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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4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OFARSOLAR Co., Ltd.(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高新奇科技楼11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1-1-1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致投资者的声明

一、公司上市的目的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新能源电力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随着全球光伏产业的发展及光伏新兴市场的增加,公司业务发展态势良好。同时,公司现阶段仍存在布局先进产能、提升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完善营销服务网络体系、拓展融资渠道并增强资金实力等发展需求。通过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扩大主营业务规模、增加主营业务收入、提升盈利能力,同时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和影响力,从而进一步增强行业地位和综合竞争能力,加快发展速度,回报全体投资者。

二、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还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上述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进一步制度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均按照各自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细则规范运作,各行其责,切实保障所有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展开,主要着眼于提高生产能力与生产效率,优化现有产品结构,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完善国内外营销服务体系,进一步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需求。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上

1-1-3

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如下:

(一)有利于公司提高生产能力与生产效率、改善产品结构,使公司及时把握行业机遇,满足下游市场需求;

(二)有利于公司吸引关键技术人才、推进新产品的开发与新技术的突破,使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有利于公司完善营销服务体系、增强本土化服务优势,使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产品知名度得到有效增强;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经营业绩提供了有效保障。

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较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保持稳定,下游行业发展空间广阔,不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未来,公司将通过持续的市场开拓、产品结构优化和良好的费用控制等措施,保障业务规模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公司将在清洁能源转换技术领域和储能技术领域坚持开拓创新,及时把握市场客户需求及行业技术路线变化趋势,不断丰富产品谱系、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完善整体解决方案能力,从而进一步巩固并增强公司现有竞争优势,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高科技数字能源企业,为客户提供全球领先水准的产品、服务以及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将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为推动全球清洁能源的广泛应用与普及贡献自己的力量,成为全球碳中和、碳达峰的参与者、建设者与贡献者。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许 韬

1-1-4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4,123.7114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10.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2025年3月24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41,237.1135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25年3月14日

1-1-5

目录

致投资者的声明 ...... 2

一、公司上市的目的 ...... 2

二、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 2

三、公司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 2

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 ...... 3

发行概况 ...... 4

目录 ...... 5

第一节 释义 ...... 10

一、普通术语 ...... 10

二、专业术语 ...... 13

第二节 概览 ...... 16

一、重大事项提示 ...... 16

二、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20

三、本次发行概况 ...... 21

四、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24

五、公司的板块定位情况 ...... 25

六、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9

七、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30

八、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32

九、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32

十、募集资金用途与未来发展规划 ...... 33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33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5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35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43

三、其他风险 ...... 43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4

1-1-6一、公司基本情况 ...... 44

二、公司设立情况 ...... 44

三、公司成立以来重要事件 ...... 49

四、公司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 49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 50

六、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 51

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53八、特别表决权股份和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 55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 55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74

十一、发行人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 86

十二、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90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 96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 96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21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64

四、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71

五、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77

六、发行人主要资产情况 ...... 186

七、特许经营权 ...... 206

八、与业务相关的产品认证情况 ...... 206

九、发行人主要技术和研发情况 ...... 207

十、发行人环保情况 ...... 218

十一、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 219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20

一、发行人报告期财务报表 ...... 220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 ...... 227

三、影响公司未来经营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以及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和非财务指标 ...... 227

四、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229

1-1-7五、报告期内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33

六、非经常性损益 ...... 273

七、税项 ...... 274

八、分部信息 ...... 277

九、主要财务指标 ...... 277

十、发行人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 279

十一、盈利能力分析 ...... 281

十二、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主要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313

十三、财务状况分析 ...... 314

十四、所有者权益情况 ...... 343

十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 344

十六、现金流量分析 ...... 344

十七、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分析 ...... 347

十八、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 347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48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34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35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354

四、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 354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355

六、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发展目标 ...... 356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362

一、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362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评估意见 ...... 362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 363

四、发行人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及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 ...... 363

五、发行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 ...... 367

六、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 ...... 368

1-1-8七、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369

八、关联交易情况 ...... 371

九、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的制度安排 ...... 380

十、发行人关联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 381

十一、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 381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 383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383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 383

三、其他特殊情形下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措施 ...... 385

四、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以及相应的规划安排理由 ...... 385

五、上市后三年内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386

六、长期回报规划 ...... 387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89

一、重大合同 ...... 389

二、对外担保 ...... 394

三、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 394

第十一节 声明 ...... 395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9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396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397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399

五、审计机构声明 ...... 400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01

七、验资机构声明 ...... 403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404

第十二节 附件 ...... 405

一、备查文件目录 ...... 405

二、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 405

1-1-9三、相关承诺事项 ...... 407

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 423

五、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 425

六、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 425

七、其他子公司简要情况 ...... 434

1-1-10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招股意向书的下列词语或简称含义如下: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首航新能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航有限深圳市首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前称,2020年更名为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孙公司:
东莞首航东莞首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东首航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澳大利亚首航首航新能源(澳大利亚)有限公司,SOFARSOLAR AUSCO PTY LTD,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香港首航香港首航新能源有限公司,HONGKONG SOFARSOLAR LIMITED,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波兰首航首航新能源(波兰)有限公司,SOFARSOLAR RENEWABLE POLAND SP. Z O.O.,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德国首航首航新能源(德国)有限公司,SOFARSOLAR GmbH,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韩国首航首航新能源(韩国)有限公司,SOFARSOLAR KOREA Co., Ltd.,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阿联酋首航首航新能源(阿联酋)有限公司,SOFARSOLAR DMCC,为公司已注销的全资子公司
巴基斯坦首航首航新能源(巴基斯坦)有限公司,SOFARSOLAR PAKISTAN CO(SMC-PRIVATE) LIMITED,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百竹成航上海百竹成航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武汉首航首航新能源(武汉)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新加坡首航控股首航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SOFARSOLAR HOLDING PTE. LTD.,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英国首航首航新能源(英国)有限公司,SOFARSOLAR UK LIMITED,为香港首航全资子公司
巴西首航首航新能源(巴西)有限公司,SOFARSOLAR BRASIL LTDA.,为香港首航全资子公司
惠州首航首航智慧新能源(惠州市)有限公司,为广东首航全资子公司
荷兰首航控股首航新能源(荷兰)控股有限公司,SOFARSOLAR Holding B.V.,为新加坡首航控股全资子公司
新加坡首航能源首航新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SOFARSOLAR ENERGY SINGAPORE PTE. LTD.,为新加坡首航控股全资子公司
荷兰首航能源首航新能源(荷兰)有限公司,SOFARSOLAR Netherlands B.V.,为荷兰首航控股全资子公司
日本首航首航新能源(日本)有限公司,SOFARSOLAR Japan Co,. Ltd.,为新加坡首航控股全资子公司

1-1-11

股东:
皓首为峰投资深圳市皓首为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百竹成航投资深圳市百竹成航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创投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红土创业东莞红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同创致隆青岛同创致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问鼎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
华金领翊珠海华金领翊新兴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领汇基石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加法贰号深圳市加法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智数投资深圳市智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红土一号深圳市红土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久集团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远望咨询无锡远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兴睿永瀛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睿永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客户:
ZCSZucchetti Centro Sistemi SpA
CORABCORAB S.A.
EnergyNATEnergyNAT Sp. z o.o.
ILUMISOLISL IMPORTACAO E EXPORTACAO INDUSTRIA E COMERCIO LTDA
SOLTECSOLFINITY Sp. z o.o. Sp.k.(曾用名:SOLTEC Sp. z o.o. Sp. k.)
HymonHymon Fotowoltaika Sp. z o.o.和Hymon Sp. z o.o.
HavellsHavells India Limited
MV TechnologyMV Technology Group s.r.o.和Schlieger, s.r.o.
天合智慧天合富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天合智慧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中来民生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SYSTOSOLARSYSTOSOLAR SAS
翔泰新能温州翔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EffektaEffekta Regeltechnik GmbH

1-1-12

V?gelinV?gelin AG
KrannichKrannich Solar GmbH & Co. KG和Krannich Solar Private Limited
RaystechRAYSTECH GROUP PTY LTD、RAYSTECH Australia PTY LTD和RAYSTECH AUCKLAND LIMITED
创维光伏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供应商:
宝惠电子惠州市宝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欣成源深圳市欣成源科技有限公司和东莞欣成源科技有限公司
宁德时代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一和兴东莞一和兴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宏兴福五金电子制品有限公司
世平国际世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艾睿电子艾睿电子中国有限公司
瑞浦兰钧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安森美ON Semiconductor及其下属公司
英飞凌Infineon Technologies AG
威科Vincotech GmbH
德州仪器Texas Instruments Inc.及其关联公司
亿纬动力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优瓦科技HK Uwatt Technology Co., Limited及其关联公司
力王高科广东力王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英臻科技无锡英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同行业可比公司:
阳光电源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锦浪科技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固德威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能电气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艾罗能源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德业股份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A股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1-1-13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本次发行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4,123.711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行为
保荐人、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信达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申报会计师、上会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

二、专业术语

光伏、PV太阳能光伏效应,又称为光生伏特效应,指光照时不均匀半导体或半导体与金属组合的部位间产生电位差的现象
光伏发电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伏效应,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技术
光伏发电系统利用光伏效应将太阳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发电系统
光储系统在光伏发电系统中增加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等储能系统设备,实现自发自用、削峰填谷等功能的新型光伏发电系统
光伏逆变器、逆变器将光伏组件所产生的直流电转化为交流电的设备
并网逆变器除将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外,输出的交流电可与市电的频率及相位同步,因此输出的交流电可以回到市电的逆变器
储能逆变器将储能电池和电网进行连接,通过交直流电双向变换和对储能电池充放电过程的控制,起到平滑输出功率曲线、降低电网调度压力、节省用电成本等作用的逆变器
直流电Direct Current,简称DC,方向保持不变的电流
交流电Alternating Current,简称AC,电流方向随时间作周期性变化的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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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耦合电能通过直流母线交互
交流耦合电能通过交流母线交互
三相由三个频率相同、电势振幅相等、相位差互差120°角的交流电势组成的电源
单相一根相线(火线)和一根零线构成的电能输送形式,必要时会有第三根线(地线),用来防止触电
MPPTMaximum Power Point Tracking,最大功率点追踪技术。通过实时调节负载阻抗以匹配光伏组件的内阻,保持光伏电池传输功率最高的技术
LCDLiquid Crystal Display,液晶显示器
AFCIArc-Fault Circuit-Interrupter,电弧故障分断技术,通过识别电路中的电弧故障特征信号,在电弧故障发展成为火灾或电路出现短路之前断开电源电路的一种保护技术
PIDPotential Induced Degradation,电势诱导衰减,电池组件长期在高电压作用下,使玻璃、封装材料之间存在漏电流,大量电荷聚集在电池表面,使得电池表面的钝化效果恶化,易使产生的光生载流子复合,从而导致组件性能低于设计标准,发电能力随之下降
PLCPower Line Communication,电力线载波通信,以输电线路为载波信号的传输媒介的电力系统通信
EMIElectro-Magnetic Interference,电磁干扰,电磁能量对电流回路、仪器、系统等产生影响的电磁现象
PWMPulse Width Modulation,脉冲宽度调制,一种对模拟信号电平进行数字编码的方法
SiC碳化硅,一种宽禁带的半导体材料,不但具有击穿电场强度高、热稳定性好,而且还具有载流子饱和漂移速度高、热导率高等特点,可以用来制造各种耐高温的高频大功率器件
IGBTInsulated Gate Bipolar Transistor,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由 BJT(双极型三极管)和 MOS(绝缘栅型场效应管)组成的复合全控型电压驱动式功率半导体器件
ICIntegrated Circuit,集成电路,是一种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采用一定的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二极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互连,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PCBAPrinted Circuit Board Assembly,印制电路板组装技术,将各类电子元器件通过表面封装工艺组装在线路板上
MES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生产制造执行系统,是一种面向制造企业车间执行层的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
PMCProduction Material Control,生产计划与物料控制
MRPMaterial Requirement Planning,物资需求计划
IQCIncoming Quality Control,来料质量控制
转换效率光伏逆变器在交流端输出的能量与直流端输入的能量的比值
消纳消化、吸纳,电力消纳是将富余的电能经调度送到有电能需求的负荷点的过程
负载连接在电路中的电源两端的电子元件,用于把电能转换成其他形式的能量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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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价上网光伏平价上网,用户侧平价指光伏发电成本与工商业、工业、居民用电价格相同,发电侧平价指光伏发电成本与当地火电上网电价相同
531新政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于2018年5月31日颁布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的“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等政策
双反进口国针对出口国商品进行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瓦(W)、千瓦(KW)、 兆瓦(MW)、吉瓦(GW)电的功率单位,1GW=1,000MW=1,000,000KW=1,000,000,000W
Wood Mackenzie伍德麦肯兹(Wood Mackenzie)是一家国际知名的电力与可再生能源研究机构,涉足能源、金属和采矿等行业
IRENA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nternational Renewable Energy Agency),是为了在全球范围内,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向广泛普及和可持续利用的快速转变而成立的国际组织
IHS Markit埃信华迈(IHS Markit)是信息处理、研究咨询领域的全球先进企业
CPIA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hina Photovoltaic Industry Association)

本招股意向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1-1-16

第二节 概览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特别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境外销售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159,958.94万元、399,321.78万元、282,293.64万元和122,026.6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8.01%、89.61%、75.57%和83.19%。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贸易政策、政治环境、产业政策等因素存在一定差异,上述因素的变化将对公司在当地的销售情况产生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目的国意大利、波兰等均出台光伏、储能行业支持政策,相关支持政策对发行人的销售规模的增长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如果未来公司主要销售国家或地区的当地政治、经济环境和行业政策等发生不利变化,如实施“双反”政策等,将会对公司的业务开拓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国内外光伏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近年来,世界各国政府对可再生能源普遍持鼓励态度,纷纷出台产业政策、财政补贴政策支持行业发展。其中,光伏行业为国内外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行业景气度受国家政策的影响程度较大,各个国家及地区制定了不同程度的补贴或支持政策以推动光伏行业的发展。目前,光伏发电平价上网和低价上网已成为行业发展趋势,如未来各国政府逐步减少或取消光伏发电的补贴或支持政策,或推出其他调控政策,可能会对于当地光伏市场装机需求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导致发

1-1-17

行人在当地的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出现下滑。

3、业绩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82,564.05万元、445,671.20万元、374,325.25万元和146,917.5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5,773.34万元、84,212.32万元、30,644.09万元和12,255.9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区域为欧洲等境外地区,主要产品为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及储能电池等。2022年度,由于乌克兰危机给欧洲带来的能源供给冲击叠加全球通货膨胀的影响,欧洲主要国家的电力价格上涨较为明显,欧洲主要国家客户对电力价格经济性的考虑占据了更为重要的位置,对电力供应的稳定性亦产生了更高的要求,从而拉动了国内具有产业链竞争优势的光伏、储能等新能源相关产品出口。2023年下半年以来,随着乌克兰危机影响趋缓,欧洲天然气供应量、储存量逐渐回升,欧洲主要国家电力价格有所下降,使得居民及工商业储能市场需求有所放缓,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2022年度有所回落。

产业政策变动、行业供求关系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均可能会对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若行业支持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动,欧洲等地区能源供需变动使得电力等能源价格大幅度下跌或下游市场需求饱和等行业不利影响因素出现,则可能导致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减少;随着国内外厂商在储能领域的积极布局,市场供给增加,行业竞争加剧,或市场饱和导致竞争加剧;若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电芯、半导体器件等出现价格大幅上升趋势,将导致公司采购成本增加;上述因素均可能导致公司出现盈利能力下降、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4、盈利预测风险

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并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13712号)。公司预测2024年度营业收入271,273.30万元,预测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490.75万元,预测2024年度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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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3,586.37万元。公司盈利预测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公司2025年业绩及未来业绩受市场及产品发展趋势、境外市场对中国新能源产业链政策、毛利率和费用率等因素影响,如公司下游市场需求放缓,海外对国内新能源行业出海政策恶化、毛利率下滑和费用率上升等,2025年及未来业绩存在进一步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以公司2024年盈利预测的营业收入271,273.30万元分别下降15%、30%进行敏感性测算,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30,582.30万元、189,891.31万元;在主要财务指标均采取谨慎性假设的基础上(测算选取毛利率低于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公司经测算的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5,029.00万元、11,916.70万元。

5、新技术研发失败的风险

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等产品的研发过程中涉及技术繁多,涵盖电力系统设计技术、半导体技术、电力电子技术、微电脑技术和软件算法编程技术等。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的转换效率、与电网的交互能力等指标,将直接影响到光储系统的效率和稳定性,因此技术研发对于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9,422.53万元、19,253.41万元、30,834.50万元和15,376.66万元,研发投入较大。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新产品研发投入,部分大功率逆变器及集中式储能系统已形成规模化收入,未来公司亦将持续进行对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如果公司技术研发失败或新技术未能符合行业技术路线发展趋势要求,则可能导致公司产品竞争力下降,从而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6、主要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IGBT、IC等半导体器件,前述原材料的国内供应商数量有限,且相较于安森美、英飞凌等海外知名供应商,其产品质量参数尚无法完全满足公司及客户对于产品品质的要求,因此公司前述原材料采购仍以进口为主,且预计短期内无法完全实现国产替代。如未来国际贸易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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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主要原材料出现供应短缺,或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7、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光伏逆变器行业竞争较为充分,目前已形成较为稳定的市场竞争格局。在全球光伏市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国内外大型企业不断进行产能扩张和市场开拓。同时,光伏行业较为广阔的发展前景也吸引新的竞争者进入,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如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在客户开拓、产品研发、生产组织、成本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保持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地位将受到一定影响。

(二)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中介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及约束措施

本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要求,出具了关于在特定情况和条件下的有关承诺,包括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业绩下滑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等承诺。相关承诺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三、相关承诺事项”。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上市后三年内利润分配计划和长期回报规划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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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6月7日
英文名称Shenzhen SOFARSOLAR Co., Ltd.
注册资本371,134,021元法定代表人许韬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高新奇科技楼11层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北路1号
控股股东许韬实际控制人许韬
行业分类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分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加法贰号持有公司0.19%的股份,股权穿透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及其实际控制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通过加法贰号间接持有公司0.0003%股份的情形。 加法贰号为市场化募资的私募基金,通过增资成为公司股东,系其作为已备案的私募基金独立作出的市场化投资决策,非国泰君安证券及其实际控制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主动对公司进行的投资。国泰君安证券及其实际控制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加法贰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极低,该间接持股关系不影响保荐机构的独立性。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发行前,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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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4,123.711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10.00%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4,123.711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10.00%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41,237.1135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元/股
发行市盈率【】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和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6.76元/股(根据2024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0.83元/股(根据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根据2024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的总股本)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根据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如有)、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如有)、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账户并符合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投资机构(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证券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
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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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预计发行总费用明细为: 1、保荐费用:66.04万元 2、承销费用:实际募集金额总额的8.8%,当根据上述规则计算的承销费用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时,发行承销费用按照3,000万元收取 3、审计费用:1,547.17万元 4、律师费用:990.00万元 5、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486.79万元 6、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25.17万元 注: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发行手续费中暂未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将结合最终发行情况计算并纳入发行手续费。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不适用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裕投资”)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不适用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询价公告日期2025年3月14日
初步询价日期2025年3月19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5年3月21日
申购日期2025年3月24日
缴款日期2025年3月26日
股票上市日期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战略配售的相关安排

1、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1)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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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2)本次发行战略配售仅为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64.948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回拨至网下发行。

2、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

(1)跟投主体

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主体为国泰君安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证裕投资。

(2)跟投数量

如发生上述情形,本次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证裕投资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将按照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数量2%-5%的股票。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根据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1)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2)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3)发行规模20亿元以上、不足5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3%,但不超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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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币1亿元;4)发行规模50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2%,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如发生上述跟投情况,证裕投资将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不参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四、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及产品

公司为专业从事新能源电力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专注于太阳能电力的转换、存储与管理,核心产品涵盖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并网逆变器74,943.8851.09206,005.0155.14181,548.0040.74117,740.2964.78
储能逆变器36,635.6924.9874,906.0620.05137,302.6830.8142,071.1523.15
储能电池31,776.6821.6688,614.8923.72124,629.3227.9721,721.3611.95
光伏系统配件及其他3,327.242.274,048.221.082,128.290.48217.030.12
合计146,683.48100.00373,574.18100.00445,608.29100.00181,749.83100.00

(二)所需主要原材料及重要供应商

发行人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半导体器件、电子物料、机构件、磁性器件、阻容器件以及电芯、PCB板和包装材料等,报告期内的主要供应商包括宝惠电子、欣成源、宁德时代、瑞浦兰钧、一和兴、世平国际、亿纬动力、优瓦科技、德州仪器、力王高科、英臻科技等。

(三)主要经营模式及主要客户

公司根据在手订单情况、预计订单情况制定销售计划和销售预测,根据销售预测、交付周期、产能安排等情况制订相应生产计划;根据客户订单、生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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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库存规模以及原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趋势情况,由采购部门综合评估后按需采购。公司已逐步建立了全球化的营销体系,采用经销与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为境内外各类型客户提供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等光储系统设备。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包括ZCS、CORAB、EnergyNAT、ILUMISOL、SOLTEC、MV Technology、天合智慧、翔泰新能、Havells、创维光伏等。

(四)公司市场地位

光伏发电领域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技术升级,已逐步完成从补贴驱动至市场驱动的转变,光伏逆变器行业已形成一批在市场份额、技术能力、品牌知名度等方面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属于竞争较为充分、市场较为集中的行业。根据国际知名的电力与可再生能源研究机构Wood Mackenzie发布的研究报告,2023年度发行人在全球光伏逆变器市场出货量位列第十位;根据全球知名市场研究机构IHS Markit的调研数据,2021年度发行人在全球户用逆变器市场出货量位列第九位。

五、公司的板块定位情况

(一)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

深交所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4]344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进行了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通知》,“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尚未通过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的,适用修订后的规则;已经通过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的,适用修订前的规则。”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已于2023年3月31日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

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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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修订)》第三条规定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相关指标(一)的要求,具体如下:

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一)是否符合指标情况
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9,422.53万元、19,253.41万元和30,834.50万元,复合增长率为80.90%。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的企业,不适用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74,325.25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0020—2024),公司所处行业为“C制造业”中的“CH电气、电子及通讯”中的“CH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下属的“CH382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制造业”中的“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下属的“C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第五条规定的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的行业或禁止类行业。

(二)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公司所属行业为综合技术应用类行业,具有技术竞争激烈、产品迭代速度快、研发投入要求高等特点。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专注于太阳能电力设备领域,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自主研发、技术创新的理念,已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和持续创新机制。公司时刻关注市场需求变化、行业创新趋势以及新技术的应用动态,不断推动自身技术、产品及工艺的迭代升级,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技术经验与成果,并在行业内取得了一定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

(三)公司的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科技创新情况

公司自2013年设立以来,历经光伏行业的数次周期性波动,始终专注于太阳能电力设备领域,将科技创新作为业务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在新能源电力转换、存储与管理等方面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已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和一系列具有竞争力的核心技术与研发成果。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拥有28项核心技术、105项发明专利、94项实用新型专利、51项外观设计专利和80项软件著作权。公司对于高效可靠直流-直流和直流-交流功率变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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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电网适用性和电网支撑等电网交互技术、快速故障诊断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高效可靠直流-直流和直流-交流功率变换技术

在功率变换技术方面,公司不断探索功率变换拓扑和创新控制技术,结合第三代功率半导体器件的性能优势,有效提升变流器性能指标,并通过多电平、磁集成与专利驱动时序等多技术融合,公司逆变器产品系统发电峰值效率最大效率在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型产品中处于较高水平,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以SOFAR 6KTLM-G3型号光伏并网逆变器为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型产品的最大效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产品型号额定输出功率最大效率
阳光电源SG6.0RS-CN6kW97.9%
锦浪科技G6-GR1P6K6kW97.0%
固德威GW6000-DNS-306kW97.9%
上能电气SN8.0PT8kW98.5%
艾罗能源X1-Boost G46kW98.0%
德业股份SUN-6K-G05P1-EU-AM26kW97.5%
首航新能SOFAR 6KTLM-G36kW98.4%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型产品相关数据来源为各公司官方网站。

(2)电网适用性和电网支撑等电网交互技术

在电网交互技术方面,公司通过对组串式逆变器并网阻抗自适应算法的研究和应用,主要逆变器产品可应对30种以上的电网电压谐波,且能够支持接入交流输出短路比1.09条件下的弱电网,有功调节整站级响应速度小于60毫秒,无功支撑最快响应速度小于30毫秒,电流总谐波畸变率小于1%,能够在保障系统并网发电功率稳定的前提下,有效提升电网的稳定性。

根据《电力系统网源协调技术导则》,新能源发电单元应能够在新能源发电单元短路比为1.5及以上连续稳定运行(单个发电单元并网测试环境下),根据《光伏发电并网逆变器技术要求》,逆变器输出电流谐波总畸变率应不大于5%,公司相关电网交互技术指标均高于行业标准,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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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快速故障诊断技术

在故障诊断技术方面,针对光伏逆变器和储能电池中最易发生故障的薄弱环节和工作场景,公司通过高性能数字信号处理器采集功率半导体器件、磁性元器件、自动切换继电器等装置的电量信息,电压与电流采集精度分别达到100mV和10mA,通过板载MCU完成装置内部关键器件的实时监控、保护以及故障发生前后关键信息的记录和故障特征提取,时间精度达到100微秒级,并结合关键器件的失效模式进行分析,关键器件的典型诊断覆盖率可达90%以上。公司光伏组串I-V扫描与智能诊断性能等级认证为Level 4,系目前行业最高等级认证,直流电弧检测及分断性能等级认证为Level 3,其中直流电弧检测及分断时间满足该项指标的最高标准。公司快速故障诊断技术可以协助工程人员快速诊断故障,逐步实现对人力的高效替代,同时可实现部分故障的预判识别。

除上述核心技术外,公司在储能变流器并离网控制、电池能量管理与均衡、物联网监控平台、飞跨电容型三电平变换器预充电、混合磁路多路电感集成等方面亦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

2、模式创新与业态创新情况

在模式创新与业态创新方面,公司通过引入MES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了生产制造全流程信息化、精细化管理;通过自动化生产线投入和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了产业链延伸,形成了以研发设计创新为先导、以集成制造为主线、以售后运维为保障的一体化综合服务能力。

3、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发电与储能系统,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国统字[2018]111号),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属于新能源设备制造(0213)大类下太阳能材料、设备和生产装备制造(021303),属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范畴。

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将“碳达峰”和“碳中和”作为重点任务,明确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2021年3月,“碳达峰、碳中和”被写入我国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发生深刻变革的背景下,光伏、储能领域与基础设施建设、建筑节能、新能源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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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互联网、大数据等领域的融合日益加深,已成为产业融合的代表性行业之一。公司坚持以创新驱动发展,产品谱系与产品结构不断丰富,主要产品可应用于地面电站、工商业、住宅等多场景下的电力转换、电力存储、可视化监测及运维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及应用涉及多学科、多产业的融合。

六、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2024.6.30 /2024年1-6月2023.12.31 /2023年度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474,710.05491,336.26496,817.90230,823.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250,938.31235,334.26198,275.09106,200.9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3.2745.9855.2351.25
资产负债率(合并)(%)47.1452.1060.0953.99
营业收入(万元)146,917.58374,325.25445,671.20182,564.05
净利润(万元)13,059.1534,101.2284,887.0818,685.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13,059.1534,101.2284,887.0818,685.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12,255.9030,644.0984,212.3225,773.34
基本每股收益(元)0.350.922.290.52
稀释每股收益(元)0.350.922.290.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4015.8457.1144.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27,980.05-56,200.27110,961.0431,924.34
现金分红(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0.478.244.325.16

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原因系:(1)随着乌克兰危机影响趋缓,2023年度内欧洲居民用电价格同比降幅较大,截至2023年末,欧洲部分地区电价同比下降50%以上,加之行业与政策周期性波动影响,居民及工商业储能市场需求放缓,公司利润水平较高的储能业务(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收入规模及利润均受到影响:2023年度公司储能业务收入占比从2022年的

58.78%下降至2023年的43.77%;(2)该年度公司持续投入对集中式储能系统、微逆系统等多项新产品的研发,研发支出等增幅较大,2023年度公司期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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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同比增加8.75个百分点;(3)公司持续拓展境内市场,境内收入占比从2022年的10.39%上升至2023年的24.43%,随着境内光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2023年公司并网逆变器境内销售毛利率同比下降。

七、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上会会计师审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对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上会会计师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25)第0888号《审阅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1,077.59万元,较2023年度下降27.5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887.79万元,较2023年同期下降24.0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598.93万元,较2023年同期下降22.99%,主要原因系:1、自2023年下半年以来,随着乌克兰危机影响趋缓,欧洲光伏、储能市场需求回落,公司2024年境外收入较2023年度有所下降;2、公司主动控制与毛利率较低的客户的交易规模,该年度境内收入规模整体下降但利润水平回升;3、2024年第四季度,由于欧元对人民币汇率下降,公司产生了较大金额汇兑损失。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产业政策、税收政策、行业市场环境、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具体信息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四、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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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5年1-3月的业绩预计情况

经初步测算,公司2025年1-3月的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1-3月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68,000-72,00071,982.49-5.53至0.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00-5,5004,904.75-0.10至12.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00-5,3004,280.959.79至23.80

公司预计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的区间为68,000万元至72,000万元,同比变动-5.53%至0.0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区间为4,900万元至5,500万元,同比变动-0.10%至12.1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区间为4,700万元至5,300万元,同比增长9.79%至23.80%,公司经营业绩预计较2024年第一季度整体保持增长。前述业绩预计情况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三)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情况

公司以经审计的2023年度、2024年1-6月的合并报表、经审阅的2024年7-9月的合并报表为基础,结合公司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和融资计划等资料,在充分考虑经营条件、经营环境、未来发展计划以及盈利预测报告中所述的各项假设的前提下,编制了2024年度盈利预测报告,上会会计师审核并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13712号)。

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4年度预测同比变动
2024年1-6月 经审计数据2024年7-12月 预测数据2024年度 预测数据
营业收入374,325.25146,917.58124,355.72271,273.30-27.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101.2213,059.1512,431.6025,490.75-25.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644.0912,255.9011,330.4723,586.37-23.03

注:2023年度、2024年1-6月数据已经上会会计师审计,2024年7-9月数据已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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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会计师审阅,2024年度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

公司预测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1,273.30万元,同比变动-27.53%;公司预测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490.75万元,同比变动-25.25%;公司预测2024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586.37万元,同比变动-23.03%。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发行人盈利预测披露情况”。公司2024年度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已披露的盈利预测信息,阅读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全文。

八、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深交所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一、新规则第2.1.2条规定的上市条件,自新规则发布之日起施行。尚未通过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的拟上市公司,适用新规则第2.1.2条规定的上市条件;已经通过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的拟上市公司,适用原规则第2.1.2条规定的上市条件。”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已于2023年3月31日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之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2.1.2条,其中标准(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发行人净利润情况满足以上标准,因此公司选择该条件作为申请上市标准。

九、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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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募集资金用途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用途

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公开发行4,123.711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结合本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210,107.1010,000.00
2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79,949.2977,248.29
3研发中心升级项目19,747.3119,747.31
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9,569.459,144.39
5补充流动资金45,000.005,000.00
合计364,373.15121,139.99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并用于后续剩余投入。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募集资金数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使用超募资金,并在履行必要程序后进行及时披露。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六、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二)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将在清洁能源转换技术领域和储能技术领域坚持开拓创新,及时把握市场客户需求及行业技术路线变化趋势,不断丰富产品谱系、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完善整体解决方案能力,从而进一步巩固并增强公司现有竞争优势。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等其他对发行人具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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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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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并不表示会依次发生。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

1、境外销售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159,958.94万元、399,321.78万元、282,293.64万元和122,026.6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8.01%、89.61%、75.57%和83.19%。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贸易政策、政治环境、产业政策等因素存在一定差异,上述因素的变化将对公司在当地的销售情况产生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目的国意大利、波兰等均出台光伏、储能行业支持政策,相关支持政策对发行人的销售规模的增长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如果未来公司主要销售国家或地区的当地政治、经济环境和行业政策等发生不利变化,如实施“双反”政策等,将会对公司的业务开拓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主要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IGBT、IC等半导体器件,前述原材料的国内供应商数量有限,且相较于安森美、英飞凌等海外知名供应商,其产品质量参数尚无法完全满足公司及客户对于产品品质的要求,因此公司前述原材料采购仍以进口为主,且预计短期内无法完全实现国产替代。如未来国际贸易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主要原材料出现供应短缺,或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租赁房产风险

2021年至2022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要通过租赁房产的方式开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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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与自有房产相比,租赁房产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无法续租或租赁期间因出租方违约而无法正常租赁房产等风险。未来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不能续租而搬迁,或租金价格大幅上涨,将导致公司租赁成本大幅上升,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募投项目新增折旧等影响业绩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和“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合计预计投资额290,056.3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募投项目每年新增的折旧等将增加公司的成本或费用项目。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募投项目实际建成投产后,若公司面临的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产能可能存在难以及时消化的风险,从而无法实现募投项目预期的销售及效益,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82,564.05万元、445,671.20万元、374,325.25万元和146,917.58万元,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0.00%、65.20%、49.40%和51.72%,公司对主要客户的销售集中度相对较高,公司新客户的开拓和新市场的拓展均需要一定的周期,如上述主要客户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其给予公司订单量较大幅度减少,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924.34万元、110,961.04万元、-56,200.27万元和-27,980.05万元。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由于受到境外需求放缓及信用期较长的内销收入增幅较大影响,营业收入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有所下降,同时因备货及日常经营固定支出较高,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有效改善经营性现金流情况,则可能会导致公司面临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技术风险

1、新技术研发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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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等产品的研发过程中涉及技术繁多,涵盖电力系统设计技术、半导体技术、电力电子技术、微电脑技术和软件算法编程技术等。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的转换效率、与电网的交互能力等指标,将直接影响到光储系统的效率和稳定性,因此技术研发对于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9,422.53万元、19,253.41万元、30,834.50万元和15,376.66万元,研发投入较大。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新产品研发投入,部分大功率逆变器及集中式储能系统已形成规模化收入,未来公司亦将持续进行对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如果公司技术研发失败或新技术未能符合行业技术路线发展趋势要求,则可能导致公司产品竞争力下降,从而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泄密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等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等需结合多种技术,并配置大量经验丰富的研发人员,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先进的技术是公司在行业中保持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若核心技术泄密或核心技术人员有所流失,将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创新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能源电力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主要产品包括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等。公司所属行业属于综合技术应用行业,具有技术竞争激烈、产品迭代速度快、研发投入要求高等特点,行业内厂商需根据产业发展趋势、下游市场需求和行业技术更新情况等不断进行技术迭代和创新。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准确把握下游市场的具体需求,在产品开发、技术创新方向等方面发生决策失误,或未能将新技术应用于研发及生产,将会阻碍公司的创新发展,从而降低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力,并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1、业绩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82,564.05万元、445,671.20万元、374,325.25万元和146,917.58万元,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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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5,773.34万元、84,212.32万元、30,644.09万元和12,255.9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区域为欧洲等境外地区,主要产品为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及储能电池等。2022年度,由于乌克兰危机给欧洲带来的能源供给冲击叠加全球通货膨胀的影响,欧洲主要国家的电力价格上涨较为明显,欧洲主要国家客户对电力价格经济性的考虑占据了更为重要的位置,对电力供应的稳定性亦产生了更高的要求,从而拉动了国内具有产业链竞争优势的光伏、储能等新能源相关产品出口。2023年下半年以来,随着乌克兰危机影响趋缓,欧洲天然气供应量、储存量逐渐回升,欧洲主要国家电力价格有所下降,使得居民及工商业储能市场需求有所放缓,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2022年度有所回落。

产业政策变动、行业供求关系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均可能会对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若行业支持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动,欧洲等地区能源供需变动使得电力等能源价格大幅度下跌或下游市场需求饱和等行业不利影响因素出现,则可能导致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减少;随着国内外厂商在储能领域的积极布局,市场供给增加,行业竞争加剧,或市场饱和导致竞争加剧;若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电芯、半导体器件等出现价格大幅上升趋势,将导致公司采购成本增加;上述因素均可能导致公司出现盈利能力下降、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2、盈利预测风险

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并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13712号)。公司预测2024年度营业收入271,273.30万元,预测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490.75万元,预测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3,586.37万元。公司盈利预测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公司2025年业绩及未来业绩受市场及产品发展趋势、境外市场对中国新能源产业链政策、毛利率和费用率等因素影响,如公司下游市场需求放缓,海外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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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能源行业出海政策恶化、毛利率下滑和费用率上升等,2025年及未来业绩存在进一步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以公司2024年盈利预测的营业收入271,273.30万元分别下降15%、30%进行敏感性测算,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30,582.30万元、189,891.31万元;在主要财务指标均采取谨慎性假设的基础上(测算选取毛利率低于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公司经测算的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5,029.00万元、11,916.70万元。

3、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34%、35.40%、31.52%和

34.87%,其中2023年度的毛利率较低,主要原因系由于境内光伏市场竞争不断加剧,该年度境内收入占比较高。2024年1-6月,公司根据市场竞争环境积极调整销售策略和客户结构,并网逆变器产品毛利率有所增长。

未来,如公司经营模式、产品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或为应对市场竞争而进行产品价格调整,或成本控制能力有所降低,公司不能在市场竞争、成本控制等方面保持相对竞争优势,则公司将面临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4、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1,775.72万元、99,359.32万元、122,404.41万元和132,835.47万元,占各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8.10%、20.00%、24.91%和27.98%,各期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2,927.43万元、5,820.12万元、8,561.12万元和9,007.24万元,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36次、5.95次、3.17次和1.08次。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主要系随着境内业务规模较期初增长,相关客户账期较长。如未来公司境内客户收入进一步增加,或境外光储市场出现大幅波动,相应的应收账款余额及计提的坏账准备可能持续扩大,进而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如客户未能及时回款,则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

5、出口退税率下调的风险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4年11月发布的《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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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号),部分成品油、光伏、电池、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并网逆变器、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等,公司的储能电池(即锂离子蓄电池,商品代码:85076000)产品适用该出口退税率下调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储能电池的境外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21,482.07万元、124,291.54万元、88,171.01万元和31,588.12万元,上述政策实施后,公司储能电池的境外销售毛利率存在下滑的风险,若公司无法通过提升产品售价、降低产品成本等方式保持公司储能电池的境外销售毛利率,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6、存货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5,183.84万元、126,651.43万元、123,902.87万元和94,578.90万元,存货账面价值合计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58%、25.49%、25.22%和19.92%。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和营业收入的扩大,公司存货的余额及占比可能进一步增加。

如果未来公司或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存货产生跌价的情况,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7、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是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软件退税优惠和设备器具所得税优惠。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相关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根据《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2022年第四季度内高新技术企业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100%加计扣除;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规定,自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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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2,874.00万元、10,290.74万元、4,145.89万元和1,024.99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2.76%、10.41%、

10.78%和7.12%。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对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具有一定提升作用。如果公司未来不能被持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退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未来发生重大变化,将会对公司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8、汇率波动及汇兑损益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公司境外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如果未来美元、欧元等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将会影响公司的财务费用。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的金额分别为2,881.25万元、-4,125.35万元、-6,610.38万元和989.77万元,占当期营业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2.77%、-4.17%、-17.03%和6.77%。如未来汇率波动幅度进一步扩大,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9、因债务违约导致质押物优先用于清偿债务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已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存在保证金等资产质押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依据相关授信协议、借款协议等,按时清偿借款,未出现债务违约情形;但公司未来如出现经营业绩大幅下滑,导致偿债能力大幅下降等情形,则存在因债务违约导致质押物优先用于清偿债务的风险。

(五)内控风险

1、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许韬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52.7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实际控制人许韬仍可以通过行使表决权、日常经营管理权的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人事变动、生产经营及管理决策施加重大影响。如实际控制人滥用其控制地位,将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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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境外经营导致的内控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拥有多家境外公司。由于境外公司的地理位置分布较广,法律法规、政治文化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因此需要公司管理层在境外公司的日常管理、经营发展、规划统筹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对管理层前述内部控制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持续保持较强的管理能力,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将无法得到保证,从而导致境外经营内部控制不当的风险。

3、公司快速发展导致的管理风险

随着全球光伏市场的快速发展和下游客户需求的不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增速较快。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82,564.05万元、445,671.20万元、374,325.25万元和146,917.58万元。随着募投项目的投产,公司产能预计将进一步增长,同时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制和风险控制体系将可能面临挑战。如果公司在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等方面不能适应经营规模持续增长的要求,公司的竞争力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六)法律风险

1、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被追缴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公司未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项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但存在被相关主管部门追缴的风险。

2、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重要性程度较高。虽然公司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通过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方式确保公司知识产权合法有效,但由于不同国家地区、不同法律体系对于知识产权相关权利范围的解释、认定等方面存在差异,如公司无法准确把握境外地区的相关规定,可能产生侵犯该法域内授权专利、引发争议甚至诉讼的情形,导致公司产品出现销售或使用受限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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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国内外光伏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近年来,世界各国政府对可再生能源普遍持鼓励态度,纷纷出台产业政策、财政补贴政策支持行业发展。其中,光伏行业为国内外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行业景气度受国家政策的影响程度较大,各个国家及地区制定了不同程度的补贴或支持政策以推动光伏行业的发展。目前,光伏发电平价上网和低价上网已成为行业发展趋势,如未来各国政府逐步减少或取消光伏发电的补贴或支持政策,或推出其他调控政策,可能会对于当地光伏市场装机需求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导致发行人在当地的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出现下滑。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光伏逆变器行业竞争较为充分,目前已形成较为稳定的市场竞争格局。在全球光伏市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国内外大型企业不断进行产能扩张和市场开拓。同时,光伏行业较为广阔的发展前景也吸引新的竞争者进入,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如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在客户开拓、产品研发、生产组织、成本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保持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地位将受到一定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计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在取得相关批复后将根据创业板发行规则进行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会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价值判断、市场供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本次发行过程中,如前述因素出现不利变动,可能出现有效报价或认购不足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失败。

(二)不可抗力风险

重大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或者使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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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SOFARSOLAR Co., Ltd.
注册资本371,134,021元
法定代表人许韬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6月7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8日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高新奇科技楼11层
邮政编码518101
电话0755-23050619
传真号码0755-23050619
互联网网址www.sofarsolar.com
电子信箱ir@sofarsolar.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部门负责人龚书玄
联系电话0755-23050619

二、公司设立情况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2013年4月20日,许韬、彭国辉、王金星、杨艳萍、涂志文、陶定安共同签署《深圳市首航新能源有限公司章程》,以货币方式共同出资设立首航有限,首航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2013年6月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首航有限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7429342)。2014年4月12日,深圳思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深思创所(内)验字[2014]第005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3年10月14日,首航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50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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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许韬207.0041.40
2彭国辉100.0020.00
3王金星100.0020.00
4杨艳萍70.0014.00
5涂志文13.002.60
6陶定安10.002.00
合计500.00100.00

(二)公司历史沿革中的股权代持及解除情况

首航有限设立时,王金星接受委托代易德刚持有首航有限股权,杨艳萍接受委托代杨剑平持有首航有限股权;截至2017年8月,发行人股东曾经存在的股权代持情形已全部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1、杨剑平股权代持情况

(1)代持形成的情况

2013年6月,杨剑平委托其姐姐杨艳萍与许韬、彭国辉、王金星、涂志文、陶定安共同投资设立首航有限。2013年6月首航有限设立时,杨艳萍出资70.00万元取得首航有限14.00%股权,该等股权实际系杨艳萍代杨剑平持有。

(2)代持股本演变与解除情况

2016年1月,许韬、仲其正、姜毅认缴首航有限新增注册资本500.00万元,杨艳萍代持股权比例因首航有限增资而被动稀释为7.00%。

截至股权代持关系解除前,杨艳萍持有首航有限7.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70.00万元。2016年杨剑平从首航有限离职,2016年8月,杨艳萍按照杨剑平指示将其持有的首航有限70.00万元出资(占比7.00%)转让给许韬,双方协商确定的转让价格为90.00万元。

2016年8月24日,首航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杨艳萍与杨剑平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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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双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杨艳萍、杨剑平与许韬之间不存在因委托持股引起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潜在纠纷,股权权属不存在争议,许韬目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股权代持、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

2、易德刚股权代持情况

(1)代持形成的情况

2013年6月,易德刚委托其弟弟王金星与许韬、彭国辉、杨艳萍、涂志文、陶定安共同投资设立首航有限。2013年6月首航有限设立时,王金星出资100.00万元取得首航有限20.00%股权,该等股权实际系王金星代易德刚持有。因易德刚当时在山亿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宿迁砥砺前行智能制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易德刚委托其弟弟王金星代持股份。

(2)代持股本演变与解除情况

2016年1月,许韬、仲其正、姜毅认缴首航有限新增注册资本500.00万元,王金星代持股权比例因首航有限增资而被动稀释为10.00%。

2016年8月,首航有限全体股东同比例认缴新增注册资本4,000.00万元,其中易德刚以王金星名义认缴新增注册资本400.00万元,易德刚委托王金星继续代为持有首航有限10.00%股权。

截至股权代持关系解除前,王金星持有首航有限10.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00.00万元。2017年8月,易德刚与王金星解除股权代持关系。王金星将其持有的首航有限500.00万元出资(占比10.00%)转让给易德刚,双方协商确定的转让价格为0元。

2017年8月9日,首航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王金星与易德刚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解除。

(3)双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易德刚与王金星之间不存在因委托持股引起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潜在纠纷,股权权属不存在争议,易德刚目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股权代持、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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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2020年9月24日,首航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首航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按照截至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折股作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同意首航有限整体改制后名称为“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0)第8280号),首航有限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38,532,172.48元。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深圳市首航新能源有限公司拟以审定后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锋评报字(2020)第40075号),截至2020年6月30日,首航有限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58,558,986.41元。

2020年9月24日,首航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同意共同作为发起人,将首航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0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审议通过《关于创立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年10月10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0)第8604号),验证各发起人认缴的发行人股本已足额缴纳。

2020年10月2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07111227X8的《营业执照》,首航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持股比例
1许韬2,550.0051.00
2皓首为峰投资630.0012.60
3百竹成航投资500.0010.00
4易德刚450.009.00
5仲其正270.0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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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持股比例
6刘绍刚225.004.50
7徐志英225.004.50
8陶诚150.003.00
合计5,000.00100.00

根据上会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影响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5299号),改制基准日公司财务报表中因股份支付调整等原因,经追溯调整后,股改基准日净资产为133,060,825.31元,调减股改基准日净资产5,471,347.17元。由于经调整后股改基准日公司净资产大于股改时股本数50,000,000元,该等调整事项不影响股改时注册资本充实情况。

2022年5月,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审计追溯调整导致折股净资产减少事宜予以确认的议案》等议案,同意进行追溯调整,累计调减股改基准日净资产金额5,471,347.17元。

(四)2021年至今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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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成立以来重要事件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发行人成立以来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四、公司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发行人未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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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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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首航新能共拥有11家全资子公司,7家全资孙公司,6家分公司,均从事太阳能电力设备相关业务。公司将最近一期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或净资产任一指标占公司同期合并财务报表相应指标比重超过5%的子公司认定为重要子公司。根据上述指标,公司的重要子公司为广东首航。公司子公司、孙公司、分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广东首航

公司名称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7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北路1号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气设备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的定位光伏产品、储能电池生产和募投项目建设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首航新能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已经上会审计)
日期总资产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净利润 (万元)
2023.12.31/2023年度141,864.8315,657.1457,425.41-2,63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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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30/2024年1-6月123,871.8018,123.4933,923.602,466.35

(二)其他子公司基本情况

报告期初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其他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发行股份数量状态主营业务及业务定位公司持股比例
子公司
1东莞首航2018.7.185,000.00万元存续光伏产品生产制造100%
2澳大利亚首航2019.4.29100.00股存续澳大利亚本地光伏市场服务100%
3香港首航2019.10.8300.00万股存续香港及国际光伏市场服务100%
4波兰首航2021.1.1813,000.00股存续波兰本地光伏市场服务100%
5德国首航2021.3.26300,000.00欧元存续德国本地光伏市场服务100%
6韩国首航2021.5.12110,000.00股存续韩国本地光伏市场服务100%
7阿联酋首航2021.9.1450.00股已注销阿联酋本地光伏市场服务100%
8巴基斯坦首航2022.1.1485,484.00股存续巴基斯坦本地光伏市场服务100%
9英国首航2022.1.211,000.00股存续英国本地光伏市场服务香港首航持有100%
10上海百竹成航2022.9.131,000.00万元存续光伏产品研究开发100%
11巴西首航2022.11.25600,000.00股存续巴西本地光伏市场服务香港首航持有100%
12武汉首航2022.12.161,000.00万元存续光伏产品研究开发100%
13新加坡首航控股2022.12.212,000,000.00股存续境外控股平台100%
14惠州首航2023.1.161,000.00万元存续光伏产品生产制造广东首航持有100%
15荷兰首航控股2023.2.61,000,000.00股存续境外控股平台新加坡首航控股持有100%
16新加坡首航能源2023.3.71,000,000.00股存续境外销售光伏、储能等产品新加坡首航控股持有100%
17荷兰首航能源2023.5.1120,000.00股存续境外销售光伏、储能等产品荷兰首航控股持有100%
18日本首航2023.7.4100.00股存续境外销售光伏、储能等产品新加坡首航控股持有100%
19SOFARSOLAR AUSTRALIA PTY LTD2014.9.12,000.00股已注销注销前的实际经营业务主要为澳大利亚本地光伏市场服务100%
分公司
1首航新能 上海分公司2021.1.13-存续光伏产品研究开发及光伏市场营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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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发行股份数量状态主营业务及业务定位公司持股比例
2首航新能 武汉分公司2021.1.26-存续光伏产品研究开发-
3首航新能 东莞分公司2021.9.10-已注销注销前的实际经营业务主要为完善员工保障体系-
4首航新能 无锡分公司2021.5.21-存续光伏市场营销服务-
5广东首航 深圳分公司2021.7.20-存续完善员工保障体系-
6首航新能 北京分公司2023.2.17-存续光伏市场营销服务-
7广东首航 东莞分公司2023.7.10-存续完善员工保障体系-

上述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七、其他子公司简要情况”。

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许韬直接持有公司17,303.720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62%,并通过持有皓首为峰投资10.38%份额,间接持有公司

1.17%的股权,通过持有百竹成航投资53.13%份额,间接持有公司4.96%的股权,许韬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52.75%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许韬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17,303.720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62%。

皓首为峰投资持有公司11.30%的股份,许韬系皓首为峰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皓首为峰投资10.38%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17%的股份,且通过皓首为峰投资控制公司11.30%的表决权。

百竹成航投资持有公司9.33%的股份,许韬系百竹成航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百竹成航投资53.13%份额,间接持有公司4.96%的股份,且通过百竹成航投资控制公司9.33%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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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韬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52.75%的股份,通过直接持股及担任皓首为峰投资和百竹成航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计控制公司67.26%的表决权,因此许韬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许韬的基本信息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国籍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许韬3211021965********中国

综上,许韬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且公司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许韬所控制或支配的公司股份均系其本人真实持有,不存在通过协议、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为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实际控制人控制和支配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一致行动人

徐志英,公司实际控制人许韬之配偶,直接持有公司1,558.087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许韬、徐志英、易德刚和仲其正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一致同意在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的表决中均应采取一致行动,如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各方将以许韬的意见为准行使其在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上的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前述协议的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

综上,徐志英、易德刚和仲其正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许韬的一致行动人。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或其他有争议情况、刑事犯罪及重大违法行为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韬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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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除实际控制人外,合计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比例备注
皓首为峰投资11.30%-员工持股平台
百竹成航投资9.33%-员工持股平台
易德刚8.11%1.20%董事、副总经理
仲其正4.85%0.69%董事、副总经理

1、皓首为峰投资、百竹成航投资

皓首为峰投资、百竹成航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基本情况参见本节“十

一、发行人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2、易德刚、仲其正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易德刚直接持有公司8.11%的股份、通过皓首为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0.64%的股份、通过百竹成航投资间接持有公司0.56%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9.31%的股份;仲其正直接持有公司4.85%的股份、通过皓首为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0.69%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5.54%的股份。易德刚、仲其正的基本信息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国籍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易德刚4208811979********中国
仲其正3101051981********中国

八、特别表决权股份和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71,134,021股,本次拟发行的股份为4,123.7114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份的比例为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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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1许韬17,303.720246.6217,303.720241.96
2皓首为峰投资4,194.703811.304,194.703810.17
3百竹成航投资3,462.41579.333,462.41578.40
4易德刚3,009.79418.113,009.79417.30
5仲其正1,798.78454.851,798.78454.36
6徐志英1,558.08714.201,558.08713.78
7刘绍刚1,558.08714.201,558.08713.78
8问鼎投资1,113.40213.001,113.40212.70
9陶诚1,038.72472.801,038.72472.52
10深创投(CS)496.44001.34496.44001.20
11红土一号354.60000.96354.60000.86
12红土创业212.76000.57212.76000.52
13领汇基石180.00000.48180.00000.44
14华金领翊108.00000.29108.00000.26
15智数投资108.00000.29108.00000.26
16同创致隆101.31430.27101.31430.25
17加法贰号72.00000.1972.00000.17
18长久集团72.00000.1972.00000.17
19容岗72.00000.1972.00000.17
20张虎胆65.85430.1865.85430.16
21杨小卫50.65710.1450.65710.12
22徐晓明50.65710.1450.65710.12
23远望咨询41.94000.1141.94000.10
24兴睿永瀛36.00000.1036.00000.09
25姚晓辉25.32860.0725.32860.06
26刘强18.00000.0518.00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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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27刘文杰10.13140.0310.13140.02
28本次发行--4,123.711410.00
合计37,113.4021100.0041,237.1135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发行前持股比例发行后持股比例
1许韬17,303.720246.6241.96
2皓首为峰投资4,194.703811.3010.17
3百竹成航投资3,462.41579.338.40
4易德刚3,009.79418.117.30
5仲其正1,798.78454.854.36
6徐志英1,558.08714.203.78
7刘绍刚1,558.08714.203.78
8问鼎投资1,113.40213.002.70
9陶诚1,038.72472.802.52
10深创投(CS)496.44001.341.20
合计35,534.159395.7586.17

(三)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所担任的职务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持股数发行前持股比例发行后持股比例在本公司担任的职务
1许韬17,303.720246.6241.96董事长、总经理
2易德刚3,009.79418.117.30董事、副总经理
3仲其正1,798.78454.854.36董事、副总经理
4徐志英1,558.08714.203.78投融资总监
5刘绍刚1,558.08714.203.78-
6陶诚1,038.72472.8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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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持股数发行前持股比例发行后持股比例在本公司担任的职务
7容岗72.00000.190.17-
8张虎胆65.85430.180.16-
9杨小卫50.65710.140.12-
10徐晓明50.65710.140.12-

(四)发行人直接股东中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情况

根据深创投出具的说明,深创投属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 证监会令第36号)第七十四条规定的“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国有股东标准,但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和国有独资或全资企业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行为的境内外企业,证券账户标注为‘CS’(Controlling State-owned Shareholder),所持上市公司股权变动行为参照本办法管理”的对象,深创投的证券账户已经被标注为“CS”。除深创投持有的公司股份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需要做国有股东标识的国有股份。公司无外资股份。

(五)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情况

公司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直接股东包括深创投、长久集团、问鼎投资、红土创业、红土一号、同创致隆、华金领翊、领汇基石、加法贰号、智数投资、远望咨询、兴睿永瀛、杨小卫、张虎胆、刘文杰、姚晓辉、刘强、徐晓明和容岗,相关股东均系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认可而入股公司,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业绩、行业地位、发展前景和团队构成等因素协商确定入股价格,入股价格公允。

除已披露的情形外,上述新增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上述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的法人股东

(1)深创投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深创投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1-1-59

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9年8月25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左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066号深创投广场5201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策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私募基金备案情况深创投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D2401,其基金管理人为深创投,登记编号为P1000284。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深创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81,951.994328.20
2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001.089920.00
3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127,931.201612.79
4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7,996.228010.80
5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304.67105.03
6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48,921.96534.89
7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8,921.96534.89
8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6,730.13753.67
9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33,118.11003.31
10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4,448.16202.44
11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23,337.79012.33
12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14,002.79001.40
1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333.89500.23

1-1-60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合计1,000,000.0000100.00

深创投的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长久集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长久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9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薄世久
注册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新乡东岗村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批发;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轴承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电车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住房租赁;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动车鉴定评估;二手车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私募基金备案情况长久集团由其出资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故无需办理私募基金备案或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长久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薄世久5,772.0282.46
2李桂屏1,227.9817.54
合计7,000.00100.00

长久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薄世久、李桂屏夫妇,其基本信息如下:

薄世久先生,出生于1964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2201041964********,现任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603569.SH)董事长。

1-1-61

李桂屏女士,出生于1971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2201041971********,报告期内曾任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603569.SH)董事,现任广西长久汽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3)问鼎投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问鼎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4月6日
注册资本22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映明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H0939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私募基金备案情况问鼎投资由其出资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故无需办理私募基金备案或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问鼎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20,000.00100.00
合计220,000.00100.00

问鼎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曾毓群,其基本信息如下:

曾毓群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码R3422**(*),现任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50.SZ)董事长。

2、公司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的合伙企业股东

(1)红土创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红土创业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红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62

项目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8年1月30日
认缴出资额5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状元路3号1栋901室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私募基金备案情况红土创业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Y9617,其基金管理人为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登记编号为P1069346。

红土创业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比例
1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7,000.0034.00
2东莞市产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5,000.0030.00
3东莞市上市莞企二号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500.0021.00
4深圳市建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000.0014.00
5东莞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500.001.00
合计50,000.00100.00

红土创业的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红土一号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红土一号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红土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1年9月6日
认缴出资额677,050.00万元
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基金9米商业平台33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一般经营项目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1-1-63

项目基本情况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私募基金备案情况红土一号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SR686,其基金管理人为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登记编号为P1069346。

