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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3-29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 3 月 28 日上午 8:3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圆形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云贵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0 人,代表股份 361,817,55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0.4224%。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山东德衡律师事
务所郑惠律师、李伟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通过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361,817,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361,817,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3、2012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赞成 361,817,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4、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 361,817,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5、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2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合并口径为-520,117,265.62 元,母公司口径为-455,131,707.47 元,
加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本次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87,806,866.84 元。
    由于公司2012年度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亏损,为不断提升综合竞争能力,
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未分配利
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下一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鉴于此, 公
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利润不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
    赞成 361,817,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6、关于确定 201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报酬及续聘 2013 年度财务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实际工作情况,公司将支付其 2012 年度财务审
计费 65 万元,内控审计费 40 万元,并续聘其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及内控
审计机构。
    赞成 361,817,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7、关于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签订《相互提供产品及综合服务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议案
    考虑到:(1)电煤等原材料市场变化情况;(2)公司需用量;(3)相
关产品市场价格等因素,经双方协商,决定淡水价格保持不变,仍执行 2.88
元/立方;蒸汽价格由 160 元/吨下调为 125 元/吨;电价格由 0.518 元/千
瓦时下调为 0.46 元/千瓦时;冷凝水价格为 15 元/立方(上述价格均为不
含税价格)。
    赞成 75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该
项议案关联股东山东海化集团及韩星三所持 361,060,656 股表决权回避了
表决。
    8、关于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详见 2013 年 3 月 7 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赞成 75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该
项议案关联股东山东海化集团及韩星三所持 361,060,656 股表决权回避了
表决。
    9、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13 年公司将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46.95 亿元的综合授信(详见
2013 年 3 月 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山东海化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赞成 361,817,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郑惠、李伟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3 月 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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