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5临001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7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洪余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股东推荐,推选王叶胜先生任本公司董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叶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003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确保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公司投资发展需要,公司董
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54.57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授信主体 | 授信银行 | 授信 额度 | 授信 期限 |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20,000 | 一年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20,000 | 一年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20,000 | 一年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20,000 | 一年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10,000 | 一年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支行 | 20,000 | 一年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26,500 | 一年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20,000 | 一年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20,000 | 一年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10,000 | 一年 | |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 60,000 | 一年 | |
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 | 100,000 | 五年-十年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20,000 | 一年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20,000 | 一年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 | 10,000 | 一年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10,000 | 一年 | |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 | 一年 | |
江西澳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500 | 一年 |
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 |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 30,000 | 五年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35,000 | 十年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5,000 | 一年 | |
江西国泰利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 | 1,000 | 一年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 | 1,000 | 一年 | |
江西虔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 | 1,000 | 一年 |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 | 1,000 | 一年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500 | 两年 | |
江西融思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1,000 | 一年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 | 1,000 | 一年 | |
江西三石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孔目江支行 | 9,800 | 一年 |
江西拓泓新材料有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 500 | 一年 |
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2,000 | 一年 |
北京太格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5,000 | 一年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3,000 | 一年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台支行 | 3,000 | 一年 | |
江西永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鼓支行 | 1,000 | 一年 |
江西新余国泰特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3,000 | 一年 |
江西赣州国泰特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兴国支行 | 2,000 | 一年 |
江西铜业民爆矿服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 | 12,900 | 三年 |
合计 | 545,700 |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情况,以公司实际发生融资金额为准。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共计使用授信额12.82亿元,未使用额度36.86亿元。
上述授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根据实际情况在金融机构之间调整授信单位的范围和授信额度的分配,调剂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授信额度,签署相关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江西铜业民爆矿服有限公司(简称“江铜民爆”)、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简称“宏泰物流”)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对江铜民爆的担保金额不超过12,900万元,对宏泰物流的担保金额不超过9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004号)。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由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005号)。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优先受让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006号)。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