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24
2025年3月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欧阳永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惠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惠广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经营计划、发展战略、预测性信息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对公司可能面对的重要风险进行相应的陈述,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260,887,350股扣除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056,100股后的259,831,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第四节 公司治理…………………………………………………………………………………………………40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61第六节 重要事项…………………………………………………………………………………………………67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06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116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117第十节 财务报告………………………………………………………………………………………………..11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公司北苏总部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尚太科技、公司、本公司、母公司 | 指 |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尚太 | 指 | 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上海尚太 | 指 | 上海尚太凯昂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新加坡尚太 | 指 | SHANGTAI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马来西亚尚太 | 指 | SHANGTAI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系公司全资孙公司,新加坡尚太全资子公司 |
ANODES MATERIAL | 指 | ANODES MATERIAL Co.,Ltd.,系公司参股公司 |
北苏总部 | 指 | 公司位于石家庄无极县北苏镇建设的配套山西三期的负极及总部办公基地,也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募投项目 |
北苏二期 | 指 | 公司位于石家庄无极县北苏镇正在建设的“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 |
山西一期 | 指 | 山西尚太位于山西晋中昔阳的建设年产3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 |
山西二期 | 指 | 山西尚太位于山西晋中昔阳的建设年产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 |
山西三期 | 指 | 山西尚太位于山西晋中昔阳建设的年产12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 |
山西四期 | 指 | 山西尚太位于山西晋中昔阳县李家庄乡的建设年产2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 |
马来西亚项目 | 指 | 公司位于马来西亚吉打州的“马来西亚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
宁德时代、CATL | 指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750.SZ)及其子公司、分公司 |
国轩高科 | 指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74.SZ)及其子公司、分公司 |
宁德新能源、ATL | 指 |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蜂巢能源 | 指 | 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 |
雄韬股份 | 指 |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33.SZ)及其子公司、分公司 |
远景动力 | 指 | 远景动力技术(江苏)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 |
中兴派能 | 指 | 江苏中兴派能电池有限公司 |
瑞浦兰钧 | 指 | 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 |
欣旺达 | 指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07.SZ)及其子公司、分公司 |
高工锂电(GGII) | 指 | 深圳市高工咨询有限公司下属锂电行业研究品牌,第三方调研机构 |
EVTank | 指 | 北京伊维碳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属锂电行业研究品牌,第三方调研机构 |
鑫椤资讯 | 指 | 上海鑫迪华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下属锂电行业研究品牌,第三方调研机构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商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指 | 欧阳永跃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期末 | 指 | 2024年12月31日 |
石油焦 | 指 | 原油炼制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渣油、重油为原料,经焦化工艺生产得到的副产品 |
煅后焦 | 指 | 石油焦、针状焦经高温煅烧后的产物,按硫含量可分为低硫、中硫、高硫,在负极材料生产过程中有不同用途 |
针状焦 | 指 | 是油渣、煤焦油等经过预处理、延迟焦化等工艺而得的一种优质炭素原料,易石墨化,破碎后外形呈针状,在显微镜下具有明显的纤维状结构和较高的各向异性 |
焦类原料 | 指 | 石油焦、针状焦、煅后焦等一系列焦类产品 |
石墨化 | 指 | 将物料按一定的升温曲线进行加热处理直至物料转化为石墨制品的过程,该过程以热能引起的运动为基础,使碳进一步富集,碳原子实现由乱层结构向石墨晶体结构的有序转化;是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生产必备核心工序 |
艾奇逊石墨化炉、石墨化炉 | 指 | 以电作能源的工业电阻炉,以发明者艾奇逊的名字命名的一种石墨化炉型 |
石墨化焦 | 指 | 将中硫煅后石油焦置于石墨化炉中,经过高温石墨化热处理工艺制作而成的附属产品 |
天然石墨负极材料 | 指 | 以鳞片石墨为原料,经过粉碎、球化、分级、纯化等工序制成的一种负极材料 |
人造石墨负极材料 | 指 | 相对天然石墨负极材料,人工方法合成的石墨负极材料 |
锂离子电池、锂电池 | 指 | 利用锂离子作为导电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通过化学能和电能相互转化实现充放电的电池。包括单体锂离子电池和锂离子电池组 |
GWh | 指 | Gigawatt Hour,十亿瓦时,电量单位 |
VOCS | 指 |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挥发性有机物,沸点在50℃-250℃的化合物就是挥发性有机物 |
快充性能 | 指 | 电池在一种在合理范围内提高充电功率的能力 |
循环寿命 | 指 | 电池容量降低到某一标准之前反复充放电次数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 | 指 | 2023年9月8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8.1000万股。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 指 | 2024年6月21日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股票24.525万股。 |
电池容量 | 指 | 在一定条件下(放电率、温度、终止电压等)电池放出的电量,通常以安培o小时为单位 |
振实密度 | 指 | 依靠震动使得粉体呈现较为紧密的堆积形式下,所测得的单位容积的质量,单位为g/cm3 |
倍率 | 指 | 电池在规定的时间内放出其额定容量时所需要的电流值,它在数据值上等于电池额定容量的倍数,通常以字母C表示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尚太科技 | 股票代码 | 001301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不适用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尚太科技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ijiazhuang Shangtai Technology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Shangtai Tech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欧阳永跃 | ||
注册地址 | 无极县里城道乡南沙公路西侧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052461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办公地址 | 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县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北苏总部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052463 | ||
公司网址 | www.shangtaitech.com | ||
电子信箱 | shangtaitech@shangtaitech.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龙侠 | GUO XIAOYU |
联系地址 | 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县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北苏总部 | 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县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北苏总部 |
电话 | 0311-86509019 | 0311-86509019 |
传真 | 0311-86509019 | 0311-86509019 |
电子信箱 | shangtaitech@shangtaitech.com | shangtaitech@shangtaitech.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北苏总部证券部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30679932938G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熊树蓉、李双双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国信金融大厦 | 张宇、李艳 | 2022.12.28-2024.12.31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5,229,246,463.94 | 4,390,760,656.26 | 19.10% | 4,781,846,232.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38,327,119.60 | 722,904,951.59 | 15.97% | 1,289,454,531.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08,554,289.12 | 713,274,965.56 | 13.36% | 1,281,443,344.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84,404,301.87 | -416,373,730.85 | 31.69% | -794,420,615.4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22 | 2.78 | 15.83% | 6.6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3.23 | 2.78 | 16.19% | 6.6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05% | 13.37% | 0.68% | 51.82%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元) | 9,264,856,279.72 | 7,417,525,523.64 | 24.90% | 8,870,031,485.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265,173,470.51 | 5,664,276,923.24 | 10.61% | 5,196,728,963.69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861,218,234.14 | 1,232,261,153.34 | 1,526,497,856.50 | 1,609,269,219.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8,720,551.22 | 207,955,917.62 | 221,142,843.56 | 260,507,807.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3,149,685.71 | 205,030,733.45 | 223,190,637.06 | 237,183,232.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3,522,789.50 | 144,181,689.85 | -415,465,414.46 | 250,402,212.24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5,676,147.01 | -15,712,587.06 | -16,830.6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1,168,943.73 | 27,949,382.72 | 9,864,347.7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 | 10,857,877.67 | 6,372,435.69 |
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763,295.48 | 85,819.03 | 613,164.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3,872.10 | -6,241,203.01 | -333,525.3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12,240.36 | 202,207.73 | 43,256.4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489,507.65 | 3,026,069.07 | 2,159,225.1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29,772,830.48 | 9,629,986.03 | 8,011,187.02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个税手续费返还。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分类
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以及碳素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行业划分,公司所处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范畴下的“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之“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C3091)”,具体为锂离子电池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及碳素制品制造。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行业属于“新材料产业”之“新能源材料制造”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造”,被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统计监测和管理。
(二)行业情况及发展趋势
1、锂离子电池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负极材料是锂离子电池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前景与锂离子电池市场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锂离子电池是目前世界公认的二次电池主导技术路线,公司在产业链所处位置及锂离子电池产业链情况如下:
目前,锂离子电池的应用领域主要包括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和消费类电池。
动力电池 | 电动汽车、两轮电动车、便携式电动工具、电动船舶等搭载动力电池装置的产品 | |
储能电池 | 风电、光伏等分布式独立电源储能系统、移动通信基站电源、应急电源、户外移动电源 | |
消费类电池 | 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以及为此充电的移动电源 |
近年来,受全球能源结构调整以及“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推动,以及电化学领域、技术应用扩展影响,锂离子电池作为当前最为主流、应用最为广泛的二次电池,新的应用领域不断增加,传统产品持续升级迭代,产业整体始终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2024年,行业受下游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等需求带动,整体增长速度仍较为强劲,但市场竞争有所加剧,行业处于白热化竞争状态。
(1)动力电池
动力电池为目前锂离子电池行业需求最大的领域,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两轮电动车、电动工具等,并随着电池综合性能的提升继续扩展。其中,新能源汽车是动力电池下游应用中发展最快、规模最大的领域,动力电池是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关键部件,在新能源汽车整车产业链中拥有突出地位。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持续进步,产品持续迭代升级,相关配套基础设施逐渐完善,在近年来渗透率快速提升,市场规模快速扩大。
2024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增长速度较快。根据研究机构EVTank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售达到1,823.6万辆,同比增长24.4%;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1-12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增长34.4%和35.5%,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售量的
40.9%。新能源汽车已经逐步开启新的发展阶段,各类车型推陈出新,推动动力电池一方面总需求持续扩张,另一方面更新换代需求逐渐凸显,更具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层出不穷,带动动力电池市场需求持续扩大,新一代动力电池发展速度提升尤其明显。
根据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发布的数据,2024年1-12月,我国动力电池产量为826GWh。根据高工锂电(GGII)统计,2024年中国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出货量超780GWh,同比增长23%。
(2)储能电池
储能电池是储能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其主要应用场景与电力应用息息相关,作为传统电力系统源、网、荷之外的第四类能源应用产业,在全球清洁能源革命的背景下,在近年来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储能系统可分为发电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其中发电侧和电网侧主要是服务于太阳能、风力等清洁能源发电领域,基于其易受光照、风力等自然因素影响,发电稳定性较差,具有间歇性、随机性、波动性的特点,储能系统在光照或风力强劲时充电,为接入电网提供缓冲,同时储存多余电能备用,起到平滑风光出力和能量调节的作用,在受自然因素影响发电不稳定时,或电力负荷较大时段,释放储存电量,进行能量调度和调节的作用,是相关清洁能源发电大规模应用的重要支撑,有效地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此外,通信系统储能、工商业储能、户用便携式储能等也是储能电池重要的应用场景。
得益于技术进步和政策推进,储能电池使用成本持续下降,性能持续升级,快速拓宽了使用场景,市场需求快速增长。近年来,上述应用场景的快速成熟和需求增长,推动了储能电池市场的蓬勃发展。根据高工锂电(GGII)统计,2024年我国储能电池出货量超过335GWh,同比增长64%,为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场景中增速最快的领域。
2024年,储能电池市场供需状况有所改善,但市场竞争仍旧较为激烈,产品价格持续处于低位,相关企业盈利水平受到严重挑战,但基于整体清洁能源发电量的不断扩大,储能产品性能的持续提升,其发展前景仍旧广阔,电力(电网及太阳能、风力发电)储能,户用储能、工商业储能等细分场景仍将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
(3)消费类电池
由于传统消费电子市场(如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进入成熟发展阶段,近年来,消费类电池规模相对较小,行业增长较为平稳。目前锂离子电池领域新增产能主要集中在动力及储能领域,消费类电池长期市场空间相对有限。根据高工锂电(GGII)统计,2024年,中国消费类电池(包括电动工具、软包数码)出货量超过55GWh,同比增长14%。
2、负极材料行业情况
2024年,受锂离子电池产业整体较快的发展势头和增长速度影响,负极材料行业规模继续保持了同比增长,适配新一代“快充”“超充”动力电池的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销量实现大幅增长,根据高工锂电(GGII)数据统计,2024年,我国负极材料出货量208万吨,较2023年同比增长26%,其中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和天然石墨负极材料出货量分别为181万吨和26万吨。
近年来,受益于锂离子电池下游持续增长,负极材料产销量逐年快速提升,特别是以动力电池、储能电池需求规模的爆发式增长,推动负极材料近年来持续处于高景气周期,行业发展存在“过热”现象,行业企业持续进行产能扩张,同时大量企业和资本跨界进入,导致行业在2023年以来出现白热化竞争局面,相关状况在2024年仍在持续。但受新产品、新领域市场景气度较高影响,行业产能利用率“两极分化”现象较为严重,以公司为代表的具备较强研发、生产实力,能够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批量生产差异化新产品的负极材料厂商脱颖而出。
2024年内,负极材料行业市场竞争处于白热化竞争状态,相较于以前年度,行业产品价格水平处于相对低
位,行业总体盈利水平较低。部分成熟产品市场竞争出现明显的“价格战”状况。同时,存在差异化竞争新产品在本年度出现了不少亮点,动力电池领域,实现“快充”乃至“超充”性能为代表的负极材料产品,适配新一代动力电池以及终端新能源汽车产品,产销规模快速上升。以公司为代表,在长期的技术和工艺积累基础上,把握住负极材料产品迭代的业务机会,销售数量实现了高速增长,同比增长达53.65%,市场份额快速提升,在产品价格水平低于上年同期的情况,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核心业绩指标逆势扩张,实现了较好的业绩表现。
当前,负极材料行业供需结构尚未出现明显反转迹象,但是,市场竞争环境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的迹象,
①行业集中度稳中有升,头部企业市场份额较为稳定,部分企业如公司实现了超过行业平均水平的增长速度;
②行业产能扩张速度总体有所放缓,市场需求则稳步增长,供求关系存在恢复平衡的发展变化趋势,特别是某些差异化产品,增长速度较为突出,且随着对应市场需求的扩大,存在出现紧平衡的迹象。上述积极因素的行业竞争环境变化为负极材料行业进入良性发展周期奠定了坚实基础。从中长期来看,基于锂离子电池产业的快速发展前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产品性能的持续提升以及相应产品迭代、技术迭代需求,应用场景的快速成熟,负极材料行业仍具备快速增长的市场空间,且随着市场竞争环境的良性改善,负极材料企业未来有望逐渐摆脱白热化竞争的局面,恢复平稳发展、良性竞争的共同繁荣局面。
3、碳素制品行业情况
公司的碳素制品主要为石墨化焦,其为公司经过石墨化工序生产负极材料的附属产品。基于公司较为庞大的艾奇逊石墨化炉产能,需要中硫煅后石油焦紧密放置于炉内石墨坩埚外层,在加工过程中起到保温和电阻放热的作用。石墨化焦的产业链上游主要为石油、煤炭等基础化工行业,其用途主要是作为增碳剂和铝用炭素原材料,广泛应用于钢铁行业、铸造行业以及电解铝行业。
(三)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是最早由石墨化受托加工企业向前后端工序扩展转型而成的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全部工序一体化研发、生产和销售企业之一,目前已成为业内规模领先的以自建石墨化产能为核心,能够涵盖原材料预处理、造粒、石墨化、炭化、成品加工等工序,全部自主完成、实现一体化生产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企业,一体化产能尤其突出。得益于先进的装备工艺技术、一体化生产经营模式、高效的基地布局、生产管理效率和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公司拥有较强的综合竞争力。近年来,公司的石墨化自供率、一体化产能规模和综合成本优势均位居行业前列,且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
公司作为负极材料领域的主要厂商,是全球动力和储能电池龙头宁德时代负极材料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同时公司也是国轩高科、远景动力、蜂巢能源、宁德新能源、雄韬股份、万向一二三、欣旺达、瑞浦兰钧、中兴派能等业内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的供应商。作为新兴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企业,公司的发展速度较快,行业地位持续提升,根据高工锂电(GGII)、EVTank等多家行业研究统计,基于2024年公司负极材料销售量21.65万吨,公司产销规模位居行业前列。
(四)法律法规情况
2024年以来,公司行业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如下: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政策要点 |
2024.1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 | 加强调峰能力建设,推进储能能力建设,推动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强化市场机制和政策支持保障,以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推动能源电力清洁低碳转型,现就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 |
2024.4 | 国家能源局 | 《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 | 鼓励存量新型储能技术改造。鼓励存量新型储能开展技术改造,具备接受调度指令能力。满足相应技术条件后,电力调度机 |
构应及时开展新型储能并网及调度工作 | |||
2024.4 | 商务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 |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 对于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7,000元至10,000元的一次性定额补贴 |
2024.5 | 国务院 | 《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 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提高营运车辆能耗限值准入标准。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车购买限制。落实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等支持政策。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有序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 |
2024.5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 | 《关于开展2024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 | 选取适宜农村市场、口碑较好、质量可靠的新能源汽车车型(车型目录见附件),开展集中展览展示、试乘试驾等活动,丰富消费体验,提供多样化选择。组织充换电服务,新能源汽车承保、理赔、信贷等金融服务,以及维保等售后服务协同下乡,补齐农村地区配套环境短板。落实汽车以旧换新、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等支持政策,将“真金白银”的优惠直达消费者 |
2024.6 | 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五部门 | 《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 | 鼓励限购城市放宽车辆购买限制,增发购车指标;通过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安排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汽车置换更新 |
2024.6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及《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 | 规范锂电池产业布局,减少单纯扩产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明确电池性能及回收利用要求 |
2024.7 | 交通运输部、财政部 | 《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 对城市公交企业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给予定额补贴。鼓励结合客流变化、城市公交行业发展等情况,合理选择更换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车长类型。每辆车平均补贴6万元,其中,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 |
2024.7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 | 加大设备更新支持力度,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地方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金支持政策等。 |
2024.8 | 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税务总局 | 《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 购车补贴标准大幅提高。在汽车报废更新方面,补贴标准由原来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1.5万元;还将置换更新也纳入补贴范围等 |
2024.11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 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从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全面规定。 |
2024.12 | 国务院 |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 鼓励和支持新技术、新能源、新装备在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的推广应用,提高城市公共交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绿色低碳转型 |
2025.1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 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并完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 |
2025.2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八部门 | 《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加快锂电池等成熟技术迭代升级,支持颠覆性技术创新,提升高端产品供给能力...面向新型储能应用需求,加快长寿命高容量先进活性材料技术、高效补锂技术攻关,发展高附加值辅材产品,重点布局大容量高安全储能电池、高功率电池、全生命周期高能效电池、储能用固态电池、全气候低衰减长寿命电池、高一致性电池系统等先进储能型锂电池产品 |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和产品
1、锂离子电池人造石墨负极材料
负极材料和正极材料、隔膜、电解液,合称为锂离子电池四大主要原材料。负极材料主要可分为碳材料和非碳材料,目前市场主流产品主要为碳材料中的石墨类负极材料,可具体分
为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和天然石墨负极材料。公司主要从事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自主研发、生产与销售,下游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因其高倍率、长循环、低膨胀等优势,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储能电池以及消费类电池。目前,人造石墨负极材料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市场的主流产品,根据高工锂电统计,2024年,我国负极材料出货量208万吨,较2023年同比增长26%,其中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和天然石墨负极材料出货量分别为181万吨和26万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占总体出货量比重达87.02%。
(1)公司负极材料产品在产业链中所处位置如图所示:
(2)产品主要生产流程
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生产周期较长,工序较多,不同工序的生产相对独立。公司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由石油焦、针状焦等原料通过原材料预处理、造粒、焙烧、高温石墨化、炭化和成品加工等六大工序若干个小工序制成,且不同特性的产品所需要的工序不同,比如造粒、焙烧、炭化对部分产品来说为非必须工序,石墨化是人造石墨负极材料最核心工序,其所耗费的生产成本也最高。
六大主要生产工序如图所示:
2、碳素制品
公司产品还包括以石墨化焦为主的碳素制品。石墨化焦为公司负极材料生产石墨化工序附属产品,其原材料为中硫煅后石油焦,依据其粒径的大小放置于石墨化炉内,作为电阻料和保温料使用,经过石墨化炉高温热处理后,形成高碳含量的石墨化焦粒或石墨化焦粉。由于公司石墨化生产规模较大,也成为公司主要产品之一。石墨化焦主要作为增碳剂,应用于钢铁行业和铸造行业,也可作为铝用炭素材料应用于电解铝行业。除上述产品外,公司石墨化生产中破损的石墨坩埚亦可以对外出售,主要作为增碳剂使用。
(二)经营模式
负极材料行业主要经营模式可分为“以委托加工为主经营模式”和“一体化生产经营模式”。以委托加工为主经营模式,是指将石墨化工序或其他工序进行委外加工;一体化生产经营模式,是指自建石墨化为主的从原料处理到成品的全工序生产线。
以委托加工为主的经营模式,是指将石墨化工序或其他工序进行委外加工,以降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提高资产周转率,快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从而实现以市场为导向,及时响应客户需求的目的,从而获得市场。
一体化生产经营模式,是指自建石墨化为主的全工序生产线,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同时对公司各工序设备的设计开发能力、工艺的控制能力以及生产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需要统筹全工序的生产,进行优化整合,便于有效控制产品品质的稳定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生产成本,以提高产品的长久竞争力,从而获取市场。
早期,行业内主要企业采取以委托加工为主的经营模式,近年来,出于成本管控、品质管控的考虑,主要企业纷纷提高石墨化自供比例,通过一体化生产基地布局以提升公司竞争力。近年来,受下游新能源汽车动力
电池及储能电池需求爆发式增长的影响,国内负极材料市场波动较大,一体化产能迅速增加,出现了结构性过剩的局面,行业内企业产能利用率出现明显的“两级分化”趋势,部分新建企业以及石墨化外协加工厂商产能利用率不足,而头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厂商持续进行大规模产能建设,一方面应对仍旧保持增长的市场需求,一方面持续建设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一体化生产基地,实现降本增效,对传统生产基地进行改造。总体来看,一体化生产基地模式仍是行业内新建产能的主流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营产品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采购物料主要包括焦类原料、电力、石墨坩埚等。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石油焦、针状焦、煅后石油焦等焦类原料。针对上述原材料,公司执行以生产计划为核心的采购模式,根据生产计划,由运营中心生成物料需求,在公司生产会议通过后交由采购部执行。焦类原料市场类比于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特征,公司主要通过与厂商合作的贸易商进行采购,随着原材料采购规模的不断增加,公司开始同厂商进行直接采购。电力为石墨化相关工序生产的主要能源,需求量长期维持在较高的水平,稳定的电力供应对公司生产至关重要。公司在设立生产基地时即考察所在地的电网、电力供应情况,与当地供电局就电源性质、应急措施、电力输送等达成协议,签署供电合同,执行统一采购。
石墨坩埚作为容器,装填负极材料半成品放置于石墨化炉内进行高温热处理,使用频率较高,总体数量较大。就石墨坩埚的采购,公司会依据石墨化工序生产计划向合格供应商询价,并就交货期、结算等情况进行磋商,最终确定供应商和采购数量,完成采购。
2、生产模式
针对负极材料,公司以客户订单和销售预测作为主要依据,结合自身生产能力、生产周期、库存情况、市场需求的判断制定生产计划。公司采用一体化生产模式,各个工序分工合作,全部工序自主完成,且各个工序紧凑分布于同一或相邻生产基地,能够控制全部生产流程。
石墨化焦为公司负极材料石墨化的附属产品,其生产随石墨化生产而进行,公司不会制定额外具体的生产计划。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接销售模式,通过销售人员拜访、技术交流等方式与目标客户建立长期沟通机制。其中,针对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在达成沟通意向后,需要了解客户对产品性能的要求,开展研发、样品生产工作,经过送样小试、中试等阶段,最终通过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审查,实现批量供货,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除销售部门外,公司研发中心、运营中心同样与客户进行持续交流和沟通,多部门的协调合作构建起公司的综合性全流程销售体系。
针对负极材料主要客户,公司在其生产基地附近设立异地仓库,便于客户开展产品检测,进行生产领用。
(三)报告期内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表现主要与公司负极材料销售收入及盈利情况有关。
2024年度,负极材料整体行业总体维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与下游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市场变化密切相关,行业发展不再是全面铺开,呈现出迭代演进的趋势,除去市场整体需求增长外,终端产品技术进步引起的
迭代成为行业增长的重要驱动因素。特别与新一代动力电池“快充”“超充”性能适配的负极材料,相关产品在2024年内实现突破,并催生强劲的更新迭代需求,推动负极材料行业整体销售量的提升,具备差异化产品批量生产、稳定供应能力的企业如公司实现了产品销量的快速增长,行业企业发展速度出现明显差异。
受之前年度下游锂离子电池市场及负极材料行业蓬勃发展影响,行业企业持续新建产能,同时跨界资本纷纷涌入,大规模进行固定资产投资,2024年负极材料行业市场竞争环境仍较为不利,处于白热化竞争状态,负极材料整体价格水平有所下降,特别是一些成熟度较高的产品,价格下降幅度较为显著,对公司盈利水平产生了不利影响。总体上,报告期内,公司把握住新一代负极材料产品迭代业务机会,产销规模快速提升,实现了负极材料销售数量的快速增长,市场份额持续提升,但受限于行业整体价格水平较低,业绩表现增幅不及销售数量的增幅,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核心业绩指标表现较好。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成本优势
公司的成本优势主要基于一体化生产模式。报告期内,相较于同行业主要企业,公司负极材料生产全部工序均自主进行,公司能够控制全部生产流程,进而控制各工序,各个工序生产车间紧凑分布在同一生产基地,提升了整体生产效率和运行效率,减少了运输支出,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盈利水平。此外,公司石墨化工序自供率位居行业前列,极少采购委托加工服务,减少了因委托加工导致的毛利流出。
另外,公司曾长期经营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业务,积累了丰厚的生产工艺、装备设计和生产管理经验,在多项核心设备和工艺上均有高效率的独特设计,能够进行科学的生产管理,并持续进行工艺迭代。
基于对负极材料、石墨化焦等上下游产业链的深刻理解,并考虑传统碳素生产基地相对集中于北方,公司选择河北省、山西省作为生产基地所在地,距离主要原材料产地、下游客户位置较为适中,减少了相应运输支出,保证了整体运行效率。
2、技术和工艺优势
2017年起,公司从石墨化受托加工向一体化、全工序负极材料生产转型,将积累多年的生产工艺经验带入,实现了快速发展。公司引入负极材料专业团队,整合原有的研发人员,组建了一支经验丰富、勇于创新的研发团队,不断加大对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发投入,取得了丰硕成果。
特别是在石墨化环节,公司将积累多年的生产工艺经验带入,在工艺上有较明显的优势,能够有效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并且公司仍在不断改进工艺,探索更有效的成本控制方法。在石墨化工序前,公司针对性地增加了焙烧工序,该项工艺能够提高石墨化炉的填装密度,从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单位成本。
公司针对负极材料乃至锂离子电池行业进行了充分调研,在针对市场和客户需求深刻理解的基础上,选择主要的技术方向和技术路线,持续进行技术储备。公司持续同下游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进行深入技术合作,交流研发经验,持续探索在比容量、压实密度、倍率等方面更为平衡的新一代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公司同时在进行设备和工艺改进,将石墨化、炭化等工序积累的新工艺新装备应用于各种产品的生产,进一步提升原有产品的品质,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形成了较为突出的技术和工艺优势。
3、客户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已进入下游知名行业如宁德时代、国轩高科、蜂巢能源、雄韬股份、万向一二三、欣旺达、远景动力、瑞浦兰钧、宁德新能源等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的供应链,并参与新产品开发,不断深化合作。
锂离子电池厂商与负极材料供应商粘性较高,对供应商的甄选和管理较为严格。负极材料供应商认证周期长,在进入锂离子电池厂商供应链后,通常不会轻易更换。下游客户选择供应商之前,通常需要经过送样小试、中试、大试、批次稳定性等严格复杂的产品测试程序,最终实现批量供应,周期较长。出于对产品性能的稳定性和一致性要求,锂离子电池的主要材料体系匹配确定后通常不会随意更换,客户粘性较高。
4、团队优势
公司曾长期经营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以及碳素制品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人员均在相关领域从业多年,具有丰富的管理、研发、生产和销售经验。公司部分核心管理层曾为碳素行业资深技术人员,同时引进了一批锂离子电池材料专业人才,在装备设计、工艺控制等方面均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在行业内有较高的声誉。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将原有碳素专业与负极材料专业人才相结合,组建了公司的核心团队,构建国内领先的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一体化生产基地,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4年,在长期技术积累和工艺进步的基础上,公司一方面是把握行业技术发展方向,通过差异化产品战略,实现了“快充”“超充”性能产品的批量供货,提升了市场份额,另一方面是积极进行工艺和装备更新,降本增效,通过在原材料预处理等工序采取新工艺,并加强生产管理,适度扩大外协加工采购,持续提升装备自动化、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企业整体运行效率进一步提升,在市场订单较为饱满的情况实现了稳产增产,叠加差异化产品带来的市场需求激增,公司产销规模实现了大幅度增长,超过行业平均增长速度,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2024年,公司实现负极材料销售量21.65万吨,较2023年同比增长53.65%,在行业价格水平较低的情况下,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核心盈利指标逆势增长,实现了较好的业绩表现: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2.29亿元,同比增长19.10%,其中负极材料销售收入47.07亿元,同比增长25.97%。
(1)产品更新迭代成为新的市场增长动力,公司新一代负极材料产品产销规模快速增长,差异化产品战略有力地支撑了公司市场份额扩大、业绩表现提升以及股东回报增强。
2024年,锂离子电池相关产业市场需求持续扩大的同时,新技术、新产品更新速度加快,终端产品迭代需求表现突出,具体到负极材料领域,表现为支撑“快充”“超充”性能,解决“里程焦虑”的动力电池适配新一代负极材料,以及在长循环寿命的同时,支撑更高能量密度的储能电池适配负极材料。
报告期内,在前期工艺积累和生产实践基础上,公司开发并批量供应具备高倍率性能(≥4C),支撑“快充”性能的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产品,伴随相关市场需求的突破式发展,公司相关产品产销规模大幅提升。具备高能量密度,有效辅助储能电池提高应用效率的人造石墨负极材料有所突破。公司积极践行差异化产品战略,主动进行产能调节,一定程度上减缓了成熟产品市场白热化竞争导致的“价格战”对公司盈利水平的不利影响,推动公司市场份额持续扩大,在整体价格水平继续下降情况下业绩表现逆势增长,促进股东回报持续增强。
(2)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沉淀工艺和设备能力,支撑差异化产品战略实施。
随着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逐步深化,新技术、新产品成为企业脱颖而出,缓解市场白热化竞争压力的重要手段。行业内具备较强研发、生产综合实力,能够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路线,批量生产差异化新产品的负极材料厂商能够获得超过行业平均的发展速度。
2024年,公司持续增加研发投入,积极奉行差异化产品策略,持续加大新产品研究以及对应生产工艺、设备的开发,紧跟新型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的产品设计理念和发展方向,持续加大研发力度,研发投入有所上升。公司组建若干科研小组,就各条块各方向开展技术攻关和研究,持续进行检测设备更新,研发综合实力进
一步提升,研发团队进一步优化。2024年,公司母公司获得了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建设了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并同中科院物理研究所、河北省清华发展研究院等机构联合开展科研项目,进行科研成果转化等工作,就新型负极材料如硅碳负极材料等进行深入研发。总体上,公司研发着力于新产品、新工艺的持续开发,部分成果正在逐步展现,预计能够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
(3)积极进行工艺改进和设备挖潜,适当进行外协加工采购,运行效率持续提升,降本增效有所作为2024年,在差异化产品战略支撑下,受下游新一代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市场需求带动,公司产品需求持续提升。公司对现有生产工艺进行潜心研究,对生产设备潜力不断发掘,并对部分工艺引进新装备,生产效率、运行效率再次提升,产能利用率维持超高水平。此外,基于行业存在部分闲置产能的现状,公司适当进行外协加工采购,以弥补短期的订单高企和产能结构性不足。公司还对设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进行持续提高,对生产加工过程压缩精细化进行持续试验,继续提升公司整体的经营效率,降本增效成果明显,保障了产销规模的持续扩大。
(4)布局中长期市场竞争,高质量建设境内外新生产基地。
关注到下游市场仍旧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特别是产品更新迭代带来的需求上升,公司积极布局境内外新生产基地的建设。2024年2月起,公司在石家庄市无极县建设了北苏二期年产10万吨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在项目过程中采取最新的设计理念,大幅引入和采用新设备,进一步提高了生产效率,同时积极探索原有设备的信息化、智能化、自动化转型,持续压低生产成本,巩固成本优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北苏二期项目已实现生产运转。此外,因原项目土地条件、市场竞争环境等发生变化,公司调整前期规划,在山西省昔阳县建设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即山西四期)。关注到全球电动汽车和可再生能源存储需求的激增,锂离子电池作为相关产业的核心组件,其市场空间潜力巨大。公司寻求在东南亚地区、欧洲地区建设负极材料生产基地,探索国际化发展战略。
部分项目变化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5,229,246,463.94 | 4,390,760,656.26 | 19.10% | 公司负极材料销售规模大幅上升,营业收入小幅增加 |
营业成本 | 3,884,114,033.88 | 3,172,760,073.08 | 22.42% | 公司毛利率有所下降,营业成本增幅大于营业收入增幅 |
销售费用 | 9,528,030.16 | 5,462,853.90 | 74.41% | 本期向客户赠送样品支出增加,对销售人员激励增加 |
研发费用 | 175,328,078.54 | 124,792,486.62 | 40.50% | 公司执行差异化产品竞争策略,研发新一代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产品以及硅碳负极材料产品,相应物料、人工等研发投入增加 |
财务费用 | 54,186,030.63 | 36,840,564.28 | 47.08% | 公司2022年末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到位,2023年度利息收入较多 2024年本期进行新生产基地建设,相应资金需求增加,利息支出增加。 |