红土一号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比例
1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50,000.0022.15
2建信领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50,000.0022.15
3深圳市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88,980.0013.14
4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5,000.006.65
5桃源居实业(深圳)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05.17
6成都高新策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04.43
7渝深(重庆)科技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02.95
8红土龙城创新(深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3,000.001.92
9上海浦东引领区海通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1.48
10共青城中文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1.48
11金硕合创壹号投资(三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1.48
12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01.48
13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48
14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8,920.001.32
15上海高登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7,000.001.03
16福建省金投金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6,000.000.89
17南昌洋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6,000.000.89
18碧江资本控股(广州)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587.000.83
19海南红土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100.000.75
20深圳云创拓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50.000.75
21深圳市宏坤创投资本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74

1-1-64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比例
22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74
23青岛汇铸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0.74
24东莞富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0.74
25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74
26陕西秦创原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0.74
27深圳市向西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74
28嘉兴永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413.000.65
29海南茂晟鸿途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000.000.59
30深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000.59
31深圳市宏润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000.59
合计677,050.00100.00

红土一号的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同创致隆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同创致隆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同创致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1年3月10日
认缴出资额2,005.00万元
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祥阳路106号青岛未来科技产业园6号楼203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私募基金备案情况同创致隆由其出资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故无需办理私募基金备案或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同创致隆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比例
1王海波有限合伙人1,600.0079.80

1-1-65

2张一巍有限合伙人400.0019.95
3新余同创精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5.000.25
合计2,005.00100.00

同创致隆的实际控制人为郑伟鹤、黄荔夫妇,其基本信息如下:

郑伟鹤先生,196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03011966********,现任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荔女士,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1201041969********,现任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4)华金领翊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华金领翊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华金领翊新兴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1年3月3日
认缴出资额150,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201室-1083号(集中办公区)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私募基金备案情况华金领翊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QQ678,其基金管理人为珠海华金领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为P1034045。

华金领翊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比例
1珠海华金阿尔法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70,000.0046.64
2珠海发展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0,000.0026.65
3珠海华金阿尔法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5,000.0016.66
4华金大道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6.66
5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3.33

1-1-66

6珠海华金领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07
合计150,100.00100.00

华金领翊的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5)领汇基石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领汇基石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8年6月25日
认缴出资额40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泉园路数字文化产业基地东塔裙楼3楼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私募基金备案情况领汇基石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GJ103,其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登记编号为P1061138。

领汇基石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比例
1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025.00
2马鞍山领泽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012.50
3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6,000.009.00
4广东粤财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05.00
5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5.00
6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5.00
7长沙澄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8,158.184.54
8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6,000.004.00
9珠海横琴嘉享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5,800.003.95

1-1-67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比例
10长沙歌榕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5,591.823.90
11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5,000.003.75
12芜湖鸿宇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4,100.003.53
13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2.50
14马鞍山领皓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9,700.002.43
15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8,000.002.00
16北海航锦睿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8,000.002.00
17马鞍山信和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400.001.35
18青岛陆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250.001.31
19江苏溧阳光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1.25
20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4,000.001.00
21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0.88
22江苏疌泉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13
合计400,000.00100.00

领汇基石的实际控制人为张维,其基本信息如下:

张维,男,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401031968********,现任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6)加法贰号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加法贰号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加法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9日
认缴出资额1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隆昌路8号飞扬科技创新园A栋7层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以上不含证券、金融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

1-1-68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私募基金备案情况加法贰号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QA560,其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加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登记编号为P1062263。

加法贰号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比例
1王维珍有限合伙人3,500.0026.92
2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23.08
3贵阳中天佳创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7.69
4陈春明有限合伙人1,000.007.69
5李金龙有限合伙人1,000.007.69
6刘石伦有限合伙人1,000.007.69
7范艳红有限合伙人600.004.62
8肖代英有限合伙人500.003.85
9丁鹏有限合伙人400.003.08
10凌兆蔚有限合伙人400.003.08
11徐圣元有限合伙人400.003.08
12深圳市加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01.54
合计13,000.00100.00

加法贰号的实际控制人为陶军,其基本信息如下:

陶军,男,196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03011962********,现任深圳市加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7)智数投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智数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智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26日
认缴出资额51,666.66万元

1-1-69

项目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梦海大道5033号卓越前海壹号8栋20层8-A28单元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私募基金备案情况智数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EY971,其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智数私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登记编号为P1068887。

智数投资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比例
1北京利德华福节能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38.71
2上海商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9.35
3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333.3320.00
4深圳市前海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333.3320.00
5深圳市智数私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1,000.001.94
合计51,666.66100.00

智数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朱海,其基本信息如下:

朱海,男,196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1101081964********,现任深圳智数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8)远望咨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远望咨询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远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14日
认缴出资额10,001.00万元
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1号A1栋201室

1-1-7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私募基金备案情况远望咨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办理私募基金备案或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远望咨询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比例
1无锡软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99.99
2SV Monroe I Limited普通合伙人1.000.01
合计10,001.00100.00

远望咨询的实际控制人为Taejang Son(孙泰藏)、Joonpyo Lee和AtsushiTaira。

(9)兴睿永瀛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兴睿永瀛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睿永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22日
认缴出资额33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2#楼2Z-6N室(自贸试验区内)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私募基金备案情况兴睿永瀛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GP009,其基金管理人为福州市兴资睿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为P1068390。

兴睿永瀛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比例
1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29,900.0099.97
2福州市兴资睿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03
合计330,000.00100.00

1-1-71

兴睿永瀛无实际控制人。

3、公司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的自然人股东

(1)杨小卫,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11021966********。现任江苏润泰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2)张虎胆,男,中国国籍,新西兰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4301041966********。现任信阳市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3)刘文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5102241974********。现任天泽思创(武汉)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4)姚晓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2201041972********。现任永诚世纪展览(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

(5)徐晓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2031971********。现已退休。

(6)刘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2108021976********。

现任苏州大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7)容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101121971********。

报告期内曾任公司全球销售市场负责人。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公司自然人股东中,许韬与徐志英为夫妻关系。

公司法人股东中,深创投为红土创业的有限合伙人,红土创业和红土一号的基金管理人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为深创投的全资子公司。除上述关系外,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关系。

除上述所列关系外,发行人股东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参见本节“九、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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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赌条款及终止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股东所涉及对赌条款均已解除,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原存在的对赌条款情况如下:

协议名称签署时间签署主体涉及特殊权利内容
《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合同书》2021.7.2深创投、红土创业、同创致隆、杨小卫、徐晓明、张虎胆、刘文杰、姚晓辉(合称“投资方”),许韬、易德刚、仲其正、徐志英、刘绍刚、陶诚、皓首为峰投资、百竹成航投资(合称“原股东”,其中许韬、易德刚和仲其正合称为“创始股东”,许韬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投资方享有知情权、反稀释权、共同出售权、与原股东或其他本轮投资方享有平等待遇的权利、向关联方转让公司股份的权利,以及对实际控制人/创始股东上市前的股份转让限制
《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合同书之补充协议》2021.7.2深创投、红土创业、同创致隆、杨小卫、徐晓明、张虎胆、刘文杰、姚晓辉(合称“投资方”),许韬、易德刚、仲其正(合称“回购义务方”),发行人投资方享有要求回购义务方回购公司股份的权利、公司清算时要求回购义务方进行补偿的权利、向关联方转让公司股份的权利,以及投资方享有特殊权利效力的约定
《股份转让协议》2021.12.15深创投与红土一号深创投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及该等股份对应的《投资合同书》《补充协议》项下的股东权利及义务一并转让给红土一号
《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合同书》2021.11.12领汇基石、华金领翊、加法贰号、长久集团、智数投资(合称“投资方”),许韬、易德刚、仲其正、徐志英、刘绍刚、陶诚、皓首为峰投资、百竹成航投资、深创投、红土创业、同创致隆、杨小卫、徐晓明、张虎胆、刘文杰、姚晓辉(合称“原股东”,其中许韬、易德刚和仲其正合称为“创始股东”,许韬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投资方享有知情权、共同出售权、与其他本轮投资方享有平等待遇的权利、向关联方转让公司股份的权利,以及对实际控制人/创始股东上市前的股份转让限制
《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合同书之补充协议》2021.11.12领汇基石、华金领翊、加法贰号、长久集团、智数投资(合称“投资方”),许韬(“回购义务方”),发行人投资方享有要求回购义务方回购公司股份的权利、公司清算时要求回购义务方进行补偿的权利、向关联方转让公司股份的权利,以及投资方享有特殊权利效力的约定
《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合同书》2021.11.25问鼎投资(“投资方”),许韬、易德刚、仲其正、徐志英、刘绍刚、陶诚、皓首为峰投资、百竹成航投资、深创投、红土创业、同创致隆、杨小卫、徐晓明、张虎胆、刘文杰、姚晓辉、领汇基石、华金领翊、加法贰号、长久集团、智数投资(合称“原股东”,其中许韬、易德刚和仲其正合称为“创始股东”,许韬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投资方享有知情权、共同出售权、与其他本轮投资方享有平等待遇的权利、向关联方转让公司股份的权利,以及对实际控制人/创始股东上市前的股份转让限制

1-1-73

协议名称签署时间签署主体涉及特殊权利内容
《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合同书之补充协议》2021.11.25问鼎投资(“投资方”),许韬(“回购义务方”),发行人投资方享有要求回购义务方回购公司股份的权利、公司清算时要求回购义务方进行补偿的权利、向关联方转让公司股份的权利,以及投资方享有特殊权利效力的约定
《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合同书》2021.12.21远望咨询(“投资方”),皓首为峰投资(“转让方”),许韬、易德刚、仲其正(合称“创始股东”,许韬为“实际控制人”)投资方享有知情权、共同出售权、与领汇基石、华金领翊、加法贰号、长久集团、智数投资或与前述投资机构同时进行工商变更的其他投资方享有平等待遇的权利、向关联方转让公司股份的权利,以及对实际控制人/创始股东上市前的股份转让限制
《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合同书之补充协议》2021.12.21远望咨询(“投资方”),皓首为峰投资(“转让方”),易德刚、孙郑晨、李雄华、王亮、王金峰、董亚武、刘立新(合称“回购义务方”),许韬、仲其正、易德刚(合称“连带责任义务人”)投资方享有要求回购义务方回购公司股份的权利、公司清算时要求回购义务方进行补偿的权利、向关联方转让公司股份的权利,以及投资方享有特殊权利效力的约定;连带责任义务人对于《补充协议》项下回购义务方对投资方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合同书》2021.12.28刘强(“投资方”),皓首为峰投资(“转让方”),许韬、易德刚、仲其正(合称“创始股东”,许韬为“实际控制人”)投资方享有知情权、共同出售权、与领汇基石、华金领翊、加法贰号、长久集团、智数投资或与前述投资机构同时进行工商变更的其他投资方享有平等待遇的权利、向关联方转让公司股份的权利,以及对实际控制人/创始股东上市前的股份转让限制
《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合同书之补充协议》2021.12.28刘强(“投资方”),皓首为峰投资(“转让方”),易德刚(“回购义务方”),许韬(“连带责任义务人”)投资方享有要求回购义务方回购公司股份的权利、公司清算时要求回购义务方进行补偿的权利、向关联方转让公司股份的权利,以及投资方享有特殊权利效力的约定;连带责任义务人对于《补充协议》项下回购义务方对投资方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合同书》2021.12.29兴睿永瀛(“投资方”),皓首为峰投资(“转让方”),许韬、易德刚、仲其正(合称“创始股东”,许韬为“实际控制人”)投资方享有知情权、共同出售权、与领汇基石、华金领翊、加法贰号、长久集团、智数投资或与前述投资机构同时进行工商变更的其他投资方享有平等待遇的权利、向关联方转让公司股份的权利,以及对实际控制人/创始股东上市前的股份转让限制
《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合同书之补充协议》2021.12.29兴睿永瀛(“投资方”),皓首为峰投资(“转让方”),易德刚、仲其正(合称“回购义务方”),许韬(“连带责任义务人”)投资方享有要求回购义务方回购公司股份的权利、公司清算时要求回购义务方进行补偿的权利、向关联方转让公司股份的权利,以及投资方享有特殊权利效力的约定;连带责任义务人对于《补充协议》项下回购义务方对投资方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对赌条款未曾执行,对赌条款均已解除且均自始无效,未附条件恢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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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对公司不存在重大影响。

(八)穿透计算股东人数情况

本次发行前,按照穿透计算的相关规定,发行人穿透计算的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

(九)股权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本公司股权被冻结的情况。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设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监事会设3名监事;高级管理人员7名,包括1名总经理、4名副总经理、1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总监。

1、董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均为中国国籍,本届董事任期为三年或至其继任者选出之日结束。

公司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提名人本届任期
许韬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2023.9.28-2026.9.28
易德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2023.9.28-2026.9.28
仲其正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2023.9.28-2026.9.28
徐锡钧董事董事会2023.9.28-2026.9.28
龚书玄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2023.9.28-2026.9.28
邱波董事董事会2023.9.28-2026.9.28
黄兴华独立董事董事会2023.9.28-2026.9.28
孔玉生独立董事董事会2023.9.28-2026.9.28
陈凡独立董事董事会2023.9.28-2026.9.28

1-1-75

本公司各董事简历如下:

许韬先生,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主要曾任江苏理工大学讲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员工、深圳市天时利通讯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汇河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信阳市首航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深圳市首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首航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6月参与设立首航有限,曾任首航有限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易德刚先生,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主要曾任台达能源(上海)有限公司研究员、山亿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研发部部长。2013年7月加入首航有限,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仲其正先生,198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主要曾任上海西文电脑商标服饰有限公司行政助理、上海麒翔汽车内饰设计有限公司市场助理、卢优名建筑材料(上海)有限公司CEO助理兼翻译、山亿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海外销售区域经理/海外总监。2014年4月加入首航有限,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徐锡钧先生,197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主要曾任东莞市方正科技电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东莞市元典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深圳市威迈科技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安国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线销售经理、深圳市天利丰通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无锡市首航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信阳市首航通信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2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基建部总监。

龚书玄先生,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主要曾任厦门雅迅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深圳市首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8月加入首航有限,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邱波先生,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主要曾任深圳市光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理、深圳市智能通讯网络有限公司经理。现任深圳市安科讯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涞顿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涞顿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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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董事。黄兴华先生,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主要曾任富士康科技集团ME工程师、深圳市神州物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庐山互联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互联网产业总经理、深圳市屏多多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兴华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巨龙兄弟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聚联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罗浮营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浮生六季实业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独立董事,另兼任深圳市通信与互联网协会常务理事、深圳市博罗商会副会长、江苏大学深圳校友会会长等职务。孔玉生先生,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主要曾任江苏工学院管理分院助教、讲师、江苏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江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现任江苏大学财经学院教授、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凡先生,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主要曾任重庆星河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结算部部门主管、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营业部总经理、北京康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觅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职工代表监事1名,均为中国国籍,本届监事任期为三年或至其继任者选出之日结束。

公司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提名人本届任期
张昭坚监事会主席监事会2023.9.28-2026.9.28
苗秀姝监事监事会2023.9.28-2026.9.28
喻梅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大会2023.9.28-2026.9.28

1-1-77

本公司各监事简历如下:

张昭坚先生,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主要曾任深圳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行政专员、惠州市胜利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专员。2016年2月加入首航有限,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行政经理。苗秀姝女士,197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主要曾任上海白象天鹅电池有限公司上海KA经理、3M中国有限公司资深客户经理、纽威日用品(上海)有限公司全国销售总监、欧西亚智慧生活有限公司大中华区总经理、北京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今日人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成都新大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副总裁。2022年8月加入本公司,任本公司监事,2024年11月离职,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喻梅女士,198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主要曾任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车载行业经理、百度(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渠道管理部经理、深圳市首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商务经理。2016年11月加入首航有限,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项目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7名,均为中国国籍,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三年或至其继任者聘任之日结束。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本届任期
许韬董事长、总经理2023.9.28-2026.9.28
易德刚董事、副总经理2023.9.28-2026.9.28
仲其正董事、副总经理2023.9.28-2026.9.28
龚书玄董事、董事会秘书2023.9.28-2026.9.28
舒斯雄副总经理2023.9.28-2026.9.28
余峰副总经理2023.9.28-2026.9.28
刘立新财务总监2023.9.28-2026.9.28

本公司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1-78

许韬先生: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有关情况参见本节“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

易德刚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有关情况参见本节“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

仲其正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有关情况参见本节“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

龚书玄先生: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有关情况参见本节“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

舒斯雄先生,男,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主要曾任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网络连接事业部副总经理、华南制造处处长、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正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8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余峰先生,男,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主要曾任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员工、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副经理、无锡市邦轩工贸有限公司公司管理部员工、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年4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刘立新女士,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主要曾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所项目经理、深圳市博瑞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前海优品优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华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18年5月加入首航有限,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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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核心技术人员

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学历和职称
易德刚董事、副总经理硕士
肖荣光储产品线负责人硕士
李雄华平台部负责人本科
金红元上海分公司研发总监硕士
刘朋系统工程师博士

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易德刚先生:有关情况参见本节“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肖荣先生,男,198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主要曾任无锡韦伯风能技术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师、山亿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硬件工程师。2013年10月加入首航有限,现任本公司光储产品线负责人。

李雄华先生,男,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主要曾任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采购工程师、亚旭电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硬件工程师、中达电子(江苏)有限公司硬件工程师、山亿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硬件工程师。2014年8月加入首航有限,现任本公司平台部负责人。

金红元先生,男,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主要曾任台达电子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资深副理,2020年12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上海分公司研发总监。

刘朋先生,男,199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主要曾任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2020年12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系统工程师。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被行政处罚、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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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职位兼职单位名称兼职单位任职兼职单位与公司关系
许韬董事长、 总经理深圳市首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深圳市首航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百竹成航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股东
皓首为峰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股东
徐锡钧董事信阳市首航通信有限公司监事
邱波董事深圳市安科讯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深圳市涞顿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深圳市涞顿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孔玉生独立董事江苏大学财经学院教授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供应商
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凡独立董事深圳市觅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黄兴华独立董事深圳市兴华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深圳市巨龙兄弟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深圳市聚联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东罗浮营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广东浮生六季实业有限公司监事

注: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供应商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的母公司。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除董事徐锡钧与董事长许韬配偶徐志英为姑侄关系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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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除董事邱波及三名独立董事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与公司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其任职责任与义务、辞职规定及离职后持续义务等均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除许韬为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与公司签订尚在执行的诸如借款、担保等其他协议。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姓名现任公司职务或亲属关系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2024.6.30/2023.12.31/ 2022.12.31/2021.12.31
数量比例
许韬董事长、总经理17,303.720246.62
徐志英投融资总监1,558.08714.20
易德刚董事、副总经理3,009.79418.11
仲其正董事、副总经理1,798.78454.8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间接持股情况参见本节“十一、发行人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上述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内的变动情况

项目最近两年变动情况
董事截至2022年1月1日,公司非独立董事为许韬、易德刚、仲其正、徐锡钧、龚书玄、邱波,独立董事为孔玉生、黄兴华、代新社,董事长为许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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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代新社先生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选举陈凡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3年9月28日,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许韬、易德刚、仲其正、徐锡钧、龚书玄、邱波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孔玉生、黄兴华、陈凡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许韬为董事长。
监事截至2022年1月1日,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为张昭坚、陈涛,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为喻梅。 2023年9月28日,因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昭坚、苗秀姝为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喻梅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昭坚为监事会主席。
高级管理人员截至2022年1月1日,公司总经理为许韬,副总经理为易德刚、仲其正、印荣方、舒斯雄,董事会秘书为龚书玄,财务总监为刘立新。 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许韬为总经理,聘任易德刚、仲其正、印荣方、舒斯雄、余峰为副总经理,聘任刘立新为财务总监,聘任龚书玄为董事会秘书。 2024年3月3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印荣方的辞职报告,印荣方因个人原因辞去副总经理职务,任公司业务发展顾问。
核心技术人员截至2022年1月1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易德刚、肖荣、李雄华、金红元和刘朋,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公司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主要系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需要所致。上述人员的变更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增强了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的储备,未导致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团队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两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直接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直接对外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姓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直接对外投资情况
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许韬深圳市首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与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需审批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通讯产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汽车电子设备、汽车电器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卫星导航终端、汽车行驶1,000.00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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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直接对外投资情况
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记录仪、OBD车载终端、车载T-BOX的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车身控制器、多媒体机、收音机、行车记录仪、车载终端的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卫星定位车辆监控管理系统的设计、咨询和运营服务;提供移动电话入网服务,各类电信卡的销售(不含限制项目),接受电信运营商委托代收话费及其它授权的业务。
信阳市首航通信有限公司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00.0050.00
深圳市首航通科技有限公司卫星导航服务;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导航终端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5,000.0090.00
邱波深圳市安科讯实业有限公司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液晶显示产品、消费通讯产品、电子产品、开关电源、车船显示产品及电子类驱动板卡的开发、销售及服务;笔记本电脑及平板电脑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以上各项不含限制项目);物联网产品的开发、销售及服务(以上各项不含限制项目);电气传动产品、变频器、工业自动化产品、新能源产品(包括光伏逆变器、UPS不间断电源)和各种软件的研发、设计、系统集成、销售及技术服务;租赁和商务辅助服务;销售无形资产(转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液晶显示产品、消费通讯产品、电子产品、开关电源、车船显示产品及电子类驱动板卡的生产、物联网产品的生产、电气传动产品、变频器、工业自动化产品、新能源产品(包括光伏逆变器、UPS不间断电源)和各种软件的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及零售。4,000.0020.70
深圳市涞顿电力技术有限公司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造;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1,000.0045.00

1-1-84

姓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直接对外投资情况
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施运营;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开发;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深圳市涞顿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50.0060.00
黄兴华深圳市聚联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137.0040.00
深圳市兴华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咨询(不含期货、证券、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电子产品及元器件、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网络设备的购销、上门维护、上门保养;通信工程、综合布线工程、网络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安防工程设计与施工1,200.00100.00
陈凡深圳市觅思科技有限公司一般经营项目是:大数据信息化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开发,教学软件、教学设备、教学用品、体育用品开发及销售,健康养生营养咨询,文化创意活动策划,电子产品、通讯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从事非疾病类心理服务、非药物性心理服务;文具用品、生活日用品的销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验光服务,印刷品印刷。100.00100.00
舒斯雄赣州千百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证券、期货及财政信用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546.497.87

除此之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无直接对外投资情况。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直接对外投资与本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1-1-85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1、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所履行的程序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承担管理工作的董事除外)的薪酬由基本工资、补贴和绩效工资等构成,按照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确定;考核奖金依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与考核方案中相关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确定。公司上市前后对高管薪酬无特殊安排。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公司按照经审议的标准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

其他未在公司承担管理工作的董事不从公司领取薪酬。

2、报告期内薪酬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支付的薪酬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薪酬总额占当年/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
2024年1-6月1,360.579.45
2023年度2,452.466.37
2022年度2,922.102.96
2021年度2,044.539.07

3、最近一年从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2023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薪酬是否在公司专职领薪
许韬董事长、总经理136.71
易德刚董事、副总经理250.96
仲其正董事、副总经理297.15
徐锡钧董事68.16

1-1-86

姓名职务薪酬是否在公司专职领薪
龚书玄董事、董事会秘书85.45
邱波董事-
黄兴华独立董事9.60
孔玉生独立董事9.60
陈凡独立董事9.60
舒斯雄副总经理191.82
余峰副总经理75.50
刘立新财务总监111.09
张昭坚监事会主席18.51
苗秀姝监事34.58
喻梅职工代表监事35.44
肖荣核心技术人员103.29
李雄华核心技术人员103.29
金红元核心技术人员128.59
刘朋核心技术人员71.58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除上述披露的薪酬外,未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等。

十一、发行人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

发行人于2019年12月、2020年5月、2020年10月、2020年12月、2022年2月、2022年3月及2022年5月通过皓首为峰投资和百竹成航投资2家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向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形式实施股权激励,其中皓首为峰投资持有公司11.30%股权,百竹成航投资持有公司9.33%股权。上述激励平台设立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员工对发行人的间接持股,从而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增强公司凝聚力,持股平台合伙人均为公司员工,具体情况如下:

1、皓首为峰投资

企业名称深圳市皓首为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87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MA5FELHK5P
执行事务合伙人许韬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20日
认缴和实缴出资额605.7481万元
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大仟工业厂区1号厂房3层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咨询(不含信托、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皓首为峰投资的出资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许韬普通合伙人62.8510.38
2肖荣有限合伙人114.6418.92
3李雄华有限合伙人113.6318.76
4孙郑晨有限合伙人66.6311.00
5王亮有限合伙人44.137.29
6王金峰有限合伙人44.137.29
7仲其正有限合伙人36.906.09
8易德刚有限合伙人34.305.66
9董亚武有限合伙人30.635.06
10刘立新有限合伙人23.873.94
11舒斯雄有限合伙人20.003.30
12徐锡钧有限合伙人6.331.05
13刘朋有限合伙人2.000.33
14段芳有限合伙人0.700.12
15涂建中有限合伙人0.700.12
16黄恒有限合伙人0.500.08
17李舒成有限合伙人0.500.08
18佘畅有限合伙人0.500.08
19王松阳有限合伙人0.500.08

1-1-88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20刘奎有限合伙人0.400.07
21康江有限合伙人0.290.05
22潘强有限合伙人0.290.05
23谭浩有限合伙人0.220.04
24张丽伟有限合伙人0.220.04
25陈磊有限合伙人0.140.02
26彭慧有限合伙人0.140.02
27韦金素有限合伙人0.140.02
28周炎英有限合伙人0.140.02
29袁方有限合伙人0.140.02
30陈俊玲有限合伙人0.140.02
合计605.75100.00

2、百竹成航投资

企业名称深圳市百竹成航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MA5FELCL10
执行事务合伙人许韬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20日
认缴和实缴出资额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大仟工业厂区1号厂房3层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咨询(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百竹成航投资的出资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许韬普通合伙人265.6353.13
2印荣方有限合伙人60.0012.00
3易德刚有限合伙人30.006.00

1-1-89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4刘立新有限合伙人25.005.00
5龚书玄有限合伙人15.213.04
6李志英有限合伙人15.213.04
7余峰有限合伙人10.112.02
8资志翔有限合伙人10.002.00
9朱勇平有限合伙人10.002.00
10金红元有限合伙人10.002.00
11吴芳有限合伙人7.331.47
12王辉有限合伙人5.211.04
13郭明平有限合伙人5.001.00
14英震有限合伙人4.000.80
15崔月有限合伙人2.500.50
16仰冬冬有限合伙人2.500.50
17官威有限合伙人2.500.50
18李雄华有限合伙人2.000.40
19姜国中有限合伙人1.500.30
20杨剑辉有限合伙人1.500.30
21陈恩志有限合伙人1.500.30
22白臣有限合伙人1.500.30
23李亚顺有限合伙人1.500.30
24王涛有限合伙人1.500.30
25周征武有限合伙人1.000.20
26尹恒有限合伙人1.000.20
27卢颖娴有限合伙人1.000.20
28李莎有限合伙人1.000.20
29周瑞洁有限合伙人1.000.20
30张雪琴有限合伙人1.000.20
31陈标有限合伙人1.000.20

1-1-90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32张攀有限合伙人1.000.20
33苏班有限合伙人0.800.16
合计500.00100.00

(二)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控制权的影响及上市后行权安排

1、股权激励对经营状况的影响

公司通过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增强了团队凝聚力,激发了员工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研发、管理和经营团队的稳定性,有利于公司经营成果的提升及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2、股权激励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因员工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821.64万元、7,214.91万元、3,022.92万元和2,515.48万元,具体分析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盈利能力分析”之“(四)期间费用分析”部分。

3、股权激励对控制权的影响

上述股权激励实施前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4、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首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十二、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人数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人数(人)1,8831,8671,972812

1-1-91

(二)员工专业结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总数为1,883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1、专业结构

单位:人,%

员工结构员工人数占员工总数比例
生产人员86145.72
研发人员52527.88
管理人员33217.63
销售人员1658.76
合计1,883100.00

2、受教育程度

单位:人,%

受教育程度员工人数占员工总数比例
硕士学历及以上24813.17
本科学历47725.33
大学专科学历28515.14
大专以下87346.36
合计1,883100.00

3、年龄结构

单位:人,%

年龄区间员工人数占员工总数比例
30岁及以下81343.18
31-40岁85445.35
41-50岁19910.57
51岁及以上170.90
合计1,883100.00

1-1-92

(三)发行人执行的社会保险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所属地社会保险政策,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各期末的缴纳情况如下:

单位:人,%

2024.6.30
项目实缴人数未缴人数缴存比例
养老保险1,8721199.42
医疗保险1,8661799.10
失业保险1,8661799.10
工伤保险1,8661799.10
生育保险1,8542998.46
住房公积金1,8414297.77
2023.12.31
项目实缴人数未缴人数缴存比例
养老保险1,862599.73
医疗保险1,858999.52
失业保险1,858999.52
工伤保险1,858999.52
生育保险1,8472098.93
住房公积金1,8313698.07
2022.12.31
项目实缴人数未缴人数缴存比例
养老保险1,9106296.86
医疗保险1,9145897.06
失业保险1,9106296.86
工伤保险1,9126096.96
生育保险1,9116196.91
住房公积金1,9106296.86

1-1-93

2021.12.31
项目实缴人数未缴人数缴存比例
养老保险7783495.81
医疗保险7783495.81
失业保险7783495.81
工伤保险7743895.32
生育保险7733995.20
住房公积金7644894.09

公司及其子公司认真执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按要求为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在报告期内未受到有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行政处罚。

1、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未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主要原因包括:

(1)部分员工因入职时间较短,未能及时办理手续;

(2)部分员工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返聘的人员,根据规定无需缴纳;

(3)部分员工在其他公司缴纳或自行缴纳;

(4)部分员工为境外员工或已签署自愿放弃缴纳声明,自愿放弃缴纳。

2、如补缴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

报告期内如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则需补缴的金额和对净利润的影响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补缴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社会保险14.536.6848.7024.23
住房公积金11.8910.2017.5612.67
合计26.4316.8766.2636.91
当期净利润13,059.1534,101.2284,887.0818,685.11

1-1-94

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0.200.050.080.20

报告期内,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金额占净利润的比重较小,对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不断完善人事用工制度,不断加大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并根据员工需要向员工提供宿舍等。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的主管社会保障部门和住房公积金部门均已出具证明,确认公司及各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劳动社会保障管理及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韬,已经就首航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报告期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出具承诺:“本人将督促首航新能及其子公司全面执行法律、法规及规章所规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有关制度,为首航新能及其子公司全体在册员工建立账户并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若首航新能及其子公司被要求为其员工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问题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处罚,本人将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款项或因被处罚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保证首航新能及其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四)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情况

1、劳务派遣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东莞首航存在向具备劳务派遣资质的公司聘用劳务派遣人员从事部分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工作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东莞首航劳务派遣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东莞首航正式员工人数--789348
东莞首航劳务派遣人数--2917
合计--818365
劳务派遣人数占比--3.554.66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东莞首航已无劳务派遣用工,符合《劳务派遣暂

1-1-95

行规定》的要求。

2、劳务外包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将组装、包装、保洁、保安等劳务活动外包给劳务外包公司实施的情况,劳务外包不涉及关键工序或关键技术,从事上述劳务外包服务无需具备特殊资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劳务外包人数分别为254人、102人、322人和60人。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广东汇贤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恒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东莞募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力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惠州市中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东莞市海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采购劳务外包服务,前述劳务外包服务提供方均为独立经营的实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非专门为公司提供劳务外包服务。

1-1-96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新能源电力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专注于太阳能电力的转换、存储与管理,为工商业用户、家庭用户及地面电站等提供光伏发电与储能系统设备,核心产品涵盖组串式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及光伏系统配件等。自2013年成立以来,公司始终专注于新能源电力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坚持以光伏能源发展趋势为导向,以行业及产业政策为指导,以下游客户实际需求为基础,持续进行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已逐步形成较为成熟的产品开发流程。公司主要产品先后获得中国CQC、中国“领跑者”、欧盟CE、德国T?V等30余个国家或地区的认证,销往国内及欧洲、亚太、拉美、中东及非洲等全球多个地区。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

1、发行人主要产品类型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组串式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及光伏系统配件等,其中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和储能电池是公司的核心产品。

2、发行人主要产品简介

(1)光伏并网逆变器

光伏并网逆变器将光伏发电系统产生的电力转换成符合电网要求的交流电后,可以直接接入公共电网,其一般应用模式示意如下:

1-1-97

光伏并网逆变器为公司报告期内最主要的产品,具有转化效率高、性能安全可靠等特点,可满足户内、户外等不同的应用环境要求,广泛应用于住宅、工商业屋顶、地面电站等光伏发电系统。公司光伏并网逆变器具有多种规格型号的机型,功率范围涵盖1.1kW~350kW,能够满足地面电站、工商业、住宅等多场景下的使用需求。公司主要光伏并网逆变器产品的基本情况如下:

细分类别功率区间主要产品图示主要特点及用途
单相单路并网逆变器1.1~3.3kW轻巧产品设计,更宽的MPPT范围,静音设计,适用于户用屋顶项目。
单相双路并网逆变器3-6kW蓝牙APP+LCD人机交互功能,适配更大的组串电流,AFCI及多种监控方式可选,适用更多单相场景的户用住宅屋顶电站。
单相三路并网逆变器7-10.5kW3路MPPT设计,最大支持20A组串电流接入,交直流标配二级防雷,适用于大功率的单相户用屋顶电站。
三相双路并网逆变器3-24kW更宽MPPT电压范围,智能风冷,高温差、高海拔不降额,适用于大型户用及小工商业应用场景。
三相多路并网逆变器25-50kW多路MPPT设计,更大的直流超配能力,交流长时间1.1倍过载,AFCI可选,标配二级防雷,适配最大20A的组串电流,适用于大型户用、工商业电站场景。

光伏组件

并网逆变器

电表

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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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分类别功率区间主要产品图示主要特点及用途
50-70kW4寸LCD人机交互界面,多路MPPT设计,直流标配二级防雷,适用于更加多样的工商业光伏发电项目。
75-136kW12路MPPT设计,最高效率99%以上,AFCI、PID、PLC可选,适用于更加复杂多变的工商业光伏电站场景。
220-255kW12路MPPT设计,交直流二级防雷标配,一级防雷可选,交直流双冗余设计,PID、AFCI、PLC可选,最大效率99%以上,IP66防护等级,适用于大型公共事业级电站。
320-350kW8路MPPT设计,最大效率99%以上,大电流输入,支持稳定1.1倍过载,智能组串分断保护,IP66防护等级,适用于大型公共事业级电站。

(2)光伏储能逆变器

光伏储能逆变器在将光伏发电系统产生的电力进行转换的基础上,将储能电池和电网进行连接,通过交直流电双向变换和对储能电池充放电过程的控制,实现发电系统余电存储,并在电能不足时进行释放供电。光伏储能逆变器可应用于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起到平滑输出功率曲线、降低电网调度压力、节省用电成本等作用。区别于电流单向通过的并网逆变器,储能逆变器需要实现双向电流变换,技术难度更大、安全性要求更高。光伏储能逆变器的一般应用模式示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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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储能逆变器为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是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规模较大的主要产品。公司基于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对于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于2015年开始进行光伏储能逆变器相关技术工艺的研发,为国内较早进行储能逆变器研发和“光储一体化”解决方案探索的企业之一。截至目前,公司光伏储能逆变器功率范围已涵盖3kW~20kW,适用于户用、小型工商业并离网储能多种场景。公司主要光伏储能逆变器产品的基本情况如下:

细分类别功率区间主要产品图示主要特点及用途
单相交流耦合 储能逆变器3kW

多工作模式切换,兼容铅酸、锂电池等多种电池,可实现离网供电,适用于户用或需离网供电的多种场景。

三相交流耦合 储能逆变器5-20kW更宽的电池充放电电压,可离网运行,多种运行模式,蓝牙APP+LCD交互,支持远程升级功能,适用于户用三相储能系统及并网电站储能改造升级。
ES系列单相双路 离并网一体逆变器3-6kW多种运行模式,离网切换时间小于10ms,内置防逆流装置,更大直流超配,适用于户用光伏发电和离并网储能场景。

光伏组件

储能逆变器

电表

电网

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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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分类别功率区间主要产品图示主要特点及用途
EP系列单相双路 离并网一体逆变器3-6kW内置智能电网管理系统,离网切换功能,支持多台输出并机使用,适用于中大型单相户用光伏并网和离网储能场景。
三相双路离并网一体逆变器5-20kW2路MPPT设计,PV和储能一体,支持多台输出并联,离并网三相不平衡输出,适用三相户用及小型工商业光伏储能项目。
ESI系列单相双路 光储一体机3-6kW堆叠一体化设计,内置电池组均衡管理单元,适用大电流/双面组件,适用于户用光伏发电和离并网储能场景。

(3)储能电池

近年来,电化学储能技术在电力系统,特别是光伏发电系统中的应用迎来快速增长,“光储一体化”已成为光伏行业的主要发展趋势。光伏发电对于光照等自然条件具有较强的依赖,电力输出具有波动性和周期性特征。较强的电力波动对于电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会造成损害,周期性特征也导致了光伏发电量与用电需求存在不匹配性。

光伏发电与储能技术的结合能够为光伏发电系统提供一定的缓冲,起到平滑电力输出和能量调度的作用,从而实现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和电能的充分消纳。因此,储能技术是光伏能源实现大规模应用的关键性技术之一,随着全球能源转型加速,储能市场需求不断扩大。

储能电池产品是公司产品谱系的有效补充和完善,也是公司未来重点发展方向之一。公司的储能电池主要为磷酸铁锂电池,能够适配多品牌光伏储能逆变器,主要应用于户用及小型工商业储能。公司主要储能电池产品的基本情况如下:

细分类别产品型号主要产品图示主要特点及用途
锂电池组GTX2000兼容多品牌存储逆变器,安装简便,循环寿命长,可扩展电池设计,有效延长电池并联时的使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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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分类别产品型号主要产品图示主要特点及用途
GTX2500兼容多型号储能逆变器,支持远程故障诊断,长循环寿命,适用于家用储能应用场景。
GTX5000远程故障诊断,实时数据监测,一键自动分配ID,支持4pcs并联,适用家用储能系统。
高压锂电池组GTX3000落地堆叠安装,IP65防护等级,支持多组并联扩容,长循环寿命,安全性高,适用家用和小型工商业储能。
BTS模块化和集成化设计,电池容量可灵活扩展,应急负载切换时间小于10ms,与大电流PV板兼容,适用家用和小型工商业储能。

(4)光伏系统配件及其他

光伏系统配件及其他包括数据采集棒、防逆流控制器等。数据采集棒通过多种通讯方式采集逆变器的运行数据,并将数据发送至云数据监控平台,客户通过电脑、手机等接入,对于光伏发电系统的发电情况进行可视化实时监控,运维人员亦可通过云数据监控平台了解接入系统的工作情况,精确定位故障设备,提高运维与售后效率;防逆流控制器通过实时监测交流端低压侧电网的电流大小和方向信号,相应调节系统的发电功率,实现光伏发电功率只用于本地负载消耗,发电功率大于负载功率时不向电网馈电。

3、公司主要产品核心零部件构成、功能、面向客户、运用领域

产品类型核心零部件主要功能主要面向客户主要运用领域
并网逆变器半导体器件、电子物料、机构件、磁性器件、阻容器件、PCB板将光伏发电系统产生的电力转换成符合电网要求的交流电后,接入公共电网或供负载使用个人用户、工商业用户、地面电站业主个人用户及地面电站、工商业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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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逆变器半导体器件、电子物料、机构件、磁性器件、阻容器件、PCB板将光伏发电系统产生的电力进行转换,并将储能电池和电网进行连接个人用户户用和小型工商业电站的储能系统和并网电站储能改造升级
储能电池电芯、机构件、电子物料存储光伏发电系统产生的电能个人用户户用和小型工商业储能系统

(1)光伏并网逆变器

1)核心零部件构成并网逆变器的主要零部件包括IGBT、IC等半导体器件,传感器、连接器、线材等电子物料,散热器、紧固件等机构件,电感、变压器等磁性器件,电阻、电容等阻容器件以及PCB板等,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注:上图零部件构成情况系2023年度该产品各类零部件占直接材料成本的比例,下同。2)主要功能在光伏发电系统中,光伏组件输出的电力均需通过光伏逆变器的处理才能够实现对外输出。光伏并网逆变器的主要功能为将光伏发电系统产生的电力转换成符合电网要求的交流电后,接入公共电网或供负载使用。同时,可通过跟踪光伏阵列的最大输出功率,将电能以最小的变换损耗、最佳的电能质量进行输出。3)面向客户及运用领域公司光伏并网逆变器主要面向个人用户及地面电站、工商业电站业主,具有多种规格型号的机型,功率范围涵盖1.1kW-350kW,运用领域包括地面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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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业、住宅等。其中,1.1kW-24kW功率范围并网逆变器主要面向个人用户,应用于户用住宅屋顶电站;25kW-136kW以上功率范围主要面向个人用户和工商业用户,应用于大型户用和工商业电站;220kW-350kW功率范围主要面向地面电站业主,应用于大型公共事业级电站。

(2)光伏储能逆变器

1)核心零部件构成储能逆变器的主要零部件与并网逆变器相同,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2)主要功能公司储能逆变器在将光伏发电系统产生的电力进行转换的基础上,将储能电池和电网进行连接,通过交直流电双向变换和对储能电池充放电过程的控制,实现发电系统余电存储,并在电能不足时进行释放供电。

3)面向客户及运用领域光伏储能逆变器可应用于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起到平滑输出功率曲线、降低电网调度压力、节省用电成本等作用。公司储能逆变器主要用于用户侧,面向个人用户,运用领域主要为户用和小型工商业电站的储能系统和并网电站储能改造升级。

(3)储能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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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心零部件构成储能电池的主要零部件包括电芯、电池包、紧固件等机构件和传感器、连接器、线材等电子物料等,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2)主要功能储能电池的主要功能为存储光伏发电系统产生的电能,为光伏发电系统提供一定的缓冲,起到平滑电力输出和能量调度的作用,实现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和电能的充分消纳。

3)面向客户及运用领域公司储能电池主要面向个人用户,运用领域主要为户用和小型工商业储能系统。

4、公司主要产品的主要竞品和替代品及提供方、价格/功率/功能与竞品和替代品差异

(1)公司主要产品目前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替代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并网逆变器、储能逆变器和储能电池,其中并网逆变器和储能逆变器目前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替代品,主要原因为:

1)在光伏发电系统中,光伏组件输出的电力均需通过光伏逆变器的处理才能够实现对外输出,光伏逆变器是光伏发电系统的“大脑”,决定了系统的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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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和运行稳定性;

2)光伏逆变器最早由SMA于1995年发布,经过多年发展,基本工作原理和技术路线已较为成熟,并网逆变器与储能逆变器不同规格产品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拓扑结构、控制算法等方面;

3)光伏逆变器行业经过多年的竞争与发展,已逐渐形成较为明确的竞争格局,优势厂商实力不断增强,行业集中度整体呈上升趋势,其他厂商开发替代品的难度和门槛较高。

公司储能电池目前亦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替代品,主要原因为储能电池的核心部件为电芯,目前储能电池均以磷酸铁锂或三元锂电芯为主,前述材料电池技术成熟且稳定性、安全性较好,能够大规模应用于光伏储能领域。

(2)公司主要产品与主要竞品对比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的竞品为同行业公司相应的组串式并网逆变器、储能逆变器和储能电池。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阳光电源与上能电气以集中式逆变器和集中式储能系统集成业务为主,相关产品可比性相对较低,因此选取以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为主要产品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公司主要产品与可比公司主要竞品的对比情况如下:

1)并网逆变器

项目首航新能锦浪科技固德威艾罗能源德业股份古瑞瓦特
功率范围1.1-350kW0.7-320kW0.7-350kW0.6-150kW1.5-136kW0.75-253kW
主要功能多路MPPT最多12路最多16路最多15路最多12路最多8路最多15路
每路MPPT 最大输入电流60A60A60A37.5A40A45A
高低压穿越具备具备具备具备-具备
IV曲线扫描具备具备具备具备-具备
PID修复具备具备具备-具备具备
产品价格(元/台)3,377.294,215.504,370.212,789.812,849.54180-5,100美元/台

注:

1、首航新能产品价格为其2021年度平均销售价格,下同;

2、古瑞瓦特产品价格系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2022年度产品价格范围;德业股份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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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器产品价格系根据其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计算得出的2022年度产品平均单价;其他可比公司产品价格系各公司招股说明书、反馈问询回复、定期报告等公开信息中披露的或计算得出的2021年度产品平均单价,2022年度及2023年度相关数据未披露,下同;

3、可比公司功率范围、产品功能信息来自官方网站、招股说明书、反馈问询回复等,部分功能信息可比公司未披露,下同。在功率范围和主要功能方面,公司并网逆变器与同行业领先公司同类产品不存在重大差异,在功率范围、每路MPPT最大输入电流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在产品价格方面,2021年度公司并网逆变器平均售价为3,377.29元/台,因并网逆变器单价与产品功率直接相关,因此可比公司并网逆变器产品平均单价因具体规格构成不同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并网逆变器平均价格处于合理区间。

2)储能逆变器

项目首航新能锦浪科技固德威艾罗能源德业股份古瑞瓦特
功率范围3-20kW3-50kW3-100kW3-30kW3-100kW1-10kW
主要功能多路MPPT2路4路4路3路4路2路
每路MPPT 最大输入电流25A40A100A36A36A13.5A
支持电池最高电压800V800V865V800V800V550V
浪涌保护具备具备具备具备具备具备
剩余电流检测具备具备具备具备具备具备
产品价格(元/台)6,362.565,681.807,864.058,238.768,088.15850-1,550美元/台

在功率范围和主要功能方面,公司储能逆变器与同行业领先公司同类产品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产品价格方面,2021年度公司储能逆变器平均售价为6,362.56元/台,因储能逆变器单价与产品功率直接相关,因此可比公司储能逆变器产品平均单价因具体规格构成不同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储能逆变器平均价格处于合理区间。

3)储能电池

项目首航新能锦浪科技固德威艾罗能源德业股份古瑞瓦特
容量范围2.5-344kWh-5-156kWh3-47.9kWh2-340kWh2.56-200kWh
主要功能使用寿命≥10年-≥10年≥10年≥10年≥10年
IP65防护等级具备-具备具备具备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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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25dB-<25dB<25dB-<25dB
便捷安装具备-具备具备具备具备
产品价格(元/套)6,181.38-7,290.008,576.186,930.43820-3,100 美元/套

注:

1、上述容量范围系通过模块化堆叠式设计和串、并联灵活配置增加电池数量,能够实现的储能电池系统电能容量范围;

2、锦浪科技未披露储能电池具体信息;

3、固德威产品价格系根据其披露的“年产20GW并网逆变器及2.7GWh储能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测算的储能电池的平均售价1.350元/Wh和平均储能量5.4kWh计算得出;德业股份产品价格系根据其年度报告披露的产品收入和销量计算得出的2023年度产品平均单价。

在电池容量方面和主要功能方面,公司储能电池与同行业领先公司同类产品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储能电池的电量范围能够满足户用储能、中小型工商业储能不同应用场景下的需求。在产品价格方面,2021年度公司储能电池平均售价为6,181.38元/套,因储能电池单价与其容量直接相关,可比公司平均单价因具体规格构成不同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储能电池平均价格处于合理区间。

5、发行人产品应用案例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工商业、家庭户用及地面电站等领域的光伏发电及储能系统,产品典型应用案例情况如下:

工商业电站项目
广西500kW项目江苏1.1MW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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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1.3MW项目澳大利亚30kW项目
家用电站及储能项目
广东12kW项目泰国11kW项目
户用储能项目户用储能项目
地面电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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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50MW项目福建3.4MW项目
山西8MW项目河南2.7MW项目

公司主要产品终端用途以家庭户用和中小型工商业电站为主,主要应用场景为住宅及工商业建筑屋顶光伏系统,重要环节及与其他零部件的适配情况示例如下:

重要环节应用场景示例(住宅)应用场景示例(工商业)产品适配情况
光伏组件在太阳光照射下,将太阳能转换为直流电(DC)输出至光伏逆变器公司逆变器产品可适配市场主流光伏组件。其中,三相储能逆变器最大MPPT电流25A,适配大功率组件
光伏逆变器将光伏组件输出的直流电转换为符合电网要求、可供负载使用的交流电(AC)公司逆变器具备AFCI及多种监控方式可选,可实现人机交互功能,多型号系列适用户用住宅屋顶、工商业光伏电站和大型公共事业级电站
对于一般光伏发电系统,电力通过逆变器并入电网或供本地负载使用;对于光伏储能系统,电力可存储在储能电池公司储能逆变器兼容多品牌、多类型电池及其他品牌逆变器;储能电池兼容多品牌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系统自动组网与编码技术可实现多电池组横向与纵向同时进行编码
电网对电力进行调度公司主要逆变器产品可应对30种以上的电网电压谐波,支持接入交流输出短路比1.2条件下的弱电网,能够在保障系统并网发电功率稳定的前提下,有效提升电网的稳定性

公司主要产品在光伏储能系统的各重要应用环节具有较好的性能和稳定性,与系统其他核心部件适配性较强。

公司并网逆变器产品具有转化效率高、性能安全可靠等特点,可满足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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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等不同的应用环境要求,广泛应用于住宅、工商业屋顶、地面电站等光伏发电系统;储能逆变器产品均同时支持并网和离网工况,通过虚拟同步、有源阻尼及载波移相等软件控制技术,可实现离网模式10台装置并机运行,且可根据采集的公共连接点电流实时控制储能装置补偿功率,适用于户用、小型工商业并离网储能多种场景。公司并网逆变器与主要销售地区市场需求的匹配情况参见本节“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所属行业发展概况”之“3、光伏逆变器行业基本情况”之“(3)光伏逆变器行业发展趋势”之“3)分布式光伏已成为光伏发电的主要方向”之“B、境外主要市场分布式光伏基本情况及变化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储能逆变器与储能电池的主要销售地区为意大利、德国、捷克、英国和波兰。根据SolarPower Europe的数据显示,2023年度德国、意大利和英国分别为欧洲第一、第二和第三大储能市场。

数据来源:SolarPower Europe

据SolarPower Europe预测,2028年欧洲户用储能新增装机规模将达到

22.6GWh,欧洲户用储能新增装机规模预计将呈持续增长趋势。欧洲户用储能新增装机规模预测的主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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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SolarPower Europe

报告期内,公司储能逆变器和储能电池产品主要面向个人用户,用于户用和小型工商业储能系统,产品销售情况与主要销售地区市场需求相匹配。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特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并网逆变器74,943.88206,005.01181,548.00117,740.29
储能逆变器36,635.6974,906.06137,302.6842,071.15
储能电池31,776.6888,614.89124,629.3221,721.36
光伏系统配件及其他3,327.244,048.222,128.29217.03
合计146,683.48373,574.18445,608.29181,749.83

公司专注于太阳能电力设备领域,主要产品包括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和储能电池。报告期内,全球光伏储能市场快速发展,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存在波动但整体较2021年呈增长趋势。

(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公司已拥有一套完整的研发、计划、采购、生产、质量控制、销售及服务管理等体系,能够实现业务的全流程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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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IGBT、IC等半导体器件,传感器、连接器、线材等电子物料,散热器、紧固件等机构件,电感、变压器等磁性器件,电阻、电容等阻容器件以及电芯、PCB板和包装材料等。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生产计划、原材料库存规模以及原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趋势情况,由采购部门综合评估后按需采购。对于电芯、IGBT等采购需求较大、重要性程度较高的原材料,公司通常实行年度战略采购,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材料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后,与供货商签署采购协议,保障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对于其他原材料,公司根据采购部门相关采购管理流程进行采购。

公司采购部门分为供应商开发与管理组、采购价格管控组和执行采购组,各组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同时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保障了公司采购工作的有效运作。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一般采购流程如下:

(1)供应商开发与管理

公司建立了供应商准入标准和评价体系,制定有《供应商管理程序》等制度。采购部门根据原材料采购需求和行业信息,寻找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同时收集产品价格、质量、服务、交货期、供应商资质、同行业信誉、主要合作客户等信息作为筛选合格供应商的依据。合格供应商的选择考察成员由采购、品质、研发等多个部门和岗位的相关人员组成,考察成员通过资料评审、现场审核等方式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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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进行评审打分,集体决策合格供应商名单。公司采购部门对于合格供应商名录实行动态管理,一方面不断开发优质合格供应商,除特殊原材料外,确保相同物料存在多家合格供应商,以保障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公司对于现有合格供应商进行考核,每月度或季度由采购部门组织将需考核的供应商信息填入《供应商月/季度绩效评分考核表》,并组织相关部门对于供应商的来料质量、研发支持、交货期、产品价格、信用期及配合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对于不再具备供应资质或未达到考核标准且未能及时整改的供应商,公司对其采取减少采购份额、停止其供货等方式,直至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2)采购价格管理

公司采购部门积极整合原材料采购需求,定期与各供应商进行议价降本,做到以量定价。同时,公司采购环节实行专业化分工,建立各类别原材料的成本分析模型和供应商报价成本拆分模型,通过精细化的材料成本分析,确保原材料价格的合理性。此外,公司的采购工程师通过收集原材料及相关物料的市场供求信息,结合市场行情,由多家供应商进行报价,定期在系统中更新有竞争力的供应商报价,执行采购组根据系统价格进行采购,确保材料采购价格在行业中具备竞争优势。

(3)采购执行管理

公司计划部门根据营销运营部门审核确认后的销售订单及预测订单确定相应原材料需求量,通过MRP系统运算后提交采购需求给采购部门,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制定采购计划。

对于生产物料采购,采购部门根据经审核的采购需求及系统价格及份额比例向合格供应商分配下单,同时根据原材料需求计划,制定拉料计划并跟进各供应商的交付进度;对于非生产物料采购,由需求部门填写申请单,经审批后交采购部执行采购流程下单;对于大宗物品及固定资产类采购,由需求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请购单》,经审批后交采购执行采购流程下单或签订采购合同。原材料运抵公司仓库后,由IQC部门进行检验,如存在品质瑕疵或数量短缺等情形,则发出纠错报告并安排补退货或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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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生产部依据PMC制定的“生产计划表”进行生产前的相关准备,上线前更换生产作业规范并通知工程部、品质部。日常由PMC召集商务、品质、工程、仓库、生产等相关部门参与生产日计划会议,以掌握各制程阶段的生产状况并进行各项问题的协调与处理。生产部根据实际生产状况填写“生产日报表”“生产维修记录表”等文件,经部门主管审核后转至PMC和品质部等进行跟踪分析。PMC每日跟进生产进度,确保准时投入与产出。生产进度与计划产生差异时,及时寻找原因并改善,同时PMC与相关部门及时联系调整差异,以确保订单准时出货。报告期内,公司ODM产品的生产模式和自有品牌产品生产模式基本相同,ODM产品生产型号、性能参数、主要材料构成等与自有品牌产品基本一致,产品外壳标识、标签、包装等与自有品牌产品存在一定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取自主生产模式,部分生产工序存在外协加工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的情况如下:

(1)外协加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外协加工的主要工序为PCBA加工和线束加工。外协加工模式为公司根据生产加工要求,将待加工物料发送至专业从事相关工序的外协加工厂。外协加工厂按照公司提供的工艺图纸或参数要求进行加工,加工完成后发至公司,经公司检验合格后入库结算。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外协加工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外协工序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PCBA加工1,081.371.906,559.332.838,706.242.493,950.952.89
线束加工1,442.382.534,164.081.805,860.051.681,947.231.42
其他--0.140.0001----
合计2,523.754.4310,723.544.6314,566.294.175,898.184.31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均低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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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较小,外协加工工序均根据公司的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外协加工不涉及公司核心工艺环节和产品技术,公司对外协加工厂不存在重大依赖。

(2)外协加工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基地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和惠州市,珠三角地区制造业发达、经济活跃,已形成了良好的供应链配套体系,具有众多专业从事PCBA加工和线束加工等业务的生产厂家,加工工艺水平较高。因此,公司将部分非核心生产环节交由专业化外协厂商进行生产,充分利用产业集群优势,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生产经营效率,具有商业合理性。

(3)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光伏逆变器行业中,普遍存在对非核心生产环节采取外协加工的方式,发行人的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外协加工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外协加工情况
阳光电源未披露
锦浪科技报告期内,公司委外加工金额较小,占营业成本比例较低,主要为公司在生产环节中将个别加工工艺简单的零部件委外加工,该类零部件加工要求较低,非公司生产用核心部件,公司将其交由加工商生产可减少管理难度,提高加工效率。
固德威报告期公司存在委外加工的情况。发行人委外加工的生产环节主要线路板组装(PCBA),线路板组装系对逆变器线路板进行贴片、插件、焊接加工(SMT),具体生产环节包括锡膏印刷、SMD零件贴片、回流焊、插件、波峰焊、目测、ICT测试入库。
上能电气报告期内,发行人外协加工涉及制成板和组装工序。由于制成板需要专业设备且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发行人基于成本效益的考量,在完成图纸设计后,采用外协方式实施。组装环节,主要系发行人产能不足时委托外协厂商代工以保证及时交货。
艾罗能源发行人少量PCB贴片工序根据产能需求采用外协加工方式。
德业股份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委托加工情形。

注:上表中相关内容来源为各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等。

由上表可见,公司将部分非核心生产工序采取外协加工方式符合行业惯例。

3、销售模式

光伏并网/储能逆变器为光储系统的核心部件,需与光伏组件、支架、配电箱或储能电池以及其他电气设备共同组成光储系统,方可供光伏地面电站投资业主、工商业投资业主或户用投资业主等终端用户使用。通常情况下,一个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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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储系统的形成路径如下:

在分布式光储系统的产业链中,公司为设备供应商,下游客户包括设备经销商、系统集成商、系统安装商、EPC承包商和终端用户等,均可直接向公司采购相关产品用于自身业务。

(1)设备经销商

设备经销商指专业从事光伏发电系统设备销售的企业,设备经销商采购光伏逆变器、储能设备、光伏组件、光伏支架等设备后,利用其渠道优势将相关设备销售给系统集成商、系统安装商、EPC承包商、投资业主等其他市场参与者。

(2)系统集成商

系统集成商是指具备系统集成资质,能对行业用户实施系统集成的企业。系统集成商对整个光伏发电系统的设备进行选型,同时外购或自行生产光伏组件、光伏逆变器、储能设备、支架和其他电气设备后,匹配集成给下游的安装商,安装商在安装施工完毕后最终交付投资业主。

