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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12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的说明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通过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建立了规范的股东大会制度。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2024年10月21日,共召开了11次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公司基本制度、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重大对外投资,公开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决议内容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股东大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2024年10月21日,共召开了14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制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公开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等议案。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决议内容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董事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人。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监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自股份公司设立至2024年10月21日,共召开了10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选举监事会主席、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公开发行并上市等议案。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决议内容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监事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共有三名独立董事,分别由刘启明、刘风景和董慧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人数超过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自建立以来规范运行,独立董事均勤勉尽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参加了每一次董事会会议,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任职履行职责,对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公平、公正、公允性,保障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宜。

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吴宏洋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吴宏洋自任职以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秘书职责。

2023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聘任韩奋吉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韩奋吉自任职以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秘书职责。(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的说明》之签章页)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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