其他收益 | 111,413,255.76 | 23,371,754.97 | 376.70% | 公司本期新增政府补助款项,相应其他收益上升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0,106,518.99 | 26,076,870.78 | -253.80% | 公司本期销售收入有所增加,同时第四季度显著增加,应收款项余额上升,根据信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601,663.54 | -105,376,162.64 | 109.11% | 本期固定资产金属坩埚处置存在减值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4,404,301.87 | -416,373,730.85 | 31.69% | 公司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票据本期进行贴现,其贴现的现金流作为经营性现金流列报,2022年末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到位,票据贴现规模较小。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7,553,861.64 | -1,460,765,391.92 | 127.90% | 本期公司进行国债逆回购等理财产品投资,相应投资收益增加,期末主要理财产品均已收回,上期末仍有部分理财产品未收回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7,725,869.46 | -177,772,876.52 | 368.73% | 2022年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到位后,金融机构借款发生较少,本期公司进行北苏二期项目建设,银行借款规模增加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84,698,578.29 | 83,974,385.12 | 715.37% | 2023年期末公司有部分理财产品未赎回所致 |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5,229,246,463.94 | 100% | 4,390,760,656.26 | 100% | 19.10% |
分行业 | |||||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 4,706,613,539.33 | 90.01% | 3,736,421,243.60 | 85.10% | 25.97% |
碳素制品 | 331,715,190.16 | 6.34% | 432,809,192.57 | 9.86% | -23.36% |
其他 | 190,917,734.45 | 3.65% | 221,530,220.09 | 5.05% | -13.82% |
分产品 | |||||
负极材料 | 4,706,569,816.32 | 90.00% | 3,736,148,683.42 | 85.09% | 25.97% |
石墨化焦 | 319,477,986.60 | 6.11% | 432,809,192.57 | 9.86% | -26.19% |
受托加工负极材料 | 43,723.01 | 0.00% | 272,560.18 | 0.01% | -83.96% |
金刚石碳源 | 11,388,513.29 | 0.22%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受托加工 | 848,690.27 | 0.02% | 0.00 | 0.00% | 0.00% |
其他 | 190,917,734.45 | 3.65% | 221,530,220.09 | 5.05% | -13.82% |
分地区 | |||||
华东地区 | 2,934,053,923.02 | 56.11% | 2,353,167,356.09 | 53.59% | 24.69% |
西南地区 | 1,401,709,241.87 | 26.81% | 674,611,481.32 | 15.36% | 107.78% |
华南地区 | 320,643,552.75 | 6.13% | 561,815,176.61 | 12.80% | -42.93% |
华北地区 | 270,204,217.11 | 5.17% | 550,327,950.81 | 12.53% | -50.90% |
华中地区 | 232,121,027.38 | 4.44% | 183,131,341.53 | 4.17% | 26.75% |
东北地区 | 38,477,368.60 | 0.74% | 34,176,351.32 | 0.78% | 12.58% |
西北地区 | 17,094,303.19 | 0.32% | 31,034,039.14 | 0.71% | -44.92% |
境外 | 14,942,830.02 | 0.29% | 2,496,959.44 | 0.06% | 498.44%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5,229,246,463.94 | 100.00% | 4,390,760,656.26 | 100.00% | 19.10%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 4,706,613,539.33 | 3,586,066,284.12 | 23.81% | 25.97% | 31.76% | -3.35% |
分产品 | ||||||
负极材料 | 4,706,569,816.32 | 3,586,033,890.14 | 23.81% | 25.97% | 31.78% | -3.35% |
分地区 | ||||||
华东地区 | 2,934,053,923.02 | 2,218,779,308.45 | 24.38% | 24.69% | 25.12% | -0.26% |
西南地区 | 1,401,709,241.87 | 1,052,277,023.58 | 24.93% | 107.78% | 102.21% | 2.07%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5,229,246,463.94 | 3,884,114,033.88 | 25.72% | 19.10% | 22.42% | -2.02%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负极材料 | 销售量 | 吨 | 216,536.13 | 140,924.93 | 53.65% |
生产量 | 吨 | 226,766.94 | 151,202.94 | 49.98% | |
库存量 | 吨 | 17,061.29 | 13,799.72 | 23.6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在前期工艺积累和生产实践基础上,公司开发并批量供应具备高倍率性能,支撑“快充”性能的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产品,伴随相关市场需求的突破式发展,公司相关产品产销规模大幅提升。
2024年,公司对现有生产工艺进行潜心研究,对生产设备潜力不断发掘,并对部分工艺引进新装备,生产效率、运行效率再次提升,产能利用率维持超高水平。此外,基于行业存在部分闲置产能的现状,公司适当进行外协加工采购,以弥补短期的订单高企和产能结构性不足。公司还对设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进行持续提高,对生产加工过程压缩精细化进行持续试验,继续提升公司经营效率,保障了产销规模的持续扩大。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负极材料 | 直接材料 | 1,097,358,095.67 | 30.60% | 1,112,464,170.13 | 40.90% | -1.36% |
制造费用 | 2,058,181,611.08 | 57.39% | 1,291,666,365.40 | 47.49% | 59.34% |
说明2024年,受下游市场新一代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适配负极材料需求较为旺盛影响,公司生产规模快速扩大,年生产量同比增加49.98%。但是,由于2024年负极材料适用焦类原材料价格水平有所下降,且公司通过工艺研发,有效提升生产效率和运行效率,材料成本基本持平,而对应制造费用成本快速增加,且受山西生产基地电价优惠取消影响,电力成本上升,导致制造费用增幅超过产销规模增幅。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报告期,公司新设上海尚太服务境内外销售中心,开拓境内外新客户,并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新设新加坡尚太和马来西亚尚太,其中新加坡尚太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对马来西亚尚太出资,马来西亚尚太为公司全资孙公司马来西亚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4,576,682,857.72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87.52%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宁德时代 | 3,840,379,189.70 | 73.44% |
2 | 客户二 | 263,469,662.26 | 5.04% |
3 | 客户三 | 257,303,924.87 | 4.92% |
4 | 客户四 | 107,774,800.89 | 2.06% |
5 | 客户五 | 107,755,280.00 | 2.06% |
合计 | -- | 4,576,682,857.72 | 87.52%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宁德时代为公司股东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之母公司。除此之外,上述前五大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未在上述客户中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不包括占比5%以下的上市公司股票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465,004,405.64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9.06%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782,405,249.58 | 15.51% |
2 | 供应商二 | 193,855,830.57 | 3.84% |
3 | 供应商三 | 175,454,518.09 | 3.48% |
4 | 供应商四 | 163,780,501.22 | 3.25% |
5 | 供应商五 | 151,443,335.71 | 3.00% |
合计 | -- | 1,466,939,435.17 | 29.09%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9,528,030.16 | 5,462,853.90 | 74.41% | 2024年公司销售数量大幅增加,相应对销售人员激励提升,同时公司部分送样物料赠予客户,相应费用计入销售费用所致 |
管理费用 | 81,139,432.09 | 80,847,402.77 | 0.36% | |
财务费用 | 54,186,030.63 | 36,840,564.28 | 47.08% | 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于2022年末到位,2023年上半年利息收入规模较大,本期利息收入减少。公司新增重大在建工程建设,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 |
集资金,利息支出增加 | ||||
研发费用 | 175,328,078.54 | 124,792,486.62 | 40.50% | 公司执行差异化产品竞争策略,研发新一代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产品以及硅碳负极材料产品,相应物料、人工等研发投入增加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一种对石墨负极材料比表面积均匀性测试新方法的研发 | 本项目通过拉曼测试分析石墨的Id/Ig,判断石墨表面包覆的无定形程度。通过快速测试,可分析碳化品表面包覆均匀性,有利于研发从粉体端提升倍率性能。通过分析石墨材料表面缺陷或结晶程度,分析储能材料和动力材料石墨化半成品表层结晶程度的差异性(同X射线衍射仪相互搭配,提供对石墨材料更加丰富的数据)。 | 已量产 | 采用了拉曼光谱仪测试,通过石墨材料的ID/IG峰峰高比和面扫,来计算石墨包碳的均匀性。从粉体端分析、改善无定形碳的包覆均匀性。 | 研究开发更便捷、高效的碳化包覆均匀性检测手段,提高检测准确性,缩短产品开发周期。 |
一种高精度负极析锂探测与极致快充评价技术的研发 | 本项目旨在研发高精度锂离子电池负极析锂在线检测技术及极速快充性能评价体系,解决快充过程中析锂引发的安全风险与寿命衰减问题,通过实时监测和量化评估优化充电策略,突破高倍率充电技术瓶颈,为动力电池安全快充提供理论支撑和技术保障。 | 已量产 | 聚焦研发高精度负极析锂在线检测技术,开发多维度快充性能评价体系,建立析锂风险与电池寿命的动态关联模型。 | 助力公司巩固高倍率快充技术领先优势。通过构建析锂检测标准与快充评价体系,进一步开发新一代新能源汽车等高价值市场。 |
一种原位植入型低成本聚合硅碳负极复合材料的研发 | 本项目将利用低成本硅源前驱体,通过物理法制备硅纳米材料,结合石墨负极材料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利用聚合石墨工艺,将纳米硅原位植入到聚合石墨中,充分改善硅基材料导电性差的缺点,且可以缓解电极膨胀。 | 已量产 | 通过硅源比例的调控,可以实现400-2000mAh/g的负极材料制备。对新型包覆剂进行研发,在实现高容量的同时,兼具4-6C快充能力。 | 从产品设计开始,开发低成本高性能硅碳复合材料,有利于公司布局硅碳负极材料市场,丰富公司技术储备。 |
超高能量密度负极材料的开发 | 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带动锂电池负极材料的需求量日益扩大,为了解决客户的旅程焦虑,对锂电池的容量密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故此对负极材料的压实指标的要求越来越高,传统的物理方法提升粉体压实的技术已经接近极限,用化学方法提升压实成为一种新的突破口。 | 已量产 | 开发一种新型提升粉体压实密度设备; 完成工艺探索,在不影响材料振实、比表的前提下,将材料的粉体压实密度提升至少0.05g/cm?。 | 改善负极材料制备工艺,提升石墨粉体的压实密度,提升公司超高能量密度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产品的竞争力。 |
超过355mAh/g高容量抗低温长循环储能人造石墨开发 | 储能电池市场迫切需要兼具高容量、低温性能较好和长循环储能负极材料产品,未来这些材料将广泛应用于电网侧储能系统等领域。本项目采用优质焦类原材料,并通过探索相关工艺,进行 | 已量产 | 1、高容量 扣式电池恒流0.05C/0.1C测试,首次放电(脱锂)质量比容量≥355mAh/g; 2、循环性能 | 紧随行业发展趋势,开发迭代新产品,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增强产品在储能市场上的竞争力。 |
开发,达到兼具上述性能,特别是在高容量、长循环情况下,有效改善低温性能。 | 1P常温循环≥8000cycle | |||
基于树脂前造粒和沥青高温炭化的高倍率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研究与开发 | 本项目采用树脂作为石墨包覆剂,研究改善该材料用于全电池的各项电化学性能,包括产气、循环、倍率、低温放电、高温储存等特性。树脂包覆能够改善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首次库伦效率和循环稳定性,从而提升电池的整体性能。 | 已量产 | 1、快充性能 树脂石墨化后层间距大于0.36 nm,离子传输快,软包电池恒流4C测试,相比包覆前产品倍率性能提高30%,无明显析锂。 2、长循环性能 循环性能满足≥5000周,以突破8000周为设计导向。 | 开发新型造粒包覆剂,提升产品的快速充放电能力,从而提高公司在动力电池高端市场的占有率。 |
石墨包覆剂的研究 | 本项目通过探究150℃-300℃软化的6种沥青对同一种石墨材料骨料进行包覆,探究不同软化点沥青对石墨性能的影响。利用高软化点沥青较好的粘附力和热稳定性,提供更好的物理保护层,减少石墨的剥离和粉化。软化点适中的沥青可以在石墨表面形成均匀且具有一定厚度的涂层,既具有良好的粘附力,又能保持适当的孔隙率,有利于锂离子的传输和储存。 | 已量产 | 1、 包覆均匀性 通过面扫拉曼揭示不同软化点的包覆均匀性,探究软化点与包覆; 2、倍率性能 不同软化点的沥青对倍率性能的调控与软化点相关,探究各软化点沥青包覆的石墨炭化品在倍率性能上的差异; 3、长循环性能 包覆对长循环性能的改善,揭示不同软化点沥青对长循环性能的影响。开发能满足4000周以上产品。 | 开发不同沥青包覆剂,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并且能够提高公司的技术竞争力。 |
利用微粉制备高倍率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研究 | 本项目利用微粉进行高倍率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制备。 | 小试阶段 | 扣式电池恒流0.05C/0.1C测试,首次放电(比容量355±5mAh/g; 极片压实密度1.55~1.65g/cm3; 兼具高倍率性能,可实现4C以上充放电。 | 通过微粉技术开展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制备,增强公司产品竞争力。 |
超低膨胀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产品的研究 | 传统的负极材料在充放电过程中容易发生体积膨胀,这不仅会导致电池结构的破坏,降低电池的循环寿命,还可能引发电池内部的副反应,增加电池的安全隐患。因此,开发具有低膨胀特性的负极材料,能够有效缓解电池在充放电过程中的体积变化,提高电池的结构稳定性,从而显著提升电池的循环寿命和安全性。 | 小试阶段 | 能量密度≥350*1.65mAh/cc情况下;满充反弹显著降低; | 超低膨胀人造石墨负极材料能够显著提升电池循环寿命及安全性,适配高能量密度需求(如长续航电动车、航空航天),吸引重要客户,突破高端市场。将推动公司在动力电池领域占据技术高地。 |
基于沥青的超充负极材料的开发 | 传统石墨负极在快速充电条件下的缓慢动力学和析锂阻碍了锂离子电池的快速充电能力。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开发具有快速锂离子扩散能力和快速反应动力学的负极材料。 | 中试阶段 | 开发一种快充型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首次脱锂比容量在345-350mAh/g,倍率性能可以实现4-5C倍率性能,循环5000周左 | 利用沥青制备快充性能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大幅降低原料成本,适配快充电池需求。该项目有望革新公司新能源材料布 |
右。 | 局。 | |||
耐低温石墨负极材料改性研究 | 低温下锂离子在石墨负极的扩散系数下降更为明显,其影响超过了界面电阻增加和电解液电导率下降,是影响锂离子电池低温性能的主要因素。因此,探索低温下不同炭材料结构中的锂离子扩散机制,设计研发适合低温性能的负极材料,是提升锂离子电池低温性能的关键问题。 | 小试阶段 | 通过对人造石墨进行改性处理,改善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结构致密性和固相扩散系数。比容量330-365mAh/g,常温首次放电效率≥92%,-20℃低温放电效率≥60%。 | 耐低温改性石墨可大幅提升电池在-20℃的容量保持率及充放电效率。该项目将助力公司突破极端环境电池技术瓶颈,切入高寒地区电动车、极地装备等特种市场。 |
可调式微介孔多孔碳材料研究 | 本项目拟基于树脂基原料和物理活化方式,通过树脂改性、预处理优化、炭化和活化调控、粉碎和分级提效等策略构筑具有目标参数的多孔碳材料,进而为优化Si/C材料中硅沉积量、纳米硅粒径、含氧量等参数,实现Si/C材料的高比容量、高首效、长循环寿命、高倍率、低膨胀等目标,并为目标Si/C材料提供稳定可靠的技术方案和长远的技术储备。 | 研发阶段 | (1)开发出比表面积、孔容、孔径等关键参数可调控的树脂基多孔碳制备技术,其中包括酚醛树脂改性技术、酚醛树脂固化技术、炭化料高效活化技术、多孔碳高效破碎分级技术等,形成成熟的多孔碳制备技术标准,并努力成为行业内多孔碳制备的技术标杆; (2)形成制备树脂基多孔碳从原材料到成品的标准化流程(包括设备标准化、方法标准化等)、高一致性树脂基多孔碳产品的稳定供应 | 可调式微介孔多孔碳材料突破传统碳材料性能边界,该项目将推动公司跨入多功能碳基材料创新赛道。 |
化学沉积高容量硅碳负极研究 | 硅碳复合负极材料具有较高的理论比容量,远高于传统的石墨负极材料。通过CVD技术,可以实现硅碳复合材料的高效合成,提高电池的能量密度和首次充电效率。通过控制硅碳复合材料的微观结构,减轻体积膨胀,从而提高电池的循环稳定性。 | 小试阶段 | 开发高容量低膨胀硅碳复合材料,首次放电比容量≥1800mAh/g,首次放电效率≥91%。 | 化学沉积法精准构建硅碳复合结构,大幅提升负极比容量,同时抑制硅基膨胀问题,适配长续航电动车及消费电子产品。该项目将推动公司抢占下一代高能量密度电池技术制高点。 |
新型超高容量超高倍率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研发 | 目前市场需求电池拥有更高能量密度的电池,更高电池功率密度,提升车辆续航。这就需要石墨负极压实密度更高,容量更高,同时随着市场对倍率压实的要求,因此开发一种超高倍率兼具超高容量的产品。 | 小试阶段 | 通过产品碳化以及搭配高比容量原材料制备高比容量兼具高倍率人造石墨负极材料。比容量达到360mAh/g,首次效率达到94%。 | 超高容量与倍率性能可满足新型电动车快充、无人机等高端场景需求,突破高附加值市场。该项目将推动公司占据高性能电池材料技术高地。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74 | 137 | 27.01%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4.38% | 4.34% | 0.04%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94 | 65 | 44.62% |
硕士 | 26 | 21 | 23.81% |
博士 | 5 | 2 | 150.00% |
大专 | 30 | 33 | -9.09% |
高中及以下 | 19 | 16 | 18.75%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82 | 69 | 18.84% |
30~40岁 | 76 | 54 | 40.74% |
40岁以上 | 16 | 14 | 14.29%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75,328,078.54 | 124,792,486.62 | 40.5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3.35% | 2.84% | 0.51%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00,634,438.97 | 2,717,963,171.99 | 25.1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85,038,740.84 | 3,134,336,902.84 | 17.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4,404,301.87 | -416,373,730.85 | 31.6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5,137,153,876.60 | 54,273,534,483.25 | 130.5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4,729,600,014.96 | 55,734,299,875.17 | 123.7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7,553,861.64 | -1,460,765,391.92 | 127.9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90,270,107.50 | 1,122,859,723.60 | 41.6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12,544,238.04 | 1,300,632,600.12 | -14.4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7,725,869.46 | -177,772,876.52 | 368.7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00,724,193.17 | -2,054,911,999.29 | 129.23%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负极材料业务产销规模大幅提升,对应营业收入有所增加。同时新增产能建设项目北苏二期,对应投资活动现金流变化显著,此外,公司持续利用国债逆回购进行现金管理,由于发生频率较高,现金流量波动较大,公司现金流量发生较大变化的主要原因及影响因素如下:
1、2024年,受新一代动力电池、储能电池适配负极材料更新迭代影响,公司负极材料产销规模大幅提升,营业收入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有所提升,且部分较高等级银行票据本期进行贴现处理,相关现金流入计入经营性活动。公司2024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继续好转。但是,受限于上下游行业结算特点影响,公司通常支付预付货款给原材料和电力供应商,而客户销售回款通常存在一定信用期且以票据结算,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仍表现为负数。
2、2024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均大幅增加,主要为2024年全年公司持续进行较大规模的国债逆回购理财投资,且投资收益有所增加所致,同时2023年末存在较大金额的理财产品未赎回,导致上期投资活动现金流量金额为负。
3、2024年,公司进行北苏二期项目建设,积极通过银行贷款进行融资,筹资活动现金表现为净流入,而2023年公司偿还了信用证和保理融资款项,在未产生较大项目建设情况,新增银行贷款规模较小。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相差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上下游结算特点所致。
公司上游主要为原材料、电力、外协加工供应商、石墨坩埚供应商,其中原材料和电力结算方式均以预付款方式为主,而公司下游为锂离子电池厂商,通常采取一定信用期后银行承兑票据或商业承兑票据的形式进行销售回款,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在生产规模快速扩大的情况下,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有所增加,但销售价格水平有所下降,负极材料生产规模增幅超过营业收入增幅,原材料等款项预先支付,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685,429,078.29 | 7.40% | 133,974,385.12 | 1.81% | 5.59% | |
应收账款 | 2,494,190,355.85 | 26.92% | 1,717,548,255.96 | 23.16% | 3.77% | |
合同资产 | ||||||
存货 | 1,555,030,558.62 | 16.78% | 1,091,764,243.25 | 14.72% | 2.07% | |
投资性房地产 | 2,344,330.21 | 0.03% | 2,512,150.33 | 0.03% | 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354,368.10 | 0.00% | 291,636.49 | 0.00% | 0.00% | |
固定资产 | 2,489,942,704.21 | 26.88% | 2,344,099,026.32 | 31.60% | -4.73% | |
在建工程 | 687,316,614.64 | 7.42% | 39,833,847.05 | 0.54% | 6.88% | 本年度公司新增北苏二期新建产能项目,在建工程大幅增加 |
使用权资产 | 34,410,573.76 | 0.37% | 4,061,240.47 | 0.05% | 0.32% | |
短期借款 | 578,125,730.22 | 6.24% | 651,734,096.20 | 8.79% | -2.55% | |
合同负债 | 5,662,597.07 | 0.06% | 20,205,967.40 | 0.27% | -0.21% |
长期借款 | 1,146,775,780.00 | 12.38% | 444,310,000.00 | 5.99% | 6.39% | 因新增产能建设,公司通过新增银行长期贷款筹集资金 |
租赁负债 | 30,197,641.66 | 0.33% | 1,714,286.40 | 0.02% | 0.30%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0.00 | 175,296.00 | 175,296.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441,406,279.37 | 257,051,808.80 | 698,458,088.17 | |||||
上述合计 | 441,406,279.37 | 257,227,104.80 | 698,633,384.17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公司处置前期应收款项,收回债权人股权,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 目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情况 |
货币资金 | 730,500.00 | 730,500.00 | 用于开具票据开立质押 |
固定资产 | 170,411,929.98 | 121,289,245.20 | 用于售后租回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71,244,888.00 | 70,061,343.84 | 用于长期借款抵押 |
合 计 | 242,387,317.98 | 192,081,089.04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北苏总部二期项目 | 自建 | 是 | 锂电池负极材料 | 918,225,514.62 | 918,627,803.05 | 自有及自筹资金 | 不适用 | 2023年09月16日 | ||||
山西锂电生产基地三期工程 | 自建 | 是 | 锂电池负极材料 | 5,919,042.49 | 1,195,218,296.58 | 自有及自筹资金 | 不适用 | |||||
北苏一期5号厂房 | 自建 | 是 | 锂电池负极材料 | 31,059,517.38 | 36,987,234.07 | 自有资金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955,204,074.49 | 2,150,833,333.70 | -- | -- | 0.00 | 0.00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与销售 | 125000万元 | 4,854,521,161.68 | 2,937,595,770.71 | 6,190,791,954.79 | 652,352,166.90 | 489,133,562.41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上海尚太凯昂新材料有限公司 | 设立 | 报告期内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无重大影响 |
SHANGTAI TECHNOLOGY(SINGAPORE)PTE.LTD. | 设立 | 报告期内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无重大影响 |
SHANGTAI TECHNOLOGY(MALAYSIA)SDN.BHD. | 设立 | 报告期内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无重大影响 |
山西尚太新材料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 登记注销 | 报告期内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上海尚太凯昂新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尚太凯昂新材料有限公司由石家庄尚太单独出资设立。该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全部由石家庄尚太认缴,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尚太凯昂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1,264,433.39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 -1,735,566.61元。
2.SHANGTAI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
SHANGTAI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由石家庄尚太单独出资设立.该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完成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美元3,000万元,全部由石家庄尚太认缴,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截至2024年12月31日,SHANGTAI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的净资产为5,236,842.92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989.96元。
3. SHANGTAI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
SHANGTAI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由石家庄尚太之子公司SHANGTAI TECHNOLOGY(SINGAPORE) PTE. LTD.单独出资设立, 于2024年10月11日完成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林吉特1,000元,石家庄尚太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截至2024年12月31日,SHANGTAI TECHNOLOGY (MALAYSIA) PTE. LTD.的净资产为-165,720.53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151,623.74元。。
4.山西尚太新材料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8日,山西尚太新材料研究开发有限公司经全体股东同意公司解散。该公司已于2024年12月9日办妥注销手续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1、行业发展空间广阔,新应用领域、技术方向层出不穷。
公司所处负极材料行业归属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伴随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清洁能源政策助力,锂离子电池已成为技术最为成熟、发展最具潜力、应用最为广泛的二次电池,是支撑全球能源结构调整的基石之一,其产业链支撑新能源汽车、风光能源应用、消费电子产品的运行,并向低空飞行、重卡、船舶、工程机械等新兴领域扩散应用。
行业产业链高度成熟,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主材均已形成若干家优质供应商的竞争格局,各材料厂商与电芯厂商和终端应用产品厂商分工协作,支撑行业发展持续深化,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层出不穷。
根据研究机构EVTank统计和预测,2024年,全球锂离子电池总体出货量1,545.1GWh,同比增长28.5%。按应用领域统计,动力电池出货量为1,051.2GWh,同比增长21.5%,储能电池出货量为369.8GWh,同比增长
64.9%。预计到2025年和2030年,全球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将分别达到1,899.3GWh和5,127.3GWh,锂离子电池行业增长将推动负极材料行业的持续发展,总体上,行业发展空间广阔。
2、不仅“全面开花”,更新迭代成为重要方向,新产品新技术深刻影响企业未来发展。
近年来,锂离子电池行业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各方向、各环节处于“全面开花”阶段,诸多领域均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但这一趋势自2024年起逐渐发生变化,随着行业发展更加深入、更加细化,产品更新迭代成为重要方向,深刻影响着企业发展轨迹。
当前,锂离子电池终端产品应用过程中存在诸多可以改进的方向,亟需技术、工艺进步来提升产品性能,推动下游市场和终端应用场景的进一步扩张。在此背景下,行业企业需要持续下大力气进行研发投入,对新技术、新产品开展深入的研究,把握技术路线的发展变化脉络,开发出适配各类应用场景需要、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的负极材料。
由于行业整体竞争环境不佳,同质化产品价格快速下降,仅具备同质化产品研发生产能力的企业盈利水平受到严峻挑战,无法进行更大规模的技术研发和设备更新,存在逐步丧失竞争力的风险。而具备技术和工艺开发实力,把握技术发展方向,能够与下游龙头锂离子电池企业开展深入合作的负极材料厂商,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取得相对优势。
总体上,在行业不再全面扩张,细分领域产品技术迭代加快,且传统同质化产品白热化竞争环境中,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能力将深刻影响企业的未来发展。
3、行业市场竞争 “两极分化”现象较为突出,优势企业持续进行产能扩张。
2024年,负极材料行业市场供需反转,行业景气度下降,市场处于白热化竞争状态,而新产品新技术层出不穷,行业整体仍旧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在此背景下,行业市场竞争“两级分化”现象较为突出,一方面,部分企业,在产品开发、质量管理、成本控制、客户销售等方面存在劣势,承接同质化产品订单,陷入价格
“内卷”,由于总体盈利水平不佳,产能通常无法满负荷发挥,出现搁置、中断新建产能情况;另一方面,具有较强研发能力和质量管理能力,在成本控制具有一定优势,能够把握产品迭代发展机会,掌握差异化产品工艺的企业,产能利用率通常较高,能够持续进行产能扩张,一定程度缓解市场白热化竞争的价格压力,形成“产品迭代——产能扩张”的良性循环。“两极分化”现象预计仍将持续且较为突出。
4、海外终端市场发展潜力较大,中国企业出海,支撑全球产业链共同发展进步得益于中国制造的供应链、产业分工优势,在本轮锂离子电池产业发展大潮中,中国企业、中国市场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根据EVTank数据统计,2024年,中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达到1,214.6GWh,同比增长36.9%,超过全球同期增速,约占全球锂离子电池总体出货量的78.6%。2024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前10的企业中,中国企业占据6席,以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等为代表的中国企业在全球市场竞争中占据明显优势。负极材料行业中,根据EVTank数据统计,2024年全球负极材料出货量达220.6万吨,同比增长21.3%,其中中国负极材料出货量达到211.5万吨,中国企业占全球负极材料市场比重达95.9%。
中国企业的占比与中国锂离子电池市场的快速发展密切相关,而全球市场方兴未艾,潜力较大,中国企业出海竞争,通过多元化、本地化投资与合作,进行海外产能建设,拓展海外市场,支撑全球供应链发展,有助于促进全球市场的进一步扩张,全球产业链的共同发展进步。
(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未来几年,公司将始终以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为基础,加快对硅碳负极材料等技术路线的研究,持续专注于负极材料主业,辅助拓展碳素制品业务,在向成为“全球领先的锂电负极材料企业”之路上奋勇争先,全力将尚太科技打造成世界知名的负极材料品牌,努力成为负极材料行业中具有综合竞争力的领军企业。
公司将持续加大对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以及负极材料其他技术方向的研发投入,持续改进优化创新机制,广泛吸纳人才,积极布局负极材料的前沿技术,开发适应不同应用场景、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一代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产品,并推进硅碳负极材料等尚未大规模量产产品的研发,布局其他技术路线,促进相关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同时,公司将持续巩固、优化升级现有一体化生产经营模式,对现有负极材料产能在设备更新、工艺更新的基础上进行扩充,对工艺效率不足的产能进行升级改造,并高质量建设新的生产基地,采用更先进的生产工艺,提高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水平,稳步提升负极材料的一体化生产能力。此外,公司还将积极布局海外生产基地,广泛进行国际合作,深入参与国际市场,推动产业本地化。
公司将继续巩固成本优势,不断挑战“成本极限”和“制造极限”,并立足以研发创新、技术进步推动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的应用,打造更好更出色的负极材料产品,稳定产品品质,降低生产成本,以满足下游客户对规模化生产中降本和品控的需求。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大优质客户的开发力度,特别是海外市场客户,持续丰富优化客户结构,提升市场份额。在深耕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领域的同时,公司将与下游优质客户合作,开拓新型消费类电池市场,并研发多款适用于其他锂离子电池应用场景的负极材料。
(三)2025年度经营计划
2024年,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以及公司所处负极材料行业整体维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但市场竞争环境整体仍处于白热化状态,价格水平不佳,产业内更新迭代需求较为突出,新产品新技术的走向市场能够一定程度缓解同质化竞争的负面影响,行业内“两极分化”现象愈发明显。
针对当前市场环境,2025年,公司将积极采取行动,拟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推动技术和工艺创新,从成本导向走向科技引领。
当前,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不断深化,行业发展不再是“全面开花”,更新迭代形成的市场需求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新产品、新技术支撑的差异化产品对于塑造公司长期综合竞争力有重要作用。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推动技术和工艺创新,力争研发出具有行业突破意义的,在容量、倍率、低温性能、加工性能等方面具有领先优势的新型负极材料产品,摆脱部分同质化产品市场竞争环境不佳,盈利水平难以提升的恶性竞争
局面。公司将继续扩大现有研发团队,并增强对研发资源的倾斜和支撑,完善激励制度,打造一支能够与销售、生产、品质等部门高效协同、响应及时的高素质研发团队。公司还将积极与下游客户开展合作,研发符合下一代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发展方向的负极材料产品,从成本导向走向科技引领,打造具备各项综合实力的“世界一流锂电材料企业”。
2、通过技术创新巩固发扬成本优势,降本增效,精益生产。
在现有石墨化成本领先优势的基础上,进行持续的技术创新和工艺创新,持续探索信息化、数字化、自动化进行规模生产的设备和工艺,通过对原材料开发、生产加工阶段的全流程研究和掌控,持续提升对于负极材料,对于锂离子电池的本源认识,通过技术创新、设备更新对成本优势进行巩固和发扬,对全体员工技术创新进行激励,科学化、精细化制定生产计划和生产安排,加强员工技能培训,提升生产组织管理效率,通过提高企业整体“采购—生产—销售”循环效率,真正实现降本增效,精益生产。
3、与现有优质客户加深合作,进行新客户开发。
持续深入开展与战略客户宁德时代的广泛合作,继续深化公司与国轩高科等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在巩固现有优质客户的基础上,重点开发与下游新能源汽车和储能终端开展广泛合作的锂离子电池企业和海外优质客户。
4、积极进取,高质量做好境内外新增产能项目建设工作。
虽然行业总体产能处于较高水平,但是公司关注到2024年行业新增产能速度已经开始下降,执行差异化战略,把握新产品业务机会的企业如公司产能利用率处于极高水平,现有产能已经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的需要。
公司将持续推动境内外产能建设工作,在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建设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在马来西亚建设年产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项目建设过程中采用公司设备和工艺的最新研发成果,高质量建设产能,厉行节约、质量过硬,坚持环保达标、安全施工,不发生重大的环保和安全负面事件。公司新增产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提高生产效率,提升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上述项目的建成和投运,将有效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5、持续加强公司治理,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2025年,公司将不断提高自身规范运作、信息披露严格要求,向优秀上市公司看齐,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制度和内控体系,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也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功能,利用多项工具进行直接融资,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价值发现和资源配置功能,提升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价值回报。
2025年,市场竞争环境总体较为激烈,各方面不可控因素较多,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与实际经营情况存在出现较大差异的可能性。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03月15日 | 东吴证券策略会举办地(北京)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投资者 | 公司产品生产情况、主要业务、未来发展目标 | 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信息管理查询。 |
2024年04月25日 | 线上 | 电话沟通 | 其他 | 投资者 | 公司2023年和2024年一季度经营情况、2024年发展 | 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信息管理查询。 |
规划等 | ||||||
2024年05月23日 | 线上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投资者 | 2023年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2024-036) |
2024年08月14日 | 公司北苏总部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其他 | 投资者 | 2024年上半年经营情况、在建工程进展、研发进展等 | 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信息管理查询。 |
2024年08月19日 | 线上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投资者 | 2024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24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2024-057) |
2024年10月26日 | 线上 | 电话沟通 | 其他 | 投资者 | 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 | 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信息管理查询。 |
2024年10月31日 | 线上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投资者 | 2024年第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24年第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2024-087)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落实深圳证券交易所“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治理机构 | 具体情况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公司能够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表决权。公司的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在股东大会上充分保证了各位股东有充分的发言权利,确保了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使其可以充分行使股东的合法权利。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任职公司董事、高管期间,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 |
董事和董事会 | 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全体董事能够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由公司董事组成,除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外,其他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各专门委员会分工明确,规范运作,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参考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监事和监事会 |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全体董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开展工作,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公司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分开,各自独立运行,具备独立自主经营能力和完整的业务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能够严
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65.19% | 2024年05月15日 | 2024年05月16日 |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8.《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0.30% | 2024年07月17日 | 2024年07月18日 |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7.29% | 2024年08月30日 | 2024年08月31日 |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2.《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9.96% | 2024年10月30日 | 2024年10月31日 | 1.《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3.《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条件》;4.《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5.《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具体办理本 |
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5.52% | 2024年12月19日 | 2024年12月20日 |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4.《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欧阳永跃 | 男 | 58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08月08日 | 2026年07月26日 | 95,327,000 | 95,327,000 | ||||
尧桂明 | 男 | 41 | 董事 | 离任 | 2020年08月08日 | 2024年05月20日 | 2,400,000 | 600,000 | 1,800,000 | 个人资金需求减持股份 | ||
尧桂明 | 男 | 41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20年08月08日 | 2024年04月24日 | ||||||
李龙侠 | 男 | 36 | 董事 | 现任 | 2024年07月17日 | 2026年07月26日 | 57,750 | 57,750 | 股权激励 | |||
李龙侠 | 男 | 36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4年04月24日 | 2026年07月26日 | ||||||