(3)系统安装商

安装商系对终端投资业主的光伏发电系统进行安装的企业,安装商的下游客户为投资业主。安装商所需光伏系统设备除可以从设备供应商或经销商处采购外,也可以从设备供应商、集成商分别采购后组装成完整的光伏系统,光伏系统的设计工作由安装商或业主委托设计单位完成。安装商在安装施工完毕后最终交付投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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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EPC承包商

EPC承包商是受投资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整个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选型、设备集成采购、安装施工等实行全方位承包的企业,承包形式有多种,规模有大有小,项目完工后,最终交付投资业主。

(5)投资业主

投资业主为各类光伏发电系统的最终用户,包括家庭用户、工商业用户及地面电站投资者。

目前,在光伏产业发展较快的国家或地区,已逐步形成一批经营规模较大、业务较为成熟的区域性光伏设备经销商。前述供应商同时经营产业链中的多项业务,一方面利用其渠道优势,向设备供应商采购光伏系统设备,从事专业化的设备经销业务;另一方面为终端用户提供光伏发电系统设计、集成、安装等服务。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九)行业技术水平特点和特有的经营模式”之“2、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销售至境外地区,根据境外地区的光伏市场渠道特点,公司客户以买断式经销业务为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经销模式116,048.4379.11273,815.3073.30361,053.7481.02153,027.5884.20
直销模式30,635.0520.8999,758.8826.7084,554.5518.9828,722.2415.80
合计146,683.48100.00373,574.18100.00445,608.29100.00181,749.83100.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业务范围覆盖欧洲、亚太地区等主要光伏市场,并不断开拓拉丁美洲、中东及非洲地区等新兴市场。各区域、各类型的客户均直接向公司营销部门下发采购订单,公司产品均为买断式销售,产品交付完成后由售后服务部门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

公司产品的定价方式主要为成本加成模式。公司综合考虑原材料价格、生产制造成本、汇率、订单规模、客户类型等因素,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市场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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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合理的利润水平后向客户报价,通过与客户协商最终确定产品价格。

(五)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公司自2013年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新能源电力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结合主要产品、竞争优势、自身发展阶段以及全球光伏产业政策、市场供需状况、上下游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形成了目前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可能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短期内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产品的发展情况如下:

2013-2015年度,公司自成立之初即从事光伏逆变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经过前期研发投入与技术积累,初步掌握了光伏逆变器核心技术及生产制造工艺。产品以小功率并网逆变器为主,主要面向国内市场销售。自2015年开始,国内户用光伏逆变器迅速发展,生产制造成本降幅明显,相较于国外品牌,国内品牌成本优势日益凸显,出口规模逐步增长。自2015年开始,公司基于对市场趋势的预测,布局储能领域,开始进行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的研发,并于2016年度推出储能逆变器机型,是同行业中较早推出储能逆变器产品的企业之一。2018年度国内发布光伏“531新政”,对于国内光伏补贴规模总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对光伏补贴标准和标杆上网电价进行下调。受到“531新政”影响,2018年度国内新增光伏装机量增速下滑,市场需求明显减少,光伏逆变器国内市场的销售价格与利润水平降幅较大。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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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欧盟对于国内光伏“双反”措施于2018年到期,海外市场采购需求较为旺盛,加速了公司境外业务的增长,海外市场逐渐成为公司产品的主要市场,并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19-2020年度,全球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逐步实施,行业落后产能加速出清,光伏发电领域逐步完成从补贴驱动至市场驱动的转变,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同时,储能作为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应用的关键支撑,自2019年开始在光伏产业起步较早的市场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公司及时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对于产品进行全面升级,推出新一代储能逆变器及储能电池产品,产品谱系得到不断完善,经营业绩、市场份额呈现增长趋势。

2021年至今,公司对于现有户用及工商业领域产品持续进行技术升级,丰富产品谱系,满足不同市场多类型客户的需求,并不断拓展新兴市场。同时,加大户用及工商业储能、集中式储能研发与市场投入、拓展光伏地面电站市场,为公司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面对国内外光伏政策的变化、行业技术的不断更新,公司凭借多年行业经验的积累和对于行业趋势的准确判断,迅速应对市场变化、把握市场机遇,逐步成为行业领先企业之一。

(六)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和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新能源电力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专注于太阳能电力的转换、存储与管理,核心产品涵盖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等。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82,564.05万元、445,671.20万元、374,325.25万元和146,917.58万元。

公司高度重视对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分别为9,422.53万元、19,253.41万元、30,834.50万元和15,376.66万元,在逆变器、储能、数据中心和物联网监控平台等领域取得28项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主要核心技术已成功应用于公司各类型产品,产业化水平较高。公司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参见本节“九、发行人主要技术和研发情况”之“(二)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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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图及核心技术的具体使用情况和效果

1、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和储能电池,前述产品的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1)光伏并网逆变器与光伏储能逆变器

(2)储能电池

2、核心技术的具体使用情况和效果

公司核心技术主要以软件、结构及硬件方式集成于公司主要产品,以实现产品特定功能或提升产品性能。如公司的快速孤岛检测技术,以软件以及硬件方式集成于并网逆变器和储能逆变器产品,实现光伏并网发电系统的快速孤岛检测,并通过自动调整孤岛检测参数、适配不同电网环境,有效提高检测准确性、减少系统维护工作量;公司的逆变电感电流波形质量提升技术,以软件以及硬件方式集成于并网逆变器产品,通过控制开关管的驱动过程,实现输出不同大小的共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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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流,有效提升逆变电感电流波形质量。公司核心技术的使用情况和效果参见本节“九、发行人主要技术和研发情况”之“(一)公司核心技术情况”。

(八)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及变动情况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自身业务特点,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毛利率、研发费用率是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其变动对于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业绩变动具有较强的预示作用。前述指标的变动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化情况”“(三)毛利和毛利率分析”和“(四)期间费用分析”。

(九)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情况

公司所处的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行业属于新能源业务领域,是国家重点鼓励和发展的行业。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将“碳达峰”和“碳中和”作为重点任务,明确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2021年3月,“碳达峰、碳中和”被写入我国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出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光伏系统配套产品包括并网光伏逆变器、离网光伏逆变器等均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的产品,公司业务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导向。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0020—2024),公司所处行业为“C制造业”中的“CH电气、电子及通讯”中的“CH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下属的“CH382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制造业”中的“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下属的“C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中的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业,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下设的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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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的部署以及相关项目的审批、生产运行以及投资管理;国家能源局主要负责推进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实施,组织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能源行业的能源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

2、行业协会组织和监管体制

公司所属行业的主要自律组织包括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中国电源学会等。

行业协会组织的主要职责包括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协会成员开展行业技术经验交流,提升行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成员组织间合作,在政府部门、行业组织机构、科研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组织成员进行自我管理,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我国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公司所处的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行业属于新能源业务领域,是国家重点鼓励和发展的行业,我国影响本行业发展法律法规及政策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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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2024年4月国家能源局优化新型储能调度方式。电力调度机构应根据系统需求,制定新型储能调度运行规程,科学确定新型储能调度运行方式,公平调用新型储能调节资源。积极支持新能源+储能、聚合储能、光储充一体化等联合调用模式发展,优先调用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充分发挥各类储能价值。
《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2023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加快放开各类电源参与电力现货市场。按照2030年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的时间节点,现货试点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分步实施方案。分布式新能源装机占比较高的地区,推动分布式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探索参与市场的有效机制。 不断扩大用户侧主体参与市场范围。现货市场运行的地方,电网企业要定期预测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用电量及典型负荷曲线,通过场内集中交易方式(不含撮合交易)代理购电,以报量不报价等方式、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现货市场出清结算。加快开展用户侧参与省间现货交易的相关问题研究。 鼓励新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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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价格信号,推动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在削峰填谷、优化电能质量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探索“新能源+储能”等新方式。
《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2023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推动“智能光伏+储能”在工业、农业、建筑、交通及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创新应用。 面向碳达峰碳中和,推动光伏产业智能转型升级,支持智能光伏关键技术突破、产品创新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加快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产品、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发展。
《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2023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鼓励开展电动汽车与电网双向互动(V2G)、光储充协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探索在充电桩利用率较低的农村地区,建设提供光伏发电、储能、充电一体化的充电基础设施。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用户低谷时段充电。
《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23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技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加快智能光伏创新突破,发展高纯硅料、大尺寸硅片技术,支持高效低成本晶硅电池生产,推动N型高效电池、柔性薄膜电池、钙钛矿及叠层电池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提升规模化量产能力。鼓励开发先进适用的智能光伏组件,发展智能逆变器、控制器、汇流箱、跟踪系统等关键部件。加大对关键技术装备、原辅料研发应用的支持力度。鼓励开发安全便捷的户用智能光伏系统,鼓励发展光伏充电宝、穿戴装备、交通工具等移动能源产品。探索建立光伏“碳足迹”评价标准并开展认证。加快构建光伏供应链溯源体系,推动光伏组件回收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采用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推动能源供应多样化,提升能源电子产品在5G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水平。面向“东数西算”等重大工程提升能源保障供给能力,建立分布式光伏集群配套储能系统,促进数据中心等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探索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的智慧能源系统、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建设,开发快速实时微电网协调控制系统和多元用户友好智能供需互动技术,加快适用于智能微电网的光伏产品和储能系统等研发,满足用户个性化用电需求。
《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发改投资〔2022〕1652号)2022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民间投资参与102项重大工程等项目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
《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工信部联重装〔2022〕105号)2022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过5-8年时间,电力装备供给结构显著改善,保障电网输配效率明显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及示范应用不断加快,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基本满足适应非化石能源高比例、大规模接入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要。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能力累计超过2亿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装备供给能力不断提高,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备满足12亿千瓦以上装机需求,核电装备满足7,000万千瓦装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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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发展高效低成本光伏电池技术。研发高可靠、智能化光伏组件及高电压、高功率、高效散热的逆变器以及智能故障检测、快速定位等关键技术。 大幅提升电化学储能装备的可靠性,加快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装备的研制,研发储能电站消防安全多级保障技术和装备。研发储能电池及系统的在线检测、状态预测和预警技术及装备。
《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国科发社〔2022〕157号)2022年8月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科院、工程院、国家能源局通过实施方案,到2025年实现重点行业和领域低碳关键核心技术的重大突破,支撑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单位GDP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到2030年,进一步研究突破一批碳中和前沿和颠覆性技术,形成一批具有显著影响力的低碳技术解决方案和综合示范工程,建立更加完善的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体系,有力支撑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单位GDP能源消耗持续大幅下降。 研发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液态和固态锂离子电池储能、钠离子电池储能、液流电池储能等高效储能技术;研发梯级电站大型储能等新型储能应用技术以及相关储能安全技术。 研究光储直柔供配电关键设备与柔性化技术,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体系,区域-建筑能源系统源网荷储用技术及装备。 研究可突破单结光伏电池理论效率极限的光电转换新 原理,研究高效薄膜电池、叠层电池等基于新材料和新结构的光伏电池新技术。
《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建城〔2022〕57号)2022年7月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建筑一体化利用,有序推进主动配电网、微电网、交直流混合电网应用,提高分布式电源与配电网协调能力。因地制宜推动城市分布式光伏发展。
《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2〕88号)2022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调整优化用能结构。鼓励企业、园区就近利用清洁能源,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光伏+储能”等自备电厂、自备电源建设。 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增强源网荷储协调互动,引导企业、园区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促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 加大能源生产领域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加强能源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统筹规划,推动光伏、新型储能、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产品协同创新。 推广高效节能的空调、照明器具、电梯等用能设备,扩大太阳能热水器、分布式光伏、空气热泵等清洁能源设备在建筑领域应用。
《“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发改规划〔2022〕960号)2022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有序引导非化石能源消费和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发展屋顶光伏等分布式能源,因地制宜推广热电联产、余热供暖、热泵等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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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供暖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管理模式。
《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2〕53号)2022年6月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优化城市建设用能结构。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加快智能光伏应用推广。
《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1445号)2022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50%。 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 大力推动光伏发电多场景融合开发。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重点推进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行动,在新建厂房和公共建筑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开发,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规范有序推进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光伏新村。
《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475号)2022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 鼓励配建新型储能与所属电源联合参与电力市场。 加快推动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配合电网调峰。 进一步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
《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国办函〔2022〕39号)2022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 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力度支持农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积极推进乡村分散式风电开发。 在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支持工业绿色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推进多能互补高效利用,开展新能源电力直供电试点,提高终端用能的新能源电力比重。推动太阳能与建筑深度融合发展。 加大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水电扩机、抽水蓄能和太阳能热发电项目建设力度,推动新型储能快速发展。
《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财资环〔2022〕53号)2022年5月财政部到2025年,财政政策工具不断丰富,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初步建立,有力支持各地区各行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2030年前,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推动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2060年前,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成熟健全,推动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支持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出力平稳的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储能、抽水蓄能等,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电力发展机制。
《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城乡配电网建设,提高边远地区供电保障能力。发展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在条件适宜地区探索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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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22〕209号)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 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培育和延伸新型储能上下游产业,依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骨干企业,积极推动新型储能全产业链发展。 加大“新能源+储能”支持力度。在新能源装机占比高、系统调峰运行压力大的地区,积极引导新能源电站以市场化方式配置新型储能。
《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2021年10月国务院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建设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在高安全、低成本、高可靠、长寿命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产业体系日趋完备,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新型储能在推动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发挥显著作用。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2021年6月国家能源局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有利于整合资源实现集约开发,有利于消减电力尖峰负荷,有利于节约优化配电网投资,有利于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两大国家战略的重要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2021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2021年5月国家能源局稳步推进户用光伏发电建设。2021年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财政补贴预算额度为5亿元,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户用光伏项目配备储能。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2021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风光储一体化。对于存量新能源项目,结合新能源特性、受端系统消纳空间,研究论证增加储能设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于增量风光储一体化,优化配套储能规模,充分发挥配套储能调峰、调频作用,最小化风光储综合发电成本,提升综合竞争力。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2021年2月国务院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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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2021〕4号)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制定二〇三〇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2020年8月住建部等推进发展智能建造技术。推动智能光伏应用示范,促进与建筑相结合的光伏发电系统应用。
《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379号)2020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司法部促进能源清洁发展,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加大对分布式能源、智能电网、储能技术、多能互补的政策支持力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2019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各省级行政区域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
《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2018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合理把握发展节奏,优化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加大市场化配置项目力度。
《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8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到2020年,智能光伏工厂建设成效显著,行业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取得明显进展;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实现突破,支撑光伏智能制造的软件和装备等竞争力显著提升;智能光伏产品供应能力增强并形成品牌效应,“走出去”步伐加快;智能光伏系统建设与运维水平提升并在多领域大规模应用,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解决方案供应商;智能光伏产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人才队伍基本建立,标准体系、检测认证平台等不断完善。
《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7〕1701号)2017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未来10年内分两个阶段推进相关工作,第一阶段实现储能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第二阶段实现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2017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光伏系统配套产品。包括并网光伏逆变器、离网光伏逆变器、蓄电池充放电控制器、太阳能跟踪装置、便携式控制逆变一体设备、光伏智能汇流箱、光伏电站监控设备,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的产品。

(2)境外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近年来世界各国政府对可再生新能源普遍持鼓励态度,相关国家纷纷出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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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政策、财政补贴政策支持行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司境外业务的增长。境外主要国家或地区影响本行业发展法律法规及政策主要有:

1)欧盟欧洲是全球光伏产业最早起步的地区,目前已形成较为成熟的市场体系。2009年度,欧盟便通过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Renewable Energy Directive,“RED”),提出到2020年度,欧盟成员至少20%的最终能源消耗应来自可再生能源。2018年度,欧盟通过可再生能源指令修订协议(“REDII”),提出到2030年度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使用总量中占比目标为32%。2021年度,欧盟对于REDII的目标提出进一步修订提案,将2030年度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使用总量中占比目标提升至40%,且到2050年度实现净零排放。2022年,欧盟提出REPowerEU计划,提出2030年度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使用总量中占比目标从40%上调至45%;到2025年,光伏累计装机量达到320GW,到2030年,光伏累计装机量达到600GW。2)意大利2019年度,意大利推出国家能源和气候综合计划(PNIEC),该计划制定了至2030年55%的发电量来自可再生能源的目标,其中,2030年太阳能装机量目标为52GW。根据意大利2023年度的国家能源与气候计划(NECP),意大利将2030年55%的发电量来自可再生能源的目标提高至65%。2020年度,意大利推出了针对户用太阳能和储能系统的新税收优惠政策“Ecobonus”,提出与翻新项目相关的光伏装置将享受110%的税收减免,与此类改造相关的光伏和储能系统的税收减免从50%提高到110%。根据意大利《2023年预算法》,该补贴政策延长至2025年,最高补贴标准从110%降至90%,并在2024年、2025年分别下降至70%和65%。2023年度,意大利以电价激励和发放补助的形式向居民推广光伏、风能、水能和生物质能用电,并将拨款22亿欧元资金用于补贴社区可再生能源设施的建设和更新。同时,意大利宣布补贴11亿欧元,鼓励农业光伏项目安装高效创新光伏组件;另外补贴15亿欧元用于帮助农业企业在房顶上安装光伏系统,在接入电网后这些企业将获得售电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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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波兰2016年6月后,波兰政府决议将光伏的绿色凭证退场,转而推动电价竞标刺激大型项目需求。2019年7月,波兰能源部推出一项住宅光伏返利计划(“MójPr?d”,即“我的电力”),并于2024年9月推出第六版“我的电力”计划,该计划预算达4亿兹罗提,对光伏、储能均有补贴。2020年初,波兰政府允许规模在50kW以上的小型光伏电站向电网出售多余的电力,拟激励工商企业投资安装屋顶光伏。根据波兰2023年度的国家能源与气候计划(NECP),波兰2030年的光伏装机容量将达到29.3GW。

4)印度印度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且存在缺电情况,目前已成为全球光伏产业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印度设立有“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部”,并自2010年开始实施国家太阳能计划(National Solar Mission,“NSM”),通过发电量补贴等方式推动光伏产业发展。2022年4月1日起,印度政府将对非印度太阳能组件征收40%的基本关税以及对电池征收25%的关税。2023年,印度政府发布2022-2032年国家电力计划(National Electricity Plan, NEP),预计2026-2027年再生能源累积装机达到337GW,其中光伏为186GW。2024年2月,印度政府启动总理光伏家庭计划(PM Surya Ghar Muft BijliYojana scheme),目标在2026年前分布式累积装机达到40GW,并表示未来将耗资7,500亿卢比,透过补助安装屋顶光伏,为一千万户家庭提供每月最多300kWh的免费用电。其中,小于2kW、2-3kW、大于3kW的光伏系统分别可获得最多60,000卢比、最多78,000卢比和定额78,000卢比的补助。

5)巴西巴西自然资源较为丰富,对于水力发电的应用较早,近年来受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开始重点支持太阳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是全球光伏产业发展较快的主要新兴市场之一。巴西政府通过税收减免、实施净电量结算、修改电力监管法规等方式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建设。2020年度,巴西能源机构EPE发布最新十年能源计划(Energy Expansion Plan),计划到2029年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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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占巴西全部能源类型的目标比例为48%。6)德国2019年度,德国政府通过《气候变化法》,概述了德国的能源政策框架,取消了先前在《可再生能源法》(EEG)中定义的对光伏装机量的装机上限,并提出储能设施将享受费用减免和其他经济激励措施。2022年9月,德国内阁通过2022年度税收法案,自2023年起将为满足条件的屋顶光伏免除户用光伏所得税及光伏系统增值税。根据德国2023年度的国家能源与气候计划(NECP),德国2030年的光伏装机容量将达到215GW。7)捷克为推动分布式能源实现,捷克政府计划至2025年,在至少10万个屋顶建设新的光伏装置。2021年起,捷克政府针对光伏发电站(含电力储存项目)实施2亿欧元的“设施韧性复苏计划”补贴政策;针对光伏和智慧能源解决方案(如储能技术)及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等实施6亿欧元的“项目运营技术和应用补贴”政策。综上,可再生能源及其中的光伏行业目前属于全球各国政府鼓励并重点发展的行业,各国家及地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为行业的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同时也为包括公司在内的光伏产业链相关企业带来了良好的业务发展机遇。

(二)发行人所属行业发展概况

1、光伏发电概况

(1)光伏发电的原理

“光伏”为太阳能光伏效应(Photovoltaics)的简称,又称为光生伏特效应,指光照时不均匀半导体或半导体与金属组合的部位间产生电位差的现象。光伏发电系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伏效应,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技术。

(2)光伏发电系统的组成

光伏发电系统主要由光伏组件、光伏逆变器、配电箱或储能电池等组成,能够利用光伏效应将太阳能直接转换为电能进行利用或存储,为利用可再生能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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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方式之一。光伏发电系统的运作流程图如下:

1)光伏组件太阳能光伏组件系将一定数量的太阳能电池片以串并联方式密封而成的组件。在光伏发电系统中,光伏组件起到“光电转换”作用,即在太阳光照射下能够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进行输出,是光伏发电系统中的最小有效发电单位。因此,光伏组件是光伏发电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决定了光伏发电系统的光电转换效率。2)光伏逆变器光伏逆变器是能够将光伏组件所产生的直流电转化为可并入电网或供负载使用的交流电的设备,其一般工作原理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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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光伏发电系统中,光伏组件输出的电力均需通过光伏逆变器的处理才能够实现对外输出。同时,光伏逆变器可通过跟踪光伏阵列的最大输出功率,将电能以最小的变换损耗、最佳的电能质量进行输出。因此,光伏逆变器是光伏发电系统的“大脑”,决定了光伏发电系统的发电效率和运行稳定性。3)配电箱或储能电池光伏逆变器将光伏组件产生的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后,其输出的交流电可以与市电的频率及相位同步,因此输出的交流电可通过配电箱等装置并入市电电网。近年来,随着光伏发电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大,“光储一体化”已成为行业的主要发展方向,即在光伏发电系统中配备储能逆变器与储能电池,通过储能逆变器控制储能电池的充放电过程,实现波谷储存电能、波峰输出电能,起到平滑输出功率曲线、降低电网调度压力、节省用电成本等作用。

(3)光伏发电的类型

根据光伏发电所产生电力的最终去向,光伏发电可分为独立光伏发电和并网光伏发电。

1)独立光伏发电又称为离网光伏发电,指光伏发电系统产生的电力不接入公共电网,而直接使用或储存在蓄电池中,用于夜间或在多云等情况下提供电力。独立光伏发电可实现原地发电、原地使用,无需架设输电线路,电力输送损耗小,因此一般适用于未并网或并网电力不稳定的偏远山区、海岛等区域用电,以及光伏建筑、太阳能路灯等各类带有蓄电池的独立运行的光伏发电系统用电。

2)并网光伏发电指光伏发电系统产生的电力,在经过并网逆变器转换成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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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电网要求的交流电后,直接接入公共电网。根据电力并网模式,并网光伏发电又可分为集中式光伏发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

①集中式光伏发电指通过在太阳能资源丰富的空旷地区建设大型光伏电站,通过高压输电线路将光伏发电系统产生的电能直接输送到公共电网,并由电网统一调配向用户供电;

②分布式光伏发电指在用户现场或周边配置中小型光伏发电系统,所产生的电力用于满足用户用电需求、接入当地电网等,因所在地太阳能资源条件、用户及电网用电需求等差异,分布式发电具有模式灵活多样的特点。

相较于集中式大型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具有占地面积少、建设周期短、初始投资小等特点,能够实现“就近发电、就近并网、就近转换、就近使用”,能够有效减少电力在升压及长途传输过程中的损耗,目前已成为光伏发电的主要方向。

2、光伏发电行业基本情况

(1)全球光伏发电行业基本情况

1)全球光伏发电行业发展情况

自人类工业革命以来,石油、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耗量剧增,化石能源的开采和消耗对于全球生态的影响日益加剧,能源问题与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人类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太阳能作为可供人类利用的储量最为丰富的清洁能源之一,有望在应用规模、开发成本、使用效率等方面实现对传统能源的替代,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行业普遍认为,光伏产业的发展大致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启动期(2004-2011年)2004年度,德国率先推出光伏相关补贴政策被认为是光伏发电得到大规模商业应用的开端。该时期内,以德国为代表的部分国家先后推出补贴政策,推动光伏产业大规模商业化,产业规模和行业技术得到迅速发展。
调整期(2011-2013年)经过启动期的快速发展,主要国家对于光伏产业的激励政策开始减少,产业投资收益率下降使得厂商不断提升技术水平,降低光伏发电成本,行业竞争不断加剧,竞争力不足的厂商逐步被淘汰。
酝酿期(2013-2015年)行业竞争和技术水平的提升使得全球光伏发电成本不断下降,行业经过优胜劣汰后,逐渐形成一批在技术研发、业务规模等方面具有较强优势的光伏企业。同时,随着全球能源和环境问题加剧,更多国家和地区开始提高对光伏产业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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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期(2015年之后)2015年《巴黎协定》的签署标志着新能源行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世界主要国家纷纷将可再生能源发展、碳减排等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承诺提出碳中和目标;另一方面,光伏产业起步较早的国家及地区逐步实现平价上网,光伏发电从补贴驱动逐步转向市场驱动,实现了产业的良性发展。

英国石油公司(BP p.l.c., “BP”)发布的2022版《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显示,2011-2021年度内,各年全球光伏装机量保持19%以上的增长,近十年复合增长率达28%。2021年度,全球光伏装机量已达843.1GW,全球光伏发电行业整体保持快速增长趋势。2011-2021年度,全球光伏装机量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2》

国际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前后,全球光伏发电量开始进入快速增长阶段,并持续保持增长。1990-2021年度,全球光伏发电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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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IEA Renewables Information

根据国际能源署发布的统计数据,2010-2021年度,全球光伏发电量占清洁能源发电量的比例已从0.81%提升至13.78%,占全球总发电量的比例从0.15%提升至3.58%,而以2050年全球范围内实现“碳中和”目标进行预测,届时光伏发电量占全球各类能源发电总量的比例将在35%左右。光伏能源已进入与传统能源竞争的发展阶段,且仍具备较为广阔的增长空间。

2)全球光伏发电市场分布情况

因全球各国家及地区太阳能资源分布、光伏产业起步时间、政策支持力度、经济发展状况等方面存在差异,全球光伏发电市场的分布呈现一定的差异化特征。

亚太地区、北美地区和欧洲地区为目前全球光伏发电的主要市场,根据国际能源署发布的研究报告《Snapshot of Global PV Markets 2024》,前述地区2023年度光伏装机量占当年全球装机总量的比例在85%左右。根据国际能源署研究报告,2023年度全球光伏市场分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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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Snapshot of Global PV Markets 2024》随着光伏产业在全球范围内的快速发展,近年来,除中国、欧盟、美国等传统主要市场外,其他国家及地区的光伏产业也呈现较快发展趋势。根据国际能源署研究报告,2023年度全球共有超过20个国家的光伏装机量超过1GW,19个国家的累计光伏装机量已超过10GW。

根据英国非营利机构能源与气候智能小组(“Energy & Climate IntelligenceUnit”)发布的统计数据,截至目前,全球已有107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法律提案、政策文件等不同形式提出或承诺提出“碳中和”目标,49个国家或地区已提出相关目标或正在讨论实施。随着更多国家将“碳中和”作为重要战略目标,光伏产业预计将在全球范围内实现更为广泛的发展。

(2)中国光伏发电行业基本情况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光伏市场,光伏产业已成为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朝阳产业。近十年来,中国光伏发电行业经历了政策支持下的爆发式发展、产业调整、竞争加剧、稳定发展等多个阶段。特别是2018年以来,国内“531新政”的实施促使行业落后产能加速出清,推动我国光伏行业进一步“提质、降本、增效”,对于推动“平价上网”的实施及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我国光伏行业在产业规模、技术水平、产业链体系等方面均位于世界前列,在光伏产业链多个环节具有一批全球领先的企业。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统计数据,我国在多晶硅产量、组件产量、光伏新增装机量和累计装机量等方面均位居全球首位。

2021年3月,国务院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在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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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在“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指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和18%。

在光伏发电成本下降、下游市场拉动、国家政策支持等一系列有利因素的推动下,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发布的预测数据,中国未来五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呈逐年增加趋势。乐观情形下,2030年度中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315GW,保守情形下亦将达到250GW。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及预测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CPIA

3、光伏逆变器行业基本情况

(1)光伏逆变器的原理及分类

光伏逆变器是能够将光伏组件所产生的直流电转化为可并入电网或供负载使用的交流电的设备,是光伏发电系统的核心部件,其稳定性直接决定了发电系统整体的稳定性。光伏逆变器主要由输入EMI电路、DC/DC MPPT电路、DC/AC逆变电路、输出EMI电路、核心控制单元电路组成,根据不同的用途和技术特点,光伏逆变器有多种分类方式。光伏逆变器主要分类及公司产品所属的逆变器类型情况如下:

分类依据逆变器类型公司主要产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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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原理、输出功率、技术路线集中式逆变器、组串式逆变器、微型逆变器组串式逆变器
电力并网模式集中式逆变器、分布式逆变器分布式逆变器
电力是否能够储存并网逆变器、储能逆变器并网逆变器、储能逆变器
电力是否接入公共电网系统并网逆变器、离网逆变器并网逆变器、离并网一体逆变器
输出交流电的相数单相逆变器、三相逆变器单相逆变器、三相逆变器

(2)光伏逆变器行业发展情况

1)全球光伏逆变器行业保持较快增长作为光伏发电系统的核心设备,光伏逆变器的行业发展情况与全球光伏产业的发展趋势一致,近年来保持较快增长。根据国际知名的电力与可再生能源研究机构Wood Mackenzie发布的统计数据,2016年以来全球光伏逆变器出货量快速增长,从2016年的81.3GW上升至2023年的536.0GW,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30.92%。Wood Mackenzie发布的全球光伏逆变器出货量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ood Mackenzie

中国、美国和欧洲作为光伏产业的主要市场,同样为光伏逆变器出货量最大的国家和地区。同时,印度、拉丁美洲等光伏产业新兴市场的光伏逆变器出货量也呈快速增长趋势。2020年度全球光伏逆变器出货量分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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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ood Mackenzie

2)中国光伏逆变器企业市场份额不断提升近年来,中国光伏逆变器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国际化程度不断增强,在全球的市场份额持续提升。2015年以来,华为和阳光电源稳居全球逆变器行业前两名,2022年度市场占有率合计约52%;同时,包括固德威、锦浪科技以及公司在内的国内知名逆变器品牌快速成长,出货量以及全球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全球光伏逆变器市场占有率情况参见本节“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之“(一)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3)光伏逆变器行业集中度呈上升趋势光伏产业经过前期的产业调整,竞争力不足的厂商逐步被淘汰,技术研发实力、业务规模、国际化程度等方面具有优势的光伏企业逐渐脱颖而出。根据WoodMackenzie的统计数据及测算,全球光伏逆变器出货量排名前五名、前十名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已分别从2013年度的40%和55%上升至2022年度的71%和86%,2023年度,全球光伏逆变器出货量排名前十名公司的市场占有率达到81%。全球光伏逆变器出货量排名前五名和前十名公司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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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ood Mackenzie在全球各国保护性和补贴政策趋稳、产业逐步向市场化驱动转变后,光伏逆变器行业集中度整体呈上升趋势。

(3)光伏逆变器行业发展趋势

在近年来保持较快增长的背景下,随着工艺技术的提升和下游市场需求的变化,光伏逆变器行业已呈现出特定的发展趋势:

1)光伏发电成本优势逐渐体现

随着光伏发电产业快速发展、产业技术不断革新、产业链上下游竞争加剧,光伏组件、光伏逆变器等光伏发电系统核心部件的研发能力、生产效率不断提升,进而使得光伏发电成本整体呈下降趋势。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统计,2010年全球光伏度电成本平均为0.37美元/度,2019年已下降至0.05美元/度,降幅超过80%。根据全球著名金融咨询和资产管理公司Lazard发布的研究报告,2009年度至2020年度,全球光伏度电成本(平准发电成本,“LCOE”)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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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Levelized Cost of Storage Analysis, Version 6.0》近年来,受到公共卫生事件、国际战争冲突等因素影响,全球化石能源价格不断上涨,使得光伏发电的成本优势进一步凸显。随着光伏平价上网的全面普及,光伏发电已逐步完成从补贴驱动至市场驱动的转变,进入稳定增长的新阶段。2)“光储一体化”成为行业发展趋势“光储一体化”指在光伏发电系统中增加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等储能系统设备,有效解决光伏发电间歇性、波动性大、可调控性低的弊端,解决发电连续性和用电间断性之间的矛盾,实现电力在发电侧、电网侧和用户侧的稳定运行。随着光伏装机量的快速增长,因光伏发电的波动性特征产生的“弃光问题”日益凸显,储能系统的运用将成为光伏大规模应用、能源结构转型的关键要素。根据彭博新能源金融(Bloomberg New Energy Finance,“BNEF”)发布的统计数据,近年来,电化学储能市场累计装机量呈快速增长趋势。2014年度至2021年度,全球电化学储能市场累计装机容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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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BNEF、证券公司研究所2021年度,全球电化学储能市场新增装机量24.3GW,同比增长127.10%。2021年末全球已投运电化学储能累计装机量约为57.4GW,占光伏累计装机量的比例为6.81%,光储配套比例呈上升趋势。储能逆变器作为储能系统中的核心设备,根据起点研究院(SPIR)数据,预计2024年全球储能逆变器出货量增至151GW,同比增长79.8%;2030年出货量将增至1,773GW,2023-2030年复合增速达53.3%,呈现快速增长趋势。3)分布式光伏已成为光伏发电的主要方向A、中国的分布式光伏基本情况及变化趋势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外正式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0GW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要达到60GW以上的装机规模,占比约55%,体现国家侧重发展分布式光伏的政策导向。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21年我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容量29.28GW,较2020年增长88.66%,占光伏新增装机容量的53.35%。2022年度,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87.41GW,其中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占比58.47%,分布式光伏占比持续增加。2023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216.30GW,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容量96.29GW,较2022年增长88.39%,占光伏新增装机容量的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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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至2024年1-6月全国光伏装机容量及占比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2021年以来,国内密集出台推动分布式光伏高速发展的政策。2021年6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为加快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将在全国组织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其中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

2021年9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报送试点县(市、区)676个,全部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相关政策将推动各地共同参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开发,进一步加快我国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

2021年12月,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将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和动力,支持具备资源条件的地区,采取“公司+村镇+农户”等模式,利用农户闲置土地和农房屋顶,建设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配置一定比例储能,自发自用,就地消纳,余电上网,农户获取稳定的租金或电费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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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2022年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继续实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加强实施情况监管。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充分利用油气矿区、工矿场区、工业园区的土地、屋顶资源开发分布式风电、光伏。

2022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要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力度支持农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在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鼓励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等安装光伏或太阳能热利用设施。

2022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大力推动光伏发电多场景融合开发。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重点推进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行动,在新建厂房和公共建筑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开发,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规范有序推进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光伏新村。

上述国家政策的发布标志着分布式光伏发电在我国进入全面快速发展阶段的趋势。

B、境外主要市场分布式光伏基本情况及变化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的前五大客户的所在区域主要为欧洲(意大利、波兰、捷克)、巴西和印度,相关的分布式光伏市场基本情况及变化趋势如下:

a、欧洲分布式光伏市场基本情况及变化趋势

由于集中式光伏占地面积较大,涉及土地审批等手续较为复杂且耗时较长,欧洲各国的土地资源较为稀缺,同时屋顶、墙面等易于安装且具备经济性,2022年末欧洲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量占总装机量约62%,占比较高,2018年至2022年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占比均超过50%。欧洲的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占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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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际能源署(IEA)

2022年,欧盟提出REPowerEU计划,欧盟太阳能战略(EU Solar EnergyStrategy)作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提出2030年度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使用总量中占比目标从40%上调至45%;到2025年,光伏累计装机量达到320GW,到2030年,光伏累计装机量达到600GW。

欧洲太阳能屋顶倡议(European Solar Rooftops Initiative)为支撑上述目标的具体举措,主要为释放未被充分利用的屋顶的太阳能发电潜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展,使欧洲的能源更清洁、更安全、更实惠。欧盟将:

1)缩短项目审批流程,将屋顶太阳能装置等的政府审批时间限制3个月内;

2)强制要求以下建筑安装屋顶太阳能:

A、到2026年,实用面积大于250平方米所有新建的公共和商业建筑;

B、到2027年,实用面积大于250平方米所有现有的公共和商业建筑;

C、到2029年,所有新建的住宅建筑;

3)通过规定,确保所有新建建筑均为“可安装太阳能设备”的楼房。

综上,分布式光伏在欧洲的总光伏装机占比较高,预计随着REPowerEU计划的实施,未来分布式光伏的占比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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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巴西分布式光伏市场基本情况及变化趋势巴西地处热带,光照资源充沛。水电在巴西可再生能源累计装机占比较高,但由于近年全球气候变暖,受气候变化影响,巴西境内旱灾频发,使得巴西遭遇能源供应紧张的情况,因此巴西大力发展光伏发电,提升非水可再生能源的装机规模,巴西2018年至2024年1-6月的光伏新增装机规模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巴西太阳能光伏能源协会(Associa??o Brasileira de Energia SolarFotovoltaica)

巴西的分布式光伏的装机占比持续提升,截至2024年6月末,巴西已并网的光伏发电装机总量为45.74GW,其中分布式光伏的装机容量为30.86GW,分布式光伏占比67.47%。2022年1月,巴西政府发布《第14,300号法案》,该法案规定现有分布式电站及2023年底前建成的分布式电站将继续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直至2045年,新的法案公布后,分布式电站的税收红利得以延续,预计巴西分布式光伏装机将保持快速发展的趋势。

c、印度分布式光伏市场基本情况及变化趋势

印度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且存在缺电情况,目前已成为全球光伏产业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印度设立有“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部”,并自2010年开始实施国家太阳能计划(National Solar Mission, “NSM”),通过发电量补贴等方式推动光伏产业发展,计划通过三个阶段到2022年度使太阳能并网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GW。2023年,印度政府发布2022-2032年国家电力计划(N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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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Plan, NEP),预计2026-2027年再生能源累积装机达到337GW,其中光伏为186GW。印度2018年至2024年1-6月的光伏新增装机规模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MERCOM INDIA RESEARCH

2024年2月,印度政府启动总理光伏家庭计划(PM Surya Ghar Muft BijliYojana scheme),目标在2026年前分布式累积装机达到40GW,并表示未来将耗资7,500亿卢比,透过补助安装屋顶光伏,为一千万户家庭提供每月最多300kWh的免费用电。其中,小于2kW、2-3kW、大于3kW的光伏系统分别可获得最多60,000卢比、最多78,000卢比和定额78,000卢比的补助。

4)组串式逆变器市场占比上升

近年来,光伏逆变器市场以集中式逆变器和组串式逆变器为主,其中组串式逆变器主要应用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具有安装灵活、智能化程度高、易于维护、安全性高等特点。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组串式逆变器的成本不断下降,发电功率已逐渐接近集中式逆变器。随着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广泛应用,组串式逆变器市场占比整体呈上升趋势,已超越集中式逆变器成为目前的主流应用产品。根据GTM Research发布的研究报告,2015年度至2019年度,全球逆变器出货类型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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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GTM Research、证券公司研究所

5)新增装机需求与存量置换需求并存光伏逆变器中包含印刷线路板、电容、电感、IGBT等多种电子元器件,随着使用时间的增长,各类元器件的老化、磨损现象会逐渐显现,逆变器发生故障的概率也随之提升。根据权威第三方认证机构DNV的测算模型,组串式逆变器的使用寿命通常在10-12年,超过一半的组串式逆变器需要在14年内进行更换(集中式逆变器则需要更换部件)。而光伏组件的运行寿命一般超过20年,因此在光伏发电系统的全生命周期中往往需要对逆变器进行更换。全球范围内,欧洲、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及地区光伏发电起步较早,大规模光伏装机主要起步于2010年前后。因此,自2020年开始,光伏逆变器已进入置换周期,存量光伏发电系统中光伏逆变器的置换需求将逐步显现。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1年度至2015年度全球新增光伏装机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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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2》按照组串式逆变器的使用寿命为10年进行预测,上述2011年度至2015年度新增光伏装机量将对应2021年度至2025年度的光伏逆变器的置换需求,合计约182.9GW,存量置换需求所产生市场容量也将具有较大的规模。

(三)发行人产品的市场前景及市场规模

1、光伏发电行业的市场前景

太阳能作为可供人类利用的储量最为丰富的清洁能源之一,随着光伏发电与储能技术的不断进步,有望在应用规模、开发成本、使用效率等方面实现对传统能源的替代。因此,世界各国均高度重视光伏产业的发展,纷纷制定政策鼓励和支持光伏发电与储能技术,抢占未来能源时代的战略制高点,光伏行业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在国际气候议题的重要性日益突显的背景下,全球主要国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亦做出气候承诺,“碳中和”成为全球各国的共识。根据IEA出具的研究报告,以2050年全球范围内实现“碳中和”目标进行预测,届时光伏发电量约为23,469GW,占全球各类能源发电总量的比例在35%左右。IEA预测的全球发电能源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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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IEA,《Net Zero by 2050, A Roadmap for the Global Energy Sector》根据IRENA的预测,2030年度和2050年度的新增光伏装机量将分别达到270GW和372GW,全球光伏累计装机量将分别达到2,840GW和8,519GW,2019年度至2050年度全球光伏累计装机量的年复合增长率达8.9%。IRENA对于未来光伏累计装机量的预测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IRENA,《FUTURE OF SOLAR PHOTOVOLTAIC》

光伏逆变器作为光伏发电系统的核心设备,光伏装机容量的快速提升将为光伏逆变器行业带来广阔的市场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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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光伏逆变器的市场规模

根据全球知名市场研究机构IHS Markit的预测,2021年度至2025年度,全球光伏逆变器的累计出货量预计接近1TW,累计市场规模约540亿美元。中国、美国、印度、德国和日本预计将成前五大光伏逆变器市场,约占全球光伏逆变器总出货量的一半。

(四)行业发展的机遇与风险

1、行业发展的机遇

(1)全球能源转型为行业发展带来广阔空间

近年来,全球化石能源短缺、环境恶化等问题不断显现,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调整能源结构将成为全球能源转型的根本方向和核心内容。可再生能源中,光伏发电由于其分布广泛、资源丰富等优势将在全球能源结构中扮演重要角色。

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陆续推出全球能源转型的战略目标。国际可再生能源署预测2030年可再生能源将占全球能源生产总量的36%。2016年我国提出实现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20%的能源发展战略目标。2021年3月,“碳达峰、碳中和”被写入我国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

长期来看,可再生能源为全球能源转型中的重要内容,而光伏作为可再生能源中的重点关注领域,未来发展前景广阔、潜力巨大。

(2)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国家与地方政府相继出台关于可再生能源与光伏行业的配套政策,为光伏发电产业的启动和高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不断推动行业的技术创新,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外正式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分布式光伏发电要达到60GW以上的装机规模,体现国家侧重发展分布式光伏的政策导向。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出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光伏系统配套产品包括并网光伏逆变器、离网光伏逆变器等均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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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重点支持的产品,因此相应配套的产业政策较多。2021年2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再次提出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2021年5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2021年针对户用光伏发电项目提供国家财政补贴,预算额度5亿元,鼓励有条件的户用光伏项目配备储能。

我国可再生能源行业以及光伏发电行业相关的其他产业政策,参见本节“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之“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3)光伏发电逐步显现成本优势

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广阔的发展前景,吸引了大量资金与资源投入到光伏发电行业的技术研发中,光伏产业链中各环节的自主研发能力提高,行业技术进步呈加速态势。伴随着技术持续进步,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普遍实现,进一步加快光伏发电的普及与应用。随着传统化石能源价格上升,光伏发电的成本优势逐步显现,未来有望成为全球各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能源供给方式之一。光伏发电清洁性与低技术成本兼备的特性,将进一步吸引大量新增投资,行业进入良性循环阶段。

(4)储能市场开启行业新增长点

随着清洁能源的广泛应用,储能系统作为能源结构转型的关键要素,市场前景广阔。与此同时,由于技术同源、客户资源相通,光伏逆变器制造商在储能领域具备较强的先发优势,储能市场的快速增长为光伏逆变器行业企业开启了新的业务增长点。

2、行业面临的风险

(1)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减少

相较于传统化石能源发电,光伏发电存在设备成本、资金成本等较高的非技术成本。尽管企业通过技术创新降低了技术成本,但非技术成本往往需依赖政府的产业政策扶持。2021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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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同时,全球主要光伏市场实施的光伏发电补贴政策亦将逐步到期。

(2)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光伏逆变器行业经过多年的竞争与发展,已逐渐形成较为明确的竞争格局,头部厂商的市场地位稳定,但中部厂商的市场份额较为接近,竞争较为激烈。随着优势厂商不断开拓各细分领域市场,以及光伏产业全球化趋势日益凸显,光伏逆变器行业在各主要市场及领域的竞争将日趋激烈。

(3)国际贸易摩擦加剧

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新能源产业起步较早,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占全球的比例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但随着全球经济形势变化,光伏行业先后经历了欧盟各国减少光伏补贴、美国与欧盟等国家和地区针对中国光伏企业“双反”调查、各国贸易保障措施打击等;同时国际贸易摩擦加剧也使得近年来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均可能对光伏领域企业带来不利影响。

(五)公司所属行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和作用,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在分布式光储系统的产业链中,公司为设备供应商,所属行业在产业链的地位及作用,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参见本节“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之“3、销售模式”。

(六)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光伏逆变器行业竞争格局

光伏逆变器行业经过多年的竞争与发展,随着中国光伏逆变器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国际化程度不断增强,已逐渐形成了具有以下特点的行业竞争格局:

(1)头部厂商地位稳定,中部竞争激烈

根据Wood Mackenzie发布的统计数据,2015至2020年度,华为、阳光电源和SMA的光伏逆变器出货量均排名前三,其中华为和阳光电源的市场份额较高,市场地位较为稳定,SMA在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出货量排名有所下降。相较于头部厂商,包括发行人在内的中部厂商市场份额在2%-5%左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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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份额较为接近,竞争更为激烈。

(2)不同领域和市场的竞争格局存在差异

在整体竞争格局下,光伏逆变器行业不同细分领域和市场的竞争格局亦存在一定差异。如在地面电站领域,华为、阳光电源等企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地位,在分布式光伏逆变器领域,SolarEdge、锦浪科技、固德威及发行人等企业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和较强的竞争优势,而在微型逆变器领域,Enphase等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具有显著优势。

在市场划分上,华为、阳光电源和SMA在全球主要的光伏市场均具有相对较高的市场份额,而中部厂商通常具有其相对优势市场。如SolarEdge、Enphase在美国市场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Fronius在欧洲和拉丁美洲具有相对较高的市场份额。近年来,在国内光伏逆变器厂商加速出海的大趋势下,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国内优势厂商纷纷建立境外子公司或进行境外渠道的建设,光伏产业全球化趋势日益显著,预计未来各主要市场的竞争将进一步加剧,不同市场的竞争格局差异将有所减少。

2、光伏逆变器行业市场化程度

光伏逆变器行业市场竞争较为充分,经过前期的产业调整,竞争力不足的厂商逐步被淘汰。近年来,随着各国保护性和补贴政策趋稳,光伏逆变器行业已逐步完成向市场化驱动的转变,行业集中度整体呈上升趋势,并逐渐趋于稳定。

(七)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逆变器作为光伏发电系统的“大脑”,直接决定了系统的发电效率和运行稳定性。光伏逆变器的生产和制造结合了电力系统设计技术、半导体技术、电力电子技术、微电脑技术、软件算法编程技术等,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一款产品从技术研发到最终成熟应用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并且研发人员的专业能力、电子元器件的选择运用、生产工艺的先进程度、软件算法的迭代升级以及对于应用场景的了解和把握,均会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对于新进入行业的竞争者,难以短期内完成各项技术、人员和应用场景数据的积累,因此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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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品认证壁垒

中国、欧洲、美国等全球主要光伏市场对于光伏逆变器均制定有独立的认证体系,如中国的CQC认证、欧洲的CE认证、北美的UL认证等,每一款型号的光伏逆变器均需完成认证后,方可进入市场向下游客户进行销售。不同市场的资质认证内容不尽相同,且认证程序复杂、测试标准严格、认证周期较长,对于新进入行业的竞争者,难以短期完成相关产品的认证,因此具有一定的产品认证壁垒。

3、渠道壁垒

从供应链渠道来看,光伏逆变器属于电力电子产品,一方面电容、电感、IGBT等电子元器件对于产品品质的影响较大,另一方面产品存在使用老化和技术更新迭代,要求供应商能够在满足原材料供应品质和时效的前提下,能够对于技术路线升级快速反应。

从销售渠道来看,分布式光伏用户具有较强的C端客户属性,相较于多采用招标方式集中采购的大型电站,分布式光伏产品的客户对于产品设计、稳定性、售后服务等方面要求更具有个性化,因此要求厂商需更加了解终端客户的使用场景和使用习惯,建立广泛的营销网络。对于新进入行业的竞争者,难以短期建立稳定的采购及销售渠道,因此具有一定的渠道壁垒。

4、资金壁垒

公司所属行业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在产品研发阶段,因产品型号众多、技术迭代速度快,需要投入大量研发资源;在产品生产及检测阶段,企业需配置自动化加工生产线、高温老化设备等,并产生设备维护、保养及检修等费用支出;在产品销售阶段,企业需进行营销推广,并组建本地化团队提升售后服务响应能力;最后,对于大型光伏电站项目,销售回款周期普遍较长,企业需具备较好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保障经营性现金流的稳定。对于新进入行业的竞争者,难以同步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研发、生产检测、营销售后,难以参与大型工程项目的竞标,因此具有一定的资金壁垒。

(八)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光伏逆变器属于电力电子产品的一种,因此其利润水平及变动情况符合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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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的一般特征:

1、高技术含量产品具备较高的利润水平

光伏逆变器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与创新性改进等方面的专业化程度较高,产品最终成熟应用前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因此,公司所处行业产品的利润水平相对较高。

2、不同市场产品利润水平存在差异

电力电子产品的利润水平在不同的消费市场通常存在一定差异。一般情况下,在光伏产业起步初期、政策支持力度较大、用户具有一定消费能力和消费习惯或用电成本较高的市场,光伏逆变器产品利润水平较高,而产业发展较为成熟、市场竞争激烈或用电成本较低的市场,利润水平相对较低。

3、利润水平随产品生命周期变化

光伏逆变器产品具有电力电子产品一般生命周期特征,即产品普遍存在更新换代,在新技术或新产品发布初期,产品可获得较高的利润水平,随着产品技术发展成熟、同行业竞品的增加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产品利润水平将呈下降趋势,直至趋于稳定。

(九)行业技术水平特点和特有的经营模式

1、行业技术水平特点

电力电子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电力电子、控制理论等学科,光伏逆变器与储能系统产品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与创新性改进等方面的专业化程度较高,主要运用的技术包括光伏逆变器拓扑与调制技术、并网控制与保护技术、最大功率追踪算法技术、直流故障电弧检测技术、电芯测试与模组集成技术、储能变换技术、能量均衡与管理技术等。

(1)光伏逆变器拓扑与调制技术

光伏逆变器作为连接光伏阵列与电网的核心设备,其拓扑结构直接决定了整个光伏发电系统的效率和稳定性,是影响系统高效、可靠运行的关键因素。如工频变压器隔离型逆变器拓扑能够有效阻止逆变器输出波形中的直流分量注入电网,提升系统的安全性,但会导致系统体积、重量和成本显著增加;无变压器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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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的制造成本相对较低,但由于输入与输出之间没有电气隔离,光伏组件对地存在随外部环境变化而大范围变化的对地电容,因此极易产生对地漏电流,影响变流器的工作模式。因此,光伏逆变器厂商需要不断完善产品的电力电子变换拓扑结构与调制策略,保证性能指标与功能安全的同时,不断提升产品的逆变效率、降低制造成本。

(2)并网控制与保护技术

由于电网阻抗的存在,大量逆变器接入电网会使得逆变器与逆变器之间、逆变器与电网之间发生交互影响,从而产生并网电流谐波大、逆变器脱网、非计划性孤岛运行等问题,对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当光伏电站渗透率较高或负荷较大时,电网容易发生故障引起光伏电站跳闸。由于故障恢复后光伏电站重新并网需要时间,在此期间引起的功率缺额将会进一步导致邻近的电站过载跳闸,从而引发大面积停电。因此,稳健的并网控制算法与保护技术是保障光伏并网发电系统安全的关键技术。

(3)最大功率点追踪技术

光伏组件的电压、电流曲线呈现较强的非线性特点,在辐照强度、温度等环境条件改变时,光伏组件可以提供最大功率传输效率的负载曲线也随之发生变化。通过实时调节负载阻抗以匹配光伏组件的内阻,可使光伏组件始终工作在最大功率点或其附近,从而保持光伏组件传输功率最高。由于最大功率点随环境参数变化,仅依靠组件无法实现自动追踪最大功率点并使负载特性维持在该功率点。通过电路设计和控制算法调节连接到光伏组件上的负载功率,结合最大功率点追踪技术可以匹配到当前组件最大可用功率所需要的最佳负载,通过提高最大功率点追踪效率来增加系统整体效率。

(4)直流故障电弧检测技术

光伏组件串联后会形成高压直流系统,而直流电弧不存在过零点,触发部位会维持较长时间稳定燃烧而不熄灭。在光伏发电系统中,由于接触不良、连接器损坏、绝缘老化等原因均可能引起直流电弧,成为导致光伏发电系统火灾的重大隐患。直流故障电弧检测技术通过产品内置的直流电弧检测模块,使用高精度电弧故障传感器,通过傅里叶分析从复杂的直流变化信号中准确识别故障电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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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实时监测组件到逆变器输入端的电流信息,在电弧产生的初始阶段判断电弧故障,逆变器快速切断分断、熄灭电弧,提升光伏发电系统的安全性。

(5)电芯测试与模组集成技术

电芯测试与模组集成是储能系统集成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储能系统产品设计、生产和应用的关键步骤,也是连接电芯生产与下游应用的重要环节。模组集成的优劣对于锂电池系统的能量密度、安全性、功能性、可靠性、环境适应性至关重要。同时,基于下游应用的定制化设计能力对于解决电芯、电气件、结构件等电池模组部件的有机结合至关重要。通过优质的整体设计、高可靠性电池管理系统、高效热管理技术及精确的检测技术等成熟技术的交互使用,电池组各模块可实现有机结合,保障核心储能装置电芯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6)储能变换技术

传统的光伏发电为间歇性能源,只能日间并网馈电。光伏储能系统产品可适应光伏逆变器的市场需求,改变单一日间发电、用电的结构性问题。光伏储能系统在家庭户用、工商业领域应用广泛,实现自发自用、削峰填谷等功能,储能技术是解决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应用的有效手段。储能功率转换系统是电池介质与电网的接口,承担着对电池介质的管理、充放电控制与并网任务,随着储能系统容量的扩大和对其功能需求的提升,储能功率转换系统在不断发生变革与创新。

(7)能量均衡与管理技术

储能电池模组具有区别于单体电池的额外特性,基于目前的电池设计与制造技术水平,单体之间的性能差异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客观存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在将多个单体锂电池串并联构成一定电压、容量的电池组时,需使电池组功能和性能指标达到或者接近单体的平均水平,避免单体由于过充、过放导致提前失效,因此需对电池组中单体之间实现均衡控制和管理。电池组均衡管理是一项较为先进的电池组使用技术,需要结合动力电池电化学模型、电子电源和计算机控制等多学科技术进行创新性设计。

2、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1)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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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储系统设备供应商的下游客户包括设备经销商、系统集成商、系统安装商、EPC承包商和终端用户等,均可直接向设备供应商采购相关产品用于自身业务。根据产品类型、市场特点的不同,光储系统设备供应商通常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销售模式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销售模式
阳光电源公司采用直销与渠道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其中集中式逆变设备、储能系统产品和电站投资开发业务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而部分户用和工商业逆变设备等产品则采用渠道经销模式。
锦浪科技公司主要客户为光伏发电系统集成商、EPC承包商、安装商和投资业主等,主要产品以直销模式为主。
固德威公司产品销售包括境内销售和境外销售,公司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上能电气公司以直销模式为主,仅在组串式光伏逆变器销售中存在少量经销模式。
艾罗能源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通过直接销售给贸易商、系统集成商和ODM客户实现销售。
德业股份针对逆变器终端用户极为分散的特点,公司主要通过经销模式进行销售。

注:上表中相关内容来源为各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等。

由上表可见,同行业可比公司普遍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其中,对于主要用于户用和工商业场景的逆变器设备,因其终端用户数量多、单体客户装机量小、个性化需求高等特征,采取经销模式更为普遍。

(2)境外客户以专业化属地经销商为主

光储系统在提供给终端用户使用之前,存在系统设计、系统部件集成、系统安装及验收和发电并入电网等环节,其中系统设计环节由于涉及建筑结构和屋顶荷载等,需要施工方提前进行现场踏勘,并结合现场情况设计施工图纸。后期集成和安装完成后,由于发电上网需与当地电网对接并根据项目装机容量等确定接入方案,光伏发电系统自设计至验收全流程的专业性和属地性较强。

海外市场已逐步形成一批经营规模较大、业务较为成熟的区域性光伏设备经销商,一方面利用其渠道优势,向设备供应商采购系统设备,从事专业化的设备经销业务,另一方面,因其本地化服务能力强,贴近客户需求,经销商亦为终端用户提供光伏发电系统设计、集成、安装等服务,形成了以专业化属地经销商为主的渠道特点。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固德威披露了其经销业务收入占比情况,固德威与公司报告期内境外销售占比与经销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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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公司名称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固德威境外销售占比未披露59.3379.7863.90
经销收入占比未披露56.0278.2674.20
首航新能境外销售占比83.1975.5789.6188.01
经销收入占比79.1173.3081.0284.20

注:固德威相关数据来源为其披露的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与募集说明书、审核问询回复等。综上,公司的经营情况符合光伏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经销模式收入占比较高符合所属行业的经营特点。

(3)经销客户购买公司产品至最终用户选用的各流程点及参与方(推广方、安装方等)

公司与经销商客户的销售模式均为买断式经销,公司不参与经销客户销售至最终用户的流程,除与部分经销客户约定销售目标、销售区域等内容外,公司未对经销客户的销售活动做其他限制。同时,因光伏行业具有较强的属地性特征,不同区域、不同经销客户,根据其所在地区市场特点及自身优势,采取的销售模式和销售流程也存在一定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销客户购买公司产品后到销售至最终用户的一般流程及参与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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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部分经销客户同时经营产业链中的多项业务,利用其渠道优势从事专业化设备经销业务的同时,亦向终端用户提供光伏发电系统设计、集成、安装等服务。

