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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5-013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签署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强股东回报暨提升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提升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有利于切实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其制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增强股东回报暨提升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增强股东回报暨提升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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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591,132.08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2020年激励计划中和2022年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需对上述涉及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020年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222股和2022年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10,400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