齐仲辉 | 男 | 59 | 董事、山西尚太执行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08月08日 | 2026年07月26日 | 1,200,000 | 240,000 | 960,000 | 个人资金需求减持股份 | ||
欧阳文昊 | 男 | 32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1月31日 | 2026年07月26日 | ||||||
刘洪波 | 男 | 6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09 | 2026 |
月27日 | 年07月26日 | |||||||||||
高建萍 | 女 | 5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09月27日 | 2026年07月26日 | ||||||
孙跃杰 | 男 | 58 | 监事会主席、山西尚太常务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01月31日 | 2026年07月26日 | 1,056,000 | 256,000 | 800,000 | 个人资金需求减持股份 | ||
左宝增 | 男 | 60 | 监事 | 现任 | 2023年07月27日 | 2026年07月26日 | 1,056,000 | 264,000 | 792,000 | 个人资金需求减持股份 | ||
任跃杰 | 男 | 40 | 职工代表监事、采购工程师 | 现任 | 2020年08月08日 | 2026年07月26日 | ||||||
王惠广 | 男 | 42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20年08月08日 | 2026年07月27日 | 200,000 | 25,000 | 175,000 | 个人资金需求减持股份 | ||
合计 | -- | -- | -- | -- | -- | -- | 101,239,000 | 57,750 | 1,385,000 | 99,911,75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尧桂明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24年04月24日 | 个人原因 |
尧桂明 | 董事 | 离任 | 2024年05月20日 | 个人原因 |
李龙侠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2024年04月24日 | 工作调动 |
李龙侠 | 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07月17日 | 工作调动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治理机构 | 简历 |
董事会 | 1、欧阳永跃先生,董事长、总经理,1966年3月生,中国籍,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1988年毕业于湖南大学,本科学历。1988年7月至2000年11月,在上海碳素厂(现中钢集团上海碳素厂有限公司)担任工程师;2001年10月至2018年11月,在上海尚太炭素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经理;2008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李龙侠先生,1989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国际与发展经济学硕士,2015年6月至2023年12月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历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2023年12月至2024年4月,在本公司担任证券部副总监,2024年4月至2024年7月,在本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4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齐仲辉先生,董事,1965年8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毕业于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至1999年3月,历任兰州炭素有限公司(前身为兰州炭素厂)石墨化技术员、研究所高科技开发公司生产部副主任、研究所新材料室主任、石墨化分厂副厂长、厂长;1999年3月至2005年8月,在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9年2月,在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任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19年3月至今,历任山西尚太总经理、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山西尚太执行董事、总经理。 4、欧阳文昊先生,董事,1993年10月生,中国籍,澳大利亚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墨尔本皇家理工大学,本科学历,2019年8月至2021年3月,Sky Jade Capital Pty Ltd.职员;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负极工程师;2023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工程师。 5、刘洪波先生,独立董事,1958年3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毕业于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82年1月至今担任湖南大学教师。2014年1月至2020年1月,担任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2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4月至今,担任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月至今,担任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6、高建萍女士,独立董事,1971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92年7月至1996年4月,在邯郸神光打火机有限公司担任出纳;1996年5月至2000年1月,在邯郸市复兴区工业公司担任会计;2000年2月至2014年4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66296部队担任会计;2014年5月至2019年7月,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北分所担任审计员;2019年7月至2022年10月,在河北勤有功律师事务所担任财务顾问;2023年7月至今,担任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监事会 | 1、孙跃杰先生,监事会主席,1966年8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无极县乡镇企业局、无极县项目办公室职员、副局长、副主任等职务,2017年12月加入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历任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2023年1月至今,历任公司监事、山西尚太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山西尚太常务副总经理。 2、左宝增先生,监事,1964年10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毕业于河北科技大学,本科学历。1985年8月至2008年3月,历任河北铁狮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机动科科员、机修主任、机动处长、书记、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08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总工程师、董事;现任公司监事、总工程师。 3、任跃杰先生,监事,1984年4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毕业于河北大学质量技术监督学院,大专学历。2006年7月至2009年7月,在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城食品有限公司担任质检员;2009年8月至今,历任公司化验员、车间副主任、采购员、监事;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采购工程师。 |
高级管理人员 | 1、欧阳永跃先生,请参阅上述董事会成员简介。 2、李龙侠先生,请参阅上述董事会成员简介。 3、王惠广先生,财务总监,1982年2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毕业于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6月至2007年2月,在天津市化妆品研究院有限公司担任会计;2007年3月至2011年2月,在天津大爱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含筹备)担任财务经理;2011年5月至2014年2月,在上海好施实业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含筹备)担任财务经理;2014年3月至2016年8月,在河北爱弗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担任财务副总监;2016年9月至2018年1月,在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内控专员、内蒙古杉杉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8年1月至今,历任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欧阳永跃 | 宁波尚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年11月28日 | 2024年11月06日 | 否 |
刘洪波 | 湖南大学 | 教师 | 1982年01月01日 | 是 | |
刘洪波 |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4月01日 | 是 | |
刘洪波 | 汨罗湘沪石墨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11月03日 | 否 | |
刘洪波 | 黑龙江拓海石墨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5月11日 | 是 | |
刘洪波 | 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03月23日 | 2025年01月17日 | 是 |
高建萍 | 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07月17日 | 是 | |
高建萍 | 河北一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2月01日 | 是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宁波尚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11月6日注销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事项 | 具体情况 |
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并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与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予以考核。涉及监事薪酬的制度须报请监事会审议同意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报酬的确定依据 | 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工作岗位职务及相关薪酬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不领取薪酬,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公司根据公司薪酬考核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盈利水平、所处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等因素考核确定并发放。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每年给予固定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
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776.22万元薪酬已全额支付。 |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欧阳永跃 | 男 | 58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139.37 | 否 |
尧桂明 | 男 | 41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8.66 | 否 |
李龙侠 | 男 | 36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55 | 否 |
齐仲辉 | 男 | 59 | 董事、山西尚太执行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99.64 | 否 |
欧阳文昊 | 男 | 32 | 董事、生产部长 | 现任 | 31.95 | 否 |
刘洪波 | 男 | 6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4 | 否 |
高建萍 | 女 | 5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4 | 否 |
孙跃杰 | 男 | 58 | 监事会主席、山西尚太常务副总经理 | 现任 | 129.41 | 否 |
左宝增 | 男 | 60 | 监事、总工程师 | 现任 | 122.72 | 否 |
任跃杰 | 男 | 40 | 职工代表监事、采购工程师 | 现任 | 17.62 | 否 |
王惠广 | 男 | 42 | 财务总监 | 现任 | 135.06 | 否 |
合计 | -- | -- | -- | -- | 776.22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04月24日 | 2024年04月25日 |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8.《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9.《关于<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的议案》;10.《关于独 |
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11.《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3.《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其议事规则的议案》;14.《关于制定ESG管理制度的议案》;15.《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1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7.《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8.《关于变更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19.《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2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21.《关于<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22.《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06月21日 | 2024年06月22日 | 1.《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关于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3.《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4.《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08月14日 | 2024年08月15日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3.《关于<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的议案》;4.《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5.《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10月13日 | 2024年10月15日 | 1.《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3.《关于设立境外全资孙公司并投资建设马来西亚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的议案》;4.《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2024年10月26日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制订<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12月03日 | 2024年12月04日 | 1.《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5.《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6.《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欧阳永跃 | 6 | 6 | 0 | 0 | 0 | 否 | 5 |
尧桂明 | 2 | 2 | 0 | 0 | 0 | 否 | 2 |
欧阳文昊 | 6 | 6 | 0 | 0 | 0 | 否 | 5 |
齐仲辉 | 6 | 6 | 0 | 0 | 0 | 否 | 5 |
刘洪波 | 6 | 6 | 0 | 0 | 0 | 否 | 5 |
高建萍 | 6 | 6 | 0 | 0 | 0 | 否 | 5 |
李龙侠 | 4 | 4 | 0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重大事项的决策,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专业性意见。全体董事勤勉尽职,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独立董事通过审阅资料、参加会议、视频或电话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董监高薪酬、选择审计机构、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发表了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高建萍、齐仲辉、刘洪波 | 5 | 2024年03月22日 | 审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一致通过 | 无 | 无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高建萍、齐仲辉、刘洪波 | 5 | 2024年04月19日 | 1.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 | 一致通过 | 无 | 无 |
案》;4.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审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6.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7.审议《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8.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9.审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0.审议《关于<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11.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12.审议《关于<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刘洪波、欧阳文昊、高建萍 | 1 | 2024年04月19日 | 1.审议《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一致通过 | 无 | 无 |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欧阳永跃、尧桂明、刘洪波 | 3 | 2024年04月19日 | 1.审议《ESG管理制度》;2.审议《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3.审议《关于中止<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书暨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生产项目>的议案》 | 一致通过 | 无 | 无 |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 | 高建萍、刘洪波、欧阳文昊 | 3 | 2024年04月19日 | 审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一致通过 | 无 | 无 |
议 | |||||||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高建萍、刘洪波、欧阳文昊 | 3 | 2024年06月19日 | 审议《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一致通过 | 无 | 无 |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欧阳永跃、尧桂明、刘洪波 | 3 | 2024年06月21日 | 审议《关于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 一致通过 | 无 | 无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高建萍、齐仲辉、刘洪波 | 5 | 2024年08月09日 | 1.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3.审议《2024年半年度内部控制工作总结》 | 一致通过 | 无 | 无 |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高建萍、刘洪波、欧阳文昊 | 3 | 2024年08月09日 | 审议《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 一致通过 | 无 | 无 |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欧阳永跃、李龙侠、刘洪波 | 3 | 2024年10月13日 | 审议《关于设立境外全资孙公司并投资建设马来西亚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的议案》 | 一致通过 | 无 | 无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高建萍、齐仲辉、刘洪波 | 5 | 2024年10月21日 | 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一致通过 | 无 | 无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高建萍、齐仲辉、刘洪波 | 5 | 2024年11月29日 | 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一致通过 | 无 | 无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735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234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3,975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3,97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2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3,461 |
销售人员 | 9 |
技术人员 | 288 |
财务人员 | 15 |
行政人员 | 202 |
合计 | 3,97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博士 | 48 |
本科及专科 | 1,108 |
高中及以下 | 2,819 |
合计 | 3,975 |
2、薪酬政策
为持续完善公司内部薪酬分配与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员工活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秉持“以人为本、以岗定薪、按绩取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薪酬理念,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和多元化的福利保障机制。2024年公司继续优化薪酬政策,确保薪酬体系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充分体现员工价值贡献,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在制定和实施薪酬政策时,公司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市场竞争力与内部公平性并重:公司定期开展市场薪酬调研,结合行业趋势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动态调整薪酬水平,确保员工收入与公司规模、业绩表现及外部市场水平相符。
2、长期激励与短期激励相结合:公司薪酬政策不仅关注当期业绩表现,更注重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相契合。
3、激励与约束并重:公司坚持“奖罚分明、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薪酬发放与绩效考核结果紧密挂钩,确保薪酬分配公平、公正、透明。
4、薪酬发放规范化与透明化: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薪酬核算、审批及发放流程,确保员工工资按时、准确发放。
公司推行了多元化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技术津贴、绩效奖金、年终奖、创新奖励、福利补贴及项目奖励等,充分体现员工的价值贡献。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机制的同时,确保薪酬分配更加公平合理。通过持续完善薪酬体系,公司致力于实现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的有机统一,推动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为实现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3、培训计划
按照公司发展战略为适应公司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岗位多样化的人才培养需求,公司继续优化培训体系,科学设计培训内容与方式,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培训活动,全面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与效果。通过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打造了一支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队伍,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1、多层次培训体系:公司针对不同岗位和员工发展阶段,设计了多层次、多维度的培训体系。进一步优化新员工入职培训、上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及专项取证培训等基础培训项目,确保新员工能够快速融入公司文化并胜任岗位职责。同时,通过定期轮训、专项技能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2、培训方式创新:为提升培训的灵活性和覆盖面,继续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一方面,公司进一步优化网络学习平台,引入更多优质的在线课程资源,方便员工随时随地学习;另一方面,公司组织各部门技术骨干和专业讲师开展现场授课、实操演练等形式的培训,强化生产操作岗位员工的基本技术技能,确保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
3、培训工作站建设:公司加强各级培训工作站的建设,将其作为基层员工技能提升的重要平台。强化了基础操作培训,并将培训计划的落实和培训效果的评估纳入常态化管理
4、高技能人才培养:公司将重点加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通过设立专项培训计划、开展技能竞赛、组织外部交流学习等方式,公司为高潜力员工提供更多成长机会。
5、培训效果评估与优化:为确保培训工作的实效性,通过定期考核、员工反馈、绩效跟踪等方式,全面评估培训成果,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确保培训工作真正服务于公司战略目标和员工职业发展需求。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156,517.23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4,338,080.55 |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利润分配政策 |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3、现金分红的条件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积极推行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分红除外);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工程、设备等资本性支出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②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工程、设备等资本性支出累计支出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0万元。 |
4、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保证现金股利分配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利润分配的决策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在利润分配预案形成前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并听取其意见。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同时,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和审议时,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不限于投资者关系管理互动平台、邮件、电话等)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股东关心的问题。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 |
上市后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上市后三年内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在保证现金股利分配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 | 是 |
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8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259,831,25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207,865,0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207,865,000. |
可分配利润(元) | 1,197,761,751.58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1、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总额低于202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具体为24.80%,说明如下:
(1)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低于2024年经审计净利润30%的原因
①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所处为锂离子电池及其原材料行业,目前处于成长期,行业整体快速发展,下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电池需求快速增长,公司近两年产销规模增速均高于行业增速。公司是专业从事锂 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研发、一体化生产和销售的企业,需要持续进行新产能建设,以满足持续扩大的下游市场需要。
②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和资金需求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2,924.65万元,经审计的当期净利润为83,832.71万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受上下游资金结算特点等原因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近期,公司拟在山西省晋中市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在马来西亚建设“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等境内外产能建设项目,且需要配套铺底流动资金以支撑业务运转,公司2025年度拟对外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要大量资金来进行项目建设,业务拓展,扩大技术储备和人才储备。综上所述,公司需要充足的资金,以实现长期、稳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提升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力,提高抗风险能力,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
(2)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2024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满足公司新增项目建设,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2024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05%,公司将一如既往为广大股东创造良好的收益。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将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同时,公司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等各类股东保持正常的沟通,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业绩说明会、邮件等多种渠道,收集和接受各类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提供的意见和诉求,并积极给予反馈。
(4)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兼顾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关系,努力提升自身经营业绩,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积极履行既定的股东回报规划,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提升投资者的满足感。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2023年8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3年8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023年8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3、2023年8月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2023年8月3日至8月14日,公司在内部OA(云之家企业云盘)公告栏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有员工反馈意见。通过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公司监事会未发现有关激励对象人员存在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情况。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就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于2023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23年8月1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高建萍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8月29日(周二)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于2023年8月10日就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6、2023年8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并经公司自查,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8月2日),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7、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本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8、2023年9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9、2023年12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0、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1、2024年1月2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回购的5000限制性股票已注销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60,755,600元减少至260,750,600元,股本总额由260,755,600股减少至260,750,600股。
12、2024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3、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4、2024年6月4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已注销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60,750,600元减少至260,716,100元,股本总额由260,750,600股减少至260,716,100股。
15、2024年6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激励对象名单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6、2024年7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授予并登记完成,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4年7月18日。本次预留部分授予并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60,716,100元增加至260,961,350元,股本总额由260,716,100股增加至260,961,350股。
17、2024年8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相关事项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8、2024年1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 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9、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李龙侠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0 | 57,750 | 0 | 0 | 0 | 57,750 | 68.55 | 0 | 0 | 57,750 | 22.51 | 57,750 |
合计 | -- | 0 | 57,750 | 0 | 0 | -- | 57,750 | -- | 0 | 0 | 57,750 | -- | 57,750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公司已构建了全面且科学的薪酬考核体系,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高级管理人员的核心岗位职责、岗位重要性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合理的薪酬计划与方案。为进一步激发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力,公司计划实施股权激励等长期激励措施,并结合业绩目标考核机制,持续跟踪长期绩效表现。2024年6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激励对象名单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此举旨在引导高级管理人员兼顾公司短期经营目标与长期战略发展,不断提升经营质量,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稳步实现。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2024年度,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适时的更新和完善,建立一套设计科学、简洁适用、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组成公司的风险内控管理组织体系,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公司董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3月15日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2025年3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中出现的重大差错、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已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重大缺陷: 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造成重大损失;重要制度缺失导致系统性失效;前期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媒体重大负面新闻频现;重大安全、环保事故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 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对公司经营产生中度影响;重要制度不完善,导致系统性运行障碍;前期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一般缺陷迹象: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 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整体重要性水平)。错报金额≥利润总额5%、错报金额≥净资产0.8%; 重要缺陷: 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整体重要性水平>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利润总额3.75%≤错报金额<利润总额5%、净资产0.5%≤错报金额<净资产0.8%;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错报金额<利润总额3.75%、错报金额<净资产0.5%。 | 重大缺陷:是指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占资产总额比例≥0.5%; 重要缺陷:是指0.3%≤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占资产总额比例<0.5%; 一般缺陷:是指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占资产总额比例<0.3%,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尚太科技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3月15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2025年3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新建、改扩建项目均严格遵守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制度,所有生产基地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相关环保资质手续齐全。其中公司拥有位于石家庄市无极县经济开发区西区北苏总部项目、北苏二期项目和石家庄市无极县里城道镇生产基地,分别办理了编号为91130130679932938G001Q、91130130679932938G003Q和9113013067993298G002U的排污许可证。公司子公司山西尚太办理了编号为91140724MA0JW2MW67001Z的排污许可证。报告期内,公司用于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2,195.16万元,包括环保处理设备购建、改造支出、日常环境处理支出以及监测支出等;缴纳环境保护税72.06万元。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环保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进行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并将编制完毕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送交相关主管部门备案。2024年5月,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监督审核。2024年6月,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 □不适用公司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主要污染物来源于废气排放。为有效控制废气污染,公司构建了一套科学且高效的废气处理体系,配备了多种先进的处理设施,包括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静电除尘器、三级净化塔、湿式电除尘器以及石灰石膏法脱硫系统。集气罩能够精准地收集生产工序中产生的废气,确保废气不会随意扩散到环境中。布袋除尘器则利用纤维织物的过滤作用,对含尘废气进行高效过滤,当含尘气体通过布袋时,粉尘被阻留在布袋表面,净化后的气体则从布袋缝隙排出,其过滤效率极高,能有效捕集细微粉尘。排气筒用于将经过处理后的废气高空排放,借助大气的扩散作用,降低地面污染物的浓度。静电除尘器通过高压电场使气体电离,使粉尘颗粒带电,进而在电场力的作用下被吸附到电极上,实现与气体的分离,对细微颗粒物的去除效果显著。三级净化塔采用多层净化结构,通过物理吸收、化学反应等方式,对废气中的多种污染物进行逐步净化,可有效去除废气中的酸性气体、有机污染物等。湿式电除尘器利用水膜的吸附作用和电场力,进一步去除废气中的细微颗粒物和雾滴,能显著降低废气中的污染物含量。石灰石膏法脱硫系统则是利用石灰石与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亚硫酸钙,再经过氧化生成硫酸钙(即石膏),从而达到脱硫的目的,脱硫效率可达95%以上。针对不同工序、不同环境条件下产生的废气,公司因地制宜地设置了不同的治理设施。比如在高温、高浓度粉尘产生的工序,优先采用静电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组合的方式;对于含有酸性气体的废气,则采用三级净化塔和石灰石膏法脱硫系统进行处理。整套设施具备处理效率高、处理能力充足、技术成熟、操作简单、应用范围广、经济
效益显著等特点。经实际运行验证,相关环保设施处理能力充足且运行情况正常,能够稳定达到达标排放的处理效果,完全符合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详尽的自行监测方案。依据废气污染物的特性和排放规律,定期(月度、季度或年度)委托具有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废气等污染物进行全面监测。第三方监测机构会严格遵循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监测方法,运用先进的监测设备,对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的浓度、排放速率等指标进行精确检测,并出具权威的检测报告。公司对该等检测报告进行了妥善保存,以便随时查阅和追溯。从检测结果来看,各项污染物指标均符合相关环保执行标准,有力地证明了公司在废气治理方面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公司高度重视碳排放管理,将其视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环节,从组织架构搭建到具体执行,均进行了系统性的规划与部署。在组织架构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了高规格的碳排放管理组织领导小组。该小组由公司高层领导牵头,成员涵盖了各关键部门的核心人员,旨在专项推进落实碳排放控制有关工作。公司各部门分工明确且紧密配合: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其战略决策职能,依据国家政策导向、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制定全面且具有前瞻性的碳排放管理规划和政策。例如,董事会基于对未来碳市场走向的深入研究,制定了公司在未来五年内逐步降低单位产值碳排放强度的总体目标,并配套相应的政策措施,为公司的碳排放管理工作指明方向。
安全环境部作为碳排放管理的主要执行部门之一,负责统筹协调日常的碳排放监测、统计与分析工作。通过建立完善的碳排放数据监测体系,运用先进的监测设备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实时跟踪公司各生产环节的碳排放情况。同时,该部门还积极与外部的环保科研机构、行业协会进行交流合作,及时获取最新的碳排放管理技术和经验,为公司的碳排放管理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品质中心在碳排放管理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主要职责是从产品质量管控的角度,确保公司生产的产品在全生命周期内符合低碳环保标准。例如,在原材料采购环节,品质中心严格把控原材料的质量标准,优先选择低碳排放、可回收利用的原材料供应商,从源头上降低产品的碳排放。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品质中心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流程,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提高产品的能源利用效率。
