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3 | 证券简称:安培龙 | 公告编号:2025-014 |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同创伟业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培龙”或“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海成长”)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同创伟业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创伟业”),不属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为集中竞价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南海成长及其一致行动人同创伟业合计持有股份比例从7.55%下降至6.58%。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减持股份计划及权益变动进展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5日收到南海成长、同创伟业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南海成长及其一致行动人同创伟业于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5日,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安培龙股份95.00万股,减持的比例达到0.97%(简称“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住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10128号南山软件园东塔楼805室 | ||||
本次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1月23日—2025年2月5日 | ||||
股票简称 | 安培龙 | 股票代码 | 301413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深圳同创伟业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住所 |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龙岗大道8288号大运软件小镇75栋2楼 | ||||
本次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1月23日—2025年2月5日 | ||||
股票简称 | 安培龙 | 股票代码 | 301413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南海成长 | A股 | 68.97 | 0.70 | ||
同创伟业 | A股 | 26.03 | 0.26 | ||
合计 | —— | 95.00 | 0.97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 资金来源 (可多选) |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股东投资款□ 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南海成长 | 合计持有股份 | 539.3690 | 5.48 | 470.3990 | 4.7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39.3690 | 5.48 | 470.3990 | 4.7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同创伟业 | 合计持有股份 | 203.5258 | 2.07 | 177.4958 | 1.8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3.5258 | 2.07 | 177.4958 | 1.8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合计 | 742.8948 | 7.55 | 647.8948 | 6.58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减持股份计划的承诺与履行情况、意向、计划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注: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例如,“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中合计减持比例0.97”的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南海成长及其一致行动人同创伟业,不属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为集中竞价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南海成长及其一致行动人同创伟业合计持有股份比例从7.55%下降至6.58%。
4.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南海成长及其一致行动人同创伟业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报备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明细;
2.南海成长、同创伟业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