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提交注册稿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已于2025年2月13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发布的《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根据有关审核要求和本次发行项目进展情况,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