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进行累计计算(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原则,已达到披露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自2024年9月4日(即上一期诉讼仲裁公告披露日)至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案件31件,涉案金额合计约为7,3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7.7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为被告。公司与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的合同纠纷,单笔涉案金额为3,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业务相关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案件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时,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0日
附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序号 | 受理日期或公司收到受理通知书时间 | 原告或申请人 | 被告或被申请人 | 案由 | 涉案金额 (万元) | 案件进展 |
单笔诉讼、仲裁金额超过300.00万元以上的案件 | ||||||
1 | 2024.10.08 |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2660 | 待判决 |
2 | 2025.3.7 | 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3000 | 一审待开庭 |
自上一期诉讼仲裁公告披露日至今,单笔诉讼、仲裁金额小于300.00万元的案件累计 | 合同纠纷 | 1659 | ||||
合计 | 7,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