(4)经销客户所需要搭配其他产品及其来源

光伏并网/储能逆变器为光储系统的核心部件,需与光伏组件、支架、配电箱或储能电池以及其他电气设备共同组成光储系统。公司的经销商客户为专业从事光伏发电系统设备销售的企业,除光伏并网/储能逆变器外,通常会搭配其他光储系统产品,利用其渠道优势将相关设备销售给下游客户。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经销客户搭配采购的其他光储系统产品及其来源情况如下:

经销商名称其他主要产品主要来源
ZCS储能电池首航新能、WeCo srl、派能科技
监控系统自行开发
CORAB光伏组件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光伏支架系统自行生产
储能系统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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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名称其他主要产品主要来源
电流保护装置Jean Muller GmbH
EnergyNAT光伏组件SunPower Corporation、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光伏支架系统Van Der Valk Solar Systems BV
防火装置苏州普兆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ILUMISOL光伏组件-
线缆、接线盒、断路器等配件-
SOLTEC光伏组件天合光能、SunPower Corporation、江苏彩虹永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光伏支架系统集团下属其他公司自产
监控系统自行开发
Effekta储能电池派能科技
Krannich光伏组件AXITEC Energy GmbH Co. KG、天合光能、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光伏支架系统K2 Systems、Otto Lehmann GmbH等
储能方案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固德威、派能科技等
线缆等配件KBE Elektrotechnik GmbH、Phoenix Contact等
Havells光伏组件自行生产
光伏支架系统自行生产

注:上述信息来源于经销商官网、访谈记录等,其中ILUMISOL未提供其他产品主要来源信息。

(十)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特征

光伏逆变器应用于光伏发电系统,而光伏发电系统的建设安装与宏观经济形势、公共电网建设安排、政府支持政策等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宏观经济形势向好、公共电网系统完善、政府产业支持政策力度较大时,光伏发电系统建设需求相应增加;经济形势低迷、电网配套设施落后、政府支持政策退坡时,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投资活动减少。因此,光伏逆变器行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近年来,在全球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背景下,全球光伏产业发展呈持续快速增长趋势。同时,随着“平价上网”的逐步实现,光伏逆变器行业受政府补贴政策的影响程度不断下降,加之储能技术的发展运用使得光伏发电对于公共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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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依赖程度有所降低,行业的周期性特征逐渐减弱。

2、区域性特征

因全球各国家及地区太阳能资源分布、光伏产业起步时间、政策支持力度、经济发展状况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光伏逆变器行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具体参见本节“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所属行业发展概况”之“2、光伏发电行业基本情况”之“(1)全球光伏发电行业基本情况”之“2)全球光伏发电市场分布情况”。

3、季节性特征

光伏发电系统需要进行人工安装调试,且应用领域包括工商业及户用领域,因此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第一季度因冬季雨雪天气和国内外主要假期较为集中,通常为行业销售淡季。

(十一)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公司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IGBT、IC等半导体器件,传感器、连接器、线材等电子物料,散热器、紧固件等机构件,电感、变压器等磁性器件,电阻、电容等阻容器件以及电芯、PCB板和包装材料等,上述原材料所属行业为公司的上游行业。公司部分IGBT、IC半导体器件为进口自安森美、英飞凌、威科、德州仪器等海外知名供应商,电芯主要采购自宁德时代、亿纬动力等知名供应商。除前述主要原材料外,公司其他原材料的市场竞争较为充分。

半导体器件等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主要受到技术发展状况、半导体材料价格等因素影响,其中进口半导体器件价格还受到国际贸易政策、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等因素的影响;电芯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主要受到碳酸锂、正负极材料市场价格等因素的影响;机构件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主要受到铝锭、塑胶等大宗商品价格因素的影响。随着电子元器件国产化率的不断提升、全球公共卫生事件逐步得到控制以及公司与部分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整体趋稳,原材料供应具有较好的保障。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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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产品的下游客户包括设备经销商、EPC承包商、设备安装商、系统集成商、终端用户等。下游市场需求主要受到地方政策法规、清洁能源发展目标、光照条件、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在全球能源结构转型、光伏发电与储能大规模应用的背景下,报告期内公司下游行业整体保持快速增长趋势。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光伏逆变器行业市场竞争较为充分,已逐步完成从政策驱动向市场化驱动的转变。全球主要市场除对光伏逆变器企业的产品存在独立第三方的认证外,无其他特别限制。经过多年的市场竞争,光伏逆变器行业已形成一批在市场份额、品牌知名度等方面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

从市场份额来看,根据国际知名的电力与可再生能源研究机构WoodMackenzie发布的统计数据,2022年度发行人光伏逆变器出货量(MW)位列全球第十位,市场占有率约为3%。2022年度全球光伏逆变器市场出货量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ood Mackenzie

从品牌知名度来看,根据产业知名媒体世纪新能源网、PVTIME和光伏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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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Photovoltaic Brand Lab(PVBL)发布的“PVBL2020年度全球光伏逆变器品牌20强排名”,公司排名2020年度光伏逆变器品牌第十二名;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获得德国权威研究机构EuPD Research颁发的印度、波兰、巴西、澳大利亚“顶级光伏品牌”奖,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

(二)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1、主要竞争对手基本情况

(1)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9月,是全球领先的信息与通信解决方案供应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全系列的光伏逆变器及智能监控解决方案。

(2)阳光电源(300274.SZ)

阳光电源,成立于1997年11月,于2011年1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阳光电源主要产品服务包括光伏逆变器、风电变流器、储能系统、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水面光伏系统、智慧能源运维服务、充电设备、制氢系统等。

(3)锦浪科技(300763.SZ)

锦浪科技,成立于2005年9月,于2019年3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锦浪科技主要从事组串式逆变器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4)固德威(688390.SH)

固德威,成立于2010年11月,于2020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固德威主要从事太阳能、储能等新能源电力电源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产品包括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智能数据采集器以及SEMS智慧能源管理系统。

(5)上能电气(300827.SZ)

上能电气,成立于2012年3月,于2020年4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能电气主要从事电力电子产品研发、制造、销售,运用电力电子变换技术为光伏发电、电化学储能接入电网以及电能质量治理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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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艾罗能源(688717.SH)

艾罗能源,成立于2012年3月,于2024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艾罗能源主要面向海外客户提供光伏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以及并网逆变器,应用于分布式光伏储能及并网领域。

(7)德业股份(605117.SH)

德业股份,成立于2000年8月,于2021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德业股份主要从事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拥有以逆变器为主的电路控制系列、环境电器系列和热交换器系列的三大核心业务。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等对比情况

为提高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数据的可靠性,本次进行同行业公司对比分析时仅考虑上交所、深交所A股上市公司中以光伏逆变器为主要产品的上市公司,具体选取标准如下:

(1)所属行业:选取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中属于“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申万行业分类标准中属于“电力设备-光伏设备-逆变器”的上市公司;

(2)产品类型:由于公司的光伏逆变器产品主要为组串式逆变器,因此选取的可比公司主要产品应为组串式光伏逆变器;

(3)数据可比性:上市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经营困难。

根据上述选取标准,公司选择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为阳光电源、锦浪科技、固德威、上能电气、艾罗能源及德业股份。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等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对比指标阳光电源锦浪科技固德威上能电气艾罗能源德业股份首航新能
经营情况总资产(万元)8,287,650.672,159,230.68711,123.29694,054.92535,517.991,081,738.40491,336.26
营业收入(万元)7,225,067.49610,083.70735,268.09493,266.31447,296.00747,970.57374,325.25
净利润(万元)960,873.9877,935.7486,622.3728,535.13106,461.74179,098.6834,101.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921,560.4078,604.8580,627.8227,574.77104,029.53185,348.4230,644.09
市场出货量排名23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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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对比指标阳光电源锦浪科技固德威上能电气艾罗能源德业股份首航新能
地位出货量占比(%)23853//3
技术实力研发费用(万元)244,738.9331,245.5746,957.6126,856.5627,493.2443,640.2430,834.50
研发费用率(%)3.395.126.395.446.155.838.24
研发人员数量(人)5,3727621,023411802686658
关键业务指标主营业务毛利率(%)30.3032.2730.7119.2039.9340.4931.52
资产负债率(%)64.4664.0856.9774.6018.9551.6452.10

注1:上表中各公司财务数据系2023年末/2023年度财务数据,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为其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注2:上表中出货量排名、市场份额来源为研究机构Wood Mackenzie统计的2022年度全球光伏逆变器市场相关数据。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迅速,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较高。在研发费用率等技术实力指标以及毛利率、资产负债率等主要财务指标方面,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具备竞争力,在行业内取得了一定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收入结构、主要产品类型、客户群体等对比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收入结构、主要产品类型、客户群体等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主要产品类型和收入结构客户群体
阳光电源(300274.SZ)主要产品为光伏逆变器等电力转换设备、新能源投资开发、储能系统、风电变流器、光伏电站发电等。2023年度,前述主要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7.93%。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可广泛应用于停车场、商业屋顶、农场等中小型光伏发电系统,也可应用于地形复杂的大型地面电站;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可广泛应用于荒漠、高原、商业屋顶等大、中型光伏发电系统; 户用光伏逆变器可广泛应用于住宅屋顶、庭院等户用光伏发电系统。
锦浪科技(300763.SZ)主要产品为并网组串式逆变器、储能组串式逆变器、户用光伏发电系统等。2023年度,前述主要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3.37%。公司主要客户为光伏发电系统集成商、EPC承包商、安装商和投资业主等。
固德威(688390.SH)主要产品包括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和户用系统等。2023年度,前述主要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95.25%。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光伏系统集成商、EPC承包商、安装商、投资业主与经销商等。
上能电气(300827.SZ)主要产品包括光伏逆变器、储能双向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产品等。2023年度,前述主要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7.42%。公司下游为EPC承包商、终端电站业主、集成安装商与经销商等。
艾罗能源(688717.SH)主要产品为并网逆变器、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等。2023年度,前述主要产品收入占营公司客户主要包括贸易商、系统集成商和ODM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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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主要产品类型和收入结构客户群体
业收入的比例为92.46%。
德业股份(605117.SH)主要产品为逆变器、热交换器、除湿机、储能电池包等。2023年度,前述主要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8.43%。逆变器方面,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光伏系统集成商、EPC承包商、安装商等经销商。
首航新能主要产品包括组串式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及光伏系统配件等,其中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和储能电池是公司的核心产品。2023年度,公司核心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98.92%。公司下游客户包括设备经销商、系统集成商、系统安装商、EPC承包商和终端用户等。

(1)主要产品类型

主要产品类型方面,锦浪科技、固德威和艾罗能源的主要产品均为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和储能产品,与公司的核心产品一致;阳光电源除生产、研发、销售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外,还经营集中式光伏逆变器、新能源投资开发、风电变流器、光伏电站发电等业务,公司的产品与阳光电源有一定程度的重合,但相较于行业龙头企业,公司的产品谱系仍较为有限;上能电气的主要产品主要为光伏逆变器、储能双向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产品,与公司的主要产品存在重叠;德业股份的主要产品主要为逆变器、热交换器、除湿机、储能电池包等,与公司的主要产品存在重叠。

(2)收入结构

收入结构方面,公司与锦浪科技、固德威、上能电气、艾罗能源均以光伏逆变器及储能产品收入为主,2023年度公司与锦浪科技、固德威、上能电气、艾罗能源前述产品的占比均在90%以上;阳光电源的主要收入来源除光伏逆变器及储能产品(2023年度占比为62.91%),还包括新能源投资开发(2023年度占比为34.23%),与公司存在一定差异;德业股份的主要收入来源除逆变器及储能电池包外(2023年度占比为71.04%),还包括热交换器、除湿机(2023年度占比为27.39%),与公司存在一定差异。

(3)客户群体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客户群体主要包括设备经销商、系统集成商、系统安装商、EPC承包商和终端用户等,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阳光电源(光伏逆变器产品)、锦浪科技、固德威、上能电气、艾罗能源、德业股份等厂商的客户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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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不存在差异;由于阳光电源的主要产品还包括新能源投资开发,因此其客户群体相对于发行人而言更为广泛。

(三)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全球化业务布局优势

在光伏发电成本下降和全球清洁能源快速发展等有利因素的推动下,全球光伏市场也呈快速增长趋势。公司始终坚持全球化战略布局,在欧洲、亚太、南美、中东及非洲等多个地区积累了众多优质客户资源,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全球化的业务布局有效提高了公司把握市场热点机会的能力,同时增强了公司对于局部市场波动的抗风险能力,有助于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2、技术研发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技术研发的投入、研发人才的培养和研发团队的建设,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迭代,已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和研发实力。通过内部人才培养和外部人才引进相结合,公司已拥有一支数百人的专业研发团队,并仍在不断扩充研发团队规模和人才储备。

公司自2017年起被持续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多项专利及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已授权专利250项,其中发明专利105项、实用新型专利94项、外观设计专利51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共有技术研发人员525人,占员工总数的27.88%。报告期内,公司合计研发投入为74,887.10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6.51%。2021年度,公司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广东省光伏和储能逆变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此外,公司还与知名高校开展合作。2017年,公司与华中科技大学共同建立了“储能变换与系统集成技术中心”,围绕储能、光伏及电动车应用技术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及产学研合作。

3、产品稳定性优势

并网逆变器、储能逆变器需满足在光照资源丰富的户外安装使用的要求,因此相较于家用电器、通讯设备等电子产品,逆变器产品除一般的器件老化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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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应对高温、风沙、雨水等一系列特殊环境,因此确保设备使用的稳定性至关重要;储能电池本身特性更为敏感,电池的过压过流短路均会对系统的安全性产生影响,因此储能电池的稳定性对于整体光储系统的安全性至关重要。为提升产品的稳定性,公司在产品设计、元器件采购、生产流程控制、产品老化测试等各个环节,均采用行业内领先标准,产品的设计使用寿命和年故障率等指标具有竞争优势。

4、客户及品牌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品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美誉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获得德国权威研究机构EuPD Research颁发的印度、波兰、巴西、澳大利亚“顶级光伏品牌”奖,产品销往国内及欧洲、亚太、拉美、中东和非洲等地区。公司在海外市场的主要客户均为当地知名的大型光伏系统产品供应商和经销商,欧洲、北美、澳洲等海外市场光伏发电起步较早,目前区域内各国家或地区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经销商体系,公司在当地市场优质的经销商客户资源有效提高了公司抵抗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

5、全球化营销及服务体系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构建全球化的服务体系,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与解决方案。公司已在德国、澳大利亚、波兰、韩国等国家设立子公司,开展本地化服务,实现当地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公司建立了全球服务团队与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形成了线上、线下紧密协同的服务体系,向客户提供包括前端本地(本国)售后服务、中端大区(洲际)技术服务、后端总部技术支持的三级服务支持体系,保障全球客户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通过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公司可实现国内24小时、全球48小时的快速响应服务,并从服务时效、问题关闭率、客户满意度等多方面进行持续管控,不断优化服务质量,打造行业一流的卓越服务能力。

(四)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融资渠道单一的劣势

随着全球光伏市场快速发展、下游客户需求不断增长、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为保障产品交付进度和新产品的开发,保持行业竞争力,公司需不断进行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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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和研发投入。目前公司相关投入的资金来源主要为银行贷款、股东投入以及经营活动积累等,融资渠道相对单一已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

2、产品谱系有限的劣势

公司目前的产品谱系已包括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等,产销规模保持较快增长。但与华为、阳光电源等行业龙头企业相比,公司在资金技术实力和产销规模等方面仍存在差距。公司的光伏逆变器产品主要为组串式逆变器,组串式逆变器功率覆盖1.1kW至350kW,主要应用于工商业及户用领域,相较于行业龙头企业,产品谱系仍有待进一步扩展。因此,在整体市场份额和多类型客户开拓能力方面存在一定劣势。

3、人才储备的劣势

人才储备是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的源泉。相较于业务发展规模,公司目前的人力资源储备仍无法满足公司未来的增长需求。随着业务不断扩张,公司需招募和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以满足发展需求。

四、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产能及产销情况

1、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和产量情况如下:

期间产品类型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
2024年1-6月光伏逆变器(台)454,480279,94561.60%
储能电池(PCS)92,66422,52824.31%
2023年度光伏逆变器(台)926,965518,07255.89%
储能电池(PCS)231,660127,37754.98%
2022年度光伏逆变器(台)1,041,560663,29963.68%
储能电池(PCS)230,373225,80198.02%
2021年度光伏逆变器(台)686,313434,59563.32%
储能电池(PCS)61,77645,19073.15%

注:光伏逆变器包括光伏并网逆变器与光伏储能逆变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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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光伏逆变器的产能利用率整体较低,主要原因为公司结合下游市场需求的增长及订单预测情况,预计产销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因此于该年度提前进行了主要产品的产能布局。2023年度,由于欧洲居民及工商业储能需求放缓及公司产能重新布局等相关影响,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2024年1-6月,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备货策略,储能电池产品以销售库存商品为主,产能利用率有所降低、产销率有所增长。

2、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和销量情况如下:

期间产品类型产量销量产销率
2024年1-6月并网逆变器(台)233,193205,04087.93%
储能逆变器(台)46,75251,049109.19%
储能电池(PCS)22,52850,018222.03%
2023年度并网逆变器(台)435,166441,310101.41%
储能逆变器(台)82,90693,834113.18%
储能电池(PCS)127,377135,993106.76%
2022年度并网逆变器(台)447,189419,41593.79%
储能逆变器(台)216,110186,08386.11%
储能电池(PCS)225,801180,49379.93%
2021年度并网逆变器(台)358,767348,62497.17%
储能逆变器(台)75,82866,12387.20%
储能电池(PCS)45,19035,14077.76%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销率处于合理水平。2024年1-6月,公司储能电池产品产销率较高,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备货策略,储能电池产品以销售库存商品为主。

(二)销售收入类型分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产品类型分类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1-1-173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并网逆变器74,943.8851.09206,005.0155.14181,548.0040.74117,740.2964.78
储能逆变器36,635.6924.9874,906.0620.05137,302.6830.8142,071.1523.15
储能电池31,776.6821.6688,614.8923.72124,629.3227.9721,721.3611.95
光伏系统配件及其他3,327.242.274,048.221.082,128.290.48217.030.12
合计146,683.48100.00373,574.18100.00445,608.29100.00181,749.83100.00

(三)销售收入地域分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地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销售24,656.8016.8191,280.5424.4346,286.5010.3921,790.8911.99
境外销售122,026.6883.19282,293.6475.57399,321.7889.61159,958.9488.01
合计146,683.48100.00373,574.18100.00445,608.29100.00181,749.83100.00

(四)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1、发行人向主要客户销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向前五大客户销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2024年1-6月1ZCS45,782.6031.16
2EnergyNAT10,487.927.14
3CORAB9,056.956.16
4Havells5,648.773.84
5创维光伏5,007.353.41
合计75,983.5951.72
2023年度1ZCS119,973.7732.05
2翔泰新能20,769.515.55
3天合智慧19,034.365.08

1-1-174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4EnergyNAT12,707.643.39
5CORAB12,422.003.32
合计184,907.2849.40
2022年度1ZCS189,782.4442.58
2CORAB41,055.249.21
3MV Technology25,927.785.82
4天合智慧17,974.314.03
5SOLTEC15,844.923.56
合计290,584.7065.20
2021年度1ZCS56,111.7630.74
2CORAB20,666.2611.32
3EnergyNAT12,325.116.75
4ILUMISOL11,936.466.54
5SOLTEC8,498.674.66
合计109,538.2660.00

注:

1、客户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已合并计算销售额;

2、公司向天合智慧的销售金额包含向其合作的供应链管理服务方的销售金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在上述客户中占有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基本情况主要股东业务合作情况
Zucchetti Centro Sistemi SpAZCS成立于1985年,是意大利知名的信息通信技术公司,业务范围包括机器人、自动化、新能源等多个领域,致力于为智慧绿色能源领域提供创新性解决方案。Zucchetti Group SpA、MABE Group Srl公司自2016年开始与ZCS开展合作,向其销售光伏逆变器、储能电池等产品,业务合作关系保持稳定。
CORAB S.A.CORAB成立于1990年,是波兰知名的光伏系统设备制造商与经销商,具有30多年行业经验,主要从事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安装及光伏MS Galleon AG、Henryk Bia?y公司自2014年开始与CORAB开展合作,向其销售光伏逆变器、储能电池等产品,业务合作关系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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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基本情况主要股东业务合作情况
设备的制造与经销。
EnergyNAT Sp. z o.o.EnergyNAT成立于2010年,是波兰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企业之一,是波兰领先的光伏设备经销商,主要从事光伏设备的进口和经销,为企业与政府单位等提供清洁能源解决方案。En Group Sp. z o.o.公司自2018年开始与EnergyNAT开展合作,向其销售光伏逆变器、储能电池等产品,业务合作关系保持稳定。
ISL IMPORTACAO E EXPORTACAO INDUSTRIA E COMERCIO LTDAILUMISOL成立于2003年,是巴西知名的光伏系统部件供应商,主要从事光伏系统部件的经销与安装。Tangipar Participacoes Societarias Ltda、DM3 Participacoes Societarias Ltda

公司自2018年开始与ILUMISOL及相关公司开展合作,向其销售光伏逆变器、储能电池等产品,2023年因业务发展变化及市场竞争,公司与ILUMISOL交易金额减少。

SOLFINITY Sp. z o.o. Sp.k.SOLTEC成立于2006年,是波兰历史最悠久的光伏系统设备供应商之一,主要从事光伏系统的设计、经销、安装和服务。Bajbak Waldemar, Lendzion Sebastian Artur公司自2019年开始与SOLTEC开展合作,向其销售光伏逆变器、储能电池等产品,业务合作关系保持稳定。
MV Technology Group s.r.o.MV Technology Group s.r.o.成立于2017年,Schlieger, s.r.o成立于2010年。MV Technology及其相关公司为捷克知名的光伏系统设备供应商,主要从事光伏系统设备的销售与安装。Vaclav Sykora、Marketa Chrbolkova公司自2020年开始与MV Technology及相关公司开展合作,向其销售光伏逆变器、储能电池等产品,2023年因业务发展变化及市场竞争,公司与MV Technology交易金额减少。
Schlieger, s.r.oVaclav Sykora、Marketa Chrbolkova、Jan Chrbolka
天合富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合富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浙江富家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天合富家(北海)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江苏天合储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天合智慧及其相关公司为上市公司天合光能(688599.SH)之控股子公司,天合光能为光伏智慧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688599.SH)公司自2021年开始与天合智慧及相关公司展开合作,向其销售光伏逆变器等产品,业务合作关系保持稳定。
浙江富家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天合富家(北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江苏天合储能有限公司
温州翔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温州翔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西安市航空基地杭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浙江正泰中自控制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翔泰新能及其相关公司为上市公司正泰电器(601877.SH)及其控股股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601877.SH)公司自2022年开始与翔泰新能及相关公司展开合作,向其销售光伏逆变器等产品,业务合作关系保持稳定。
西安市航空基地杭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浙江正泰中自控制工程有限公司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176

公司名称基本情况主要股东业务合作情况
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公司,正泰电器为全球知名的智慧能源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
Havells India LimitedHavells(517354.BO)成立于1983年,为印度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开关设备、电缆、照明和固定装置以及耐用消费品的制造。QRG INV & HLDG LTD、ARG Family Trust等公司自2018年开始与Havells开展合作,向其销售光伏逆变器等产品,业务合作关系保持稳定。
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深圳创维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深圳创维光伏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创维光伏及其关联公司隶属于创维集团,创维光伏是一家集光伏等多种新能源模式电站开发、设计、建设、智能运维和专业咨询服务为一体的智慧新能源企业。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公司自2021年开始与创维光伏开展合作,向其销售光伏逆变器等产品,业务合作关系保持稳定。
深圳创维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创维光伏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注:上表内容来源为各公司官方网站、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报告、访谈记录等。

2、报告期内新增属于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属于前五名客户主要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客户成立时间合作开始时间成为前五大客户时间
天合富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2021年2022年
温州翔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2022年2023年
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2021年2024年1-6月

天合智慧于2021年度开始与公司合作,并于2022年度成为公司当年的五大客户。天合智慧为上市公司天合光能(688599.SH)之控股子公司,随着国内市场开拓力度不断加强,公司向其销售收入增长较快。

翔泰新能于2022年度开始与公司合作,并于2023年度成为公司当期的前五大客户。翔泰新能为上市公司正泰电器(601877.SH)之控股公司,随着国内市场开拓力度不断加强,公司向其销售收入增长较快。

创维光伏于2021年度开始与公司合作,并于2024年1-6月成为公司当期的前五大客户。创维光伏隶属于创维集团,随着国内市场开拓力度不断加强,公司向其销售收入增长较快。

1-1-177

五、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IGBT、IC等半导体器件,传感器、连接器、线材等电子物料,散热器、紧固件等机构件,电感、变压器等磁性器件,电阻、电容等阻容器件以及电芯、PCB板和包装材料等,具体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半导体器件4,412.067.7443,434.5818.7651,597.7914.7623,722.7117.33
电子物料10,927.4419.1637,548.8416.2248,700.1913.9321,719.2815.86
机构件10,052.0217.6334,230.9414.7842,715.3712.2221,541.5015.73
磁性器件9,379.8916.4531,467.6313.5938,522.5711.0218,827.6613.75
电芯4,158.167.2924,567.8610.6188,342.8325.2813,633.929.96
阻容器件5,250.509.2116,383.727.0820,749.605.9411,196.558.18
PCB板2,453.984.308,698.463.7611,651.543.337,909.725.78
包装材料1,566.592.754,893.582.116,229.891.783,194.412.33
合计48,200.6384.52201,225.6286.91308,509.7888.27121,745.7388.91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1-1-178

2024年1-6月
序号原材料名称单位平均单价 (元/单位)采购数量 (万单位)采购金额 (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
1半导体器件PCS0.855,167.754,412.067.74
2机构件PCS2.234,517.4410,052.0217.63
3磁性器件PCS8.281,132.359,379.8916.45
4电芯PCS123.2533.744,158.167.29
5阻容器件PCS0.1243,949.275,250.509.21
6PCB板PCS15.99153.442,453.984.30
合计35,706.6162.61
2023年度
序号原材料名称单位平均单价 (元/单位)采购数量 (万单位)采购金额 (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
1半导体器件PCS2.9114,914.2743,434.5818.76
2机构件PCS2.5513,397.7534,230.9414.78
3磁性器件PCS12.532,511.1331,467.6313.59
4电芯PCS184.96132.8324,567.8610.61
5阻容器件PCS0.14116,597.5316,383.727.08
6PCB板PCS24.29358.108,698.463.76
合计158,783.1968.58
2022年度
序号原材料名称单位平均单价 (元/单位)采购数量 (万单位)采购金额 (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
1半导体器件PCS1.7429,605.1451,597.7914.76
2机构件PCS2.3718,053.0942,715.3712.22
3磁性器件PCS12.283,136.2738,522.5711.02
4电芯PCS253.78348.1188,342.8325.28
5阻容器件PCS0.14151,013.8520,749.605.94
6PCB板PCS22.28522.8611,651.543.33
合计253,579.7072.56
2021年度
序号原材料名称单位平均单价 (元/单位)采购数量 (万单位)采购金额 (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

1-1-179

1半导体器件PCS1.4516,384.4123,722.7117.33
2机构件PCS2.508,604.8421,541.5015.73
3磁性器件PCS11.091,698.1718,827.6613.75
4电芯PCS177.6776.7413,633.929.96
5阻容器件PCS0.1576,821.0211,196.558.18
6PCB板PCS25.27312.967,909.725.78
合计96,832.0470.72

注:公司主要原材料中,电子物料和包装材料包含物料种类及规格较多,平均单价可比性较低,故未在上表中列示。

(三)报告期内向前五名材料供应商采购情况

1、发行人向主要供应商采购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主要采购品种占采购总额比例
2024年 1-6月欣成源4,190.63机构件7.35
力王高科3,711.56磁性器件6.51
亿纬动力3,448.07电芯6.05
宝惠电子3,217.47磁性器件、电子物料5.64
英臻科技2,443.51数据采集棒4.28
合计17,011.24-29.83
2023年度亿纬动力17,647.93电芯7.62
欣成源16,041.25机构件6.93
宝惠电子9,810.38磁性器件、电子物料4.24
优瓦科技9,797.98半导体器件4.23
德州仪器7,331.56半导体器件3.17
合计60,629.10-26.19
2022年度宁德时代77,946.09电芯22.30
欣成源21,474.41机构件6.14
宝惠电子18,684.29磁性器件、电子物料5.35
瑞浦兰钧10,396.74电芯2.97

1-1-180

时间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主要采购品种占采购总额比例
一和兴9,190.49机构件2.63
合计137,692.02-39.40
2021年度宝惠电子13,595.27磁性器件、电子物料9.93
欣成源10,907.20机构件7.97
宁德时代7,088.35电芯5.18
一和兴6,942.78机构件5.07
世平国际6,024.95半导体器件4.4
合计44,558.56-32.54

注: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已合并计算采购额。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前五大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主要股东经营范围
惠州市宝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09.11.35,000.00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洛塘厂房A栋1楼整层、3楼/4楼左侧部分杜良平、高媛一般项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深圳市欣成源科技有限公司2008.12.41,000.00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上村社区元山工业区B区宏添茂工业园5栋101一层、二层。王东明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机箱、机柜、散热器、电子产品外壳的生产与销售;机柜系统的生产和组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东莞欣成源科技有限公司2021.8.32,000.00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霞春元一路2号王东明一般项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成形机床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12.16439,880.72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厦门瑞庭投资有限公司、黄世霖、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181

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主要股东经营范围
合伙)、李平
厦门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2021.7.7500,000.00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高新城洪塘路600号厦门新能和科技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持股70%,厦门新能同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0%)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东莞一和兴五金制品有限公司2018.8.133,000.00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葵清路30号2号楼301室邓丕兴、冯升、胡艳兵研发、生产、加工、销售:五金制品、五金零配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深圳市宏兴福五金电子制品有限公司2007.5.850.00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第二工业区第十二栋101邓丕兴、冯升、黄棉富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代理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五金制品的生产销售。
世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1996.4.16-Units 07-11, 15th Floor, CDW Building, No.388 Castle Peak Road, Tsuen Wan, New Territories, Hong KongWPI Investment Holding Company Pte. Ltd.半导体零件等代理
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10.25227,687.41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空港新区滨海六路205号C幢A205室永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景锂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瑞锂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上汽颀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仪器仪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2012.7.4130,326.11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荆南大道68号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汽车零部件

1-1-182

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主要股东经营范围
及配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蓄电池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货物进出口,热力生产和供应。(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武汉亿纬储能有限公司2018.5.108,177.4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后台服务中心一期A3栋9层02室(自贸区武汉片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池销售,电池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Texas Instruments China Sales Limited(德州仪器中国销售有限公司)2015.10.20-14th Floor, One Taikoo Place 979 King's Road Quarry Bay, Hong KongTexas Instruments Incorporated德州仪器是一家全球性的半导体公司,致力于设计、制造、测试和销售模拟和嵌入式处理芯片。
德州仪器(上海)有限公司1996.5.2720.00 万美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枫路26号2层207室德州仪器香港有限公司以集成电路、半导体、教育辅助设备、计算器产品、马达控制、传感器、电子元件为主的保税区内仓储(除危险品)、分拨、展示业务及相关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维修及售后服务并提供相关软件和解决方案,委托保税区内生产企业加工上述产品;保税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和商务咨询;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保税区内贸易及贸易代理;上述产品及其同类商品及计算机软件的批发、进出口、网上零售(大宗商品除外)、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HK Uwatt Technology Co., Limited2017.11.13-UNIT 2, LG 1, MIRROR TOWER, 61 MODY ROAD, TSIM SHA TSUI,汪万里主要致力于光伏逆变器、快速充电桩、UPS、智能电网、马达驱动等市场功率产品解决方案。优瓦科技系德国威科(VINCOTECH)及United SiC美国联合代理商,同时提供自行开发驱动板解决方案。

1-1-183

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住所主要股东经营范围
KLN, HONG KONG
上海优瓦科技有限公司2017.6.8500.00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太路29号2号楼东部204-D01室汪万里、陈恩平、胡大双、高红从事电子科技、能源科技、环保科技、计算机科技、机械科技、交通设备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软件开发、计算机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电线电缆、家用电器、办公设备、照明器材、环保设备、模具、包装材料、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金属器材及制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深圳优瓦科技有限公司2020.11.23500.00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南山社区南新路阳光科创中心一期A座2803B16汪杰、王宇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半导体产品、电子元器件、能源科技、环保科技、计算机信息技术、交通设备、机械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以及批发贸易,软件开发、软件维护,计算机及辅助设备,信息系统集成,机电设备,电线电缆,家用电器,机械设备及配件,办公设备,照明器材,环保设备,模具,建材、包装材料,金属器材及制品,货物进出口及转口贸易,贸易代理。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广东力王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1.2910,145.75惠州市惠城区金龙大道81号工业区9号二楼孙春阳生产、加工、销售:电子产品、灯饰制品、五金制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联达铭磁科技有限公司2021.1.287,692.31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和桂工业园B区顺景大道15号车间6四层之二(住所申报)广东力王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英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8.76,000.00无锡市新吴区景贤路6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H4王辉、北京红杉信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众臻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气象观测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184

公司主要供应商中,除宁德时代全资子公司问鼎投资持有公司3.00%的股份外,其他供应商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报告期内新增属于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属于前五名供应商主要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成立时间合作开始时间成为前五大供应商时间
宁德时代2011年2021年2021年
亿纬动力2012年2022年2023年
德州仪器1996年2021年2023年
力王高科2007年2022年2024年1-6月

宁德时代是全球领先的锂离子电池提供商,于2021年度开始与公司合作,并成为公司当年的前五大供应商,公司向其采购电芯用于储能电池的生产。2021年度,随着储能电池产销规模的大幅增长,公司与宁德时代建立合作关系,故该年度向其采购规模较大。

亿纬动力是锂电池龙头企业亿纬锂能(300014.SZ)的控股子公司,于2022年开始与公司合作(签署合同),2023年度公司主要向亿纬动力采购电芯用于储能电池的生产,使得采购规模增长较多。

德州仪器是一家全球化半导体设计与制造企业,于2021年开始与公司合作,2023年度,公司由主要向代理商采购转为向德州仪器直接采购半导体器件,使其成为公司当期前五大供应商。

力王高科(835692.NQ)主要从事磁性元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2022年开始与公司合作。2023年12月,力王高科收购了公司磁性器件主要供应商广东联达铭磁科技有限公司52%的股权,因此2024年1-6月交易金额增幅较大,使其成为公司当期前五大供应商。

(四)客户与供应商重叠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形。公司向同一客户/供应商同时销售和采购金额均超过100万元的情况如下:

1-1-185

单位:万元,%

客户/供应商名称交易内容期间金额占销售收入/ 采购比例
无锡英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2022年度1,493.090.34
采购2022年度6,839.421.96
销售2021年度252.610.14
采购2021年度3,619.202.64
深圳昱泽新能源有限公司销售2021年度494.870.27
采购2021年度924.320.68
温州翔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销售2023年度20,568.375.49
采购2023年度113.270.05

注:上述客户与供应商未进行同一控制下合并,2023年度公司向温州翔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之关联公司销售201.14万元。

无锡英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报告期内的供应商,公司主要向其采购数据采集棒等。公司向无锡英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原因为无锡英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拓展业务领域,报告期内向公司采购逆变器用于光伏电站项目建设业务。

深圳昱泽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报告期内的供应商,公司主要向其采购电芯。公司向深圳昱泽新能源有限公司销售的主要原因为因电芯长期存放存在损耗的情况,故公司将部分型号用量较小的电芯进行销售。

温州翔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客户,公司主要向其销售并网逆变器。公司向温州翔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采购的原因为该客户相关项目并网逆变器需使用指定SIM卡,故向该客户进行采购。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交易金额较小,交易价格公允,与同期其他同类交易不存在显著差异,具有合理性。

(五)主要能源耗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供应稳定、充足,能够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生产所需要的主要能源为电力,报告期内的耗用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耗用量(万度)1,139.532,615.861,421.07704.89

1-1-186

金额(万元)839.812,188.631,256.19601.83
平均单价(元/度)0.740.840.880.85

2021年8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331号),要求完善现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具体包括拉大峰谷比价、上调尖峰电价水平等,并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受峰谷分时电价调整影响,公司2022年度平均电价有所上涨。2023年度,广东首航自有房产投入生产,租赁房产耗用电力减少。多数租赁房产电费包括基本电费和使用电费,平均电价高于自有房产。随着自有房产投产,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平均电价整体下降。

六、发行人主要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折旧年限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20年34,897.721,933.9232,963.8094.46
机器设备3-10年39,879.428,685.5431,193.8778.22
运输工具4年1,366.63833.42533.2139.02
电子设备及其他3-10年11,767.662,380.609,387.0679.77
合计-87,911.4313,833.4874,077.9584.26

2、主要机器设备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主要机器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设备名称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成新率
1双向可编程交流电源7,607.731,510.596,097.1480.14
2铝壳模组全自动组装线3,709.03725.032,984.0080.45
3AGV仓储物流配送设备3,097.35147.122,950.229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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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设备名称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成新率
4直流光伏模拟电源3,298.08613.562,684.5281.40
5贴片机1,789.09232.571,556.5187.00
6功率分析仪1,113.40283.79829.6274.51
7波峰焊1,028.8159.13969.6894.25
8自动恒温老化设备714.31125.99588.3282.36
9光伏逆变器生产线2,878.58105.462,773.1396.34
10ATE测试平台770.13141.58628.5681.62
11老化机柜746.77207.83538.9572.17
12恒温恒湿试验箱637.82108.08529.7483.05
13自动光学检查仪472.5040.68431.8191.39
14动力电池测试系统292.5724.55268.0291.61
15变压器278.3381.74196.5970.63
16涂覆机234.6430.80203.8486.87
17光学三维在线锡膏检测机159.727.59152.1395.25
18全自动锁付机135.4864.4271.0752.45
193D X-ray检测系统130.0910.30119.7992.08
20可编程直流电子负载115.6140.2875.3465.16
21多通道测温仪115.6833.1482.5471.35
22直流充电模块电源104.3794.979.409.01
23点胶机100.004.7595.2595.25
合计29,530.104,693.9324,836.1784.10

3、房屋建筑物

(1)自有房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自有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不动产权证号房屋坐落用途建筑面积(㎡)终止日期他项 权利取得 方式
1广东首航粤(2023)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72153号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办事处石泉岭西路1号工业111,246.752070.12.16自建

注:广东首航原“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01735号”不动产权证书变更为“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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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72153号”不动产权证书。

(2)租赁房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租赁的主要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地址面积(㎡)主要用途租赁期限
1深圳市高新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航新能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高新奇科技楼14层01950.00办公2022.9.11- 2026.11.7
2武汉三工光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武汉首航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黄龙山北路4号1号厂房四楼、五楼3,164.00办公、研发、测试、生产2024.10.20- 2026.10.19
3深圳市高新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航新能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高新奇厂房1层C011,986.50厂房2021.5.1- 2026.2.28
4深圳市高新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航新能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高新奇科技楼9层01、10层01、11层01、12层014,000.00厂房2023.11.11- 2026.11.7
5深圳市高新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首航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高新奇厂房2层B01、C014,056.11厂房2022.5.1- 2026.2.28
6深圳市柏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航新能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二路鸿辉工业园内3号厂房201、301层3,586.10厂房2023.3.1- 2026.2.28
7深圳市柏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航新能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二路鸿辉工业园内3号厂房501层1,793.05厂房2023.7.1- 2025.6.30
8惠州道明华威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首航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陈江街道东升村石泉岭路8号(道明产业园)1号厂房第1-4层24,668.00厂房2023.3.15- 2026.3.14
9惠州道明华威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首航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陈江街道东升村石泉岭路8号(道明产业园)1号厂房第5层6,167.00厂房2024.8.1- 2026.3.14
10无锡恒隆地产有限公司首航新能无锡市梁溪区人民中路139号无锡恒隆广场办公楼1座2604188.31办公2021.8.16- 2026.1.4
11无锡恒隆地产有限公司首航新能无锡市梁溪区人民中路139号无锡恒隆广场办公楼1座2601&2610-2611854.73办公2021.1.5- 2026.1.4
12无锡恒隆地产有限公司首航新能无锡市梁溪区人民中路139号无锡恒隆广场办公楼1座2602161.27办公2021.1.25- 2026.1.4
13上海博亨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百竹成航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1000号,新金桥路1888号金领之都园区8幢102单元及2层整层3,557.33工业生产、附属办公、附属库房2023.8.15- 2026.4.14

注:除上述租赁的主要房产外,公司还向境内外第三方租赁部分面积小于500平方米的房产用于宿舍、办公等。

(二)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概况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软件。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无形资产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净值
土地使用权8,427.09401.34-8,02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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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397.0473.21-323.83
合计8,824.13474.56-8,349.58

2、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拥有2项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使用权人不动产权证号权利 性质用途使用期限/ 终止日期面积 (㎡)坐落他项 权利
广东首航粤(2023)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72153号出让工业用地2070.12.1628,503.00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办事处石泉岭西路1号-
广东首航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35586号出让工业用地2072.7.549,905.00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ZKCDS01-03号地块-

注:广东首航原“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01735号”不动产权证书变更为“粤(2023)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72153号”不动产权证书。

上述土地主要为募投项目建设用地,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附件”之“六、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3、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拥有250项专利,其中105项发明专利,94项实用新型专利,51项外观设计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1)境内专利

序号专利 类型专利名称专利 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有效 期限取得 方式
1发明专利PACK级灭火方法和消防系统首航新能ZL202411346701.02024.9.26二十年原始取得
2发明专利一种储能系统、降耗控制方法、控制器及供电系统首航新能ZL202411329909.12024.9.24二十年原始取得
3发明专利断线检测方法和电路首航新能ZL202411105475.72024.8.13二十年原始取得
4发明专利一种功率分配方法、电子设备和储能系统首航新能ZL202411095642.42024.8.12二十年原始取得
5发明专利一种降噪方法及其电子设备首航新能ZL202411046853.92024.8.1二十年原始取得
6发明专利一种储能柜冷却系统以及储能产品首航新能ZL202410993289.52024.7.24二十年原始取得
7发明专利一种储能系统温控方法和电子设备首航新能ZL202410844004.12024.6.27二十年原始取得
8发明专利电池托盘及储能电池包首航新能ZL202410551238.72024.5.7二十年原始取得
9发明专利一种储能热管理系统及其控制方法首航新能ZL202410466234.92024.4.18二十年原始取得
10发明专利储能热管理系统及其控制方法首航新能ZL202410211127.12024.2.27二十年原始取得

1-1-190

序号专利 类型专利名称专利 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有效 期限取得 方式
11发明专利一种继电器粘连检测方法、电子设备及储能系统首航新能ZL202311476321.42023.11.8二十年原始取得
12发明专利一种预充电路和电源设备首航新能ZL202311376946.32023.10.24二十年原始取得
13发明专利制造电路板的方法、制造功率模块的方法及功率模块首航新能ZL202311421834.52023.10.31二十年原始取得
14发明专利升级方法、逆变器、并机系统与可读存储介质首航新能ZL202311405334.22023.10.27二十年原始取得
15发明专利一种储能热管理系统首航新能ZL202311354008.32023.10.19二十年原始取得
16发明专利一种电池断路检测方法、控制单元和充电设备首航新能ZL202311228082.02023.9.22二十年原始取得
17发明专利组串式逆变器以及电源管理系统首航新能 武汉首航ZL202311183136.62023.9.14二十年原始取得
18发明专利一种温度控制方法和储能系统首航新能ZL202311184185.12023.9.14二十年原始取得
19发明专利基于并网系统的控制方法与并网系统首航新能ZL202311162298.12023.9.11二十年原始取得
20发明专利一种逆变器N线检测控制电路及其方法首航新能ZL202311091445.02023.8.29二十年原始取得
21发明专利一种残余电流检测电路及其方法首航新能ZL202311036026.72023.8.17二十年原始取得
22发明专利一种控制方法及其设备首航新能ZL202310967174.42023.8.3二十年原始取得
23发明专利一种制造电路板的方法及电路板首航新能ZL202310938059.42023.7.28二十年原始取得
24发明专利一种储能系统首航新能ZL202310826868.62023.7.7二十年原始取得
25发明专利一种谐振抑制方法、电子设备和计算机存储介质首航新能ZL202310814454.12023.7.5二十年原始取得
26发明专利逆变器与储能系统首航新能ZL202310809166.72023.7.4二十年原始取得
27发明专利逆变器并联零序环流抑制方法、装置及逆变器并联系统首航新能ZL202310753329.42023.6.26二十年原始取得
28发明专利绝缘阻抗检测方法及电路、光伏逆变器首航新能ZL202310687361.72023.6.12二十年原始取得
29发明专利一种防止电池舱凝露的方法、冷却系统及储能系统首航新能ZL202310671271.92023.6.8二十年原始取得
30发明专利储能集装箱的灭火控制系统和灭火控制方法首航新能ZL202310636475.92023.5.31二十年原始取得
31发明专利一种三电平变换器及其启动方法、电子设备首航新能ZL202310618788.12023.5.30二十年原始取得
32发明专利储能系统与用电设备首航新能ZL202310601735.92023.5.26二十年原始取得
33发明专利故障录波数据的存储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首航新能ZL202310573849.72023.5.22二十年原始取得
34发明专利汇流件、汇流箱以及储能系统首航新能ZL202310559204.82023.5.18二十年原始取得
35发明专利飞跨电容三电平Boost平衡电路及控制方法首航新能ZL202310517833.42023.5.10二十年原始取得
36发明专利一种变换器首航新能ZL202310517837.22023.5.10二十年原始取得
37发明专利安装支架及储能系统首航新能ZL202310511407.X2023.5.9二十年原始取得
38发明专利一种逆变器及电气设备首航新能ZL202310498407.02023.5.6二十年原始取得

1-1-191

序号专利 类型专利名称专利 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有效 期限取得 方式
39发明专利一种储能系统及其保护方法首航新能ZL202310361632.X2023.4.7二十年原始取得
40发明专利一种储能系统及其电网系统首航新能ZL202310319167.32023.3.29二十年原始取得
41发明专利驱动方法、驱动装置、逆变电路与逆变器首航新能ZL202310316447.92023.3.29二十年原始取得
42发明专利光伏逆变器整机测试系统的评估方法、装置及上位机首航新能ZL202310110974.42023.2.14二十年原始取得
43发明专利逆变器及电源设备首航新能ZL202211674629.52022.12.26二十年原始取得
44发明专利一种电源驱动电路及其系统首航新能ZL202211662493.62022.12.23二十年原始取得
45发明专利一种IGBT模组的安装方法和系统首航新能ZL202211652412.42022.12.22二十年原始取得
46发明专利一种弱电网孤岛检测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首航新能ZL202211556904.32022.12.6二十年原始取得
47发明专利电池管理电路与电池管理系统首航新能ZL202211558983.12022.12.6二十年原始取得
48发明专利一种阻抗建模方法、稳定性分析方法及逆变器首航新能ZL202211444356.52022.11.18二十年原始取得
49发明专利逆变器的制造方法以及逆变器首航新能ZL202211255601.82022.10.13二十年原始取得
50发明专利一种电能补给系统及方法首航新能ZL202211252643.62022.10.13二十年原始取得
51发明专利一种磁集成电感和逆变器首航新能ZL202211235724.52022.10.10二十年原始取得
52发明专利母线电压控制方法、母线平衡控制方法及其系统首航新能ZL202211130410.92022.9.16二十年原始取得
53发明专利一种降低逆变管应力的方法、装置及逆变器首航新能ZL202211128300.92022.9.16二十年原始取得
54发明专利测试系统与方法、控制模块及可读存储介质首航新能ZL202211024650.02022.8.25二十年原始取得
55发明专利一种母线电压平衡能力的调节方法及其装置首航新能ZL202210973379.92022.8.15二十年原始取得
56发明专利一种光伏I-V扫描方法、装置及光伏系统首航新能ZL202210957057.52022.8.10二十年原始取得
57发明专利一种电压尖峰抑制方法及其电子设备首航新能ZL202210909236.12022.7.29二十年原始取得
58发明专利逆变电路、开关管的驱动方法及逆变器首航新能ZL202210862307.72022.7.21二十年原始取得
59发明专利一种引脚弯折装置首航新能ZL202210668734.12022.6.14二十年原始取得
60发明专利一种电压尖峰抑制方法、控制单元和谐振变换器首航新能ZL202210580993.92022.5.26二十年原始取得
61发明专利一种制作散热装置的方法、散热装置及光伏逆变器首航新能ZL202210508168.82022.5.11二十年原始取得
62发明专利一种并联光储系统及其控制方法、光储主机及从机首航新能ZL202210434740.02022.4.24二十年原始取得
63发明专利非线性负载下的离网供电设备控制方法、电子设备及系统首航新能ZL202210433126.22022.4.24二十年原始取得
64发明专利母线电压的调整方法及装置、光伏逆变器首航新能ZL202210413852.82022.4.20二十年原始取得
65发明专利一种功率控制方法、装置、控制器及光储系统首航新能ZL202210367255.62022.4.8二十年原始取得

1-1-192

序号专利 类型专利名称专利 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有效 期限取得 方式
66发明专利一种储能设备首航新能ZL202210329399.22022.3.31二十年原始取得
67发明专利一种电源监控系统、控制方法以及中央监控单元首航新能ZL202210239299.02022.3.11二十年原始取得
68发明专利一种谐振变换器及控制方法首航新能ZL202210238980.32022.3.11二十年原始取得
69发明专利一种孤岛检测方法、装置及其电子设备首航新能ZL202210238979.02022.3.11二十年原始取得
70发明专利一种并网电子设备的测试验证方法及测试验证平台首航新能ZL202111655821.52021.12.30二十年原始取得
71发明专利一种并网逆变器并网控制方法、控制器以及并网逆变器首航新能ZL202111655801.82021.12.30二十年原始取得
72发明专利一种多通道直流电弧检测方法、电路及其电子设备首航新能ZL202210299716.02022.3.25二十年原始取得
73发明专利开关管的驱动方法及装置、逆变器首航新能ZL202210225662.32022.3.9二十年原始取得
74发明专利一种三电平变换电路及其启动方法、电子设备首航新能ZL202210203225.12022.3.3二十年原始取得
75发明专利一种隔离型DC-DC变换器及其偏磁抑制方法首航新能ZL202210144151.92022.2.17二十年原始取得
76发明专利一种并网逆变器及电压尖峰抑制方法首航新能ZL202111421642.52021.11.26二十年原始取得
77发明专利一种车载电源转换系统与车载电源转换装置首航新能ZL202111250599.02021.10.26二十年原始取得
78发明专利一种磁复位控制方法及隔离变换器首航新能ZL202110442274.62021.4.23二十年原始取得
79发明专利一种电流互感器自动校正方法、控制装置及储能设备首航新能ZL202010911001.72020.9.2二十年原始取得
80发明专利一种孤岛检测方法、装置和孤岛检测设备首航新能ZL202010791055.42020.8.7二十年原始取得
81发明专利一种检测孤岛的方法、装置及光伏并网发电系统首航新能ZL202010228325.02020.3.27二十年原始取得
82发明专利充放电控制方法及其电路、控制器及车载设备首航新能ZL201911183558.72019.11.27二十年受让取得
83发明专利储能监控系统及其控制方法广东首航ZL202311436744.32023.10.31二十年原始取得
84发明专利储能模块及其启动方法与储能系统及其启动方法广东首航ZL202311437940.22023.10.31二十年原始取得
85发明专利一种绝缘阻抗检测电路及其系统广东首航ZL202310160860.02023.2.24二十年原始取得
86发明专利控制电路、并联控制电路及其储能逆变器系统广东首航ZL202310049047.62023.2.1二十年原始取得
87发明专利一种均流控制方法、谐振变换电路及电源模块广东首航ZL202210848118.42022.7.19二十年原始取得
88发明专利一种电芯支架及电池模组广东首航ZL202210848121.62022.7.19二十年原始取得
89发明专利电池端口的识别方法、逆变器与储能系统广东首航ZL202210827286.52022.7.14二十年原始取得
90发明专利一种交流/直流变换器、电源模组及其故障检测方法广东首航ZL202210694484.92022.6.20二十年原始取得
91发明专利一种风冷式电源的过温保护方法、装置及电源广东首航ZL202210671219.92022.6.15二十年原始取得
92发明专利多路谐振电路与谐振变换器广东首航ZL202210471017.X2022.4.28二十年原始取得
93发明专利电源模块及电子装置广东首航ZL202210430753.02022.4.22二十年原始取得

1-1-193

序号专利 类型专利名称专利 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有效 期限取得 方式
94发明专利一种储能变流器及储能系统上海百竹成航ZL202311664986.82023.12.6二十年原始取得
95发明专利一种储能系统管理方法和储能系统上海百竹成航ZL202311338295.92023.10.17二十年原始取得
96发明专利一种高电压穿越识别方法及其装置、电子设备和储能系统上海百竹成航ZL202310809887.82023.7.4二十年原始取得
97发明专利直流供电系统上海百竹成航ZL202310552442.62023.5.17二十年原始取得
98发明专利一种继电器粘连检测方法、电子设备和储能逆变器系统上海百竹成航ZL202211640063.42022.12.20二十年原始取得
99发明专利一种整流模块并联组件及其整流柜与直流供电系统上海百竹成航ZL202210536577.92022.5.17二十年原始取得
100发明专利储能系统及其供电方法上海百竹成航ZL202210412522.72022.4.19二十年原始取得
101实用新型一种泄爆结构及储能设备首航新能 广东首航ZL202420333316.12024.2.21十年原始取得
102实用新型一种MCU休眠与唤醒电路及储能系统首航新能ZL202321984243.42023.7.25十年原始取得
103实用新型一种电源软启动电路及其设备首航新能ZL202321934323.92023.7.20十年原始取得
104实用新型一种储能集装箱排气装置首航新能ZL202321640653.72023.6.26十年原始取得
105实用新型一种电源柜首航新能ZL202321506155.32023.6.13十年原始取得
106实用新型一种组合螺钉及电子设备首航新能ZL202321429648.12023.6.6十年原始取得
107实用新型一种储能设备首航新能ZL202321437082.72023.6.6十年原始取得
108实用新型支架及配电系统首航新能ZL202321399016.52023.6.2十年原始取得
109实用新型一种连接件首航新能ZL202321348352.72023.5.30十年原始取得
110实用新型一种散热器及电气设备首航新能ZL202321293682.02023.5.25十年原始取得
111实用新型一种电池PACK系统首航新能ZL202321293734.42023.5.25十年原始取得
112实用新型泄压窗组件以及爆破泄压系统首航新能ZL202321303689.62023.5.25十年原始取得
113实用新型一种换热风盘、液冷设备及储能系统首航新能ZL202321264134.52023.5.23十年原始取得
114实用新型一种高压系统的母线检测电路及电容PCB板首航新能ZL202321214620.62023.5.18十年原始取得
115实用新型一种消防联动的储能系统首航新能ZL202321198672.92023.5.18十年原始取得
116实用新型一种弧光检测储能系统首航新能ZL202321201764.82023.5.18十年原始取得
117实用新型一种箱体以及储能系统首航新能ZL202321210827.62023.5.18十年原始取得
118实用新型一种逆变器及电气设备首航新能ZL202321215630.12023.5.18十年原始取得
119实用新型一种通信箱、通信系统以及监控系统首航新能ZL202321152954.52023.5.12十年原始取得
120实用新型一种低功耗控制电路及其储能系统首航新能ZL202321137757.62023.5.11十年原始取得
121实用新型一种三电平变换器首航新能ZL202321136356.92023.5.11十年原始取得

1-1-194

序号专利 类型专利名称专利 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有效 期限取得 方式
122实用新型一种风扇组件及逆变器首航新能ZL202321011102.42023.4.26十年原始取得
123实用新型一种固定装置及电子设备首航新能ZL202321005990.92023.4.26十年原始取得
124实用新型一种电池包及储能系统首航新能ZL202320967599.02023.4.21十年原始取得
125实用新型一种逆变器及电源系统首航新能ZL202320977881.72023.4.21十年原始取得
126实用新型应急系统首航新能ZL202320993790.22023.4.21十年原始取得
127实用新型排风装置及液冷机组首航新能ZL202320985240.62023.4.20十年原始取得
128实用新型PCBA测试治具首航新能ZL202320989882.32023.4.19十年原始取得
129实用新型一种黑启动系统及储能系统首航新能ZL202320620586.62023.3.24十年原始取得
130实用新型嵌入式提手以及机箱首航新能ZL202320669317.92023.3.24十年原始取得
131实用新型散热装置及集成化系统首航新能ZL202320561719.72023.3.20十年原始取得
132实用新型壁挂架首航新能ZL202320526047.62023.3.14十年原始取得
133实用新型一种电池模组及电池包首航新能ZL202320518564.92023.3.6十年原始取得
134实用新型储能设备容纳装置以及储能系统首航新能ZL202320474816.22023.3.6十年原始取得
135实用新型一种开关管均流结构首航新能ZL202320249130.32023.2.7十年原始取得
136实用新型一种电路板以及电子设备首航新能ZL202320284385.32023.2.7十年原始取得
137实用新型安装壳以及逆变器首航新能ZL202320231936.X2023.2.2十年原始取得
138实用新型一种过线板、壳体、逆变器及电源系统首航新能ZL202320173988.62023.1.31十年原始取得
139实用新型一种逆变器及电力系统首航新能ZL202223488757.92022.12.23十年原始取得
140实用新型一种压接装置首航新能ZL202223211844.X2022.11.29十年原始取得
141实用新型散热模块组装装置及散热模块首航新能ZL202223151655.82022.11.25十年原始取得
142实用新型一种拆卸装置首航新能ZL202223096108.42022.11.17十年原始取得
143实用新型一种焊接辅助治具及焊接辅助平台首航新能ZL202222965638.12022.11.4十年原始取得
144实用新型一种折弯装置首航新能ZL202222919920.62022.11.2十年原始取得
145实用新型散热器的安装装置首航新能ZL202222809712.02022.10.25十年原始取得
146实用新型一种母线中点电压的平衡电路及功率变换系统首航新能ZL202222105370.42022.8.10十年原始取得
147实用新型离并网切换零线接地电路、逆变器以及光伏储能系统首航新能ZL202222014559.22022.8.1十年原始取得
148实用新型一种气密性测试辅助工装首航新能ZL202221733904.12022.7.6十年原始取得
149实用新型一种焊接治具及焊接设备首航新能ZL202221708983.02022.7.4十年原始取得

