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8 证券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5-10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华控赛格 | 股票代码 | 000068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丁勤 | 杨新年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太平金融大厦29楼 | 深圳市福田区太平金融大厦29楼 | |
传真 | 0755-89938787 | 0755-89938787 | |
电话 | 0755-28339057 | 0755-28339057 | |
电子信箱 | qin.ding@huakongseg.com.cn | xinnian.yang@huakongseg.com.cn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业务板块及经营模式保持稳定,持续深耕PPP模式下的海绵城市建设、城镇水系综合治理和生态环保等领域。主营业务涵盖水环境综合治理、城市水系统综合技术服务、海绵城市建设、市政设计、EPC总承包和工程咨询规划、设计以及集采集供业务等。同时,公司不断拓展业务范围,通过并购优质资产引入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技术,赋能传统业务协同发展,探索新的盈利模式,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2024年,公司紧密围绕董事会战略规划和股东大会决议,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全面推进经营管理体系的优化与改革,积极应对并化解各类经营风险,全力盘活存量资产,主要经营指标呈现季度性改善,发展态势稳健向好,资产运营质量得到显著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亿元,同比增长9.62%;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1亿元;同比减亏51.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13亿元,同比增加1.87%,资产负债率下降至73.72%。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一)聚焦核心业务,盘活存量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围绕迁安、遂宁、玉溪三个海绵城市PPP项目的风险化解、项目运营、竣工验收、结算审计等方面开展工作。公司委派专人负责与政府部门直接对接,确保项目稳定运行及政府付费的及时兑现。此外,公司致力于水环境处理业务开拓,以“水环境治理”、“智慧水务”、“生态修复”为发展指引,在城市水系统、生活污水处理、智慧水务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精准发力,全力促进项目落地;贸易集采集供业务板块,经营保持稳定,为公司业绩增长贡献相应的力量。同时,公司坪山土地参与深圳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公司已聘请专业规划咨询机构与政府部门紧密合作,高效推动项目进程,为后续审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运营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资产结构,通过清算注销方式完成五色检测股权退出,并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实现清城环境15%股权的退出,主动剥离了非主业、非优势的小额参股项目,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聚焦核心业务领域。同时,为了进一步拓展业务布局,压缩管理层级,提升资本运营效率,研究制定子企业股权调整及增资方案并报国资审批;同步开展内外部优质资产的梳理和尽调工作,并于2025年初完成云数智公司的收购,为业务协同发展和赋能创造新的机遇。
(三)妥善应对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方投资相关仲裁案件取得重大突破,经过山东潍坊中院一审以及山东高院的二审审理、裁定,公司依法获得同方环境20.25%股权并执行过户至公司名下。公司依据案件生效判决结果积极主张权利,经与上海迈众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聘请专业机构对同方环境
20.25%股权进行了审计评估,并以11,620.31万元入账,对公司2024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025年初,因同方投资不服〔2024〕鲁民终645号民事判决书,再次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因案件尚处于再审立案审查阶段,是否符合再审立案条件尚需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公司已聘请专业的法律团队积极应对,确保应诉工作有序推进,最大限度降低再审案件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开展合规管理,延伸管理职能
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进一步强化法人治理机构,紧跟监管新规,借助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力量,对公司业务流程、管理制度以及权责划分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优化。遵循合规管理和规范运作的要求,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针对性制定了权责、内控等手册清单,并对基本管理制度、议事规则等进行了全面修订、更新和完善。本年度,公司完成114份的制度修订工作,其中涉及38份实质内容优化的制度,10份新增制度,以及删除合并无效制度11份;上述修订涉及董事会决策制度12份,涉及总办会决策制度45份,涉及党总支决策制度2份。同时,为了深入贯彻依法治企和合规管理理念,加强内部监督与风险控制,公司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策略,确保管理措施覆盖经营业务全过程,有效将管理职能延伸到所有并表子公司,构建高效的组织运营体系,实现对子公司运营全方位监控和精细化管理。
(五)党建引领发展,夯实组织根基
公司党总支坚持党建融入中心工作,围绕年度经营业绩指标任务,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政治和领导核心作用,先后修订了《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和《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党组织会议议事程序。立足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深入开展党建特色品牌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党建与业务互建互动、深度融合。根据人事调整安排和党组织规范设置需要,对所属子公司党支部进行优化调整,选优配齐基层单位党支部书记和支委会班子,实现基层党支部领导机构合理配置、基层党建活动规范开展,有效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纵深推进清廉国企建设走深走实,持续巩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 | 4,066,401,236.23 | 4,245,801,526.61 | -4.23% | 4,312,407,489.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12,525,669.43 | 699,412,893.06 | 1.87% | 45,533,240.20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 | 1,009,783,945.13 | 921,171,706.71 | 9.62% | 1,108,589,760.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112,776.37 | 653,879,652.86 | -97.99% | -217,469,849.