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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源环保: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8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审众环”)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

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9)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0)诚信记录:①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②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余宝玉,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乐实,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汤家俊,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余宝玉、签字注册会计师乐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汤家俊最近3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余宝玉、签字注册会计师乐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汤家俊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复杂程序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及实际工作情况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与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对截至2024年12月

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经审计,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经鉴证,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中审众环审计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人员独立性、人员安排、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分别就审计报告类型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期后事项等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2024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3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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