1-1-195

序号专利 类型专利名称专利 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有效 期限取得 方式
150实用新型一种刷涂装置首航新能ZL202221709664.12022.7.4十年原始取得
151实用新型一种安装治具首航新能ZL202221551696.32022.6.20十年原始取得
152实用新型一种焊接治具及焊接设备首航新能ZL202221315984.92022.5.27十年原始取得
153实用新型一种短路测试电路和装置首航新能ZL202220623873.82022.3.21十年原始取得
154实用新型一种密封组件、箱体及逆变器首航新能ZL202220549981.52022.3.10十年原始取得
155实用新型一种逆变器及电气设备首航新能ZL202220520446.72022.3.10十年原始取得
156实用新型一种挂钩及逆变系统首航新能ZL202220519449.92022.3.10十年原始取得
157实用新型一种双输入电源电路及其装置首航新能ZL202220510471.72022.3.9十年原始取得
158实用新型一种锁固机构及电源设备首航新能ZL202123434896.92021.12.30十年原始取得
159实用新型一种电池模组和储能设备首航新能ZL202123449359.12021.12.31十年原始取得
160实用新型一种防护组件及电源设备首航新能ZL202123440235.72021.12.30十年原始取得
161实用新型车载插座首航新能ZL202122797674.72021.11.15十年原始取得
162实用新型一种IGBT模组的安装装置首航新能ZL202121333441.52021.6.15十年原始取得
163实用新型一种启动控制电路与逆变器首航新能ZL202120963973.02021.5.7十年原始取得
164实用新型一种储能柜以及用电设备首航新能ZL202120352493.02021.2.8十年原始取得
165实用新型一种堆叠支撑件及包括该堆叠支撑件的机箱、电池模组首航新能ZL202021157624.12020.6.19十年原始取得
166实用新型一种电池包以及电池箱首航新能ZL202020770627.62020.5.12十年原始取得
167实用新型一种电池模组首航新能ZL202020585107.82020.4.17十年原始取得
168实用新型一种电池包以及电池系统首航新能ZL202020346874.32020.3.18十年原始取得
169实用新型一种支架、电池模组以及电气设备首航新能ZL202020273980.32020.3.6十年原始取得
170实用新型一种逆变器首航新能ZL201922499993.22019.12.31十年原始取得
171实用新型一种机箱首航新能ZL201922447318.52019.12.27十年原始取得
172实用新型一种散热装置及逆变器首航新能ZL201922443655.72019.12.26十年原始取得
173实用新型兼容交直流输出控制电路及车载设备首航新能ZL201922116242.82019.11.27十年受让取得
174实用新型一种变换器首航新能ZL201921802882.82019.10.24十年受让取得
175实用新型DC/DC电路软启动控制电路及车载设备首航新能ZL201921742324.72019.10.17十年受让取得
176实用新型一种电源输入结构及车载直流变换器首航新能ZL201921097090.52019.7.12十年受让取得
177实用新型一种高压输出电路及充电桩首航新能ZL201920838365.X2019.6.4十年受让取得

1-1-196

序号专利 类型专利名称专利 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有效 期限取得 方式
178实用新型一种晶体管锁紧结构首航新能ZL201920120976.02019.1.23十年原始取得
179实用新型一种车载电源设备、光伏逆变器以及功率模组首航新能ZL201821295541.12018.8.13十年原始取得
180实用新型壁挂结构及逆变器首航新能ZL201721645786.82017.11.30十年原始取得
181实用新型一种散热结构及太阳能逆变器首航新能ZL201721645812.72017.11.30十年原始取得
182实用新型一种面板接地机构首航新能ZL201721650141.32017.11.30十年原始取得
183实用新型一种光伏电源及非隔离光伏逆变器首航新能ZL201721535777.32017.11.16十年原始取得
184实用新型一种高压箱及储能系统广东首航ZL202320509776.02023.3.15十年原始取得
185实用新型箱体及电池组件广东首航ZL202221867868.82022.7.19十年原始取得
186实用新型一种电源模块广东首航ZL202221545125.92022.6.20十年原始取得
187实用新型一种流水线广东首航ZL202023083963.22020.12.17十年原始取得
188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对插端子的工装装置广东首航ZL201921274807.92019.8.7十年原始取得
189实用新型一种晶体管管脚折弯装置广东首航ZL201921158157.12019.7.22十年原始取得
190实用新型一种输送装置及输送系统上海百竹成航ZL202321282222.82023.5.24十年原始取得
191实用新型一种散热装置上海百竹成航ZL202321153937.32023.5.12十年原始取得
192实用新型一种供电系统上海百竹成航ZL202320253003.02023.2.17十年原始取得
193实用新型供电电路与电源系统上海百竹成航ZL202320135713.32023.1.12十年原始取得
194实用新型一种逆变器及电气设备武汉首航ZL202321393848.62023.5.31十年原始取得
195外观设计储能柜(工商业)首航新能ZL202330548818.72023.8.25十五年原始取得
196外观设计数据集控盒首航新能ZL202330447466.62023.7.17十五年原始取得
197外观设计系统控制器首航新能ZL202330414859.72023.7.4十五年原始取得
198外观设计三相并离网逆变器首航新能ZL202330294919.62023.5.18十五年原始取得
199外观设计电池包外壳首航新能ZL202330224110.62023.4.21十五年原始取得
200外观设计逆变器首航新能ZL202330224542.72023.4.21十五年原始取得
201外观设计储能电池首航新能ZL202330218157.12023.4.19十五年原始取得
202外观设计辅电箱首航新能ZL202330213719.32023.4.18十五年原始取得
203外观设计汇流箱首航新能ZL202330213729.72023.4.18十五年原始取得
204外观设计储能集装箱首航新能ZL202330197918.X2023.4.12十五年原始取得
205外观设计高压箱首航新能ZL202330161636.42023.3.29十五年原始取得

1-1-197

序号专利 类型专利名称专利 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有效 期限取得 方式
206外观设计带有储能逆变器操作平台的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首航新能ZL202330120888.22023.3.15十五年原始取得
207外观设计储能电池首航新能ZL202330104468.52023.3.9十五年原始取得
208外观设计通信箱首航新能ZL202330006199.92023.1.5十五年原始取得
209外观设计光伏逆变器首航新能ZL202230857843.92022.12.23十五年原始取得
210外观设计保护罩首航新能ZL202230822952.72022.12.8十五年原始取得
211外观设计电子继电器首航新能ZL202230822761.02022.12.8十五年原始取得
212外观设计逆变器首航新能ZL202230790646.X2022.11.25十五年原始取得
213外观设计PCBA拆卸装置首航新能ZL202230766782.52022.11.17十五年原始取得
214外观设计折弯装置首航新能ZL202230727344.82022.11.2十五年原始取得
215外观设计储能堆叠机首航新能ZL202230723617.12022.10.31十五年原始取得
216外观设计单相储能一体机首航新能ZL202230717619.X2022.10.28十五年原始取得
217外观设计IGBT固定器首航新能ZL202230705074.02022.10.25十五年原始取得
218外观设计IGBT固定器首航新能ZL202230705506.82022.10.25十五年原始取得
219外观设计三相逆变器(SOFAR 3-15KW-G3-PRO)首航新能ZL202230504160.52022.8.3十五年原始取得
220外观设计三相储能一体机(HYD 10-20KTL-3PH)首航新能ZL202230491337.22022.7.29十五年原始取得
221外观设计三相储能一体机(HYD 7-10.5KTLM-G3)首航新能ZL202230491347.62022.7.29十五年原始取得
222外观设计三相储能一体机(HYD 5-8KTL-3PH)首航新能ZL202230491882.12022.7.29十五年原始取得
223外观设计光伏并网逆变器(17-25K)首航新能ZL202230491349.52022.7.29十五年原始取得
224外观设计车载直流转换器(1.2kW)首航新能ZL202230488666.12022.7.28十五年原始取得
225外观设计车载逆变器(2kW)首航新能ZL202230488652.X2022.7.28十五年原始取得
226外观设计控制器首航新能ZL202230383188.82022.6.21十五年原始取得
227外观设计储能设备首航新能ZL202230259186.82022.5.5十五年原始取得
228外观设计挂钩首航新能ZL202230121765.62022.3.10十五年原始取得
229外观设计光伏逆变器首航新能ZL202230109836.02022.3.4十五年原始取得
230外观设计储能设备首航新能ZL202130321055.32021.5.27十年原始取得
231外观设计储能电池首航新能ZL202130269588.12021.5.7十年原始取得
232外观设计逆变器首航新能ZL202030792936.92020.12.22十年原始取得
233外观设计光伏逆变器首航新能ZL202030710399.92020.11.23十年原始取得

1-1-198

序号专利 类型专利名称专利 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有效 期限取得 方式
234外观设计高压储能电池首航新能ZL202030386036.42020.7.16十年原始取得
235外观设计电池箱首航新能ZL202030133271.02020.4.8十年原始取得
236外观设计光伏并网逆变器(中功率)首航新能ZL201830731705.X2018.12.17十年原始取得
237外观设计光伏并网逆变器(中小功率)首航新能ZL201830731988.82018.12.17十年原始取得
238外观设计储能逆变器首航新能ZL201830731996.22018.12.17十年原始取得
239外观设计光伏并网逆变器(小功率)首航新能ZL201830731998.12018.12.17十年原始取得
240外观设计防逆流控制器首航新能ZL201830731999.62018.12.17十年原始取得
241外观设计变流器系统柜上海百竹成航ZL202330271912.22023.5.10十五年原始取得
242外观设计储能变流器上海百竹成航ZL202330039716.22023.2.8十五年原始取得
243外观设计三相并离网逆变器武汉首航ZL202330329978.22023.5.31十五年原始取得

注: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转让取得的专利均认定为原始取得。

(2)境外专利

序号专利 类型专利名称专利 权人专利号国家/地区到期日取得 方式
244发明专利Three-level converting circuit, and starting method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thereof首航新能US11791717B2美国2042.11.24原始取得
245发明专利Three-level converting circuit, and starting method and electronic device thereof首航新能EP4239871欧盟2042.12.5原始取得
246发明专利Multi-PATH resonant circuit and resonant converter广东首航US11942872B2美国2043.2.6原始取得
247发明专利Energy storage system and power supply method thereof上海百竹成航US11804730B2美国2042.12.28原始取得
248发明专利Parallel assembly of rectifier modules, rectifier cabinet and DC power supply system thereof上海百竹成航US11742772B1美国2042.12.26原始取得
249外观设计Current inverters首航新能015013711-0001欧盟2028.3.8原始取得
250外观设计Current inverters首航新能015010449-0001欧盟2028.2.2原始取得

4、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13项境内注册商标、31项境外注册商标,具体如下:

(1)境内商标

1-1-199

序号商标权利人注册证号核定类别注册日期取得方式
1首航新能4034300992021.4.21原始取得
2首航新能4035976392020.9.21原始取得
3首航新能4034298092020.9.14原始取得
4首航新能1389339592015.10.14原始取得
5首航新能6535992992023.2.13原始取得
6首航新能6652076992023.6.7原始取得
7首航新能68560347382023.6.14原始取得
8首航新能6855368572023.8.28原始取得
9首航新能6884018092023.9.14原始取得
10首航新能68839934112024.2.14原始取得
11首航新能68845404422024.4.13原始取得
12首航新能68842538352024.4.20原始取得
13首航新能7490674092024.7.14原始取得

(2)境外商标

序号商标权利人注册证号核定类别有效期限取得方式注册地区
1首航新能T20195245992019.10.22-2029.10.22受让取得芬兰
2首航新能150643192019.12.4- 2029.12.4原始取得意大利、英国、德国、波兰、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越南、比荷卢、阿曼、泰国
3首航新能160386492021.6.23- 2031.6.23原始取得土耳其、丹麦、罗马尼亚、西班牙、新加坡、阿尔及利亚、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乌克兰、葡萄牙、爱尔兰、法国、哈萨克斯坦、日本、瑞士、奥地利、希腊、瑞典、克罗地亚、哥伦比亚、格鲁吉亚、塞浦路斯、叙利亚、亚美尼亚、摩洛哥
4首航新能159778092021.5.31- 2031.5.31原始取得英国、波兰、新西兰、芬兰、比荷卢、土耳

1-1-200

序号商标权利人注册证号核定类别有效期限取得方式注册地区
其、奥地利、捷克、丹麦、罗马尼亚、匈牙利、西班牙、爱尔兰、瑞典、法国、新加坡、阿尔及利亚、俄罗斯联邦、德国、越南、斯洛伐克、乌克兰、葡萄牙、日本、哥伦比亚、哈萨克斯坦、亚美尼亚、格鲁吉亚、意大利、瑞士、希腊、克罗地亚、塞浦路斯、叙利亚、韩国、挪威
5首航新能32289792022.4.18- 2032.4.18原始取得挪威
6首航新能32581292023.3.14- 2033.1.17原始取得挪威
7首航新能33804592023.3.22- 2033.3.22原始取得秘鲁
8首航新能79621592023.4.20- 2033.1.12原始取得瑞士
9首航新能UK0000390446692023.4.25- 2033.4.25原始取得英国
10首航新能54672492023.5.26- 2033.5.26原始取得乌拉圭
11首航新能8481092023.6.22- 2033.1.12原始取得塞尔维亚
12首航新能144402807092023.7.4- 2032.11.17原始取得沙特阿拉伯
13首航新能140333192023.7.20- 2033.7.20原始取得智利
14首航新能8705592023.1.17- 2033.1.17原始取得哈萨克斯坦
15首航新能39266892023.2.23- 2033.2.23原始取得阿联酋
16首航新能KH/106760/2392023.2.9- 2033.2.9原始取得柬埔寨
17首航新能123565492023.4.26- 2033.4.26原始取得新西兰
18首航新能01882119792023.1.10- 2033.1.10原始取得欧盟
19首航新能2023/00471992023.1.12- 2033.1.12原始取得土耳其
20首航新能3774392023.1.23- 2033.1.23原始取得亚美尼亚
21首航新能36052292023.1.30- 2033.1.30原始取得以色列

1-1-201

序号商标权利人注册证号核定类别有效期限取得方式注册地区
22首航新能0234311392023.12.16- 2033.12.15原始取得中国台湾
23首航新能DID202304722192024.3.1- 2033.6.13原始取得印度尼西亚
24首航新能UG/T2023/7809092023.1.24- 2030.1.24原始取得乌干达
25首航新能4462692023.3.5- 2030.3.5原始取得巴勒斯坦 (约旦河西岸)
26首航新能16573092023.3.5- 2033.3.4原始取得卡塔尔
27首航新能21531492023.12.7- 2038.12.6原始取得黎巴嫩
28首航新能756031492024.11.5- 2034.11.5原始取得美国
29首航新能28509692023.1.12- 2030.1.12原始取得孟加拉国
30首航新能30341792023.10.5- 2033.10.5原始取得多米尼加共和国
31首航新能40-230438492025.1.20- 2035.1.20原始取得韩国

5、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80项软件著作权,具体如下:

序号软件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证书核发日期首次发表日取得方式
11-3.3KW-G3系列光伏并网逆变器控制板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883712号首航新能2020.1.2未发表原始取得
21-3.3K-G3系列单相光伏并网逆变器通讯板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835525号首航新能2019.12.23未发表原始取得
33-12KW系列三相光伏并网逆变器控制板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2607322号首航新能2018.4.24未发表原始取得
43-12KW系列三相光伏并网逆变器通讯板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2607028号首航新能2018.4.24未发表原始取得
53K-6KTLM-G2系列单相光伏并网逆变器控制板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2607125号首航新能2018.4.24未发表原始取得
63K-6KTLM-G2系列单相光伏并网逆变器通讯板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2607397号首航新能2018.4.24未发表原始取得
73KW系列单相光伏并网逆变器控制板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1449153号首航新能2016.9.22未发表原始取得
83KW系列单相光伏并网逆变器通讯板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1449557号首航新能2016.9.22未发表原始取得
95KW系列单相光伏并网逆变器控制板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1451795号首航新能2016.9.23未发表原始取得
105KW系列单相光伏并网逆变软著登字第首航新能2016.9.22未发表原始取得

1-1-202

序号软件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证书核发日期首次发表日取得方式
器通讯板嵌入式软件V1.01449551号
117.5KW系列单相光伏并网逆变器控制板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2606989号首航新能2018.4.24未发表原始取得
127.5KW系列单相光伏并网逆变器通讯板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2607403号首航新能2018.4.24未发表原始取得
1310-15KW系列三相光伏并网逆变器控制板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770810号首航新能2019.12.12未发表原始取得
1410-15KW-G2系列三相光伏并网逆变器通讯板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854760号首航新能2019.12.26未发表原始取得
1520KW系列三相光伏并网逆变器监控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665955号首航新能2013.12.27未发表原始取得
1620KW系列三相光伏并网逆变器控制板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663673号首航新能2013.12.26未发表原始取得
1720KW系列三相光伏并网逆变器通讯板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665958号首航新能2013.12.27未发表原始取得
1830KW系列三相光伏并网逆变器控制板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1450616号首航新能2016.9.23未发表原始取得
1930KW系列三相光伏并网逆变器通讯板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1449218号首航新能2016.9.22未发表原始取得
2050-70KW系列三相光伏并网逆变器控制板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2607003号首航新能2018.4.24未发表原始取得
2150-70KW系列三相光伏并网逆变器通讯板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2606997号首航新能2018.4.24未发表原始取得
22G3系列光伏并网逆变器监控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761754号首航新能2019.12.11未发表原始取得
23HYD 10-20K-3PH三相储能一体机控制板嵌入式软件[简称:HYD 10-20K-3PH三相一体机控制板软件]V1.0软著登字第5655804号首航新能2020.7.152020.6.28原始取得
24HYD3-6K ES储能光伏发电一体机转换控制板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3552034号首航新能2019.2.112018.8.10原始取得
25HYD3-6K ES储能一体机通讯板检测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3546456号首航新能2019.2.22018.8.10原始取得
26ME 3000SP储能逆变器控制板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1551181号首航新能2016.12.14未发表原始取得
27ME 3000SP储能逆变器通讯板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1536644号首航新能2016.12.7未发表原始取得
28光伏管理助手平台V1.0软著登字第2302853号首航新能2017.12.22未发表原始取得
29储能逆变器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8773957号首航新能2021.12.14未发表原始取得
3050KW以上G3系列光伏并网逆变器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8788884号首航新能2021.12.16未发表原始取得
311-50KW-G3系列光伏并网逆变器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8860905号首航新能2021.12.24未发表原始取得

1-1-203

序号软件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证书核发日期首次发表日取得方式
32首航云监控移动平台[简称:首航云监控]V1.0软著登字第9546671号首航新能2022.5.172022.3.5原始取得
33首航用户版监控平台[简称:首航监控用户版]V1.0软著登字第9546672号首航新能2022.5.172022.3.5原始取得
34首航商家版监控平台[简称:首航监控商家版]V1.0软著登字第9546704号首航新能2022.5.172022.3.5原始取得
35BTS_5K BMS软件[简称:BMS软件]V1.0.001软著登字第9764304号首航新能2022.6.222022.4.21原始取得
36首航智控平台[简称:首航智控]V1.0软著登字第9938591号首航新能2022.8.12022.7.11原始取得
37首航智宇门户网站平台[简称:首航智宇]V1.0软著登字第10199521号首航新能2022.8.232022.7.14原始取得
38首航需求管理平台[简称:需求管理平台]V1.0软著登字第10199522号首航新能2022.8.232022.6.30原始取得
39首航认证测试平台[简称:认证测试平台]V1.0软著登字第10286341号首航新能2022.8.302022.6.30原始取得
40储能逆变器嵌入式软件V2.0软著登字第10430411号首航新能2022.11.7未发表原始取得
41320kW光伏地面电站组串式直流耦合储能系统嵌入式软件[简称:光伏系统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10512102号首航新能2022.11.22未发表原始取得
42125kW光伏并网逆变器通信板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10791862号首航新能2023.2.7未发表原始取得
43首航新能源光伏逆变器第四代协议上位机软件[简称:四代协议上位机]V1.0.1.2软著登字第10828731号首航新能2023.2.142022.12.2原始取得
44320kw光储逆变器ARM通信板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10831177号首航新能2023.2.15未发表原始取得
45智联光伏云APP[简称:智联光伏云]V1.0软著登字第10997944号 软著变补字第202326654号首航新能2023.3.29 2023.4.242023.2.8原始取得
46225KTLX-HV三相光伏并网逆变器控制板嵌入式软件[简称:225KTLX-HV软件]V1.0软著登字第11524199号首航新能2023.8.15未发表原始取得
47首航Live移动平台[简称:首航Live]V1.0软著登字第11641349号首航新能2023.9.132023.6.15原始取得
48集中式储能CMU动环系统控制软件[简称:ESS_CMU]V1.0软著登字第11757255号首航新能2023.9.272023.7.11原始取得
49集中式储能监控板嵌入式软件[简称:集储监控软件]V1.0软著登字第11783740号首航新能2023.10.82023.8.1原始取得
50微逆系统控制器电能采集并网控制嵌入式软件[简称:LEO5-MCU2]V1.0软著登字第11887627号首航新能2023.10.25未发表原始取得
51HUB MCU1主控板微电网服务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12006549号首航新能2023.11.10未发表原始取得
52HUB MCU1主控板MQTT服软著登字第首航新能2023.11.10未发表原始取得

1-1-204

序号软件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证书核发日期首次发表日取得方式
务嵌入式软件V1.012007439号
53HUB MCU1主控板HTTPS服务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12004828号首航新能2023.11.10未发表原始取得
54HUB MCU1主控板升级服务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12004829号首航新能2023.11.10未发表原始取得
55HUB MCU1主控板网络管理服务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12004569号首航新能2023.11.10未发表原始取得
56HUB MCU1主控板嵌入式软件系统V1.0软著登字第12103996号首航新能2023.11.27未发表原始取得
57集中式储能CSU MCU1软件V1.0软著登字第12185602号首航新能2023.12.11未发表原始取得
58LEO-3微型光伏逆变器嵌入式软件[简称:微型光伏逆变器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12272021号首航新能2023.12.19未发表原始取得
59GTX5000S电池控制板嵌入式软件[简称:GTX5000S电池控制板软件]V1.0软著登字第12355571号首航新能2023.12.26未发表原始取得
60首航站控层监控平台V1.0软著登字第12531502号首航新能2024.1.18未发表原始取得
61高新奇实验室光储监控系统V1.0软著登字第12533962号首航新能2024.1.18未发表原始取得
62首航云移动平台[简称:首航云]V1.0软著登字第12607246号首航新能2024.1.312023.12.2原始取得
63工商储削峰填谷场景监控系统V1.0软著登字第12821616号首航新能2024.3.21未发表原始取得
64光伏电站组串IV扫描及故障诊断系统软著登字第13106386号首航新能2024.5.23未发表原始取得
65SRE 5000光伏电站监控系统V1.0软著登字第13583925号首航新能2024.8.14未发表原始取得
66园区智慧能量管理系统V1.0软著登字第13608116号首航新能2024.8.19未发表原始取得
67SOFAR Cloud首航云APP[简称:SOFAR Cloud]V1.0软著登字第14429193号首航新能2024.12.92024.9.24原始取得
68光伏电站运维系统V1.0软著登字第14491535号首航新能2024.12.16未发表原始取得
69集装箱储能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13770758号广东首航2024.9.13未发表原始取得
7010kV交流输入的数据中心直流不间断供电系统中央监控单元软件[简称:HVS-CSU-A1]V1.0软著登字第10534207号上海百竹成航2022.12.17未发表原始取得
71HVM-A423P240-A1 高压直流电源Buck级嵌入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10532896号上海百竹成航2022.12.17未发表原始取得
72HVM-A423P240 BOOST 高压直流电源非隔离升压模块软件[简称:HVM-A423P240 BOOST软件]V1.0软著登字第10534092号上海百竹成航2022.12.17未发表原始取得

1-1-205

序号软件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证书核发日期首次发表日取得方式
7310kV交流输入的数据中心直流不间断供电系统绝缘监测单元软件[简称:HVS-GFD-A1]V1.0软著登字第10558106号上海百竹成航2022.12.23未发表原始取得
74电站级大储能250kW PCS模块控制板嵌入式软件[简称:EBI_250K_PCS_POWER]V1.0软著登字第10557947号上海百竹成航2022.12.23未发表原始取得
75HVM-D423P680-A1隔离DC/DC模块LLC软件V1.0软著登字第10557948号上海百竹成航2022.12.23未发表原始取得
7610kV交流输入的数据中心直流不间断供电系统综合采样单元软件[简称:HVS-SSM-A1]V1.0软著登字第10557945号上海百竹成航2022.12.23未发表原始取得
77电源模块元器件温度应力测试及监控系统[简称:元器件温度应力测试及监控系统]V1.0软著登字第10789869号上海百竹成航2023.2.6未发表原始取得
78集中式储能DES 200K电池充放电控制器控制板嵌入式软件[简称:DES-200K-DCDC-POWER] V1.0软著登字第11766877号上海百竹成航2023.9.28未发表原始取得
79集中式储能CSU MCU2软件V1.0软著登字第12047852号上海百竹成航2023.11.17未发表原始取得
80PCS单模块监控板嵌入式软件系统[简称:PCS单模块监控板软件]V1.0软著登字第12240762号上海百竹成航2023.12.18未发表原始取得

(三)业务经营许可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所取得的经营业务所需的资质和行政许可情况如下:

资质主体备案名称编号备案机关备案日期有效期
首航新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5003292-2022.3.31-
首航新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4403160G23中华人民共和国福中海关2014.10.10长期
东莞首航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4802949-2022.4.27-
东莞首航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44199679Z5中华人民共和国凤岗海关2020.7.1长期
广东首航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4792974-2021.10.26-
广东首航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44139629CW中华人民共和国惠州海关2021.10.28长期

(四)资产许可使用情况

2021年9月,公司与Fraunhofer-Gesellschaft e.V. 签署了《专利授权协议》

1-1-206

(Settlement and License Agreement),Fraunhofer-Gesellschaft e.V. 许可公司使用下列专利至该等专利失效之日: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最长有效期专利申请注册范围
1Inverter for converting an electric direct current into an alternating current or an alternating voltageEP 20861022023.5.15奥地利、比利时、瑞士、捷克、德国、西班牙、法国、英国、希腊、匈牙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意大利、丹麦、土耳其
2Inverter for transforming a DC voltage into an AC current or an AC voltageEP 13699852023.5.15奥地利、瑞士、德国、西班牙、法国、英国、希腊、荷兰、意大利
3Inverter for transforming a DC voltage into an AC current or an AC voltageDE50311515.02023.5.15德国
4Inverter for converting an electric direct current into an alternating current or an alternating voltageDE50313120.2-082023.5.15德国

Fraunhofer-Gesellschaft e.V. 非排他性的许可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子公司、控股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上述专利,不存在针对公司使用上述专利的争议或任何当前或潜在的诉讼、仲裁、政府处罚、调查或其他相关程序。

(五)上述资产与主营业务的内在联系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为公司重要的生产要素,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提供保障;各类知识产权运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形成公司的核心技术及品牌等,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供保障;各项业务资质和许可资格保证了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要素不存在重大瑕疵、亦不存在重大纠纷,对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七、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产品及其应用领域无特许经营制度,公司不存在拥有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八、与业务相关的产品认证情况

经过长期发展,全球主要国家或地区针对光伏产品制定有相应的技术规范和

1-1-207

技术标准,并对于光伏产品采用独立第三方认证的形式进行监管。此外,由于电力电子设备相关产品属于技术密集型产品,因此除满足基本技术认证要求外,部分客户也可能会提出高于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的第三方认证。目前,国内的产品认证主要包括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CQC)、“领跑者”效率认证等,国外的产品认证主要包括欧盟CE认证、德国VDE认证、TüV认证、澳大利亚SAA认证、印度IEC认证、意大利CEI0认证、日本JET认证、美国UL认证等,厂商的产品在取得相关国家或地区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符合相关标准的认证证书后方可进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等,已取得多项国内外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均能够满足客户及所在国家或地区对于产品认证的要求。

九、发行人主要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公司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主要为逆变器相关技术、储能相关技术、数据中心相关技术和物联网监控平台相关技术,均为公司自主研发获得。公司掌握的主要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1、逆变器相关技术

序号核心技术 名称技术 来源技术先进性技术 水平技术保护情况技术所处 阶段
1快速孤岛检测技术自主研发现有孤岛检测可取方法有限,且无法很好的兼顾检测盲区、快速识别和谐波分量的影响。本技术根据将采集得到的电网参数与存储的孤岛检测参数对比,实现光伏并网发电系统的快速孤岛检测,并通过自动调整孤岛检测参数、适配不同电网环境,有效提高检测准确性、减少系统维护工作量。国内领先一种检测孤岛的方法、装置及光伏并网发电系统(发明专利:ZL202010228325.0) 一种孤岛检测方法、装置和孤岛检测设备(发明专利:ZL202010791055.4) 一种孤岛检测方法、装置及其电子设备(发明专利:ZL202210238979.0) 一种弱电网孤岛检大批量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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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技术 名称技术 来源技术先进性技术 水平技术保护情况技术所处 阶段
测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发明专利:ZL202211556904.3)
2太阳能最大功率追踪技术自主研发传统光伏逆变器采用扰动观察法或电导增量法来实现太阳能电池的最大功率追踪时,可能工作于局部阴影最大功率点而使发电功率降低。本技术在预设的检测时间内根据组件扫描功率值确定光伏组件的全局最大功率点,确定组件的波峰数和阴影遮挡状态,从而实现高效的全局最大功率点追踪方案,具有扫描速度快、扫描结果精准、易于实现、无需额外增加硬件设备等优点,有效提高光伏系统发电效率。国内领先一种电能补给系统及方法(发明专利:ZL202211252643.6)大批量生产
3多通道直流电弧检测技术自主研发现有技术对电弧检测可能存在漏检,且普遍效率不高。本技术能够实现对采集数据进行实时时域分析,实现多通道并行检测,有效提升电弧检测的效率与准确性。同时,本技术还可检测间歇性电弧以及小电弧从而保障设备及用户安全。国内领先一种多通道直流电弧检测方法、电路及其电子设备(发明专利: ZL202210299716.0)小批量生产
4混合钳位型三电平Boost变换器拓扑及其控制策略自主研发业内通常选用两电平升压变换器实现太阳能最大功率跟踪,在高压、大功率应用中存在元器件成本高、转换效率低等弊端。本技术采用混合钳位三电平Boost变换器直流母线和PV输入端共地,降低共模噪声;多电平输出特性,实现电感电流纹波倍频、提升功率密度;同时借助于钳位二极管,实现飞跨电容自动均压、保障器件运行安全。国内领先一种三电平变换电路及其启动方法、电子设备(发明专利:ZL202210203225.1)大批量生产
5电网阻抗自适应的三相并网逆变器电流控制策略自主研发现有三相逆变器并网电流控制策略中存在电网适应性不足的问题,无法在电网阻抗宽范围变化时同时保证良好并网电流质量和系统稳定。本技术采用一种电网阻抗自适应的三相逆变器并网电流控制策略,能够在电网阻抗发生宽范围变化时自动识别系统失稳状态,识别电网阻抗,调整控制器参数,国内领先一种并网逆变器并网控制方法、控制器以及并网逆变器(发明专利:ZL202111655801.8)大批量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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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技术 名称技术 来源技术先进性技术 水平技术保护情况技术所处 阶段
使逆变器重回稳定状态并保证良好并网电流质量。
6智能IV扫描技术自主研发各类异常运行条件和设备故障与光伏组串的IV输出特性具有较强的对应关系。本技术以现有逆变器的光伏最大功率跟踪为算法基础,通过功能扩展,实现光伏组串IV在线扫描测量,结合历史故障信息,通过对IV特征曲线的对比分析,生成光伏组串诊断报告,有效节省运维时间与运维成本。国内领先一种光伏I-V扫描方法、装置及光伏系统 (发明专利: ZL202210957057.5)大批量生产
7逆变电感电流波形质量提升技术自主研发传统逆变器内部共模电流回路路径阻尼较小,易形成LC谐振,增大开关管电流应力,影响逆变电感电流波形质量。本技术通过控制开关管的驱动过程,实现输出不同大小的共模电流,结合共模电压抑制分量驱动开关管,减小共模电流,有效提升逆变电感电流波形质量。国内领先开关管的驱动方法及装置、逆变器 (发明专利:ZL202210225662.3) 逆变电路、开关管的驱动方法及逆变器 (发明专利:ZL202210862307.7) 一种降低逆变管应力的方法、装置及逆变器(发明专利:ZL202211128300.9) 一种磁集成电感和逆变器(发明专利:ZL202211235724.5)大批量生产
8三相三电平光伏逆变器共模电流振荡抑制技术自主研发三相三电平光伏逆变器的输出电感电流上易产生共模振荡。本技术提出了一种基于共模分量陷波器的新型调制策略,能够显著抑制共模振荡,提高电流波形质量,有效降低系统噪声、提升系统效率。国内领先技术机密大批量生产
9光伏逆变器直流母线电压自适应调节技术自主研发一般光伏逆变器中,直流母线电压给定通常为固定值,波形质量与效率的兼容效果较差。本技术根据逆变器功率状态、输出状态自适应调节直流母线给定,达到兼顾波形质量和系统效率的效果。国内领先母线电压的调整方法及装置、光伏逆变器(发明专利:ZL202210413852.8)大批量生产
10充放电控制方法及其电路控制器以自主研发现有双向车载充电机方案仅支持交流充放电模式,方案复杂且能量转换效率低。本技术采国内领先一种车载电源转换系统与车载电源转换装置(发明专利:小批量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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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技术 名称技术 来源技术先进性技术 水平技术保护情况技术所处 阶段
及车载设备用一种充放电控制方法及控制电路,控制器与车载设备有效实现兼容交直流放电,将普遍的四次变换,减少到一至两次变化,有效提高系统的灵活性和转换效率。ZL202111250599.0)
11非线性负载离网控制技术自主研发本技术通过检测电感电流改变电流环的电流环路控制器系数,输出PWM调制信号,最终输出目标电压,可更好限制电流上升速度,避免触发硬件保护而关闭输出,并使电流变化更平滑。国内领先非线性负载下的离网供电设备控制方法、电子设备及系统 (发明专利:ZL202210433126.2)大批量生产

2、储能相关技术

序号核心技术 名称技术 来源技术先进性技术 水平技术保护情况技术所处 阶段
1电流互感器自动校正技术自主研发储能逆变器通常需要测量PCC的功率以达到用电再分配的目的,CT能够采集到更多的功率信号,但是安装困难,安装成本较高。本技术采用一种电流互感器自动校正策略,通过每一个电流互感器的电流与每一相电网电压来获得电流互感器的相位,通过比较逆变器的输出功率与公共连接点的功率来获得电流互感器的方向,能够自动校正电流互感器的相位和方向,有效降低了系统安装成本。国内领先发明专利申请中大批量生产
2公共连接点零功率控制技术自主研发光伏并网发电系统需要依据地方性法规控制公共连接点功率。本技术根据采集的公共连接点电流信号判断功率流动方向,控制储能装置实时补偿公共连接点功率,使其实现零功率输出,精确控制公共连接点处的功率,有效减少电能浪费、提高配电网质量。国内领先发明专利申请中大批量生产
3离网多机并联技术自主研发目前光储应用于并离网一体机在业内并不普及,且同时拥有双模式工况的逆变器通常只支持并网模式下并联扩容。离网模式并联控制需结合虚拟同步、有源阻尼及载波移相等技术,对象模型更加复杂,对控制系统的响应速度、控制精度国内领先一种并联光储系统及其控制方法、光储主机及从机(发明专利:ZL202210434740.0)大批量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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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技术 名称技术 来源技术先进性技术 水平技术保护情况技术所处 阶段
要求更高。
4电池模组均衡技术自主研发储能电池模组串、并联适配是当前降低系统收益的主要原因,并且系统存在安装复杂、线上维护困难的问题。本技术将电池模组间均衡电路并联作为内部均衡和维护母线,对应单个模块优化功率较小,满足工商业储能效率高、低成本需求。国内领先一种电池模组和储能设备(实用新型专利:ZL202123449359.1)大批量生产
5锂电家用储能系统SOC修正曲线技术自主研发SOC是电池系统的核心参数,受电池温度、充放电倍率、SOH等多因素影响。本设计根据充放电末端特性,提前对充放电末端的SOC进行修正,充分考虑充放电电流变化引起的电池电压变化对SOC修正的影响,并量化到修正曲线,优化了家用储能各工况下SOC矫正参数,能够有效提高SOC精度。国内领先发明专利申请中大批量生产
6锂电家用储能系统地址自动编码技术自主研发常见的储能并联或串接系统中,各模块的地址通过现场拨码实现,不便于现场安装,且对安装人员的专业要求较高。本设计采用握手方式实现模块自动编码,实现串、并联两个方向同时进行编码,且无编码数量限制,解决了自动编码与系统充电激活的逻辑关系处理等常见的自动编码问题,稳定可靠性高,便于现场快速安装。国内领先技术机密大批量生产
7直流变换器偏磁抑制技术自主研发本技术具有偏磁抑制电路,通过计算获得副边开关管占空比的调整量,调整高频变压器副边正负半波电压的作用时间实现偏磁抑制。相较于传统电流检测抑制偏磁方式,本技术能够更直接、快速地检测出变压器“伏秒”不平衡,实现快速、有效抑制直流偏磁。国内领先一种隔离型DC-DC变换器及其偏磁抑制方法(发明专利:ZL202210144151.9)大批量生产
8飞跨电容型三电平变换器预充电技术自主研发在飞跨电容三电平启动过程中,如果不预先给飞跨电容充电,部分开关器件启动过程中存在过压风险。本技术通过复用主电路的开关管提供充电支路,与两侧的软启继电器进行配合使用,在软启过程中实现国内领先一种三电平变换电路及其启动方法、电子设备(发明专利:ZL202210203225.1)大批量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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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技术 名称技术 来源技术先进性技术 水平技术保护情况技术所处 阶段
对飞跨电容的预充,能够有效保证电路的安全运行。
9磁复位控制及隔离变换技术自主研发随着储能逆变器高频化需求不断增加,为满足产品安规与小型化需求,绝大部分产品采用高频变压器进行原副边隔离,变压器的双向励磁都面临磁复位问题。本技术通过励磁阶段和去磁阶段的电路分量差值,对励磁信号和去磁信号进行调节,实现磁复位,控制方法简单且实现度高。国内领先一种磁复位控制方法及隔离变换器 (发明专利:ZL202110442274.6)大批量生产
10母线解耦自动控制能量技术自主研发本技术根据光储系统母线电压参考值计算各模块使用的母线电压参考值,并作为控制环路输入独立调节光储系统中各模块功率,有效提高能量调度响应速度。国内领先一种功率控制方法、装置、控制器及光储系统(发明专利:ZL202210367255.6)大批量生产

3、数据中心供电系统相关技术

序号核心技术 名称技术 来源技术先进性技术 水平技术保护情况技术所处 阶段
1高效高功率密度数据中心直流供电系统自主研发本系统在交流配电侧采用高可靠的多脉波移相变压器,AC/DC整流模块采用前级Boost整流,后级Buck降压的方案,整机效率高于传统高压直流模块;对电压、电流、功率采用全数字精准控制;具备模块内部各终端变量以及中间变量的实时监控,有效提高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国内领先一种电源监控系统、控制方法以及中央监控单元(发明专利:ZL202210239299.0) 一种交流/直流变换器、电源模组及其故障检测方法(发明专利:ZL202210694484.9) 一种均流控制方法、谐振变换电路及电源模块(发明专利:ZL202210848118.4) 储能系统及其供电方法(发明专利:ZL202210412522.7) 一种整流模块并联组件及其整流柜与直流供电系统(发明专利:ZL202210536577.9)试生产
2智能化冗余散热技术自主研发一般冷却设备无法随设备工作负载精准动态调整,导致冷却设备风机高转速,能耗与噪音较高。本技术通过对数据中心电源的精准热仿真,实现风道优化设计和温湿度监控点的合理布置,优化风机控制算国内领先一种风冷式电源的过温保护方法、装置及电源(发明专利: ZL202210671219.9)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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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技术 名称技术 来源技术先进性技术 水平技术保护情况技术所处 阶段
法,实现风机转速的精确动态调节,实现节能降噪,有效提高冷却设备运行寿命和可靠性。
3高功率密度和高可靠性及低成本数字化结构设计技术自主研发本技术在产品从概念设计、详细设计到仿真计算与验证的全过程采用数字化计算机辅助结构设计和仿真技术,结合模块化与DFX设计理念与实践,保证了产品业界领先的功率密度和可靠性、生产安装及维护的方便性,提升设计质量的同时显著缩短研发周期与研发成本。国内领先一种防护组件及电源设备(实用新型专利:ZL202123440235.7) 电源模块及电子装置 (发明专利:ZL202210430753.0)试生产
4非对称谐振变换器轻载效率优化技术自主研发本技术通过使用PWM脉宽调制控制方法,使得谐振变换器能够在轻载条件下更稳定运行,且有效减小开关损耗,提高谐振变换器的效率。国内领先一种谐振变换器及控制方法(发明专利:ZL202210238980.3)试生产

4、物联网监控平台相关技术

序号核心技术 名称技术 来源技术先进性技术 水平技术保护情况技术所处 阶段
1高并发高可用分布式服务器自主研发本技术根据用户及设备特点设计业务和数据流分离,将各模块分层管理以保证的数据透明和流畅,利用时序数据库和高性能消息队列,大幅提升传统关系库的负载上限,利用边缘模型保证在复杂网络环境下用户的使用体验,有效保证客户数据安全。国内领先技术机密小批量生产
2高性能分布式网关自主研发数据是物联网的核心,数据接入接出能力是数据流通的桥梁和生命线。本技术采用企业级数据总线+工业级通信网关,将数据总线化、标准化,实现快速标准的数据接入接出。国内领先技术机密小批量生产
3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平台自主研发公司质量平台利用自研企业级数据总线,整合研发、生产、运营等全生命周期节点数据,实现快速定位问题设备零部件清单、研发调试数据、单板/整机的生产及测试数据并进行综合分析,有效协助工程师快速定位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国内领先技术机密小批量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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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公司核心技术广泛应用于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车载逆变器等产品及其生产制造流程,相关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143,532.51369,729.36443,534.18181,564.01
营业收入146,917.58374,325.25445,671.20182,564.05
占比97.7098.7799.5299.45

(三)研究开发情况

1、发行人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正在研究开发的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研发内容及研发目标项目进度
1微逆绿色零碳智能系统平台研究与开发高效率交流耦合光储一体解决方案,包含微型逆变器、一体化交流储能单元及家庭能量枢纽。开发阶段
2高效智能组串式储能变流器的研究与开发第二代满足400V低压场景使用的工商业PCS模块,性能和成本更优化,同时满足三相四线的需求。开发阶段
3电站全景智慧解决方案研究与开发覆盖电站业务全场景的基础监控管理平台,实现对设备进行远程监控、管理、升级、安规设置、故障录波和分析等。开发阶段
4智慧并离网逆变器的研究与开发应用于户用光储充场景的技术方案,具有高可靠、易用、可调度、安全等特点。开发阶段
5高效集成智能组串式储能系统的研究与开发模块化设计、风液混合、高效灵活、安全智能稳定的一体化集成解决方案。应用阶段
6智慧电站光伏并网逆变器的研究与开发1500V组串式350KW+产品预研,换热器技术,智能温湿度检测与控制,交直流端子温度检测,关键器件温度监控与寿命预测,构网控制等前沿技术开发。开发阶段
7智能中压交流系统的研究与开发更低LOCS、高效灵活、智能管理的工商业全场景解决方案。开发阶段
8户用智能高效光伏并网逆变器研究与开发三相逆变器产品,可实现24小时监控功能、AFCI故障电弧断路器功能、增加PID模块等;逆变高频化方案,优化AFCI、组串IV诊断算法,主从防逆流系统解决方案开发。小批量试产、开发阶段
9户用全景智慧解决方案研究与开发提供覆盖户用业务全场景的基础监控管理平台,实现对设备进行远程监控、管理、升级、安规设置等;提供基础物联平台、物联设备采集监控管理、测试平台、开发配置平台。开发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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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研发内容及研发目标项目进度
10智慧储能电池的研究与开发电池簇及BMS的集成管理,实现多场景储能应用需求,具备能量密度高、快速安装、主动均衡等特点开发阶段
11户用及工商业智慧储能的研究与开发户用及工商业储能系统解决方案开发,增加电芯电压、电流和温度的采集、远程监控与管理,BMS通讯,并机通讯等功能。开发阶段
12工商业智能高效光伏并网逆变器研究与开发商业系统解决方案,防逆流、设备监控、功率调度和控制、动态SVG等功能;配套AFCI、PID模块设计;具备外扩储能系统的能力。开发阶段
13工商业全景智慧解决方案研究与开发提供覆盖工商业业务全场景的基础监控管理平台,实现对设备进行远程监控、管理、升级、安规设置等,增加高级EMS、智能负载接入和管理、自动用电习惯学习功能,丰富化规约转换,并在硬件上扩展通信模块。开发阶段
14智能移动储能系统的研究与开发高效高可靠的移动储能系统,支持阳台储能应用,AC耦合储能,具备强大的离网带负载能力。开发阶段

2、发行人重大合作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公司在坚持进行自主研发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合作研发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与华中科技大学开展科学研究及产学研合作,合作双方均未就已取得的合作成果申请知识产权,任何一方不存在因合作项目侵犯对方知识产权、商业秘密而产生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上述合作研发仍在进行中。公司与华中科技大学重大合作研发的具体情况如下:

合作研发对方合作研发内容保密措施技术成果归属
华中科技大学成立储能变换与系统集成技术中心,重点围绕储能、光伏及电动车应用技术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及产学研合作。中心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得到的原始记录、照片、录音、录像、试样、磁盘、文档、试验结果等多种形式的真实记录,由中心妥善保管,未经合作双方同意,严禁双方研究人员以外的人查阅、使用或泄露给第三方。双方的科研合作项目,研究成果归双方所有,具体项目由双方商定签署技术合同,约定每个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归属和分享等内容。

(四)发行人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研发投入15,376.6630,834.5019,253.419,422.53
营业收入146,917.58374,325.25445,671.20182,56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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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10.478.244.325.16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投入主要为研发人员薪酬、测试认证费用、材料费用等。

(五)发行人技术创新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为保持技术、产品和工艺的不断创新,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在以下方面建立了技术创新机制:

1、制定符合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的研发方向

针对目前行业主要技术路线发展趋势,结合下游市场的需求变化情况,公司制定了以“光伏+储能”为主,结合功率变换设备、系统集成和能量优化调度的研发方向。研发工作主要围绕并网逆变器、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等相关技术展开,以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2、建立完善的研发体系与流程管理机制

在研发体系建设方面,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制定有《产品设计与开发控制程序》《设计变更控制程序》等一系列研发活动相关的管理制度,并在深圳、上海和武汉设立了研发中心:深圳研发中心主要负责并网逆变器、储能逆变器、储能系统、微网系统、新能源汽车电源等产品的研发,上海研发中心主要负责互联网数据中心(IDC)能源系统和集中式储能系统的研发,武汉研发中心主要负责光伏及储能前沿技术研究。

在研发流程管理机制方面,公司研发活动主要采取项目团队制,整体研发方向由研发中心统筹确定,具体由各项目开发团队负责各自领域的研发工作。公司研发工作流程主要包括商业论证、概念设计、计划制定、实际开发、阶段性评审、小批量试产和量产及维护等阶段,研发评审小组对于各阶段的研发工作进度及成果进行评价与验收。

3、加强研发人才培养与储备

公司历来重视技术人才的培养与技术骨干的储备工作,通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建立明确晋升渠道、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等一系列措施,一方面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公司研发团队,另一方面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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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调动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近年来,公司通过内部培养与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技术研发人员人数从2021年末的229人增加至2024年6月末的525人,已形成一支技术研发能力较强且具备创新精神的专业团队,研发人才结构与人才储备较为合理,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

4、形成合理有效的激励制度

公司建立了明确的员工激励机制,对于在公司技术、产品、工艺等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研发项目团队或个人进行专项奖励。此外,为保持核心技术团队的稳定,提升团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多名研发人员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探索创新合作研发模式

除上述技术创新机制外,公司积极探索创新合作研发模式,与高校院所、知名研究机构、行业领先企业保持沟通与交流,通过学术讨论、技术交流等方式,共享行业技术前沿信息、探讨技术路线发展方向,共同促进行业技术迭代升级。2017年度、2020年度及2023年度,公司与华中科技大学先后签署合作协议,共同组建“华中科技大学-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储能变换与系统集成技术中心”,重点围绕储能、光伏及电动车应用技术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及产学研合作。

(六)研发人员情况

1、研发人员认定

公司研发技术人员由产品线研发人员、测试认证人员、研发运营人员构成,公司研发工作主要包括技术工艺研发与产品研发,流程主要包括商业论证、概念设计、计划制定、实际开发、阶段性评审、小批量试产等阶段,因此需要研发部门人员进行研发方向的制定及具体研究开发的实施以及研发项目的可行性验证。

2、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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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期末员工人数1,8831,8671,972812
期末研发人员数525658471229
研发人员占比27.8835.2423.8828.20

3、研发人员学历分布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研发人员学历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人数占比人数占比人数占比人数占比
硕士学历及以上18334.8622033.438518.053917.03
本科学历24546.6732349.0927157.5411349.34
大学专科学历7414.108412.778317.625524.02
大专以下234.38314.71326.79229.61
合计525100.00658100.00471100.0022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研发人员学历以本科以上为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研发人员占比分别为66.38%、75.58%、82.52%和81.52%。

十、发行人环保情况

(一)总体环保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电力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主要生产环节为装配及测试等,涉及的污染物较少,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污染物较少,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其中,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气主要为焊锡等工序产生的废气或金属烟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高空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噪声方面,公司主要设备在安装时进行了基础减振处理,生产车间采取封闭处理,厂界外1米处噪声级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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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包装材料、报废电子器件和生活垃圾等,经集中收集后交由专业人员回收处理或作为城市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环保合法合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生产和环保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环保事故,不存在因环保问题而受到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十一、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在境外设有多家公司,公司通过境外公司进行部分销售和售后服务等业务,公司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的总体原则下,制定各境外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对境外公司进行监督和管理,其经营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子公司情况”、“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盈利能力分析”和“第十二节 附件”之“七、其他子公司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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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本节对财务报表的重要项目进行了说明,投资者欲更详细地了解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除阅读本节所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外,还应当关注查阅本招股意向书所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发行人报告期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29,059,825.841,064,531,219.931,658,536,599.39906,840,488.54
交易性金融资产2,028,293.02-852,115.45-
应收票据76,047,663.1747,830,859.2925,764,788.7018,732,346.33
应收账款1,328,354,726.191,224,044,078.56993,593,175.95417,757,218.54
应收款项融资117,549,713.3261,760,071.401,075,074.0010,476,289.12
预付款项34,464,042.4014,737,970.479,134,962.673,615,424.23
其他应收款28,248,108.8998,210,236.04106,902,072.0737,197,942.86
存货945,789,042.731,239,028,651.431,266,514,313.28451,838,419.54
合同资产19,144,116.6011,636,949.911,921,739.2169,830.42
其他流动资产177,187,163.24129,548,390.76134,009,214.95159,924,685.39
流动资产合计3,757,872,695.403,891,328,427.794,198,304,055.672,006,452,644.97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740,779,481.85713,332,354.65145,724,845.6595,033,016.47
在建工程12,219,779.5252,300,730.62367,282,069.8970,426,349.18
使用权资产46,715,512.9567,602,945.8079,928,681.2073,755,171.72
无形资产83,495,764.3284,288,302.4585,417,506.4628,146,093.22
长期待摊费用56,657,844.8631,386,214.2919,357,238.8823,783,292.35

1-1-221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递延所得税资产27,012,567.0828,219,049.4318,593,607.838,337,037.70
其他非流动资产22,346,895.7044,904,538.9853,570,971.942,306,295.85
非流动资产合计989,227,846.281,022,034,136.22769,874,921.85301,787,256.49
资产总计4,747,100,541.684,913,362,564.014,968,178,977.522,308,239,901.4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25,319,794.10256,831,808.83-98,359,349.99
交易性金融负债387,213.26709,404.536,483,911.031,493,677.11
应付票据698,297,736.521,096,459,161.401,344,583,358.73488,634,757.54
应付账款461,530,499.72744,398,297.571,097,677,746.17460,066,252.39
合同负债56,383,633.2848,148,787.8830,544,645.8636,357,135.31
应付职工薪酬55,428,736.6954,806,010.2875,696,679.2231,602,341.33
应交税费12,310,319.5511,830,002.71121,759,282.7823,265,335.66
其他应付款245,334.112,169,719.091,975,491.24570,330.0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40,169,817.4353,982,649.9234,139,220.8827,472,330.91
其他流动负债43,997,685.0428,615,283.3522,560,697.5518,344,947.30
流动负债合计2,194,070,769.702,297,951,125.562,735,421,033.461,186,166,457.5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99,800,000.00176,765,012.75-
租赁负债21,608,699.8841,468,137.8750,487,954.7847,889,835.62
长期应付款----
预计负债19,297,289.8317,837,305.4821,319,900.3911,737,219.82
递延所得税负债907,336.78683,894.571,042,848.43-
递延收益1,833,333.322,279,483.33391,300.00436,45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43,646,659.81262,068,821.25250,007,016.3560,063,505.44
负债合计2,237,717,429.512,560,019,946.812,985,428,049.811,246,229,963.02
所有者权益:
股本371,134,021.00371,134,021.00371,134,021.00371,134,021.00
资本公积528,294,673.46503,139,846.03472,910,679.69400,761,599.16

1-1-222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其他综合收益-1,069,758.39-1,363,919.36-714,263.12-435,389.89
盈余公积166,150,106.47166,150,106.47122,286,851.5133,786,738.57
未分配利润1,444,874,069.631,314,282,563.061,017,133,638.63256,762,969.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509,383,112.172,353,342,617.201,982,750,927.711,062,009,938.44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2,509,383,112.172,353,342,617.201,982,750,927.711,062,009,938.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747,100,541.684,913,362,564.014,968,178,977.522,308,239,901.46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469,175,762.263,743,252,512.294,456,711,959.021,825,640,515.54
二、营业总成本1,329,726,292.513,353,869,366.123,429,540,665.751,586,058,611.11
其中:营业成本956,115,872.752,563,798,707.552,878,655,819.301,217,058,159.85
税金及附加4,507,088.5822,507,353.4827,054,602.355,024,249.10
销售费用96,116,273.47302,732,717.43168,755,143.1084,120,242.43
管理费用111,371,163.52236,611,599.29206,760,186.76154,413,782.41
研发费用153,766,609.42308,344,957.83192,534,102.0394,225,333.51
财务费用7,849,284.77-80,125,969.46-44,219,187.7931,216,843.81
其中:利息费用10,063,129.3510,626,147.366,242,233.024,429,269.28
利息收入13,087,958.2526,848,625.3711,215,174.563,434,002.61
加:其他收益11,576,597.7857,049,838.3223,649,679.758,510,753.9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553,788.73-8,531,950.7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350,484.294,922,391.05-4,138,118.47-1,493,677.1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524,290.35-30,580,178.66-35,438,221.38-16,088,552.1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793,773.64-24,326,566.77-12,396,564.87-4,860,947.4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61,892.46-737,864.75--

1-1-223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三、营业利润146,120,380.29388,156,976.63990,316,117.57225,649,481.72
加:营业外收入66,204.2525,617.456,144.447,372.66
减:营业外支出2,244,393.183,441,497.241,579,320.19335,004.84
四、利润总额143,942,191.36384,741,096.84988,742,941.82225,321,849.54
减:所得税费用13,350,684.7943,728,917.45139,872,159.8538,470,705.65
五、净利润130,591,506.57341,012,179.39848,870,781.97186,851,143.8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130,591,506.57341,012,179.39848,870,781.97186,851,143.89
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591,506.57341,012,179.39848,870,781.97186,851,143.89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94,160.97-649,656.24-278,873.23-146,444.63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94,160.97-649,656.24-278,873.23-146,444.63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94,160.97-649,656.24-278,873.23-146,444.63
七、综合收益总额130,885,667.54340,362,523.15848,591,908.74186,704,699.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30,885,667.54340,362,523.15848,591,908.74186,704,699.2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350.922.290.52
(二)稀释每股收益0.350.922.290.52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66,178,452.993,468,279,524.003,779,428,161.601,456,809,687.67
收到的税费返还67,483,929.84320,688,038.30432,650,485.9780,766,874.08

1-1-224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4,099,300.86110,805,666.9633,282,257.6514,976,861.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97,761,683.693,899,773,229.264,245,360,905.221,552,553,422.7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185,294,574.753,291,843,999.202,466,300,838.31909,502,704.2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48,580,675.98543,496,618.34312,481,098.40154,352,510.62
支付的各项税费19,560,623.78230,726,481.5395,558,548.9351,746,530.6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4,126,320.03395,708,801.44261,410,056.34117,708,285.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77,562,194.544,461,775,900.513,135,750,541.981,233,310,031.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9,800,510.85-562,002,671.251,109,610,363.24319,243,391.7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1,674.2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846.00385,710.3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14,762.277,465,660.9032,231,193.62216,925.0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24,608.277,851,371.2832,242,867.89216,925.0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02,629,104.98312,393,414.22403,039,414.00165,332,846.53
投资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553,788.7349,503,625.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2,629,104.98319,947,202.95452,543,039.00165,332,846.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304,496.71-312,095,831.67-420,300,171.11-165,115,921.4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46,958,763.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03,000,000.00629,167,216.90214,562,632.30123,995,145.6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673,216.61739,661,576.96721,649,534.56295,306,004.3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15,673,216.611,368,828,793.86936,212,166.86966,259,912.9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1,100,000.00376,430,744.37140,922,365.0135,025,994.4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547,604.0010,107,158.653,191,815.341,447,936.9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1-1-225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1,191,279.15338,412,104.47732,327,103.29725,516,387.4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8,838,883.15724,950,007.49876,441,283.64761,990,318.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6,834,333.46643,878,786.3759,770,883.22204,269,594.0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5,844,255.6428,134,388.2525,203,371.62-16,388,829.6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8,426,418.46-202,085,328.30774,284,446.97342,008,234.6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64,530,719.931,266,616,048.23492,331,601.26150,323,366.6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26,104,301.471,064,530,719.931,266,616,048.23492,331,601.26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公司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及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2、持续经营

