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8,327,119.60元。母公司2024年净利润为359,190,378.4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97,761,751.58元,资本公积3,059,682,618.75元。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结合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以及公司2025年度拟对外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状况,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总股本260,887,35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1,056,100股后的259,831,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00元(含税),共计派发207,865,000元。本年度不转增不送股。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公司实施一次现金分红,具体为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现金分红金额为207,865,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实施方案为:以总股本260,750,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00元(含税),共计派发208,600,480元。本年度不转增不送股。2024年6月18日,公司具体实施2023年权益分派。此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由260,750,600股减至260,716,100股,根据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派发现金股利208,572,880.00元。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07,865,000 | 208,572,880 | 259,774,6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38,327,119.60 | 722,904,951.59 | 1,289,454,531.93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867,755,196.95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197,761,751.58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676,212,48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950,228,867.7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676,212,480.0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1、上表中回购注销总额不包含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售股回购注销金额。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注销总额为676,212,48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总额低于202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具体为24.80%,说明如下:
(1)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低于2024年经审计净利润30%的原因
①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所处为锂离子电池及其原材料行业,目前处于成长期,行业整体快速发展,下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电池需求快速增长,公司近两年产销规模增速均高于行业增速。公司是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研发、一体化生产和销售的企业,需要持续进行新产能建设,以满足持续扩大的下游市场需要。
②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和资金需求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2,924.65万元,经审计的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832.71万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受上下游资金结算特点等原因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近期,公司拟在山西省晋中市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在马来西亚建设“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等境内外产能建设项目,且需要配套铺底流动资金以支撑业务运转,公司2025年度拟对外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要大量资金来进行项目建设,业务拓展,扩大技术储备和人才储备。
综上所述,公司需要充足的资金,以实现长期、稳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提升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力,提高抗风险能力,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
(2)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2024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满足公司新增项目建设,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2024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05%,公司将一如既往为广大股东创造良好的收益。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将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同时,公司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等各类股东保持正常的沟通,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业绩说明会、邮件等多种渠道,收集和接受各类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提供的意见和诉求,并积极给予反馈。
(4)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兼顾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关系,努力提升自身经营业绩,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积极履行既定的股东回报规划,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提升投资者的满足感。
(5)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情况如下:
项目 | 2024年度 | 占总资产比例 | 2023年度 | 占总资产比例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5,296.00 | 0.0019%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部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禁止内部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