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25-015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CIMC】2025-013)。本次股东大会将在2025年3月13日(星期四)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13日(星期四)下午2:5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A股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3月13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星期四)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A股股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A股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6日(星期四)H股股权登记日:请参见本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7、出席对象:
(1)本公司A股股东:2025年3月6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H股股东: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1.01 | 补选梅先志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
1.02 | 补选赵金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补选非执行董事(即非独立董事)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上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补选董事的公告》等。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A股股东
1、登记方式和登记时间: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
(4)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或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登记。书面通讯方式及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H股股东
请参见本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四、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本公司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耿潍蓉 |
联系电话: | 0755-26691130 |
联系邮箱: | ir@cimc.com |
传真: | 0755-26826579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邮政编码: | 518067 |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预期会期半天。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3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9;投票简称:中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累积投票提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需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累积投票制的选票不设“同意”、“反对”和“弃权”项。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深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3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
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A股股东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A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类别: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本委托人作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码:000039,股票简称:中集集团)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表决指示: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选举票数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1.01 | 补选梅先志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 ||
1.02 | 补选赵金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
注: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需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 是 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