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9家,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子公司类型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东莞首航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广东首航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澳大利亚首航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香港首航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波兰首航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德国首航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韩国首航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1-1-226

子公司名称子公司类型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阿联酋首航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巴基斯坦首航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英国首航全资孙公司-100.00%100.00%
上海百竹成航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巴西首航全资孙公司-100.00%100.00%
武汉首航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新加坡首航控股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惠州首航全资孙公司-100.00%100.00%
荷兰首航控股全资孙公司-100.00%100.00%
新加坡首航能源全资孙公司-100.00%100.00%
荷兰首航能源全资孙公司-100.00%100.00%
日本首航全资孙公司-100.00%100.00%

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减少1家:

名称变更原因
SOFARSOLAR AUSTRALIA PTY LTD公司注销

(六)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

会计师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为收入确认和应收账款减值,具体事项描述和审计应对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应对措施
首航新能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82,564.05万元、445,671.20万元、374,325.25万元和146,917.58万元。 营业收入是首航新能的关键业绩指标,且营业收入存在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因此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①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②检查销售合同、订单,对主要客户进行访谈,了解主要合同、订单条款或条件,评估收入确认方法是否恰当; ③对营业收入变动及毛利率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④执行收入细节测试,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出库单、销售发票、送货单、客户签收单、出口报关单、提单、银行回单等; ⑤抽样对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检查销售回款及期后收款情况,核查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⑥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进行截止测试,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2021年12月31日、2022年①了解、评估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

1-1-227

关键审计事项应对措施
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首航新能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1,775.72万元、99,359.32万元、122,404.41万元和132,835.47万元。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坏账准备的评估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因此将应收账款减值作为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有效性; ②通过查阅销售合同、检查以往货款的回收情况、与管理层沟通等程序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是否合理; ③关注超过信用期及账龄较长且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了解账龄长的原因以及首航新能源对于其可回收性的评估,评价管理层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④取得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坏账准备计提表,分析检查应收账款账龄划分及坏账计提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⑤结合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管理层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会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11711号)。审计意见如下:

“我们审计了首航新能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6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首航新能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6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影响公司未来经营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以及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和非财务指标

(一)影响公司未来经营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

1、对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

公司高度重视对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分别为9,422.53万元、19,253.41万元、30,834.50万元和15,376.66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5.16%、4.32%、8.24%和10.47%。持续、高效的研发投入使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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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紧跟市场发展需求,有效保障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原材料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21,152.26万元、287,865.58万元、255,839.46万元和95,529.09万元,其中直接材料占比在90%以上。若未来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则会导致公司营业成本相应增加,是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

3、人工成本

公司始终重视对人才的培养和投入,报告期内实际支付的人工薪酬金额分别为15,435.25万元、31,248.11万元、54,349.66万元和24,858.07万元,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未来人工成本若持续呈上升趋势,则会导致公司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相应增加,是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

4、应收账款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32,835.4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35.35%,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对应的客户均与公司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尽管主要客户资金实力雄厚、信用记录良好,但仍不能完全排除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风险。市场的不利变化或客户流动资金水平恶化等因素都可能会影响客户按时付款的能力,使公司面临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二)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1、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34%、35.40%、31.52%和34.87%。毛利率水平反映了公司的盈利能力。未来如果公司营业收入规模不变而毛利率上升,公司的营业利润将随之增加,反之则减少。

2、资产负债率

公司目前处于稳定扩张阶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3.99%、60.09%、52.10%和47.14%,处于合理区间。若未来公司大幅扩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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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规模,资产负债率可能会有所上升,如公司债务管理谨慎性不足,导致债务融资规模过高,将可能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3、研发费用率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较高,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9,422.53万元、19,253.41万元、30,834.50万元和15,376.66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5.16%、4.32%、

8.24%和10.47%,2021年至2023年研发费用金额逐年上升。持续的技术研发投入是公司保持核心竞争的主要原因,对于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研发成果的转化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因此如未来公司研发费用率持续大幅上升,将可能对公司短期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4、经营性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924.34万元、110,961.04万元、-56,200.27万元和-27,980.05万元。公司的主要产品销售能获得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入,同时公司每年制定有相应的投资规划和财务筹划,保证经营性现金流正常流转。但若公司投资规划和财务筹划不当,或下游客户经营状况变化,导致公司现金流周转出现不利变化,则可能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

四、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会计师审阅意见

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基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上会会计师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5)第0888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首航新能源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发行人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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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对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上会会计师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25)第0888号《审阅报告》,公司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12.312023.12.31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资产总计442,531.53491,336.26-48,804.72-9.93
负债总计177,476.98256,001.99-78,525.01-30.67
所有者权益总计265,054.55235,334.2629,720.2912.63

注:2024年度及2024年12月31日数据为经审阅数据,2023年12月31日数据为经审计数据,下同。

截至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分别为442,531.53万元、177,476.98万元和265,054.55万元,较上年末变动比例分别为-9.93%、-30.67%和12.63%,其中负债总额下降主要系本期公司采购规模相对于2023年有所降低、期末应付款项余额较低所致,所有者权益总额增加主要系公司经营积累增加所致。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271,077.59374,325.25-103,247.66-27.58
营业利润28,009.7238,815.70-10,805.97-27.84
利润总额27,711.2838,474.11-10,762.83-27.97
净利润25,887.7934,101.22-8,213.43-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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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887.7934,101.22-8,213.43-24.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98.9330,644.09-7,045.16-22.99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1,077.59万元,同比下降27.58%;实现利润总额27,711.28万元,同比下降27.9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887.79万元,同比下降24.09%;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98.93万元,同比下降22.99%,主要原因系:(1)自2023年下半年以来,随着乌克兰危机影响趋缓,欧洲光伏、储能市场需求回落,公司2024年境外收入较2023年度有所下降;(2)公司主动控制与毛利率较低的客户的交易规模,该年度境内收入规模整体下降但利润水平回升;(3)2024年第四季度,由于欧元对人民币汇率下降,公司产生了较大金额汇兑损失。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977.44-56,200.2790,177.71-160.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088.30-31,209.583,121.28-1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65.3364,387.88-57,122.55-88.72

202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主要系公司2023下半年以来,公司备料数量及原材料采购总额整体有所降低,当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有所降低。

2024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金额同比有所降低,主要系公司广东首航自有厂房已经投产,当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有所降低。

2024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较去年同期有所降低,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均采取信用担保方式,未产生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本期收入、支出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均有所降低。

4、非经常性损益主要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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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513.39-73.7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362.664,625.3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88.46-263.1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5981.8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98.44-341.59
小计2,667.664,028.62
减:非经常性损益影响的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378.80571.49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2,288.853,457.1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2,288.853,457.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23,598.9330,644.09

5、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之间,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所处行业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业绩异常波动的重大不利因素。

(四)2025年1-3月的业绩预计情况

经初步测算,公司2025年1-3月的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1-3月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68,000-72,00071,982.49-5.53至0.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00-5,5004,904.75-0.10至12.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00-5,3004,280.959.79至23.80

公司预计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的区间为68,000万元至72,000万元,同比变动-5.53%至0.0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区间为4,900万元至5,500万元,同比变动-0.10%至12.1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区间为4,700万元至5,300万元,同比增长9.79%至23.80%,公司经营业绩预计较2024年第一季度整体保持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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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告期内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财务报表及附注系按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以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编制,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报告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经营周期

公司以12个月为1个营业周期。

(四)记账本位币

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公司作为购买方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的控制权,如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如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应当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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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应当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公司对外合并如属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下列情况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2)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

(3)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4)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在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3、公司对外合并如属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按照下列方法处理:

(1)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

(2)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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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子公司,是指被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母公司应当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如有)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子公司不应当予以合并,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1、该母公司是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2、该母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3、该母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编制合并报表时,本公司与被合并子公司采用的统一的会计政策和期间。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在抵销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后,由本公司合并编制。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年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及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及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年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及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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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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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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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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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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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3)租赁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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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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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应收票据组合以承兑人、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划分组合
组合2应收账款组合本组合以合并范围外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组合4其他应收款组合本组合以合并范围外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5合同资产组合本组合以合并范围外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6应收款项融资组合以承兑人、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划分组合

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金融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不同组合计量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计提方法
组合1应收票据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2应收账款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显著增加外,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4其他应收款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5合同资产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6应收款项融资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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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①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②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③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④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4)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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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6)核销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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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当月首个工作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2、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并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货币性项目,是指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

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

3、境外经营实体的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3)按照上述(1)、(2)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4、公司对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按照下列方法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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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资产负债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予以重述,对利润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变动予以重述,再按照最近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

在境外经营不再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时,停止重述,按照停止之日的价格水平重述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5、公司在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有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公司各类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各类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如下:

(1)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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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价格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或存货类别)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一)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合同资产,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该收款权利应作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正常履行合同形成的合同资产,如果合同付款逾期未超过30日的,判断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不存在差异,不确认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如果合同付款逾期超过(含)30日的,按照该合同资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具体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节“五、报告期内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八)金融工具”。

(十二)合同成本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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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例如:

销售佣金等)。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例如:

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为准备投标资料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这些支出明确由客户承担。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第

(1)项减去第(2)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企业上述第(1)项减去第(2)项后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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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投资。

1、投资成本确定

除对外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下列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指合营企业)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采用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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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在权益法核算时,当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对被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在确认投资损益时,先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方面的调整,再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

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消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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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十四)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各类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并按下列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折旧率计提折旧:

类别折旧方法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年5.00%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3-10年5.00%9.50%-31.67%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4年5.00%23.75%
电子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3-10年5.00%9.50%-31.67%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具体认定依据为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条件的: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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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4、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十五)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3、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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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2)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4、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六)在建工程

1、包括公司基建、更新改造等发生的支出,该项支出包含工程物资;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十七)借款费用

1、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的(通常是指1年及1年以上)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2、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支付的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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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则继续进行。

3、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的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相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的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4、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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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2、公司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通常考虑的因素:

(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

(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

(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

(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

(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

(7)与企业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或者直线法)摊销。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将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

项目摊销年限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按权证规定年限直线法
软件10年直线法

(十九)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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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将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装修费、专利授权使用费。各项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二十)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二十一)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

1-1-257

资产组合。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二十二)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2、短期薪酬是指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是指公司为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于报告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

(2)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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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3)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上述第①项和第

②项应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1)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2)企业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4、辞退福利

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适用于上述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除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情形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企业应当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

(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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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三)收入

1、收入确认原则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5)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然后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并且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该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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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应考虑下列迹象:

(1)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到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1)境内销售:公司销售并网逆变器、储能逆变器和储能电池及配件等产品,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将产品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公司销售集中式储能系统产品,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将产品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并经客户签收后或将产品交付客户并经客户验收提供确认凭据后确认收入;

(2)境外销售: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约定的不同交货方式,分别于工厂交货给客户指定的承运人后、货物提单已签发且办妥出口报关手续、货物直接发运至合同约定地点并经客户签收等条件满足时确认收入。

(二十四)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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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企业对于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冲减相关成本。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3、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所有权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确认政府补助实现。其中非货币性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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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于资产负债表日,分析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在计算确定当期所得税(即当期应交所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基础上,将两者之和确认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十六)租赁负债

(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

于租赁期开始日,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根据本节“五、报告期内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七)借款费用”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二十七)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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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二十八)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这里所指的权益工具是企业自身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A、期权的行权价格;B、期权的有效期;C、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D、股价预计波动率;E、股份的预计股利;F、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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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在行权日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九)租赁

租赁是指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公司作为承租人

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2)后续计量

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参见本节“五、报告期内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五)

1-1-265

使用权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1)经营租赁

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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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

(2021年1月1日前适用)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对经营租赁的处理

(1)租金的处理

在经营租赁下需将支付或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

对于承租人在经营租赁中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或有租金的处理

在经营租赁下,承租人对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出租人提供激励措施的处理

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承租人应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费用及相应的负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承租人将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处理

(1)租金的处理

出租人应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

(2)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

经营租赁中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应当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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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采用出租人对类似应折旧资产通常所采用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4)或有租金的处理

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5)出租人对经营租赁提供激励措施的处理

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确认租金收入。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出租人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6)经营租赁资产在财务报表中的处理

在经营租赁下,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仍然留在出租人一方,因此出租人将出租资产作为自身拥有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如果出租资产属于固定资产,则列在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项下,如果出租资产属于流动资产,则列在资产负债表有关流动资产项下。

3、融资租赁

公司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作为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三十一)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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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此外,本公司同时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定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十二)重大会计估计及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公司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主要估计金额的不确定因素如下:

1、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公司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2、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定期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确认存货跌价损失。本公司在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并以可得到的资料作为估计的基础,其中包括存货的市场价格及本公司过往的营运成本。存货的实际售价及销售费用和税金可能随市场销售状况或存货的实际用途等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因此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可能会随上述原因而发生变化。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调整将影响估计变更当期的损益。

3、除存货及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除存货及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进行减值评估,以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否下跌至低于其账面价值。如果情况显示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全部收回,有关资产便会视为已减值,并相应确认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是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或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当本公司不能可靠获得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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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或资产组)的公开市价,且不能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时,本公司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可收回金额。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生产产品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4、固定资产折旧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本公司定期审阅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数额。资产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改变而确定。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进行调整。

5、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在预计受益期内进行摊销。预计受益期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制定,或考虑同类资产的收益期限,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摊销额。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摊销进行调整。

6、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内进行摊销。预计受益期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制定,或考虑同类资产的受益期限,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摊销额。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摊销进行调整。

7、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并以预期收回该资产期间的适用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并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需要运用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并根据现行的税收政策及其他相关政策对未来的适用所得税税率进行合理的估计和判断,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如果未来期间实际产生的利润的时间和金额或者实际适用所得税税率与管理层的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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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与租赁相关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租赁的识别

公司在识别一项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时,需要评估是否存在一项已识别资产,且客户控制了该资产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权。在评估时,需要考虑资产的性质、实质性替换权、以及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因在该期间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能够主导该资产的使用。

(2)租赁的分类

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分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3)租赁负债

公司作为承租人时,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量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公司对使用的折现率以及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进行估计。在评估租赁期时,公司综合考虑与本集团行使选择权带来经济利益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自租赁期开始日至选择权行使日之间的事实和情况的预期变化等。不同的判断及估计可能会影响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确认,并将影响后续期间的损益。

(三十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1)2021年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对于剩余租赁期超过12个月的,本公司根据2021年1月1日的剩余租赁

1-1-271

付款额和增量借款利率确认租赁负债,以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确定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根据预付租金等进行必要调整。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报表项目2020.12.31(变更前)2021.1.1(变更后)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使用权资产--25,341,004.843,090,340.83
租赁负债--16,845,995.291,895,465.0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495,009.551,194,875.78

(2)2022年会计政策变更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此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此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

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此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

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1-1-272

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此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2023年会计政策变更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此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

公司自2023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此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2024年1-6月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根据该规定,公司将报告期内各期原计入销售费用的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计入营业成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1)2024年1-6月

单位:元

报表项目2024年1-6月(变更前)2024年1-6月(变更后)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营业成本941,037,400.51861,260,711.69956,115,872.75874,006,596.32
销售费用111,194,745.7188,868,552.0896,116,273.4776,122,667.45

2)2023年度

单位:元

报表项目2023年度(变更前)2023年度(变更后)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营业成本2,526,441,289.752,358,219,055.212,563,798,707.552,389,720,656.05

1-1-273

销售费用340,090,135.23285,042,432.52302,732,717.43253,540,831.68

3)2022年度

单位:元

报表项目2022年度(变更前)2022年度(变更后)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营业成本2,834,094,990.422,678,412,493.792,878,655,819.302,719,992,151.69
销售费用213,315,971.98192,633,087.94168,755,143.10151,053,430.04

4)2021年度

单位:元

报表项目2021年度(变更前)2021年度(变更后)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营业成本1,198,883,177.231,203,802,634.131,217,058,159.851,221,399,553.40
销售费用102,295,225.0592,389,134.2184,120,242.4374,792,214.94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无主要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六、非经常性损益

上会会计师对公司报告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4)第11715号《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106.19-73.7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804.014,625.341,973.13823.58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35.05-263.14-1,267.01-149.37

1-1-27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81.80147.16117.9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17.82-341.59-157.32-32.76
因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7,731.96
小计927.424,028.62695.96-6,972.53
减:非经常性损益影响的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124.18571.49113.38115.70
减:固定资产加计扣除影响的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92.17-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803.253,457.13674.76-7,088.2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803.253,457.13674.76-7,088.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12,255.9030,644.0984,212.3225,773.34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7,088.23万元、674.76万元、3,457.13万元和803.25万元,分别占各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7.94%、0.79%、10.14%和

6.15%。

2021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供应商宁德时代之子公司问鼎投资于该年度对公司进行增资,公司将其增资价格与同期投资者增资价格差额确认股份支付7,731.96万元。除股份支付外,公司其他非经常性损益较小,公司具备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盈利能力。

七、税项

(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1、流转税及附加税费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缴流转税税额5%、7%
教育费附加实缴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缴流转税税额2%

2、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税率如下:

1-1-275

单位名称企业所得税税率增值税率
首航新能15%本公司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适用税率13%。本公司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率6%。
东莞首航25%东莞首航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适用税率13%。
广东首航25%13%
澳大利亚首航30%10%
香港首航16.5%-
波兰首航19%23%
德国首航15%19%
韩国首航9%10%
阿联酋首航(已注销)-5%
巴基斯坦首航29%17%
英国首航19%20%
上海百竹成航25%13%
巴西首航15%18%
武汉首航25%13%
新加坡首航控股17%8%
惠州首航25%13%
荷兰首航控股19%21%
新加坡首航能源17%8%
荷兰首航能源19%21%
日本首航23.2%10%
SOFARSOLAR AUSTRALIA PTY LTD(已注销)30%10%

3、个人所得税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

1、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

1-1-276

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174420011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2017-2019年度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2020年经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20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25日分别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044201338、GR202344208200的高新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公司2020-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5%税率缴纳。根据《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2022年第四季度内高新技术企业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100%加计扣除。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相关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公司嵌入式软件产品适用该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公司适用该税收优惠政策。

2、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税收优惠对公司利润总额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793.423,512.599,898.912,846.51
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金额231.57633.30391.8427.49
税收优惠金额合计1,024.994,145.8910,290.742,874.00
利润总额14,394.2238,474.1198,874.2922,532.18
税收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7.1210.7810.4112.76

1-1-277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2,874.00万元、10,290.74万元、4,145.89万元和1,024.99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2.76%、10.41%、

10.78%和7.12%。前述税收优惠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申请取得,对于公司经营成果具有一定提升作用,但公司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八、分部信息

详细情况参见本节“十一、盈利能力分析”。

九、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4.6.30 /2024年1-6月2023.12.31 /2023年度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
流动比率(倍数)1.711.691.531.69
速动比率(倍数)1.191.091.021.17
资产负债率(合并)(%)47.1452.1060.0953.9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3.2745.9855.2351.25
利息保障倍数(倍)15.3026.53131.8951.8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083.175.956.36
存货周转率(次)0.862.023.313.6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22,504.4350,822.05106,508.6627,560.3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3,059.1534,101.2284,887.0818,685.1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12,255.9030,644.0984,212.3225,773.34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0.478.244.325.1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75-1.512.990.8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10-0.542.090.9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6.766.345.342.86

注:1、除资产负债率外,上述指标的计算均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预付款项-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1-1-278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计提折旧+计提摊销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公司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2、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4年3月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报告期内财务数据进行相应调整,下同。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期间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4年 1-6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400.35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070.330.33
2023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5.840.920.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4.230.830.83
2022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7.112.292.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6.652.272.27
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4.760.520.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1.730.720.72

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分别对应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

1-1-279

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基本每股收益=P0÷SS= S0+S1+Si×Mi÷M0– 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发行人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一)2024年度盈利预测说明

公司以经审计的2023年度、2024年1-6月的合并报表、经审阅的2024年7-9月的合并报表为基础,结合公司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和融资计划等资料,在充分考虑经营条件、经营环境、未来发展计划以及盈利预测报告中所述的各项假设的前提下,编制了2024年度盈利预测报告,上会会计师审核并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13712号)。

公司对2024年度主要科目的盈利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4年度预测同比变动
1-6月 经审计数据7-12月 预测数据2024年度 预测数据
营业收入374,325.25146,917.58124,355.72271,273.30-27.53
营业利润38,815.7014,612.0413,702.0528,314.09-27.06
利润总额38,474.1114,394.2213,661.1628,055.38-27.08
净利润34,101.2213,059.1512,431.6025,490.75-25.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101.2213,059.1512,431.6025,490.75-25.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644.0912,255.9011,330.4723,586.37-23.03

1-1-280

公司预测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71,273.30万元,较2023年度同比下降

27.53%;预测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586.37万元,较2023年度同比下降23.03%,主要原因系:1、自2023年下半年以来,随着乌克兰危机影响趋缓,欧洲光伏、储能市场需求回落,公司2024年境外收入较2023年度有所下降;2、公司主动控制与毛利率较低的客户的交易规模,该年度境内收入规模整体下降但利润水平回升;3、2024年第四季度,由于欧元对人民币汇率下降,公司预计产生较大金额汇兑损失。

(二)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及基本假设

1、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

本盈利预测报告是公司管理层以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2024年1-6月的合并报表、经审阅的2024年7-9月的合并报表为基础,结合公司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和融资计划等资料,在充分考虑经营条件、经营环境、未来发展计划以及盈利预测报告中所述的各项假设的前提下编制的。

公司编制盈利预测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公司实际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一致。

2、盈利预测的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当前社会政治、经济环境无重大改变,无重大变化;

(2)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无重大改变;

(3)公司适用的金融机构信贷政策、利率、外汇市场汇率等相对稳定;

(4)公司正常营运,经营模式和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

(5)公司制定的生产计划、销售计划、投资计划、融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预测期内公司销售商品的市场需求和价格在正常范围内变动,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源、劳务能够取得且价格无重大变化;

(6)公司已经签订的主要采购和销售合同及订单能够按照预期基本实现,不会出现重大调整或变化;

(7)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所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1-1-281

十一、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46,917.58374,325.25445,671.20182,564.05
二、营业总成本132,972.63335,386.94342,954.07158,605.86
其中:营业成本95,611.59256,379.87287,865.58121,705.82
税金及附加450.712,250.742,705.46502.42
销售费用9,611.6330,273.2716,875.518,412.02
管理费用11,137.1223,661.1620,676.0215,441.38
研发费用15,376.6630,834.5019,253.419,422.53
财务费用784.93-8,012.60-4,421.923,121.68
加:其他收益1,157.665,704.982,364.97851.08
投资收益--755.38-853.2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35.05492.24-413.81-149.37
信用减值损失-152.43-3,058.02-3,543.82-1,608.86
资产减值损失-679.38-2,432.66-1,239.66-486.09
资产处置收益106.19-73.79--
三、营业利润14,612.0438,815.7099,031.6122,564.95
加:营业外收入6.622.560.610.74
减:营业外支出224.44344.15157.9333.50
四、利润总额14,394.2238,474.1198,874.2922,532.18
减:所得税费用1,335.074,372.8913,987.223,847.07
五、净利润13,059.1534,101.2284,887.0818,685.1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59.1534,101.2284,887.0818,685.11
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255.9030,644.0984,212.3225,773.3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较大,持续经营能力较强。

1-1-282

(一)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化情况

1、总体构成及变动情况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82,564.05万元、445,671.20万元、374,325.25万元和146,917.58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146,683.4899.84373,574.1899.80445,608.2999.99181,749.8399.55
-并网逆变器74,943.8851.01206,005.0155.03181,548.0040.74117,740.2964.49
-储能逆变器36,635.6924.9474,906.0620.01137,302.6830.8142,071.1523.04
-储能电池31,776.6821.6388,614.8923.67124,629.3227.9621,721.3611.90
-光伏系统配件及其他3,327.242.264,048.221.082,128.290.48217.030.12
其他业务收入234.100.16751.070.2062.910.01814.230.45
合计146,917.58100.00374,325.25100.00445,671.20100.00182,564.0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专注于太阳能电力设备领域,主营业务突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55%、99.99%、99.80%和99.84%,是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和储能电池,前述产品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合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44%、99.51%、98.72%和

97.58%。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期初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如下:

(1)光伏发电市场规模持续增长

随着国际气候议题的重要性日益突显,“碳中和”成为全球共识,世界各国均高度重视光伏产业的发展,纷纷制定政策鼓励和支持光伏发电与储能技术。近年来,全球光伏装机量整体保持快速增长趋势,近十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0%。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作为光储系统的核心设备,光伏装机容量的快速提升使得光伏逆变器市场需求同步增长。

1-1-283

(2)储能领域市场需求增加

随着光伏装机量的快速增长,储能系统的运用将成为光伏大规模应用、能源结构转型的关键要素,报告期内储能领域市场需求快速增加。公司自2015年开始布局储能逆变器相关领域,是同行业中较早推出储能逆变器产品的企业之一;同时,由于技术同源、客户资源相通,公司在储能领域具备较强的先发优势。

(3)公司研发制造能力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新设立上海、武汉研发中心,研发团队持续扩大、研发实力不断提升。另一方面,面对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积极完善产能布局,报告期内光伏逆变器产能不断提升,并新增储能电池相关产线。公司研发制造能力的提升使得公司产品竞争力与市场认可度不断增强。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滑,主要原因系公司产品终端用途以家庭户用和中小型工商业电站为主,欧洲地区是公司最主要的市场。2023年以来,受欧洲居民用电价格下降以及行业与政策周期性波动等因素影响,欧洲地区户用光储市场保持增长但趋势有所放缓。2021年末至2024年6月末,欧洲主要国家家庭及工商业用电价格情况如下:

1-1-284

数据来源:GlobalPetrolPrices

根据GlobalPetrolPrices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欧洲主要国家的用电价格出现下降趋势。2023年12月,德国、荷兰、英国、西班牙、捷克、意大利的家庭用电价格均呈下降趋势,其中德国、荷兰、意大利同比下降比例超过30%;2023年12月,德国、荷兰、英国、西班牙、捷克、意大利、法国的工商业用电价格呈较大幅度下降趋势,其中德国、荷兰、意大利同比下降比例分别达69%、54%、29%。2024年6月,欧洲主要国家的用电价格继续呈下降趋势。

综上,2023年以来欧洲主要国家的家庭用电价格、工商业用电价格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安装光储系统的经济性降低,导致欧洲地区市场需求整体放缓,是该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滑的主要原因。

2、分地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外销售122,026.6883.19282,293.6475.57399,321.7889.61159,958.9488.01
境内销售24,656.8016.8191,280.5424.4346,286.5010.3921,790.8911.99
合计146,683.48100.00373,574.18100.00445,608.29100.00181,749.8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159,958.94万元、399,321.78万元、282,293.64万元和122,026.6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1-1-285

分别为88.01%、89.61%、75.57%和83.19%。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外销售,其中欧洲地区是公司产品最主要的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内销售收入分别为21,790.89万元、46,286.50万元、91,280.54万元和24,656.8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99%、10.39%、24.43%和16.81%,占比相对较低。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努力开拓国内市场,新增天合智慧、翔泰新能、创维光伏等国内行业领先客户。

3、收入季节性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分季度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占比营业收入占比营业收入占比营业收入占比
第一季度71,982.4949.00111,550.6329.8054,643.4312.2626,177.9014.34
第二季度74,935.0851.00104,587.6527.94121,356.2227.2339,893.4121.85
第三季度--86,040.7722.99120,702.1027.0853,305.7429.20
第四季度--72,146.2119.27148,969.4533.4363,187.0034.61
合计146,917.58100.00374,325.25100.00445,671.20100.00182,564.05100.00

由上表可知,2021年度至2022年度,公司分季度收入结构占比保持稳定,各季度收入金额整体呈环比增长趋势,其中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以境外销售为主,境外客户通常于市场需求增长时,在圣诞及新年假期前增加备货。2023年度,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偏低,主要原因系2023年下半年受到欧洲天然气价格和电价回落,全球组件、碳酸锂价格下降等因素的影响,境外光伏、储能市场阶段性备货需求下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滑。

(二)营业成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121,705.82万元、287,865.58万元、256,379.87万元和95,611.59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1-1-286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95,529.0999.91255,839.4699.79287,865.58100.00121,152.2699.55
-直接材料86,233.4990.19233,837.5091.21263,992.4791.71110,583.7190.86
-直接人工2,616.072.746,410.382.505,076.221.762,597.812.13
-制造费用3,169.533.327,525.542.948,418.872.923,928.543.23
-运输费2,002.152.094,330.291.695,921.942.062,224.701.83
-售后费用1,507.851.583,735.741.464,456.081.551,817.501.49
其他业务成本82.500.09540.410.21--553.550.45
合计95,611.59100.00256,379.87100.00287,865.58100.00121,705.82100.00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4年3月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报告期内财务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将报告期内计提的售后费用计入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不再作为销售费用核算,售后费用的具体分析参见本节“十一、盈利能力分析”之“(四)期间费用分析”之“1、销售费用”之“(1)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之“2)售后费用”。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21,152.26万元、287,865.58万元、255,839.46万元和95,529.09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9.55%、100.00%、99.79%和99.91%,与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相匹配。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整体保持稳定,其中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0.86%、91.71%、91.21%和90.19%,是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所属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研发设计的重要性程度较高,而生产工序相对标准化,水电等能源耗用相对较少,因此直接材料成本占比较高,符合公司产品的特点。2021至2023年度,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1-1-287

公司名称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阳光电源-光伏行业72.7981.1380.33
锦浪科技-光伏行业-逆变器89.2488.9787.76
固德威-光伏并网逆变器88.2986.6686.47
上能电气-光伏行业-逆变器93.5792.4393.68
艾罗能源-主营业务成本/并网逆变器80.9784.1385.56
德业股份-逆变器83.9791.9594.85
首航新能92.5693.1592.24

注:

1、艾罗能源2021年度数据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2022年度及2023年度数据为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并网逆变器产品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

2、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2024年1-6月相关数据;

3、因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质保费用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数据的调整情况,为保证财务数据可比性,上表中公司财务数据未反映该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下同。

由上表可见,2021至2023年度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构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1、毛利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51,154.3999.70117,734.7299.82157,742.7199.9660,597.5699.57
-并网逆变器24,626.4348.0057,968.0349.1562,255.8639.4534,082.2056.00
-储能逆变器17,239.5733.6035,882.9830.4263,537.4240.2621,799.3835.82
-储能电池9,020.1217.5822,259.3618.8731,089.3919.704,612.707.58
-光伏系统配件及其他268.270.521,624.351.38860.030.54103.290.17
其他业务毛利151.600.30210.660.1862.910.04260.670.43
合计51,305.99100.00117,945.38100.00157,805.61100.0060,858.2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总额分别为60,858.24万元、157,805.61万元、

1-1-288

117,945.38万元和51,305.99万元,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较强。2022年度,随着储能逆变器和储能电池销售规模增长,前述产品的利润贡献率大幅提升。

2、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并网逆变器32.8628.1434.2928.95
储能逆变器47.0647.9046.2851.82
储能电池28.3925.1224.9521.24
光伏系统配件及其他8.0640.1340.4147.59
主营业务毛利率34.8731.5235.4033.34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33.34%、35.40%、31.52%和34.87%,整体保持稳定。2024年1-6月,公司光伏系统配件及其他毛利率下降较多,主要系公司集中式储能系统产品销售处于市场开拓前期,毛利率较低。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主要受到各类产品销售占比和自身毛利率水平变动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销售占比变动和毛利率变动对于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影响量化分析如下:

单位:百分点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销售占比 影响毛利率 变动影响销售占比 影响毛利率 变动影响销售占比 影响毛利率 变动影响
并网逆变器-1.142.414.94-3.39-6.962.18
储能逆变器2.36-0.21-4.980.333.97-1.71
储能电池-0.520.71-1.060.043.401.04
光伏系统配件及其他0.48-0.730.24-0.0030.17-0.03
合计1.182.18-0.86-3.030.581.47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3.36-3.882.06

注:销售占比影响=上期毛利率×(本期销售收入占比-上期销售收入占比);毛利率变动影响=(本期毛利率-上期毛利率)×本期销售收入占比。

1-1-289

由上表可见,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1年度上升2.06个百分点,其中各类产品销售占比对于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影响为0.58个百分点,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动对于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影响为1.47个百分点。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2年度下降3.88个百分点,其中各类产品销售占比对于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影响为下降0.86个百分点,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动对于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影响为下降3.03个百分点。2024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3年度上升3.36个百分点,其中各类产品销售占比对于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影响为1.18个百分点,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动对于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影响为2.18个百分点。

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主要系储能产品销售占比变动所致,具体原因参见本节“十一、盈利能力分析”之“(三)毛利和毛利率分析”之“3、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之“(2)储能逆变器”及“(3)储能电池”。

3、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并网逆变器、储能逆变器和储能电池,前述产品销售收入合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99.44%、99.51%、98.72%和97.58%,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1)并网逆变器

报告期内,公司并网逆变器的毛利率分别为28.95%、34.29%、28.14%和

32.86%,存在一定波动,主要系产品境内外销售占比变动、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及运费变动等因素所致。

1)境内外销售占比变动

受到行业发展阶段、市场竞争状况、地方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公司境内外销售定价策略与定价机制存在一定差异,主要体现在:①欧洲、澳大利亚等传统光伏市场分布式光伏产业起步较早,市场已较为成熟,用户已形成一定的使用习惯,市场接受度更高;②欧洲、美国等地区用电价格较高,用户安装使用光伏发电系统具有较好的经济性;③部分新兴光伏市场的政策支持力度较大,使得当地市场价格敏感度较低;④国内光伏产业经过前期的快速发展,已形成完整的光伏

1-1-290

产业链,相较于境外市场,国内市场的参与者更多,竞争程度更加激烈。因此,境外销售产品毛利率水平整体高于境内较多。报告期内,公司并网逆变器境内外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销售占比毛利率销售占比毛利率销售占比毛利率销售占比毛利率
境内销售30.0916.4143.356.6425.0420.5017.7912.30
境外销售69.9139.9456.6544.5974.9638.9082.2132.55
合计100.0032.86100.0028.14100.0034.29100.0028.95

由上表可见,公司并网逆变器产品境外销售毛利率水平整体高于境内较多。2022年度,公司并网逆变器境内销售占比持续上升,同时由于同期国内较大功率段产品和第三代新品销售占比上升,公司境内销售单价整体有所提升,且本期部分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使得并网逆变器国内销售毛利率较2021年度上升较多;2023年度,公司并网逆变器国内销售占比上升但毛利率下降较多,主要原因系当期公司对天合智慧、翔泰新能等境内大型客户的销售规模增长较多,而境内光伏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导致毛利率较2022年度降幅较大;境外市场方面,2023年度公司毛利率较高的部分工商业新品实现销售,同时由于境外汇率波动及海运成本降低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毛利率增幅较大。2024年1-6月,公司根据市场竞争环境积极调整销售策略和客户结构,新增毛利率较高的境内客户所致,并网逆变器产品毛利率有所增长。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境内外销售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阳光电源境内销售/20.7322.0419.07
境外销售/41.5727.3327.45
锦浪科技境内销售33.7129.5632.3322.64
境外销售30.1036.7134.4833.84
固德威境内销售/12.4113.3716.32
境外销售/43.2537.1240.33

1-1-291

上能电气境内销售/18.4415.7822.44
境外销售/24.1126.3331.85
艾罗能源境内销售/37.9337.4324.81
境外销售/39.9439.0036.37
德业股份境内销售/30.1327.2117.53
境外销售/47.9246.0235.58

注:可比公司部分期间数据未披露,下同。

由上表可见,同行业可比公司境外销售毛利率整体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公司境内外销售毛利率情况符合行业特点,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

材料成本是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在90%以上。因此,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于公司成本的影响较大。

2022年度,随着主要大宗原材料市场价格趋稳和公司采购规模的上升,机构件、PCB板等逆变器产品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呈下降趋势,使得相同型号并网逆变器的平均单位成本整体较2021年度有所下降。2023年度,逆变器产品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整体保持稳定,对平均单位成本及毛利率的影响较小。

(2)储能逆变器

报告期内,公司储能逆变器的毛利率分别为51.82%、46.28%、47.90%和

47.06%,整体呈下降趋势。2022年度,储能逆变器的毛利率较2021年度下降

5.5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1)公司储能逆变器主要销售至境外,销售主要以欧元进行结算,本期该类产品的欧元平均结算汇率较2021年度有所下降;2)部分系列或型号储能逆变器随着上市时间推移和市场需求变化,销售价格有所下降。

2023年度,公司储能逆变器的毛利率较2022年度上升1.6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储能逆变器产品以外销为主,2023年度全球海运物流成本有所下降,同时受到外币结算汇率增长的影响,使得产品销售毛利率有所上升。

1-1-292

2024年1-6月,公司储能逆变器毛利率较2023年度保持稳定。光伏储能逆变器为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近年来下游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同时,区别于电流单向通过的并网逆变器,储能逆变器需要实现双向电流变换,技术难度更大、安全性要求更高,因此具有更高的毛利率水平。

(3)储能电池

报告期内,公司储能电池的毛利率分别为21.24%、24.95%、25.12%和

28.39%,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系毛利率较低的外购成品电池销售占比下降,及2023年度以来电芯原材料价格下降所致。报告期内,公司自产与外购成品储能电池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毛利率金额毛利率金额毛利率金额毛利率
自产31,776.6828.3988,614.8925.12124,574.8724.9521,443.4921.33
外购----54.4510.84277.8614.16
合计31,776.6828.3988,614.8925.12124,629.3224.9521,721.3621.24

2020年度,公司储能电池产线投产,2021年至2023年,产品销售规模逐年增加,储能电池整体毛利率水平呈逐年上升趋势;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储能电池主要原材料电芯的采购价格较上年有所下降,是储能电池毛利率上升的主要原因。

4、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电力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因此,公司选取同行业中业务类型、经营模式等方面相近的公司进行对比分析,为提高同行业公司可比财务数据的可靠性,同行业公司对比分析时仅考虑上交所、深交所A股上市公司。

(1)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
阳光电源阳光电源专注于太阳能、风能、储能、电动汽车等新能源电源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服务包括光伏逆变器、风电变流器、储能系统、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水面光伏系统、智慧能源运维服务等。

1-1-293

锦浪科技锦浪科技主要从事组串式逆变器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固德威固德威主要从事太阳能、储能等新能源电力电源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产品包括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智能数据采集器以及SEMS智慧能源管理系统。
上能电气上能电气主要从事电力电子产品研发、制造、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光伏逆变器、储能双向变流器以及有源滤波器、低压无功补偿器、智能电能质量矫正装置等产品,并提供光伏发电系统和储能系统的集成业务。
艾罗能源艾罗能源是光伏储能系统及产品提供商,主要面向海外客户提供光伏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以及并网逆变器,应用于分布式光伏储能及并网领域。
德业股份

德业股份是一家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制造企业,拥有以逆变器为主的电路控制系列、环境电器系列和热交换器系列三大核心业务。

注:同行业资料来自其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反馈问询回复和Wind等,下同。

(2)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

1)并网逆变器

单位:%

公司名称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阳光电源-光伏逆变器等电力转换设备37.6237.9333.2233.80
锦浪科技-并网逆变器18.5021.6327.4325.35
固德威-光伏并网逆变器/29.4329.8931.15
上能电气-光伏行业/光伏逆变器22.4620.2519.6422.95
艾罗能源-并网逆变器/36.2334.0731.62
平均值26.1929.0928.8528.97
首航新能-并网逆变器33.8629.1435.2929.95

注:德业股份逆变器产品以储能逆变器为主,还包含组串逆变器及微型逆变器,未单独披露“组串逆变器”产品毛利率。

由上表可见,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除上能电气光伏行业毛利率水平整体低于其他公司外,报告期内,公司并网逆变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同或相似类型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并网逆变器境外销售占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产品毛利率水平较高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公司并网逆变器的毛利率较2021年度增幅相对较大,主要系本期毛利较高的较大功率段产品和第三代新品销售占比上升所致。2023年度,公司并网逆变器产品境内销售占比提升较多,而境内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毛利率降幅较大,使得该年度公司并网逆变器产品的毛利率整体下降。

1-1-294

2)储能逆变器

单位:%

公司名称-产品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阳光电源-储能系统40.0837.4723.2414.11
锦浪科技-储能逆变器27.5837.0834.3338.65
固德威-光伏储能逆变器/55.8344.5045.40
上能电气-储能行业/储能双向变流器及系统集成产品22.6716.1712.3624.52
艾罗能源-储能逆变器/52.6250.4742.86
德业股份-储能逆变器52.0054.9651.0641.29
平均值35.5842.3535.9934.47
首航新能-储能逆变器48.0648.9047.2852.82

报告期内,公司储能逆变器与固德威、艾罗能源、德业股份同类产品的毛利率水平接近。公司储能逆变器主要为境外销售,毛利率水平整体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3)储能电池

单位:%

公司名称-产品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固德威-储能电池/24.9617.7812.26
艾罗能源-储能电池/34.2433.2035.26
德业股份-储能电池包/33.8734.91-
平均值/31.0228.6323.76
首航新能-储能电池29.3926.1225.9522.24

自2021年起,固德威根据下游客户反馈的市场需求,新增外采成品储能电池搭配储能逆变器进行销售,因此毛利率水平较低。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外购成品储能电池未考虑质保费用会计政策变更影响的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15.16%和11.84%,与固德威储能电池毛利率不存在重大差异。2023年度,固德威储能电池产品以生产入库为主,毛利率与公司自产储能电池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储能电池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与艾罗能源、德业股份整体保持一致,但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系:艾罗能源主要产品包括磷酸铁锂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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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三元锂电池,与公司产品结构存在一定差异;德业股份储能电池主要销往南非、德国等区域,与公司销售区域存在一定差异。由于产品结构和销售区域等的不同,公司储能电池产品的毛利率与艾罗能源、德业股份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四)期间费用分析

1、销售费用

(1)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8,412.02万元、16,875.51万元、30,273.27万元和9,611.63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3,968.1241.289,445.5931.206,382.4537.823,542.9542.12
运输费612.686.372,545.528.412,900.8917.191,697.4420.18
保险费214.532.232,012.476.651,588.709.41623.017.41
服务费1,371.6214.274,855.3716.041,685.159.99601.427.15
展会费756.437.872,030.736.71883.015.23539.096.41
租赁及水电费1,024.5210.662,661.108.79815.764.83409.704.87
差旅费626.506.522,317.087.65943.165.59283.633.37
广告费219.662.291,392.604.60454.202.69273.383.25
报关及代理费152.421.59848.342.80602.923.57148.211.76
招待费112.021.17880.152.91327.851.94142.871.70
办公费100.891.05311.311.03152.660.9099.601.18
折旧及摊销184.661.92262.040.8754.430.3216.120.19
其他267.592.78710.972.3584.330.5034.610.41
合计9,611.63100.0030,273.27100.0016,875.51100.008,412.0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运输费、保险费和服务费,前述费用合计占当年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76.85%、74.41%、62.30%和64.16%。

1)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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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主要系销售人员的工资和奖金等。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82,564.05万元、445,671.20万元、374,325.25万元和146,917.5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人均薪酬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销售费用-职工薪酬(万元)3,968.129,445.596,382.453,542.95
销售人员数量(人)165183189114
销售人员人均薪酬(万元/人)24.0551.6233.7731.08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31.08万元、33.77万元、51.62万元和24.05万元。如以加权平均人数计算,2021年度至2023年度公司销售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37.59万元、30.71万元和34.54万元,整体保持稳定。

2)售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售后质保支出与预计负债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负债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期初余额1,762.232,078.271,173.72660.89
本期计提-售后费用1,507.853,735.744,456.081,817.50
本期冲减1,692.974,051.783,551.541,304.67
期末余额1,577.101,762.232,078.271,173.72

报告期内,公司售后费用金额分别为1,817.50万元、4,456.08万元、3,735.74万元和1,507.85万元。公司的售后费用主要系公司对所销售的产品负有保修义务而计提的预计售后支出。公司按主营业务收入的1%-3.5%计提预计负债,实际发生售后费用时冲减预计负债。报告期内,公司预计的产品质量保证金均能够覆盖实际售后费用,预计负债余额与公司收入规模变动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售后费用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预计负债计提情况
阳光电源预计负债为计提的逆变器售后维修费用,未披露计提比例; 2021年至2023年,销售费用中售后维修服务费占非电站类销售额比例平均值为3.31%
锦浪科技预计负债计提比例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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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威分别按照销售额的1.8%和2.8%计提境内和境外销售产品的质量保证及维护支出,2019年综合计提比例为2.33%
上能电气按照用于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光伏逆变器销售收入的3.5%计提
艾罗能源以过去5年质保费用实际支出总额占对应产品收入总额的比例滚动确定质保金计提比例(即各期计提比例=前五年质保费用实际支出总额/前五年对应产品收入总额); 2021年-2023年,销售费用中产品质保金占营业收入比例平均值为2.37%
德业股份2023年度预计负债主要系预提逆变器业务售后维修费,未披露计提比例
首航新能并网逆变器、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配件及其他等产品按照主营业务收入金额的1%计提预计负债,集中式储能系统产品按照主营业务收入金额的3.5%计提预计负债

由上表可见,公司的售后费用计提比例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合理范围内。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固德威和上能电气的质保金计提比例相对较高,主要与前述公司的售后服务与品牌策略、产品类型差异等因素相关:①固德威在因雷击、水淹等非正常因素导致产品需要维修时,较多采取向客户更换机器的方式,因此固德威计提的售后维护比例相对较高;②上能电气主要产品为集中式和集散式逆变器,主要应用于大型地面电站等场景,大型地面电站的免费维保期限较长,因此上能电气按照用于大型地面电站的光伏逆变器销售收入的3.5%计提质保费用,计提比例较高。综上,公司的售后费用计提比例高于锦浪科技,与固德威和上能电气存在的差异具有合理原因。公司已建立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产品重大质量缺陷而被客户起诉的情形,公司的售后费用计提比例合理。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4年3月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报告期内财务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将报告期内计提的售后费用计入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不再作为销售费用核算。

3)运输费

报告期内,公司的运输费分别为3,922.14万元、8,822.84万元、6,875.81万元和2,614.8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运输费根据新收入准则在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核算,其中由于内部库存管理而进行调库,无当前或预期直接相关的销售合同/订单,不属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计入销售费用核算。公司报告期内运输费用率的具体情况如下:

1-1-298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销售费用-运输费612.682,545.522,900.891,697.44
营业成本-运输费2,002.154,330.295,921.942,224.70
运输费合计2,614.836,875.818,822.843,922.14
主营业务收入146,683.48373,574.18445,608.29181,749.83
运输费率1.781.841.982.16

报告期内,由于国际海运成本整体回落,公司运输费率有所下降。4)保险费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保险费分别为623.01万元、1,588.70万元、2,012.47万元和214.53万元,公司境外销售占比较高,主要为公司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投保费用等。5)服务费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服务费分别为601.42万元、1,685.15万元、4,855.37万元和1,371.62万元,主要系行业专业咨询机构为公司提供全球光伏行业市场情况和数据等服务和人力资源服务费等费用。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不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强对光伏、储能领域的分析和全球各国行业情况的调研,以及不断引进专业人才,销售费用中的服务费相应逐年上升。

(2)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阳光电源5.727.157.876.56
锦浪科技6.666.004.304.66
固德威8.146.717.207.87
上能电气5.444.774.726.42
艾罗能源12.936.946.2312.51
德业股份2.753.722.632.18

1-1-299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平均值6.945.885.496.70
首航新能7.579.094.795.60

注:因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质保费用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数据的调整情况,为保证财务数据可比性,上表中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数据未反映该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2021年度至2023年度,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2021年度至2022年度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为: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集中度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客户多为长期业务合作伙伴,因此销售人员数量相对较少;2)公司外销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受到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2021年度至2022年度公司境外业务的开拓受到一定限制,广告费、展会费和差旅费等市场推广费用相对较低。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积极进行业务拓展、扩大市场布局,销售费用率有所提升。

2、管理费用

(1)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15,441.38万元、20,676.02万元、23,661.16万元和11,137.12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股份支付2,515.4822.593,022.9212.787,214.9134.908,553.6055.39
职工薪酬5,628.1050.5312,675.4853.576,892.7033.342,641.0017.10
租赁及水电费697.466.261,896.148.012,281.2011.031,150.687.45
专利授权使用费--137.990.58331.181.601,049.556.80
服务费333.062.991,257.325.311,401.236.78509.763.30
办公费88.710.80420.701.78511.362.47384.312.49
招待费213.531.92426.281.80580.842.81346.972.25
折旧及摊销1,329.9111.941,997.978.44773.983.74341.142.21
车辆使用费41.700.37115.630.49106.840.52136.580.88
差旅费126.851.14418.331.77204.690.99108.620.70

1-1-300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低值易耗品10.560.09413.321.7567.210.3361.230.40
其他151.741.36879.083.72309.871.50157.941.02
合计11,137.12100.0023,661.16100.0020,676.02100.0015,441.3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股份支付、职工薪酬和租赁及水电费,前述费用合计占当年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79.95%、79.26%、74.36%和79.38%。

1)股份支付

公司通过皓首为峰投资和百竹成航投资2家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向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形式实施股权激励。上述激励平台设立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员工对公司的间接持股,从而实现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增强公司员工凝聚力。

公司股份支付各期分摊费用根据授予的公允价格以及授予的股份数计算股份支付金额,并在相应的等待期进行分摊。2023年7月,公司结合上市工作进度等因素综合考虑,重新评估上市时间,预计2024年12月完成上市发行工作。根据《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以首次公开募股成功为可行权条件》的要求,等待期内公司估计其成功完成首次公开募股的时点发生变化的,应当根据重估时点确定等待期,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扣减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确认的员工股权激励相关的股份支付金额分别为821.64万元、7,214.91万元、3,022.92万元和2,515.48万元。

2021年度,问鼎投资通过增资方式入股公司,问鼎投资为公司主要供应商宁德时代的子公司,根据问鼎投资入股价格与同期其他投资者入股价格的差额,公司于2021年度确认股份支付7,731.96万元。

2)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2,641.00万元、6,892.70万元、12,675.48万元和5,628.10万元。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以及优秀管理人才的不断加入,使得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金额相应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人均薪酬情况如下:

1-1-301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管理费用-职工薪酬(万元)5,628.1012,675.486,892.702,641.00
管理人员数量(人)332382292118
管理人员人均薪酬(万元/人)16.9533.1823.6122.38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22.38万元、23.61万元、33.18万元和16.95万元。如以加权平均人数计算,2021年度至2023年度公司管理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27.49万元、30.19万元和29.26万元,整体保持稳定。公司管理费用中,工资及福利与营业收入的配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管理费用-职工薪酬5,628.1012,675.486,892.702,641.00
营业收入146,917.58374,325.25445,671.20182,564.05
占比3.833.391.551.45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其中2023年度占比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该年度受欧洲居民用电价格下降以及行业与政策周期性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滑所致。

3)租赁及水电费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租赁及水电费分别为1,150.68万元、2,281.20万元、1,896.14万元和697.46万元,均为公司租赁办公场所的租金及水电费用。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办公场所均为向第三方租赁物业,随着业务规模增长,公司租赁场所面积不断增加,使得租金及水电费相应增长。2023年度,广东首航自有房产投产,租赁及水电费同比略有降低。

(2)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阳光电源1.701.211.522.03
锦浪科技4.474.543.093.83

1-1-302

固德威5.123.924.173.95
上能电气2.291.832.183.54
艾罗能源4.322.491.444.00
德业股份2.553.192.492.24
平均值3.412.862.483.27
首航新能7.586.324.648.46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分别为8.46%、4.64%、6.32%和7.58%,2021年度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较多,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以及主要供应商宁德时代之子公司增资入股,相应确认股份支付所致。剔除股份支付金额后,公司报告期内管理费用率分别为3.77%、3.02%、5.51%和5.87%,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管理费用率较高,主要原因系该年度公司职工薪酬等固定支出增加,及广东首航自有房产投产后折旧及摊销金额有所增长所致。

3、研发费用

(1)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9,422.53万元、19,253.41万元、30,834.50万元和15,376.66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11,256.6573.2120,680.9767.0712,394.0764.375,542.5958.82
测试认证费799.045.202,900.939.412,084.3510.831,609.5717.08
材料费581.173.782,217.127.192,244.6911.66969.2810.29
租赁及水电费939.306.111,944.976.311,153.845.99624.746.63
折旧及摊销1,438.519.362,021.576.56923.174.79520.145.52
其他361.992.351,068.933.47453.302.35156.221.66
合计15,376.66100.0030,834.50100.0019,253.41100.009,422.5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和测试认证费,前述费用合计占

1-1-303

当年研发费用的比例分别为75.90%、75.20%、76.48%和78.40%。

1)职工薪酬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5,542.59万元、12,394.07万元、20,680.97万元和11,256.65万元,逐年增加。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的投入、研发人才的培养和研发团队的建设,报告期内不断扩充研发团队规模和人才储备。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人均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研发费用-职工薪酬11,256.6520,680.9712,394.075,542.59
研发人员数量525658471229
研发人员人均薪酬21.4431.4326.3124.2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24.20万元、26.31万元、31.43万元和21.4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引进专业研发人才,研发人员平均薪酬稳步增长。

2)测试认证费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中测试认证费金额分别为1,609.57万元、2,084.35万元、2,900.93万元和799.04万元。全球主要市场对于光伏逆变器等设备均制定有相应的认证要求,公司在产品研发过程中,需将产品样机或迭代版本送至专业认证机构进行检测认证。报告期内,公司不断进行新产品的研发和原有机型的迭代升级,同时积极开拓新市场,使得测试认证费相应增长。

(2)主要研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研发支出研发进度
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16kW单相双路MPPT塑壳光伏并网逆变器的研究与开发---858.54研发结束
2多路MPPT中功率三相光伏并网逆变器的研究与开发---1,414.49研发结束

1-1-304

序号项目名称研发支出研发进度
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3高频化SiC方案高功率三相光伏并网逆变器的研究与开发--2,254.351,953.01研发结束
4宽电池电压范围户用型单相光储一体逆变器的研究与开发---1,565.25研发结束
5基于有源荷电状态优化器的储能电池自均衡策略研究---546.27研发结束
65kWh家用低压储能电池的研究与开发---512.75研发结束
7重卡智能驾驶冗余电源控制系统的研究与开发---708.81研发结束
810kV交流输入的数据中心直流不间断供电系统的研究与开发/高效低碳数据中心直流不间断供电系统的研究与开发-161.721,677.45698.86研发结束
9大功率电站型光伏并网逆变器的研究与开发-2,031.161,993.42-研发结束
10适配大电流组件的户用光伏并网逆变器的研究与开发--2,141.61-研发结束
11堆叠式光储一体单相智能户用储能系统的研究与开发--1,785.98-研发结束
12堆叠式光储一体三相智能户用储能系统的研究与开发--1,601.38-研发结束
13光伏站级监控整体解决方案的研究与开发百万级智能物联网逆变器监控平台开发-3,455.241,330.05-研发结束
14光伏发电系统监控管理装置的研究与开发-736.70-研发结束
15集成机器学习的多路直流故障电弧检测系统的研究与开发--755.66-研发结束
16车载高功率高效率高功率密度纯正弦逆变器的研究与开发/微逆绿色零碳智能系统平台研究与开发1,354.043,608.29748.09-研发中
17高压大功率储能系统模块化双向能量变换装置的研究与开发/智能组串式储能变流器系统的研究与开发-3,577.71718.46-研发结束
18高压大功率电池簇智能充放电变换装置的研究与开发--602.43-研发结束
19电动车高功率密度高效率车载DC/DC的研究与开发--530.97-研发结束
20基于宽禁带器件(SiC)超高功率密度隔离型AC/DC模块的研究与开发--508.21-研发结束
21智能组串式储能系统的研究与开发-4,385.50--研发结束
22三相智慧高压高功率大电流光伏储能逆变器的研究与开发352.543,929.13--研发结束
23三相光伏并网逆变器逆变桥臂并联的-1,910.43--研发结束

1-1-305

序号项目名称研发支出研发进度
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研究与开发
24三相高功率密度光伏逆变器的研究与开发-1,958.81--研发结束
2548V可堆叠工商业储能电池的研究与开发-1,322.12--研发结束
26智能低压户用储能电池的研究与开发-1,116.26--研发结束
27单相智能光伏储能离网型逆变器的研究与开发-768.06--研发结束
28单相智慧高压高功率大电流光伏储能逆变器的研究与开发-965.99--研发结束
29三相光伏并网逆变器SIC的研究与开发-922.63--研发结束
30预制式超大型数据中心直流不间断供电系统的研究与开发-425.38397.82-研发结束
31智慧并离网逆变器的研究与开发1,952.95---研发中
32智慧电站光伏并网逆变器的研究与开发1,643.29---研发中
33高效智能组串式储能变流器的研究与开发1,562.94---研发中
34电站全景智慧解决方案研究与开发1,385.06---研发中
35智能中压交流系统的研究与开发1,227.02---研发中
36高效集成智能组串式储能系统的研究与开发965.48---研发中
37户用智能高效光伏并网逆变器研究与开发858.02---研发中
38户用全景智慧解决方案研究与开发844.34---研发中
39智慧储能电池的研究与开发629.19---研发中
40户用及工商业智慧储能的研究与开发627.04---研发中
41工商业智能高效光伏并网逆变器研究与开发608.33---研发中
42工商业全景智慧解决方案研究与开发600.73---研发中
43智能移动储能系统的研究与开发566.05---研发中

注:上表中主要研发项目系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研发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研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发费用),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形。

(3)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1-1-306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阳光电源4.793.394.204.81
锦浪科技5.245.125.115.22
固德威8.426.397.387.04
上能电气5.565.446.178.50
艾罗能源15.026.153.276.68
德业股份4.575.834.823.20
平均值7.275.395.165.91
首航新能10.478.244.325.16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不存在重大差异,主要系产品结构存在差异所致,2023年度公司发布集中式储能系统、微逆系统等多项新品,当期研发支出增幅较大。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阳光电源主要产品包括光伏逆变器、风电变流器、储能系统、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水面光伏系统、智慧能源运维服务等;锦浪科技除生产主要产品光伏逆变器外,同时运营光伏电站;上能电气主要产品为集中式逆变器,因此各公司产品迭代更新的周期、研发方向及研发前瞻性目标和研发物料耗用等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金额逐年上升,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占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阳光电源2.771.932.382.36
锦浪科技3.342.781.992.54
固德威5.444.124.664.34
上能电气2.842.123.304.90
艾罗能源10.674.112.324.66
德业股份1.891.791.651.15
平均值4.492.812.723.33

