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未能足额
偿付本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汽车”)全资子公司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有限”)发行的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H21汽车1”)、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H23汽车1”)应于2025年2月21日支付上述债券本金和应付利息,“H21汽车1”应偿付本息为50,497.26万元,“H23汽车1”应偿付本息为53,449.18万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广汇有限未能按期足额偿付上述债券的本息。
广汇有限已提请“H21汽车1”和“H23汽车1”担保方广汇汽车履行前述两期公司债券的担保代偿义务,但广汇汽车因近期流动性紧张,目前无法代偿。
广汇汽车及广汇有限将积极主动持续推进后续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与债权人就风险化解整体方案进行协商沟通,并在各监管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细化债务处置方案。广汇有限将保持与债券持有人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沟通,及时向债券持有人告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后续进展的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