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5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81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4.42元,募集资金总额328,920,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33,003,090.5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917,109.44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8月1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42000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17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项目节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的募投资金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全部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及一般结算账户,并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依约终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续状态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 | 755917030710688 | 已销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内环支行 | 743269348290 | 已销户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景田支行 | 603328986 | 已销户 |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