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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清科: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01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海清科
股票代码:6881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泰路112号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2号楼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国有资产合并)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海清科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华海清科拥有权益。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 录 ...... 2

释 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1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9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24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25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7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31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32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33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5

备查文件 ...... 36

附表 ...... 38

释 义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书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四川能源发展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华海清科、上市公司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能投集团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川投集团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发展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清控创投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天府清源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
《合并协议》《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合并协议》
《合并协议补充协议》《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
《资产承继交割协议》《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资产承继交割协议》
标的股份能投集团通过清控创投持有的上市公司66,752,27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28.20%)
本次合并川投集团与能投集团采取新设合并方式成立四川能源发展集团
交割日《资产承继交割协议》签署日
本次权益变动四川能源发展集团于本次合并完成后承继取得能投集团所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从而成为华海清科间接控股股东的行为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本报告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四川省国资委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证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泰路112号
法定代表人王诚
注册资本310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EBRC2R6L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2月25日
营业期限2025年2月25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燃气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服务;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分支机构经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分支机构经营】;新材料技术研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元器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池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养老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2号楼
电话028-86671126
邮政编码61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四川省国资委。

(二)股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主要企业和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注册资本5亿元以上的主要企业概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注)经营范围
1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777,867.63直接持股100.00%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成都川能新能投资有限公司661,000.00直接持股62.03%,并通过子公司四川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0.15%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贸易经纪;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四川能投清洁能源有限公司531,466.54直接持股52.77%,并通过子公司四川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0.19%一般项目: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87,460.68直接持股49.26%,并通过子公司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0.81%投资开发、经营管理的电力生产为主的能源项目;开发和经营新能源项目,电力配套产品及信息、咨询服务;投资经营铁路、交通系统自动化及智能控制产品和光仟、光缆等高新技术产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四川化工400,000.00直接持股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分支机构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注)经营范围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00%经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采购代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砼结构构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砼结构构件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池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分支机构经营】;电池零配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密封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选矿【分支机构经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广告发布;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燃气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经营;电气安装服务;期刊出版;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四川川投燃气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70,000.00直接持股100.00%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企业总部管理;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363,770.37直接持股77.75%投资、经营电源、电网;生产、销售电力设备、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证经营)、技术咨询及服务;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四川能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直接持股93.52%,并通过子公司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房地产开发经营。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注)经营范围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80%、子公司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68%(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金属结构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金属结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整治服务;房地产经纪;新材料技术研发;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川投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70,000.00直接持股100.00%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的销售;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及存储服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销售、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房产经纪;物业管理;会议展览展示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弱电工程、楼宇智能化工程、安防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10四川能投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50,000.00直接持股100.00%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银制品销售;电工器材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林业产品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招投标代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木材加工【分支机构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分支机构经营】;燃气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原油批发;成品油批发;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注)经营范围
证件为准)
11四川能投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32,802.49直接持股77.59%,并通过子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2.41%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机械设备租赁;发电技术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2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20,000.00直接持股42.50%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调度运行管理,供水,水力发电,水资源开发,工程管理服务,旅游项目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四川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201,017.00直接持股100.00%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14四川数据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0直接持股80.00%一般项目: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认证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外包服务;移动通信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5四川川投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0,000.00直接持股100.00%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酒店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老服务;体育健康服务;体育保障组织;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疗服务;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6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184,616.83直接持股30.43%,并通过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经营项目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为准);专用铁路兼办铁路货物运输(发送名类、到达品类按铁道部公布的《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名称表》为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注)经营范围
公司四川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77%、子公司四川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26%准)。(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下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锂离子电池制造;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无机盐制造;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仓储业;工程机械租赁;货运代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环境治理;专业技术服务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人力资源管理服务;装卸搬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华西牙科有限责任公司180,000.00直接持股51.00%(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医院管理,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药品、医疗器材经营;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8川投集团甘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50,000.00直接持股76.00%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电气设备修理;企业总部管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9四川能投资源循环利用投资有限公司144,537.23直接持股100.00%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分支机构经营】;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分支机构经营】;再生资源加工【分支机构经营】;环境保护监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光污染治理服务;海洋环境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机械设备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危险废物经营【分支机构经营】;餐厨垃圾处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分支机构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8,507.72直接持股100.00%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铁合金冶炼;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机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注)经营范围
动车修理和维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1四川能投新城投资有限公司109,382.42直接持股60.95%,并通过子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60%旅游项目开发建设管理;旅游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四川川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000.00直接持股100.00%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3四川能投广元燃气发电有限公司100,000.00直接持股5.00%,并通过子公司四川能投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持股95.00%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4四川省天然气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直接持股51.00%许可经营项目:批发[仅限票据交易]天然气[含甲烷的;压缩的]、天然气[含甲烷的;液化的]天然气[富含甲烷的]零售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管道工程;技术推广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商品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5四川省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92,906.94直接持股100.00%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6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6,000.00直接持股55.00%电力开发、建设、生产、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7四川能投化学新材料有限公司58,000.00直接持股50.00%,并通过子公司川化集团有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注)经营范围
限责任公司持股50.00%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8四川能投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51,261.08直接持股73.15%分布式能源项目开发管理(具体项目开发前应按规定取得相关部门批复);分布式能源规划设计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节能技术专业咨询;电力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1:根据《合并协议》《合并协议补充协议》《资产承继交割协议》的相关约定,四川能源发展集团自交割日起已实际对上表中的股权/股份拥有权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表中股权/股份尚未完成变更/过户登记。注2:能投集团董事会已决议由能投集团向四川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30亿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该事项尚未完成变更登记。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四川能源发展集团为省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竞争Ⅱ型企业,是服务国家战略腹地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全省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能源安全的主力军,坚决履行省属企业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对所投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强化能源主责主业,对能源产业链重点领域进行布局,打造集源网荷储一体化、水风光氢天然气等多能互补的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现代综合能源企业。围绕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功能定位和发展需要,做强做优做大综合能源核心主业,大力培育发展先进制造、高端化工和医药健康多元产业,发挥产融结合对实体产业的支撑作用,形成“1+N”产业布局体系。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大力培育发展大数据产业,更好服务数字四川建设。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状况

