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3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立新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2026年度融资计划预留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唐山港京唐港区51号、52号散货泊位建设等大型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2026年度计划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31亿元。其中,公司计划债务融资30.3亿元,包括2025年计划融资15.3亿元、2026年计划融资15亿元,用于支付唐山港京唐港区51号、52号散货泊位建设,2025年和2026年融资额度可结合项目建设进度进行年度间调整;公司控股子公司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2025年计划债务融资0.7亿元,用于卸船机设备购置项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