48 | 661,508.69 |
印花税 | 1,962,610.18 | 1,433,807.27 |
其他税费 | 717,738.50 | 11,478.64 |
合计 | 26,525,502.89 | 7,791,847.72 |
其他说明:
注: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本节六、税项。
42、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9,214,190.45 | 39,942,140.25 |
折旧摊销费 | 17,543,662.24 | 19,802,426.43 |
办公支出 | 9,028,273.66 | 8,393,856.59 |
差旅交通费 | 2,282,874.46 | 2,925,883.42 |
业务招待费 | 355,693.58 | 1,009,992.55 |
中介机构咨询费 | 7,931,509.11 | 6,678,364.03 |
房租物业费 | 799,760.23 | 1,024,417.05 |
其它费用 | 1,800,904.92 | 383,051.05 |
合计 | 78,956,868.65 | 80,160,131.37 |
其他说明:
4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310,776.69 | 16,812,770.46 |
折旧摊销费 | 8,628,039.03 | 8,579,746.93 |
办公支出 | 1,270,317.06 | 680,849.81 |
差旅交通费 | 1,068,538.69 | 1,072,326.09 |
业务招待费 | 5,516,638.52 | 3,382,305.87 |
投标及咨询费 | 4,134,782.95 | 8,734,680.95 |
其它费用 | 58,597.85 | 17,935.00 |
广告费 | 3,005,660.30 | |
合计 | 28,987,690.79 | 42,286,275.41 |
其他说明:
44、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6,884,406.50 | 25,320,624.35 |
物料消耗 | 40,799,008.60 | 19,238,496.68 |
设备使用费 | 261,805.99 | |
服务费 | 1,233,461.30 | 2,732,207.94 |
委托研发 | 1,144,902.92 | 3,140,339.79 |
差旅交通费 | 691,773.19 | 499,230.88 |
折旧及摊销 | 4,000,804.23 | 1,510,840.91 |
办公支出 | 539,702.83 | 52,667.18 |
其他 | 127,195.53 | |
合计 | 65,421,255.10 | 52,756,213.72 |
其他说明:
45、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77,156,675.94 | 30,722,055.98 |
减:利息收入 | 14,777,007.69 | 16,765,685.66 |
手续费 | 545,141.98 | 207,556.98 |
合计 | 62,924,810.23 | 14,163,927.30 |
其他说明:
46、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4,686,995.42 | 3,005,310.56 |
增值税减免 | 2,424,895.40 | 2,100,512.25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7,477.39 | 77,906.66 |
合计 | 7,119,368.21 | 5,183,729.47 |
47、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9,894.93 | 198,973.70 |
理财收益 | 2,302,440.43 | |
收非金融企业资金占用费 | 5,577,830.25 | 5,622,641.46 |
合计 | 5,537,935.32 | 8,124,055.59 |
其他说明:
48、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坏账损失 | -19,359,527.15 | -34,169,012.84 |
合计 | -19,359,527.15 | -34,169,012.84 |
其他说明: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49、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十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2,216,815.98 | -4,162,325.78 |
十二、其他 | -1,206,940.77 | -15,246,871.69 |
合计 | -3,423,756.75 | -19,409,197.47 |
其他说明: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50、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损失“-”) | -41,459.96 | 174,162.23 |
51、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28,948.62 | 29,476.30 | 28,948.62 |
合计 | 28,948.62 | 29,476.30 | 28,948.62 |
其他说明:
52、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57,500.00 | 1,410,000.00 | 57,500.00 |
罚款支出 | 367,120.93 | 48,296.53 | 367,120.93 |
非流动资产损毁报废损失 | 888,521.24 | 123,421.21 | 888,521.24 |
合计 | 1,313,142.17 | 1,581,717.74 | 1,313,142.17 |
其他说明:
53、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8,667,726.42 | 60,863,869.9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868,818.73 | -11,398,916.62 |
合计 | 55,798,907.69 | 49,464,953.34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90,782,434.6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8,617,365.2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758,884.7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22,781.25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5,330.8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8,308,896.40 |
年度内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5,542.01 |
加计扣除事项的影响 | -9,256,411.13 |
税收优惠减免 | -7,597,919.15 |
所得税费用 | 55,798,907.69 |
其他说明:
54、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4,777,007.69 | 16,765,685.66 |
政府补贴 | 10,576,051.42 | 2,924,921.24 |
个人所得税征收手续费返还 | 7,478.23 | 77,906.66 |
营业外收入 | 28,948.62 | 29,476.30 |
收到其他往来款项 | 16,797,400.23 | 35,108,214.60 |
合计 | 42,186,886.19 | 54,906,204.4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手续费支出 | 545,119.51 | 207,556.98 |
费用中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799,665.38 | 65,055,711.92 |
营业外支出 | 424,620.93 | 1,458,296.53 |
支付其他往来款 | 22,945,661.09 | 17,466,739.05 |
合计 | 102,715,066.91 | 84,188,304.4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借款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 478,710,000.00 | |
合计 | 20,000,000.00 | 498,71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借款 | 20,000,000.00 | |
购买理财产品 | 478,710,000.00 | |
合计 | 20,000,000.00 | 478,71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办公租金 | 9,102,520.28 | 3,211,949.79 |
可转债发行费 | 6,938,462.26 | |
股权激励回购款 | 1,057,000.00 | |
股份回购款 | 46,875,523.69 | |
合计 | 55,978,043.97 | 11,207,412.05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34,983,527.00 | 283,822,747.0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423,756.75 | 19,409,197.47 |
信用减值损失 | 19,359,527.15 | 34,169,012.8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6,388,691.47 | 28,133,801.90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7,621,651.84 | 5,798,477.38 |
无形资产摊销 | 44,400,670.25 | 17,819,522.7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3,629,481.86 | 18,374,866.8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 929,981.20 | 174,162.23 |