1-1-307

首航新能7.665.522.783.04

公司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占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同时,由于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规模效益更为明显,使得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占收入比例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2023年度,随着公司研发人员与研发内容的增加,公司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占收入比例有所提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4)研发投入的计算口径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的计算口径与研发费用一致,主要包括与研发活动相关的职工薪酬、测试认证费、材料费、租赁及水电费、折旧及摊销等,不存在资本化的研发支出。

(5)最近三年研发投入累计占比及复合增长率

2021年至2023年,发行人研发投入分别为9,422.53万元、19,253.41万元和30,834.50万元,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为59,510.44万元,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94%,最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为80.90%。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利息支出

利息支出1,006.311,062.61624.22442.93
减:利息收入1,308.802,684.861,121.52343.40

汇兑损益

汇兑损益989.77-6,610.38-4,125.352,881.25

手续费及其他

手续费及其他97.64220.03200.72140.90

合计

合计784.93-8,012.60-4,421.923,121.68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1%、-0.99%、-2.14%和0.53%,公司财务费用占收入的比例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汇兑损益,汇兑损益金额分别为2,881.25

1-1-308

万元、-4,125.35万元、-6,610.38万元和989.7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境外销售主要以欧元和美元结算,因此汇率波动导致的汇兑损益金额相对较大。

(五)利润来源与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利润14,612.0438,815.7099,031.6122,564.95
其中:投资收益--755.38-853.20-
二、营业外收支净额-217.82-341.59-157.32-32.76
三、利润总额14,394.2238,474.1198,874.2922,532.18
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例101.51100.89100.16100.15
四、净利润13,059.1534,101.2284,887.0818,685.11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100.15%、100.16%、100.89%和101.51%,营业利润为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提升,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等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

(六)其他项目分析

1、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减值损失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152.43-3,058.02-3,543.82-1,608.86
资产减值损失-679.38-2,432.66-1,239.66-486.09
合计-831.81-5,490.67-4,783.48-2,094.95

报告期内,公司的减值损失主要来自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公司目前采取的计提政策符合行业惯例。

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

1-1-309

益分别为-149.37万元、-413.81万元、492.24万元和235.05万元,主要系公司为降低外汇风险而购买的外汇期权的公允价值变动。

3、营业外收支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外收入6.622.560.610.74
营业外支出224.44344.15157.9333.50
营业外收支净额-217.82-341.59-157.32-32.76
占营业收入比例-0.15-0.09-0.04-0.02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分别为-32.76万元、-157.32万元、-341.59万元和-217.8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支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54.2732.261.324.96
对外捐赠12.008.60149.0026.64
其他158.17303.297.611.90
合计224.44344.15157.9333.50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由于税务原因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4、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7,088.23万元、674.76万元、3,457.13万元和803.25万元,分别占各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7.94%、0.79%、10.14%和

6.15%。2021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供应商宁德时代之子公司问鼎投资于该年度对公司进行增资,公司将其增资价格与同期投资者增资价格差额确认股份支付7,731.96万元,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1-1-310

5、投资收益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0万元、-853.20万元、-755.38万元和0万元,主要系公司为降低外币风险进行的外汇远期套期投资损益。

6、其他收益分析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

851.08万元、2,364.97万元、5,704.98万元和1,157.66万元。公司其他收益为政府补助,报告期内公司政府补助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政府补助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规上工业企业健康发展奖励项目-1,500.00--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上半年促进工业稳增长奖励-820.11--
国家税务总局 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122.09446.34--
深圳市商务局 外贸优质增长扶持计划-358.00--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企业上市奖励项目-200.00--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推广署 2022年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200.00--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推广署 2022年鼓励扩大进出口贸易奖励-200.00--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补贴-87.50--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上半年贡献奖励-60.00--
深圳市商务局 2023年1-6月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资助-46.00--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24.00--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工业企业纾困发展补贴--571.14-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工业企业扩大产能奖励补贴-744.00557.00-
国家税务总局 软件产品退税231.57633.30391.8427.49
深圳市商务局 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493.00202.00217.34-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宝安区2022年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200.00-

1-1-311

政府补助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工业企业稳增长奖励(第三批)--184.66-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第一批拨款--50.00-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宝安区企业研发投入补贴170.0080.5940.32-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次性留工补助--39.09-
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手续费返还53.1245.5030.1525.05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惠州市进一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资金-8.8326.49-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企业扩大产能奖励---562.60
深圳市商务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119.02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37.20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东莞市技术改造设备奖补助34.624.524.521.51
其他政府补助项目53.2744.2952.4378.21
合计1,157.665,704.982,364.97851.08

(七)税务分析

1、报告期主要缴纳的税额

公司缴纳的主要税种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费缴纳具体情况如下:

(1)企业所得税计缴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期初未交数246.4210,583.121,649.901,832.55
本期应交税额1,192.085,371.3314,908.594,269.77
本期已交税额687.0015,708.045,975.364,452.42
期末未交数751.49246.4210,583.121,649.90

(2)增值税计缴情况

1-1-312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期初未交数300.79761.16267.4246.61
本期应交税额469.894,302.291,743.17543.93
本期已交税额728.634,762.661,249.42323.12
期末未交数42.05300.79761.16267.42

2、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当期所得税1,192.085,371.3314,908.594,269.77
递延所得税142.99-998.44-921.37-422.69
合计1,335.074,372.8913,987.223,847.07

其中,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利润总额14,394.2238,474.1198,874.2922,532.18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159.135,771.1214,831.143,379.83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43.32-619.37-308.39-194.29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0.5629.4058.05-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398.14539.331,160.831,317.54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83.63-757.85-27.770.88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385.674,423.821,283.66579.59
固定资产加计扣除影响---92.17-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影响-2,468.13-5,013.56-2,918.13-1,236.48
所得税费用1,335.074,372.8913,987.223,847.07

报告期内,公司所适用的税收政策稳定,未发生重大调整,亦不存在可预见的即将实施的重大税收政策调整。

1-1-313

3、税收政策的变化对发行人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享受的所得税、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参见本节“七、税项”之“(二)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和“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之“(四)财务风险”之“7、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十二、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主要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规模较大,不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一)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模式、销售模式等经营模式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在可预见的未来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经营模式已经或者将要发生改变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电力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在可预见的未来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产品或服务已经或者将要发生改变的情形。

(二)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较大,不存在行业地位和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

(三)公司在用的商标、专利和特许经营权

报告期内,公司商标、专利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均在有效期内,其取得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权属纠纷。公司主要无形资产均用于生产经营等,保障了公司良好的发展。

公司在用的商标、专利和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

(四)公司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的依赖

2023年度公司前五名客户中单一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50%,不

1-1-314

存在对单一客户的重大依赖,不存在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有重大依赖的情形。

(五)最近一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最近一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为0万元,不存在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的情形。

(六)其他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不利影响的因素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等,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

十三、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的主要构成及减值准备提取情况

1、资产的构成及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根据资产流动性划分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375,787.2779.16389,132.8479.20419,830.4184.50200,645.2686.93
非流动资产98,922.7820.84102,203.4120.8076,987.4915.5030,178.7313.07
合计474,710.05100.00491,336.26100.00496,817.90100.00230,823.99100.00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30,823.99万元、496,817.90万元、491,336.26万元和474,710.05万元。2022年度,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资产规模增幅较大。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资产规模较2022年度保持平稳。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86.93%、84.50%、79.20%和79.16%,公司资产构成整体保持稳定,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相匹配。

2、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如下:

1-1-315

单位:万元,%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102,905.9827.38106,453.1227.36165,853.6639.5090,684.0545.20
交易性金融资产202.830.05--85.210.02--
应收票据7,604.772.024,783.091.232,576.480.611,873.230.93
应收账款132,835.4735.35122,404.4131.4699,359.3223.6741,775.7220.82
应收款项融资11,754.973.136,176.011.59107.510.031,047.630.52
预付款项3,446.400.921,473.800.38913.500.22361.540.18
其他应收款2,824.810.759,821.022.5210,690.212.553,719.791.85
存货94,578.9025.17123,902.8731.84126,651.4330.1745,183.8422.52
合同资产1,914.410.511,163.690.30192.170.056.980.003
其他流动资产17,718.724.7212,954.843.3313,400.923.1915,992.477.97
合计375,787.27100.00389,132.84100.00419,830.41100.00200,645.26100.00

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前述科目余额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均超过90%。2022年末,公司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使得期末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余额较上年末增幅较大所致。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具体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库存现金8.925.605.170.58
银行存款102,896.14106,447.42126,656.4349,232.58
其他货币资金0.920.1039,192.0641,450.89
合计102,905.98106,453.12165,853.6690,684.05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1-1-316

单位:万元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39,174.8141,433.70
质保函保证金--17.1917.14
其他295.550.050.050.05
合计295.550.0539,192.0641,450.89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90,684.05万元、165,853.66万元、106,453.12万元和102,905.9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5.20%、39.50%、27.36%和27.38%。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质保函保证金,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较高主要由于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业务规模扩大,通过票据方式付款增加,存入的票据保证金相应增加。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已开具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均采取信用担保方式,期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为零。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金额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6.30 /2024年1-6月2023.12.31 /2023年度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141,842.71130,965.53105,179.4444,703.15
减:坏账准备9,007.248,561.125,820.122,927.43
应收账款净额132,835.47122,404.4199,359.3241,775.72
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90.4132.7022.2922.88

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2021年末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对主要客户第四季度销售金额同比增长较多,使得期末尚在信用期内的应收账款金额同比增幅较大。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积极开拓境内市场,使得期末信用期较长的境内客户应收账款有所增加。

2)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主要客户情况

1-1-31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单位名称金额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2024.6.30ZCS56,474.132,823.7139.81
温州翔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9,007.94950.4013.40
Energynat7,514.48375.725.30
Havells4,781.41239.073.37
Corab4,581.31229.073.23
合计92,359.274,617.9665.11
2023.12.31ZCS52,810.902,640.5540.32
温州翔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3,969.881,229.8818.30
浙江富家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10,665.05533.258.14
点点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734.50286.734.38
四川圣山莫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3,234.02161.702.47
合计96,414.354,852.1073.62
2022.12.31ZCS53,314.542,665.7350.69
浙江富家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9,093.15454.668.65
MV Technology Group s.r.o6,948.95347.456.61
SOLTEC4,011.80200.593.81
SHIMATO ENTERPRISES PVT. LTD2,726.20136.312.59
合计76,094.653,804.7372.35
2021.12.31ZCS26,384.531,319.2359.02
天合富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384.64219.239.81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2,719.43135.976.08
Havells1,589.5779.483.56
ILUMISOL1,000.3450.022.24
合计36,078.511,803.9380.71

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对应的客户具有较好的信用水平,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3)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及账龄情况如下:

1-1-318

①按组合计提的情况

单位:万元,%

日期账龄账面原值占比坏账准备
2024.6.301年以内138,656.9799.096,932.85
1-2年1,116.660.80111.67
2-3年150.930.1145.28
3-4年---
4-5年3.540.0032.83
合计139,928.10100.007,092.63
2023.12.311年以内125,966.0597.646,298.30
1-2年3,039.302.36303.93
2-3年---
3-4年1.960.0020.98
4-5年1.580.0011.26
合计129,008.88100.006,604.48
2022.12.311年以内104,534.7299.925,226.74
1-2年14.650.011.46
2-3年16.940.025.08
3-4年52.590.0526.30
合计104,618.90100.005,259.58
2021.12.311年以内43,828.2499.502,191.41
1-2年23.220.052.32
2-3年102.550.2330.76
3-4年92.420.2146.21
合计44,046.43100.002,270.71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按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9.50%、99.92%、97.64%和99.09%,公司保持了良好的回款周期。

②单项计提的情况

1-1-319

2024年6月末,公司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账面余额为1,914.61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1.35%,主要为预计无法收回的款项,占比较低。4)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单位:%

账龄 公司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及以上
阳光电源5.0010.0030.0050.0080.00100.00
锦浪科技5.0010.0030.0050.0080.00100.00
固德威5.0010.0030.0050.0080.00100.00
上能电气5.0010.0030.0050.0080.00100.00
艾罗能源5.0010.0030.0050.0080.00100.00
德业股份5.0010.0030.0050.0080.00100.00
平均值5.0010.0030.0050.0080.00100.00
首航新能5.0010.0030.0050.0080.00100.00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符合行业惯例。

5)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1,876.02万元、2,476.09万元、3,552.13万元和1,068.1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3%、0.56%、0.95%和0.73%,占比较低,主要为客户因国际结算原因等指定关联方或第三方代付款项,具有合理性。

(3)其他应收款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3,719.79万元、10,690.21万元、9,821.02万元和2,824.8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5%、2.55%、2.52%和0.75%。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由保证金、出口退税和租赁办公场所等的押金构成。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前五大其他应收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金额年限占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1-320

期末余额比例
SCG HONG KONG SAR LIMITED保证金1,069.021年以内33.8253.45
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200.001年以内6.3310.00
深圳市高新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押金198.052-3年124.60, 3-4年73.456.2774.11
上海博亨实业有限公司押金132.881-2年4.2013.29
惠州道明华威科技有限公司押金120.001-2年3.8012.00
合计-1,719.95-54.42162.85

上述主体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4)存货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5,183.84万元、126,651.43万元、123,902.87万元和94,578.9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52%、30.17%、31.84%和25.17%。

1)存货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原材料30,249.0231.5237,098.8429.4950,438.1639.4113,160.3828.73
委托加工物资1,617.481.691,459.971.162,824.892.213,391.117.40
在产品5,571.745.816,435.575.126,031.094.713,907.128.53
库存商品49,252.8451.3368,121.5454.1565,360.5351.0722,493.7249.10
发出商品9,270.589.6612,678.2710.083,326.942.602,858.026.24
合计95,961.66100.00125,794.20100.00127,981.59100.0045,810.35100.00

2022年末,公司存货余额较2021年末增长较多,主要系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提前备货和采购相应生产所需原材料所致。2023年末,公司存货余额较2022年末整体保持稳定。公司存货主要为半导体器件、电子物料、阻容器件、磁性器件、机构件、电芯等原材料和库存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49.10%、

1-1-321

51.07%、54.15%和51.33%,占比较高。光伏逆变器等产品需要与光伏组件、支架、变压器等设备集成后使用,产品交付时间将直接影响光伏发电系统的建设进度,因此下游客户对供货及时性要求普遍较高。公司根据在手订单及销售预测进行一定规模的备货,并在境外设置一定的产品库存,由境外专业机构提供相应的仓储物流服务,以保障产品交付的及时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28.73%、39.41%、

29.49%和31.52%。2022年末,原材料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同比上升较多,主要原因为考虑到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上升和公司未来生产需求较大,公司对于半导体器件、电芯等重要原材料进行备料,以避免因集中紧急采购或原材料市场价格进一步上升导致公司生产成本增加。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由于原材料市场价格有所回落,期末备料数量及原材料账面余额较上年末有所降低。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余额跌价准备
原材料30,249.02371.4637,098.84320.4350,438.16194.6813,160.38110.37
委托加工物资1,617.48-1,459.97-2,824.89-3,391.11-
在产品5,571.74-6,435.57-6,031.09-3,907.12-
库存商品49,252.841,011.3068,121.541,570.9065,360.531,135.4822,493.72491.80
发出商品9,270.58-12,678.27-3,326.94-2,858.0224.33
合计95,961.661,382.76125,794.201,891.33127,981.591,330.1645,810.35626.50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会计政策对存货进行跌价测试,并采用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的方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综合计提比例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阳光电源5.597.303.172.85
锦浪科技0.781.160.480.59

1-1-322

固德威3.024.011.441.14
上能电气0.140.160.240.49
艾罗能源1.461.591.761.97
德业股份4.796.991.481.10
平均值2.633.541.431.36
首航新能1.441.501.041.3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综合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2023年末,阳光电源及固德威的存货跌价准备综合计提比例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1)经外部评估机构评估后,阳光电源对电站投资开发业务中越南项目审慎计提7.75亿元减值,导致该年末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增长较多;(2)该年末固德威库龄比较长以及没有更新迭代的产成品有所增加,按会计准则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比例亦随之增长。

(5)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待抵扣进项税1,277.073,995.9026.9926.91
待认证进项税15,780.338,522.1812,880.2115,800.50
应收利息44.6148.08268.26164.38
中介服务费388.68388.68225.47-
预缴土地使用税28.03--0.68
合作研发费200.00---
合计17,718.7212,954.8413,400.9215,992.47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15,992.47万元、13,400.92万元、12,954.84万元和17,718.7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97%、3.19%、3.33%和4.72%,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期末待认证进项税。2024年6月末,公司的待摊费用-合作研发费主要系与华中科技大学合作研发费用,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九、发行人主要技术和研发情况”。

1-1-323

(6)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流动资产比例金额占流动资产比例金额占流动资产比例金额占流动资产比例
应收票据7,604.772.024,783.091.232,576.480.611,873.230.93
应收款项融资11,754.973.136,176.011.59107.510.031,047.630.52
合计19,359.745.1510,959.092.822,683.990.642,920.861.46

公司对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的核算方式如下:

公司考虑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情况对业务模式判断的影响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等的相关规定,遵照谨慎性原则对银行承兑票据的承兑人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分为信用等级较高的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信用等级一般的其他商业银行及财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信用等级划分承兑人
较高6家大型商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其他商业银行及财务公司

“6+9”银行拥有国资背景或为上市银行,资金实力雄厚,经营情况良好,根据2019年银行主体评级情况,上述银行主体评级均达到AAA级且未来展望稳定,公开信息未发现曾出现票据违约到期无法兑付的负面新闻,对于承兑人为信用级别较高的商业银行的应收票据,其在背书、贴现时公司合理判断该金融资产上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经发生转移,终止确认该类应收票据,故认定为兼有收取合同现金流量目的及出售目的的业务模式,该类票据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科目列报。

1-1-324

对于由信用级别一般的商业银行及财务公司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由于其在背书、贴现时不终止确认,故仍属于持有并收取合同现金流量的业务模式,该类票据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在“应收票据”科目列报;信用级别一般的商业银行及财务公司面临着经营环境变化、资产质量明显下降、不良资产大幅攀升等问题,发生的信用风险和延期支付风险较大,信用级别一般的商业银行和财务公司承兑的已背书或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不满足在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发生转移的条件,故公司遵照谨慎性原则将已背书或贴现的且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由信用等级一般的商业银行及财务公司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由原终止确认改为继续涉入,调增应收票据及其他流动负债。

(7)预付款项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361.54万元、913.50万元、1,473.80万元和3,446.40万元,主要为预付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款、服务费和展会费等款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均在一年以内。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前五名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金额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账龄款项性质
武汉亿纬储能有限公司1,513.0343.901年以内预付原材料款
厦门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1,309.2337.991年以内预付原材料款
上海博亨实业有限公司44.291.291年以内预付租金
北京优合国际会展服务有限公司40.981.191年以内预付展会费
惠州道明华威科技有限公司35.481.031年以内预付租金
合计2,943.0185.40--

公司2024年6月末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展会款、原材料款项及租金等,均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上述主体中,除厦门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之母公司宁德时代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问鼎投资持有公司3.00%的股份外,其他主体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1-1-325

3、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使用权资产4,671.554.726,760.296.617,992.8710.387,375.5224.44
固定资产74,077.9574.8871,333.2469.8014,572.4818.939,503.3031.49
在建工程1,221.981.245,230.075.1236,728.2147.717,042.6323.34
无形资产8,349.588.448,428.838.258,541.7511.092,814.619.33
长期待摊费用5,665.785.733,138.623.071,935.722.512,378.337.88
递延所得税资产2,701.262.732,821.902.761,859.362.42833.702.76
其他非流动资产2,234.692.264,490.454.395,357.106.96230.630.76
合计98,922.78100.00102,203.41100.0076,987.49100.0030,178.73100.00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使用权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组成,上述科目各期末余额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在90%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增长的原因主要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和资本性投入增加,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增加,同时经营相关的租赁场所增加,新增使用权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等。

(1)使用权资产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的使用权资产金额为7,375.52万元、7,992.87万元、6,760.29万元和4,671.55万元,主要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而新增的财务报表项目。使用权资产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1-1-326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32,963.8044.5033,792.6447.37----
机器设备31,193.8742.1128,706.1940.2412,319.7184.547,956.3183.72
运输工具533.210.72663.620.93789.495.42734.067.72
电子设备及其他9,387.0612.678,170.7911.451,463.2910.04812.948.55
合计74,077.95100.0071,333.24100.0014,572.48100.009,503.30100.00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9,503.30万元、14,572.48万元、71,333.24万元和74,077.95万元。公司的固定资产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新增机器设备较多。2023年度,广东首航自建的房屋及建筑物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使得期末房屋及建筑物账面原值增加较多。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账面原值合计87,911.4380,902.6718,796.4711,467.98
房屋及建筑物34,897.7234,897.72--
机器设备39,879.4235,028.8915,626.219,574.30
运输工具1,366.631,340.091,168.21875.66
电子设备及其他11,767.669,635.982,002.041,018.03
累计折旧合计13,833.489,569.444,223.991,964.68
房屋及建筑物1,933.921,105.08--
机器设备8,685.546,322.703,306.511,617.99
运输工具833.42676.47378.73141.60
电子设备及其他2,380.601,465.19538.75205.09

1-1-327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账面净值合计74,077.9571,333.2414,572.489,503.30
房屋及建筑物32,963.8033,792.64--
机器设备31,193.8728,706.1912,319.717,956.31
运输工具533.21663.62789.49734.06
电子设备及其他9,387.068,170.791,463.29812.94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重大差异,折旧年限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
折旧年限(年):
阳光电源10-455-145-103-10
锦浪科技203-208-103-10
固德威20-305-1054
上能电气10-203-103-53-5
艾罗能源10-204-104-54-5
德业股份201053-5
首航新能203-1043-10
残值率(%):
阳光电源5555
锦浪科技5555
固德威5555
上能电气5555
艾罗能源5555
德业股份5555
首航新能5555

注:电子设备及其他一列中,阳光电源列示的分类为办公及其他设备,锦浪科技列示的分类为通用设备,固德威列示的分类为办公及其他设备。

(3)在建工程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在建工程分别

1-1-328

为7,042.63万元、36,728.21万元、5,230.07万元和1,221.98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34%、47.71%、5.12%和1.24%。

1)在建工程项目构成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31,620.616,044.61
机器设备995.465,014.934,716.64998.03
装修改造工程115.96104.59308.99-
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110.55110.5581.97-
合计1,221.985,230.0736,728.217,042.63

2022年末,公司在建工程同比增加较多,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和下游市场需求增长,公司新投建本次募投项目“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和“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2023年末,“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使得期末在建工程的账面余额有所降低。

2)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本期增加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2021.12.31
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6,044.61---6,044.61
机器设备279.572,907.53-2,189.07-998.03
装修改造工程228.571,584.83--1,813.40-
合计508.1410,536.97-2,189.071,813.407,042.63
项目2021.12.31本期增加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2022.12.31
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6,044.6125,576.00130.19--31,620.61
机器设备998.035,302.52-1,583.90-4,716.64
装修改造工程-985.37--676.39308.99
首航储能系统建设-81.97---81.97

1-1-329

项目
合计7,042.6331,945.86130.191,583.90676.3936,728.21
项目2022.12.31本期增加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2023.12.31
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31,620.613,277.11427.6734,897.72--
机器设备4,716.6420,000.85-19,702.55-5,014.93
装修改造工程308.998,008.01-5,612.322,600.09104.59
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81.9728.59---110.55
合计36,728.2131,314.55427.6760,212.592,600.095,230.07
项目2023.12.31本期增加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2024.6.30
机器设备5,014.931,006.46-5,025.93-995.46
装修改造工程104.59949.23-828.40109.46115.96
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110.55----110.55
合计5,230.071,955.69-5,854.33109.461,221.98

注:其他减少系由在建工程转入长期待摊费用核算。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公司会计核算要求,区分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计入相应的核算项目,不存在生产成本与在建工程混同的情况,不存在由其他方承担成本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利息资本化金额分别为0万元、130.19万元、427.67万元和0万元,金额较小,均为“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专项借款利息。

(4)无形资产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无形资产分别为2,814.61万元、8,541.75万元、8,428.83万元和8,349.58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33%、11.09%、8.25%和8.4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账面原值合计8,824.138,800.248,709.942,873.04
土地使用权8,427.098,427.098,427.092,783.38

1-1-330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软件397.04373.15282.8589.66
累计摊销合计474.56371.41168.1958.43
土地使用权401.34317.07148.5345.83
软件73.2154.3419.6612.60
账面净值合计8,349.588,428.838,541.752,814.61
土地使用权8,025.758,110.028,278.562,737.55
软件323.83318.81263.1977.06

公司无形资产由土地使用权和软件构成,公司报告期内新增土地使用权主要为本次募投项目“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和“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

(5)长期待摊费用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2,378.33万元、1,935.72万元、3,138.62万元和5,665.78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88%、2.51%、3.07%和5.7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装修改造工程费2,466.913,138.621,797.731,909.15
专利授权使用费--137.99469.17
产能锁定款3,198.87--
合计5,665.783,138.621,935.722,378.33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租赁场所的装修改造费用,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装修改造工程费用有所增加。2021年末公司新增专利授权使用费余额469.17万元,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六、发行人主要资产情况”之“(四)资产许可使用情况”。2024年6月末,公司新增产能锁定款余额系公司为保证芯片原材料的供应向安森美支付的款项。

1-1-331

(6)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30.63万元、5,357.10万元、4,490.45万元和2,234.69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76%、6.96%、4.39%和2.26%,占比较低,主要为预付设备款及工程款。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大,主要系公司预付新产线和建设工程相关款项。

(二)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单位:次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1.083.175.956.36
存货周转率0.862.023.313.67
总资产周转率0.300.761.221.18

注:上述资产周转率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次

公司名称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阳光电源1.263.783.242.82
锦浪科技2.495.797.217.74
固德威3.6710.469.2110.40
上能电气0.843.103.041.86
艾罗能源2.8410.2916.9216.98
德业股份5.3412.2913.2112.93
平均值2.747.628.808.79
首航新能1.083.175.956.36

1-1-332

2021年和2022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不存在重大差异。其中,阳光电源主要收入来源于电站系统集成系统和光伏逆变器等电力转换设备,主要应用于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和家庭光伏项目,具有项目规模大、付款周期长等特点,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低;上能电气的主要收入为集中、集散式光伏逆变器,主要用于大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建设,下游客户的光伏电站项目需要光伏组件、支架、光伏逆变器、变压器、电网接入许可等设备采购完成后,才能安装并接入电网,由于项目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项目结算流程繁琐等特点,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低。2023年度,公司积极开拓境内市场,该年度内销收入增幅较大,使得期末信用期较长的境内客户应收账款同比增加,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

2、存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次

公司名称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阳光电源0.792.351.972.50
锦浪科技1.112.032.322.68
固德威1.042.812.583.01
上能电气1.122.981.901.51
艾罗能源0.912.263.221.91
德业股份2.975.285.518.81
平均值1.322.952.923.40
首航新能0.851.993.263.61

注:因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质保费用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数据的调整情况,为保证财务数据可比性,上表中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数据未反映该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整体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与锦浪科技、固德威相近,主要系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范围差异所致。2023年度,境外居民及工商业储能市场需求放缓,公司收入同比下降,导致该年度存货周转率相对较低。

3、总资产周转率分析

1-1-333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次

公司名称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阳光电源0.351.000.770.68
锦浪科技0.150.330.550.71
固德威0.431.140.990.85
上能电气0.280.850.640.44
艾罗能源0.271.042.251.31
德业股份0.390.770.961.49
平均值0.310.861.030.92
首航新能0.300.761.221.18

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总资产周转率整体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由于公司生产经营场所以租赁为主,非流动资产规模较小;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已上市,且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内实施了再融资,使得总资产规模较大,周转率相对较低。2023年度,公司总资产周转率有所下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接近。

(三)公司负债结构分析

1、负债的构成及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219,407.0898.05229,795.1189.76273,542.1091.63118,616.6595.18
非流动负债4,364.671.9526,206.8810.2425,000.708.376,006.354.82
合计223,771.74100.00256,001.99100.00298,542.80100.00124,623.00100.00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24,623.00万元、298,542.80万元、256,001.99万元和223,771.74万元。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

1-1-334

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5.18%、91.63%、89.76%和98.05%,占比较高,公司负债构成整体保持稳定。

2、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62,531.9828.5025,683.1811.18--9,835.938.29
交易性金融负债38.720.0270.940.03648.390.24149.370.13
应付票据69,829.7731.83109,645.9247.71134,458.3449.1548,863.4841.19
应付账款46,153.0521.0474,439.8332.39109,767.7740.1346,006.6338.79
合同负债5,638.362.574,814.882.103,054.461.123,635.713.07
应付职工薪酬5,542.872.535,480.602.387,569.672.773,160.232.66
应交税费1,231.030.561,183.000.5112,175.934.452,326.531.96
其他应付款24.530.01216.970.09197.550.0757.030.0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4,016.9810.955,398.262.353,413.921.252,747.232.32
其他流动负债4,399.772.012,861.531.252,256.070.821,834.491.55
合计219,407.08100.00229,795.11100.00273,542.10100.00118,616.65100.00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前述科目余额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均超过90%。

(1)短期借款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9,835.93万元、0万元、25,683.18万元和62,531.98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质押、保证借款---3,469.39
保证借款10,000.0010,000.00-6,358.15

1-1-335

信用借款51,050.1510,750.15--
票据贴现1,269.764,918.35--
未到期利息212.0714.68-8.40
合计62,531.9825,683.18-9,835.93

随着经营规模扩大,公司报告期内流动资金需求增加,通过短期借款补充资金需求。2022年末,公司结合资金需求和经营情况等,偿还前期贷款,使得期末短期借款余额为零。2024年6月末,由于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增加,公司信用借款金额有所增加。报告期内,公司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交易性金融负债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分别为149.37万元、648.39万元、70.94万元和38.72万元,主要系公司为降低外汇风险而购买的外汇期权的期末余额。

(3)应付票据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48,863.48万元、134,458.34万元、109,645.92万元和69,829.77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41.19%、49.15%、47.71%和31.83%。

上述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向供应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货款,报告期内应付票据金额与公司采购规模变动趋势一致。

(4)应付账款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46,006.63万元、109,767.77万元、74,439.83万元和46,153.05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38.79%、40.13%、32.39%和21.04%,主要为应付供应商的原材料采购款和建设工程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名应付账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单位名称款项性质金额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1-1-336

日期单位名称款项性质金额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2024.6.30东莞欣成源科技有限公司材料采购款2,646.105.73
宝惠电子材料采购款2,521.685.46
英臻科技材料采购款2,114.204.58
广东联达铭磁科技有限公司材料采购款1,732.113.75
东莞市锦隆辉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材料采购款1,196.322.59
合计-10,210.4022.12
2023.12.31东莞欣成源科技有限公司材料采购款4,338.125.83
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仲恺分公司工程款3,389.814.55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材料采购款3,166.834.25
厦门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材料采购款2,890.023.88
广东联达铭磁科技有限公司材料采购款2,037.062.74
合计-15,821.8421.25
2022.12.31厦门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材料采购款16,283.9714.83
宝惠电子材料采购款6,907.656.29
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仲恺分公司工程款5,959.575.43
东莞欣成源科技有限公司材料采购款4,930.034.49
深圳市欣成源科技有限公司材料采购款4,030.273.67
合计-38,111.4934.72
2021.12.31宝惠电子材料采购款6,716.8814.60
深圳市欣成源科技有限公司材料采购款6,078.6413.21
东莞一和兴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材料采购款3,818.108.30
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仲恺分公司工程款2,399.275.22
广东联达铭磁科技有限公司材料采购款1,188.152.58
合计-20,201.0343.91

报告期内,公司与供应商合作较为稳定,应付账款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具有匹配性。

1-1-337

(5)其他应付款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57.03万元、197.55万元、216.97万元和24.5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5%、0.07%、0.09%和0.01%,占比较低。

(6)合同负债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3,635.71万元、3,054.46万元、4,814.88万元和5,638.36万元,主要为预收客户款项,具体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1年以内5,388.564,621.712,895.773,557.97
1至2年80.1534.4780.9667.15
2至3年25.1180.9667.1510.59
3至4年66.8067.1510.59-
4-5年67.1510.59--
5年以上10.59---
合计5,638.364,814.883,054.463,635.7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账龄主要为一年以内,无预收一年以上的大额预收款项。

(7)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短期薪酬5,456.445,395.077,505.683,144.08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44.2255.3563.8916.15
其他42.2230.180.10-
合计5,542.875,480.607,569.673,160.23

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和离职后福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1-1-338

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3,160.23万元、7,569.67万元、5,480.60万元和5,542.87万元,应付职工薪酬的余额主要由应付员工工资及奖金构成。

公司通常在当月发放上月计提的工资、次年发放上年末计提的奖金,故各报告期末的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计提的期末当月的工资和当期的奖金。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2,912.243,161.193,395.622,747.23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1,090.002,22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14.7417.0718.30-
合计24,016.985,398.263,413.922,747.23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2,747.23万元、3,413.92万元、5,398.26万元和24,016.9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32%、1.25%、2.35%和10.95%。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将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长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利息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核算。其中,租赁负债主要为公司租赁运营场所按新租赁准则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长期借款及利息为公司“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专项借款及日常经营借款。

(9)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增值税42.05300.79761.16267.42
企业所得税751.49246.4210,583.121,649.90
城市维护建设税4.04109.89296.44111.21
教育费附加1.7348.39131.3949.21
地方教育费附加1.1532.2687.5932.81

1-1-339

个人所得税240.69377.29221.74173.03
印花税27.8862.6294.3442.69
房产税145.07---
土地使用税15.68---
其他1.255.330.140.26
合计1,231.031,183.0012,175.932,326.53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2,326.53万元、12,175.93万元、1,183.00万元和1,231.03万元,2022年末,公司应交税费金额同比增加,主要系公司因经营规模扩大,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2023年末,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余额较小,主要系当年已缴纳所得税金额较高所致。

(10)其他流动负债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1,834.49万元、2,256.07万元、2,861.53万元和4,399.7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55%、0.82%、1.25%和2.01%,占比较低,主要为已背书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和待转销项税额。

3、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借款--19,980.0076.2417,676.5070.70--
租赁负债2,160.8749.514,146.8115.825,048.8020.194,788.9879.73
预计负债1,929.7344.211,783.736.812,131.998.531,173.7219.54
递延所得税负债90.732.0868.390.26104.280.42--
递延收益183.334.20227.950.8739.130.1643.650.73
合计4,364.67100.0026,206.88100.0025,000.70100.006,006.3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6,006.35万元、25,000.70万元、

1-1-340

26,206.88万元和4,364.67万元,主要由于租赁负债、预计负债和长期借款。2022年末及2023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余额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为建设“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及日常经营而新增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

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为17,676.50万元和19,980.00万元,系公司为建设“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及日常经营而取得的借款。

(2)租赁负债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1-6月,公司租赁负债为4,788.98万元、5,048.80万元、4,146.81万元和2,160.87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为79.73%、20.19%、15.82%和49.51%,为公司租赁运营场所按新租赁准则确认的租赁负债。

(3)预计负债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分别为1,173.72万元、2,131.99万元、1,783.73万元和1,929.73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9.54%、8.53%、6.81%和44.21%。预计负债主要为售后费用,系公司对所销售的产品负有保修义务而计提的预计售后支出,公司并网逆变器、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配件及其他等产品按主营业务收入的1%计提预计负债、集中式储能系统产品按照主营业务收入金额的3.5%计提预计负债,实际发生售后费用时冲减预计负债。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为激励经销商客户、开拓特定区域市场,公司对部分经销商约定了返利政策,期末根据约定的返利政策计算预计应返金额,分别冲减当期收入并确认预计负债,期末预计负债中的销售返利金额分别为53.72万元、21.50万元和138.28万元。

(4)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104.28万元、68.39万元和90.73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为0.42%、0.26%和2.08%,占比较低,主要为公司因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1-1-341

(5)递延收益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43.65万元、39.13万元、227.95万元和183.33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73%、0.16%、0.87%和4.20%,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四)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4.6.30 /2024年1-6月2023.12.31 /2023年度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
流动比率(倍)1.711.691.531.69
速动比率(倍)1.191.091.021.17
资产负债率(合并)(%)47.1452.1060.0953.99
息税前利润(万元)15,400.5339,536.7299,498.5222,975.1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22,504.4350,822.05106,508.6627,560.31
利息保障倍数(倍)15.3026.53131.8951.87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前利润、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规模较大,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较强,利息保障倍数较高。

2、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指标公司名称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合并资产 负债率(%)阳光电源64.6764.4667.9761.01
锦浪科技63.0264.0871.5564.50
固德威60.0556.9760.6654.83
上能电气71.4374.6077.7267.06
艾罗能源28.3918.9560.2782.66
德业股份42.7851.6451.9332.71
平均值55.0655.1265.0260.46
首航新能47.1452.1060.0953.99

1-1-342

流动比率 (倍)阳光电源1.611.511.471.54
锦浪科技0.930.730.850.96
固德威1.251.361.291.48
上能电气1.261.231.351.27
艾罗能源3.345.451.541.09
德业股份1.951.531.752.41
平均值1.721.971.381.46
首航新能1.711.691.531.69
速动比率 (倍)阳光电源0.981.000.891.03
锦浪科技0.450.360.490.46
固德威0.510.750.761.01
上能电气0.920.940.900.84
艾罗能源2.624.170.760.42
德业股份1.591.091.072.01
平均值1.181.380.810.96
首航新能1.191.091.021.17

注:除特别注明外,以上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下同。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以及引入外部投资者,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整体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3、偿债能力分析

(1)稳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

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是前期投入较大,但在运营期可以获得稳定充裕的现金流入。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是31,924.34万元和110,961.04万元,现金流较为稳定并保持增长。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200.27万元和-27,980.05万元,主要原因系该年度公司受到境外需求放缓及信用期较长的内销收入增幅较大影响,营业收入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有所减少,同时因备货及日常经营固定支出较高,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保持增长。

1-1-343

(2)良好的外部融资环境

公司拥有良好的资信水平,并与各商业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融入资金主要投向生产经营活动。

4、流动性变化、风险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充足,持续经营能力较强,不存在影响现金流量的重要事件或承诺事项,公司的流动性未产生重大变化或风险。

公司将积极提升财务和资金管理能力,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应收账款的回款效率。同时公司将积极拓展外部融资渠道,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进一步提升公司应对流动性风险的能力。

十四、所有者权益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股本(实收资本)37,113.4037,113.4037,113.4037,113.40
资本公积52,829.4750,313.9847,291.0740,076.16
其他综合收益-106.98-136.39-71.43-43.54
盈余公积16,615.0116,615.0112,228.693,378.67
未分配利润144,487.41131,428.26101,713.3625,676.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50,938.31235,334.26198,275.09106,200.99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250,938.31235,334.26198,275.09106,200.9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实收资本均为37,113.40万元,资本公积分别为40,076.16万元、47,291.07万元、50,313.98万元和52,829.47万元,变动主要系2020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报告期内各期按等待期分摊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使得资本公积增加所致。

1-1-344

十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股利分配情况。

十六、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129,776.17389,977.32424,536.09155,255.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157,756.22446,177.59313,575.05123,331.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980.05-56,200.27110,961.0431,924.3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132.46785.143,224.2921.6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10,262.9131,994.7245,254.3016,533.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30.45-31,209.58-42,030.02-16,511.5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41,567.32136,882.8893,621.2296,625.9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7,883.8972,495.0087,644.1376,199.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683.4364,387.885,977.0920,426.9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584.432,813.442,520.34-1,638.8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842.64-20,208.5377,428.4434,200.82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924.34万元和110,961.04万元,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较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保持增长。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200.27万元和-27,980.05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当期受到境外需求放缓及信用期较长的内销收入增幅较大影响,营业收入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有所下降,同时因备货及日常经营固定支出较高,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保持增长。

1、收入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关系如下:

1-1-345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6,617.85346,827.95377,942.82145,680.97
营业收入146,917.58374,325.25445,671.20182,564.05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与营业收入的比例0.790.930.850.80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是0.80、0.85、0.93和0.79,公司主要客户回款情况良好,主营业务获取现金能力较强。

2、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净利润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980.05-56,200.27110,961.0431,924.34
净利润13,059.1534,101.2284,887.0818,685.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例-2.14-1.651.311.71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例分别是1.71、1.31、-1.65和-2.14,2021年度至20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高于净利润,主要受经营性应付项目和成本费用中股份支付、折旧摊销影响。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当期受到境外需求放缓及信用期较长的内销收入增幅较大影响,营业收入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有所下降,同时因备货及日常经营固定支出较高,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保持增长。

3、收到、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明细情况及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409.9311,080.573,328.231,497.69

1-1-346

其中:押金、保证金及其他4,466.584,549.411,202.02479.16
政府补助762.554,816.881,968.61867.23
保函保证金-17.00-22.80
利息收入1,180.801,697.28157.59128.50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412.6339,570.8826,141.0111,770.83
其中:押金、保证金及其他1,391.353,155.362,172.17769.07
保函保证金---11.40
付现费用11,021.2936,415.5223,968.8410,990.36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增长较快,收到、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呈逐年增长趋势,与公司经营情况相符。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收取的押金、保证金及各类政府补助,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各项付现费用。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金额分别为16,511.59万元、42,030.02万元、31,209.58万元和10,130.4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资本性投入,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系支付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特点。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1,567.32136,882.8893,621.2296,625.9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883.8972,495.0087,644.1376,199.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683.4364,387.885,977.0920,426.96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

1-1-347

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426.96万元、5,977.09万元、64,387.88万元和33,683.43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借款、增资款和收回承兑汇票保证金所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借款本金和偿付利息和承兑汇票保证金所支付的现金。

十七、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是16,533.28万元、40,303.94万元、31,239.34万元和10,262.91万元,主要资金投向为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机器设备和工程建设,2022年度和2023年度新增投入较多,主要为本次募投项目“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的建设投入。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将围绕募投项目进行重大资本性投资。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主要为公司目前筹建项目以及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投项目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六、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十八、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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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运用方案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23.7114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0%。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主营业务,扣除发行费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投资和运营以及偿还因主营业务产生的借款等。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整体情况、项目投资规划等因素,公司拟将本次发行上市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351,247.09万元调整为121,139.99万元,由董事会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情况安排实施,调整后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投资规模预计使用 募集资金建设实施期实施主体
1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210,107.1010,000.0024个月广东首航
2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79,949.2977,248.2924个月广东首航
3研发中心升级项目19,747.3119,747.316个月首航新能
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9,569.459,144.3936个月首航新能、香港首航
5补充流动资金45,000.005,000.00-首航新能
合计364,373.15121,139.99--

在完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已经建立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无法满足上述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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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若募集资金数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使用超募资金,并在履行必要程序后进行及时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由公司自主实施,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审批、备案及环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项目所在地发展和改革局或其他主管机关出具的项目备案文件和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备案文件环评批复文件
1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2207-441305-04-01-809630)惠市环(仲恺)建[2022]186号 《关于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2012-441305-04-01-549838)惠市环(仲恺)建[2022]91号 《关于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3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2203-440306-04-01-771694)-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203-420118-89-01-647765)
上海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204-310115-04-01-898852)
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发改境外备[2022]0213号)-
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2203-440306-04-01-970336)
5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2022年4月2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公司上市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时间内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和监管等方面的三方权利、义务和责任进行约定。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安排、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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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的要求进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展开,主要着眼于提高公司生产能力与生产效率,优化现有产品结构,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完善国内外营销服务体系,进一步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需求。

1、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高生产能力与生产效率、改善产品结构,使公司及时把握行业机遇,满足下游市场需求

随着国际气候议题的重要性日益突显,“碳中和”成为全球共识,世界各国均高度重视光伏与储能行业的发展,纷纷制定政策鼓励和支持光伏与储能相关技术,光伏与储能行业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市场需求巨大。

公司专业从事新能源电力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经过多年行业深耕,在行业内取得了一定的地位和竞争优势。面对下游市场对于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及储能电池需求的快速增长,公司原有生产及仓储场地条件已成为制约公司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之一,提高生产能力与生产效率为公司现阶段落实战略发展计划的迫切任务。与此同时,根据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公司确定了以分布式大功率并网逆变器、储能逆变器业务为重要发展方向的战略规划。在分布式大功率光伏逆变器业务方面,目前公司已掌握255kW及320-350kW三相逆变器相关技术并实现销售;在储能逆变器业务方面,公司自2015年开始布局储能逆变器相关领域,目前已成熟掌握相关技术,报告期内储能逆变器产品收入占比较高;在储能电池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从外购2000Wh成品电池为主、发展为自产3000Wh-5000Wh高压锂电池组为主,未来公司将持续进行产品开发,实现从户用、小型工商业储能市场向工商业大型地面电站储能市场的拓展。

公司本次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及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实施后,公司分布式大功率逆变器、储能逆变器和储能电池的生产能力与生产效率将得到有效提升,在满足下游市场需求的同时改善公司产品结构,前述产品系列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吸引关键技术人才、推进新产品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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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新技术的突破,使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光伏逆变器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需要结合多种技术并投入大量经验丰富的研发人员。随着业务范围的扩大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面临着各市场、各类型客户的不同需求、不同产品标准、不同技术指标的复杂业务局面,对于公司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将科技创新作为业务发展的核心驱动力,经过多年发展,已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和一系列核心技术与研发成果。但公司现有的研发场地、研发设备等研发条件仍不足以匹配未来开发新产品、新技术的需求。本次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将扩大公司研发场地,引进优秀的研发人才,购置先进研发设备,打造统一高效的综合性研发平台,对市场前瞻性技术课题展开研究开发,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完善营销服务体系、增强本土化服务优势,使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产品知名度得到有效增强

长期以来,公司始终坚持全球化发展战略,在全球光伏产业主要地区布局营销服务网点。目前,随着全球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及光伏新兴市场的不断增加,公司现有国内外营销服务网点数量、营销及售后人员规模均有所短缺,现有营销服务网络体系已无法满足公司服务本土化、快速化、品牌化的发展要求,公司迫切需要升级现有营销网络服务体系并扩大营销网络布局。另一方面,由于国内现有网点较少,营销服务辐射范围有限,公司境内销售占比相对较低。作为全球最大的光伏市场,在“双碳”目标升级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国内光伏逆变器及储能系统市场需求预计将快速增长,公司亟需在全国主要业务区域设立本地营销网点,实时收集市场信息和反馈,实现技术支持和备品备件的本地化,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有效提升公司国内市场份额。

本次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将完善公司现有营销服务体系,新设立大客户销售部,布局国内外大型地面电站业务;建立技术支持中心,进一步完善产品售前、售中及售后的服务流程;优化渠道销售部,形成国内外区域性营销服务中心辐射周边地区;在境内外新建营销网点,扩大营销服务网络覆盖范围,深度挖掘当地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服务能力。本次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持续提升公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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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形象,完善公司立体式营销体系,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4、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经营业绩提供了有效保障公司所属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在技术研发、生产检测、市场推广等各环节均需具备较为充裕的流动资金进行持续投入。此外,对于大型光伏电站项目和国内大型客户,销售回款周期普遍较长,企业需具备较好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保障经营性现金流的稳定。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82,564.05万元、445,671.20万元、374,325.25万元和146,917.58万元,业务规模的扩大使得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加强。自设立以来,公司相关投入的资金来源主要为银行贷款、股东投入以及经营活动积累等,融资渠道相对单一。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公司的财务结构将得到有效优化,财务风险进一步降低,为公司持续扩大业务规模、提升经营业绩提供了有效保障。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围绕公司主业开展,具有良好的政策基础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展开,旨在提升产能产效、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研发能力及完善营销服务体系,增强公司在光伏电力设备及储能系统设备领域的竞争力。目前,“碳达峰、碳中和”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等光储系统配套产品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的产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政策基础。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业务及产品的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良好的市场基础

太阳能是可供人类利用的储量最为丰富的清洁能源之一,随着全球各国政策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和行业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光伏发电成本显著下降,应用规模不断增加,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我国作为全球光伏产业第一大市场,在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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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硅产量、组件产量、光伏新增装机量和累计装机量等方面均位居全球首位。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作为光储系统的核心设备,光伏装机容量的快速提升将为光伏逆变器行业带来广阔的市场前景,随着公司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并完善营销服务体系,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市场基础。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技术储备和研发方向相匹配,具有良好的技术基础

经过多年发展与积累,公司已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和一系列核心技术与研发成果。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技术研发人员525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拥有28项核心技术、105项发明专利、94项实用新型专利、51项外观设计专利和80项软件著作权,对于高效可靠直流-直流和直流-交流功率变换技术、电网适用性和电网支撑等电网交互技术、快速故障诊断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技术研发的投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机制,研发内容主要集中于电力电子变换技术、储能技术等相关领域。因此,公司较为充分的技术储备和研发项目储备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技术基础。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人员结构和管理能力相适应,具有良好的人员基础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在光伏电力电源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同时公司高度注重核心人才的培养与储备,建立了完善的薪酬激励体系,不断吸纳行业优秀人才。公司管理层对于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变化具有较为敏锐的洞察力,能够运用其丰富的管理、营销、研发、生产等多方面经验制定合理有效的战略发展方向和内部管理机制。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人员结构整体保持稳定并不断完善,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人员基础。

(三)调整募集资金预计使用金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2023年下半年以来,欧洲居民及工商业储能市场需求整体有所放缓,公司预计当前产能可以满足未来短期市场需求;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在光伏市场需求良好时对产能快速进行了一定规模的扩张,公司未来有能力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对产能规划及时快速调整。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测算主要与公司当期流动资金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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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金额及公司未来增长预期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相较原测算值有较大降幅。

另一方面,由于全球光伏市场的阶段性调整,公司预计可募集金额亦有一定幅度的下降,公司拟调减募集资金预计使用金额具有一定的必要性。综上,公司调整本次发行上市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系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整体情况、项目投资规划等因素的综合考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运用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六、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一)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2022年9月24日和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可行性。

(二)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本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目的是在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上扩大营业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具体分析如下:

1、经营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下游市场需求预测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需要建设“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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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和“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提高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及储能电池等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本次募投项目建设为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求,与公司经营规模和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

2、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情况良好,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82,564.05万元、445,671.20万元、374,325.25万元和146,917.58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生产基地建设、研发中心升级、营销网络建设及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下游行业及公司未来发展趋势相适应。

3、技术水平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术与产品开发体系与创新机制,拥有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和先进的核心技术与研发成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公司围绕现有主营业务进行的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实施以公司目前的研发体系与核心技术路线为依托,与公司现有的技术水平相适应。

4、管理能力

公司管理层在光伏电力电源领域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并不断吸纳行业优秀人才,在管理、营销、研发、生产等多方面制定有合理有效的战略发展方向和内部管理机制,公司管理团队及人员结构整体保持稳定并不断完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覆盖生产、研发、销售等多环节的建设与升级,与公司现有的管理水平相适应。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本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募投项目成功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增加主营业务收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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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盈利能力。此外,还能够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提高公司的综合影响力。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将进一步降低,偿债能力和资产流动性将显著提升。公司的财务结构将得到优化,抗风险能力有效增强。

募投项目会导致公司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较大幅度增加,进而导致相应的折旧、摊销费用增加。由募投项目的性质所决定,在建设及运营的前期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无法立即体现,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会降低。但随着项目正常运营,项目产生的效益逐步体现,公司将会获得持续、稳定的收入,盈利能力会显著改善。

六、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发展目标

(一)公司未来发展总体战略规划

公司以“成为数字能源系统解决方案的领航者”为宗旨,以“科技改变能源结构”为使命,坚持“厚德为首,百竹成航”的核心价值观,通过“以技术为引领、以创新为驱动”的经营理念,携手全球合作伙伴助力构建以数字新能源为主体的电力系统,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高科技数字能源企业,为客户提供全球领先水准的产品、服务以及整体解决方案。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为推动全球清洁能源的广泛应用与普及贡献自己的力量,成为全球碳中和、碳达峰的参与者、建设者与贡献者。

公司将在清洁能源转换技术领域和储能技术领域坚持开拓创新,及时把握市场客户需求及行业技术路线变化趋势,不断丰富产品谱系、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完善整体解决方案能力,从而进一步巩固并增强公司现有竞争优势。

在市场战略规划方面,公司将在持续巩固目前优势市场的基础上,结合不同国家及地区的差异化需求,积极拓展北美、日韩等光伏发达国家市场和中东、南美等新兴光伏市场;同时,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助力我国清洁能源产业的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公司产品的国内销售规模,落实国家碳达峰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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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品战略规划方面,公司将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技术攻关及产学研合作,在深化现有产品运用新技术的同时,持续开发大功率产品系列,实现从户用、小型工商业光伏与储能市场向工商业大型地面电站市场的拓展。同时,公司还将在光储数字能源相关应用领域进行研发投入,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与技术储备,开发公司的第二增长曲线,储备第三增长曲线业务,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及盈利能力。

在公司品牌规划方面,公司报告期内对部分国家及地区的客户仍采取ODM产品销售模式。随着本次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将以此为契机,完善全球的营销组织布局和全球服务体系建设,强化“SOFARSOLAR”产品与品牌在全球市场的推广,提升“SOFARSOLAR”品牌的知晓度,逐步完成从产品销售到品牌营销的转变,打造全球知名的数字能源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品牌。

(二)报告期内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为实现上述发展战略规划,报告期内公司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如下:

1、把握行业发展方向,布局储能领域

公司为国内较早进行储能逆变器研发和“光储一体化”解决方案探索的企业之一,于2016年度推出储能逆变器机型、于2020年度推出储能电池产品。截至目前,公司光伏储能逆变器功率范围已涵盖3kW~20kW,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储能逆变器与储能电池销售金额合计分别为63,792.51万元、261,932.00万元、163,520.95万元和68,412.37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35.10%、58.78%、43.77%和46.64%。

2、以市场需求为核心,持续丰富产品谱系

公司成立初期产品以小功率逆变器为主,主要面向国内市场销售。公司坚持以创新驱动发展,产品谱系与产品结构不断丰富,报告期内对于产品进行全面升级,已发布最大功率至350kW的并网逆变器,并推出了新一代储能逆变器及储能电池产品、集中式储能系统、微逆系统等系列产品,产品已可广泛应用于地面电站、工商业、住宅等多场景下的电力转换、电力存储、可视化监测及运维等,满足下游市场的多类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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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公司对于人才队伍建设给予高度重视,通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建立明确晋升渠道、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等一系列措施,一方面吸引行业优秀人才,另一方面充分调动现有员工的积极性。报告期内,公司引入了多位在行业内具有丰富经验的研发、管理、营销、运营人才,技术研发人员人数从2021年末的229人增加至2024年6月末的525人。同时,通过自动化生产线投入和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了产业链延伸,一体化综合服务能力持续增强。

(三)保障未来发展规划实现采取的措施

为保障未来发展规划的实现,公司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1、市场开拓计划

在市场开拓方面,公司将持续加大在现有优势市场客户开拓和营销网络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同时积极开拓如北美、日韩等光伏产业发达市场,对公司尚未建立优势的海外市场,以及国内大型光伏电站市场,通过展会推介、商务拜访、参与招投标等方式建立新的优势市场。在全球市场布局方面,除通过本次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在全球主要光伏市场设立分子公司或服务网点外,公司将进一步构建全球范围的生产、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有效提升公司对全球客户的响应速度和供应能力。

2、技术研发计划

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研发过程管控,形成系统化的研发与创新机制,确保公司在技术路线与产品功能等方面保持行业领先。同时,在自主创新的基础上,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境内外知名科研院所、产业上下游领先企业的深度合作,为公司的自主创新提供有效的技术资源补充,坚持自主创新与合作研发相结合的策略,形成可持续的创新能力。在技术研发方向上,重点着力于清洁能源存储与应用的研发与技术攻关。

3、品牌建设与推广计划

面对全球光伏市场分布的区域性特点和差异化竞争格局,公司将围绕品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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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深挖品牌价值,通过全球行业展会、区域性产品推广、线上品牌宣传投放、新产品发布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价值和影响力,提升终端用户对于公司品牌的认知度,实现“SOFARSOLAR”从逆变器品牌逐步转变为全球知名的数字能源系统品牌。

4、管理体系化建设计划

公司全面导入三年战略与年度计划及预算管理体系,将持续完善业务流程体系建设,不断加强精益化生产管理,引入LTC、IPD等管理流程模式,建设与实施MES、PLM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从销售业务机会到生产管理,从订单交付到服务体系的全流程信息化。同时,在现有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与更新工作标准与管理标准,关键任务与管理指标在全公司进行统一,不断完善岗位目标与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在财务和人事管理体系方面,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通过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各业务板块与职能部门主人翁意识与主动性,有效提高公司全员客户导向的意识,提升整体经营效率与管理效率。

5、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人才是公司能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与关键,公司将采取部分核心与专家级人才外部吸引、主体人才内部培养、校企合作输送潜力人才等多元化相结合的人才策略。在积极引入业内外、国内外优秀的技术、营销、管理人才的同时,建立和完善公司人才培养制度以及评价体系,通过持续系统的培养、专业化的培训,提高公司员工专业技能、管理能力以及岗位胜任度,并定期对关键人才进行识别,按照储备管理人员标准进行关键人才的职业规划。同时,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奖惩、激励与晋升机制,为优秀人才提供良好的上升渠道,建立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体系,提升团队的稳定性与凝聚力。

6、融资计划

本次上市融资成功后,公司将重点保障本次募集资金项目顺利建设实施,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股东。同时,公司也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充分评估论证,在保障股东权益的前提下,采取股权、债权等多种方式制定融资计划,以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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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业务发展计划的假设和面临的主要困难

1、业务发展计划实施的假设条件

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主要是依据以下假设条件,以公司现有的业务发展条件、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为基础所制定的:

(1)本次募集资金能及时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顺利如期完成;

(2)公司经营管理层和核心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区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4)公司所遵循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无重大不利变化;

(5)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未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

(6)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业务发展计划实施中面临的主要困难

(1)资金压力

上述业务发展计划的实现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作为保障,若维持公司快速发展所需的资金来源未能得到充分保障,将影响到上述计划的实施及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

