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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瓦星云: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28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0.00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8,333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23%;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16,666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4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和《第二期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8)。

二、《贷款承诺函》出具情况及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提供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专项贷款融资支持。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2、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3、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本公司股票。

公司实际贷款金额与已回购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回购方案金额的上限,且具体业务需满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后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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