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汽车”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4号)核准,公司已公开发行3,3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元,期限为
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337,000.00万元,不含税发行费用为3,714.40万元,因此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3,285.6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714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审验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募投项目名称 | 承诺投入金额(万元) | 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 投入进度(%) |
门店升级改造项目 | 126,000.00 | 96,097.22 | 76.27% |
二手车网点建设项目 | 59,000.00 | 1,527.93 | 2.59% |
信息化建设升级项目 | 48,285.60 | 3,003.22 | 6.22% |
偿还有息负债项目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 |
合计 | 333,285.60 | 200,628.37 | 60.20%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经过谨慎研究,拟将募投项目“门店升级改造项目”、“二手车网点建设项目”及“信息化建设升级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3月24日延期至2026年
月
日。
(一)项目延期情况
募投项目名称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变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门店升级改造项目 | 2025年3月24日 | 2026年8月17日 |
二手车网点建设项目 | 2025年3月24日 | 2026年8月17日 |
信息化建设升级项目 | 2025年3月24日 | 2026年8月17日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受汽车行业整体市场和外部环境客观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整体进度均有所放缓。近年来,国内汽车行业经济运行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加深,居民消费信心不足,汽车消费内生动力欠佳,行业竞争加剧,盈利持续承压,影响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也给公司带来了较大的经营压力和资金压力。面对不利局面,公司为适应这些变化,依据中长期发展战略,采取了审慎的投资策略,结合项目实际开展情况逐步推进项目布局,力求在稳健中求进,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为保护公司利益,基于审慎性原则及保障资金使用效率的考量,公司拟将“门店升级改造项目”、“二手车网点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升级项目”延期至2026年8月17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门店升级改造项目”、“二手车网点建设项目”及“信息化建设升级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
月
日延期至2026年8月17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门店升级改造项目”、“二手车网点建设项目”及“信息化建设升级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3月24日延期至2026年8月17日。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一)公司当前流动资金紧张
受行业竞争加剧、公司退市等因素影响,公司当前流动性紧张。因流动资金紧张,广汇汽车全资子公司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相关债券涉及“24广汇汽车PPN001”、“H21汽车1”、“H23汽车1”,上述债券合计本金金额20亿元。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已提请信用增进机构及控股股东广汇汽车履行代偿义务,但广汇汽车因近期流动性紧张而无法代偿。
(二)前次补流募集资金尚未归还2023年9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5,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全部归还。
(三)募集资金专户尚处于冻结状态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事宜,广汇汽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因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而被冻结。
(四)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但是考虑到公司当前流动资金紧张、前次补流募集资金尚未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尚处于冻结状态,公司未来募集资金投入存在不确定性,募投项目延期能否按期完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苗涛 | 杨凌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