(2)管理瓶颈

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及时建立与业务发展规模相适应的现代化管理体系、优化管理流程与管理制度,以提升管理效率,实现公司的高效可持续发展。若公司的内部管理水平无法与其增长的业务规模相适应,将影响到上述计划的实施及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

(3)人才缺口

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公司目前在管理、研发、市场等方面均已拥有综合能力较强、行业经验较为丰富的专业团队,人才储备较为充分。但随着业务规模提升和业务范围的扩展,未来还需补充相关专业人才,以确保公司业务发展计划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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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保计划实现拟采用的措施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将为公司实现上述目标提供资金支持。公司将认真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顺利投产,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光伏、储能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2)加快人才引进、培养

公司将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人才两种途径实现人才的积累。公司将与相关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进行合作,鼓励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公司就业,同时利用合作高校的资源对公司技术人员和有潜质的员工进行培训和深造,培养适应公司发展的高级人才。

(3)完善制度、提升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优化内部流程,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工作,提高董事会、管理层的经营决策能力和日常管理能力,强化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五)对未来发展规划的声明

公司对未来发展规划的声明如下:

未来发展与规划是公司在当前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下,对可预见的将来做出的发展计划和安排。公司存在根据经济形势和经营实际状况对发展目标进行调整的可能。在公司上市后,将通过定期报告持续披露规划实施和目标的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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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改进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还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上述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进一步制度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均按照各自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细则规范运作,各行其责,切实保障所有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评估意见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自查和评估后认为:

“根据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4)第11712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首航新能按照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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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4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2024年4月,发行人一批向海关申报出口的光伏并网逆变器存在报关单申报总毛重与实际总毛重不符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海关对发行人作出“皇关处四缉违字〔2024〕18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2号)第六条第二款、第十八条之规定,发行人的违法行为属于一般情形,对发行人处以罚款人民币0.15万元整。该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已于《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按时、足额缴纳罚款。

报告期内,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受到国家行政及行业主管部门的重大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

四、发行人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及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

(一)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管理政策以及制度安排

为完善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护股东权益,在资金管理事项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现行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各项货币资金的使用、监督、控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资金管理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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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外投资情况

1、对外投资决策以及制度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主要为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以下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下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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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外投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对外担保情况

1、对外担保政策以及制度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授权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公司的担保具体业务。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在建立和实施担保内部控制中,应当强化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达到如下目标:

(1)确保担保业务规范,防范和控制或有负债风险;

(2)保证担保业务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3)符合国家有关担保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规定;

(4)有关合同、协议必须符合《合同法》《担保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的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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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

(5)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6)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7)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8)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其中,股东大会审议第(4)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接受关联人的担保的,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审议提供担保议案前充分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资信情况,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信用情况和所处行业前景,依法审慎作出决定。公司可以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2、对外担保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为深圳市首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八、关联交易情况”之“(四)一般关联交易”之“2、其他关联交易”之“(1)关联担保”。

为保证未来不出现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已出具《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三、相关承诺事项”之“(十一)其他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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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

(一)资产完整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或使用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具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体系,不存在公司资产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和聘任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越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公司建立了人事聘用和任免制度以及考核、奖惩制度,与公司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独立的工资管理、福利与社会保障体系。

(三)财务独立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公司独立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独立纳税。

(四)机构独立

公司已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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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业务独立

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

公司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合法独立拥有或使用与生产经营有关资产,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公司生产经营合法合规、财务状况稳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公司所处经营环境良好,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达到法律法规对公司独立持续经营的基本要求,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主营业务是新能源电力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许韬,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直接对外投资情况”,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避免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许韬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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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之“三、相关承诺事项”之“(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七、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关于关联方和关联关系的有关规定,公司目前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单位:%

关联方名称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比例
许韬46.626.13
易德刚8.111.20
仲其正4.850.69
皓首为峰投资11.30-
百竹成航投资9.33-

(二)公司的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的子公司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司报告期内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前述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四)关联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重大影响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兼职及对外投资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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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直接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重大影响的、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五)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公司曾经存在的重要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如下:

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成立时间变动时间
信阳市首航新能源有限公司许韬持股50%2014.4.32021.12.20注销
深圳市汇河集团有限公司许韬持股30.00%,担任董事2012.3.262021.6.23转让
信阳市宏昊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徐锡钧实际控制的公司2020.8.312022.4.11转让
深圳市屏多多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兴华担任总经理、执行董事2020.10.132021.11.25注销
深圳市油松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黄兴华具有重大影响的公司2020.7.282021.12.22注销
深圳市促动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兴华具有重大影响的公司2016.1.202022.9.28注销
清远市首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许韬控制的深圳市首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曾经的控股子公司2017.12.252022.11.7转让
深圳市鼎泰佳创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任独立董事代新社担任董事长的公司2010.1.192022.12.11辞任
井冈山青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报告期内曾任独立董事代新社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2021.6.252022.12.11辞任
兆能瑞时(常州)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任副总经理印荣方控股的公司2021.7.212024.3.31辞任
常州兆炬成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任副总经理印荣方控股的公司2024.3.82024.3.31辞任
常州兆能鹏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报告期内曾任副总经理印荣方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2024.6.52024.3.31辞任
常州兆能睿鑫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报告期内曾任副总经理印荣方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2024.6.52024.3.31辞任
印荣方报告期内曾任副总经理--
陈涛报告期内曾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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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成立时间变动时间
黄辉报告期内曾任独立董事--
代新社报告期内曾任独立董事--

八、关联交易情况

(一)重大关联交易的判断标准及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需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具体标准如下:

关联交易类型判断标准
重大关联交易1、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法人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2、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自然人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一般关联交易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未达到上述标准的交易; 2、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必要支出等。

(二)关联交易情况汇总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交易发生期间预计是否会持续发生
经常性关联交易购买商品、接受劳务2022年度-2023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2021年度-2024年1-6月
其他关联交易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2021年度-2023年度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2019.12.6至主债务结清之日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交易方由关联方变为非关联方的情形。

(三)重大关联交易

1、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

2022年度,公司与深圳市鼎泰佳创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自动生产线装备采购合同,相关合同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重大合同”之“(四)采购合同”。报告期内,前述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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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关系项目2024年1-6月/2024.6.302023年度/2023.12.312022年度/2022.12.312021年度/2021.12.31
深圳市鼎泰佳创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任独立董事的代新社担任董事长购买商品、接受劳务-2,831.86--
其他流动资产--1,699.12-
应付账款637.591,130.33--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

2、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

(四)一般关联交易

1、报告期内一般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主要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经常性关联交易购买商品、接受劳务-42.71187.79-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1,151.282,045.722,453.011,586.55
其他关联交易关联担保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2、其他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1)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为深圳市首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债权人/担保权人债务人/被担保方担保类型担保金额担保起止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首航新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深圳市首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500.002019.12.6至主债务结清之日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担保主要系关联方存在生产经营性资金需求,关联方自身抵质押担保无法满足其需求,应具体融资银行的要求,由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该等担保出现损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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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均已结束,相关协议已履行完毕,公司未新增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2)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报告期内,公司银行贷款和融资租赁等债务融资存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主要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许韬及其配偶徐志英提供担保。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①2024年1-6月

无。

②2023年度

单位:万元

担保人债权人/ 担保权人债务人/ 被担保人担保类型担保金额担保起止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许韬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首航最高额保证40,000.002023.1.6至主债务结清之日
徐志英
许韬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首航新能最高额保证100,000.002023.2.13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
徐志英
许韬、徐志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首航新能连带责任保证95,000.002023.3.6至主债务结清之日
许韬、徐志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首航连带责任保证5,000.002023.3.6至主债务结清之日
许韬、徐志英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首航新能 广东首航连带责任保证25,850.002023.3.16至主债务结清之日
许韬、徐志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首航新能最高额保证61,000.002023.3.24至主债务结清之日
许韬、徐志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首航新能连带责任保证10,000.002023.7.31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
许韬、徐志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首航新能连带责任保证4,700.002023.9.4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
许韬、徐志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首航新能连带责任保证7,500.002023.10.23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

③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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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担保人债权人/ 担保权人债务人/ 被担保人担保类型担保金额担保起止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许韬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首航新能最高额保证36,000.002022.5.12至主债务结清之日
徐志英
许韬、徐志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首航新能最高额保证21,000.002022.2.7至主债务结清之日
许韬、徐志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首航新能最高额保证20,000.002022.3.10至主债务结清之日
许韬、徐志英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首航新能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7,000.002022.4.18至主债务结清之日
许韬、徐志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首航新能最高额保证6,600.002022.1.21至主债务结清之日
许韬、徐志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首航新能最高额保证10,000.002022.6.23至主债务结清之日
许韬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首航新能最高额保证15,000.002022.7.26至主债务结清之日
徐志英
许韬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首航新能连带责任保证等值USD1,500.002022.8.18至主债务结清之日
徐志英
许韬、徐志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首航新能连带责任保证35,000.002022.10.13至主债务结清之日
许韬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首航新能最高额保证13,000.002022.11.1至主债务结清之日
徐志英
许韬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首航新能最高额保证10,000.002022.9.15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徐志英
许韬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首航新能最高额保证7,000.002022.9.15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徐志英
许韬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首航新能最高额保证15,000.002022.9.15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徐志英
许韬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首航新能最高额保证1,400.002022.9.15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徐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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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债权人/ 担保权人债务人/ 被担保人担保类型担保金额担保起止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许韬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首航新能最高额保证19,000.002022.8.11至至主债务结清之日
徐志英
许韬、徐志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广东首航最高额保证48,000.002022.7.15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许韬、徐志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首航连带责任保证5,000.002022.10.13至主债务结清之日
许韬、徐志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首航新能、广东首航最高额保证30,000.002022.8.23至主债务结清之日

④2021年度

单位:万元

担保人债权人/ 担保权人债务人/ 被担保人担保类型担保金额担保起止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许韬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首航新能最高额保证10,000.002021.11.25至主债务结清之日
徐志英
许韬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首航新能连带责任保证等值USD750.002021.6.16至主债务结清之日
徐志英
许韬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首航新能最高额保证10,000.002021.7.7至主债务结清之日
徐志英
许韬、徐志英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首航新能最高额保证2,500.002021.9.10至主债务结清之日
许韬、徐志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保证反担保
许韬、徐志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首航新能最高额保证23,000.002021.5.25至主债务结清之日
许韬最高额抵押46,000.00
许韬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首航新能最高额保证14,000.002021.8.3至主债务结清之日
徐志英
许韬、徐志英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首航新能最高额保证15,000.002021.12.16至主债务结清之日
许韬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首航新能最高额保证5,000.002021.10.9至主债务结清之日
徐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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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减少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措施

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避免未来发生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已采取如下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韬已注销其控制的不存在实际经营业务的公司;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已出具《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三、相关承诺事项”之“(十一)其他承诺事项”。

(六)比照关联交易披露的交易

1、相关企业基本情况

序号名称具体情况
1宁德时代宁德时代全资子公司问鼎投资持有公司3.00%的股份,宁德时代为公司供应商。
2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陶诚持有公司2.80%的股份,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供应商,陶诚为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3广东竣昌科技有限公司刘绍刚持有公司4.20%的股份,广东竣昌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供应商,刘绍刚为广东竣昌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2、具体交易内容

(1)采购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比照关联交易披露的采购交易主要系公司向宁德时代、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竣昌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主要交易内容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宁德时代电芯709.853,024.2378,389.817,090.53
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机构件、塑胶绝缘物料、模具748.84409.78566.89748.67
广东竣昌科技有限公司机构件、模具1,028.562,200.65376.53-
合计2,487.255,634.6679,333.237,839.20
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2.602.2027.566.44

注:

1、上表中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与宁德时代交易金额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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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件等2.18万元、443.72万元、102.71万元和0万元;

2、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主体已合并计算采购额;

3、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4年3月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报告期内财务数据进行相应调整。1)与宁德时代的交易2021年及2022年,公司与宁德时代的交易金额为7,090.53万元和78,389.81万元,新增相关交易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储能电池销售额增长,对电芯的需求量大幅增加,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相关交易按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定价公允。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主要向亿纬动力采购电芯材料,向宁德时代采购电芯的金额及数量有所减少。

2)与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金额分别为748.67万元、

566.89万元、409.78万元和748.84万元,交易内容主要为逆变器机构件、塑胶绝缘物料及模具,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相关交易按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3)与广东竣昌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

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与广东竣昌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金额为376.53万元、2,200.65万元和1,028.56万元,交易内容主要为逆变器机构件及模具,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相关交易按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2)交易余额情况

1)资产类项目

单位:万元

经济内容公司名称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其他非流动资产广东竣昌科技有限公司---7.00
预付账款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20-
预付账款厦门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1,309.23---
其他应收款厦门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3,375.003,3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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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债类项目

单位:万元

经济内容公司名称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应付票据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488.77161.82338.31395.43
应付票据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272.64
应付票据厦门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104.4949,526.28-
应付票据广东竣昌科技有限公司928.72765.28--
应付票据江西竣昌科技有限公司531.71---
应付账款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473.84182.77128.0714.12
应付账款厦门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3,262.3816,283.97-
应付账款广东竣昌科技有限公司15.50941.92340.63-
应付账款江西竣昌科技有限公司800.56233.15--

3、问鼎投资低价入股的原因及合理性

(1)问鼎投资入股发行人的背景和过程

公司自2015年开始进行储能电池相关工艺技术的研发储备,于2019年度开始外购成品储能电池进行销售,于2020年开始自产储能电池产品。2021年8月,宁德时代全资子公司问鼎投资获知发行人拟进行融资的消息,开始与发行人进行接触洽谈,并于2021年11月与发行人签署了《投资合同书》,2021年12月发行人完成办理问鼎投资入股的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在问鼎投资入股前,公司已向宁德时代采购电芯进行储能电池的生产。宁德时代全资子公司问鼎投资入股发行人系基于双方合作关系、技术特点以及对发行人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投资行为。

(2)问鼎投资低价入股发行人的原因及合理性

宁德时代全资子公司问鼎投资入股发行人在发行人开展储能电池业务之后,系其基于双方合作关系、技术特点以及对发行人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投资行为。发行人决定引入问鼎投资,并同意其以略低于同期财务投资者的价格入股的主要原因如下:

1)保障公司储能电池产品的整体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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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作为新能源龙头企业,布局储能业务多年,在品牌、技术、产能和客户等方面具有领先优势。其电芯经过一系列严格的测试与认证,在技术先进性、使用稳定性以及循环和存储性能等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因此,公司向宁德时代采购电芯能够保障公司储能电池产品的整体品质。2)保障电芯供应的稳定性在宁德时代全资子公司问鼎投资入股前,公司已向宁德时代采购电芯进行储能电池的生产,但受到锂、镍、钴等大宗商品或化工原料市场价格变动及市场供需情况波动等影响,电芯市场供应经常出现紧缺。根据从事相关业务可比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披露的公开信息,2021年度至2022年度,电芯市场供应相关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或产品披露文件市场供应相关信息
派能科技(688063)磷酸铁锂电芯、模组及储能电池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1年半年报“2021年储能产业链面临电芯原材料和芯片原材料的双重紧缺,对储能企业机遇与挑战并存。”
科士达(002518)数据中心关键基础设施产品、新能源光伏及储能系统产品、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产品2022年8月16日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储能电池的电芯也是相对紧缺物料,价格相对较高,占产品成本比重较大。”
阳光电源(300274)太阳能、风能、储能、电动汽车等新能源电源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2022年8月26日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全球光伏、储能、电动车均保持强劲增长,…… IGBT、电芯、组件等核心原材料供应紧张、价格上涨等挑战,??”
艾罗能源(688717)光伏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以及并网逆变器,应用于分布式光伏储能及并网领域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1年市场电芯供应紧张,公司2021年初与主要电池模组供应商签订的采购订单批量较大??”

由上表可见,自2021年度开始,市场普遍存在电芯供应紧缺的情况。通过引入问鼎投资,公司的电芯供应可以得到较好的保障。

3)加深双方战略合作

宁德时代为全球最大的电池制造商,在储能领域具有领先的市场地位和技术优势,而公司在业务发展初期便制定了“光储一体化”的业务发展方向,在光储结合方面具备较强的先发优势和技术储备。通过引入问鼎投资,公司与宁德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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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加深战略合作关系,双方约定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及宁德时代将优先选择对方开展光伏和储能领域的技术开发或产品合作。

4)问鼎投资入股发行人符合行业惯例问鼎投资为宁德时代下属专业从事实业投资的投资平台,除公司外,还投资了多家从事锂电池材料、半导体功率器件、储能电池、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链上下游行业的公司。因此,问鼎投资入股发行人符合行业惯例。

综上,公司基于双方合作关系、自身战略发展需要和宁德时代的市场地位,出于提升储能电池产品品质、保障电芯供应稳定性、深化战略合作等因素综合考虑,同意问鼎投资以略低于同期财务投资者的价格入股公司,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宁德时代采购电芯的价格与市场价格、公司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价格和宁德时代向其他客户销售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采购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九、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的制度安排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文件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利与程序作出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当将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普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特别决议时,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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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发行人关联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法》及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022年5月、2023年4月和2024年6月分别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度股东大会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19年至2021年关联交易情况、2022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情况、2023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情况和2024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议。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慎调查,发表如下意见:

“1、本人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报告期内增加的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为关联方自愿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出具《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承诺未来不通过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金、资产。

3、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

十一、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将以维护股东利益为原则,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中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内容,并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以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开、公允、合理,从而保护股东利益。

同时,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出具了承诺,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三、相关承诺事项”之“(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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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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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本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一)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应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2、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公司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利润。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1)在公司当年盈利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能够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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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者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况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且超过三千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③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3、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二、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之“(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

(1)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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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4)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2)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3)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分别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其他特殊情形下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措施

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不存在尚未盈利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形,故不存在该等情形下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措施。

四、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以及相应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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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安排理由

(一)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

为维护股东合法利益,同时保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了专项研究论证,并综合考虑了所处行业现状及公司发展情况、盈利能力、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了相应的规划安排。

(二)规划安排的理由

1、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公司规范进行分红,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

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资产质量良好,盈利能力较强,能够为公司实现长期回报规划提供坚实基础。

3、股东利益和需求

股东对于其投资回报有要求和意愿,合理的分红政策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五、上市后三年内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内容

在公司当年盈利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能够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二)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依据

公司主要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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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公司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负债水平等因素,合理制定了相应利润分配计划,确保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可行性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报告期初保持增长,利润分配计划具有坚实的财务基础,能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具有足够的现金用于利润分配。未来,公司将按照计划执行分红规划,确保股东获得稳定的投资回报。

(四)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

1、扩大主营业务规模和研发支出

目前,随着全球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及光伏新兴市场的不断增加,公司业务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为保障业务规模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公司将把未分配利润用于进一步扩大主营业务规模及研发支出,从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及研发实力,增强公司的行业地位和综合竞争能力。

2、补充流动资金

考虑到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将把一部分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公司财务的稳健性。

3、现金分红

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

(五)现金分红比例与上市前三年现金分红平均水平的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制定的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为:每年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不存在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现金分红比例低于上市前三年现金分红平均水平的情况。

六、长期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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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长期回报规划的内容

在公司当年盈利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能够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规划制定时的主要考虑因素

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对利润分配计划做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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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对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或协议如下:

(一)项目投资协议

1、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

2020年10月20日,广东首航与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签署了《仲恺高新区产业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协议主要约定下述事项:

(1)广东首航在惠州仲恺高新区投资建设“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项目拟按照国家规定的土地出让挂牌竞标程序合法取得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约33,523平方米(以自然资源局实际挂牌出让面积为准);

(2)项目计划投资强度不低于9,500元/平方米,总建设期自土地交付之日(自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之日起计)起不超过2年;项目全部建成并满产达效后,单位土地面积销售额不低于125,000元/平方米,可实现单位土地面积纳税额不低于1,491元/平方米;

(3)广东首航在土地交付后30日内启动项目建设前期相关准备工作,在土地交付后2个月内实质性进场动工开展桩基工程建设,在土地交付后24个月内整体竣工、30个月内投产、3.5年内达产,如有特殊情况可能延误时,广东首航须提前书面告知并取得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谅解;

(4)如广东首航未履行相关承诺,未达到协议约定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建设进度、产值和税收等约定,未履行相关义务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有权追究广东首航违约责任,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广东首航相应的整改时间。如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同意给予整改时间,整改时间最长不超过相应建设期的50%;如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不同意给予整改时间或广东首航整改未达到约定要求,则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有权要求1)收回广东首航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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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2)延后或终止供应项目二期或后续建设用地;3)收取未按时动工违约金;4)收回土地使用权;5)公布广东首航违约失信行为,纳入政府征信系统记录。

除上述约定外,协议还约定了双方权责、项目效益考核、其他事项等内容。因广东首航分二次取得上述协议约定的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广东首航与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分别于2020年12月17日、2021年4月7日再次签署《仲恺高新区产业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协议内容与上述协议内容基本一致。

广东首航已取得宗地面积为28,50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项目目前正在进行投资建设,尚未开始进行产值和税收考核,协议处于正常履行状态,未发生被追究违约责任的情形。

2、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

2022年6月17日,广东首航与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仲恺高新区产业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协议主要约定下述事项:

(1)广东首航在惠州仲恺高新区投资建设“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项目拟按照国家规定的土地出让挂牌竞标程序合法取得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约61,566平方米(以自然资源局实际挂牌出让面积为准);

(2)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21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为20亿元,投资强度不低于32,485元/平方米,总建设期自土地交付之日(自签署《“净地交付”联合验收登记表》之日起计)起不超过2年;项目全部建成并达产后,预计实现年销售总额100亿元,实现年纳税总额15,000万元;

(3)广东首航在土地交付后30日内启动项目建设前期相关准备工作,在土地交付后3个月内实质性进场动工,2年内整体竣工、2.5年内投产、2年9个月内产值上规纳统、3.5年内达产。如因除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项目推进流程可能延误时,广东首航须提前书面告知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4)如广东首航未履行相关承诺,未达到协议约定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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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建设进度、工业增加值率、销售额和税收等约定,未履行相关义务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有权追究广东首航违约责任,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广东首航相应的整改时间。如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给予整改时间,整改时间最长不超过相应建设期的50%;如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同意给予整改时间或广东首航整改未达到约定要求,则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有权要求1)收回广东首航享受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同时延后或终止供应项目二期或后续建设用地;2)收取未按时动工违约金;3)收回土地使用权;4)公布广东首航违约失信行为,纳入政府征信系统记录。

除上述约定外,协议还约定了双方权责、项目效益考核、其他事项等内容。广东首航已取得宗地面积为49,90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该项目处于在建状态。广东首航因逾期动工建设“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存在因违反协议相关约定被追究违约责任的风险。广东首航已向仲恺高新区管委会提交申请项目延期动工,相关政府部门原则同意广东首航的申请。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广东首航未收到仲恺高新区管委会追究广东首航违约责任,要求支付违约金的通知。

(二)技术合作合同

2023年12月28日,公司与华中科技大学签署了《华中科技大学-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共建储能变换与系统集成联合研究中心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共同组建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华中科技大学-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储能变换与系统集成联合研究中心”,重点围绕储能变换与系统集成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及产学研合作;合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月1日;合作期限内公司投入经费为1,000.00万元;合作项目的研究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九、发行人主要技术和研发情况”。

(三)销售合同

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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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客户合同金额合同期限
1首航新能ZCS2021年采购目标1,500万欧元,2022年采购目标2,000万欧元,2023年采购目标2,500万欧元,2024年采购目标3,000万欧元。2021.6.8-2030.12.31
2首航新能EnergyNAT以具体订单为准2023.1.1-2024.12.31
3首航新能天合智慧以具体订单为准2023.9.30-2025.9.30
4首航新能天合智慧、四川圣山莫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2022.12.1-2024.12.31
5首航新能翔泰新能以具体订单为准2023.12.31-2025.12.30
6首航新能Havells以具体订单为准2024.4.1-2029.4.1
7首航新能创维光伏10,324.00万元2023.8.3-合同履行完毕
3,914.20万元2024.3.28-合同履行完毕
1,116.80万元2024.4.22-合同履行完毕

(四)采购合同

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及超过1,000万元的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合同主体供应商合同 主要标的合同金额 (万元)合同期限
1首航新能惠州市宝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磁性器件、电子物料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1.1-长期
2首航新能深圳市欣成源科技有限公司机构件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1.3-长期
3首航新能东莞欣成源科技有限公司机构件以具体订单为准2022.1.19-长期
4广东首航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电芯以具体订单为准2022.12.28-长期
5首航新能广东力王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磁性器件以具体订单为准2022.2.15-长期
6首航新能广东联达铭磁科技有限公司磁性器件以具体订单为准2022.8.29-长期
7首航新能无锡英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数据采集棒以具体订单为准2022.7.1-长期
8广东首航深圳市鼎泰佳创科技有限公司自动生产线装备3,200.00-
9广东首航广东嘉腾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仓储物流项目3,500.00-

(五)工程合同

公司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程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合同主体供应商合同主要标的合同金额 (万元)合同期限

1-1-393

序号合同主体供应商合同主要标的合同金额 (万元)合同期限
1广东首航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施工24,547.892021.11.22至施工结算完成
2广东首航深圳市恒星冷暖工程有限公司中央空调安装工程1,490.002022.9.5至合同履行完毕
3广东首航惠州市广生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动力低压配电工程1,303.002023.2.28至合同履行完毕
4广东首航广东盛正建筑有限公司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二次装修工程施工1,102.712023.11.15至合同履行完毕
5广东首航广东盛正建筑有限公司储能系统项目前期施工准备工作1,534.872024.1.12至合同履行完毕
6广东首航广东盛正建筑有限公司储能系统项目施工框架合同按建安工程造价计算2024.1.12至合同履行完毕

(六)融资及担保合同

公司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融资及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合同对方授信/贷款金额(万元)授信/ 贷款期限贷款用途 /融资种类担保措施
1广东首航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48,000.002022.7.15- 2031.3.31专项用于借款人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建设首航新能、许韬、徐志英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2首航新能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15,000.002022.9.15- 2027.9.15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许韬、徐志英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金质押担保
3首航新能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10,000.002022.9.15- 2027.9.15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许韬、徐志英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金质押担保
4首航新能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7,000.002022.9.15- 2027.9.15流动资金贷款许韬、徐志英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5首航新能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1,400.002022.9.16- 2027.9.15衍生产品交易许韬、徐志英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6首航新能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0,000.002023.7.13- 2024.7.12流动资金贷款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
7首航新能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10,000.002023.7.31- 2025.1.31流动资金用途许韬、徐志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首航新能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值USD4,500.002023.8.16- 2024.8.15流动资金用途-
9首航新能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4,700.002023.9.4- 2025.3.4流动资金用途许韬、徐志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首航新能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100,000.002023.9.18- 2024.8.25流动资金贷款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
11首航新能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5,000.002023.9.21- 2024.8.10流动资金贷款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最高额保证金质押担保
12首航新能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7,500.002023.10.23- 2025.4.23流动资金用途许韬、徐志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首航新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0,000.002024.3.27- 2025.3.21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
14首航汇丰银行(中国)有限20,000.002024.4.15-流动资金用途保证金质押担保

1-1-394

序号公司合同对方授信/贷款金额(万元)授信/ 贷款期限贷款用途 /融资种类担保措施
新能公司深圳分行2025.4.15
15广东首航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000.002024.4.15- 2025.4.15流动资金用途保证金质押担保,首航新能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16首航新能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4,000.002024.3.28- 2025.3.25支付货款-
17首航新能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50,000.002024.4.15- 2025.3.27流动资金贷款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
18广东首航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0,000.002024.4.15- 2025.3.27流动资金贷款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首航新能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注:

1、第3项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合同与第4项贷款合同所使用的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

2、第15项合同的授信额度来自于第14项合同的授信额度,该两项合同使用的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

(七)对发行人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上述重大合同的签署与履行对于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持续发展具有必要性,有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研发实力、增强盈利能力。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上述重大合同未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产生重大潜在风险。

二、对外担保

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无重大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1-395

第十一节 声明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许 韬易德刚仲其正
徐锡钧邱 波龚书玄
孔玉生陈 凡黄兴华
全体监事签字:
张昭坚苗秀姝喻 梅
除董事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余 峰舒斯雄刘立新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96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许 韬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97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核查,确认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刘旭雯
保荐代表人:
刘怡平强 强
法定代表人:
朱 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98

保荐机构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总裁):
李俊杰
保荐机构董事长:
朱 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99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魏天慧
经办律师:
任宝明
王 茜
韩若晗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400

五、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晓荣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杨小磊杨桂丽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01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陈 微
签字资产评估师:
李 强石恩利

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402

关于资产评估报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离职的说明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资产评估机构,向贵公司出具了《深圳市首航新能源有限公司拟以审定后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锋评报字(2020)第40075号),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为李强和石恩利。

截至本声明出具之日,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石恩利自我公司离职。因此,石恩利无法在贵公司《招股意向书》之《资产评估机构声明》上签字。

特此说明。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陈 微

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403

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验资机构负责人:
张晓荣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杨小磊杨桂丽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04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验资复核机构负责人:
张晓荣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杨小磊杨桂丽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05

第十二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八)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告及审阅报告

(九)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

(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一)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二)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三)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为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的知情权、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及选择管理者等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1-406

1、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1)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信息披露相关职责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任何有关公司的重大信息。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

(3)信息披露的程序

公司信息的公告披露程序:

1)公司公告信息应由董事会秘书进行合规性审查后,报董事长签发;

2)董事长签发后,由董事会秘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告申请,并提交信息披露文件;

3)公告信息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登记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

2、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公司注重对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明确董事会秘书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并致力于为投资营造良好的沟通环境。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通过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设置电子邮箱等接受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记录投资者的来电及邮件,及时回

1-1-407

复投资者的提问,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未来将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切实开展投资者关系构建、管理和维护,为投资者和公司搭建起畅通的沟通交流平台确保了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取公司公开信息。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三)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建立了普通决议表决、特别决议表决、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等股东投票机制,充分保证了股东权利。

三、相关承诺事项

(一)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徐志英,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皓首为峰投资、百竹成航投资、易德刚、仲其正,公司股东远望咨询、兴睿永瀛、刘强、容岗承诺

1-1-408

“自首航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航新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首航新能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相关股份锁定期与本承诺不一致的,则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航新能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新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2、公司股东深创投、长久集团、问鼎投资、红土创业、红土一号、同创致隆、华金领翊、领汇基石、加法贰号、智数投资、杨小卫、张虎胆、刘文杰、姚晓辉、徐晓明承诺

“自取得首航新能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首航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航新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首航新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相关股份锁定期与本承诺不一致的,则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航新能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新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3、公司股东刘绍刚、陶诚承诺

“自首航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航新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首航新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相关股份锁定期与本承诺不一致的,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航新能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新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首航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若首航新能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航新能

1-1-409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担任首航新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航新能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首航新能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首航新能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航新能股份。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相关股份锁定期与本承诺不一致的,则本人间接持有的首航新能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新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5、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徐志英承诺

“首航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若首航新能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航新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徐志英承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航新能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航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在前述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执行,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保证首航新能持续稳定经营,不协助首航新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任何方式违规减持首航新能股份。

若首航新能存在触及退市标准的情形,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首航新能股票终止上市前,不减持首航新能股份。

本承诺中的‘发行价’指首航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

1-1-410

2、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皓首为峰投资、百竹成航投资承诺“在前述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执行,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不协助首航新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任何方式违规减持首航新能股份。”

(三)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和承诺

1、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为维护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当因非不可抗力因素而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上市后三年内每次触发启动条件时,公司将及时依次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股价: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在上述稳定股价措施中,公司将优先选用公司回购股票的方式,在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的情况下依次选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方式。但选用增持股票方式时不能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且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一)公司回购股票

1-1-411

当公司股价触发启动条件后,公司董事会应当于10日内召开,并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

1、回购股票数量已达到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的2%;

2、通过实施回购股票,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将依法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每12个月内,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仅限一次。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

当公司股价触发启动条件后,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启动条件触发或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提出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在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等义务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股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

1、增持股票数量已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

2、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1-1-412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4、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每12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仅限一次。

(三)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

如公司在已实施回购股票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增持公司股票的前提下,公司股票仍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10日内向公司提出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该等增持方案须规定任一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用以增持的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薪酬税后金额的30%。在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等义务后,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

公司不得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

1、增持股票数量已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

2、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4、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每12个月内,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仅限一次。

三、约束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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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照上述预案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付的分红。如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上述预案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承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报酬,直至其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或采取其他有效的补救措施为止。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相关主体实际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方案的情况进行监督,并督促公司未来新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接受并履行上述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上述预案对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仍然有效,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本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2、相关主体出具的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公司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公司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公司将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人将严格按照首航新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人将敦促首航新能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3)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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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人将敦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公司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程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如首航新能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首航新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购回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具体程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

如首航新能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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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

1、公司承诺

“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申报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发行行为。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公司存在欺诈发行行为,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上述有权机关最终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要求的时间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若上述欺诈发行行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首航新能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申报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发行行为。

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首航新能存在欺诈发行行为,导致对判断首航新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上述有权机关最终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要求的时间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若上述欺诈发行行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六)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1、公司承诺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总股本亦有相应增加。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预计未来几年净利润仍将保持持续增长,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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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运营期,此期间股东回报主要是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如果在此期间公司的盈利能力没有大幅提高,则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

本公司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一、大力开拓市场、坚持自主研发,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将大力开拓市场,积极开发新客户,努力实现销售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进一步加强在自主研发、新产品制造方面的投入,提升公司在新能源电力设备等产品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将依托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和管理层丰富的行业经验,准确把握市场需求,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本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其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以使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三、加强管理,控制成本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强化精细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利润水平。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利润分配规划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公司将严格按照其要求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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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规定,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首航新能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首航新能利益。”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公司承诺

“本公司将按照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上市后生效的《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将依法履行职责,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以协助并促使首航新能按照经首航新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首航新能上市后生效的《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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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八)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就公司本次发行事宜,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特向投资者作出如下承诺:

1、保荐机构承诺

“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申报会计师出具的承诺

“因上会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律师承诺

“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从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损失计算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等,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赔偿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4、资产评估机构承诺

“因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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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如下:

“1、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前,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首航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首航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现有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亦未投资或任职于任何与首航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现有业务及产品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首航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首航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也不投资或任职于任何与首航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产品或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如首航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未来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且拓展后的产品与业务范围和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在产品或业务方面存在竞争,则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积极采取下列措施的一项或多项以避免同业竞争的发生:(1)停止生产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3)将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纳入首航新能的经营体系;(4)将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经营。

4、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本人作为首航新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因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首航新能的利益及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同意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十)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公司针对股东信息披露作出的专项承诺如下:

“(一)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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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至本承诺签署之日,深圳市加法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加法贰号”)持有公司0.19%的股份,股权穿透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通过加法贰号间接持有公司0.0003%股份的情形。加法贰号为市场化募资的私募基金,前述间接持股关系不影响保荐机构的独立性。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形;

(三)不存在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十一)其他承诺事项

1、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已经就避免占用公司资金事项承诺如下:

“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要求及规定,确保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占用或转移首航新能的资产和资源。本人/本企业将促使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如有)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人/本企业或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违反上述承诺,导致首航新能或其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本人/本企业作为首航新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2、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首航新能发生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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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商业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通过与首航新能签订正式的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使交易在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下进行。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在交易过程中将不会要求或接受首航新能提供比独立第三方更优惠的交易条件,切实维护首航新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本企业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地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首航新能利益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首航新能利益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本人/本企业作为首航新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十二)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公司承诺

“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不可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将视情况通过公司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途径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不可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将视情况通过首航新能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途径披露未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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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具体原因,并向首航新能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首航新能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首航新能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本人在作为首航新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首航新能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

“如果本人/本企业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不可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将视情况通过首航新能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途径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首航新能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如果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本企业持有的首航新能股份在本人/本企业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首航新能有权扣减本人/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不可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将视情况通过公司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途径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日内,开始停止从公司领取薪酬,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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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十三)关于业绩下滑时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韬及其控制的皓首为峰投资、百竹成航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徐志英、易德刚、仲其正承诺:

“首航新能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首航新能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首航新能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6个月。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

(十四)关于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承诺

公司承诺:

“在本公司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受理后至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前不进行现金分红或提出现金分红的方案。”

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一)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享有并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及义务。自公司成立以来,股东大会运作规范,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4次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等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历次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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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均遵守表决事项及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及签署情况符合相关制度要求,并做出相关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职权、召开方式与条件、表决方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9次董事会。历次会议的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董事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制度运行状况良好。

(三)监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监事会。历次会议的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监事会依法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责任,监事会制度运行良好。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为完善公司董事会的结构,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设有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达三分之一以上,其中孔玉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同时制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选聘、任期、职权、发表独立意见等作了详细的规定。独立董事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科学决策等方面提供了制度保障。独立董事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的选择均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参与讨论决策有关重大事项,并以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就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经营工作提出意见,维护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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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独立董事未曾对发行人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本任董事会秘书自受聘任以来,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出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并亲自记载或安排其他人员记载会议记录。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前,董事会秘书均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独立董事及其他董事提供会议材料、会议通知等文件,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董事会秘书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中介机构的配合协调、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等方面亦发挥了重大作用。

五、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一)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与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就各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战略委员会由许韬、易德刚、仲其正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许韬担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黄兴华、孔玉生、邱波三名董事组成,其中黄兴华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由黄兴华、陈凡、龚书玄三名董事组成,其中黄兴华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由孔玉生、黄兴华、徐锡钧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孔玉生担任召集人。

(二)运行情况

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均按照《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运作,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对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六、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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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本次计划投资210,107.10万元进行“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建设,通过新建生产基地及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打造自动化的生产车间和老化测试车间、仓库等其他生产辅助配套空间,提升公司生产设备的自动化水平,全面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力。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210,107.10万元,含建设投资171,756.2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8,350.86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占投资总额比例
1建设投资171,756.2481.75
1.1工程费用155,452.0073.99
1.1.1其中:建筑工程费63,575.2030.26
1.1.2设备购置费91,876.7943.73
1.2工程建设其它费用8,386.233.99
1.3预备费7,918.013.77
2铺底流动资金38,350.8618.25
合计210,107.10100.00

3、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预计24个月建设完成,建设期分为工程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及装修、设备购置、安装调试等,后续实施分为人员招聘与培训、项目投产等阶段。

项目实施内容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工程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及装修
设备购置、安装调试
员工招聘及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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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内容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试生产
正式生产

本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情况如下:(1)T1年-T2年6月进行工程规划设计、完善前期准备工作和技术评审,完成生产车间等基础设施建设及装修;(2)T2年7-12月完成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3)T3年1-6月开展人员招聘及培训工作;

(4)T3年7-9月开展试生产;(5)T3年10-12月项目正式投产。

4、项目涉及的土地、房产情况

本项目拟建设在惠州市仲恺区陈江街道东升北路与石泉岭交叉处(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取得对应的不动产权证(编号: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35586号)。

5、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环保投资为100.00万元,项目可能产生的环保问题、采取的措施及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间废水主要为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生产污水主要是清洗废液,项目配备多功能水基型清洗机用于清洗钢网表面附着的锡膏,清洗方式为高压液体喷淋清洗,使用过程不添加水,清洗剂循环使用,循环至一定浓度后经收集处理后交由危废公司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陈江街道办二号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包括镭雕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回流焊、波峰焊及手工补焊、焊锡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和总VOCs(焊接烟尘);涂覆、烘烤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厂区内员工食堂产生的厨房油烟。相关废气经收集装置收集后进行高空排放。

(3)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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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运营期间工厂噪声源主要为生产加工设备、通风机和空压机。项目车间生产设备将采用相应的措施对噪声加以控制:在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低震动设备;对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消音、隔音和减振等降噪措施;对空压机设置单独的空压机房,并采取隔声、减振等;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生产时关闭门窗,通过厂房墙体的阻隔和距离的自然衰减降低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为厂区员工产生,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锡膏印刷、回流焊、波峰焊环节产生的锡渣,镭雕烟尘经布袋收集处理的粉尘,项目在来料和包装时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废品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不外排;水性三防漆的废桶罐、废活性炭、清洗废液、废网版等危险固体废物,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本次计划投资79,949.29万元进行“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建设,通过新建生产基地及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打造自动化的生产车间和老化测试车间、立体仓库等其他生产辅助配套空间,提升公司生产设备的自动化水平,全面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力。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79,949.29万元,含建设投资68,987.82万元,预备费3,156.5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961.47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占投资总额比例
1建设投资68,987.8286.29
1.1工程费用62,001.4077.55
1.1.1其中:建筑工程费38,181.5047.76
1.1.2设备购置费23,819.902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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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投资金额占投资总额比例
1.2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829.914.79
1.3预备费3,156.523.95
2铺底流动资金10,961.4713.71
合计79,949.29100.00

3、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预计24个月建设完成,建设期分为工程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及装修、设备购置、安装调试等,后续实施分为人员招聘与培训、项目投产等阶段。

项目实施内容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工程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及装修
设备购置、安装调试
员工招聘及培训
试生产
正式生产

本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情况如下:(1)T1年-T2年6月进行工程规划设计、完善前期准备工作和技术评审,完成生产车间等基础设施建设及装修;(2)T2年7-12月完成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3)T3年1-6月开展人员招聘及培训工作;

(4)T3年7-9月开展试生产;(5)T3年10-12月项目正式投产。

4、项目涉及的土地、房产情况

本项目选址于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桥大道与东升西路交叉口西南角(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取得对应的不动产权证(编号:粤(2023)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72153号)。

5、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环保投资为60.00万元,项目可能产生的环保问题、采取的措施及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1)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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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运营期间废水主要为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生产污水主要是清洗废液,项目配备多功能水基型清洗机用于清洗钢网表面附着的锡膏,清洗方式为高压液体喷淋清洗,使用过程不添加水,清洗剂循环使用,循环至一定浓度后经收集处理后交由危废公司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陈江街道办二号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包括镭雕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回流焊、波峰焊及手工补焊、焊锡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和总VOCs;涂覆、烘烤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厂区内员工食堂产生的厨房油烟。相关废气经收集装置收集后进行高空排放。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间工厂噪声源主要为生产加工设备、通风机和空压机。项目车间生产设备将采用相应的措施对噪声加以控制:在设备选型上,采用先进噪声低的设备;对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消音、隔音和减振等措施;对空压机等设置单独的空压机房,并采取隔声、减振等;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生产时关闭门窗,通过厂房墙体的阻隔和距离的自然衰减降低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为厂区员工产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锡膏印刷、回流焊、波峰焊环节产生的锡渣,镭雕烟尘经布袋收集处理的粉尘,项目在来料和包装时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专业公司进行处理,不外排;水性三防漆的废桶罐、废活性炭、清洗废液、废网版等危险固体废物,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计划投资19,747.31万元实施“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整合现有研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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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购置先进的检测、试验仪器等,引进高端研发技术人才,对公司深圳、上海和武汉研发中心进行全面升级,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19,747.31万元,含建设投资7,909.35万元,研发费用11,837.96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占投资总额比例
1建设投资7,909.3540.05
1.1其中:场地租赁费2,600.2913.17
1.2设备购置费用5,056.2525.60
1.3预备费用252.811.28
2研发费用11,837.9659.95
2.1其中:研发课题费用2,280.0011.55
2.2新增人员费用6,857.9634.73
2.3检测认证费用2,700.0013.67
合计19,747.31100.00

3、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预计6个月建设完成,建设阶段主要为设备购置及安装,后续实施主要分为人员招聘培训、课题研发等阶段。

项目实施内容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设备购置及安装
人员招聘培训
课题研发

本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情况如下:(1)T1年1-6月完成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

(2)T1年4-9月、T2年第1-6月、T3年1-6月分批完成人员招聘与培训;(3)T1年-T3年持续进行课题研发。

4、项目涉及的土地、房产情况

1-1-432

本项目实施地点为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高新奇科技园、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1000号20幢房屋西区1-5层、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黄龙山北路4号1号厂房五楼的租赁办公楼。

5、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产品生产,对环境的污染很小,污染源及污染物主要为少量生活废水、研发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和极少量固体废弃物。本项目的设计严格遵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中“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确保本项目的各项指标达到环保方面的有关要求。

(四)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计划投资9,569.45万元实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提升本土化服务水平,扩大营销网络覆盖范围,深度挖掘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增强公司的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9,569.45万元,含建设投资1,342.89万元,新增人员薪酬6,316.56万元,市场推广费用1,910.00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占投资总额比例
1建设投资1,342.8914.03
1.1其中:场地租赁费1,008.4610.54
1.2设备购置费318.503.33
1.3预备费15.920.17
2新增人员薪酬6,316.5666.01
3市场推广费用1,910.0019.96
合计9,569.45100.00

3、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国内市场部分预计36个月实施完成,海外市场部分预计24个月实施完成,公司将根据各地区建设需求的紧迫性、网点资源的可获得性以及项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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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情况合理安排网点建设的进度。

项目实施内容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第一批场地租赁
第一批设备购置安装
第一批新员工招聘及培训
第一批营销服务中心正式运营
第二批场地租赁
第二批设备购置安装
第二批新员工招聘及培训
第二批营销服务中心正式运营
第三批场地租赁
第三批设备购置安装
第三批新员工招聘及培训
第三批营销服务中心正式运营

本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情况如下:(1)T1年、T2年和T3年各年度1-3月分批进行场地租赁和设备购置安装;(2)T1年、T2年和T3年各年度4-6月分批进行新员工招聘及培训;(3)T1年、T2年和T3年各年度7-9月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营销服务中心分别正式投入运营。

4、项目涉及的土地、房产情况

本项目主要为在全国部分城市建设营销服务网点以及在海外新建英国、荷兰、西班牙、法国、阿联酋、日本、巴西、美国、韩国9个营销服务网点,建设地点为各地租赁的房产。

5、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产品生产,对环境的污染很小,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商业建筑或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职工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工人定期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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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公司结合行业特点、目前业务规模及未来发展规划,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增加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日常周转等主营业务相关的支出,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营运能力,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竞争力。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管理运营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实际发展需求使用募集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对于该项目资金的管理运营安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合理安排该部分资金投放的进度和金额,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从而不断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在具体资金支付环节,将严格遵循公司的相关内部管理及审批制度使用资金。

3、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后,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流动性风险。同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规模增长过程中产生的营运资金需求,增强公司开拓市场、承接订单的能力,从而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经营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综上,利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七、其他子公司简要情况

除重要子公司广东首航外,公司其他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全资子公司

1、东莞首航

公司名称东莞首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7月18日

1-1-435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八达路5号491室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实收资本5,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的定位光伏产品生产制造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首航新能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已经上会审计)
日期总资产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净利润 (万元)
2023.12.31/2023年度6,257.025,074.1812,174.903,273.64
2024.6.30/2024年1-6月5,082.735,082.73-8.55

2、澳大利亚首航

公司名称(中文)首航新能源(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SOFARSOLAR AUSCO PTY LTD
成立日期2019年4月29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Suite 1903, 109 Pitt Street, SYDNEY NSW 2000
发行股份数量100.00股
主营业务光伏逆变器,光伏电池片,光伏电池模组,蓄电池,储能系统设备,光伏系统相关的配件及产品的销售。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的定位澳大利亚本地光伏市场服务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首航新能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已经上会审计)
日期总资产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净利润 (万元)
2023.12.31/2023年度3,840.42-1,294.154,717.68-743.05
2024.6.30/2024年1-6月3,045.72-864.871,436.19402.83

1-1-436

3、香港首航

公司名称(中文)香港首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HONGKONG SOFARSOLAR LIMITED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8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Room 1911, Lee Garden One, 33 Hysan Avenue, Causeway Bay, Hong Kong
发行股份数量300.00万股
主营业务光伏逆变器、光伏电池片、光伏电池模组、蓄电池、储能系统设备、光伏系统相关的配件及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的定位香港及国际光伏市场服务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首航新能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已经上会审计)
日期总资产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净利润 (万元)
2023.12.31/2023年度989.62267.59429.34-25.62
2024.6.30/2024年1-6月2,465.63-272.602,011.86-538.99

4、波兰首航

公司名称(中文)首航新能源(波兰)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SOFARSOLAR RENEWABLE POLAND SP. Z O.O.
成立日期2021年1月18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ul. Jana Kochanowskiego 30, 33-100 Tarnów
发行股份数量13,000.00股
主营业务光伏逆变器、储能逆变器、电池等光伏产品的销售,以及其它相关能源类设备、产品的销售。并提供售前、售后技术支持。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的定位波兰本地光伏市场服务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首航新能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已经上会审计)
日期总资产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净利润 (万元)
2023.12.31/2023年度120.7044.30670.7711.34
2024.6.30/2024年1-6月106.5958.95368.6115.81

1-1-437

5、德国首航

公司名称(中文)首航新能源(德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SOFARSOLAR GmbH
成立日期2021年3月26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Kr?merstr. 20, 72764 Reutlingen
法定股本300,000.00欧元
主营业务太阳能逆变器、电池组件、支架、储能设备及光伏系统相关产品的研发、销售;太阳能电池板及组件;锂电池和其他类型电池以及混合储能电源模块组件、储能装置器件的研发、销售以及技术咨询和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的定位德国本地光伏市场服务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首航新能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已经上会审计)
日期总资产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净利润 (万元)
2023.12.31/2023年度7,326.52-1,618.8517,812.43-670.53
2024.6.30/2024年1-6月7,726.69-2,366.97449.00-794.24

6、韩国首航

公司名称(中文)首航新能源(韩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SOFARSOLAR KOREA Co., Ltd.
成立日期2021年5月12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大韩民国京畿道华城市东滩甘拜山路143、202洞2314、2315号(乌山洞,东滩站儒林挪威森林)
发行股份数量110,000.00股
主营业务光伏逆变器、储能逆变器、电池等光伏产品的销售,以及其他相关能源类设备、产品的销售。并提供售前、售后技术支持。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的定位韩国本地光伏市场服务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首航新能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已经上会审计)
日期总资产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净利润 (万元)
2023.12.31/2023年度203.82182.79259.7516.65
2024.6.30/2024年1-6月186.09176.4381.093.73

1-1-438

7、巴基斯坦首航

公司名称(中文)首航新能源(巴基斯坦)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SOFARSOLAR PAKISTAN CO(SMC-PRIVATE) LIMITED
成立日期2022年1月14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Office No.1 4th Floor, Galaxy Height, Gulberg Business Square, Islamabad, Pakistan
发行股份数量85,484.00股
主营业务太阳能逆变器、电池组件、支架、储能设备及光伏系统相关产品的批发;太阳能电池板及组件、锂电池和其他类型电池以及混合储能电源模块组件、储能装置器件的批发以及技术咨询和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的定位巴基斯坦本地光伏市场服务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首航新能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已经上会审计)
日期总资产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净利润 (万元)
2023.12.31/2023年度----
2024.6.30/2024年1-6月----

注:巴基斯坦首航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尚未实际经营,无相关财务数据。

8、上海百竹成航

公司名称上海百竹成航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9月13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1888号8幢2层202单元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池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的定位光伏产品研究开发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首航新能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已经上会审计)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1-1-439

(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2023.12.31/2023年度3,472.05-4,965.4448.05-5,140.04
2024.6.30/2024年1-6月4,018.86-7,692.60210.21-2,727.16

9、武汉首航

公司名称首航新能源(武汉)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2月16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黄龙山北路4号1号厂房四楼、五楼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0万元
主营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检发展,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的定位光伏产品研究开发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首航新能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已经上会审计)
日期总资产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净利润 (万元)
2023.12.31/2023年度2,733.76669.972,150.94-330.03
2024.6.30/2024年1-6月3,837.24704.921,415.0934.95

10、新加坡首航控股

公司名称(中文)首航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SOFARSOLAR HOLDING PTE. LTD.
成立日期2022年12月21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138 CECIL STREET, #13-02 CECIL COURT, SINGAPORE (069538)
发行股份数量2,000,000.00股

1-1-440

主营业务光伏逆变器、光伏电池片、光伏电池模组、蓄电池、储能系统设备、光伏系统相关的配件及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投资实业。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的定位境外控股平台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首航新能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已经上会审计)
日期总资产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净利润 (万元)
2023.12.31/2023年度1,120.351,116.86--12.42
2024.6.30/2024年1-6月1,118.271,117.25-6.50

(二)全资孙公司

1、英国首航

公司名称(中文)首航新能源(英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SOFARSOLAR UK LIMITED
成立日期2022年1月21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Room 5, 2/F. 39-41 High Street New Malden Surrey KT3 4BY
发行股份数量1,000.00股
主营业务光伏逆变器、储能逆变器、电池等光伏产品的销售,以及其它相关能源类设备、产品的销售,并提供售前、售后技术支持。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的定位英国本地光伏市场服务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香港首航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已经上会审计)
日期总资产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净利润 (万元)
2023.12.31/2023年度85.78-4.7862.2122.22
2024.6.30/2024年1-6月14.444.5413.639.31

2、巴西首航

公司名称(中文)首航新能源(巴西)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SOFARSOLAR BRASIL LTDA.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25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Av. Paulista 2001, Andar 10 Conj. 1017, 01311-931 Bela Vista, Sao Paulo
发行股份数量600,000.00股

1-1-441

主营业务光伏逆变器、储能逆变器、电池等光伏产品的销售,以及其它相关能源类设备、产品的销售,并提供售前、售后技术支持。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的定位巴西本地光伏市场服务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香港首航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已经上会审计)
日期总资产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净利润 (万元)
2023.12.31/2023年度116.7089.3434.78-1.16
2024.6.30/2024年1-6月96.5980.8517.81-1.76

3、惠州首航

公司名称首航智慧新能源(惠州市)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月16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北路1号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气设备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的定位光伏产品生产制造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广东首航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已经上会审计)
日期总资产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净利润 (万元)
2023.12.31/2023年度----

1-1-442

2024.6.30/2024年1-6月----

注:惠州首航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尚未实际经营,无相关财务数据。

4、荷兰首航控股

公司名称(中文)首航新能源(荷兰)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SOFARSOLAR Holding B.V.
成立日期2023年2月6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De entree 232,1101EE Amsterdam
发行股份数量1,000,000.00股
主营业务光伏逆变器、光伏电池片、光伏电池模组、蓄电池、储能系统设备、光伏系统相关的配件及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投资实业。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的定位境外控股平台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新加坡首航控股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已经上会审计)
日期总资产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净利润 (万元)
2023.12.31/2023年度790.99782.35--2.94
2024.6.30/2024年1-6月773.82767.92-4.89

5、新加坡首航能源

公司名称(中文)首航新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SOFARSOLAR ENERGY SINGAPORE PTE. LTD.
成立日期2023年3月7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138 CECIL STREET, #13-02 CECIL COURT, SINGAPORE (069538)
发行股份数量1,000,000.00股
主营业务光伏逆变器、光伏电池片、光伏电池模组、蓄电池、储能系统设备、光伏系统相关的配件及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投资实业。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的定位境外销售光伏、储能等产品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新加坡首航控股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已经上会审计)
日期总资产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净利润 (万元)

1-1-443

2023.12.31/2023年度188.99-20.10--19.56
2024.6.30/2024年1-6月164.90-25.52--5.97

6、荷兰首航能源

公司名称(中文)首航新能源(荷兰)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SOFARSOLAR Netherlands B.V.
成立日期2023年5月11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De entree 232,1101EE Amsterdam
发行股份数量20,000.00股
主营业务光伏逆变器,光伏电池片,光伏电池模组,蓄电池,储能系统设备,光伏系统相关的配件及产品的销售。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的定位境外销售光伏、储能等产品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荷兰首航控股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已经上会审计)
日期总资产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净利润 (万元)
2023.12.31/2023年度2,703.382.40--12.96
2024.6.30/2024年1-6月3,822.7219.30872.8517.08

7、日本首航

公司名称(中文)首航新能源(日本)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SOFARSOLAR Japan Co,. Ltd.
成立日期2023年7月4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东京都港区芝大门1丁目10番11号芝大门中心大厦10层
发行股份数量100.00股
主营业务光伏逆变器,光伏电池片,光伏电池模组,蓄电池,储能系统设备,光伏系统相关的配件及产品的销售。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的定位境外销售光伏、储能等产品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新加坡首航控股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已经上会审计)
日期总资产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净利润 (万元)
2023.12.31/2023年度69.926.67306.131.65

1-1-444

2024.6.30/2024年1-6月240.50-28.83221.32-36.55

(三)分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有6家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首航新能上海分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月13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1888号8幢2层201单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充电桩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的定位光伏产品研究开发及光伏市场营销服务

2、首航新能武汉分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月26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黄龙山北路4号1号厂房五楼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的定位光伏产品研究开发

3、首航新能无锡分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5月21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无锡市梁溪区人民中路139号无锡恒隆广场办公楼一座26楼2610/2611/2601单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445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的定位光伏市场营销服务

4、首航新能北京分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2月17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6层603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气设备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的定位光伏市场营销服务

5、广东首航深圳分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7月20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高新奇厂房2层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充电桩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的定位完善员工保障体系

6、广东首航东莞分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7月10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八达路5号4160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446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的定位完善员工保障体系

(四)报告期初至今注销的子公司、分公司

1、子公司

报告期初至今,首航新能存在2家已注销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SOFARSOLAR AUSTRALIA PTY LTD

公司名称SOFARSOLAR AUSTRALIA PTY LTD
成立时间2014年9月1日
注销时间2021年9月20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Suite 1903,109 Pitt Street, SYDNEY NSW 2000
发行股份数量2,000.00股
主营业务光伏逆变器、储能逆变器、电池等光伏产品的销售,以及其他相关能源类设备、产品的销售,并提供售前、售后技术支持。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的定位注销前的实际经营业务主要为澳大利亚本地光伏市场服务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首航新能持股100%

(2)阿联酋首航

公司名称(中文)首航新能源(阿联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SOFARSOLAR DMCC
成立日期2021年9月14日
注销时间2024年5月29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Unit No: 3O-01-5059, Jewellery & Gemplex 3, Plot No: DMCC-PH2-J&GPlexS, Jewellery & Gemplex, Dubai, UAE
发行股份数量50.00股
主营业务太阳能逆变器、储能逆变器、电池等光伏产品的销售;以及其他相关能源类设备、产品的销售;并提供售前、售后技术支持。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的定位阿联酋本地光伏市场服务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首航新能持股100%

注:阿联酋首航于2025年1月22日完成注销手续,注销生效日为2024年5月29日。

2、分公司

报告期初至今,首航新能存在1家已注销的分公司,其具体信息如下:

1-1-447

(1)首航新能东莞分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9月10日
注销日期2023年10月8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金麒路1号5栋101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的定位完善员工保障体系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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