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7 证券简称:工大科雅 公告编号:2025-008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1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2日9:15至2025年2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455号润江总部国际9号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承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8人(包括委托代理人),代表股份44,61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170%(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的总普通股股数118,906,406股,已剔除回购账户中的公司股份1,633,594股,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包括委托代理人),代表股份39,51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3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5人,代表股份5,09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0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1人(包括委托代理人),代表股份5,76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67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5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5人,代表股份5,09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08%。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1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0%;反对1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23%;弃权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251%;反对1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66%;弃权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4,4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64%;反对17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18%;弃权3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5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117%;反对17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31%;弃权3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53%。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陈江涛、吴倩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