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唐娟女士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35,58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汤力先生、方仕军先生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均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500股(即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9%)。
截至2025年2月18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结果的告知函》,现将详细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股份来源 |
唐娟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12/9~2025/2/18 | 39.71 | 45.73 | 0.409 | 39.00~41.21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方仕
军
方仕军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2/12 | 39.99 | 1.05 | 0.009 | 39.99 | 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 |
汤力
汤力 | - | - | - | 0 | 0 | - | 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 |
合计
合计 | 46.78 | 0.418 | - | - |
备注:上述表中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唐娟
唐娟 | 合计持有股份 | 1587.60 | 14.203 | 1541.87 | 13.79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96.90 | 3.551 | 372.37 | 3.331 |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1190.70 | 10.652 | 1169.50 | 10.463 | |
方仕军 | |||||
合计持有股份 | 7.20 | 0.064 | 6.15 | 0.05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5 | 0.009 | 0.00 | 0.00 |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6.15 | 0.055 | 6.15 | 0.055 |
汤力
汤力 | 合计持有股份 | 6.20 | 0.055 | 6.20 | 0.05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5 | 0.009 | 1.55 | 0.014 |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5.15 | 0.046 | 4.65 | 0.042 |
备注:①汤力先生未减持,部分股份性质发生变化的原因是2025年高管锁定股份数量有变化;
②上述表中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唐娟女士、方仕军先生、汤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汤力先生本次未减持,唐娟女士、方仕军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3、上述股东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关于减持价格、减持数量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