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和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身不开展
具体的工程施工和安装业务,因此,公司在工程总承包业务实施过程中,
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或公司控股股东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三院”)
的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所属
的建设公司、岩土公司提供的工程施工安装等服务;在日常管理过程中,
接受控股股东化三院全资子公司安徽东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东华物业”)提供的物业管理、维修管理等服务,上述行为均构
成关联交易。
2012 年度,本公司与上述建设公司、岩土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共
计 41,244.92 万元,与东华物业实际发生关联交易 291.22 万元;2013
年度,本公司预计与上述建设公司、岩土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共计 55000
万元,预计与东华物业发生关联交易 290 万元。
公司与上述建设公司、岩土公司以及东华物业均构成《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所称的关联关系,公司接受上
述公司提供的工程施工安装服务及物业管理服务均构成关联交易。
2013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有效表决票 8 票,其中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
董事赵显棣先生虽已退休,不再担任中国化学副总经理、化三院执行董
事职务,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1 条的有关
规定,仍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等关联交易将提交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控股股东化
三院作为关联股东届时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执行和预计的类别、金额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依据公司 2013 年
度生产经营工作的形势,预计本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2 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关联人 预计合同 发生 占同类业
类别
金额 金额 务比例(%)
接受劳务 化学工业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中国化学工程第一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 8,373.16 3.65%
接受劳务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公司 1,773.49 0.77%
接受劳务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 9,242.02 4.03%
接受劳务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 预计总共 333.22 0.15%
不超过
接受劳务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 55000 万元 9,986.67 4.35%
接受劳务 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3,732.54 1.63%
接受劳务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4,923.28 2.15%
接受劳务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583.04 0.25%
接受劳务 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496.5 0.22%
接受劳务 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公司 1,801 0.78%
预计不超 64.81%
接受劳务 安徽东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91.20
过 290 万元
(三)2013 年 1 月 1 日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
易金额
2013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与集团公司或中国化学下属的建设
公司、岩土公司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为1,251.84万元。与东华
物业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为90.0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化学工业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创建于 1951 年,注册资本 6620
万元,法定代表人褚世仙,注册地在南京市六合区杨新路 357 号。主要
从事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与凿井、测绘、工程物探、原位测试、
室内土工试验、地基与基础工程、基桩检测、环境地质评价等业务。截
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42,989.0 万元,净资产 13,811.3 万元;
201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4,769.7 万元,净利润 1,379.3 万元。
中国化学持有其 100%股权。
2.中国化学工程第一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创建于 1953 年,法定代
表人为方福选,注册资本 1525 万元,注册地在河北省沧州市御河路 28
号。主要从事工程勘察、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测绘、环境影
响评价、岩土工程设计、冷却塔设计等业务。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5,326.2 万元,净资产 2,111.8 万元;2011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
收入 33,932.9 万元,净利润 580.3 万元。
中国化学全资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持有
其 100%股权。
3.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 1953 年,法定代表人为刘建亭,
注册资本为 17809 万元,注册地在太原市义井街 23 号,主要从事化工
石油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冶炼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
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管道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
专业承包等业务。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79,128.8 万元,
净资产 36,163.1 万元;2011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17,024.1 万元,
净利润 15,116.5 万元。
中国化学持有其 100%股权。
4.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创建于 1962 年,法定代表人
为赵春才,注册资本为 31,200 万元,注册地在安徽省淮南市泉山洞山
西路 98 号,主要从事化工石油行业大型综合性建筑安装、施工等业务。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59,480.3 万元,净资产 62,567.2 万
元;2011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54,676.2 万元,净利润 23,099.6 万
元。
中国化学持有其 100%股权。
5.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创建于 1954 年,法定代表人
为刘德辉,注册资本为 18000 万元,注册地在湖南省岳阳市花板桥路。
