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5年2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赵长松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5-009)。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