工程设备部则专注于从硬件设施层面为碳排放控制提供保障。负责对公司的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升级和改造,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提高设备的能源利用效率。例如,对老旧的生产设备进行节能改造,安装智能控制系统,实现设备的自动化运行和精准控制,减少能源的浪费。同时,积极探索和引进新能源设备,逐步替代传统的高能耗设备,降低公司的碳排放总量。
各生产单位作为碳排放的直接产生源,负责制定本单位具体的碳排放管理控制方案并推进实施。根据自身生产特点和实际情况,各生产单位将公司总体的碳排放目标细化分解到每个生产环节和岗位,明确每个岗位的碳排放控制责任。通过开展员工培训、设立碳排放绩效考核指标等方式,提高员工的碳排放管理意识和积极性,确保各项碳排放控制措施能够在生产一线得到有效落实。
除此以外,公司还积极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研究。组织专业团队深入学习国家和地方出台的关于碳排放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时掌握政策动态和变化趋势,确保公司的碳排放管理工作始终符合政策要求。同时,公司积极与属地政府沟通联系,主动汇报公司的碳排放管理工作进展情况,争取政府在政策支持、技术指导等方面的帮助。例如,公司与当地政府的生态环境部门建立了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定期邀请专家对公司的碳排放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评估,共同探索适合公司发展的碳排放管理模式。
公司将碳排放控制工作纳入年度商业计划,强化考核奖惩机制。制定详细的碳排放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将碳排放目标完成情况与各部门、各生产单位的绩效考核挂钩,对在碳排放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碳排放目标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和处罚。通过这种方式,充分调动公司全体员工参与碳排放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总结纠偏方面,公司建立了定期的碳排放管理工作评估机制。每月对公司的碳排放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每季度对各部门、各生产单位的碳排放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持续优化公司的碳排放管理工作流程和方法,努力实现碳排放控制工作的预期目标。为了实现碳排放控制的长期目标,公司制定了《公司环境社会治理ESG中长期战略规划纲要》。该纲要围绕组织保障、升级改造、高标准规划、低碳智能化、深度绿化和节能管理六个方面展开:在组织保障方面,进一步完善碳排放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为碳排放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在升级改造方面,持续加大对生产设备和工艺的升级改造投入,淘汰落后产能,采用先进的低碳环保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过程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在高标准规划方面,结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制定公司未来10-15年的碳排放控制战略规划,明确各阶段的碳排放目标和任务,确保公司的碳排放管理工作具有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在低碳智能化方面,积极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在碳排放管理中的应用,建立碳排放智能化管理平台,实现对碳排放数据的实时监测、分析和预测,为碳排放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在深度绿化方面,加大对厂区及周边环境的绿化投入,通过植树造林、建设绿色景观等方式,增加碳汇,提高公司的生态环境质量;在节能管理方面,加强对公司能源消耗的全过程管理,制定能源管理制度和节能措施,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通过坚持升级改造与节能降碳战略总基调,公司有信心实现碳排放控制的各项目标,为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做出积极贡献。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不涉及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通过了 SA8000:2014《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评价,这一成果彰显了公司对责任担当的坚守,以及对社会责任理念的深度践行。公司始终将股东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在业务发展的道路上,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创造了显著的经济价值,为股东创造价值。同时,公司也高度重视职工、客户、供应商等相关群体的权益,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共赢的合作环境,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在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方面,公司积极推动绿色发展战略,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引入环保技术等措施,降低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为构建绿色家园贡献力量。此外,公司还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关注弱势群体,助力教育、扶贫等领域的发展,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添砖加瓦。
1、股东权益保护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优化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切实保障股东的各项权利,包括知情权、分红权、投票权和监督权等。同时,确保董事会依法依规行使职权,科学、高效、审慎决策;独立董事忠实履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独立有效行使监督权,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财务进行监督与检查,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兼顾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需求。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公司始终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障股东的知情权。
2、职工权益保护
在人才理念与实践方面,公司始终坚守“踏实做事,简单做人,体面生活”的用人理念,致力于为员工打造健康、和谐且充满活力的工作环境。在日常运营中,公司严格遵循《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全方位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从制度层面让员工安心工作。
公司的管理团队年轻且富有朝气,年轻人已然成为推动公司发展的核心力量。为了给年轻人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大胆启用破格晋升机制,大力培养年轻人才,助力他们成长为公司的一流骨干与管理人才,激发年轻人的无限潜力。
在薪酬与福利体系建设上,公司持续完善薪酬管理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福利体系。秉持按劳分配与绩效考核并重的原则,公司在充分体现员工岗位价值的基础上,设定了极具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有效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让员工切实感受到自身付出得到了应有的回报,获得感满满。同时,公司全面推行全员绩效管理体系,坚持奖惩结合,塑造了以责任结果为导向的客观公正激励机制,确保员工的每一份努力都能得到公正的评价与反馈。
此外,公司通过实施一系列福利计划,如提供丰富的员工关怀活动、优化办公环境、加强安全生产保障等,不断提升员工的生活质量,营造安全、舒适的工作氛围,将维护员工的切身合法利益落到实处,让员工在公司感受到家的温暖与关怀。
关爱员工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公司始终将员工的生活幸福视为发展的核心动力,致力于帮助员工实现工作与生活的平衡。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员工活动,如员工体育竞赛、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不仅营造了和谐信任、共同进步的工作氛围,增强了企业凝聚力,还展现了公司的人文关怀文化,向员工家属和社会各界传递了积极的企业形象。公司还特别关注员工的家庭,开展了一系列关爱员工家庭的活动,让员工感受到来自企业全方位的温暖。为进一步改善员工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倡导“以厂为家”的理念,公司专门建立了员工活动中心和篮球场,为员工提供了体育锻炼和娱乐休闲的场所,鼓励员工在工作之余放松身心,享受健康生活。未来,公司将继续深化关爱员工的举措,持续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员工的幸福感和归属感,携手共创更加美好的未来。
3、供应商和客户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始终秉持诚信经营的理念,将其作为打造卓越企业品牌的基石。在产品与服务上,以高性价比和严苛的品质标准回馈客户,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客户的责任与承诺。面对物流受阻、上游原料价格上涨等诸多挑战,公司凭借强大的运营能力和坚定的信念,成功克服困难,高质量完成了全年交付任务。凭借出色表现,2024年公司再度被宁德时代评选为“年度优秀供应商”,这不仅是对公司实力的认可,更是对公司诚信经营和卓越品质的高度赞誉。
在商业合作中,公司坚守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商业原则,与优质供应商和客户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搭建了高效良好的沟通机制。通过这种深度合作,公司与合作伙伴共同应对市场变化,实现共同发展。
在负极材料行业,产业链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对行业发展至关重要。公司以开放的姿态,积极推动与供应商的深度合作,共同构建绿色、稳定、可持续的供应链体系。作为行业内的制造商,公司充分发挥自身影响力,积极帮助和引导各级供应商履行环境和社会责任,致力于实现价值链上下游的健康、有序发展,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4、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始终坚守“维护劳动权益,保护员工健康、降低能源消耗、加大环保投入”的社会责任方针,积极践行企业担当,全方位推进环境保护与节能降耗工作,已成功通过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国际标准为指引,持续提升企业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水平。
在节能降耗领域,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积极搭建科学的能源管理体系。在生产过程中,不断引入新设备、采用新工艺,大力探索耗能工序的余热回收技术,从管理和技术两个维度双管齐下,持续开展节能创新实践。通过一系列努力,公司单位产品耗电量逐年下降,一体化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总量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为行业节能树立了良好典范。
在环境保护方面,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坚决落实减少污染物排放的要求。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粉尘排放问题,公司采用“集气罩+脉冲除尘器+水喷淋”的高效除尘方式,并通过集气管道、板式过滤器、电捕等设备,严格把控污染物排放,确保达标排放。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对原有除尘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新增双层除尘系统,并配备污染物收集装置,力求将生产过程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未来,公司将继续深化社会责任实践,在推动企业自身发展的同时,为环境保护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多力量。公司始终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运营全过程,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发展道路。在资源回收利用领域,公司积极作为,通过建立完善的资源回收体系,将杜绝浪费落实到每一个细微之处,从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做起,不断强化全体员工的节约意识。公司高度重视生产环节的资源循环利用,持续加大在包装物以及部分生产物料回收再利用方面的研究投入,致力于挖掘资源的最大价值。同时,不断推进设备改进与工艺研究,力求通过技术创新和流程优化,降低物料耗费,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单位能耗产出的最大化。
公司始终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运营全过程,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发展道路。在资源回收利用领域,公司积极作为,通过建立完善的资源回收体系,将杜绝浪费落实到每一个细微之处,从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做起,不断强化全体员工的节约意识。
公司高度重视生产环节的资源循环利用,持续加大在包装物以及部分生产物料回收再利用方面的研究投入,致力于挖掘资源的最大价值。同时,不断推进设备改进与工艺研究,力求通过技术创新和流程优化,降低物料耗费,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单位能耗产出的最大化。
在应对气候变化和碳排放管理方面,公司展现出高度的社会责任感。2023 年,公司主动将部分产品送往专业机构,依据《ISO14067:2018 温室气体产品的碳排放量化和交流的要求和指南》《PAS2050:2011 产品和服务在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规范》《ISO14064 - 3:2019 对温室气体声明进行审定和评价的指南性规范》以及《ISO50001:2018 能源管理体系标准》等一系列国际权威标准,开展碳足迹排放量评价工作。通过严谨的评估流程,全面梳理原材料生产、运输以及产品生产等各个阶段的碳排放情况,形成了详细且精准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数据,并据此建立了碳足迹数值监测体系。公司还制定了针对性的跟踪计划与修正措施,为有效降低碳排放、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5、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始终秉持 “做强、做大、做久” 的发展理念,持续在业务领域深耕细作,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稳步迈向高质量发展之路。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公司始终牢记社会责任,积极投身教育助学、扶贫济困、环境改善、企地共建等公益事业,以实际行动诠释企业担当。公司长期聚焦生态友好、优质公平教育领域,通过尚太科技科技生态赋能公益创新,坚持“解决真实的社会问题”“实现社区融合”“推动相关方深度参与”和“探索可持续公益模式”四大公益原则,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互融互促。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尚太科技深深扎根于河北及山西地区,在推动地方发展的进程中,无论是创造就业机会、贡献财政税收,还是全力投身乡村振兴事业,以切实行动彰显了一家上市企业的责任与担当。
在就业扶持方面,尚太科技为当地民众开辟了的就业空间,提供了大量涵盖不同专业领域与技能层次的工作岗位。为使村民能够更好地适应现代产业需求,公司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技能培训。从基础的岗位操作规范,到前沿的行业技术应用,培训内容丰富且实用,帮助村民成功掌握现代产业技术,极大地提升了他们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力。随着村民在公司稳定就业,人均收入显著增长,生活品质得到了改善,不仅物质生活日益富足,精神文化生活也愈发丰富。
尚太科技在大力促进就业的同时,深刻认识到健康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石。南界都村作为受助对象,公司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全额为全体村民缴纳医疗保险。通过医保缴纳,促进村民的健康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促进乡村劳动力资源得以释放,为南界都村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活力,使其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稳步迈进。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欧阳永跃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且本人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 | 2022年12月28日 | 2022年12月28日-2027年12月28日 | 严格履行中 |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前述限制;(4)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本人将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2)如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如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减持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持股5%以上股东 | 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 持股5%以上股东长江晨道、招银朗曜和招银叁号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 | 2022年12月28日 | 2022年12月28日-2025年12月28日 | 严格履行中 |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本企业将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2)如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如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减持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1、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持有公司股份的闵广益、尧桂明、齐仲辉、左宝增、马磊、王惠广,现就其持有的公司首次 | 2022年12月28日 | 2022年12月28日-2025年12月28日 | 严格履行中 |
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2、李波担任监事,并持有公司的股份,现就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股份,特作出如下承诺:(1)自本人认购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和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孰晚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且本人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前述限制;(3)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股权激励对象 | 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 1、公司股权激励对象闵广益、尧桂明、杨威、马磊、张晓青、许晓落、齐仲辉、孙跃杰、左宝增、王惠广承诺如下:(1)本人自愿遵守《石家庄 | 2022年12月28日 | 2022年12月28日-2027年12月28日 | 严格履行中 |
金;违约金为届时本人持有的股票可公开抛售之日的收盘价减去本人取得公司股票所支付的价款。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 1、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上一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公司将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预案,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约束措施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满足时,公司将及时按照顺序采取由公司回购股份,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由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措施稳定公司股价。①公司回购股份公司应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 | 2022年12月28日 | 2022年12月28日-2025年12月28日 | 严格履行中 |
时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本人承诺就该等议案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3)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愿意接受以下约束措施: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本人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履行增持义务。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1、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归属于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将有较大幅度增加,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虽然公司的募集资金项目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并进行了严格论证,但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提出以下措施进行应对并承诺如下:(1)加强主营业务的不断开拓,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将依托现有工艺和技术优势、客户优势、成本优势、团队优势,大力拓展现有主营业务,稳固在行业中的市场地位;同时,公司将加强企业内部控 | 2022年12月28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本人违反或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 | 关于未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作承诺的约束措施 | 1、公司关于未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作承诺的约束措施若本公司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公司承诺事项(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则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公司将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本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并经本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作承诺的约束措施若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人承诺事项(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则本人将 | 2022年12月28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交股东大会审议;(3)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如果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在本企业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1、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1)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公司招股说明书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上述认定之日起30日内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若公司招股说明书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 | 2022年12月28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1)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公司招股说明书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若公司招股说明书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1)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公司招股说明书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首次公开发行 | 公司 | 关于公司股东情况的专项承 | 关于公司股东情况的专项承诺:(1) | 2022年12月28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诺 |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2)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3)发行人股东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 | 关于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为充分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承诺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如下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计划:(一)利润分配政策1、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2、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3、现金分红的条件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积极推行现金分红:(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 | 2022年12月28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永跃出具了关于避免占用资金的承诺,承诺:(1)截至本承诺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占用对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形。(2)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不通过资金占用、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形式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并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不通过任何形式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3)本承诺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永跃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人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并促使本人的关联方避免或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2)如果本人或本人的关联方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 | 2022年12月28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密;(5)本承诺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于公司租赁房产的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因出租方无房产证等权利瑕疵或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等原因,导致发行人无法继续承租房产,或致使发行人遭受处罚或其他任何损失的,则本人承诺将对发行人因此遭受的上述损失予以全额补偿,以确保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2022年12月28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于公司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公司或其子公司被劳动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员工本人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或者被追缴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或者因其未能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而受到劳动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则对于由此所造成的公司或其子公司之一切费用开支、经济损失,本人将全额承担,保证公司或其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同时,本人亦将促使公司或其子公司全面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全体符合要求的员工建立社会 | 2022年12月28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保险金账户及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 | ||||||
股权激励承诺 | 股权激励对象 |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承诺 | 参与本次激励计划事宜的股权激励对象作出如下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2023年09月08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股权激励承诺 | 公司 |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承诺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23年09月08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股权激励承诺 | 股权激励对象 |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承诺 | 参与本次激励计划事宜的股权激励对象作出如下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2024年06月21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股权激励承诺 | 公司 |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承诺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24年06月21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其他承诺 | 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 | 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江晨道”),深圳 | 2023年12月19日 | 2023年12月28日-2024年6月27日 | 履行完毕 |
市招银朗曜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银朗曜”)和招银成长叁号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银叁号”),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尧桂明先生、董事齐仲辉先生、监事会主席孙跃杰先生、监事左宝增先生、财务总监王惠广先生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自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日起 6 个月内(即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6月27日)不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持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原因导致本人/本企业增加的公司股份,本人/本企业增加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5月设立上海尚太凯昂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24 年 5月20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 万元,全部由本公司认缴,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2024年6月设立SHANGTAI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该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完成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美元3,000万元,全部由本公司认缴,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2024年10月,设立SHANGTAI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该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完成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林吉特1,000元,全部由本公司认缴,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2024年9月28日,山西尚太新材料研究开发有限公司经全体股东同意公司解散。该公司已于2024年12月9日办妥注销手续。故自该公司注销时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具体请参阅“第十节之九、合并范围的变更”和“第十节之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2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熊树蓉,李双双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6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本年度,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费用为35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项目 | 承租人 | 出租人 | 租赁房屋位置 | 用途 | 租赁面积(㎡) | 租赁期限 |
1 | 公司、山西尚太 | 柳州市旭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 30 号智能装备产业园 4 号仓 | 仓储及物流配送 | 200 ㎡ | 2023.10.22-2024.4.22 |
2 | 公司、山西尚太 | 柳州市旭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东城花岭物流中心9号仓 | 仓储及物流配送 | 5000 ㎡ | 2024.10.1-2024.12.31 |
3 | 公司 | 石家庄惠农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北苏村(正无路南侧)仓库 | 仓储 | 8000 ㎡ | 2023.7.15-2024.7.15 |
4 | 公司 | 石家庄惠农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北苏村(正无路南侧)仓库 | 仓储 | 8000 ㎡ | 2024.7.16-2025.7.15 |
5 | 公司 | 石家庄顺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河北省石家庄市顺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西侧仓 库 | 仓储 | 11300 ㎡ | 2023.8.1-2024.7.31 |
6 | 公司 | 拓投(福建)实业有限公司(长期租赁)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三屿工业园蕉安路北侧 | 仓储及物流配送 | 6984 ㎡ | 2022.9.1-2025.8.31 |
7 | 公司 | 无极县昌达制胶有限公司 |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昌达制胶有限公司院内 | 仓储 | 4527 ㎡ | 2023.7.25-2024.7.25 |
8 | 河北得时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 | 石家庄新华区中华北大街路中储广场大厦 | 商务办公 | 374.75 ㎡ | 2023.12.5-2024.12.4 |
9 | 公司 | 溧阳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江苏省溧阳市凓城街道弘盛路 518 号 | 仓储 | 5000 ㎡ | 2024.1.1-2024.12.31 |
10 | 公司 | 上海碧峰房地产发 | 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 6088 号凯德闵行商 | 商务办公 | 214.64 ㎡ | 2024.6.1--2027.5.31 |
展有限公司 | 业中心 办公楼第 26 层(实际楼层第 23 层)15/16 单元 | |||||
11 | 公司 | 宁波高波气体科技有限公司 | 制氮装置租赁 | 2024.3.1-2034.3.1 | ||
12 | 公司 | 石家庄岚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按次使用 |
13 | 公司 | TANG CHEE MING | A unit of Double Storey Terrace House bearingpostaf address at 6, Lorong Eco Horizon 1/6A,ECOHorizon 1,14110 Bandar Cassia, Penang | 宿舍 | 2024.9.19-2025.9.18 | |
14 | 公司 | OCEAN MIX SDN.BHD | 3rd FILOOR UNIT No.1C-3,Lorong Setia Sentral 1,Pusat Perniagaan Setia Sentral,14000 Bukit Mertajam,Penang | 商务办公 | 1000sqft | 2024.12.10-2025.6.9 |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 | 0 |
(A1) | (A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山西尚太 | 11,206.98 | 2021年07月23日 | 11,206.98 | 连带责任保证 | 5年 | 是 | 否 | |||
山西尚太 | 11,192.56 | 2021年07月27日 | 11,192.56 | 连带责任保证 | 6年 | 是 | 否 | |||
山西尚太 | 10,761.08 | 2022年03月28日 | 10,761.08 | 连带责任保证 | 6年 | 否 | 否 | |||
山西尚太 | 50,000 | 2023年11月15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年 | 否 | 否 | |||
山西尚太 | 15,000 | 2024年03月11日 | 4,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年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50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5,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50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42,660.62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50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5,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500,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42,660.62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6.79%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0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0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8,334,000.00 | 41.55% | -7,386,250.00 | -7,386,250.00 | 100,947,750.00 | 38.68%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08,334,000.00 | 41.55% | -7,386,250.00 | -7,386,250.00 | 100,947,750.00 | 38.68%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08,334,000.00 | 41.55% | -7,386,250.00 | -7,386,250.00 | 100,947,750.00 | 38.68%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2,421,600.00 | 58.45% | 7,592,000.00 | 7,592,000.00 | 160,013,600.00 | 61.32%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52,421,600.00 | 58.45% | 7,592,000.00 | 7,592,000.00 | 160,013,600.00 | 61.32%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 |
他 | |||||||||
三、股份总数 | 260,755,600.00 | 100.00% | 205,750.00 | 205,750.00 | 260,961,350.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2024年1月29日,公司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的回购价格为26.75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024年6月4日,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4,5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的回购价格为26.75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024年7月,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激励计划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24.52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2.51元/股,上市日期为2024年7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报告期内公司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闵广益、马磊、李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解除锁定,转为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2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年6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24.52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2.5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月2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回购的5,000限制性股票已注销完成。
2024年6月4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回购34,500限制性股票已注销完成。2024年7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24.525万股已经授予并登记完成,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4年7月18日。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进行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导致的股份变动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详见本报告“第二节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欧阳永跃 | 95,327,000 | 95,327,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5/12/28 | ||
闵广益 | 5,280,000 | 首发前限售股/董监高离任锁定 | 按法律规定解锁 | |||
尧桂明 | 1,800,000 | 1,8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任职期届满前离职,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解锁股份为持股总数的25%
马磊 | 2,112,000 | 首发前限售股/董监高离任锁定 | 按法律规定解锁 | |||
齐仲辉 | 900,000 | 9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任职期间每年解锁股份为持股总数的25% | ||
左宝增 | 792,000 | 792,000 | 首发前限售股/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任职期间每年解锁股份为持股总数的25% | ||
孙跃杰 | 792,000 | 792,000 | 首发前限售股/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任职期间每年解锁股份为持股总数的25% | ||
王惠广 | 150,000 | 150,000 | 首发前限售股/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任职期间每年解锁股份为持股总数的25% | ||
李波 | 2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按法律规定解 |
董监高离任锁定 | 锁 |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 | 981,000 | 39,500 | 941,50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 | 0 | 245,250 | 245,25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合计 | 108,334,000 | 245,250 | 39,500 | 100,947,75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股权激励计划普通股 | 2024年06月21日 | 22.51 | 245,250 | 2024年07月18日 | 245,250 |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2024年07月16日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尚太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以2024年6月21日为预留授予日,以22.51元/股的价格授予15名激励对象共计24.525万股限制性股票。
截至2024年6月28日,公司收到15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5,520,577.50元。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260,961,350.00元,股本人民币260,961,350.00元。上述股票认购款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7月5日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4)2700004号)。相关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公司股份结构的变动详见本报告前述“一、股份变动情况”,对财务结构的变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76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0,86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欧阳永跃 | 境内自然人 | 36.53% | 95,327,000 | 0 | 95,327,000 | 0.00 | 不适用 | 0 |
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45% | 24,660,500 | -2,609,500 | 0.00 | 24,660,500 | 不适用 | 0 |
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招银朗曜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3.20% | 8,352,431 | -1,095,869 | 0.00 | 8,352,431 | 不适用 | 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14% | 5,581,524 | 4,440,120 | 0.00 | 5,581,524 | 不适用 | 0 |