四川能源发展集团于2025年2月25日注册成立,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不足一年,无最近三年财务数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

四川省国资委为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履行出资人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并实施控制,无财务数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自成立以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曾用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王诚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中国
吴晓曦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中国中国
李文志党委委员、副董事长中国中国
牟俊党委委员、副董事长中国中国
舒勇党委副书记、董事中国中国
张昊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中国
邱晓省纪委监委驻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国中国
杨阳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中国
李鑫李敏党委委员、职工董事、工会主席中国中国
蒋君外部董事中国中国
王冕外部董事中国中国
卢喆宇外部董事中国中国
王鹤鸣外部董事中国中国
黄永庆外部董事中国中国
黄劲黄静财务总监中国中国
肖长青副总经理中国中国
何林何文副总经理中国中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人员在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华海清科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上市地点股票代码持有权益情况
1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600674直接持股49.26%并通过子公司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0.81%
2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000155直接持股30.43%并通过子公司四川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77%、子公司四川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26%
3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01713通过子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6.71%
4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600505通过子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8.32%、子公司四川昭觉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股0.49%
5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000990通过子公司天府清源持股15.77%
6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600979直接持股2.85%并通过子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1.87%
7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688321通过子公司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51%、子公司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01%
8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300523通过子公司天府清源持股8.16%
9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000826通过子公司天府清源持股4.99%、子公司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49%、子公司西藏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0.52%
10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03991通过子公司四川川投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70%

注:根据《合并协议》《合并协议补充协议》《资产承继交割协议》的相关约定,自交割日起,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上表上市公司权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表中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直接持有上表中上市公司股份的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子公司股权尚未完成变更登记。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形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持有权益情况经营范围
1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00直接持股5.00%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200,000.00直接持股6.00%许可项目:银行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天府清源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通过子公司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00%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0,093.05通过子公司四川能投金鼎产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3736%、子公司雅安市名山区川投燃料有限公司持股0.0034%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承兑;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通过子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许可经营项目: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持有权益情况经营范围
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1.00%

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6内江兴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004.70通过子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0%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及企业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等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票务代理;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通过子公司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1.00%(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绵竹浦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5,000.00通过子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60%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金祥保险销售有限公司5,000.00通过子公司四川能投金鼎产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0.00%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凭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在有限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注:根据《合并协议》《合并协议补充协议》《资产承继交割协议》的相关约定,自交割日起,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上表的金融机构的股权/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表中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直接持有的金融机构股权/股份和直接持有上表中金融机构股权/股份的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子公司股权尚未完成变更/过户登记。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来川视察时关于科学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促进水风光氢天然气等多能互补发展的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川投集团和能投集团进行战略性重组,采取新设合并方式组建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发挥优势协同效益、释放改革重组红利,切实增强省属企业在国家战略腹地建设中的能源安全支撑保障功能,加快打造集源网荷储一体化、水风光氢天然气等多能互补的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现代综合能源企业。