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77,156,675.94 | 30,722,055.9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537,935.32 | -8,124,055.5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658,025.74 | -19,727,766.6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789,207.01 | 7,745,864.79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808,570.82 | 16,072,744.8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10,267,603.01 | -795,392,652.3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4,282,132.41 | 235,655,165.72 |
其他 | 17,041,037.57 | 21,182,934.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4,265,794.44 | -104,163,920.4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386,526,816.91 | 1,866,630,694.3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866,630,694.36 | 1,064,862,107.3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0,103,877.45 | 801,768,586.98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386,526,816.91 | 1,866,630,694.3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386,526,816.91 | 1,866,630,694.36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86,526,816.91 | 1,866,630,694.36 |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6,884,406.50 | 25,320,624.35 |
物料消耗 | 40,799,008.60 | 19,238,496.68 |
设备使用费 | 261,805.99 | |
服务费 | 1,233,461.30 | 2,732,207.94 |
委托研发 | 1,144,902.92 | 3,140,339.79 |
差旅交通费 | 691,773.19 | 499,230.88 |
折旧及摊销 | 4,000,804.23 | 1,510,840.91 |
办公支出 | 539,702.83 | 52,667.18 |
其他 | 127,195.53 | |
合计 | 65,421,255.10 | 52,756,213.72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65,421,255.10 | 52,756,213.72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0.00 | 0.00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本年新增
单位:元
名称 | 新纳入合并范围的时间 | 期末净资产 | 合并日至期末净利润 |
鹿寨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024-1 | 5,151,740.17 | 4,151,740.17 |
纳雍开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024-1 | 72,909,003.80 | 309,003.80 |
鹿寨立源能源有限公司 | 2024-1 | 1,057,851.92 | 57,851.92 |
曲靖立源环保有限公司 | 2024-3 | 19,756,359.96 | 88,859.96 |
赤水振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024-6 | 346,220.74 | 346,220.74 |
新疆兴起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7 | 50,201,670.56 | -798,329.44 |
怀化旺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024-8 | 50,849,850.32 | 24,870.32 |
塔城宝润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2024-12 | 10,041,299.94 | 49,174.24 |
注1:鹿寨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纳雍开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1日注册成立,自2024年1月实际运营,并纳入合并范围;
注2:鹿寨立源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兴起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武汉天源能源有限公司本期新设立的孙公司;
注3:本年度收购塔城宝润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由于其不构成业务,故未形成企业合并。
(2)本年注销子公司
单位:元
名称 | 终止纳入合并范围的时间 | 期初至终止日净利润 |
湖北准正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2024-5 | -41,511.08 |
剑阁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6 | 524.02 |
怀化启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024-12 | -149,411.15 |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汤阴豫源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3,000,000.00 | 河南汤阴县 | 河南汤阴县 | 污水处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汤阴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河南汤阴县 | 河南汤阴县 | 污水处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宜宾翠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4,900,000.00 | 四川宜宾市 | 四川宜宾市 | 污水处理 | 65.00% | 投资设立 | |
蚌埠开源环保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安徽蚌埠市 | 安徽蚌埠市 | 垃圾渗滤液处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社旗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河南社旗县 | 河南社旗县 | 污水处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安阳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河南安阳市 | 河南安阳市 | 污水处理 | 8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德阳永兴源环保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四川德阳市 | 四川德阳市 | 垃圾渗滤液处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汤阴天雨污水净化有限 | 35,000,000.00 | 河南汤阴县 | 河南汤阴县 | 污水处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公司 | |||||||
黄石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湖北黄石市 | 湖北黄石市 | 垃圾渗滤液处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塔城宝润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117,000,000.0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 | 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 70.00% | 收购 | |
重庆合源环保有限公司 | 9,641,050.00 | 重庆市合川区 | 重庆市合川区 | 垃圾渗滤液处理 | 97.00% | 投资设立 | |
土默特右旗开源环保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垃圾渗滤液处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墨玉开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新疆和田墨玉县 | 新疆和田墨玉县 | 污水处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潜江开源环保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湖北潜江市 | 湖北潜江市 | 垃圾渗滤液处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汤阴固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河南汤阴县 | 河南汤阴县 | 污水处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重庆坤源环保有限公司 | 5,466,900.00 | 重庆市綦江区 | 重庆市綦江区 | 垃圾渗滤液处理 | 97.00% | 投资设立 | |
