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2月13日,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份回购资金来源暨收到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