本次合并后,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将取得天府清源100%股权,天府清源持有清控创投100%股权,因此四川能源发展集团间接控制上市公司28.20%股份,成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并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但是不排除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业务整合、资本运作等事项而产生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之情形。如发生此种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需履行的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1、川投集团主要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12月27日,川投集团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川投集团与能投集团进行新设合并,同意《合并协议》。

2024年12月30日,川投集团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川投集团与能投集团

以新设合并方式进行战略重组并同意《合并协议》。2025年1月13日,川投集团全体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四川省国资委、四川发展、四川省财政厅对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0.054%、

45.333%、4.613%。

2、能投集团主要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12月27日,能投集团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川投集团与能投集团进行新设合并,同意《合并协议》。

2024年12月30日,能投集团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川投集团与能投集团以新设合并方式进行战略重组并同意《合并协议》。

2025年1月13日,能投集团全体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四川省国资委、四川发展、四川省财政厅对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0.054%、

45.333%、4.613%。

3、四川省人民政府及四川省国资委批准

2024年12月27日,四川省国资委向川投集团下发《关于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重组事项的批复》(川国资函〔2024〕137号)。同日,四川省国资委向能投集团下发《关于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重组事项的批复》(川国资函〔2024〕138号)。

2025年2月2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川府函〔2025〕57号)。

4、《合并协议》及《合并协议补充协议》签署

2024年12月30日,川投集团与能投集团签署《合并协议》,同意川投集团与能投集团实施新设合并。

2025年1月14日,川投集团与能投集团签署《合并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的各股东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

5、取得营业执照

2025年2月25日,四川能源发展集团设立并取得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MAEBRC2R6L的《营业执照》。

6、反垄断审查及香港证监会要约豁免

2025年2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决定对川投集团与能投集团合并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2025年2月27日,香港证监会同意豁免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因本次合并触发的全面要约收购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义务。

7、《资产承继交割协议》签署

2025年2月27日,四川能源发展集团与川投集团、能投集团签署了《资产承继交割协议》,自交割日起,川投集团与能投集团于本次合并前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承继、承接或享有;川投集团与能投集团于本次合并前的下属分支机构及下属股权或权益归属于四川能源发展集团。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因此,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办理上市公司的股票过户登记手续。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未拥有权益。清控创投直接持有上市公司66,752,27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8.20%,为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能投集团持有天府清源100%股权,天府清源持有清控创投100%股权,因此能投集团间接控制上市公司28.20%股份,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清控创投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66,752,27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8.20%,仍为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由于持有天府清源100%股权,进而间接控制清控创投100%股份,成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四川省国资委。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以新设合并方式进行,即川投集团与能投集团实施新设合并,新设公司名称为“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能源发展集团股东为四川省国资委、四川发展、四川省财政厅;合并前川投集团与能投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承继、承接或享有,合并前川投集团和能投集团的下属分支机构及所持有的下属企业股权、股份或权益归属于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本次权益变动后,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将持有天府清源100%股权,进而间接持有清控创投100.00%股权。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将通过持有清控创投间接控制华海清科28.20%股份,成为其间接控股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交易协议有关情况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2024年12月30日,川投集团与能投集团签署《合并协议》。

2025年1月14日,川投集团与能投集团签署《合并协议补充协议》。

2025年2月27日,四川能源发展集团与川投集团、能投集团签署《资产承继交割协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并协议》及《合并协议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川投集团与能投集团实施新设合并,新公司名称为“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最终以公司登记为准),合并前川投集团与能投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承继、承接或享有,合并前川投集团与能投集团的下属分支机构及所持有的下属企业股权、股份或权益归属于四川能源发展集团。

(2)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总部注册地为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0亿元(前述信息最终以公司登记为准),股东为四川省国资委、四川发展、四川省财政厅,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国资委。四川省国资委、四川发展、四川省财政厅出资金额分别为15,516,740,000元(占比50.054%)、14,053,230,000元(占比45.333%)、1,430,030,000元(占比4.613%)。

(3)自交割日起,合并前川投集团和能投集团的全部资产(其中包括上市公司及其他非上市公司的股份/股票/股权)、负债、业务、资质、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将由四川能源发展集团享有和承担,合并前川投集团和能投集团的下属分支机构及下属企业股权或权益归属于四川能源发展集团。自交割日起,双方应尽快办理上述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移交、过户、登记、备案、出资人变更等手续。

2、《资产承继交割协议》的主要内容

(1)自交割日起(含交割日,下同),川投集团与能投集团于本次合并前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以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承继、承接或享有;川投集团与能投集团于本次合并前的下属分支机构及下属企业股权或权益归属于四川能源发展集团。

(2)自交割日起,川投集团与能投集团所有未予偿还的债务、尚须履行的义务、责任由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承担。本次合并将涉及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承继川