浠水开源环保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湖北浠水县 | 湖北浠水县 | 垃圾渗滤液处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曲靖立源环保有限公司 | 19,667,500.00 | 云南省曲靖市 | 云南省曲靖市 | 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怀化旺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59,472,200.00 | 湖南省怀化市 | 湖南省怀化市 | 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 90.00% | 投资设立 | |
宜宾市天柏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4,210,000.00 | 四川宜宾市 | 四川宜宾市 | 污水处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武汉冠中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43,000,000.00 | 湖北武汉市 | 湖北武汉市 | 工程建设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武汉盛太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湖北武汉市 | 湖北武汉市 | 专用设备制造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孟州市冠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85,422,000.00 | 河南孟州市 | 河南孟州市 | 污水处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大理开源环保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云南大理市 | 云南大理市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临汾清源净水有限公司 | 113,670,800.00 | 山西临汾市 | 山西临汾市 | 自来水生产与供应 | 98.12% | 投资设立 | |
新乡嘉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64,500,000.00 | 河南新乡市 | 河南新乡市 | 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龙净能源发展(广南)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 100.00% | 收购 | |
谷城海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8,280,000.00 | 湖北省襄阳市 | 湖北省襄阳市 | 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 95.00% | 收购 | |
竹山源阳环保有限公司 | 53,550,500.00 | 湖北十堰市 | 湖北十堰市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94.99% | 投资设立 | |
三亚天源创 | 50,000,000.00 | 海南省三亚 | 海南省三亚 | 创业投资 | 100.00% | 投资设立 |
新投资有限公司 | 市 | 市 | |||||
曲靖开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52,000,000.00 | 云南省曲靖市 | 云南省曲靖市 | 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赤水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贵州省遵义市 | 贵州省遵义市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90.00% | 投资设立 | |
岷县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 56,000,000.00 | 甘肃省定西市 | 甘肃省定西市 | 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武汉天源能源有限公司 | 190,100,000.00 | 湖北省武汉市 | 湖北省武汉市 | 新兴能源业务 | 69.70% | 投资设立 | |
鹿寨立源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 | 新兴能源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新疆兴起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 新兴能源业务 | 51.00% | 投资设立 | |
广南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 140,000,000.00 |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乌苏宝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73,000,000.0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 | 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 100.00% | 收购 | |
赫章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 96,250,000.00 | 贵州省毕节市 | 贵州省毕节市 | 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 99.00% | 投资设立 | |
鹿寨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90.00% | 投资设立 | |
纳雍开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72,600,000.00 | 贵州省毕节市 | 贵州省毕节市 | 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 99.00% | 投资设立 | |
赤水振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 | 贵州省遵义市 | 贵州省遵义市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100.00% | 投资设立 |
单位:元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注:武汉天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天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怀化旺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洛川赋源顺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武汉天源水务有限公司、广西天源装备有限公司、扬州赋源环保有限公司及江苏开润氢能有限公司于本期成立,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实际出资,未开始经营。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60,274,526.21 | 34,090,021.14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39,894.93 | 198,973.70 |
--其他综合收益 | -39,894.93 | 198,973.70 |
其他说明: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 | 359,691.03 | 150,000.00 | 110,944.00 | 398,747.03 | 与资产相关 | ||
获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补助 | 6,000,000.00 | 6,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359,691.03 | 6,150,000.00 | 110,944.00 | 6,398,747.03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 1,250,000.00 | |
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500,000.00 | |
专精特新奖励 | 300,000.00 | 300,000.00 |
车谷英才计划行业高端(创新类)人才资助资金 | 300,000.00 | |
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奖励奖金 | 250,000.00 | |
就业见习补贴资金 | 158,320.00 | |
创业十佳大赛奖励金 | 50,000.00 | |
稳岗补贴 | 292,932.38 | 49,901.24 |
扩岗补助 | 12,000.00 | 45,000.00 |
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补贴 | 100,000.00 | 20,000.00 |
国内发明专利资助奖励资金 | 1,700.00 |
湖北省中小企业创新大赛企业组优秀奖 | 5,000.00 | |
重点人群税收优惠 | 35,100.00 | |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800,000.00 | |
湖北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奖金 | 40,000.00 | |
工业企业扩大经营奖励资金 | 240,000.00 | |
2024年度技术交易补助资金 | 91,000.00 | |
工业增长点奖励 | 600,000.00 | |
企业上市再融资奖励 | 1,000,000.00 | |
武汉市专家科创工作站三年周期性合格建站单位补助 | 50,000.00 | |
