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1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电北路18号金新农大厦16楼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张国南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类别 |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代表股份数(股) | 代表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现场出席会议 | 1 | 260,231,572 | 32.3231% |
2、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 192 | 20,395,076 | 2.5333% |
3、合计 | 193 | 280,626,648 | 34.8564% |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或列席情况
1、董事出席情况:董事张国南、代伊博、徐勇、唐林林、黄庆荣现场出席。
2、监事出席情况:监事王立新、蒋宗勇、李文静现场出席。
3、公司董事候选人祝献忠、李广清和公司总经理钱子龙、常务副总经理陈文彬、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翟卫兵、副总经理邵定勇、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唐飞兵、见证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许伟东律师、柳燕华律师等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共2个议案,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议案1属于累积投票议案,每个候选人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1.01 审议通过《选举祝献忠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类别 | 同意 | 审议结果 | |
股数 | 比例 | ||
整体 | 278,925,232 | 99.3937% | 通过 |
中小投资者 | 18,693,660 | 91.6577% |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祝献忠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审议通过《选举李广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类别 | 同意 | 审议结果 |
股数 | 比例 | ||
整体 | 278,692,307 | 99.3107% | 通过 |
中小投资者 | 18,460,735 | 90.5156% |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李广清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合作养殖户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类别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审议结果 |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
整体 | 279,921,365 | 99.7487% | 553,943 | 0.1974% | 151,340 | 0.0539% | 通过 |
中小投资者 | 19,689,793 | 96.5419% | 553,943 | 2.7161% | 151,340 | 0.742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许伟东律师、柳燕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