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1,299,216.42 | -210,700,256.06 | 51.92% | -101,749,183.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9,464,836.00 | 333,260,660.63 | -40.15% | 84,735,733.2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30 | 0.6495 | -98.00% | -0.216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30 | 0.6495 | -98.00% | -0.216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6% | 175.55% | -173.69% | -140.99%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63,538,166.09 | 242,787,645.84 | 295,089,323.52 | 308,368,809.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600,029.85 | -55,587,651.74 | -19,515,631.78 | 111,816,089.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4,058,299.19 | -56,330,756.27 | -19,492,897.46 | -1,417,263.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517,612.58 | 40,317,370.90 | 0.00 | 171,665,077.68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4,43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2,72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6.48% | 266,533,049 | 0 | 不适用 | 0 | ||||||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4.18% | 142,792,846 | 0 | 不适用 | 0 | ||||||
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39% | 34,077,600 | 0 | 不适用 | 0 | ||||||
陈进平 | 境内自然人 | 0.80% | 8,038,500 | 0 | 不适用 | 0 | ||||||
高玫 | 境内自然人 | 0.31% | 3,134,632 | 0 | 不适用 | 0 | ||||||
任建铭 | 境内自然人 | 0.30% | 3,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姚淼 | 境内自然人 | 0.29% | 2,901,900 | 0 | 不适用 | 0 | ||||||
厦门聚象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聚象诚毅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29% | 2,9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蔡鸿华 | 境内自然人 | 0.29% | 2,881,900 | 0 | 不适用 | 0 | ||||||
北京和通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通天下恒利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28% | 2,817,400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赛格集团与赛格股份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关系,赛格集团持有赛格股份56.54%的股份; 2、其他流通股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流通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 1、股东姚淼因参与融资融券业务,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446200股,持股比例为0.24%; 2、股东陈进平因参与融资融券业务,通过世纪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89500股,持股比例为0.049%。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关于与同方投资仲裁案件相关事项:
(一)2024年4月1日,公司就取得《协议书》项下同方环境相应比例20.25%股权纠纷一案收到潍坊中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3〕鲁07民初100号),潍坊中院一审判决确认同方环境20.25%的股份归公司所有。
(二)2024年4月19日,公司收到潍坊中院下发的两份《民事上诉状》,上诉人同方投资不服潍坊中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的裁定和判决结果,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山东高院”)提起二审上诉;同时,公司4月12日向潍坊中院提交《上诉状》,提起二审上诉,请求依法改判同方投资公司持有的同方环境公司股份的50%收益即股利(2017年度至2022年度)和利息归上诉人所有。
(三)2024年7月11日,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邮寄的《仲裁申请书》《答辩通知》、证据材料等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同方投资请求裁决公司偿还同方投资本金人民币216,172,800元、因公司延迟支付产生的资金占用费以及仲裁费用,在公司全额支付前述款项后,公司应完成同方投资名下同方环境40.5%股份的指定过户手续;7月23日,公司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了《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申请书》,就同方投资再次向北京仲裁委申请仲裁事项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立案,请求确认仲裁协议条款无效(失效)。2024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北京金融法院裁定确认华控赛格与同方投资之间的仲裁协议已失效;2024 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下发的《撤案决定》,根据仲裁规则及相关法律规定,北京仲裁委决定撤销同方投资再次提起仲裁一案。
(四)2024年7月18日,公司收到山东高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4〕鲁民终645号),山东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8月26日,公司通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向潍坊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2024年10月14日,公司收到潍坊中院下发的《结案通知书》(〔2024〕鲁07执705号),确认结案并于2024年9月26日强制扣划同方投资在中国银行的存款1,141,341元、2024年9月26日通过北京股权登记管理中心,将同方投资持有的同方环境20.25%(36,028,800股)的股权强制过户到公司名下,并对变更情况进行了公示。
(六)2025年1月21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应诉通知书》(〔2025〕最高法民申165号),因同方投资不服〔2024〕鲁民终645号民事判决书,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卫炳章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