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湖北省国资委
批复同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2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各项议案。因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东湖新技
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为国有股东,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
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资发产权[2009]125号)的有关规定,湖北省国资委于2013年3
月28日出具了《关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批复》(鄂国资产权[2013]58号),批复
如下:
一、经审核,原则同意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三特索道)董事会通过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本次发行股票的额度为3000万股(A股),发
行底价13.99元/股。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发行方案中的投资项目。
二、根据武汉市国资委意见,同意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
公司不参加三特索道本次增发,但应保证国有第一大股东地位不变。
三、请武汉市国资委指导国有股东,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
有股东行为的若干意见》(国资发产权[2009]123号)的规定,正确
履行国有股东权利和义务,促进股份公司的健康发展,并在股份公司
本次发生完成后,将有关情况以书面材料报我委备案。
四、本批复仅对三特索道本次增发方案有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
会审批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