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2×1000MW扩建工程IMS智慧企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关联交易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公司)经公开招标,确定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信控)为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2×1000MW扩建工程IMS智慧企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1,246.1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2×1000MW扩建工程IMS智慧企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2025年2月27日,汉川公司与国能信控签署了《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2×1000MW扩建工程IMS智慧企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同》,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合同标的:发包人(汉川公司,下同)同意承包人(国能信控,下同)建设一套门禁系统,并无缝接入到汉川公司现有物联网中;建设安全生产和ICS监控两套独立的监控系统,采用半球、枪机、球机、节景等多种规格高清网络摄像机,并在汉川公司云存储系统上进行存储空间扩容,保持与原有云存储系统的融合;基于汉川公司已建的IMS管理系统建设内容进行#7、#8机组扩展延伸,包括:数据平台、业务平台、业务应用等。
2. 合同价格:人民币1,246.15万元。
3. 付款方式: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为含税价,涵盖了承包人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风险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专用技术使用费、技术转让分摊费、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验考核、运输、 保险、技术资料、利润等和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税 (含进口设备和材料关税、增值税等所有税费) 和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所有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可预见费等。
(1)预付款的支付
合同生效日期起一个月内,承包人提供发包人同意的履约保函(合同总价的10%)和金额为合同总价10% 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发包人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支付给承包人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软件开发费的支付
I. 承包人完成智能安全管理拓展软件、移动应用拓展软件并经发包人审定确认,承包人开具软件总额50%的增值税发票(含软件预付款10%),收到发票发包人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支付软件开发费用的40%。
II. 承包人完成智能设备管理拓展软件、项目全过程管理拓展软件、系统指
标数据分析拓展软件、智能工作台拓展软件、能损系统拓展软件并经发包人审定确认,承包人开具软件总额50%的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发包人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支付软件开发费用的45%。
III. 剩余5%作为软件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已经签发了最终验收证书且保证
期满后一个月内,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合同软件开发费用的5%。
(3)硬件设备费的支付
I. 设备到货达到50%时开始付款,支付到货硬件总额的40%价款,开具到货硬件总额增值税发票(含硬件预付款10%),收到发票发包人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支付。
II. 设备全部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后,支付到货硬件总额45%价款,开具到货硬件总额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发包人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支付。
III. 剩余5%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已经签发了最终验收证书且保证期满后一个月内,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合同设备价格的5%,如有质量问题,应扣除相应部份。
4. 项目工期:合同设备的交货、配合安装工作应满足工程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发包人要求全部设备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交货地点为汉川公司。项目投运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8个月内,最终时间由双方根据发包人工程进度确定。
5. 主要违约责任:
(1)承包人派到现场服务项目经理或主要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并对其行为负全责。承包人在投标时申请选派的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在中标后不得更换,拟选派的项目经理,每更换1人次,罚款10万元/人次,拟选派的主要技术人员,每更换1次,罚款5万元/人次;发包人同意更换的,其同资质、同经验的替换人员应在第一次设计联络会上或交货前4个月提交发包人予以确认。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时间内返工,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条件,费用、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若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由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承包人的原因,诸如设计、设备和材料供应、施工等,使工程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条件,监理要求承包人予以返工、修改,其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如承包人无力予以修改的,由于承包人的原因竣工日期不能达到的,经承包人确认后,发包人有权请合格的第三方消除缺陷,所需所有费用和竣工期延期的违约金均由承包人负担。
6. 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 生效条款:本协议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双方义务按照约定履行完成,合同自动终止。
除上述条款外,该合同无其他重要条款。
三、其他
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2×1000MW扩建工程IMS智慧企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