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5年2月20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4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46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49,822,209股限制性股票(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