招银国际资本管理 | 其他 | 1.63% | 4,243,308 | -556,692 | 0.00 | 4,243,30 | 不适用 | 0 |
(深圳)有限公司-招银成长叁号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39% | 3,630,125 | 3,630,125 | 0.00 | 3,630,125 | 不适用 | 0 |
闵广益 | 境内自然人 | 1.25% | 3,251,300 | -2,028,700 | 0.00 | 3,251,300 | 不适用 | 0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12% | 2,932,753 | 2,932,753 | 0.00 | 2,932,753 | 不适用 | 0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信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03% | 2,688,518 | 2,688,518 | 0.00 | 2,688,518 | 不适用 | 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新兴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00% | 2,597,637 | 2,597,637 | 0.00 | 2,597,637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前10名股东中,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招银朗曜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招银成长叁号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同一执行事务合伙人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管理的企业。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66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660,500 |
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招银朗曜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352,431 | 人民币普通股 | 8,352,431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581,524 | 人民币普通股 | 5,581,524 |
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招银成长叁号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43,308 | 人民币普通股 | 4,243,30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630,125 | 人民币普通股 | 3,630,125 |
闵广益 | 3,251,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51,300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32,753 | 人民币普通股 | 2,932,753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信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688,518 | 人民币普通股 | 2,688,51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新兴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97,637 | 人民币普通股 | 2,597,637 |
无锡TCL爱思开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50,0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前10名股东中,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招银朗曜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招银成长叁号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同一执行事务合伙人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管理的企业。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欧阳永跃 | 中国 | 是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欧阳永跃 | 本人 | 中国 | 是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 □不适用
方案披露时间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金额(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回购用途 | 已回购数量(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2024年10月15日 |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65.83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519,064股。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65.83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759,532股。 | 按预计回购数量约为1,519,064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821%。按预计回购数量约为759,532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911%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 | 686,100.00 |
公司于2024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并在未来合适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83元/股含),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5,000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686,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629%,最高成交价为 65.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4.87 元/股,成交总金额44,749,34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056,1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4048%,最高成交价为65.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1.83元/股,成交总金额66,644,969.00元(不含交易费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3月13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中汇会审[2025]2103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熊树蓉 李双双 |
审计报告正文
中汇会审[2025]2103号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太科技)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尚太科技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尚太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尚太科技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以及碳素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收入确认会计政策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尚太科技本期合并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为522,924.65万元。营业收入是尚太科技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尚太科技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收入确认实施的相关程序包括:
(1)了解、评价和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尚太科技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分析本期销售收入及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4)对本期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或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及客户签收单、对账单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尚太科技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5)向主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询证本期收入发生额及往来款项余额,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交易进行截止测试,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应收账款减值
1.事项描述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尚太科技本期末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62,547.11万元,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分别为13,128.08万元。应收账款减值会计政策详见财务报表附注。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我们对应收账款减值实施的相关程序包括:
(1)了解、评价和测试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判断等;
(3)分析计算期末坏账准备余额与应收账款余额之间的比率,比较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数和实际核销数,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5)获取坏账准备计提表,复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过程,检查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正确;
(6)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评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适当。
四、其他信息
尚太科技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尚太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尚太科技、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尚太科技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尚太科技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尚太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尚太科技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尚太科技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85,429,078.29 | 133,974,385.1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5,296.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240,428.33 | 7,035,564.36 |
应收账款 | 2,494,190,355.85 | 1,717,548,255.96 |
应收款项融资 | 698,458,088.17 | 441,406,279.37 |
预付款项 | 103,270,361.79 | 68,026,820.4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7,734,124.76 | 8,329,165.4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555,030,558.62 | 1,091,764,243.25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3,015,022.47 | 1,261,088,155.47 |
流动资产合计 | 5,669,543,314.28 | 4,729,172,869.37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54,368.10 | 291,636.4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344,330.21 | 2,512,150.33 |
固定资产 | 2,489,942,704.21 | 2,344,099,026.32 |
在建工程 | 687,316,614.64 | 39,833,847.0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4,410,573.76 | 4,061,240.47 |
无形资产 | 278,296,516.44 | 211,266,379.29 |
其中:数据资源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590,679.13 | 2,148,072.6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2,733,714.39 | 53,509,940.7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8,323,464.56 | 30,630,360.9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595,312,965.44 | 2,688,352,654.27 |
资产总计 | 9,264,856,279.72 | 7,417,525,523.6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78,125,730.22 | 651,734,096.2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29,000.00 | |
应付账款 | 651,135,136.27 | 201,568,937.13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662,597.07 | 20,205,967.4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62,290,574.59 | 48,133,451.11 |
应交税费 | 88,137,284.32 | 116,226,838.77 |
其他应付款 | 39,494,334.29 | 31,085,312.1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5,421,867.15 | 111,974,032.33 |
其他流动负债 | 1,246,559.62 | 3,251,375.82 |
流动负债合计 | 1,672,243,083.53 | 1,184,180,010.89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146,775,780.00 | 444,31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0,197,641.66 | 1,714,286.40 |
长期应付款 | 32,650,809.12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49,767,834.15 | 89,551,295.6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98,469.87 | 842,198.3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27,439,725.68 | 569,068,589.51 |
负债合计 | 2,999,682,809.21 | 1,753,248,600.40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60,961,350.00 | 260,755,6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060,728,459.17 | 3,041,180,496.10 |
减:库存股 | 74,741,043.50 | 26,241,75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151,311.9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50,620,819.79 | 150,620,819.7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867,755,196.95 | 2,237,961,757.3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265,173,470.51 | 5,664,276,923.24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265,173,470.51 | 5,664,276,923.2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9,264,856,279.72 | 7,417,525,523.64 |
法定代表人:欧阳永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惠广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惠广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09,555,436.37 | 110,141,840.2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5,296.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47,605.00 | 5,743,510.00 |
应收账款 | 953,876,242.39 | 943,346,775.58 |
应收款项融资 | 182,868,883.35 | 334,828,950.66 |
预付款项 | 2,047,120,609.38 | 593,392,515.04 |
其他应收款 | 16,623,403.15 | 261,782,525.6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711,061,438.71 | 478,100,585.6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48,615,000.68 | 927,184,890.59 |
流动资产合计 | 4,470,243,915.03 | 3,654,521,593.35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265,298,181.80 | 1,252,159,016.5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344,330.21 | 2,512,150.33 |
固定资产 | 956,837,525.56 | 688,993,103.60 |
在建工程 | 663,197,985.08 | 12,134,788.1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4,410,573.76 | 4,061,240.47 |
无形资产 | 169,685,386.16 | 100,720,492.69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1,346.80 | 68,962.9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134,451.01 | 15,431,611.6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5,383,156.68 | 18,040,758.1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137,322,937.06 | 2,094,122,124.51 |
资产总计 | 7,607,566,852.09 | 5,748,643,717.8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33,072,792.72 | 203,734,096.2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50,729,000.00 | 300,000,000.00 |
应付账款 | 473,819,270.80 | 153,957,343.3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41,599,235.43 | 3,090,905.53 |
应付职工薪酬 | 28,369,450.41 | 19,721,986.43 |
应交税费 | 10,670,322.64 | 40,644,006.08 |
其他应付款 | 37,351,868.93 | 31,014,427.5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1,414,780.52 | 39,276,172.49 |
其他流动负债 | 57,407,900.61 | 701,817.75 |
流动负债合计 | 1,774,434,622.06 | 792,140,755.3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146,775,780.00 | 444,31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0,197,641.66 | 1,714,286.40 |
长期应付款 | 28,628,563.08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61,873,311.75 | 8,429,893.9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38,846,733.41 | 483,082,743.47 |
负债合计 | 3,013,281,355.47 | 1,275,223,498.80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60,961,350.00 | 260,755,6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059,682,618.75 | 3,041,180,496.10 |
减:库存股 | 74,741,043.50 | 26,241,75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50,620,819.79 | 150,620,819.79 |
未分配利润 | 1,197,761,751.58 | 1,047,105,053.1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594,285,496.62 | 4,473,420,219.0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7,607,566,852.09 | 5,748,643,717.86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229,246,463.94 | 4,390,760,656.26 |
其中:营业收入 | 5,229,246,463.94 | 4,390,760,656.2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240,563,678.68 | 3,451,890,924.23 |
其中:营业成本 | 3,884,114,033.88 | 3,172,760,073.0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6,268,073.38 | 31,187,543.58 |
销售费用 | 9,528,030.16 | 5,462,853.90 |
管理费用 | 81,139,432.09 | 80,847,402.77 |
研发费用 | 175,328,078.54 | 124,792,486.62 |
财务费用 | 54,186,030.63 | 36,840,564.28 |
其中:利息费用 | 49,388,465.29 | 45,323,509.87 |
利息收入 | 1,468,986.87 | 12,663,029.15 |
加:其他收益 | 111,413,255.76 | 23,371,754.9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445,837.87 | 5,862,285.0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2,731.61 | -108,584.1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0,106,518.99 | 26,076,870.7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601,663.54 | -105,376,162.6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5,676,147.01 | -15,712,587.0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31,360,876.43 | 873,091,893.11 |
加:营业外收入 | 1,055,825.76 | 8,639,119.92 |
减:营业外支出 | 1,319,697.86 | 6,630,322.9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31,097,004.33 | 875,100,690.10 |
减:所得税费用 | 192,769,884.73 | 152,195,738.5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38,327,119.60 | 722,904,951.59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38,327,119.60 | 722,904,951.59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38,327,119.60 | 722,904,951.59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1,311.90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1,311.90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1,311.9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51,311.90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38,175,807.70 | 722,904,951.5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38,175,807.70 | 722,904,951.59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3.22 | 2.78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3.23 | 2.7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欧阳永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惠广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惠广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4,953,226,185.79 | 3,939,018,359.57 |
减:营业成本 | 4,356,951,498.80 | 3,220,543,393.06 |
税金及附加 | 13,129,897.44 | 14,057,936.56 |
销售费用 | 5,517,559.96 | 4,769,739.66 |
管理费用 | 47,676,386.62 | 41,798,646.90 |
研发费用 | 175,328,078.54 | 124,792,486.62 |
财务费用 | 42,454,621.73 | 21,266,703.07 |
其中:利息费用 | 38,439,947.35 | 29,731,817.58 |
利息收入 | 1,159,704.00 | 11,638,273.53 |
加:其他收益 | 41,880,866.98 | 9,129,127.7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636,205.60 | 5,228,987.0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2,731.61 | -108,584.1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899,154.48 | 5,914,709.1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1,920,977.70 | -47,113,871.1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627,857.77 | -12,065,032.14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92,334,896.27 | 472,883,374.30 |
加:营业外收入 | 573,173.21 | 8,623,221.63 |
减:营业外支出 | 838,694.12 | 6,588,964.56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92,069,375.36 | 474,917,631.37 |
减:所得税费用 | 32,878,996.95 | 52,844,859.87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9,190,378.41 | 422,072,771.5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9,190,378.41 | 422,072,771.5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59,190,378.41 | 422,072,771.50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212,769,991.16 | 2,425,464,967.61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701,336.69 | 42,299,973.4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5,163,111.12 | 250,198,230.9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00,634,438.97 | 2,717,963,171.9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631,195,830.19 | 2,122,792,111.84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26,560,348.60 | 351,852,903.9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25,130,929.70 | 344,143,104.8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2,151,632.35 | 315,548,782.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85,038,740.84 | 3,134,336,902.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4,404,301.87 | -416,373,730.8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290,913.43 | 5,939,399.9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1,790,268.99 | 15,474,083.32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074,072,694.18 | 54,252,121,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5,137,153,876.60 | 54,273,534,483.2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 867,681,232.93 | 269,970,611.90 |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3,861,918,782.03 | 55,464,329,263.2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4,729,600,014.96 | 55,734,299,875.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7,553,861.64 | -1,460,765,391.9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520,577.50 | 26,241,75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88,120,780.00 | 653,530,2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6,628,750.00 | 443,087,773.6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90,270,107.50 | 1,122,859,723.6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8,910,200.00 | 108,642,22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42,348,771.31 | 285,416,543.14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1,285,266.73 | 906,573,836.9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12,544,238.04 | 1,300,632,600.1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7,725,869.46 | -177,772,876.5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51,236.0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00,724,193.17 | -2,054,911,999.2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3,974,385.12 | 2,138,886,384.4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84,698,578.29 | 83,974,385.12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662,104,287.37 | 2,582,754,567.6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696,626.69 | 42,299,973.4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4,447,957.81 | 35,021,735.3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69,248,871.87 | 2,660,076,276.3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857,326,130.81 | 2,875,916,475.8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5,302,181.41 | 112,219,192.4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5,041,230.31 | 181,303,458.9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9,449,687.31 | 135,176,876.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07,119,229.84 | 3,304,616,003.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7,870,357.97 | -644,539,727.0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716,575.76 | 5,311,194.9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659,557.19 | 11,432,946.52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2,343,516,062.05 | 48,742,489,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2,357,892,195.00 | 48,759,233,141.4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08,936,899.75 | 83,689,087.8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372,9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1,164,814,038.88 | 49,664,812,390.7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1,882,123,838.63 | 49,748,501,478.6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5,768,356.37 | -989,268,337.2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520,577.50 | 26,241,75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43,120,780.00 | 653,530,2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48,641,357.50 | 679,771,95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8,910,200.00 | 108,642,22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40,482,417.14 | 285,416,543.14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8,462,142.60 | 688,400,415.2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7,854,759.74 | 1,082,459,178.4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0,786,597.76 | -402,687,228.4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48,684,596.16 | -2,036,495,292.6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0,141,840.21 | 2,096,637,132.8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8,826,436.37 | 60,141,840.21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60,755,600.00 | 3,041,180,496.10 | 26,241,750.00 | 150,620,819.79 | 2,237,961,757.35 | 5,664,276,923.24 | 5,664,276,923.2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 | 260, | 3,04 | 26,2 | 150, | 2,23 | 5,66 | 5,66 |
本年期初余额 | 755,600.00 | 1,180,496.10 | 41,750.00 | 620,819.79 | 7,961,757.35 | 4,276,923.24 | 4,276,923.2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5,750.00 | 19,547,963.07 | 48,499,293.50 | -151,311.90 | 629,793,439.60 | 600,896,547.27 | 600,896,547.2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1,311.90 | 838,327,119.60 | 838,175,807.70 | 838,175,807.7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5,750.00 | 19,547,963.07 | 48,499,293.50 | -28,745,580.43 | -28,745,580.4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5,750.00 | 4,258,202.50 | 4,463,952.5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5,289,760.57 | 15,289,760.57 | 15,289,760.57 | ||||||||||||
4.其他 | 44,035,341.00 | -44,035,341.00 | -44,035,341.00 | ||||||||||||
(三)利 | -208, | -208, | -208, |
润分配 | 533,680.00 | 533,680.00 | 533,68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8,533,680.00 | -208,533,680.00 | -208,533,68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
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0,961,350.00 | 3,060,728,459.17 | 74,741,043.50 | -151,311.90 | 150,620,819.79 | 2,867,755,196.95 | 6,265,173,470.51 | 6,265,173,470.51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59,774,600.00 | 3,011,502,138.14 | 108,413,542.64 | 1,817,038,682.91 | 5,196,728,963.69 | 5,196,728,963.6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59,774,600.00 | 3,011,502,138.14 | 108,413,542.64 | 1,817,038,682.91 | 5,196,728,963.69 | 5,196,728,963.6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81,000.00 | 29,678,357.96 | 26,241,750.00 | 42,207,277.15 | 420,923,074.44 | 467,547,959.55 | 467,547,959.5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22,904,951.59 | 722,904,951.59 | 722,904,951.5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81,000.00 | 29,678,357.96 | 26,241,750.00 | 4,417,607.96 | 4,417,607.9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81,000.00 | 25,260,750.00 | 26,241,750.00 | 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417,607.96 | 4,417,607.96 | 4,417,607.9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 | 42,207,277.15 | -301,981,877. | -259,774,600. | -259,774,600. |
配 | 15 | 00 | 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2,207,277.15 | -42,207,277.1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59,774,600.00 | -259,774,600.00 | -259,774,6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 |
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0,755,600.00 | 3,041,180,496.10 | 26,241,750.00 | 150,620,819.79 | 2,237,961,757.35 | 5,664,276,923.24 | 5,664,276,923.24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60,755,600.00 | 3,041,180,496.10 | 26,241,750.00 | 150,620,819.79 | 1,047,105,053.17 | 4,473,420,219.0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0,755,600.00 | 3,041,180,496.10 | 26,241,750.00 | 150,620,819.79 | 1,047,105,053.17 | 4,473,420,219.0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5,750.00 | 18,502,122.65 | 48,499,293.50 | 150,656,698.41 | 120,865,277.5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59,190,378.41 | 359,190,378.4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5,750.00 | 18,502,122.65 | 48,499,293.50 | -29,791,420.8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5,750.00 | 4,258,202.50 | 4,463,952.5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4,243,920.15 | 14,243,920.15 | ||||||||||
4.其他 | 44,035,341.00 | -44,035,341.00 | ||||||||||
(三)利 | -208,5 | -208,5 |
润分配 | 33,680.00 | 33,68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8,533,680.00 | -208,533,68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 |
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0,961,350.00 | 3,059,682,618.75 | 74,741,043.50 | 150,620,819.79 | 1,197,761,751.58 | 4,594,285,496.6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59,774,600.00 | 3,011,502,138.14 | 108,413,542.64 | 927,014,158.82 | 4,306,704,439.6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59,774,600.00 | 3,011,502,138.14 | 108,413,542.64 | 927,014,158.82 | 4,306,704,439.60 | |||||||
三、本期 | 981,000.00 | 29,678,357.96 | 26,241,750.00 | 42,207,277.15 | 120,090,894.35 | 166,715,779.46 |
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22,072,771.50 | 422,072,771.5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81,000.00 | 29,678,357.96 | 26,241,750.00 | 4,417,607.9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81,000.00 | 25,260,750.00 | 26,241,75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417,607.96 | 4,417,607.9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2,207,277.15 | -301,981,877.15 | -259,774,6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2,207,277.15 | -42,207,277.15 | 0.00 | |||||||||
2.对所有者 | -259,774,600.00 | -259,774,600.00 |
(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 |
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0,755,600.00 | 3,041,180,496.10 | 26,241,750.00 | 150,620,819.79 | 1,047,105,053.17 | 4,473,420,219.06 |
