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联科科技(001207)保荐代表人姓名:孙宝庆 联系电话:0531-68889038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建梅 联系电话:0531-6888903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是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无(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
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
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
案)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项目
项目 | 工作内容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 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4年12月31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使用、上市公司特定人员股票交易管理及股份减持规定、重大交易审批及披露、关联交易审批及披露等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采取的措施9.
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9.11.
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无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
11.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1.公司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
施2.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 |
3. |
公司、公司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公司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公司、公司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 |
6. |
公司、公司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8.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 |
9. |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公司关于股权激励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奇智、上海临彤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临彤长虹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途健辉1号私募基金、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2.
报告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年
1 |
月,原保荐代表人王宁华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中泰证券委派张建梅女士接替王宁华女士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持续督导职责。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无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