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一、公司已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获悉公司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CEO)林志煌先生因个人债务纠纷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 林志煌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沪0101民初16216号 |
立案时间: | 2025年01月13日 |
案号: | (2025)沪0101执3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发布时间: | 2025年02月18日 |
二、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在此之前未收到相关人员任何形式的通知,董事会在获悉上述事项后已向林志煌先生询问核实相关情况,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林志煌先生此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系个人债务纠纷导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尚未收到林志煌先生对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相关原因详细说明。此前林志煌先生因与中财招商投资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保理合同纠纷被出具了《限制消费令》,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限制消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