三、公司基本情况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石家庄尚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太科技),尚太科技以2020年4月30日为基准日,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本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在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130679932938G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无极县里城道乡南沙公路西侧。法定代表人:欧阳永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096.14万元,总股本为26,096.1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0,094.78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6,001.36万股。公司股票于2022年1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57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22年12月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94.37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5,977.46万股。2023年2月14日,公司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根据本公司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3年9月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7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98.10万股股票,总股本变更为26,075.56万股。2023年11月1日,公司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根据本公司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及5月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0.50万股和3.45万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071.61万股。2024年7月9日,公司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根据本公司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24年6月授予首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预留部分股份,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24.525万股股票,总股本变更为 26,096.14万股。2024年9月12日,公司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日常管理经营的决策,并向股东大会负责;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下设研发中心、生产中心、营销中心、财务中心、运营中心、采购部、品质部、人力行政中心、证券部、内审部、信息部、设备工程部和安环部等主要职能部门。
本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以及碳素制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经营范围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碳素制品的制造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产品为负极材料、石墨化焦等。本财务报告已于2025年3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账款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收账款”、“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固定资产”、“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无形资产”和“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收入”等相关说明。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林吉特为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应收账款--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其他应收款--金额100万元以上(含)的款项。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应收账款--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其他应收款--金额100万元以上(含)的款项。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金额3,000万元以上(含)。 |
重要的应付账款 | 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 |
重要的其他应付款 | 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 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 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 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
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长期股权投资”或“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
(5) 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 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项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1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收入”所述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②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所述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收入”所述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④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2)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允价值”。
(5) 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
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票据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银行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财务公司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3)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关联方组合 | 无显著收回风险的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 |
(3)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账款账龄。
(4)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4、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款项融资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低信用风险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3)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5、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关联方组合 | 无显著收回风险的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其他应收款 |
(3)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
(4)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合同资产是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2)合同资产的减值
①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合同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②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合同资产 |
关联方组合 | 无显著收回风险的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合同资产 |
③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合同资产账龄。
④按照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7、存货
(1)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①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② 公司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③ 公司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④ 低值易耗品和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其他周转材料按照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⑤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2) 存货跌价准备
①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8、持有待售资产
(1)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条件
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公司已经获得批准。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当拟出售的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公司停止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部分资产或负债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处置组中剩余资产或负债新组成的处置组仍满足持有待售划分条件的,公司将新组成的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否则将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单独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对于当期首次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资产负债表。
(2) 持有待售类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初始计量及后续计量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司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公司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在初始计量或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应继续予以确认。
公司对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资产减值损失金额时,先抵减处置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
组时,首先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处置组中不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再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依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的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同时将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3)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终止确认和计量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 终止经营的条件
终止经营,是指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 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5) 终止经营的列报
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处置组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自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且该子公司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在合并报表中列报相关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将终止经营处置损益的调整金额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公司在当期利润表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账面价值调整金额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公司的子公司、共同经营、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以及部分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相应调整各个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或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或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9、债权投资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单项债权投资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债权投资的信用损失。20、其他债权投资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单项其他债权投资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债权投资的信用损失。
21、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对租赁应收款和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长期应收款项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其他长期应收款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单项长期应收款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长期应收款的信用损失。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 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 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②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③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 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② 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
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1)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2)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如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对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4)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或者存货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5)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①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弃置时预计将产生较大费用的固定资产,预计弃置费用,并将其现值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③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和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④其他说明
1)因开工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连续3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置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除外)。闲置固定资产采用和其他同类别固定资产一致的折旧方法。
2)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终止确认,并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
3)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者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 | 5 | 23.75%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①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②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折旧率。
③ 公司至少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5、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 本公司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具体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 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建筑物 | 实际开始使用 |
机器设备 | 实际开始使用 |
2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① 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② 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③ 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7、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 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软 件 | 预计受益期限 | 3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 产权证年限 |
排污权 | 预计受益期限 | 10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 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 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① 基本原则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
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相关资产。
②具体标准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职工薪酬、物料消耗、折旧与摊销等。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1)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2)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30、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 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 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
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 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 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 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 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
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 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详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3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3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33、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①该义务是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分以下情况处理: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5、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②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 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③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者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权益工具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被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5)涉及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本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他股东之间或者本公司与本公司所在集团内其他企业之间的股份支付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七条集团内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处理。
36、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 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
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 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境内销售:
对于一般商品销售及受托加工,按照销售合同约定的交货期自运或者委托运输单位将货物运至指定交货地点,并经与客户确认合格的商品数量及结算金额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对于购买方自行提货的,在货物交付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对于VMI模式商品销售,根据客户实际使用量按月与客户结算,按客户的供应商门户系统(或客户提供的使用清单)显示的结算期间实际使用数量,在约定的结算时间,按协议价格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境外销售:
采用FOB、CIF方式结算的,在商品已发货运抵装运港、出口报关手续办理完毕并取得出口报关单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采用DAP、DDP方式结算的,按照销售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委托运输单位将货物运至指定交货地点,并经与客户确认合格的商品数量及结算金额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37、合同成本
(1) 合同成本的确认条件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与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8、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① 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② 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③ 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的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 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② 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③ 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④ 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①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① 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②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③ 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与资产负债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且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①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②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 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②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40、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 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②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④ 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①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③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
2)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
41、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9修订)》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2)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等的减值进行评估。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实际的金融工具减值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5)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6)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7)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8)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9)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则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估值,在此过程中本公司管理层与其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附注 “公允价值”披露。
4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 |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注1 | 无 |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 |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注2 | 无 |
注1:①本次变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②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符合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提前清偿,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对于附有契约条件的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在进行流动性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变更当期及可比期间财务报表财务数据无影响。
③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对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在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在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变更当期财务报表数据无影响。
④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解释17号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租赁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租赁准则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而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除外)。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变更当期及可比期间财务报表财务数据无影响。
注2:本次变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解释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不再计入“销售费用”科目。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变更当期财务数据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其他
(1)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 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
活跃市场中有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益和收益率曲线等;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2)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①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②使用权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股份回购
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按13%、9%等税率计缴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17%、24%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山西尚太 | 25% |
上海尚太 | 25% |
SHANGTAI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 | 17% |
SHANGTAI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 | 24% |
2、税收优惠
(1)经重新评审,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被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三个年度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本公司2024年度实际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1年3月31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本公司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4月30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本公司2024年度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3年9月3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2024年度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于2023年8月2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本公司之子公司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6)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于2023年8月2日联合发布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本公司之子公司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3,788.50 | 59,615.05 |
银行存款 | 583,781,317.32 | 83,913,781.85 |
其他货币资金 | 101,633,972.47 | 50,000,988.22 |
合计 | 685,429,078.29 | 133,974,385.1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4,823,420.76 |
其他说明:
(1)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的说明
期末无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抵押、质押、查封、冻结、扣押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款项详见本节“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之说明。
(3)外币货币资金明细情况详见本节“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75,296.00 | |
其中: | ||
权益工具投资 | 175,296.00 | |
其中: | ||
合计 | 175,296.00 |
其他说明:
3、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892,823.33 | 1,577,054.36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347,605.00 | 5,458,510.00 |
合计 | 2,240,428.33 | 7,035,564.3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2,358,345.61 | 100.00% | 117,917.28 | 5.00% | 2,240,428.33 | 7,405,857.22 | 100.00% | 370,292.86 | 5.00% | 7,035,564.36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992,445.61 | 84.48% | 99,622.28 | 5.00% | 1,892,823.33 | 1,660,057.22 | 22.42% | 83,002.86 | 5.00% | 1,577,054.36 |
财务公 | 365,900. | 15.52% | 18,295.0 | 5.00% | 347,605. | 5,745,80 | 77.58% | 287,290. | 5.00% | 5,458,51 |
司承兑汇票 | 00 | 0 | 00 | 0.00 | 00 | 0.00 | ||||
合计 | 2,358,345.61 | 100.00% | 117,917.28 | 5.00% | 2,240,428.33 | 7,405,857.22 | 100.00% | 370,292.86 | 5.00% | 7,035,564.3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17,917.28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1,992,445.61 | 99,622.28 | 5.00%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365,900.00 | 18,295.00 | 5.00% |
合计 | 2,358,345.61 | 117,917.28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70,292.86 | -252,375.58 | 117,917.28 | |||
合计 | 370,292.86 | -252,375.58 | 117,917.2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10,422.00 | |
合计 | 510,422.00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本期无核销的应收票据
4、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625,463,532.48 | 1,807,924,479.97 |
1至2年 | 7,600.00 | |
2至3年 | 2,486,000.00 | |
合计 | 2,625,471,132.48 | 1,810,410,479.9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600.00 | 0.00% | 7,600.00 | 100.00% | 2,446,000.00 | 0.14% | 2,446,000.00 | 100.00% | ||
其中: | ||||||||||
浙江吉利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 7,600.00 | 0.00% | 7,600.00 | 100.00% | ||||||
郑州华晶实业有限公司 | 2,446,000.00 | 0.14% | 2,446,000.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625,463,532.48 | 100.00% | 131,273,176.63 | 5.00% | 2,494,190,355.85 | 1,807,964,479.97 | 99.86% | 90,416,224.01 | 5.00% | 1,717,548,255.9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625,463,532.48 | 100.00% | 131,273,176.63 | 5.00% | 2,494,190,355.85 | 1,807,964,479.97 | 99.86% | 90,416,224.01 | 5.00% | 1,717,548,255.96 |
合计 | 2,625,471,132.48 | 100.00% | 131,280,776.63 | 5.00% | 2,494,190,355.85 | 1,810,410,479.97 | 100.00% | 92,862,224.01 | 5.13% | 1,717,548,255.9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类别数:1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7600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浙江吉利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 7,600.00 | 380.00 | 7,600.00 | 7,6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7,600.00 | 380.00 | 7,600.00 | 7,6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类别数:1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31,273,176.63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2,625,463,532.48 | 131,273,176.63 | 5.00% |
合计 | 2,625,463,532.48 | 131,273,176.63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446,000.00 | 47,600.00 | 763,295.48 | 1,722,704.52 | 7,6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0,416,224.01 | 40,856,952.62 | 131,273,176.63 | |||
合计 | 92,862,224.01 | 40,904,552.62 | 763,295.48 | 1,722,704.52 | 131,280,776.6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郑州华晶实业有限公司 | 763,295.48 | 郑州华晶实业有限公司重整 | 债务重整 | 该公司母公司股权被冻结,且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收款项预计无法收回,具有合理性。 |
合计 | 763,295.48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722,704.5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郑州华晶实业有限公司 | 1,682,704.52 | 债务重整 | 否 | ||
合肥海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 | 满三年无法收回 | 否 | ||
合计 | 1,722,704.52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2,063,149,387.73 | 2,063,149,387.73 | 78.58% | 103,157,469.39 | |
单位二 | 204,735,793.91 | 204,735,793.91 | 7.80% | 10,236,789.70 | |
单位三 | 163,904,407.64 | 163,904,407.64 | 6.24% | 8,195,220.38 | |
单位四 | 74,739,084.90 | 74,739,084.90 | 2.85% | 3,736,954.25 | |
单位五 | 52,972,995.00 | 52,972,995.00 | 2.02% | 2,648,649.75 | |
合计 | 2,559,501,669.18 | 2,559,501,669.18 | 97.49% | 127,975,083.47 |
5、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 698,458,088.17 | 441,406,279.37 |
合计 | 698,458,088.17 | 441,406,279.37 |
(2)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 1,391,852,516.43 | |
合计 | 1,391,852,516.43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4)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成本变动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数 |
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 441,406,279.37 | 257,051,808.80 | - | 698,458,088.17 |
续上表: | ||||
项 目 | 成 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
期初数 | 期末数 | |||
银行承兑汇票 | 441,406,279.37 | 698,458,088.17 | - | - |
(5) 其他说明
(1) 本期应收款项融资未计提坏账准备。
(2) 本期无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
(3) 期末公司无用于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7,734,124.76 | 8,329,165.43 |
合计 | 7,734,124.76 | 8,329,165.43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359,681.93 | 1,207,968.08 |
垫付款及往来款 | 5,986,463.64 | 5,124,080.73 |
应收保理款 | 1,455,750.00 | 2,847,250.00 |
合计 | 8,801,895.57 | 9,179,298.81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839,494.23 | 6,861,390.24 |
1至2年 | 865,776.51 | 2,172,968.08 |
2至3年 | 1,087,968.08 | 144,940.49 |
3年以上 | 8,656.75 | |
3至4年 | 8,656.75 | |
合计 | 8,801,895.57 | 9,179,298.81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801,895.57 | 100.00% | 1,067,770.81 | 12.13% | 7,734,124.76 | 9,179,298.81 | 100.00% | 850,133.38 | 9.26% | 8,329,165.43 |
其中: | ||||||||||
合计 | 8,801,895.57 | 100.00% | 1,067,770.81 | 12.13% | 7,734,124.76 | 9,179,298.81 | 100.00% | 850,133.38 | 9.26% | 8,329,165.4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067,770.81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839,494.23 | 341,974.72 | 5.00% |
1-2年 | 865,776.51 | 173,155.30 | 20.00% |
2-3年 | 1,087,968.08 | 543,984.04 | 50.00% |
3年以上 | 8,656.75 | 8,656.75 | 100.00% |
合计 | 8,801,895.57 | 1,067,770.81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
损失 | 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850,133.38 | 850,133.38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217,637.43 | 217,637.43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067,770.81 | 1,067,770.8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各阶段划分依据详见本节“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之说明。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第一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2.13%。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50,133.38 | 217,637.43 | 1,067,770.81 | |||
合计 | 850,133.38 | 217,637.43 | 1,067,770.81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i情况
本期无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垫付款 | 1,630,000.00 | 1年以内、2-3年 | 18.52% | 95,000.00 |
第二名 | 应收保理款 | 1,455,750.00 | 1年以内 | 16.54% | 72,787.50 |
第三名 | 垫付款 | 1,083,932.50 | 1年以内 | 12.31% | 54,196.63 |
第四名 | 保证金 | 707,968.08 | 2-3年 | 8.04% | 353,984.04 |
第五名 | 垫付款 | 561,494.90 | 1-2年、3年以上 | 6.38% | 119,224.38 |
合计 | 5,439,145.48 | 61.79% | 695,192.55 |
7、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03,072,182.85 | 99.81% | 67,956,818.54 | 99.90% |
1至2年 | 128,177.07 | 0.12% | 46,877.87 | 0.07% |
2至3年 | 46,877.87 | 0.05% | 23,124.00 | 0.03% |
3年以上 | 23,124.00 | 0.02% | ||
合计 | 103,270,361.79 | 68,026,820.41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公司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预付款项期末数前五名累计金额为58,259,514.71元,占预付款项期末合计数的比例为
56.41%。
8、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81,938,930.24 | 162,623.39 | 181,776,306.85 | 83,698,634.89 | 5,751,793.04 | 77,946,841.85 |
在产品 | 227,792,519.24 | 2,266,902.69 | 225,525,616.55 | 184,904,037.35 | 6,333,675.44 | 178,570,361.91 |
库存商品 | 284,552,793.60 | 193,569.49 | 284,359,224.11 | 233,917,113.45 | 13,039,518.48 | 220,877,594.97 |
周转材料 | 143,461,376.08 | 143,461,376.08 | 92,306,136.96 | 92,306,136.96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0.00 | |||||
合同履约成本 | 5,382,165.46 | 5,382,165.46 | 3,505,907.30 | 3,505,907.30 | ||
发出商品 | 31,563,068.89 | 142.00 | 31,562,926.89 | 14,272,505.19 | 14,272,505.19 | |