2021年度武汉经开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资金 | 99,000.00 | |
2021年智汽园两化融化贯标区级奖励资金 | 800,000.00 | |
2021年智汽园新吸纳就业补贴区级奖励资金 | 84,000.00 | |
失业保险返还 | 27,019.04 | |
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 | 110,944.00 | 80,389.32 |
合计 | 4,686,995.42 | 3,005,310.56 |
其他说明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债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节、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一)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所有业务活动均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故而外汇风险不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基于下述假设:
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可变利率金融工具的利息收入或费用;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固定利率金融工具,市场利率变化仅仅影响其利息收入或费用;对于指定为套期工具的衍生金融工具,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其公允价值,并且所有利率套期预计都是高度有效的;
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利率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衍生金融工具及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人民币基准利率增加25个点基准点 | -3,658,680.38 | -2,299,577.82 | ||
人民币基准利率减少25个点基准点 | 3,658,680.38 | 2,299,577.82 |
注:对股东权益的影响不包括留存收益的变动影响数。
(3)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持有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本集团承担着证券市场变动的风险。
本集团因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而面临价格风险。由于某些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是按照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为基础的通用定价模型或其他估值技术确定的,而估值技术本身基于一定的估值假设,因此估值结果对估值假设具有重大的敏感性。
报告期内,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应收账款融资,其载体为银行承兑汇票,由于其期限较短,因此估值结果对估值假设不具有重大的敏感性。
2、信用风险
2024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本节七、4“合同资产”中披露的合同资产金额。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成立了一个小组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3、流动性风险
管理流动性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本集团将银行借款作为主要资金来源。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946,768,058.54元(2023年12月31日:765,345,731.16元)。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应付账款 | 1,306,220,189.09 | 1,306,220,189.09 | |||
其他应付款 | 79,569,844.72 | 79,569,844.7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7,257,028.78 | 107,257,028.78 | |||
应付债券 | 6,327,556.66 | 8,919,102.39 | 539,723,575.62 | 554,970,234.67 | |
长期借款 | 206,701,276.25 | 377,865,067.98 | 1,607,914,815.99 | 2,192,481,160.22 | |
租赁负债 | 16,801,469.03 | 14,935,971.19 | 66,867,748.86 | 98,605,189.08 |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其他
本集团年末不存在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汉南区汉南大道488号 | 有限责任 | 110,180,000.00 | 31.38% | 31.3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黄开明。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本年不存在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黄开明 | 现任董事 |
黄昭玮 | 现任董事、高管 |
李娟 | 现任董事 |
邓玲玲 | 现任董事、高管 |
陈少华 | 现任董事 |
庞学玺 | 现任董事 |
袁天荣 | 现任独立董事 |
姚颐 | 现任独立董事 |
张司飞 | 现任独立董事 |
於德豹 | 现任监事 |
杨顺杰 | 现任监事 |
雷奕 | 现任监事 |
汤正云 | 现任高管 |
李明 | 现任高管 |
王旋 | 现任高管 |
李红 | 现任高管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武汉荣之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物业服务费 | 863,043.74 | 否 | 520,905.31 | |
武汉荣之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车位使用费 | 192,300.00 | 否 | 142,350.00 | |
武汉新天源地产管理有限公司 | 电费 | 529,941.55 | 否 | ||
武汉合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餐饮服务费 | 607,534.78 | 否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161,009.16 | 26,032.63 | ||||||||
武汉新天源地产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4,761,916.02 | 2,164,436.01 | 945,379.49 | 606,608.91 | 9,838,892.69 | 16,881,610.98 | ||||
武汉新天源地产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议室租赁 | 111,053.22 | 105,321.1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3)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57,955,320.00 | 2022年03月31日 | 2030年07月28日 | 否 |
潜江开源环保有限公司 | 57,955,320.00 | 2022年03月31日 | 2030年07月28日 | 否 |
黄石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 57,955,320.00 | 2022年03月31日 | 2030年07月28日 | 否 |
黄开明 | 57,955,320.00 | 2022年03月31日 | 2030年07月28日 | 否 |
黄昭玮、李娟 | 57,955,320.00 | 2022年03月31日 | 2030年07月28日 | 否 |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384,365,228.20 | 2022年12月29日 | 2040年12月15日 | 否 |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7,951.10 | 2023年05月31日 | 2040年12月21日 | 否 |
黄开明 | 80,750,000.00 | 2023年06月26日 | 2029年06月26日 | 否 |
黄昭玮 | 80,750,000.00 | 2023年06月26日 | 2029年06月26日 | 否 |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3年07月26日 | 注 | 否 |
黄昭玮 | 5,000,000.00 | 2023年07月26日 | 注 | 否 |
黄开明 | 5,000,000.00 | 2023年07月26日 | 注 | 否 |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202,936,342.77 | 2023年10月07日 | 2040年10月07日 | 否 |
黄开明 | 202,936,342.77 | 2023年10月07日 | 2040年10月07日 | 否 |
黄昭玮、李娟 | 202,936,342.77 | 2023年10月07日 | 2040年10月07日 | 否 |
黄开明 | 14,269,603.54 | 2023年12月21日 | 2028年01月12日 | 否 |
黄昭玮 | 14,269,603.54 | 2023年12月21日 | 2028年01月12日 | 否 |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168,730,000.00 | 2023年12月22日 | 2044年12月15日 | 否 |
黄开明 | 45,000,000.00 | 2024年01月08日 | 2030年01月08日 | 否 |
