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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04

证券代码:002594证券简称:比亚迪公告编号:2025-00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王传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行使一般性授权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配售股份的议案》表决情况: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行使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对配发、发行及处理公司H股股本中的额外股份的一般性授权,新增发行H股。公司将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配售股份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买卖,并就有关配售事项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规定完成中国证监会备案。

(一)同意本次H股增发发行方案

1、发行股票种类:境外发行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外资股,即H股。

、发行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元。

3、发行数量:不超过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即2024年6月6日)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的20%。实际发行的H股股份数量由公司与配售代理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而确定。

、发行价格:在遵守适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次发行将由公司与配售代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国际惯例,遵照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依据当时国际资本市场情况,根据簿记结果进行定价。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符合香港联交所规定的独立于公司及公司关联方的合格投资者(法律限制者除外)均可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份。

、发行方式:本次H股发行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一般性授权向合格投资者新发行H股股份,由公司与配售代理根据市场情况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进行发行及完成(包括一次或多次发行)。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所得净募集资金将用于研发投入、海外业务发展、补充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

8、上市地点: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新股将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二)同意本次H股增发的授权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王传福先生,有权全权处理及酌情决定本次发行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就本次发行事宜向境内外有关监管部门、机构、交易所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并申请将本次所发行的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交易。

、审议批准并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配售协议及其修订与补充)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备案文件、发行H股的正式上市申请(C1表格)、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公告及交易完成公告)、翌日披露报表、相关披露豁免、发行指示及其它相关文件,并批准对有关协议、文件的签署、执行、修改和补充。

3、根据发行的具体情况决定发行对象和发行股份数量。

、酌情全权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间。

5、委任法律顾问、配售代理、结算代理等中介机构,以进行本次发行,及协商确定其委聘条件。

、批准就本次发行事宜,向各成功的申请人分配及发行H股股份。

7、安排公司在银行开立账户的事宜。

8、授权及指示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即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将该批新增H股股东或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若适宜)的姓名及有关具体资料,记入公司的股东名册中并整理股东名册。

9、履行及(无论是否需要使用公司的公章)签署就本次会议所讨论及批准的事宜而言所需、适当、可取或有关的一切行为、事宜、契据、文件及其它事宜,并可把本项所述权力授予公司任何一位董事或公司秘书,代表公司处理和执行与本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有关的,一切必要或可取的行为及事项。

、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适当所需的修改,以反映由于本次发行而致发行人股本结构的变动。

11、本次发行完成后,签署相关文件并授权具体经办人员向商务主管部门(如需)、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及采取其他所需的行动。

12、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务。

(三)同意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董事会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除非:(1)公司2024年6月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一般性授权议案》”)所授予的一般性授权已届满且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没有审议通过新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或(2)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撤销或变更《一般性授权议案》赋予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则本次董事会决议将于《一般性授权议案》赋予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届满或撤销或变更之日起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H股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制定<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

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为规范公司的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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