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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公司关于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07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通过查验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汽汽金”)《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重汽汽金的定期财务报告,对重汽汽金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汽汽金基本情况

历史沿革: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18日,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由中国重汽控股的山东省首家汽车金融公司,现注册资本26亿元人民币。重汽汽金主要职能是向购车终端用户提供汽车贷款(含二手车)、融资租赁(含二手车)等金融服务,以及向经销商提供抵质押业务、库存车辆周转贷款等金融服务。2024年12月末重汽汽金从业人员169人。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N0025H23701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3586060073

注册资本:260,000万元人民币,共有四家股东: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197,826.0976.0870
2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33,913.0413.0435
3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6,956.526.5217
4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11,304.354.3478

法定代表人:孙成龙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四层

经营范围:汽车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重汽汽金风险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风险管理环境

重汽汽金已按照《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风险管理架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重汽汽金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公司组织结构。

组织架构如下:

董事会是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并履行以下职责:建立风险文化;制定全面风险管理政策与策略;设定公司整体风险偏好,确保风险限额的设立;审批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监督高级管理层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审议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审批全面风险和各类重要风险的信息披露;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牵头负责全面风险管理。

监事会承担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相关监督检查情况纳入监事会工作报告。

高级管理层承担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并履行以下职责:建立适应全面风险管理的经营管理架构,明确全面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业务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建立部门之间相互协调、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制定清晰的执行、考评及考核机制,确保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得到充分传达和有效实施;根据董事会设定的整体风险管理策略与风险偏好,制定各类风险的风险管理策略与风险偏好,制定风险限额;制定各类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定期评估,必要时予以调整;评估全面风

险和各类重要风险管理状况并向董事会报告;建立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质量控制机制;为风险管理配备适当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设置必要的岗位、配备合格的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为风险管理人员提供培训、赋予风险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所必需的权限等。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履行相关职责,主要包括:审定风险战略、风险管理政策、风险管理程序和内部控制流程,以及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和风险管理部门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等。风险管理部牵头履行全面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研究提出公司风险管理政策、策略和基本流程,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公司主要风险指标体系,牵头协调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控制或缓释全面风险和各类重要风险,及时向高级管理层报告;持续监控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风险限额及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和管理漏洞,持续提高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开展公司风险管理培训与宣传,培育公司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稽核审计部作为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检查部门,承担公司各部门、各业务部全面风险管理职责履职情况的审计责任。对公司重大风险事项的管控情况,以及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充分性、有效性进行审计评价、报告并跟踪整改。公司贯彻“三道防线”管控机制要求,前台业务经营部门作为防范风险的第一道防线,是风险的直接承担者和管理者,承担相关业务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中后台风险管理部门作为防范风险的第二道防线,负责对前台经营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进行协调、指导、评估及监督;审计部门作为防范风险的第三道防线,负责对风险管理、控制、监督体系进行再监督和责任追究。

(二)风险的识别、评估与监测

重汽汽金自上而下建立了授权管理体系,通过内控制度明确了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

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重汽汽金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相关业务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及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重汽汽金建立了《终端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个人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实施细则》、《终端法人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实施细则》,对客户准入评级模型实施年度定期评估、过程中动态调整的策略,使得客户准入模型更加适应当前市场动态。

(三)控制活动

1.信用风险管理

一是坐实贷前环节,完善信用风险识别机制,从基本信息、财务状况、非财务状况、担保等方面综合考量,充分发掘、整合利用集团内的车辆信息、诉讼信息、企业税务信息等,准确识别客户、车辆及运营范围的真实性。二是做严贷中环节,优化信用风险评估手段,完善客户评级制度流程,深挖数据价值为客户精准画像,充分利用风险缓释工具及智能风控模型考量客户违约概率。三是做真贷后环节。加强信用风险的监测与报告,借助信贷资产分类结果持续关注客户贷后情况,定期开展贷后检查,实现动态监测,及时进行风险预警,配套预警情况分类施策。

2.流动性风险管理

一是做好对资产负债流动性的预测和分析,建立流动性风险的预警系统,及时评估未来流动性风险的具体状况,从被动型管理向主动型管理转变。二是在平衡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基础上,调整和配置资产负债规模和期限结构,开拓融资渠道,降低单家机构融入的集中度。三是建立高效、科学的资金调控反响机制,及时根据头寸情况进行有效的资金调剂,实现公司资金的优化配置,增强资金的收益性。

3.操作风险管理

一是围绕核心风险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建立操作风险事件信息

库,对内外部检查、审计、自查等各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高发领域深入挖掘问题背后的操作风险管理缺陷,找到问题症结,进行溯源整改。二是通过系统刚性控制,减少人工操作失误的风险,通过落实风控策略、风险模型,提升并验证系统校验、自动审批、自主监测等处理能力,实现从人控到机控转化。三是持续加强员工行为监测,强化岗位制衡,严格授权管理和执行,全面压实各层级人员责任,将尽职免责与失职追责充分结合,全面提升全体员工风险意识和规矩意识。

4.声誉风险管理

一是将多维度宣传引导作为培育良好舆论氛围和声誉资本的重要保障,持续增强内宣、外宣的有效联动,对支持实体经济、助力普惠金融等进行重点宣传,为防范声誉风险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借助集团优势资源,提高监测覆盖度和效率,及时识别和上报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言论、事件。三是建立从上到下、覆盖全员的快速响应机制,处置方式上注重敏捷灵活,迅速行动,妥善处理,第一时间消除苗头隐患,持续提升舆情事件的处置质效。

5.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一是建立涵盖项目全流程的项目管理机制和标准流程,完善从需求发起到系统开发上线等全流程管控,加强测试过程管理,保障项目稳健运行。二是持续推动业务连续性体系建设,有效开展业务连续性演练工作,提升灾备的恢复能力。三是搭建信息科技外包战略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外包全生命周期管理框架。

6.法律合规风险管理

一是夯实合规防线,对照法规要求,实现制度、流程全生命周期管理,真正建立起杜绝管理“断层”和风险控制“盲区”的长效机制。二是建立检查防线,坚持“全覆盖、细检查、高频率”总体要求,采取自查、检查、抽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二道防线、三道防线的职能作用,加大检查力度和频率,将法律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三是守牢监管防线,及时跟进监管动态,响应监管要求,继续保持监管报告零逾期、零失误。

(四)风险管理总体评价

重汽汽金的风险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公司能较好地控制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方面、声誉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法律合规风险,通过采取较为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使整体风险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三、重汽汽金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重汽汽金公司(未经审计)资产合计1,686,574.64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52,768.78 万元;营业收入62,272.80 万元,利润总额12,454.32 万元,净利润9,823.18 万元;吸收存款725,631.54 万元。

(二)管理情况

重汽汽金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重汽汽金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重汽汽金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要求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实际资本充足率为26.88%,有较强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2、要求对单一借款人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实际比例为0.64%。

3、要求对单一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实际比例为1.78%。

4、要求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50%,实际流动性比例为169.62%。

四、本公司在重汽汽金的存贷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本公司对在重汽汽金的业务情况进行了自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重汽汽金未发生存贷款业务。

二〇二五年三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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