黄昭玮 | 45,000,000.00 | 2024年01月08日 | 2030年01月08日 | 否 |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20,987,267.00 | 2024年01月11日 | 2028年02月28日 | 否 |
黄昭玮 | 20,987,267.00 | 2024年01月11日 | 2028年02月28日 | 否 |
黄开明 | 20,987,267.00 | 2024年01月11日 | 2028年02月28日 | 否 |
黄昭玮、李娟 | 2,000,000.00 | 2024年01月12日 | 2028年01月12日 | 否 |
黄开明 | 2,000,000.00 | 2024年01月12日 | 2028年01月12日 | 否 |
黄开明 | 49,900,000.00 | 2024年03月21日 | 2030年03月21日 | 否 |
黄昭玮 | 49,900,000.00 | 2024年03月21日 | 2030年03月21日 | 否 |
李娟 | 49,900,000.00 | 2024年03月21日 | 2030年03月21日 | 否 |
黄开明 | 50,000,000.00 | 2024年04月11日 | 2030年04月10日 | 否 |
黄昭玮、李娟 | 50,000,000.00 | 2024年04月11日 | 2030年04月10日 | 否 |
黄开明 | 43,700,000.00 | 2024年06月26日 | 2030年06月21日 | 否 |
黄昭玮 | 43,700,000.00 | 2024年06月26日 | 2030年06月21日 | 否 |
黄开明 | 29,777,324.10 | 2024年08月19日 | 2029年08月20日 | 否 |
黄昭玮 | 29,777,324.10 | 2024年08月19日 | 2029年08月20日 | 否 |
李娟 | 29,777,324.10 | 2024年08月19日 | 2029年08月20日 | 否 |
黄昭玮、李娟 | 6,879,600.00 | 2024年09月29日 | 2028年09月30日 | 否 |
黄开明 | 6,879,600.00 | 2024年09月29日 | 2028年09月30日 | 否 |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年10月29日 | 2030年10月29日 | 否 |
黄开明 | 10,000,000.00 | 2024年10月29日 | 2030年10月29日 | 否 |
黄昭玮 | 10,000,000.00 | 2024年10月29日 | 2030年10月29日 | 否 |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125,000,000.00 | 2024年11月07日 | 2037年10月27日 | 否 |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90,000,000.00 | 2024年11月11日 | 2030年11月11日 | 否 |
黄开明 | 90,000,000.00 | 2024年11月11日 | 2030年11月11日 | 否 |
黄昭玮 | 90,000,000.00 | 2024年11月11日 | 2030年11月11日 | 否 |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193,435,000.00 | 2024年12月27日 | 2047年12月24日 | 否 |
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注:担保到期日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754,289.73 | 4,923,236.09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武汉荣之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3,000.00 | |
应付账款 | 武汉新天源地产管理有限公司 | 18,005.20 | 90,080.62 |
其他应付款 | 关联自然人未付报销款 | 211,700.00 | 4,500.00 |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销售人员 | 571,500.00 | 1,960,986.00 | 10,000.00 | 60,400.00 | ||||
管理人员 | 1,434,650.00 | 8,647,786.00 | 120,000.00 | 722,300.00 | ||||
研发人员 | 1,408,850.00 | 8,491,954.00 | 20,000.00 | 120,800.00 | ||||
合计 | 3,415,000.00 | 19,100,726.00 | 150,000.00 | 903,500.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适用□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研发人员(2022年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 4.17 | 1年以内 | ||
管理人员、研发人员(2022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 8.5 | 1年以内 | ||
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研发人员(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 4.17 | 1年以内 |
其他说明: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按授予日股票的收盘价扣减授予价格;股票期权公允价值采用布莱克-斯科尔(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测算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历史波动率、无风险收益率、股息率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激励对象人数、公司业绩考核和激励对象绩效评价等因素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46,149,026.58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1,001,981.57 |
其他说明:
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02元/份调整为
8.50元/份,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99元/股调整为4.17元/股。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销售人员 | 1,772,414.24 | |
管理人员 | 7,132,928.35 | |
研发人员 | 2,096,638.98 | |
合计 | 11,001,981.57 |
其他说明: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资本承诺
单位:元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 | 792,397,900.00 | 287,657,852.86 |
合计 | 792,397,900.00 | 287,657,852.86 |
注:报告期内,资本承诺事项为已认缴出资实际未出资到位的部分。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公司拟以2025年2月28日的总股本647,046,771.00股为基数(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64,704,677.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其他
1、PPP项目合同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存在PPP项目,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按组合披露
序号 | 组合名称 | 具体内容 | 特许经营权期限 | 特许经营权主要内容 | 项目回报模式 | 本期PPP项目合同变更情况 |
1 | 污废水、垃圾渗滤液处理特许经营权项目 | 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内,负责PPP项目合同约定污水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厂、配套管网工程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 | 10年-30年 | 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维护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从使用者、政府方或其指定的机构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特许经营权期满,向业主单位无偿移交所有设施、构筑物及相关档案材料。 | 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 | 发生变化,详见注1 |
2 | 污泥与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特许经营权项目 | 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内,负责项目投资、融资、设计、建设、报规、报建及后期运营等工作。 | 30年 | 负责项目投资、融资、设计、建设、报规、报建及后期运营等工作;特许经营权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污泥和工业固废处理服务费。 | 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 | 未发生变化 |
3 | 自来水处理特许经营权项目 | 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内,负责PPP项目合同约定取水泵站、输水管线及扩建水厂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 | 29年 | 负责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权利,包括取得本合同约定的可用性付费及运营服务费的权利。合作期限届满,本集团应将项目设施和场地移交给业主或其指定机构。 | 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政府付费。 | 发生变化,详见注2 |