投集团与能投集团已发行债券项下的债务。

(3)各方需尽快办理前述权利义务交接、交割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移交、过户、登记、备案、出资人变更、员工劳动合同转签、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账户变更等),其中涉及川投集团与能投集团下属分公司和直接持有的公司或企业的相关变更手续应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与税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4)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应在《资产承继交割协议》生效后按照证券监管的相关规定进行权益变动披露并就川投集团与能投集团直接持股上市公司或新三板公司办理所涉及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5)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应尽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本次合并后的四川能源发展集团会计报表。

(6)如一方在办理上述相关事项时需要其他方协助,其他方在必要范围内有义务尽其最大努力予以协助。

(7)视上述事项办理进展,川投集团与能投集团应及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与税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清控创投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66,752,27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28.20%)为限售股,解除限售日期为2025年6月8日,具体限售情况为:2022年6月8日,能投集团承诺自华海清科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海清科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华海清科回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第2.4.4条,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可豁免遵守前述规定。

华海清科于2022年6月8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市时间已超过12个月,因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转让双方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情形,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第2.4.4条规定,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可豁免遵守上述限售承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关于承继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限售、减持等相关承诺的声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履行能投集团做出的股份限售、减持等相关承诺。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四节 资金来源四川能源发展集团通过本次合并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系因川投集团与能投集团新设合并为四川能源发展集团而承继,因此,四川能源发展集团获得该等股份不涉及现金支付,不存在权益变动所需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亦不涉及利用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若未来发生此种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并做好报批及信息披露工作。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也无与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若未来发生此种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并做好报批及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对上市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并做好报批及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若未来发生此种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并做好报批及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若未来发生此种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并做好报批及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若未来发生此种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并做好报批及信息披露工作。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若未来发生此种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并做好报批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将保持相互间的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上市公司将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

为确保上市公司人员、财务、机构、资产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下: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括上市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3、保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更换、聘任或解聘,不违法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体系和独立完整的资产。

2、规范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除正常经营性往来外,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

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和领取报酬。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本公司的机构完全分开;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本公司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涉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保持业务独立,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4、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发生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上述承诺于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之间不存在实质性的同业竞争。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承继能投集团于华海清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承诺如下:

“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并未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华海清科或其控股企业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单独或连同、代表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企业、单位),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相关业务。

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承诺将不会:(1)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华海清科及其下属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不会直接或间接控股、收购与华海清科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以下简称“竞争企业”),或以其他方式拥有竞争企业的控制性股份、股权;(3)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业务上、财务上等其他方面的帮助。”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合并前就能投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仍将存

在,并不因本次权益变动而有所增加,相关交易的性质不会因本次权益变动而发生变化。就川投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间的交易而言,鉴于川投集团与上市公司的原间接控股股东能投集团均为四川省省级直属企业,上市公司与川投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无关联关系,上市公司与川投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合并前能投集团和川投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承继、承接或享有,合并前能投集团和川投集团的下属分支机构及所持有的下属企业股权或权益归属于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因此,原川投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承继能投集团于华海清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出具的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承诺如下:

“本公司将尽量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与华海清科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从华海清科领取薪酬或津贴的情况除外),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将严格遵守华海清科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华海清科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公司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华海清科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华海清科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华海清科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交易的情形。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交易的情形。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更换的计划,亦不存在相应的补偿或其他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查文件以及中证登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除本次权益变动外,自《资产承继交割协议》签署之日(2025年2月27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相关方的自查文件以及中证登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自《资产承继交割协议》签署之日(2025年2月27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现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于2025年2月25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成立不足一年,暂无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四川省国资委对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履行出资人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并实施控制,无财务数据。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王诚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明

(三)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协议

(四)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国资委关于本次合并的批复,川投集团、能投集团的内部决策文件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资金来源的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及相关安排的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本次权益变动的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承诺

(十)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十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财务数据情况的说明

(十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二、备查地点

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本页无正文,为《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王诚

附表《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11号
股票简称华海清科股票代码6881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住所四川省成都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10家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4家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不适用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00%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增加66,752,273(通过清控创投间接持有) 变动比例:增加28.20%(通过清控创投间接持有)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时间及方式时间:2025年2月27日 方式: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否?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相关承诺函,参见本报告书“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之“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 否? 注: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相关承诺函,参见本报告书“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之“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是否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 否?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 否?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注:不适用,四川能源发展集团通过本次合并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系因川投集团与能投集团新设合并为四川能源发展集团而承继,因此,四川能源发展集团获得该等股份不涉及现金支付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 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 否? 注: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之“三、本次权益变动所需履行的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 否?

(本页无正文,为《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王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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