自制半成品 | 544,481,577.83 | 2,737,129.06 | 541,744,448.77 | 539,926,193.81 | 40,650,147.19 | 499,276,046.62 |
受托物资加工费 | 7,912.13 | 7,912.13 | 7,912.13 | 7,912.13 | ||
委托加工物资 | 133,749,307.76 | 133,749,307.76 | 1,691,524.91 | 1,691,524.91 | ||
在途物资 | 7,461,274.02 | 7,461,274.02 | 3,309,411.41 | 3,309,411.41 | ||
合计 | 1,560,390,925.25 | 5,360,366.63 | 1,555,030,558.62 | 1,157,539,377.40 | 65,775,134.15 | 1,091,764,243.25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5,751,793.04 | 629,802.48 | 6,218,972.13 | 162,623.39 | ||
在产品 | 6,333,675.44 | 3,242,610.15 | 7,309,382.90 | 2,266,902.69 | ||
库存商品 | 13,039,518.48 | 456,354.65 | 13,302,303.64 | 193,569.49 | ||
自制半成品 | 40,650,147.19 | -26,952,592.45 | 10,960,425.68 | 2,737,129.06 | ||
发出商品 | 240,476.35 | 240,334.35 | 142.00 | |||
合计 | 65,775,134.15 | -22,383,348.82 | 38,031,418.70 | 5,360,366.63 |
本期计提、转回情况说明
类 别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 | 预计产成品售价减去预计继续加工成本以及相关销售费用和税费后的金额 | 已经计提跌价的存货本期领用或销售 |
发出商品、库存商品 | 预计产成品售价减去相关销售费用和税费后的金额 | 已经计提跌价的存货本期销售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期末存货余额中无资本化利息金额。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5)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国债逆回购 | 1,212,586,947.91 | |
待认证进项税 | 118,500,472.29 | 41,265,661.75 |
待摊融资利息 | 4,376,277.75 | 7,235,545.81 |
预缴税金 | 138,272.43 | |
合计 | 123,015,022.47 | 1,261,088,155.47 |
其他说明:
期末未发现其他流动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10、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ANODES MATERIAL CO., LTD. | 291,636.49 | 62,731.61 | 354,368.10 | |||||||||
小计 | 291,636.49 | 62,731.61 | 354,368.10 | |||||||||
合计 | 291,636.49 | 62,731.61 | 354,368.10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其他说明:
期末未发现长期股权投资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11、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533,056.00 | 3,533,056.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 |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3,533,056.00 | 3,533,056.00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020,905.67 | 1,020,905.6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7,820.12 | 167,820.12 | ||
(1)计提或摊销 | 167,820.12 | 167,820.1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188,725.79 | 1,188,725.7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344,330.21 | 2,344,330.2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12,150.33 | 2,512,150.33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其他说明: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 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单位:元
项目 | 转换前核算科目 | 金额 | 转换理由 | 审批程序 | 对损益的影响 | 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12、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475,822,145.12 | 2,328,820,687.73 |
固定资产清理 | 14,120,559.09 | 15,278,338.59 |
合计 | 2,489,942,704.21 | 2,344,099,026.32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06,425,463.50 | 2,041,198,484.66 | 10,725,413.64 | 6,168,835.64 | 2,764,518,197.4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5,457,052.46 | 380,181,685.46 | 2,057,633.55 | 50,792.04 | 517,747,163.51 |
(1)购置 | 12,733,507.22 | 2,057,633.55 | 50,792.04 | 14,841,932.8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35,457,052.46 | 367,448,178.24 | 502,905,230.70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 | 166,329,852.42 | 360,167.26 | 166,690,019.68 |
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163,580,755.89 | 360,167.26 | 163,940,923.15 | ||
(2)其他减少 | 2,749,096.53 | 2,749,096.53 | |||
4.期末余额 | 841,882,515.96 | 2,255,050,317.70 | 12,422,879.93 | 6,219,627.68 | 3,115,575,341.2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2,706,429.96 | 354,182,738.23 | 5,877,826.42 | 2,930,515.10 | 435,697,509.7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053,807.61 | 223,564,349.13 | 1,751,840.81 | 1,128,895.70 | 260,498,893.25 |
(1)计提 | 34,053,807.61 | 223,564,349.13 | 1,751,840.81 | 1,128,895.70 | 260,498,893.25 |
3.本期减少金额 | 708,322.19 | 55,677,858.14 | 57,026.48 | 56,443,206.81 | |
(1)处置或报废 | 708,322.19 | 55,103,445.55 | 57,026.48 | 55,868,794.22 | |
(2)其他减少 | 574,412.59 | 574,412.59 | |||
4.期末余额 | 106,051,915.38 | 522,069,229.22 | 7,572,640.75 | 4,059,410.80 | 639,753,196.1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781,685.28 | ||||
(1)计提 | 12,781,685.2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781,685.28 | ||||
(1)处置或报废 | 12,781,685.28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35,830,600.58 | 1,732,981,088.48 | 4,850,239.18 | 2,160,216.88 | 2,475,822,145.12 |
2.期初账面价值 | 633,719,033.54 | 1,687,015,746.43 | 4,847,587.22 | 3,238,320.54 | 2,328,820,687.73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①期末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值15,820,593.37元。
② 期末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③ 期末无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④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说明
期末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146,107,868.99 元,其中本期转固且正在办理产权证的固资产账面价值为129,889,964.70元,其他尚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主要用于食堂、宿舍及厂房附属的办公室等辅助性用途。
⑤ 抵押、质押、查封、冻结、扣押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固定资产详见本节“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之说明。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机器设备 | 22,127,322.48 | 9,345,637.20 | 12,781,685.28 | 公允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处置费用为与处置相关的费用 | 公允价值 | 资产负债表日近期金属回收价格 |
合计 | 22,127,322.48 | 9,345,637.20 | 12,781,685.28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6)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机器设备清理 | 14,120,559.09 | 15,278,338.59 |
合计 | 14,120,559.09 | 15,278,338.59 |
其他说明:
转入清理原因主要系生产容器金属坩埚损坏。
13、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87,134,400.95 | 39,692,252.58 |
工程物资 | 182,213.69 | 141,594.47 |
合计 | 687,316,614.64 | 39,833,847.05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北苏总部二期项目 | 649,803,891.00 | 649,803,891.00 | 402,288.43 | 402,288.43 | ||
山西锂电生产基地三期工程 | 3,485,432.03 | 3,485,432.03 | ||||
北苏一期5号厂房 | 5,927,716.69 | 5,927,716.69 | ||||
其他工程 | 37,330,509.95 | 37,330,509.95 | 29,876,815.43 | 29,876,815.43 | ||
合计 | 687,134,400.95 | 687,134,400.95 | 39,692,252.58 | 39,692,252.58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北苏总部二期项目 | 190,000.00 | 402,288.43 | 918,225,514.62 | 268,823,912.05 | 649,803,891.00 | 48.35% | 其他 | |||||
山西锂电生产基地三期工程 | 145,021.99 | 3,485,432.03 | 5,919,042.49 | 9,404,474.52 | 78.19% | 其他 | ||||||
北苏一期5号厂房 | 4,000.00 | 5,927,716.69 | 31,059,517.38 | 36,987,234.07 | 92.47% | 其他 | ||||||
合计 | 339,021.99 | 9,815,437.15 | 955,204,074.49 | 315,215,620.64 | 649,803,891.00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①期末未发现在建工程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②期末无用于借款抵押的在建工程。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材料 | 182,213.69 | 182,213.69 | 141,594.47 | 141,594.47 | ||
合计 | 182,213.69 | 182,213.69 | 141,594.47 | 141,594.47 |
其他说明:
期末未发现工程物资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14、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310,232.94 | 7,310,232.9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3,643.29 | 35,425,121.88 | 35,788,765.17 |
租赁 | 363,643.29 | 35,425,121.88 | 35,788,765.1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673,876.23 | 35,425,121.88 | 43,098,998.1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248,992.47 | 3,248,992.4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87,338.38 | 2,952,093.50 | 5,439,431.88 |
(1)计提 | 2,487,338.38 | 2,952,093.50 | 5,439,431.8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736,330.85 | 2,952,093.50 | 8,688,424.35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37,545.38 | 32,473,028.38 | 34,410,573.76 |
2.期初账面价值 | 4,061,240.47 | 4,061,240.47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排污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3,574,785.66 | 3,347,350.00 | 843,426.29 | 227,765,561.9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1,244,888.00 | 1,205,386.15 | 952,374.44 | 73,402,648.59 | ||
(1)购置 | 71,244,888.00 | 1,205,386.15 | 952,374.44 | 73,402,648.59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94,819,673.66 | 4,552,736.15 | 1,795,800.73 | 301,168,210.54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5,146,920.80 | 892,316.40 | 459,945.46 | 16,499,182.66 |
2.本期增加金额 | 5,655,040.68 | 435,183.76 | 282,287.00 | 6,372,511.44 | ||
(1)计提 | 5,655,040.68 | 435,183.76 | 282,287.00 | 6,372,511.4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0,801,961.48 | 1,327,500.16 | 742,232.46 | 22,871,694.1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4,017,712.18 | 3,225,235.99 | 1,053,568.27 | 278,296,516.4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8,427,864.86 | 2,455,033.60 | 383,480.83 | 211,266,379.2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 期末未发现无形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2) 期末无未办妥权证的无形资产。
(3) 抵押、质押、查封、冻结、扣押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无形资产详见本节“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之说明。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6、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华为云服务费 | 68,962.96 | 37,616.16 | 31,346.80 | ||
变电站安装费 | 2,079,109.69 | 519,777.36 | 1,559,332.33 | ||
合计 | 2,148,072.65 | 557,393.52 | 1,590,679.13 |
其他说明:
1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0,796,521.22 | 2,699,130.31 | ||
可抵扣亏损 | 2,514,451.92 | 626,507.70 | ||
坏账准备 | 132,466,464.72 | 28,036,209.18 | 94,082,650.25 | 19,057,900.56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5,360,366.63 | 1,204,217.36 | 65,775,134.15 | 11,853,220.55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12,781,685.28 | 3,195,421.32 | ||
政府补助 | 149,767,834.15 | 31,254,627.36 | 89,551,295.68 | 21,544,834.52 |
租赁负债 | 34,957,550.18 | 5,243,632.53 | 4,187,849.75 | 628,177.46 |
预提残保金 | 1,237,430.27 | 185,614.54 | ||
尚未解锁股权激励摊销 | 30,400,847.63 | 5,635,554.69 | 4,417,607.96 | 849,379.20 |
合计 | 379,045,721.73 | 77,895,300.45 | 259,251,968.06 | 54,119,126.8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34,410,573.76 | 5,161,586.06 | 4,061,240.47 | 609,186.10 |
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对所得税的影响 | 2,793,879.49 | 698,469.87 | 3,368,793.25 | 842,198.31 |
合计 | 37,204,453.25 | 5,860,055.93 | 7,430,033.72 | 1,451,384.41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161,586.06 | 72,733,714.39 | 609,186.10 | 53,509,940.7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161,586.06 | 698,469.87 | 609,186.10 | 842,198.31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其他说明:
18、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的设备及工程款 | 28,323,464.56 | 28,323,464.56 | 30,630,360.94 | 30,630,360.94 | ||
合计 | 28,323,464.56 | 28,323,464.56 | 30,630,360.94 | 30,630,360.94 |
其他说明:
1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730,500.00 | 730,500.00 | 质押 | 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质押、ETC保证金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其他 | 信用证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170,411,929.98 | 121,289,245.20 | 抵押 | 用于售后租回抵押借款 | 487,103,455.80 | 360,219,936.75 | 抵押 | 用于售后租回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71,244,888.00 | 70,061,343.84 | 抵押 | 用于长期借款抵押 |
合计 | 242,387,317.98 | 192,081,089.04 | 537,103,455.80 | 410,219,936.75 |
其他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用于借款抵押情况:
被担保单位 | 抵押权人 | 抵押物类型 | 抵押借款金额(万元) | 借款日期 | 借款到期日 | 保证担保人 |
本公司 |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宁德时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2,927.60 | 2022.08.17 | 2025.08.17 | 欧阳永跃 |
本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极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 土地使用权 | 20,000.00 | 2024/12/25 | 2029/12/12 | - |
本公司之子公司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405.50 | 2022.03.31 | 2025.03.31 | 本公司、欧阳永跃 |
20、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45,052,937.50 | 183,710,262.87 |
信用借款 | 133,072,792.72 | 20,023,833.33 |
保理、信用证、数字化应收债权凭证融资 | 400,000,000.00 | 448,000,000.00 |
合计 | 578,125,730.22 | 651,734,096.2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期末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1、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29,000.00 | |
合计 | 729,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22、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623,740,164.01 | 174,016,340.25 |
1-2年 | 12,971,621.72 | 27,231,138.36 |
2-3年 | 14,261,661.54 | 166,621.22 |
3年以上 | 161,689.00 | 154,837.30 |
合计 | 651,135,136.27 | 201,568,937.13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湖南华夏特变股份有限公司 | 11,032,700.00 | 该款项为设备款,存在设备需维修的情形,正在协商处理 |
合计 | 11,032,700.00 |
其他说明:
期末外币应付账款情况详见本节“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
23、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39,494,334.29 | 31,085,312.13 |
合计 | 39,494,334.29 | 31,085,312.13 |
(1)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 | 1,808,706.98 | 1,711,113.72 |
食堂经费 | 801,789.27 | 746,712.33 |
预提费用 | 501,424.27 | 190,010.49 |
押金保证金 | 7,475,400.00 | 523,400.00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28,118,202.50 | 26,241,750.00 |
其 他 | 788,811.27 | 1,672,325.59 |
合计 | 39,494,334.29 | 31,085,312.13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22,597,625.00 | 主要系对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义务 |
合计 | 22,597,625.00 | - |
3) 按交易对手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十名的其他应付款情况其他说明:
外币其他应付款情况详见本节“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
24、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5,662,597.07 | 20,205,967.40 |
合计 | 5,662,597.07 | 20,205,967.40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不适用 |
25、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7,528,653.26 | 407,686,924.72 | 393,286,468.60 | 61,929,109.3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3,283,847.55 | 33,274,079.55 | 9,768.00 |
三、辞退福利 | 604,797.85 | 417,998.54 | 671,099.18 | 351,697.21 |
合计 | 48,133,451.11 | 441,388,770.81 | 427,231,647.33 | 62,290,574.59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4,812,609.60 | 368,348,869.22 | 354,585,619.51 | 58,575,859.31 |
2、职工福利费 | 724,211.61 | 724,211.61 | ||
3、社会保险费 | 19,957,247.96 | 19,951,825.24 | 5,422.72 | |
其中:医疗及生育保险保险费 | 15,893,854.50 | 15,888,526.50 | 5,328.00 | |
工伤保险费 | 4,063,393.46 | 4,063,298.74 | 94.72 | |
4、住房公积金 | 279,615.00 | 11,872,763.00 | 12,152,378.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436,428.66 | 6,783,832.93 | 5,872,434.24 | 3,347,827.35 |
合计 | 47,528,653.26 | 407,686,924.72 | 393,286,468.60 | 61,929,109.3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1,888,153.77 | 31,878,681.77 | 9,472.00 | |
2、失业保险费 | 1,395,693.78 | 1,395,397.78 | 296.00 | |
合计 | 33,283,847.55 | 33,274,079.55 | 9,768.00 |
其他说明:
26、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6,483,179.93 | 59,530,156.74 |
企业所得税 | 66,423,709.47 | 45,720,795.33 |
个人所得税 | 1,216,508.71 | 857,953.3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62,906.50 | 2,879,318.49 |
房产税 | 2,239,838.57 | |
教育费附加 | 517,743.90 | 1,727,591.09 |
地方教育附加 | 345,162.60 | 1,151,727.40 |
印花税 | 2,096,130.21 | 1,356,974.78 |
环境保护税 | 191,847.85 | 176,605.31 |
土地使用税 | 585,877.73 | |
车船税 | 95.15 | |
合计 | 88,137,284.32 | 116,226,838.77 |
其他说明:
2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08,050,746.53 | 4,509,414.6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32,611,212.10 | 104,991,054.38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759,908.52 | 2,473,563.35 |
合计 | 245,421,867.15 | 111,974,032.33 |
其他说明:
(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售后租回 | 32,611,212.10 | 104,991,054.38 |
(2)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租赁负债 | 4,759,908.52 | 2,473,563.35 |
(3)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信用借款 | 204,786,515.68 | 2,361,449.32 |
保证借款 | 3,141,730.85 | 2,147,965.28 |
抵押借款 | 122,500.00 | - |
小 计 | 208,050,746.53 | 4,509,414.60 |
28、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不能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票据 | 510,422.00 | 624,600.00 |
待转销项税 | 736,137.62 | 2,626,775.82 |
合计 | 1,246,559.62 | 3,251,375.8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息 | |||||||||||||
合计 |
其他说明:
29、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20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153,635,780.00 | 147,000,000.00 |
信用借款 | 793,140,000.00 | 297,310,000.00 |
合计 | 1,146,775,780.00 | 444,31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期末无已逾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30、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35,243,560.28 | 1,732,032.00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5,045,918.62 | 17,745.60 |
合计 | 30,197,641.66 | 1,714,286.40 |
其他说明:
31、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32,650,809.12 | |
合计 | 32,650,809.12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售后租回付款额 | 33,420,520.00 |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769,710.88 | |
小计 | 32,650,809.12 |
其他说明:
售后租回交易相关说明详见本节“租赁”之说明
32、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89,551,295.68 | 74,170,000.00 | 13,953,461.53 | 149,767,834.15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89,551,295.68 | 74,170,000.00 | 13,953,461.53 | 149,767,834.15 | -- |
其他说明: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节“政府补助”之说明
3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60,755,600.00 | 245,250.00 | -39,500.00 | 205,750.00 | 260,961,350.00 |
其他说明:
本期股本变动情况说明:
(1) 根据本公司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本期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增加股本245,250股。此次股本增加的实收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众环验字(2024)2700004号验资报告。 (2) 如本附注“公司基本情况”中所述,公司本期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95,000股。此次股本减少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众环验字(2024)2700001号和众环验字(2024)2700003号验资报告。
34、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036,762,888.14 | 5,275,327.50 | 1,017,125.00 | 3,041,021,090.64 |
其他资本公积 | 4,417,607.96 | 16,516,173.87 | 1,226,413.30 | 19,707,368.53 |
合计 | 3,041,180,496.10 | 21,791,501.37 | 2,243,538.30 | 3,060,728,459.1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本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资本公积21,791,501.37元,其中股本溢价增加5,275,327.50元,其他资本公积增加16,516,173.87元;本期因回购注销股票减少资本公积2,243,538.30元,其中股本溢价减少1,017,125.00 元,其他资本公积减少1,226,413.30元。
35、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 | 26,241,750.00 | 5,520,577.50 | 1,770,625.00 | 29,991,702.50 |
集中竞价回购库存股 | 44,749,341.00 | 44,749,341.00 | ||
合计 | 26,241,750.00 | 50,269,918.50 | 1,770,625.00 | 74,741,043.5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本公司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本期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增加股本245,250股,授予价格人民币22.51元/股,增加库存股-限制性股票5,520,577.50元。
根据本公司2024年10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686,100股,回购增加库存股-集中竞价回购库存股44,749,341.00元。
根据本公司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本5,000股,减少库存股-限制性股票133,750.00元。
根据本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元(含税),其中预计可解锁的可撤销限制性股票现金股利为714,000.00元,减少库存股-限制性股票714,000.00元。
根据本公司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本34,500股,减少库存股-限制性股票 922,875.00元。
36、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1,311.90 | -151,311.90 | -151,311.90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51,311.90 | -151,311.90 | -151,311.90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51,311.90 | -151,311.90 | -151,311.90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37、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50,620,819.79 | 150,620,819.79 | ||
合计 | 150,620,819.79 | 150,620,819.7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8、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237,961,757.35 | 1,817,038,682.91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237,961,757.35 | 1,817,038,682.9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38,327,119.60 | 722,904,951.5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2,207,277.15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08,533,680.00 | 259,774,60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867,755,196.95 | 2,237,961,757.3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利润分配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260,750,6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元(含税),因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此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由260,750,600股减至260,716,100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08,572,880.00元,其中分红时预计不可解锁的可撤销限制性股票现金股利金额为39,200.00元。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本节“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利润分配情况”说明。期末未分配利润说明
期末未分配利润中包含拟分配现金股利计207,865,000.00元。
39、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038,328,729.49 | 3,881,919,061.37 | 4,169,230,436.17 | 3,170,291,639.23 |
其他业务 | 190,917,734.45 | 2,194,972.51 | 221,530,220.09 | 2,468,433.85 |
合计 | 5,229,246,463.94 | 3,884,114,033.88 | 4,390,760,656.26 | 3,172,760,073.08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 4,706,613,539.33 | 3,586,066,284.11 | 4,706,613,539.33 | 3,586,066,284.11 | ||||
碳素制品 | 331,715,190.16 | 295,852,777.26 | 331,715,190.16 | 295,852,777.26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1: | ||||||||
华东地区 | 2,867,758,807.23 | 2,218,081,670.69 | 2,867,758,807.23 | 2,218,081,670.69 | ||||
西北地区 | 17,094,303.19 | 12,951,202.06 | 17,094,303.19 | 12,951,202.06 | ||||
华中地区 | 208,797,691.16 | 181,649,251.61 | 208,797,691.16 | 181,649,251.61 | ||||
华北地区 | 170,353,679.77 | 156,708,443.70 | 170,353,679.77 | 156,708,443.70 | ||||
华南地区 | 320,373,643.02 | 216,594,357.52 | 320,373,643.02 | 216,594,357.52 | ||||
东北地区 | 37,618,131.45 | 34,762,451.35 | 37,618,131.45 | 34,762,451.35 | ||||
西南地区 | 1,401,389,643.65 | 1,052,272,134.49 | 1,401,389,643.65 | 1,052,272,134.49 | ||||
境 外 | 14,942,830.02 | 8,899,549.95 | 14,942,830.02 | 8,899,549.95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以下分地区数据基于主营业务收入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5,038,328,729.49 | 3,881,919,061.37 | 5,038,328,729.49 | 3,881,919,061.37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40、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538,674.40 | 7,293,052.77 |
教育费附加 | 4,523,204.66 | 4,542,998.19 |
资源税 | 74,372.90 | 68,108.60 |
房产税 | 6,879,329.61 | 6,918,283.00 |
土地使用税 | 7,229,766.18 | 3,858,053.05 |
车船使用税 | 82,812.19 | 79,512.85 |
印花税 | 6,188,536.25 | 4,731,944.48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015,469.74 | 3,028,665.44 |
环境保护税 | 735,907.45 | 666,925.20 |
合计 | 36,268,073.38 | 31,187,543.58 |
其他说明:
41、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份支付 | 5,078,480.32 | 1,556,150.04 |
职工薪酬 | 41,216,352.70 | 41,463,630.48 |
折旧与摊销 | 16,323,927.35 | 14,454,770.45 |
办公及水电费 | 5,996,113.26 | 3,795,045.37 |
服务费 | 5,302,137.07 | 11,053,721.38 |
交通及差旅费 | 2,650,890.49 | 2,481,153.30 |
装修与维修费 | 1,432,902.30 | 331,198.99 |
残保金 | 2,253,224.51 | 4,478,215.56 |
其他 | 885,404.09 | 1,233,517.20 |
合计 | 81,139,432.09 | 80,847,402.77 |
其他说明:
42、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311,231.47 | 2,837,266.42 |
交通及差旅费 | 524,801.99 | 545,045.44 |
业务招待费 | 646,692.96 | 551,900.59 |
推广费 | 522,970.67 | 623,123.91 |
股份支付 | 200,059.00 | 157,937.61 |
其 他 | 2,322,274.07 | 747,579.93 |
合计 | 9,528,030.16 | 5,462,853.90 |
其他说明:
43、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物料消耗 | 146,603,494.00 | 106,796,022.49 |
职工薪酬 | 22,080,893.33 | 15,236,912.61 |
折旧与摊销 | 3,086,763.64 | 1,913,049.33 |
办公费 | 1,823,244.60 | 156,685.82 |
股份支付 | 1,474,792.53 | 357,682.24 |
其 他 | 258,890.44 | 332,134.13 |
合计 | 175,328,078.54 | 124,792,486.62 |
其他说明:
44、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49,388,465.29 | 45,323,509.87 |
减:利息收入 | 1,468,986.87 | 12,663,029.15 |
减:财政贴息 | 719,000.00 | |
手续费支出 | 4,321,408.87 | 3,127,013.25 |
汇兑损失 | 4,565,709.86 | 1,980,523.10 |
减:汇兑收益 | 4,762,263.31 | 1,958,554.13 |
现金折扣 | 2,141,696.79 | 1,750,101.34 |
合计 | 54,186,030.63 | 36,840,564.28 |
其他说明:
45、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71,168,943.73 | 18,836,082.72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39,057,121.67 | 4,189,164.52 |
税收减免 | 774,950.00 | 144,300.00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412,240.36 | 202,207.73 |
合 计 | 111,413,255.76 | 23,371,754.97 |
46、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2,731.61 | -108,584.11 |
处置应收款项融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474,771.41 | -401,566.55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10,857,877.67 | 6,372,435.69 |
合计 | 7,445,837.87 | 5,862,285.03 |
其他说明:
47、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52,375.58 | 62,090,832.52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0,141,257.14 | -36,086,887.2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17,637.43 | 72,925.50 |
合计 | -40,106,518.99 | 26,076,870.78 |
其他说明:
48、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2,383,348.82 | -105,376,162.64 |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12,781,685.28 | |
合计 | 9,601,663.54 | -105,376,162.64 |
其他说明:
49、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时确认的收益 | -45,676,147.01 | -15,712,587.06 |
其中:固定资产 | -45,676,147.01 | -15,712,587.06 |
50、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8,250,000.00 | ||
罚没及赔偿收入 | 1,040,231.55 | 1,040,231.55 | |
其 他 | 15,594.21 | 389,119.92 | 15,594.21 |
合计 | 1,055,825.76 | 8,639,119.92 | 1,055,825.76 |
其他说明:
51、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371,056.00 | 1,000,000.00 | 371,056.00 |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 1,014.37 | ||
滞纳金、罚款 | 663,851.86 | 36,700.73 | 663,851.86 |
质量赔款 | 284,674.10 | 5,581,051.30 | 284,674.10 |
其 他 | 115.90 | 11,556.53 | 115.90 |
合计 | 1,319,697.86 | 6,630,322.93 | 1,319,697.86 |
其他说明:
52、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09,758,156.86 | 157,584,768.9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6,988,272.13 | -5,389,030.40 |
合计 | 192,769,884.73 | 152,195,738.5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031,097,004.3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54,664,550.6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3,904,853.3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18,241.58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26,077,992.90 |
其他加计扣除 | -39,767.95 |
所得税费用 | 192,769,884.73 |
其他说明:
53、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本节36之内容。
54、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131,385,482.20 | 69,982,043.65 |
利息收入 | 1,468,986.87 | 12,663,029.15 |
往来款及其他 | 52,308,642.05 | 167,553,158.18 |
合计 | 185,163,111.12 | 250,198,230.9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159,799,078.09 | 146,760,865.73 |
往来款及其他 | 42,352,554.26 | 168,787,916.42 |
合计 | 202,151,632.35 | 315,548,782.1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赎回 | 125,074,072,694.18 | 54,252,121,000.00 |
