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5年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共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为临时紧急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实施本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徐大鹏、曹保桂、梁贵、崔小兵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该管理办法有助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实施该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徐大鹏、曹保桂、梁贵、崔小兵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顺利实施,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全权处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徐大鹏、曹保桂、梁贵、崔小兵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滨、徐大鹏、曹保桂、梁贵、崔小兵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滨、徐大鹏、曹保桂、梁贵、崔小兵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变更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6、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持股计划有关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7、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8、授权董事会在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时对业绩考核指标进行口径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存考核期内公司存在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股权收购、重大子公司出售等特殊事项而增加或减少营业收入的情形;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滨、徐大鹏、曹保桂、梁贵、崔小兵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