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监事共3人,参加本次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忍妹女士召集及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授权时间内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