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认真全面审议后,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结算方式合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因此,在关联交易价格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确认公允的前提下,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 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监事张小英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