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光信息”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海光信息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1,721.0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58,278.9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9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8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297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56,603.04万元,其中截至报告期初累计募投项目使用金额482,144.69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43,033.27万元,本年投入使用金额288,391.8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43,033.27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201,675.9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33,831.51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等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1,058,278.93 |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856,603.04 |
其中:本年度投入金额 | 288,391.80 |
本年度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3,033.27 |
以前年度投入金额 | 440,036.54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置换金额 | 42,108.15 |
以前年度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3,033.27 |
等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 201,675.90 |
加:无需支付的发行费用 | 32.76 |
加:累计收到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32,122.86 |
其中:本年度金额 | 6,961.59 |
以前年度金额 | 25,161.27 |
等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233,831.51 |
注:上表中等于数与各加减项直接相加减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成都海光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集成”)、成都海光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微电子”)、海光信息技术(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成都”)、海光云芯集成电路设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云芯”)、海光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苏州”)、海光集成电路设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成北京”)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的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名称 |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 账号 | 余额 |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祥支行 | 77120078801200001698 | 46,214.67 |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祥支行 | 77120078801900001699 | 2,056.90 |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8110701013602360206 | 26,318.19 |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8110701011702359995 | 3,415.16 |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122907184010508 | 61,203.71 |
成都海光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祥支行 | 77120078801400001728 | 2,766.42 |
成都海光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祥支行 | 77120078801200001729 | 5,309.89 |
成都海光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8110701013202433797 | 6,466.69 |
成都海光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祥支行 | 77120078801600001727 | 12,375.96 |
成都海光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祥支行 | 77120078801500001730 | 17,183.75 |
成都海光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8110701013602433788 | 19,378.10 |
海光信息技术(成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8110701012002666195 | 4,353.74 |
海光信息技术(成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8110701013502668413 | 22,154.96 |
海光信息技术(成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8110701013602668424 | 1,073.52 |
海光云芯集成电路设计(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祥支行 | 77120078801200001890 | 768.63 |
海光云芯集成电路设计(上海)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8110701012302670439 | 0.41 |
海光云芯集成电路设计(上海)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8110701012302666192 | 149.67 |
海光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祥支行 | 77120078801900001891 | 255.44 |
海光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8110701012502670429 | 248.13 |
海光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8110701012802666194 | 734.17 |
海光集成电路设计(北京)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祥支行 | 77120078801700001892 | 66.92 |
开户名称 |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 账号 | 余额 |
海光集成电路设计(北京)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山壹号院支行 | 8110701012102670449 | 1,006.72 |
海光集成电路设计(北京)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山壹号院支行 | 8110701012002666229 | 329.79 |
合计: | 233,831.51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3,033.27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一代海光通用处理器研发”、“新一代海光协处理器研发”、“先进处理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9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58,278.9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1,425.0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56,603.0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一代海光通用处理器研发 | 无 | 287,791.50 | 287,791.50 | 287,791.50 | 113,087.07 | 231,299.08 | -56,492.42 | 80.37 | 2025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新一代海光协处理器研发 | 无 | 185,601.30 | 185,601.30 | 185,601.30 | 75,752.44 | 144,549.18 | -41,052.12 | 77.88 | 2025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先进处理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 无 | 241,394.08 | 241,394.08 | 241,394.08 | 99,552.29 | 196,005.13 | -45,388.95 | 81.20 | 2025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 | 无 | 200,000.00 | 200,000.00 | 200,000.00 | 198,683.11 | -1,316.89 | 99.3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914,786.88 | 914,786.88 | 914,786.88 | 288,391.80 | 770,536.50 | -144,250.38 | 84.23 | |||||
超募资金 | 无 | 不适用 | 143,492.05 | 不适用 | 43,033.27 | 86,066.5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914,786.88 | 1,058,278.93 | 914,786.88 | 331,425.07 | 856,603.04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42,284.50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3,033.27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3,033.27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子公司海光集成、海光微电子、海光杭州作为实施主体,新增成都市、杭州市作为实施地点,共同实施募投项目“新一代海光通用处理器研发”、“新一代海光协处理器研发”、“先进处理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并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海光集成提供不超过300,000.00万元(含本数)有息借款、向海光微电子提供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有息借款、向海光杭州提供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海光成都提供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向海光云芯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向海光苏州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向集成北京提供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有息借款。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一代海光通用处理器研发”、“新一代海光协处理器研发”、“先进处理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9月。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