主要从事化工石油行业大型综合性建筑安装、管道工程、锅炉安装等业
务。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23,748.8 万元,净资产 16,254.6
万元;2011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95,044.5 万元,净利润 3,796.0
万元。
中国化学持有其 100%股权。
6.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创建于 1965 年,法定代表人
为王蜀闽,注册资本为 15000 万元,注册地在湖北省襄樊市胜利街 182
号,主要从事化工石油、房屋建筑、机电安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钢结构、防腐保温、环保、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管道工程专业
承包等业务。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15,150.0 万元,净资
产 30,864.3 万元;2011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90,210.9 万元,净利
润 9,042.1 万元。
中国化学持有其 100%股权。
7.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创建于 1964 年,法定代表人
为苏富强,注册资本为 21600 万元,注册地在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
都南路 199 号,主要从事化工石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
环保工程、机电设备安装、消防设备工程、钢结构、管道工程、公路工
程、火电设备安装等业务。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53,244.8
万元,净资产 31,939.7 万元;2011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21,267.7
万元,净利润 6,049.7 万元。
中国化学持有其 100%股权。
8.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创建于 1962 年,法定代表
人为郑建华,注册资本为 14470 万元,注册地在河南省开封市汴京路 53
号,主要从事各类型工业、能源、交通、民用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
包,机械设备制造,物流和各类型的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等业务。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66,446.8 万元,净资产 26,627.9 万元;
2011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00,707.7 万元;净利润 6,492.9 万元。
中国化学持有其 100%股权。
9.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创建于 1963 年,法定代表
人为李小平,注册资本为 32280 万元,注册地在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北
环东路 2 号,主要从事化工、石油、石油化工工程施工;工业及民用建
筑施工等业务。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69,045.4 万元,净
资产 40,512.5 万元;2011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85,680.6 万元,净
利润 6,506.8 万元。
中国化学持有其 100%股权。
10.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创建于 1964 年,法定代
表人为张传玉,注册资本为 7200 万元,注册地在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
新华路 148 号,主要从事各种通用、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
大型工业建设项目设备、电器、仪表和大型整体生产装臵安装等业务。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22,411.8 万元,净资产 14,872.9 万
元;2011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85,283.8 万元,净利润 3,545.6 万
元。
中国化学持有其 100%股权。
11.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公司:创建于 1956 年,法定代表人
为李计划,注册资本为 6626.9 万元,注册地在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土
城路 2 号,主要从事化工石油、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防腐保
温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管道安装工程的施工总承包等业务。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71,729.1 万元,净资产 5,366.5 万元;2011 年
度主营业务收入 132,621.0 万元,净利润 696.3 万元。
集团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2.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公司:创建于 1974 年,法定代表人
为李涛,注册资本为 4,310.40 万元,注册地在北京市大兴区大庄村南,
主要从事地基与基础工程、特种专业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土石方
工程、钢结构工程等业务。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41,813.6 万
元,净资产-3,320.8 万元;2011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24,065.8 万元,净
利润 714.3 万元。
集团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3.安徽东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0 年,法定代表
人蒋明,注册资本 50 万元,注册地址为合肥市望江东路 70 号,拥有物
业管理二级资质证书,主要提供物业管理及零星工程建设管理服务。截
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76.57 万元,净资产 44.27 万元;201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91.22 万元,净利润 0.82 万元。
化三院持有其 100%股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集团公司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学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化三
院的控股股东,本公司与集团公司或中国化学下属建设公司、岩土公司
之间的关联关系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
所规定的情形。
化三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与化三院下属东华物业之间的
关联关系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所规定
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集团公司或中国化学下属的建设公司、岩土公司均为国有大中型企
业,成立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上述岩土公司、建设公司具有工程勘
察甲级、施工一级等资质,拥有工种配套齐全、技术熟练、施工经验丰
富的技术工人队伍,并长期从事化工、石化等行业工程项目建设,具备
了开展大型化工、石化项目勘察、施工、安装的建设能力和建设业绩。
东华物业拥有物业管理的二级资质证书,具备开展物业管理的能
力。
上述关联方公司均为依法存续且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在以往
交易行为中,均能够切实履行合同义务,提供优质的服务,具有良好的
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与集团公司或中国化学下属建设公司、岩土公司的日常关联交
易
多年来,以设计为主体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已稳定地成为公司经营业