4 | 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项目 | 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内,负责PPP项目合同约定垃圾焚烧发电厂站及其附属设施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 | 30年 | 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维护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并从使用者、政府方或其指定的机构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特许经营权期满,向业主单位无偿移交所有设施、构筑物及相关档案材料。 | 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政府付费。 | 未发生变化 |
5 | 城乡垃圾污水治理项目 | 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 20年-30年 | 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并取得生活垃圾服务费;在移交日,应向政府无偿、完整地移交项目资产和相关权益。 | 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付费。 | 未发生变化 |
注
:
2024年
月,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投资、建设、运营项目之补充协议》,合同主要内容为:将原合同中约定的总投资金额不超过
亿元,调减为总投资金额不超过
4.5
亿元,污水处理量由
1.5
万吨/天调减为
1.28
万吨/天。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由原合同约定的11.3元/吨的投资回报,降低至8.98元/吨;注
:由于国家相关政策变化,子公司临汾清源净水有限公司收到临汾市市政公用服务中心(临汾市人民政府依法授权的本募投项目之实施机构)出具的《临汾市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关于终止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的函》,决定该项目不再采用PPP模式实施,终止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合同。
重要的PPP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 业主名称 | 项目概况 | 特许使用权期限 | 特许经营权具体内容 | 项目回报模式 | 本期PPP项目合同变更情况 | PPP项目合同的分类方式 |
孟州市污泥与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处置中心建设项目 | 孟州市人民政府 | 新建一座污泥和固体废物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污泥和固体废物600.00吨(不含危险物),本项目不包含红线外发电接入电力系统。本项目总投资约42,711.86万元。 | 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 本集团享有本项目的独家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内,根据协议约定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特许经营期满终止时,本集团以市场化经营方式自行运营该项目。 | 政府付费 | 未发生变化 | 污泥与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特许经营权项目 |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新建地埋式污水厂,总设计规模为4.00万m’/d;新建宾川路污水截流转输管道,管径DN400~DN1000,管道长度4.60km,同步完成道路恢复及提升。本项目投资总额约84,585.74万元。 | 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 本集团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业主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和绩效评价结果支付污水处理费;在合作期限届满后以良好的运营和维护状态将项目所有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 可行性缺口补助和政府付费 | 未发生变化 | 污废水、垃圾渗滤液处理特许经营权项目 |
师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 项目位于师宗县工业园区内,总投资约为26,000.00万元人民币,新建一座日处理总规模3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厂房、焚烧系统、烟气处理系统、发电系统等工艺生产设备的安装,以及渗滤液处理等附属配套辅助建筑结构工程及厂区内电气自动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18个月)。 | 特许经营权采用BOT模式,即建设-经营-移交。乙方(曲靖开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特许经营期届满后的无偿移交。 | 可行性缺口补助和政府付费 | 未发生变化 | 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项目 |
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投资、建设、运营项目 | 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新建坝美镇、那洒镇等17个乡镇,供水管网25.742千米、智能水表6,950.00套、污水处理厂16座共计处理量为12,400.00m?/d、污水管网194.9千米。本项目总投资约45,000.00万元。 | 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 本集团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移交等工作;业主在投资回报期内支付固定投资回报;投资回报28年期满后,在确保各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移交时可正常运行条件下,并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固定投资回报后,将项目无偿地移交政府 | 可行性缺口补助和政府付费 | 总投资金额不超过7亿元,调减为总投资金额不超过4.5亿元,污水处理量由1.5万吨/天调减 | 污废水、垃圾渗滤液处理特许经营权项目 |
或其指定机构。 | 为1.28万吨/天。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由11.3元/吨的投资回报,降低至8.98元/吨。 |
重要的PPP项目相关的主要财务信息: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元) | ||||||
流动资产合计 | 无形资产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合计 | 长期借款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营业收入 | |
孟州市污泥与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处置中心建设项目 | 33,457,911.49 | 381,596,202.56 | 381,597,159.20 | 94,726,077.73 | 233,336,291.10 | 233,336,291.10 | 37,608,830.52 |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 118,288,479.08 | 754,156,086.21 | 754,855,644.46 | 443,220,056.04 | 372,065,540.20 | 372,851,933.60 | 74,446,318.41 |
师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220,452,238.60 | 228,473,182.43 | 228,577,812.30 | 203,907,737.61 | 193,435,000.00 | 193,435,000.00 | 163,639,405.12 |
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投资、建设、运营项目 | 106,751,041.49 | 401,833,095.35 | 401,833,095.35 | 367,734,095.26 | 301,780,883.18 |
(续)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元) | ||||||
流动资产合计 | 无形资产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合计 | 长期借款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营业收入 | |
孟州市污泥与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处置中心建设项目 | 238,819,975.55 | 335,638,701.57 | 335,673,058.94 | 309,488,929.88 | 178,996,142.53 | 178,996,142.53 | 222,535,611.04 |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 73,276,406.81 | 747,962,013.69 | 747,962,037.44 | 385,738,166.31 | 384,365,228.20 | 384,365,228.20 | 218,977,572.93 |
师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33,287,455.40 | 64,856,394.35 | 64,856,394.35 | 46,126,833.91 | 64,856,394.35 | ||
