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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煤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3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承尧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22-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签署2025-2027年持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批准协议上限金额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按照港股规则追认2022-2024年与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含其附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与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商品及服务框架协议》,并同意2025-202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上限金额。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港股规定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对本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有关事项出具意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0)。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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