务的主要模式和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鉴于本身不开展工程施工和安装
业务,公司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根据项目运作的实际需要,
公司依法可将勘察、施工、安装等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建设资质
的建设单位。公司与集团公司或中国化学所属建设公司、岩土公司开展
关于工程项目施工、安装等业务合作,接受集团公司或中国化学所属建
设公司、岩土公司提供的工程施工、安装等服务,从而构成日常关联交
易。
2012 年,公司在工程总承包业务中,与上述建设公司、岩土公司发
生关联交易金额总计 41,244.92 万元,比经 2011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
预计交易额 40,000 万元超出 1,244.92 万元。由于公司多个工程总承包
项目现场在 2012 年均已开工,且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因此,201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了原预计的范围,但在同类业务中占比较低,对
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上述关联方由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予以
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对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不产
生影响。
2013 年度,公司预计仍将与集团公司或中国化学下属的建设公司、
岩土公司发生上述类型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司总承包项目的工程建设进
度、资金使用计划,公司以前年度签约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如黔希乙二
醇、伊犁新天煤制天然气、蒙大新能源二甲醚、中煤鄂尔多斯合成氨、
安庆曙光煤制氢等,均将在本年度进入工程施工、安装高峰期,因此,
上述类型的关联交易金额将呈增长趋势。根据 2013 年度总承包项目的
工程建设预算以及 2013 年有望实现签约总承包项目的情况预计,公司
初步估算上述关联交易不超过 55000 万元。
2.与化三院下属东华物业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2 年,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协议》,公司委托东华物业承担公司
办公大楼、办公区公用设施、绿化景观等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以及
报刊收发、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事项,发生关联交易计 291.22 万元,
超出协议价格 1.22 万元,主要系单项超过 1000 元(不含 1000 元)的
非小型维修费用按实际工作量结算增加所致。
2013 年,公司与东华物业将继续履行《物业管理委托协议》所规定
的各项权利与义务,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 290 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与集团公司、中国化学下属建设公司、岩土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的情况分析
公司所承揽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主要集中于化工、石化等行业,工程
项目普遍存在着生产过程工艺复杂、高温高压、易燃易爆、链长面广等
特点。同时,随着技术的进步,大量新材料、新设备和新技术不断应用
于工程项目建设之中,如超大型设备的吊装、特殊材料的焊接、高精密
仪表的调试等,都对施工、安装单位的从业经验和专业技能提出了较高
的要求。尤其是随着公司总承包项目规模的日趋增大,施工、安装工作
的规范管理和协调合作显得更为重要。因此,选择高质量的施工、安装
分包单位,对于保证项目进度、提高施工质量、规范现场管理等将起到
重要的作用。
由于国家化学工业发展历史的原因和国有企业隶属的现状,具有施
工一级资质、工程勘察甲级,具备化工、石化行业大型工程项目建设能
力和建设业绩的公司大多集中在集团公司或中国化学之下。因此,为保
证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多年来,公司通过招投
标方式,选择了上述建设公司、岩土公司作为分包单位,承担石化、化
工工程总承包项目主体装臵的施工、安装分包业务,并保持着良好的合
作关系。
在工程总承包项目履行过程中,公司将切实遵循市场竞争原则,全
面采取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安装等建设分包单位,规范签署内容明确、
具体的书面合同,严格履行逐级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交易行为的
公正、公开和交易价格的公允、公平,确保公司利益与全体股东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
2012 年,公司接受上述建设公司、岩土公司所提供工程施工安装服
务的关联交易总额占公司同类交易金额的 17.98%,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
立性不构成影响。
2.与化三院下属东华物业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分析
东华物业具有物业管理二级资质,熟悉公司物业管理等后勤保障的
工作状况,与公司所在地的消防、治安、计划生育等政府部门建立了良
好的关系,并在以往年度的物业管理工作中,提供了优质的后勤保障服
务。委托东华物业承担公司的物业管理工作,具有历史的连续性,且能
够为公司创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
经四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1 年与东华物业续签了《物
业管理委托协议》,以合肥市物价局核定物业管理的指导价格作为定价
依据,比照同属性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物业委托管理费用公允合理,
切实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
利益。物业管理属于公司后勤管理业务的范畴,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独立性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
事刘殿栋、龚兴隆、魏飞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 2013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先获得了全体独立董事
的审议认可,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合法有效;上述各关联方均
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工程总承包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关
联交易行为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上
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定价,依法履行审批程序,做到公平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关于与建设公司、岩土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接受前述岩土公司、建设公司提供的施工劳务,有利于公司对
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履行。在交易过程中,公司遵循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
采取公开招投标的运作方式,能够保证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允性。公
司预计的 2013 年度该类关联交易总额在 55000 万元以内,符合公司工
程总承包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
2.关于与东华物业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协议》,接受东华物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
务,是后勤管理过程的常规性业务行为,且具有历史延续性。《物业管
理委托协议》审批程序规范,定价公允合理。
六、备查文件
1.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