合计 | 125,074,072,694.18 | 54,252,121,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本期公司进行国债逆回购等理财产品投资,形成较大规模的收到与支出现金流量。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 | 123,861,918,782.03 | 55,464,329,263.27 |
合计 | 123,861,918,782.03 | 55,464,329,263.27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本期公司进行国债逆回购等理财产品投资,形成较大规模的收到与支出现金流量。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信用证、数字化债权凭证及保理融资 | 496,628,750.00 | 443,087,773.60 |
合计 | 496,628,750.00 | 443,087,773.6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售后回租款 | 109,616,555.54 | 348,591,964.66 |
上市费用 | 5,150,000.00 | |
偿还信用证及保理融资款 | 498,000,000.00 | 500,000,000.00 |
租赁负债 | 5,989,245.19 | 2,831,872.32 |
信用证融资保证金 | 50,000,000.00 | |
股份回购 | 47,640,266.00 | |
其他 | 39,200.00 | |
合计 | 661,285,266.73 | 906,573,836.9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651,734,096.20 | 674,113,750.00 | 14,982,734.35 | 712,704,850.33 | 50,000,000.00 | 578,125,730.22 |
长期借款 | 444,310,000.00 | 910,635,780.00 | 23,391,772.91 | 23,511,026.38 | 208,050,746.53 | 1,146,775,780.00 |
长期应付款 | 32,650,809.12 | 32,650,809.1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1,974,032.33 | 245,421,867.15 | 116,430,690.14 | -4,456,657.81 | 245,421,867.15 | |
租赁负债 | 1,714,286.40 | 35,788,765.17 | 3,684,525.19 | 3,620,884.72 | 30,197,641.66 | |
应付股利 | 208,572,880.00 | 208,572,880.00 | ||||
合计 | 1,242,383,224.05 | 1,584,749,530.00 | 528,158,019.58 | 1,064,903,972.04 | 289,865,782.56 | 2,000,521,019.03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5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38,327,119.60 | 722,904,951.5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9,601,663.54 | 105,376,162.64 |
信用减值损失 | 40,106,518.99 | -26,076,870.7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60,666,713.37 | 244,266,814.95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5,439,431.88 | 2,436,744.36 |
无形资产摊销 | 6,372,511.44 | 4,953,724.1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57,393.52 | 753,349.2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5,676,147.01 | 15,712,587.0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14.37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7,065,417.49 | 45,323,509.8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920,609.28 | -6,263,851.5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844,528.91 | -5,245,301.9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3,728.44 | -143,728.4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40,882,966.55 | 275,599,210.3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20,882,098.38 | -912,397,738.5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10,443,501.46 | -937,965,424.90 |
递延收益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0,216,538.47 | 42,524,914.36 |
其他 | 11,866,202.4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4,404,301.87 | -416,373,730.8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84,698,578.29 | 83,974,385.1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83,974,385.12 | 2,138,886,384.4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00,724,193.17 | -2,054,911,999.29 |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84,698,578.29 | 83,974,385.12 |
其中:库存现金 | 13,788.50 | 59,615.0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83,781,317.32 | 83,913,781.8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00,903,472.47 | 988.22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84,698,578.29 | 83,974,385.12 |
(3)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4)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信用证融资保证金 | 50,000,000.00 | 使用受限,不可随意支取 | |
票据保证金 | 729,000.00 | 使用受限,不可随意支取 | |
ETC保证金 | 1,500.00 | 使用受限,不可随意支取 | |
合计 | 730,500.00 | 50,000,000.00 |
其他说明:
(5) 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①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说明:
2024年度现金流量表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84,698,578.29元,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685,429,078.29元,差额为730,500.00 元,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ETC保证金。
②不涉及现金收支的票据背书转让金额
本期票据背书转让支付金额1,520,605,686.66元。
56、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80.60 | 7.1884 | 579.39 |
欧元 | |||
港币 | |||
林吉特 | 2,977,284.61 | 1.6199 | 4,822,903.34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1,135,388.80 | 7.1884 | 8,161,628.85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
其中:林吉特 | 58,866.48 | 1.6199 | 95,357.81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林吉特 | 62,870.45 | 1.6199 | 101,843.84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7、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 □不适用
①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项 目 | 本期数 |
计入财务费用的租赁负债利息 | 1,213,085.56 |
② 租赁的简化处理
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租赁费用情况如下:
项 目 | 本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6,111,806.74 |
③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项 目 | 本期数 |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5,989,245.19 |
支付的按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付款额 | 2,329,497.65 |
合计: | 8,318,742.84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公司售后租回交易业务中租赁期满租赁物归属于本公司所有,不满足销售。公司通过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资金融通,非公司普遍业务。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投资性房地产出租 | 220,716.17 | |
合计 | 220,716.17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物料消耗 | 146,603,494.00 | 106,796,022.49 |
职工薪酬 | 22,080,893.33 | 15,236,912.61 |
折旧与摊销 | 3,086,763.64 | 1,913,049.33 |
股份支付 | 1,474,792.53 | 357,682.24 |
办公费 | 1,823,244.60 | 156,685.82 |
其 他 | 258,890.44 | 332,134.13 |
合计 | 175,328,078.54 | 124,792,486.62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75,328,078.54 | 124,792,486.62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 以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增加的子公司
2024年5月本公司单独出资设立上海尚太凯昂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24 年 5月20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 万元,全部由本公司认缴,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尚太凯昂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1,264,433.39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 -1,735,566.61元。2024年6月,本公司单独出资设立SHANGTAI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该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完成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美元3,000万元,全部由本公司认缴,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SHANGTAI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的净资产为5,236,842.92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989.96元。2024年10月,本公司之子公司SHANGTAI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单独出资设立SHANGTAI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该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完成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林吉特1,000元,全部由本公司认缴,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SHANGTAI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的净资产为-165,720.53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151,623.74元。
(2)因其他原因减少子公司的情况
2024年9月28日,山西尚太新材料研究开发有限公司经全体股东同意公司解散。该公司已于2024年12月9日办妥注销手续。故自该公司注销时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 1,250,000,000.00 | 山西昔阳县 | 山西昔阳县 |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 100.00% | 设 立 | |
上海尚太凯昂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新材料技术研发 | 100.00% | 设 立 | |
SHANGTAI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 | 30,000,000.001 | 新加坡 | 新加坡 | 其他控股活动 | 100.00% | 设 立 | |
SHANGTAI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 | 1,000.002 | 马来西亚 | 马来西亚吉打州 |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 100.00% | 设 立 |
注:1 货币单位为美元
2 货币单位为林吉特
单位:元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本期不存在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情况。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1)本期不存在母公司拥有半数或半数以下表决权而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2)本期不存在母公司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未能对其形成控制的股权投资情况。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期不存在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54,368.10 | 291,636.49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62,731.61 | -108,584.11 |
--综合收益总额 | 62,731.61 | -108,584.11 |
其他说明: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89,551,295.68 | 74,170,000.00 | 13,953,461.53 | 149,767,834.15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71,168,943.73 | 18,836,082.72 |
营业外收入 | 8,250,000.00 | |
财务费用-财政贴息 | 719,000.00 | |
合计 | 71,168,943.73 | 27,805,082.72 |
其他说明: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借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长期应付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①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林吉特)依然存在外汇风险。相关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包括: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本期末,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林吉特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
②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为固定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③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不存在其他价格风险。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但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①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1)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2)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3)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4)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②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③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 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2)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3)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④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GDP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3)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期末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 计 | |
短期借款 | 578,125,730.22 | - | - | - | 578,125,730.22 |
应付账款 | 651,135,136.27 | - | - | - | 651,135,136.27 |
其他应付款 | 39,494,334.29 | - | - | - | 39,494,334.2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6,164,573.07 | - | - | - | 246,164,573.07 |
租赁负债 | - | 4,570,907.76 | 4,279,905.00 | 26,392,747.52 | 35,243,560.28 |
长期借款 | - | 598,840,000.00 | 447,935,780.00 | 100,000,000.00 | 1,146,775,780.00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1,514,919,773.85 | 603,410,907.76 | 452,215,685.00 | 126,392,747.52 | 2,696,939,114.13 |
续上表: | |||||
项 目 | 期初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 计 |
(4)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39.61%。
2、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单位:元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套期风险类型 | ||||
套期类别 |
其他说明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短期借款 | 651,734,096.20 | - | - | - | 651,734,096.20 |
应付账款 | 201,568,937.13 | - | - | - | 201,568,937.13 |
其他应付款 | 31,085,312.13 | - | - | - | 31,085,312.1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6,372,524.65 | - | - | - | 116,372,524.65 |
租赁负债 | - | 1,732,032.00 | - | - | 1,732,032.00 |
长期借款 | - | 4,020,000.00 | 440,290,000.00 | 444,310,000.00 | |
长期应付款 | - | 33,420,520.00 | - | - | 33,420,520.00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1,000,760,870.11 | 39,172,552.00 | 440,290,000.00 | - | 1,480,223,422.11 |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票据背书及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 | 2,744,785,199.57 | 终止确认 | 票据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票据背书 | 应收票据 | 510,422.00 | 未终止确认 | 票据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银行,且期末公司已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票据背书 | 应收票据 | 1,281,125.20 | 终止确认 | 票据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银行,期末公司已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到期的应收票据 |
保理 | 应收账款 | 189,211,572.35 | 终止确认 | 签订无追索权保理协议 |
合计 | 2,935,788,319.12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 | 票据背书及贴现 | 2,744,785,199.57 | -3,474,771.41 |
应收票据 | 票据背书 | 1,281,125.20 | |
应收账款 | 保理 | 189,211,572.35 | -2,323,047.80 |
合计 | 2,935,277,897.12 | -5,797,819.21 |
(3) 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5,296.00 | 175,296.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698,458,088.17 | 698,458,088.17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98,633,384.17 | 698,633,384.17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交易性金融资产系对于处于停牌的新三板挂牌股票,其公允价值为资产负债表日收盘价确定其公允价值,若资产负债表日处于停牌阶段,有关公允价值以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应收款项融资系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3、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欧阳永跃。其他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欧阳永跃直接持有本公司36.5292%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章紫娟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配偶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 | 上期发 | 本期发 | 上期发 | 本期发 | 上期发 | 本期发 | 上期发 | 本期发 | 上期发 |
生额 | 生额 | 生额 | 生额 | 生额 | 生额 | 生额 | 生额 | 生额 | 生额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欧阳永跃 | 10,000.00 | 2021年08月04日 | 自主合同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行石家庄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止 | 否 |
欧阳永跃 | 10,000.00 | 2021年11月04日 | 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欧阳永跃 | 10,789.82 | 2022年03月28日 | 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欧阳永跃 | 11,007.27 | 2022年08月12日 | 自租赁合同项下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欧阳永跃及其配偶章紫娟 | 33,000.00 | 2023年09月25日 | 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欧阳永跃 | 20,000.00 | 2023年09月19日 | 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欧阳永跃 | 13,000.00 | 2023年08月11日 | 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欧阳永跃 | 30,000.00 | 2023年06月20日 | 《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 否 |
欧阳永跃 | 22,000.00 | 2023年09月14日 | 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欧阳永跃 | 12,000.00 | 2022年04月28日 | 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欧阳永跃 | 30,000.00 | 2022年12月27日 | 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拆出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报酬总额(万元) | 776.22 | 1,103.12 |
(8) 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管理人员 | 170,250 | 3,832,327.50 | 37,000 | 989,750.00 | ||||
研发人员 | 65,000 | 1,463,150.00 | ||||||
生产人员 | 10,000 | 225,100.00 | 2,500 | 66,875.00 | ||||
合计 | 245,250 | 5,520,577.50 | 39,500 | 1,056,625.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本公司于2023年9月完成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公司董事会决定向7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81,000股,授予价格26.75元/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5个月、27个月、39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自登记完成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7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9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9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51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批授予登记的股票共计981,000股,于2023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2) 本公司于2024年6月完成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公司董事会决定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45,250股,授予价格
22.51元/股。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自登记完成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
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登记的股票共计245,250.00股,于2024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3)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
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1名员工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并注销曾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000股,全部于2024年1月29日注销完成。 (4) 本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4名员工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并注销曾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4,500股,全部于2024年6月4日注销完成。
(5)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4名员工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并注销曾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4,000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回购注销完成。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限制性股票根据授予日市价、激励对象的认购价格因素确定其公允价值。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7,328,123.78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2,910,515.82 |
其他说明: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管理人员 | 5,078,480.32 | |
研发人员 | 1,474,792.53 | |
生产人员 | 6,157,183.97 | |
销售人员 | 200,059.00 | |
合计 | 12,910,515.82 |
其他说明: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 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财产抵押、质押担保情况,详见本节“承诺及或有事项——或有事项”中“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之说明。
(2) 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财产抵押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 抵押权人 | 抵押标的物类型 | 抵押物 | 抵押物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账面原值 | 账面价值 | |||||
本公司之子公司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7,344.96 | 4,931.48 | 405.5 | 2025.3.31 |
本公司 |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宁德时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9,696.23 | 7,197.45 | 2,927.60 | 2025.8.17 |
本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极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 土地使用权 | 7,124.49 | 7,006.13 | 20,000.00 | 2029.12.12 |
小 计 | 24,165.68 | 19,135.06 | 23,333.10 |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保证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 被担保单位 | 贷款机构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本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山西尚太 |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 | 405.5 | 2025.03.31 |
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 司 | |||
本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 - | 2024.12.06 |
本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 | 500 | 2025.03.13 |
本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 | 4,000.00 | 2025.03.27 |
本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 5,000.00 | 2025.03.6 |
小 计 | 9,905.50 |
(2)其他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将已贴现或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1,391,852,516.43 元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8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 | 8 |
利润分配方案 | 2025年3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5年3月13日公司总股本260,887,350股扣除回购专户内的1,056,100股后的259,831,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元(含税),共计207,865,000.00元。以上股利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24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债务重组
公司作为债权人
债务重组方式 | 债权账面价值 | 债务重组相关损益 | 因债务重组增加的对联营 | 或有应付/或有应收 | 债务重组中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和依据 | |
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 ||||||
增加额 | 占联营或合营企业股份总额的比例(%) |
以股抵债 | 175,296.00 | - | - | - | - | 参照抵债股票受让时市值 |
2、年金计划
3、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4、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 其他说明
5、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004,080,255.15 | 984,578,567.48 |
1至2年 | 7,600.00 | |
2至3年 | 2,486,000.00 | |
合计 | 1,004,087,855.15 | 987,064,567.4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600.00 | 0.00% | 7,600.00 | 100.00% | 2,446,000.00 | 0.25% | 2,446,000.00 | 100.00% | ||
其中: | ||||||||||
浙江吉利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 7,600.00 | 0.00% | 7,600.00 | 100.00% | ||||||
郑州华晶实业有限公司 | 2,446,000.00 | 0.25% | 2,446,000.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04,080,255.15 | 100.00% | 50,204,012.76 | 5.00% | 953,876,242.39 | 984,618,567.48 | 99.75% | 41,271,791.90 | 4.19% | 943,346,775.5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004,080,255.15 | 100.00% | 50,204,012.76 | 5.00% | 953,876,242.39 | 825,075,838.09 | 83.59% | 41,271,791.90 | 5.00% | 783,804,046.19 |
关联方组合 | 159,542,729.39 | 16.16% | 159,542,729.39 | |||||||
合计 | 1,004,087,855.15 | 100.00% | 50,211,612.76 | 5.00% | 953,876,242.39 | 987,064,567.48 | 100.00% | 43,717,791.90 | 4.43% | 943,346,775.5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7600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浙江吉利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 7,600.00 | 380.00 | 7,600.00 | 7,6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7,600.00 | 380.00 | 7,600.00 | 7,6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0,204,012.76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1,004,080,255.15 | 50,204,012.76 | 5.00% |
合计 | 1,004,080,255.15 | 50,204,012.7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446,000.00 | 47,600.00 | 763,295.48 | 1,722,704.52 | 7,6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1,271,791.90 | 8,932,220.86 | 50,204,012.76 | |||
合计 | 43,717,791.90 | 8,979,820.86 | 763,295.48 | 1,722,704.52 | 50,211,612.7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郑州华晶实业有限公司 | 763,295.48 | 郑州华晶实业有限公司重整 | 债务重整 | 该公司母公司股权被冻结,且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收款项预计无法收回,具有合理性。 |
合计 | 763,295.48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722,704.5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郑州华晶实业有限公司 | 1,682,704.52 | 债务重整 | 否 | ||
合肥海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 | 应收满三年无法收回 | 否 | ||
合计 | 1,722,704.52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450,099,327.95 | 450,099,327.95 | 44.83% | 22,504,966.40 | |
单位二 | 204,735,793.91 | 204,735,793.91 | 20.39% | 10,236,789.70 | |
单位三 | 163,904,407.64 | 163,904,407.64 | 16.32% | 8,195,220.38 | |
单位四 | 74,739,084.90 | 74,739,084.90 | 7.44% | 3,736,954.25 | |
单位五 | 52,972,995.00 | 52,972,995.00 | 5.28% | 2,648,649.75 | |
合计 | 946,451,609.40 | 946,451,609.40 | 94.26% | 47,322,580.48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6,623,403.15 | 261,782,525.67 |
合计 | 16,623,403.15 | 261,782,525.67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欠款 | 12,820,848.54 | 255,618,205.48 |
应收保理款 | 1,455,750.00 | 2,847,25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1,359,681.93 | 1,207,968.08 |
垫付款及往来款 | 1,561,284.91 | 2,716,640.24 |
合计 | 17,197,565.38 | 262,390,063.80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6,244,658.94 | 260,597,095.72 |
1至2年 | 244,938.36 | 1,792,968.08 |
2至3年 | 707,968.08 | |
合计 | 17,197,565.38 | 262,390,063.80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197,565.38 | 100.00% | 574,162.23 | 3.34% | 16,623,403.15 | 262,390,063.80 | 100.00% | 607,538.13 | 0.23% | 261,782,525.67 |
其中: | ||||||||||
合计 | 17,197,565.38 | 100.00% | 574,162.23 | 3.34% | 16,623,403.15 | 262,390,063.80 | 100.00% | 607,538.13 | 0.23% | 261,782,525.6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74,162.23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关联方组合 | 12,820,848.54 | ||
账龄组合 | 4,376,716.84 | 574,162.23 | 13.12% |
合计 | 17,197,565.38 | 574,162.2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
损失 | 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607,538.13 | 607,538.13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33,375.90 | -33,375.90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574,162.23 | 574,162.2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07,538.13 | -33,375.90 | 574,162.23 | |||
合计 | 607,538.13 | -33,375.90 | 574,162.2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本期母公司无核销其他应收款情形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方欠款 | 12,820,848.54 | 1年以内 | 74.55% | |
单位二 | 应收保理款 | 1,455,750.00 | 1年以内 | 8.46% | 72,787.50 |
单位三 | 保证金 | 707,968.08 | 2-3年 | 4.12% | 353,984.04 |
单位四 | 保证金 | 500,000.00 | 1年以内 | 2.91% | 25,000.00 |
单位五 | 垫付款 | 227,076.35 | 1年以内、1-2年 | 1.32% | 44,276.32 |
合计 | 15,711,642.97 | 91.36% | 496,047.86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264,943,813.70 | 1,264,943,813.70 | 1,251,867,380.02 | 1,251,867,380.02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54,368.10 | 354,368.10 | 291,636.49 | 291,636.49 | ||
合计 | 1,265,298,181.80 | 1,265,298,181.80 | 1,252,159,016.51 | 1,252,159,016.51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 1,251,867,380.02 | 4,703,533.68 | 1,256,570,913.70 | |||||
上海尚太凯昂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00, 000.00 | 3,000, 000.00 | ||||||
SHANGTAI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 | 5,372,900.00 | 5,372,900.00 | ||||||
合计 | 1,251,867,380.02 | 8,372,900.00 | 4,703,533.68 | 1,264,943,813.7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ANODES MATERIAL CO., LTD. | 291,636.49 | 62,731.61 | 354,368.10 | |||||||||
小计 | 291,636.49 | 62,731.61 | 354,368.10 | |||||||||
合计 | 291,636.49 | 62,731.61 | 354,368.10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3) 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675,331,266.73 | 4,142,474,812.47 | 3,699,576,234.48 | 3,062,252,741.98 |
其他业务 | 277,894,919.06 | 214,476,686.33 | 239,442,125.09 | 158,290,651.08 |
合计 | 4,953,226,185.79 | 4,356,951,498.80 | 3,939,018,359.57 | 3,220,543,393.06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 4,675,331,266.73 | 4,142,474,812.47 | 4,675,331,266.73 | 4,142,474,812.47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2: | ||||||||
华东地区 | 809,520,702.44 | 649,284,963.31 | 809,520,702.44 | 649,284,963.31 | ||||
西北地区 | 6,106.20 | 22,721.01 | 6,106.20 | 22,721.01 | ||||
华中地区 | 189,141,579.65 | 163,240,557.34 | 189,141,579.65 | 163,240,557.34 | ||||
华北地区 | 2,849,690,907.75 | 2,757,341,917.86 | 2,849,690,907.75 | 2,757,341,917.86 | ||||
华南地区 | 320,373,643.02 | 217,761,477.30 | 320,373,643.02 | 217,761,477.30 | ||||
东北地区 | 1,769.91 | 1,747.55 | 1,769.91 | 1,747.55 | ||||
西南地区 | 491,653,727.74 | 345,935,124.08 | 491,653,727.74 | 345,935,124.08 | ||||
境外 | 14,942,830.02 | 8,886,304.02 | 14,942,830.02 | 8,886,304.02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以下分地区数据基于主营业务收入
合计 | 4,675,331,266.73 | 4,142,474,812.47 | 4,675,331,266.73 | 4,142,474,812.47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2,731.61 | -108,584.11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利息 | -1,733,805.68 | -382,919.90 |
处置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 | 7,307,279.67 | 5,720,491.02 |
合计 | 5,636,205.60 | 5,228,987.01 |
6、其他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45,676,147.0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1,168,943.7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 10,857,877.67 |
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763,295.4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3,872.1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12,240.3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489,507.65 | |
合计 | 29,772,830.48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个税手续费返还。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05% | 3.22 | 3.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55% | 3.11 | 3.11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