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投资、建设、运营项目 | 147,993,663.84 | 100,052,212.17 | 100,060,390.09 | 108,078,587.70 | 100,052,212.17 |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98,868,030.12 | 568,577,941.97 |
1至2年 | 177,614,219.32 | 95,706,670.21 |
2至3年 | 63,241,419.19 | 84,684,691.39 |
3年以上 | 71,074,616.11 | 52,819,941.64 |
3至4年 | 43,896,117.26 | 36,160,923.62 |
4至5年 | 18,224,360.95 | 11,866,731.54 |
5年以上 | 8,954,137.90 | 4,792,286.48 |
合计 | 710,798,284.74 | 801,789,245.21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690,258.41 | 1.64% | 8,764,623.93 | 74.97% | 2,925,634.48 | 47,181,253.53 | 5.88% | 26,447,586.01 | 56.06% | 20,733,667.52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99,108,026.33 | 98.36% | 76,994,610.28 | 11.01% | 622,113,416.05 | 754,607,991.68 | 94.12% | 54,690,722.05 | 13.62% | 699,917,269.63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513,234,987.33 | 72.21% | 76,994,610.28 | 15.00% | 436,240,377.05 | 401,489,289.39 | 50.07% | 54,690,722.05 | 13.62% | 346,798,567.34 |
关联方组合 | 185,873,039.00 | 26.15% | 185,873,039.00 | 353,118,702.29 | 44.04% | 353,118,702.29 | ||||
合计 | 710,798,284.74 | 100.00% | 85,759,234.21 | 12.07% | 625,039,050.53 | 801,789,245.21 | 100.00% | 81,138,308.06 | 10.12% | 720,650,937.1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8,764,623.93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陕西昊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713,918.46 | 5,713,918.46 | 5,713,918.46 | 5,713,918.46 | 100.00% | 经催收,预计无法收回 |
平顶山市垃圾处理场 | 5,976,339.95 | 2,988,169.98 | 5,976,339.95 | 3,050,705.47 | 51.05% | 经催收,客户回款困难 |
漯河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35,490,995.12 | 17,745,497.57 | 经催收,客户回款困难 | |||
合计 | 47,181,253.53 | 26,447,586.01 | 11,690,258.41 | 8,764,623.9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76,994,610.28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56,864,460.41 | 12,843,223.05 | 5.00% |
1年至2年(含2年) | 145,287,624.37 | 14,528,762.41 | 10.00% |
2年至3年(含3年) | 63,218,544.85 | 18,965,563.46 | 30.00% |
3年至4年(含4年) | 27,208,228.96 | 13,604,114.48 | 50.00% |
4年至5年(含5年) | 18,015,909.30 | 14,412,727.44 | 80.00% |
5年以上 | 2,640,219.44 | 2,640,219.44 | 100.00% |
合计 | 513,234,987.33 | 76,994,610.28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 | 26,447,586.01 | -17,682,962.08 | 8,764,623.93 | |||
按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 | 54,690,722.05 | 22,303,888.23 | 76,994,610.28 | |||
合计 | 81,138,308.06 | 4,620,926.15 | 85,759,234.2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189,603,881.12 | 189,603,881.12 | 14.30% | 9,480,194.06 | |
客户2 | 29,295,997.36 | 134,802,128.72 | 164,098,126.08 | 12.38% | 9,206,441.97 |
客户3 | 84,117,638.48 | 31,328,101.45 | 115,445,739.93 | 8.71% | 5,778,067.00 |
客户4 | 110,834,993.78 | 110,834,993.78 | 8.36% | 5,541,749.69 | |
客户5 | 92,401,688.24 | 92,401,688.24 | 6.97% | 4,620,084.41 | |
合计 | 113,413,635.84 | 558,970,793.31 | 672,384,429.15 | 50.72% | 34,626,537.13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769,091,333.19 | 805,376,678.83 |
合计 | 769,091,333.19 | 805,376,678.83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24,273,917.90 | 29,610,492.13 |
往来款 | 759,729,560.57 | 786,561,341.72 |
押金 | 135,110.80 | 345,864.80 |
其他 | 91,523.19 | 249,258.70 |
应收利息 | 10,000.00 | |
合计 | 784,240,112.46 | 816,766,957.35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26,069,979.82 | 481,322,305.68 |
1至2年 | 44,306,536.29 | 292,595,009.21 |
2至3年 | 276,430,214.88 | 2,681,394.63 |
3年以上 | 37,433,381.47 | 40,168,247.83 |
3至4年 | 2,621,394.63 | 11,581,958.90 |
4至5年 | 11,560,948.90 | 3,314,572.36 |
5年以上 | 23,251,037.94 | 25,271,716.57 |
合计 | 784,240,112.46 | 816,766,957.35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11,390,278.52 | 3,758,500.75 | 15,148,779.27 | |||
合计 | 11,390,278.52 | 3,758,500.75 | 15,148,779.2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本年不存在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往来款 | 311,290,853.56 | 一年以内 | 39.69% | |
客户2 | 往来款 | 255,057,851.49 | 客户2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55,057,851.49,其中余额账龄占比分别为:一年以内(10%)、一至二年(5%)、二至三年(85%) | 32.52% | |
客户3 | 往来款 | 56,911,791.89 | 一年以内 | 7.26% | |
客户4 | 往来款 | 23,829,183.13 | 客户4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3,829,183.13,其中余额账龄占比分别为:一年以内(17%)、一至二年(83%) | 3.04% | |
客户5 | 往来款 | 20,573,829.06 | 客户5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0,573,829.06,其中余额账龄占比分别为:一年以内(8%)、二至三年(89%)、五年以上(3%) | 2.62% | |
合计 | 667,663,509.13 | 85.13%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477,318,145.14 | 1,477,318,145.14 | 1,137,007,712.28 | 1,137,007,712.28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5,529,183.34 | 35,529,183.34 | 9,151,212.39 | 9,151,212.39 | ||
合计 | 1,512,847,328.48 | 1,512,847,328.48 | 1,146,158,924.67 | 1,146,158,924.67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汤阴豫源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2,549,400.08 | 12,549,400.08 | ||||||
汤阴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汤阴扩建) | 6,999,000.00 | 6,999,000.00 | ||||||
宜宾翠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3,185,000.00 | 3,185,000.00 | ||||||
蚌埠开源环保有限公司 | 20,483,140.17 | 20,483,140.17 | ||||||
社旗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安阳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 20,000,812.89 | 20,000,812.89 | ||||||
德阳永兴源环保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
汤阴天雨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
黄石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塔城宝润 | 10,570,00 | 10,570,00 |
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0.00 | 0.00 | ||||
重庆合源环保有限公司 | 9,351,820.00 | 9,351,820.00 | ||||
土默特右旗开源环保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墨玉开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潜江开源环保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7,000,000.00 | ||||
汤阴固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重庆坤源环保有限公司 | 5,302,900.00 | 5,302,900.00 | ||||
浠水开源环保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曲靖立源环保有限公司 | 19,667,500.00 | 19,667,500.00 | ||||
怀化旺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50,824,980.00 | 50,824,980.00 | ||||
湖北准正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2,240,000.00 | 2,240,000.00 | ||||
宜宾市天柏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4,210,000.00 | 24,210,000.00 | ||||
武汉冠中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43,000,000.00 | 43,000,000.00 | ||||
武汉盛太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2,012,000.00 | 27,988,000.00 | 30,000,000.00 | |||
孟州市冠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85,422,000.00 | 85,422,000.00 | ||||
大理开源环保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临汾清源净水有限公司 | 111,534,092.00 | 111,534,092.00 | ||||
新乡嘉源 | 50,000,00 | 14,500,00 | 64,500,00 |
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
龙净能源发展(广南)有限公司 | 100,590,000.00 | 100,590,000.00 | |||||
谷城海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7,382,000.00 | 37,484,000.00 | 94,866,000.00 | ||||
竹山源阳环保有限公司 | 22,000,000.00 | 22,000,000.00 | |||||
三亚天源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25,100,000.00 | 25,100,000.00 | |||||
曲靖开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52,000,000.00 | 52,000,000.00 | |||||
赤水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5,200,000.00 | 6,200,000.00 | ||||
岷县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 56,000,000.00 | 56,000,000.00 | |||||
武汉天源能源有限公司 | 9,750,000.00 | 60,000,000.00 | 69,750,000.00 | ||||
广南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 140,000,000.00 | 140,000,000.00 | |||||
怀化启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 | 50,000.00 | 150,000.00 | ||||
乌苏宝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75,000,000.00 | 2,000,000.00 | 73,000,000.00 | ||||
赫章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 49,795,547.14 | 45,491,952.86 | 95,287,500.00 | ||||
鹿寨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900,000.00 | 900,000.00 | |||||
纳雍开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71,874,000.00 | 71,874,000.00 | |||||
合计 | 1,137,007,712.28 | 344,550,432.86 | 2,000,000.00 | 2,240,000.00 | 1,477,318,145.14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 | 其他综合收益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值) | 的投资损益 | 调整 | 股利或利润 | 值)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武汉城排天源环保有限公司 | 9,151,212.39 | 153,570.95 | 9,304,783.34 | ||||||||
横州绿城天源水务有限公司 | 26,224,400.00 | 26,224,400.00 | |||||||||
小计 | 9,151,212.39 | 26,224,400.00 | 153,570.95 | 35,529,183.34 | |||||||
合计 | 9,151,212.39 | 26,224,400.00 | 153,570.95 | 35,529,183.34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11,631,987.83 | 430,805,604.59 | 1,446,817,956.45 | 951,125,592.85 |
其他业务 | 34,004,419.78 | 4,286,300.99 | 29,578,981.68 | 220,025.13 |
合计 | 645,636,407.61 | 435,091,905.58 | 1,476,396,938.13 | 951,345,617.98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按经营地
区分类 |
其中: |
市场或客户类型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其中: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其中: |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合同期限分类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合计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合计
项目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856,048,371.26元,其中,856,048,371.26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3,570.95 | 260,164.9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941,406.73 | -6,203,396.74 |
理财收益 | 141,552.68 | |
收非金融企业资金占用费 | 5,577,830.25 | 5,622,641.46 |
合计 | 3,789,994.47 | -179,037.65 |
6、其他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41,459.9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651,894.19 | 主要系省级科技创新奖、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奖励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5,577,830.25 | 主要系本报告期财务资助利息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84,193.55 | |
增值税减免 | 119,003.7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26,998.3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2,347.22 | |
合计 | 7,748,423.58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05% | 0.57 | 0.5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77% | 0.55 | 0.55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不适用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